“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7月30日中央政治局会议强调,“加快形成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基于历史经验和当前国情,我们认为,金融体系将是构建中国经济“双循环”的战略重器,将在三大维度发挥积极而深远的赋能作用。以金融支持、金融改革、金融开放为关键支点,中国经济有望在“双循环”之中夯实韧性,在全球疫情乱局之下行稳致远。 维度一:金融支持是“内循环”的稳定器。本次中央政治局会议指出,“我们遇到的很多问题是中长期的,必须从持久战的角度加以认识。”从这一视角出发,虽然当前中国经济的“内循环”已经率先回暖,但是由于全球疫情仍在加速发酵,全球经济“外循环”的压力预计难以消解,料将在金融领域形成两大长期挑战。其一,从总量来看,在全球经济衰退的拖累之下,“内循环”中的经济周期与金融周期的匹配难度加大,实际利率更易于偏离经济的自然增长率,若不能灵活适度调整,或将延缓“内循环”的长期修复。其二,从结构来看,疫情时代高涨的全球不确定性或将压低风险偏好、抬升信用溢价、扩大交易成本,由此阻滞实体经济循环的正常运转。受此影响,一方面,欠发达地区、中小微企业、低收入居民等弱势群体将承受非对称的成本冲击,另一方面, “高风险、轻资产、少抵押物”的新经济亦将难以跨越融资成本上的“价格歧视”。 面对上述长期挑战,针对性地加强金融体系对实体经济的支持,将是稳固中国“内循环”的关键之一,以下举措预计将成为核心抓手。其一,以LPR为“利率锚”,以“促并轨”、“破刚兑”、“抑套利”、“降成本”等改革方式引导融资成本的长趋势下行,将推动金融周期匹配经济周期、金融体系让利实体经济,由此金融机构与实体企业有望构建长期良性的共荣共生关系。其二,加速金融业数字化转型和DCEP应用,优化金融市场信息匹配效率,从而扩大金融服务的可得性和普惠性,助力中小微企业等短板领域更便利地接入国内资金融通的“内循环”。其三,扩大直接融资占比,拓宽融资渠道,通过发挥资本市场风险定价功能,打破新经济在融资环节的“价格歧视”,引导要素资源流向经济新动能。总体而论,这三大举措料将形成“稳经济+补短板+锻长板”的政策集成效应。 维度二:金融改革是“内循环”的加速器。回顾历史,欧美经济强国夯实“内循环”的深层逻辑,在于长期聚力并以合理次序推动 “双升级”:以产业升级为先导,辅之以大规模创造消费新场景的投资,进而激活消费升级,在供需两端同步启动“内循环”的自我强化。聚焦当下,中国金融市场有望通过两大效应推动这一进程。一方面,基于“投资效应”,中国居民财富的配置重心有望逐步从房地产转向金融资产,更有效地转化为经济新动能领域的增量投资,为供给侧的产业升级打开空间。另一方面,基于“财富效应”,居民财产性收入和消费能力同步扩张,为需求侧的消费升级注入新动力。 展望未来,发挥金融加速度的关键在于蹄疾步稳地推动金融体系改革。其一,以注册制改革为核心,配合多元退市机制,打造高标准的资本市场体系,形成上市公司“有进有出、优胜劣汰”的良性竞争循环,强化“投资效应”对产业升级的引导作用。其二,以“零容忍”监管政策加强投资者保护,巩固“财富效应”的稳定性和可持续性。其三,发挥金融改革的全局性先导作用,带动土地、劳动力、技术、数据等要素的市场化改革,以金融价格信号优化要素的配置方向和激励机制,以金融市场工具突破要素跨期限、跨区域、跨部门的配置约束。 维度三:金融开放是“双循环”的连通器。放眼全球“外循环”,保护主义、大国优先主义和民粹势力加速涨潮,持续激化地缘政治冲突,全球经济贸易格局已迎来新一轮重塑。面对百年变局,脱钩自闭只能陷入存量博弈,加速开放才能在新赛道上化危为机。 以金融市场的扩大开放为重要纽带,未来中国“内循环”有望构筑与全球“外循环”的新型良性互动模式。 第一,在疫情时代,基于“内循环”的相对韧性和政策的独立性,人民币资产将进一步凸显“高α+低 β”属性,即在提供超额收益率的同时,保持与全球其他资产波动的低相关性。由此,人民币资产将在全球视角下呈现稀缺的配置价值,吸引国际资本的长趋势流入。在疫情时代全球FDI增速大幅回落的背景下,这一趋势将提供充沛的资本增量,支持“内循环”的持续升级。 第二,伴随国际资本流入和市场准入放宽,国际金融机构料将提速进入中国市场。一方面,全球竞争者的涌入将激活“鲶鱼效应”,加快国内金融行业对资产定价、风险管理、资金融通等核心能力的提升,进而在宏观层面优化“内循环”中的资源配置。另一方面,专业化的机构投资者将逐步成为资本市场的主导力量,长线资金占比亦有望增加,引导交易行为和市场预期趋于理性和多元化,为市场长期繁荣提供微观基础。 第三,基于金融市场的更高水平开放,中国经济“内循环”亦有望把握“外循环”的重塑机遇。在全球疫情乱局之中,中国将为全球经济金融提供稀缺的“稳定锚”,以“亲诚惠容”的理念与更加多元的国际伙伴共享双赢机遇。以此为契机,中国经济金融有望更加主动地参与全球价值链条、经贸体系和治理格局的重塑优化,从根本上规避脱钩风险、改善外部环境、防范外溢冲击。
金融系统反腐持续深化。 近日,河南首家地方AMC中原资产原党委委员、总裁岳胜利被查。而进入七月份以来,已有湖南、山西等多个中西部省份披露了金融高管违纪被查案例情况,日前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以及山西省纪委监委网站连续4天发布6位金融系统高管被查引发关注。 河南首家地方AMC中原资产原总裁被查 近日,河南省纪委监委网站公告显示,中原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原党委委员、总裁岳胜利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从公示履历来看,岳胜利此前长期任职于河南省财政厅,在1983年8月参加工作后便进入河南省财政厅,此后29年时间里,从行财处办事员做起,直至河南省财政厅行政事业资产管理处处长兼省政府清产核资办公室主任。2012年2月,岳胜利出任河南省直属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中心副主任(主持工作)兼河南省豫资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2015年8月,中原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简称中原资产)成立,这时,岳胜利从体制职务离任,加入中原资产担任总裁。 岳胜利此番落马,或许早有端倪。 中原资产官网显示,2019年10月9日至11月24日,河南省委第八巡视组对中原资产开展了巡视。在今年1月举行的反馈会上,省委第八巡视组副组长陈天福表示,在中原资产巡视期间,巡视组发现和干部群众反映了一些问题,包括“四个意识”不强,大局意识差,防范化解金融风险不力,没有紧紧围绕公司功能定位开展工作,存在较大金融风险;党委核心领导作用发挥不力,公司治理缺乏法治观念,存在较大廉政风险;选人用人问题突出,“密薪制”弊端严重,一定程度形成了“圈子文化”等。同时,巡视组还收到反映一些领导干部的问题线索,已按有关规定转省纪委监委、省委组织部等有关方面处理。 今年7月17日,中原资产网站发布中共中原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委员会关于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针对公司党委在“四个意识”方面存在的问题,明确了“党管企业、政治统领”和“回归主业、防控风险、稳健经营、合规发展”的工作要求,提出了包括提高政治站位,夯实不良资产主业,加大逾期项目清收力度,严格控制股票投资规模、股票个数,有序稳健退出无效低效投资等。 中原资产官网介绍,中原资产成立于2015年8月,是经银监会和财政部核准的河南省第一家具有金融不良资产批量收购业务资质的地方资产管理公司,注册资本50亿元。公司隶属于河南省人民政府,省财政厅代表省政府履行出资人职责,省金融局履行行业监管职责,按照省属骨干金融企业管理。河南省财政厅是中原资产的第一大股东,具体来看,其主要持股结构为: 河南省财政厅持股20% 河南省财政厅全资控股的河南省农业综合开发有限公司持股15% 河南省财政厅全资控股的中原豫资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股6.67% 郑州市财政局全资控股的郑州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股15% 国家电投集团资本控股有限公司控股的百瑞信托有限责任公司持股10% 深圳华强(行情000062,诊股)资产管理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股15% 重庆康达环保产业(集团)有限公司持股15% 中国信达旗下信达投资有限公司持股3.33% 中原资产2020年一季报显示,该公司今年一季度营收11.47亿元,同比增长90.62%;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978.2万元,相比之下,2019年一季度净利润为1577.51万元。2020年以来,中原资产收购银行不良资产包5个,本息规模约36.73亿元;一季度实现金融不良资产包处置回款4749.98万元。 值得注意的是,今年5月,国际评级机构穆迪在一份评级报告中将中原资产的展望从稳定调整为负面。穆迪在评级报告中表示:在河南省政府的指示和批复下,中原资产在2016-2018年大规模投资A股以加强与大型上市企业的关系,以此支持当地经济发展。尽管中原资产持有的上市公司股权多为流动性良好的蓝筹股,但这些持股导致其盈利能力和资本水平对A股市场波动较为敏感。 同时,“新冠肺炎疫情迅速蔓延、全球经济前景恶化、油价及资产价格下跌等因素对很多行业、地区和市场的信用状况造成了广泛而严重的冲击。”穆迪称,此前,中原资产通过旗下金融租赁子公司以融资租赁的手段,完成了多单河南本土首单飞机租赁业务;但疫情影响全球经济增速、带来航空客流萎缩等因素,“将导致中原资产的租赁、保理以及债务重组业务的信用风险增大。” 反腐深化,中西部多省金融高管通报被查 反腐在金融机构中继续深入推进,AMC高管也出现被调查对象。 去年7月10日,中国长城(行情000066,诊股)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助理桑自国个人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正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成为继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原党委书记、董事长赖小民被调查后,又一位四大资产管理公司(AMC)的高管被调查。 记者注意到,今年1月7日消息,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徐勇力调任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梁强调任东方资产副总裁。此次人事调动都是四大AMC中的“元老级”人物,就被业内人士解读为“AMC副总裁轮调 防止腐败?” 从金融系统来看,反腐继续保持高压态势。在刚刚过去的6月份,共有11位银行高管被查或起诉,其中主要涉及中小银行。而7月下旬以来,湖南、山西等多个中西部省份披露了金融高管违纪被查案例情况。 7月22日,湖南省委纪委发布消息,永州农商行原党委书记、董事长吕绍双涉嫌严重违纪违法被查。 7月22日,湖南省委纪委官网消息显示,永州农商行原党委书记、董事长吕绍双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经湖南省纪委监委指定,目前正接受永州市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7月21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通报消息,国家开发银行湖北省分行原党委委员、副行长杨德高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在接受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国家开发银行纪检监察组纪律审查和湖北省监委监察调查,并被采取留置措施。 7月20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中国银保监会纪检监察组、山西省纪委监委发布消息,原中国银监会山西监管局党委书记、局长张安顺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7月19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山西省纪委监委发布消息,山西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省政府金融办)原党组书记、局长(主任)竟晖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山西省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7月18日,据山西省纪委监委网站公告,山西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原党委书记、理事长崔联会、山西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原党委副书记、副理事长、主任邢亮喜,山西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原党委专职副书记、副理事长王忠泽3人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省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数据显示,2019年,全国纪检监察机关共立案审查调查金融系统违纪违法案件6900余件。而2020年更是打好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攻坚战的收官之年。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刊文指出,今年要在保持反腐力度不变、尺度不松的同时,提升金融反腐专业化水平。 不完全统计显示,2019年被查的金融干部有约50名,其中至少4名来自央行、银保监等监管部门,机构数量众多的银行被查高管绝对数量最多近40名(国有大行、股份行、城农商行、省农信联社等),此外是来自信托、保险、AMC等其他金融机构。 7月23日,银保监会网站发布消息称,在2020年年中工作座谈会暨纪检监察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银保监会再次强调,要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深化金融领域反腐败工作,坚决惩治重大金融风险背后的腐败问题。“紧盯重点部门和关键岗位,全面推进廉政风险排查防控,规范系统工作人员个人投融资行为。深化落实巡视审计工作任务,将政治监督持续推向深入。”会议要求。
关于“民间借贷利率上限调整”的话题仍在热议。 事情源于7月22日最高法与发改委联合发布的《关于为新时代加快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意见》(简称《意见》,共31条),其中第十三条提到: “抓紧修改完善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司法解释,大幅度降低民间借贷利率的司法保护上限。” 此前,最高法曾在今年2月份就该司法解释修改在小范围内征求意见,其中标准为“一年期LPR的四倍”,按照最新的一年期LPR报价3.85%,新的民间借贷利率上限极可能是15.4%。 虽然有关司法解释尚未发布,但“大幅度降低民间借贷利率”的词汇已经刺激到了广大金融机构和从业者的神经。中小金融机构、助贷机构、非持牌机构轮番上场,从各个方面论述“大幅度下调民间借贷利率上限”可能产生的不良后果。 民间借贷利率上限是怎么来的? 如果追溯到古代,自宋朝以来,有一个传统的说法叫息不过本,这可以看作是对民间借贷的一种利息约束。 而建国以来,1990年最高法在对《民通意见》的修改稿中曾提到: “对于公民间的借贷,生活性借贷利率不得高于国家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两倍,而生产经营性借贷不得高于四倍。” 但是在随后 1991 年最高法发布的《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中发生改变,转而采取“一刀切”的“四倍利率”上限规制模式。即“民间借贷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包含利率本数)。超出此限度的,超出部分的利息不予保护,这就是著名的“四倍利率红线”。 到了2002年,中国人民银行在《关于取缔地下钱庄及打击高利贷行为的通知》中重申了四倍利率的标准。而对于超出部分也从“超出部分的利息不予保护”变为了“超过标准即为高利借贷行为”。 2015年,持续25年的“四倍利率红线”退出了历史的舞台。最高法在《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中,以“两限三区”的新规取代了“四倍利率红线”。 即,以年利率24%和36%为两限制: 24%以下的利息都保护,为“司法保护区”; 超过24%不到36%的部分看作自然债务,给了的不用还,没给的不能再要,为“自然债务区”; 超过36%的部分一律不保护,给了的要返还,为“无效区”。 而对于24%和36%的两限,最高法法官杜万华作了明确解释: “央行颁布的贷款基准利率变化比较大,最低是2%,最高是12%,比较多的是5%-8%,最后选了中间的6%,又参照传统四倍的含义,将24%确立为长期的执行标准。” 时至今日,随着对于金融进一步服务实体经济发展的要求、利率市场化的进一步推进,以及金融科技的发展,对于民间借贷利率“两限三区”的规定产生了新的要求。也因为此,民间借贷利率上限的调整势在必行。 民间借贷利率上限适用于金融机构吗? 在司法中,民间借贷是一个有明确范围的词汇,特指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及其相互之间进行资金融通的行为。 不同于民间借贷,持牌金融机构的借贷业务属于金融借贷。2015年的《全国法院民商事审判工作会议纪要》中明确提出了“区别对待金融借贷与民间借贷,并适用不同规则与利率标准”。 因此,民间借贷与金融借贷的利率上限标准并不相同。 理论上,金融借贷并无利率上限,在利率市场化的进程中,《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进一步推进利率市场化改革的通知》(简称《九民纪要》)已经明确了,金融机构根据商业原则自主确定贷款利率水平。 当然,这仅仅是理论上,在司法实践中,部分法院认为金融借贷年利率不设上限,可以超过24%。例如2018年借款人左某与某消费金融公司合同纠纷的一起判例中,法院并未支持借款人对24%以上利息无效的主张。其根本原因在于,法院认为消费金融公司属于金融借贷行为,并不适用《民间借贷司法解释》。 当然,在更多案件中,法院认为虽然金融借贷并不适用《民间借贷司法解释》的相关规定,但相较于民间借贷,金融借贷利率更应受限,因此应参照适用《民间借贷司法解释》规定的24%年利率上限。 其实,如果从另一方面看,法律也要满足公众对于公平正义的要求。如果对民间借贷利率上限的要求比金融机构还低,显然是不符合一般的认知,监管也难以承受持牌机构利率高于民间借贷利率所带来的社会舆论和道德压力。因此,监管对于金融机构的贷款利率上限也会给予明确的窗口指导,限制金融机构的高息贷款。 所以,综合来看,民间借贷利率上限的变化,影响的绝不仅仅是民间借贷。这基本意味着持牌金融机构贷款产品的综合利率也不能超过此上限。 为什么要调整民间借贷利率上限? 7月22日发布的《意见》中,明确提出了“促进金融和民间资本为实体经济服务”,2019年最高法发布的《九民纪要》中亦有相似的描述。因此调整民间借贷利率上限的目的很明确,即降低实体经济的融资成本,践行普惠金融的理念。 如果放眼全球,世界各国普遍都对利率上限进行了规定。世界银行曾在2018年调研了96个国家的利率上限,发现其中76个国家采用一定形式的利率上限,这些国家代表了全球 GDP的80%。 在这76个国家中,制定的利率上限不尽相同。其中约1/3的国家是为了维护消费者的正当权益,这些国家多为发达国家。剩余其他国家则主要考虑的是降低市场实际利率。 从国内的实践经验来看,兼顾了维护消费者权益和降低实际利率。 调整民间借贷利率上限影响了谁? 从经济学的角度分析,利率是资金的价格,规定利率上限是一种价格管制的手段。当该管制价格下降时,必然会一定程度影响市场的供给(贷款产品和数量下降)。如果供给下降,需求却没有变化,那对于需求方(借款人)而言,要么贷不到款,要么从非法的途径突破价格的管制,在更高的利率水平上贷款。 当然,这种前提是在供给没有变化的情况下,而在实践中,监管不会也不可能放任金融供给的下降,一定会通过下调资金成本、行政命令等手段增加低利率水平下的供给。具体的政策效果有赖于监管的政策力度。 具体情况我们不妨看看日本的例子。日本在上世纪50年代,迎来了发展的黄金时期,消费信贷以极快的速度增长,在随后的几十年里,个人以及中小企业也同样遇到了“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因此日本在2006年修改了《贷款商业法》(MLBL),其中有两点:一是合法利率上限从29.2%下调至20%;二是禁止贷款超过个人年收入的1/3。 从对于信贷机构的影响来看,MLBL大幅度降低了金融信贷的供给。在2003年MLBL实施前,20%-28%利率水平上的贷款余额为8.1万亿日元,而在MLBL实施后,该利率水平下的贷款几乎为零。然而,相比于如此大幅度的信贷减少,14%-18%利率水平下的信贷却仅仅增加了不到两万亿日元(见图1)。 同时,从事信贷业务的消费金融机构数量也大幅度下降。信贷公司从2003年的11800家减少到2016年的1900家左右。国际消费金融巨头也纷纷撤离日本,而在2008年金融危机后,花旗银行也停止了日本的消费金融业务。 而对于需求端(个人、中小微企业主)而言,MLBL同样影响巨大。MLBL实施前,大量的低信用人群在20%-28%的利率水平可以贷到款项。然而,这部分高风险、低信用的人群在MLBL实施后,只有极少部分人群能够在20%利率以下贷到款项,因为对于金融机构而言,这部分人群业务带来的收益并不足以覆盖其风险。机构只能在其中挑选相对优质的客户提供信贷服务,也就导致了小微企业主、自由职业者等低信用人群的信贷拒绝率显著高于固定工作人群。 当然,我们必须看到的另一面是,确实有相当大的一部分群体在14%-18%的低利率水平上获得了信贷服务。 最后,利率上限的管制本就是一个极其复杂的问题,而且从近年监管政策的制定和发布来看,一般会充分参考各类市场主体的意见,政策的制定本就是一个博弈的过程。各方主体达成共识,带来的负面影响才会最小,政策效果也会更好。
2015年,武汉经济发展投资集团正式更名为武汉金融控股集团(以下简称“武汉金控”)。而这五年,改变的不只是名字。 五年来,武汉金控覆盖多行业的金融控股架构已然成型,目前金融、类金融牌照由2015年初的12家增加至26家,旗下湖北金租、国通信托、武汉信用担保等机构在各行业也拥有良好口碑。从经营指标看,截至2019年底,武汉金控主要指标位居武汉市属国资第一,其中营业收入481亿元,同比增长29%;利润总额24亿元,同比增长13%;净资产收益率8.2%,同比增长35%。 “五年前,集团全力推动转型;五年来,逐步确立综合金融市场领先地位;未来,我们坚定向一流综合金融服务商迈进,建立符合监管要求并且具有自身特色的金控发展之路。”武汉金控党委书记、董事长谌赞雄说。 提供多元化金融服务 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金融控股公司监督管理试行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办法》)提出,金融控股公司有利于满足各类企业和消费者对多元化金融服务的需求,提升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能力。 在实践中,“多元化”如何体现?谌赞雄强调了“整合”与“协同”两方面。武汉金控整合20多个金融、类金融牌照助力经济发展,2019年为实体经济提供综合金融支持1600亿元,近五年累计超5000亿元综合金融支持。与此同时,大力推进压缩管理层级,整合退出低效无效资产,让有限的资源发挥更大的效益。据介绍,武汉金控产权管理层级由7级压缩至5级,退出低效无效资产45户,收回资金13亿元。回收的资金全部集约利用,坚定推进资产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数据显示,近三年来,盈利同比上升的并表二级公司从43%提高到83%,形成三家利润5亿元企业、两家营收超100亿元企业。 “协同”则体现在金融与类金融、金融与实业、类金融与实业以及金融内部四个方面的协同创新,通过协同为资产增值,实现“业务共融、信息共享、风险共担、合作共赢”。据了解,2019年上半年,该公司实现协同规模59亿元,新增协同收入2.8亿元。 纵观武汉金控的业绩表现,其营业收入中的70%以上、利润总额中的60%以上均为近年开拓的新事业、新板块,成为支撑集团持续健康发展的核心资产。比如,2015年开业成立的湖北金租,2019年利润总额7.4亿元,成为武汉金控创利创效“排头兵”;2017完成收购的国通信托,2019年完成信托板块利润总额6.7亿元。 谌赞雄表示,作为区域金融国资运营平台,武汉金控成立的初衷在于完善区域金融供给、壮大金融规模,“近些年的实践证明,在完成从拿钱投资的融资平台向市场化的综合金融平台转变之后,我们仍需坚守初心,走出一条改革创新强、风险防范稳、服务实体优的特色发展之路。” 主动回归服务实体经济本源 武汉金控主动回归服务实体、服务民生的金融本源,围绕实体、扎根地方、服务小微。用谌赞雄的话说,就是“不以客小而不帮,不以利小而不为”。 比如,在支持中小微企业方面,武汉金控牵头筹备两只百亿元基金,支持民营经济发展:在100亿元政策性融资担保平台方面,旗下武汉信用公司已增资19亿元,资本金达100亿元,资本实力跃居全国行业第二;在100亿元上市公司纾困基金方面,共计为武汉当代、国创资本、人福医药(600079)等地方龙头民营企业提供纾困资金50亿元,拉动实现融资超过105亿元,有效实现倍数效应,缓解了民营上市公司资金流动性困难。 今年疫情防控期间,武汉金控加强与相关医院、防疫相关企业的服务对接,开辟金融绿色通道,特事特办、急事急办。和远气体(002971)是疫情防控医用氧气重要供应商之一,因大批量制备医疗氧气,急需生产营运资金。为支持抗击疫情,武汉信用公司支持和远气体从金融机构融资两亿元,和远气体快速扩大了医用氧产能,有效保障了武汉市50%以上的医用氧。 在服务区域重大项目建设方面,武汉金控支持武汉国家存储器基地建设,完成向国家集成电路基金出资50亿元,集团旗下湖北集成电路基金投资国家存储器项目69亿元,为存储器项目融资提供担保近40亿元,吸引国家基金对武汉国家存储器基地投资超过277亿元;为京东方10.5代TFT面板项目提供七年期420亿元增信支持,有力帮助京东方实业项目实现融资功能。 维护一方金融平安 防范金融风险是实现高质量发展重要保障。在业内人士看来,《办法》将从多方面加强监管,规范金融控股公司行为,防范系统性金融风险,相关机构则既要坚持发展主线,又要牢牢守住风险底线。 谌赞雄介绍,近三年来,武汉金控强化董事会、风险合规部、条线部门、二级公司“四道防线”的风险管控职能建设,确立定期风险管理报告制度,实现“制度、检查、考核、处罚”四个同步,由被动防范风险逐步转向到主动防控风险。比如,成立风险防控小组,建立风险监督与评价机制,开发资本充足率管理体系,形成客户“黑名单”各项机制,制定操作风险识别报告办法,探索整体风险拨备制度,提高风险抵御能力等。 据了解,武汉金控旗下金融机构各项指标均符合监管要求,类金融机构按照行业政策审慎开展业务,实业板块无民间融资等债务风险。数据显示,截至2019年末,武汉金控不良信用风险资产率为1.48%,拨备覆盖率为213%,流动比率为1.69倍,利息保障倍数为1.57倍,所有债券、贷款本息全部按期兑付,流动性适度充裕,资本充足率高于新巴塞尔协议要求。 “五年摸索实践,武汉金控建立了适应现代金控发展的特色金融风险防控体系,有力确保整体风险可控,维护一方金融平安。”谌赞雄说,“大型综合化金融控股公司能够以更均衡的业务结构、更稳定的资金来源、更完备的风控能力,在我国金融对外开放不断深化的市场环境中显示出更大优势。”
据中国人民银行8月3日消息,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的重要部署,确保金融支持稳企业保就业政策落实落细,7月31日上午,人民银行行长易纲到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调研并召开座谈会。北京市委常委、副市长殷勇出席座谈会。 座谈会上,殷勇介绍了北京市保市场主体相关举措及民营小微企业融资问题;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介绍了北京地区金融支持稳企业保就业工作进展、直达实体经济的政策工具落地等情况;建设银行北京市分行、招商银行北京分行、北京银行负责同志围绕如何落实金融支持稳企业保就业政策作了发言;北京春秋永乐文化传播公司、北京三未信安科技公司、北京小笨鸟信息技术公司代表反映了已出台的金融政策对企业的扶持情况,以及应对疫情冲击、持续经营方面遇到的困难。会议就当前金融支持稳企业保就业工作存在的问题进行了集中讨论,并交流了意见建议。 易纲详细了解了金融机构线上银企对接服务、延期还本付息、金融支持稳企业保就业等具体情况。他指出,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在党中央、国务院坚强领导下,人民银行果断加大货币政策逆周期调节力度,保持流动性合理充裕,引导利率下行,创新推出了中小微企业贷款延期还本付息、普惠小微企业信用贷款支持计划等多项直达政策支持工具,稳企业保就业,推动金融合理让利实体经济。 易纲强调,金融部门要千方百计把市场主体保护好,为经济发展积蓄基本力量”的重要指示精神,创新金融服务,主动适应企业融资新要求,确保直达实体经济的政策落地见效,为稳企业保就业和实体经济发展提供金融支撑。 易纲要求,针对金融机构和企业代表提出的当前小微企业融资方面仍然存在的问题,人民银行各相关司局和营业管理部要认真研究,进一步提高货币信贷政策执行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金融活则经济活。随着粤港澳大湾区建设上升为重要国家战略,相关金融支持政策正不断加码。近日,广东发布推进金融支持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的“任务书”,提出80条具体措施促进区域金融互联互通和跨境贸易、投融资便利化,扩大大湾区金融对外开放。与此同时,记者获悉,随着系列金融支持政策推进,各金融机构正在加速大湾区业务布局,下一步将在跨境融资渠道拓展和产品创新等方面持续发力,为大湾区建设提供更大力度资金支持。 业内指出,推进金融互联互通、投融资便利化,促进资金要素便捷流动和优化配置,将为大湾区建设提供有力支撑。同时,作为我国开放程度最高、经济活力最强的区域之一,大湾区深化金融改革开放,打造开放的市场化环境,对于我国构建双循环发展格局也有积极的样板作用。 区域金融互联互通更进一步 今年5月,央行等多部门发布《关于金融支持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的意见》(下称《意见》),部署促进大湾区跨境贸易和投融资便利化、以扩大金融业对外开放来深化内地与港澳金融合作等五大方面金融改革创新工作。时隔两月多,相关工作的“施工图”和“任务书”出炉。 近日,广东省地方金融监管局等印发《关于贯彻落实金融支持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意见的实施方案》(下称《实施方案》),出台80条具体举措对《意见》进行细化落实。 其中,针对促进粤港澳大湾区跨境贸易和投融资便利化,《实施方案》提出,将广东自贸试验区更高水平贸易投资便利化试点范围扩大至粤港澳大湾区内地(指珠三角九市);开展本外币合一的跨境资金池业务试点;支持银行开展跨境贷款业务;稳步扩大跨境资产转让业务试点等。 《实施方案》还出台多项举措,推进粤港澳资金融通渠道多元化,促进金融市场和金融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其中包括支持规范设立粤港澳大湾区相关基金,引导港澳地区及海外各类社会资金,积极参与基础设施REITs试点,稳妥有序参与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探索在港澳发行离岸人民币地方政府债券等。 专家指出,这些金融支持政策的落地,将对大湾区建设起到重要的支撑作用。“只有更好实现区域金融政策的突破,建立互联互通的统一金融生态,才能实现资金要素的自由流动和有效对接,助力大湾区各类基础设施建设、城市建设和产业发展升级。”交通银行金融研究中心高级研究员何飞对《经济参考报》记者说。 中国银行国际金融研究所研究员范若滢也表示,金融的聚集带动功能明显,通过联通粤港澳金融资源,促进资金融通渠道多元化,将更好满足大湾区实体经济的融资需求。 多路资金加速输血大湾区建设 记者获悉,随着系列金融支持政策推进,各金融机构正在加速大湾区业务布局,为大湾区建设提供更大力度资金支持。 7月21日,粤港澳大湾区首笔银行贸易融资资产跨境转让业务落地,建设银行广东省分行转让一笔贸易融资资产给建设银行悉尼分行,金额为298.79万美元。央行广州分行资本项目管理处相关人士表示,此笔贸易融资资产跨境转让业务有利于银行进一步盘活资源。通过本笔贸易融资资产跨境转让业务,企业年化融资成本降低20%。 下一步,各金融机构还将加码大湾区业务布局和资金投放。7月20日,渣打银行宣布设立渣打银行大湾区中心,总投资额为4000万美元,将支持大湾区内个人及企业银行业务营运,加强渣打在大湾区内的跨境银行业务。国家开发银行表示,2019年至2022年期间,国开行将向粤港澳大湾区累计提供融资总量1万亿元,截至今年6月末,这一计划已完成54%。 业内指出,跨境是大湾区资金流动便利化的必然要求,解决跨境问题是大湾区金融政策的关键。恒生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兼行长宋跃升表示,《实施方案》提出探索实施更高水平的贸易投资便利化试点等,为正常开展跨境贸易的企业提供了极大的结算便利,也让银行机构能够提供更具有弹性、更适合企业的金融服务。预计下一步,银行业机构将会根据《实施方案》开发更灵活的产品,为企业在大湾区内的资金流动打通脉络。 此外,根据《实施方案》,粤港澳大湾区国际商业银行正在加快推动设立。广东省地方金融局局长何晓军日前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粤港澳大湾区国际商业银行立足于粤港澳三地,将在跨境业务上发挥更大作用,并将探索开展投贷联动等特殊业务模式,更好满足大湾区金融需求。 深化开放打造双循环发展样板 值得注意的是,在推动区域金融互联互通、投融资便利化的同时,大湾区金融对外开放也正在加速推进。专家表示,深化大湾区金融开放,打造开放的市场化环境,对于我国构建双循环发展格局(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具有积极的样板作用。 《实施方案》为银行业、证券业、保险业等金融领域对外开放打开了新空间。根据《实施方案》,将支持境外银行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同时设立子行和分行;加大境内外证券金融机构的引进力度,吸引港澳及跨国金融机构在广东设立合资证券基金期货法人机构;支持保险资金在依法合规、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投资香港和澳门地区。 “一系列金融开放创新举措在大湾区重大战略区域先行试点,形成并积累试点经验,有利于后续更大范围的复制推广。”范若滢表示,金融开放创新往往需要把握好节奏,通过先试点积累经验再复制推广、循序渐进,有利于更有效地降低金融创新过程中的风险,助力全国层面金融改革开放的顺利推进。 何飞表示,大湾区是我国开放程度最高、经济活力最强的区域之一,在国家发展大局中具有重要的战略地位,也具备承载落实双循环战略的天然基础。进一步深化大湾区改革开放,创造资金等要素自由流动的开放格局,有利于促进内循环畅通和外循环活跃,对于我国构建双循环发展格局有积极的样板作用。 何飞进一步指出,随着一系列政策稳步推进,大湾区内的资金循环将越来越频繁,既有港澳回流大湾区内地的资金,也有大湾区内地投资港澳的资金,还有大湾区与全球市场相互流通的资金,资金种类也将变得更加丰富。在此意义上,下一步,构建规则明晰、高效便捷的资金良性循环使用机制将非常必要。
7月30日,金融支持湖北文旅产业疫后重振高质量发展重点项目对接会在汉召开,副省长张文兵出席并讲话。省文旅厅与5家银行签订战略合作协议,全省文化旅游产业获意向授信800亿元,武汉旅发投集团等7家文旅企业获项目融资180亿元。 张文兵指出,要充分认识文旅产业在经济社会发展和疫后重振中的重要作用,增强湖北文旅市场全面恢复的信心。要着力加大金融支持力度,着力落实惠企帮扶政策,着力激发市场消费,着力保广大中小微文旅企业,着力加快重大项目建设。以金融支持为主要抓手,以项目建设为主要支撑,带动文旅企业健康经营,带动文旅市场全面恢复。 省文旅厅、人行武汉分行汇报相关工作情况,省联发投、鄂旅投等企业代表和国开行省分行、工行省分行等金融机构代表作交流发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