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ech星球》10月26日消息,蚂蚁A股发行价确定为每股68.8元,总市值达2.1万亿元。上交所网站公告也首次披露了蚂蚁在科创板IPO的豪华战略投资者阵容首次披露:覆盖国内外29家顶级投资者,包括顶级主权基金,国内保险公司、银行、大型国企以及民营企业等。这些投资者将为A股带来稳定的长线资金。 另一个值得注意的信息是,作为蚂蚁集团最大的外部股东,全国社保基金将继续增加投资70亿元,认购超1亿股蚂蚁在科创板发行的新股票。全国社保基金也是除了阿里巴巴之外,此次认购比例最大的战略投资者。2015年,在马云的邀请下,社保基金以75亿元人民币入股蚂蚁。按蚂蚁A股发行价计算,这笔投资目前价值超过480亿元,五年时间增长近7倍。 据询价公告,除了阿里巴巴外,蚂蚁在科创板的战略投资者包括:中投、全国社保基金、加拿大养老金、新加坡政府投资、淡马锡、阿布达比投资局等全球主权基金;国寿、人保、太平、中再、阳光、泰康等保险公司;中石油、招商局、五矿、中远海运等大型国企。此外,交银国际也是战略投资者。 一位机构投资人士表示,蚂蚁的战略投资者堪称投资界的“顶级天团”,直接为科创板上市引入了大量的增量投资者,有利于扩大科创板的投资者基础。而更多的合格投资者进场,将吸引更多的优质标的在科创板上市,再由成熟机构投资者主导发行定价,最终形成良性循环。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数字经济研究院高级研究员莫开伟表示,蚂蚁集团在科创板上市将会给A股带来更多的遐想空间,极大地增强了国内上市公司对国外资本的吸纳力,有效拓宽了资源来源,更利于活跃和繁荣中国市场。 值得注意的是,蚂蚁在发行安排中为战略投资者设置了比监管要求的12个月更严格的禁售期。除保荐跟投及生态圈战配公募基金以外的战略投资者,需承诺获得的配售股票中,50%股份限售期限为12个月,50%股份限售期限为24个月。这也意味着,上述战略投资者包括全球顶级主权基金和阿里巴巴等都要受到该禁售期的约束。
蚂蚁又涨价了,你成股东了吗? 这年头,互联网精英们除了房贷车贷,每个月还有一笔要还的小贷——花呗和白条,越来越多年轻一代开始加入到新兴的消费方式大军里,蚂蚁等金融科技公司顺势而起。 9月11日京东数科提交科创板IPO申请,9月18日蚂蚁集团科创板IPO申请过会,坐拥两大核心电商平台和庞大的用户流量,花呗和白条背后的蚂蚁集团和京东数科相继奔赴二级市场,期待已久的金融科技行业终于迎来了资本的狂欢。 10月22日,据路透旗下IFR报道,最新报告显示蚂蚁集团的估值提升至3,800-4,610亿元,而这已经是蚂蚁在IPO过程中的第二次涨价了。 “蚂蚁”火了? 作为金融科技行业的宠儿,计划在香港、上海两地同时上市的蚂蚁集团计划融资约350亿美元,有望超越沙特阿美创造的290亿美元IPO规模之最。 据彭博援引知情人士的消息称,由于需求强劲,蚂蚁集团计划将上市估值提高到至少2,800亿美元,比此前估计的2,500亿美元提高了至少12%,而最新消息显示,蚂蚁的估值又将这一基础上提升了约36%~65%。 蚂蚁当之无愧的成为了今年IPO市场上最亮的星。 仅2020上半年,蚂蚁的总营收就高达725亿元,净利润高达219亿元。换句话说,蚂蚁日均创造营收4亿元,日均利润达到1.2亿元。 显然,无论是从规模上还是从盈利能力上,目前的蚂蚁都已经具备了让资本市场热情澎湃的能力。 那么蚂蚁是怎么赚钱的呢? 招股书披露的数据显示,截至2019年,蚂蚁集团的营收规模已经轻松进入千亿俱乐部,其收入来源大致可以分为三类,分别是“数字支付与商家服务”、“数字金融科技平台”和“创新与其他服务”。其中,包括花呗、借呗、小微企业贷等服务的微贷科技平台是蚂蚁目前最主要的收入来源。 数据来源:蚂蚁集团(截至2020年10月3日) 问题是蚂蚁是一个靠借贷赚钱的公司吗? 答案并不是,在支付宝平台上促成的贷款(无论是借呗、花呗还是小微企业贷)主要由合作的金融机构独立发放。截至2020年6月30日,约98%的消费贷和小微经营者信贷由金融机构合作伙伴发放或者以资产证券化的形式向市场出售。 蚂蚁则主要通过其促成的信贷所产生的利息收入向金融合作机构收取一定比例的技术服务费。这意味着,花呗和借呗等贷款利息收入绝大部分被银行等金融机构收入囊中,而蚂蚁赚取的是促成借贷的服务费。 由此可见,技术、海量用户数据所建立的芝麻信用体系、由数字支付所累积的7.1亿月活用户、以及在支付领域占据的绝对优势才是蚂蚁变现的基础。 事实上,蚂蚁的吸引力不止于截至目前的盈利能力更在于远期的广阔空间。3月10日,蚂蚁金服CEO胡晓明宣布支付宝改版,定位数字生活开放平台。改版后的支付宝,新增市民中心、饿了么、口碑、飞猪酒店、电影演出5个固定入口,对本地生活领域的布局得到加强。 加强在本地生活上的布局一方面可以更好地通过用户端的流量促进商家开通以支付宝结算的入口,另一方面,还能进一步巩固自己在第三方支付市场的优势,形成良性循环,进一步扩大数字支付带来的想象空间,可谓是一举多得。 这意味着,蚂蚁所撬动的市场正在开始线上线下的全面融合,而这些潜在的想象空间则更令资本市场疯狂。 图片来源:艾瑞(截至2020年10月18日) 蚂蚁股东,想当就能当? 然而,蚂蚁点燃的不止是资本市场的热情,更是整个互联网行业的狂欢。几乎所有互联网人都想争当蚂蚁的股东。 9月25日,易方达、鹏华、中欧、汇添富、华夏旗下5只参与蚂蚁集团配售的“创新未来基金”开始认购。数据显示,9月25日凌晨开卖仅一小时就卖出102亿;不到一天,易方达售罄;不到两天,鹏华又售罄。截至10月8日晚,5只战略配售基金已全部售罄,总规模600亿元。 公告显示,5只创新未来基金总认购户数合计达到近1,360万户,以600亿元募集总规模计算,户均认购资产约为4,412元。 蚂蚁IPO的火爆程度可见一斑。 资本市场的热情显然与蚂蚁强劲的增长前景和盈利能力相关,那为什么蚂蚁的战略配售基金都那么火呢? 根据规定,蚂蚁集团IPO后,这5只战略配售基金将以发行价,按最高10%的比例配置蚂蚁股票。想要成为蚂蚁股东的小散们为什么不去直接买股票,而是要选择战略基金这种迂回的方式呢? 实际上,这与蚂蚁集团的选择的上市地点不无关系。由于蚂蚁集团是在上交所科创板、港交所主板同步发行上市,然而这对想要投资蚂蚁的普通用户来说却意味着较高的门槛。 根据科创板的交易规则,个人投资者要求账户资产不能低于50万元、参与证券交易24个月以上。这意味着,不常参与股票交易且资产较少的用户想要成为蚂蚁的股东并通过投资蚂蚁获得收益几乎不可能。 相比之下,战略配售基金的最低认购金额为1元,相比投资科创板,其投资门槛被大幅降低。由此可见,蚂蚁战略配售基金的火爆程度也非是无源之水。 选基金还是选港股? 然而,对于争当蚂蚁股东的战略基金申购者们来说的确存在着一些不可忽视的风险。 首先根据监管要求,这5只蚂蚁战略配售基金,均只能最多配置10%的蚂蚁股票。剩下90%需投向其他标的,这意味着,基金的整体投资收益还是主要依赖基金经理的管理水平,且风险性不可忽视。 此外,蚂蚁战略配售基金均设置了18个月的封闭期,且在封闭期内不接受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这无疑会提高用户的谨慎度。这也是为什么蚂蚁的户均认购资产仅为4,412元的原因之一,相比银行、券商体系代销基金户均数万元的水平,蚂蚁此次的战略配售基金在这方面稍有逊色。 图片来源:支付宝(截至2020年10月8日) 其实,对于资金量较小的散户,想要成为蚂蚁的股东除了购买战略配售基金,港股开户似乎是一个更好的解决办法。 与内地“打新”门槛较高不同,香港方面的认购规则更加亲民。根据规定,香港新股认购不需要持仓,甚至不需要有充足的本金,部分香港券商甚至提供10倍融资服务。 例如像华盛这样深谙互联网免费法则的新兴券商,就打出了蚂蚁0本金申购活动。所谓0本金认购是华盛推出的服务部分企业员工(包括阿里、腾讯、头条等众多企业在内)专享的新股申购0本金门槛的活动特权,为因新股招股期较短而来不及入资的客户特别提供的一项专享服务。 实际上,对内地的投资者而言,最近几年最大的遗憾莫过于没能抓住中国互联网科技公司的爆发红利,主要原因在于这些明星互联网科技公司大部分选择了赴美或赴港上市,受限于外汇额度和投资便捷性等重要因素,国内投资者被动的错过了互联网科技行业的爆发红利。 然而,令人垂涎的收益率一直吸引着投资者目光。面对这种现状,找到合规、靠谱的互联网券商开启刚美股交易是不错的选择。 例如,新浪集团旗下的华盛证券,持有香港证监会授予的1/2/4/5/9号共5类金融牌照,其自主研发的港美股交易平台华盛通,可提供全程线上化的投资服务。仅需准备好身份证,就可以自助线上开户,0入金门槛。 显然,通过互联网券商开户之后,除了打新蚂蚁,用户的投资的范围也将变得更加广泛,阿里、京东、腾讯、美团等众多明星公司都将成为新的选择,而这几只股票过去一年的收益率显著跑赢沪深大盘。 不过,尽管市场热情风生水起,战略配售如火如荼,对于还在犹豫的用户来说,估值高达3,100亿美元蚂蚁究竟值不值得投资仍然是一个值得讨论的问题。 然而,一个可以预见的未来是,随着此次蚂蚁首开AH上市先河,两地同时上市的时代序幕已经拉开,更多优质的标的将走向二级市场。对普通投资者来说,通过投资获取收益正在变得越来越容易。
《网络小额贷款业务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关于网络小贷公司经营地域、归谁监管、合作互联网平台注册地、注册资本、贷款额度、贷款形式、存量业务整改和过渡期安排等规定,都会对蚂蚁金服的未来经营造成影响。 这里专门讨论网贷新规对蚂蚁金服的杠杆的影响,看看蚂蚁金服可能会如何调整。与杠杆有关的监管规定包括注册资本要求、股权管理要求、对外融资要求和联合贷款规定,下面逐一分析。 一、注册资本和股权管理要求:两家小贷公司可能要合二为一 《网络小贷管理办法》第十条规定:“经营网络小额贷款业务的小额贷款公司的注册资本不低于人民币10亿元,且为一次性实缴货币资本。跨省级行政区域经营网络小额贷款业务的小额贷款公司的注册资本不低于人民币50亿元,且为一次性实缴货币资本。” 第二十条规定:“同一投资人及其关联方、一致行动人作为主要股东参股跨省级行政区域经营网络小额贷款业务的小额贷款公司的数量不得超过2家,或控股跨省级行政区域经营网络小额贷款业务的小额贷款公司的数量不得超过1家。” 第二十条要求蚂蚁金服只能控股一家跨省经营性质的网络小贷公司,因此,蚂蚁旗下的两家小贷公司可能要合二为一。如前所述,截至2020年6月末,蚂蚁商诚小贷的注册资本为40亿元,蚂蚁小微小贷的注册资本为120亿,合二为一后,完全可以满足第十条规定的注册资本不低于50亿元的要求。 二、对外融资要求:蚂蚁小贷需要大幅压缩ABS规模 《网络小贷管理办法》第十二条规定:“经营网络小额贷款业务的小额贷款公司通过银行借款、股东借款等非标准化融资形式融入资金的余额不得超过其净资产的1倍;通过发行债券、资产证券化产品等标准化债权类资产形式融入资金的余额不得超过其净资产的4倍。” 如上一篇文章所述,这一规定体现了监管层的两层意图,监管层一方面要控制整个经济体的杠杆水平,防止过度放贷引发金融风险,另一方面要对各类金融机构一视同仁,在对外融资水平或杠杆水平的要求上基本保持一致,防止不公平竞争。 从蚂蚁旗下两家小贷公司的总资产、净资产和ABS规模可以推断,他们主要是通过资产证券化(ABS)来对外融资的,银行借款和股东借款很少(应该在20%左右)。 按照上述规定,蚂蚁金服可以发行的ABS的最大规模为净资产的4倍,依据蚂蚁金服招股说明书中的数据,2020年6月底,两家小贷公司净资产合计358.3亿元,则对应的可发行的ABS规模的上限为1433.2亿元。 根据某自媒体查阅的数据,10月底,蚂蚁金服发行的存续期ABS规模为2410亿元(最近仍然在持续增发,也可能会有到期的),超出了监管要求约1000亿元,这个超过的部分需要在过渡期逐渐压缩至合规水平,或者反过来增加小贷公司的注册资本至合规水平,或者同时压缩ABS和提升注册资本至合规水平。 三、联合贷款规定:蚂蚁金服面临艰难抉择 《网络小贷管理办法》第十五条规定:“经营网络小额贷款业务的小额贷款公司开展助贷或联合贷款业务的,应当符合金融管理部门制定的相关业务规则,并且符合下列要求:(一)主要作为资金提供方与机构合作开展贷款业务的,不得将授信审查、风险控制等核心业务外包,不得为无放贷业务资质的机构提供资金发放贷款或与其共同出资发放贷款,不得接受无担保资质的机构提供增信服务以及兜底承诺等变相增信服务;(二)主要作为信息提供方与机构合作开展贷款业务的,不得故意向合作机构提供虚假信息,不得引导借款人过度负债或多头借贷,不得帮助合作机构规避异地经营等监管规定;(三)在单笔联合贷款中,经营网络小额贷款业务的小额贷款公司的出资比例不得低于30%。” 也就是说,网络小贷公司经营助贷或联合贷款业务,有三种业务模式:一是主要作为资金提供方放贷;二是主要作为信息提供方助贷;三是与其他金融机构联合贷款。 蚂蚁金服目前的业务模式属于第三种“与其他金融机构联合贷款”,但其自身出资比例远低于30%。如蚂蚁招股说明书所述,截至2020年6月30日,蚂蚁微贷平台的信贷余额为21537亿元,98%的资金来源于100多家合作银行的出资和自身信贷资产证券化,只有2%的资金是蚂蚁金服旗下小贷公司的出资。 由此,蚂蚁金服面临艰难抉择:(1)要么将自己的出资规模调整到监管要求的30%的水平;(2)要么将自己改造为一家纯粹的金融信息科技公司,主要作为信息提供方为金融机构提供助贷服务,不参与出资。 这一监管要求非常高明,在这一要求下,网络小贷公司要么成为一家典型的金融机构性质的小贷公司,要么成为一家典型的金融信息科技公司。 如果成为典型的金融机构性质的小贷公司,要么自己全额出资放贷,要么联合放贷,但联合放贷时自己出资至少30%,结合前述针对网络小贷公司对外融资或杠杆水平的约束,网络小贷公司创造的贷款规模将直接受到约束。即,在资本、杠杆水平和联合出资三重约束下,网络小贷公司不可能将贷款规模拉高到天上去,从监管角来看,有利于控制金融风险。 如果成为典型的金融信息科技公司,则不参与出资,只是为金融机构提供信息服务等助贷服务,从金融机构赚取信息服务费或技术服务费。这样的话,网络小贷公司基本就去除了金融属性,成为科技公司了。从监管来看,只需要关注其业务性质是否仅提供信息服务,果真如此,金融监管的重心只需放在那些出资的金融机构上即可,这也有利于控制金融风险。 四、如果选择联合贷款:蚂蚁需要大幅补充资本 首先需要明确的是,所谓联合贷款中网络小贷公司的出资,既包括自己通过净资产出资,也包括利用对外融资进行出资,也就是说,蚂蚁的在监管范围内的ABS融资也属于自己的出资。如上文所述,基于2020年6月底两家蚂蚁小贷公司的净资产规模358.3亿元,蚂蚁的ABS最大合规ABS规模为1433亿元。 这意味着,如果蚂蚁选择延续目前的联合贷款模式,不考虑未来信贷规模增长,在2020年6月底的21537亿元信贷余额的总盘子中,蚂蚁需要自己增加出资4597(=21537-431-1433)亿元。 进一步地,按照《网络小贷管理办法》6倍杠杆((净资产+银行借款+ABS)/净资产)的上限要求,蚂蚁小贷至少需要补充资本766(=4597/6)亿元。 而且,随着未来信贷规模的不断增长,蚂蚁还需要不断增资以满足监管的资本要求。这将对蚂蚁的信贷业务发展形成巨大压力,业务增速可能会受到一定的抑制。 从合作方意愿来看,如果蚂蚁小贷增加自己在联合贷款中的出资比例,合作银行的合作意愿应该是增强了,因为蚂蚁押上了更多的自己的真金白银,合作银行会感觉到风险控制的利益共同体更加坚实了,需要改变的可能是双方的利息分成。 对蚂蚁金服的经营绩效可能带来负面影响,因为资本金或净资产大幅增加了,业务增速也可能受到抑制,资本回报率可能随之下降。 五、如果选择信息助贷:蚂蚁可能需要一分为二 如前所述,如果选择纯粹的信息助贷,不出资,小贷公司其实也就不是小贷公司了,应该也不是金融机构了,而是一个纯粹的信息科技公司。 从与银行的合作来看,如果蚂蚁仅提供信息科技服务,仅从其他金融机构赚取信息服务费或技术服务费,与原来既出资又提供技术服务相比,感觉合作地位会下降一些,不知是否会影响到技术服务费的收费水平。 从蚂蚁金服内部来看,若真如此,那还要不要蚂蚁小贷公司呢?第一种选择是不要了,蚂蚁金服将小贷公司卖掉,感觉上不太可能;第二种选择是保留小贷公司,同时将蚂蚁金融信息科技业务与蚂蚁小贷公司切割清楚,双方不能同处一个集团内,而是非常单纯的业务关系,即蚂蚁小贷仍从事贷款业务,在业务进行中,与其他金融机构一样,购买蚂蚁金融信息科技公司的信息科技服务或助贷服务。 如此,蚂蚁金服将一分为二。趁着落实《金融控股公司管理办法》,成立控股金融机构,并将控股金融机构与蚂蚁金融信息科技分别组成两个集团公司:浙江融信金融控股集团和蚂蚁金融信息科技集团。由浙江融信金融控股集团落实《网络小贷管理办法》并接受央行和银保监会的监管。蚂蚁金融信息科技集团则成为纯粹的科技公司进而脱离金融监管,为浙江融信和其他金融机构提供信息科技服务或平台服务。 这样推下来,将蚂蚁一分为二有如下好处:一是将蚂蚁金融信息科技集团去掉金融机构成分,从而可能脱离金融监管,同时也是践行蚂蚁做科技而非金融的初心;二是将浙江融信金融控股集团彻底纳入金融监管体系,老老实实遵守巴塞尔协议,与其他金融机构同台竞技,避免背上监管套利的名声。三是未来如果发展还算顺利,可以考虑将蚂蚁金融信息科技集团单独上市,避免与金融混在一起,避免受杠杆限制进而降低公司估值。 如大家所知,保险公司、保险产品以及保险经营的复杂程度远超商业银行等其他金融机构,理解保险财务和保险经营对理解金融业会有巨大帮助。我开发的《保险公司财务分析30讲》课程依托“小鹅通”平台进行,您可通过点击左下角“阅读原文”,直接进入《保险公司财务分析30讲》学习平台,然后,点击“目录”就可看到30讲课程并开始学习。
图片来源:微摄 11月4日证监会新闻发言人就蚂蚁集团暂缓上市答记者问。证监会表示蚂蚁集团暂缓科创板上市是上交所依法依规做出的决定。金融监管部门的监管约谈和近期金融科技监管环境的变化,可能对蚂蚁集团业务结构和盈利模式产生重大影响,属于上市前发生的重大事项。本着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充分透明准确披露信息,切实维护市场公平公正的原则,上交所依据科创板注册管理办法相关规定作出了暂缓蚂蚁集团上市的决定。中国证监会支持上海证券交易所依法依规做出的决定,同时,与香港证监会和一些境外主要市场的证券监管机构保持沟通协作,共同稳妥做好后续工作。 避免蚂蚁集团在监管政策环境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下仓促上市,是对投资者和市场负责任的做法,体现了敬畏市场、敬畏法治的精神。相信这一决定将有利于资本市场长远发展,有利于增强境内外投资者的信任和信心。
昨天,中国银保监会、中国人民银行等部门起草了《网络小额贷款业务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大家最关心的是,这个办法会对蚂蚁金服造成多大影响?影响是灾难性的吗?下面进行详细分析。 1.《网络小贷管理办法》的主要内容 《网络小贷管理办法》的重点内容包括: 一是明确网络小额贷款业务应当主要在注册地所属省级行政区域内开展,未经银保监会批准,不得跨省级行政区域开展网络小额贷款业务。 二是明确经营网络小额贷款业务在注册资本、控股股东、互联网平台等方面应符合的条件。 三是规范业务经营规则,提出网络小额贷款金额、贷款用途、联合贷款、贷款登记等方面有关要求。 四是督促经营网络小额贷款业务的小额贷款公司加强经营管理,规范股权管理、资金管理、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等,依法收集和使用客户信息,不得诱导借款人过度负债。 五是明确监管规则和措施,促使监管部门提高监管有效性,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六是明确存量业务整改和过渡期等安排。 2.《网络小贷管理办法》对蚂蚁金服的约束分析 第一,蚂蚁金服的贷款业务主要通过注册在重庆的两家小贷公司开展,但《办法》明确“小额贷款公司不得跨省级行政区域开展网络小额贷款业务”,蚂蚁金服显然是违规了。 但事实上,《办法》是为蚂蚁金服这样的公司留有口子的。该办法规定:“对极个别小额贷款公司需要跨省级行政区域开展网络小额贷款业务的,由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负责审查批准、监督管理和风险处置。” 可以预计,蚂蚁金服旗下两个小贷公司应该可以在未来拿到跨省经营许可,进而接受银保监会监管而非属地银保监局监管。 第二,小额贷款公司经营网络小额贷款业务,应当经监督管理部门依法批准。监督管理部门或者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对批准经营网络小额贷款业务的小额贷款公司,依法颁发网络小额贷款业务经营许可证,并予以公告。 也就是说,蚂蚁需要重新申请网络小贷业务经营许可证,而且是跨省或全国经营许可证,这应该不是问题。我猜想,昨天对蚂蚁约谈时,双方已经谈到了这个问题。 第三,经营网络小额贷款业务的小额贷款公司的注册资本不低于人民币10亿元,且为一次性实缴货币资本。跨省级行政区域经营网络小额贷款业务的小额贷款公司的注册资本不低于人民币50亿元,且为一次性实缴货币资本。 这点钱对蚂蚁显然不是问题。 第四,经营网络小额贷款业务的小额贷款公司通过银行借款、股东借款等非标准化融资形式融入资金的余额不得超过其净资产的1倍;通过发行债券、资产证券化产品等标准化债权类资产形式融入资金的余额不得超过其净资产的4倍。 这与之前重庆对蚂蚁小贷的约束是类似的,实际就是要求小贷公司的杠杆倍数不超过8倍,蚂蚁小贷可以满足。 第五,贷款金额限制:对自然人的单户贷款余额不超过30万元,不得超过其最近3年年均收入的三分之一。对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单户网络小额贷款余额不超过100万元。 个人贷款不超过30万元,蚂蚁应该是基本满足的,但对法人或组织的贷款不超过100万元,可能不满足,这对今后的业务拓展可能形成约束。但我们猜想,所谓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小微企业真要贷款,很可能会想到规避监管的办法。 第六,小额贷款公司应与借款人明确约定贷款用途,并且按照合同约定监控贷款用途,网络小额贷款不得用于:(一)债券、股票、资产管理产品等投资;(二)购房及偿还住房抵押贷款。 这显然会增加蚂蚁小贷的业务操作难度,业务流程需要据此调整。客户拿钱干嘛去了这件事情,其实很难监控,可能只能通过借贷合同进行软约束。 第七,网络小额公司开展助贷或联合贷款业务,有三项规定:一是主要作为资金提供方与机构合作开展贷款业务的,不得将授信审查、风险控制等核心业务外包;二是主要作为信息提供方与机构合作开展贷款业务的,不得故意向合作机构提供虚假信息,不得引导借款人过度负债或多头借贷,不得帮助合作机构规避异地经营等监管规定;三是在单笔联合贷款中,经营网络小额贷款业务的小额贷款公司的出资比例不得低于30%。 前两项规定显然容易满足,对蚂蚁来说,最关键的是第三项,因为目前蚂蚁小贷主要从事联合贷款,但其自身出资比例显然低于30%。因为目前蚂蚁金服有2.1万多亿的合作贷款,蚂蚁小贷贷出去的不到2000亿元,不足总贷款的10%,显然不满足监管要求,需要整改。 第八,【存量跨区业务整改】对未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已经跨省级行政区域从事网络小额贷款业务的小额贷款公司,应当在本办法规定的过渡期内完全达到本办法各项规定的要求;逾期仍不符合本办法规定的,不得跨省级行政区域开展新的网络小额贷款业务。前款所称过渡期为本办法施行之日起3年。 蚂蚁小贷早就跨省经营了,因此,需要在《办法》施行之日起3年内整改,以便满足监管条件,并获取跨省经营许可证。 3.《网络小贷管理办法》不会对蚂蚁造成灾难性影响 由上述分析可见,《网络小贷管理办法》的各项规定,蚂蚁几乎都可以通过整改得到满足,而且,《办法》给蚂蚁金服留下了三年过渡期或整改期。预计在未来在3年内,蚂蚁金服经过对小贷业务的整改,将顺利拿到跨省经营许可证,做到合法经营。 真正对蚂蚁金服造成影响的可能是如下二条: 一是业务流程和业务环节需要进行较大幅度的整改,例如,需要与借款人明确借款用途,并按照合同约定监控贷款用途;在业务拓展中不得引导借款人过度负债和多头借贷,借款金额要与借款人收入水平相一致;此外,还需要满足消费者保护、反洗钱和反恐怖管理等规定。这其中的部分整改可能会影响到客户体验和签约率,进而降低贷款业务增长率,包括自身贷款和联合贷款业务增长率。但公司就是在约束中不断进化成长的,在成长中逐步找到合规的解决问题的办法。 二是与银行的合作模式很可能需要调整。如前所述,蚂蚁小贷在联合贷款中出资比例过低,不满足小贷管理办法不低于30%的规定,之后可能会在联合贷款业务中提高自己的出资比例,也可能将现有的大部分联合贷款逐渐改变为蚂蚁主要提供信息服务,也可能会通过提高小额贷款公司的注册资本来提高贷款出资能力。这些改进对蚂蚁造成的影响,应该可以通过合作各方的磨合逐渐克服。 也就是说,总体而言,《网络小贷管理办法》不会对蚂蚁金服造成灾难性影响。
11月2日,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保监会、中国证监会、国家外汇管理局对蚂蚁集团实际控制人马云、董事长井贤栋、总裁胡晓明进行了监管约谈。
天眼查数据显示,3月4日,蚂蚁金服旗下全资子公司杭州蚁芯科技有限公司发生工商变更,程立卸任该公司执行董事、法定代表人,胡喜接任。 杭州蚁芯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17年11月,注册资本为3000万,法定代表人为胡喜,经营范围包括计算机软件、数据处理技术、网络信息技术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成果转让,计算机系统集成等。 天眼查股权结构显示,该公司为蚂蚁金服的运营主体——浙江蚂蚁小微金融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 值得注意的是,近日,蚂蚁金服的另两家全资子公司蚂蚁金服(杭州)网络技术有限公司、蚂蚁金服(成都)网络技术有限公司也发生了工商变更,同样由胡喜来接任程立任公司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 据中国经济网报道,2019年12月19日,阿里巴巴集团董事局主席兼CEO张勇、蚂蚁金服集团董事长井贤栋分别发出全员信。公布阿里巴巴集团和蚂蚁金服集团重要人事调整。张建锋(行癫)将卸任阿里集团CTO,程立(鲁肃)担任阿里集团CTO,向张勇汇报工作。张建锋继续担任阿里巴巴技术委员会主席、达摩院院长、阿里云智能事业群总裁,领导阿里巴巴未来的技术总战略,达摩院的建设。 (编辑:文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