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虚拟币又爆大“雷”!“哥伦布”网络传销矿机,会员高达三百余万人,涉案3亿元!) 2020年9月,黑龙江鹤岗市公安局向阳分局在市局刑侦支队、网安支队等多警种部门支持下,成功破获一起以虚拟币挖矿为噱头的特大网络传销案件。抓获以一号头目赵某、二号头目苏某为首的团伙组织成员28人,冻结涉案资金2.8亿余元,豪华车辆14台及部分房产,总价值人民币近3亿元。 “哥伦布”组织会员数高达三百余万人 据介绍,2020年7月,鹤岗市警方获取到一条“哥伦布CAT虚拟货币”犯罪线索,进一步研判发现鹤岗市存在“哥伦布”组织核心人员群体。以此为线索,进行挖掘获取到全国层级线索。 经工作发现,“哥伦布”是一个以区块链为噱头的开发平台,推广其公司的“矿机”进行挖矿,鼓吹国际认可,国家支持挖得的CAT币将来可在市场上自由流通,升值前景好。并承诺会员发展他人后会提高自己挖矿速度,并会获得一定数额的虚拟币,以此来达到发展会员购买矿机的目的,收取会员资金。该组织在全国各省、市均有负责机构,各分支机构骨干成员在多地省政府、公安厅等部门门前合影发布到网上,称已得到国家各部门大力支持。“哥伦布”组织在全国会员人数高达三百余万人,通过互联网媒体,微信群大肆宣传。 通过鹤岗市核心群,警方确定头目为宋某,经过继续对上层人员分析,确定黑龙江省负责人为马某、华北区负责人翁某、中心组织头目赵某及其骨干成员多人。 经过实地侦查,专案组出动70余名警力在合肥、成都、哈尔滨等地同时收网。至此,这个庞大涉及全国各省、市的特大虚拟币网络传销组织被成功摧毁。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当中。 虚拟币特大网络传销案频发 近年,区块链、虚拟币一直大热,这一领域也成为犯罪分子实施网络传销诈骗案的温床,涉案金额也特别巨大。 据公安部7月30日消息,按照公安部统一指挥部署,公安机关立案侦办“Plus Token平台”网络传销案,先后将潜逃境外的全部27名主要犯罪嫌疑人和该案82名骨干成员抓捕归案,彻底摧毁了这一特大跨国网络传销组织。 该案系公安机关侦破的首起以比特币等数字货币为交易媒介的网络传销案,涉及参与人员200余万人,层级关系多达3000余层,涉案数字货币总值逾400亿元。 经查,2018年5月,犯罪嫌疑人陈某等人架设“PlusToken平台”并开发相关钱包,从事互联网传销犯罪。这是近年来区块链行业领域涉及范围最广、影响最大的一个骗局,被称为“币圈第一资金盘”。 公安部有关负责人表示,近年来,传销犯罪手段不断翻新,隐蔽性、迷惑性不断增强,公安机关将积极适应此类犯罪形势的新特点新变化,进一步创新思路、提高能力,始终保持对传销违法犯罪活动的严打高压态势,会同有关部门持续开展源头管控和综合治理,切实维护国家正常经济管理秩序。 同时,公安机关提示广大群众,参与传销活动不仅会造成财产损失,还可能涉嫌违法犯罪,切勿相信高收益、高回报的“投资”陷阱。 来源:每日经济新闻综合央视新闻、公安部 (编辑:文静)
12月2日,百度举行了度察察自律委员会成立的启动仪式,中国互联网协会调解中心首席调解员、北京上善扶贫公益促进中心理事长郭玉忠、百度服务体验发展中心副总经理王珊珊、百度业务监察负责人陈晨以及度察察资深运营官蔡舜玲参与直播,为广大用户解读度察察项目的价值。 据了解,度察察自律委员会由百度业务监察部和服务体验发展中心联合发起,致力于维护旗下产品健康有序发展,遏制不良信息的传播,保障广大用户的合法权益。 伴随互联网的繁荣发展,内容个性化、表现形式多样化已成为行业发展趋势,尤其是在当下,网络直播等新业态的爆发式增长,更是进一步创新了网络传播模式。 但是,网络直播等互联网生态在满足网民生活需求的同时,也持续带来网络乱象:有些互联网平台运用花样翻新的手法、夸大其词宣传、内容低俗,有些平台虚构或者篡改浏览量、点赞量、交易量,甚至还利用不正当竞争、侵犯用户隐私权,种种问题,为用户带来了恶劣的浏览体验,也违背了社会良好风尚。 面对这些互联网行业乱象,在行政监管之上,各个互联网平台也需要强化技术手段限制违规行为,加强行业组织自律,形成一整套自身的制约机制,为整个互联网营造清朗健康的网络空间。 在此背景下,百度希望在引导网络舆论方面贡献越来越多的力量。对于百度而言,投诉人能帮助净化平台自身。百度成立的度察察自律委员会,就是希望通过“全民参与、全民监督”的方式,发展网络文明志愿者队伍,让志愿者积极澄清事实、驳斥谣言,引导网络行业高质量发展。 王珊珊表示,发起度察察自律委员会,目的就是更加尊重投诉人,让投诉人成为平台的朋友,而不是敌人,这是做度察察的初衷。未来度察察会和委员们一起投入到百度甚至是整个互联网绿色生态的构建中。百度也会集中精力在委员机制层面做深耕,建立明确的委员成长体系,未来还会推出金牌委员、钻石委员,给大家带来更多福利的同时,一起为净化互联网环境贡献力量。 郭玉忠作为度察察的首席委员,回忆几年前在百度进行调解的案件时感慨到百度是一个有温度的公司,期待度察察尽快进入成熟运营阶段,同时希望这种开创型的探索和试点方式,能找到它的发展路径,为整个互联网绿色生态建设找到更好的发展方向。 志愿者已成为提升社会文明程度不可忽视的新兴力量。据了解,度察察自律委员会借助社会力量,已招募内外部网络监督举报志愿者80余名,委员分布在全国各地,度察察成立以来围绕百度商业及非商业产品展开不良内容及不合规广告内容的整治清理,共举报190例违规信息,打击了平台存在的低俗色情、虚假夸大宣传、商标侵权等违规问题。
“互联网金融风险大幅压降,全国实际运营的P2P网贷机构由高峰时期的约5000家,逐渐压降到今年11月中旬完全归零。”在“财经年会2021:预测与战略”上,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首席律师刘福寿的这席话,标志着P2P时代正式落幕。演讲中,刘福寿表示,金融资产盲目扩张得到根本扭转,影子银行风险持续收敛,规模较历史峰值压降约20万亿元,不良资产处置大步推进,从2017年初到今年9月末,银行业处置的不良资产超过之前八年的总和。金融违法、腐败行为受到严厉惩治,一系列的重大非法集资案件、不法金融集团和中小银行机构风险得到稳妥的处置。P2P的“收官大戏”,或许要从今年8月中旬开始说起。中国人民银行党委书记、银保监会主席郭树清在接受总台央视记者专访时透露,金融管理部门持续整治网络借贷等互联网金融风险,推动互联网金融风险市场出清。郭树清表示,网贷平台的监管经历了很痛苦的阶段,现在走到了根本性的转折阶段。过去一度网贷平台最高的时候有五六千家,现在到6月底只有29家在运营,可能到今年年底,专项整治工作就会基本结束,转入常规的监管。10月下旬,银保监会党委委员、副主席梁涛则表示,全国实际运营的P2P网贷机构已经由高峰时期的5000家压降到今年9月末的6家,借贷规模及参与人数连续27个月下降。数据显示,2013年网贷平台数量在800家左右,到了2015年就暴涨到了3844家。2017年可以说是P2P的全盛时代,当年中国累计P2P平台5970家,多家P2P平台成功赴美上市——如今在2020年最后一个月到来之前,P2P终于全部退出历史舞台。对于机构的“退路”,备案制和转型网络小贷一直是较为热门的选项。国内P2P网贷行业自2006年起步,一直到2015年这十年间,监管的主要态度是包容与支持,以“看一看再说”的姿态给新事物一定的增长空间。到了2013年,余额宝的横空出世炒热了互联网理财,市场接受度大幅提高,P2P网贷行业也随之呈现爆发式增长,同时行业乱象也多了起来。2013年下半年和2014年下半年分别出现了两次比较集中的大雷潮。行业动荡引起监管高度重视,2015年监管改变此前包容支持的态度,开始对P2P网贷行业进行主动式监管,7月,央行联合十部委发布《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明确了银监会为P2P的监管单位。从2016年8月到2017年8月,《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网络借贷信息中介备案登记管理指引》、《网络借贷资金存管业务指引》、《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信息披露指引》逐步下发,网贷行业“1+3”(一个办法三个指引)框架基本搭建完成,初步形成了较为完善的制度政策体系。其中“暂行办法”提出给予网贷行业12个月的过渡期,实际上是将2017年8月24日定为最初的备案大限。不过,后来随着实践的深入,监管发现这个框架还不足以约束目前的行业发展,原因在于“1+3”监管框架建立起来的时候,行业风险已经累积较大,而在这种情况下,实际上行业最先需要的是一个合规与出清的步骤。基于这个认知,P2P网贷行业开启合规、出清的过程,一直到2019年上半年还在进行。2017年12月,“141号文”和“57号文”接连下发,其中“57号文”要求各地应在2018年4月底前完成辖内主要P2P机构的备案登记工作、6月底之前全部完成。这两大文件目的是要建立起P2P网贷行业合规备案的“时间表”,即在2017年底之前要完成合规检查,2018年4—6月份开始申请第一批备案,备案不通过的P2P平台再被取缔或清退。不过等到2018年3、4月,监管发现原有的市场合规检查不是那么容易,一些平台累积风险较多,风险处置所需要的时间比预期要长,“备案延期”再次发酵,6月,“备案延期”传言被监管方证实。2019年,“175号文”和“1号文”接连下发。前者特别提到,应积极引导部分机构转型为网络小贷公司、助贷机构或为持牌资产管理机构导流等。事实上,这是自2017年底整改以来,监管第一次明确指出P2P的转型方向,要么转型成为持牌的网络小贷公司,定位信用中介;要么做提供技术和流量的助贷或导流平台。“175号文”对P2P平台按风险分类和处置做了指引,而“1号文”事实上是明确了合规检查工作完成之后的下一步工作内容,即把合规检查完毕之后仍然正常运行的P2P平台接入两大系统(“国家互联网金融风险分析技术平台网贷机构统计报送系统”和“全国互联网金融登记披露服务平台”)接受全量监测,实现发现风险与处置风险联动。但在去年11月,银保监会普惠金融部主任李均峰对外定调,P2P下一步的方向,以出清为目标,以退出为主要方向,以“三降”为抓手,争取一段时间完成整顿——备案之路中断,监管“清退信号”日益明确。同月,《关于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转型为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的指导意见》(整治办函〔2019〕83号,以下简称“83号文”)下发,为网贷转型为小贷公司提供制度依据。“83号文”指出,网贷转型为小贷公司,单一省级区域经营的小贷注册资本不低于0.5亿元;全国经营的小贷公司的注册资本不低于10亿元;首期实缴货币资本不低于5亿元,不低于转型时网贷机构借贷余额1/10的要求。然而,在今年11月2日,银保监会、央行发布的《网络小额贷款业务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大幅提高了此前“83号文”的要求——从事网络小额贷款的企业注册资本不低于人民币10亿元,跨省经营网络小额贷款业务的企业注册资本不低于人民币50亿元,且均为一次性实缴货币资本。值得注意的是,监管层曾强调,网贷机构退而不清问题依然突出,后续工作时间紧、任务重、难度更大,剩余机构的“三降”问题进展缓慢。下一步,要彻底开展风险整治工作,如期完成整治收官工作,将处置存量风险作为核心工作来抓,提高资金的清偿率和返还效率。郭树清曾在接受媒体采访时指出,监管部门始终将追赃挽损作为风险处置的核心要求,将加大对网贷平台借款人恶意逃废债行为的惩戒力度,切实提高资产处置效能,最大限度挽回群众的损失。“只要出借人的资金有一线希望,我们会配合公安部门执法部门还要追查、清收,尽可能满足投资者的要求,能够偿还他们的投资,最大的程度。”郭树清表示。(雷锋网)
昨天,中国银保监会、中国人民银行等部门起草了《网络小额贷款业务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大家最关心的是,这个办法会对蚂蚁金服造成多大影响?影响是灾难性的吗?下面进行详细分析。 1.《网络小贷管理办法》的主要内容 《网络小贷管理办法》的重点内容包括: 一是明确网络小额贷款业务应当主要在注册地所属省级行政区域内开展,未经银保监会批准,不得跨省级行政区域开展网络小额贷款业务。 二是明确经营网络小额贷款业务在注册资本、控股股东、互联网平台等方面应符合的条件。 三是规范业务经营规则,提出网络小额贷款金额、贷款用途、联合贷款、贷款登记等方面有关要求。 四是督促经营网络小额贷款业务的小额贷款公司加强经营管理,规范股权管理、资金管理、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等,依法收集和使用客户信息,不得诱导借款人过度负债。 五是明确监管规则和措施,促使监管部门提高监管有效性,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六是明确存量业务整改和过渡期等安排。 2.《网络小贷管理办法》对蚂蚁金服的约束分析 第一,蚂蚁金服的贷款业务主要通过注册在重庆的两家小贷公司开展,但《办法》明确“小额贷款公司不得跨省级行政区域开展网络小额贷款业务”,蚂蚁金服显然是违规了。 但事实上,《办法》是为蚂蚁金服这样的公司留有口子的。该办法规定:“对极个别小额贷款公司需要跨省级行政区域开展网络小额贷款业务的,由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负责审查批准、监督管理和风险处置。” 可以预计,蚂蚁金服旗下两个小贷公司应该可以在未来拿到跨省经营许可,进而接受银保监会监管而非属地银保监局监管。 第二,小额贷款公司经营网络小额贷款业务,应当经监督管理部门依法批准。监督管理部门或者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对批准经营网络小额贷款业务的小额贷款公司,依法颁发网络小额贷款业务经营许可证,并予以公告。 也就是说,蚂蚁需要重新申请网络小贷业务经营许可证,而且是跨省或全国经营许可证,这应该不是问题。我猜想,昨天对蚂蚁约谈时,双方已经谈到了这个问题。 第三,经营网络小额贷款业务的小额贷款公司的注册资本不低于人民币10亿元,且为一次性实缴货币资本。跨省级行政区域经营网络小额贷款业务的小额贷款公司的注册资本不低于人民币50亿元,且为一次性实缴货币资本。 这点钱对蚂蚁显然不是问题。 第四,经营网络小额贷款业务的小额贷款公司通过银行借款、股东借款等非标准化融资形式融入资金的余额不得超过其净资产的1倍;通过发行债券、资产证券化产品等标准化债权类资产形式融入资金的余额不得超过其净资产的4倍。 这与之前重庆对蚂蚁小贷的约束是类似的,实际就是要求小贷公司的杠杆倍数不超过8倍,蚂蚁小贷可以满足。 第五,贷款金额限制:对自然人的单户贷款余额不超过30万元,不得超过其最近3年年均收入的三分之一。对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单户网络小额贷款余额不超过100万元。 个人贷款不超过30万元,蚂蚁应该是基本满足的,但对法人或组织的贷款不超过100万元,可能不满足,这对今后的业务拓展可能形成约束。但我们猜想,所谓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小微企业真要贷款,很可能会想到规避监管的办法。 第六,小额贷款公司应与借款人明确约定贷款用途,并且按照合同约定监控贷款用途,网络小额贷款不得用于:(一)债券、股票、资产管理产品等投资;(二)购房及偿还住房抵押贷款。 这显然会增加蚂蚁小贷的业务操作难度,业务流程需要据此调整。客户拿钱干嘛去了这件事情,其实很难监控,可能只能通过借贷合同进行软约束。 第七,网络小额公司开展助贷或联合贷款业务,有三项规定:一是主要作为资金提供方与机构合作开展贷款业务的,不得将授信审查、风险控制等核心业务外包;二是主要作为信息提供方与机构合作开展贷款业务的,不得故意向合作机构提供虚假信息,不得引导借款人过度负债或多头借贷,不得帮助合作机构规避异地经营等监管规定;三是在单笔联合贷款中,经营网络小额贷款业务的小额贷款公司的出资比例不得低于30%。 前两项规定显然容易满足,对蚂蚁来说,最关键的是第三项,因为目前蚂蚁小贷主要从事联合贷款,但其自身出资比例显然低于30%。因为目前蚂蚁金服有2.1万多亿的合作贷款,蚂蚁小贷贷出去的不到2000亿元,不足总贷款的10%,显然不满足监管要求,需要整改。 第八,【存量跨区业务整改】对未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已经跨省级行政区域从事网络小额贷款业务的小额贷款公司,应当在本办法规定的过渡期内完全达到本办法各项规定的要求;逾期仍不符合本办法规定的,不得跨省级行政区域开展新的网络小额贷款业务。前款所称过渡期为本办法施行之日起3年。 蚂蚁小贷早就跨省经营了,因此,需要在《办法》施行之日起3年内整改,以便满足监管条件,并获取跨省经营许可证。 3.《网络小贷管理办法》不会对蚂蚁造成灾难性影响 由上述分析可见,《网络小贷管理办法》的各项规定,蚂蚁几乎都可以通过整改得到满足,而且,《办法》给蚂蚁金服留下了三年过渡期或整改期。预计在未来在3年内,蚂蚁金服经过对小贷业务的整改,将顺利拿到跨省经营许可证,做到合法经营。 真正对蚂蚁金服造成影响的可能是如下二条: 一是业务流程和业务环节需要进行较大幅度的整改,例如,需要与借款人明确借款用途,并按照合同约定监控贷款用途;在业务拓展中不得引导借款人过度负债和多头借贷,借款金额要与借款人收入水平相一致;此外,还需要满足消费者保护、反洗钱和反恐怖管理等规定。这其中的部分整改可能会影响到客户体验和签约率,进而降低贷款业务增长率,包括自身贷款和联合贷款业务增长率。但公司就是在约束中不断进化成长的,在成长中逐步找到合规的解决问题的办法。 二是与银行的合作模式很可能需要调整。如前所述,蚂蚁小贷在联合贷款中出资比例过低,不满足小贷管理办法不低于30%的规定,之后可能会在联合贷款业务中提高自己的出资比例,也可能将现有的大部分联合贷款逐渐改变为蚂蚁主要提供信息服务,也可能会通过提高小额贷款公司的注册资本来提高贷款出资能力。这些改进对蚂蚁造成的影响,应该可以通过合作各方的磨合逐渐克服。 也就是说,总体而言,《网络小贷管理办法》不会对蚂蚁金服造成灾难性影响。
在11月2日举行的国务院新闻办公室新闻发布会上,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副主任赵泽良表示,将贯彻落实十九届五中全会提出的网络强国建设任务,做好顶层规划,从顶层上设计我国网络安全工作、信息化工作、网络空间国际合作,进一步加强网络安全保障体系,同时推进互联网对信息技术的运用,将卫星互联网、量子计算、高端芯片、人工智能等技术更多地应用到社会生活、经济建设各个方面。 作为网络强国建设的重要内容,工业互联网也迎来更多支持举措。以浙江为例,浙江省委常委、宣传部部长朱国贤透露,预计到年底,浙江全省“1+N”工业互联网平台体系将连接工业设备5000万台,服务工业企业将超过10万家,开发集成工业APP超3万款,尤其是基于浙江中小企业众多、产业集群发达的特点,探索形成的“平台赋能服务商、服务商服务中小企业”的业务模式,成倍放大了工业互联网平台的服务能力,大规模推动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 “下一步浙江将充分发挥杭州技术创新应用活跃、宁波制造业发达的优势,努力推动形成杭甬双核机制、全省协同共进的工业互联网发展格局,拓展工业互联网融合应用的深度和广度,力争建设成为工业互联网的国家示范区。”朱国贤说。 当天会上还透露,以“数字赋能 共创未来——携手构建网络空间命运共同体”为主题的“世界互联网大会·互联网发展论坛”将于11月23日至24日在浙江乌镇举行。同期,还将举办世界互联网领先科技成果发布活动、“互联网之光”博览会、“直通乌镇”全球互联网大赛等活动。 “今年以来,疫情在全球蔓延,国际形势深刻变革,在这样的背景下,秉持网络空间命运共同体理念,努力推动全球网络空间向更加包容、平衡、共赢方向发展,显得尤为重要。”赵泽良表示,论坛将持续搭建中国与世界互联互通的国际平台和国际互联网共享共治的中国平台,秉持开放、平等、互信、共赢理念,促进全球数字赋能与经济复苏,携手各方让网络空间命运共同体更具生机活力。(郭倩)
网络小贷受到进一步约束,甚至逐渐淡出历史舞台,这已早有预期。只是如今‘紧箍咒’突然提速,留给蚂蚁们的时间变得紧迫,金融科技企业必须要更快地证明自己以‘科技’为核心的商业价值。 昨晚,已经酝酿两年多的《网络小额贷款业务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终于发布。在跨区展业、注册资本、杠杆比例等核心问题上,经营网络小额贷款业务的小贷公司(下简称‘网络小贷公司’或‘网络小贷’)的合规门槛大大提升。 其中,联合贷款出资比例等新增条款更是直接扼住了新金融巨头的发展命脉。在蚂蚁集团上市前夕,这份文件的出台多少给这场‘史上最大IPO’增加了些许变数。 网络小贷和蚂蚁集团,本就有着深刻的缘分。 从2010年第一家互联网小贷公司——阿里小贷的出现算起,网络小贷刚刚走过十年时间。在经历了早期的小范围试点、中期的漫长突围、以及后期的野蛮生长和监管整治后,它逐渐从新金融的‘舞台’中隐退。 脱胎于小额贷款公司的网络小贷是中国互联网生态发展的伴生品,也是金融创新与监管博弈夹缝中的产物。它的出现与发展并非偶然,当然它的失控与衰退也早有预兆。 这是一篇记录网络小贷从诞生、发展、繁荣到衰退的演进故事,也是一段颇具‘中国特色’的商业进化史。它顺应了时代发展的脉搏,也曾因失控的欲望而滋生乱象。 但如果以它所遭遇的强监管来质疑互联网贷款模式,或者否定蚂蚁这家公司,客观来说都是不公允的。从移动支付到金融科技,蚂蚁一直是标杆式的存在,在推动金融服务的创新、效率和体验方面贡献巨大。 新金融行业发展至今,企业、市场和监管在‘博弈’的同时也在不断修正创新的方向。 时代的车轮滚滚向前,我们终将找到出口。 萌芽:‘舶来品’与本地化 2011年6月23日,张化侨坐上了从香港九龙开往广州的直达快车,这位前瑞银中国区投行部副总经理、连续4年被《亚洲货币》评为‘最佳中国分析师’的人即将到任他的新岗位——广州花都万穗小额贷款公司董事长。 突然从外资投行的Banker变成了一个‘放高利贷的人’,张化侨的这次转型在当时香港金融圈儿引起了不小的震动。在当时的香港媒体眼中,内地的小额贷款公司与香港遍地开花的财务公司并无二致,它们都是‘高利贷’的代名词。 但事实上,中国的小额贷款公司最早是作为农村地区增量改革的内容之一,带着‘有效配置金融资源、改善农村地区金融服务’的任务而问世。因此,它在经营范围、杠杆比例、融资来源、贷款类型等方面都有严格的限制。 当这位个性张扬的前知名分析师决定投身小贷事业的时候,中国的小贷公司已有3366 家,贷款余额 2875 亿元(截止2011年6月末数据),而那时距离小贷公司正式在全国范围内铺开试点刚好三年(2005年开始在五省试点)。 2011年的中国小额贷款行业还是以线下为主,传统的有抵押贷款业务仍然占据主要的市场份额,但也有一小批小贷公司开始尝试‘小而分散’的纯信用贷款业务。 最早开始涉足小额信用贷款的大都是外资公司,比如,新加坡淡马锡、法国美兴集团、国际金融公司、香港惠理集团、香港亚洲联合财务、日本永旺集团等数十家外资企业都在中国内地设立小贷公司。 这些外资小贷公司的的平均贷款额度大都在3万——20万之间,主要发放无抵押、无担保的信用贷款。主要形式为:线下‘铁军’密集扫街、扫楼获客,上传数据,经过标准化的风控体系、自动化的审批模块后放款。 只可惜那时候,互联网金融、金融科技的风口还没到来,当时的它们并没有想到,不久之后,不少中国公司用同样的‘套路’再加上新的概念在资本市场上圈到了一轮又一轮的钱。 张化侨并不是第一个投身小额贷款行业的外资投行精英,他在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研究所研究生部念书时,其中一门金融课的老师——美国人保罗希尔先于他7年便投身了中国小额信贷事业。 保罗希尔是一个极为低调的人,鲜少在媒体上曝光。这位毕业于耶鲁大学、哈佛大学的东亚研究学者、法学博士,曾任摩根士丹利亚洲投资有限公司执行董事,还做过美国驻华大使馆一等秘书、商务参赞。 在2004年(一说是2003年),他突然做了一个令人咋舌的决定:前往深圳开始了自己新的职业生涯——创立中安信业,一家提供小额信贷技术服务的公司(早期以提供小额信用贷款技术的咨询、服务为主,前身为平安保险的典当行)。 保罗希尔和他的中安信业很早便开始推行一种较为先进的小额信贷模式,即‘小而分散’的信用贷款+标准化的线下获客+自动化的审批流程。这跟后来很多小贷公司、P2P公司、消费金融公司所采用的模式并无本质的差异。 线下模式一统天下的局面在2010年被悄然打破。 那一年,阿里巴巴在浙江成立了一家小额贷款公司,拿到了首张电子商务领域小额贷款公司营业执照,服务对象为其平台上的网店商户,这也就是后来所说的网络小贷。 尽管早期这一服务只向部分城市开放,但由于电商平台的特殊属性,它依然打破了小额贷款公司‘不得跨区经营’的规定,借道互联网把业务做到的全国。随后的2011年,阿里巴巴又在重庆成立了一家小额贷款公司。 时任重庆市长的黄奇帆曾在公开演讲中分享过发放这张牌照的背景,当时,马云希望申请一张小贷牌照,助其电商业务的发展,但这也意味着要打破既有规则,实现全国展业。在找到黄奇帆之前,他已经四处碰壁。 黄被称为‘中国最懂金融的市长’,对于发展网络小贷也自有一番考量。一方面,他拥护创新,看到了互联网的力量;另一方面,他也坚持‘一切金融业务必须纳入监管’,所以一直坚定反对P2P。 那么,既要发挥互联网公司的基因和优势,又不能背离金融监管体系的约束,在这样的背景下,网络小贷牌照成为了那个最便捷且合适的选项。由此,重庆也一举成为国内网络小贷和消费金融公司最密集的城市之一。 所以,回到原点来看,网络小贷是中国互联网商业发展之下的特色产物,也是平衡金融创新与监管之后的结果。 起步:互联网生态的繁荣、审批权下放的隐患 事实上,早在2007年左右,阿里小贷便与建行、工行等展开了合作,前者提供商家的信息,银行提供资金,互联网平台与商业银行‘联合放款’。这是网络小贷业务的雏形,也是助贷模式的开端。 但随着业务规模的增大,互联网与金融,两种体制和文化的冲突开始显现。在2011年左右,阿里与银行‘联合放款’的业务合作告一段落,但旺盛的市场需求俨然无法回撤。这才有了前面提到的,马云寻求网络小贷牌照的故事。 截至2017年7月底,全国共批准了153家网络小贷牌照,含已获地方金融办批复未开业的公司。 网络小贷公司数量难以准确统计的原因在于,有一部分公司是创立初期直接获得的网络小贷资质,例如最早的阿里小贷;另外还有一部分公司是后来获得监管批复扩充了经营范围。 从时间上来看,在2013年及以前,全国范围内被准许在互联网上开展业务的小贷公司不超过10家。从2014年开始,网络小贷公司数量开始逐年增加,仅2016年一年,全国就冒出了近60家。 2013年,网络小贷开始兴起的大背景之一是整个中国互联网生态的日渐成熟,中国的电商平台、线上交易已经发展多年,线上借贷相关的数据、技术和需求都已准备就绪。 而另一个重要背景则是以P2P为代表的互联网金融的萌芽与发展。 由于P2P等互金公司与网络小贷所涉及的业务和客户多有重叠,在缺少专有牌照和监管要求不明的情况下,不少未雨绸缪的互金公司纷纷去申请了网络小贷牌照。这也为后来网络小贷的发展失控埋下了伏笔。 除了市场需求的旺盛和客观条件的成熟外,推动网络小贷公司数量大增的另一个关键因素在于它特殊的审批机制。 在以机构监管为主的中国金融市场中,小贷公司是为数不多审批权被下放到地方的金融机构。根据2008年的《管理办法》,‘设立小贷公司需向省级政府主管部门提出正式申请’,即省级金融办拥有最终的批复权。 在此规定下,从小贷公司的审批设立到业务创新,地方金融办有了相当大的话语权。 在《管理办法》出台之后,不少省市出于推动当地小贷行业发展,以及对外招商引资等原因发布了一些针对自己辖区内的小贷公司管理新政。其中,困扰小贷公司已久的杠杆比例和资金渠道成为了各地新政的核心内容。 以广东、重庆、江苏等地为例,根据当地发布的新规,小贷公司的杠杆倍数分别从1.5倍提升到了2倍、2.3倍、甚至更多。政策不同也直接影响了网络小贷的分布情况,杠杆高的地方网络小贷公司数量也就更多。 当然,也并不是每个地方的金融办都对发展小贷公司报以那么积极的态度,而且这种并不算十分透明的审批机制也造成了一定的寻租空间。例如,多次求助监管无果的张化侨就曾在其书中愤愤不平地谈及此事。 (截图来自《影子银行内幕》一书) 事实上,由于小贷公司的业务实质并没有脱离中央的统一监管,所以地方性政策往往也很难真正落地。例如,不少省市提高了小贷公司的杠杆倍数,但其主要融资渠道——银行只能执行总行层面的规定,严格遵守50%的红线。 事后来看,相对灵活的审批机制为小贷行业的萌芽起到了一定的推动作用,但硬币的另一面是,这种在中央层面缺少监管主体的形式也为小贷行业的长远发展埋下了隐患。 正是因为小贷公司特殊的监管机制,让它的规则存在一定的‘调整’空间。往好的方向走就是一种‘创新’,但一不留神就容易走偏。这种矛盾随着网络小贷的‘大跃进’而快速集聚,直至爆发。 异化:消金的狂欢与现金贷风暴 网络小贷最初是以一种‘试点’的形式出现,为了适应互联网企业(尤其是电商平台)的商业特点,打破了小贷公司不得‘跨区经营’的要求。这也带来了一个监管上的Bug,即公司在一地注册,却在全国放贷。 更夸张的现象是,除了纳税在当地,一些网络小贷公司在注册地连职场都没有。这个现实问题也给网络小贷的监管带来了极大的难度,而这种‘只管生不管养’的情况也饱受诟病。 到了2016、2017年,一些地方金融办密集发出了大量网络小贷牌照,但发起企业和核心股东早已背离了‘有互联网背景和互联网业务’的初衷,大量做实业的公司,从食品、家电到农业、地产等等蜂拥而入。 这是互联网金融的一段黑暗时期,行业乱象与资本狂热齐飞,尽管监管已经开始着手整治,但市场仍处于一片躁动之中。 因为,在大众消费升级和移动互联网红利的双重推动下,消费金融市场迎来了前所未有的繁荣,一大批互联网消费金融产品如雨后春笋般涌现。网络小贷牌照发放的乱象更甚,还有不少与高利现金贷组成CP,横扫市场。 所以那个时期,很多原本专注于做用户和规模增长的新金融公司突然利润暴涨,这背后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它们抓住了现金贷的机会窗口。其中,最有名的一家公司就是趣店。 2017年10月,成立仅三年半的趣店以一场百亿美元的IPO震惊了市场。从数据上看这是个完美的标的,它几乎集合了最受资本市场追捧的元素:成立时间短、发展速度快、利润更是惊人。 在狂热的资本背后,大家忽略了趣店在业务上的单一与脆弱。 过于依赖在线借贷业务,靠资本和流量催熟的趣店很快便受到了来自舆论的炙烤,一篇名为《揭开趣店上市的面具:一场出卖灵魂的收割游戏》把刚刚上市没几天的趣店推到了舆论的风口浪尖。 当然,更令外界错愕的是,其CEO罗敏的一番回应(在此省略一千字……)。后来的结果大家也都知道了,这个代价昂贵的危机公关不仅让趣店的股价一路坍塌,更重要的是,它揭开了一场关于现金贷的监管风暴。 2017年11月21日,一纸标注‘特急’的文件下发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整治办(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简称),网络小额贷款公司的审批被叫停。 对于此政策出台的原因,文件中言简意赅地指出,‘近些年,有些地区陆续批设了网络小额贷款公司或允许小额贷款公司开展网络小额贷款业务,部分机构开展的‘现金贷’业务存在较大风险隐患。’ 10天后,一份针对现金贷业务的文件正式下发。 根据这份《关于规范整顿“现金贷”业务的通知》,无特定场景依托、无指定用途的网络小额贷款要暂停发放,逐步压缩存量业务,限期完成整改。此外还明确了高利率、多头借贷、暴利催收、信息泄露等整治重点。 文件中所指的‘无特定场景依托、无指定用途的网络小额贷款’几乎涉及了市面上绝大多数新金融企业,甚至直接掐住了不少企业的命脉——因为这类业务是他们最为核心的利润来源。 这场现金贷风暴成为了网络小贷的重要转折点,也是新金融行业发展过程中的关键分水岭。一个高增长、高利润的核心业务被迫‘急刹车’。短期内,企业必然急于寻求新的收入来源,而长远考虑,这批公司不得不重新勾勒一张发展蓝图。 至此,中国的新金融行业进入到了一个全新的阶段,以过去to C模式为主导,转向to B、to C双轮驱动,金融科技一词正式替代互联网金融占到了舞台中央。 当然,这种行业的转向也是基于一个大背景,当时移动互联网爆发的红利渐渐殆尽。C端的创新空间不断缩小并随之细化,商业模式已呈现出由C端创新逐渐向B端创新转变的态势。 落幕:降杠杆与Big Tech的紧箍咒 从2017年末的现金贷风暴开始,网络小贷便进入了整改期,监管开始起草统一的管理办法。 事实上,在过去两年里,监管已经多次召集相关企业进行座谈,围绕注册资本金、杠杆比例、是否可以跨区等核心问题进行讨论。而包括蚂蚁在内的不少公司都曾加码过不止一次旗下小贷公司的注册资本金,以应对网络小贷监管政策的变化。 原本经过了那么长时间的消化,网络小贷管理办法的影响应该有所减弱,但昨天最终出台的征求意见稿,依然给市场带来了巨大的震动。一方面,其规则的严厉程度超出了之前的预期,另一方面文件在蚂蚁IPO前夕发布,意有所指。 如果说,过去两年多,网络小贷的整改主要清理的是大量中小公司,那这个最终版的征求意见稿则明显针对头部公司。包括对跨区经营的资本要求、监管权限上收、以及联合贷款出资比例等,措辞颇为严厉。 招股书显示,截至今年6月末,蚂蚁平台促成的消费信贷余额为17,320亿元、小微经营者信贷余额为4,217亿元,合计超过2.1万亿元,已是中国最大的线上消费信贷和小微经营者信贷平台。 抛开其他不说,整个征求意见稿中,杀伤力最大的其实就是新增的一项要求:在单笔联合贷款中,经营网络小额贷款业务的小额贷款公司的出资比例不得低于30%。 毕竟,对于如蚂蚁这类头部公司而言,资本金门槛本身不是问题,杠杆率方面的要求之前也已提出,再加上蚂蚁也刚拿下了消费金融公司牌照,可以化解业务发展的压力。但当这些与联合贷款的出资比例结合起来,杀伤力瞬间增加了数倍。 根据金融监管研究院的分析,如果将蚂蚁出资比例提高到30%,意味着同样驱动1.8万亿联合贷款,需要至少5400亿元表内贷款,外加1700亿元ABS,总计需要通过蚂蚁小贷放款7100亿。 而根据表内贷款最多5倍杠杆的原则,蚂蚁旗下的小贷公司资本金至少需要增加到1400亿元的规模。这也意味着,它亟待补充的资本金缺口超过千亿。 目前,在蚂蚁的微贷生态中,98%的贷款资金是由合作的商业银行、信托公司等实际发放,或者通过ABS消化。定位科技公司的蚂蚁,更多希望以服务获取收入。但在新的规定下,网络小贷的监管标准几乎向银行看齐。 ‘眼看要长成自己曾经最讨厌的样子’,也难怪前几日,马老师要‘吐槽’巴塞尔协议,作为银行业监管的基本法,其核心就是资本金约束。 短期来看,蚂蚁微贷业务的成长空间会受到一定的影响。但这昨晚这一番信息‘轰炸’更重要的信号是,新金融面临的强监管将进一步加码。不管这份征求意见稿的结果如何,这一夜都是一个重要的行业节点。 金融创新与监管存在‘时差’,这是一个无法改变的事实。就像网络小贷牌照诞生的初衷只是为了顺应互联网时代的需要,但奈何市场变化太快,监管要在包容、审慎与灰度中间找到平衡,实属不易。 网络小贷受到进一步约束,甚至逐渐淡出历史舞台,这已早有预期。只是如今‘紧箍咒’突然提速,留给蚂蚁们的时间变得紧迫,金融科技企业必须要更快地证明自己以‘科技’为核心的商业价值。 这是创新的代价,也是开拓者的宿命吧。
原标题:网络小贷新规出炉 联合贷出资不低于三成 北京商报记者 孟凡霞 宋亦桐 小额贷款公司网络小额贷款(以下简称“网络小贷”)业务将迎来统一管理。11月2日,来自银保监会官网发布的信息显示,为规范小额贷款公司网络小贷业务,统一监管规则和经营规则,银保监会近日会同央行等部门起草了《网络小额贷款业务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办法》),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办法》明确监管主体,对网络小贷在经营过程中的风控体系、单户上限、信息披露等问题进行了详细规范,并划定了禁止跨省展业、联合贷款出资不低于30%的若干红线。 《办法》厘清了网络小贷业务的定义和监管体制。具体来看,监督管理部门或者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对批准经营网络小贷业务的小额贷款公司,依法颁发网络小贷业务经营许可证,并予以公告。小额贷款公司经营网络小贷业务应当主要在注册地所属省级行政区域内开展;未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小额贷款公司不得跨省级行政区域开展网络小贷业务。 “以文件形式赋予网络小贷正式的牌照身份,即颁发网络小贷业务经营许可证,符合条件的将成为持牌机构;此次,小额贷款公司原则上不得跨区,跨区需要特批。相对来说,缺乏许可的将会被列入非法金融活动的范畴,对明确合法与非法、使网络小贷业务正本清源具有积极意义。”麻袋研究院高级研究员苏筱芮说道。 《办法》还进一步明确了经营网络小贷业务在注册资本、控股股东、互联网平台等方面应符合的条件。经营网络小贷业务的小额贷款公司的注册资本不低于人民币10亿元,且为一次性实缴货币资本。跨省级行政区域经营网络小贷业务的小额贷款公司的注册资本不低于人民币50亿元,且为一次性实缴货币资本。 在零壹研究院院长于百程看来,此次办法中,最受关注的是对于网络小贷门槛的大幅抬升。比如注册资本,新办法要求本省区域内经营的网络小贷注册资本起步要求是10亿元,如果是跨省级行政区域经营的网络小贷需要50亿元,且均为一次性实缴货币资本。这一门槛,目前多数网络小贷公司难以达标。申请全国性业务的网络小贷公司更难,并且需要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 此外,北京商报记者还注意到,对于经营网络小贷业务的小额贷款公司,《办法》除了在注册资本、控股股东、主要股东信用、组织机构等方面设置准入条件外,还在对外融资、联合贷款出资比例方面划了“红线”。 《办法》规定,经营网络小贷业务的小额贷款公司的控股股东,需要满足财务状况良好,最近2个会计年度连续盈利且累计缴纳税收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200万元(合并会计报表口径);对该公司的出资额不高于上一会计年度公司净资产的35%等6项条件。 在业务方面,涉及对外融资时,经营网络小贷业务的小额贷款公司通过银行借款、股东借款等非标准化融资形式融入资金的余额不得超过其净资产的1倍;通过发行债券、资产证券化产品等标准化债权类资产形式融入资金的余额不得超过其净资产的4倍。 同时,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会同央行,可以对经营网络小贷业务的小额贷款公司对外融资余额与净资产的比例限制指标进行调整。同时规定,在单笔联合贷款中,经营网络小额贷款业务的小额贷款公司的出资比例不得低于30%。 “联合贷款出资不得低于三成”将对联合贷款规模进行强有力的约束。今年7月,北京商报记者从知情人士处获悉,央行于当时下发了《关于开展线上联合消费贷款调查的紧急通知》,银行除了要上报联合消费贷的余额、利率、不良率之外,还要单独汇报与蚂蚁集团合作的“借呗”“花呗”的相关数据。 在于百程看来,在联合贷款中,要求网络小贷业务的小额贷款公司的出资比例不得低于30%,这将限制蚂蚁小贷等开展联合贷款业务的杠杆。在联合贷模式下,蚂蚁的出资比例大概在10%-20%。此前,央行向各银行了解消费类联合贷款业务的相关数据,特别对银行与蚂蚁花呗、借呗的联合放贷情况进行了摸底,即为此次规则调整做了测试。 【作者:孟凡霞 宋亦桐】 (编辑:文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