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曲阜12月7日讯(记者关婧) 今日,在山东曲阜举办的2020中国网络诚信大会上,新华社党组成员、秘书长宫喜祥表示,儒家思想反映了中华民族的精神追求,也蕴藏着解决当代人类面临的难题的重要启示。当今世界正经历百年未有之大变局,观照当下、开启未来,迫切需要从历史中汲取智慧,在文化中传承美德。诚信是网络空间秩序得以建立的“凝合剂”,在社交网络时代,要筑牢“诚信”这一网络的基石。 2020中国网络诚信大会举办地曲阜诞生了中国历史上最伟大的思想家孔子,大会讨论的内容聚焦20世纪人类最伟大的发明互联网。历史文化和当今发明遥相呼应,“诚信”这个主题将它们联系在了一起。 宫喜祥说,在儒家眼中,诚信是道德准则,也是自然规律。科技发展史也体现着类似规律,正如互联网的精神在于去中心化的用户赋权,区块链的核心是达成了去中介化的信任机制,诚信可以说是网络空间秩序得以建立的“凝合剂”。 宫喜祥说,在网络信息后真相时代,要坚守“真实”这一新闻的生命。随着媒体融合向纵深发展,新华社等主力军全面挺进主阵地,进一步在众声喧哗中激浊扬清、在众说纷纭中一锤定音,更好地发挥了引领作用、导向作用。 宫喜祥认为,在开启新征程的路上,要发挥“信任”这一强大力量。诚信就像高强度的黏合剂,能够弥合矛盾、化解冲突,把全国人民紧紧团结起来,形成干事创业的合力,激发携手前行的动能。 “我们要抓住网络诚信这个关键抓手,用好互联网这个‘最大增量’,努力画好网上网下最大同心圆,让网络正能量更加充沛,主旋律更加高昂,为乘势而上开启新征程提供强大的精神动力。”宫喜祥说。
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曲阜12月7日讯 今日下午,2020中国网络诚信大会互联网金融领域诚信建设论坛在山东曲阜举办,论坛以“数字生活时代的信任共治”为主题,共同探讨交流互联网金融领域诚信建设的思路举措。全国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中国网络社会组织联合会会长任贤良,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会长、中国人民银行原副行长李东荣,山东省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王良出席论坛并致辞。 任贤良指出,近年来我国互联网金融得到快速发展,展现出强大的市场空间和发展潜力。要让互联网金融在我国经济社会新发展格局中更好地把握方向、找准定位、发挥作用,应进一步加强互联网金融监管,健全防范化解互联网金融风险的长效机制;进一步强化自律,切实加强互联网金融领域的行业引导;进一步优化生态,积极营造公平诚信的互联网金融发展环境。 李东荣表示,互联网金融近年来正经历一个从快速生长、风险积累到行业治理、规范发展的周期过程,完善信用基础设施、培育诚信经营环境一直是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和长效监管机制建设的重中之重。要倡导诚信守法文化,加强制度规则约束,做好行业自律管理,提升全社会的监督能力。 王良表示,山东省高度重视数字生活时代下的社会诚信体系建设,把互联网金融领域诚信建设作为重要方面纳入其中,相继出台一系列指导性、规范性、操作性强的措施规定,社会诚信体系建设取得积极成效。山东省将持续擦亮诚信底色,划定诚信“红线”,打造清朗的网络空间、网络生态、网络文化。 出席论坛活动的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信用专委会主任委员刘萍阐述了大数据下的金融发展与监管;中国政法大学互联网金融法律研究院院长李爱君围绕金融科技创新法治化进行了分享;中国平安品牌宣传部总经理陈遥介绍了中国平安发挥“金融+科技”优势,保护金融消费者权益,推动诚信体系建设的企业经验。民生银行、兴业银行、浙商银行、同盾科技等企业负责人围绕金融科技更好地服务中小企业融资、运用大数据分析做好信用业务风险防控等问题进行了探讨交流。 本次论坛由中国网络社会组织联合会和山东省网信办共同主办、中国经济网承办、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协办,银行业、互联网企业、社会组织等负责人,专家学者、媒体代表共100余人参加论坛。
【2020中国企业家十大法律风险】 美国著名媒介文化研究者尼尔·波茨曼在其著作《娱乐至死》中指出:“媒介的形式偏好某些特殊的内容,从而能最终控制文化。”互联网更为偏好视听的形式,视听与生活更为接近,使得创作的门槛更低,成为人人可为之事,同时也导致网络信息内容良莠不齐。 1、立法不断加重平台责任 自互联网诞生以来,世界各国都十分重视网络安全的监控与治理,我国更是把内容安全定义为网络安全的重要内容之一。小红书在下架两个月后于2019年10月恢复上架、今日头条内涵段子永久关停、国际频道停更一个月、多家业内有影响力的平台被网信部约谈……内容安全已经成为产品和业务安全的生死线。 我国对网络信息内容的治理是一个从无到有、不断明晰的发展过程。从2000年发布的《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到2020年3月1日生效的《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规定》(以下简称“治理规定”),平台的责任不断加重,监管力度不断加强。 从网络信息内容本身来说,从最初禁止传播危害国家、安全统一、破坏社会稳定等9类违法违规内容,发展为11类违法违规内容和使用夸张标题、炒作、不当评述等9类不良信息内容的两大类别,内容的标准从合法合规上调到符合公序良俗,并特别提出平台对以上信息不得传播,有防范和抵制的责任。这就意味着如果平台对以上信息的传播存在失责,就可能被追责。 我国对网络信息内容的治理从来就没停歇过,并不断深化。6月5日,国家网信办、全国“扫黄打非”办等8部门宣布启动为期半年的网络直播行业专项整治和规范管理行动,首批查处了44款涉淫秽色情、严重低俗庸俗内容的网络直播平台,部署查办了一批利用色情低俗直播内容诱导打赏的案例,并对相关平台作出行政处罚。 更为重要的是,《治理规定》提出了政府监管、平台履责、社会监督、网民自律的多元主体参与网络内容生态治理的体系,且明确网络信息内容服务平台是信息内容管理主体,应当履行相应责任,这是对平台性质的新定位,必将对互联网平台公司的责任承担产生重大影响。 在互联网传播的早期,对于网络信息内容的侵权还沿袭“谁侵权、谁负责”的传统归责原则,网络服务提供者在其链接、发布、存储等的相关内容涉嫌侵权时,在能够证明自己没有恶意,且及时删除内容或断开链接的情况下,不承担赔偿责任。大家耳熟能详的“快播”案中,快播公司CEO王欣和辩护人即是以“技术中立”作为抗辩理由。但是,面对喷薄而出的信息洪流,直接对数以亿计的内容制作者进行管理和处罚,在现实中变得不可能。同时,平台从内容制作者的收益中获益,理应分担其责任。据此,法律作出调整,将管理责任移转至平台,这在《治理规定》中体现得十分明显。 2、平台的管理责任 根据《治理规定》,平台的管理责任主要包括: 第一,建立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机制,重点建立和完善用户注册、账号管理、信息发布审核、跟帖评论审核、版面页面生态管理,尤其是要求平台对所有产品的首页首屏、标题、弹窗、热搜等13个重点环节加强监管。 第二,若他人利用平台实施侮辱、诽谤、威胁、侵犯他人隐私等侵权行为,如果平台存在过错,则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三,不得以干预信息呈现的手段,侵害他人合法权益或者谋取非法利益。2020年6月10日,网信部门约谈新浪微博负责人,针对全网“秒删”蒋某夫人“手撕”疑似第三者的微博的情况,责令其立即整改、暂停更新微博热榜、热门话题榜一周,并严肃处理相关责任人。 第四,不得利用深度学习、虚拟现实等新技术、新应用,从事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活动。比如,“ZAO”的AI换脸软件上线不到一周就被快速叫停,因为它利用的就是深度学习的技术,有巨大的潜在风险。 第五,不得通过人工方式或者技术手段对账号和流量实施造假或操纵,破坏网络生态秩序。刷单、刷流量在我国已经成为一个数量和利益都十分庞大的网络黑产。为隐藏身份、逃避打击,刷单、刷流量又往往与账号造假和操纵账号行为等有着必然的联系,形成一个上下游关联的黑色产业链,严重破坏了网络的生态环境。 第六,不得利用党和国家的形象标识及内容,或者借国家重大活动、纪念日和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名义,开展网络商业营销活动。 要特别指出的是,即使平台没有直接实施或参与以上违法行为,只要违背其作为内容管理主体的责任,就可能被行政机关采取警示整改、限制功能、暂停更新、关闭账号、限制从事网络信息服务、网上行为限制、行业禁入等惩戒措施,还可能被侵权者追究民事赔偿责任。 3、平台的刑事风险 在行政监管收紧的同时,刑事法律风险也会加大。根据刑法规定,网络服务提供者不履行网络安全管理义务,经监管部门责令采取改正措施而拒不改正,致使违法信息大量传播、用户信息泄露等严重后果的,构成拒不履行网络安全管理义务罪。 基于此,平台立足于“一般网络运营者”,或是“关键信息基础运营者”的属性,根据《网络安全法》和国家标准的要求,建立相应的制度和措施,积极履行网络安全管理义务,是合法合规的前提。同时,要积极、主动跟进监管要求,保持与行政监管机构的密切沟通,尤其在接到监管部门的整改要求后,及时采取相应措施,弥补安全管理漏洞,是避免刑事追责的关键。 4、司法的动向 随着网络产业的快速发展,平台“技术中立”的抗辩日益无力。因斗鱼公司多位签约主播未经授权在线直播歌曲《小跳蛙》,获得该歌曲著作权的麒麟童公司向北京互联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斗鱼公司就侵犯其依法享有歌曲著作权之表演权的行为,承担侵权责任。针对斗鱼公司提出的其仅提供中立的网络服务,不构成侵权的抗辩理由,北京互联网法院认为:“被告(斗鱼公司)在应当意识到涉案直播行为存在构成侵权较大可能性的情况下,未采取与其获益相匹配的预防侵权措施,对涉案侵权行为主观上属于应知,构成侵权,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简单地说,就是平台的责任应当与获益相当,这一观点彰显的是司法加重平台责任的倾向。在内容制作者大多缺乏赔偿能力的情况下,被侵权人会更多地把平台拉进诉讼中来,让赔偿变得更有保证。 2017年11月,吴永宁攀爬长沙华远国际中心高空坠亡后,其母将提供直播服务的花椒平台告上法庭。2019年11月,北京市第四中级法院维持了一审法院判决,认为花椒直播应当对吴永宁坠亡承担网络侵权责任,理由是“直播平台未对吴永宁上传的视频是否符合社会公德进行规制。网络服务提供者应当坚持正确导向,提倡积极健康、向上向善的网络文化”。虽然这一判决本身有值得商榷之处,但是司法的倾向一目了然,平台可能因为其提供服务的内容制作者的行为,被卷入更多的诉讼中。 总而言之,平台是网络空间的守门人,要创造一个清朗的网络精神家园,平台必须有社会责任的担当,把好平台的门槛,扎住平台入口,让高素质的内容制作者创造高品质的内容,社会才会还它更大的平台。 注:本文摘自于北京和昶律师事务所与《财富》(中文版)共同发布的“2020中国企业家法律风险报告”。 相关链接: 数据保护助力行业和社会发展 【序言】好的公司是通过制度制约人性之恶 而不是以恶制恶 信息时代的数据安全和个人信息保护、 合规是社会和企业的系统工程 个人信息保护应确立产权观念 公司章程:权益平衡、避免内斗 股权配置——维护公司的“人合性” 发展民营经济就是壮大中国经济的基石 新《证券法》背景下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责任与风险 互联网金融企业的创新与风险
随着云计算等技术手段日益完善,网络小额贷款业务在飞速发展的同时,也带来诸多金融风险。为保障企业及客户的合法权益,中国银保监会会同中国人民银行等部门起草了《网络小额贷款业务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下文简称《征求意见稿》),协力为网络小额贷款业务装上“安全阀”。对消费者过度负债说“不”《“95后”信用卡消费报告》统计数据显示,因申请门槛低、手续简单、使用便利等特点,互联网消费金融产品受到年轻群体的追捧,成为许多“95后”首次尝试信用消费时的首选。但是,部分网贷平台过于宽松的审批流程与过量的放贷额度也给年轻人按时还款埋下了隐患。贵州某高校大四学生小姜,平时习惯使用网贷服务,在超前消费影响下,其借贷次数越来越多,还款压力也越来越大。“上半年一直待在家里上网课,没有生活费,借了不少亲戚的钱还贷,总算没有‘爆雷’。”小姜说,他身边还有不少同学甚至通过“以贷还贷”的方式周转资金,抵还网络贷款。针对贷款门槛低所造成的过度举债乱象,《征求意见稿》第十三条作出明确规定,经营网络小额贷款业务的小额贷款公司应当根据借款人收入水平、总体负债、资产状况等因素,合理确定贷款金额和期限,使借款人每期还款额不超过其还款能力;对自然人的单户网络小额贷款余额原则上不得超过人民币30万元,不得超过其最近3年年均收入的1/3。“先付后还更便捷”“开通网贷有红包”“使用网贷支付有优惠”……借助大数据,层出不穷的网贷广告精准投放于借贷人的手机之中,更有甚者诱使借贷人深陷债务危机,给家庭及社会带来危害。为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征求意见稿》规定,网络小额贷款业务办理应当遵循公开透明原则,充分履行告知义务,使借款人明确了解贷款金额、期限、价格、还款方式等内容,并在合同中载明;禁止诱导借款人过度负债。有关专家表示,《征求意见稿》的出台,释放出国家加强对网络小额贷款监管的积极信号。相关网贷平台应当积极承担社会责任,建立完善针对借贷风险的测评与监控体系,杜绝误导引诱消费者超前过度消费。引导网贷企业规范化发展除了保障消费者权益,《征求意见稿》还通过明文规定引导网络小额贷款企业向规范化、专业化发展。当前,不少网络小额贷款公司突破经营区域限制,从事跨省经营,其所引发的异地贷后风控难、成本高等问题,为行业健康发展增添不少阻力。对此,《征求意见稿》提出具体规范,小额贷款公司经营网络小额贷款业务应当主要在注册地所属省级行政区域内开展;未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小额贷款公司不得跨省开展网络小额贷款业务。专家表示,《征求意见稿》对网络小额贷款公司进行“地域限制”,将有效避免部分企业进行监管套利或规避监管,进而专注于为本地提供更优质的金融服务。此外,一些互联网公司利用自身网络小额贷款牌照,依靠联合贷款等模式规避杠杆限制,在对个人的零售贷款中,几乎90%以上的资金都来源于银行业。《征求意见稿》特别对联合贷款作出明确规定,主要作为信息提供方与机构合作开展贷款业务的网络小额贷款公司,不得帮助合作机构规避异地经营等监管规定。在单笔联合贷款中,经营网络小额贷款业务公司的出资比例不得低于30%。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教授黄震认为,《征求意见稿》将有助于降低网络小额贷款公司的杠杆率,保证放款后才能进行联合贷款,这提高了企业自身的风险约束条件,有效加强风险控制。行业迎来新一轮“洗牌”业界人士指出,放开网络小额贷款业务的初衷是为满足小微企业融资需求,但部分网贷公司违法违规运营的问题频发,暴露出网络小额贷款行业正处于良莠不齐、鱼目混珠的状态。《征求意见稿》直接提高了经营网络小额贷款的资金门槛,要求从事网络小额贷款的企业注册资本不低于人民币10亿元,跨省经营网络小额贷款业务的企业注册资本不低于人民币50亿元,且均为一次性实缴货币资本。在资金管理方面,《征求意见稿》指出,经营网络小额贷款业务的公司应当强化资金管理,对放贷资金(含自有资金及外部融入资金)实施专户管理,所有资金必须进入唯一放贷专户方可放贷。“《征求意见稿》若实施,将会给行业带来新一轮的‘洗牌’。”北京伟博律师事务所律师李伟民在接受本报采访时分析,“强监管严准入的规定下,一些缺乏优势以及违法违规的小额贷款公司将面临淘汰,为银行和其他金融公司提供了扩大市场的机遇。同时,这也为中国金融稳定和金融安全提供了有利保障,实际上是从根源保护广大消费者的权益。”黄震说,《征求意见稿》进一步规范了网络小额贷款行业的发展,同时也提高了门槛、约束了企业行为,这将有利于网络小额贷款公司的良好经营,促进普惠金融持续发展。(记者 刘乐艺)《人民日报海外版》(2020年11月25日 第08版)
12月10日下午,金盾网络纠纷调解中心与新浪黑猫平台在新浪总部召开发布会,共同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双方将依托自身平台在网络纠纷调解中的优势,开展全方位、深层次的合作,共同推动“网民与网站间纠纷调解”工作落实,以线上调解的方式为网民和企业纠纷提供更好的调解服务,有效化解网络矛盾,构建和谐网络空间。 (双方代表签署合作协议) 北京多元调解促进会专家穆阳、金盾网络纠纷调解中心负责人邓宏敏、北京网络行业协会会长袁旭阳、北京网络行业协会秘书长屈平、新浪集团公共事务部总监刘研平、新浪财经内容中心主编李兀、黑猫投诉负责人高军委等嘉宾出席本次签约仪式。中国消费报、中国网、工人日报、中国经营报、经济观察报、北京青年报、北京日报、千龙网等数家新闻媒体参与此次签约仪式。 北京多元调解促进会专家穆阳在发言中指出,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是实现社会治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举措。希望金盾网络纠纷调解中心与黑猫投诉作为行业协会和社会化平台的代表,能充分发挥桥梁纽带和服务保障作用,形成相互协调、全覆盖的调解网络,完善全社会的多元调解组织体系。 金盾网络纠纷调解中心负责人邓宏敏介绍了中心在工作中是如何集中社会各方力量,为网民和企业提供公益调解服务的,并对黑猫投诉平台在前期试点工作中对中心提供的支持给予了肯定。她希望通过合作,双方能够更好地发挥在数据和资源上的优势,实现力量整合,优势互补。更好的承担起网络治理的社会责任,共同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健康和谐网络空间。 北京网络行业协会秘书长屈平在活动发言中肯定了本次战略合作签订的意义。他表示,当今在网络社会的高速发展下,网络社会负面情绪激增,导致网络矛盾和纠纷层出不穷,严重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公共利益。此次签约,是“网民与网站间矛盾纠纷调解”工作的延伸,也是协会与企业双方力量的进一步联合。协会将充分利用自身资源与优势,共同打击引发网络矛盾的恶意行为,肃清网络环境,为企业经营、行业发展扫清障碍。 新浪财经内容中心主编李兀在发言中表示,随着科技的发展,中国已然迈进了“互联网+”时代,生产和消费的场景发生深度变化,给国民经济带来了新的增长动能。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是发展市场经济的重中之重。新浪愿意继续与社会各界一起,履行自身企业责任,充分发挥媒体监督和舆论引导作用。以推进消费环境的建设为抓手,强化消费者权益保护,努力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 黑猫投诉负责人高军委在发言中介绍了平台的发展概况,并同时表示在平台每天收到的数以千计的投诉中,除了商家和消费者自主沟通解决外,仍有很多涉及面广、责任复杂的纠纷难以通过单一方式化解。此次与金盾网络纠纷调解中心达成战略合作关系,能够更好地帮助黑猫投诉平台搭建更为专业、完整的网络调解体系。未来黑猫也将一如既往的支持和配合协会和中心的相关工作开展。 双方到会嘉宾表示未来将充分发挥政府主导、协会组织和社会监督的多方联动,充分利用各方力量化解网络矛盾,共同打造健康和谐的网络空间。
第三只眼网络暴力可憎,用移花接木式操作为网络暴力“助兴”,也不遑多让。“成都女孩赵某”私人信息被扒后,号称是赵某的朋友圈图片也在网上流传。结果这让湖南女孩小瑶深受其扰,“很多骂人的,骂得很难听”。拥有11万粉丝的小瑶在微博上辟谣称,网上热传的其实是自己的艺术照,该照片被人盗用,她正在通过网络向警方报警。据媒体报道,她被误传的这张照片拍摄于今年4月,拍摄地点在三亚。网络暴力可憎,用移花接木式操作为网络暴力“助拳”,也不遑多让——本来随意曝人照片就不妥,更何况是用无辜者照片诱导误认,性质更恶劣。在此事中,“移花接木术”幕后黑手的这波操作,就来得够“黑”:只顾造谣,不顾此举可能会将无关者拽入舆论泥潭的后果,这绝非什么“恶趣味”之类能洗白的。从法律角度讲,此举侵犯的,不只是无辜者的肖像权,还有其人格尊严。根据法律规定,所有权人对本人肖像具有专属使用性,除非存在阻却违法事由,否则任何未经许可的偷拍、加工、利用照片宣传等行为,均可能涉嫌侵权。今年通过的《民法典》明确规定,“不得泄露或者篡改其收集、存储的个人信息”。现实中,类似的照片被“张冠李戴”,然后在网暴事件中被“热传”炒作的事件,并非孤例。2016年,一张“政府工作人员扮电焊工接受视察”的照片在社交媒体传播。媒体调查发现,这其实是一则玩弄移花接木招数混淆视听的谣言。而诸如“女子头像被移花接木合成不雅照疯传”之类的事件,也时有发生。类似事件屡屡发生,究其原因,一是获取便利,加工快捷,也就是“即拿即用”的节奏;二是很少被追究,受害人的控诉,往往湮没在网络热点的喧嚣中,沉寂在“法不责众”的快感里,而不法分子付出的违法成本,动辄与其后果严重不匹配,有的甚至未被追责。如今,“成都女孩赵某”遭网暴、另一名女孩也被殃及,这般恶果无疑是一记提醒:打击类似移花接木式谣言刻不容缓。考虑到这类移花接木术通常都跟人肉、网暴连在一块,而人肉、网暴造成的社会性死亡后果不容小觑,因此相应治理应有“露头就打”的灵活性,也要有“一个都不姑息”的威慑力。这也需要职能部门积极作为。对于这些拿别人照片任意传播,给当事人造成重大困扰的违法犯罪行为,职能部门不妨积极介入,依法处置打击,给不法分子以震慑。如今作为受害者的小瑶已报警,希望作恶者也被尽早揪出、依法追责。“成都女孩赵某照片”系移花接木,不能让造谣者全身而退。对于那些肆意“人肉”、造谣传谣的始作俑者,当精准锁定,让侵权者付出法律的代价,让“移花接木式”造谣止步于依法严惩——尤其是在《民法典》将个人信息保护提上了高度,该案又反响巨大、影响恶劣的背景下,对这类典型个案该严肃处理就无需含糊,不能让受害者白白受伤害。□柳宇霆(法律学者)
中国互联网发展在数字经济、技术创新、网络惠民等方面不断取得重大突破,有力推动网络强国建设迈上新台阶 网民人数超9亿,互联网普及率接近65%,网络购物用户规模达7.10亿……不久前发布的《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显示,中国互联网发展在数字经济、技术创新、网络惠民等方面不断取得重大突破,有力推动网络强国建设迈上新台阶。 中国的互联网事业发展迅猛,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绩。1997年,全国上网的计算机不到30万台,用户仅60多万。今天,中国拥有全球最大规模的光纤和移动通信网络,行政村通光纤和4G比例均超过98%。互联网不仅连接触手可及,使用也更加便捷。20多年前,大多数网民通过拨号上网,甚至要懂专门的程序语言,如今,从陆地边陲到千里海岛,网络信号全天候覆盖。“信息高速公路”的延伸,及其催生的技术、产品和服务,极大降低了网络的使用门槛:西南山区的农民,在直播平台上卖起了家乡的土特产;天各一方的亲人,通过手机应用视频聊天;足不出户的老人,学会了网上下单购物。这些以往认为遥不可及的场景,已是稀松平常。 随着“互联网+”加速与产业融合,数字经济已成为中国发展的新引擎。报告显示,我国数字经济规模已达31.3万亿元,位居世界前列,占GDP的比重达34.8%。新技术的加速应用,催生了新的产业形态,有力提升经济发展质量、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疫情防控中,在线教育、在线问诊、网络视频、网络购物、网络音乐等应用的快速增长,充分展现了技术发展带来的新机遇。很多数字企业抓住这一契机,通过商业模式创新、加快数字技术应用等,为产业转型升级提供了重要支撑。 互联网带来开放、互惠、共享。近年来,我国致力于消除“数字鸿沟”,把网络基础设施修进深山、架上高原;科研人员帮老年人、视障者等信息时代的特殊群体开发软件,指导他们上网。眼下,互联网向智能时代跨越,为建设网络强国提供了技术支撑。5G与教育融合,高清、流畅的通信支持,使偏远山区的孩子能够共享大都市教育资源;借助人工智能技术,将手语翻译成文字,聋哑人有了交流沟通的便捷桥梁。而随着新基建的推进,当前难以覆盖的“网络盲区”也有望进一步消除,更多人将享受到智能时代的普惠服务。 新基建驱动下,新技术、新产品、新业态更新迭代加速,亟待相关行业抓住机遇,迎来新一轮快速发展。比如,疫情防控期间,网络零售激活了农村消费,未来如何更好完善三线以下城市和农村地区的网购基础设施,从而进一步释放市场消费潜力?移动支付更加普及,推动线上线下联动的消费新场景更加丰富,能否进一步拓展在线餐饮、在线旅游、在线家政等网络服务,持续扩大数字消费的边界?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发挥了“数字政府”的作用,能否将好经验加以总结和提炼?等等,都需要我们在实践中进一步探索。 互联网的发展带来无远弗届的力量,为人们带来更多获得感。不久前的一次读书分享活动上,一名盲人按摩师在线分享了她听一本旅行书的心得。她说自己被祖国大江南北美景深深吸引,以后想去海南,在海边的客栈住上一晚,伴着涛声入梦。互联网无障碍技术,帮助更多人拥抱大千世界,实现心中理想,而这,也正是互联网发展的题中之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