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政治局10月16日召开会议,审议《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规划纲要》。中共中央总书记习近平主持会议。 会议指出,当前我国发展的国内国际环境继续发生深刻复杂变化,推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有利于形成优势互补、高质量发展的区域经济布局,有利于拓展市场空间、优化和稳定产业链供应链,是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的一项重大举措。 会议强调,要全面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突出重庆、成都两个中心城市的协同带动,注重体现区域优势和特色,使成渝地区成为具有全国影响力的重要经济中心、科技创新中心、改革开放新高地、高品质生活宜居地,打造带动全国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增长极和新的动力源。 会议要求,成渝地区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和一体化发展理念,健全合作机制,打造区域协作的高水平样板。唱好“双城记”,联手打造内陆改革开放高地,共同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营造一流营商环境,以共建“一带一路”为引领,建设好西部陆海新通道,积极参与国内国际经济双循环。坚持不懈抓好生态环境保护,走出一条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新路子,推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处理好中心和区域的关系,着力提升重庆主城和成都的发展能级和综合竞争力,推动城市发展由外延扩张向内涵提升转变,以点带面、均衡发展,同周边市县形成一体化发展的都市圈。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
10月12日下午,中远海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远海发”)转让持有的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简称“中集集团”)签约仪式在深圳隆重举行。深圳市国资委党委书记、主任余钢,中远海运发展董事长王大雄,中集集团董事长麦伯良,深圳资本集团董事长胡国斌等出席仪式,共同见证签约。 仪式上,深圳资本集团与中远海发所属的中远工业、长誉投资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中远海发将向深圳资本集团转让中集集团A股和H股股份合计6.45亿股。本次交易有效实现了央地国企强强联合,有利于促进集装箱制造行业的资源优化和健康发展,互利共赢。 中远海发转让持有的中集集团股份,是基于公司战略发展的需要。转让完成后,有利于中远海发进一步优化资产结构,集中聚焦自身主营业务发展,提升持续经营能力和核心竞争力。 交易完成后,中远海发致力于发展以航运及相关产业租赁、集装箱制造、投资及相关服务为核心的产业集群,持续打造具备中远海运特色和全球竞争力的综合物流产业金融服务平台的战略定位更加明晰,更加凸显航运金融特色,有助于进一步提升上市公司价值,维护全体股东利益。
10月12日,万通发展(600246.SH)发布公告称对组织架构进行调整,布局构建了六大事业部——战略发展事业部、产城开发事业部、资产运营管理事业部、信产事业部、新文化事业部,以及产业资本事业部。 具体来看,万通发展组织六大事业部,将全面落地战略转型升级,以城市运营顶层设计解决方案为核心,发展多元化城市生态运营,为城市可持续发展提供一体化建设开发及服务保障。其中,“战略发展事业部”主要是为公司业务发展提供战略性、落地性的全流程解决方案;“产城开发事业部”结合原有城市运营开发经验,依托股东资源和国际创新内容储备,以城市顶层设计为统筹,布局城市更新、综合性城市运营,以及产城融合示范项目,发展“地产+N”的多元化城市运营生态;“资产运营管理事业部”是以原有地产业务为载体,联手普洛斯打造创新的高端物业开发,自持,运营,基金退出的全生态闭环开发管理模式。“信产事业部”联合顶级数字科技资源,打造新型科技赋能城市发展的综合产业布局;“新文化事业部”全部布局城市更新所需的“内容生态”,打造万通文化内容产业生态系统;“产业资本事业部”成立产业生态布局发展的各类专项产业基金,为城市创新可持续发展提供资本支持。 从六大事业部的主要功能性来看,本次万通发展组织架构调整,是在其“新万通、新赋能、新发展”的整体发展战略下,以业务体系作为主要划分依据,用平台化的管理体系,提高业务运转效率,释放企业活力,激发已有20余年历史的万通成为面向未来的“新型智慧城市科技+生活综合运营服务商”。 “万通发展”原名“万通地产”,是一家具有20多年历史的A股上市公司,经过近十年的全面转型布局,万通发展在新城市运营管理、新基建、新科技、新消费和新文化等领域完成全球优质资源整合。2019年,这家老牌地产公司迎来了新的领航人。新任CEO带领着一支年轻化、国际化的管理团队,与多家权威机构和产业资本开展合作,形成了以原有核心地产业务为载体,强大的股东资源和国际化创新内容储备为核心,积极开拓地产+N的多元化城市运营生态模式。同时积极响应建设“数字中国”的战略决策,重点打造以城市为主体、以数字科技为动力、以可持续发展为目标的新型科技赋能城市发展综合产业。 公告发布当日,万通发展首次以“新型智慧城市可持续发展运营联盟”发起人的身份,受邀参加由国家网信办、发改委、工信部及福建省联合主办的“第三届数字中国建设峰会”主论坛。携手福州市委、福建电子信息集团,牵头发起创立“新型智慧城市可持续发展运营联盟”(以下简称“城市运营联盟”),并发动自身强大的资源优势,联手公司多家深入合作伙伴——国网能源、太极股份(002368.SZ)、普洛斯、商汤科技、中国瑞达、深圳算能,于10月11日在数字中国峰会举行签约仪式,共同推进“新型智慧城市可持续发展运营”战略。 “城市运营联盟”将以城市运营顶层设计为统筹,充分发挥联盟各方优势,互补协同,以成立合资公司、项目合作、资源合作、技术合作等多种形式,将“数字福建”的经验成果推广至全国。联盟各方分别在数字城市运营管理、城市产业开发和运营、城市综合能源管理、物流及产业地产、科技与产城融合、人工智能、CBD智慧运营、集成电路等领域都具有领导地位。
10月12日至14日,由国家网信办、发改委、工信部及福建省人民政府主办的“第三届数字中国建设峰会”在福州召开。福建电子、万通发展等九方代表,共赴数字峰会。而在前一天的10月11日,由福州市委、福建电子、万通发展牵头发起,同时联动国网综能、太极股份、普洛斯(GLP)、商汤科技、中国瑞达、深圳算能的九方代表举行了“新型智慧城市可持续发展运营签约仪式”,达成战略合作,共同组成了强大的“新型智慧城市可持续发展运营联盟”(以下简称“城市运营联盟”)。 “数字福建”是“数字中国”的源头和实践起点。而本次战略合作的牵头发起方之一福建省电子信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简称“福建电子”)作为福建省人民政府出资组建的电子信息行业国有独资资产经营公司和投资平台,正是“数字福建”推行落地的抓手。 本次合作的牵头发起方——北京万通新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万通发展”,原“万通地产”),是一家逾20年历史的A股上市公司。近十年全面转型升级布局,在新基建、新科技、新消费和新文化等领域,整合了全球优质资源,打通了各项产业资源,形成了“新万通”的核心竞争力,成为面向未来的“新型智慧城市科技+生活综合运营服务商”,在城市运营、城市更新、产城融合、数字科技等领域形成了独特的资源及能力优势。 2020年5月,福建电子与万通发展已签署了《投资合作备忘录》,就数据中心、大数据开发应用等方向展开全面深化合作。为将“数字福建”的成果经验推广至全国,以城市运营顶层设计为统筹,进行系统化“数字中国”建设,并使之能够更好的推进落地。在福建电子和万通发展的牵头下,联动在数字城市建设、城市开发和运营、城市综合能源管理、物流地产、科技与产城融合、人工智能、智慧城市运营、CBD智慧运营、集成电路等领域具有领导地位的各战略合作方,充分发挥各方优势,互补协同,组建“城市运营联盟”。以成立合资公司、项目合作、资源合作、技术合作等多种形式,将“数字福建”的经验成果推广至全国。 据悉,本次签约的九大战略合作方之中有万通发展的重要股东。国际化物流地产及金融巨头普洛斯(GLP)是万通发展的第三大股东,其联合创始人、首席执行官梅志明先生是万通发展的董事,同时出任战略委员会主任;双方战略协同,步调一致,计划积极发挥各自优势,有效整合互补资源,在产城融合地产项目、IDC投资并购、金融创新等方面开展深入、全面的合作。商汤科技(SenseTime)作为全球领先的人工智能平台公司,中国科技部指定的首个“智能视觉”创新平台,据悉也已成为万通发展的前十大股东之一;通过资源互补、强强联合,双方或将整合在平台、行业解决方案和新技术产品等方面的资源,推动地产领域人工智能技术的落地和持续发展。 此外,国家电网全资子公司,综合能源服务产业龙头企业——国网综合能源服务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全资子公司,国内电子政务、智慧城市和关键行业信息化的领先企业——太极计算机股份有限公司;以及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全资子公司,集产业投资、资产运营、物业管理、信息服务、商贸经营为一体的多元化、规模化、现代化的集团公司——中国瑞达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比特大陆在人工智能领域重点配套企业——深圳算能科技有限公司,均为本次战略合作的重要合作伙伴。
题:金融“活水”助力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 新华社记者谭谟晓、李延霞 金融是实体经济的血脉,为实体经济服务是金融的天职。“十三五”时期,我国金融业保持稳健发展,抵御风险能力增强;金融改革有序推进,金融对实体经济的支持力度加大,资金结构流向更趋合理,成为提升我国经济竞争力的有力支撑。 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质效提升 湖北星晖新能源智能汽车有限公司负责人许先中没想到,在一场支持企业复工复产信贷投放座谈会上,企业现场获得了农行5000万元贷款授信。 该公司在黄冈建有总投资202亿元的新能源智能汽车产业园,规划年产30万台新能源智能汽车。“农行的支持给我们注入一针‘强心剂’,充足的现金流有助于公司降低疫情影响,加快推进5G智能新能源汽车项目。”许先中说。 近年来,在政策引导下,金融机构加大对先进制造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中长期资金支持力度,精准支持国家重大区域发展战略和“两新一重”项目建设。 银保监会数据显示,今年前8个月,银行业各项贷款增加15.2万亿元,同比多增3万亿元,信贷资金重点投向制造业、基础设施、科技创新等领域。其中,制造业贷款增加1.8万亿元,增量较过去4年总和还多1092亿元。 保险业充分发挥其固有的风险管理、资金配置等优势,为实体经济保驾护航。 截至2019年年末,保险业支持长江经济带、京津冀协同发展的资金规模分别超过6000亿元和2500亿元。截至今年8月底,保险资产管理机构累计发起设立各类债权、股权投资计划1530只,合计备案(注册)规模33842.36亿元,保险资金源源不断流入实体经济。 银保监会有关负责人表示,“十三五”时期,银行保险机构持续加大对经济社会发展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的支持力度,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质效进一步提升。 金融创新缓解企业融资难题 “人才也能成为贷款依据,仅2个工作日我们就收到了1000万元的‘人才贷’。”济南磐升生物技术有限公司负责人说,公司抵押物少,无法满足传统贷款产品要求,银行了解到我们的需求后,第一时间为我们制定了专属融资方案。 济南农商银行推出的“人才贷”,是专门针对研发型、高科技企业设计的无抵押、无担保的纯信用贷款,解决了缺少有效抵押物的企业扩大经营的资金难题。 金融创新让许多企业获得实实在在的收益。今年以来,金融部门引导银行机构根据企业实际生产和融资需要,创新贷款模式,不断加大对民营和小微企业信贷投放力度。 中国人民银行数据显示,截至今年8月末,我国小微企业贷款余额30.8万亿元,是2017年末的1.26倍;支持小微经营主体3062万户,是2018年末的1.43倍。 清华大学国家金融研究院院长朱民表示,当前服务业已经成为中国经济增长的重要驱动力,小微企业发展活力足,对金融的需求日益增加。要推动间接融资和直接融资平衡发展,完善多层次资本市场。 银保监会数据显示,前8个月,银行保险机构新增债券投资约7万亿元,有力保障国债、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发行以及企业债券融资。 坚守服务创新型、创业型、成长型中小企业定位的新三板,改革创新稳步推进,直接融资功能不断提升。全国股转公司数据显示,今年上半年,新三板市场融资106.29亿元,环比上升17.43%。截至7月20日,新三板合格投资者数量已超过151万户。 金融抵御风险能力增强 日前,中国人民银行、银保监会发布《关于建立逆周期资本缓冲机制的通知》,旨在有效防范金融风险,维护我国金融体系稳定运行。 这是近年来我国遵循金融发展规律,完善金融调控、防控金融风险的一个缩影。“十三五”即将收官,金融领域重大风险得到有效防控:宏观杠杆率过快上升势头得到遏制,影子银行无序发展得到有效治理,高风险金融机构处置取得阶段性成果。 金融支持实体经济,必须以自身的稳健运行为前提。当前,我国金融业运行平稳有序,风险整体可控,主要指标处于合理区间。 银保监会数据显示,前8个月,银行业加大拨备计提力度,新提取拨备1.4万亿元,同比多提取2615亿元,目前拨备余额达6.5万亿元,拨备覆盖率176.5%,具备较强的信用风险抵御能力。 截至二季度末,保险公司平均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为242.6%,平均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为230.4%,均保持在合理区间较高位运行。 专家表示,我国经济已进入高质量发展阶段,实体经济的发展,需要一个良好的金融环境。金融“活水”流入实体经济,在推动经济茁壮成长的同时,也会促进金融回归本源,有效防控风险,确保行业平稳健康发展。 金融活,经济活;金融稳,经济稳。新起点上,金融各行各业将持续向实体经济提质增效发力、聚力,提升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质量和效率,促进经济与金融良性循环。
日前,国务院印发《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从加快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实现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高度,明确了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总体要求,从提高上市公司治理水平、推动上市公司做优做强、健全上市公司退出机制、解决上市公司突出问题、提高上市公司及相关主体违法违规成本、形成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工作合力等方面,对提高上市公司质量作出了系统性、有针对性的部署安排,是今后一段时期推动上市公司高质量发展的纲领性文件。 发布《意见》,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对提高上市公司质量、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高度重视,是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提高上市公司质量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的具体体现,是贯彻“六稳”“六保”部署、完善资本市场基础制度、落实新证券法的重要举措。今年以来,新冠肺炎疫情冲击实体经济,对上市公司生产经营带来客观影响,提高上市公司质量面临新考验。国务院发布《意见》,将为上市公司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环境氛围,有力推动资本市场全面深化改革开放,促进资本市场稳定健康发展。 证监会将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把提高上市公司质量作为全面深化资本市场改革的重中之重,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在国务院金融委的统一指挥协调下,切实抓好《意见》贯彻落实工作。把学习好、宣传好、贯彻好《意见》作为当前最重要的任务,加大政策宣讲力度,统一思想认识,准确把握《意见》精神和政策要求。坚持市场化、法治化方向,加强资本市场基础制度建设,持续推进贯彻实施新证券法,完善促进上市公司高质量发展的制度规则体系,提升监管服务水平。全面落实对资本市场违法犯罪行为“零容忍”要求,切实维护市场秩序,净化市场生态。坚定不移推进资本市场全面深化改革和扩大开放,加大重点改革攻坚,助力落实“六稳”“六保”任务。着力加强与地方政府、相关部委等各方协作配合,不断优化政策环境和生态体系,努力形成提高上市公司质量工作新格局,共同推动上市公司高质量发展。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资本市场在金融运行中具有牵一发而动全身的作用,上市公司是资本市场的基石。提高上市公司质量是推动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内在要求,是新时代加快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重要内容。《国务院批转证监会关于提高上市公司质量意见的通知》(国发〔2005〕34号)印发以来,我国上市公司数量显著增长、质量持续提升,在促进国民经济发展中的作用日益凸显。但也要看到,上市公司经营和治理不规范、发展质量不高等问题仍较突出,与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要求还存在差距。同时,面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上市公司生产经营和高质量发展面临新的考验。为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市场化、法治化方向,按照深化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要求,加强资本市场基础制度建设,大力提高上市公司质量。坚持存量与增量并重、治标与治本结合,发挥各方合力,强化持续监管,优化上市公司结构和发展环境,使上市公司运作规范性明显提升,信息披露质量不断改善,突出问题得到有效解决,可持续发展能力和整体质量显著提高,为建设规范、透明、开放、有活力、有韧性的资本市场,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二、提高上市公司治理水平 (一)规范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完善公司治理制度规则,明确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职责界限和法律责任。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要履行诚信义务,维护上市公司独立性,切实保障上市公司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要依法合规运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要忠实勤勉履职,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监事会作用。建立董事会与投资者的良好沟通机制,健全机构投资者参与公司治理的渠道和方式。科学界定国有控股上市公司治理相关方的权责,健全具有中国特色的国有控股上市公司治理机制。严格执行上市公司内控制度,加快推行内控规范体系,提升内控有效性。强化上市公司治理底线要求,倡导最佳实践,加强治理状况信息披露,促进提升决策管理的科学性。开展公司治理专项行动,通过公司自查、现场检查、督促整改,切实提高公司治理水平。(证监会、国务院国资委、财政部、银保监会等单位负责) (二)提升信息披露质量。以提升透明度为目标,优化规则体系,督促上市公司、股东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披露信息。以投资者需求为导向,完善分行业信息披露标准,优化披露内容,增强信息披露针对性和有效性。严格执行企业会计准则,优化信息披露编报规则,提升财务信息质量。上市公司及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要充分披露投资者作出价值判断和投资决策所必需的信息,并做到简明清晰、通俗易懂。相关部门和机构要按照资本市场规则,支持、配合上市公司依法依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证监会、国务院国资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等单位负责) 三、推动上市公司做优做强 (三)支持优质企业上市。全面推行、分步实施证券发行注册制。优化发行上市标准,增强包容性。加强对拟上市企业的培育和辅导,提升拟上市企业规范化水平。鼓励和支持混合所有制改革试点企业上市。发挥股权投资机构在促进公司优化治理、创新创业、产业升级等方面的积极作用。大力发展创业投资,培育科技型、创新型企业,支持制造业单项冠军、专精特新“小巨人”等企业发展壮大。发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区域性股权市场和产权交易市场在培育企业上市中的积极作用。(证监会、国务院国资委、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单位与各省级人民政府负责) (四)促进市场化并购重组。充分发挥资本市场的并购重组主渠道作用,鼓励上市公司盘活存量、提质增效、转型发展。完善上市公司资产重组、收购和分拆上市等制度,丰富支付及融资工具,激发市场活力。发挥证券市场价格、估值、资产评估结果在国有资产交易定价中的作用,支持国有企业依托资本市场开展混合所有制改革。支持境内上市公司发行股份购买境外优质资产,允许更多符合条件的外国投资者对境内上市公司进行战略投资,提升上市公司国际竞争力。研究拓宽社会资本等多方参与上市公司并购重组的渠道。(证监会、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务院国资委、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人民银行、商务部、市场监管总局、国家外汇局等单位与各省级人民政府负责) (五)完善上市公司融资制度。加强资本市场融资端和投资端的协调平衡,引导上市公司兼顾发展需要和市场状况优化融资安排。完善上市公司再融资发行条件,研究推出更加便捷的融资方式。支持上市公司通过发行债券等方式开展长期限债务融资。稳步发展优先股、股债结合产品。大力发展权益类基金。丰富风险管理工具。探索建立对机构投资者的长周期考核机制,吸引更多中长期资金入市。(证监会、财政部、人民银行、国家发展改革委、银保监会等单位负责) (六)健全激励约束机制。完善上市公司股权激励和员工持股制度,在对象、方式、定价等方面作出更加灵活的安排。优化政策环境,支持各类上市公司建立健全长效激励机制,强化劳动者和所有者利益共享,更好吸引和留住人才,充分调动上市公司员工积极性。(证监会、国务院国资委、财政部等单位负责) 四、健全上市公司退出机制 (七)严格退市监管。完善退市标准,简化退市程序,加大退市监管力度。严厉打击通过财务造假、利益输送、操纵市场等方式恶意规避退市行为,将缺乏持续经营能力、严重违法违规扰乱市场秩序的公司及时清出市场。加大对违法违规主体的责任追究力度。支持投资者依法维权,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证监会、最高人民法院、公安部、国务院国资委等单位与各省级人民政府负责) (八)拓宽多元化退出渠道。完善并购重组和破产重整等制度,优化流程、提高效率,畅通主动退市、并购重组、破产重整等上市公司多元化退出渠道。有关地区和部门要综合施策,支持上市公司通过并购重组、破产重整等方式出清风险。(证监会、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国务院国资委等单位与各省级人民政府负责) 五、解决上市公司突出问题 (九)积极稳妥化解上市公司股票质押风险。坚持控制增量、化解存量,建立多部门共同参与的上市公司股票质押风险处置机制,强化场内外一致性监管,加强质押信息共享。强化对金融机构、上市公司大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风险约束机制。严格执行分层次、差异化的股票质押信息披露制度。严格控制限售股质押。支持银行、证券、保险、私募股权基金等机构参与上市公司股票质押风险化解。(证监会、最高人民法院、人民银行、银保监会、国务院国资委等单位与各省级人民政府负责) (十)严肃处置资金占用、违规担保问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相关方不得以任何方式侵占上市公司利益。坚持依法监管、分类处置,对已形成的资金占用、违规担保问题,要限期予以清偿或化解;对限期未整改或新发生的资金占用、违规担保问题,要严厉查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依法依规认定上市公司对违规担保合同不承担担保责任。上市公司实施破产重整的,应当提出解决资金占用、违规担保问题的切实可行方案。(证监会、最高人民法院、公安部等单位与各省级人民政府负责) (十一)强化应对重大突发事件政策支持。发生自然灾害、公共卫生等重大突发事件,对上市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造成严重影响的,证券监管部门要在依法合规前提下,作出灵活安排;有关部门要依托宏观政策、金融稳定等协调机制,加强协作联动,落实好产业、金融、财税等方面政策;各级政府要及时采取措施,维护劳务用工、生产资料、公用事业品供应和物流运输渠道,支持上市公司尽快恢复正常生产经营。(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商务部、税务总局、人民银行、银保监会、证监会等单位与各省级人民政府负责) 六、提高上市公司及相关主体违法违规成本 (十二)加大执法力度。严格落实证券法等法律规定,加大对欺诈发行、信息披露违法、操纵市场、内幕交易等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加强行政机关与司法机关协作,实现涉刑案件快速移送、快速查办,严厉查处违法犯罪行为。完善违法违规行为认定规则,办理上市公司违法违规案件时注意区分上市公司责任、股东责任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个人责任;对涉案证券公司、证券服务机构等中介机构及从业人员一并查处,情节严重、性质恶劣的,依法采取暂停、撤销、吊销业务或从业资格等措施。(证监会、公安部、最高人民法院、财政部、司法部等单位与各省级人民政府负责) (十三)推动增加法制供给。推动修订相关法律法规,加重财务造假、资金占用等违法违规行为的行政、刑事法律责任,完善证券民事诉讼和赔偿制度,大幅提高相关责任主体违法违规成本。支持投资者保护机构依法作为代表人参加诉讼。推广证券期货纠纷示范判决机制。(证监会、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公安部、财政部等单位负责) 七、形成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工作合力 (十四)持续提升监管效能。坚持服务实体经济和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方向,把提高上市公司质量作为上市公司监管的重要目标。加强全程审慎监管,推进科学监管、分类监管、专业监管、持续监管,提高上市公司监管有效性。充分发挥证券交易所一线监督及自律管理职责、上市公司协会自律管理作用。(证监会负责) (十五)强化上市公司主体责任。上市公司要诚实守信、规范运作,专注主业、稳健经营,不断提高经营水平和发展质量。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要各尽其责,公平对待所有股东。对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行为,上市公司要依法维权。鼓励上市公司通过现金分红、股份回购等方式回报投资者,切实履行社会责任。(证监会、国务院国资委、财政部、全国工商联等单位负责) (十六)督促中介机构归位尽责。健全中介机构执业规则体系,明确上市公司与各类中介机构的职责边界,压实中介机构责任。相关中介机构要严格履行核查验证、专业把关等法定职责,为上市公司提供高质量服务。相关部门和机构要配合中介机构依法依规履职,及时、准确、完整地提供相关信息。(证监会、财政部、司法部、银保监会等单位与各省级人民政府负责) (十七)凝聚各方合力。完善上市公司综合监管体系,推进上市公司监管大数据平台建设,建立健全财政、税务、海关、金融、市场监管、行业监管、地方政府、司法机关等单位的信息共享机制。增加制度供给,优化政策环境,加强监管执法协作,协同处置上市公司风险。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引导和监督作用,共同营造支持上市公司高质量发展的良好环境。(各相关单位与各省级人民政府负责) 国务院 2020年10月5日
作者|范一飞 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 《中国金融》2020年第19-20期 改革开放40多年来,在党中央、国务院关心领导下,我国金融信息化得到了巨大发展、取得了瞩目成就,有力地支撑了金融业的创新发展,为金融服务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提供了强大动力,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作出了积极贡献。当前,数字技术快速迭代,金融科技深度融合,数字金融蓬勃兴起,金融信息化进入数字化、智能化新时代。我们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的重要战略部署,努力完成《国家信息化发展战略纲要》既定目标,推动新时代金融信息化工作行稳致远。 我国金融信息化建设成绩斐然 早在20世纪50年代,我国即开始尝试金融信息化建设。经过“六五”做准备、“七五”打基础、“八五”上规模、“九五”见成效,基本奠定了我国金融信息化的基础。“十五”至“十二五”期间,我国金融业实现了数据大集中,建成了体系完备、技术先进的信息化基础设施。“十三五”时期,科技引领作用凸显,金融与科技融合发展,金融业进入数字化转型新阶段。回顾金融信息化建设历程,可谓波澜壮阔、硕果累累。 金融电子化奠定信息化发展坚实基础。“六五”至“九五”期间,随着计算机及通信技术快速发展,我国金融业积极探索、勇于实践,努力开拓金融电子化发展之路。一是实现业务电子化。银行电子化营业网点覆盖率达到90%以上,柜员业务实现自动化处理,传统金融作业方式发生根本性变革,彻底摆脱了手工记账、算盘计数的历史。二是系统互联汇通天下。人民银行建设资金清算、同城清算等系统,并利用卫星通信网络构建天地对接的电子联行系统,搭建起金融机构互联互通的信息化桥梁,极大地提升了资金流转效率。三是核心业务系统初具规模。以商业银行为代表的金融机构陆续设计开发核心业务系统,将用户管理、资金结算、风险控制等功能整合,形成“以账户为中心”的金融服务体系,为现代金融服务转型升级与流程再造打下坚实基础。 金融网络化实现信息化发展跨越式进步。“十五”至“十二五”期间,金融业抓住地面网络和移动互联等技术迅猛发展带来前所未有的重要机遇,推动业务创新、实现跨越发展。一是金融机构建设了功能齐备的数据中心和覆盖全国的网络系统,实现了全行数据大集中,将传统金融业务迁移至互联网和移动智能终端,为社会公众提供全天候、一站式的金融服务,有效提升资金配置效率和服务质量,推动金融服务由“以账户为中心”向“以客户为中心”发展。二是金融基础设施网络基本建成,中国现代化支付系统、银行卡联网通用系统、清算结算系统、征信系统、金融资产登记托管系统、集中交易设施等建成投产,与金融统计、国库、反洗钱等信息系统互联互通,保障金融市场稳健高效运行,助力宏观审慎管理和风险防控。三是第三方支付产业孕育兴起,网上购物和电子商务的不断繁荣助推第三方支付产业蓬勃发展,不仅成为传统金融服务的有效补充,也改变了社会公众的支付习惯,推动非银行支付机构成为我国支付服务市场的重要补充力量。 金融科技融合发展开启数字化转型新时代。“十三五”时期,以大数据、人工智能、云计算、物联网等为代表的新兴技术在金融领域加速应用,金融科技成为金融机构数字化转型的新武器,也是践行普惠金融、发展数字经济的新引擎。一是金融业信息基础设施不断完善,建成人民币跨境支付系统,投产首个基于分布式架构的网联清算平台,搭建统一的数字票据交易平台,进一步提高了支付清算和金融市场的规范化、透明化水平和处理效率,有力支撑了行业创新,促进了公平竞争。二是金融科技从基础支撑到引领变革,金融机构利用信息技术创新金融产品、改变经营方式、优化业务流程,产品服务更加智能、场景结合更加紧密、数据价值更加凸显。三是网络安全经受住了考验,金融业积极落实网络安全法,将网络安全宣传、教育、对标等纳入安全工作管理体系,强化金融科技风险防控,提升金融网络安全防护水平,保障了金融网络和信息系统安全稳定运行。四是金融科技治理效能提升,金融管理部门加强顶层设计,制定发布信息化、标准化、金融科技发展规划,加大金融标准供给,强化金融标准实施,坚持金融科技发展与监管两手抓,秉持守正创新和包容审慎原则,创设金融科技创新监管工具,充分发挥金融科技赋能作用,实现金融与科技深度融合、协调发展。 在充分肯定金融信息化成绩的同时,也要正视问题和不足,如金融科技基础设施建设不均衡不充分、信息技术自主可控明显不足、制度标准不适应、高层次和复合型人才短缺等。这些问题和不足均需要我们在未来工作谋划和实践中加以重视、切实解决。 深刻认识新时代金融信息化形势与挑战 当前,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方兴未艾,数字经济蓬勃发展,催生大量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习近平总书记提出要“加快形成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这是基于国内发展形势、把握国际发展大势作出的重大判断和重要战略选择。在“双循环”新发展格局下,金融业应加快数字化转型、加大数字金融发展的步伐。 发展循环新要求。科技创新是构建“内循环”的根本动力,自主可控是打造“内循环”的关键,高水平开放是落实“双循环”格局的迫切需要。一是发展“内循环”要求金融体系强化支持。金融业应积极应用新兴技术,畅通金融机构与实体企业沟通渠道,扩大金融服务普惠性,助力中小微企业等更便利地接入国内资金融通的“内循环”,依靠创新驱动推进内涵型增长,实现高质量发展。二是发展“内循环”要求大力提升自主创新能力,形成创新发展良性循环。金融业应聚焦前沿技术、颠覆性技术、“卡脖子”技术等硬科技,紧抓新基建发展机遇,推动新技术、新工艺实际应用和产业化,完善优化自主创新产业链条。三是发展“双循环”要求金融业实施高水平开放。金融业应积极推进金融科技发展,支持全球有效配置资源,管理和对冲金融市场风险,合法合规进行跨境数据流动,为“双循环”新发展格局的重点领域和重点环节提供高水平的金融支持。 数字经济新需求。如同经济与金融的关系,数字经济是肌体,数字金融是血脉,两者共生共荣。一是数字经济需要数字金融支持经济布局和结构优化。数字金融应及时发现有关领域的痛点和堵点,把更多的金融资源配置到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二是数字经济需要多元化数字金融服务。数字金融应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回归服务实体经济的本源,提供与经济结构和融资需求相适应、多层次、广覆盖、有差异的金融服务,以金融大数据为基础,将金融服务与经济运行有效链接,提供场景化、个性化、智能化的高效金融服务。三是数字经济需要风险可控的数字金融服务。数字经济促使不同业务相互关联渗透,使金融风险传染性更强、传播速度更快、隐蔽性更高,为此,数字金融应全面提升金融风险管理的科学性、精准性、预见性。 网络安全新挑战。中国正在从网络大国向网络强国迈进,确保金融网络安全是建设网络强国的重要任务。当前国际形势错综复杂,新兴技术层出不穷,对我国网络安全提出严峻挑战。一是外部形势方面,中美关系复杂严峻,信息技术供应链安全存在巨大风险,极端情况下将严重影响我国金融网络和信息系统稳定运行。二是技术发展方面,金融与科技的深度融合,在传统技术风险挑战之上,还带来数据安全治理复杂度增高、新兴技术成熟度不够、非理性使用新技术等诸多新型风险。 科技治理新任务。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提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央《关于新时代加快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意见》要求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对照新要求,金融业应加快推进金融科技治理现代化。一是应积极完善金融法律和监管规章制度,优化行业管理协同机制。二是应发挥金融标准的基础性制度作用,推动规则、规制、管理、标准等制度型开放,加强与相关国家、国际组织的规划和标准的对接。三是应主动适应新技术、新设备、新环境变化,加强金融科技高层次、复合型人才队伍建设。 开启金融信息化高质量发展新征程 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没有信息化就没有现代化”。金融业要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紧密围绕服务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齐心协力绘制“基础设施更先进、金融服务更普惠、核心技术更可控、网络安全更可靠、科技治理更现代”的金融信息化新蓝图,推动金融信息化工作加速迈向全面互联、协同创新的新阶段,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 基础设施更先进。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加快新型基础设施建设。金融业应以新发展理念为引领、以技术创新为驱动、以新型网络为基础,统筹构建先进可靠、富有弹性的金融数字基础设施体系。一是在算力方面。充分发挥超级计算、边缘计算、高性能芯片等技术优势,提升基础设施并发处理能力,满足数字金融瞬时高并发、大流量业务对计算资源的需求。二是在算法方面。开展算法规则库的前瞻研究布局,打造高效敏捷、深度交互的智能中台,支撑构建人机协同、跨界融合的智慧金融生态。三是在存储方面。探索与数字经济相适应、与金融安全要求相匹配的数据存储方案,稳步推动分布式数据库金融应用,实现基础设施数据高效存储和弹性扩展。四是在网络方面。运用现代通信技术打造数字金融“高速公路”,构建技术先进、数据广聚、服务高效的数字基础设施,提升业务承载能力和交易流转效率。 金融服务更普惠。坚持科技驱动与创新引领,积极运用金融科技手段优化经营模式、再造业务流程、丰富产品供给,提升金融服务可得性、满意度。一是释放数据要素倍增作用。充分发挥数据在金融业价值链流转中对人才、资本等要素的乘数效应,加强跨行业、跨部门数据整合利用,引导金融资源配置到经济社会发展的关键领域和薄弱环节,提升金融服务精准度。二是发挥人工智能“头雁效应”。加强认知计算、群体智能、智能人机交互等前沿技术研究,构建多元化、差异化的智能算法模型,创新全流程智慧金融模式。三是借力新兴网络触达优势。运用新一代移动通信、物联网等技术高通量、低延时、广覆盖的优势提升金融业务效率,利用5G技术打造金融服务新模式,探索无处不在、无微不至的数字金融服务新体验。四是深挖区块链的信任价值。发挥区块链分布式账本可追溯、防篡改、聚共识等优势,推动“信息网络”向“信任网络”变迁,打造数字经济发展新引擎。 核心技术更可控。一是坚持问题导向。聚焦金融信息化重大科学前沿问题和理论瓶颈,加大核心芯片、操作系统、量子通信等底层技术金融应用的前瞻性与战略性研究攻关,抢占信息化发展制高点。二是坚持需求引领。将科技创新与国家需要、人民期盼、市场诉求紧密结合,从真实金融场景出发打造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可商业化运营的科技产品,做好科技选型与融合应用,打造信息技术金融应用的“中国方案”。三是坚持产用协同。深化金融信息化产学研用对接合作,搭建一批专业化的金融核心技术创新合作平台,实现产业链上下游资源整合和优势互补,形成产业各方互为支撑、相互促进的金融信息化发展良性生态。四是坚持包容开放。加强金融信息化技术应用国际交流合作,将国外前沿技术“引进来”与国内先进技术“走出去”并重,服务我国金融信息化建设,助力全球金融信息化发展。 网络安全更可靠。一是强化金融网络安全顶层设计。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出台金融网络安全、金融关键基础设施保护等规章,制定金融网络安全等级保护等规范,建立规范化、法制化的金融网络安全制度体系。二是筑牢系统安全防护体系。加强金融网络安全政策、技术、形势等研究,打造金融网络安全管理专业团队,深入开展网络安全攻防对抗演练,建设跨行业、全局性安全态势感知与信息共享平台,构建金融网络安全风险联防联控机制。三是加强数据资源安全保护。规范金融数据全生命周期分级分类安全管理,重点针对海量数据存储、跨境数据流动、个人信息保护等方面建立长效安全防护机制,严防金融数据资源泄露、篡改与不当使用。四是提升业务连续保障水平。健全IT运维一体化管理和应急管理体系,搭建金融级云灾备平台,构建异地多活超融合数据中心,持续推动重要业务系统分布式架构改造,保障金融体系稳定运行。 科技治理更现代。一是在数字化监管方面。加强监管科技应用,搭建多层次、系统化的数字化监管体系,实现监管规则形式化处理、数字化转译和程序化服务,提升监管专业性、统一性和穿透性。二是在金融标准化方面。优化全国金融标准化工作机制,统筹金融行业标准归口管理,积极将金融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纳入法律和政策体系,大力发展金融团体标准、企业标准,增强金融业标准的权威性、约束力和规范引领作用。同时,推动全球法人识别编码、唯一产品识别编码、唯一交易识别编码、关键数据要素等国际标准在中国全面应用实施,丰富金融产品与服务标准供给,构建与乡村金融、绿色金融、数字金融等未来金融发展趋势相适应的标准体系。三是在新技术应用风险管理方面。坚持技术中性原则,全面推广国家统一推行的金融科技认证机制,加强新技术金融应用评估与备案管理,防范因科技产品缺陷引发的风险向金融领域传导。四是在人才队伍方面。建立健全与金融市场相适应、有利于吸引和留住人才、激励和发展人才的薪酬和考核制度,激发人才创新创造活力,造就既懂金融又懂科技的新型复合型人才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