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网北京12月9日讯(记者马先震孙辰炜) 近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克拉玛依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原系昆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克拉玛依区分行胜利路支行员工王某祁诈骗罪案终于落下帷幕,当事人王某祁上诉未果,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克拉玛依市中级人民法院在终审判决中决定维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克拉玛依市克拉玛依区人民法院的一审判决结果,即被告人王某祁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剥夺政治权利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万元;责令其向被害人秦某退赔人民币41.78万元;向被害人薛某及其亲友退赔人民币91.85万元;向被害人范某退赔人民币73.43万元;向被害人王某退赔人民币22.89万元;犯罪工具苹果手机一部依法予以没收。 2020年12月16日,中国裁判文书网公示了《王某祁诈骗罪一审刑事判决书》((2020)新0203刑初52号),裁定书详细披露了本案的相关细节。 裁定书显示,当事人王某祁,女,1990年5月21日出生,汉族,大学文化程度,原系昆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克拉玛依区分行胜利路支行员工,住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克拉玛依市。经审理查明,公诉机关指控,2016年5月至2019年6月期间,被告人王某祁利用银行工作人员身份,通过虚构能够帮助购买银行内部高额理财产品、办理银行免息贷款等方式,先后骗取被害人秦某、薛某及其亲友、范某、王某人民币229.9502万元(以下币种同)。具体事实如下: 2016年5月至2019年6月,被告人王某祁以转让理财产品、投资平安陆金所理财、朋友住院用钱等为由,骗取秦某41.7825万元。 2017年12月至2019年6月,被告人王某祁以投资银行理财产品为由,骗取被害人薛某及其亲友91.8494万元。 2018年3月至2019年6月,被告人王某祁以投资银行理财产品为由,骗取被害人范某73.425万元。 2019年3月至4月,被告人王某祁以投资银行理财产品、帮助办理免息贷款为由,骗取被害人王某22.8933万元。 此外,2019年6月21日,被告人王某祁利用其担任昆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克拉玛依分行胜利路支行综合柜台业务员的职务便利,将在该行办理转账支票业务的客户资金37.69万元转入其丈夫李某1号码为×××的昆仑银行卡中,后经多次转账,将其中29.15万元用于网络赌博。2019年6月26日,被告人王某祁向其单位负责人投案,后其家人向该行退赔现金37.69万元。2019年7月1日,被告人王某祁因上述诈骗事实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 法院认为,被告人王某祁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多次骗取他人财物,共计229万余元,属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依法应当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利用职务便利挪用客户资金用于网络赌博,其行为已构成挪用资金罪,依法应当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和罪名成立,依法应予以支持。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第一百八十五条第一款、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三款、第五十五条、第五十六条、第五十二条、第六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一条之规定,判决被告人王某祁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剥夺政治权利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万元;犯挪用资金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三年,剥夺政治权利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万元;(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19年7月1日起至2032年6月30日止);责令被告人王某祁向被害人秦某退赔人民币41.78万元;向被害人薛某及其亲友(孙某、张某、赵某、任某、唐某、刘某、朱某)退赔人民币91.85万元;向被害人范某退赔人民币73.43万元;向被害人王某退赔人民币22.89万元;犯罪工具苹果手机一部依法予以没收。 裁判文书网于2020年12月6日发布的《王某祁诈骗罪二审刑事裁定书》((2020)新02刑终90号)显示,原审被告人王某祁不服,提出上诉。 上诉人王某祁及其辩护人上诉称,本案案情未被审清,涉案金额核算有无,减轻情节认定有误。理由为:1.罪名认定不清,因以挪用资金罪或职务侵占罪论处,不应以诈骗罪判处;2.涉案金额有误。上诉人与薛某、任某的欠款应重新核对;3.全案自首未认定;4.量刑过重。其辩护人提出给予从轻或减轻处理的意见,理由为:上诉人有坦白情节,有悔罪表现,认罪认罚,无前科、无劣迹,自首;上诉人挪用资金仅10日已全部归还,造成的社会危害性不大,可以作为一般的违法违纪行为处理。 经审理查明,原审认定上诉人王某祁犯诈骗罪、挪用资金罪的事实清楚,与二审查明的事实一致。二审期间,上诉人及其辩护人未提交新的证据,法院对原审判决认定的事实及所列证据予以确认。 法院认为,上诉人王某祁利用了被害人对其具有的银行工作人员身份的错误认识,虚构可以帮助被害人购买到银行内部的高额理财产品或可以办理银行的免息贷款等事实,多次骗取他人财物投入网络平台进行赌博,共计229万余元,数额特别巨大,一审法院认定其构成诈骗罪正确。上诉人王某祁实施的犯罪行为,客观上与其在银行所从事的综合业务岗位职务没有关系,并不是利用其自身职务或岗位上的地位或权利,不是通过主管、管理、保管等等职务行为骗取被害人财物,上诉人对于罪名认定的上诉理由,不予采纳;上诉人提出的全案系自首的理由,经查明:王某祁在被公安机关抓获前向单位领导陈述了挪用客户资金的事实,此事实部分依法应认定为具有自首情节,对其实施的诈骗犯罪事实是公安机关接到被害人的报案后依法查明的,非上诉人主动投案交待的,依法不能认定为自首;上诉人所提出的涉案金额有误的理由,经查:一审法院已审理清楚,依法认定正确;在案并无任某的报案材料,依法不在审理范围;对于上诉人和辩护人所提出的其他的理由和意见,无事实和法律依据,故亦不予采纳。 综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法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该裁定为终审裁定。 经中国经济网记者查询发现,昆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02年12月9日,注册资本102.88亿元。昆仑银行的前身是克拉玛依市商业银行,2009年4月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通过增资控股了克拉玛依市商业银行,2010年4月正式更名为昆仑银行。截至2017年底,昆仑银行资产总额3175.25亿元,同比增长8.29%,全年净利润为29.68亿元,同比增长16.3%,不良贷款率1.57%。在新疆、北京、陕西、黑龙江等省市区设立了9家分行级机构,分支机构数量达到85家,员工总量达到2954人。2020年3月9日,“2019年中国银行业100强榜单”发布,昆仑银行排名第39位。
北京商报记者陶凤王晨婷 在刚刚过去的5月,楼市神经一再被学区房挑动。从月初北京西城区“多校划片”的靴子落地,到月末两栋办公楼划入学区范围。多家房地产中介机构数据显示,5月北京二手房内部成交量大增,创下2017年“3·17”楼市调控后的新高。 “政策出来的十天内,我差不多带看了60次。”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片区某房屋中介店长华玉向北京商报记者坦言。 作为优质教育资源最为集中之地,西城区正式启动“多校划片”既是意料之中,又稍显突然。在过去这一个月的发酵期,从一开始房主争相挂房出售、家长打爆咨询电话、甚至有品牌中介间为签房大打出手,到买卖双方开始精打细算,考量利弊,热闹过后,市场渐趋理性。 对家长们而言,7月31日的末班车近在咫尺,上还是不上?要考虑的不仅仅是巨额的购房款,政策走向、投资收益回报……不确定性还有很多。 30天:从疯狂到理性 “因为房主是诚心出售,还有议价空间。可能还有三五十万元的空间可以谈。”华玉向北京商报记者介绍丰汇园小区一套报价1480万元、76.5平方米的两居时表示,相比之前,金融街片区的二手房在政策后大概降了80万元左右。经纪人普遍的看法是,按照这套房现在的价格,放在政策出台前早就已经被买走了。 丰汇园小区位于北京西城区金融街,其对口的宏庙小学被称为“宇宙第一牛小”。宏庙小学对应的四个小区(部分楼)内居住着不少学生和家长,上小学前买入,入学几年或升入初中后卖出。而五年前的上述房源房价尚不足千万元。不过,此次政策出台,促使房主决定赶在7月31日前将房屋脱手。在看房3天后,该套房再度降价至1350万元,且还有议价的空间。 “其实金融街这边也有很多投资客,这个政策对于金融街的影响是比较大的,因为片区内学校不是很均衡,本来买了丰汇园能上宏庙的,未来就有可能被分配到‘渣小’。因此‘7·31’后势必会降价,4月30日政策出来当晚就有好多房主出来挂房,价格也都有可谈空间。但像德胜片区教育资源相对均衡,未来降价不一定会明显,所以虽然挂房的也多,但价格还是差不多。”一位知情人士向北京商报记者分析。 新政发布后一周,西城区挂牌量和成交量均出现快速增长。挂牌量超过4月整月总量,一周内成交量相当于4月成交量的70%。以德胜门、金融街最为显著,5月这两个片区的成交量分别环比增长316%、134%。价格方面,以成交活跃的丰汇园小区、新风南里、裕中西里为例,价格保持相对稳定的水平。同小区同户型房源5月成交价格较上月环比增幅基本在2%以内。对于当时网上“一天卖十套”的传言,华玉表示并不夸张,“甚至有套房两家中介的客户都打算签了,抢来抢去差点打起来”。 不过经历“疯狂”的“五一”之后,学区房交易逐渐回归理性。从日度数据看,西城区成交量已经开始回落。5月20日,北京市住建委也发布通告,严查虚假宣传“不限购”、炒作“学区房”等扰乱市场秩序的违法违规行为,查处21家房地产经纪机构。 “其实不考虑投入,就想要一个学位的在‘五一’开始的时候就都买好了。剩下的精挑细选肯定会更加谨慎。”前述知情人士向北京商报记者分析。 业内预计政策对西城区市场的影响在两个月左右,7月之前成交量大、价格小幅上涨,随后成交量明显下滑、价格下跌,跌幅在5%-10%。此前在东城区、海淀区有过类似的经历。“政策的影响已经开始趋弱,5月市场增速较快的最主要原因是‘学区房’政策的影响,从日度数据看,西城区成交量已经开始回落。”贝壳研究院首席市场分析师许小乐说。 理性之下,几百万元的降价空间、公房或商品房在贷款额度上的区别、片区和几居室的选择、购房之后的风险等,都是需要考虑的问题。 “7·31”后:政策风险未知 在这轮学区房交易热潮中,小户型表现最为活跃。“像在金融街的话,如果有一套1000万元的一居室新上线,最多两天内马上卖出。”华玉谈道。 目前居住在朝阳区的王女士在半月前参与了一场一居室的抢购。5月13日,德胜片区对口西师附小的一套房子,27平方米总价500万元,当天来了19个客户看房。坐拥热门房源的房主坐地起价80万元,王女士略一犹豫,房子就已被别人买走了。 “因为学区房太贵了,不想把资金全投进去,而且还有政策风险。因此尽量选择落户房,可以少投入一点,万一损失也不会太多。但一居室的性价比其实不是很高,小面积的每平方米单价更高。”王女士说。 实际上,西城区在北京城六区中是最后实施“多校划片”,但各区政策落地情况并不相同。如东城区的购房时限为2018年6月30日,从去年开始已完全通过电脑派位方式安排入学;而海淀区以2019年1月1日为时限,但在去年的“小升初”中仍践行单校划片为主。 在王女士看来,“西城明年就算真的多校划片了,如果还是就近原则为准,其实对于区域内房价不会有太大影响。但如果因为买房者太多,报名上学的太多了,超出这个片区的学位数,有一年划到学区之外别的学校,那这学区房马上就降价了。包括赶着单校划片的末班车,也是求一个确定性”。 许小乐指出:“从东城区、海淀区政策后成交历史数据来看,政策发布后执行前,区域成交量价出现集中增长,而在政策执行后,将会出现半年左右的连续下跌。从更长的时间来看,北京的优质教育资源依旧十分稀缺,多校划片政策并不会让学区房价格大幅下跌。” 20万/年?家长的教育抉择 对于孩子的教育,常常与学区房相提并论的是国际学校。北京一些国际学校无需京籍户口,师资条件、硬件设施看来也足够有诱惑力。在北京的近百所国际学校中,四成左右为12年一贯制学校,学费大约在10万-30万元/年不等。 以目前北京市规模较大,12年制的私立汇佳学校为例,国际文凭组织(IB)PYP(小学阶段)、MYP(初中阶段)、DP(高中阶段)的学费分别为20万、23万、25万元,12年学费为264万元,如从小住宿,还需46.5万元住宿费,另外还有不同的俱乐部活动等供选择,如网球课6800元/24次课、5000元/24次课,每年冬夏国外研学项目等的花销也不同,仅国内12年间学费在350万元左右。 20万元每年,还是一次性1000万元?王女士向北京商报记者谈到了自己的考量:“国际学校学费看起来可能还行,一年二三十万元,但这还是基础学费,之后还会有出国,需要更多。而且这是纯消费型,学费完全花出去了,而学区房其实还能卖掉。从孩子未来整体发展考虑,你上了国际学校可能就只有留学一条路了,而上公立学校的话至少是‘进可攻退可守’。” 疫情期间,“小留学生”话题也再次引发社会关注。在21世纪教育研究院副院长熊丙奇看来,小留学生现象中一部分是在国内进不了比较好的小学,就想到干脆去国际学校或者留学,以解决孩子的求学和未来升学的问题。还有一部分是有可能在大城市里没有户籍,即便能够在大城市完成义务教育,但随后中高考都会面临制度性障碍,比如只能送回老家,因此也有考虑。 易居研究院智库中心研究总监严跃进向北京商报记者分析:“学区房的本质问题还是在于教育资源的均衡分配。客观上来讲,就算有一些政策调整,也不会完全降温。后续还是建议在教育均衡方面给一些政策,引导大家到郊区买房。一种传统的感受是,一些郊区如果说学校配套教育设施比较好,那么学校的教学质量也会明显提升,自然能吸引更多人到这个片区买房置业。”
中国经济网北京12月9日讯12月4日,深圳市兆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兆威机电”,003021.SZ)在深交所中小板上市,开盘价报90.14元,涨幅44.00%。截至今日收盘,兆威机电报88.90元,跌幅4.82%,成交额3.41亿元,总市值94.83亿元,换手率14.16%。 兆威机电上市发行价格为75.12元,而今日收盘价仅为88.90元。 今年前3季度,兆威机电营收净利双降。2020年1-9月,公司实现营业收入8.52亿元,与2019年同期相比下降了34.72%;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79亿元,与2019年同期相比下降了22.96%;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67亿元,与2019年同期相比下降了26.49%。公司称,主要系智能手机领域业务收入下降及新冠疫情影响所致。 其中,第三季度兆威机电业绩下滑速度加快。2020年7-9月,兆威机电实现营业收入3.02亿元,与2019年同期相比下降了46.20%;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919.09万元,与2019年同期相比下降了39.25%;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600.73万元,与2019年同期相比下降了41.25%。 公司预计2020年全年营业收入约为12.59亿元至13.01亿元,较2019年下降27.03%至29.37%;预计2020年全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约为2.51亿元至2.59亿元,较2019年下降25.82%至28.19%。主要原因系:一是公司预计2020年用于智能手机摄像头升降模组的微型传动系统业务将有所下降,二是受新冠疫情影响,公司一季度生产经营受到一定影响,产能利用率较低,原材料供应延迟,客户新增订单不及预期,且部分国外业务和终端市场以国外为主的国内业务仍受到一定影响。 2017年至2020年上半年,兆威机电营业总收入分别为5.49亿元、7.57亿元、17.83亿元、5.50亿元;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分别为5.08亿元、7.34亿元、18.35亿元、6.22亿元;归母净利润分别为4923.56万元、1.27亿元、3.57亿元、1.10亿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8318.52万元、1.96亿元、4.41亿元、6739.95万元。 公司流动负债连续3年飙升,今年上半年有所下滑。2017年末至2020年上半年,公司短期借款分别为5886万元、3539.80万元、0元、0元;应付账款分别为1.06亿元、1.36亿元、2.14亿元、1.71亿元;应付职工薪酬分别为1538.35万元、2102.48万元、3113.85万元、1828.72万元;流动负债合计分别为2.13亿元、3.00亿元、4.42亿元、2.93亿元。 兆威机电是一家专业从事微型传动系统、精密注塑件和精密模具的研发、生产与销售的高新技术企业,主要为通信设备、智能手机、汽车电子、智能家居、服务机器人、个人护理、医疗器械等诸多领域的客户提供定制化微型传动系统和精密注塑件。公司主要产品为微型传动系统、精密注塑件和精密模具等。 公司毛利率呈下滑趋势。2017年、2018年、2019年,兆威机电主营业务综合毛利率分别为38.61%、36.77%、32.47%,呈逐年下降的趋势。2020年1-6月为33.21%,略有上升,但仍低于2017年。 微型传动系统和精密注塑件系兆威机电主营业务毛利和主营业务收入的主要来源。2017年-2019年及2020年上半年,公司微型传动系统毛利率分别为36.20%、35.88%、31.72%和31.50%,呈下降趋势。公司精密注塑件毛利率分别为46.45%、43.72%、39.64%和39.31%,亦呈下滑趋势。 2018年、2019年和2020年1-6月,公司用于智能手机摄像头升降模组的微型传动系统业务分别实现销售收入1.31亿元、10.78亿元和1.34亿元,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17.35%、60.48%和24.41%,成为公司主要业务之一。 挖贝网去年12月发表题为《兆威机电IPO:第一大业务升降式摄像头或被淘汰华为小米找到替代方案》的报道称,目前,全面屏方案共有三种,分别是升降式摄像头方案、挖孔屏幕方案(在显示屏上有一个完整圆形切口)和水滴屏方案(屏幕顶部边缘有一个V型或U型的凹口)。 2019年前三季度,华为、vivo、OPPO、小米四大手机厂商均发布了采用升降式摄像头方案的全面屏手机。但是,在2019年最后2个月(11月和12月),四大手机厂商发布的新机中,没有一部采用升降式摄像头技术。 兆威机电招股书也表示,受智能手机出货量下降和采用升降式摄像头方案的智能手机新品有所减少等因素影响,公司2020年1-6月用于智能手机摄像头升降模组的微型传动系统的销售收入为13,432.67万元,虽然2020年下半年该业务预计仍能维持较大规模收入,但公司预计该业务2020年全年收入较2019年下降较多,从而对公司2020年经营业绩构成较大影响。 报告期内,兆威机电分红两次,累计分红金额9000万元,相关股利已全部发放。2017年6月28日,经股东会审议,兆威机电分配现金股利6000万元。2018年9月17日,兆威机电召开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公司分配现金股利3000万元。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上述股利已全部发放。兆威机电实际控制人为李海周、谢燕玲夫妇,二人共计直接和间接持有该公司7063.40万股,上市发行前持股比例为88.29%。以此计算,李海周、谢燕玲夫妇累计分得现金股利7946.10万元。 2017年末至2020年上半年,公司货币资金分别为1617.04万元、8031.71万元、1.56亿元、6627.27万元;应收账款分别为1.24亿元、1.86亿元、2.78亿元、3.10亿元。 兆威机电本次在深交所中小板上市,发行数量2667万股,发行价格为75.12元/股,保荐机构为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荐代表人为徐国振、黄华。兆威机电募集资金总额为20.03亿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18.34亿元。 兆威机电最终募集资金净额较原计划无差额。招股说明书显示,公司拟募集资金18.34亿元,分别用于兆威机电产业园建设项目、松岗生产基地技改升级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兆威机电本次上市发行费用为1.70亿元,其中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获得保荐承销费用1.53亿元。
中国经济网北京12月9日讯梦网集团(002123.SZ)今日跌停,截至收盘报16.79元,跌幅10.02%。 梦网集团10月28日发布的三季报显示,公司第三季度营收达到6.92亿元,同比下降4.39%;归母净利润1347.34万元,同比下降76.62%;扣非净利润1620.37万元,同比下降65.0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9587.37万元,同比增长221.91%。 2020年1-9月,公司营收实现18.99亿元,同比下降7.08%;归母净利润4363.57万元,同比下降76.02%;扣非净利润-685.75万元,同比下降104.60%;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71亿元,同比下降28.28%。 公司称,归母净利润较上年同期减少主要系报告期内公司为加速面向5G时代的云通信业务转型升级,期间研发费用及人员成本增加,云通信业务研发费用同比增加;自2019年四季度起,上游供应商大幅提价,2020年前三季度云短信业务毛利率同比下降较多,期间叠加新冠疫情影响,公司向下游客户提价进度受到影响;去年同期电力电子业务有部分利润贡献,今年电力电子业务已全部完成剥离,无利润贡献,而公司并购带来的无形资产摊销及IDC机房资产摊销均对利润造成减损;公司持有的高澜股份(300499.SZ)股票价格第三季度末较第二季度末下跌了1.71元/股,因此第三季度较第二季度投资收益减少522.36万元等原因。 截至2020年9月30日,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睿远成长价值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为公司第二大流通股股东,持股4053.23万股,持股比例6.107%;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睿远均衡价值三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为第六大流通股股东,持股1188.59万股,持股比例1.791%;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夏中证5G通信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为第七大流通股股东,持股1182.17万股,持股比例1.781%。
人们千方百计寻觅财富,房产投资在我国备受青睐,聪明人从中看到机会,更聪明的人教人赚钱,用“极致杠杆术”来兜售终南捷径,以借钱生钱之法实现财务自由。 近期江苏赴深炒房者魏静摔了一个跟头,她正在买的房子被债主送到法院拍卖。让魏静翻船的不过是深圳临时出台的一个新政策:购买商品房取得红本必须满6个月才能抵押贷款申请经营贷。 这让魏静的资金链绷紧到裂开,按照原计划,她在深圳找人结了婚,交了社保,找亲朋好友凑足了首付,但没有去找银行申请房贷,而是找到小贷公司借钱一次性付清所有房款,小贷公司的利率比较高,原计划买到房后用经营贷置换,就能使用低息贷款。这是深圳市经营贷试图走进房市的少有案例。 魏静今年48岁,卖螃蟹为生,网名“蟹姐姐”,她之所以到深圳买房,并有一系列很专业的规划,全靠有“高人”指引。 这个高人就是深房理,深房理是网络大V,鼓吹房价永远上涨,他认为,“房价平均每年上涨15%,5年一倍,这个上涨比例大部分二线城市也很容易做到。所以懂投资房产的人都很有钱。60万一平的房价,很多城市不需要等20年”。 每年上涨15%,以5%的年房贷利息,就有10%的收益,如果贷1000万元,一年收益就有100万元,而年收入100万元的工作可不是很好找,只有在少数大企业或专业技能了得才能到达,或者创办公司或许能年入百万。 能有这种机遇和能力的人很少,但是能贷款买房的人很多。前者门槛很高,后者门槛低。深房理称“人人皆可买房,直到财务自由”给了普通人好多希望。普通人很难不被各种房价上涨和投资神话诱惑,比如“30万两年就变200万”、“某大学生在深圳半年买千万房产”。为了炒房赚钱,深房理教授“极致杠杆术”,即千方百计借钱,让钱生钱。 魏静就是加入深房理的“摇篮计划”开启深圳买房之旅。这个计划名很有想象力,好像在摇篮里摇一摇,就能摇出一个美好前程。 深圳一直涨的房价,也给了许多人勇气。现在市内位置不错的好多楼盘已上了10万元每平米,20年前没几个人有眼光能想到现在的房价这么高,所以深房理喊出60万,也显得没那么不可思议。 60万元一平米,意味着60平米的房子需要3600万元,大概相当于目前香港一套房价格的三倍多。香港鼓舞了炒房者,炒房者的胆量并不局限在香港。其实,全世界很多国家房价温和上涨,欧洲国家房价一直很稳定,还有很多国家房价并没涨。 房价以15%的价格上涨,这个的确需要想象力,巴菲特投资如此厉害,年收益也只有20%多。 高杠杆投资房地产的风险是,即使房价不涨不跌,就能让炒房者支撑不了,一年1000万元的贷款,房贷利息就要50万元。如果没有收入,像深房理所说以贷养贷,现金流可能马上就会枯竭。如果房价下跌,很快就能让炒房者动弹不得,好的情况是资产归零,坏的情况是亲戚朋友都成为债主。高杠杆投资者抵御风险的能力很弱,或许后面房价又恢复上涨,但已和投资者没了关系。到时候就不是借钱生钱,而是鸡飞蛋打。 深房理号称早已通过炒房实现财务自由,现在教人炒房赚钱,是因为不工作实在无聊,颇有点孔子独乐乐不如众乐乐的意思。在他的模式下,赚到钱很简单,在一个超强的房产上涨周期,坚定的看多派都赚到了钱。所以网络上不乏追捧者。 就跟股市上涨会有无数大神一样,房价大涨也会有无数大神。这些大神往往有很强的号召力,房价还没到下跌的时候,大神的金身也没破。不过,是商品就有价格,是价格就有涨跌,有涨跌就有盈亏,有人能平滑过去,有人却倒在涨跌的某一处,难以翻身。 赚钱的时候彼此高兴,如果大面积亏钱的时候,深房理没有能力兜底,风险会转移给银行、政府和公众。这跟2008年美国金融危机一个道理:当时美国实行宽松的信贷政策,帮助收入一般的群体拥有住房,这部分群体在房价下跌后,将风险转移给了银行和金融机构。 有人兜售炒房炼金术,其实是个人敛财术。少数人的高杠杆牵涉资金量还不大,如果有人批量“教授”,集合一起就是一股难以忽视的风险。
中国经济网编者按:近日,证监会网站公布广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广州银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反馈意见。广州银行需要对股权结构、关联交易、不良贷款等51项问题进行回复。 2020年6月,广州银行在证监会网站报送招股书申报稿,该行拟在深交所中小板上市,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数量不超过发行后总股本的25%,保荐机构是国泰君安证券。广州银行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全部用于补充资本金,以提高资本充足水平,增强综合竞争力。 广州银行自设立至2016年12月31日,共发生5681笔股权转让。2017年1月1日至2020年4月30日,共发生2466笔股权转让。因此,该行从设立至今年4月30日,合计发生8147笔股权转让。 广州银行的控股股东是广州金控,实际控制人为广州市人民政府。广州金控直接和间接持有该行股份数量为49.81亿股,占该行发行前股份总数的比例为42.30%。截至2020年4月30日,广州银行非自然人股东数量为528名,合计持有该行股份115.60亿股,占该行发行前总股本的98.17%;自然人股东数量为10934名,合计持有该行股份2.16亿股,占该行发行前总股本的1.83%。由于股东人数众多,该行尚有311名非自然人股东和1114名自然人股东未完成确权,占该行发行前总股本的0.60%。 招股书披露了广州银行最近三年股利分配情况,合计分红36.69亿元。截至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广州银行2017年度、201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实施完毕,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尚待实施。 2017年、2018年、2019年,广州银行实现营业收入分别为81.59亿元、109.35亿元、133.79亿元,2018年和2019年的增长率分别为34.02%和22.35%;实现净利润分别为32.20亿元、37.69亿元、43.24亿元,2018年和2019年的增长率分别为17.04%和14.73%;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分别为14.22%、12.23%、11.35%。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广州银行资产总额5612.31亿元,负债总额5211.88亿元。广州银行已开业机构123家,包括总行1家,分行级机构13家(含信用卡中心),支行108家及信用卡分中心1家。 截至2017年末、2018年末、2019年末,广州银行资本充足率12.32%、13.38%、12.42%,一级资本充足率9.58%、11.24%、10.14%,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9.58%、11.24%、10.14%。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广州银行贷款客户主要所处行业为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及批发和零售业,分别占该行公司贷款和垫款总额的25.61%、22.03%和16.71%,前三大行业贷款占该行公司贷款和垫款总额的64.34%,占全部发放贷款和垫款总额的比例为29.90%。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广州银行向最大单一客户发放的贷款和垫款余额占该行资本净额的6.08%,该行向最大十家客户发放的贷款和垫款余额占该行资本净额的47.62%,该行向最大十家客户发放的贷款均为正常类贷款。值得注意的是,广州银行最大十家客户贷款集中度较高,2017年超过监管指标标准。截至2017年末、2018年末、2019年末,最大十家客户贷款集中度分别为60.70%、45.80%、47.72%。 2019年广州银行不良贷款“双升”。截至2017年末、2018年末、2019年末,广州银行不良贷款合计分别为24.78亿元、20.62亿元、35.18亿元,不良贷款率分别为1.46%、0.86%、1.19%。 2019年,广州银行不良贷款核销金额猛增。2017年、2018年、2019年,广州银行不良贷款核销金额分别为2.66亿元、9919.3万元、17.09亿元。报告期内,该行仅于2018年发生不良贷款转让,转让的不良贷款本金余额为38.63亿元。 广州银行的逾期贷款远超不良贷款,2019年末,逾期贷款比不良贷款多26.38亿元。截至2017年末、2018年末、2019年末,广州银行逾期贷款余额分别为44.10亿元、29.55亿元、61.56亿元,占发放贷款和垫款总额的比例分别为2.60%、1.23%、2.09%;逾期90天以上的贷款分别为39.85亿元、17.24亿元、34.55亿元,占发放贷款和垫款总额的比例分别为2.35%、0.72%、1.17%。截至报告期各期末,广州银行逾期贷款与不良贷款的比值分别177.97%、143.26%、174.97%,逾期90天以上贷款与不良贷款的比值分别为160.85%、83.57%、98.21%。 从行业分布状况看,截至2017年末、2018年末、2019年末,广州银行公司不良贷款主要来自批发和零售业以及制造业,上述两个行业的不良贷款合计占对公不良贷款总额的比例分别为82.10%、80.77%和63.01%。按产品类型划分的个人不良贷款,信用卡贷款占比最高。截至2017年末、2018年末、2019年末,广州银行信用卡不良贷款余额分别为2.50亿元、9.60亿元和10.60亿元,不良贷款率分别为0.90%、2.24%和1.75%。 信用减值损失为2019年新增的列报科目,2019年,广州银行信用减值损失为40.06亿元。2017年、2018年,该行资产减值损失分别为15.57亿元、31.70亿元。 报告期内,广州银行存在劳务派遣员工占比较高的情况,不符合《劳务派遣暂行规定》关于“使用的被派遣劳动者数量不得超过其用工总量的10%”的规定。截至2017年末、2018年末、2019年末,广州银行劳务派遣人数分别为2560人、2339人、2148人,占用工总数的比例分别为40.19%、37.72%、32.44%。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广州银行用工总数6029人,劳务派遣用工总数1200人,劳务派遣用工占比已由2017年的40.19%降至19.90%。 2017年、2018年、2019年,广州银行在岗正式员工的人均薪酬分别为19.89万元、24.81万元、30.09万元。在岗正式员工按层级分类,2017年、2018年、2019年,广州银行高层人数为15人、14人、15人,人均薪酬分别为91.01万元、102.49、127.19万元;中层人数为408人、429人、432人,人均薪酬分别为47.60万元、65.03万元、82.13万元;员工人数为3386人、3419人、4.27人,人均薪酬分别为16.24万元、19.44万元、24.20万元。 2017年、2018年、2019年,广州银行董监高的薪酬总额分别为1646.9万元、2203.4万元、2257.8万元。招股书披露了广州银行现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2019年领取薪酬情况。2019年,有10名董监高年薪超百万元。其中,行长助理胡优华的2019年税前薪酬最高,为231.86万元。 截至2017年末、2018年末、2019年末,广州银行关联方贷款余额分别为76.42亿元、56.70亿元、26.01亿元,同类交易占比4.51%、2.36%、0.88%;关联方吸收存款余额分别为107.53亿元、58.93亿元、92.45亿元,同类交易占比分别为3.82%、1.84%、2.55%。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广州银行作为原告和申请人且单笔涉案争议金额本金在1000万元以上尚未终结的重大诉讼和仲裁案件共38件。其中,纳入表内的单笔涉案争议金额本金在1000万以上诉讼和仲裁案件共25件,涉及本金金额合计约12.65亿元,资产损失准备共计提6.28亿元。不纳入表内的单笔涉案争议金额本金在1000万以上重大诉讼和仲裁案件共13件,涉及本金金额合计约5.65亿元。截至2019年12月31日,广州银行作为被告和被申请人且单笔涉案争议金额本金在1000万元以上尚未终结的重大诉讼和仲裁案件共1件,涉及争议金额7000万元。截至2019年12月31日,广州银行控股股东广州金控作为原告/申请人且单笔涉案争议金额本金在5000万元以上未结的重大诉讼和仲裁案件共1件。 报告期内,广州银行及其分支机构因违法违规受到的行政处罚共23笔,合计被罚934万元。最近的一次是2019年10月16日,中国银保监会广东监管局下发《行政处罚决定书》(粤银保监罚决字[2019]50号),就广州银行存在:未经任职资格许可任命高级管理人员,根据《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第一项、第四十八条第一项规定,责令改正上述违法、违规行为,并处40.00万元罚款,责令对直接责任人员给予纪律处分。 2019年10月8日,广州市纪委监委网站公布“十一届广州市委第七轮巡察公布24个单位党组织巡察反馈情况”。其中,广州银行被指党管金融原则落实不到位,“四风”问题突出。 如今,广州银行IPO遇波折,控股股东广州金控董事长被查。今年10月8日,据广州市纪委监委消息,广州金控党委书记、董事长李舫金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控股股东广州金控直接和间接持股42.3% 广州银行成立于1996年9月11日,由原广州市46家城市信用合作社及广州市财政局共同发起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1998年7月,该行名称获准由“广州城市合作银行”变更为“广州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1998年6月至2003年3月,该行先后开展1997年度送红股和配股、1998年度送红股、2000年增资扩股、2001年增资扩股和集体资本金转入实收资本等工作,注册资本增至200,171.71万元。 2006年5月,该行完成向广永国资定向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00,000万股,注册资本增至300,171.71万元。2008年4月,该行完成向广州金控定向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30,000万股,注册资本增至530,171.71万元。2008年12月,该行完成向广州金控定向发行人民币普通股300,000万股,注册资本增至830,171.71万元。 2009年9月,该行名称获准由“广州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广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其实,广州银行早已有登陆资本市场的打算,曾在2011年报中就透露出上市意向。在当年年报中,广州银行表态,将以优化股权结构为目标,抓紧完成引资工作,形成多元化股权结构,争取早日实现上市目标。不过,股权过于集中一直是广州银行登陆资本市场的一大阻碍。 2018年6月,广州银行完成向南方电网等6家企业定向发行人民币普通股347,400万股,注册资本增至1,177,571.71万元。截至2019年12月31日,广州银行已开业机构123家,包括总行1家,分行级机构13家(含信用卡中心),支行108家及信用卡分中心1家。 广州银行的控股股东是广州金控,广州金控直接持有该行股份数量为2,659,057,798股,占该行发行前股份总数的比例为22.58%,通过全资子公司广永国资持有本行股份数量为2,321,531,994股,占该行发行前股份总数的比例为19.71%。广州金控直接和间接持有广州银行股份数量为4,980,589,792股,占该行发行前股份总数的比例为42.30%。 广州金控是广州市人民政府100%持股企业,因此广州银行实际控制人为广州市人民政府。 今年6月,广州银行在证监会网站报送招股书申报稿,该行拟在深交所中小板上市,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数量不超过发行后总股本的25%,保荐机构是国泰君安证券。广州银行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全部用于补充资本金,以提高资本充足水平,增强综合竞争力。 如今,广州银行IPO遇波折,控股股东广州金控董事长被查。10月8日,据广州市纪委监委消息,广州金控党委书记、董事长李舫金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这一消息引发行业“地震”。 从设立至今年4月30日,共发生8147笔股权转让 广州银行自设立至2016年12月31日,共发生5681笔股权转让。2017年1月1日至2020年4月30日,共发生2466笔股权转让。因此,该行从设立至今年4月30日,合计发生8147笔股权转让。 截至2020年4月30日,广州银行非自然人股东数量为528名,合计持有该行股份115.60亿股,占该行发行前总股本的98.17%;自然人股东数量为10934名,合计持有该行股份2.16亿股,占该行发行前总股本的1.83%。 截至2020年4月30日,广州银行存在质押情况的股份数量为2806.76万股,占该行发行前总股本的0.2384%;存在司法冻结情况的股份数量为2908.48万股,占改行发行前总股本的0.2470%。 截至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持有广州银行内部职工股超过5万股的自然人股东共计191人,已有176人签署股份锁定承诺函。 2020年6月8日,广东股权交易中心出具《关于广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登记托管情况的说明》:截至2020年4月30日,广州银行股本总数为11,775,717,082股,在广东股权交易中心完成托管的股份为11,775,717,082股,占股份总数100%。 其中,217名非自然人股东和9820名自然人股东已完成确权,所持股份数合计11,705,563,099股,占该行发行前总股本的99.40%;由于股东人数众多,该行尚有311名非自然人股东和1114名自然人股东未完成确权,所持股份数合计70,153,983股,占该行发行前总股本的0.60%,该行在托管机构专门设立了“股份托管账户”,并将这部分股份归集于该账户名下进行集中管理。 证监会反馈意见连抛51问 11月27日,证监会网站公布《广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反馈意见》。广州银行需要对股权结构、关联交易、不良贷款等51项问题进行回复。 关于股权结构,反馈意见指出,请发行人:(1)说明发行人设立时是否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设立时主要股东的股权结构情况,发行人设立时股东对股权结构设置是否存在异议;(2)说明并补充披露历次增资和股权转让等变动事项的价格、定价依据及其公允性,股东增资款或股权转让款是否实际支付及资金来源,是否为增资方或受让方自有资金;(3)说明并补充披露发行人历史上性质变更、名称变更、增资等事项是否履行了法律规定的核准程序,是否经过股东大会和有权主管部门的批准,涉及国有产权变动的,是否履行了相应的审批、评估、备案等法定程序,是否存在法律瑕疵,相关瑕疵是否已经弥补或取得有权机关的确认;(4)说明发行人定向增发的原因,广永国资、广州金控和南方电网等6家企业的基本情况,定增对象的选择依据,定增前后发行人主要股东持有发行人的股权变化情况;(5)补充说明发行人历史上代持事项发生的原因,清理是否合规,目前发行人股权中是否尚存在信托、委托代持等名义股东与实际股东不一致的情形,是否存在股权权属不清等潜在纠纷,是否存在对赌等特殊协议或利益安排的情形。请保荐机构、发行人律师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关于关联交易,反馈意见称,申报材料显示,发行人报告期存在大额的关联交易,关联方关系未完整披露控股股东控制企业情况。请发行人:(1)在招股说明书完整披露公司关联方关系;(2)针对金额较大的关联交易,请结合同类交易价格,说明关联交易的具体内容和交易价格公允性;(3)说明实际控制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比例、出资资金金额及来源,报告期末是否存在挪用发行人资金偿还大额负债的风险;(4)按照“实质重于形式”原则认定发行人的关联方,说明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关联企业及其董事、监事、高管、核心员工或其他关联人员兼职的关联企业名称及基本情况;(5)说明发行人与关联企业的交易情况,结合关联企业与发行人主要客户的异常交易、关联企业与发行人拆入同业机构之间的重大交易或显失公平的交易等情况,说明是否存在通过关联交易非关联化输送利益或利润操纵的情形;(6)对照监管部门规定,说明各项业务管理架构、决策程序的相关内控制度是否已建立健全,并有效运行;(7)说明发行人股东和董事资格、董事会换届等公司治理是否存在不规范、不符合监管要求的情形、对发行人业务经营的影响以及整改情况。请保荐机构、律师、会计师说明核查过程、方法和结论,并对公司关联方披露是否全面、完整,是否存在未披露的关联关系或关联交易发表明确意见。 关于不良贷款,反馈意见指出,2018年不良贷款率大幅下降的原因,报告期内发行人不良贷款率与同行业公司存在明显差异的合理性,是否与当地金融机构存在明显差异及原因。结合发行人贷款定价分布情况,说明公司不良资产拨备与定价分布之间的匹配关系,是否能够有效覆盖信用风险。公司贷款风险分类判断依据和执行情况,贷款五级分类标准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相比是否存在重大差异;报告期内不良贷款率变化的原因,按担保方式划分的各类贷款金额和占比变化的原因,贷款减值准备计提标准、方法和执行情况。请发行人结合不良贷款实际发生的地区情况、行业情况,发行人贷款业务集中地区、行业情况,补充说明不良贷款率的准确性,发行人贷款损失准备是否计提充分,发行人相关信用风险揭示是否充分。逾期贷款的地区情况及变化原因,逾期贷款的行业情况及变化原因,逾期贷款未划分为不良贷款的原因。报告期内公司转出和核销不良贷款的具体情况,是否符合相关规定及制度流程,并结合公司转出损益、受让方资信情况,说明是否利益输送。结合银行监管部门检查情况,披露公司贷款业务存在的问题及具体原因,是否存在内部控制缺陷。 此外,报告期发行人存在不良贷款核销和不良资产转让情形。请发行人代表说明:(1)不良资产处置及核销的范围、依据、流程、审议程序及权限,相应的内部控制制度;(2)转让不良资产的定价依据,是否与账面价值存在较大差异,被转让不良资产以前年度的分类是否准确,减值或拨备计提是否充分,对财务数据和监管指标的影响,不良贷款的出售对象是否与发行人存在关联关系、资金支付情况、资金来源是否来自于银行提供的借款;(3)相关资产转让交易、信托交易是否存在发行人需要承担回购、保底、承诺收益、承担服务以外额外义务等责任的条款或变相条款。请保荐机构、发行人律师说明核查过程、依据,并发表明确核查意见。 近3年分红36.69亿元 招股书披露了广州银行最近三年股利分配情况,合计分红36.69亿元。 2018年5月31日,广州银行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广州银行201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同意以该行2017年末总股本8,301,717,082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3元人民币(含税),共向全体股东按其持股比例发放现金股利10.79亿元。 2019年6月18日,广州银行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广州银行201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同意以该行2018年末总股本11,775,717,082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1元人民币(含税),共向全体股东按其持股比例发放现金股利12.95亿元。 2020年4月27日,广州银行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广州银行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同意以该行2019年末总股本11,775,717,082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1元人民币(含税),共向全体股东按其持股比例发放现金股利12.95亿元。上述利润分配方案尚待该行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广州银行2017年度、201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实施完毕,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尚待实施。 ROE连降 2017年、2018年、2019年,广州银行实现营业收入分别为81.59亿元、109.35亿元、133.79亿元,2018年和2019年的增长率分别为34.02%和22.35%。 广州银行的营业收入主要来源于利差收入,报告期各期,该行利息净收入分别占各期营业收入的93.67%、92.52%和78.06%。 2017年、2018年、2019年,广州银行实现净利润分别为32.20亿元、37.69亿元、43.24亿元,2018年和2019年的增长率分别为17.04%和14.73%。 该行ROE连降。2017年、2018年、2019年,广州银行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分别为14.22%、12.23%、11.35%。 贷款客户主要集中在房地产业贷款占比25.61%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广州银行贷款客户主要所处行业为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及批发和零售业,分别占该行公司贷款和垫款总额的25.61%、22.03%和16.71%,前三大行业贷款占该行公司贷款和垫款总额的64.34%,占全部发放贷款和垫款总额的比例为29.90%。 具体而言,截至2017年末、2018年末、2019年末,广州银行投向房地产业公司贷款和垫款余额分别为245.03亿元、316.99亿元、350.50亿元,占公司贷款和垫款总额的比例分别为22.88%、25.61%、25.61%,占发放贷款和垫款总额的比例分别为14.46%、13.22%、11.90%。 截至2017年末、2018年末、2019年末,广州银行投向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公司贷款和垫款余额分别为166.89亿元、250.93亿元、301.44亿元,占公司贷款和垫款总额的比例分别为15.59%、20.27%、22.03%。 截至2017年末、2018年末、2019年末,广州银行投向批发和零售业公司贷款和垫款余额分别为220.55亿元、236.99亿元、228.68亿元,占公司贷款和垫款总额的比例分别为20.60%、19.14%、16.71%。 最大十家客户贷款集中度较高 2017年超监管标准 报告期内,广州银行的贷款、收入和利润主要来源于广州地区。截至2017年末、2018年末、2019年末,该行向广州地区客户发放的贷款和垫款余额分别为977.68亿元、1426.32亿元、1700.44亿元,分别占该行发放贷款和垫款总额的57.70%、59.46%、57.73%。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广州银行向最大单一客户发放的贷款和垫款余额占该行资本净额的6.08%,该行向最大十家客户发放的贷款和垫款余额占该行资本净额的47.62%,该行向最大十家客户发放的贷款均为正常类贷款。 值得注意的是,广州银行最大十家客户贷款集中度较高,2017年超过监管指标标准。截至2017年末、2018年末、2019年末,最大十家客户贷款集中度分别为60.70%、45.80%、47.72%。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广州银行贷款余额最大的前十名借款人贷款余额合计为232.96亿元。前十名借款人分别为南通天一置业有限公司、江苏炜赋集团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新农村建设有限公司、深圳深业物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市城投投资有限公司、广州市南大干线投资有限公司、南京鼎通园区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惠州中建市政五路投资有限公司、科学城(广州)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广州粤芯半导体技术有限公司。 2019年不良贷款“双升” 截至2017年末、2018年末、2019年末,广州银行不良贷款合计分别为24.78亿元、20.62亿元、35.18亿元,不良贷款率分别为1.46%、0.86%、1.19%。 广州银行表示,截至2018年12月31日,该行不良贷款总额及不良贷款率较2017年12月31日有所下降,主要因为该行综合运用核销、转让等方式处置不良贷款。截至2019年12月31日,虽然该行通过核销的方式压降存量的不良贷款,但随着该行贷款规模增长及经济下行压力增加,该行2019年末的不良贷款率和不良贷款总额均有所上升,但不良贷款率低于上市银行的平均水平。 截至报告期各期末,广州银行的公司不良贷款余额分别为20.07亿元、7.85亿元和14.68亿元,不良贷款率分别为1.87%、0.63%和1.07%;贴现资产不良贷款余额分别为0亿元、0亿元和1.40亿元,不良贷款率分别为0%、0%和0.56%;个人不良贷款余额分别为4.71亿元、12.77亿元和19.11亿元,不良贷款率分别为0.92%、1.29%和1.44%。 截至报告期各期末,广州银行公司不良贷款余额分别为20.07亿元、7.85亿元和14.68亿元,占不良贷款总额的比例分别为80.98%、38.07%和41.72%;个人不良贷款余额分别为4.71亿元、12.77亿元和19.11亿元,占不良贷款总额的比例分别为19.02%、61.93%和54.31%。 从行业分布状况看,截至报告期各期末,广州银行公司不良贷款主要来自批发和零售业以及制造业,上述两个行业的不良贷款合计占对公不良贷款总额的比例分别为82.10%、80.77%和63.01%。 截至报告期各期末,广州银行批发和零售业不良贷款余额分别为13.37亿元、3.25亿元和5.11亿元,不良贷款率分别为6.06%、1.37%和2.23%;制造业不良贷款余额分别为3.10亿元、3.09亿元和4.14亿元,不良贷款率分别为5.66%、5.29%和5.79%。 按产品类型划分的个人不良贷款分布显示,信用卡贷款占比最高。报告期内,广州银行信用卡不良贷款余额逐年上升。截至报告期各期末,该行信用卡不良贷款余额分别为2.50亿元、9.60亿元和10.60亿元,不良贷款率分别为0.90%、2.24%和1.75%。 2019年不良贷款核销金额猛增至17.09亿元 2017年、2018年、2019年,广州银行不良贷款核销金额分别为2.66亿元、9919.3万元、17.09亿元。 报告期内,广州银行仅于2018年发生不良贷款转让,转让的不良贷款本金余额为38.63亿元。 2019年末,逾期贷款与不良贷款的比值174.97% 截至2017年末、2018年末、2019年末,广州银行逾期贷款余额分别为44.10亿元、29.55亿元、61.56亿元,占发放贷款和垫款总额的比例分别为2.60%、1.23%、2.09%;逾期90天以上的贷款分别为39.85亿元、17.24亿元、34.55亿元,占发放贷款和垫款总额的比例分别为2.35%、0.72%、1.17%。 报告期内,广州银行逾期贷款的金额整体随贷款总额的增加而相应增加,但占发放贷款和垫款总额的比例整体呈下降的趋势,其中,截至2018年末,该行因处置了部分不良资产,逾期贷款的金额和占比较2017年末有所下降。 截至报告期各期末,广州银行逾期贷款与不良贷款的比值分别177.97%、143.26%、174.97%,逾期90天以上贷款与不良贷款的比值分别为160.85%、83.57%、98.21%。 2019年信用减值损失40.06亿元 信用减值损失为2019年新增的列报科目,主要核算发放贷款和垫款、金融投资和贷款承诺及财务担保合同等计提的减值损失。2019年,广州银行信用减值损失为40.06亿元。 具体来看,2019年,广州银行发放贷款和垫款计提的信用减值损失为33.27亿元,金融投资计提的信用减值损失为1.74亿元,对开出银行承兑汇票、开出保函、开出信用证和未使用的信用卡额度等信贷承诺计提信用减值损失4.05亿元。 2017年及2018年,广州银行资产减值损失主要包括发放贷款和垫款减值准备、应收款项类投资减值准备、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值准备、持有至到期投资减值准备等。 2017年及2018年,广州银行资产减值损失分别为15.57亿元和31.70亿元。2018年,该行资产减值损失上升16.13亿元,主要由于该行发放贷款和垫款规模增加,出于审慎考虑,加大发放贷款和垫款资产减值损失计提力度。 2019年:15名高层人均年薪127.19万元 广州银行实施以全员劳动合同制为主要形式的劳动用工制度,员工的录用遵循“公开招聘、择优录取”的原则。截至2017年末、2018年末、2019年末,广州银行在岗正式员工人数分别为3809名、3862名和4474名。 2017年、2018年、2019年,广州银行在岗正式员工的人均薪酬分别为19.89万元、24.81万元、30.09万元。 在岗正式员工按层级分类,2017年、2018年、2019年,广州银行高层人数为15人、14人、15人,人均薪酬分别为91.01万元、102.49、127.19万元;中层人数为408人、429人、432人,人均薪酬分别为47.60万元、65.03万元、82.13万元;员工人数为3386人、3419人、4.27人,人均薪酬分别为16.24万元、19.44万元、24.20万元。 在岗正式员工按岗位分类,2017年、2018年、2019年,广州银行管理类人员人均薪酬分别为49.14万元、66.29万元、83.45万元,市场营销类人员人均薪酬分别为16.07万元、20.29万元、30.00万元,运营支持类人员人均薪酬分别为16.27万元、19.12万元、22.37万元。 2019年:10名现任董监高年薪超百万元行长助理胡优华最高 2017年、2018年、2019年,广州银行董监高的薪酬总额分别为1646.9万元、2203.4万元、2257.8万元。 招股书披露了广州银行现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领取薪酬情况。2019年,有10人年薪超百万元。其中,行长助理胡优华的2019年税前薪酬最高,为231.86万元。 具体如下: 行长助理胡优华的2019年税前薪酬为231.86万元,行长助理林耿华的2019年税前薪酬为223.81万元,行长助理、总法律顾问卓华的2019年税前薪酬为196.38万元,行长助理窦广涵的2019年税前薪酬为172.44万元,合规总监徐函的2019年税前薪酬为161.07万元,首席信息官谈新艾的2019年税前薪酬为159.70万元,职工监事符遐龄的2019年税前薪酬为154.12万元,职工监事、监事会办公室副总经理刘少云的2019年税前薪酬为122.32万元,副行长、董事会秘书黄程亮的2019年税前薪酬为109.09万元,副行长李亚光的2019年税前薪酬为109.04万元。 此外,有2人年薪在80万-100万之间,分别是:副董事长、执行董事、行长丘斌的2019年税前薪酬为94.51万元,执行董事李春元的2019年税前薪酬为82.08万元。 劳务派遣员工占比较高 此外,广州银行表示,报告期内,本行存在劳务派遣员工占比较高的情况,不符合《劳务派遣暂行规定》关于“使用的被派遣劳动者数量不得超过其用工总量的10%”的规定。 截至2017年末、2018年末、2019年末,广州银行劳务派遣人数分别为2560人、2339人、2148人,占用工总数的比例分别为40.19%、37.72%、32.44%。 2018年以来,广州银行已针对劳务派遣用工情况进行了持续整改,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广州银行用工总数6029人,劳务派遣用工总数1200人,劳务派遣用工占比已由2017年的40.19%降至19.90%。 2019年末,关联方贷款余额26.01亿元 截至2017年末、2018年末、2019年末,广州银行关联方贷款余额分别为76.42亿元、56.70亿元、26.01亿元,同类交易占比4.51%、2.36%、0.88%。 截至2017年末、2018年末、2019年末,广州银行关联方吸收存款余额分别为107.53亿元、58.93亿元、92.45亿元,同类交易占比分别为3.82%、1.84%、2.55%。 截至2018年末、2019年末,广州银行关联方拆出资金余额分别为3亿元、9.01亿元,同类交易占比6.07%、6.57%。 作为原告/申请人的重大诉讼和仲裁38件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广州银行作为原告和申请人且单笔涉案争议金额本金在1000万元以上尚未终结的重大诉讼和仲裁案件共38件。其中,纳入表内的单笔涉案争议金额本金在1000万以上诉讼和仲裁案件共25件,涉及本金金额合计约12.65亿元,资产损失准备共计提6.28亿元。不纳入表内的单笔涉案争议金额本金在1000万以上重大诉讼和仲裁案件共13件,涉及本金金额合计约5.65亿元。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广州银行作为被告和被申请人且单笔涉案争议金额本金在1000万元以上尚未终结的重大诉讼和仲裁案件共1件,涉及争议金额7000万元。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广州银行控股股东广州金控作为原告/申请人且单笔涉案争议金额本金在5000万元以上未结的重大诉讼和仲裁案件共1件。 报告期内受到行政处罚23笔合计被罚934万元 报告期内,广州银行受到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保监会、国家外汇管理局、中国证监会等监管机构及其派出机构的现场和非现场监督检查,针对监管机构的检查及提出的整改意见。 报告期内,广州银行及其分支机构因违法违规受到的行政处罚共23笔,合计被罚934万元。 具体情况如下: 1、2017年1月22日,中国银监会江门监管分局下发《行政处罚决定书》(江银监罚决字[2017]2号),就广州银行江门分行存在:(1)集团客户贷款未执行统一授信管理;(2)未执行实贷实付,形成以贷转存,根据《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第五项的规定,合计处40.00万元罚款。 2、2017年6月8日,中国银监会惠州监管分局下发《行政处罚决定书》(惠银监罚决字[2017]5号),就广州银行惠州分行存在:进行授信调查过程中,未能及时发现非法领购发票的情况,难以把握银承汇票的实际用途,对贸易背景真实性的审查存在严重缺失,根据《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第五项的规定,责令改正,并处20.00万元罚款。 3、2017年6月15日,中国银监会广东监管局下发《行政处罚决定书》(粤银监罚决字[2017]17号),就广州银行恒福支行存在:在授信业务中未严格审查借款人申贷资料的真实性,且未对借款人纳入集团客户统一授信,根据《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第五项的规定,责令改正上述违法、违规行为,并处50.00万元罚款。 4、2017年6月16日,中国银监会广东监管局下发《行政处罚决定书》(粤银监罚决字[2017]19号),就广州银行江南大道支行存在:未严格履行贷前调查职责,未严格审查借款人贷款用途及贸易背景真实性,根据《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第五项的规定,责令改正上述违法、违规行为,并处30.00万元罚款。 5、2017年6月30日,中国银监会佛山监管分局下发《行政处罚决定书》(佛银监罚决字[2017]6号),就广州银行佛山分行存在:未严格审查票据承兑业务贸易背景的真实性,根据《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第五项的规定,责令改正,并处20.00万元罚款。 6、2017年8月9日,广州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越秀区分局下发《行政处罚决定书》(穗综越处字[2017]1600027号),就广州银行东川支行存在:未取得《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进行装修工程,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五十七条的规定,责令停止施工,限期改正,并处2.74万元罚款。 7、2017年9月7日,广州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越秀区分局下发《行政处罚决定书》(穗综越处字[2017]2800008号),就广州银行新达城支行存在:在未领取《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开工,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五十七条的规定,责令停止施工,限期改正,处1.70万元罚款。 8、2017年9月22日,广州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越秀区分局下发《行政处罚决定书》(穗综越处字[2017]第1800006号),就广州银行信用卡中心存在:未取得《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擅自进行装修施工,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五十七条的规定,处0.61万元罚款。 9、2017年10月17日,广州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越秀区分局下发《行政处罚决定书》(穗综越处字[2017]1900006号),就广州银行恒福支行存在:未取得《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进行室内装修,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五十七条的规定,责令停止施工,限期改正,并处2.50万元罚款。 10、2017年11月9日,中国人民银行惠州市中心支行下发《行政处罚决定书》(惠银罚[2017]3号),就广州银行惠州分行存在:1笔异议申请处理超期113天,根据《征信业管理条例》第四十条第四项的规定,处6.00万元罚款。 11、2017年11月20日,中国人民银行南京分行营业管理部下发《行政处罚决定书》(南银营罚字[2017]第5号),就广州银行南京分行存在:(1)为未获得一级法人(或一级分行)书面授权的存款银行分支机构开立同业银行结算账户;(2)为存款银行支行及非授权二级分行开立异地同业银行结算账户;(3)未见存款银行经营范围批准文件;(4)未采取多种措施对开户证明文件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合规性以及存款银行开户意愿真实性进行审核;(5)未执行账户久悬制度,根据《金融违法行为处罚办法》第十五条第六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规定,给予警告并处10.00万元罚款。 12、2018年1月25日,中国银监会中山监管分局下发《行政处罚决定书》(中银监罚决字[2017]1号),就广州银行中山分行存在: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无法充分证明贷款用途真实性),根据《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第四十八条规定,责令改正,并处20.00万元罚款,对本行直接责任人给予警告处罚。 13、2018年3月14日,中国人民银行中山市中心支行下发《行政处罚决定书》(中人银罚字[2018]6号),就广州银行中山分行存在:(1)未经同意查询个人信息;(2)未经个人信息主体同意向第三方提供个人信息,根据《征信业管理条例》第四十条、第四十二条、《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规定,对本行合计处10.00万元罚款、对直接责任人员处3.00万元罚款。 14、2018年4月19日,清远市清城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下发《行政处罚决定书》(城区城执行决[2018]51号),就广州银行清远分行存在:未经批准擅自设置大型户外广告牌,根据《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一项的规定,限期拆除,并处0.30万元罚款。 15、2018年4月24日,中国银监会广东监管局下发《行政处罚决定书》(粤银监罚决字[2018]9号),就广州银行总行、佛山分行存在:违规向“四证不齐”房地产开发项目提供融资及提供融资用于归还备付土地资金的股东借款,根据《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第五项规定,责令广州银行总行、佛山分行改正上述两项违法、违规行为,对广州银行总行合计处80.00万元罚款、对佛山分行合计处80.00万元罚款。 16、2018年4月28日,国家外汇管理局深圳市分局下发《行政处罚决定书》(深外管检[2018]21号),就广州银行深圳分行存在:(1)未对预计的还款资金来源、担保履约可能性及相关交易背景进行尽职审查和调查;(2)未对担保项下资金用途及相关交易背景进行有效审核;(3)未以适当方式监督债务人按照其申明的用途使用担保项下资金;(4)未对债务人主体资格进行尽职审查和调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第二项和第四十九条规定,责令广州银行改正、没收违法所得95.80万元,并处200.00万元罚款;责令广州银行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处分;对负有直接责任的2名分行高级管理人员给予警告,分别处8.00万元和5.00万元罚款。 17、2018年7月10日,江苏省物价局下发《行政处罚决定书》([2018]苏价检案013号),就广州银行南京分行存在:在为客户办理抵押类授信业务时,对需要进行贷前抵押物评估的业务,除国标小微企业外,以附加条件的限定方式,要求客户委托第三方评估机构对抵押物进行价值评估,并由客户向第三方评估机构支付抵押评估费,且部分报告中具有唯一性表述,笔数及金额无法统计,根据《江苏省价格条例》第五十七条、《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第十八条规定,责令改正上述价格违法行为,并处0.50万元罚款。 18、2018年8月28日,中国人民银行珠海市中心支行下发《行政处罚决定书》(珠银罚字[2018]第01号),就广州银行广东自贸试验区横琴分行存在:(1)未经信息主体同意违规查询个人信息;(2)未经个人信息主体同意向第三方提供个人信息;(3)违规查询、提供企业信用报告,根据《征信业管理条例》第四十条、第四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对上述违法行为各处5.00万元罚款,合计处15.00万元罚款。 19、2018年12月20日,中国银监会佛山监管分局下发《行政处罚决定书》(佛银监罚决字[2018]11号),就广州银行佛山分行存在:个人住房装修贷款业务涉嫌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根据《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第五项规定,责令改正违法、违规行为,给予有关责任人员纪律处分,处25.00万元罚款。 20、2019年1月3日,中国银保监会广东监管局下发《行政处罚决定书》(粤银保监罚决字[2019]5号),就广州银行存在:(1)违规向关系人发放信用贷款;(2)贷后管理不尽职导致贷款资金被挪用;(3)未严格落实重要岗位轮岗制度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第七十四条、《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第五项、第四十八条第二项规定,责令改正上述违法、违规行为,给予没收违法所得4.02万元,并合计处200.00万元罚款;对2名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并分别处10.00万元和5.00万元罚款。 21、2019年1月29日,中国银保监会广东监管局下发《行政处罚决定书》(粤银保监罚决字[2019]9号),就广州银行东华西支行存在:贷后管理不审慎导致贷款资金被挪用,根据《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第五项、第四十八条第一项规定,责令改正上述违法、违规行为,处40.00万元罚款,责令对直接责任人员给予纪律处分。 22、2019年1月29日,中国银保监会广东监管局下发《行政处罚决定书》(粤银保监罚决字[2019]11号),就广州银行东莞庄支行存在:贷后管理不审慎导致贷款资金被挪用,根据《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第五项规定,责令改正上述违法违规行为,并处40.00万元罚款,责令对直接责任人员给予纪律处分。 23、2019年10月16日,中国银保监会广东监管局下发《行政处罚决定书》(粤银保监罚决字[2019]50号),就广州银行存在:未经任职资格许可任命高级管理人员,根据《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第一项、第四十八条第一项规定,责令改正上述违法、违规行为,并处40.00万元罚款,责令对直接责任人员给予纪律处分。 巡察组:广州银行“四风”问题突出存“带病提拔” 2019年10月8日,广州市纪委监委网站公布“十一届广州市委第七轮巡察公布24个单位党组织巡察反馈情况”。其中,广州银行被指党管金融原则落实不到位,“四风”问题突出。 根据广州市委部署安排,2019年3月21日至6月21日期间,十一届市委第七轮巡察工作派出8个巡察组,采取“一托三”方式,对24个单位党组织开展了巡察。 广州银行存在主要问题如下:党委“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作用发挥不充分,银行综合实力与广州国家重要中心城市定位不相匹配,个别分行服务实体经济、小微企业成效不明显。组织建设虚化,党员日常教育管理不严格,纪律观念淡化,授信不良资产责任认定与追责管理不到位,监督执纪问责宽松软。党管干部抓而不实,组织人事制度执行不严格,存在“带病提拔”等问题。“四风”问题纠治不彻底,存在公车私用、私车公养、滥发奖金、设置“小食堂”违规接待等问题。信贷、承租物业、抵债资产、招标采购等方面存在廉洁风险。 (责任编辑:关婧)
*ST联合公告,公司拟以9,940万元现金收购关联方毅炜投资持有的北京新线中视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的28%股权。新线中视的主营业务为互联网广告业务。新线中视作为公司的重要控股子公司,本次交易前,公司持有新线中视57.9305%股权。交易对方毅炜投资承诺新线中视2020年、2021年、2022年实现净利润分别不低于2,180万元、3,650万元和3,650万元,并对差额部分向公司进行现金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