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领袖丨韩玮(泰石投资董事总经理) 2020年3月新型冠状病毒出人意料地在欧美地区快速蔓延,继而引发全球股市和商品市场下跌。然而危中有机,投资者的恐慌性抛售行为,也同时创造出大量低风险、高收益的投资机会。白银就是一个非常典型的案例。 首先,白银价格出现非理性暴跌。2020年3月12日之前的十年间,白银的价格一直都在每千克3000元以上,2011年还曾经突破过万元。在上述日期之前的半年间,白银的价格始终都在每千克4000元以上,在2020年2月28日还曾冲高到4450元以上。在疫情爆发、美联储大量放水的背景下,白银追随黄金出现了诡异的暴跌行情,4个交易日就下跌到每千克2621元。市场传言石油大亨赎回美元基金资产导致金银“躺枪”。 其次,白银的供求关系相对稳定。首饰和传统的电子行业需求稳定,光伏产业对白银的需求与日俱增,5G、电热膜等新兴领域用银量也前景可期。此外,白银现货的投资需求也有明显的升温趋势。虽然新冠疫情对生产及需求端都会造成一定的消减,但湖北抗击疫情的胜利已经证明,从历史角度来看,疫情的影响终究会消退。 再次,金银比价创造历史记录。在古代,金银比价多数在5至15倍之间,中国古代的金银比价相比海外要低一些。十九世纪美国曾规定金银比为16倍,此后全球金银比有所提升,近几十年金银比常在50至60倍之间,1979年金银比价曾达到12倍的低位。今年3月18日金银比突破125倍创造了5000年人类历史最高纪录,意味出现了千年一遇的投资机会。 最后,投资白银的安全保障及获利目标价。因为全球白银生产成本的中位数在每千克3700元,而白银价格不可能长期运行在成本价之下,否则就会出现供不应求的情况,所以白银价格必将回归到成本价以上。在3700元之下买入白银的风险极低,属于典型的安全区域。考虑到银价回归的惯性因素和之前六个月的白银价格运行区间,投资白银的获利目标价设定为每千克4000元。 万事俱备只欠东风,买入白银的时点该如何确定呢?即在市场极度恐慌、投资白银的杠杆资金被迫斩仓而出现极端行情的时候。上金所3月17日公告,自3月13日起,Ag(T+D)合约持续大幅波动并连续三个交易日触及单边市,根据《上海黄金交易所风险控制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上金所决定对Ag(T+D)合约暂停交易一天。显然,3月18日就是投资白银的最佳时点。 实盘操作对白银投资机会的验证。研究团队中的90后同事于经理,于2020年3月18日在某银行APP开通双向纸白银权限并在当日果断买入纸白银,买入均价为每千克2710元,随后按照设定的目标价挂卖出单。后于2020年5月18日将全部持仓白银在每千克4000元价格卖出成交,两个月获利47.6%,验证了白银千年一遇的投资机会,也再次验证了2018年11月5日在本专栏发表的《投资周期股逻辑的三大要素》中对大宗商品分析框架的有效性。
国家统计局25日公布2020年5月中旬流通领域重要生产资料市场价格变动情况,农产品价格多数下调。其中生猪(外三元)每千克价格为28.1元,环比跌3.1元,跌幅9.9%。 中新经纬客户端5月25日电 国家统计局25日公布2020年5月中旬流通领域重要生产资料市场价格变动情况,据对全国流通领域9大类50种重要生产资料市场价格的监测显示,2020年5月中旬与5月上旬相比,22种产品价格上涨,24种下降,4种持平。 具体来看,石油天然气价格普跌。其中,液化天然气(LNG)价格下跌至2813.8元/吨,环比下调6%;液化石油气(LPG)价格下调256.9元/吨,跌幅为8.4%。 农产品(行情000061,诊股)价格多数下调。其中生猪(外三元)每千克价格为28.1元,环比跌3.1元,跌幅9.9%。 公开资料显示,年内已完成中央储备冻猪肉投放19次,累计投放量将达到35万吨。 对于民众关心的猪肉价格走势问题,农业农村部部长韩长赋22日表示,随着生猪生产恢复,供求关系也会逐步改善,后市猪肉价格不会再大幅度上涨。
作者 | 李之泽 5月21日,酒鬼酒发布涨价文件,自6月25日起,52度500mL紫坛酒鬼酒(柔和)战略价上调40元/瓶。 除紫坛酒鬼酒之外,5月初酒鬼酒还曾宣布红坛酒鬼酒(高度柔和)战略价自5月26号起上调30元/瓶。 酒鬼酒在年报中表示,2020年“酒鬼系列”量价齐升是核心战略之一。业内人士认为,本轮酒鬼系列在疫情之后提价有刺激市场,维稳渠道价格的考虑。 在酒鬼系列产品本轮调价之前,4月11日,酒鬼酒设立了销售管理中心,统筹管理酒鬼、内参、湘泉三大品牌的营销工作。东北证券认为,酒鬼系列提价也受到此前内参酒提价经验的影响。 “价格定位高于市场规模” 在酒鬼酒京东自营旗舰店,目前52度紫坛酒鬼酒零售价539元/瓶,红坛酒鬼酒零售价499元/瓶。 关于酒鬼系列产品本轮涨价的具体信息和缘由,搜狐财经向酒鬼酒方面进行了咨询,截至发稿尚未获得回复。 但是据知情人士透露,酒鬼酒产品战略价即是出厂价,紫坛酒鬼提价40元,涨幅在10%左右;红坛酒鬼提价30元,涨幅约8%。 从年报信息来看,2019 年酒鬼酒全年营收15.12亿元,同比增长27.38%,实现利润2.99亿元,同比增长34.5%。其中酒鬼系列实现营业收入约为10.05亿元,占营业总收入的66.51%,同比提升27.61%。 酒鬼酒在年报中表示,2020年“酒鬼系列”量价齐升是核心战略之一。“酒鬼酒”品系将在团购价300-1000元之间形成“红坛酒鬼酒”、“传承酒鬼酒”、“紫坛酒鬼酒”等四个主线产品及价格层级。 酒业营销专家刘立清告诉搜狐财经,酒鬼酒本轮调价与疫情无直接关联,主要是出于稳定次高端定位的考虑。 刘立清表示,疫情期间消费疲软,酒类市场面临批发价格的倒挂,还有零售价格的承压。价格太低,会影响品牌长期利益以及战略定位。“次高端必须要占领500元价格带才有未来,否则定位就出现了问题,提价背后的考量是由于价格定位高于销量规模的。” 酒业分析师蔡学飞认为,酒鬼酒针对核心产品的提价有可能会刺激渠道,并且拉升品牌形象。“因为核心产品刚需性大,市场基础比较好。” 蔡学飞还认为酒鬼酒提价的第二层原因是为了变相稳价。“酒鬼酒作为区域酒企,面对疫情等不利经济环境影响下,可能通过提价加大一定的市场利益,从而稳定起整个价格体系,特别是主导产品的价格体系。” 内参、酒鬼、湘泉三大品牌统筹管理 在酒鬼系列产品本轮调价之前,4月11日,酒鬼酒对公司营销系统进行改革,设立了销售管理中心,统筹管理酒鬼、内参、湘泉三大品牌的营销工作,此前内参酒销售公司总经理王哲担任酒鬼酒销售管理中心的总经理。 东北证券认为,本次酒鬼战略价调整正是借鉴此前内参酒的调价经验。 资料显示,内参酒在2019年3月15日和2020年1月1日,分阶段分别上调战略价20元/瓶和50元/瓶。 东北证券研报表示,从市场反应来看,内参批价从2019年初的800元左右提升到当前的900元左右,市场成交价提升至千元以上,同时内参酒公司加大市场投入,促进2019年度内参酒销售翻倍目标的实现。 年报显示,2019年内参系列实现营业收入3.31亿元,占营业总收入的21.9%,同比提升35.42%。 东北证券称,本次酒鬼系列提升战略价,是酒鬼酒销售管理中心借鉴内参成功经验以统筹酒鬼、湘泉的运作举措之一,符合酒鬼系列今年提价提量的目标,伴随稳价措施的实施,预计终端价格将得以提升,渠道利润有望增厚。 东北证券认为,酒鬼系列提价体现了酒鬼酒统筹体制机制调整带来的积极作用逐步显现。在此基础上东北证券上调酒鬼酒目标价调整至52元。 在酒鬼酒发布提价通知当天,酒鬼酒收涨7%,截止今日发稿,酒鬼酒报41.41元/股。 不过东北证券此前的研报也曾指出,酒鬼系列产品处于梳理期,今年二季度面临市场压力最大,但随着疫情对市场影响的消退及酒鬼系列调整结束,预计第三季度恢复快速增长。
一场涨价边缘的“疯狂”试探在舆论压力下无疾而终。近日,申通、百世和韵达撤销了价格调整的公告。而圆通、中通则将“全国范围内的收费公路于2020年5月6日零时恢复收费”的理由删除。快递企业无论是集体涨价,还是统一反悔,除了强烈的求生欲外,实则是摆脱不了数年来永无休止的低价竞争。 不仅如此,疫情期间,群雄逐鹿的行业还在不断挤入新人,持续数年的价格战似乎还将继续。快递企业对电商的过度依赖,也让其利润空间持续被挤压,不得已通过涨价调节经营。一场场试探性涨价无疾而终,折射出快递行业既渴望改变营收现状又难以摆脱价格战的缠斗,行业间的非良性竞争还在继续。如果快递企业想要跳出低价的囚笼,寻求与更多行业的合作势必是必行之举。 不敢涨价? 快递企业集体改口 通达系企业对涨价一事的回避,和宣布时一样保持统一。 5月8日,申通、圆通和百世相继发布公告。关于价格优惠调整的理由,均指向自5月6日起全国恢复高速公路收费一事。3家企业表示,为了提供持续的优质服务并促进基层网点的良性发展,将调整高速免费期间实行的快递服务价格优惠幅度。 5月7日,中通和韵达也发布声明。5家头部快递企业的理由如出一辙:因为高速路恢复收费。 随即,网友们的“吐槽”如约而至。“高速免费的时候也没见到降价呀。”“油价跌成这样,还涨价啊?” “多家快递宣布上调快递费”的话题逐步往热搜靠拢。在时隔约一周后,申通、百世和韵达撤销了价格调整的公告。而圆通、中通则将“全国范围内的收费公路于2020年5月6日零时恢复收费”的理由删除。 那么,到底涨价了吗?北京商报记者走访了朝阳区部分网点,工作人员均表示价格没有变化。而从淘宝商家的反馈中,快递价格也未出现上涨的情况。看来,尽管快递企业在涨价边缘试探,但最终还是缩回了脚。 事关切身利益的从业者认为快递涨价是必然行为。一位通达系快递员认为,此次涨价不是因高速收费,而是近来快递柜出现众多问题,导致快递员上门次数增加,工作成本随之升高。“今年快递行业不好做,效益不好,经营压力大,这才是主要原因。” 在企业端,内部经营压力一直有增无减。在2020年一季度的财报中,申通、圆通和韵达在净利润上跌幅较大。申通净利润为5836万元,同比下降85.6%。圆通为2.71亿元,同比下降25.74%。韵达为3.3亿元,同比下降41.1%。 电商收编 价格战长期持续 当经营压力长期不得纾解时,外部资本的注入显得尤为重要。在部分业内人士看来,4月29日那场阿里对韵达的持股,如同一场资本的及时雨。资本背后,往往隐藏着商战,电商巨头不断让快递企业站队之时,当下的快递价格是涨是降就更为扑朔迷离。 如今,阿里已完成对圆通、中通、申通、韵达和百世的入股。以电商版图为圆心而环绕的快递企业们,呈现出清晰的格局。京东系的众邮快递和东南亚物流公司极兔速递于今年3月挤入国内市场。按照众邮快递的介绍,下沉市场将是开疆拓土的目标,服务产品主要聚焦于3公斤小件、电商包裹。市场定位为国内电商平台、微商微店、新型电商、专业市场及为散户提供服务。 而极兔速递的客服向记者介绍称,当前极兔在全国有76个转运中心,在北京已经铺设了网点。价格方面,同城首重8元,续重2元一公斤。异地首重12元,续重6元一公斤。按照异地续重价格来看,比北京部分圆通、申通网点要低2元。实际上,行业里出现了不少像极兔等“鲶鱼”一样的快递企业,以单票更低的价格疯狂抢夺市场。 如今的快递企业多数需依附电商快件输血,而电商以免邮、包邮等获利用户,难免挤压快递企业的利润空间和话语权。同时,同质化服务让企业的比拼更为胶着,一旦涉及涨价,由于转移成本较小,商家会进而选择其他快递品牌。 中国物流学会特约研究员杨达卿以“价格共振”这一概念向记者进行了总结。他认为,通达系快递公司在价格方面的共振是快递市场竞争胶着状态的被动选择,其背后折射出快递公司步入了非良性的竞争状态。 模式单一 需“跨界”求新市场 快递专家赵小敏预计,价格战将在国内持续一年多的时间,“随着疫情逐渐结束,总部对网点的利润挤压将会引爆这些‘毛细血管’”。此外,电商企业大肆攻占下沉市场,本就是价格敏感地带,商家自然对每单的快递价格锱铢必较,快递企业对于涨价行为也就慎之又慎。 从整个行业来看,伴随着电商平台野蛮生长起来的快递企业,在最近三年经历了大浪淘沙般的过程。据公开数据显示,从2016年起,注册数量呈现出缓慢下降的趋势。 在全国快递业务量的增速上,2017-2019年,呈现出增速减缓的势头,于2019年达到25.3%。而该数据在2016年,为51.2%。快递收入也与之同步。2017-2019年,收入同比增速徘徊在20%附近。而2016年的同比增速为43.5%。 行业快递平均单价则一直呈现出下降的趋势。一组来自国家邮政局的数据显示,快递单价从2007年的28.5元/件,快速下滑至2019年的11.8元/件。 在赵小敏看来,当前国内快递企业的竞争依然处于以价格战为主的原始阶段,因此企业会更看重业务量排名和市场占有率。而产品、网络、产业的服务升级由于需要投入大量成本,又难以在短期内看见成效,让不少企业犹豫不决。 “完全依赖电商快件,已经无法参与新一轮的竞争。按照现在经济处于下行阶段,如果没有与当地产业进行深度融合,走出单纯送货、收货的角色,将会埋下很高的风险。为各行业提供物流解决方案,带来高附加值的产品,是快递企业能掌握的方向。”赵小敏建议道。 相关政策也在推进。2020年2月26日,国家邮政局、工信部印发《关于促进快递业与制造业深度融合发展的意见》,指出重点在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区域推进快递业与制造业深度融合发展,到2025年, 推动快递业深度融入汽车、 消费品、 电子信息、生物医药等制造领域。
据商务部网站消息,据商务部监测,上周(5月11日至17日)全国食用农产品市场价格比前一周下降2.7%,生产资料市场价格与前一周基本持平。其中,肉类价格有所回落,猪肉批发价格每公斤38.91元,比前一周下降7.4%。 食用农产品市场:肉类价格有所回落,其中猪肉批发价格每公斤38.91元,比前一周下降7.4%;牛肉批发价格与前一周持平,羊肉批发价格下降0.4%。30种蔬菜平均批发价格每公斤4.14元,下降2.8%,其中西红柿、大白菜、苦瓜批发价格分别下降11.3%、10.6%和8.7%。禽产品价格小幅回落,其中鸡蛋、白条鸡批发价格分别下降2.4%和0.9%。粮油价格略有波动,其中菜籽油、豆油批发价格比前一周分别下降0.2%和0.1%,花生油、大米批发价格分别上涨0.5%和0.2%,面粉批发价格持平。水产品价格小幅上涨,其中草鱼、鲤鱼、鲫鱼批发价格分别上涨1.8%、1.5%和0.9%。6种水果平均批发价格上涨2.1%,其中葡萄、柑橘、西瓜批发价格分别上涨7%、3.8%和0.2%,梨、苹果批发价格分别下降1.9%和1%,香蕉批发价格持平。 生产资料市场:钢材价格小幅上涨,其中热轧带钢、螺纹钢、高速线材和槽钢价格分别为每吨3916元、3792元、3908元和3910元,分别上涨0.5%、0.3%、0.3%和0.1%。成品油批发价稳中略涨,其中95号汽油、92号汽油价格持平,0号柴油价格上涨0.1%。煤炭价格小幅波动,其中动力煤价格为每吨547元,下降0.4%,炼焦煤价格为每吨729元,上涨0.1%,二号无烟块煤价格为每吨895元,基本持平。有色金属价格略有波动,其中锌、铝价格分别下降0.2%和0.1%,铜价上涨0.1%。基础化学原料价格小幅下降,其中硫酸、聚丙烯、纯碱、甲醇价格分别下降1.2%、1%、0.7%和0.5%。橡胶价格小幅回落,其中天然橡胶、合成橡胶价格分别下降1.5%和0.5%。化肥价格小幅下降,其中尿素、三元复合肥价格分别下降0.6%和0.3%。
文/新浪财经意见领袖专栏作家 陈欣 有研究发现,可转债发行公司在发行后的第一年存在做低利润的盈余管理行为,而在第二年则存在做高利润的盈余管理现象。该证据与可转债在两年存续期附近存在强赎高峰期的现象也相当吻合。 有研究发现,可转债发行公司在发行后的第一年存在做低利润的盈余管理行为,而在第二年则存在做高利润的盈余管理现象。该证据与可转债在两年存续期附近存在强赎高峰期的现象也相当吻合。 2020年5月6日晚,泰晶科技(603738.SH)发布可转债强赎公告,拟以债券面值加应计利息的价格提前赎回全部泰晶转债(113503.SH)。泰晶转债的强赎条款中规定了两种情况:公司股票在过去连续30个交易日中至少有15个交易日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即23.27元/股),或可转债未转股余额不足3000 万元。此次公司正是以前者条款为强赎依据,泰晶转债已转股的比例为85.35%,导致未转股余额仅有3150万元,离触发强赎条件中的后者也相距较近。 当日收盘,作为正股的泰晶科技价格为24.12元,对应于17.90元的转股价,泰晶转债的转股价值仅为134.75元,而此时泰晶转债收盘价却高达364.94元,转股溢价率高达170.83%。公司发布强赎公告后,投资者若不转股,按面值加利息被强制赎回的损失更大,因此转债价格需向转股价值回归。这意味着泰晶转债投资者将损失170.83%的转股溢价部分,对正处于狂热炒作中的投资者带来灾难性打击。 5月7日,泰晶转债开盘即暴跌30%,触发临时停牌机制,尾盘复盘后又下跌至190.92元收盘,跌幅扩大为47.68%。5月12日晚,泰晶转债的赎回登记日被确定为5月26日,赎回价格为100.45元/张,而此时其市场价格为195.92元,对应转股溢价率仍高达43.49%。如此转债市场异象为近年罕见!媒体多批判部分投资者存在非理性投机行为。然而,其背后的原因值得深思,是否仅仅是市场游资收割“韭菜”所至? 可转债条款设计促转股 中国的可转债市场具有较为独特的制度设计。可转债发行的最终目的不是为了还本付息,而往往是在股票增发受限情况下的一种替代方案,希望最终促使持有人将转债转换成为股票。 为此,上市公司在可转债发行时就可在附带的基本条款中反映其转股诉求。其中,特别向下修正条款赋予了发行人向下调整转股价格的权利,以增加可转债转换为股票的概率,但转股价下调的范围一般受限于公司的每股净资产。例如,泰晶转债规定,“当公司 A 股股票在任意连续二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90%时”,可下调转股价的条件设计就较为宽松。相对而言,国君转债(113013.SH)“当公司A股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80%时”的要求就更为严格。 强制赎回条款一般为,在转股期内若转债正股连续30个交易日中至少有15日的收盘价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可转债发行人无需经股东大会批准就可提前按面值加利息赎回尚未转股的可转债。这里对收盘价限制得越低,转股意愿越强;限制的天数越长,转股意愿越弱。举例来看,已完成强赎的海尔转债(110049.SH)就降低了难度,将要求定为“公司 A 股股票在任意连续30个交易日中至少有15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20%”;而金力转债(123033.SZ)则要求“A股股票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才能强赎。 此外,回售条款赋予了投资者在正股价格低迷时将转债回售给上市公司的选择权利,可较大程度保护可转债持有人的利益,促使上市公司在回售期前设法推高股价或下修转股价。比如,泰晶转债规定,当“可转债最后两个计息年度,如果公司股票在任何连续三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70%时”。也就是说,自2021年12月15日起,若泰晶科技的股价连续30个交易日跌破12.53元,可转债持有人可要求上市公司启动回售。值得注意的是,上市公司若经营状况良好,即使触发回售条款,投资者往往也不会选择回售。一个较为典型的例子是,因连续30个交易日内股票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70%,澳洋顺昌(002245.SZ)于2020年3月11日宣布允许顺昌转债(128010.SZ)以100.276元/张的价格进行回售,但最终仅有10张选择了回售。 若上市公司对自身股价缺乏把握,则更倾向于将回售期缩短。比如,未来转债(128063.SZ)和18中化EB(132014.SH)就将回售期设为债券最后一个计息年度内。为避免该风险,苏银转债(110053.SH)等银行类转债和国君转债(113013.SH)等券商类转债一般干脆都不设置与正股价格相关的有条件回售条款。 转股市值管理动机强 自1992年以来已退市的150多支可转债(不包括可交换债)中,绝大部分都是以强赎退市,仅有极少数最终到期偿付或因回售导致余额过低而退市。其中,因强赎退市的可转债平均存续期仅为两年左右。 通过对历史数据的实证研究表明,可转债余额占公司市值比例越重、大股东持股比例越高、转股溢价率越大、以市净率衡量的估值水平越高、股票波动率越低、公司股本规模越小,上市公司下修转股价的概率就越大。该结果充分表明,上市公司下修转股价的决定体现了其促进转债转股的市值管理动机。 当可转债进入转股期之后,上市公司除了可采用下修转股价的方式来促进转股以外,往往还通过盈余管理、释放利好等手段推高股价,使其超过强赎条款的触发价格。有研究发现,可转债发行公司在发行后的第一年存在做低利润的盈余管理行为,而在第二年则将此前隐藏的利润释放,存在做高利润的盈余管理现象。该证据与可转债在两年存续期附近存在强赎高峰期的现象也相当吻合。 2017年定增新规实施后,由于不受“18个月时间间隔”的融资规则限制,可转债的发行出现爆发式增长。2017-2019年,分别有40、67、126支可转债发行,分别募资946亿元、790亿元和2718亿元,近期正是2017、2018年发行的可转债通过强赎转股的高峰期。自2019年1月以来仅有格力转债(110030.SH)是到期赎回退市,天马转债(113507.SH) 、江南转债(113010.SH)则因为回售导致余额不足3000万元而退市,剩下40支可转债都是正股价格大幅上涨而触发强赎条款退市。 近期部分可转债在其正股大幅上涨之时被爆炒,或许并非是市场随机选择的结果,其背后蕴含着上市公司进行市值管理以实现强赎转债的可能。 英科医疗(300677.SZ)就是一个较为典型的例子,此次疫情导致公司股价大涨,从2019年底的16.59元爆涨至4月17日的高点61.82元。英科转债(123029.SZ)于2020年2月24日进入转股期,至3月31日公司股票已满足“连续30个交易日中至少有15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不低于转股价的130%”的强赎条款,但公司并未及时披露其强赎选择。直至被深交所问询后,公司才在4月7日进行解释,以处于信息披露敏感期为由暂不行使有条件赎回权利。 而在2020年2月,深创投、淄博创新在24元-40元之间的范围进行了大规模减持。3月,英科医疗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刘方毅也减持了1.35亿元英科转债,还因为短线交易行为被深交所下发监管函。 截至5月8日,英科转债的价格为330.01元,转股溢价率并不高,仅为-0.18%,已转股比例为66.19%。尽管刘方毅承诺在未来十二个月将不减持其持有的英科转债,但近期的大量减持行为已暗示公司内部人对其内在价值的看法。 泰晶科技大股东解禁后减持 无独有偶,此次引发市场关注的泰晶科技也同样存在类似的情况。 泰晶科技于2016年9月底上市,同属于一个家族的喻信东、王丹、喻信辉、喻慧玲作为控股股东和共同实际控制人共持股52.28%。 公司盈利能力自2017年以来呈逐年大幅下降的趋势,新冠疫情又带来了更多的不利因素。泰晶转债的回售期将于2021年12月到来。泰晶科技在其业绩进一步恶化之前具有较强的市值管理动机一次性解决减持和可转债转股的问题。 三年禁售期满后,喻信东一家于 2019年11月1日披露了减持公告,计划合计减持公司不超过6%的股份。公告披露后,公司股价短期先是下跌至12月3日的最低14.70元,然后一路大涨至2月25日的最高37.69元。期间,尽管泰晶科技在2020年1月20日发布了归母净利润同比减少 67.00%到79.37%的预减公告,公司股价仍然保持大涨的趋势。上述大股东们先是在2019 年11月26日至12月13日减持了1%的股份,又于2020年2月24日至3月23日以23.75-34.10元的价格减持了约1%的股份。此时,他们仍持有占比50.70%的股份,而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 此外,泰晶科技于2月27日公告其董事、高管王斌在2019年11月28日至12月2日已减持47.6万股的基础上,计划再减持不超过35.7万股,占公司总股本0.21%。 这或许可以解释为何泰晶科技在2月3日已触发泰晶转债的强赎条款后,并未按照上交所规定在下一个交易日发布公告明确是否行使赎回权,而是选择在3月6日和3月27日两次发布“不提前赎回”公告,其目的是避免对其减持计划造成负面影响。 “不提前赎回”导致溢价率暴涨 据国金证券研报,泰晶科技的股价在2019年6月已有异动。借股价大涨的机会,大股东们大幅减持了可转债。可转债发行时他们的持有比例为58.17%,而截至2019年7月1日其持有比例已降低至13.98%。2019年6月泰晶科技股价的大涨并未引发转股溢价率的上升,却导致其在6月底下降至0%附近,引发当年二季度泰晶转债的转股额超过7000万元,约占2.15亿元可转债总额的三分之一。 与之类似,泰晶转债的转股溢价率在2019年12月起的一波正股涨势中也呈现了下跌趋势,其转股溢价率多次呈现负值,而未转股的转债余额也下降至2019年底的6438.7万元。2020年3月6日泰晶转债的转股溢价率仅为4.2%,正是在泰晶科技发布“不提前赎回”公告后,开始了大幅攀升的历程,至4月28日转股溢价率高达185.96%。有意思的是,泰晶转债的余额在3月18日突然下降至3158.3万元。 3月17日,是谁在转股溢价率为18.74%的情况下进行了较低回报的转股选择,而非以更高的市场价格卖出? 而泰晶转债余额的大幅下降极大刺激了市场的投机情绪,3月18日其价格由159.34元大涨至263.35元,3月19日又继续暴涨为364.69元收盘,一度甚至达到420元的高价。 就在市场开始爆炒泰晶转债之时,泰晶科技大股东正在大幅减持股票,导致其股价处于下跌趋势中。 可转债溢价异常风险高 长期以来,投资者对于可转债市场定价并不准确。可转债的看涨期权和看跌期权的市场定价主要体现在转股溢价率和纯债溢价率上。此外,因可转债具有较为独特的向下修正条款、强赎条款、回售条款,可引发上市公司通过盈余管理和信息披露等手段影响市场价格,其内含的期权价值往往并未被市场充分认识。 我曾撰文分析2018年初小盘转债被低估的情况。近期可转债市场的各种异像更是验证了此前的逻辑:小盘股对信息的敏感度更高,波动性较大,在上市公司不愿意还本付息的情况下更容易引发市值管理动机,导致市场价格大幅上涨最终完成强赎转股。 可转债市场由于涨幅上不封顶、可T+0交易等优势,近期吸引了大量散户进行投机。截至2020年3月8日,仍有12支可转债和3支可交换债的转股溢价率超过100%,其中不少已成为大量投机资金的博弈场所。以横河转债(123013.SZ)为例,5月8日收盘其转股溢价率、纯债溢价率分别高达260.14、206.60%,当日成交额为10.25亿元,对应3828万元未转股余额的日换手率高达2677.64%。正如证监会在2019年12月所提示,可转债存在正股价格波动的风险、利息损失的风险和提前赎回的风险。然而,由于散户对上市公司的潜在市值管理行为并未有清醒认识,其短期博弈行为面临遭受巨大损失的较大概率风险。 例如,再升转债(113510.SH)在3月9日价格一度最高达415元,但当晚再升科技(603601.SH)发布强赎公告后,次日就下跌了53.05%至188.39元收盘,最终于120.19元的价格在3月24日后退市。几乎同时,再升科技的股价也从3月10日的高点19.58元下跌至3月24日的9.89元低点。期间,参与投机的中小投资者损失惨重。 “市值管理”导致操纵行为值得监管 进行短期投机本是投资者自身的选择,也是市场实现定价功能的重要组成部分。然而,部分上市公司大股东可能利用其信息优势进行了市值管理行为,其中是否存在市场操纵、内幕交易等违法违规行为值得监管层关注。 面对2020年以来可转债市场的异象,监管层已多次向投资者加大风险提示力度并加强监控。2020年3月20日,上交所宣布将可转债交易情况纳入重点监控,对影响市场正常交易秩序、误导投资者交易决策的异常交易行为及时实施自律监管。深交所也在3月20日和4月3日先后公告,强化对涨幅较大可转债的实时监控,精准打击异常交易行为,并对涨跌异常的可转债交易开展专项核查,对涉嫌市场操纵、内幕交易等违法违规行为,及时上报证监会查处。 泰晶转债、再升转债等强赎事件后,投资者遭受的重大损失值得市场深度分析并铭记教训,也提醒监管层关注上市公司的市值管理行为是否“踩线”。对于上市公司通过延迟披露是否行使赎回权的违规行为和“不提前赎回”公告影响市场的做法,监管层是否能摸索更为有效的监管措施对其进行规范? 当前仍有258支可转债和可交换债处于存续状态,新增发债券还将源源不断地进入市场,涉及金额数以千亿计。可以预期,上市公司及其大股东出于转股需求与市场进行博弈的市值管理“游戏”在未来仍将继续! (招商证券投行部李明阳、哥伦比亚大学硕士生段俊斌亦有贡献) (本文作者介绍:上海交通大学上海高级金融学院教授。主要研究会计与资本市场,公司财务,证券投资策略。)
北京商报讯(记者 陶凤 吕银玲)5月17日,市场监管总局官网发布消息称,针对近期熔喷布等防疫物资价格再度暴涨情况,市场监管总局组成专案组,赴江苏、上海、浙江、广东等地严查中间商和生产厂家价格违法行为,坚决斩断哄抬熔喷布等防疫物资价格的违法链条。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将进一步加大对熔喷布等防疫物资价格监管力度,对疫情防控期间哄抬价格、发“疫情财”的违法者严惩不贷、一查到底。 4月下旬,市场监管总局通过前期线索摸排,查处了一系列相互关联的中间商、生产厂家哄抬熔喷布等防疫物资价格违法案件。经查,上海中间商马某通过空壳公司从上海某熔喷布生产企业低价获得熔喷布、纺粘无纺布并高价倒卖,累计获利600余万元。中间商余某某通过马某等多个渠道拿到货源后加价进行倒卖,累计获利300余万元。 市场监管总局表示,上述案件违法情形复杂,当事人既有中间商也有生产厂家,既有企业也有个人;涉案产品既有熔喷布、纺粘无纺布,也有聚丙烯改性料。当事人违法手段隐蔽,参与哄抬炒作的上下游之间一般不签合同、不开发票,一些中间商与生产企业工作人员内外勾结,借助空壳公司逃避监管。 据悉,专案组短期内立案调查9起典型案件。其中,广东江门某无纺布公司案对当事人罚没共计3270余万元。对涉嫌犯罪的4起案件,已移交公安机关。 自疫情发生以来,防疫物资哄抬价格现象便屡禁不止,其中以熔喷布、口罩机等产品为主。北京盈科律师事务所刑事部主任高同武律师在接受北京商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在全国疫情突发、防疫用品供不应求的情况下,部分不良商家和个人趁疫情应急防控、防疫用品需求激增之机,铤而走险牟取暴利。一方面,为了逃避监管,中间商与参与哄抬物价企业内外勾结,采取不签合同、不开发票,甚至采取借助空壳公司的手段,使国家监管部门取证困难,难以锁定有效证据实施处罚。另一方面,国家监管存在疏漏,未能及时按照相关法律规定精确监管及时处罚。 此前,市场监管总局对防疫物资哄抬价格问题多次进行严打,并表示“对哄抬熔喷布价格等行为露头就打,绝不姑息”。部署专项调查,组织专案查办。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发言人臧铁伟也曾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要依法从重从快处理这类案件。对涉及疫情防控的扰乱市场秩序行为,要充分考虑其特殊危害性,依法从重惩处。 高同武表示,定性经营者(从生产到零售)“哄抬价格”的违法犯罪行为,主要是依据《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疫情防控期间,违反国家有关市场经营、价格管理等规定,囤积居奇,哄抬疫情防控急需的口罩、护目镜、防护服、消毒液等防护用品、药品或者其他涉及民生的物品价格,牟取暴利,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第四项的规定,以非法经营罪定罪处罚。 关于整治现阶段下哄抬防疫物资价格行为,高同武建议,全面布控监管平台,包括网络平台(淘宝、天猫、京东、微信等),设置特别投诉通道;线下的实体商铺(商超、药店等)所在区域的监管部门设立专管人员,发现一例,一查到底,绝不姑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