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财子公司销售管理迎来规范细则。12月25日,银保监会发布《商业银行理财子公司理财产品销售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办法》),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办法》共八章69条,对理财产品销售机构范围、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理财产品销售管理、销售人员管理以及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等都作出明确要求。 “《办法》加强了理财产品销售业务机构和行为监管规范,厘清了理财子公司、代理销售机构和投资者等各方的关系和责任,能够适应理财子公司成立之后理财产品销售法律关系变化需要,有助于进一步完善银行理财子公司制度规则体系,更好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招联金融首席研究员、亚洲金融合作协会智库研究员董希淼告诉《金融时报》记者。 填补销售管理制度空白 作为《商业银行理财子公司管理办法》配套监管制度,《商业银行理财子公司净资本管理办法(试行)》《关于规范现金管理类理财产品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已于去年公布。现有制度规则中,对于理财产品销售管理已作出相关规定,在此背景下出台《办法》有何考量? 对此,银保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表示,首先,出台《办法》是进一步完善银行理财子公司制度规则体系的需要。理财产品销售适用的监管规定分散在不同的制度规则中,目前,银行理财子公司主要沿用商业银行理财、代销等监管规则,全面性和适用性存在不足。其次,是适应理财产品销售法律关系变化的需要。上述负责人表示,银行理财子公司设立后,产品销售的相关法律主体扩展为银行理财子公司、代理销售机构和投资者三方。各方在理财产品销售过程中的法律定位、权责关系、风险预期均发生变化,需要进一步细化明确相关规范。再次,是对标看齐资管行业监管标准的需要。《办法》充分研究借鉴国内外资管产品销售已有的成熟监管标准和实践经验,积极推进监管规则一致,避免制度洼地。 “以前理财产品销售管理的规定较为笼统且分散,全面性、适用性和可操作性都存在不足。”董希淼表示,《办法》充分借鉴国内外资管产品销售已有的成熟监管标准和实践经验,针对银行理财子公司特点,对理财产品销售机构、销售渠道、宣传销售文本、销售人员管理等方面都作出详细规定,补足了理财子公司理财产品销售管理的制度空白。 互联网平台暂不纳入销售机构范围 针对理财产品销售机构及其销售业务活动,《办法》都有具体规定。不过,备受关注的第三方互联网平台并未纳入销售机构范畴。上述负责人表示,这主要是考虑到保持现有理财产品销售制度的连续性和平稳性。银行理财子公司属于新型非银行金融机构,机构类型、产品属性、品牌声誉等处于起步培育阶段,区分辨识度需要逐步提升。现有销售机构范围总体延续了银行理财产品销售的成熟渠道模式,便于投资者识别。银保监会将根据银行理财产品的转型发展情况,适时将理财产品销售机构范围扩展至其他金融机构和专业机构。 “《办法》对于代销机构的相关规定,既保证了理财产品销售制度平稳实施,存量理财产品顺畅转型,还考虑到了投资者的接受度,并且为未来销售机构范围扩展预留了空间。”国家金融与发展实验室副主任曾刚表示。 光大证券金融业首席分析师王一峰也表达了类似观点,他认为,对代销机构进行严格限定,有助于银行理财子公司平稳起步,后续随着理财整改推进及投资者教育深化,代销渠道具有进一步拓展空间。 有业内人士告诉《金融时报》记者:“考虑到当前银行理财子公司品牌认可度和直销渠道需要进一步建设,商业银行目前仍是理财子公司产品销售的主要渠道。”但合作银行并不局限于理财子公司母行。农银理财副总裁孙建坤表示,未来,银行会从丰富自身渠道产品的角度考虑引入多家理财公司产品,以满足投资者需求。目前,农银理财已经积极展开相关工作,与符合规定的银行接洽。 厘清权责 强化投资者权益保护 为强化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办法》作出诸多规定。具体来看,一方面,《办法》进一步厘清了银行理财子公司、代理销售机构和投资者三方权责,明确投资者义务与信息确认责任,压实银行理财子公司和代理销售机构在理财产品评级、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评估、宣传销售文件制作、投资者与产品进行匹配以及信息披露等方面的责任,提高投资者适当性管理水平;另一方面,《办法》强化了销售过程中买卖双方行为的记录和回溯。此外,《办法》依托银行业理财登记托管中心,强化了销售过程信息的匹配和登记。 对此,中邮理财副总裁刘丽娜表示,长期以来,很多投资者将银行理财看作存款替代品,“保本保息”的预期比较强烈,投资者教育存在较大挑战与困难。《办法》坚持“卖者尽责”与“买者自负”的有机统一,推进有序打破刚性兑付,厘清各方权责,在明确投资者义务的同时,通过压实银行理财子公司和代理销售机构的责任,切实保护金融消费者权益。 值得关注的是,《办法》还规定了理财产品销售机构及其销售人员从事理财产品销售业务活动的禁止行为,具体包括误导销售、虚假宣传等。“以前,资管产品、理财产品在销售当中存在一些普遍问题,包括虚假信息、故意混淆理财和存款、捆绑销售、信息记录不完整等,《办法》对此作出禁止性规定和销售规范,有助于增强投资者权益保护。”曾刚表示。 孙建坤表示,《办法》对于规范理财子公司销售管理具有积极意义,将促使理财子公司重新梳理健全销售管理体系。理财子公司有责任设计好产品,并将产品有序、透明、公开地销售给合格的投资者。
□ 泛海统联科创板首发上市申请近日获得受理。公司此次拟发行不超过2000万股,募集资金投资湖南长沙MIM产品(电子产品零部件)生产基地建设等项目,并补充流动资金,投资总额合计约8.98亿元。 研发投入占比高 2017年至2019年及2020年上半年(报告期),公司分别实现营业收入2616.81万元、12848.38万元、20622.13万元和12300.05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为-2111.4万元、460.8万元、2058.89万元和2158.45万元。 公司是一家专业的精密零部件产品生产商和解决方案提供商,专注于为客户提供高精度、高密度、形状复杂、性能良好、外观精致的金属粉末注射成形(MIM)精密金属零部件,产品应用于平板电脑、智能触控电容笔、智能穿戴设备、航拍无人机等消费类电子领域。报告期内,公司的主营业务收入主要来自于MIM精密金属零部件产品以及模治具产品。 招股说明书显示,公司将充分利用目前在消费电子领域积累的丰富经验和优质客户资源,在扩大现有主营产品生产规模的基础上,不断提高技术研发水平,拓展MIM产品在汽车工业、医疗以及电动工具产业等新领域的应用场景,进一步增强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巩固公司的市场地位。 为实现上述发展规划,公司结合自身具体情况制定并采取了一系列增强研发能力、提升整体竞争力的措施,并取得初步成果。报告期内,公司研发投入分别为970.67万元、1370.4万元、2767.49万元以及1196.03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37.09%、10.67%、13.42%和9.72%。 公司预计2020年度营业收入区间为3亿元至3.5亿元,同比变动幅度为45.47%至69.72%;预计2020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6000万元至7000万元,同比变动幅度为195.56%至244.82%。 增强市场竞争力 公告显示,公司本次拟公开发行股票不超过2000万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不低于25%。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可以采用超额配售选择权,超额配售数量不得超过本次发行规模的15%。募集资金扣除相应的发行费用后,将投资于湖南长沙MIM产品(电子产品零部件)生产基地建设项目、泛海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以及补充流动资金项目,投资总额合计约8.98亿元。 若实际募集资金数额不足以满足以上全部项目的投资需要,不足部分公司将通过自筹方式解决。若超过上述项目投资资金需求,则多余的募集资金将用于补充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营运资金,重点投向科技创新领域。 其中,湖南长沙MIM产品(电子产品零部件)生产基地建设项目拟由全资子公司湖南泛海统联实施建设。该项目投资总额为64600.87万元,建设期为2年。项目将通过新建生产车间、购进先进的生产设备,扩大现有消费电子领域MIM精密金属零部件以及模具的生产规模,同时新增工具领域精密零部件、汽车领域精密零部件、医疗领域精密零部件产能,丰富产品结构,拓宽产品应用领域,提高生产制造智能化水平,形成规模化生产效应,进而巩固公司的市场竞争优势,提高公司的行业地位和整体盈利能力。 泛海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拟由发行人全资子公司湖南泛海统联实施建设。该项目投资总额为10193.91万元,建设期为2年,项目计划用地1166平方米,总建筑面积为8000平方米。项目将通过新建研发中心大楼,购进先进的研发、试验以及测试设备等,招募行业内高端技术人才,增强公司的综合技术研发实力和市场竞争力。 此外,为优化资产负债结构,提升抗风险能力,公司拟使用1.5亿元的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以满足公司生产经营规模扩张的需求。 客户集中度较高 招股说明书显示,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余额分别为947.67万元、5307.71万元、6792.59万元及9974.44万元。公司应收账款的客户分布较为集中,报告期各期末前五名客户合计占比分别为96.18%、95.89%、81.38%以及76.99%。 公司表示,应收账款能否顺利收回与主要客户的经营和财务状况密切相关。如果宏观经济、客户经营状况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公司面临着应收账款不能按时或者无法收回的风险,影响公司资金周转,进而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客户方面,公司与富士康、捷普科技、吉宝通讯、铠胜集团、领益智造、歌尔股份等消费电子领域知名企业建立了合作关系。报告期内,公司对前五名客户合计销售额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95.34%、87.99%、78.57%以及75.15%,客户集中度相对较高。公司表示,若未来无法继续维持与下游客户的合作关系,无法持续开拓新的客户关系,则公司的经营业绩将受到较大影响。 报告期内,公司的综合毛利率分别为35.95%、47.45%、42.72%和44.69%。2018年度的综合毛利率较2017年度增幅较大,2019年度及2020年1-6月的综合毛利率较2018年度有所下降。
以公募基金为代表的机构投资者收益水平正在和散户逐步拉开差距,数据显示,2020年全年,公募产品中位收益水平接近40%。在超高收益率的推动下,公募基金规模也水涨船高。 2020年全年新发3万亿元的权益类基金,目前权益类基金规模接近6万亿,也就是说今年一年新发的权益类基金规模相当于过去20多年发行的总和。 为什么2020年是基金的丰收年?在此背景下,投资者还要不要持续买入基金?买入哪些基金?券商基金投顾业务又该如何切入市场并实现价值? 在这一领域,券商的服务一方面体现在教客户甚至替客户严选市场上最好的投资标的,另一方面则体现于投后管理。 权益基金迎来高光时刻 日前,海通证券(行情600837,诊股)在e海通财aPP携手常青树基金推出了《名人堂》财富管理相关主题的线上跨年峰会,第一期海通证券总经理助理陈春钱对话中欧基金董事长窦玉明、富国基金总经理陈戈、海通证券金融产品首席分析师陈韵婷。 海通证券总裁助理陈春钱在直播中介绍,今年是权益类的基金规模增长最快的一年,新发3万亿元的权益类基金,目前权益类基金规模接近6万亿,也就是说今年一年新发的权益类基金规模相当于过去20多年发行的总和。公募基金的投资收益中位数在40%左右。 A股市场的逐步成熟为公募基金成长提供了足够的空间。富国基金总经理陈戈在访谈中表示,A股市场逐步有高波动的投机市场向规范市场转变。 在投机市场中,指数波动带来了产品的大幅波动,影响了基金投资人的持有体验,而随着市场波动性降低,基金投资的体验会越来越好。 具体来看,市场波动性降低得益于监管加强,包括对造假上市、操纵市场等行为的严厉打击,此外,注册制推出促使上市公司质量提高等因素都促使市场更加规范运行。 “投机性很强的市场不利于公募基金专业能力发挥,”陈戈表示,随着注册制开始实施,上市公司数量已经超过4100家。以信息披露为核心的注册制也对信息的研究和判断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普通投资者很难有时间和精力去研究这些信息。 相比之下,公募等专业投资者更有时间和精力去研究这些信息,个股数量越多,公募选择余地越大,腾挪空间越大,机会也越多。 另一方面,富国、中欧等一些头部基金公司近几年通过专业化团队的建设、专业化平台的搭建、良好企业文化的培育,铸就了优秀的基金管理团队,这同样为基金市场的蓬勃发展奠定了基础。 中欧基金总经理窦玉明也表示,投资是一项专业、系统性的工作。基金公司为打造专业投资团队付出了大量的努力和成本。 “从我的经验看,培养一个合格的研究员起步时间要10年,培养一个合格的基金经理起步时间则需要15年,”窦玉明说,通过人才、IT、企业文化等长期全面系统建设,基金公司才能建立起强大的投研队伍。这是支持基金公司大幅跑赢普通投资者的基石。 中国资本市场还在春天 公募基金连续两年收益大涨,明年股市是否仍值得布局? 陈戈认为,从选时的角度看,以三个月或半年为周期猜对的概率比较低,但是未来3-5年中国的资本市场是长期向上的,依然能够给投资者创造比较好的回报。从行业研究和公司基本面上来看,未来将有很好的前景,可以赚到公司成长的钱。同时还有许多优质公司正不断上市,为市场提供了许多非常好的选择。 “现在只有3000多点,在指数稳定的情况下,其实更有利于专业机构投资者能够发挥专业优势去创造阿尔法。”陈戈说,目前中国的资本市场还是在春天,还有一个很好的前景。 窦玉明也表示,从长期趋势来看,权益基金是最值得买(行情300785,诊股)入的资产之一。 “我认为只要不是特别离谱的高位去买的话,都是人生赢家。过去全球很多金融市场都证明了权益类资产是长期回报率最高的资产,对于大众投资者来说没有之一。”窦玉明表示,对于大众的投资者来说,投资渠道无非是股票类资产、债券类资产、房子,这三项从长期来看,股票类资产的涨幅一定最好。 “实际上,权益基金不是说今天买是最好的时机,20年前就是最好的时机。如果你在2000年买基金并坚持持有,许多业内优秀的基金年化回报率不亚于上海房价涨幅。”窦玉明补充道。 机构谋局财富管理 近年来,A股市场步入赛道化、龙头化、机构化的趋势通道,散户投资者要在市场博弈中获得超额收益愈发困难,以基金投资为例,虽然2020年基金行业整体上收益不错,但是很多投资者没有充分享受到净值的增长。 事实上,对于普通投资者而言,“选基”和“择时”都是难题。“选”、“择”的核心是投资者要精选、优选、严选出具备优秀基因且配备专业的投研平台和团队作为成长支撑的专业机构,而头部券商财富管理的优势则是做好资产配置,其中包括优选基金。财富管理与资产管理的角色与定位相辅相承,在这样的架构下投资者做资产配置才会更加有的放矢。 海通证券研究所金融产品首席分析师倪韵婷认为,选择基金时,在明星基金经理和常青树基金公司之间,投资者应该更倾向于选择后者,即长期优秀的基金公司。一方面是因为长期优秀的基金公司具有丰富的产品线、优秀的研究团队、稳健的基金业绩。另一方面,从历史统计来看,明星基金往往存在“业绩反转”的迹象。 “根据基金业绩的统计概率,当年排名靠前的基金经理,他在下一年转移到尾部的概率,其实和他仍然留在头部的概率是一样的。当年业绩排名靠前的基金经理往往在这一年里已经将他的风格在市场中发挥到了极致。但是市场风格是会漂移的,而每个基金经理又都是有能力边界的,因此只有拥有强大研究团队支撑的基金公司,才能平滑单个基金经理在某方面能力上的短板。”倪韵婷表示。 同时,倪韵婷也指出,就长期来看,择时是非常困难的事情。对于个人投资者来说,在大波段的行情中,其实用简单的“资产再平衡”就能够一定程度上实现择时的作用。首先按照投资者的风险承受能力,配置适当比例的权益和固收资产,比如资产40%投向权益,60%投向固收,随着权益市场的上涨,权益资产占比会提高,当这种占比超过一定的预期值时,说明权益资产比例过高了,处于一个相对高估的状态,此时就应当主动减仓,调整到其他资产。而对应的,当另一种资产跌去很多时,它在资产池中的占比就会偏低,那么就应该往这类资产中调仓。关键在于,在进行基金投资前,投资者需要先想清楚自身的风险偏好以及持有周期,然后选择合适的产品,长期持有,静待花开。 伴随迫切而巨大的财富管理需求喷薄欲出,包括海通证券等券商都看到了其中蕴含的巨大商机。 对于财富管理和产品销售机构而言,同样面临着类似“选基”和“择时”的问题。陈春钱表示,作为财富管理机构,券商不仅要为客户选择好的基金公司、好的基金经理、好的产品,同时需要了解客户的风险偏好,为其匹配合适的产品,尽可能减少客户的频繁买卖行为。只有足够长的持有时间,才能让客户获得市场的超额回报。 陈春钱介绍,今年以来,海通证券开始以金融产品的专业研究作为自身的核心竞争力,联合市场上顶尖的公募基金、私募基金等资产管理机构,向不同层次、不同需求的投资者提供专业化、个性化服务。一方面,面向机构客户或高端个人客户推出定制版的FOF产品,另一方面借助金融科技的力量,向普通投资者推出满足其不同需求场景的基金产品组合,并且为广大投资者提供一站式的、陪伴式的、综合化的全生命周期财富管理服务。 “我们想能够把海通的研究优势,变成基金持有人的优势。”陈春钱表示。 在财富管理领域,专业化的人才队伍和差异化的综合服务是金融机构发展的基石,海通证券在这些方面也有足够的积累。 倪韵婷介绍,在基金研究方面,海通证券研究所基金产品研究团队经过长期的专业沉淀,自建五星基金产品评价系统,从基金评级、风险等级、投资风格和基金经理业绩回报等多维度、立体化评价,致力于为投资者筛选出中长期的优质基金经理,目前广泛服务于各大银行、保险公司等各类买方机构和公司零售客户。 在产品方面,海通证券目前除了代销的公私募基金外,公司同时还提供各种类固定收益产品,如带有期权性质的雪球结构性产品、保本类OTC产品以及海通资管产品等,完全能够满足投资者在风险匹配的前提下实现一个相对最优的资产配置组合。 倪韵婷表示,财富管理应该给出投资者合理的风险偏好匹配之后提供一系列的产品。 “我们不光可以提供公募,还有类似于期权性质雪球产品,甚至还有一些OTC的产品。就是各种风险属性匹配、构建完之后给出投资者风险调整后相对最优的组合,对于投资者来说可能是更适合的。”倪韵婷表示,“这也是未来财富管理业务中,能真正把钱往资本市场上引导的最重要的因素。财富管理成熟之后,无论是公募还是其它金融产品的规模才能真正成长,并且长期留存在资本市场。”
度过了2019年理财子元年,2020年对于银行理财子公司而言,可谓“开疆辟土”的一年。这一年,各家银行理财子公司或有序展业,或积极筹建,或报备审批,“你追我赶”纷纷抢占赛道。据记者不完全统计,截至12月末,已有24家理财子公司获批筹建,20家开始展业,10余家等待审批。 理财净值化转型也在同步推进,根据部分上市银行半年报披露的数据,目前银行业净值化转型比例预计在60%左右。不过按照现有转型进度,不少业内人士认为,2021年银行理财仍然存在一定的整改压力,尤其是存量老产品的压降进入“深水区”,将带来“回表”难题。 与此同时,摆在理财子公司面前的挑战还有销售渠道的开辟和现金管理类产品的“二次转型”。近日,《商业银行理财子公司理财产品销售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下称《办法》)出台,明确了理财子公司理财产品的代销机构,进一步完善了理财子公司制度规则体系,而其他配套文件,如此前的现金管理类办法正式稿等有望明年落地,也将给理财业务带来冲击。 净值化转型过半 今年以来,银行理财子队伍加速扩充,临近年末,更有浙商银行理财子公司“浙银理财”和恒丰银行理财子“恒丰理财”落地开业,至此,12家全国性股份制银行中,仅渤海银行一家理财子公司未有消息。 另据记者不完全统计,截至12月29日,全国共有24家银行理财子公司获准筹建,其中20家已开业,主要以国有大行、股份行以及头部城商行为主,还有12家理财子等待审批。 而随着理财子公司的陆续开业,银行理财净值化转型也在加速,理财子公司产品均按照理财新规要求进行净值化管理。从银行理财转型进度来看,截至2019年末,净值型产品存续余额10.1万亿元,占银行非保本理财存续产品规模的43.3%。到了今年,尽管净值化转型不断推进,但符合资管新规的净值型产品规模占比并不算高。 平安证券银行业首席分析师袁喆奇对记者表示,结合部分上市银行半年报披露数据,预计当前全行业净值化比例在60%左右。普益标准统计数据也显示,2020年7~10月,全市场银行机构净值化转型进度为57.98%。 尽管如此,按照目前转型进度,2021年仍然存在一定的压力。华南某股份行理财子公司高管对记者说道,主要压力在于存量老产品的压降,比如涉及到非标资产处置的,尤其是像产业基金、PPP等流动性差、期限长的项目等,对于这些难消化的老资产,目前基本上是“一事一议”专项处置。 根据银行业协会数据,非保本理财产品的投资中,非标债权投资占比为15.63%,以2019年的非保本理财余额测算,银行理财配置的非标资产约为4.1万亿元,考虑到新的非标资产认定规则更严格,实际规模可能会更高。 因此,业内普遍对存量资产集中处置可能带来的信用压缩风险较为关注。一位银行业分析师对记者称,为了加快存量资产的处置,大多银行预计会将部分表外资产腾挪回表,这就将占用银行的一部分信贷额度及资本,并且对表内资产质量产生一定影响。 发力销售渠道建设 在银行理财子公司积极展业的同时,相关的配套制度规则也在落地,今年的一大重磅文件就是近日出台的《办法》,一直以来,理财产品销售适用的监管规定分散在不同的制度规则中,《办法》的发布对相关规定进行了修订和完善,有助于理财业务的平稳转型。 具体而言,《办法》明确了理财子公司理财产品代销机构,包括本公司和代理销售机构,其中代理销售机构包括其他银行理财子公司、吸收公众存款的银行业金融机构等。 上述银行业分析师对记者称,根据《办法》,短中期来看,理财子通过其他非银渠道扩大规模的方式将受到限制,但短期内互联网平台对银行广义负债的扰动也将大幅减弱。未来,银行理财产品的销售渗透将更多体现为理财子对他行渠道的渗透,零售端渠道具有优势的银行将受到更多青睐。 记者了解到,在《办法》发布前,就有部分银行理财子公司拓展代销渠道,产品除了在母行销售外,还“陈列”到其他银行的销售平台上,这意味着一售的产品不再局限于自家理财子的产品,些银行销也包含其他家产品。 (某银行APP上代销的理财产品) “这对于银行理财子公司来说是极大的挑战,之前理财子还可依靠母行的销售渠道,但观察现在的趋势,未来要和更多的机构竞争,比如客户经理在销售过程中,并不在意是哪家的产品,而是关注好不好卖,这就对理财子的投研能力提出了更高要求。”华东某股份行理财子公司相关人士对记者说。 记者还获悉,一些理财子公司已经开始建立独立的销售渠道,比如创建官方APP及小程序,或是积极拓展其他银行渠道来代销产品。“从一定程度上讲,《办法》通过限制销售机构范围,反倒促进理财子公司逐步建立成熟的销售渠道,提高品牌管理能力和品牌辨识度。”上述股份行理财子公司高管称。 关注类货基“二次转型” 除了《办法》,理财子公司仍有相关配套文件还未落地,其中备受关注的是现金管理类产品监管正式稿的出台。 2019年年末,监管机构就现金管理类产品新规征求意见,对银行和理财子公司发行的现金管理类产品在投资管理、流动性管控、估值等方面做出明确规定。按此规定,如果正式稿落地,将对理财业务产生较大影响。 袁喆奇提及,届时现金管理类理财产品的监管将趋同货币基金,包括投资期限、杠杆、流动性等诸多限制条件下,将造成相关产品的收益率显著下降,若相关文件在明年出台,在对投资者吸引力下降的同时,也将给银行理财产品净值化转型带来负面影响 。 实际上,资管新规后,现金管理类产品被视为银行净值化转型的主要抓手,此类产品可用摊余成本法估值,每日申购赎回,利于销售,同时由于对投资资产的限制比货币基金更宽松,因此目前较货币基金享有110BP左右的利差,对个人投资者吸引力较强。数据显示,截至2019年末,存续净值型产品中现金管理类产品规模达到4.16万亿元,占净值型产品规模的41%,同比上升1.93个百分点。 然而,一旦现金管理类新规正式下发,银行现金管理类产品的监管框架或将全面对标货币基金,在此背景下,银行只能接受收益率降低或者放弃使用摊余成本法估值,而这两种方式均不利于产品销售。因而有业内人士预计,未来现金管理类产品的规模短期将降速或下行。 值得一提的是,在产品投向上,目前,银行理财子公司也在布局权益投资。普益标准统计,目前,理财子公司发布的权益类产品数量合计100款(含移行产品)。2019年发行47款,其中43款均为母行迁移产品;2020年发行53款,仅有4款为母行迁移产品,另外49款均为理财子公司新发的权益类产品。 可以看到,权益类产品的发行较去年明显加快。建信理财、工银理财和招银理财为权益类产品数量最多的三家理财子公司。在多位业内人士看来,未来随着老产品转型进度加快,理财子不断加强投研能力建设,银行理财产品权益类资产配置将持续提升。 信银理财资本市场投资条线总经理彭凌薇此前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目前行内新产品投资权益类产品的比例主要由策略决定,相比同业,新产品中混合类产品占比居于行业领先,其中权益类占比的中枢约在20%。未来权益类产品的规模,直接取决于含权益新产品的增长速度,以及能否把相对收益类产品做大。
广州日报讯继互联网存款产品在各大互联网平台下架后,银行理财产品销售也将迎严监管。12月25日,中国银保监会发布《商业银行理财子公司理财产品销售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下称《办法》)。《办法》对销售机构、销售人员等主体列明18条负面行为清单,并划定两大类销售渠道,提出现阶段允许银行理财子公司和吸收公众存款的银行业金融机构作为代理销售机构。同时明确未经金融监督管理部门许可,任何非金融机构和个人不得直接或变相代理销售理财产品。业内人士认为,这意味着目前互联网平台不能代销理财产品。互联网平台已悄然下架理财子产品《办法》规定,将理财产品销售机构分为两类:一是销售本公司发行理财产品的银行理财子公司;二是接受银行理财子公司委托销售其发行理财产品的代理销售机构,包括其他银行理财子公司、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村镇银行、农村信用合作社等吸收公众存款的银行业金融机构,以及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机构。现阶段,允许银行理财子公司和吸收公众存款的银行业金融机构作为代理销售机构。理财产品销售机构可以通过营业网点销售银行理财子公司理财产品,也可以通过官方网站、移动金融客户端应用软件(手机银行APP)等自有的电子渠道销售理财产品。同时,《办法》明确规定未经金融监督管理部门许可,任何非金融机构和个人不得直接或变相代理销售理财产品。对此,银保监会相关负责人表示,银行理财子公司属于新型非银行金融机构,机构类型、产品属性、品牌声誉等处于起步培育阶段,区分辨识度需要逐步提升。现有销售机构总体延续了银行理财产品销售的成熟渠道模式,便于投资者识别。而未来,理财子产品的销售机构范围有望扩展。前述负责人表示,下一步,银保监会将根据银行理财产品的转型发展情况,适时将理财产品销售机构范围扩展至其他金融机构和专业机构。亚洲金融合作协会智库研究员董希淼指出,下一步,大型互联网平台和其他专业机构能否成为监管部门认可的“其他机构”,获得代理销售理理财产品的资质,成为关注焦点。他认为,《办法》对理财产品代理销售相对谨慎,没有进一步扩大代销机构范围,维持理财产品销售制度的连续性和平稳性,是必要和恰当的,这有助于投资者更好地辨别,也是对投资者的一种保护。划定18条销售行为负面清单值得关注的还有,《办法》对从事理财产品销售业务活动也提出18项禁止性要求,包括误导销售、虚假宣传、与存款或其他产品进行混同、强制捆绑和搭售其他服务或产品、诱导投资者短期频繁操作、违规代客操作、强化产品刚兑、私售“飞单”产品等方面。销售责任方面,《办法》坚持银行理财子公司和代理销售机构共同承担。“银行理财子公司设计发行理财产品,代理销售机构面向投资者实施销售行为,共同承担理财产品的合规销售和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义务。”上述银保监会相关负责人称。另外,《办法》对银行理财子公司和代理销售机构分别提出机构和产品尽职调查要求。例如,针对银行理财子公司一方要求其对代理销售机构的条件要求、专业服务能力和风险管理水平等开展尽职调查,明确规定准入标准和程序、责任与义务、存续期管理、利益冲突防范机制、信息披露义务及退出机制。针对代理销售机构一方,要求对拟销售的理财产品开展尽职调查,承担集中审批职责,并纳入本机构统一专门名单管理,不得仅以银行理财子公司相关产品资料或其出具意见作为审批依据。当前,理财子公司加速落地,银行理财的产品体系也进一步丰富。截至目前,全国已先后有24家银行的理财子公司获批筹建(含2家中外合资机构),已开业数量达20家,包括6大国有银行、6家股份行、6家城商行、1家农商行,以及1家合资机构。(记者 林晓丽)
临近年底,大连出口加工区一派热火朝天的生产景象。在大连海尔集团工业园生产车间内,工人们正在紧张地忙碌着…… “我们现在生产的冰箱供不应求,订单已经排到了明年。”大连海尔电冰箱有限公司订单生产负责人郑桐说。2017年以前,大连海尔电冰箱有限公司原有出口产品市场发展持续放缓,面临停产困境。就在这个关键时刻,海关部门出台的“委内加工”政策在大连开始复制推广,此举如及时雨般为大连海尔冰箱注入新活力。 “通俗点讲,‘委内加工’进口商品‘合格保证+验证+质量追溯’监管新模式实施后,海关部门对符合条件的企业生产的‘委内加工’产品不再实施抽样检验和检查,充分为企业减负;同时依托‘委内加工’产品来源可溯、去向可查的特点,开展质量追溯,形成闭环监管,确保监管不缺位,坚决维护消费者权益。”金普海关副关长马全宇说。 打通“委内加工”业务流程后,大连海尔电冰箱有限公司获得大量国内市场订单。巨大的国内市场推动企业生产能力迈上新台阶,企业乘势而上,引入欧洲的高端立式柜、意式冰箱等生产线。新产品让国内消费者体验到新型冰箱产品的同时,生产规模的扩大又使得产品生产成本降低,提高了产品的国际竞争力。“借助‘委内加工’政策,我们的销路也不断开拓,比如2019年我们生产各类冰箱冷柜产品60万台,产值增加了好几倍。”郑桐说。 “委内加工”政策强力助推企业实现生产“逆势上扬”,但按照现行的监管模式,“委内加工”产品出区同样需要抽样检测。检测实验合格后,产品才能出区销售。随着产量提升,抽样成本随之增加。特别是今年,由于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电商订单增加,交货期压力更大,一旦逾期可能遭受退款甚至投诉。相关情况反馈到海关部门后,大连海关所属金普海关第一时间组织业务攻坚团队,推出了新的监管模式。 依托特殊监管区域以及综保区优惠政策,金普海关首发创新和复制推广了一批优惠政策。他们在全国首创“委内加工”进口商品“合格保证+验证+质量追溯”监管新模式。据了解,该模式在企业接受ISO质量体系框架监督管理基础上,对其“委内加工”产品采取“合格保证”的评定方式,认可企业提供的产品质量符合性声明和检测报告。在海关查验中,海关人员审核单据并要求企业提供对应的型式试验报告。材料齐全直接放行,不再进行抽样检测。产品出区查验时,海关人员将按照要求对产品强制性认证有效性进行验证,核查3C证书与标识。 新模式实施后,大连海尔电冰箱有限公司预计全年可节约样品直接成本100万元左右。同时,现在的产品能够随到随验、随验随走,全年减少通关等待时间480小时左右,安排订单生产计划更加从容,为及时交货抢占市场提供了有效保障。(经济日报记者 苏大鹏)
数知科技在年底炸出了个商誉大雷,因收购的四家子公司经营业绩下滑,公司预计因此将计提约56亿至61亿的商誉减值。 数知科技2019年全年营收57.21亿,总市值50亿左右,这样一把梭哈的操作算是A股年底的暴雷之王了,不过,这种“大洗澡”的上市公司每年年底都有。 年底了忽然来个商誉减值这种幺蛾子,我们不得不防。探雷哥拉了一下截至2020年9月底A股上市公司商誉占总资产情况,占比超过40%的有32家公司。 探雷哥认为,商誉占总资产比超过30%就属于偏高的情况,选择这种股票需要特别提防年报可能出现大手笔计提商誉减值的风险,当然,占比在30%以下也并不是风险不大,都需要结合并购资产具体情况分析。 上述名单中的公司,主要都是高估值、高商誉、高业绩承诺的并购推高了商誉,其中蓝帆医疗这家公司因为今年疫情的原因,被更多的投资者熟知,探雷哥接下来就来谈谈这家公司。 一、商誉减值风险:CBCH II无法完成2020年业绩承诺 2020年12月25日晚间,蓝帆医疗公告,其2018年收购的子公司CB Cardio Holdings II Limited (以下简称“CBCH II”)预计在2020年将无法完成原定业绩承诺。 2018年,蓝帆医疗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收购CBCH II和CB Cardio Holdings V Limited(以下简称“CBCH V”),蓝帆医疗直接持有CBCH II 62.61%股权,通过CBCH V 间接持有CBCH II 30.76%股权,直接和间接合计持有CBCH II 93.37%股权,这两家公司2018年6月1日并表时商誉超过了60亿。 CBCH II和CBCH V是柏盛国际的持股主体。柏盛国际总部位于新加波,是全球知名的心脏支架制造商,主要从事心脏支架及介入性心脏手术相关器械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冠脉支架的市场份额位居全球第四。蓝帆医疗原来主要从事手套业务,是全球PVC手套龙头,通过收购柏盛国际,公司快速进入了心脏支架领域。 根据2017年12月22日的协议约定,蓝帆投资、北京中信及其他交易对方承诺CBCH II在2018年度、2019年度、2020年度的净利润分别不低于人民币3.80亿元、4.50亿元及5.40亿元。 从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看,CBCH II在2018年及2019年分别实现净利润3.90亿元及4.62亿元,都“精准”完成了业绩承诺。 蓝帆医疗在最新的公告表示,由于新冠疫情的原因,CBCH II国外业务受到严重影响,整体营收减少,利润下降,其所实现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相比原业绩承诺预计在40-60%区间,也就是说,相较所承诺的2020年5.40亿的净利润,按预计的2020年CBCH II的业绩上限,2020年的业绩承诺完成率最多也只能达到60%了。 截止到2020年9月30日,蓝帆医疗商誉的账面价值为74.26亿元,占总资产的41.27%,占净资产的73.99%,这其中很大的一部分商誉来自于对柏盛国际的并购。 实际上,预计CBCH II在今年无法完成业绩承诺在上半年都可以说是“明牌”了。根据2020年中报,2020年上半年,蓝帆医疗实现营业收入22.84亿元,同比增长35.45%,实现归母净利润6.21亿元,同比增长164.85%,这主要是新冠疫情爆发导致公司医疗及防护手套产品出现爆发增长,产品毛利率也提高不少,但同样也是因为新冠疫情,上半年蓝帆医疗心脏介入器械产品的收入同比下降了39.12%。 另一个值得注意的是集采的影响。2020年11月5日,冠状动脉支架作为国家组织高值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的第一单,在天津开标。集采中药企的厮杀惨烈,经过11家企业26款产品无分组竞价,最终拟中标的10款支架产品均价仅676元,同企业同款产品平均降价幅度达93%。 蓝帆医疗首当其冲,在中标产品中,其旗下吉威医疗的EXCROSSAL产品中标价格是最低的,每支469元,降价超过了96%。 另外,11月20日国家医疗保障局发出红头文件《关于开展高值医用耗材第二批集中采购数据快速采集与价格监测的通知》,所涉品类主要集中在骨科和心血管类耗材,包括了人工髋关节、人工膝关节、除颤器、封堵器、骨科材料、吻合器六种高值耗材。 所以,在疫情下,上半年心脏介入器械产品收入大幅下降,下半年的高值医用耗材带量采购则是雪上加霜,CBCH II无法完成2020年的业绩,我们看蓝帆医疗上半年的业绩基本能猜到。至于蓝帆医疗2020年商誉减值会不会发生,会减值多少,最终还是要看商誉减值测试报告,但业绩下滑是个危险的信号,目前巨额商誉这把达摩克利斯之剑不得不引起我们的警惕。 二、疫情下手套产品落后于竞争对手 蓝帆医疗和英科医疗都是A股做手套的两家山东公司,而且特别巧的是,两家公司都在临淄区齐鲁化学工业园。但是,两家公司上半年的手套业务正如它们的股价表现一样,差距不小。 英科医疗2020年上半年医疗防护类产品的收入为42.86亿元,同比增长413.94%,蓝帆医疗2020年上半年健康防护手套产品的收入为15.79亿元,同比增长97.47%,收入规模和增速都大幅落后于英科医疗。 从毛利率对比情况看,2020年上半年英科医疗医疗防护类产品的毛利率为62.41%,而蓝帆医疗只有48.55%,产品盈利能力的差距也很明显。 按照蓝帆医疗的披露,公司的医疗及防护手套产品以PVC手套为主,丁腈手套占比较少,而新冠疫情需求量和价格涨幅更大的是丁腈手套,另一方面是蓝帆医疗基于诚信合作理念和长期战略发展考虑,志在与国际主流客户保持长期战略合作关系,共同发展,因此,在疫情逐步漫延之际遵守与客户已确定的订单价格,并给予客户接受价格上涨的缓冲期,因而公司上半年实现营收的订单价格尚未完全与市场实时价格接轨。 但是,在疫情需求量大放量的情况下都不能比对手更好的把握增长逻辑,后续如果疫情供不应求的供需关系变化,在加上蓝帆医疗心脏介入器械产品的业绩下滑已是事实,蓝帆医疗业绩的持续增长会面临不小的风险。 结束语 蓝帆医疗财报上,还有一个很明显的特点就是关联交易比较大。蓝帆医疗的关联方蓝帆化工及下属公司、朗晖石化分别为亚洲最大的增塑剂生产企业、行业排前列的糊树脂生产企业,蓝帆医疗还使用关联方宏达热电供应的蒸汽能源。2018年、2019年和2020年上半年,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总额(含与武汉必凯尔及下属子公司、与北京中信控制的SD、CCP集团下属公司)分别是3.22亿、3.41亿和2.12亿。 关联交易是个是否公允的会计问题,商誉减值不仅是个会计问题,还是个判断问题。76亿的商誉会否计提,计提多少,最终还是要看蓝帆医疗管理层给出答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