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行动方案》,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行动方案》全文如下。 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是加快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重要内容,对加快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具有重要意义。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构建更加成熟、更加定型的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进一步激发各类市场主体活力,现就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制定以下行动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改革创新为根本动力,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根本目的,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牢牢把握扩大内需这个战略基点,坚持平等准入、公正监管、开放有序、诚信守法,畅通市场循环,疏通政策堵点,打通流通大动脉,推进市场提质增效,通过5年左右的努力,基本建成统一开放、竞争有序、制度完备、治理完善的高标准市场体系,为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打下坚实基础。 二、夯实市场体系基础制度 (一)全面完善产权保护制度 1.完善平等保护产权的法律法规体系。推进实施刑法修正案(十一),落实打击非公有制企业工作人员侵害企业财产权益等相关犯罪的规定,加强对非公有制经济财产权的刑法保护。出台实施关于审理专利授权确权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完善专利法、著作权法相关配套法规。进一步细化完善国有产权交易各项制度。全面清理对不同所有制经济产权区别对待的法规。 2.健全产权执法司法保护制度。启动第二批涉产权纠纷案件再审工作。完善涉企产权保护案件的申诉、复查、再审等机制。推动涉产权冤错案件依法甄别纠正常态化机制化。总结涉政府产权纠纷问题专项治理行动成功经验,研究建立常态化工作机制。严格规范公检法机关涉案财物处置程序,建立健全有效衔接的涉案财物处置制度体系。 3.强化知识产权保护。推进实施审理侵犯商业秘密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出台审理涉药品上市审评审批专利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制定出台知识产权侵权惩罚性赔偿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对恶意侵权、长时间持续侵权、商标侵权等行为,严格执行侵权惩罚性赔偿制度。探索建立知识产权侵权快速反应机制。做好商标代理管理办法、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官方标志保护办法等部门规章的制定修订工作。研究制定药品专利保护、跨境电商领域知识产权保护规则,编制发布企业知识产权保护指南和知识产权保护国别指南。优化专利、商标等申请和审查程序,提高审查效率,压缩审查时间。建立健全专利、商标等无形资产评估管理体系。 4.健全农村集体产权制度。全面推开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完善农村集体产权确权和保护制度,分类建立健全集体资产清产核资、登记、保管、使用、处置制度和财务管理监督制度。规范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切实防止集体经济组织内部少数人侵占、非法处置集体资产,防止外部资本侵吞、非法控制集体资产。完善集体产权资产评估、流转交易、担保等综合服务体系,加强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规范管理和服务。 (二)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 5.全面落实“全国一张清单”管理模式。严禁各地区各部门自行发布具有市场准入性质的负面清单。健全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动态调整机制。建立覆盖省、市、县三级的市场准入隐性壁垒台账,畅通市场主体对隐性壁垒的意见反馈渠道和处理回应机制。制定市场准入效能评估标准并开展综合评估。 6.开展放宽市场准入试点。制定出台海南自由贸易港、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放宽市场准入特别措施。选择符合条件的地区开展放宽市场准入试点。 7.推进企业注销便利化。实施对未开业以及无债权债务非上市企业、个体工商户实行简易注销程序。完善企业注销网上服务平台,优化注销办理流程。建立企业破产案件简化审理模式,对资产数额不大、经营地域不广的企业实行简易破产程序。开展个人破产制度改革试点。 (三)全面完善公平竞争制度 8.增强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刚性约束。探索建立公平竞争审查举报处理和回应机制,及时核查举报涉及的问题。健全公平竞争审查机制,进一步明确和细化纳入审查范围的政策措施类别。出台公平竞争审查例外规定适用指南,建立例外规定动态调整和重大事项实时调整机制。研究制定行业性审查规则,进一步细化认定标准。 9.加强和改进反垄断与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坚决反对垄断和不正当竞争行为。制定原料药等专项领域反垄断指南、豁免制度适用指南,出台实施企业境外反垄断合规指引。推动完善平台企业垄断认定、数据收集使用管理、消费者权益保护等方面的法律规范。加强平台经济、共享经济等新业态领域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规制。完善涉企收费目录清单制度,严厉查处涉企违规收费行为。 10.破除区域分割和地方保护。完善市场竞争状况评估制度。鼓励各地区构建跨区域的统一市场准入服务系统,统一身份实名认证互认、统一名称自主申报行业字词库、统一企业经营范围库,实现跨区域注册登记无差别标准。除法律法规明确规定外,不得要求企业必须在某地登记注册,不得为企业跨区域迁移设置障碍。构建跨区域的市场监管案件移送、执法协助、联合执法机制,针对新型、疑难、典型案件,畅通会商渠道,互通裁量标准。 三、推进要素资源高效配置 (四)推动经营性土地要素市场化配置 11.深化土地管理制度改革。加强对土地利用计划的管理和跟踪评估,完善年度建设用地总量调控制度,健全重大项目用地保障机制,实施“增存挂钩”,城乡建设用地指标使用应更多由省级政府负责。推进委托用地审批权试点,建立健全省级政府用地审批工作评价机制,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土地管理水平综合评价结果,动态调整试点省份。 12.完善建设用地市场体系。在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和用途管制要求前提下,推动不同产业用地类型合理转换,探索增加混合产业用地供给。积极探索实施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制度。加快推进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建设,统一交易规则和交易平台,完善城乡基准地价、标定地价的制定与发布制度,形成与市场价格挂钩的动态调整机制。 13.开展土地指标跨区域交易试点。对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节余指标跨省域调剂政策实施评估,探索建立全国性的建设用地指标跨区域交易机制。改进完善跨省域补充耕地国家统筹机制,稳妥推进补充耕地国家统筹实施。在有条件的地方探索建立省域内跨区域补充耕地指标交易市场,完善交易规则和服务体系。 (五)推动劳动力要素有序流动 14.推动户籍准入年限同城化累计互认。除超大、特大城市外,在具备条件的都市圈或城市群探索实行户籍准入年限同城化累计互认,试行以经常居住地登记户口制度,有序引导人口落户。完善全国统一的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推动社保转移接续。加快建设医疗保障信息系统,构建全国统一、多级互联的数据共享交换体系,促进跨地区、跨层级、跨部门业务协同办理。 15.提升人力资源服务质量。加快发展人力资源服务业,简化优化人力资源服务许可流程,加强人力资源市场事中事后监管。依托具备较强服务能力和水平的专业化人才服务机构、行业协会学会等社会组织,组建社会化评审机构,对专业性强、社会通用范围广、标准化程度高的职称系列,开展社会化职称评审。 (六)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 16.稳步推进股票发行注册制改革。坚守科创板定位,突出“硬科技”特色,评估完善注册制试点安排,深化以信息披露为核心的股票发行注册制改革。完善投资者保护制度,建立与市场板块、产品风险特点相匹配的投资者适当性制度,鼓励和规范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加强资本市场监管,增强监管的全面性、一致性、科学性和有效性,提高监管透明度和法治化水平。监管不到位的金融改革举措不能贸然推出。坚持对违法违规行为零容忍,确保金融改革行稳致远。 17.建立常态化退市机制。进一步完善退市标准,简化退市程序,畅通多元化退出渠道。严格实施退市制度,对触及退市标准的坚决予以退市,对恶意规避退市标准的予以严厉打击。 18.培育资本市场机构投资者。稳步推进银行理财子公司和保险资产管理公司设立,鼓励银行及银行理财子公司依法依规与符合条件的证券基金经营机构和创业投资基金、政府出资产业投资基金合作,研究完善保险机构投资私募理财产品、私募股权基金、创业投资基金、政府出资产业投资基金和债转股的相关政策。提高各类养老金、保险资金等长期资金的权益投资比例,开展长周期考核。 19.降低实体经济融资成本。健全市场化利率形成和传导机制,促进银行对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的运用,引导督促金融机构合理定价,发挥好定向降准、再贷款、再贴现等货币政策工具的引导作用。积极稳妥发展普惠金融,积极稳妥推进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创新。加大“信易贷”模式推广力度,支持开展信用融资,拓展贷款抵押质押物范围。 (七)发展知识、技术和数据要素市场 20.创新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机制。制定出台完善科技成果评价机制、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的意见,提升技术要素市场化配置能力。修订发布技术合同认定规则及科技成果登记办法,加强对技术合同和科技成果的规范管理。完善国家技术转移体系,培育发展国家技术转移机构,建立国家技术转移人才培养体系,提高技术转移人员的技术评价与筛选、知识产权运营、商业化咨询等专业服务能力。 21.健全职务科技成果产权制度。深入开展赋予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或长期使用权试点,探索职务科技成果产权激励新模式。适时总结试点经验,完善职务科技成果转化激励政策和科研人员职务发明成果权益分享机制。 22.加快培育发展数据要素市场。制定出台新一批数据共享责任清单,加强地区间、部门间数据共享交换。研究制定加快培育数据要素市场的意见,建立数据资源产权、交易流通、跨境传输和安全等基础制度和标准规范,推动数据资源开发利用。积极参与数字领域国际规则和标准制定。 23.设立知识产权和科技成果产权交易机构。支持中国技术交易所、上海技术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等机构建设国家知识产权和科技成果产权交易机构,在全国范围内开展知识产权转让、许可等运营服务,加快推进技术交易服务发展。 四、改善提升市场环境和质量 (八)提升商品和服务质量 24.完善质量管理政策措施。深入实施质量提升行动。进一步完善质量激励政策,建立政府质量奖获奖企业和个人先进质量管理经验宣传推广长效机制。完善企业产品和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完善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建立科学合理的认证目录动态调整机制。健全产品伤害监测与预防干预体系,完善缺陷产品召回制度、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强制报告制度。 25.优化企业标准“领跑者”制度。推动第三方评价机构发布一批企业标准排行榜,引导更多企业声明公开更高质量的标准。修订企业标准化管理办法,整合精简强制性标准。 26.进一步发挥品牌的引领作用。加强农产品商标及地理标志商标的注册和保护。组织好中国品牌日活动,健全集体商标、证明商标注册管理制度,打造一批特色鲜明、竞争力强、市场信誉好的区域品牌。开展促进品牌消费、品质消费“双品网购节”活动。 27.推动商品市场创新发展。建立重点市场联系机制,开展商品市场优化升级专项行动,培育一批商品经营特色突出、产业链供应链服务功能强大、线上线下融合发展的商品市场示范基地。 (九)强化消费者权益保护 28.加强消费维权制度建设。制定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健全消费者公益诉讼制度,探索建立消费者集体诉讼制度,在诉讼程序、庭审过程、举证责任等方面加强对消费者的司法保护。支持消费者协会行使公益性诉讼权利。 29.简化消费争议处理程序。尽快明确小额消费纠纷的数额,完善小额消费纠纷司法程序,鼓励小额消费纠纷案件通过进入小额诉讼程序实现快速处理。完善消费纠纷在线解决机制,畅通投诉举报渠道,探索建立维权处理结果消费者反馈评价机制。 (十)强化市场基础设施建设 30.推动市场基础设施互联互通。持续完善综合立体交通网络。加强新一代信息技术在铁路、公路、水运、民航、邮政等领域的应用,提升综合运行效能。支持公共性快递分拣处理中心、智能投递设施等建设。打造一批物联网产业基地和物联网技术应用示范城市。持续支持中西部地区城乡结合部、县域和农村商贸基础设施建设和协同共享,畅通区域间、城乡间流通网络。 31.实施智能市场发展示范工程。积极发展“智慧商店”、“智慧街区”、“智慧商圈”、“智慧社区”,建设一批智能消费综合体验馆。加大新型基础设施投资力度,推动第五代移动通信、物联网、工业互联网等通信网络基础设施,人工智能、云计算、区块链等新技术基础设施,数据中心、智能计算中心等算力基础设施建设。结合京津冀、粤港澳大湾区、长三角及海南自由贸易港等区域市场发展需求,针对跨境电商、跨境寄递物流、跨境支付和供应链管理等典型场景,构建安全便利的国际互联网数据专用通道和国际化数据信息专用通道。 32.引导平台企业健康发展。支持平台企业创新发展,增强国际竞争力。实施教育、医疗、快递物流等网络基础设施改造提升工程,推动互联网医疗、在线教育、第三方物流、即时递送、在线办公、网上办事等新型服务平台发展,有效发挥平台企业在要素配置中的优化集成作用。畅通市场数据信息流,整合线上线下支付交易数据,推动实现跨部门共享。依法规范发展平台经济,强化对平台企业监管。 33.培育发展能源商品交易平台。通过股份制改造、兼并重组等多种方式,在油气、电力、煤炭等领域积极培育形成运营规范、具有较大影响力的交易平台。支持上海期货交易所、全国电力交易机构、全国煤炭交易中心充分发挥作用,进一步健全交易机制、完善交易规则、严格监管标准。鼓励具备条件的资源型地区依托现有交易场所,探索建设区域性能源资源交易中心。 五、实施高水平市场开放 (十一)有序扩大服务业市场开放 34.有序扩大金融服务业市场开放。支持社会资本依法进入银行、证券、资产管理、债券市场等金融服务业。允许在境内设立外资控股的合资银行、证券公司及外商独资或合资的资产管理公司。统筹规划银行间与交易所债券市场对外开放,优化准入标准、发行管理,明确中国债券市场对外开放的整体性制度框架,研究制定交易所债券市场境外机构债券发行管理办法。支持符合条件的民营金融机构和境内外资金融机构获得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A类主承销商资格,参与银行间债券市场。 35.有序扩大社会服务业市场开放。以医疗、教育、体育、托幼、环保、市政等领域为重点,减少市场准入限制,取消对营利性医疗、教育等机构在证照办理、设备购置等方面的不合理限制。完善医疗机构设置规划方式,对社会办医疗机构实行指导性规划,加强对社会资本投资医疗机构的服务。 36.完善外商投资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进一步缩减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扩大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范围,支持外资加大创新投入力度,营造内外资企业一视同仁、公平竞争的公正市场环境。抓好重大外资项目落地,破除各种市场准入隐性壁垒,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提高外商投资服务水平。 37.完善引导境外消费回流政策。鼓励重点城市增设一批离境退税商店,在确保有效监管、风险可控前提下,在符合条件的离境退税商店推广开展“即买即退”业务。增加海南离岛免税城市和门店。(十二)推动规则等制度型开放 38.深化竞争规则领域开放合作。积极推进多双边自由贸易协定竞争政策等议题谈判,加强竞争领域多双边合作交流,不断深化改革,提升合作水平。促进内外贸法律法规、监管体制、经营资质、质量标准、检验检疫、认证认可等相衔接。推动检验检测认证与海外投资、产能合作项目紧密对接,加强国际合格评定人才培养,主动参与认证认可有关国际标准和规则制定。 39.推动消费品国内外标准接轨。在医用电器、消毒用品、智能照明电器、家用电器、学生用品、婴幼儿配方食品等领域制定修订一批国家标准及其检测方法,加大国际标准采用力度。实施内外销产品同线同标同质工程,在消费品领域积极推行高端品质认证。 六、完善现代化市场监管机制 (十三)推进综合协同监管 40.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完善并严格执行抽查事项清单,建立健全行业监管部门与综合监管部门协调配合机制,推进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常态化。加强政府部门间涉企信息统一归集共享。完善“互联网+监管”,实现重要监管业务在线办理、信息及时上传、问题及时处置。 41.健全对新业态的包容审慎监管制度。按照鼓励创新、平等保护原则,对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等实行包容审慎监管,分类实行相应的监管规则和标准,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不得简单化予以禁止或者不予监管。 (十四)加强重点领域监管 42.加强重点商品市场价格监管。建立价格监测与价格监管联动机制,建立健全价格监管规则,加强对重要民生商品和资源性产品价格监测。整合部门和市场机构对重点市场的调查监测资源,建立价格监管智慧支撑平台。 43.强化要素市场交易监管。健全要素市场化交易平台,逐步推进全流程电子化交易,规范各类交易平台规则,完善要素交易信息披露制度。尽快制定技术市场交易管理制度,制定数据交易准则,健全投诉举报查处机制,规范交易行为。 (十五)健全依法诚信的自律机制和监管机制 44.完善市场主体信用承诺制度。依托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和行业信用信息系统,按照有关规定将市场主体的承诺履行情况记入信用记录,作为事中事后监管的重要依据。对履行承诺的市场主体,根据信用记录为其提供便利措施;对不履行承诺的市场主体,视情节依法实施限制。完善企业信用修复和异议处理机制。梳理可开展信用承诺的行政许可事项和政务服务事项,制定格式规范的信用承诺书,并依托各级信用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鼓励市场主体主动向社会作出信用承诺。 45.大力推进信用分级分类监管。推动税收管理、进出口、生态环保、医疗保障、医药招采等更多重点领域深入实施信用分级分类监管,根据监管对象信用状况采取差异化监管措施,为市场主体提供更加精准便利的服务。 (十六)健全社会监督机制 46.发挥行业协会商会作用。制定促进行业协会商会规范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推动行业协会商会建立健全行业经营自律规范、自律公约,规范会员行为。鼓励行业协会商会制定发布产品和服务标准,参与制定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团体标准及有关政策法规。 47.发挥市场专业化服务组织的监督作用。加快培育第三方服务机构和市场中介组织,提升市场专业化服务能力。在全国范围内推行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告知承诺制,深化检验检测机构和认证机构市场化改革,促进第三方检验检测机构和认证机构发展。 48.发挥公众和舆论监督作用。加强政策宣传,更好发挥舆论监督作用,健全公众参与监督的激励机制,修订完善有奖举报制度,完善对恶意中伤生产经营者、扰乱正常市场秩序的“打假”行为的认定细则和处罚制度。建立健全消费者投诉信息公示制度。 (十七)加强对监管机构的监督 49.健全对监管机构履行职责的监督机制。强化对监管机构依法履行监管职责情况的监督检查,促进监管权力规范透明运行。对监管机构不作为、乱作为要依规依法严肃追责问责。推动监管部门建立健全工作人员廉洁从业相关制度,实现依法监管、公正监管、廉洁监管。 (十八)维护市场安全和稳定 50.完善维护市场安全的体制机制。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高度重视市场运行的风险挑战和市场体系安全问题,密切跟踪国内外重要商品市场、服务市场和要素市场形势变化,完善政策储备并动态更新政策工具箱。完善宏观经济管理部门与市场监管部门的工作联动和信息共享,强化对重点市场和市场基础设施的跨部门协同监管。完善安全审查机制,重视运用国际通行规则维护国家安全。 51.积极防范市场异常波动和外部冲击风险。加强对大宗商品、资本、技术、数据等重点市场交易的监测预测预警,研究制定重大市场风险冲击应对预案。健全金融风险预防、预警、处置、问责制度体系。提高通过大数据等方式认定竞争违法行为、预警识别市场运行风险的能力,强化市场预期管理。 坚持和加强党对高标准市场体系建设的领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把党的领导贯穿高标准市场体系建设全过程,确保改革始终沿着正确方向前进。各地区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的重要意义,按照职责分工,完善工作机制,积极主动作为,破除本位主义,增强合作意识,认真抓好行动方案落实工作,支持有条件的地区开展高标准市场体系示范建设。国家发展改革委、市场监管总局、商务部负责统筹协调有关任务落实,及时对行动方案落实情况进行跟踪评估和督促指导,推动各项工作落到实处。重要情况及时按程序请示报告。
(原标题:退市新规出炉在即 全市场退市制度改革即将全面启动) 本报记者 杜雨萌一项涉及资本市场退市制度改革的“升级版”政策新规正在酝酿中。12月11日,证监会新闻发言人高莉表示,11月2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健全上市公司退市机制实施方案》。证监会从推进注册制改革的全局出发,全面梳理分析上市公司退市存在的突出问题,在认真总结科创板、创业板退市制度改革试点经验的基础上,针对当前退市中存在的问题,在六个方面进一步提出改革措施,即完善退市标准、简化退市程序、拓宽多元退出渠道、强化交易所退市实施的主体责任、强化退市监管力度、优化投资者保护机制,拟在全市场开展退市制度改革。高莉透露,目前,沪深交易所正在修订退市相关规则,并拟于近期公开征求意见。北京天同律师事务所顾问何海锋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自退市制度实施以来,我国上市公司退市类型进一步丰富,且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得到进一步加强,但不可否认的是,与成熟资本市场相比,我国上市公司退市制度在具体实施中仍存在一些不足。如退市数量及比例偏低。不过,何海锋也表示,在目前A股市场全面推进注册制改革的预期下,为后续进一步完善、开展全市场退市制度改革,提供了一个良好的契机。事实上,畅通资本市场的退市出口,一直是近年来监管工作的着力点。监管部门近年来针对退市制度进行了多轮改革,财务退市指标不断完善,面值退市、主动退市、重大违法退市等相关规定政策相继推出。具体来看,在完善退市标准方面,包括多维度刻画丧失持续经营能力的主业“空心化”企业的基本特征,引入“扣非净利润为负且营业收入低于一亿元”的退市指标,取代以往单一的连续亏损退市指标;增加市值退市指标、信息披露或规范运作存在重大缺陷退市指标;保留了非标审计意见、交易类退市指标等。在优化退市程序方面,对应当退市的企业直接终止上市,避免重大违法类、主业“空心化”的企业长期滞留市场,扰乱市场预期和定价机制;压缩退市时间,触及财务类退市指标的公司,第一年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第二年仍然触及将直接退市。较现行“三连亏暂停、四连亏退市”标准相比,时间大幅缩短。“相比较而言,科创板和创业板的退市制度设计较主板更加市场化也更加严格,有利于更好地实现企业的优胜劣汰,引导投资者树立审慎的投资理念。”何海锋如是说。 值得关注的是,数据显示,今年以来已有30家上市公司退市,其中,16家公司属于强制退市,14家为重组退市。在何海锋看来,下一阶段退市制度的完善,一方面需要整个资本市场大环境的改变,改革发行制度、规范信息披露、加强投资者保护、完善证券交易规则、健全多层次资本市场等方面多管齐下;另一方面,也需要证监会、交易所等部门协同发力,共同完善退市标准。具体来看,就是仍需要新股发行制度改革的进一步推进,增加市场的有效供给,持续压缩已上市公司的“壳资源”价值,最终减小退市实施的阻力;此外,还应当结合支持诉讼、共同诉讼、先行赔付等机制,给予退市公司投资者有效的司法救济手段,保障和实现投资者合法权益。
●从根本上说,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之所以是科学的先进的,是因为这个制度更能满足日益发达的现代社会化大生产对制度的要求,代表了世界先进社会生产力的发展方向。 ●没有广泛、真实、管用的社会主义民主,中国就不可能取得举世瞩目的发展进步。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具有巨大优越性,一个重要原因就在于强大的自我完善能力。 从决胜全面小康到绘制新发展阶段规划蓝图,从决战脱贫攻坚到抗击新冠肺炎疫情,世界更加关注中国发展背后的制度因素。我们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根本指引,从把握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战略全局和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的历史高度,站在人类价值和道义的制高点,打造融通中外的制度话语,构建中国特色的制度叙事,深入揭示中国制度的历史必然性、时代进步性、价值正义性,有效增进国际社会对中国制度的认识和认同,确立中国制度在当代世界的价值地位。 讲好“以发展为重心”的历史逻辑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一个国家实行什么样的主义,关键要看这个主义能否解决这个国家面临的历史性课题。”当代中国的道路选择和制度选择是对国家和民族所面临历史任务的理性回应。讲好中国制度故事,构建中国制度话语,要从中国制度的历史逻辑出发。十九届五中全会指出,“发展是解决我国一切问题的基础和关键”。作为原本经济文化落后的国家,在快速发展的“赶超”中实现强国富民,是社会主义中国的历史任务。有什么样的制度,就有什么样的发展。在中国“几十年走过发达国家几百年发展历程”的历史性跨越背后,正是把“发展”作为“解决当代中国一切问题的根本要求”的制度理念。这既是解读“中国奇迹”的“制度密码”,也是阐释中国制度历史逻辑的要害和关键。 聚焦“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阐释好国家根本任务的制度规定。我国宪法写明:“国家的根本任务是,沿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集中力量进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实现现代化是过去几百年来人类社会发展的历史潮流,更是一百多年来近现代中国的历史主题。在根本大法中将“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确立为国家根本任务,这是面向世界讲好中国制度故事的核心叙事。早在新中国成立前夕,毛泽东同志就提出“现代化”的概念。改革开放伊始,邓小平同志指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是我们当前最大的政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总任务是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十九届五中全会的主要任务和重大意义就在于擘画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当今世界,发展是国际社会诉求的“最大公约数”,实现现代化是发展中国家的共同追求。以根本大法保障现代化建设,是中国不断发展进步的制度原因,也是中国对世界制度文明的重要贡献。 突出“以经济建设为中心”,阐释好党的基本路线的目标指向。十九届五中全会强调,发展仍然是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新时代新阶段的发展必须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把发展作为“第一要务”,是党的基本路线在国家中长期发展规划中的具体体现。中国共产党章程在“总纲”中对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进行阐述,要义是“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是我们讲述中国共产党的故事和中国制度故事的叙事焦点。“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其他各项工作都服从和服务于这个中心”,坚定不移的政治路线体现了中国共产党致力于国家发展建设的制度意志。 围绕“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阐释好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的显著优势。十九届四中全会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的显著优势概括为“不断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邓小平同志说过,“社会主义的优越性归根到底要体现在它的生产力比资本主义发展得更快一些、更高一些”。惟有先进的制度方能促进社会进步,这既是人类社会发展规律,也是制度文明演进规律。改革开放40年,中国国内生产总值取得年均近10%的增长,远高于不到3%的世界平均水平,关键就在于实行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从根本上说,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之所以是科学的先进的,是因为这个制度更能满足日益发达的现代社会化大生产对制度的要求,代表了世界先进社会生产力的发展方向。 讲好“以人民为中心”的价值逻辑 十九届五中全会明确提出“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取得更为明显的实质性进展”,这是在经济社会发展中进一步践行“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的生动体现。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既是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基本方略,也体现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根本价值追求。毛泽东同志说:“我们是人民民主专政,各级政府都要加上‘人民’二字,各种政权机关都要加上‘人民’二字。”任何制度体系都内含特定的价值目标,并围绕这一目标展开国家治理。制度价值作为制度的灵魂,决定制度发展的方向。“人民”二字是嵌入中国制度的根本价值,标定了中国制度的根本属性和价值指向。讲好中国制度故事,要深入解析好“以人民为中心”这一融入中国制度设计各层面、贯穿中国制度运行全过程的根本价值逻辑。 解读好“一切为了人民”的政治立场。中国共产党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最大优势,中国制度的价值定向,集中体现在党执政宗旨的制度规定上。作为马克思主义政党,离开“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就不仅失去存在的意义,更直接危及党的执政基础和执政安全。正是出于这样的历史自觉,中国共产党把“人民至上”作为根本的制度立场,把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奋斗目标,把“提高人民生活水平,逐步实现共同富裕”作为首要使命,把人的全面发展作为社会进步的根本目的,以制度性安排让人民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让一切执政资源和制度资源都服务于人民利益。 解读好“一切依靠人民”的执政理念。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人民是历史的创造者,人民是我们力量的源泉”;“中国共产党的一切执政活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治理活动,都要尊重人民主体地位”。正因为在制度设计和执行中坚持“靠人民执政”,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才充分调动起广大人民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彰显出强大生命力。这样的制度不是“做摆设”的“装饰品”,而是“用来解决人民要解决的问题”的实质民主。充分反映人民意志是中国制度的根本逻辑,也是中国制度故事的精髓要义。没有广泛、真实、管用的社会主义民主,中国就不可能取得举世瞩目的发展进步。 讲好“以创新为核心”的实践逻辑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制度自信不是自视清高、自我满足,更不是裹足不前、固步自封,而是要把坚定制度自信和不断改革创新统一起来,在坚持根本政治制度、基本政治制度的基础上,不断推进制度体系完善和发展”。制度创新是最根本的创新,人类文明史就是一部制度创制和变迁的历史。制度竞争是最根本的竞争,制度竞争的关键在于制度创新能力。英国资深中国问题观察家休·佩曼在《中国的变革:地球上最伟大的演出》一书中指出,忽视中国的“持续变革”能力是西方“误判中国”的重要原因。解析“中国奇迹”的奥秘,重在揭示好中国制度在实事求是中与时俱进的创新发展能力。 展现中国制度在改革中不断完善。几十年来中国发展进步的每一次跃迁都凸显制度变革的巨大力量。新中国成立后逐步确立了社会主义基本制度,为当代中国一切发展进步奠定了根本制度基础。改革开放作为现代中国的“第二次革命”确立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带来经济腾飞和社会巨变。归根结底,历史上一切伟大的制度变革,都以解放和发展生产力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从欧美到俄日,作为制度变迁的社会革命都在一定的历史时期带来巨大的社会发展。中国共产党把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国家治理体系治理能力现代化视为“永远在路上”的“赶考”,一个重要的着眼点就是让中国制度不断适应现代社会的发展要求。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具有巨大优越性,一个重要原因就在于强大的自我完善能力。 展现中国制度在开放中实现进步。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开放带来进步,封闭必然落后”。中国制度既扎根中国大地,又以开放包容的品格和海纳百川的胸怀借鉴和汲取世界文明成果。中国制度之所以充满生机活力,是因为始终顺应人类文明进步大趋势、人类社会发展大逻辑,既坚持立足中国实际,不搞“飞来峰”,又不排斥任何有利于中国发展进步的制度发展经验和国家治理经验。英国历史学家汤因比说,中国可能“有意识地、有节制地融合”中国与其他文明的长处,“其结果可能为人类提供一个全新的文化起点”。开放是中国现代化建设的精神气质,也凸显了中国制度发展的理性特征。 本文刊发在12月21日北京日报14版理论周刊作者:全国政协常委、外事委员会委员,中国日报社社长兼总编辑周树春
为落实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要求,改革完善银行间债券市场现券做市商制度,近日,中国人民银行发布2020年第21号公告(以下简称《公告》)。 《公告》围绕简政放权、加强事中事后管理、建立健全做市业务激励约束机制等方面,对银行间债券市场现券做市商制度进行了完善。 《公告》明确,具有做市意愿且具备一定能力的金融机构在与交易平台签署协议后,即可开展做市业务。《公告》注重平衡做市商权利义务,发挥做市商积极性,推动持续优化做市业务评价,更加全面、客观、准确地反映机构做市业务表现。《公告》要求,做市商开展做市业务应当遵循公平、公正、诚信原则。 《公告》的发布,是提升市场流动性水平、完善债券市场基础性制度的重要举措。下一步,人民银行将继续积极推动完善银行间债券市场交易制度,促进市场持续健康发展。
建设现代中央银行制度(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 易 纲 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提出“建设现代中央银行制度”,为做好新时代中央银行工作指明了方向。我们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党中央对中央银行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通过夯实现代中央银行制度,为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提供战略支撑。 建设现代中央银行制度的重要意义 中国人民银行于1948年12月成立,1984年起专门行使中央银行职能。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中央银行工作。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千招万招,管不住货币都是无用之招”“加强金融基础设施的统筹监管和互联互通”“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重点是防控金融风险”“要提高金融业全球竞争能力,扩大金融高水平双向开放,提高开放条件下经济金融管理能力和防控风险能力,提高参与国际金融治理能力”,全面深刻概括了现代中央银行制度的内涵。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从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出发提出建设现代中央银行制度。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立足推动高质量发展、统筹发展和安全,对建设现代中央银行制度作出战略部署,具有重要意义。 建设现代中央银行制度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大任务。金融制度是经济社会发展中重要的基础性制度,货币是金融的根基,中央银行负责调节货币总闸门。因此,现代中央银行制度是现代化国家治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在现代信用货币体系下,中央银行对货币管理得好,就能够发挥出货币跨时空配置资源的积极作用,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中央银行对货币管理得不好,不是出现货币超发导致通货膨胀和资产泡沫,就是发生信用收缩,甚至造成经济金融危机。改革开放以来,我国中央银行制度建设取得重要阶段性成果,但仍不够成熟、定型,需要按照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要求建设现代中央银行制度。 建设现代中央银行制度是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内在需要。一段时间以来,金融风险成为重大风险之一,其形成和我国中央银行制度还不完全适应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有关,体现为货币政策易松难紧,政策传导效率存在体制机制性梗阻,中央银行对系统性金融风险的统筹监管不足等问题。当前我国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正处于转变发展方式、优化经济结构、转换增长动力的攻坚期,需要以现代中央银行制度作为重要支撑,既支持经济转型升级,又防止发生严重通货膨胀或通货紧缩以及系统性金融风险,确保我国现代化进程顺利推进,维护国家安全。 建设现代中央银行制度是应对国际中央银行制度演变挑战的必然要求。从国际中央银行制度演变历史看,最初中央银行的主要任务是向政府融资,后来转为专门管理货币,并逐步建立起通过调节货币和利率维护币值稳定的现代中央银行制度。20世纪70年代全球中央银行开始重视充分就业,2008年国际金融危机后又关注金融稳定和国际协调合作。在我国,中国人民银行自1984年不再向企业和个人提供金融服务而是专门行使中央银行职能以来,一直以维护币值稳定作为首要目标,并以此促进经济增长,而且比较早地关注了金融稳定和国际收支平衡目标,近年来又重视充分就业目标。在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的深刻背景下,为应对国际中央银行制度的演变,我们要立足中国国情,对国际中央银行的做法进行科学分析和借鉴,加快建设现代中央银行制度。 建设现代中央银行制度的内涵 现代中央银行制度是现代货币政策框架、金融基础设施服务体系、系统性金融风险防控体系和国际金融协调合作治理机制的总和。建设现代中央银行制度的目标是建立有助于实现币值稳定、充分就业、金融稳定、国际收支平衡四大任务的中央银行体制机制,管好货币总闸门,提供高质量金融基础设施服务,防控系统性金融风险,管控外部溢出效应,促进形成公平合理的国际金融治理格局。 健全现代货币政策框架。现代货币政策框架包括优化的货币政策目标体系、创新的货币政策工具体系和畅通的货币政策传导机制。货币政策以币值稳定为首要目标,更加重视充分就业。丰富货币政策工具箱,健全结构性货币政策工具体系。以深化利率市场化改革为抓手疏通货币政策传导机制,更好服务实体经济。中央银行要实现币值稳定目标,需要以市场化方式对银行体系货币创造行为进行调控,前提是中央银行能够保持资产负债表的健康可持续。为此,必须实行独立的中央银行财务预算管理制度,防止财政赤字货币化,在财政和中央银行两个“钱袋子”之间建起“防火墙”,同时要防止中央银行资产负债表承担企业信用风险,最终影响人民币信用。 建设金融基础设施服务体系。中央银行通过金融基础设施为金融体系和社会提供最基础的金融服务,金融基础设施是中央银行实现四大任务的重要支撑,经济发展和对外开放对金融基础设施服务的便捷性、联通性、安全性不断提出新的要求,需要持续加强金融基础设施建设,优化结构布局,统一监管标准,确保安全高效运行。 构建系统性金融风险防控体系。我们在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中积累了经验,形成了若干行之有效的处置风险模式,但金融监管和风险处置中的道德风险问题依然突出,市场纪律、破产威慑和惩戒机制尚未真正建立。中央银行作为金融体系的最后贷款人,必须在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切实履行防控系统性金融风险的责任。从事前防范看,一是健全宏观审慎管理体系,应对金融机构顺周期行为和金融风险跨机构跨市场传染;二是完善审慎监管基本制度,强化金融监管协调机制,促使微观审慎监管不留空白;三是指导行为监管,保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从事中处置看,要压实股东、各类债权人、地方政府和金融监管部门责任。从事后问责看,要对重大金融风险形成过程中金融机构、监管部门、地方政府的责任进行严肃追究和惩戒,有效防范道德风险。 完善国际金融协调合作治理机制。中国经济是大国经济,有很强的溢出效应和溢回效应,人民币会以市场化方式逐渐成为国际货币。在此背景下建设现代中央银行制度,要求我们必须从完善国际金融协调合作治理机制的高度出发,推动国际货币体系和金融监管改革,积极参与构建全球金融安全网,完善人民币汇率形成机制,推进金融双向开放。 建设现代中央银行制度的重大举措 完善货币供应调控机制。完善中央银行调节银行货币创造的流动性、资本和利率约束的长效机制,保持货币供应量和社会融资规模增速与反映潜在产出的名义国内生产总值增速基本匹配。增强货币政策操作的规则性和透明度,建立制度化的货币政策沟通机制,有效管理和引导预期。稳妥推进数字货币研发,有序开展可控试点,健全法定数字货币法律框架。完善以公开市场操作利率为短期政策利率和以中期借贷便利利率为中期政策利率的央行政策利率体系,健全利率走廊机制,引导市场利率围绕央行政策利率为中枢波动。深化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改革,带动存款利率逐步走向市场化,使央行政策利率通过市场利率向贷款利率和存款利率顺畅传导。破除贷款利率隐形下限,引导金融资源更多配置至小微、民营企业,提高小微、民营企业信贷市场的竞争性,从制度上解决小微、民营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 构建金融有效支持实体经济的体制机制。在宏观层面搞好跨周期政策设计,以现代化的货币管理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在微观层面引入激励相容机制,创新结构性货币政策工具,引导金融机构优化信贷结构,支持国民经济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打通金融向实体经济的传导,加快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创新发展,完善金融支持创新体系,围绕创新链和产业链打造资金链,形成金融、科技和产业三角良性互动;坚持协调发展,健全农村金融服务体系,保持县域金融机构法人地位总体稳定,保持金融体系完整性,促进城乡协调发展;坚持绿色发展,发展绿色金融,推动绿色低碳发展,推进碳排放权市场化交易;坚持开放发展,推进金融双向开放,各类金融机构平等竞争;坚持共享发展,加大对小微、民营企业的金融支持力度,提升金融科技水平,增强金融普惠性。 建立现代金融机构体系。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原则,健全具有高度适应性、竞争力、普惠性的现代金融机构体系。以强化公司治理为核心,深化国有商业银行改革,更好服务小微、民营企业。从完善制度入手,支持中小银行和农村信用社持续健康发展,形成各类银行公平竞争的银行体系结构。改革优化政策性金融,实施政策性业务与商业性业务分账管理,提升支持国家战略的能力。改善融资结构,大力发展债券市场和多层次资本市场,提高直接融资比重。统筹规划金融业综合统计、反洗钱以及金融市场登记托管、清算结算、支付、征信等金融基础设施,推动境内外各类金融基础设施互联互通,构建适应金融双向开放的金融基础设施管理体系。 推进金融双向开放。在金融领域加快实现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在坚持金融业务和金融机构持牌经营的前提下,统一准入标准,鼓励各类资本依法平等进入金融行业。稳慎推进人民币国际化,坚持市场驱动和企业自主选择,营造以人民币自由使用为基础的新型互利合作关系。保持人民币汇率弹性,发挥好宏观经济自动稳定器功能,实现内部均衡和外部均衡的平衡。提高参与国际金融治理能力,积极参与国际金融规则制定,加强与国际组织合作,推动建立多元、稳定的国际货币体系。 健全金融风险预防、预警、处置、问责制度体系。维护金融安全,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底线。完善宏观审慎管理体系,加强对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金融控股公司与金融基础设施统筹监管,逐步将主要金融活动、金融市场、金融机构和金融基础设施纳入宏观审慎管理,发挥宏观审慎压力测试在风险识别和监管校准中的积极作用。建立权威高效的重大金融风险应急处置机制,完善存款保险制度,在股东、债权人等依法合规承担损失的前提下,发挥好存款保险基金的处置平台作用,中央银行依法履行好最后贷款人职责。严肃市场纪律,对重大金融风险形成进行问责,金融机构、地方政府、金融监管部门要依法承担责任。(文章来源:人民日报)
伴随着监管层的频频发声,资本市场全面推进注册制的脚步越来越近了。10月31日,国务院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以下简称“金融委”)重磅定调,要全面实行股票发行注册制。而在此之前,证监会已在10月4次提及全面推进注册制,单月5次提及全面推进注册制的背后也透露了这场改革已经“箭在弦上”。有投行人士对北京商报记者表示,A股全面注册制有望在2021年落地。伴随着全面注册制的推进,退市制度改革也被放到了重要位置,两者已经成为我国资本市场基础制度建设的抓手,将有效带动发行承销、交易、持续监管、投资者保护等各环节关键制度创新。 高层单月提及5次 证监会4次发声之后,金融委也重磅定调,要全面实行股票发行注册制。 10月31日,金融委召开专题会议,传达学习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研究部署金融系统贯彻落实工作,其中提到要全面实行股票发行注册制。金融委的这一发声也被市场解读为A股全面推进注册制的脚步近了。 实际上,全面推进注册制改革成为今年10月资本市场的关键词,证监会也曾先后提及4次。其中,10月15日,证监会官微披露了“《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意见》政策例行吹风会答问实录”,证监会彼时表示,将按照“建制度、不干预、零容忍”的九字方针,在保持新股常态化发行的同时,加强研究评估,全面总结试点注册制改革的经验,积极稳妥地做好在全市场推行注册制的改革准备。 之后,证监会主席易会满受国务院委托,于10月15日向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作关于股票发行注册制改革有关工作情况的报告。易会满表示,证监会推动形成了从科创板到创业板、再到全市场的“三步走”注册制改革布局,探索形成符合我国国情的注册制框架。 高禾投资管理合伙人刘盛宇对北京商报记者表示,注册制改革关乎资本市场发展全局,意义重大,目前证监会已初步建立了“一个核心、两个环节、三项市场化安排”的注册制架构。 在10月21日-23日举办的2020金融街(6.740,0.07,1.05%)论坛年会上,易会满及证监会副主席李超(金麒麟分析师)再度提到全面推进注册制。其中,李超表示,经过科创板、创业板两个板块的试点,全市场推行注册制的条件逐步具备,证监会正在研究制定全市场推广注册制实施方案。 常态化退市机制在路上 在全面推进注册制的道路上,退市制度改革也被放到了重要位置。10月31日,金融委亦表示,要建立常态化退市机制。 苏宁金融研究院特约研究员何南野对北京商报记者表示,注册制的核心在于发行与退出,“严进宽出”是注册制的内涵,这也是在此次全面推进注册制下,退市制度改革被放在重要位置的根本所在。“随着科创板、创业板注册制的成功,A股新股发行速度已经明显变快,这也要求退出关口通畅。”何南野如是说。 实际上,此次也并非金融委首次定调退市制度改革,在今年7月金融委就提到要深化退市制度改革,进一步完善退市标准,简化退市程序,强化退市监管力度,严格执行退市制度,形成“有进有出、优胜劣汰”的市场化、常态化退出机制。 除了金融委之外,证监会也在近期提到了退市制度改革。10月30日,证监会官网发布了“证监会党委传达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一文,其中证监会表示,以注册制和退市制度改革为抓手,带动发行承销、交易、持续监管、投资者保护等各环节关键制度创新,全面加强资本市场基础制度建设。 资深投融资专家许小恒对北京商报记者表示,此前上市难和退市难并存,市场入口阻塞成“堰塞湖”,阻碍市场逐步发展成熟。近几年,退市逐渐常态化。深化退市制度改革、常态化退出机制将进一步发挥优胜劣汰、提高上市公司经营效率、保障上市公司财务信息质量。 正如许小恒所言,自2019年以来,A股市场退市企业明显增多。经Wind统计,2010-2020年(截至11月1日)分别有4家、3家、3家、6家、1家、7家、1家、5家、5家、10家、14家企业被终止上市。 全面实施注册制可期 伴随着金融委的重磅发声,A股全面实施注册制可期,亦有不少投行人士认为,全面注册制有望在2021年落地。 知名投行人士王骥跃在接受北京商报记者采访时表示,A股全面实施注册制有可能在明年春节后或两会后。某不愿具名的投行人士也对记者表示,全面注册制时代有望在2021年到来。 但何南野表达了不同看法,他认为注册制成绩显著、经验丰富,但从A股目前的走势与市场资金面而言,全方位推行注册制可能会面临一定的挑战。 何南野进而指出,目前注册制比较完善的制度是股票发行制度,但其他基础性制度还相对薄弱,如承销、交易、退市、投资者保护等各环节的关键制度还有待完善,这些制度“环环相扣”,共同决定着注册制改革的成败。“另外,全面注册制将向全市场推出20%的日涨跌幅限制,面对复杂的市场环境,还需要加强对投资者的教育及投资者权益保护,引导投资者理性投资,投资者权益保护还需进一步深化。”何南野表示。 北京一位小型私募人士则对北京商报记者指出,伴随着全面注册制的推进,我国资本市场基础制度改革也会同步进行,以适应注册制的需要。“近期网传深交所主板将于中小板合并一事也可看作为全面注册制铺路。”该私募人士表示。 何南野对北京商报记者指出,全面实施注册制有利于A股各板块向欧美成熟市场接轨,全面优化当前我国资本市场资源配置的功能,增强扶持实体经济的能力。对投资者而言,更多优质企业的上市,丰富了投资者的投资选择;此外,伴随注册制的全面实施,我国投资结构也会发生明显的变化,机构投资者将不断提高比重并发挥更大的作用,更有利于未来市场的稳定和投资收益的可持续实现。 北京商报记者董亮马换换
我国的人口统计可以追溯到4000多年前的夏禹时。《史记》说:“禹平水土,定九州,计民数。”计民数就是统计人口。进入封建社会后,人口统计制度更完善,方法更科学,数据更准确。而明朝初年推行的户帖制度,是更加严谨和全面的人口统计,具有近代人口普查的雏形,官府所颁发的户帖即形同于现在的户口本。据悉,明朝的这次“人口普查”比美国(1790年)和英国(1801年)的“国情普查”早400多年。英国学者卡尔津曾撰文说:“此为全世界最早推行全国人口普查的明证和榜样!”明朝的户帖大明王朝甫立,由于长年混战,版籍俱损,流民覆野,百废待兴。如何构建完整的社会统治秩序,是明太祖朱元璋面临的一个至关重要的问题。连全国有多少人口都不知道,何谈管理国家、发展经济?洪武二年(1369年),朱元璋下令:“凡军、民、匠、阴阳诸色户,许各以原报抄籍为定,不许妄行变乱,违者治罪,仍从原籍。”洪武三年(1370年)十一月,朱元璋上谕中书省臣僚:“民,国之本。古者司民,岁终献民数于王,王拜受而藏诸天府,是民数,有国之重事也。今天下已定,而民数未核实,其命户部籍天下户口,每户给以户帖。”朱元璋的户帖制,是受南直隶宁国知府陈灌的启发。陈灌上任宁国知府的第一件事,就是查清豪强户口、田地数目,禁止土地兼并,从而使农民得到部分土地,排除他们的疾苦。针对当时户籍极为混乱的情况,他发明了户帖制,在府内全面登记户口,每年核对一次。户帖制的实行,政府详细准确地掌握了民户的乡贯、人丁、产业等基本情况,便可以妥善地处理好户口、土地和赋役的问题。甫一推广,便受到宁国百姓的拥戴。朱元璋得知后,认为此法甚好,于是下令在全国推广。明初推行户帖制度,其实是一次全国性的人口普查过程。户帖的格式和调查项目由户部统一规定,统一印制,登记的项目有:户的种类、户主的原籍、居住所在地、家里人数、年龄、性别、与户主的关系等。户帖有帖、籍两联,并于两联骑缝处写上编号、钤印,户部尚书、侍郎以次官员,事先在户帖上押名。印制好后,出具榜文,颁发给州县官府;户帖下达到地方州县后,由州县正官兼任提调官,提调户帖勘合事宜。官员将辖区内百姓一一清点过目,按照户帖上所列项目一一认真填写,并押名。然后撕下籍联,将户帖交给各户收执;州县官吏回收完户帖籍联后,朝廷派军队介入进行驳查。军士分赴各州县,走乡串户,持户帖籍联挨家挨户比对核实所填写的内容,如发现官员隐瞒,将处以极刑。比对结束后,将户帖籍联统一交给户部存档;朝廷规定,户帖每十年重新编造一次,州县官吏每年都要统计辖区内的户数人口。明朝开国之初,朱元璋下令农民归耕,奖励垦荒,实行移民屯田和军屯,组织各地农民兴修水利,大力提倡种植桑、麻、棉等经济作物和果木作物,抑制豪强,减免税负等。到洪武十四年(1381年),洪武之治已经显现,百姓安居乐业,朱元璋在户帖的基础上开始推行黄册制度。黄册制度相比于户帖制度,有了进一步的发展和完善。《明史·食货志》载:“洪武十四年诏天下编赋役黄册,以一百十户为一里,推丁粮多者十户为长,馀百户为十甲,甲凡十人。岁役里长一人,甲首一人,董一里一甲之事。”朝廷把居住在城乡的每个住户按照籍贯、姓名、人口、田宅、地亩等逐一登记造册。每十年编造一次,每册一式四份,分别上报户部及省、府、县。因上报户部的册子封面是黄纸,故称为“黄册”。朝廷视黄册为国家典籍,颇为重视。皇帝郊祀时,中书省吏员专门将黄册陈列于坛下,以示荐于上天,皇帝率百官行祭天大礼。礼毕,黄册贮藏于南京太平门外后湖(玄武湖)东西二库。黄册制度既是明代的赋役之法,也是明代的户籍制度,成为明代社会经济方面重要的基本制度。黄册制度在明代广泛实行。从洪武十四年至崇祯十五年(1642年),共攒造了27次。据《后湖志》载,每次大造各地送南京户部转后湖收贮的黄册多达6万余本,至明末,所贮历代黄册在200万本以上。然而,由于改朝换代和战乱频仍等原因,遗存的明代黄册文书,多是在乡里保存的黄册底籍、草册及抄底等。原标题:明朝的户帖和黄册作者:郑学富 来源:北京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