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黄湘源:T+0应结合注册制改革顺势而为】T+0应该趁注册制改革步步推进之际顺势而为,否则难免弄巧成拙。证监会前主席肖刚关于T+0可在蓝筹股中先行一步的建言虽然不可谓不良苦,不过,实践中不仅未必具有恰当的可行性;并且,除了为机构所用之外,对习惯于跟风的一般投资者尤其是散户很容易形成不应有的误导。 T+0应该趁注册制改革步步推进之际顺势而为,否则难免弄巧成拙。证监会前主席肖刚关于T+0可在蓝筹股中先行一步的建言虽然不可谓不良苦,不过,实践中不仅未必具有恰当的可行性;并且,除了为机构所用之外,对习惯于跟风的一般投资者尤其是散户很容易形成不应有的误导。 所谓T+0不妨可以在蓝筹股先行一步的说法,听起来似乎很有道理,其实不过是脱离A股基本实际的空想。目前,A股的基本板块除主板、科创板、创业板、中小板外,其他所有有关板块的划分都不过是概念性的,并没有清晰的边界,也不具备固定的归属。以蓝筹股为例,一般而言市场所公认的蓝筹股板块主要分布在沪深主板,不过,这不仅并不等于创业板,中小板就没有自己的蓝筹股,即使是一向就被市场习惯上所归入沪市或深市蓝筹股板块的某些个股,随着时间的推移也不排除会有一些个股由于业绩的变化或者并购重组的原因而存在被移除出局的可能性。如果非得要在沪市或深市的所谓蓝筹股板块试行T+0,那么,在缺少一个可资界定的蓝筹股评判标准的情况下,其可操作性难免会成为一个问题。即使在标准问题上好不容易形成了某种共识,也许还要经过某些必要而公正的资格评估。这一番工作做下来,决不会比任何性质的评先争优活动来得简单。一件本来意义上非常市场化的事情,为什么还非得如此依靠繁琐的形式程序甚至行政手段的介入去完成,并且即使勉强能够完成这样一个形式性的程序过程,其结果的公正与否,又有谁能保证得了的呢?这样的所谓T+0,难道还会有什么市场意义没有吗? 蓝筹股的所谓优越性,无非在于一个“稳”字。不过,其所表现在市场走势上的这种稳,与其说由其业绩的稳定性所决定的,还不如说更多的取决于其持股结构的稳定性。相当一些蓝筹股的控股股东是国资机构或民企创始人,出于稳定经营和资产保值的需要,一般不会轻易退出所持股份,不管蓝筹股实不实行T+0,其也不会频繁地买进卖出。当然,也不排除一些机构投资者出于投资增值或盘活资金的目的而存在激活交易的需要。蓝筹股如果实行T+0,其在成为最积极的拥趸的同时,也有可能成为最主要的受益者。蓝筹股T+0给中小投资者也许可以带来闻风而动的机会,不过,这种机会对于他们来说究竟是好事还是坏事却是谁也无法说得清的。如果会有太多的人因此而聪明反被聪明误,那么,这样的市场还能稳得起来吗?市场如果只是为了迁就一部分蓝筹股法人股东和机构投资者的利益要求而实行T+0,那么,这样的T++0不要也罢!这也许也正是早几年蓝筹股T+0的政策曾经被提上议事日程而并未能真正付诸实施的道理之所在。 市场稳不稳,其实与股性的稳不稳并没有绝对的因果关系,而跟政策的取向却显然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科创板、创业板在市场交易制度上既然可以新股上市的首5个交易日放开涨跌停限制,并且接来下的涨跌停限制由原来的10%放宽到20%,为什么还非得继续保留T+ 1,而不能顺势而为引进T+0呢?证监会当时的答复只是一句条件还不成熟。那么,什么叫条件成熟什么叫条件不成熟,又有谁能说得清呢?其实,T+1条件下涨跌停限制的放开本身也不是没有风险的。在T+1的市场交易机制下,随着涨跌停限制的由10%放宽到20%,最大振幅甚至可接近40%,买错一次就等于一天亏20%左右,高低落差30-40%也并非没有可能。这么大幅度的亏损能不把一部分缺乏风险承受力的资金给吓跑吗?科创板由于只有增量新股而没有存量旧股,再加上入市门槛提高到了50万元以上,涨跌幅限制放宽所可能引起的震荡风险也许还不至于很大,创业板就不同了。创业板实行注册制以后,随着上市新股进入20%涨跌幅阶段,存量股份也将适用于放宽到了20%的涨跌幅,这对于那些业绩上非但缺乏成长性的创业板旧股来说,岂不也就有可能等于是灭顶之灾?事实上,一度曾经因为实行注册制改革的要求得到满足而走势很牛的创业板,在越来越临近注册制落地的时候却越来越跌跌不休起来,究其原因,恐怕很大程度上是与老股和新股将同步实行20%涨跌停板限制放宽政策所引起的恐惧分不开的。 其实,涨跌幅限制放宽所带来的交易风险,最好的应对办法莫过于T+0.T+0虽然具有较大的投机性,但是,即使在尚未公开允许T+0交易的条件下,变相的T+0也早已就成为事实上的存在。只不过,这种变相的T+0是必须以先有一部分存量股票作为前提的。这对于资金量大小不同的投资者来说,也就意味着可变通实施T+0的自由度也将有所不同。资金量大的投资者往往可以利用这种变相的T + 0,翻手为云覆手为雨,而资金量不足的投资者则难免捉襟见肘,不要说难以规避风险,有时往往还为人所谋,上了当还不知道怎么上的。在一视同仁的T+0条件下,当天买入的股票也可当天卖出,则不仅机构投资者可以获得更大的自由空间,本小力薄投资者也可以及时止损,不至于一经买入就不得不被捆绑住手脚被动挨打。倘若能够看得清局势,有时通过买卖策略的适当调整也可以反败为胜,或在获得一定利润的时候及时落袋为安。即使仅就这方面的公平性而言,T+0至少也比T+1条件下的T+0略胜一筹。至于只有大资金大机构纵横捭阖却不允许小散户越雷池一步的T+1,就更不用说了。 无可置疑,趁科创板、创业板在注册制改革条件下放开涨跌幅限制等一系列政策之机,顺势而为地推出T+0,方为上策。这不仅将有利于提高市场活跃度,而且也能更好地体现交易公平,较好地弥补放宽涨跌幅限制所有可能放大风险的制度性缺陷,维护市场的稳定健康发展,何乐而不为乎?当然,对于T + 0 有可能带来的过度投机的风险,也是需要加以警惕和防范的。在这方面,上交所曾经有过的单边T+0设想,也有一定的道理。
8月24日,创业板注册制首批企业挂牌上市,又一个历史瞬间镌刻入中国资本市场的发展画卷。作为撬动资本市场全面改革的关键之举,创业板改革让多层次资本市场再次站在新的历史起点,创业板2.0正式启航。 自开板之初就被赋予支持创新创业重任的创业板,在中国经济转型升级,资本市场发展进入新的历史阶段的当下,承接了新的使命责任,也迎来新的发展机遇——构建中国新经济发展的“加速器”,搭建产业迭代跃升的“起跳板”,服务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增强创新发展动力,同时为全市场注册制改革探索路径、积累经验。 朝受命,夕饮冰;昼无为,夜难寐。使命在身、重任在肩,过去4个月,在中国证监会的领导下,深交所及市场各方全面对标科创板,星夜兼程,对创业板进行了一次全面的制度升级。全新亮相的创业板,定位更加清晰,制度更加健全,功能更加完善,魅力、动力、活力、创新力全面迸发。 “可以预期,创业板‘增量+存量’市场同步试点注册制成功后,注册制将在A股全市场铺开,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将得到更好解决,资本市场将成为我国经济高质量发展、改革开放进一步推进的重要发动机之一。”中国上市公司论坛主席、锦天城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章晓洪认为。 星夜兼程 构建中国新经济发展“加速器” 越是环境复杂,越是要以更坚定的信心、更有力的措施不断深化改革。今年,新冠肺炎疫情突发而至,国内外风险挑战明显上升,在这样的背景下,作为资本市场育新机、开新局的关键之举,创业板改革逆势扬帆。 2020年4月27日,中央深改委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创业板改革并试点注册制总体实施方案》;6月12日,全部业务规则正式发布;6月15日、6月30日,深交所先后开始受理在审企业和新申报企业申请;7月13日,创业板上市委召开第一次审议会议;7月24日,首批4家企业获证监会同意创业板IPO注册;7月25日,深交所技术系统完成改造并上线启用;8月24日,创业板试点注册制首批18家企业挂牌上市…… 为了让创新成为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的有力支持,创业板改革可谓星夜兼程,跑出了“深圳速度”,仅用不到4个月的时间,便完成了创业板从1.0到2.0版本的迭代。 截至8月20日,深交所已受理533家各类申请,其中首发上市申请365家,再融资申请160家,重大资产重组申请8家。在承接证监会前期审核成果基础上,18家在审IPO企业仅用1个多月的时间,便完成了从交易所审核到证监会注册生效的全过程,幸运地成为注册制下首批到深交所上市大厅敲钟的创业板上市公司。 全新亮相的创业板为更多具有成长性的新经济企业提供了登陆资本市场的机会。数据显示,改革后的创业板吸引了大批高新技术企业的聚集。365家IPO申报企业中,约六成属于高新技术行业,此外还涉及文化艺术、新闻出版、批发零售等新模式、新业态产业。新申报企业中既有战略性新兴产业和高新技术产业企业,也有传统产业与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深度融合的行业领先企业,整体覆盖面更广、包容性更强,与科创板形成各有侧重、相互补充的发展格局,总体符合“三创”“四新”板块定位。 “在培育孵化创新创业企业、促进高新技术和战略新兴企业做优做强、助力经济高质量发展等方面,资本市场当有所为,也大有可为。”深交所副总经理李鸣钟说。 创业板设立近11年来,坚持以成长型创业企业为服务对象,重点支持自主创新企业。目前,在创业板全部上市公司中,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占比超过九成,战略性新兴产业公司占比超过七成。创业板公司年均研发强度超过5%,持续高于A股平均水平,九成以上公司拥有国际或国内领先技术,六成左右公司的产品、技术能够实现进口替代,107家公司曾获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125家公司拥有国家科技重大专项项目。 “继续做新经济发展的加速器。”一位创投机构的创始人向上海证券报记者说出了他对创业板2.0的期许,“希望创业板用高效的服务,让更多潜在的‘伟大公司’能更及时地与资本市场对接,实现跨越式发展。” 勇担使命 搭建产业迭代跃升的“起跳板” 历史的航程波澜壮阔,时代的大潮奔腾不息。当前全球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正在兴起,以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为代表的新一代信息技术加速向各领域渗透,不断催生新产业新模式新业态,展现出巨大的发展潜能,成为带动新兴产业发展壮大、推动传统产业转型升级的重要驱动力。 资本市场迅速补上服务短板。一年前设立的科创板,使资本市场对硬科技企业的服务能力显著提升,而改革后的创业板,则适应发展更多依靠创新、创造、创意的大趋势,进一步扩大了对创新企业支持的覆盖面。 除了服务成长型创新创业企业,改革后的创业板也支持传统产业与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深度融合,只要它们与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自动化、新能源、人工智能等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深度融合,创业板也欢迎它们申报。 “新兴行业和传统行业并不能用简单的二分法来区分,新兴行业与传统行业也不是简单的对立关系,创新不仅表现在新技术、新产业、新模式、新业态的涌现,传统产业利用新技术、新模式等迭代跃升,也是创新的重要内涵。在中国经济发展新形势下,支持引导传统企业转型升级,是创业板的重要使命。”有分析人士说。 从已受理的365家首发申报企业看,创业板支持覆盖面广泛得到了体现,按证监会行业分类划分,创业板申报企业分布于52个行业,其中189家新申报企业涉及40个行业。 李鸣钟表示,改革后的创业板,将以更加包容、开放的姿态,全力支持成长型创新创业企业发展,构建中国新经济发展的“加速器”,搭建产业迭代跃升的“起跳板”,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增强创新发展动力。“这也是我们办事业、抓改革的努力方向。” “四明”为帆 勇闯资本市场改革深水区 科创板被称为资本市场改革的“试验田”,创业板改革并试点注册制则被认为是资本市场改革进入“深水区”。 不同于科创板的“白纸作画”,此次创业板改革是一次贯通增量市场与存量市场的关键性改革,在创业板这个有着800多家存量上市公司和超过4500万存量投资者的存量市场,注册制需要“试”出新的内涵,为全市场注册制改革探索路径。 汲取科创板试点注册制的经验,创业板本次制度迭代围绕注册制,同步优化创业板市场的基础性制度,包括构建了市场化的发行承销制度,完善了交易机制,放宽了涨跌幅限制,完善了退市制度,构建了更符合创业板公司特点的持续监管体系。 为了稳中求进推动创业板改革,在证监会的部署下,深交所提出了“四明”的要求,即开明、透明、廉明、严明。“建制度、不干预、零容忍”,奋力争取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和服务实体经济加快恢复双胜利。 “开明以来之”,坚持以市场为中心,广听民意,让规则被市场接受认同,促进基础制度体系更加完善,市场运行更加规范、更有活力;“透明以信之”,坚持以信息披露为核心,统一审核标准,明确审核预期,以透明赢得市场各方信任;“廉明以安之”,强化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守牢廉洁自律底线,努力为市场主体创造可预期的稳定发展环境;“严明以齐之”,坚持从严治市、从严治所,严格执行制度规则,对欺诈发行、虚假披露等违法违规行为“零容忍”。 随着改革的推进,市场各方的获得感越来越强。“非常赞!审核理念更加鲜明、审核节奏更快、审核人员工作也更高效和更为人性化。”首批挂牌企业大宏立董事长兼总经理甘德宏,如此评价试点注册制的创业板。 首批挂牌企业欧陆通董事长王合球表示,有幸能遇上创业板注册制。“我们经历了创业板试点注册制的全流程,创业板注册制的运行效率非常高。全电子化的申报系统流程简洁明确,审核问答详细且专业,切实做到了高效、透明,为像我们这样高速发展的企业节省了宝贵的时间。审核进度可预期,审核结果可预期,也让企业能够尽早做好发展规划。” “注册制下,企业申报只要符合法定条件即受理,‘准考证’的发放标准明确,一视同仁。企业从递表那一刻起,什么时间被受理、被问询、提交注册、发行上市等,就已经有了大致的时间表。从审核推进情况看,深交所上市审核中心确实是严格按照既定时间表在推进相关工作,这让我们觉得心里很踏实。”北京一家大型投行的保荐代表人表示。 “在制定规则、执行规则、完善规则的过程中,我们充分感受到深交所是看得见市场焦点问题,听得见市场不同声音,包容和支持市场新的东西的。”创业板某上市公司董事长说,“我相信创业板未来会越来越好。” 【相关阅读】 上海证券报社论 | 创业板再出发,资本市场服务高质量发展步入新时期 2020年8月24日上午,伴随着首批18家试点注册制企业鸣响开市钟声,创业板市场以崭新的姿态再次启航,驶入改革发展新征程。以此为重要标志,我国多层次资本市场也迎来了优化制度提质增效、完善要素市场化配置、高质量服务经济转型升级的新时期。 以理性投资适应创业板市场新生态 8月24日,创业板试点注册制首批企业上市,改革配套的一系列交易制度调整也正式生效。其中,创业板新股上市后前5日不设涨跌幅限制、创业板存量股票日涨跌幅限制扩大至20%等,都与二级市场投资者息息相关。 创业板试点注册制首批挂牌公司风采 创业板试点注册制首批挂牌公司风采。“作为创业板试点注册制首批挂牌上市企业之一,我们深感荣幸,公司发展也由此站上新起点、迎来新机遇。”大宏立董事长甘德宏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
摘要 【黄湘源:注册制下创业板必然会两极分化】注册制条件下的创业板,不可能只有增量新股的单边上涨。曾因被批准实行注册制改革而快速上行的创业板,却在临近制度落地前跌跌不休了起来,这是注册制条件下市场机制发挥作用的必然表现,也是创业板在两极分化的过程中完成自身凤凰涅槃的必经之路。(证券市场红周刊) 注册制条件下的创业板,不可能只有增量新股的单边上涨。曾因被批准实行注册制改革而快速上行的创业板,却在临近制度落地前跌跌不休了起来,这是注册制条件下市场机制发挥作用的必然表现,也是创业板在两极分化的过程中完成自身凤凰涅槃的必经之路。 借助市场力量完成股票出清 是对退市机制的补充和完善 创业板在实行注册制改革后,交易机制也将和科创板一样,新股上市首五个交易日不设涨跌停限制,此后涨跌停限制也由10%放宽至20%。但创业板并非像科创板只是增量股份的单边市,逾800只存量股票,也将随之同步实行涨跌幅限制放宽至20%的交易制度。但审批制时代的创业板存量股份与另起灶炉新开张的增量股份并不完全一样,特别是上市初就存在的先天不足问题,上市后更是每况愈下,对于已经濒临退市边缘的存量股份,涨跌幅限制的放宽,在投资者具有更充分自由表达意志的市场条件下,随时都有可能被市场所淘汰。创业板这种以少量增量股份的注册制改革带动广大存量股份注册制改革的做法,相比于只有增量股份的科创板,将具有更为普遍性的示范作用和推广意义。 科创板的退市制度设计,虽然比原创业板或主板的退市制度更具进步性,包括一旦触及退市条件即直接退市,不再设置退市整理期,也不允许重新上市。这是因为科创板在此之前没有存量股份,但未必能适合于存量股份广大的创业板。创业板暂时保留了原来的ST制度虽不免留下一定的缺憾,但如果能在放宽涨跌停板限制的条件下借助于市场的力量,加快市场交易,对不具备留在市场继续交易的股票完成出清,则在一定意义上也可以说是对市场化退市机制的适当补充和完善。 如果认为创业板对注册制条件下推进退市制度落地的贡献仅仅表现在存量股份上,显然也是不全面的。创业板存量股份未来出现两极分化,是存量股份本身存在质量问题参差不齐所决定的。注册制的实施不过是通过市场机制加快了该退则退的进程而已。而对于不符合上市条件该退则退的原则,如果认为其只适用于存量股份而不适用于增量股份,显然也说不过去,无论科创板,还是注册制条件下的创业板增量新股,一旦触及退市条件,势必也将该退则退,这对科创板乃至主板整体市场化退市的落地,将会有很大的推动。 公司两级分化是吐故纳新的过程 其实,最终将导致科创板及创业板股票市场表现出两极分化的内在动因不是别的,恰恰正是目前增量上市新股备受市场追捧的高估值。科创板、创业板新股的高估值,在反映定价机制方面利益机制的价值取向上显然不是一点问题也没有的。在排斥了以散户为代表的大多数投资者议价发言权的条件下,按照科创板新股以及创业板新股目前这种估值没有最高而只有更高的趋势,建立在虚高估值基础上的超募势必将愈演愈烈。这除了满足相关新股发行人的圈钱欲望之外,只能是注册制改革中的市场被逐渐引入越来越泡沫化发展邪路的开始。 急功近利的思想如果在一定时期内占了上风,指望新股定价机制快速发生符合市场长期价值取向的根本性逆转显然并不现实,在业绩成长性经过一定时间阶段实践考验的情况下所出现的两极分化也就势必在所难免。对于这种两极分化,即使未必需要提升到是否有可能关系到注册制和退市制度改革成败的高度去予以评价,至少对于过于迷恋急功近利的高估值倾向的市场,也需要时刻警惕。如果说市场有必要依靠自己的力量来表达自己的价值取向,那么,注册制条件下股价表现的两极分化也就不失为一种既合情合理且行之有效的表现形式。这对于新股定价方式所存在的千疮百孔的制度性缺陷,即使未必有可能从根本上起到拨乱反正的作用,也有很大的可能将会在一定程度上发挥一些不无补益的纠偏和将功补过。 在某种意义上,两极分化不是创业板的沉沦而是吐故纳新的过程。只有经过从两极分化的扬弃到吐故纳新的升华,创业板才有可能在完成自身凤凰涅槃的同时,也为注册制在资本市场的全面落地推开,创造和提供比科创板更加贴近实际、切合现实的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
继科创板实施注册制之后,创业板也开启了注册制的模式,且首批企业定于今年8月24日上市。就在近日,创业板实施注册制度的配套措施也开始陆续出台,其中包括了最高法为创业板注册制改革保驾护航,且于本月22日组织交易业务启动通关测试等。总体来说,创业板实施注册制度已经是万事俱备了,就等待创业板注册制度的正式启动。 在创业板实施注册制度之前,就已有科创板试点注册制度,且自科创板试点注册制度以来,基本上保持平稳运行的状态。针对此次创业板注册制度的实施,实际上也借鉴了科创板实施注册制度的一些经验,例如在交易制度上,未来创业板的涨跌幅限制将从10%提升至20%,且针对创业板新上市的股票,在其上市前5个交易日的时间内并不设置涨跌幅的限制等。除此以外,创业板的投资者准入门槛也发生了显著地提升,对新开立创业板交易权限的投资者,不仅仅需要满足开通前20个交易日的证券及资金账户内日均资产不低于10万元人民币的要求,而且需要参与证券交易时间达到2年以上,准入门槛趋于提高,对投资者的要求也趋于严格了。 创业板市场作为一个二板市场,整体地位仅次于主板市场。不过,自十年前创业板正式成立以来,一直为国内资本市场培养出不少的优秀企业,目前已有多家创业板上市公司的股票市值已经超过了千亿以上,创业板市场也逐渐成为了一个孵化科技型以及成长型企业的摇篮。在未来注册制实施的大背景下,相信创业板市场的包容性与开放性将会更加明显,对不少初创型或成长型企业来说,也将会带来不少的福音。 在科创板实施注册制度超过一年的时间基础上,在创业板市场开启注册制改革,体现出国内资本市场注册制改革正处于循序渐进的推进步伐之中。作为市场化程度最高的发行制度,当资本市场加快引入注册制度之后,未来整个市场的优胜劣汰效率将会得到显著地提升,股票市场的投资活力也将会明显增强,当然未来市场的交易规则以及盈利模式同样会发生实质性变化,对普通投资者来说,也是一种不少的考验。 2019年、2020年,可以称得上创业板市场全面走牛的重要时期,从2018年底的低点反弹以来,创业板市场累计涨幅已经超过了一倍,这不仅反映出此前超跌后的技术修复需求,而且还体现出资本市场政策与改革红利加速释放的过程,由此成就了创业板市场的两年牛市行情。 从2018年底开始算起,创业板市场已经上演了两年左右的牛市行情。但是,从整体估值水平来看,目前创业板市场的平均市盈率为59.5倍,相比起主板市场乃至中小板市场来说,显然并不便宜。即使与创业板去年年初的估值水平相比,也已经攀升不少,目前正处于历史中等偏高的估值水平。 不过,从创业板市场的定位功能来看,不应该只用市盈率等常规指标进行估值,作为一个成长性更强,且聚集了大量新兴产业上市公司的市场板块,创业板市场本身应该享受到一定的估值溢价效应。此外,因创业板市场的流动性较强,更容易受到市场资金的影响,多年来创业板市场也基本上离不开资金推动的运行局面了。 2012年至2015年,创业板市场曾经开启了一轮轰轰烈烈的牛市行情,期间的资金活跃度非常高,并促使创业板市场不断创出历史新高水平。但是,在2015年下半年至2018年底,创业板市场却因持续去杠杆以及去泡沫化的压力,加上不少上市公司触及到商誉减值等因素,由此导致创业板市场的吸金能力不断减弱,导致创业板市场深陷长达三年多的熊市行情。 如今,整个A股市场的资金推动效应明显,对创业板市场来说,也形成了一定的资金推动效应。但是,作为这一轮行情的领跑指数,目前涨幅比较大,且整体估值已经处于历史中等偏高的水平,因此从安全性与稳健性的角度来看,主板市场的投资优势可能会更强。对创业板市场来说,在这一轮牛市行情中,似乎并未出现明显调整的走势,即使这是一轮技术修复以及政策改革红利释放的牛市,但可能也会存在中途休息的需求。但是,对正式实施注册制改革的创业板市场,若未来可以实现真正意义上的优胜劣汰功能,那么创业板市场的投资吸引力并不会差,市场资金对注册制模式下的创业板市场还是充满了期待,甚至愿意给出更高的估值溢价。
根据深交所安排,8月24日创业板注册制正式实施。当天将有“十八罗汉”首发上市,同时目前在创业板挂牌交易的800多只股票也将适用创业板注册制改革的新规则。 而在创业板注册制改革的新规则中,最受市场关注的,莫过于两大规则:一是新股前5个交易日不设涨跌幅。根据创业板交易特别规定,创业板注册制下,新上市股票前5个交易日不设涨跌幅,之后涨跌幅限制从目前的10%调整为20%。二是所有股票涨跌幅变为20%。这也意味着从8月24日起,所有存量的创业板股票涨跌幅也全部都由10%变为20%。 两大规则的改变直接涉及到投资者的切身利益,所以投资者需要对此予以高度的重视。那么,在创业板注册制带来的市场规则改变的情况下,投资者需要注意些什么问题呢?至少有三个方面的问题是投资者需要特别关注的。这其中就包括两大规则改变带来的两大问题以及发行制度变化带来的一大问题。 首先是新股申购有风险,投资者需要谨慎“打新”,尤其是在行情低迷的情况下,投资者“打新”尤其需要慎重。在新股上市实行审批制的情况下,新股发行市盈率基本上被管理层控制在了23倍以下,这就为新股上市后的炒作预留了一定的空间,这也导致了“新股不败”的出现。所以,在审批制下,投资者“打新”基本上都是安全的,这就形成了投资者“逢新必打”的局面,不论是什么新股发行,投资者都会积极申购。 但这种“打新”的做法在注册制下显然是存在风险的。因为注册制下的新股发行是一种市场化发行,新股发行市盈率是不受控制的,新股发行价格可以很高。如科创板公司孚能科技(行情688567,诊股)的发行市盈率高达1737.49倍,石头科技(行情688169,诊股)的发行价达到了271.12元,这些都创下了目前A股市场的发行纪录。而被称为“创业板注册制第一股”的锋尚文化(行情300860,诊股)的发行价也达到了138.02元,刷新了创业板新股发行最高价的纪录。如此一来,投资者“打新”就要格外谨慎了,不然就会遭遇新股“破发”的风险。如科创板新股久日新材(行情688199,诊股)上市当天仅上涨6.41%,次日例宣告“破发”,目前上市9个月了,股价仍处于“破发”状态。而这样的故事很有可能会在创业板上演。所以投资者再也不能“逢新必打”,而应该有选择性“打新”。 其次是投资者不能盲目地参与“炒新”。在审批制下,新股发行受23倍市盈率的限制,同时新股上市又有涨跌幅的限制,所以,投资者“炒新”也是相对安全的。一只新股上市,通常都会出现连续涨停的局面。这时的新股上市,投资者“买到就是赚到”,因此,市场“炒新”的热情很高。 但注册制放开了新股上市涨跌幅的限制,新股上市的前5个交易日不设涨跌幅,如此一来,原来的“炒新”套路就行不通了。一方面新股本身就是高价发行,另一方面新股上市又没有了涨跌停限制,因此,投资者在新股上市首日盲目追高的话,就有可能面临着短线套牢甚至中长线套牢的风险。如今年7月10日上市的科创板新股云涌科技(行情688060,诊股),上市首日最高价达到了328元,但该股在上市首日冲高回落,随后的日子一路走低,到8月14日的收盘价只有151.05元,不到最高价的一半,上市首日杀入的“炒新”者几乎全军覆没。因此,注册制下的新股上市,投资者切勿盲目“炒新”。 此外,在股票的涨跌幅由10%放宽到20%的情况下,这就意味着股票上涨与下跌的空间都放大了一倍,股票上下震荡的空间也就加大了。投资者操作的节奏把握得好,可以赚一个“地天板”,节奏把握不好,也可能亏一个“天地板”。赚一个“地天板”当然是好事,但亏一个“天地板”,那损失就有些大了。而要避免与减少这种损失,投资者在买进股票时就一定要谨慎,买自己熟悉的股票,同时不要盲目追高。对于短期震荡较大的股票,需要及时获利出局,减少持股时间。
图片来源:微摄 文章来源:证监会 2020年8月18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为创业板改革并试点注册制提供司法保障的若干意见》(法发〔2020〕28号,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是最高人民法院继出台设立科创板并试点注册制改革的司法保障意见后,为资本市场基础性制度改革安排而再次专门制定的又一部系统性、综合性司法文件。《意见》对于充分发挥人民法院审判职能作用,推进创业板改革并试点注册制顺利进行,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意见》围绕新《证券法》关于证券发行注册制的相关规定,在充分借鉴科创板司法保障意见的基础上,结合创业板改革相关成果,从增强为创业板改革并试点注册制提供司法保障的自觉性、依法保障创业板改革并试点注册制顺利推进、依法提高市场主体违法违规成本、依法有效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等四个方面提出了10条举措。 从主要内容来看,在集中管辖方面,《意见》提出,对实行注册制创业板上市公司所涉有关第一审证券民商事案件,由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试点集中管辖;在提高违法违规成本方面,《意见》全面落实对资本市场违法犯罪行为“零容忍”要求,加大证券违法犯罪打击力度,对申请发行、注册等环节的犯罪行为从严惩治,同时要求厘清不同责任主体对信息披露的责任边界,严格落实相关主体责任;在强化投资者保护方面,《意见》对落实证券集体诉讼制度提出了具体的司法措施要求,并强调持续深化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设,及时化解证券纠纷;在新旧制度衔接方面,《意见》指出,人民法院在处理相关纠纷时,要准确把握存量与增量的关系,尊重新旧制度规则,审慎评估、依法处理。此外,《意见》还规定了“互相适用”原则,人民法院在审理涉创业板上市公司相关案件时,《意见》未规定的,参照适用科创板司法保障意见;在审理涉科创板上市公司相关案件时,科创板司法保障意见未规定的,参照适用《意见》规定。 《意见》的发布实施,将有效保障创业板改革并试点注册制顺利推进,促进资本市场重大改革措施行稳致远,有助于建设一个规范、透明、开放、有活力、有韧性的资本市场,完善资本市场基础性制度。
天药股份公告,公司近日收到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核准签发的关于泼尼松片10mg、20mg、50mg三个规格的《药品注册证书》。泼尼松片是一种糖皮质激素类药品,主要用于过敏性与自身免疫性炎症性疾病,适用于结缔组织病、系统性红斑狼疮、重症多肌炎、严重的支气管哮喘、皮肌炎、血管炎等过敏性疾病以及急性白血病、恶性淋巴瘤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