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6日,央行发布《2020年第三季度中国货币政策执行报告》指出,稳健的货币政策更加灵活适度、精准导向。坚持以总量政策适度、融资成本明显下降、支持实体经济三大确定性应对高度不确定的形势,根据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阶段性特征,灵活把握货币政策调控的力度、节奏和重点,为保市场主体稳就业营造了适宜的货币金融环境,为疫情防控、经济恢复增长提供了有力支持。今年以来已推出涉及9万亿元货币资金的货币政策应对措施,前10个月金融部门向实体经济让利约1.25万亿元。 报告还谈及中央银行资产负债表、直达实体经济的货币政策工具、LPR改革、人民币汇率、下一阶段政策思路等话题,《金融时报》记者进行了重点梳理: 一、正确理解中央银行资产负债表与货币供应的关系 报告指出,近年来,我国央行摆脱了外汇占款增长导致的被动扩表模式,货币政策自主性明显增强,银行作为货币创造中枢的作用充分发挥。 2020年以来,中国人民银行主要运用降准和再贷款工具对冲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但反映在央行资产负债表上,缩表的降准和扩表的再贷款两者相互抵消,央行资产负债表规模保持基本稳定,同时广义货币M2和社会融资规模增速明显高于2019年,对比主要发达经济体央行资产负债表规模大幅上升,突出反映了我国保持了正常货币政策且传导顺畅。 报告强调,总体而言,央行资产负债表规模、货币乘数与广义货币M2增长之间并无必然的逻辑关联,且我国作为全球为数不多的仍坚持货币政策正常化的大型经济体,不需要以央行大规模扩表的方式投放流动性,不宜简单根据央行资产负债表扩张幅度、货币乘数来衡量货币政策效果。观察货币政策的松紧,关键还是看作为货币政策中介目标的货币供应量和社会融资规模。只要保持了货币信贷合理增长,就说明银行货币创造的市场化功能正常发挥,中央银行提供的基础货币是适度的。 二、直达实体经济的货币政策工具落地见效 人民银行于2020年6月1日创设“普惠小微企业贷款延期支持工具”和“普惠小微企业信用贷款支持计划”两项直达实体经济的货币政策工具,进一步完善结构性货币政策工具体系,增强对稳企业、保就业的金融支持力度。 普惠小微企业贷款延期支持工具按月操作,累计向地方法人银行提供激励资金47亿元,支持其6-9月对普惠小微企业贷款延期本金共计4695亿元,加权平均延期期限为12.6个月,减轻了小微企业阶段性还本付息压力;普惠小微企业信用贷款支持计划按季操作,累计向地方法人银行提供优 惠资金932亿元,支持其3-9月发放小微企业信用贷款共计2646亿元,有效缓解了小微企业融资难问题。 截至2020年9月末,全国银行业金融机构已累计对189万家市场主体的贷款本金和91万家市场主体的贷款利息实施了延期,共涉及4.7万亿元到期贷款本息。2020年3月至9月,全国银行业金融机构累计发放普惠小微信用贷款2.3万亿元,比上年同期多发放7961亿元。其中,1-5级地方法人银行发放9733亿元,比上年同期多发放3499亿元。 三、LPR改革促进降低贷款利率 报告介绍,存量浮动利率贷款定价基准转换工作顺利完成。截至8月末,存量贷款定价基准转换进度已达92.4%。其中,存量企业贷款转换进度为90%,存量个人房贷转换进度为99%,已转换的存量贷款中,91%转换为参考LPR定价。 随着存量贷款定价基准转换的完成,LPR变动可影响到绝大部分贷款,贷款利率隐性下限被完全打破,货币政策的传导效率进一步提升,降低融资成本的效果更加明显。 9月,1年期和5年期以上LPR分别为3.85%和4.65%,比上年12月分别低0.3个和0.15个百分点。9月,利率高于LPR的贷款在一般贷款中的占比为67.70%,利率等于LPR的贷款占比为7.41%,利率低于LPR的贷款占比为24.89%,贷款利率加减点区间整体较6月有所下移。 LPR改革对存款利率市场化改革也起到重要推动作用。2020年9月,三年和五年期存款加权平均利率分别为3.67%和3.8%,分别较上年12月下降5个和26个基点。 四、坚持更加市场化的人民币汇率形成机制 近期人民币有所升值。报告指出,这主要是我国经济基本面良好的体现,我国率先控制了疫情,率先实现复 工复产和经济恢复正增长,出口增长较快,境外主体持续增持人民币资产。总的来看,人民币仍是双向浮动的。 报告总结了当前人民币汇率形成机制特点:一是人民银行退出常态化干预,人民币汇率主要由市场决定。 二是人民币汇率双向浮动。三是人民币汇率形成机制经受住了多轮冲击考验,汇率弹性增强,较好发挥 了宏观经济和国际收支自动稳定器的作用。 四是社会预期平稳,外汇市场运行有序。 五是市场化的人民币汇率促进了内部均衡和外部均衡的平衡。 报告表示,人民币汇率形成机制改革将继续坚持市场在人民币汇率形成中起决定性作 用,优化金融资源配置。 一是坚持以市场供求为基础、参考一篮子货币进行调节、有管理的浮动汇率制度。二是继续增强人民币汇率弹性,更好发挥汇率调节宏观经济和国际收支自动稳定器的作用。三是加强外汇市场管理。四是把握好内外部均衡的平衡,在一般均衡的框架下实现人民币汇率在合理均衡水平上的基本稳定。 五、下一阶段主要政策思路 对于下一阶段,报告表示,稳健的货币政策更加灵活适度、精准导向,更好适应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需要,更加注重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质量和效益。完善货币供应调控机制,根据宏观形势和市场需要,科学把握货币政策操作的力 度、节奏和重点,既保持流动性合理充裕,不让市场缺钱,又坚决不搞“大水漫灌”,不让市场的钱溢出来。健全市场化利率形成和传导机制,深化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改革,继续释放改革促进降低贷款利率的潜力,综合施策推动社会融资成本明显下降,发挥市场在人民币汇率形成中的决定性作用。增强结构性货币政策工具的精准滴灌作用,提高政策直达性。重视预期管理,保持物价水平稳定。处理好内外部均衡和长短期关系,尽可能长时间实施正常货币政策,保持宏观杠杆率基本稳定。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金融风险攻坚战,健全金融风险预防、 预警、处置、问责制度体系,维护金融安全,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以创新驱动、高质量供给引领和创造新需求,加快形成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
图片来源:微摄 央行12月9日发布2020年11月金融统计数据报告。数据显示,11月末,广义货币(M2)余额217.2万亿元,同比增长10.7%,增速分别比上月末和上年同期高0.2个和2.5个百分点。 一、广义货币增长10.7%,狭义货币增长10% 11月末,广义货币(M2)余额217.2万亿元,同比增长10.7%,增速分别比上月末和上年同期高0.2个和2.5个百分点;狭义货币(M1)余额61.86万亿元,同比增长10%,增速分别比上月末和上年同期高0.9个和6.5个百分点;流通中货币(M0)余额8.16万亿元,同比增长10.3%。当月净投放现金557亿元。 二、11月份人民币贷款增加1.43万亿元,外币贷款减少183亿美元 11月末,本外币贷款余额177.44万亿元,同比增长12.6%。月末人民币贷款余额171.49万亿元,同比增长12.8%,增速比上月末低0.1个百分点,比上年同期高0.4个百分点。 11月份人民币贷款增加1.43万亿元,同比多增456亿元。分部门看,住户部门贷款增加7534亿元,其中,短期贷款增加2486亿元,中长期贷款增加5049亿元;企(事)业单位贷款增加7812亿元,其中,短期贷款增加734亿元,中长期贷款增加5887亿元,票据融资增加804亿元;非银行业金融机构贷款减少1042亿元。 11月末,外币贷款余额9048亿美元,同比增长13.9%。当月外币贷款减少183亿美元,同比多减144亿美元。 三、11月份人民币存款增加2.1万亿元,外币存款增加133亿美元 11月末,本外币存款余额218.64万亿元,同比增长10.7%。月末人民币存款余额212.78万亿元,同比增长10.7%,增速分别比上月末和上年同期高0.4个和2.3个百分点。 11月份人民币存款增加2.1万亿元,同比多增7933亿元。其中,住户存款增加6334亿元,非金融企业存款增加8483亿元,财政性存款减少1857亿元,非银行业金融机构存款增加8516亿元。 11月末,外币存款余额8909亿美元,同比增长18.8%。当月外币存款增加133亿美元,同比多增132亿美元。 四、11月份银行间人民币市场同业拆借月加权平均利率为1.98%,质押式债券回购月加权平均利率为2.05% 11月份,银行间人民币市场以拆借、现券和回购方式合计成交97.23万亿元,日均成交4.63万亿元,日均成交同比下降6.8%。其中,同业拆借日均成交同比下降12.2%,现券日均成交同比下降33.7%,质押式回购日均成交同比增长3%。 11月份同业拆借加权平均利率为1.98%,分别比上月和上年同期低0.15个和0.31个百分点;质押式回购加权平均利率为2.05%,分别比上月和上年同期低0.17个和0.24个百分点。 五、11月份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业务发生6338亿元,直接投资人民币结算业务发生3131亿元 11月份,以人民币进行结算的跨境货物贸易、服务贸易及其他经常项目、对外直接投资、外商直接投资分别发生4458亿元、1880亿元、880亿元、2251亿元。注1:当期数据为初步数。注2:自2015年起,人民币、外币和本外币存款含非银行业金融机构存放款项,人民币、外币和本外币贷款含拆放给非银行业金融机构的款项。注3:报告中的企(事)业单位贷款是指非金融企业及机关团体贷款。
图片来源于网络 12月7日,广汽汇理汽车金融有限公司发布公告称,由于市场波动,取消原定于当天发行的40亿元2020年广汽汇理汽车金融有限公司第一期金融债券,择期再重新发行。 11月,债券市场掀起违约潮,华晨、永煤、紫光等接连中招。11月18日,交易商协会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债券融资工具发行业务规范有关事项的通知》,重点围绕强化发行规范要求等多个方面,加强市场纪律约束。 银行借款占负债比率超70%,资产负债存在期限错配 广汽汇理成立于2010年5月25日,由广汽集团和东方汇理按各50%比例出资成立,是国内首家总部设在除北京及上海以外的汽车金融公司。 此前发布的募资说明书指出,广汽汇理属于资本密集型行业,需要大量持续性资金投放,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借款是公司主要的资金来源。数据显示,广汽汇理近三年及一期银行借款占负债比率均在70%以上,截至2020年6月末,中期银行借款余额为119.50亿元。 作为汽车金融公司,广汽汇理主要经营零售贷款和经销商贷款,其中,零售贷款平均期限为29个月,属中长期贷款,库存融资贷款平均期限为42天,属短期贷款。但由于广汽汇理的短期借款占比近 60%,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公司零售贷款里中长期贷款的投放。 数据显示,截至2020年6月末,广汽汇理在未来三个月至一年到期的发放贷款本息合计为 149.98 亿元。与此同时,未来三个月至一年到期的银行借款和应付债券本息合计为 173.23 亿元,资产负债存在期限错配。 因而,此次金融债募集的资金将主要用于支持公司与债券期限匹配的零售贷款当中的中长期贷款业务,以促进资产业务的进一步发展。 上半年中短期负债282亿元,年内应还债券额122亿元 财报显示,近三年广汽汇理资产规模不断扩大,2017年-2019年,广汽汇理资产总额分别为 312.88亿元、422.22亿元、470.65亿元。 由于业务规模扩张,资金需求不断上升。此前,广汽汇理已于2016年发行了首笔15亿元规模的三年期金融债,并在2014年-2020年5月期间,累计发行了308亿元规模的资产证券化产品。 Choice数据显示,目前广汽汇理尚有14支债券处于存续期,现存债券融资规模为128.4亿元,年内应归还债券额为122.7亿元。 图片截取自广汽汇理募资说明书 2017年-2019年,广汽汇理的负债总额由278.53亿元持续增长到了410.57亿元,截至 2020年6月末,负债总额略有下降,为383.30亿元,其中银行借款 282.21 亿元。 近三年经营性现金流为负,短期偿债能力或受影响 盈利能力方面,广汽汇理近三年营收与净利润实现双增长,营收从2017年的13.7亿元增长到了2019年的20.02亿元,同期净利润从5.79亿元增长到了7.88亿元,利息净收入由11.57亿元增长到19.95亿元。 其中,2018年和2019年广汽汇理净利润较上年分别增长5.18%、29.39%;利息净收入较上年分别增长15.30%、49.55%,盈利能力逐年增强。 资产质量方面,近三年广汽汇理不良贷款率维持在0.31%以下,整体保持在较低水平。 图片截取自广汽汇理募资说明书 但值得注意的是,广汽汇理此前连续三年经营现金流净额为负,2017年-2019年,经营现金流净额分别为-61.19亿元、-170.67亿元和-60亿元。今年上半年经营现金流净额虽然已经转正,但仅为2.42亿元。 广汽汇理也在说明中提示了经营现金流持续为负可能带来的风险,如果未来现金流持续为负且规模不断扩大,将会对短期偿债能力造成影响。
《网络小额贷款业务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关于网络小贷公司经营地域、归谁监管、合作互联网平台注册地、注册资本、贷款额度、贷款形式、存量业务整改和过渡期安排等规定,都会对蚂蚁金服的未来经营造成影响。 这里专门讨论网贷新规对蚂蚁金服的杠杆的影响,看看蚂蚁金服可能会如何调整。与杠杆有关的监管规定包括注册资本要求、股权管理要求、对外融资要求和联合贷款规定,下面逐一分析。 一、注册资本和股权管理要求:两家小贷公司可能要合二为一 《网络小贷管理办法》第十条规定:“经营网络小额贷款业务的小额贷款公司的注册资本不低于人民币10亿元,且为一次性实缴货币资本。跨省级行政区域经营网络小额贷款业务的小额贷款公司的注册资本不低于人民币50亿元,且为一次性实缴货币资本。” 第二十条规定:“同一投资人及其关联方、一致行动人作为主要股东参股跨省级行政区域经营网络小额贷款业务的小额贷款公司的数量不得超过2家,或控股跨省级行政区域经营网络小额贷款业务的小额贷款公司的数量不得超过1家。” 第二十条要求蚂蚁金服只能控股一家跨省经营性质的网络小贷公司,因此,蚂蚁旗下的两家小贷公司可能要合二为一。如前所述,截至2020年6月末,蚂蚁商诚小贷的注册资本为40亿元,蚂蚁小微小贷的注册资本为120亿,合二为一后,完全可以满足第十条规定的注册资本不低于50亿元的要求。 二、对外融资要求:蚂蚁小贷需要大幅压缩ABS规模 《网络小贷管理办法》第十二条规定:“经营网络小额贷款业务的小额贷款公司通过银行借款、股东借款等非标准化融资形式融入资金的余额不得超过其净资产的1倍;通过发行债券、资产证券化产品等标准化债权类资产形式融入资金的余额不得超过其净资产的4倍。” 如上一篇文章所述,这一规定体现了监管层的两层意图,监管层一方面要控制整个经济体的杠杆水平,防止过度放贷引发金融风险,另一方面要对各类金融机构一视同仁,在对外融资水平或杠杆水平的要求上基本保持一致,防止不公平竞争。 从蚂蚁旗下两家小贷公司的总资产、净资产和ABS规模可以推断,他们主要是通过资产证券化(ABS)来对外融资的,银行借款和股东借款很少(应该在20%左右)。 按照上述规定,蚂蚁金服可以发行的ABS的最大规模为净资产的4倍,依据蚂蚁金服招股说明书中的数据,2020年6月底,两家小贷公司净资产合计358.3亿元,则对应的可发行的ABS规模的上限为1433.2亿元。 根据某自媒体查阅的数据,10月底,蚂蚁金服发行的存续期ABS规模为2410亿元(最近仍然在持续增发,也可能会有到期的),超出了监管要求约1000亿元,这个超过的部分需要在过渡期逐渐压缩至合规水平,或者反过来增加小贷公司的注册资本至合规水平,或者同时压缩ABS和提升注册资本至合规水平。 三、联合贷款规定:蚂蚁金服面临艰难抉择 《网络小贷管理办法》第十五条规定:“经营网络小额贷款业务的小额贷款公司开展助贷或联合贷款业务的,应当符合金融管理部门制定的相关业务规则,并且符合下列要求:(一)主要作为资金提供方与机构合作开展贷款业务的,不得将授信审查、风险控制等核心业务外包,不得为无放贷业务资质的机构提供资金发放贷款或与其共同出资发放贷款,不得接受无担保资质的机构提供增信服务以及兜底承诺等变相增信服务;(二)主要作为信息提供方与机构合作开展贷款业务的,不得故意向合作机构提供虚假信息,不得引导借款人过度负债或多头借贷,不得帮助合作机构规避异地经营等监管规定;(三)在单笔联合贷款中,经营网络小额贷款业务的小额贷款公司的出资比例不得低于30%。” 也就是说,网络小贷公司经营助贷或联合贷款业务,有三种业务模式:一是主要作为资金提供方放贷;二是主要作为信息提供方助贷;三是与其他金融机构联合贷款。 蚂蚁金服目前的业务模式属于第三种“与其他金融机构联合贷款”,但其自身出资比例远低于30%。如蚂蚁招股说明书所述,截至2020年6月30日,蚂蚁微贷平台的信贷余额为21537亿元,98%的资金来源于100多家合作银行的出资和自身信贷资产证券化,只有2%的资金是蚂蚁金服旗下小贷公司的出资。 由此,蚂蚁金服面临艰难抉择:(1)要么将自己的出资规模调整到监管要求的30%的水平;(2)要么将自己改造为一家纯粹的金融信息科技公司,主要作为信息提供方为金融机构提供助贷服务,不参与出资。 这一监管要求非常高明,在这一要求下,网络小贷公司要么成为一家典型的金融机构性质的小贷公司,要么成为一家典型的金融信息科技公司。 如果成为典型的金融机构性质的小贷公司,要么自己全额出资放贷,要么联合放贷,但联合放贷时自己出资至少30%,结合前述针对网络小贷公司对外融资或杠杆水平的约束,网络小贷公司创造的贷款规模将直接受到约束。即,在资本、杠杆水平和联合出资三重约束下,网络小贷公司不可能将贷款规模拉高到天上去,从监管角来看,有利于控制金融风险。 如果成为典型的金融信息科技公司,则不参与出资,只是为金融机构提供信息服务等助贷服务,从金融机构赚取信息服务费或技术服务费。这样的话,网络小贷公司基本就去除了金融属性,成为科技公司了。从监管来看,只需要关注其业务性质是否仅提供信息服务,果真如此,金融监管的重心只需放在那些出资的金融机构上即可,这也有利于控制金融风险。 四、如果选择联合贷款:蚂蚁需要大幅补充资本 首先需要明确的是,所谓联合贷款中网络小贷公司的出资,既包括自己通过净资产出资,也包括利用对外融资进行出资,也就是说,蚂蚁的在监管范围内的ABS融资也属于自己的出资。如上文所述,基于2020年6月底两家蚂蚁小贷公司的净资产规模358.3亿元,蚂蚁的ABS最大合规ABS规模为1433亿元。 这意味着,如果蚂蚁选择延续目前的联合贷款模式,不考虑未来信贷规模增长,在2020年6月底的21537亿元信贷余额的总盘子中,蚂蚁需要自己增加出资4597(=21537-431-1433)亿元。 进一步地,按照《网络小贷管理办法》6倍杠杆((净资产+银行借款+ABS)/净资产)的上限要求,蚂蚁小贷至少需要补充资本766(=4597/6)亿元。 而且,随着未来信贷规模的不断增长,蚂蚁还需要不断增资以满足监管的资本要求。这将对蚂蚁的信贷业务发展形成巨大压力,业务增速可能会受到一定的抑制。 从合作方意愿来看,如果蚂蚁小贷增加自己在联合贷款中的出资比例,合作银行的合作意愿应该是增强了,因为蚂蚁押上了更多的自己的真金白银,合作银行会感觉到风险控制的利益共同体更加坚实了,需要改变的可能是双方的利息分成。 对蚂蚁金服的经营绩效可能带来负面影响,因为资本金或净资产大幅增加了,业务增速也可能受到抑制,资本回报率可能随之下降。 五、如果选择信息助贷:蚂蚁可能需要一分为二 如前所述,如果选择纯粹的信息助贷,不出资,小贷公司其实也就不是小贷公司了,应该也不是金融机构了,而是一个纯粹的信息科技公司。 从与银行的合作来看,如果蚂蚁仅提供信息科技服务,仅从其他金融机构赚取信息服务费或技术服务费,与原来既出资又提供技术服务相比,感觉合作地位会下降一些,不知是否会影响到技术服务费的收费水平。 从蚂蚁金服内部来看,若真如此,那还要不要蚂蚁小贷公司呢?第一种选择是不要了,蚂蚁金服将小贷公司卖掉,感觉上不太可能;第二种选择是保留小贷公司,同时将蚂蚁金融信息科技业务与蚂蚁小贷公司切割清楚,双方不能同处一个集团内,而是非常单纯的业务关系,即蚂蚁小贷仍从事贷款业务,在业务进行中,与其他金融机构一样,购买蚂蚁金融信息科技公司的信息科技服务或助贷服务。 如此,蚂蚁金服将一分为二。趁着落实《金融控股公司管理办法》,成立控股金融机构,并将控股金融机构与蚂蚁金融信息科技分别组成两个集团公司:浙江融信金融控股集团和蚂蚁金融信息科技集团。由浙江融信金融控股集团落实《网络小贷管理办法》并接受央行和银保监会的监管。蚂蚁金融信息科技集团则成为纯粹的科技公司进而脱离金融监管,为浙江融信和其他金融机构提供信息科技服务或平台服务。 这样推下来,将蚂蚁一分为二有如下好处:一是将蚂蚁金融信息科技集团去掉金融机构成分,从而可能脱离金融监管,同时也是践行蚂蚁做科技而非金融的初心;二是将浙江融信金融控股集团彻底纳入金融监管体系,老老实实遵守巴塞尔协议,与其他金融机构同台竞技,避免背上监管套利的名声。三是未来如果发展还算顺利,可以考虑将蚂蚁金融信息科技集团单独上市,避免与金融混在一起,避免受杠杆限制进而降低公司估值。 如大家所知,保险公司、保险产品以及保险经营的复杂程度远超商业银行等其他金融机构,理解保险财务和保险经营对理解金融业会有巨大帮助。我开发的《保险公司财务分析30讲》课程依托“小鹅通”平台进行,您可通过点击左下角“阅读原文”,直接进入《保险公司财务分析30讲》学习平台,然后,点击“目录”就可看到30讲课程并开始学习。
图片来源:微摄 央行11月11日发布2020年10月金融统计数据报告。报告显示,10月末,广义货币(M2)余额214.97万亿元,同比增长10.5%,增速比上月末低0.4个百分点,比上年同期高2.1个百分点;狭义货币(M1)余额60.92万亿元,同比增长9.1%,增速分别比上月末和上年同期高1个和5.8个百分点;流通中货币(M0)余额8.1万亿元,同比增长10.4%。当月净回笼现金1334亿元。 一、广义货币增长10.5%,狭义货币增长9.1% 10月末,广义货币(M2)余额214.97万亿元,同比增长10.5%,增速比上月末低0.4个百分点,比上年同期高2.1个百分点;狭义货币(M1)余额60.92万亿元,同比增长9.1%,增速分别比上月末和上年同期高1个和5.8个百分点;流通中货币(M0)余额8.1万亿元,同比增长10.4%。当月净回笼现金1334亿元。 二、10月份人民币贷款增加6898亿元,外币贷款增加238亿美元 10月末,本外币贷款余额176.26万亿元,同比增长12.8%。月末人民币贷款余额170.06万亿元,同比增长12.9%,增速比上月末低0.1个百分点,比上年同期高0.5个百分点。 10月份人民币贷款增加6898亿元,同比多增285亿元。分部门看,住户部门贷款增加4331亿元,其中,短期贷款增加272亿元,中长期贷款增加4059亿元;企(事)业单位贷款增加2335亿元,其中,短期贷款减少837亿元,中长期贷款增加4113亿元,票据融资减少1124亿元;非银行业金融机构贷款增加382亿元。 10月末,外币贷款余额9232亿美元,同比增长15.6%。当月外币贷款增加238亿美元,同比多增250亿美元。 三、10月份人民币存款减少3971亿元,外币存款增加289亿美元 10月末,本外币存款余额216.58万亿元,同比增长10.4%。月末人民币存款余额210.68万亿元,同比增长10.3%,增速比上月末低0.4个百分点,比上年同期高2.1个百分点。 10月份人民币存款减少3971亿元,同比多减6343亿元。其中,住户存款减少9569亿元,非金融企业存款减少8642亿元,财政性存款增加9050亿元,非银行业金融机构存款增加2918亿元。 10月末,外币存款余额8776亿美元,同比增长17.1%。当月外币存款增加289亿美元,同比多增114亿美元。 四、10月份银行间人民币市场同业拆借月加权平均利率为2.13%,质押式债券回购月加权平均利率为2.22% 10月份,银行间人民币市场以拆借、现券和回购方式合计成交 76.16万亿元,日均成交4.48万亿元,日均成交同比下降0.4%。其中,同业拆借日均成交同比下降11.4%,现券日均成交同比下降30.2%,质押式回购日均成交同比增长10.7%。 10月份同业拆借加权平均利率为2.13%,比上月高0.33个百分点,比上年同期低0.43个百分点;质押式回购加权平均利率为2.22%,比上月高0.29个百分点,比上年同期低0.35个百分点。 五、10月份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业务发生5321亿元,直接投资人民币结算业务发生2674亿元 10月份,以人民币进行结算的跨境货物贸易、服务贸易及其他经常项目、对外直接投资、外商直接投资分别发生3761亿元、1560亿元、474亿元、2200亿元。注1:当期数据为初步数。注2:自2015年起,人民币、外币和本外币存款含非银行业金融机构存放款项,人民币、外币和本外币贷款含拆放给非银行业金融机构的款项。注3:报告中的企(事)业单位贷款是指非金融企业及机关团体贷款。
昨天,中国银保监会、中国人民银行等部门起草了《网络小额贷款业务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大家最关心的是,这个办法会对蚂蚁金服造成多大影响?影响是灾难性的吗?下面进行详细分析。 1.《网络小贷管理办法》的主要内容 《网络小贷管理办法》的重点内容包括: 一是明确网络小额贷款业务应当主要在注册地所属省级行政区域内开展,未经银保监会批准,不得跨省级行政区域开展网络小额贷款业务。 二是明确经营网络小额贷款业务在注册资本、控股股东、互联网平台等方面应符合的条件。 三是规范业务经营规则,提出网络小额贷款金额、贷款用途、联合贷款、贷款登记等方面有关要求。 四是督促经营网络小额贷款业务的小额贷款公司加强经营管理,规范股权管理、资金管理、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等,依法收集和使用客户信息,不得诱导借款人过度负债。 五是明确监管规则和措施,促使监管部门提高监管有效性,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六是明确存量业务整改和过渡期等安排。 2.《网络小贷管理办法》对蚂蚁金服的约束分析 第一,蚂蚁金服的贷款业务主要通过注册在重庆的两家小贷公司开展,但《办法》明确“小额贷款公司不得跨省级行政区域开展网络小额贷款业务”,蚂蚁金服显然是违规了。 但事实上,《办法》是为蚂蚁金服这样的公司留有口子的。该办法规定:“对极个别小额贷款公司需要跨省级行政区域开展网络小额贷款业务的,由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负责审查批准、监督管理和风险处置。” 可以预计,蚂蚁金服旗下两个小贷公司应该可以在未来拿到跨省经营许可,进而接受银保监会监管而非属地银保监局监管。 第二,小额贷款公司经营网络小额贷款业务,应当经监督管理部门依法批准。监督管理部门或者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对批准经营网络小额贷款业务的小额贷款公司,依法颁发网络小额贷款业务经营许可证,并予以公告。 也就是说,蚂蚁需要重新申请网络小贷业务经营许可证,而且是跨省或全国经营许可证,这应该不是问题。我猜想,昨天对蚂蚁约谈时,双方已经谈到了这个问题。 第三,经营网络小额贷款业务的小额贷款公司的注册资本不低于人民币10亿元,且为一次性实缴货币资本。跨省级行政区域经营网络小额贷款业务的小额贷款公司的注册资本不低于人民币50亿元,且为一次性实缴货币资本。 这点钱对蚂蚁显然不是问题。 第四,经营网络小额贷款业务的小额贷款公司通过银行借款、股东借款等非标准化融资形式融入资金的余额不得超过其净资产的1倍;通过发行债券、资产证券化产品等标准化债权类资产形式融入资金的余额不得超过其净资产的4倍。 这与之前重庆对蚂蚁小贷的约束是类似的,实际就是要求小贷公司的杠杆倍数不超过8倍,蚂蚁小贷可以满足。 第五,贷款金额限制:对自然人的单户贷款余额不超过30万元,不得超过其最近3年年均收入的三分之一。对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单户网络小额贷款余额不超过100万元。 个人贷款不超过30万元,蚂蚁应该是基本满足的,但对法人或组织的贷款不超过100万元,可能不满足,这对今后的业务拓展可能形成约束。但我们猜想,所谓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小微企业真要贷款,很可能会想到规避监管的办法。 第六,小额贷款公司应与借款人明确约定贷款用途,并且按照合同约定监控贷款用途,网络小额贷款不得用于:(一)债券、股票、资产管理产品等投资;(二)购房及偿还住房抵押贷款。 这显然会增加蚂蚁小贷的业务操作难度,业务流程需要据此调整。客户拿钱干嘛去了这件事情,其实很难监控,可能只能通过借贷合同进行软约束。 第七,网络小额公司开展助贷或联合贷款业务,有三项规定:一是主要作为资金提供方与机构合作开展贷款业务的,不得将授信审查、风险控制等核心业务外包;二是主要作为信息提供方与机构合作开展贷款业务的,不得故意向合作机构提供虚假信息,不得引导借款人过度负债或多头借贷,不得帮助合作机构规避异地经营等监管规定;三是在单笔联合贷款中,经营网络小额贷款业务的小额贷款公司的出资比例不得低于30%。 前两项规定显然容易满足,对蚂蚁来说,最关键的是第三项,因为目前蚂蚁小贷主要从事联合贷款,但其自身出资比例显然低于30%。因为目前蚂蚁金服有2.1万多亿的合作贷款,蚂蚁小贷贷出去的不到2000亿元,不足总贷款的10%,显然不满足监管要求,需要整改。 第八,【存量跨区业务整改】对未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已经跨省级行政区域从事网络小额贷款业务的小额贷款公司,应当在本办法规定的过渡期内完全达到本办法各项规定的要求;逾期仍不符合本办法规定的,不得跨省级行政区域开展新的网络小额贷款业务。前款所称过渡期为本办法施行之日起3年。 蚂蚁小贷早就跨省经营了,因此,需要在《办法》施行之日起3年内整改,以便满足监管条件,并获取跨省经营许可证。 3.《网络小贷管理办法》不会对蚂蚁造成灾难性影响 由上述分析可见,《网络小贷管理办法》的各项规定,蚂蚁几乎都可以通过整改得到满足,而且,《办法》给蚂蚁金服留下了三年过渡期或整改期。预计在未来在3年内,蚂蚁金服经过对小贷业务的整改,将顺利拿到跨省经营许可证,做到合法经营。 真正对蚂蚁金服造成影响的可能是如下二条: 一是业务流程和业务环节需要进行较大幅度的整改,例如,需要与借款人明确借款用途,并按照合同约定监控贷款用途;在业务拓展中不得引导借款人过度负债和多头借贷,借款金额要与借款人收入水平相一致;此外,还需要满足消费者保护、反洗钱和反恐怖管理等规定。这其中的部分整改可能会影响到客户体验和签约率,进而降低贷款业务增长率,包括自身贷款和联合贷款业务增长率。但公司就是在约束中不断进化成长的,在成长中逐步找到合规的解决问题的办法。 二是与银行的合作模式很可能需要调整。如前所述,蚂蚁小贷在联合贷款中出资比例过低,不满足小贷管理办法不低于30%的规定,之后可能会在联合贷款业务中提高自己的出资比例,也可能将现有的大部分联合贷款逐渐改变为蚂蚁主要提供信息服务,也可能会通过提高小额贷款公司的注册资本来提高贷款出资能力。这些改进对蚂蚁造成的影响,应该可以通过合作各方的磨合逐渐克服。 也就是说,总体而言,《网络小贷管理办法》不会对蚂蚁金服造成灾难性影响。
网络小贷受到进一步约束,甚至逐渐淡出历史舞台,这已早有预期。只是如今‘紧箍咒’突然提速,留给蚂蚁们的时间变得紧迫,金融科技企业必须要更快地证明自己以‘科技’为核心的商业价值。 昨晚,已经酝酿两年多的《网络小额贷款业务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终于发布。在跨区展业、注册资本、杠杆比例等核心问题上,经营网络小额贷款业务的小贷公司(下简称‘网络小贷公司’或‘网络小贷’)的合规门槛大大提升。 其中,联合贷款出资比例等新增条款更是直接扼住了新金融巨头的发展命脉。在蚂蚁集团上市前夕,这份文件的出台多少给这场‘史上最大IPO’增加了些许变数。 网络小贷和蚂蚁集团,本就有着深刻的缘分。 从2010年第一家互联网小贷公司——阿里小贷的出现算起,网络小贷刚刚走过十年时间。在经历了早期的小范围试点、中期的漫长突围、以及后期的野蛮生长和监管整治后,它逐渐从新金融的‘舞台’中隐退。 脱胎于小额贷款公司的网络小贷是中国互联网生态发展的伴生品,也是金融创新与监管博弈夹缝中的产物。它的出现与发展并非偶然,当然它的失控与衰退也早有预兆。 这是一篇记录网络小贷从诞生、发展、繁荣到衰退的演进故事,也是一段颇具‘中国特色’的商业进化史。它顺应了时代发展的脉搏,也曾因失控的欲望而滋生乱象。 但如果以它所遭遇的强监管来质疑互联网贷款模式,或者否定蚂蚁这家公司,客观来说都是不公允的。从移动支付到金融科技,蚂蚁一直是标杆式的存在,在推动金融服务的创新、效率和体验方面贡献巨大。 新金融行业发展至今,企业、市场和监管在‘博弈’的同时也在不断修正创新的方向。 时代的车轮滚滚向前,我们终将找到出口。 萌芽:‘舶来品’与本地化 2011年6月23日,张化侨坐上了从香港九龙开往广州的直达快车,这位前瑞银中国区投行部副总经理、连续4年被《亚洲货币》评为‘最佳中国分析师’的人即将到任他的新岗位——广州花都万穗小额贷款公司董事长。 突然从外资投行的Banker变成了一个‘放高利贷的人’,张化侨的这次转型在当时香港金融圈儿引起了不小的震动。在当时的香港媒体眼中,内地的小额贷款公司与香港遍地开花的财务公司并无二致,它们都是‘高利贷’的代名词。 但事实上,中国的小额贷款公司最早是作为农村地区增量改革的内容之一,带着‘有效配置金融资源、改善农村地区金融服务’的任务而问世。因此,它在经营范围、杠杆比例、融资来源、贷款类型等方面都有严格的限制。 当这位个性张扬的前知名分析师决定投身小贷事业的时候,中国的小贷公司已有3366 家,贷款余额 2875 亿元(截止2011年6月末数据),而那时距离小贷公司正式在全国范围内铺开试点刚好三年(2005年开始在五省试点)。 2011年的中国小额贷款行业还是以线下为主,传统的有抵押贷款业务仍然占据主要的市场份额,但也有一小批小贷公司开始尝试‘小而分散’的纯信用贷款业务。 最早开始涉足小额信用贷款的大都是外资公司,比如,新加坡淡马锡、法国美兴集团、国际金融公司、香港惠理集团、香港亚洲联合财务、日本永旺集团等数十家外资企业都在中国内地设立小贷公司。 这些外资小贷公司的的平均贷款额度大都在3万——20万之间,主要发放无抵押、无担保的信用贷款。主要形式为:线下‘铁军’密集扫街、扫楼获客,上传数据,经过标准化的风控体系、自动化的审批模块后放款。 只可惜那时候,互联网金融、金融科技的风口还没到来,当时的它们并没有想到,不久之后,不少中国公司用同样的‘套路’再加上新的概念在资本市场上圈到了一轮又一轮的钱。 张化侨并不是第一个投身小额贷款行业的外资投行精英,他在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研究所研究生部念书时,其中一门金融课的老师——美国人保罗希尔先于他7年便投身了中国小额信贷事业。 保罗希尔是一个极为低调的人,鲜少在媒体上曝光。这位毕业于耶鲁大学、哈佛大学的东亚研究学者、法学博士,曾任摩根士丹利亚洲投资有限公司执行董事,还做过美国驻华大使馆一等秘书、商务参赞。 在2004年(一说是2003年),他突然做了一个令人咋舌的决定:前往深圳开始了自己新的职业生涯——创立中安信业,一家提供小额信贷技术服务的公司(早期以提供小额信用贷款技术的咨询、服务为主,前身为平安保险的典当行)。 保罗希尔和他的中安信业很早便开始推行一种较为先进的小额信贷模式,即‘小而分散’的信用贷款+标准化的线下获客+自动化的审批流程。这跟后来很多小贷公司、P2P公司、消费金融公司所采用的模式并无本质的差异。 线下模式一统天下的局面在2010年被悄然打破。 那一年,阿里巴巴在浙江成立了一家小额贷款公司,拿到了首张电子商务领域小额贷款公司营业执照,服务对象为其平台上的网店商户,这也就是后来所说的网络小贷。 尽管早期这一服务只向部分城市开放,但由于电商平台的特殊属性,它依然打破了小额贷款公司‘不得跨区经营’的规定,借道互联网把业务做到的全国。随后的2011年,阿里巴巴又在重庆成立了一家小额贷款公司。 时任重庆市长的黄奇帆曾在公开演讲中分享过发放这张牌照的背景,当时,马云希望申请一张小贷牌照,助其电商业务的发展,但这也意味着要打破既有规则,实现全国展业。在找到黄奇帆之前,他已经四处碰壁。 黄被称为‘中国最懂金融的市长’,对于发展网络小贷也自有一番考量。一方面,他拥护创新,看到了互联网的力量;另一方面,他也坚持‘一切金融业务必须纳入监管’,所以一直坚定反对P2P。 那么,既要发挥互联网公司的基因和优势,又不能背离金融监管体系的约束,在这样的背景下,网络小贷牌照成为了那个最便捷且合适的选项。由此,重庆也一举成为国内网络小贷和消费金融公司最密集的城市之一。 所以,回到原点来看,网络小贷是中国互联网商业发展之下的特色产物,也是平衡金融创新与监管之后的结果。 起步:互联网生态的繁荣、审批权下放的隐患 事实上,早在2007年左右,阿里小贷便与建行、工行等展开了合作,前者提供商家的信息,银行提供资金,互联网平台与商业银行‘联合放款’。这是网络小贷业务的雏形,也是助贷模式的开端。 但随着业务规模的增大,互联网与金融,两种体制和文化的冲突开始显现。在2011年左右,阿里与银行‘联合放款’的业务合作告一段落,但旺盛的市场需求俨然无法回撤。这才有了前面提到的,马云寻求网络小贷牌照的故事。 截至2017年7月底,全国共批准了153家网络小贷牌照,含已获地方金融办批复未开业的公司。 网络小贷公司数量难以准确统计的原因在于,有一部分公司是创立初期直接获得的网络小贷资质,例如最早的阿里小贷;另外还有一部分公司是后来获得监管批复扩充了经营范围。 从时间上来看,在2013年及以前,全国范围内被准许在互联网上开展业务的小贷公司不超过10家。从2014年开始,网络小贷公司数量开始逐年增加,仅2016年一年,全国就冒出了近60家。 2013年,网络小贷开始兴起的大背景之一是整个中国互联网生态的日渐成熟,中国的电商平台、线上交易已经发展多年,线上借贷相关的数据、技术和需求都已准备就绪。 而另一个重要背景则是以P2P为代表的互联网金融的萌芽与发展。 由于P2P等互金公司与网络小贷所涉及的业务和客户多有重叠,在缺少专有牌照和监管要求不明的情况下,不少未雨绸缪的互金公司纷纷去申请了网络小贷牌照。这也为后来网络小贷的发展失控埋下了伏笔。 除了市场需求的旺盛和客观条件的成熟外,推动网络小贷公司数量大增的另一个关键因素在于它特殊的审批机制。 在以机构监管为主的中国金融市场中,小贷公司是为数不多审批权被下放到地方的金融机构。根据2008年的《管理办法》,‘设立小贷公司需向省级政府主管部门提出正式申请’,即省级金融办拥有最终的批复权。 在此规定下,从小贷公司的审批设立到业务创新,地方金融办有了相当大的话语权。 在《管理办法》出台之后,不少省市出于推动当地小贷行业发展,以及对外招商引资等原因发布了一些针对自己辖区内的小贷公司管理新政。其中,困扰小贷公司已久的杠杆比例和资金渠道成为了各地新政的核心内容。 以广东、重庆、江苏等地为例,根据当地发布的新规,小贷公司的杠杆倍数分别从1.5倍提升到了2倍、2.3倍、甚至更多。政策不同也直接影响了网络小贷的分布情况,杠杆高的地方网络小贷公司数量也就更多。 当然,也并不是每个地方的金融办都对发展小贷公司报以那么积极的态度,而且这种并不算十分透明的审批机制也造成了一定的寻租空间。例如,多次求助监管无果的张化侨就曾在其书中愤愤不平地谈及此事。 (截图来自《影子银行内幕》一书) 事实上,由于小贷公司的业务实质并没有脱离中央的统一监管,所以地方性政策往往也很难真正落地。例如,不少省市提高了小贷公司的杠杆倍数,但其主要融资渠道——银行只能执行总行层面的规定,严格遵守50%的红线。 事后来看,相对灵活的审批机制为小贷行业的萌芽起到了一定的推动作用,但硬币的另一面是,这种在中央层面缺少监管主体的形式也为小贷行业的长远发展埋下了隐患。 正是因为小贷公司特殊的监管机制,让它的规则存在一定的‘调整’空间。往好的方向走就是一种‘创新’,但一不留神就容易走偏。这种矛盾随着网络小贷的‘大跃进’而快速集聚,直至爆发。 异化:消金的狂欢与现金贷风暴 网络小贷最初是以一种‘试点’的形式出现,为了适应互联网企业(尤其是电商平台)的商业特点,打破了小贷公司不得‘跨区经营’的要求。这也带来了一个监管上的Bug,即公司在一地注册,却在全国放贷。 更夸张的现象是,除了纳税在当地,一些网络小贷公司在注册地连职场都没有。这个现实问题也给网络小贷的监管带来了极大的难度,而这种‘只管生不管养’的情况也饱受诟病。 到了2016、2017年,一些地方金融办密集发出了大量网络小贷牌照,但发起企业和核心股东早已背离了‘有互联网背景和互联网业务’的初衷,大量做实业的公司,从食品、家电到农业、地产等等蜂拥而入。 这是互联网金融的一段黑暗时期,行业乱象与资本狂热齐飞,尽管监管已经开始着手整治,但市场仍处于一片躁动之中。 因为,在大众消费升级和移动互联网红利的双重推动下,消费金融市场迎来了前所未有的繁荣,一大批互联网消费金融产品如雨后春笋般涌现。网络小贷牌照发放的乱象更甚,还有不少与高利现金贷组成CP,横扫市场。 所以那个时期,很多原本专注于做用户和规模增长的新金融公司突然利润暴涨,这背后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它们抓住了现金贷的机会窗口。其中,最有名的一家公司就是趣店。 2017年10月,成立仅三年半的趣店以一场百亿美元的IPO震惊了市场。从数据上看这是个完美的标的,它几乎集合了最受资本市场追捧的元素:成立时间短、发展速度快、利润更是惊人。 在狂热的资本背后,大家忽略了趣店在业务上的单一与脆弱。 过于依赖在线借贷业务,靠资本和流量催熟的趣店很快便受到了来自舆论的炙烤,一篇名为《揭开趣店上市的面具:一场出卖灵魂的收割游戏》把刚刚上市没几天的趣店推到了舆论的风口浪尖。 当然,更令外界错愕的是,其CEO罗敏的一番回应(在此省略一千字……)。后来的结果大家也都知道了,这个代价昂贵的危机公关不仅让趣店的股价一路坍塌,更重要的是,它揭开了一场关于现金贷的监管风暴。 2017年11月21日,一纸标注‘特急’的文件下发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整治办(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简称),网络小额贷款公司的审批被叫停。 对于此政策出台的原因,文件中言简意赅地指出,‘近些年,有些地区陆续批设了网络小额贷款公司或允许小额贷款公司开展网络小额贷款业务,部分机构开展的‘现金贷’业务存在较大风险隐患。’ 10天后,一份针对现金贷业务的文件正式下发。 根据这份《关于规范整顿“现金贷”业务的通知》,无特定场景依托、无指定用途的网络小额贷款要暂停发放,逐步压缩存量业务,限期完成整改。此外还明确了高利率、多头借贷、暴利催收、信息泄露等整治重点。 文件中所指的‘无特定场景依托、无指定用途的网络小额贷款’几乎涉及了市面上绝大多数新金融企业,甚至直接掐住了不少企业的命脉——因为这类业务是他们最为核心的利润来源。 这场现金贷风暴成为了网络小贷的重要转折点,也是新金融行业发展过程中的关键分水岭。一个高增长、高利润的核心业务被迫‘急刹车’。短期内,企业必然急于寻求新的收入来源,而长远考虑,这批公司不得不重新勾勒一张发展蓝图。 至此,中国的新金融行业进入到了一个全新的阶段,以过去to C模式为主导,转向to B、to C双轮驱动,金融科技一词正式替代互联网金融占到了舞台中央。 当然,这种行业的转向也是基于一个大背景,当时移动互联网爆发的红利渐渐殆尽。C端的创新空间不断缩小并随之细化,商业模式已呈现出由C端创新逐渐向B端创新转变的态势。 落幕:降杠杆与Big Tech的紧箍咒 从2017年末的现金贷风暴开始,网络小贷便进入了整改期,监管开始起草统一的管理办法。 事实上,在过去两年里,监管已经多次召集相关企业进行座谈,围绕注册资本金、杠杆比例、是否可以跨区等核心问题进行讨论。而包括蚂蚁在内的不少公司都曾加码过不止一次旗下小贷公司的注册资本金,以应对网络小贷监管政策的变化。 原本经过了那么长时间的消化,网络小贷管理办法的影响应该有所减弱,但昨天最终出台的征求意见稿,依然给市场带来了巨大的震动。一方面,其规则的严厉程度超出了之前的预期,另一方面文件在蚂蚁IPO前夕发布,意有所指。 如果说,过去两年多,网络小贷的整改主要清理的是大量中小公司,那这个最终版的征求意见稿则明显针对头部公司。包括对跨区经营的资本要求、监管权限上收、以及联合贷款出资比例等,措辞颇为严厉。 招股书显示,截至今年6月末,蚂蚁平台促成的消费信贷余额为17,320亿元、小微经营者信贷余额为4,217亿元,合计超过2.1万亿元,已是中国最大的线上消费信贷和小微经营者信贷平台。 抛开其他不说,整个征求意见稿中,杀伤力最大的其实就是新增的一项要求:在单笔联合贷款中,经营网络小额贷款业务的小额贷款公司的出资比例不得低于30%。 毕竟,对于如蚂蚁这类头部公司而言,资本金门槛本身不是问题,杠杆率方面的要求之前也已提出,再加上蚂蚁也刚拿下了消费金融公司牌照,可以化解业务发展的压力。但当这些与联合贷款的出资比例结合起来,杀伤力瞬间增加了数倍。 根据金融监管研究院的分析,如果将蚂蚁出资比例提高到30%,意味着同样驱动1.8万亿联合贷款,需要至少5400亿元表内贷款,外加1700亿元ABS,总计需要通过蚂蚁小贷放款7100亿。 而根据表内贷款最多5倍杠杆的原则,蚂蚁旗下的小贷公司资本金至少需要增加到1400亿元的规模。这也意味着,它亟待补充的资本金缺口超过千亿。 目前,在蚂蚁的微贷生态中,98%的贷款资金是由合作的商业银行、信托公司等实际发放,或者通过ABS消化。定位科技公司的蚂蚁,更多希望以服务获取收入。但在新的规定下,网络小贷的监管标准几乎向银行看齐。 ‘眼看要长成自己曾经最讨厌的样子’,也难怪前几日,马老师要‘吐槽’巴塞尔协议,作为银行业监管的基本法,其核心就是资本金约束。 短期来看,蚂蚁微贷业务的成长空间会受到一定的影响。但这昨晚这一番信息‘轰炸’更重要的信号是,新金融面临的强监管将进一步加码。不管这份征求意见稿的结果如何,这一夜都是一个重要的行业节点。 金融创新与监管存在‘时差’,这是一个无法改变的事实。就像网络小贷牌照诞生的初衷只是为了顺应互联网时代的需要,但奈何市场变化太快,监管要在包容、审慎与灰度中间找到平衡,实属不易。 网络小贷受到进一步约束,甚至逐渐淡出历史舞台,这已早有预期。只是如今‘紧箍咒’突然提速,留给蚂蚁们的时间变得紧迫,金融科技企业必须要更快地证明自己以‘科技’为核心的商业价值。 这是创新的代价,也是开拓者的宿命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