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网络小贷新规出炉 联合贷出资不低于三成 北京商报记者 孟凡霞 宋亦桐 小额贷款公司网络小额贷款(以下简称“网络小贷”)业务将迎来统一管理。11月2日,来自银保监会官网发布的信息显示,为规范小额贷款公司网络小贷业务,统一监管规则和经营规则,银保监会近日会同央行等部门起草了《网络小额贷款业务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办法》),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办法》明确监管主体,对网络小贷在经营过程中的风控体系、单户上限、信息披露等问题进行了详细规范,并划定了禁止跨省展业、联合贷款出资不低于30%的若干红线。 《办法》厘清了网络小贷业务的定义和监管体制。具体来看,监督管理部门或者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对批准经营网络小贷业务的小额贷款公司,依法颁发网络小贷业务经营许可证,并予以公告。小额贷款公司经营网络小贷业务应当主要在注册地所属省级行政区域内开展;未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小额贷款公司不得跨省级行政区域开展网络小贷业务。 “以文件形式赋予网络小贷正式的牌照身份,即颁发网络小贷业务经营许可证,符合条件的将成为持牌机构;此次,小额贷款公司原则上不得跨区,跨区需要特批。相对来说,缺乏许可的将会被列入非法金融活动的范畴,对明确合法与非法、使网络小贷业务正本清源具有积极意义。”麻袋研究院高级研究员苏筱芮说道。 《办法》还进一步明确了经营网络小贷业务在注册资本、控股股东、互联网平台等方面应符合的条件。经营网络小贷业务的小额贷款公司的注册资本不低于人民币10亿元,且为一次性实缴货币资本。跨省级行政区域经营网络小贷业务的小额贷款公司的注册资本不低于人民币50亿元,且为一次性实缴货币资本。 在零壹研究院院长于百程看来,此次办法中,最受关注的是对于网络小贷门槛的大幅抬升。比如注册资本,新办法要求本省区域内经营的网络小贷注册资本起步要求是10亿元,如果是跨省级行政区域经营的网络小贷需要50亿元,且均为一次性实缴货币资本。这一门槛,目前多数网络小贷公司难以达标。申请全国性业务的网络小贷公司更难,并且需要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 此外,北京商报记者还注意到,对于经营网络小贷业务的小额贷款公司,《办法》除了在注册资本、控股股东、主要股东信用、组织机构等方面设置准入条件外,还在对外融资、联合贷款出资比例方面划了“红线”。 《办法》规定,经营网络小贷业务的小额贷款公司的控股股东,需要满足财务状况良好,最近2个会计年度连续盈利且累计缴纳税收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200万元(合并会计报表口径);对该公司的出资额不高于上一会计年度公司净资产的35%等6项条件。 在业务方面,涉及对外融资时,经营网络小贷业务的小额贷款公司通过银行借款、股东借款等非标准化融资形式融入资金的余额不得超过其净资产的1倍;通过发行债券、资产证券化产品等标准化债权类资产形式融入资金的余额不得超过其净资产的4倍。 同时,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会同央行,可以对经营网络小贷业务的小额贷款公司对外融资余额与净资产的比例限制指标进行调整。同时规定,在单笔联合贷款中,经营网络小额贷款业务的小额贷款公司的出资比例不得低于30%。 “联合贷款出资不得低于三成”将对联合贷款规模进行强有力的约束。今年7月,北京商报记者从知情人士处获悉,央行于当时下发了《关于开展线上联合消费贷款调查的紧急通知》,银行除了要上报联合消费贷的余额、利率、不良率之外,还要单独汇报与蚂蚁集团合作的“借呗”“花呗”的相关数据。 在于百程看来,在联合贷款中,要求网络小贷业务的小额贷款公司的出资比例不得低于30%,这将限制蚂蚁小贷等开展联合贷款业务的杠杆。在联合贷模式下,蚂蚁的出资比例大概在10%-20%。此前,央行向各银行了解消费类联合贷款业务的相关数据,特别对银行与蚂蚁花呗、借呗的联合放贷情况进行了摸底,即为此次规则调整做了测试。 【作者:孟凡霞 宋亦桐】 (编辑:文静)
图片来源:微摄 文章来源:银保监会 为规范小额贷款公司网络小额贷款业务,统一监管规则和经营规则,促进网络小额贷款业务规范健康发展,中国银保监会会同中国人民银行等部门起草了《网络小额贷款业务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办法》),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办法》共七章四十三条,分为总则、业务准入、业务范围和基本规则、经营管理、监督管理、法律责任、附则。重点内容包括:一是厘清网络小额贷款业务的定义和监管体制,明确网络小额贷款业务应当主要在注册地所属省级行政区域内开展,未经银保监会批准,不得跨省级行政区域开展网络小额贷款业务。二是明确经营网络小额贷款业务在注册资本、控股股东、互联网平台等方面应符合的条件。三是规范业务经营规则,提出网络小额贷款金额、贷款用途、联合贷款、贷款登记等方面有关要求。四是督促经营网络小额贷款业务的小额贷款公司加强经营管理,规范股权管理、资金管理、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等,依法收集和使用客户信息,不得诱导借款人过度负债。五是明确监管规则和措施,促使监管部门提高监管有效性,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六是明确存量业务整改和过渡期等安排。 欢迎社会各界提出宝贵意见,中国银保监会将会同中国人民银行根据反馈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办法》,待上位法颁布后适时发布实施。
一位银行小微部门的负责人对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称,目前银行小微贷款业务面临的挑战有三点。 疫情冲击下,商业银行小微贷款增速的数字正在被逐渐加码。 2020年5月的政府工作报告中强调大型商业银行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增速要高于40%。 2019年3月,政府工作报告要求大型银行2019年小微企业贷款增长30%以上。2019年12月12日,国务院常务会议提出,大型银行2020年普惠小微贷款增速不低于20%。 国家金融与发展实验室特聘研究员董希淼5月26日对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表示,“去年年底从30%下调至20%,主要基于2019年小微企业贷款较快增长,是实事求是的。今年不低于40%,是在上年较高基数上提出的,连续两年快速增长,要求并不低,有一定挑战。” 董希淼认为,小微增速上调的背后,蕴含着金融科技公司的巨大市场空间。因为,只有推动大型银行、中小银行与金融科技公司加大合作,才能减少大型银行下沉服务可能产生的“掐尖现象”和“挤出效应”,同时还要防止对大型银行的激励政策措施“误伤”中小银行。 银保监会的统计数据和年报数据显示,2019年,我国银行业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余额达11.6万亿元,较年初增速24.6%;贷款余额户数2100多万户,较年初增加380万户,新发放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平均利率较上年下降0.64个百分点。 其中,大型银行较好完成了小微企业贷款增长30%的任务,贷款利率下降更加明显。如中国建设银行2019年普惠金融贷款余额达9632亿元,接近万亿,较上年增加57.9%;中国农业银行2019年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增量超过2100亿元,增速达58.2%,综合融资成本下降1.2个百分点。 大小银行各有苦衷 对于40%的增速要求,国有大行普遍表示压力较大。 一位国有大行的小微部门相关负责人5月26日对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表示,从一季度的数据来看,虽然达到40%增速对他们来说问题并不大,但关键是在风险控制方面,重点在如何选择客户。因为部分中小企业生产萎缩,订单减少,正常情况下会相应减少资金需求。 “不良产生会有6个月左右的滞后。在目前形势下,不良肯定会逐步上升,是否会飙升得看每个行的风控水平。在目前情况下,需要政府与银行共同承担起“六稳”“六保”责任,单靠银行力不从心,迫切需要政府增信。”前述负责人表示。 他认为政策要真正落地,离不开一系列的配套措施。比如银行贷款增40%,那么政府的增信量是否也应相信增长?要求银行提高中长期贷款占比,增信是否也要提供中长期的担保?要银行降成本,增信的担保费率是否也该降低,甚至不收担保费,不要求客户反担保? 但是一个普遍的共识是,对小微企业如此长期的低利率是不可持续的。 “现在小微抵押贷款利率都比住房按揭贷款利率低了。怎么持续?即使不考虑风险压力都很大。而且风险具有滞后性,因此在今年还没反映充分,明年才会显现出来。”一位银行小微部门负责人表示。 一位江浙地区的大行支行行长对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表示,“贷款利润的计算,不仅要看资金成本,还要看风险成本、运营成本、经济资本和税收等。如果仅看资金成本是不全面的。目前,对基层行来说,FTP价格有补贴,降准收益有返还,经济资本有优惠,所以还能处于微利或微亏的状态。但总体而言还是靠总行补贴才能微利,总行层面看也是亏的。” 一位银行小微部门的负责人对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称,目前银行小微贷款业务面临的挑战有三点,“一是根据我们今年3月份对小微企业的调查显示,受疫情影响,小微企业开工率低,投资意愿下降,融资需求不足;二是同业纷纷加大小微企业信贷投放力度,市场竞争压力加大;三是受订单取消、供应链不稳定等多重因素冲击影响,一些小微企业遭遇经营困难、风险加大,资产质量面临考验。” 股份行和城商行也同样面临压力。 浙商银行小企业信贷中心相关负责人5月26日对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表示,该行去年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不良率1.01%,增速21.72%,增速快于同期各项贷款增速2.52个百分点,占贷款的比重16.8%。今年一季度末,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余额较年初增加59.49亿元。 一位城商行小微部门负责人表示,城商行主要是增量扩面,提质降本,重点关注的是首贷户占比、无还本续贷。而大行40%的小微增速规定对城商行肯定有冲击,因为这意味着大行的力度会更大、价格持续会保持低位。 “这意味着大行更要跟我们抢市场了,他们又有资金成本较低的优势,那价格整体下移不可避免。我们只有从服务、深度上应对,对内建立长效的机制提升自己能力。监管对城商行的小微增速虽然并没有定量的规定,但其实也有两增两控、制造业、民营企业、首贷户、三张清单等一系列考核指标,而且人行还列入MPA考核,所以约束还是非常强,还有让利减费的要求。我认为压力前所未有。”前述城商行小微部门负责人表示。 金融科技公司的“利器” “银行要重点扶持中小企业,还有定量指标要求,这背后给金融科技公司和帮助银行做助贷的公司以市场空间。尤其是现在《商业银行互联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已经于5月9日出台,预留的监管政策空间为金融科技企业‘助贷’开了正门。”一位金融科技公司的负责人5月26日对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表示。 全国政协委员、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副院长金李教授也在提案中建议,要鼓励地方政府建立小微企业大数据信息共享的基础设施,汇集所有和企业有关的公共部门信息,如水电煤气社保用工情况,及政府部门掌握的大量其他数据,再以市场化方式获得各个商业机构所掌握的交易、支付、物流、房屋租赁等环节中的其他数据,形成共享机制。 但打破政务数据孤岛等问题势必会涉及到一些政务数据和个人数据等敏感数据的保护。 对此,金李在5月26日接受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采访时表示,目前网联,广州征信等机构在测试应用的过程中,不仅提升了社会数据资源价值实现,对政务数据和个人数据等敏感数据的保护,还培育出数据协作新模式,建议各地政府和机构可以在这块加强与相关企业合作。 金李表示,在大数据信用信息共享基础上,可将知识产权作价成为担保品,或将数据化的企业信用信息作为小微企业的“虚拟担保品”。 尽管双方有做小微离不开金融科技的力量的共识,但合作的难点和痛点依然不少。 同盾科技副总裁余旭鑫5月26日在接受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的采访时表示,目前金融科技公司与银行合作的主要痛点包括合作合规性的磨合上,例如在产品数据的使用、储存、转让等方面。 最典型的例子就是开发模型时对历史数据的使用。为银行A开发模型要在银行A的内部环境里,使用银行A的历史数据。但从模型效能和普适性上,可能要把银行B的历史数据也带进来才能把模型变得更好,因为银行B的客户可能是银行A的潜在客户,反之亦然。 “在过去,这个问题是没办法解决的。因为从合规的角度,银行B不能把客户的个人数据给银行A,银行A也同样不能这么做。但同盾研发了知识联邦技术框架,能让银行A和银行B在相互之间不产生原始数据的互换,而是互换中间参数(知识)的方式, 实现不依赖于数据融合的模型融合。” 余旭鑫说。 (编辑:李伊琳) (编辑:丁雨馨)
年化贷款利率不得超24%? 消费金融公司合规发展面临挑战 杜川 [ 由于贷款产品需要根据客群本身资质进行不同的风险定价,这意味着一旦消费金融贷款产品的年化利率降至24%以下,消费金融机构的客群就会跟银行有所重叠。 ] 消费金融作为银行信贷的有力补充,经过六年的快速发展,已经逐步被消费者接受。但行业内也爆出过度借贷、变相收费等问题,引起了监管层的关注。 近期,持牌消费金融公司是否应将IRR(内部收益率)口径的贷款年化利率降至24%以下,成为行业的热议话题。有观点认为这是监管整顿消金领域乱象的重要举措之一。但也有观点认为,压低贷款利率会使得消费金融公司被迫改变服务对象,使得一部分收入相对较低或收入波动较大的消费者群体享受不到合适的金融服务。 “费率不仅仅是一个上限问题,也是一个综合问题,归根结底监管层是在‘开前门、堵后门’,要让‘正门’更加规范。”近日,在第五届中国消费金融高层论坛上,中国社会科学院金融研究所法与金融研究室副主任尹振涛表示。 年利率划定24%红线 此前有媒体报道称,已有多家持牌消费金融公司收到监管指导,要求其IRR口径的年化利率降低至24%。 如今,各类金融机构纷纷推出信贷产品,但不同机构对费用和计息的提法五花八门,甚至存在玩文字游戏、误导消费者的现象。央行此前就在微信公众号上发文提示称,今天的100元,和一个月、两个月、N个月后的100元,实际价值是不一样的,未来的100元,考虑到时间因素,折回到当前的价值可能就要更少一些。同样道理,金融消费者未来每期还款的金额,如何按一定的利率,折回到现在刚好等于借款本金,这个利率就是消费者实际承担的借款成本,也就是IRR。 对此,有业内人士指出,目前持牌消费金融公司服务的大部分是银行等金融机构服务不到的长尾客户,这部分客户群体违约风险较高,因此,消费金融公司需要通过适当的利率水平来覆盖坏账风险。 国际消费金融领域专家Mel Carvill表示,贷款利率和风险溢价有关系,尤其是对于没有信用记录或者信用记录很少的家庭,他们的家庭财务状况通常不稳定,容易受到收入下降或者是需求增加的干扰,而他们没有太多储蓄和其他资源,可能出现违约。因此,放贷机构要收取更高的风险溢价。 由于贷款产品需要根据客群本身资质进行不同的风险定价,这意味着一旦消费金融贷款产品的年化利率降至24%以下,消费金融机构的客群就会跟银行有所重叠。“原本消费金融公司是要做信用卡的下沉客户,一旦将年化利率降至24%,意味着我们要跟信用卡抢客户。”有消金公司人士这样对记者说。 《2019中国消费信贷市场研究》提出,目前我国政府干预消费金融市场资源配置的主要方法有以下三个方面。首先,通过行业准入控制消费金融公司的牌照发放;其次,控制获得牌照公司的资金筹措途径;最后,管制消费金融公司的利率空间。就我国消费金融市场发展现状来看,上述三个管制手段的确起到了左右消费信贷资源配置的作用。 清华大学中国经济思想与实践研究院资深研究员、消费金融40人论坛发起人王红领认为,强行要求所有的消费金融供应商必须将服务的价格控制在24%以内,就会在很大程度上将本应获得消费金融服务的群体挤出这一领域,从而有悖消费金融普惠的初衷。 利率应由市场决定 如果消费金融公司将年化利率限定24%以下,将对行业造成哪些影响? 业内人士认为,如果将行业年化利率限定在IRR口径的24%以下,一些助贷合作模式将受到冲击。 西南财经大学普惠金融与智能金融研究中心副主任陈文对第一财经表示,“消金公司跟助贷合作还是比较次级的客户,一些消金公司客群跟此前的P2P客群也是高度重叠,需要覆盖坏账风险,如果利率降到24%以内,是无法覆盖风险的,会影响消金跟助贷合作,这一块业务冲击会比较大。” 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 王红领认为,消费信贷供给的利率应该由市场来决定。“政府的管制并非在所有的情况下都是有效率的。例如,政府过多地关注这一行业的利率水平就会在很大程度上抑制消费信贷的普惠性,从而导致这一领域资源配置的低效率。由于消费信贷的特点是单笔供给规模小,资金周转周期短,只要事先的交易是透明的,消费者完全有能力合理预期自己的商业行为。如果信贷资金价格过高,信贷供应商会失去客户。” 发展仍面临挑战 近年来,消费金融行业迎来强监管,行业内扶优限劣、清理洗牌,迎来合规经营的新起点。 不过,消费金融在未来发展中仍然面临着众多挑战。首要挑战是经济增速放缓大背景下如何实现行业的稳定发展和消费信贷服务的不断升级。再比如,在金融业对外开放的大背景下,如何实现消费金融市场监管制度进一步透明。 此外,如何为广泛的客户群体提供合适的金融服务,是行业发展的关键。在传统的金融架构下,由于其结构和业态的一些影响,有很多的中小微企业和中低收入阶层难以得到金融服务,因而这种金融架构对他们而言并不公平、难以覆盖。目前消费金融服务对口的人群多为承担利息在18%~24%和25%~35%的一般消费者群体。 在业内,有关消费金融发展的政策谏言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第一,要对于消费金融类信贷服务,按照贷款类型而非机构类型监管;第二,要进一步鼓励、支持持牌消费金融公司通过ABS、金融债等渠道开展融资;第三,在消费信贷公司的整体利率保住“36%以上为非法放贷”红线基础上,应允许消费金融公司根据自身风险成本设定合理贷款利率。 【作者:杜川】 (编辑:文静)
2019年,在银保监会强力整治下,现金贷平台“砍头息”等问题得到了有效治理,但是,线上借款纠纷事件依旧频发。在黑猫投诉搜索“借款捆绑保险”关键字,相关投诉多达270条,现金贷平台捆绑搭售保险屡见不鲜。 近日,宁夏刘先生(化名)向新浪金融曝光台投诉称,2019年7月29日,其在玖富万卡借款4.42万元,款项到账后未经同意,被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市分公司(下称人保财险佛山分公司)以保费名义划扣走1.62万元。 线上借款4万多 到账三秒被划走1万6 刘先生向新浪金融曝光台介绍了事情的经过,2019年7月,为购买工地短缺的材料,他通过玖富万卡即玖富集团旗下借款APP平台申请线上贷款。 2019年7月29日,刘先生顺利收到玖富万卡发放的4.42万元借款。本以为购买材料的问题可以顺利解决,但令他没有想到的是,短短三秒钟,账户内的1.62万元借款被莫名支出,实际到账金额变成2.8万元。 1.62万元为什么会在短短三秒内被划走?仔细翻看玖富万卡APP借款详情后,刘先生在电子保单内找到了答案。 这份电子保单是人保财险佛山分公司开具的个人贷款保证保险(多年期)保险单。所谓个人贷款保证保险,是指承保借款人不能按贷款合同约定的期限偿还所欠贷款的风险,当借款人不能按期偿还贷款时,由保险人承担偿还责任。 莫名被划走的1.62万元竟成了个人贷款保证保险保费,而该笔保费用的收取方正是人保财险佛山分公司。刘先生对新浪金融曝光台表示,自己从未在该保险公司投保,签订借款协议期间也没有见过任何保险合同,更没有亲自签名授权,他认为这种行为是强行搭售保险。 除了保费,刘先生同时发现了新的问题。自2019年7月29日至2021年7月29日,他每个月29日前需要向玖富万卡偿还2003.08元本息,借款期限24个月,还款方式为等额本息,也就是说,刘先生需要在两年内偿还该平台超过4.8万元的本息,以实际到账金额2.8万元计算,年化贷款利率达到35.84%。 刘先生质疑称,实际到账只有2.8万元,但却需要按照借款合同上的4.42万元本金偿还本息,而且从没听说保费也要支付利息。 为此,刘先生多次向玖富万卡和人保财险客服投诉,但两方皆没有给出相应的解决措施,也没有明确答复。 不买保险不放贷 用户投诉平台捆绑搭售保险 刘先生向玖富万卡和人保财险佛山分公司提出两个质疑:第一,贷款为什么需要购买保险?第二,保费为什么需要支付利息? 针对刘先生的第一点质疑,玖富万卡客服人员表示,如果是有保费的借款产品,就必须购买保险,不买不能发放贷款,而且,公司的借款产品带有保费的账单,所以确实需要购买保险。此外,保费也是为了出借人的利益考虑,当借款人出现逾期等问题时,保险公司会给予赔偿。 人保财险佛山分公司给出的理由是:该保险是可以帮助借款人快速通过借款审批、获取出借人借款的增信措施。此外,因为在贷款时已在页面展示保费及借款金额,需借款人线上勾选确认后才出具保单,整个投保及贷款环节均有人脸识别及身份认证。 针对客服提出的须经借款人授权才能购买保险的问题,刘先生对此反驳表示,在整个贷款过程中,他没有见过任何保险合同或者协议,更没有亲自签字确认,如果当初知道借款产品有保费,自己一定不会申请贷款。 那么,借款人是否可以申请退回被人保财险佛山分公司扣除的保费?玖富万卡智能客服表示,无法退保,借款由保险公司承保。 针对刘先生提出的第二点质疑,玖富万卡客服人员解释,假如在借款时选择保费分期支付,还款时需要支付该部分利息。 人保财险佛山分公司方面表示不方便回应此事,需要借款人直接与公司咨询,并拒绝与非借款人沟通。 至于玖富万卡与人保财险佛山分公司开展了哪些业务合作?玖富万卡客服表示,人保财险是其合作公司,合作保险项目包括借款合同履约保证保险和个人贷款保证保险。 个人贷款保证保险加重借款人还款压力 刘先生借款4.42万,保费就扣了1.62万,占借款金额36.6%,实际到账只有2.8万,年化贷款利率达到35.84%。央行微信公众号此前发文披露贷款利率陷阱,并运用“内部收益率(IRR)”概念计算实际利率,如果以IRR计算,那么刘先生实际贷款利率则更高。 保险公司与现金贷平台是否有保费分成,暂不得而知。个人贷款保证保险虽然保障了出借人的利益,但高额的保费却明显增加了借款人的还款压力。银保监会此前曾下发通知明确禁止保险公司与现金贷平台合作搭售意外险,但对没有禁止个人贷款保证保险,这一问题值得有关部门高度重视。 新浪金融曝光台在此也提醒金融消费者,在现金贷平台申请贷款前,请仔细阅读合同条款。 (编辑:文静)
“借钱,你必须弯腰求人;贷款你可以站着拿钱。”——这是在某担保公司工作的吴凌(化名)经常挂在朋友圈的一句话。去年以来,吴凌所推荐的业务主要是商业银行纯线上贷款,用业内的话说“远程审批、放款快、无下户”。 近年来,商业银行互联网贷款业务快速发展,各类商业银行不同方式、不同程度地有所涉足。商业银行互联网贷款在提高贷款效率、创新风险评估手段、拓宽金融客户覆盖面等方面无疑发挥了积极作用;但与此同时,也暴露出风险管理不审慎、金融消费者保护不充分、资金用途监测不到位等问题和风险隐患。 5月9日,为规范商业银行互联网贷款业务经营行为,促进互联网贷款业务平稳健康发展,银保监会披露了《商业银行互联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下称《办法》)。 银行互联网贷款 是数字普惠金融生动实践 银保监会表示,互联网贷款作为传统线下贷款的重要补充,可以服务传统金融渠道难以触及的客户群体,其普惠金融特性较为突出。为此,《办法》按照法律法规和“放管服”改革的要求,不设行政许可,商业银行均可按照《办法》规定开展互联网贷款业务。另一方面,在强化风险管理、加强监管的同时,对用于生产经营的个人贷款和流动资金贷款授信额度及期限做了相应灵活处理,有助于确保通过互联网渠道开展小微企业融资的连续性,提升小微企业和小微企业主信用贷款的占比,在疫情防控和经济下行压力增大的关键期可以有效支持实体经济。 “商业银行搭上互联网快车后强化了金融创新,服务人群扩大,但是此类业务也存在野蛮生长的问题,因此为银保监会推出《办法》点赞。一方面,此前银行等主渠道持牌金融机构在互联网技术驾驭方面慢了一拍,服务不够及时,如今《办法》出台有利于推动正规金融机构在该领域业务快速拓展,良币驱逐劣币;另一方面,《办法》出台也能避免和整治,互联网贷款业务发展过程中‘重发展轻规范、重创新轻诚信’等问题。”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中国人民大学商法研究所所长刘俊海5月10日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 “互联网贷款提高了金融服务可得性,有助于缓解中小微企业和居民个人融资难、融资慢等问题,是数字普惠金融的生动实践。”中关村互联网金融研究院首席研究员董希淼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办法》实施差异化监管,主要体现在:对联合贷款等业务预留制度空间,不设出资比例限制,暂未对地方法人银行开展跨区经营设置统一的定量指标;区别对待金融机构和无资质平台、互联网银行和其他银行,对不设实体网点的互联网银行采取一定豁免措施,鼓励在防范风险的前提下积极探索;按照“新老划断”原则,设置两年过渡期,保证现有互联网贷款业务的连续性和保护客户权益。这都有助于鼓励互联网银行加快产品创新,鼓励主流银行扩大在线信贷业务,加大对小微企业和个人客户在线贷款投放,提高小微企业首贷率、续贷率,更好地服务实体经济,助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秩序全面恢复。 刘俊海还从金融消费者的金融服务可获得性分析提出,商业银行互联网贷款的发展,可以提升金融消费者对普惠金融服务的幸福感、获得感和安全感。如果引申来思考,其对于拉动汽车、装修等高撬动力商品的消费有明显贡献,从而可以为实体经济做出更好的服务。 楼市仍有信贷资金违规流入 互联网贷款风险防控升级 在有效防控互联网贷款业务风险方面,《办法》重点从以下五个方面进行规范:一是明确互联网贷款小额、短期的原则,对消费类个人信用贷款授信设定限额。二是加强统一授信管理,防止过度授信。三是加强贷款支付和资金用途管理。贷款资金用途不得用于购房、股票、债券、期货、金融衍生品和资产管理产品投资,不得用于固定资产和股本权益性投资等。四是对风险数据、风险模型管理和信息科技风险管理提出全流程、全方位要求,压实商业银行的风险管理主体责任。五是强化事中事后监管。 其中,最受市场关注的是《办法》重申和强调了“贷款资金用途不得用于购房、股票、债券、期货、金融衍生品和资产管理产品投资。”《证券日报》记者了解发现,通过中介机构的“运作”,部分无担保无抵押的线上消费贷款确实与楼市“联系密切”。 吴凌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如果需要凑首付,每家银行申请20万元贷款,几家银行一起申请是可行的。”吴凌提到的“几家银行一起申请”,是商业银行互联网贷款的一种“痼疾”,学名“多头共债”,通常利用贷款申请和银行放款之间的时间差,同时在多家银行进行审批流程。如今,“多头共债”行为也将迎来监管关注——“加强统一授信管理,防止过度授信”、“如发现贷款用途违法违规或未按照约定用途使用的,应当采取措施提前收回贷款。” 不过,《证券日报》记者在调查中同时发现,除了线上消费贷的“多头共债”凑首付,办理多张信用卡套现也是消费类贷款化身“首付贷”的方法之一。“我们可以帮助联系专人给您办理不同银行的多张大额信用卡,并把钱刷出来,供您交首付使用”,一位地产中介机构人士对记者表示,“该信用卡不上征信,不会影响后续的住房按揭贷款。” “禁止信贷资金违规流入楼市和股市是防范系统性风险的需要,也是避免影响宏观调控政策效果的需要。”刘俊海认为,“互联网贷款不仅强调流动性,更强调资金流向正当性、精准性,应该真正服务于引导产业升级。” 消费者保护被点题 专家建议适应更多消费场景 值得一提的是,《办法》针对互联网贷款中存在的信息披露不充分、数据保护不到位、清收管理不规范等损害金融消费者权益的问题,在多个章节全面提出消费者保护要求。 董希淼对此表示,《办法》明确互联网贷款坚持小额、短期等原则,要求通过合法渠道获得数据、规范商业银行对合作机构管理、落实向借款人的充分信息披露义务等,针对性较强,有助于减少互联网贷款发展过程中的一些风险隐患,更好地保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同时,建议将贷款金额提高、期限适当延长,使互联网贷款适应更多消费场景的需要。 刘俊海也表示,商业银行互联网贷款业务中对于金融消费者保护如何详尽都不为过,应该“24小时全天候、360度全方位、信息共享、快捷高效、无缝对接”。金融消费者最注意隐私权、财产保障权、知情权和选择权,如果4项权利均能落地,商业银行互联网贷款业务的发展也将高歌猛进。
图片来源:微摄 央行行长易纲在2020金融街论坛上发表“坚持稳健的货币政策 坚定支持保市场主体稳就业”主题讲话。 女士们,先生们,各位来宾,大家下午好! 首先,祝贺金融街论坛升格为国家级论坛。 2020年以来,新冠疫情对全球经济带来严重冲击,各国积极应对,及时推出了有力的宏观对冲措施。借此机会,我就中国货币政策谈两点看法,供大家参考。 一、中国货币政策响应及时有力,总量合理适度,为保市场主体稳就业营造了适宜的货币金融环境 在党中央、国务院的正确领导下,中国经济实现稳步复苏。在此过程中,在国务院金融委的悉心指导下,稳健的货币政策和积极的财政政策相互配合,全力做好“六稳”“六保”工作,为疫情防控、经济恢复增长提供了有力支持。 货币政策方面,今年以来,人民银行通过降低存款准备金率、再贷款再贴现、创新直达实体经济的货币政策工具等方式,出台了规模可观的宏观对冲措施。2020年以来人民银行3次降准,加权平均存款准备金率下降约1个百分点,降准释放流动性1.75万亿元。2018年以来,人民银行10次降准,加权平均存款准备金率下降约5.5个百分点,累计释放流动性8.1万亿元。 今年货币政策根据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恢复发展的阶段性特征,分层次、有梯度地出台,有内在的逻辑。疫情暴发初期,人民银行于1月31日设立了第一批3000亿元专项再贷款,支持银行向医疗和生活物资重点企业提供优惠利率贷款,财政给予50%贴息后,企业实际融资成本很低。3000亿元专项再贷款使用实行名单制管理,已基本用完,定向支持了7600多家直接参与防疫的重点企业,有力支持了医疗和生活物资保供任务。 在疫情蔓延势头得到初步控制、进入有序复工复产阶段,人民银行于2月26日增加第二批5000亿元再贷款再贴现额度,商业银行以不超过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当时为4.05%)+50个基点发放贷款,实际执行的平均利率约为4.4%。5000亿元再贷款再贴现已基本用完,支持了近60万家企业复工复产。 在疫情防控取得重大阶段性成果、生产生活秩序加快恢复阶段,人民银行于4月20日增加第三批1万亿元普惠性再贷款再贴现额度,支持银行加大对涉农、小微和民营企业的信贷投放力度,平均融资成本控制在5.5%以内,预计支持超过200万家企业等市场主体。 货币政策实施的另一个突出特点是,注重增强直达性、精准性。按照今年《政府工作报告》要求,人民银行于6月1日发布了两项直达实体经济的货币政策工具,通过适当提供央行资金支持,推动银行积极办理企业贷款延期还本付息和普惠小微企业信用贷款。截至8月末,银行已累计对157万家市场主体的贷款本金和81万家市场主体的贷款利息实施了延期,共涉及3.7万亿元到期贷款本息;3月至8月,银行累计发放普惠小微信用贷款超过3000万笔,共计1.89万亿元,比上年同期多6300亿元。 同时,人民银行扎实做好金融支持精准脱贫工作,助力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截至6月末,全国贫困人口及已脱贫人口贷款余额近7500亿元,惠及人数超过2000万。 总的看,稳健的货币政策取得积极成效,货币信贷和社会融资规模合理增长,有力支持了经济稳步恢复。9月末,广义货币供应量(M2)与社会融资规模同比增速分别为10.9%与13.5%,前9个月人民币贷款新增16万亿元,都明显高于上年同期。普惠小微企业、民营企业、制造业等贷款利率均降至历史新低。信贷结构明显优化,支持小微经营主体3100多万户。二季度以来,中国经济逐月复苏,9月CPI同比涨幅为1.7%。金融管理部门通过深化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改革促进降低贷款利率、实施两项直达货币政策工具、减少收费等方式,推动金融部门向实体经济让利。据估算,截至9月末,已实现让利超过1.1万亿元。预计随着各项政策措施效果进一步体现,全年可实现让利1.5万亿元目标。 从金融市场看,面对疫情冲击,中国金融体系保持了稳健运行。股票市场波动幅度较小。前9个月债券发行42万亿元,同比增长25%。外汇市场运行稳定,人民币对美元汇率有所升值。 二、坚持稳健的货币政策,坚持和完善应对疫情中一些行之有效的结构性金融政策,助力完成全年发展目标任务 中国前三季度GDP增长0.7%,预计全年正增长。全球经济从最低点有所恢复,但疫情发展仍高度不确定,IMF预测今年全球经济增速为-4.4%,恢复至疫情前水平仍需时日。 新冠疫情是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为应对冲击,金融部门推出了一些特殊政策措施。随着疫情对我国经济冲击高峰过去,经济活动逐步恢复正常,有的政策已经顺利完成阶段性任务,但支持小微民营企业、支持稳就业、支持绿色发展的政策措施将继续坚持,并进一步完善,促进形成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发展新格局。 一是货币政策更好适应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需要。货币政策应与高质量发展相适应,更加注重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质量和效益,提高金融机构长期支持实体经济的积极性,为涉农、小微企业、民营企业等提供持续支持。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在9月22日联合国大会上指出,“中国将提高国家自主贡献力度,采取更加有力的政策和措施,二氧化碳排放力争于2030年前达到峰值,努力争取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金融政策要围绕这一重大战略部署,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积极完善政策框架,与财政、产业、就业、科技等政策密切配合,促进经济绿色复苏和发展。 二是稳健的货币政策更加灵活适度、精准导向。货币政策要把握好稳增长和防风险的平衡,既不让市场缺钱,也不让市场的钱溢出来,保持货币供应与反映潜在产出的名义国内生产总值增速基本匹配。尽可能长时间实施正常货币政策,保持正常的、向上倾斜的收益率曲线,为经济主体提供正向激励,总体上有利于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有利于人民币资产的全球竞争力,帮助我们利用好两个市场、两种资源。在今年抗疫的特殊时期,宏观杠杆率有所上升,明年GDP增速回升后,宏观杠杆率将会更稳一些。货币政策需把好货币供应总闸门,适当平滑宏观杠杆率波动,使之在长期维持在一个合理的轨道上。 近年来,人民银行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积极支持北京国家金融管理中心建设,在北京市率先启动金融科技创新监管试点、本外币账户一体化改革试点,有力助推了北京“四个中心”功能建设。今年,人民银行对北京四次调增支农支小再贷款额度,三次增加再贴现额度,全力保障首都防疫和经济恢复增长需要。 下一步,人民银行将扎实落实好刘鹤副总理的讲话精神,继续支持北京建设国家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示范区和自由贸易试验区,支持中关村科创金融试验区创建,全力优化北京冬奥会支付服务环境。刚才,蔡奇书记的讲话对北京市的金融工作作了部署,我完全赞同,将全力支持。 预祝本届金融街论坛取得圆满成功。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