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编者按:5月10日,央行发布《2020年第一季度中国货币政策执行报告》。《报告》梳理了2020年第一季度我国货币信贷概况、货币政策操作、金融市场运行和国内外宏观经济形势的总体情况,并展望了中国宏观经济和介绍了下一阶段我国货币政策思路。 《报告》显示,3月末我国广义货币(M2)同比增长10.1%,社会融资规模存量同比增长11.5%,M2和社会融资规模平稳增长。一季度社会融资成本明显下降,3月份一般贷款平均利率为5.48%,比LPR改革前的2019年7月份下降了0.62个百分点。货币信贷结构进一步优化,普惠小微贷款“量增、价降、面扩”。人民币汇率双向浮动,市场预期平稳,3月末中国外汇交易中心(CFETS)人民币汇率指数报94.06,较上年末升值2.92%。 中信证券表示,《报告》提及“以更大的政策力度对冲疫情影响”,说明货币政策仍处于“加力”阶段,二季度降准降息依然可期,但对地产表述略有收紧。 一季度稳健的货币政策成效显著 传导效率明显提升 《报告》指出,2020年一季度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对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带来前所未有的冲击。在常态化疫情防控中经济社会运行逐步趋于正常,生产生活秩序加快恢复。2020年一季度国内生产总值(GDP)同比下降6.8%,居民消费价格指数(CPI)同比上涨4.9%。就业形势总体稳定,对外贸易结构继续改善,国际收支保持基本平衡格局。 中国人民银行把疫情防控作为最重要的工作来抓,并把支持实体经济恢复发展放到突出位置,综合运用多种工具有效应对疫情冲击。 一是保持流动性合理充裕。今年以来三次降低存款准备金率释放了1.75万亿元长期资金,春节后投放短期流动性1.7万亿元。合理把握公开市场操作力度和节奏,维护金融市场平稳运行。 二是加大对冲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的货币信贷支持力度。设立3000亿元专项再贷款定向支持疫情防控重点领域和重点企业,增加5000亿元再贷款再贴现专用额度支持企业有序复工复产,再增加再贷款再贴现额度1万亿元支持经济恢复发展。 三是用改革的办法疏通货币政策传导。深化利率市场化改革,促进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推广运用,推进存量浮动利率贷款定价基准转换,降低贷款实际利率。 四是以我为主,兼顾对外均衡。人民币汇率总体稳定,双向浮动弹性增强。跨境资本流动和外汇供求基本平衡。 五是牢牢守住风险底线,有效防控金融风险。 总体来看,稳健的货币政策成效显著,传导效率明显提升,体现了前瞻性、精准性、主动性和有效性。 央行表示,国际疫情持续蔓延,世界经济步入衰退,不稳定不确定因素显著增多。我国经济稳中向好、长期向好的趋势没有改变。但当前我国经济发展面临的挑战前所未有,必须充分估计困难、风险和不确定性,切实增强紧迫感,抓实经济社会发展各项工作。 下一阶段七大政策:货币政策更加灵活适度 《报告》指出,央行下一阶段主要有七大政策思路: 一是稳健的货币政策更加灵活适度,强化逆周期调节,保持流动性合理充裕。加强对流动性供求和国内外市场的监测,综合运用多种货币政策工具保持流动性合理充裕,保持M2和社会融资规模增速与名义GDP增速基本匹配并略高。增强调控前瞻性、精准性、主动性和有效性,进一步把握好流动性投放的力度和节奏,维护货币市场利率在合理区间平稳运行。在多重目标中寻求动态平衡,更加重视经济增长、就业等目标,以更大的政策力度对冲疫情影响,为有效防控疫情、支持实体经济恢复发展营造适宜的货币金融环境。处理好内部均衡和外部均衡之间的平衡,维护我国在全球主要经济体中少数实行正常货币政策国家的地位。健全可持续的资本补充体制机制,推动银行通过发行永续债等方式多渠道补充资本,重点支持中小银行补充资本,提升银行服务实体经济和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的能力。 二是充分发挥再贷款再贴现政策的牵引带动作用,为疫情防控、复工复产和实体经济发展提供精准金融服务。继续发挥3000亿元专项再贷款政策的抗疫保供作用,做好收官工作。引导金融机构继续运用好5000亿元再贷款再贴现专用额度,有序推进企业复工复产。实施好1万亿元再贷款再贴现政策,与实体经济恢复情况相匹配,与3000亿元、5000亿元政策相衔接,避免出现断档,持续扩大对涉农、小微企业、民营企业、外贸和受疫情影响较重行业的信贷支持,引导降低社会融资成本。 三是发挥货币信贷政策促进经济结构调整的作用,更好地服务实体经济。进一步完善“三档两优”存款准备金框架,建立健全银行增加小微企业贷款投放的长效机制。加强政策协调,促进金融要素流向供需共同受益、具有乘数效应的先进制造、民生建设、基础设施短板等领域,促进产业和消费双升级。研究做好金融支持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政策衔接,加快出台商业银行服务乡村振兴考核办法。引导金融机构完善内部考核激励,提高尽职免责认定比例,加强与政府性担保机构合作,将更多信贷资源配置到小微、民营企业等领域。发展供应链金融,依托核心企业信用加大对中小微企业融资支持。对保持就业岗位基本稳定的企业尤其是中小微企业,适当延长延期还本付息政策。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和“不将房地产作为短期刺激经济的手段”要求,保持房地产金融政策的连续性、一致性、稳定性。 四是进一步深化利率市场化和人民币汇率形成机制改革,提高金融资源配置效率。持续深化LPR改革,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有序推进存量浮动利率贷款定价基准转换,疏通货币政策传导机制,用改革的办法促进社会融资成本进一步下行。发挥好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作用,规范存款利率定价行为,督促银行严格落实明示贷款年化利率的要求,切实保护金融消费者权益。稳步深化汇率市场化改革,完善以市场供求为基础、参考一篮子货币进行调节、有管理的浮动汇率制度,保持人民币汇率弹性,发挥汇率调节宏观经济和国际收支自动稳定器作用。加强宏观审慎管理,稳定市场预期,保持人民币汇率在合理均衡水平上的基本稳定。加快发展外汇市场,为基于实需原则的进出口企业提供汇率风险管理服务。引导企业树立“风险中性”的财务理念,通过外汇衍生品管理汇率风险。稳步推进人民币资本项目可兑换,完善人民币跨境使用的政策框架和基础设施,支持人民币在跨境贸易和投资中的使用。 五是完善金融市场体系,切实发挥好金融市场在稳增长、调结构、促改革和防风险方面的作用。加强金融债券管理制度建设,建立分层分类的储架式发行管理体系。支持民营企业股权融资和发行债券融资,增强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能力。促进公司信用类债券信息披露标准统一,完善相关制度建设。坚持市场化、法治化原则,完善债券违约风险防范和处置机制。加强金融市场基础设施统筹监管与互联互通,推进托管行与交易报告库建设,确保金融市场整体稳定和安全高效运行。积极稳妥推动债券市场制度性、系统性开放,引入更多中长期投资者。 六是深化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健全具有高度适应性、竞争力、普惠性的现代金融体系。进一步推进金融机构改革,继续推动全面落实开发性金融机构、政策性银行改革方案,完善治理体系,严格业务边界,遵循金融机构经营规律,更好发挥开发性、政策性金融机构的作用。持续深化大型商业银行和其他大型金融企业改革,完善公司治理,规范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与管理层关系,完善经营授权制度,形成有效的决策、执行、制衡机制,提高经营管理水平和风险控制能力。 七是继续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金融风险攻坚战,确保风险总体可控、持续收敛,坚决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中国人民银行将在国务院金融委的统一领导下,在巩固已经取得的阶段性成果基础上,继续按照“稳定大局、统筹协调、分类施策、精准拆弹”的基本方针和政策,统筹考虑宏观经济形势新变化,抓住重点,把握节奏,确保党中央决策部署的各项风险化解任务目标如期完成,为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营造良好的金融环境。 2020年第一季度中国货币政策大事记 1月6日,中国人民银行下调金融机构存款准备金率0.5个百分点(不含财务公司、金融租赁公司和汽车金融公司)。 1月6日,中国人民银行与老挝人民民主共和国银行签署双边本币合作协议,允许在两国已经放开的所有经常和资本项下交易中直接使用双方本币结算。 1月12日,中国人民银行签署遵守《全球外汇市场准则》的承诺声明,积极参与全球外汇市场建设与发展。 1月15日,中国人民银行开展了中期借贷便利(MLF)操作,操作金额为3000亿元,利率为3.25%。 1月20日,中国人民银行面向公开市场业务一级交易商开展了2020年第一期央行票据互换(CBS)操作,费率为0.10%,操作量为60亿元,期限3个月。 1月20日,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1年期LPR为4.15%,5年期以上LPR为4.8%。 1月23日,中国人民银行开展了定向中期借贷便利(TMLF)操作,操作金额为2405亿元,利率为3.15%。 1月31日,中国人民银行发布《关于发放专项再贷款支持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有关事项的通知》(银发〔2020〕28号),向主要全国性银行和湖北等10个重点省(市)的部分地方法人银行提供总计3000亿元低成本专项再贷款资金,支持抗疫保供。 1月31日,人民银行、财政部、银保监会、证监会、外汇局印发《关于进一步强化金融支持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通知》(银发〔2020〕29号),提出30条政策措施,进一步强化金融支持疫情防控工作,保障民生和支持实体经济稳定发展。 2月4日,中国人民银行向全国人大财经委员会汇报2019年货币政策执行情况。 2月7日,公开发布《中国人民银行金融市场司关于疫情防控期间金融机构发行债券有关事宜的通知》,简化部分流程,为疫情期间金融机构发行债券以及发行疫情防控主题金融债券提供支持。 2月7日,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人民银行、审计署联合印发《关于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强化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资金支持的紧急通知》(财金〔2020〕5号),就强化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资金支持提出要求。 2月10日,中国人民银行与埃及中央银行续签规模为180亿元人民币/410亿埃及镑的双边本币互换协议。 2月13日,中国人民银行在香港成功发行300亿元人民币央行票据,其中3个月期央行票据200亿元,1年期央行票据100亿元,中标利率分别为2.55%和2.60%。 2月14日,证监会、财政部、人民银行、银保监会联合印发《关于商业银行、保险机构参与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国债期货交易的公告》(证监会公告〔2020〕12号),允许符合条件的试点商业银行和具备投资管理能力的保险机构,按照依法合规、风险可控、商业可持续的原则,参与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国债期货交易。 2月17日,中国人民银行开展了中期借贷便利(MLF)操作,操作金额为2000亿元,利率为3.15%,较上期下降10BP。 2月19日,发布《2019年第四季度中国货币政策执行报告》。 2月20日,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1年期LPR为4.05%,5年期以上LPR为4.75%。 2月26日,中国人民银行发布《关于加大再贷款、再贴现支持力度促进有序复工复产的通知》(银发〔2020〕53号),增加再贷款再贴现专用额度5000亿元,同时,下调支农、支小再贷款利率25BP至2.5%,为企业有序复工复产提供低成本、普惠性的资金支持。 2月28日,中国人民银行发布《关于运用支农再贷款专用额度支持扩大生猪养殖信贷投放的通知》(银发〔2020〕56号),安排支农再贷款专用额度200亿元,支持扩大生猪养殖信贷投放。 2月28日,中国人民银行面向公开市场业务一级交易商开展了2020年第二期央行票据互换(CBS)操作,费率为0.10%,操作量为50亿元,期限3个月。 2月28日起,中国国债正式纳入摩根大通全球新兴市场政府债券指数。 3月16日,中国人民银行开展了中期借贷便利(MLF)操作,操作金额为1000亿元,利率为3.15%。 3月16日,中国人民银行实施普惠金融定向降准,对普惠金融领域贷款占比考核达标银行给予0.5或1.5个百分点的存款准备金率优惠,并对此次考核中得到0.5个百分点存款准备金率优惠的股份制商业银行额外降准1个百分点。 3月20日,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1年期LPR为4.05%,5年期以上LPR为4.75%。 3月25日,中国人民银行面向公开市场业务一级交易商开展了2020年第三期央行票据互换(CBS)操作,费率为0.10%,操作量为50亿元,期限3个月。 3月26日,中国人民银行在香港成功发行100亿元人民币央行票据,期限为6个月,中标利率为2.19%。 3月26日,中国人民银行货币政策委员会召开2020年第一季度例会。 3月26日,中国外汇市场指导委员会(CFXC)转发全球外汇市场委员会(GFXC)关于市场状况的声明,促进外汇市场专业、公平、高效、稳健运行。
本报记者 李勇 扶持企业上市融资,辽宁省下大力气,肯花“本钱”。《证券日报》记者日前从辽宁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辽宁金融监管局)了解到,截至目前,辽宁省已累计发放上市专项资金8999万元。 五一小长假后第一天,科创板上市企业芯源微披露关于获得政府补助的公告,公司累计获得政府补助款项1551.61万元,其中辽宁金融监管局发放的支持企业上市发展专项资金就有1500万元。对于政府部门给予的资金补助,芯源微副总经理、董秘、财务总监李风莉告诉《证券日报》记者,不算发行费用,企业上市过程中的费用基本都可以覆盖掉。 “太给力了!对企业的作用是相当大。”李风莉向《证券日报》记者表示,“申请费用的过程也不繁琐,支持政策里都写得很清楚,哪个阶段需要哪些资料,要求都很明确,资金下拨的也很快。” 李风莉讲到的相关支持政策就是辽宁省政府2019年出台的《关于进一步支持企业上市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该《意见》从加大企业上市扶持力度、优化企业上市服务环境、完善上市工作保障机制等方面共提出16条支持企业利用资本市场上市融资发展的具体举措。 辽宁金融监管局资本市场处张艺处长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随着资本市场改革向纵深推进,特别是在2019年设立科创板、证券发行注册制的背景下,“支持更多企业上市,扩大辽宁上市公司队伍”的理念,在辽宁省委省政府和省直各部门层面日益成为高度共识。 “科创板的推出,是推动科技企业上市的一个很好的契机,我们抢抓改革机遇,从去年年初开始辽宁金融监管局和辽宁省财政厅就深入企业实地调研需求,广泛征求各方面的意见。”张艺告诉《证券日报》记者,“主要考虑企业上市过程中成本费用比较高,需要沟通接触的政府部门比较多,从降低企业上市成本,为企业上市提供服务支持以及建立上市工作机制的角度出台了该《意见》。” 《证券日报》记者了解到,根据该《意见》,辽宁省级财政设立了“支持企业上市发展专项资金”,对辽宁企业通过资本市场上市、全国股转系统挂牌和股权融资、证券交易所发债融资等给予扶持,用于冲减企业上市部分费用,降低企业上市成本。其中,对科创板拟上市企业按照完成股改、辅导备案、正式申报、完成注册等阶段给予总额1500万元的补助;对在主板、中小企业板、创业板拟上市企业按照完成股改、辅导备案、正式申报等阶段给予总额1000万元的补助;对在境内借壳上市并将注册地迁入辽宁的,给予一次性补助1000万元;对在全国股转系统挂牌给予补助150万元,挂牌后实现股权融资的,按照当年融资额的1%给予最高500万元补助;对在沪深交易所实现公司债、双创债、资产证券化等债券融资的,按照当年融资额的2‰给予最高500万元补助。 “我们不是企业最后上市成功才能拿奖励,而是从分担费用的角度来考虑,分阶段给予企业补助。”张艺表示,“针对企业上市过程耗时长、成本费用高的特点,辽宁针对上市前的不同环节分阶段给予支持,有效帮助企业分担了上市各阶段的成本和风险。” 记者了解到,2020年是辽宁省政府上市扶持政策落地的第一年,截至4月末,辽宁金融监管局和辽宁省财政厅完成了上市专项资金的发放工作,向沈阳、鞍山、本溪、锦州、营口、辽阳、朝阳7个市符合条件的企业共发放补助资金8999万元,东软医疗、何氏眼科等27家企业分别获得300万元—1000万元不等的资金补助。 “上市过程中需要相关部门出具相关证明材料,地方政府都很支持和重视,市长还曾多次召开协调会,工商、环保、社保等相关部门都提供了服务便利。”扶持政策正式落地,也让许多企业切身感受到了好处。李风莉告诉《证券日报》记者,“公司从申报到上市就五个多月的时间,省、市、区政府相关部门的支持服务起到相当大的作用,如果没有这么‘给力’的协调,企业一个部门一个部门地跑起来,肯定不会这么快。” 李风莉表示,辽宁的支持政策,不仅覆盖了上市前期费用,减轻了企业负担,也是很正向的信号,可以吸引更多的优秀机构到辽宁开展项目,吸引更多的优秀企业步入资本市场,增强企业上市发展的信心。 近年来,辽宁省金融监管局全力推进全省资本市场发展,积极培育后备企业,持续开展宣传推广、上市现场指导、资本市场对接、后续中介服务等一系列的长期基础工作。目前,辽宁已有芯源微和神工股份两家企业实现科创板挂牌,截至4月末,全省辅导备案企业已达26家,预计今年还将有10余家企业申报材料,创下历史最好水平。 “出台支持政策,就是要帮企业搭上改革的‘班车’,从长远来讲,进入资本市场,企业就打开了融资渠道,品牌效应得到提升,也会吸引更优秀的人才,未来发展空间更加广阔。”张艺向《证券日报》记者表示,“对于政府来说,企业上市,培育了财源,解决了就业,也增加了税收。从培育地方竞争力的角度,通过推动企业上市,可以带动相关产业发展,从宏观到微观层面都有着重要和积极的意义。”(编辑 田冬 孙倩)
中国政府网8日消息,国务院办公厅日前印发关于对2019年落实有关重大政策措施真抓实干成效明显地方予以督查激励的通报,对2019年落实打好三大攻坚战和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持续扩大内需、推动创新驱动发展、保障和改善民生等有关重大政策措施真抓实干、取得明显成效的213个地方予以督查激励,相应采取30项奖励支持措施。 通报指出,防范化解金融风险、营造诚实守信金融生态环境、维护良好金融秩序、健全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机制成效较好的地方为上海市,浙江省,江西省,广东省,四川省。2020年支持上述地方或其辖内地区开展金融改革创新先行先试,在同等条件下对其申报金融改革试验区等给予重点考虑和支持,在相关领域加大再贷款、再贴现的支持力度,鼓励符合条件的全国性股份制银行在上述地方开设分支机构,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发行“双创”公司债券、绿色公司债券等金融创新产品。 通报指出,促进外贸、外资稳定增长,积极优化营商环境成效明显的地方为上海市、浙江省、湖北省、湖南省、广东省、广西壮族自治区。2020年对上述地方培育国家外贸转型升级基地给予优先支持。 另外,通报表示,财政预算执行、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国库库款管理、推进财政资金统筹使用、预算公开等财政管理工作完成情况好的地方为北京市房山区,浙江省衢州市、瑞安市,安徽省合肥市、广德市,河南省郑州市、滑县,湖北省荆门市、随州市曾都区,湖南省长沙市、石门县,广东省广州市、广州市南沙区、深圳市龙华区,云南省昆明市、镇雄县,陕西省西安市、富平县。2020年对上述地方利用年度预算中单独安排的资金等予以奖励,每个市奖励资金不低于2000万元,每个县(市、区)奖励资金不低于1000万元,适当体现向中、西部地区倾斜。
本报记者 刘琪 为支持企业复工复产和助企纾困,日前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提出,要强化稳企业保就业的金融支持措施。对保持就业岗位基本稳定的企业尤其是中小微企业,适当延长延期还本付息政策,支持其多渠道融资,并创设政策工具支持银行更多发放信用贷款。 为缓解企业财务支出和流动性压力,今年3月2日,央行、银保监会等五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对中小微企业贷款实施临时性延期还本付息的通知》。据此次国务院常务会议公布的数据显示,目前已对110多万户中小微企业超过1万亿元贷款本息办理延期还本或付息。 值得关注的是,此次国务院常务会议提出要“创设政策工具支持银行更多发放信用贷款”。据银保监会副主席黄洪在此前举行的国新办新闻发布会上介绍,今年一季度对企业、商户和个人经营者发放的信用贷款增加2.5万亿元,增量接近去年同期的2倍。 实际上,小微企业一直存在着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而“信用贷款”更是难上加难。东方金诚首席金融分析师徐承远对《证券日报》记者分析道,相对大型企业而言,小微企业规模较小,自身经营稳定性较差,且易受外部环境影响,整体经营风险较高。部分小微企业经营管理不够规范,且本身信息透明度不高,金融机构很难判断贷款风险程度。 近年来,国家不断出台政策着力缓解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同时鼓励金融机构发放小微企业信用贷款,减少抵押担保的中间环节,切实有效降低小微企业综合融资成本。在今年受到疫情影响的特殊情况下,银保监会副主席梁涛在2月15日举行的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发布会上就表示,银保监会将引导金融机构进一步加大对企业复工复产的信贷支持,进一步提高企业信用贷款和中长期贷款比重。今年3月10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提出“适当下放信用贷款审批权限”。 为帮助更多小微企业复工复产,各地尤其是疫情较为严重的地区,金融业机构积极落实惠企政策,加大信用贷款业务的创新力度。《证券日报》记者从某商业银行了解到,安徽蒸小皖餐饮有限公司拥有安徽区域第二大的中式快餐品牌“蒸小皖”,受疫情影响,企业大部分员工居家休假隔离,少部分员工在支撑33家经营门店的日常运转,企业资金周转受到严重影响。今年2月份,该银行合肥分行了解到企业急需资金解决员工工资发放困难后,立即启动绿色通道快速审批流程,安排专人予以对接和审查,授信材料和流程一律从速,在多部门协调配合下,全流程用时不到6小时,便给予该企业150万元信用贷款。 而在湖北省,武汉市、宜昌市、荆门市等地央行分支机构会同当地政府部门,整合分散在各相关部门和公共事业单位的涉企信用信息,促进银企信息对称和融资对接。宜昌市网上金融服务大厅、荆门市企业金融信用信息平台先后上线“抗疫贷”“复工贷”等多款纯信用企业贷产品。截至4月27日,湖北各地信用信息平台累计支持小微企业融资超200亿元。 对于支持小微企业多渠道融资,并创设政策工具支持银行更多发放信用贷款,徐承远认为可通过创设新的政策工具或者在现有政策工具创新基础上,进一步支持银行发放小微企业信用贷款的积极性,主要包括:加大支农支小专项再贷款和再贴现发放力度及其对中小银行的精准覆盖程度;丰富MLF或SLF等工具品种,进一步加强MLF或SLF工具在支持小微企业信用贷款方面的专项性;进一步简化小微企业债发行程序,加大支持小微金融债发行力度;推进小微企业贷款资产证券化进程,为中下银行盘活小微企业贷款提供更多渠道;发展完善中小企业担保基金。
图片来源:微摄 新华社华盛顿4月29日电(记者高攀 许缘)美国联邦储备委员会29日宣布将联邦基金利率目标区间维持在零至0.25%的超低水平,同时警告新冠疫情对美国经济前景构成相当大的风险。 美联储当天结束货币政策例会后发表声明说,新冠病毒和为保护公众健康采取的措施导致美国经济活动大幅下滑和失业人数激增,同时经济活动中断严重影响了金融环境,并妨碍信贷流向美国家庭和企业。 声明说,正在持续的公共卫生危机将在短期内严重影响美国经济活动、就业和通货膨胀,并在中期内对经济前景构成相当大的风险。因此,美联储决定将联邦基金利率目标区间维持在零至0.25%的水平,直到美联储对美国经济经受住近期事件冲击并回到实现充分就业和物价稳定目标的正轨抱有信心。 声明还说,为支持对家庭和企业放贷,美联储将继续购买支持市场平稳运行所需的美国国债和机构抵押贷款支持证券,促进货币政策有效传导到更广泛的金融环境。美联储承诺在当前充满挑战的时期使用全部政策工具支持美国经济。 美国商务部当天公布的首次预估数据显示,因新冠疫情导致经济大面积“停摆”,今年第一季度美国实际国内生产总值按年率计算下滑4.8%,创2008年国际金融危机以来最大降幅。 美联储主席鲍威尔当天在新闻发布会上表示,第二季度美国经济活动可能会以前所未有的速度下滑,经济下滑的深度和持续时间非常不确定,很大程度上将取决于疫情得到控制的速度。他强调,美国经济衰退的严重程度将取决于各级政府采取的减缓冲击和支持复苏的政策措施。 此前为应对疫情在美国快速蔓延,美联储已连续多次出台宽松货币政策支撑美国经济,并提供总额高达2.3万亿美元的贷款帮助美国家庭、各类企业、州和地方政府。
图片来源:微摄中国金融网讯 近日,金融委办公室地方协调机制(上海市)(以下简称“上海协调机制”)印发《关于全面做好企业复工复产和稳外贸稳外资稳投资金融服务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这是人民银行上海总部牵头上海协调机制成员单位联合制订的首份政策文件,也是贯彻落实近期国务院金融委和上海市委市政府有关工作要求的具体举措。《意见》对金融支持复工复产和稳外贸、稳外资、稳投资相关政策举措进行认真梳理和具体细化,从持续加大企业复工复产金融支持、全力保障重大项目有序开复工和产业链协同、积极支持稳住外资外贸基本盘和扩大有效投资、积极推进金融领域对外开放、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等五个方面提出具体落实意见,充分体现了上海金融系统加快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秩序恢复常态的政策合力。上海协调机制成立以来,各成员单位在合力支持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等方面做出积极努力,取得较好成效。下一步,上海协调机制将继续积极发挥作用,加强政策协同,推动《意见》加快落地见效,在持续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全面推进复工复产达产的同时,积极推进金融支持扎实做好“六稳”、全面落实“六保”工作,切实维护上海经济金融平稳健康发展。 金融委办公室地方协调机制(上海市)关于做好企业复工复产和稳外贸稳外资稳投资金融服务的若干意见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统筹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决策部署,按照国务院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稳预期、扩总量、分类抓、重展期、创工具、抓落实”的工作方针,以及上海市委市政府相关工作要求,抓实抓细稳外贸稳外资稳投资(以下简称“三稳”)工作,在常态化疫情防控中全面推进企业复工复产达产,同时注意防范化解金融风险,金融委办公室地方协调机制(上海市)就做好上海有关金融服务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持续加大企业复工复产金融支持 (一)加大对中小微企业复工复产信贷支持。继续用好国家5000亿元再贷款再贴现政策,着力做好“保存量、扩增量、降成本”,推动银行业金融机构将到期的普惠项下存量贷款转换成再贷款支持的优惠贷款。落实好国家新增1万亿元普惠性再贷款再贴现政策,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努力挖掘新增贷款客户、提高首贷比率,扩大优惠贷款惠及面。建立企业复工复产融资诉求问题协调解决机制,缓解中小微企业复工复产过程中的融资难问题。 (二)降低企业融资成本和财务负担。积极落实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改革,推动金融机构加快存量浮动利率企业贷款定价基准转换,适当向实体经济让利,促进企业综合融资成本下行。落实好中小微企业贷款临时性延期还本付息政策,减轻企业疫情期间财务负担。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推广小微企业无还本续贷,积极落实小微企业贷款尽职免责要求。 (三)发挥政策性融资担保基金作用。进一步完善担保政策体系,继续加大融资担保力度,确保2020年全年政策性融资担保贷款规模增加30亿元以上。对防疫重点企业和受疫情影响较大的中小微企业,降低政策性融资担保费率,减半收取再担保费率,引导区财政出台担保费补贴政策,降低企业融资成本。深化银担合作,创新“无还本续贷”融资担保产品;完善企业白名单制管理,开辟绿色通道,提高服务效率。 二、全力保障重大项目有序开复工和产业链协同 (四)保障重点领域和重大项目有序开复工。积极配合做好地方政府一般债券和专项债券的发行和承销,为在建项目及时复工和新项目尽早开工合理提供配套融资和金融服务保障。鼓励金融机构主动对接受疫情影响较大的重点领域企业和项目,通过发行疫情防控债券等直接融资渠道筹集资金,保障投资项目有序开复工。坚持“房住不炒”定位,支持金融机构按照市场化原则,依法合规做好旧区改造、保障性住房、轨道交通等重大项目的配套融资服务。 (五)加强产业链协同复工复产金融服务。优化产业链核心企业的金融服务,支持核心企业降低对上游企业的资金占用,帮助下游企业缓解现金流压力。加强对产业链上下游企业的信贷支持,进一步优化供应链融资服务业务产品和办理流程。提升产业链金融服务科技水平,完善银行业金融机构产业链、供应链金融服务的考核激励和风险控制。对暂时受到疫情影响、信用良好的制造业企业,可适当降低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比例。加强对航运物流业复工复产的金融支持,确保国际供应链物流通道畅通,支持全球产业链协同发展。支持期货公司向企业提供场外期权等衍生品服务,为企业管理物料成本风险、稳定生产提供保障。 三、积极支持稳住外资外贸基本盘和扩大有效投资 (六)发挥政策性金融作用。支持政策性银行设立专项信贷额度,以优惠利率支持“三稳”领域中小微企业。鼓励国家开发银行上海分行设立专项贷款支持制造业高质量发展,重点支持先进制造业和传统制造业技术改造。鼓励中国进出口银行上海分行扩大贸易融资业务规模,积极应对疫情对国际产业链、供应链的冲击。鼓励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上海市分行加大对春耕备耕、粮食储备和农村基础设施补短板的支持力度。支持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上海分公司进一步扩大短期出口信用保险覆盖面,加强与政策性担保基金、商业银行协同联动,帮助外贸企业有效分险增信。 (七)发挥多层次资本市场作用。推动扩大在沪金融机构金融债券发行规模,支持上海地区商业银行发行二级资本债、永续债等补充资本金。推动在沪非金融企业发行债务融资工具,加大对战略性新兴产业、保障安居工程债务融资的支持力度,重点推动双创、小微企业、三农和绿色等专项债券发行;加大对民营企业债券融资支持力度,为民营企业发债融资提供更好的政策环境和便利条件。支持鼓励外贸型企业再融资和重大资产重组,为外贸企业融资提供更为便捷的监管服务。 (八)做好重点领域重点项目金融服务对接。推动企业债券发行和外资外债流入的便利化,丰富重点领域重点项目的融资渠道。引导金融机构开辟快速审批通道,优化业务流程,加大产品创新力度,完善考核激励机制,进一步提升服务能力,积极做好上海地区重点发展领域、重大投资项目和重大外商投资项目的金融服务。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对集成电路、生物医药、人工智能等重点领域信贷支持;鼓励金融机构推出定制化金融产品和专属金融服务方案,为上海自贸区临港新片区、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虹桥国际开放枢纽、G60科创走廊重点产业和重大建设项目提供支持;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制造业中长期信贷投放,提高对制造业中长期信贷不良率的容忍度。鼓励集成电路、生物医药、人工智能重大项目单位和投资主体通过企业债券融资。 四、积极推进金融领域对外开放 (九)积极落实金融业对外开放。试点外资机构与大型银行在上海合资设立理财公司。支持外资机构在上海设立或控股证券经营机构、基金管理公司,推进人身险外资股比限制从51%提高至100%在上海率先落地。支持境外金融机构在上海投资设立、参股养老金管理公司。试点保险资产管理公司参股境外资产管理机构等在上海设立的理财公司。鼓励跨国公司在上海设立全球或区域资金管理中心等总部型机构。允许在上海自贸试验区注册的融资租赁母公司和子公司共享外债额度。 (十)进一步推动金融市场对外开放。全面落实债券市场对外开放举措,拓展境外机构投资者进入债券市场的渠道,丰富境外投资者类型和数量。逐步推动境内结算代理行向托管行转型,为境外投资者进入银行间债券市场提供多元化服务。继续推进发行“熊猫债”,吸引更多国际组织、境外金融机构和境外非金融企业在境内债券市场发行人民币债券。支持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研究推进扩大债券市场对外开放具体举措,进一步增强上海金融市场综合服务能力。支持跨国公司在上海设立的资金管理中心经批准后进入银行间外汇市场交易。 (十一)继续优化跨境金融服务。扩大优质企业跨境人民币结算便利化的实施范围,从上海自贸区、临港新片区扩大到上海全市外贸、外资产业;扩大境内贸易融资资产跨境转让试点范围,从临港新片区扩大到上海全市产业链、供应链企业;支持上海发展货物转手买卖、转口贸易,尤其是大宗商品的跨境结算;支持跨国企业集团通过资金池方式在境内外成员企业之间集中开展本外币资金余缺调剂业务。重点研究支持数字贸易开展的跨境金融政策;研究推进跨境贸易融资资产跨境转让;研究推进外商投资企业人民币资本金专户改革试点。 五、持续优化营商环境 (十二)深入推进外汇管理便利化。进一步推进“数字外管”平台政务服务网上办理系统应用,优化外汇业务办理便民措施。全面推行资本项目外汇收入支付便利化,允许试点银行为试点企业提供网上银行、手机银行等电子渠道办理便利化业务,企业可通过电子方式填写支付命令函办理资金划转。允许企业资本项目收入及其结汇所得人民币资金提供有股权关系或供应链等关联公司使用。推动完善金融机构汇率风险管理产品,提升服务能力,帮助企业提高汇率风险管理能力,有效应对疫情影响。 (十三)完善账户管理,优化支付环境。支持银行建立账户服务绿色通道,在有效防范风险、准确识别客户身份和开户意愿前提下,探索运用各类科技手段,通过电子渠道为企业办理账户业务。支持银行和支付机构加快拓展移动支付便民消费场景,在保障移动支付便民工程建设稳步推进的基础上,积极参与推进短期入境境外人士境内移动支付服务试点项目,提升入境游客移动支付体验和满意度。鼓励银行、支付机构立足商业可持续原则,对客户各类支付服务收费实行阶段性优惠。 (十四)持续做好征信服务,助力中小微企业融资。引导社会公众线上办理征信查询业务,鼓励、支持商业银行开通企业信用报告网银查询渠道。指导辖内各征信服务网点做好安全防护工作,高效提供征信服务,畅通征信维权渠道,确保疫情防控期间征信服务平稳有序。指导金融机构对受疫情影响暂时失去收入来源的企业以及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的逾期记录报送予以合理调整,阶段性减免企业应收账款质押登记相关费用和农村商业银行、村镇银行等10类金融机构征信查询服务费用。加快推动上海市中小微企业融资综合信用服务平台建设,继续推广上海市大数据中心普惠金融应用项目,助力中小微企业融资。 (十五)切实保障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加强中央金融管理部门在沪机构、上海市地方金融监管局等部门间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沟通协调。保障金融消费者投诉咨询渠道畅通,推进金融纠纷多元化解决机制建设。优化数字普惠金融服务,更精准地发挥普惠金融在支持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户等群体复工复产中的作用。
图片来源:微摄中国金融网讯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5月6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听取支持复工复产和助企纾困政策措施落实情况汇报,推出和进一步完善相关政策,加大稳企业保就业力度。会议指出,按照党中央、国务院部署,各地各部门围绕推进复工复产和助企纾困,精准有力及时推出8个方面90项政策措施。主要包括:加大对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增值税减免;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交通运输、餐饮、旅游等行业企业,亏损结转年限由5年延长至8年;减免各类企业缴纳的养老、失业、工伤三项社保费上半年达6000亿元,实施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惠及8400多万职工;免收收费公路通行费1400多亿元,降低电价气价上半年为企业减负670亿元。实施降准释放1.75万亿元资金;通过专项再贷款再贴现、激励国有大型银行发放普惠小微贷款、增加政策性银行专项信贷额度等,为企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提供低成本贷款2.85万亿元;对110多万户中小微企业超过1万亿元贷款本息办理延期还本或付息。加大对春耕生产、畜牧业发展等支持力度。上述举措的积极成效正在显现,复工复产正逐步达到正常水平,企业困难得到一定缓解,经济社会运行逐步趋于正常。会议强调,要把做好“六保”作为“六稳”工作的着力点,稳住经济基本盘。进一步落实落细已出台的支持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纾困发展各项政策,让企业得到更多实惠,稳定就业岗位,减轻疫情对农民工在内的劳动者就业和收入的影响,保障基本民生。实施扩大内需战略,多措并举促进消费回升。围绕疫情暴露出来的薄弱环节和经济社会发展短板领域,加快推进国家规划已明确的重大工程建设,用好已下达的中央预算内投资和地方政府专项债,尽快形成实物工作量。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抓紧修订市场准入负面清单,破除民营企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准入障碍,带动扩大社会有效投资。完善对外贸易政策,加快修订外资准入负面清单和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进一步放宽外资准入限制。会议要求,要根据形势变化和企业诉求,及时推出和完善相关政策。一是针对目前疫情尚未过去的情况,允许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延缓缴纳所得税,延长支持疫情防控保供相关税费政策实施期限。对纳税人提供公共交通运输服务、生活服务及为居民提供必需生活物资快递收派服务取得的收入,延长免征增值税时间。更大力度帮助企业渡难关。二是在年初已发行地方政府专项债1.29万亿元基础上,再按程序提前下达1万亿元专项债新增限额,力争5月底发行完毕。三是强化稳企业保就业的金融支持措施。对保持就业岗位基本稳定的企业尤其是中小微企业,适当延长延期还本付息政策,支持其多渠道融资,并创设政策工具支持银行更多发放信用贷款。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