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新浪财经意见领袖专栏机构 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刘晓蕾 “新基建”的推进以及疫情带动下的企业数字化转型,有助于推动金融智能化,进而促进融资模式不再局限于主体信用,而向资产信用与交易信用转化,真正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 日前,北京大学博雅特聘教授、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金融学系主任刘晓蕾在《北大金融评论》上发表文章,探讨了金融智能化时代的信用转型。 2020 年的新冠疫情给全球经济带来巨大冲击,全球股价下跌。美股多次触发熔断,跌幅一度超过17%,创下11 年来最大跌幅。为了救市,美联储把基准利率几乎降到零,开启无上限量化宽松政策。政策力度甚至超过2008 年金融危机期间量化宽松救市的程度。疫情对中国的影响也非常巨大。国家统计局数据表明,中国2020 年1、2 月份工业增加值累计同比下跌13.5%,城镇调查失业率升高到6%,形势严峻。 中国人民银行行长易纲在“第十届陆家嘴论坛(2018)”的主旨演讲《关于改善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的几个视角》中提到,“我们有2000 多万的小微企业法人,此外还有6000 多万的个体工商户,这些小微企业占了市场主体的90%以上,贡献了全国80%的就业、70%左右的专利发明权、60%以上的GDP 和50% 以上的税收”。而中国人民银行各季度《金融机构贷款投向统计报告》则显示,小微企业贷款余额占比一直在30%左右。也就是说,小微企业对经济的作用与其得到的信贷支持严重不符。特别是在受疫情影响,失业问题严重的情况下,小微企业的处境更加艰难。鉴于中小微企业对就业的贡献,疫情过后,如何解决中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其重要性比以往更甚。 未来企业融资模式转型 疫情期间,远程办公等契机,促使企业信息化水平上了一个新台阶。2020 年3 月14 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会议提出加强“新型基础设施建设”,包含5G 基建、特高压、城际高速铁路和城际轨道交通、新能源汽车充电桩、大数据中心、人工智能、工业互联网等七大领域。“新基建”的开展,加上疫情对企业数字化转型的推动,会极大影响未来融资模式。促进国内的融资模式,从主体信用,向资产信用与交易信用转型。 根据国家统计局数据,2018 年,工业企业应收账款净额超过14 万亿。中国人民银行抽样调查数据显示,大型企业应付账款2019 年比2018 年同比增长42.7%,而小型、微型企业的应收账款分别同比增长37.8% 和43.7%。可以预见,疫情过后,大企业本身也会面临资金紧张,大企业拖延账期的情况只会更严重。而小微企业会面临更紧张的流动资金紧缺,解决应收账款融资是解决小微企业融资难的很重要途径。 中小微企业通常自身信用较差,仅凭借自身信用,难以获得银行贷款。而传统银行贷款对抵押品要求很高。中国小微企业调查(CMES)数据显示,小微企业未能获得贷款的原因中,48.7% 是因为缺少抵押品。 笔者与合作者的一篇论文《资产证券化(ABS)脱离主体信用的影响》分析了资产证券化(ABS)市场首例监管账户破产隔离裁定事件对信贷脱离主体信用的影响。2019 年10 月底,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下达《执行裁定书》,支持山西证券作为案外人对融信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与其债权人借款合同纠纷诉讼保全一案中将资产支持专项计划的监管账户作为执行标的的异议,认为该监管账户的资金享有足以排除强制执行的权益,依法对该账户中止执行。这一裁定标志着资产证券化产品可以真正脱离原始权益人信用,依靠底层资产信用独立存在。我们发现相比银行主体的ABS,企业为原始权益人发行的ABS 对这一事件的反应更正面;民企以及非上市公司对这一事件反应更正面。这一结果反映出民企、非上市公司对脱离主体信用而使用资产信用存在相当高的需求。 数字化和区块链助力 过去融资模式没有重视资产信用是有其深层原因的。比如2012 年的上海钢贸爆仓事件,在仓单质押贷款中出现了大量重复质押以及空单质押的问题。出现这一问题的首要原因是仓库管理的信息化水平低,仓单为代表的底层资产(库存)没有能够很好地进行统计以及信息共享。疫情带来的数字化转型升级推动金融智能化,将有助于从根本上解决这一问题。 企业数字化转型意味着企业经营流程信息化,经营流程产生的数据可以实时收集。5G 和物联网的应用可以确保数据采集的真实性。而区块链技术的应用,数据加密上链可以保证数据不可篡改,为新融资方式的应用提供了可能。 新的融资模式其实早已出现,比如阿里小贷从2010年开始就通过网络交易数据给淘宝上的小商户发放贷款。其后阿里小贷通过资产证券化产品使得贷款流通,扩大了贷款规模。但这个阶段服务用户主要是互联网企业,由于其电商企业的性质,数据获得比较容易。扫码支付兴起后,蚂蚁金服转战线下,帮助小微企业(码商)做数字化转型。比如为线下餐馆通过在线点单,后厨供应链自动化管理等,促进企业经营流程信息化,然后进一步通过经营流程自动化产生的数据控制交易信用为“码商”发放贷款。 近些年随着区块链技术的兴起,信息在区块链多个节点上共享也有助于实现信息的不可篡改。浙商银行将区块链技术应用于应收账款融资平台,并发行浙商链融ABS 产品。央行数字货币研究所联合人民银行深圳分行,以及多家商业银行2018 年9 月推出“湾区贸易金融区块链平台”,把对外贸易产生的单据上链,同时联合多家银行为贸易商就可信单据发放贷款。到2020 年初,该平台应用已上链运行供应链应收账款多级融资、跨境融资等多项业务,业务量超过900 亿元。 区块链技术主要解决上链数据不可篡改的问题。但是上链数据如何保持真实性,还依赖于企业的信息化转型,以及物联网等技术的应用。5G 的推进,以及企业数字化转型的意识提升,将有助于保证数据产生的真实性。聚均科技等一些金融科技企业,已经在尝试使用物联网技术,从实体公司运营中收取可信数据,并将其用于融资风控。 简而言之,随着“新基建”的推进,疫情带动下的企业数字化转型,有助于推动金融智能化,进而促进融资模式不再局限于主体信用,而向资产信用与交易信用转化,真正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 (本文作者介绍:作为北大工商管理教育的主体,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是亚太地区最优秀的商学院之一。)
文/新浪财经意见领袖专栏机构 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刘晓蕾 “新基建”的推进以及疫情带动下的企业数字化转型,有助于推动金融智能化,进而促进融资模式不再局限于主体信用,而向资产信用与交易信用转化,真正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 日前,北京大学博雅特聘教授、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金融学系主任刘晓蕾在《北大金融评论》上发表文章,探讨了金融智能化时代的信用转型。 2020 年的新冠疫情给全球经济带来巨大冲击,全球股价下跌。美股多次触发熔断,跌幅一度超过17%,创下11 年来最大跌幅。为了救市,美联储把基准利率几乎降到零,开启无上限量化宽松政策。政策力度甚至超过2008 年金融危机期间量化宽松救市的程度。疫情对中国的影响也非常巨大。国家统计局数据表明,中国2020 年1、2 月份工业增加值累计同比下跌13.5%,城镇调查失业率升高到6%,形势严峻。 中国人民银行行长易纲在“第十届陆家嘴论坛(2018)”的主旨演讲《关于改善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的几个视角》中提到,“我们有2000 多万的小微企业法人,此外还有6000 多万的个体工商户,这些小微企业占了市场主体的90%以上,贡献了全国80%的就业、70%左右的专利发明权、60%以上的GDP 和50% 以上的税收”。而中国人民银行各季度《金融机构贷款投向统计报告》则显示,小微企业贷款余额占比一直在30%左右。也就是说,小微企业对经济的作用与其得到的信贷支持严重不符。特别是在受疫情影响,失业问题严重的情况下,小微企业的处境更加艰难。鉴于中小微企业对就业的贡献,疫情过后,如何解决中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其重要性比以往更甚。 未来企业融资模式转型 疫情期间,远程办公等契机,促使企业信息化水平上了一个新台阶。2020 年3 月14 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会议提出加强“新型基础设施建设”,包含5G 基建、特高压、城际高速铁路和城际轨道交通、新能源汽车充电桩、大数据中心、人工智能、工业互联网等七大领域。“新基建”的开展,加上疫情对企业数字化转型的推动,会极大影响未来融资模式。促进国内的融资模式,从主体信用,向资产信用与交易信用转型。 根据国家统计局数据,2018 年,工业企业应收账款净额超过14 万亿。中国人民银行抽样调查数据显示,大型企业应付账款2019 年比2018 年同比增长42.7%,而小型、微型企业的应收账款分别同比增长37.8% 和43.7%。可以预见,疫情过后,大企业本身也会面临资金紧张,大企业拖延账期的情况只会更严重。而小微企业会面临更紧张的流动资金紧缺,解决应收账款融资是解决小微企业融资难的很重要途径。 中小微企业通常自身信用较差,仅凭借自身信用,难以获得银行贷款。而传统银行贷款对抵押品要求很高。中国小微企业调查(CMES)数据显示,小微企业未能获得贷款的原因中,48.7% 是因为缺少抵押品。 笔者与合作者的一篇论文《资产证券化(ABS)脱离主体信用的影响》分析了资产证券化(ABS)市场首例监管账户破产隔离裁定事件对信贷脱离主体信用的影响。2019 年10 月底,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下达《执行裁定书》,支持山西证券作为案外人对融信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与其债权人借款合同纠纷诉讼保全一案中将资产支持专项计划的监管账户作为执行标的的异议,认为该监管账户的资金享有足以排除强制执行的权益,依法对该账户中止执行。这一裁定标志着资产证券化产品可以真正脱离原始权益人信用,依靠底层资产信用独立存在。我们发现相比银行主体的ABS,企业为原始权益人发行的ABS 对这一事件的反应更正面;民企以及非上市公司对这一事件反应更正面。这一结果反映出民企、非上市公司对脱离主体信用而使用资产信用存在相当高的需求。 数字化和区块链助力 过去融资模式没有重视资产信用是有其深层原因的。比如2012 年的上海钢贸爆仓事件,在仓单质押贷款中出现了大量重复质押以及空单质押的问题。出现这一问题的首要原因是仓库管理的信息化水平低,仓单为代表的底层资产(库存)没有能够很好地进行统计以及信息共享。疫情带来的数字化转型升级推动金融智能化,将有助于从根本上解决这一问题。 企业数字化转型意味着企业经营流程信息化,经营流程产生的数据可以实时收集。5G 和物联网的应用可以确保数据采集的真实性。而区块链技术的应用,数据加密上链可以保证数据不可篡改,为新融资方式的应用提供了可能。 新的融资模式其实早已出现,比如阿里小贷从2010年开始就通过网络交易数据给淘宝上的小商户发放贷款。其后阿里小贷通过资产证券化产品使得贷款流通,扩大了贷款规模。但这个阶段服务用户主要是互联网企业,由于其电商企业的性质,数据获得比较容易。扫码支付兴起后,蚂蚁金服转战线下,帮助小微企业(码商)做数字化转型。比如为线下餐馆通过在线点单,后厨供应链自动化管理等,促进企业经营流程信息化,然后进一步通过经营流程自动化产生的数据控制交易信用为“码商”发放贷款。 近些年随着区块链技术的兴起,信息在区块链多个节点上共享也有助于实现信息的不可篡改。浙商银行将区块链技术应用于应收账款融资平台,并发行浙商链融ABS 产品。央行数字货币研究所联合人民银行深圳分行,以及多家商业银行2018 年9 月推出“湾区贸易金融区块链平台”,把对外贸易产生的单据上链,同时联合多家银行为贸易商就可信单据发放贷款。到2020 年初,该平台应用已上链运行供应链应收账款多级融资、跨境融资等多项业务,业务量超过900 亿元。 区块链技术主要解决上链数据不可篡改的问题。但是上链数据如何保持真实性,还依赖于企业的信息化转型,以及物联网等技术的应用。5G 的推进,以及企业数字化转型的意识提升,将有助于保证数据产生的真实性。聚均科技等一些金融科技企业,已经在尝试使用物联网技术,从实体公司运营中收取可信数据,并将其用于融资风控。 简而言之,随着“新基建”的推进,疫情带动下的企业数字化转型,有助于推动金融智能化,进而促进融资模式不再局限于主体信用,而向资产信用与交易信用转化,真正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
缓解中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一直是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关注的重点,也是央行工作中一项长期艰巨的任务。据央行副行长陈雨露在近期举办的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上表示,2019年,央行承办的建议和提案中有80多件涉及这一问题,其中还不包括全国人大以此为专题的重点督办件。对此,央行制定了专项工作计划、工作方案,专门赴宁波、台州、深圳、广州、合肥、长沙等地进行了实地调研,与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们进行了面对面的交流。 近几年,央行在出台政策时,也充分参考了建议和提案中所提出的意见建议。比如在缓解融资难方面,去年央行三次下调存款准备金率,一共释放了长期流动性2.7万亿元;同时通过再贷款、再贴现这些工具提升中小银行服务中小微企业的能力;鼓励金融机构发行小微企业金融债券和信贷资产支持证券,去年共发行小微企业专项金融债券2048亿元,比2018年多800亿元左右。 陈雨露表示,在缓解融资贵方面,央行的再贷款和再贴现都实行了政策性的低利率,还通过市场化改革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形成机制,引导市场利率下行。最近,央行的调研结果表明,中小微企业的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有所缓解,得到了普遍认同。 今年以来,央行进一步加大了对中小微企业的支持力度,一是提供再贷款再贴现支持1.8万亿元;二是支持政策性银行增加3500亿元民营小微企业专项信贷额度;三是引导金融机构增加3000亿元低息贷款,定向支持受疫情影响较大的个体工商户;四是加大债券融资支持力度;五是推动核心企业和国有大行等与应收账款融资平台对接。此外,还对符合条件、流动性暂时遇到困难的中小微企业(包括个体工商户)贷款本金和利息给予临时性延期偿还安排。 这些措施对于引导中小微企业贷款增量、降价以及减轻负担等方面都取得了显著成效。据央行此前公布的数据显示,截至今年4月末,普惠小微贷款余额12.6万亿元,同比增长25.1%,增速分别比上月末和上年末高1.5个百分点和2个百分点。前4个月,普惠小微贷款累计新增1.1万亿元,占各项贷款增量的12.2%,比前3个月高0.4个百分点。 近日,新华社受权发布了《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新时代加快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意见》(下称《意见》)。川财研究所所长陈雳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认为,市场主体活力有望进一步增强。在《意见》提出的主要任务中,除继续贯彻“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外,还特别强调要“增强微观主体活力”,民营企业有望迎来更大发展契机。 在营造支持非公有制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制度环境上,《意见》提出,健全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制度,增加面向中小企业的金融服务供给,支持发展民营银行、社区银行等中小金融机构。完善民营企业融资增信支持体系。健全民营企业直接融资支持制度。 值得关注的是,《意见》还提出要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发挥投资对优化供给结构的关键性作用。 “对于中小微企业来说,融资难、融资贵仍然是困扰其发展的主要问题,主要原因还是企业直接融资比例仍不高。”中山证券首席经济学家李湛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随着投融资体制改革的深化,将有利于疏通投融资之间的各个环节和渠道。同时,能够激发投资者以及市场各方的积极性、主动性,促进投融资规范、健康发展。鼓励直接融资,使得融资结构适应新的变化,这从某种意义上讲也分担了传统银行的风险压力,同时也有利于减轻企业经营成本,有利于创业企业快速成长,有利于企业创新发展。 同时,李湛认为,在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中应主要集中在以下三个方面:一是创新融资机制,畅通投资项目融资渠道,激发社会资本投资的活力与动力。二是大力发展直接融资。拓宽投资项目融资渠道,支持有真实经济活动支撑的资产证券化,盘活存量资产,优化金融资源配置,更好地优化供给结构;三是完善政府投资体制,发挥好政府投资的引导和带动作用。监管层应建立好行为规范,宏观调控有效,法治保障健全的新型投融资体制。
全国人大代表、中国人民银行武汉分行行长王玉玲建议,完善绿色融资政策支持体系,开展绿色上市后备企业库建设、为绿色企业上市及发展服务、建立辖内科研院所绿色技术研发信息库和国民经济绿色技术瓶颈清单、完善考核机制等方面工作。 王玉玲建议,完善绿色直接融资和风险基金政策支持体系。包括:建立绿色上市融资后备企业库。以是否有利于绿色技术研发为核心标准,完善绿色上市后备企业库建设,合理确定绿色金融发展目标,建立工作激励机制。建立对绿色上市后备企业库辅导机制,引导商业银行、证券机构、基金、金融监管机构四方与库内企业对接,采取办理培训班、“一对一”结对子辅导等方式推动企业在主板、中小板、创业板、科创板、新三板市场和区域性股权交易中心挂牌融资上市,鼓励绿色上市企业通过资本市场并购强强联合和集聚核心科技竞争要素。建立科研院所绿色技术研发信息库和国民经济绿色技术瓶颈清单,统筹协调各类政府背景的创投基金、产业引导基金、股权投资基金及市场化风投基金等,加大对接支持,重点支持企业技术研发和萌芽期、初创期绿色创新企业。 建立绿色信贷支持体系。包括:建立绿色产业认证标准,明确政策性融资支持与商业性金融支持领域,加大对绿色消费支持力度,加快金融机构绿色信贷服务能力建设。加大财税支持力度。包括:完善财政支持体系建设,推出绿色直接融资奖励政策和绿色贷款贴息政策;完善税收优惠政策体系,完善对绿色创新企业的税收支持,对消费绿色技术产品给予税收减免或抵扣等优惠措施。采取小范围试点,逐步推广的渐进实施方式。建议选取湖北省作为绿色金融优化发展的试点省份,探索实现绿色信贷稳健发展、绿色直接融资和风投基金等加快发展的可行路径,推进绿色技术研发,促进绿色产业和绿色消费发展,为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提供可供复制和推广的经验。
本报两会报道组 刘琪 货币政策如何定调,是每年政府工作报告的重点之一。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稳健的货币政策要更加灵活适度。综合运用降准降息、再贷款等手段,引导广义货币供应量和社会融资规模增速明显高于去年。保持人民币汇率在合理均衡水平上基本稳定。创新直达实体经济的货币政策工具,务必推动企业便利获得贷款,推动利率持续下行。 中商智库首席研究员李建军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认为,尽管货币政策着墨不多,并且强调是灵活适度,但是关于综合运用降准降息、再贷款等手段,引导广义货币供应量和社会融资规模增速明显高于去年的表述,已经非常明确地提出要综合化使用货币政策工具,加大货币投放的力度,预计今年的M2增速会围绕两位的增速浮动。 连续第三年未对M2和社融规模 设定具体增长目标 2019年的政府工作报告对货币政策的定调为“稳健的货币政策要松紧适度”,而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则为“稳健的货币政策要更加灵活适度”。实际上,央行在去年第四季中国货币政策报告中就提出下一阶段“稳健的货币政策要灵活适度”,而在今年第一季度中国货币政策报告中就提出下一阶段“稳健的货币政策要更加灵活适度”。 昆仑健康资管首席宏观研究员张玮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认为,“灵活适度”主要从三方面体现:一是政策工具的多样性,央行不仅有价格型和数量型政策工具,更要在LPR定价机制改革的基础上注重MLF对于LPR定价的引导,以及进一步促成利率并轨,实现不同市场间利率的有效传导。二是调控频率更加灵活,尽管并不意味着调控频次的加快,但毕竟国内外经济形势瞬息多变,不确定、不稳定因素都要多于以往,通过“微调、多调”的方式可以令政策效果更加精准,便于及时发现政策操作的过度和不够力度,避免了以往大幅操作的金融加速器效用。三是调控幅度存在更多的遐想空间,前段时间市场企盼的降准、降息,以及下调存款基准利率仍旧可以期待。这对于金融市场而言无异于利好。 “稳健的货币政策要更加灵活适度,一方面运用好总量和结构性政策工具,通过降准、公开市场操作、MLF投放等政策工具组合使用,确保市场流动性合理充裕,支持政府债券发行、加大对民营企业和中小微企业支持力度,更好地发挥金融对实体经济的支持作用。另一方面,畅通货币政策传导机制,释放LPR改革潜力,适时适度下调政策利率和存款基准利率,引导LPR利率下行,切实降低实体经济融资成本。”民生银行首席研究员温彬预计,今年末M2增速超过12%,信贷和社会融资规模增速超过13%,将明显高于去年。 值得一提的是,今年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引导广义货币供应量和社会融资规模增速明显高于去年”,这也是政府工作报告连续第三年未对M2和社融规模增长提出具体目标。2017年的政府工作报告提出“今年广义货币M2和社会融资规模余额预期增长均为12%左右”,2018年的政府工作报告则提出“保持广义货币M2、信贷和社会融资规模合理增长”,2019年的政府工作报告的表述则是“广义货币M2和社会融资规模增速要与国内生产总值名义增速相匹配”。 东方金诚首席宏观分析师王青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此前央行发布的2020年第一季度中国货币政策执行报告中,相关的表述为下一阶段“保持M2和社会融资规模增速与名义GDP增速基本匹配并略高”。两相比较,最新的政策表述更加积极,意味着今年以M2和社融增速为代表的宽信用力度会进一步加大,两个指标的增速会超出“略高”于名义GDP增速的水平。这也意味着在疫情特殊时期,监管层对宏观杠杆率短期上行的容忍度在增加。 对国有大型商业银行小微贷款 增长目标再加码 对于货币政策工具,今年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要“创新直达实体经济的货币政策工具”。张玮认为,这可以与近些年利率并轨的进程放在一起考虑,将政策利率和市场利率“靠拢”,实际也就是向央行的信贷调控意愿与商业银行的信贷供给意愿向靠拢,以缓解经济下行时期的“信贷错配”。 “可以看到,从去年8月份以来,LPR定价机制的调整可以说是‘直达实体经济’政策工具的有力创新,解决了贷款利率与市场利率并轨的首要问题。”不过,张玮认为,这种操作方式尚不能做到政策利率的100%传导,而且即便解决了“融资贵”,也不能解决“融资难”的问题,毕竟信贷的决策权还在商业银行手中。所以,对于“创新直达实体经济的货币政策工具”,将更多体现“定向”的特征,类似于之前的定向降准,以确保资金的到位情况。 在王青看来,“创新直达实体经济的货币政策工具”可能将围绕再贷款设计,这将直接带动国有大行进一步增加对小微企业的支持力度,完成今年政府工作报告设定的“大型商业银行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增速要高于40%”的目标。 相较于去年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的“国有大型商业银行小微企业贷款要增长30%以上”的目标,今年的目标进一步加码。据国务院近日对外公布2019年政府工作报告量化指标任务落实情况表显示,2019年5家国有大型商业银行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余额增长53.1%,已超额完成任务。 李建军认为,今年特别设定了40%的普惠贷款指标,并提出了银行合理让利的建议。是一种金融支持实体经济的特别表述,是金融支持实体经济的一种新的安排。在货币政策基本相对宽松的基础上,货币政策传导的有效性是非常重要的,这就需要金融机构加大对实体经济的政策力度,并适当削减融资成本,真正做到让利于企。同时要综合运用多种金融融资工具,共同为中小微企业增信,分担和化解金融风险,增强中小金融机构的资本实力。并加快资本市场的注册制改革,扩宽企业的直接融资渠道,便利企业融资和降低融资成本。 “从去年国有大型商业银行任务完成度来看,今年40%的目标应该是可以实现的”,国家金融与发展实验室特聘研究员董希淼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在这一过程中需要注意的是,去年部分大型银行以极低的利率向客户发放贷款,一定程度上产生了“掐尖现象”(抢走一批优质客户而留下次级客户)和“挤出效应”(成本较高的中小银行被迫退出小微金融服务)。因此,他认为,相关部门应进一步实施差异化监管,支持中小银行发挥管理层级少、机制灵活、贴近市场和客户等优势,稳步推进业务创新、服务创新、流程创新、管理创新,为民营经济特别是小微企业、“三农”领域提供更有针对性、更具普惠性的金融服务。
近期,房企融资利率持续下行,2%左右的融资利率比比皆是。低利率融资的房企,不仅有大型国企、央企,还包括中小型民营房企。海外融资方面,与4月份销声匿迹不同,5月以来少数房企开始逐步恢复海外融资,近期海外融资利率为5%左右。 持续走低 万科A近日公告,拟发行25亿元公司债券,本期债券核准规模为90亿元,本次发行规模为25亿元,为第二期发行。本期债券品种一票面利率询价区间为2.2%-3.2%,品种二票面利率询价区间为2.7%-3.7%。 不少公司短期融资利率低于2%,刷新近期融资利率下限。以葛洲坝为例,公司近期成功发行2020年度第二期超短期融资券,本期债券实际发行金额15亿元,票面利率1.4%,期限为180天。本期超短期融资券募集资金将用于偿还即将到期的贷款。 葛洲坝指出,募集资金不用于长期投资,即:不用于体育中心、艺术馆、博物馆、图书馆等,还款来源主要依靠财政性资金的非经营性项目建设;不用于金融投资、土地一级开发,不用于普通商品房建设或偿还普通商品房项目贷款,不用于保障房(含棚户区改造)项目建设或偿还保障房(含棚户区改造)项目贷款。 中国恒大等头部房企近期也加入到大额融资队列。不过,这些房企近期融资使用的是此前的额度及利率,融资利率普遍较高。以中国恒大为例,公司近日披露2020年公司开发性公司债券(第二期)发行计划。债券核准规模110亿元,首期发行规模45亿元,本期发行规模不超过40亿元。本期债券的询价区间为4.9%-6.9%。 海外融资方面,近期海外融资利率较低。以碧桂园为例,公司近日公告称,拟发行5.44亿美元优先票据,该票据将于2025年到期,发行利率5.4%。 偿还到期债务 中国证券报记者梳理发现,偿还到期债务、补充流动资金、用于长租房等创新业务发展,是近期房企发布融资计划的主要原因。 偿还到期债务方面,时代中国近日公告,拟发行2020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三期)。本期债券发行总额不超过25亿元(含),债券设两个品种,品种一票面利率询价区间为5.5%-7%,期限为7年期,附第5年末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品种二票面利率询价区间为4.7%-6%,期限为5年期,附第3年末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公司表示,发行上述公司债券拟用于偿还到期、回售的存续公司债券。 不少房企承诺“专款专用”,偿债资金不用作其他用途。以信达地产为例,公司近日成功发行2020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实际发行金额16亿元,票面利率3.5%,发行期限3年。公司承诺,募集项目建设资金用途仅限于房屋建设开发,不得作土地款等其他用途。 补充流动资金方面,以中国中铁为例,5月22日,上交所披露公司拟发行2020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第一期)。债券发行规模为不超过人民币35亿元(含35亿元),债券分为两个品种。品种一票面利率询价区间为2.6%-3.6%,基础期限为3年。品种二票面利率询价区间为3.1%-4.1%,基础期限为5年。本期债券募集资金拟全部用于偿还公司及下属公司有息负债和/或补充流动资金,其中拟使用15亿元偿还公司及下属公司有息负债,剩余部分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用于长租房等创新业务发展方面,中国证券报记者梳理发现,多数发行长租房公司债券的房企,融资时间普遍较长,且融资用途并不单一。以龙光控股为例,公司近日公告,公司2020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住房租赁专项公司债券在深交所提交注册。本次债券发行规模不超过25亿元(含25亿元),计划分期发行,首期发行规模不超过10亿元(含10亿元)。债券发行期限不超过10年(含10年),可以为单一品种或数个不同的品种。本次债券募集资金将用于住房租赁项目建设、补充营运资金及偿还银行借款,与公司经营发展状况相匹配。 狠抓回款 针对房企融资成本下降的原因,多位业内人士指出,今年以来,国内金融环境整体保持宽松态势,但政策对房地产的调控并未放松。预计未来房地产资金监管仍然会趋于严格。 房企对于近期融资环境宽松也并未持乐观的态度。一方面,房企近期单笔融资规模较大。另一方面,房企多举措狠抓回款态势明显,利用回款资金缓解现金流压力,应对外部融资随时可能的收紧。 据克尔瑞研究中心统计,各大梯队房企都将抓回款作为2020年的重要目标。碧桂园表示今年将继续加强权益回款考核。世茂房地产也表示要狠抓节点全力回款,希望回款率提升至80%。 中国恒大从去年“金九银十”时期就开始大力促销抓回款。2020年的营销活动中,公司除了其他优惠,也有关于付款方式优惠的策略,如推出一次性付款93折、按揭付款95折等一系列活动。受此影响,公司2020年前三个月的销售回款额合计1133亿元,同比增长55.2%,整体回款率达到77%。4月份实现合约销售额652.1亿元,同比增长11.6%;销售回款达646.5亿元,同比增长70.8%,4月回款率测算值高达99%。
北京商报讯(记者 陈婷婷)作为险企“弯道超车”依赖的非车险险种之一和普惠金融的重要“助推器”,信用保证保险近年来疾驰前进。然而,跨越式发展的同时,“后遗症”也逐步出现。5月19日,银保监会发布《信用保险和保证保险业务监管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提升了融资信保门槛、扩容了经营“负面清单”。分析人士指出,《办法》重点规范融资性信保业务,预计短期内该业务经营主体会减少,个人消费类业务占比有所降低。 “2017年7月,原保监会印发《信用保证保险业务监管暂行办法》,试行期限为三年,将于2020年7月到期。”银保监会相关负责人表示,随着金融新业态的发展,信保业务风险发生了变化,现行规定的部分内容已不能完全适应保险行业和监管面临的新形势、新问题,需进一步规范和加强。 梳理发现,与现行规定相比,《办法》主要在三大方面进行了修订:一是进一步明确融资性信保业务的经营要求。二是进一步强化保护保险消费者权益。三是通过制度引导保险公司服务实体经济。 其中,银保监会重点监管的融资性信保业务是指保险公司为借贷、融资租赁等融资合同的履约信用风险提供保险保障的信保业务。《办法》区分融资性和非融资性信保业务,提高对融资性信保业务在经营资质、承保限额、基础建设等方面的监管要求。 如规定保险公司经营融资性信保业务的,应当符合最近两个季度末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不低于75%,且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不低于150%;总公司成立专门负责信保业务的管理部门,并建立完善的组织架构和专业的人才队伍;建立覆盖保前风险审核、保后监测管理的业务操作系统;具备对履约义务人独立审核的风险管控系统,且需接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另外,通过互联网承保个人融资性信保业务,《办法》亦指出,由总公司集中核保、集中管控,且与具有合法放贷资质的金融机构的业务系统进行数据对接。并且保险公司还要具有健全的融资性信保业务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及银保监会规定的其他要求。 对此,中国社科院保险与经济发展研究中心秘书长王向楠表示,由于融资性信保承保的是信用风险,与保险公司其他业务的差异性大,不少公司的经验不足,新规关注险企的组织架构和人才保证,要求公司成立专门的管理部门。 同时,《办法》一方面通过压缩融资性信保业务的承保限额、扩大险种范围(即商业性出口信用保险)等方式,控制风险敞口,防范业务风险;另一方面通过对融资性信保业务设置弹性限额,鼓励保险公司为普惠型小微企业提供融资增信支持、通过适度调整业务类型,支持保险公司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探索发展新业务领域。 此外,《办法》还对信保业务设置红线,包括保险公司不得承保非公开发行的债券业务、公开发行的主体信用评级或债项评级在AA+以下的债券业务(专营性保险公司除外);底层履约义务人已发生变更的债权转让业务;非银行机构发起的资产证券化业务;金融衍生产品的业务。 银保监会相关部门负责人介绍,经过研判,《办法》实施后,短期内经营融资性信保业务的主体会减少,预计融资性信保业务中个人消费类业务占比有所降低,普惠型小微企业的业务占比有所提高。此外,对融资性信保业务予以重点监管后,在存量风险逐步消化的同时,增量业务风险也将得到进一步控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