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网北京12月14日讯凯文教育(002659.SZ)今日跌停,截至收盘报6.23元,跌幅9.97%。 凯文教育三季报显示,公司2020年1-9月营收达到2.23亿元,同比下降7.53%;归母净利润-9630.52万元,同比下降24.12%;扣非净利润-9895.27万元,同比下降26.8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5667.76万元,同比下降43.20%。 公司第三季度营收达到8521.42万元,同比下降3.57%;归母净利润-3032.57万元,同比下降38.51%;扣非净利润-3116.65万元,同比下降41.89%;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03亿元,同比增长713.97%。 公司今日发布的《关于收购海南创业联盟公司75%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显示,公司拟收购北京银叶金泰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的海南创业75%股权。本次交易完成后,海南创业联盟公司将成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银叶金泰为公司关联法人。经评估,标的公司海南创业联盟公司净资产账面价值为1663.46万元,评估价值为1805.38万元,较其账面价值(母公司口径)1663.46万元的评估增值为141.92万元,较其账面价值(合并口径)-1.04亿元的评估增值为1.22亿元。标的公司75%股权对应的评估价值为1354.035万元。 截至2020年9月30日,上海通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通怡百合10号私募基金为公司第六大流通股股东,持股600万股,持股比例1.203%,上海通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通怡麒麟9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为第十大流通股股东,持股478.86万股,持股比例0.961%。
三晖电气公告,公司于2020年12月29日收到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通知,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于文彪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5%以上董监高正在筹划控制权转让事宜,拟转让的股份数量共计38,387,200股,预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29.99%,该交易涉及公司控制权的变更。本次变更对手方拟为上海长耘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本次变更不涉及相关部门事前审批。公司股票自2020年12月30日开市起停牌。
中国经济网北京12月14日讯深圳证券交易所于近日公布的《关于对浙江卫星石化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中小板关注函【2020】第573号)显示,浙江卫星石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卫星石化”,002648.SZ)于2020年12月10日披露《关于调整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公告》。 公告称,受全球新冠疫情影响,公司当前环境发生重大变化,导致原本预计2020年业绩考核指标完成性存在较大不确定性。公司拟延长本次激励计划有效期,将业绩考核期由2018、2019及2020年调整为2018、2019及2021年,且2021年维持2020年的绩效考核目标。 深交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发现,公司上述调整方案违反了《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18年修订)》的规定,故对上述事宜表示高度关注,要求公司及时纠正激励调整方案,律师事务所、监事会、独立董事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18年修订)》第五十条规定对纠正后的方案重新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经中国经济网记者查询发现,卫星石化成立于2005年8月3日,注册资本12.26亿元,于2011年12月28日在深交所挂牌,截至2020年11月20日,浙江卫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为第一大股东,持股4.25亿股,持股比例34.68%。 公司于2020年12月10日发布的《关于调整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公告》显示,2018年6月25日,公司会议通过了议案,确定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日为2018年6月25日,向符合条件的50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190万股,授予价格为7.44元/股。2019年5月8日,公司会议通过议案,因公司2018年度权益分派方案的实施,同意根据《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将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由7.44元/股调整为7.35元/股。 2020年6月28日,公司会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认为公司此次满足解锁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48名,可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共计54.6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5%;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认为公司此次满足解锁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4名,可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共计6.6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06%。 公司前三季度实现营业收入75.52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9.02亿元,同比仅下降2.17%。但全球新冠疫情影响,公司当前环境发生重大变化,预计会对公司2020年度业绩情况带来一定影响,导致公司原本预计2020年业绩考核指标完成性存在较大不确定性,原激励计划中所设定的业绩考核指标已不能和公司当前所处的市场环境及应对策略相匹配。结合目前客观环境和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调整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延长本次激励计划有效期并调整第三个解除限售期。因本次激励计划有效期延长一年,需调整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对各期会计成本的影响。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18年修订)》第二十五条规定:在限制性股票有效期内,上市公司应当规定分期解除限售,每期时限不得少于12个月,各期解除限售的比例不得超过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总额的50%。当期解除限售的条件未成就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或递延至下期解除限售,应当按照本办法第二十六条规定处理。 以下为原文: 关于对浙江卫星石化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 中小板关注函【2020】第573号 浙江卫星石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2月10日,你公司披露《关于调整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公告》称,受全球新冠疫情影响,你公司当前环境发生重大变化,导致原本预计2020年业绩考核指标完成性存在较大不确定性。你公司拟延长本次激励计划有效期,将业绩考核期由2018、2019及2020年调整为2018、2019及2021年,且2021年维持2020年的绩效考核目标。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18年修订)》第二十五条规定,当期解除限售的条件未达成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或递延至下期解除限售,你公司上述调整方案违反了《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18年修订)》的规定。 我部对此表示高度关注,请你公司及时纠正激励调整方案,律师事务所、监事会、独立董事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18年修订)》第五十条规定对纠正后的方案重新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同时,提醒你公司:上市公司应当按照国家法律、法规、本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规定,诚实守信,规范运作,认真和及时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函告 中小板公司管理部 2020年12月11日
中国经济网北京12月14日讯今日,沃森生物(300142.SZ)股价以微量上涨收盘,报35.08元,涨幅0.60%。然而纵观沃森生物K线图可以发现,今年沃森生物的股价在8月6日达到一个小高峰之后,便开始了一路向下。8月6日,沃森生物盘中创下今年最高价95.90元。 据中国经济网记者计算,今日收盘价较8月6日最高价95.90元相比,4个月市值蒸发938.73亿元。 尽管沃森生物的股价一路下跌,但多家券商却接连发布研报,给予沃森生物“推荐”、“增持”、“买入”等评级。 7月27日,东莞证券发布题为《深度报告:短期看重磅产品放量,长期看重磅新品研发进展》的研报,分析师为魏红梅。东莞证券表示,公司2013-2018年研发支出由0.69亿元增长至3.8亿元,年均复合增速约为40.7%;研发支出占营业收入的比重由11.85%提升至43.25%。2019年研发支出2.59亿元,同比下降32%;占营收的比重约为23%。与板块内上市相比,公司研发支出规模靠前。公司2019年研发支出规模与智飞生物相当,高于康泰生物和华兰生物;研发支出占营收的比重较其他三家公司高。公司二价HPV疫苗有望年内获批生产,明年有望上市;目前在研产品包括九价HPV疫苗、重组EV71疫苗、4价流感病毒裂解疫苗、ACYW135群脑膜炎球菌多糖结合疫苗等,均已进入临床阶段。与艾博生物合作研发的新型冠状病毒mRNA疫苗已获得药物临床试验批件。与艾博生物就共同开发带状疱疹mRNA疫苗达成合作协议。 因此,东莞证券给出的投资建议为维持推荐评级。预计公司2020-2021年EPS分别为0.61元、0.90元,对应PE分别为109倍和73倍。短期估值较高,但从中长期来看,公司研发能力较强,在研产品丰富,销售能力较强,维持推荐评级。 8月3日,申万宏源发布题为《聚焦主业砥砺前行,重磅产品陆续上市》的研报,分析师为赵金厚。申万宏源表示,预测公司20-22年的收入分别为36.98、55.32、77.33亿元,同比增长分别为229.8%、49.6%、39.8%,归母净利润分别为9.02亿元、14.20亿元、20.44亿元,同比增长分别为535.5%、57.4%、43.9%,对应PE分别为137倍、88倍、61倍。参考可比公司的平均PEG,我们给予公司2021年PEG为2.16,对应的2021年合理市值约为1547亿元,目前市值为1243亿元,由于新冠疫苗存在不确定性,我们保守考虑,首次覆盖给予“增持”评级。 8月16日,华西证券发布题为《13价肺炎疫苗放量,mRNA新冠疫苗研发推进》的研报,分析师为崔文亮。华西证券表示,预计13价肺炎结合疫苗存量市场需求达到960万支,假设4年完全消化,年销量峰值288万支。增量市场按照每年1500万新生儿测算,每人4支,未来接种率将提升至30%,对应年需求量1800万支,国产占比70%,沃森在国产企业中占比50%,对应年销量630万支。据此估计沃森存量+增量年销量有望达到918万支,按照550元平均价测算,峰值收入将达到50亿元,预计2020-2022年收入分别为24.75/41.25/49.50亿元。华西证券给出的投资建议为维持盈利预测不变,预计2020-2022年归母净利润分别为9.44/15.59/20.10亿元,对应PE分别为120/73/56倍。维持“买入”评级。 同日,光大证券发布题为《2020年半年报点评:13价肺炎放量带动Q2业绩强势复苏,研发与国际化持续推进》的研报,分析师为林小伟。光大证券表示,公司是中国疫苗出口领军企业,13价肺炎、HPV、新冠mRNA疫苗处于国内第一梯队,即将进入重磅新品集中上市期,业绩释放加速,国内第一梯队。维持预测2020-2022年EPS为0.62/0.98/1.32元,同比增长573%/58%/34%,现价对应PE为118/75/56倍,维持“买入”评级。 此外,安信证券也于同日发布题为《20Q2业绩增速环比改善明显,静待13价肺炎疫苗放量》的研报,分析师为马帅。安信证券给出的投资建议为买入-A投资评级。不考虑新冠疫苗业绩弹性,我们预计公司2020年-2022年的收入增速分别为232.0%、35.2%、39.1%,净利润增速分别为602.0%、57.1%、34.7%,成长性突出;给予买入-A投资评级。 8月17日,天风证券发布题为《新冠疫苗持续推进,13价肺炎疫苗有望带动业绩全年高增长》的研报,分析师为潘海洋。天风证券表示,看好公司的持续发展,维持“买入”评级。我们预计公司2020-2022年EPS分别为0.65、1.00及1.35元,对应PE分别为114、74及54倍。公司布局mRNA技术开发新冠疫苗等,随着13价肺炎疫苗的上市,公司业绩有望迎来强劲增长,同时公司研发的加速推进为长期发展奠定基础,考虑到行业的高景气度加上公司后续的成长性,我们看好公司后续的发展,维持“买入”评级。 东兴证券也于8月17日发布了题为《公司半年度财报点评:13价肺炎球菌疫苗放量可期,mRNA新冠疫苗稳步推进》的研报,分析师为胡博新。东兴证券称,公司13价肺炎球菌结合疫苗放量可期,HPV疫苗研发和申报稳步推进,mRNA新冠疫苗亦有望贡献业绩增量。暂不考虑新冠疫苗增量,我们预计公司于2020-2022年实现营业收入36.22、53.13和68.36亿元,归母净利润有望分别达到9.70、14.33和19.70亿元,EPS为0.63、0.93和1.28元,当前股价对应估值为116.57、78.87和57.36倍。维持“推荐”评级。 同日,还有中银证券发布题为《Q2业绩恢复增长,PCV13放量可期》的研报,分析师为邓周宇。中银证券称,维持此前盈利预测,预计2020-2021年EPS0.59、0.89、1.17,对应市盈率125倍/83倍/63倍,维持增持评级。
宁波港12月29日晚公告,公司12月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筹划子公司分拆上市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宁波远洋筹划分拆上市事项,并授权公司及宁波远洋管理层启动分拆宁波远洋上市的前期筹备工作。 据公告,宁波远洋主要从事国际近洋、远洋货物运输等业务。该公司已基本建成连接南北沿海、长江沿线内支内贸网络和遍及日本、韩国等地的近洋中转网络,架构起做强支线水水转运所需的航线布局。集装箱月均运输量保持在20万TEU以上,位列全球集装箱班轮前40位。目前,宁波远洋正处于发展的战略机遇期,船队规模和运输业务仍处于不断发展之中。 在财务数据方面,2017年至2019年及2020年上半年,宁波远洋分别实现营业收入18.32亿元、19.49亿元、21.65亿元和10.1亿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7427.82万元、7542.73万元、10387.94万元和6851.87万元。 公告显示,分拆后,宁波港仍将维持对宁波远洋的控制权,不会对公司其他业务板块的持续经营运作构成实质性影响。对于本次分拆,公司独立董事认为,筹划子公司分拆上市有利于发挥资本市场优化资源配置的作用,提升公司和航运业务的核心竞争力,符合公司的战略规划和长远发展。 公司称,本次分拆上市尚处于前期筹划阶段,项目实施过程中仍然会存在各种不确定因素,可能会影响分拆上市筹划和决策事宜,分拆上市事项存在一定不确定性。
继多次在给大连圣亚的复函中明确并非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后,12月28日,大连圣亚第一大股东大连星海湾金融商务区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星海湾投资)通过微信公众号再次公开声明,称公司不是大连圣亚的控股股东,公司的实控人也不是大连圣亚的实控人。 国资股东多次否认控股地位 在此次声明之前,星海湾投资其实已多次公开表示自己并非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在大连圣亚股价大幅波动期间,星海湾投资在给大连圣亚的数份回复函中均明确表明这一意见,但大连圣亚在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中并未提及这一情况。 记者了解到,早在11月4日,星海湾投资在向大连圣亚送交的关于所持股份被轮候冻结的通知材料中,就特意强调其只是大连圣亚的第一大股东,并非控股股东。但大连圣亚在随后披露的公告中,还是把星海湾投资标注为控股股东。 星海湾投资在声明中强调,目前,大连圣亚9个董事会席位中,磐京基金提名的董事有1人,杨子平提名的董事有5人,公司无法获得半数以上的董事会席位。此外,从2020年6月29日起的历次股东大会上,公司所提议案均未能通过表决,公司拥有的表决权已无法对上市公司股东会以及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不再是大连圣亚的控股股东,公司实控人也已不是大连圣亚的实控人。 星海湾投资在声明中还称大连圣亚相关公告内容与公司的真实意思表达不相符。公司就此与大连圣亚多次书面、口头提示及沟通,均无果,所以通过公开声明向市场澄清真实信息,避免误导投资者。 记者注意到,星海湾投资发布该声明的公众号是于12月25日新注册并通过认证的,在此声明之前,该公众号并未发布过其他任何信息。 据大连圣亚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不少于1名。不过,在9月7日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后,公司董事会成员变为8人。当时,除职工董事肖峰外,其余7人皆为杨子平和磐京基金所提名。后来,职工董事肖峰和独立董事郑磊相继辞职,目前公司董事会仅有6名董事,尚无职工代表董事。 有不愿具名的律师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根据证监会公布的《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中的释义,控股股东是指其持有的普通股占公司股本总额50%以上的股东或持有股份比例虽然不足50%,但依其持有股份所享有的表决权已足以对股东大会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股东。实际控制人是指通过投资关系、协议或者其他安排,能够实际支配公司行为的人。目前情况下,星海湾投资及其实控人已然不能满足这些条件,大连圣亚也不是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只能算是一家国有参股公司。 新时代新圣亚还有多远? 据大连圣亚官网多篇文章所述,新一届管理团队是自9月21日开始负责公司日常管理的。10月20日,公众号“鲸彩圣亚”正式推出,“新时代新圣亚”正式出现在这个新公众号第一篇推文的封面图片中,并在大连圣亚后期发布的多篇文章中被提及。 记者曾致电大连圣亚,一位工作人员也确认了该公众号,但对于该公众号认证主体为个人的原因并不清楚。 “鲸彩圣亚”推送的几十篇文章内容显示,公司新任管理团队在多个方面都采取了行动,如对保洁服务、景区商业等对外招标;开展多种形式的营销推广活动;改造员工宿舍,修建员工篮球场等等。 此外,在“鲸彩圣亚”公众号上,还曾与大连圣亚官网同步发布了数则反腐通报,称新管理层在初步清查中,发现原管理层存在贪腐问题,并称已向大连市公安局请求刑事立案,呼吁相关部门介入调查。 自12月18日起,“鲸彩圣亚”公众号上连续推送大连圣亚“反腐”百问,称公司原管理层内外勾结,掏空上市公司,造成国有资产重大损失,证据确凿而举报无门,报案无门。记者注意到,该系列推文皆以大连圣亚总经理毛崴的名义发出,截至12月29日中午,已刊出第十二问,近两期推文中,其称已反映相关问题一年半有余。 “控制权之争告一段落之后,大连圣亚新任管理团队也正式接管了公司日常经营,并提出‘新时代新圣亚’的口号,不过近期公司又爆出多起纠纷,大连再度发生新冠疫情,也给公司经营又带来一丝阴影。”有市场人士向记者表示,“不同于一般公司,海洋馆中的海洋生物无论开业与否,都需要照料,这是一笔硬开销,疫情影响之下,大连圣亚这类公司的经营压力也更大。新的一年马上就要到来,希望大连圣亚能有新气象,‘新时代新圣亚’不仅仅只是一个美好的愿望。”
中国经济网北京12月14日讯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近日发布关于对洛阳新强联回转支承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创业板关注函〔2020〕第532号)。12月7日晚间,洛阳新强联回转支承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新强联”,300850.SZ)披露《关于放弃子公司增资优先认缴出资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洛阳新强联回转支承股份有限公司于2020年12月7日与深创投制造业转型升级新材料基金(有限合伙)、青岛乾道荣辉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青岛驰锐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嘉兴慧璞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范卫红(合称“投资方”)及肖争强、肖高强签署了《关于洛阳圣久锻件有限公司之增资协议》,投资方拟以人民币7亿元认缴公司子公司洛阳圣久锻件有限公司(简称“圣久锻件”)的新增注册资本人民币3442.62万元,公司拟放弃本次圣久锻件新增注册资本事项中的优先认缴出资权,并以持有的全部圣久锻件股权向深创投新材料基金设定质押以担保《增资协议》中的股权回购义务。 上海慧锦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在过去十二个月内曾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嘉兴慧璞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与上海慧锦投资中心(有限合伙)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均为上海慧眼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7.2.3条和第7.2.6条,嘉兴慧璞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系上市公司的关联方,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投资方拟以人民币7亿元认购本次圣久锻件新增注册资本人民币3442.62万元。其中,深创投新材料基金投资金额为6亿元;青岛乾道荣辉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投资金额为1500万元;青岛驰锐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投资金额为3000万元;嘉兴慧璞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投资金额为3000万元;范卫红先生投资金额为2500万元。 圣久锻件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圣久锻件现有股东就圣久锻件的业绩作出承诺,圣久锻件应实现以下经营目标:1.2021年度财务报表净利润不低于12000万元;2.2022年度财务报表净利润不低于17500万元;3.2023年度财务报表净利润不低于23000万元。 若发生:(1)圣久锻件2021年、2022年、2023年中任意一年的净利润低于上述业绩承诺约定的经营目标的80%;或(2)新强联未在交割日后24个月内启动或未在交割日后36个月内完成《增资协议》约定的换股交易购买投资者持有的股权,则投资方有权要求新强联回购投资方持有的全部或部分圣久锻件股权。 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规则的前提下,自本次交易的交割日起12个月后至24个月届满前,新强联应择机以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方式购买投资方持有的圣久锻件股权(以下简称“换股交易”),启动换股交易时圣久锻件的整体估值原则上不得低于圣久锻件换股交易当年的预计净利润的13倍,具体估值应当经有证券从业资格的评估机构评估后,由新强联和投资方协商确定。 深交所创业板公司管理部对此表示关注,请新强联核实并回复以下问题:向圣久锻件采购情况、对圣久锻件业绩承诺、换股交易圣久锻件估值不得低于其当年预计净利润的13倍的合理性、相关会计处理,并就上述事项做出书面说明,在2020年12月14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深交所创业板公司管理部并对外披露,并抄送河南证监局上市公司监管处。同时,提醒你公司:上市公司必须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认真和及时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12月14日,新强联发布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回复的公告。其中,对关注函问题3,即“请公司结合政策、风电抢装潮等因素及圣久锻件来源于公司的收入情况补充说明圣久锻件预计利润是否具有可持续性,换股交易时圣久锻件整体估值原则上不得低于其当年预计净利润的13倍的合理性,是否损害上市公司股东利益。”回复如下: 换股交易时关于圣久锻件估值的约定,不会损害上市公司股东利益。 1、根据圣久锻件的投资规划,2022年度圣久锻件的预计产量仅为项目全部达产后的47.78%。2021年度至2023年度,根据圣久锻件投资项目的建设情况以及达产情况,每年的产能和预计产量如下: 根据协议约定,自本次交易的交割日起12个月后至24个月届满前,公司换股交易时是采用圣久锻件2022年度的预计净利润作为估值的基础。由上表可以看出,2022年度,圣久锻件预计产量仅为全部产能达产后的47.78%。选用该年度的预计利润作为估值基础,一方面上市公司可以清楚了解投资项目的盈利情况;另一方面,当年预计净利润是圣久锻件投资项目在逐步达产过程中的利润情况,不是满产后能够实现的最高利润情况。因此以2022年度预计净利润作为对圣久锻件进行整体估值的基础具有谨慎性、合理性,可以有效避免圣久锻件估值过高,不会损害上市股东利益。 2、换股交易需要履行必要的审议程序 关于换股交易时约定的2022年度预计净利润的13倍,仅是公司与投资者之间考虑到圣久锻件的盈利预测情况而进行的原则性约定,并未对估值进行强制性约束。根据协议约定,在换股时,圣久锻件的估值需经有证券从业资格的评估机构进行评估后,由新强联和投资方协商确定。在评估时,评估机构会根据圣久锻件当年的盈利情况以及后续盈利预测情况,对圣久锻件的整体价值进行评估。同时,换股交易需要履行上市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程序,并根据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进行注册。 综上,圣久锻件本次融资具有其合理性和必要性,盈利预测可实现性较高,换股交易的约定不会损害上市公司股东利益。 关注函发布后,12月11日,新强联收报105.13元,跌14.65%,换手率16.17%。回复公告发布后,新强联14日开盘价109.00元,涨3.68%,收报126.16元,涨20%,成交额3.68亿元,总市值133.73亿元,振幅16.32%,换手率11.64%。 以下为原文: 关于对洛阳新强联回转支承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 创业板关注函〔2020〕第532号 洛阳新强联回转支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12月7日晚间,你公司直通披露《关于放弃子公司增资优先认缴出资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深创投制造业转型升级新材料基金(有限合伙)、青岛乾道荣辉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青岛驰锐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嘉兴慧璞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范卫红先生拟以人民币70,000万元认缴公司全资子公司洛阳圣久锻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圣久锻件”)的新增注册资本3,442.62万元,增资后合计占圣久锻件出资额比例的53.44%,公司对此次出资负有回购义务,以持有的全部圣久锻件股权向深创投新材料基金设定质押以担保《增资协议》中的股权回购义务。我部对此表示关注,请你公司核实并回复以下问题: 1、圣久锻件为公司上游企业,其产品工业环锻件为公司回转支承制造主要原材料,请公司补充披露近一年一期公司向圣久锻件采购的金额,占圣久锻件收入的比例,占公司产品成本的比例。 2、圣久锻件2020年1-9月实现净利润4112.20万元,公司承诺圣久锻件2021年至2023年净利润分别不低于1.2亿元、1.75亿元及2.3亿元。请公司结合圣久锻件在手订单情况补充披露承诺业绩大幅增长的原因及可实现性。 3、自本次交易的交割日起12个月后至24个月届满前,公司以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方式购买投资方持有的圣久锻件股权(以下简称“换股交易”),圣久锻件整体估值原则上不得低于其换股交易当年预计净利润的13倍。请公司结合政策、风电抢装潮等因素及圣久锻件来源于公司的收入情况补充说明圣久锻件预计利润是否具有可持续性,换股交易时圣久锻件整体估值原则上不得低于其当年预计净利润的13倍的合理性,是否损害上市公司股东利益。 4、请补充披露此次子公司增资及后续的会计处理。 请你公司就上述事项做出书面说明,在2020年12月14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并对外披露,并抄送河南证监局上市公司监管处。同时,提醒你公司:上市公司必须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认真和及时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上市公司的董事会全体成员必须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就其保证承担个别和连带的责任。 特此函告。 创业板公司管理部 2020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