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中国建材水泥资产整合的载体,天山股份将有望成为水泥行业的新龙头。8月8日,天山股份公告,公司将整合中国建材旗下四大水泥公司,在解决同业竞争的同时,打造我国水泥行业龙头上市公司。 公告显示,本次交易由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和募集配套资金两部分组成。资产购买方面,天山股份拟向中国建材及其他股东发行股份,分别购买中联水泥100%股权、南方水泥99.93%股权、西南水泥的95.72%股权、中材水泥100%股权。交易价格尚未最终确定。 通过此次整合,四大水泥公司的原股东将成为天山股份的股东,并对天山股份的未来发展表示乐观。例如,尖峰集团公告表示,该交易将有利于进一步优化公司资产结构。目前,尖峰集团持有南方水泥1.05亿元股权,占后者注册资本的0.95%。若该交易能顺利实施,尖峰集团将不再持有南方水泥的股权,转而持有天山股份的股权。 配套募资方面,本次发行股份数量不超过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总股本的30%,即不超过3.15亿股。目前募资规模尚未最终确定,假设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价格为审议本次重组相关议案的上市公司首次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收盘价18.02元/股,预计募集资金规模约为57亿元,最终的发行数量及价格按照证监会相关规定确定。 天山股份的主营业务为水泥、熟料、商品混凝土的生产及销售,经营区域集中在新疆和江苏地区。通过此次整合,天山股份有望成为水泥行业的龙头公司。 天山股份公告表示,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业务规模将显著扩大,水泥产能提升至约4.3亿吨,水泥熟料产能提升至3亿吨以上,商品混凝土产能提升至4亿立方米以上,主营业务及核心竞争优势进一步凸显。 整合也将进一步发挥协同效应。公司表示,重组完成后,公司与标的资产之间将形成协同发展、互相促进、资源共享的良性互动。采购方面将整合采购需求和计划,进一步发挥采购端的规模效应,获得成本优势;生产方面将通过专利技术、生产诀窍、特殊工艺的共用以及技术骨干的流动调配,以进一步提高生产效率;财务方面有望拓展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改善资本结构,为公司的持续业务发展提供支持。
年报曝出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公司逾10亿元资金后,*ST济堂再度自曝家丑。公司8月9日晚公告,根据公司控股股东及相关经办人员提供的信息,在公司未履行相关内部审批决策程序的情况下,公司存在违规对外担保的情况。 违规担保浮出水面 公司在此次公告中曝出的违规担保共有两笔。 其一为2018年9月,公司控股股东湖北同济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简称“同济堂控股”)子公司湖北同济堂科技有限公司(简称“同济堂科技”)与钜洲资产管理(上海)有限公司(简称“钜洲资产”)签定融资合作框架协议成立基金,向钜洲资产融入资金2亿元,用于同济堂控股对一家民营医院投资。公司就该项目2亿元投资款与钜洲资产签订了差额补足承诺函,约定公司承诺对基金投资回购价款及各项债务相关费用的偿付承担差额补足义务。该融资款到期后,同济堂科技未能全额偿还,钜洲资产提起诉讼并将公司列为被告方之一,目前实际担保额度为19210万元。 其二为2018年1月,同济堂控股与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等投资方(简称“申万宏源”)签署了组建产业基金的《合伙协议》,申万宏源作为基金优先级LP,出资10亿元,君创资产作为夹层出资4.95亿元,同济堂控股作为普通合伙人出资1亿元。同济堂控股作为基金GP之一,并作为基金兜底方。公司、同济堂控股和申万宏源签署了差额补足协议和份额收购协议。差额补足协议约定,若申万宏源未足额获得应当分配的全部收益时(每季度),则由同济堂控股和公司进行差额补足。份额收购协议约定,同济堂控股承担申万宏源所持有的10亿元基金份额的收购义务,若同济堂控股未履行收购义务时(出资满48个月),公司承担申万宏源在基金中的份额的收购义务。目前实际担保额度10亿元。2020年4月,申万宏源因未能按期获取基金固定收益而对同济堂控股、公司提起诉讼。根据披露,该笔资金用于与中国科学院合肥物质科学研究院共同投资中国科学院合肥肿瘤医院项目,目前正在建设中。 公司同时还披露了另外三起涉诉事项。 公司表示,上述违规担保事项未经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也未履行公司用章审批程序。截至公告日,因控股股东原因的违规担保及其他原因导致公司涉及诉讼金额合计12.82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9.92%。上述违规担保及诉讼事项导致公司合计12.33亿元的资产被冻结,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9.16%。 内控制度失效 此次违规担保的暴露,再次显现了公司内控制度失效。 对于公司内控失效问题,公司年审机构在2019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中已明确指出,公司存在内控系统性失效缺陷。公司及多家子公司在资金活动、采购业务、销售业务、资产管理以及会计核算和财务报告相关的内部控制方面存在系统性内部控制失效情形。 在公司2019年度年报中,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问题已经暴露。经公司自查,在2019年报告期内,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同济堂科技、海洋国旅通过供应商及其他非关联方等方式占用公司资金共计10.47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16.27%。 内控审计报告还指出,公司存在异常资金往来情形。2019年公司未履行规定的审批程序,对外支付大额资金。其中,通过应付账款、其他应收款、其他应付款等科目,与多家单位发生大量资金往来。截至2019年底,该等预付款项、应付账款、其他应收款、其他应付款余额分别为9516.77万元、24786.8万元、25850.51万元、10891.07万元,无法确认上述款项性质及交易实质。 拖延回复监管问询 问题缠身,让*ST济堂在年报披露、年报问询函回复等工作上处于被动局面。公司原定4月24日披露的2019年年报被拖延至6月30日方才披露。 年报披露后,公司随即收到了交易所的监管问询函,并要求7月11日前回复。但经过数次延期后,公司至今未回复。 在问询函中,监管部门要求公司进一步披露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的具体明细,结合控股股东及关联方的财务状况、股权质押和冻结情况等,说明偿债安排是否合理,是否设置充分的履约保障措施。 对于审计机构指出的多笔异常资金往来,问询函要求公司补充披露资金往来的交易对象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是否在股权、人员任职、业务、资金往来或其他方面存在关系,是否存在相关资金被关联方实际使用的情况等事项。 问询函还要求公司全面核实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是否存在其他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债务风险及资产冻结等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并结合目前对子公司的控制和印章管理情况,说明相关内部控制是否依然存在重大缺陷。同时明确制定整改计划,披露已实施或拟实施的整改措施、整改责任人及整改进展,充分提示相关风险。
嘉化能源最新公告称,董事长管建忠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董事长、战略与发展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职务及下属控股子公司所有职务,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及下属控股子公司任何职务。 此前,嘉化能源公告,公司于8月7日收到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管建忠通知,其于8月6日收到证监会下发的《调查通知书》,因涉嫌操纵证券市场,证监会决定根据证券法的有关规定,对其立案调查。 实控人被立案调查 公开资料显示,管建忠为浙江嘉化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中国三江精细化工有限公司董事会主席兼执行董事。后者为港股上市公司,该公司也发布公告称,管建忠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调查通知书。 嘉化能源公告称,董事会于2020年8月9日收到董事长管建忠的书面辞职报告。根据《公司法》的相关规定,管建忠的辞职未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不会影响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和公司日常经营。公司将尽快安排董事长的补选。 根据嘉化能源公告,管建忠涉嫌操纵证券市场;另外,根据证监会7月披露的一份行政处罚决定书,管建忠曾卷入一宗内幕交易案件。 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2017年10月26日,嘉化能源发布《重大事项停牌公告》,披露公司筹划重大事项。同年12月26日,嘉化能源发布《重大资产重组继续停牌公告》,披露公司拟现金收购美福石化100%股权,美福石化实际控制人为公司实际控制人管建忠,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2018年1月25日,嘉化能源发布《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预案》,披露了嘉化能源收购美福石化100%股权的具体方案。 经证监会查明,时任美福石化监事殷张伟与管建忠是多年的老朋友,关系密切,二人经常通过见面聚会、电话及微信语音等方式联络、接触,本案内幕信息公开前二人多次联系。2017年9月至10月期间,二人多次通过微信语音通话,且通话联系均发生在上述内幕信息敏感期内,且与殷张伟交易“嘉化能源”的时点高度吻合。殷张伟虽然一直买入“嘉化能源”,但是在敏感期内的交易量较其他交易日的交易量明显增大。 基于此,证监会认为,殷张伟的行为构成内幕交易,决定责令殷张伟依法处理非法持有的证券,如有违法所得予以没收;并对殷张伟处以30万元的罚款。 严打操纵市场等违法违规行为 操纵市场制造虚假供求关系,破坏市场定价功能,误导投资者决策,容易引发系统性风险,历来是监管执法的重点领域。 根据证监会近年通报,多家上市公司实控人参与操纵市场,恒康医疗案、宏达新材案均是典型案例。 在蝶彩资产、谢风华与阙文斌合谋操纵恒康医疗股票案中,恒康医疗实际控制人阙文彬为实现高价减持股票的目的,与蝶彩资产实际控制人谢风华合谋实施信息操纵。双方约定“管理”股价的目标和利益分配比例,合谋设立资管产品参与交易。股价达到预期后,蝶彩资产、谢风华安排阙文彬通过大宗交易减持“恒康医疗”股票2200万股,非法获利5100余万元;蝶彩资产、谢风华分得4858万元。证监会指出,本案的严肃查处再次为上市公司大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市场机构划定醒目“红线”,警醒各方远离“伪市值管理”。 朱德洪、上海永邦合谋操纵“宏达新材”案为利用信息优势操纵市场处罚第一案。宏达新材实际控制人朱德洪与私募机构上海永邦投资有限公司合谋利用资金、信息优势操纵“宏达新材”股价。其中,朱德洪负责寻找并购重组题材和热点,控制有关信息披露时点,并提供交易资金支持,上海永邦通过连续交易和在自己实际控制的账户之间进行交易。案发不足一年时间,深圳专员办调查组即成功还原出多手法操纵、多股操纵、内幕交易、超比例持股等违法手法相互交织、盘根错节的新型案件全貌,操纵行为人虽交易亏损但仍被处以300万元的法定最高罚款,有力震慑了上市公司、私募机构假借“市值管理”名义“讲故事,炒股价”的乱象。 证监会通报的上半年案件办理情况显示,内幕交易案件多发态势得到一定遏制,恶性操纵市场案件仍然较多。上半年内幕交易案发数量呈下降趋势,利用并购重组、业绩大幅波动进行不公平交易仍较多发,避损型内幕交易案件同比增长。从操纵市场案件看,实际控制人伙同市场机构操纵本公司股票价格案件时有发生。新三板挂牌公司太一云实际控制人为符合创新层条件,拉抬公司股价被立案调查。某上市公司实控人涉嫌动用数百个证券账户拉抬股价配合减持,非法获利数亿元。 证监会强调,下一步将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金融委关于对资本市场违法行为“零容忍”的工作要求,坚决从重从快从严打击上市公司财务造假、恶性操纵市场及内幕交易等重大违法违规行为,综合运用一案多查、行政处罚、市场禁入、重大违法强制退市以及刑事追责、民事赔偿等全方位立体式追责机制,切实提高违法成本,净化市场生态,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本文发布于老虎证券社区,老虎社区是老虎证券旗下的股票交易软件 Tiger Trade 的社区板块,致力于打造“离交易更近的美股港股英股社区”,有温度的股票交流社区。 卡车界“特斯拉”上市后首份财报出炉,从披露的财报信息来看,像造车进度、投资方向、客户订单等市场焦点问题与此前招股书的信息基本上吻合。从时间表来看,公司会在2021年完成量产(BEV)和车辆交付。尼古拉能否兑现高预期,我们拭目以待。 尚处早期阶段,在可预见的未来持续亏损 本次财报更新的信息并不多,市场最为关心的造车进度与此前招股书中提到的相差无几,总体来看尼古拉仍处于Pre-Revenue的早期阶段。 目前,尼古拉仅从太阳能安装项目相关的服务中获得了收入,但这不属于主营业务。在产品投放市场之后,预计绝大部分收入来自2021年开始销售的Nikola Tre BEV卡车以及来2023年两辆FCEV卡车的捆绑租赁,租赁收入包括氢燃料和定期的维护保养。 最新财报显示,尼古拉在截至2019年12月31日止年度中净亏损8870万美元,在截至2020年6月30日的六个月内亏损1.198亿美元,从成立总计亏损3.083亿美元。在完成大量交付之前,未来季度亏损会急剧加大。 亏损产生主要来自两部分: 1)设计、开发卡车相关研发费用。财报显示,研发费用从去年同期1190万美元增加至4259万美元,同比增长258.5%,公司专注于BEV卡车平台的开发,构建和测试,以及继续开发FCEV卡车平台。此外,还有新的总部、研发设施以及相关的设备。 2)造车工厂的维护。目前公司主要有两大制造工厂,亚利桑那州的工厂,德国依维柯制造工厂,这部分日常消耗很大。虽然卡车和其他产品尚未发布,但在商业化之前,公司必须完成所需制造设施的修改或建造,购买和集成相关设备和软件。 资本密集型产业,资金压力大 造车属于典型的资本密集型产业,尼古拉需要大量的额外资金来开发产品和服务,并在可预见的未来补充资金。在无法通过产品销售和氢燃料电动汽车租赁产生足够的收入之前,尼古拉只能通过现有现金、公开发行、私募、债务融资来维持运营资金。 上半年,尼古拉经营活动现金流出4580万美元,主要包括与股票相关的3950万美元非现金支出,薪酬、服务费用1720万美元,折旧和摊销费用280万美元。 2020年前六个月,投资活动现金流出630万美元,预计未来会持续产生负的投资活动现金流。公司扩大业务和建设基础设施亚利桑那州Coolidge的北美卡车制造工厂,德国乌尔姆的合资企业的初始运营提供资金以及开发氢燃料站网络,预计用于投资活动的净现金将继续大幅增加。 潜在的客户需求。虽然公司产品尚未在市场销售,但已经吸引了潜在客户极大的兴趣。展望未来,已落实的积压订单量将成为未来业绩的重要指标。 流通股比例低,警惕投资风险 我们理解被誉为卡车界的特斯拉赋予了尼古拉多大的使命和潜力。目前尼古拉市值被推升至140亿美元,但流通市值仅有8亿,二级市场的繁荣并不反映出公司实力和内含的风险,高达271%的换手率不难看出炒作概念非常浓厚。 当然,我们并不是在否定。新企业通常会遇到很多困难,尤其对于造车新势力而言不可控因素会更多,如何完成车辆交付以及进入新市场都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投资者必须根据这些风险以及所在的竞争环境来综合考虑尼古拉成功的可能性。 本文不构成且不应被视为任何购买证券或其他金融产品的协议、要约、要约邀请、意见或建议。本文中的任何内容均不构成老虎证券在投资、法律、会计或税务方面的意见,也不构成某种投资或策略是否适合于您个人情况的陈述,或其他任何针对您个人的推荐。
7月31日,最高人民法院正式发布《关于证券纠纷代表人诉讼若干问题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并自公布之日起施行,这意味着倍受资本市场关注的中国式“集体诉讼”正式来了。 诉讼难、诉讼贵、赔偿难等问题是困扰着A股市场投资者维权的一个现实问题。正是因为这个问题的存在,所以绝大多数投资者在利益受到损害的情况下都放弃了维权,默默地承受着自己的利益受到损害。也正是基于这种状况,今年3月1日起正式实施的新《证券法》引入了代表人诉讼机制,也即中国版的“集体诉讼”,以解决个人投资者所面临的诉讼难、诉讼贵等问题。而高院《规定》的出台,则是将《证券法》第九十五条规定付诸实践,是代表人诉讼制度的具体落实。同时它也意味着,从7月31日起,中国式“集体诉讼”作为保护投资者的利器可以正式付之于法律了,这对于保护投资者利益意义重大。 代表人诉讼制度解决了个人投资者诉讼难、诉讼贵的问题,这是该项制度对于保护投资者的重大贡献。不过,代表人诉讼制度同样需要直面赔偿难的问题,也即要让投资者得到赔偿,这是代表人诉讼制度在中国资本市场能否取得成功的关键所在。如果投资者最终得不到赔偿,那么这诉讼的意义也就要大打折扣了。 让投资者得到赔偿,这是代表人诉讼制度需要直面的现实问题。为了让投资者得到赔偿,证监会提出可以选择在具有一定偿付能力的被告身上进行试点,积累经验。被证监会指定为两家“投资者保护机构”之一的投服中心更是将“被告具有一定偿付能力”作为其四条案件选择标准之一。从早期试点阶段来看,这个选择是有现实意义的,但从长远来看,这个选择存在很大的局限性,并没有真正解决“赔偿难”的问题。 从早期的试点来看,选择“被告具有一定偿付能力”的案件进行试点,这有利于代表人诉讼制度的推进。但“被告具有一定偿付能力”本身还是存在疑问的。如果只是几千万、上亿元的赔偿,或许有的公司还承受得起,但如果是几十亿、上百亿的赔款,恐怕赔偿得起的公司就很难找了。如第一大造假公司康美药业,股票市值蒸发超千亿,对投资者的赔偿不是一个小数目,该公司是否还“具有一定的偿付能力”,这实在是很难说。 而且对于更多的被告来说,恐怕是缺少“一定偿付能力”的。而这些公司同样也严重损害了投资者的利益,这些公司显然不应该长期游离在代表人诉讼制度之外。因为没有偿付能力,就不对其实施代表人诉讼制度,这岂不是对这些公司的放纵?这对于保护这些公司投资者的利益显然是不利的。因此,代表人诉讼制度不能把这些缺少偿付能力的公司搁置一边,同样需要对这些公司念紧箍咒。 那么,如何让这些缺少偿付能力的公司来赔偿投资者呢?本人以为,首先是要将被告扩容。比如上市公司欺诈发行,除了发行人是被告之外,控股股东、相关的董监高、保荐机构、会计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都是被告,都赋有赔偿投资者的责任。如在美国,安然公司财务造假赔偿投资者71.4亿美元,其中花旗集团、摩根大通、美洲银行等三大投行因涉嫌财务欺诈被判有罪,向安然公司的受害者分别支付了20亿、22亿和6900万美元的赔偿罚款。在这方面,我们可以借鉴美国股市的做法。 其次,在投资者保护基金旗下设立投资者赔偿基金,承担部分投资者损失的赔付功能。赔偿基金的来源除了部分来自于国家行政拨款之外,主要来自于日常的各种提取与罚没款。比如,按上市公司的融资额提取一定比例的赔偿基金,按原始股东的减持套现金额提取一定比例的赔偿基金,对上市公司及董监高等日常违法违规行为的罚没款等全部进入投资者赔偿基金账户,以备投资者合法权益受到损害之时,给投资者以必要的补偿。 此外,对于不赔偿投资者的“无赖被告”可采取多种法律手段,如冻结财产、计入征信等,同时在追究刑事责任时,予以从严从重的判罚。让违法违规损害投资者利益者从中受到震慑,从而减少损害投资者利益的事情发生,这也是从另一个层面对投资者的间接保护。
平安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张剑颖日前表示,当前,全球疫情未现明朗,国际形势扑朔迷离,其蝴蝶效应牵动整个保险资管行业。但机遇与挑战并存,资管新规下,各行业政策拉平、能力为王,保险资管公司唯有做到特色鲜明、找准定位,方能保持常胜。 组合类保险资管产品是保险资管公司展示能力优势的重要载体,亦是行业名片,其战略走向事关行业发展成败。基于此,张剑颖认为,组合类保险资管产品需深化服务保险主业,也应坚定第三方展业;充分利用传统优势,在外包首席投资官(OCIO)模式与资产配置解决方案、FOF、MOM产品等业务领域再做创新。 同时,保险资管公司还应着眼未来,在银行理财子公司合作、服务养老资金、国际业务等新跑道上开拓空间,做好布局。 内外部环境生变 保险资管行业迎来新机遇 结合宏观与政策分析,通过比较近年来各类资管业务情况,不难看出,保险资管公司或许是资管新规下的赢家之一。这得益于过去十几年的沉淀积累与稳健发展,让保险资管公司在大类资产配置、多品种管理、稳健的投资风格以及审慎的风险管理体系等方面积累了较为突出的优势。 但张剑颖表示,2020年环境复杂、多期叠加,3月银保监会正式下发《保险资产管理产品管理暂行办法》(下称《办法》),5月1日已正式实施。若要在《办法》实施的大背景下,继续保持上升势头、异军突起,保险资管公司应该思考两个问题。 一是如何用好组合类保险资管产品,继续挖掘传统能力优势的潜力、推陈出新;二是如何在服务保险主业的基础上,进一步拓展业务外延、能力边界,为国内资管业的健康发展以及满足人民群众的投资需求贡献更大力量。 组合类产品是保险资管公司展示能力的重要载体 2013年,有资格的保险资管公司被允许发行组合类产品。经过7年发展,截至2019年末,35家保险资管机构总管理规模达到18.11万亿元,其中22家机构开展了组合类产品业务,管理规模达到1.35万亿元。 张剑颖表示,保险资管业相较于其他资管行业,有其独特的能力优势。一是大体量长期资金管理能力,二是长期绝对收益获取能力,三是大类资产配置和多品种投资能力,四是长期资产的创设与风险管理能力。因势利导,在《办法》中,也结合上述能力优势,进一步明确了保险资管产品的中长期特色,引导保险资管产品特色化和差异化发展。鼓励保险资管公司以保险资管产品为载体,形成资产配置的“组合拳”。 《办法》也将组合类产品定义为保险资管行业能力输出的“终端”,鼓励发挥保险资管公司的长期经验优势,将大体量长期资金管理能力、绝对收益投资能力、大类资产配置能力、资本市场及非资本市场的长期配置与风险管理能力在业内分享、向业外输出,形成协同发展的全新局面。 张剑颖建议,组合类产品未来要在大资管竞争格局中与业外机构同台竞技,必须找准发展路径,发挥自身差异化竞争优势。一是继续服务好保险主业,二是大力发展第三方业务。近年来,保险资管行业第三方业务不断发展,业务占比持续提升。截至2019年末,保险资管行业的第三方资金总计4.93万亿元,占比26.05%。未来,保险资管业依托保险资金投资经验,更充分整合资源,向市场输出优秀的资产配置能力和投资能力,做大做强第三方业务。 张剑颖提出,基于多年的发展基础和经验积累,组合类产品可在传统优势能力之上再创新。一是探索OCIO模式与资产配置解决方案,二是发展FOF、MOM型组合类产品。 作为规范保险资管产品的纲领性文件,《办法》在投资范围、产品形态、投资限制、销售起点等方面,与资管新规及其他私募类资管产品规定持平,提升了保险资管产品的标准化水平,为保险资管公司市场化竞争创造了公平有序的政策环境、行业新常态,同时也为组合类产品在新业务领域开拓了空间。 保险资管公司可在三大领域提前布局 张剑颖认为,保险资管公司未来在三大领域可提前布局。 一是加强与银行理财子公司的全方位合作。保险资管公司可基于自身的特色与经验,分享大类资产配置能力、固收+、绝对收益权益投资能力以及风险管理能力,提供定制化的资产配置、产品策略和资产负债管理解决方案,帮助银行理财实现净值化转型下的绝对收益目标。组合类产品作为媒介,可促进银保优势互补、协同发力。 二是积极引导养老资金加大保险资产管理产品的配置力度,保险资管产品可以成为保险资管行业织牢社会保障网的抓手。《办法》已将基本养老金、社会保障基金、企业年金等明示为产品投资者,这是因为养老金与保险资金的性质非常类似,都面临固定的资金成本和资金收取、支付的流动性要求,具有负债驱动的性质,在投资目标上追求绝对收益。保险资管公司通过长期管理类似需求的保险资金,建立了丰富的投资能力和管理经验,具备长期稳定的投资业绩,与养老资金的需求高度匹配,可更好地为养老资金管理作出贡献。 三是抓住国内资本市场的对外开放契机,积极拓展国际业务。随着中国资本市场的进一步对外开放,以及基于国内改革的稳定预期,外资或将涌入中国避险,这些内外部因素都将给保险资管公司的国际业务发展带来新机遇。 “保险资管公司与外资机构的合作模式多样,全委托、投顾、合发产品都是可以考虑的形式。保险资管公司能够向国际客户提供的服务包括投资境内外债券、A股、港股等。”张剑颖介绍说,保险资管公司的国际客户可以涵盖海外的主权基金、养老金、政府基金、大学基金、保险公司等大型机构,这些机构一般都非常看重资管公司的投资风格是否稳健,是否有稳定的投资流程与策略体系,是否具备实现长期稳健收益的能力,内部风险控制体系是否严格及达到国际标准等,而这恰恰是保险资管公司的优势所在。 以平安资管为例,该公司国际业务始于2007年,是中国最早服务国际客户的资产管理公司之一。除了服务国际投资者的专户,2019年9月,平安资管还与澳大利亚著名资产管理公司QIC共同发布QIC-平安中国企业债基金。这支基金是经爱尔兰央行批核的UCITS基金,主要投资于中国投资级信用债,并于全球范围向国际投资者进行推广,为海外客户提供投资中国的机会和产品。
新冠肺炎疫情仍在全球范围蔓延,疫苗的研发成为关注的焦点。据彭博社8月2日报道,发达国家已经锁定超过10亿剂新冠肺炎疫苗,这使得世界其他国家纷纷担忧,在全球战疫的过程中,他们恐怕将排在队伍的后面。 彭博社报道截图 最近,发达国家纷纷采取行动,提前签署疫苗的协议订单。例如,美国和英国已经采取行动,确保全球医药健康企业赛诺菲(Sanofi)和英国制药公司葛兰素史克(GlaxoSmithKline)联合研发的疫苗的供应;日本则与美国辉瑞制药公司(Pfizer)签署相关协议。 尽管国际组织和许多国家纷纷承诺将生产让所有人都负担得起且都可接种的疫苗,然而疫苗剂量可能难以满足全球约78亿人的需求。贫困国家和卫生倡议者担心,更加发达的国家可能垄断疫苗供应,2009年猪流感疫情的情况可能再次上演。 据总部在伦敦的分析公司Airfinity称,目前美国、英国、欧盟和日本已经下单了近13亿剂新冠肺炎疫苗,考虑到可能选择抢购更多疫苗和待处理的订单等情况,这一数字很可能增加至15亿剂。该公司首席执行官拉斯穆斯·贝什·汉森表示:“即使你对医学进展持乐观评价,世界上仍然没有足够的疫苗。”他表示还要考虑到很多疫苗需接种两次。 包括牛津大学、阿斯利康公司(AstraZeneca)和辉瑞生物技术公司等领先的机构和企业,已经进入疫苗研究的最终阶段,为疫苗早日问世带来了希望。然而研发人员还必须扫清一些障碍:证明疫苗注射有效,获取生产许可和批量生产。Airfinity公司预测,可能要等到2022年第一季度全球疫苗供应量才能达到10亿剂。在全球范围内投资扩大生产被视为解决困境的关键之一,制药公司已经开始全球广泛部署疫苗计划。目前有一项全球新冠疫苗供应计划(Covax),致力于加快研发和生产疫苗并确保公平分配,赛诺菲公司和葛兰素史克公司计划在2021年和2022年为该计划提供相当一大部分的疫苗。 世界卫生组织、流行病防范创新联盟(Coalition for Epidemic Preparedness Innovations)、全球疫苗和免疫联盟(Gavi)等正在通力合作,以确保疫苗得以广泛、平等分配。他们6月提出180亿美元计划,将在2021年底之前推广并确保20亿支疫苗的供应。 新冠疫苗供应计划(Covax)旨在给政府提供一个机会,避免失败的疫苗,同时给一些无法负担疫苗的国家一定的财政支持。一些官员警告称,如果个别政府仅将本国利益放在首位,那么结果将对每个人都不利,将会导致病毒继续蔓延。 全球疫苗和免疫联盟的首席执行官赛特·伯克利在采访中表示,各国需要与疫苗生产商达成一系列不同的协议,以确保疫苗供应量;然而鉴于一些疫苗研发的失败,这就可能导致竞价战和效率低下。他说:“我们最担心的是交易的混乱。我们希望通过一系列疫苗让各国团结起来。” 他提到,已经有78个国家表示有兴趣加入新冠疫苗供应计划(Covax)。除此之外,全球疫苗和免疫联盟此前称,超过90个中低收入国家和经济体将通过全球疫苗和免疫联盟牵头的项目获得疫苗。然而人们仍然担心世界其他国家和地区可能在疫苗方面落后。“这正是我们想要尽力避免的,”伯克利说。 今年6月,阿斯利康公司成为首个加入新冠疫苗供应计划(Covax)的公司,承诺提供3亿支新冠肺炎疫苗,辉瑞公司和生物新技术公司(BioNTech)也纷纷表示有兴趣为该计划供应疫苗。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累计全球第二的国家——巴西目前也与阿斯利康公司达成协议,确保牛津大学研发的疫苗供应。 美国特朗普政府同意向合作伙伴赛诺菲和葛兰素史克提供高达21亿美元的资金,这是美国迄今对疫苗研发和采购项目——Warp Speed的最大投资。这笔资金将支持临床试验和生产,如果研发成功,将允许美国获得1亿剂。美国政府还可选择长期再接受5亿剂疫苗的供应。 此外,美国还投资了许多其他项目。上周美国与辉瑞公司和生物技术公司达成了一项19.5亿美元的协议,一旦监管机构批准,将向政府供应疫苗。诺瓦克斯公司(Novax)宣布了与美国政府一项16亿美元的交易,而早些时候美国承诺向阿斯利康公司提供高达12亿美元的资金,以刺激疫苗开发和生产。 伯克利称,如果疫苗共享,那么美国投资加快疫苗实验、量产和刺激疫苗发展,这对全世界而言是好消息。“这有助于推动科技进步。对此我很乐观。我担心的是,我们需要确保疫苗的全球供应,”伯克利说。 据悉,欧盟与赛诺菲和葛兰素史克的协议进入最后阶段,欧盟计划订购3亿剂疫苗,此外还在与其他几个公司进行深入探讨。欧盟7月31日在一份声明中说:“欧盟致力于确保世界任何地方每个需要的人都能接种疫苗,而不仅仅在家里。”而中国也正在致力于将自研新冠疫苗定性为国际健康公共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