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没来得及在“老三板”正式挂牌,乐视退又摊上事儿了。 上证报记者获悉,重庆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日前给乐视退下发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渝金监发【2020】43 号),涉嫌违规主体为乐视旗下的重庆乐视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不查不知道,一查吓一跳。根据几份近期披露的裁判文书,乐视小贷2018年资金出借的年利率一度达到15%! 详情请扫二维码↓
一边是董事长及总经理两大统帅之位久悬未决,另一边则是自曝因公司治理问题再收监管函,今年上半年,珠峰财险可谓是“内外交困”。然而,一波未平一波又起,8月12日,记者再从知情人士处获悉,珠峰财险员工存在违规返佣套费问题,涉及费用超千万元。高管内斗余殇犹存下,刚首次实现半年度盈利的珠峰财险还未“扬眉”,便又蒙上了一层阴影。对此,业内人士认为,这反映了公司合规意识、内部控制能力及产品竞争力方面的弱项,可能会提升承保风险、损害公司声誉和财务绩效。 监管函再揭“五宗罪” 近日,珠峰财险在偿付能力二季报中自曝于今年5月14日,收到银保监会财产险部监管函,其中明确指出公司目前存在五个方面的风险及问题,包括偿付能力充足率快速下滑、经营亏损严重、流动性风险较大、公司治理风险较大、2017年准备金回溯出现不利进展。 记者梳理该公司偿付能力报告发现,珠峰财险的核心及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自2019年来不断紧缩。去年一季度至四季度依次为543.76%、459.04%、291.87%、174.87%,年初到年尾下降了368.89个百分点。截至今年二季度末,珠峰财险核心及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均为184.33%,并未回升至去年年初水平。 缘何偿付能力充足率快速下滑?记者采访珠峰财险,截至发稿前未收到回复。不过,原因在其偿付能力报告中可窥一二。“2018年到2019年间偿付能力充足率大幅下滑,主要是前期经营管理出现偏差,连年亏损导致了实际资本的快速消耗。” 实际上,这并非珠峰财险首次收到银保监会监管函。早在2018年,珠峰保险便曾因历史产品问题、未按照监管函要求处理相关责任人、违规设立分支机构等问题,被频频下发监管函。 员工违规返佣套费 屋漏偏逢连夜雨,监管函再“叩门”的同时,珠峰财险业务合规经营方面也被曝存漏洞。 8月12日,知情人士向记者透露,去年珠峰财险与某人力资源合作一项业务的过程中,珠峰财险某业务人员将该业务虚挂至保险中介机构,并将佣金返还到该业务人指定的银行卡和其母亲的银行卡中,共涉及佣金超510万元。截至目前,公司已追回460余万元,目前尚有50余万元未追回。 而上述问题或只是珠峰财险员工违规套费的冰山一角,据该知情人士透露,违规套费现象也存在其他险种中,涉及超千万元费用。 对于上述情况以及珠峰财险将如何应对员工私下套费等乱象,记者采访珠峰财险,但截至发稿,也并未得到回复。 中国精算研究院金融科技中心副主任陈辉认为,违规套费问题,除了可能是因为内部管理导致,更大的可能还是因为直营业务的奖励机制问题不健全导致。 而保险业观察人士亦分析称,明示或默认的违规套费是公司战略风险的一个差评,也通常蕴含了较高的承保风险,会损害公司将来甚至当期财务绩效,降低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并面临来自监管的重罚。公司未发现的违规套费反映出公司的合规经营意识不强、内部控制薄弱。依赖于违规套费来获取业务反映出,公司产品的市场竞争力弱,今后的增长和盈利压力更大。 董事长总经理空缺依旧 “珠峰财险混乱的经营现状或与该公司经营层高管的动荡有着不可分割的关系。”业内人士如是分析认为。 根据珠峰财险二季度偿付能力报告,目前该公司董事长职务由珠峰财险董事任显成代行,总裁由珠峰财险经营层临时负责人彭喜锋暂时代行。 业内人士认为,重要领导空缺可能会妨碍公司实施有较长远意义的发展规划,影响公司中层心态和工作积极性,从而通常不利于公司经营的稳健性和效率。 “公司的健康发展需要健全的公司治理体系,高管的长期空缺间接反映了公司治理的问题,这一定会对公司的发展造成影响。”对珠峰财险高管的空缺,中国精算研究院金融科技中心副主任陈辉如是评价。 而造成职权代行情况的原因可追溯至2018年。彼时,一封号称珠峰财险前总裁李更的《告公司全体员工书》在保险业内流传开来,披露了时任董事长陈克东诸多“罪状”,例如破坏公司战略发展路径;越权插手经营层事务,扰乱经营秩序;包庇他人,任人唯亲;在分管投资部工作时,不允许总裁介入投资工作等,而就在次日,珠峰财险发布公告证实,已经解聘李更,由陈克东临时代行总裁职责。 如今,高管内斗风波余殇犹存。时间线拨至2019年6月20日起,陈克东不再担任该公司董事长职务。指定任显成为公司临时负责人,代行董事长职责,期限3个月。而到了2019年9月25日,珠峰财险发布公告,延长任显成担任公司董事会临时负责人、代行董事长职权期限,延长期限不超过3个月,并指定彭喜锋为公司经营层临时负责人,代行总裁职责,期限不超过3个月。 回到当下,关于为何3个月代行期限已过,而新任高管人选依然未能尘埃落定,记者采访珠峰财险,截至发稿,也未得到回复。 上半年扭亏为盈 成立于2016年5月22日的珠峰财险已经历了四个完整年度。不过,回望风云变幻的四年,与其相随的是连年亏损,正如监管函所言――经营亏损严重。 记者梳理发现,珠峰财险2016-2018年净亏损分别达到7105.34万元、1.94亿元、1.5亿元。2019年,珠峰财险亏损面进一步加大,净利润实现-3.13亿元,四年累计亏损7.28亿元。 而在对经营管理团队进行调整,从销售能力、业务品质、薪酬体系等多方面改革后,珠峰财险上半年呈现出了扭亏为盈的姿态。数据显示,珠峰财险上半年实现保险业务收入2.58亿元,净利润1165.31万元,首次实现半年度盈利。 珠峰财险表示,对部分分支机构进行整合,简化机构架构,裁撤冗余人员及亏损机构,进行有效的排毒瘦身,降低固定成本支出。同时,在人员管理方面,实施适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的组织架构。同时建立“能者上,平者下,庸者汰”的用人机制。内部进行岗位公开竞聘,优化人才选拔机制,淘汰不合格人员,实行内部提拔优秀人才与外部引进专业人才相结合的选才战略。 不过,报告也显示,珠峰财险二季度末净现金流为-259.70万元,相较上季度末的1769.56万元环比大减114.68%。在压力情景1及2的测试情况下,公司净现金流分别为-514.92万元与49.75万元。 对此,珠峰财险表示,目前决定采取应加快应收款项的清收工作,支撑保险赔付等支出,保证现金的流动性,满足业务量的持续上升。 但是为了防范未来可能存在的风险,珠峰财险还表示,拟在出现流动性风险时,采取包括调整投资业务资产结构、加快应收款项清收、定期存款抵押贷款、必要时采取注资等方式以增加资本流动性等应急措施。 记者 陈婷婷 实习记者 周菡怡
图片来源:微摄 根据2020年政府工作报告中关于“大幅拓展政府性融资担保覆盖面并明显降低费率”的重要工作部署,为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融资担保行业加快发展的意见》(国发〔2015〕43号)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有效发挥政府性融资担保基金作用切实支持小微企业和“三农”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6号),促进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发挥作用,银保监会等七部门于近日印发了《关于做好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监管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主要包含以下内容:一是开展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确认工作。各地省级财政部门会同省级融资担保公司监督管理部门开展确认工作,建立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名单,并予以公布。二是要求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坚守准公共定位,弥补市场不足,聚焦支小支农主业,稳步提高小微企业和“三农”融资担保在保余额占比。三是内外结合,促进提升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服务质效。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应当加强自身建设,改善内部管理、优化正向激励、创新担保产品、提高服务效能,推动建立“能担、愿担、敢担”的长效机制。在外部环境及政策方面,应当加强统筹协调,鼓励银行积极与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合作,落实风险分担机制,完善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绩效评价体系,落实支小支农贷款担保降费补贴政策。四是加强监管指导,监督管理部门应当统筹运用现场检查、非现场监管等手段对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支小支农业务规模、综合担保费率、放大倍数等指标加强监控分析,引导其聚焦支小支农主业,扩大担保规模,降低担保费率。 《通知》的印发实施是贯彻落实政府工作报告,建立健全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的重要举措。下一步,银保监会将持续完善相关监管规制,促进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聚焦支小支农主业,健康可持续发展。 根据2020年政府工作报告中关于“大幅拓展政府性融资担保覆盖面并明显降低费率”的重要工作部署,为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融资担保行业加快发展的意见》(国发〔2015〕43号)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有效发挥政府性融资担保基金作用切实支持小微企业和“三农”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6号),促进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发挥作用,银保监会等七部门于近日印发了《关于做好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监管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银保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就相关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 一、制定出台《通知》的背景是什么? 为切实缓解小微企业、“三农”等普惠金融领域融资难、融资贵,全国各地均已积极开展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建设,支持小微企业及“三农”发展。截至2019年末,全国融资担保行业共有法人机构5562家,实收资本11745亿元,融资担保在保余额27017亿元,促进了资金融通,发挥了普惠金融作用。但是目前,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仍然面临着放大倍数不高,聚焦支小支农不够等问题。针对上述问题,为进一步规范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加大财政政策支持力度,发挥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的监管指导作用,银保监会等七部门立足当前融资担保行业实际,以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名单(以下简称名单)为抓手,出台了《通知》。发展好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是完善普惠金融体系,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的具体举措,也是规范融资担保行业市场秩序,促进行业发展的现实需要。 二、如何开展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确认工作? 根据《通知》,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是指依法设立,由政府及其授权机构出资并实际控股,以服务小微企业和“三农”主体为主要经营目标的融资担保、再担保机构。开展确认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一是坚守准公共定位。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应当以贷款担保业务为主,聚焦支小支农主业,切实降低担保费率,扩大担保规模,保本微利运营。对于存量业务较大,支小支农主业暂不突出的,应当根据其功能定位及发展意愿统筹考虑是否纳入名单。如果纳入名单,则在考核中重点考查其新增业务开展情况,引导其逐步扩大支小支农融资担保规模和占比。要按照成熟一批、公示一批的工作思路,确保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的公司数量和实收资本与本地实体经济发展需要相匹配,不断将优质融资担保机构纳入名单,壮大队伍,服务好小微企业和“三农”。二是强调业务合规和风险可控。融资担保公司监督管理部门(以下简称监督管理部门)应当根据非现场监管及现场检查相关材料准确评估相关机构的资本实力、风险管控能力及业务开展合规性,确保名单内机构业务经营稳健,风险可控,有足够的代偿能力,能够发挥好支小支农作用。对于资本实力弱,经营管理不规范的机构可以先通过整合重组等方式提升机构整体实力后再纳入名单。三是做好公布工作,各地应当于2020年9月底前确定第一批名单,并在省级财政部门官方网站上予以公布,方便社会公众进行查询。对于名单有更新的,各地应及时更新官方网站相关信息,做好维护工作,确保名单的权威性和准确性。 三、如何加强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能力建设? 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应当加强自身能力建设,推动建立“能担、愿担、敢担”的长效机制。要将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加强风险管理体系建设与信息化建设有机结合,创新担保模式,研发适合知识产权融资、应收账款融资、中长期研发融资等的担保产品,着力减少或取消反担保要求,为客户提供更加灵活多样的融资方式,扩大政府性融资担保覆盖面,降低担保费率。 四、如何完善银担合作机制? 银行业金融机构要进一步加大与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的合作力度。一是可探索开展与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的并行审批,建立全流程限时制度,压减贷款审批时间,提高贷款发放效率。二是对有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担保的贷款提高相关贷款的风险容忍度,建立更有针对性的尽职免责和绩效考核制度,提高员工开展银担合作业务的积极性。 同时银保监会将持续完善相关监管制度,在商业银行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监管评价,风险权重适用范围等方面加强监管政策引导,提升银行业金融机构开展银担合作的积极性。 五、监督管理部门如何做好监管指导工作? 根据《通知》,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的监管指导,在日常监管工作中应遵循以下原则:一是完善非现场监管体系,着重对支小支农业务规模、担保费率、放大倍数等指标加强监控分析,并定期开展现场检查。通过监管指导,引导机构聚焦主业,扩大融资担保规模,降低担保费率。二是严把风险关,要求相关机构及时履行代偿责任,足额计提准备金,不断提升机构资产质量和抗风险能力。对存在应偿未偿、拒绝履约情况的机构,要督促其按合同约定代偿,切实维护本地区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的信誉。要在引导机构降低担保费率、扩大政府性融资担保覆盖面的同时,确保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的可持续经营,加强对名单内机构业务可持续性分析及相关压力测试,并根据分析结果向财政部门就融资担保财政支持政策提出合理建议。三是做好信息共享和通报工作。监督管理部门要与有关部门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定期共享机构支小支农业务开展情况、监管评级结果等信息。对支小支农成效显著、经营管理规范的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监督管理部门应加大总结宣传力度,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积极与其开展业务合作。对偏离支小支农定位,经督促仍整改不到位的机构,监督管理部门可对其进行监管通报,并抄送有关组织部门、纪检监察机构和财政、国资等主管单位。
图片来源:微摄 文章来源:证监会 证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就美国总统金融市场工作组发布《关于保护美国投资者防范中国公司重大风险的报告》事宜答记者问。 问:近期美国财政部在其官网发布总统金融市场工作组《关于保护美国投资者防范中国公司重大风险的报告》,针对包括中国在内的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无法实施检查的辖区,建议对来自这些辖区的公司提高上市门槛,加强信息披露要求,强化投资风险提示,并要求已在美上市公司最迟于2022年1月1日前满足PCAOB开展检查的相关要求。证监会对此有何评论? 答:我们注意到了美方相关报告。我们始终认为在资本市场高度全球化的今天,加强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监管,提升审计师专业操守和执业质量,是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的重要手段,也是全球证券监管机构的共同责任,必须通过加强跨境监管合作加以落实。因此,从双方这些共同利益出发,开诚布公地开展对话与合作,才是解决问题的正道。 事实上,双方一直保持着沟通和互动。自2019年以来,中方监管部门多次就会计师事务所联合检查方案与美国证监会(SEC)和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进行沟通,展示了充分的合作诚意。最近2020年8月4日,中方监管部门根据美方的最新需求和想法向PCAOB发送了更新的方案建议。我们认为,通过对话解决共同关心的问题是实现双方共赢的唯一途径,只有这样,才能为全球资本市场健康有序运行创造良好的环境。 应当说明,中方从未禁止或阻止相关会计师事务所向境外监管机构提供审计工作底稿。正如美方报告中提及的,中国证券监管机构迄今已向美国证券监管机构提供了多家在美上市中国公司的审计工作底稿。我们认为,中国法律法规要求的实质是,审计工作底稿等信息交换应通过监管合作渠道进行,这是符合国际惯例的通行做法。
原标题:证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就美国总统金融市场工作组发布《关于保护美国投资者防范中国公司重大风险的报告》事宜答记者问 问:近期美国财政部在其官网发布总统金融市场工作组《关于保护美国投资者防范中国公司重大风险的报告》,针对包括中国在内的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无法实施检查的辖区,建议对来自这些辖区的公司提高上市门槛,加强信息披露要求,强化投资风险提示,并要求已在美上市公司最迟于2022年1月1日前满足PCAOB开展检查的相关要求。证监会对此有何评论? 答:我们注意到了美方相关报告。我们始终认为在资本市场高度全球化的今天,加强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监管,提升审计师专业操守和执业质量,是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的重要手段,也是全球证券监管机构的共同责任,必须通过加强跨境监管合作加以落实。因此,从双方这些共同利益出发,开诚布公地开展对话与合作,才是解决问题的正道。 事实上,双方一直保持着沟通和互动。自2019年以来,中方监管部门多次就会计师事务所联合检查方案与美国证监会(SEC)和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进行沟通,展示了充分的合作诚意。最近2020年8月4日,中方监管部门根据美方的最新需求和想法向PCAOB发送了更新的方案建议。我们认为,通过对话解决共同关心的问题是实现双方共赢的唯一途径,只有这样,才能为全球资本市场健康有序运行创造良好的环境。 应当说明,中方从未禁止或阻止相关会计师事务所向境外监管机构提供审计工作底稿。正如美方报告中提及的,中国证券监管机构迄今已向美国证券监管机构提供了多家在美上市中国公司的审计工作底稿。我们认为,中国法律法规要求的实质是,审计工作底稿等信息交换应通过监管合作渠道进行,这是符合国际惯例的通行做法。
要闻精选 □ 证监会:中美审计工作底稿等信息交换应通过监管合作渠道进行。 □ 中国人民银行行长易纲近日在接受网络股份有限公司已经向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申报登记。 □ 银保监会近日发布《关于做好2020年银行业保险业推进使用正版软件工作的通知》,规范各保险机构和监管机构的软件管理使用,将相关指标纳入相关监管评级。 □ 美国知名投资人巴菲特执掌的伯克希尔-哈撒韦公司的业绩报告显示,最近一个财季该公司净利润为263亿美元,同比大增约87%。此外,该公司目前的现金储备达到了1466亿美元,再创历史新高。 □ 据央视新闻客户端消息,美国约翰斯·霍普金斯大学发布的新冠疫情最新统计数据显示,截至美东时间8月9日9时35分,美国新冠肺炎累计确诊病例超过500万例,为5000603例,死亡病例为162441例。另据世卫组织最新实时统计数据,截至北京时间8月9日20时46分,全球累计新冠肺炎确诊病例19462112例,累计死亡病例722285例。 详情请扫二维码↓
中国版“监管沙盒”提速背后 如何顺利“出盒”成关注焦点 本报记者 李 冰 近日,中国人民银行深圳市中心支行发布深圳金融科技创新监管试点应用公示(2020年第一批),对4个拟纳入金融科技创新监管试点的应用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这是深圳公示的第一批金融科技创新监管试点应用。 自2019年12月底北京开启监管沙盒试点后,中国版“监管沙盒”进程不断加速。截至目前,北京、上海、深圳等三个城市累计已有29项创新试点应用“入盒”。 北京市网络法学会副秘书长车宁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对比3个城市已经公示的试点应用项目,可谓各有特点。其中,北京试点项目偏向基础性、通用性应用;上海试点项目可能出于产业政策方面的考虑,所以区块链类应用项目较多;深圳试点项目则更偏向于场景应用类。” “监管沙盒”目前仍是一套成长中的机制,相较于项目的前期“入盒”,后续项目如何顺利“出盒”,成为大家关注的焦点。 深圳监管沙盒项目偏向场景应用 所谓“金融监管沙盒”,是指在监管机构的主持与监控下,在一个相对封闭的安全环境中,在特定的时间段内,允许一些金融企业或科技公司开展金融创新,无论创新效果如何,事后都不追究企业的违规责任。 监管沙盒最早起源于英国,目前各国在监管沙盒的设立理念、运作模式、保障机制等方面既有相同之处,也有区别。2019年12月份,央行支持在北京市率先开展金融科技创新监管试点,随后中国版金融科技“监管沙盒”落地,旨在引导持牌金融机构、科技公司,在依法合规、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探索运用新兴技术驱动金融创新、赋能金融提质增效,着力提高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能力。 深圳市日前公示的首批试点项目已是第三个城市公示的第四批“监管沙盒”项目。《证券日报》记者注意到,此次深圳市公示的4项创新应用中,有3项应用类型是金融服务,分别为百行征信信用普惠服务(申请主体为百行征信)、基于TEE解决方案的智能数字信用卡(申请主体为中信银行信用卡中心、华为)、基于智慧风控的面向产业互联网中小企业融资服务(申请主体为招商银行);其余1项应用类型为科技产品,是由微众银行、中国银行深圳分行共同申请的基于区块链的境外人士收入数字化核验产品。 从应用技术看,深圳公示的首批创新应用均用到大数据技术,此外还应用到区块链、云计算、人工智能、智能终端安全芯片(SE)和可信执行环境(TEE)等其他信息技术手段。 《证券日报》记者还发现,征信机构首次出现在金融科技创新监管试点应用中。百行征信创新应用说明书显示,其主要有三方面应用:一是通过对接福田政务审批系统,将征信数据应用于现场服务窗口办理的各项政务审批和缴费等业务中,实现政务服务快速办理;二是通过个人用户的基础信息和政务审批结果进行信用信息采集,丰富征信数据来源渠道,提高征信模型的准确度和有效性;三是在“征信+政务”的基础上,探索开发“征信+缴费”“征信+缴税”等多种模式。 车宁指出,“此次征信机构入围确实是个亮点,从深圳公示项目来看,业务范围进一步扩大。另外,上述4个产品中,有两个与风控相关,这也是深圳首批试点应用项目的一大特点。” 监管沙盒机制仍需不断完善 中国版“监管沙盒”进程不断提速。2019年12月5日,央行启动金融科技创新监管试点工作,之后金融科技监管沙盒迅速落地。2020年1月14日,央行营业管理部(北京)发布《金融科技创新监管试点应用公示(2020年第一批)》公告,对6个拟纳入金融科技创新监管试点的应用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3月16日,北京金融科技创新监管试点第一批创新应用完成登记,将向用户正式提供服务;4月份,金融科技“监管沙盒”试点城市进一步扩大到上海市、重庆市、深圳市、河北雄安新区、杭州市、苏州市等6市(区);6月2日,北京第二批“监管沙盒”试点名单公布;7月份,成都、广州先后宣布获批开展人民银行总行金融科技创新监管试点,试点城市扩大至9城;7月21日,上海首批金融科技“监管沙盒”应用名单出炉;7月31日,深圳监管沙盒首批试点应用名单公示。 虽然各城市的“监管沙盒”正在积极扩围提速,但不可否认的是,监管沙盒目前仍是一套成长中的机制,相较于项目的前期“入盒”,后续项目如何顺利“出盒”也成为大家关注的焦点。 据接近“监管沙盒”评测的知情人士对《证券日报》记者透露,“目前各城市对项目‘出盒’已有一套监测机制,主要关注两个方面:一是监测风险,既包括业务本身的风险敞口,也包括系统自身技术及信息安全等方面的风险;二是考量业务成熟度,主要考量市场对项目的接受、认可程度,以及是否具有可持续性。但是,监管沙盒机制需要出台一套相对完善的管理办法,不仅仅是抽象的、原则性的,而是更具体、可实操的管理办法,既能对‘入盒’项目的发展起到规范作用,也能为项目‘出盒’设立前置条件。” 对于“出盒”方面的规则,麻袋研究院高级研究员苏筱芮认为,需要从“入盒”标准切入。“从北京、上海等地的项目征集公告信息来看,需要重点监测的标准主要有这几项:一是预期效果,从征集公告所附的申请表来看,申请主体需填写对项目的预期效果、预期规模进行评估,前期监管正是通过这种预期效果来进行遴选;二是风险可控,项目能够在风险把控措施、补偿机制和退出机制等方面做到详尽规划后,才能具备‘出盒’的基本条件;三是消费者保护,金融科技项目的创新,最终是要被推向市场,因此项目需要完善消费者权益保护机制,例如上海在《金融科技创新应用声明书》中明确要求申请主体填写机构投诉及自律投诉的渠道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