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6日,据央行官网消息,2021年中国人民银行工作会议1月4日上午以视频形式召开,会议总结2020年主要工作,分析当前形势,部署2021年工作。 定调今年央行货币政策重点工作的重磅会议来了。 1月6日,据央行官网消息,2021年中国人民银行工作会议1月4日上午以视频形式召开,会议总结2020年主要工作,分析当前形势,部署2021年工作。 对于今年的重点工作,会议从十个方面提出详细部署,具体包括以下方面: 一是稳健的货币政策要灵活精准、合理适度。保持广义货币和社会融资规模增速同名义经济增速基本匹配;加强宏观审慎管理,引导市场预期,保持人民币汇率在合理均衡水平上的基本稳定。 二是继续发挥好结构性货币政策工具和信贷政策精准滴灌作用,构建金融有效支持小微企业等实体经济的体制机制。 三是落实碳达峰碳中和重大决策部署,完善绿色金融政策框架和激励机制。引导金融资源向绿色发展领域倾斜。 四是加快完善宏观审慎政策框架,将主要金融活动、金融机构、金融市场和金融基础设施纳入宏观审慎管理。加强系统性金融风险监测评估,分步推动建立宏观审慎压力测试体系。加快建立健全跨境资本流动等重点领域宏观审慎管理框架。完善金融控股公司监管制度体系。 五是持续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加强互联网平台公司金融活动的审慎监管。强化支付领域监管,个人征信业务必须持牌经营,严禁金融产品过度营销,诱导过度负债。 六是深度参与全球金融治理,严密防控外部金融风险,稳步扩大金融双向开放。妥善应对低收入国家债务问题。 七是稳慎推进人民币国际化。着眼于服务实体经济,顺势而为,促进贸易投资便利化。完善人民币使用相关政策制度。 八是深化金融市场和金融机构改革。落实房地产长效机制,实施好房地产金融审慎管理制度。 九是持续改进外汇管理和服务。支持企业合理审慎运用外汇衍生品管理汇率风险。以“零容忍”态度严厉打击外汇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十是提升金融服务和管理水平。扎实推进金融业综合统计。完善现代中央银行财务制度建设。深入推进支付行业治理现代化。稳妥开展数字人民币试点测试。 民生银行(行情600016,诊股)(港股01988)首席研究员温彬对券商中国记者表示,从今年央行工作会议部署的重点工作内容看,核心内容还是强调金融对实体经济的支持,防范化解金融风险,以及进一步扩大深化金融改革开放。去年为应对疫情冲击,货币政策加大逆周期调控,使得M2和社会融资增速明显高于上一年,但也出现了宏观杠杆率快速上涨的情况。随着今年经济出现恢复性增长,有必要重新强调保持宏观杠杆率的基本稳定,保障宏观经济平稳运行。因此,今年货币政策的总量目标合理适度,即保持广义货币和社会融资规模增速同名义经济增速基本匹配,在总量目标下更加强调灵活精准,也就是聚焦实体经济的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如金融科技、绿色金融、小微企业等,结构性货币政策工具将会发挥更多作用。 加强互联网平台金融活动“审慎”监管 相比于此前央行多次强调的稳健的货币政策、发挥结构性工具精准滴灌作用、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和深化金融改革,此次会议对今年央行重点工作的部署中,有一些提法较为新颖,主要集中在确保金融创新在审慎监管前提下发展、严密防控外部金融风险、落实碳中和完善绿色金融等。 其中,在确保金融创新在审慎监管前提下发展方面,会议提出,要持续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加强互联网平台公司金融活动的审慎监管,坚决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强化反垄断和防止资本无序扩张、统筹金融发展与金融安全的决策部署,抓紧补齐监管制度短板。强化支付领域监管,个人征信业务必须持牌经营,严禁金融产品过度营销,诱导过度负债,严肃查处侵害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违法违规行为。确保金融创新在审慎监管前提下发展,普惠金融服务质量和竞争力稳中有升。 此外,提升金融服务和管理水平,统筹推进金融法治体系建设,深入推进支付行业治理现代化,提升金融科技应用和管理水平。 值得注意的是,上述提及的“个人征信业务必须持牌经营”、“严禁金融产品过度负债”的问题,监管近期都有所行动。一方面,近日,央行针对鹏元征信有限公司(下称“鹏元征信”)存在的未经批准擅自从事个人征信业务活动等问题,对该公司开出近2000万元的巨额罚单,这是央行对国内获批的征信机构开具的最大罚单。 银保监会近期也发布警惕网络平台诱导过度借贷的风险提示,指出一些网络平台为获取海量客户,通过各类网络消费场景,过度营销贷款或类信用卡透支等金融产品,诱导过度消费,并提醒广大消费者理性消费,量入为出,切勿“以贷养贷”“多头借贷”。 再提引导市场预期,保持汇率基本稳定 去年下半年以来,人民币兑美元汇率的快速升值,汇率稳定问题再度成为官方关注的重点,前不久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也重提“保持人民币汇率在合理均衡水平上的基本稳定”目标。随着美元持续疲软,以及离岸人民币兑美元汇率已升破6.44,关于担心跨境资本流动受挑战、热钱流入的声音再起。 在此背景下,央行年度工作会议和同日召开的国家外汇管理局2021年全国外汇管理工作电视会议均就进今年跨境资本流动管理提出新目标。 央行会议提出,深化人民币汇率市场化改革,加强宏观审慎管理,引导市场预期,保持人民币汇率在合理均衡水平上的基本稳定。要严密防控外部金融风险,稳步扩大金融双向开放。稳慎推进人民币国际化,着眼于服务实体经济,顺势而为,促进贸易投资便利化。稳妥有序推进资本项目开放,支持企业合理审慎运用外汇衍生品管理汇率风险。加快完善外汇市场“宏观审慎+微观监管”两位一体管理框架。以“零容忍”态度严厉打击外汇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国家外汇局也表示,今年将防范跨境资本异常流动风险。加强外汇形势监测评估,密切关注疫情等外部冲击影响,引导金融机构和企业坚持风险中性原则,打击外汇投机行为,加强市场预期管理和宏观审慎管理,避免外汇市场无序波动。 此外,在深化外汇领域改革开放。国家外汇局今年将以金融市场双向开放为重点,稳妥有序推进资本项目开放。完善境外机构境内发行股票、债券资金管理,推进私募股权投资基金跨境投资试点,改革外债登记管理,促进跨境投融资便利化。扩大贸易外汇收支便利化试点,促进贸易新业态发展。建设开放多元、功能健全的外汇市场,支持金融机构推出更多适应市场需求的外汇衍生品。 近期,央行、国家外汇局等部委出台了完善跨境人民币使用、放宽境内企业境外放款上限等满足企业“走出去”的资金需求的改革举措,被看作既是顺势“松绑”企业“走出去”资金流出,又释放稳汇率信号的举措。 中银证券(行情601696,诊股)全球首席经济学家管涛表示,在外汇供大于求,本币看来升值压力情况下,如果不喜汇率过于波动,外汇政策无外乎是增加外汇储备、扩大资本流出,抑或是限制资本流入。这些数量工具同样各有利弊。政策选择其实就是目标的取舍,不可能既要又要还要。预计今年大概是“增加汇率弹性+扩大资本流出+调控资本流入”的外汇政策组合。 完善绿色金融体系,如何影响银行? 在完善绿色金融方面,会议提出,落实碳达峰碳中和重大决策部署,完善绿色金融政策框架和激励机制。做好政策设计和规划,引导金融资源向绿色发展领域倾斜,增强金融体系管理气候变化相关风险的能力,推动建设碳排放交易市场为排碳合理定价。逐步健全绿色金融标准体系,明确金融机构监管和信息披露要求,建立政策激励约束体系,完善绿色金融产品和市场体系,持续推进绿色金融国际合作。 兴业研究近日在《中国银行(行情601988,诊股)(港股03988)业》发布的文章认为,为了实现2030年前碳达峰和2060年碳中和的长期气候目标,我国整个社会经济体系都需要发生根本性的转变,金融系统也不例外,碳中和目标下银行金融业务发展的重点领域面临调整。具体来说,包括以下几方面: 一是商业银行金融业务支持的行业结构面临调整。随着碳中和目标的提出,我国经济产业结构转型也将进一步深化,银行的信贷业务也需要进一步向低碳产业倾斜,加强对绿色产业的支持。与此同时,在强化的减排目标下,可再生能源、新能源汽车、碳捕获与封存(CCS/BECCS)等绿色产业发展潜力巨大。 二是气候投融资将日益成为银行绿色金融重要领域。一方面,在银行的绿色信贷中,气候信贷占比呈现逐渐上升的趋势。另一方面,气候投融资顶层设计文件以及官方统计制度的出台,将进一步促进和规范气候投融资发展。 三是全国碳市场建设将加速,碳金融空间被逐渐打开。碳中和目标将增加碳市场的供给和需求,从而增加碳市场的有效规模,而碳市场反过来又可以激励企业和居民碳中和的行动,因此随着碳中和目标的提出,我国全国碳市场的建设进程也将加速。
1月4日召开的2021年中国人民银行工作会议强调,稳健的货币政策要灵活精准、合理适度。专家认为,2021年货币信贷环境较2020年整体将略有收敛,将更加重视风险化解。 1月4日召开的2021年中国人民银行工作会议强调,稳健的货币政策要灵活精准、合理适度。专家认为,2021年货币信贷环境较2020年整体将略有收敛,将更加重视风险化解。 国家外汇管理局同日召开的2021年全国外汇管理工作电视会议要求,完善境外机构境内发行股票、债券资金管理,推进私募股权投资基金跨境投资试点,改革外债登记管理,促进跨境投融资便利化。 完善货币供应调控机制 央行会议强调,完善货币供应调控机制,保持广义货币和社会融资规模增速同名义经济增速基本匹配。继续发挥好结构性货币政策工具和信贷政策精准滴灌作用,构建金融有效支持小微企业等实体经济的体制机制。 民生银行(行情600016,诊股)首席研究员温彬表示,当前经济恢复性增长,仍要保持宏观杠杆率稳定和经济金融平稳运行。会议强调保持广义货币和社会融资规模增速同名义经济增速基本匹配,从总量上要求为经济平稳增长创造合理的货币信贷环境。货币政策更加强调灵活精准,要聚焦经济发展的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包括科技创新、绿色发展、三农、小微企业等。 光大银行(行情601818,诊股)金融市场部分析师周茂华认为,M2和社融增速与名义经济增速基本匹配,表明2021年货币信贷环境较2020年整体将略有收敛。货币政策灵活精准、合理适度,意味着结构性政策工具将是主要抓手,发挥结构性政策工具的灵活、精准优势。 严禁金融产品过度营销 央行会议要求,持续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加强互联网平台公司金融活动的审慎监管。坚决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强化反垄断和防止资本无序扩张、统筹金融发展与金融安全的决策部署,抓紧补齐监管制度短板。强化支付领域监管,个人征信业务必须持牌经营,严禁金融产品过度营销,诱导过度负债,严肃查处侵害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违法违规行为。 招联金融首席研究员董希淼表示,支付清算是金融和经济的毛细血管,加强支付清算领域监管势在必行。随着反垄断工作深入、数字人民币推进和对外开放加速,2021年我国支付清算市场产品创新将有序推进,竞争环境将更加公平。 周茂华称,需警惕部分中小银行风险、互联网平台风险,也要警惕房地产“灰犀牛”和影子银行风险反弹。在国内经济逐步恢复背景下,监管部门将更加重视风险化解。其中,中小银行风险化解与多渠道补充资本,有助于夯实金融体系稳定基础,疏通货币政策传导,提升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能力。 会议要求,加快完善宏观审慎政策框架,将主要金融活动、金融机构、金融市场和金融基础设施纳入宏观审慎管理。加强系统性金融风险监测评估,分步推动建立宏观审慎压力测试体系。加快建立健全跨境资本流动等重点领域宏观审慎管理框架。完善金融控股公司监管制度体系。 在温彬看来,宏观审慎管理作为央行“双支柱”调控框架之一正日益完善。在此框架下,针对可能会出现的风险,监管部门将进一步加强风险排查和应对,使金融运行更加平稳和更好服务实体经济发展。 中信证券(行情600030,诊股)研究所副所长明明表示,在完善宏观审慎框架方面,监管部门强调了金融基础设施的重要性,预计未来对金融基础设施包括金融控股公司的监管和管理将进一步加强。 促进跨境投融资便利化 外汇局会议要求,防范跨境资本异常流动风险。加强外汇形势监测评估,密切关注疫情等外部冲击影响,引导金融机构和企业坚持风险中性原则,打击外汇投机行为,加强市场预期管理和宏观审慎管理,避免外汇市场无序波动。 会议提出,深化外汇领域改革开放。以金融市场双向开放为重点,稳妥有序推进资本项目开放。完善境外机构境内发行股票、债券资金管理,推进私募股权投资基金跨境投资试点,改革外债登记管理,促进跨境投融资便利化。扩大贸易外汇收支便利化试点,促进贸易新业态发展。建设开放多元、功能健全的外汇市场,支持金融机构推出更多适应市场需求的外汇衍生品。 会议强调,完善外汇市场“宏观审慎+微观监管”两位一体管理框架。以加强宏观审慎为核心改善跨境资本流动管理,以转变监管方式为核心完善外汇市场微观监管。完善以风险评估为导向的分类管理信用体系建设。加强非现场监管能力建设。以“零容忍”态度严厉打击地下钱庄、跨境赌博等外汇领域违法违规活动,维护外汇市场健康秩序。
近期,金融监管部门再次约谈蚂蚁集团。12月31日,银保监会相关部门负责人表示,约谈中强调的突出问题和整改要求,不仅是个性的,也有一定的普遍性,建议所有互联网平台都要对照自查,及早整改。特别是涉及网络小贷、保险、理财、信托等业务的机构,更要抓紧,监管部门随后会安排检查。 今年以来,银保监会多箭齐发,先后发布《商业银行互联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网络小额贷款业务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互联网保险业务监管办法》等多项政策,防范业务风险与行业创新兼顾,推动互联网金融持续健康发展。 互联网平台存款产品下架后,后续监管如何推进?下一步,对网络小额贷款监管方面有何考虑?互联网保险监管还会出台哪些具体举措? 12月31日,银保监会相关部门负责人对上述热点问题一一回答。 坚决制止违规套利 金融领域数字化转型面临重大挑战,在提升金融服务覆盖面的同时,也带来了网络安全、市场垄断、数据权属不清等问题。 对此,银保监会相关部门负责人强调,金融及创新必须在审慎监管前提下进行。金融创新必须有利于服务实体经济、有利于便利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有利于防范风险和有利于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要坚持服务实体经济和人民群众的本质要求,使金融科技成为助推国内国际双循环的重要力量。 此外,所有金融活动必须依法全面纳入监管,持牌经营,坚决制止违规监管套利;可以有一定的过渡期,但总的方向不会改变;必须坚决鼓励公平竞争,强力破除垄断,防止资本无序扩张,及时严格处罚违法违规行为;对“伪创新”、“乱创新”严厉打击,对各类违法违规行为“零容忍”。 另外,依法保护产权,弘扬企业家精神,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和社会创造力。依法平等保护国有、民营、外资等各种所有制企业产权和自主经营权,依法保护企业家合法权益,以公正监管维护公平竞争。 目前,我国金融科技应用总体走在世界前列,法律法规和风险监管没有现成经验可以借鉴。 “要处理好金融发展、金融稳定和金融安全的关系,确保金融创新在审慎监管的前提下进行,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银保监会相关部门负责人称。 互联网存款业务规范文件将适时公布 近期,银行互联网平台存款产品从互联网平台上纷纷下架,受到了广泛关注。 商业银行推进存款服务线上化,在一定程度上有利于提高金融服务效率。但实践中也暴露出一些风险隐患,特别是商业银行与非自营的第三方网络平台合作销售存款过程中存在合规管理不到位、风险管理不审慎、消费者保护不充分等问题。 银保监会相关部门负责人指出,银保监会支持商业银行在审慎经营、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发展线上存款业务:一是坚持依法合规,不论是线下存款,还是线上存款,商业银行都应严格执行《商业银行法》、《储蓄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相关监管规定,自觉维护公平竞争秩序;二是强化风险管理,商业银行应当按照有关监管要求,加强全面风险管理,提高负债的稳定性,对流动性风险进行有效识别、监测和控制;三是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商业银行在开展存款业务时,应当加强销售管理,不得侵害消费者的知情权、自主选择权等权利。 据悉,近日银保监会会同人民银行研究起草了关于规范商业银行通过互联网开展个人存款业务的规范性文件,有关情况将适时向社会公布。 网络小贷展业需遵守出资比例要求 部分互联网平台开展了网络小额贷款业务,在服务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但也存在公司治理不健全、利用数据垄断谋求特殊利益、诱导过度借贷、融资杠杆过高等问题。 近期,银保监会、央行公开发布《网络小额贷款业务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银保监会负责人指出,从业机构要根据该办法总体要求和精神做好自查和整改。对自查中发现的各种违法违规问题,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要求主动纠正和处理。同时,要按规定开展助贷和联合贷款,遵守出资比例有关要求,禁止诱导借款人过度负债、多头借贷,依法合规对外融资,将融资杠杆控制在合理范围内。 “虽然办法是征求意见稿,但很多内容都已反复征求过社会各方面意见,办法相关条件、原则上不会有太大修改。从最近各方意见来看,大家对办法总体赞成,正式发布时间也不会太遥远。”银保监会负责人对记者表示。 跟踪研究互联网保险领域新问题 此前,银保监会发布《互联网保险业务监管办法》,规范互联网保险业务。明确持牌经营要求,有效规范业务经营行为;规范营销宣传,防范销售误导;细化服务标准,有效保护消费者权益;提出针对性要求,规范互联网企业代理保险业务;还明确负面清单,消除灰色地带,打击非法经营。 慧择奇点保险研究院首席研究员马潇认为,目前互联网保险代销存在不合规情况,核心是互联网企业代理销售保险业务要取得经营保险代理业务许可证的问题。目前市场上还存在一些互联网企业,利用场景销售保险业务,同时将交易流程放在自身的互联网平台系统内。这与互联网新规中关于投保必须在持牌机构自营平台,以及互联网企业代理互联网保险业务必须获得保险代理经营许可证的要求相悖。 银保监会相关负责人指出,《互联网保险业务监管办法》既防范业务风险又促进行业创新。下一步,银保监会将跟踪研究互联网保险领域新问题,及时出台配套政策,逐步构建立体化的互联网保险制度体系,推动互联网保险持续健康发展。
据央行上海总部12月31日消息,为加快推进上海金融科技中心建设,落实《金融科技(FinTech)发展规划(2019-2021年)》,在人民银行总行的支持和指导下,上海金融科技创新监管试点工作稳步推进。2020年12月31日,在深入开展金融科技创新辅导的基础上,上海金融科技创新监管试点工作组对外公示上海市第二批5个创新应用。 本次公示创新应用秉持守正创新、风险可控、权益保障和惠民利企原则,聚焦于多方安全计算、音视频、图像识别等新兴前沿技术,创新智慧金融产品与服务,旨在为公众和中小微企业提供无障碍金融服务,践行普惠金融,缩小“数字鸿沟”,提升客户对金融服务的获得感和满意度,提高金融风险技防能力,让金融更具智能、更有温度、更加安全。 下一步,上海金融科技创新监管试点工作组将在人民银行总行的统筹指导下,充分发挥上海市资源集聚优势和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引领辐射作用,激励更多的创新主体加入,不断增强监管包容性,释放金融创新发展动能,打造开放、合作、共享、共赢的金融科技生态圈。
12月31日,上交所发布《关于对山西杏花村汾酒厂股份有限公司时任董事长李秋喜予以监管关注的决定》。 因通过非法定信息披露渠道自行对外发布涉及公司经营的重要信息,山西杏花村汾酒厂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李秋喜因被予以监管关注。 信息显示,经查明,2020 年 12 月 26 日,山西汾酒控股股东汾酒集团召开 2020 全球经销商会议。公司董事长李秋喜在会议上表示,2020 年汾酒集团收入预计增长 17%,利 润总额预计同比增长 60%,全年营收预计排名行业前列,利润同比 增速继续保持行业第一。 根据山西汾酒2019年年报及相关公告,山西汾酒2019年的营业收入、净利润占汾酒集团营业收入、净利润的比例分别为98%、113%。山西汾酒是控股股东汾酒集团的主要收入和利润来源,经营业绩与控股股东高度关联。 上交所表示,董事长发布的汾酒集团相关信息,直接涉及公司尚未披露的2020年度经营业绩,属于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和投资者决策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李秋喜作为公司时任董事长,通过非法定信息披露渠道自行对外发布涉及公司经营的重要信息,上述行为违反了《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以及在《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声明及承诺书》中做出的承诺。 上交所做出监管措施决定:对山西杏花村汾酒厂股份有限公司时任董事长李秋喜予以监管关注。 除李秋喜外,贵州茅台董事长高卫东今日也因信披违规,遭上交所监管关注。
12月31日,上交所发布对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时任董事长高卫东予以监管关注的决定。 信息显示,高卫东作为贵州茅台时任董事长,通过非法定信息披露渠道自行对外发布涉及公司经营的重要信息,上述行为违反了《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经查明,2020 年 12 月 16 日,贵州茅台召开 2020 年度贵州茅台酱香系列酒全国经销 商联谊会。会议上公司董事长高卫东表示,公司 2020 年预计可完成 酱香系列酒销量 2.95 万吨,实现含税销售额 106 亿元,同比增长 4%。 上交所表示,多家媒体对会议内容进行报道,引发了市场和投资者的广泛 关注。 近期,白酒板块上市公司受到投资者及媒体的广泛关注,相关 公司的产销情况及业绩信息是市场高度关注的热点信息,可能对公 司股票交易及投资者决策产生较大影响。 针对此事贵州茅台董秘办曾回应称,“茅台系列酒不属于公司主营业务,占比不大,对公司整体的经营趋势和结果不构成特别重大影响,认为不构成信息披露违规。” 12月23日,上交所发布关于贵州茅台相关事项的监管工作函,监管函具体内容未披露。 董秘办之前表示:“监管函只是常规事宜,按规定不需要披露。最近公司关注度比较高,交易所这次是提醒公司做好相关工作,避免在公开场合发布未披露的信息。”
为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提高反洗钱监管有效性,提升金融机构反洗钱工作水平,12月30日,央行官网披露《金融机构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监督管理办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修订草案》),并就《修订草案》公开征求意见,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1年1月30日。 据北京商报记者了解,《金融机构反洗钱监督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发布于2014年11月,2019年被列入央行2020年规章制定计划。央行表示,修改《管理办法》的必要性在于加强反洗钱监管,提升我国洗钱和恐怖融资风险防范能力的需要,也是我国反洗钱国际评估后续整改的需要。 央行还提到,修改《管理办法》也是新形势下完善反洗钱监管机制的需要。近年来,国内外反洗钱形势不断变化,国际反洗钱要求不断趋严,监管规则更加强调风险为本,各国反洗钱监管压力增大,需要进一步梳理明确国内反洗钱监管措施。同时,随着金融领域不断创新,出现各类新型金融业态,需要完善反洗钱监管范围。 北京商报记者注意到,相较于《管理办法》,《修订草案》突出强调风险,并新增金融机构反洗钱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工作要求、完善监管对象范围以及完善反洗钱监管措施和手段。其中,在完善监管对象范围这一项中,适用范围新增非银行支付机构、从事网络小额贷款业务的小额贷款公司,以及消费金融公司、贷款公司、银行理财子公司等从事金融业务的机构。 麻袋研究院高级研究员苏筱芮指出,《修订草案》拓宽监管对象范围,表明了反洗钱、反恐怖融资工作涉及的领域非常广泛。随着金融业态不断丰富以及传统金融业务的线上化迁移,反洗钱、反恐怖融资工作也面临新态势,需要将更多主体纳入监管,以实现监管工作的“全方位、零死角”。 “对于小贷、消金公司来说,被纳入反洗钱、反恐怖融资监管也是行业发展的必然结果。” 苏筱芮告诉北京商报记者,从此前裁判文书网的一些材料来看,部分小贷机构、消费金融公司由于贷前发放不审慎、贷中监测不到位,致使资金流向偏离了监管要求。因此,小贷机构、消费金融公司也需要提升合规意识,加强客户资料审查,加强资金用途管控。 此外,在强调风险方面,《修订草案》在第二十五条、第二十七条明确,央行及其分支机构对金融机构开展风险评估,并及时、准确了解金融机构风险的要求,要求央行及其分支机构以风险评估结果为依据,实施分类监管。 在《修订草案》第二章中,央行要求金融机构建立与洗钱风险和经营规模相适应的内部控制制度,包括建立洗钱风险自评估制度、建立健全反洗钱组织机构和人力资源保障、反洗钱信息系统和技术保障、反洗钱内部检查和审计要求等。同时《修订草案》对金融机构提出洗钱风险管理要求,强调根据机构、客户、业务的风险状况,制定相应的风险管理措施和程序。 在《修订草案》第三章中,央行规范了各类反洗钱监管措施的运用条件,同时规范结果反馈和法律文书制作要求。在监管手段方面,增加《监管提示函》,删除质询(含电话和书面),同时强调反洗钱持续监管要求。 苏筱芮表示,2020年以来,金融监管持续关注反洗钱领域,反洗钱、反恐怖融资已成为一种常态化工作。《修订草案》的出炉,既是对前期监管工作的总结提炼,也能够进一步完善监管框架,为机构提升反洗钱、反恐怖融资工作水平提供更加明确的参照。 展望未来,苏筱芮认为,随着《修订草案》最终落地,相关机构在反洗钱、反恐怖融资方面面临更高要求,机构的合规意识将不断提升,行业乱象得以改善。在这个过程中,监管或将就反洗钱、反恐怖融资领域开出更多罚单。当前罚单多集中在传统银行与第三方支付机构,未来也不排除会扩展至小贷机构与消费金融公司。第三方支付作为资金流转的底层服务商,也有可能会被重点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