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深入贯彻实施《融资担保公司监督管理条例》,做好融资担保公司非现场监管工作,融资性担保业务监管部际联席会议日前制定了《中国银保监会关于印发融资担保公司非现场监管规程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重点围绕融资担保公司非现场监管工作职责分工和非现场监管流程,在信息收集与核实、风险监测与评估、信息报送与使用、监管措施等方面作出了规定,完善了融资担保公司监管报表和指标解释,实现了监管指标统计与监管制度要求相统一,有利于监督融资担保公司的经营行为,促进监管制度要求的落实和执行,更好支持普惠金融发展。 《通知》所称非现场监管是指监督管理部门通过收集融资担保公司以及行业整体的报表数据、经营管理情况和其他内外部资料等信息,对融资担保公司以及行业整体风险状况进行分析,做出评价,并采取相应措施的持续性监管过程;《通知》所称融资担保公司,是指依法设立、经营融资担保业务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 银保监会作为融资性担保业务监管部际联席会议的牵头单位,负责制定统一的融资担保公司非现场监管规则和监管报表,督促指导监督管理部门开展非现场监管工作,加强与融资性担保业务监管部际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的信息共享和互联互通。监督管理部门承担非现场监管主责,负责本地区融资担保公司法人机构和分支机构非现场监管工作。 银保监会省级派出机构(以下称银保监局)负责监测辖内银行业金融机构(含法人及分支机构)与融资担保公司的合作(以下简称银担合作)情况。 《通知》显示,非现场监管应当积极运用大数据等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实时监测风险。银保监会负责全国融资担保公司监管信息系统的建设和完善;监督管理部门负责辖内非现场监管信息系统的建设和完善。融资担保公司非现场监管包括信息收集与核实、风险监测与评估、信息报送与使用、监管措施四个阶段。 《通知》要求,融资担保公司应当建立和落实非现场监管信息报送制度,按照监督管理部门的要求和时限报送非现场监管数据和非数据信息。银行业金融机构(含法人及分支机构)应当按照要求向银保监局报送银担合作情况。 对融资担保公司的非现场监管应当重点关注融资担保公司的外部经营环境变化、公司治理状况、内部控制状况、风险管理能力、担保业务情况、关联担保风险、资产质量状况、流动性指标和投资情况等。 根据《通知》,监督管理部门可以依法查询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和市场化征信机构数据库有关融资担保公司的信息。监督管理部门可以推荐经营稳健、财务状况良好的融资担保公司按照规定接入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融资担保公司可以按照商业合作原则与市场化征信机构合作,依法提供、查询和使用信用信息。 在监管措施方面,《通知》明确,监督管理部门应当根据非现场监管的风险监测、信用评价与评估结果,开展差异化监管,适时采取相应的监管措施,指导、提示融资担保公司关注重点风险,督促其持续改进内部控制,提高风险管理水平,切实防范化解风险。 监督管理部门可以根据融资担保公司风险严重程度确定相应的应对机制,依法采取提高信息报送频率、督促开展自查、要求充实风险管理力量、做出风险提示和通报、进行监管谈话、开展现场检查、责令其暂停部分业务、限制其自有资金运用的规模和方式、责令其停止新设分支机构等监管措施。
为全面、深入贯彻实施《融资担保公司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83号),做好融资担保公司非现场监管工作,融资性担保业务监管部际联席会议制定了《中国银保监会关于印发融资担保公司非现场监管规程的通知》(银保监发〔2020〕37号,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重点围绕融资担保公司非现场监管工作职责分工和非现场监管流程,在信息收集与核实、风险监测与评估、信息报送与使用、监管措施等方面作出了规定,完善了融资担保公司监管报表和指标解释,实现了监管指标统计与监管制度要求相统一,有利于监督融资担保公司的经营行为,促进监管制度要求的落实和执行,更好支持普惠金融发展。
疫情发生以来,哈尔滨市企业信用融资担保服务中心推出稳岗利企优惠组合拳,截至7月10日,累计为1444户企业审批担保额102.9亿元,累计减免保费和手续费3238万元。 因受疫情影响,哈市某冷链商贸企业为了在省内主要地级城市增加冷链运输网络,急需资金周转。在了解到该企业困境后,企信担保中心迅速派出工作人员与企业相关负责人对接,并针对实际情况为该企业提供了“周转金”专项担保贷款960万元,解决了企业的燃眉之急。 据了解,疫情期间,企信担保中心不断扩大担保规模,服务企业的范围涵盖医药、石化、印刷、服务业等多个行业,尤其对住宿餐饮、文化旅游等行业给予大力支持。为最大限度让利于企,该中心将担保费率由原来的年化1.45%普遍降至1%以下,进一步降低反担保门槛,有效地扩大了融资担保政策的社会受益面。同时,作为政策性担保机构,该中心在省市两级财政的大力支持下,充分发挥政策性的杠杆作用,在疫情期间广泛开展了贷款周转金业务。通过推出扩大周转金行业范围、增加周转次数、费用减半、放宽期限的组合优惠政策,进一步加大周转金贷款支持力度。周转金业务支持的行业范围由工业企业扩展到包括农业、零售批发、交通运输等全口径行业;单户企业周转金使用次数由2次增加为4次,企业可根据订单或生产周期,进行阶段性借款和多次资金周转。同时,根据企业需求取消300万元最低限额,放宽不超过1000万元的严格上限标准;将手续费减半;每笔周转金使用期限由30天增加至60天。截至目前,企信担保中心共为中小微企业提供周转金21.8亿元,其中利用省级贷款周转金18.9亿元,省级6.2亿元周转金已周转3.04次。 另悉,5月22日哈市出台助推黑龙江省稳企稳岗担保贷款政策,将省级“双稳”担保贷款在省级政府、贷款银行、融资担保机构之间风险分担比例,从7:2:1调整为7:1:2,进一步加大了政府风险补偿力度。企信担保中心迅速与银行对接,落实执行7:1: 2风险比例承担政策。并在担保中心内部推行稳企稳岗业务专项考核机制,加快推进,提高效率,扩大稳企稳岗规模。一个月以来,稳企稳岗业务已占当前担保总量的90%以上。在“快捷贷、迅速保、低费率”的优质金融服务下,企业受益程度不断提升。
7月14日晚间,格力电器(000651)发布业绩预告,预计今年上半年将完成营业收入695亿元~725亿元,而上年同期则为983.41亿元;此外,格力电器预计实现净利润为63亿元~72亿元,将同比下降48%~54%,上年同期净利润为137.5亿元。 面对势不可挡的新零售趋势, 实施积极促销政策 针对业绩的大幅下滑,格力电器表示,上半年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期间,空调行业终端市场销售、安装活动受限,终端消费需求减弱;“格力董明珠店”在全国范围内推广新零售模式,格力电器稳步推进销售渠道和内部管理变革,继续实施积极的促销政策。 6月1日,格力电器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董明珠曾在会上表示,今年5月份销售情况有改善。在这次疫情中,那么多企业爆雷、倒闭,格力虽然也受到影响,但依然是健康的。 今年以来,格力电器大力发展自建线上渠道“董明珠的店”,并尝试直播等新的营销方式;同时,格力电器也在推进传统线下渠道变革,逐步对部分省级销售公司管理层进行更换,加大对销司层级的管理力度。 招商证券研报指出,格力电器的渠道竞争压力正逐步加大。 从消费品竞争三要素来看,在品牌、产品层面,格力依旧具有深厚壁垒。不过,随着电商等新零售渠道兴起、美的变革带来渠道效率提升。目前,格力渠道壁垒削弱,在渠道效率层面,美的与格力的终端价差超过10%的正常水平,达到15%以上,导致格力在竞争中愈发吃力,终端市场份额被美的逐步追赶上。 基于渠道压力,未来格力电器有望改变传统压货模式,而部分销售公司管理层更换、线上渠道“董明珠的店”发展壮大,将进一步倒逼传统经销商渠道体系改革,未来渠道库存下降、周转加快、渠道费用空间压缩值得期待,渠道加价率下降有望提升格力产品的市场竞争力。 据光大证券研报透露,格力电器动销有明显改善,部分地区6月初库存已降至2~3月的水平。在旺季结束后,格力库存有望基本完成去化,经营逐步迎来复苏。 京海担保减持完毕 从股东层面来看,格力电器曾于6月19日晚间公告,持股8.91%的股东京海担保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或两种方式相结合减持不超4288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71%。减持股份来源为,京海担保2007年通过协议转让方式从珠海格力集团有限公司受让的股份及由该等股份转股、送股而来的股份。 仅半个多月后,7月9日晚间,格力电器便公告已收到京海担保《减持完毕通知书》,截至2020年7月9日,京海担保累计通过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公司股份4288.18万股,占格力电器总股本的0.71%,此次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 进一步来看,京海担保股东实则为格力原各地核心代理商。2007年,借助珠海国企改革的契机,核心经销商合资成立京海担保平台,实现反向持股上市公司股权。通过此举,将格力电器和渠道之间的利益关系进一步绑定,天眼查显示,京海担保股东主要包括河北、河南、四川、浙江、山东、江西等格力核心代理商。 回看近十年,京海担保曾先后进行了两次减持格力电器,2011年减持上市公司股份0.38%,2012年再度减持0.92%。 光大证券研报指出,2011~2012年是上一轮格力渠道变革“削藩”的时点。那一轮渠道变革使得大部分代理商失去了分享“蛋糕”的权利,失去了股权后,原先通过持股分享销司利润的大代理商们,被迫逐步转向了职业经理人模式。 光大证券认为,格力电器的渠道变革将分为两个步骤:即将销司不合理的利润(5%~8%的净利)压缩给终端的消费者,缓解自身渠道加价的劣势;其次,战略和渠道体系的全面变革,涉及到数据系统,物流仓储,产品设计,营销方式等方方面面。 在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董明珠也表示,关于渠道转型,格力电器不会像过去那样把产品摆个几十件,未来要把线下变成体验店。让线下成为休闲的地方、交流的地方,体验的地方,下单可以放到线上去,这样就能把货源最好地利用起来。届时,格力电器线下3万个店就能够成为3万个仓库,开启一个新零售的时代,新零售势不可挡,谁也阻碍不了。
北京个人创业小额贷最高可贷30万,网约车司机也可申请 降门槛、扩范围、提额度、延期限、降利率、简程序、降条件……7月13日,北京市财政局表示,近日联合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中国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共同对北京创业担保贷款政策进行“升级”,对创业担保贷款贴息政策的支持范围、进入门槛、展期要求、利率和利息分担、申请程序等方面予以完善,进一步支持创业就业,全力做好稳就业。 扩范围:覆盖本市户籍各类创业人员 扩大政策覆盖范围主要有两方面:一是将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对象扩大为本市户籍各类创业人员。二是符合条件的网络约车平台的专职司机可申请个人创业担保贷款;符合条件的出租车、网约车企业等可申请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已享受创业担保贷款贴息政策且已按时还清贷款的个人,在疫情期间出现经营困难的,可再次申请创业担保贷款。 降门槛:小微企业进一步降低要求 降门槛方面,一是对于个人借款人合伙创业或组织起来共同创业的,合伙人符合个人借款人条件即可申请贷款及财政贴息。二是对于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降低企业当年新招用符合条件人员数量达企业现有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限制。 提额度:个人创业小额贷提高5万元 ——符合条件的个人借款人最高可申请3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符合条件的个人借款人合伙创业的,可根据合伙创业人数适当提高贷款额度,提高额度不超过符合条件个人贷款总额度的10%,且贷款总额最高不超过200万元。 ——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借款人可根据企业实际需求和经营状况与担保公司协商确定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300万元。 ——北京户籍人员在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行政区域内注册经营的,可申请个人创业小额便捷贷款,贷款额度由15万元提高到20万元。 延期限:合理延长贷款期限 对已发放的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借款人患新冠肺炎的,可允许展期,展期期限原则上不超过1年,展期期间财政给予正常贴息。 降利率:新发放贷款利率上限适当下调 辖内金融机构新发放创业担保贷款利率应适当下降,贷款利率上限不超过LPR+50BP。具体贷款利率由经办银行根据借款人和借款企业的经营状况、信用情况等与借款人和借款企业协商确定。 简程序:贷款受理至发放5个工作日内完成 借款人资格认定原则上应在7个工作日内完成,担保机构尽职调查应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金融机构贷款受理至发放应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对不符合条件的,应在5个工作日内通知申请人并说明原因,一次性告知需补充完善的手续和资料。 降条件:特定群体原则上取消反担保 对符合条件的合同期满乡村振兴协理员、毕业两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低收入家庭成员及就业困难人员申请的个人创业担保贷款,新发放的20万元及以下的个人创业担保贷款,以及北京市创业孵化示范基地推荐的在孵企业,获得市级以上荣誉称号或在市级以上部门举办的创业创新大赛中获奖的创业人员、创业项目、创业企业,经金融机构评估认定的信用小微企业、商户、农户,经营稳定守信的二次创业者等特定群体,原则上取消反担保。
某女士查征信发现自己背负4000万贷款担保,有了下文。(详情见报道《网友称个人征信查出4000万贷款担保,建行深分回应:同名同姓操作失误,征信记录已调整》) 7月10日下午,家住浙江东阳的陈女士(微博号 @Ten想要摘星星)再次发文称,“下午去查了征信,涉及到我‘被’担保贷款记录已经消除。建行的工作人员也再次诚恳道歉,经过核对确实是最后录入电脑时员工操作失误,同时也确认了以后对我的征信不会造成不良影响,对此最终结果满意。现在征信清白,误会已消除。“该女士之前的投诉微博已删除。 此前7日晚,该用户发帖称,因买房需要个人信用报告,查询发现自己在身份证未丢失、今年未出过浙江省、本人不到场的情况下,给深圳一家建筑工程公司担保4000万元。随后9日晚,建设银行深圳市分行回复21世纪经济报道称:“经核实,因贷款保证人与微博投诉客户同名同姓,我分行员工在提交信息时操作失误,造成该投诉客户征信中出现担保记录。” 当事双方已经自行达成和解,但其背后复杂的法律问题仍受热议。 一是,担保人有误信息,是否会导致出现担责。 一位大行业务人士表示,对公担保信息有误的情况极为少见。对公贷款审查比个人贷款严格很多,即便贷款公司资质不够,也不会随便找人担保。而且,对公贷款担保中,个人为公司担保并不是担保的主形式,一般只是股东、高管为所在公司附加担保,无关人员要进行担保就必须对个人进行资质审查,证明有担保能力。 对于该笔贷款担保信息有误发生的过程,一位建行深圳分行人士告诉记者,该笔贷款担保发生在今年3月,正值疫情高峰,业务人员普遍加班处理信息。客户经理在银行内部系统进行保证合同关联操作时,发现有4位同名客户均在该分行办理过业务,在点击客户姓名进行关联保证人时操作勾选错行。 一位深圳当地法律人士认为,该笔贷款实际担保人、法律责任人为深圳的一位同名人士,经办客户经理上传担保信息时出现了错误,该错误信息又自动上传央行征信系统,导致了事件的发生。银行与当事人之间不存在任何担保法律文件,因此在法律上不会导致其承担任何担保责任。 二是,银行构成侵权后,应当如何处理。 根据《侵权责任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 有媒体称,如果银行工作人员在履行职责的过程中,未尽到合理的注意义务,导致陈女士莫名为巨额债务提供担保,造成陈女士财产损失的,应当由银行来承担赔偿责任。 若发生侵权行为,根据《侵权责任法》第十五条,承担侵权责任的方式主要有: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返还财产;恢复原状;赔偿损失;赔礼道歉;消除影响、恢复名誉;以上承担侵权责任的方式,可以单独适用,也可以合并适用。 其中,在征信信息方面,根据《征信业管理条例》,证信信息经核查,确认相关信息确有错误、遗漏的,信息提供者、征信机构应当予以更正。建行深圳分行此前也回应记者称,“我分行已赶赴浙江向客户当面郑重道歉。经我分行协调,目前征信记录已调整,对个人征信无影响。今后,我分行将加强管理,杜绝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三是,银行卡“销户”后继续使用,是否侵犯个人隐私。 此前,陈女士对媒体表示,自己曾在多年前读书时办理过建设银行的银行卡,毕业之后就注销了,目前名下并无建行卡。但建行的客户经理在电脑系统录入时仍使用了其个人信息。 此前有律师称“用户注销银行卡,代表着用户与银行之间解除了双方之间的合同关系。” 根据央行2007年发布《金融机构客户身份识别和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管理办法》,金融机构应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保存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便于反洗钱调查和监督管理。金融机构应当按照下列期限保存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一)客户身份资料,自业务关系结束当年或者一次性交易记账当年计起至少保存5年。(二)交易记录,自交易记账当年计起至少保存5年。 其中,自然人客户的“身份基本信息”包括客户的姓名、性别、国籍、职业、住所地或者工作单位地址、联系方式,身份证件或者身份证明文件的种类、号码和有效期限。客户的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登记客户的经常居住地。 上述深圳当地法律人士表示,按照《会计档案管理办法》,银行和客户间保留交易记录是档案管理的基本要求,客户在银行的开户资料属于永久性档案管理,其交易流水信息定期保管期限30年。 (作者:辛继召,实习生宋豆豆)
遭证监会警示后又遇深交所问询 见习记者 杜卓蔓 一波未平一波又起。近日,万丰奥威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和违规担保一事引发市场关注,公司前脚刚收到证监会警示函,后脚又接到深交所年报问询函。 7月2日,万丰奥威“非标”年报连遭深交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11问,直指资金占用、违规担保、关联交易、内控未有效执行等问题。就此,业内专家及相关律师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资金占用、违规担保,不排除实控人因自身资金周转困难,而利用实际控制地位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可能,不排除通过收购进行利益输送的可能。 资金占用违规担保债台高筑 证监会官网近日披露的一份罚单显示,万丰奥威存在两项违规事项:一、控股股东资金占用及违规担保,且未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二、关联交易及3.76亿元往来金额未经审议及披露。浙江证监局于6月22日对万丰奥威时任董事长及实际控制人陈爱莲、现任董事长陈滨、总经理董瑞平、董事会秘书章银凤和财务总监陈善富分别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针对资金占用一事,万丰奥威早在4月29日收到深交所关注函。公司回复关注函称,万丰奥威被控股股东万丰集团及其关联方(绍兴佳景贸易有限公司)非经营性占用资金累计11.21亿元,除此之外,公司不存在其他未披露的占资行为。然而,6月24日披露的2019年年报对上述回复“光速打脸”。万丰奥威年报显示,2019年万丰科技以资金拆借方式占用公司资金1.25亿元(加上此前披露的11.21亿元,合计12.46亿元)。该资金占用事项并未在此前的《2019年主要经营业绩》中披露。 对此,深交所于7月2日下发问询函要求公司说明占资未披露的原因。此外,针对一笔对万丰科技的预付款项,深交所还要求公司自查是否存在万丰科技以此方式占用资金的情形。 违规担保方面,2018年初至2020年3月底,万丰奥威违规为控股股东提供担保累计人民币22亿元、美元1亿元,合计约29亿元人民币。截至目前,公司尚有对控股股东的0.8亿美元担保未解除,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8.92%。不过,公司并未对上述境外担保计提预计负债。对此,深交所要求说明未披露原因以及公司为控股股东提供担保的必要性。 值得注意的是,在巨额资金占用和违规担保的同时,万丰奥威还存在债台高筑的情况。据了解,2018年以来,万丰奥威负债迅速增加。公司的长短期借款及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总额从2017年的11.30亿元,猛增至2019年的48.07亿元。 4亿元收购御翠源暗藏玄机 据记者了解,深交所本次问询函还涉及万丰奥威的一项关联收购。2019年1月23日,万丰奥威子公司宁波奥威尔与控股股东原子公司万丰航空工业以总价39980万元共同收购苏州御翠源贸易企业(普通合伙)。该事项构成关联交易,万丰奥威未按规定履行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本次收购案中,宁波奥威尔担任有限合伙人(LP),出资占比99.90%,万丰航空工业担任普通合伙人(GP),出资占比0.10%。截至2018年12月31日,宁波奥威尔已支付投资预付款2亿元。奇怪的是,剩余收购款19980万元由御翠源代为支付,支付款项来源于御翠源向其原股东的关联方借款。 对此,浙江大学会计硕士校外导师、多家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范志敏向记者表示,“若万丰奥威仅以有限合伙人(LP)身份对御翠源出资且不享有可变回报,则可不并表或灵活‘进表出表’。” 此外,御翠源向其原股东的关联方共计借款2.49亿元,利率为5%。在范志敏看来,“万丰奥威通过其子公司宁波奥威尔提前向御翠源的原股东预付收购款,同时御翠源向其原股东关联方超额借款,本质上属于融资行为。而控股股东万丰集团旗下万丰航空工业担任御翠源的普通合伙人(GP),则可以更灵活地运用融资款或通过御翠源进一步融资。” 深交所7月2日亦对上述情况连发数问,同时也质疑万丰奥威和万丰航空工业收购御翠源的原因,“御翠源是否与你公司、你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你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存在关联关系或利益安排?” 京衡律师事务所沈力栋律师向记者指出,“目前御翠源是否为万丰奥威关联方还需进一步核实,如果确系关联方,结合其他问题来看,不排除通过收购进行利益输送的可能。” 针对上述违规事项,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万丰奥威2019年度内部控制出具了否定意见的审核报告。在本次的问询函中,深交所也要求公司说明针对上述内部控制执行缺陷拟采取的具体整改举措。 不过,完善内控是否可以让万丰奥威的一系列违规事项“就此结案”?值得注意的是,在资金占用、违规担保、关联交易遭质疑的同时,万丰奥威还存在大股东股份质押比例高企不下的情况。 截至2020年5月27日,万丰集团累计质押股份数量占其所持股份比例达到73.21%,占公司总股本比例达到33.81%。万丰奥威实际控制人陈爱莲所持质押股份占其所持股份比例更是高达81.39%。在香颂资本执行董事沈萌看来:“内控不规范很可能只是表象,综合公司的其他问题来看,不排除实控人因自身资金周转困难,而利用实际控制地位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可能。” 对于本次“非标”年报问询涉及的一系列问题,记者将持续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