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片来源:微摄 为加强储蓄国债(凭证式)业务管理,规范储蓄国债(凭证式)业务发展,2021年1月22日,人民银行与财政部联合发布《储蓄国债(凭证式)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并于2021年3月1日起施行。 储蓄国债(凭证式)是我国储蓄国债的首个品种,最早可追溯到1981年我国恢复国债发行以来发行的国库券。1994年以来,为满足政府筹资需要,我国开始面向居民个人和社会各类投资者发行凭证式国债,采用填制“中华人民共和国凭证式国债收款凭证”方式记录债权关系,并逐步取代了国库券。2012年开始,凭证式国债仅面向个人投资者发行。2017年,为了便于国债分类管理,凭证式国债正式更名为储蓄国债(凭证式)。 储蓄国债(凭证式)具有安全性高、起买点低、收益较高、变现灵活等特点,深受广大投资者欢迎,为筹集财政资金、促进经济发展、满足人民群众投资需求发挥了重要作用。然而,当前储蓄国债(凭证式)的相关管理制度不够健全,难以适应储蓄国债(凭证式)业务的发展需要,亟需出台统一规范的管理办法。人民银行与财政部联合出台《办法》,将填补储蓄国债(凭证式)管理制度空白,为储蓄国债(凭证式)的业务管理提供有效制度保障,有利于进一步规范储蓄国债(凭证式)业务管理,促进储蓄国债(凭证式)健康持续发展。 《办法》共五章、三十二条,主要明确了储蓄国债(凭证式)的概念和范畴、发行方式、发行对象、计息方式、销售渠道等内容,规范了储蓄国债(凭证式)购买限额的设置方式和方法;规定了投资者购买储蓄国债(凭证式)、提前兑取和兑取本金利息的一般情况及特殊情况处理流程;设置了承销团成员在具体办理储蓄国债(凭证式)业务、销售额度管理、手续费收取、为投资者提供相关服务等方面的原则、职责权限和禁止性规定等内容。 下一步,人民银行与财政部将着力做好《办法》宣传工作,通过互联网、广播电视、报纸期刊等平台,有针对性地向广大投资者宣传《办法》和国债知识,引导投资者树立正确的投资理念和自我权益保护意识。同时,针对《办法》出台后的执行情况、实施效果开展跟踪和评估,确保《办法》出台后取得理想效果。(完) 近日,中国人民银行会同财政部联合印发《储蓄国债(凭证式)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对储蓄国债(凭证式)的概念和范畴以及相关业务管理作出明确要求和统一规定。为做好《办法》的宣传工作,引导广大投资者正确认识和理解《办法》中的相关内容,中国人民银行有关部门负责人就《办法》出台的有关背景、主要内容、投资者如何办理认购及兑取等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 问:《办法》所指的储蓄国债(凭证式)是什么? 答:《办法》所指的储蓄国债(凭证式)是指财政部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发行,通过承销团成员面向个人投资者销售的,采用填制“中华人民共和国储蓄国债(凭证式)收款凭证”方式记录债权关系的不可流通人民币国债。 “中华人民共和国储蓄国债(凭证式)收款凭证”是储蓄国债(凭证式)的债权确认依据,是确认投资者债权的唯一合法凭证,也是承销团成员为投资者提供的交易凭证,其印制、使用和管理应当符合中国人民银行和财政部的相关规定。 问:制定《办法》的意义是什么? 答:储蓄国债(凭证式)作为我国国债体系中一个不可或缺的国债品种,对我国筹集财政资金和保障国家经济建设发挥了重要作用,在个人投资理财市场也备受青睐,特别是深受中老年投资者欢迎。但储蓄国债(凭证式)的制度建设却比较滞后,储蓄国债(凭证式)的业务管理仍不够规范,在具体办理发行和兑付业务的过程中容易出现损害广大投资者合法权益的情况。因此,出台《办法》,完善储蓄国债管理制度体系,为储蓄国债(凭证式)的业务管理提供有效制度保障,有利于从制度层面解决上述问题。 问:《办法》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答:《办法》共五章三十二条,包括: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基本规定;第三章业务管理;第四章发行兑付管理;第五章附则。其中:总则一章,明确了制定《办法》的目的和依据,储蓄国债(凭证式)的概念和范畴,以及人民银行及其分支机构、各级财政部门对承销团成员相关业务的监管职责;基本规定一章,规定了储蓄国债(凭证式)的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发行面值、计息方式、销售渠道、提前兑取及还本付息方式等相关内容,规范了储蓄国债(凭证式)购买限额的设置方式和方法;业务管理一章,规定了投资者购买储蓄国债(凭证式)、提前兑取和兑取本金利息的一般情况及特殊情况的处理流程;发行兑付管理一章,设置了承销团成员在具体办理储蓄国债(凭证式)业务、销售额度管理、会计核算、缴纳发行款、手续费收取、为投资者提供相关服务等方面的原则、职责权限和禁止性规定等;附则一章,明确了《办法》的最终解释权以及《办法》的施行时间。 问:《办法》对投资者认购储蓄国债(凭证式)有哪些规定? 答:储蓄国债(凭证式)发行对象仅为个人投资者,任何组织、机构不得认购。投资者可以在发行期内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到储蓄国债承销团成员营业网点柜台或者通过符合中国人民银行和财政部相关规定的其他销售渠道办理认购。 投资者成功认购储蓄国债(凭证式)后,储蓄国债承销团成员应当为投资者填制“中华人民共和国储蓄国债(凭证式)收款凭证”,并加盖业务印章(或者打印电子印章),不得使用其他凭证。 问:《办法》对投资者兑取储蓄国债(凭证式)有哪些规定? 答:储蓄国债(凭证式)到期前(发行期的最后一日除外),投资者可以凭“中华人民共和国储蓄国债(凭证式)收款凭证”及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到原购买国债的承销团成员营业网点办理提前兑取,也可以到该承销团成员指定的营业网点或者通兑范围内的任一营业网点办理。投资者办理提前兑取时,只能按规定的当期国债提前兑取条件计息,并且要按规定比例向承销团成员支付手续费。承销团成员审核并确认相关手续无误后,须立即向投资者支付本金利息,不得无故拒绝办理。 储蓄国债(凭证式)到期后,投资者可以凭“中华人民共和国储蓄国债(凭证式)收款凭证”及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到原购买国债的承销团成员营业网点办理到期还本付息业务,也可以到该承销团成员指定的营业网点或者通兑范围内的任一营业网点办理。承销团成员审核并确认相关手续无误后,须立即向投资者支付本金利息,不得收取手续费,不得无故拒绝办理。 问:《办法》对有关承销团成员在具体承销方面有哪些规定? 答:储蓄国债承销团成员按规定可以办理以下储蓄国债(凭证式)业务:为投资者办理储蓄国债(凭证式)认购、还本付息、提前兑取、开立财产证明、质押贷款等业务,并根据本单位情况开展约定转存业务;开展储蓄国债(凭证式)政策宣传,对储蓄国债(凭证式)的认购、还本付息、提前兑取、开立财产证明、质押贷款、约定转存等业务开展信息咨询等服务;向中国人民银行及其分支机构、财政部及地方财政部门报送储蓄国债(凭证式)销售、还本付息、提前兑取、质押贷款、约定转存等业务数据信息;配合中国人民银行及其分支机构、财政部及地方财政部门开展储蓄国债巡查工作;《办法》明确提出的其他相关规定等。
为加强储蓄国债(凭证式)业务管理,规范储蓄国债(凭证式)业务发展,2021年1月22日,人民银行与财政部联合发布《储蓄国债(凭证式)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并于2021年3月1日起施行。 储蓄国债(凭证式)是我国储蓄国债的首个品种,最早可追溯到1981年我国恢复国债发行以来发行的国库券。1994年以来,为满足政府筹资需要,我国开始面向居民个人和社会各类投资者发行凭证式国债,采用填制“中华人民共和国凭证式国债收款凭证”方式记录债权关系,并逐步取代了国库券。2012年开始,凭证式国债仅面向个人投资者发行。2017年,为了便于国债分类管理,凭证式国债正式更名为储蓄国债(凭证式)。 储蓄国债(凭证式)具有安全性高、起买点低、收益较高、变现灵活等特点,深受广大投资者欢迎,为筹集财政资金、促进经济发展、满足人民群众投资需求发挥了重要作用。然而,当前储蓄国债(凭证式)的相关管理制度不够健全,难以适应储蓄国债(凭证式)业务的发展需要,亟需出台统一规范的管理办法。人民银行与财政部联合出台《办法》,将填补储蓄国债(凭证式)管理制度空白,为储蓄国债(凭证式)的业务管理提供有效制度保障,有利于进一步规范储蓄国债(凭证式)业务管理,促进储蓄国债(凭证式)健康持续发展。 《办法》共五章、三十二条,主要明确了储蓄国债(凭证式)的概念和范畴、发行方式、发行对象、计息方式、销售渠道等内容,规范了储蓄国债(凭证式)购买限额的设置方式和方法;规定了投资者购买储蓄国债(凭证式)、提前兑取和兑取本金利息的一般情况及特殊情况处理流程;设置了承销团成员在具体办理储蓄国债(凭证式)业务、销售额度管理、手续费收取、为投资者提供相关服务等方面的原则、职责权限和禁止性规定等内容。 下一步,人民银行与财政部将着力做好《办法》宣传工作,通过互联网、广播电视、报纸期刊等平台,有针对性地向广大投资者宣传《办法》和国债知识,引导投资者树立正确的投资理念和自我权益保护意识。同时,针对《办法》出台后的执行情况、实施效果开展跟踪和评估,确保《办法》出台后取得理想效果。
厉健2021年1月11日,苏州中来光伏新材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简称;中来股份,代码:300393)发布《关于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进展公告》,深圳证券交易所向中来股份发出《关注函》。长期代理投资者索赔的浙江裕丰律师事务所厉健律师(证号:13301200210145176)表示,中来股份未及时披露投资理财亏损情况,涉嫌信息披露违规。《关注函》显示,中来股份于2019年11月至2020年1月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投资金额总计20000万元,并于2020年4月27日补充披露、4月30日召开董事会补充审议。其中,三支基金产品于2020年6月30日资产净值触及预警线或止损线。2021年1月10日下午,公司披露《关于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进展公告》,称上述基金产品在2020年12月内亏损15868.22万元, 主要原因系基金投资的股票市值出现大幅度下降,截至目前相关基金产品尚未完全平仓,公司称已委托律师提起诉讼仲裁。深交所对此表示关注,并要求公司核实并说明泓盛资产与前海正帆是否存在关联关系,相关基金产品的实际募资规模及其他投资方,公司获取投资明细、资产净值等信息的约定及具体执行情况,并按月列示相关基金产品运作期 间内的具体投向、杠杆运用及净值变动情况,并说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董监高人员是否与相关基金管理人及其管理人员、投资负责人等存在资金往来或业务合作等关系等问题。历史成交显示,2021年1月11日,中来股份股票收盘价9.50元/股,日跌幅高达20.03%。根据《证券法》及虚假陈述司法解释,上市公司等因信息披露违法被证监会处罚,受损投资者可以依法起诉索赔,赔偿范围包括投资差额、佣金、印花税和利息损失等。“目前我们已经开展投资者索赔预登记,一旦证监会对中来股份立案调查并作出处罚,受损投资者可以起诉索赔。”厉健律师提示,暂定2019年11月1日至2021年1月10日间买入中来股份股票,并在2021年1月11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的受损投资者,可以办理索赔登记。索赔条件将根据证监会调查结果进一步调整,最终以法院认定为准,律师费在投资者获赔后支付。投资者索赔应提供证券开户信息查询单、股票对账单原件(2019年11月1日至今)、详细联系方式等。值得关注的是,2021年1月11日,中来股份发布《2020年度业绩预告》,披露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盈利9000万元—11500万元,比上年同期下降52.71%—62.99%,上年同期盈利24320.46万元。报告期内,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较上年同期下降较大,主要原因为公司购买的委托理财(认购私募基金)在报告期内大额亏损,对净利润影响-16820.66万元。公开资料显示,中来股份于2014年9月12日股票上市,公司经营范围包括:太阳能材料(塑料软膜)开发、生产、销售;太阳能材料销售;太阳能技术服务、咨询;从事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截至2020年11月30日,中来股份登记股东总户数27333户。(本文由浙江裕丰律师事务所厉健律师供稿,不代表华夏时报立场。厉健律师,系中国法学会证券法学研究会理事,2003年至今,代理投资者起诉70余家上市公司索赔。)厉健团队索赔热线:13806513406
明星基金如何“盗走”投资者千万收益 明星机构前海梧桐并购基金乱象继续 关联交易涉嫌自融,买理财收“服务费” 明星机构前海梧桐并购基金的乱象还在继续。 今年7月,《每日经济新闻》揭露了该机构在多个投资项目上出现的问题,其中规模最大的腾邦梧桐基金引起了广泛的关注和反响。 多位厦门市腾邦梧桐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二期基金)的投资者,包括通过信托等产品投资到该基金中的投资人联系到每经记者,称基金管理人深圳市腾邦梧桐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腾邦梧桐)在运作过程中除了提前支取超额收益、基金到期后未达到预期收益却拒不返还等不规范操作外,还有其他涉嫌违法违规的情况。例如,涉嫌自融的关联交易,买理财产品却暗中收取“咨询服务费”,甚至有机构投资者也被“割韭菜”。 作为行业内知名的投资机构,其投资人却连续不断地站出来爆料其产品运作的问题。这究竟是怎么一回事?随着调查的深入,猫腻逐步浮出水面。 作为腾邦梧桐基金投资的重点项目,云游数据的董事长和法定代表人,却正是腾邦梧桐的总经理赵闻晟 数据来源:启信宝 杨靖制图 “PE×上市公司”模式崩坏 等待投资者的是个大“坑” 腾邦梧桐,其实从公司名字也能看出来,是前海梧桐并购与上市公司腾邦国际(300178,SZ;昨日收盘价4.16元)合资成立的一家机构。 先来说说前海梧桐并购,公司全名深圳市前海梧桐并购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是近年来行业里炙手可热的明星资本。这家成立于2014年的基金从深交所广场40层起家,采用“PE×上市公司”的模式与多家上市公司合资成立子基金,再加上来自第三方渠道的募资,短短两三年时间内就积累起了超过50亿元的资本管理量,一时间风头无两。董事长谢闻栗也一跃成为各大论坛的座上宾,在很多行业会议上都能看到他的身影,演讲内容更是广为流传。 而2011年就登陆创业板的腾邦国际,股价最高的时候一度达到近60元。不过随着腾邦集团债务危机的爆发,腾邦国际的股价也是一路走低,今年以来的峰值只有7元,最新的股价在4元左右徘徊。 就在近日,有投资者向我们爆料称,前海梧桐并购旗下投资的多个代表性项目均出现问题。这些项目有的在尽调阶段就被严重质疑,但基金管理人不惜修改尽调报告也要执意投资,最终项目“爆雷”、给投资者造成损失;有的通过打“擦边球”把投资标的装进了上市公司,但还没等到解禁股价就一落千丈,投资者要面临高达七成的亏损;还有的此前承诺回购,但在实际操作中却并没有履行承诺,投资人目前已经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权益了。 如果说上面这些问题还可以归结为投资“失误”,那么二期基金的一系列操作则更令投资者质疑是不是存在违法违规的情况。 林萧(化名)是腾邦梧桐一期和二期基金的投资人。他向记者介绍道,腾邦梧桐一期基金主要由腾邦梧桐在线旅游并购一号基金和深圳市腾邦梧桐在线旅游投资企业(有限合伙)两部分组成。前者是契约型基金,主要由个人投资者组成,后者采用有限合伙制,基金里都是机构投资者。相关基金文件显示,一期契约型基金的总规模为1.066亿元,成立于2015年4月底,2018年4月底到期。在基金运行的过程中,2016年底管理人称从厦门欣欣项目退出获取了9600万元收益,还以此为由进行了一次收益的提前分配。 顶着一期基金的“光环”,腾邦梧桐顺势发行了第二期产品。彼时的林萧对腾邦梧桐赞赏有加:没想到一期基金这么快就实现了项目退出,还拿到了相当不错的收益,因此他又继续投资了二期基金。据了解,二期基金包括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人一共有42名投,总规模5.141亿元。 这些投资人没有想到,等待他们的却是一个大“坑”。 GP既当裁判员又当运动员 投资者质疑涉嫌关联交易 根据基金管理人发给投资者的2019年年报,截至当年底,二期基金一共投资了4个项目,已投项目实际金额为3.53亿元。 被投的四个项目分别是腾邦旅游集团有限公司、八爪鱼在线旅游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八爪鱼)、前海云游数据运营(深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游数据)和深圳市森富金融控股有限公司。 其中,有一个项目引起了《每日经济新闻》记者的注意,那就是云游数据。 公开数据显示,云游数据成立于2015年9月,注册资本9000万元,主营业务是To B的商旅服务。在此前的新闻通稿中,云游数据被称为腾邦国际通过腾邦梧桐基金孵化的公司,代表腾邦国际大数据板块发展的开始。而对于该公司的定位,公开资料里也有这样的表述:“云游数据是数据分析与行业应用解决方案的提供商,将在大数据领域通过自主技术研发、数据及业务协作、创客创新与产业孵化达到技术与业务的创新。” 通过年度报告可以发现,2017年6月,二期基金对云游数据进行了投资,总金额为6256万元,其中2000万元为股权投资、4256万元为可转债。通过这些投资,二期基金对云游数据的持股占比为22.2222%。截至发稿,这笔投资尚未退出,基金也没有如期兑付。 有意思的是,作为腾邦梧桐基金投资的重点项目,云游数据的董事长和法定代表人,却正是腾邦梧桐的总经理赵闻晟。启信宝信息还显示,通过层层穿透,赵闻晟就是云游数据最终受益人,而实际控制人则是前海梧桐并购董事长谢闻栗(本名谢文利)。 根据中基协的备案信息,赵闻晟在1989~2006年一直从事与电子工程相关的工作,直到2006年出任香港东英创业投资公司投资总监、合伙人,才开始涉足投资。2014年腾邦梧桐成立,他担任该公司总经理。市场一度盛传,赵闻晟与谢闻栗是兄弟关系,赵闻晟的原名其实是“谢闻晟”,后随母亲改姓赵。面对记者和投资者的询问,两家公司均未回应。 GP总经理同时担任被投项目董事长的情况,行业里鲜少出现,因为这涉及关联交易,需要非常行之有效的风控措施和充分的信息披露。一位大型VC合伙人告诉记者,这类操作属于关联交易,一般来说是不允许的,并且需要非常详细的报备和披露,“项目以后发展得好还好说,发展得不好就有点空手套白狼的嫌疑了”。而作为前海梧桐并购旗下规模最大的明星基金,管理公司操盘手居然与LP董事长可能是“亲手足”,这种情况更是闻所未闻。 上海绍宇律师事务所合伙人王丽告诉记者,根据今年修正的《证券公司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合规管理办法》,基金管理人应依法履行关联交易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保证关联交易的公允性,防止不正当关联交易和利益输送。而在中基协发布的《私募投资基金备案须知》中也有相关规定,即私募投资基金进行关联交易的,应当防范利益冲突,遵循投资者利益优先原则和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建立有效的关联交易风险控制机制。同时,管理人不得隐瞒关联关系或者将关联交易非关联化,不得以私募投资基金的财产与关联方进行利益输送、内幕交易和操纵市场等违法违规活动。私募投资基金进行关联交易的,应当在基金合同中明确约定涉及关联交易的事前、事中信息披露安排以及针对关联交易的特殊决策机制和回避安排等。 那么腾邦梧桐基金是否有相关的说明和安排呢?至少从《每日经济新闻》记者得到的基金临时公告来看,没有看到痕迹。而投资者也向我们反馈,基金管理人从未向其披露过相关的信息以及规避风险的措施。“这已经不是普通的关联交易了,明显涉嫌自融。”林萧的意见代表了相当一部分投资者的看法。 另一方面,云游数据的相关费用也令人咋舌。根据基金管理人提供的《云游退出说明》,该公司近三年员工的薪酬福利总计1712万,员工人数顶峰时超过80人,已经远远超过了普通创业公司的水平。而对于单项动辄数百万元的装修费用、研发费用、技术服务费,投资者也提出了相应质疑,但基金管理人一直拒绝向投资者完整详细披露云游的财务信息和运营数据。对此,前海梧桐并购方面在给记者的回复中表示:“关于腾邦梧桐基金详细信息可与腾邦梧桐进行沟通,暂不便回复。”而记者多次试图联系腾邦梧桐和赵闻晟本人,均无人回应。 暗中收取“咨询服务费”涉及总金额或达千万元 腾邦梧桐令人眼花缭乱的一系列操作中,有一些还游走在违法违规的边缘。 之前的报道中我们提到过,二期基金斥巨资1.3亿元购买了腾邦集团旗下公司——深圳前海腾邦商业保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腾邦保理)的三项理财产品。目前这三笔投资都已逾期,基金管理人正在申请仲裁。 首先,作为一只股权基金,二期基金耗资过亿元来购买理财产品,对象还是和自己共同发起设立基金的腾邦,这个行为本身就足够令人浮想联翩了。还有投资者反馈称,彼时一期基金就认购了超过1000万元的腾邦保理理财产品,二期基金成立后也积极加入了购买阵营。 那么腾邦梧桐为何要这样做?上述投资者对此表示:“据说基金管理人用这种方式获取了不当利益。” 通过层层阻碍与突破,《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从几名知情人士处拿到了大量触目惊心的关键文件。 这些文件分为三个部分,首先是腾邦保理发行的可转债理财产品说明书、基金的认购协议书以及相关材料。其中有材料显示,“深圳前海腾邦商业保理有限公司2017年度梧桐可转债第22号”(以下简称梧桐可转债22号)的票面利率是8%/年,腾邦梧桐基金于2017年8月认购了1300万元,期限为1年。 根据投资决策委员会项目审批表,基金的期限为“2+1+1”,投资梧桐可转债22号可随时赎回,“本次闲置基金投资不会影响到基金清算”。作为唯一的风控措施,腾邦集团还为此出具了一份担保函,称愿意以担保保证人的身份向认购方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一切看起来似乎都在稳步推进中,但在平静的水面下,一股暗流正在涌动。 第二部分文件是多份名为“服务协议”的文件。这些协议的服务方或为腾邦梧桐,或为赵闻晟任法定代表人的壳公司达孜福添合,客户方均为腾邦保理。协议签订的时间有2016年,也有2017年,提供咨询服务的产品也不尽相同,有的是短期融资凭证,有的则是可转债理财产品。根据协议约定的内容,由服务方向腾邦保理提供咨询业务,后者则向服务方提供每份协议52万到62.5万元不等的服务费。 对此,王丽坦言,虽然法律没有明确禁止基金在什么情况下可以收取咨询、服务等费用,但上述“服务协议”的条款显示,腾邦梧桐和达孜福添合收取服务费明显是基于公司本身或关联公司购买了相关理财产品,“买理财反过来还要收钱,从商业逻辑上就自相矛盾”。其次,在相关协议中并没有详细约定咨询服务的内容,是否履行不得而知。 再来是多份所谓的“咨询协议”,主体是赵闻晟作为最终受益人的两家壳公司,以“支付咨询服务费”的名义付费给名为“潍坊市引觅商务咨询工作室”(以下简称引觅商务)和“上海鹏萌商务咨询事务所”的两家公司。这两家公司都是名不见经传的个人独资企业,并且都是紧急成立于2017下半年,也就是相关协议签署前。 值得玩味的是,有的服务协议和咨询协议还是在同一天签订的。例如2017年8月4日,由赵闻晟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达孜福添合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达孜福添合)与腾邦保理签订了一份服务协议,约定前者就梧桐可转债22号向后者提供咨询服务,费用为52万元。就在同一天,达孜福添合转头又与引觅商务签订了一份咨询协议,向后者支付22.5万元的咨询服务费。 纵观彼时腾邦保理发行的理财产品,大量材料显示其年化收益率普遍在8%~12%。有熟悉内情的人士透露道,这些理财产品的收益率曾一度高达15%。另一位知情人士则气愤地告诉记者,“市面上收益超过10%的理财产品,腾邦梧桐买的利息是8%,差价部分的资金通过服务协议转给了个人控制的公司。当钱转到了达孜福添合、汇人和等壳公司后,要倒到个人手上,他们的做法是和开票公司签一堆咨询协议”。 有知情人士进一步指出,腾邦梧桐购买的多只腾邦保理理财产品,所谓“服务协议”和“咨询协议”涉及的金额达千万元级别。 机构投资者也被“割韭菜”多位投资人已提起诉讼 翻开二期基金的投资人名单,有大量个人投资者,也不乏机构投资者的名字。例如某信托公司就通过旗下投资股权的产品,购买了1.06亿元的二期基金。在这只信托产品的资金构成中,自然人购买了20%左右。其中多位投资人向《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表示,虽然该信托产品经过一年的延期都已到期,但除了2018年收到的一笔5%左右的回款,至今没有收到其他任何本金或利息。 根据该信托公司给投资者反馈的信息,二期基金的大头分为两块,一是对八爪鱼的投资,另一块则跟腾邦集团有关。“这两块要退出都不是一时半会儿的事情,GP认为接下来基金至少要延期两年,一年内没无法看到退出的机会。”该机构相关负责人称。 再看看腾邦集团的情况——可以用“深陷泥潭”来形容。作为一家以物流、旅游、贸易为主的多元化大型集团,腾邦集团2018下半年以来债务问题集中爆发,现金流断裂、业务几近停滞。有业内人士透露道,今年10月,深圳中院刚刚召开了关于腾邦集团、腾邦物流和腾邦资产的破产重整听证会。 受大股东债务危机的影响,旗下上市公司腾邦国际的业绩也相当惨淡。该公司最新披露的三季报显示,腾邦国际今年前三季度营收2.12亿元,仅为去年同期的1/15,净亏损达到4.27亿元。据悉,该公司在2019年就已经出现了巨亏15.76亿元的情况,若2021年仍无法扭亏,且往年财报中的异常情况又不能被合理解释,那么退市的可能性直线上升。 王丽坦言,近年来PE投资人跟上市公司共同设立私募基金或者机构的情况比较常见。“这类产品都需要考察资金的投向。如果对上市公司定增,则风险较小;如投向孵化期中的股权或者拟上市的公司原始股,则风险较高。因为上市公司对投资风险更敏感,也有更强的风险评估预测能力,一旦产生风险很可能快速退出,普通投资人完全无法达到这种水平。” 而对于腾邦梧桐的投资人来说,腾邦集团的现状无异于雪上加霜。记者接触的多位投资人均表示,现在已经向法院提起了诉讼,不仅要向基金管理人和前海梧桐并购讨一个说法,更要让承担了连带责任的腾邦集团等公司“负起应尽的责任来”。 记者手记 私募行业健康发展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虽已做了几年的基金记者,也写过不少维权报道,但听完这些投资者的陈述,我仍然觉得有点惊讶。一个人自己担任总经理的基金公司,投资的公司也是自己担任董事长,这在行业内也不是没有,但是非常少,而且大多数都是短期过渡…… “但在近一个月的采访中,不论记者拨打电话、发信息还是邮件,本文报道的两家基金管理机构始终视而不见,采取了拒绝沟通的态度功。试想一下,如果是一名投资者,怎么样也无法联系上自己的基金管理人,是一件多么可怕的事情? 今年的创业板改革以试点注册制为主线、以信息披露为核心,“公开透明”是一大关键词。9月证监会发布了《关于加强私募投资基金监管的若干规定(征求意见稿)》,随即传出监管将加强对私募基金严管理的信号,也侧面显示了监管的决心。在这样的背景下,仍然有市场知名的机构通过各种方式仍然“联系不上”的情况,或许私募行业要实现真正的合规、健康发展,还有一段路要走。 每经记者 芮秋(化名)每经编辑 肖芮冬
金融市场双向开放提速,境内投资者投资海外渠道进一步拓宽。最近,国家外汇管理局再次启动一轮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QDII)额度发放,并分别扩大上海、北京和深圳三地合格境内有限合伙(QDLP)/投资企业(QDIE)试点规模,拟新增海南自由贸易港和重庆市开展QDLP试点。另外,中国人民银行正在与香港货币当局一道,会同各方研究探讨“债券通”南向通的框架性方案。 接受《经济参考报》记者采访的业内人士表示,上述举措可进一步推动资本项目开放,并有序疏导境内主体境外资产配置需求。在目前的国际收支形势下,一些“促流出”的改革措施相对而言面临较为有利的推进窗口,也有利于维护跨境资金流动基本平衡。 国家外汇管理局最近再次启动一轮QDII额度发放,拟向23家机构发放QDII额度42.96亿美元。今年9月以来,外汇局已累计发放三轮QDII额度,共向71家机构发放QDII额度127.16亿美元。本轮发放后,外汇局累计批准169家QDII机构投资额度1166.99亿美元。“QDII额度发放稳中有序,对推动我国金融对外开放发挥了积极作用。”民生银行首席研究员温彬说。 近期,经国家外汇管理局批准,深圳QDIE试点规模由50亿美元增加到100亿美元,北京和上海QDLP试点额度也增至100亿美元。与此同时,外汇局还将稳步扩大QDLP试点区域,拟新增海南自由贸易港和重庆市开展QDLP试点。 业内人士普遍认为,此次QDLP/QDIE扩围意义重大。汇丰中国副行长兼财富管理及个人银行业务总监李峰表示,QDLP试点允许面向境内投资者募集人民币基金,并将所募集的资金投资于海外市场。投资范围更广泛,除海外二级市场公募基金,还可以投资对冲基金、私募股权基金,REITS(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等品种,覆盖海外市场的证券、股权和另类投资等多个资产类别,可以更好满足投资者分散风险和全球资产多元配置的需求。 据他介绍,汇丰中国已经在外资行中率先代销投向QDLP基金的资管计划。他还表示,QDLP试点范围和规模的扩大,有助于拓宽金融市场开放渠道,更好满足境内投资者配置全球资产的合理需求,并与其他市场开放机制相配合,共同促进境内外金融市场的联通。 除了已经落地的开放举措,一些新举措也在酝酿。香港金融管理局发言人近日表示,香港金管局与中国人民银行正在展开“债券通”南向通的框架性方案研究工作,双方将合作成立工作组推动研究工作,并适时与业界沟通。该发言人表示,“债券通”北向通启动三年多以来深受国际投资者欢迎,北向通的成功经验为开展南向通奠定了良好基础,香港与内地的相关部门讨论南向通的框架方案时会充分考虑配合内地金融市场双向开放的进程,确保风险可控,以及支持香港债券市场发展,强化香港国际金融中心地位。 德意志银行大中华区宏观策略分析主管刘立男表示,“债券通”南向通是债券市场双向开放的另一个重要方面。首先,目前境外资金流入规模大,推动人民币升值,为开通南向通创造有利条件。其次,境内资金若可投资香港债券,进入港币或者离岸人民币债券资产,则南向通债券投资将会提高境内流入香港市场的资金使用效率,丰富投资者投资组合,助其有效管理投资风险。而对香港市场而言,引入境内资金可以提高债券市场投资者的多元化,有利于市场风险定价。 景顺董事总经理及亚太区固定收益主管黄嘉诚也表示,这是监管部门释放资本流入压力并进一步开放资本项目的又一举措。尽管目前由相同发行人发行的美元债券与在岸市场相比不具有收益优势,但如果开放南向通,将仍然为美元持有人提供在岸现金存款以外的理想替代投资渠道。因此,预期将有资金流入离岸市场。 包括QFII、RQFII、沪深港通等金融双向开放机制一直在持续推进完善,从近期落地举措来看,开放呈现“促流出”的特征。一位资深业内人士表示,金融资本市场开放进程要与宏观经济和金融形势相匹配,在目前的国际收支形势下,一些“促流出”的改革措施相对而言面临较为有利的推进窗口,也有利于进一步促进国际收支的平衡。市场机构有进一步投资境外市场的需求,改革符合市场预期。 工银国际首席经济学家、董事总经理程实表示,3月以来,国际金融市场剧烈波动,全球利率走低。在此背景下,中国经济的韧性、货币政策与人民币汇率的稳定性,在全球范围内更加突出。利差与增长优势叠加,中国资本市场正吸引更多资金进入。与此同时,QDLP/QDIE的扩容、新一轮QDII启动发放、南向通的酝酿意味着中国金融市场的开放进程将兼具均衡性,这不仅有利于中国投资者更为合理地实现资产海外配置,而且将令金融的双向开放成为“双循环”相互促进的纽带。
随着注册制改革的推进,A股分化趋势愈加明显,上证指数在3400点左右徘徊时,A股百元股阵营已大幅扩容。不断提质增效成上市公司吸引投资者最重要的筹码。 记者据东方财富Choice数据整理,以12月21日收盘价计算,A股共有143只股票收盘价在百元以上(含100元/股),而今年年初,百元股仅有43只。百元股数量较年初已经增长2倍多。从行业来看,百元股集中在医药生物和电子行业,合计占比为45.45%。 市场人士认为,百元股数量猛增,一方面说明市场投资热情高涨,另一方面说明注册制改革背景下,优质企业获得越来越多的投资者青睐,价值投资理念增强,A股逐步向头部化靠拢。对于上市公司而言,则要不断提高质量,才能吸引投资者。 近八成百元股 前三季度业绩同比增长 据记者梳理,上述143只百元股中,42只股价超过200元/股,10只超过400元/股,其中2只为千元股(收盘价超过1000元/股)。从上市日期来看,有50只为今年上市的新股,占比34.97%。 谈及百元股大幅增长的原因,中钢经济研究院高级研究员胡麒牧对记者表示,从历史统计数据来看,百元股扩张一般都出现在牛市阶段,表明了证券市场投资热情高涨。一方面,由于今年我国是全球主要经济体中唯一可能实现正增长的国家,而且人民币处于升值通道,所以人民币资产成了全球投资者追捧的投资标的。另一方面,注册制改革背景下,资源会向行业头部企业集中,没有业绩支撑的低价股失去炒作价值,这体现了证券市场发展更加成熟。 “百元股阵营大幅扩容,优质企业获得越来越多的投资者青睐,价值投资力量越来越强。”万博新经济研究院高级研究员李明昊对记者表示,此外,这也说明A股投资者趋向机构化靠拢,市场资源向头部公司聚集,A股逐渐呈现机构化、头部化。 从业绩来看,百元股的业绩支撑也较强。记者据东方财富Choice数据整理,前三季度,上述143家公司合计实现净利润1567.56亿元,同比增长33.23%,增幅远超A股平均水平。其中,114家前三季度净利润同比实现增长,占比79.72%,134家前三季度实现盈利,占比93.71%。 从过去三年业绩来看,在137家业绩数据完备的公司中,有122家过去三个年度的净利润复合增长率为正,102家超20%。 未来A股将持续分化 上市公司需提质“吸金” 据记者梳理,从所属板块来,上述143只百元股中,属于上交所主板、科创板和创业板分别有44只、42只和36只,占比分别为30.77%、29.37%和25.17%。其中,注册制下创业板公司有7家。 从行业来看,百元股集中在医药生物和电子行业,分别有38只和27只,占比为26.57%和18.88%,合计占比45.45%。 “科创板上市企业更多是高新技术相关产业,具有巨大成长潜力的公司,有良好的业绩支撑和市场前景,随着注册制改革的推进,未来会进一步受到投资者的追捧。”胡麒牧表示。 “百元股集中在医药生物和电子等新兴行业,符合当前传统产业转型升级、新兴产业迅速发展的大趋势,未来百元股会集中在新业态、技术含量高、需求空间大的新兴行业。”李明昊表示。 胡麒牧认为,从全球股市的发展趋势来看,成熟的证券市场上都是龙头股的天下,资源高度向行业头部企业集中,预计未来随着投资者机构化程度提高,百元股规模还会扩容,从行业结构来看,科技创新驱动、战略性新兴产业的百元股占比会有较大提升。 “参考欧美成熟资本市场的经验,在机构化持续深入的背后,市场强者恒强。随着未来注册制全面推广、股市机构化程度的持续升温,A股将持续分化,资源向头部企业集中亦将成为常态,而绩差股将逐渐被投资者淘汰。”李明昊表示,所以上市公司自身要不断提高质量,才能持续吸引投资者。
南方航空12月22日早间公告,下属全资子公司南方航空货运物流(广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航物流”)根据在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的摘牌情况及竞争性谈判遴选,引入8 家投资者,共计增资33.55亿元。 这八家投资者为上海隐南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太仓市钟鼎远祥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国新双百壹号(杭州)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珠海君联逸格股权投资企业(有限合伙)、中金启辰(苏州)新兴产业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中金浦成投资有限公司、中国外运股份有限公司和珠海员祺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员工持股平台)作为南航物流增资的投资者,8 家投资者共增资人民币335,454.5462万元,增资后公司及上述8家投资者分别持有南航物流55%、10%、10%、10%、5%、1.9%、0.6%、3%和4.5%的股权。 南方航空表示,本次增资扩股后,公司仍为南航物流的控股股东,不会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对公司当期经营业绩不会产生重大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