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经济已经从新冠疫情最初引发的暴跌中抬起头来,但是这场复苏将是温和,不平衡且脆弱的,并且很可能在可预见的未来都会如此。 让我们先来听一些好消息:世界商品贸易已出现强劲反弹,这与许多经济体内家庭商品需求复苏的迹象一致,尽管仍有好些公共卫生限制规定和消费者忧虑问题困扰着相关服务需求。 此外金融市场也有惊人表现,许多国家的股市已经恢复甚至超过了疫情前水平。尽管利率处于近零水平,但银行和金融体系似乎基本稳定。消费者和工业需求提振了大宗商品价格,甚至连石油价格也有所回升。 但正如最新的布鲁金斯学会-金融时报全球经济复苏跟踪指数显示的那样,许多经济体基本上没有增长,甚至出现了萎缩。随着私人部门信心日益枯竭以及遏制病毒的斗争旷日持久,导致实质性和持久性经济破坏的风险正在上升。 即便美国这类业已恢复增长的经济体也是如此。在某些方面美国似乎已经转危为安。工业活动和劳动力市场都收复了一些失地。失业率下降,就业水平上升。 但是与疫情前相比失业率仍显著增加,而就业率则明显降低。长期失业状况的增多再加上服务部门所受到的持续困扰预示着要实现更强劲和持续的复苏将相当艰难。 鉴于财政刺激措施已经大部分失效,而围绕新一揽子救助方案的谈判屡屡破裂,情况只会变得更糟。由于家庭可支配收入下降,私人消费增长也遭到削弱。商业投资也同样继续收缩——这种趋势可不利于持续增长。 甚至连今年早些时候展现了大幅反弹的股市似乎也要停下来喘口气。这可能反映出人们对美国总统特朗普政府所采取的病毒遏制策略(或是缺乏策略)的担忧。无论如何,随着下月总统大选临近,政治和政策不确定性的加剧可能会使消费者和企业的信心保持低迷。 而欧元区的状况甚至更糟。疫情不仅削弱了短期增长;通货紧缩也日渐临近,增加了经济出现深度和长期收缩的风险。尽管德国和其他地区的制造业有所反弹,但服务业的持续下滑以及现行公共卫生限制措施完全抵消了其积极影响。 相比之下,英国的服务业出现了复苏。但在摇摆不定的封锁政策以及围绕英国脱欧的深远不确定性的双重打压下经济依然持续萎缩。而在世界另一端的日本也处于严重的经济危机中,尽管它目前依然避免了重新陷入到通缩之中。 多数新兴市场经济体也表现表现。印度正在遭遇经济活动的急剧放缓,而在放宽封锁措施助推下的新冠感染病例毁灭性增长可能加剧这一趋势。政府已经出台了一些农业和劳动力市场的改革,但是饱受不良贷款困扰的银行体系仍然是经济增长的极大制约因素。 巴西和俄罗斯的情况略有改善。两者都经历了大规模的经济收缩,并且手中几乎没什么政策杠杆来协助恢复增长。 而实现强劲复苏的唯一一个国家则是中国,该国的工业生产和服务业均出现了反弹,这在很大程度上源自于该国在控制病毒方面取得的明显成效。零售和制造业投资也有所回升。从许多指标来看,该国目前的经济表现甚至要强于疫情前。但与2008年全球金融危机后期不同的是,中国的强劲表现不太可能在支撑世界其他经济体上发挥很大作用,尤其是在去全球化的强大推力之下。 让情况变得更糟糕的是各央行当前能调动的力量也远低于2008年危机后期。虽然自新型冠状病毒危机开始以来各主要央行已经动用了所有政策,实施了规模空前的货币扩张来支持经济活动以及(某些情况下)抵御通缩。一些央行——其中最重要的是美联储——甚至调整了政策框架以展现对更高通胀的容忍度。同时一些规模较小的发达经济体(如澳大利亚和新西兰)和新兴经济体(如印度)央行也采取了各类非常规措施。 但是货币政策在促进增长方面的局限性正日益显现。同时对企业和政府债券的大规模采购以及企业直接融资正在孕育严重风险,尤其是在央行的独立性方面。 在这种背景下政府只剩下一个不错的选项:进一步采取积极的财政刺激措施,最好是采取足以刺激私人投资的高针对性政府支出形式。无论公共债务的增张可能产生什么风险,它们都不会大于各国因缺乏刺激措施而面临的长期经济痛苦,尤其是在当今的低利率环境下。 但是要想各项财政措施发挥作用,就必须辅以连贯性的病毒遏制策略来可靠地实现经济安全放开。如果缺乏这样的策略,那么需求和信心将继续低迷,而全球增长也将在未来一段时间内举步维艰。 康奈尔大学本科生达伦·张和伊森·吴对本评论文章亦有贡献。
关于2021年部分反倾销措施即将到期的通知 各利害关系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第四十八条规定,反倾销税的征收期限和价格承诺的履行期限不超过5年;但是,经复审确定终止征收反倾销税有可能导致倾销和损害的继续或者再度发生的,反倾销税的征收期限可以适当延长。 为使利害关系方及时了解措施实施期限,商务部贸易救济调查局对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到期的反倾销措施通知如下: 一、将于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到期的反倾销措施均通过本通知一并对外告知(见附件),商务部贸易救济调查局不再发布个案措施到期通知。 二、在本通知附件所列个案反倾销措施到期日60天前,相关国内产业或代表国内产业的自然人、法人或有关组织如认为,终止该措施有可能导致倾销和损害的继续或者再度发生,可以书面形式向商务部提出期终复审申请。 三、期终复审申请书应包含:要求进行期终复审的明确表示,终止该反倾销措施将可能导致倾销和损害的继续或者再度发生的证据材料。 四、如相关国内产业或代表国内产业的自然人、法人或有关组织未按本通知的规定提出期终复审申请,同时在相关反倾销措施到期前,商务部也未主动发起期终复审调查,则该反倾销措施将自措施到期之日起终止实施。 附件:将于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到期的反倾销措施一览表 商务部贸易救济调查局 2020年10月10日
生态环境部新闻发言人刘友宾9月25日在例行新闻发布会上表示,为更好地开展秋冬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将实施绩效分级差异管控行业从15个扩展至39个。 刘友宾透露,生态环境部于6月底印发《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0年修订版),增设了绩效引领指标,分设14个企业绩效引领指标,并细化了在绩效分级基础上的差异化减排措施:原则上,A级企业应当达到国内先进水平,各项指标应为全国一流;B级企业应达到区域或省内领先水平。评为A级和引领性的企业,可自主采取减排措施;B级及以下企业和非引领性企业,减排力度各不相同,煤制氮肥、制药、农药、炼油与石油化工等行业实施季节性生产负荷调整。 “在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环保水平高的企业可不采取或少采取停限产等措施,环保水平低的企业则需加大减排措施力度。以差异化管控鼓励‘先进’,树立标杆企业;鞭策‘后进’。”刘友宾表示。 对于保障民生、保障城市正常运转或涉及国家战略性产业的工业企业和重大工程项目,可在严格流程认定的前提下列入豁免,在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可正常生产经营。同时,对小微涉气工业企业,视情减少管控;对影响空气质量小的生活服务业,原则上不予采取停限产措施。
近日,宁波证监局对海顺证券投资咨询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要求该公司采取切实有效的整改措施,对存在的问题进行认真整改。 经查,该公司存在以下违规行为:未有效履行合规职责,未对分支机构实行集中统一管理,财务管理不规范,部分制度不完善;客户合同签署缺少诚信记录了解环节。上述行为分别违反了《证券投资顾问业务暂行规定》第三条和第九条、《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第六条第(六)项的规定。
近日,青岛证监局公布了关于关于对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下称“中信证券(山东)”)采取责令改正并责令增加内部合规检查次数监管措施的决定。 经查,中信证券(山东)存在三个问题。一是未能有效防范员工违法违规风险。二是对高级管理人员和下属各单位进行考核时,未严格落实合规性专项考核占绩效考核结果的比例不得低于15%的要求。三是下属的平度人民路营业部存在部分客户开户资料缺失,客户信息填写不完整、不准确的情况。 青岛证监局表示,上述情况违反了相关规定,青岛证监局决定对中信证券(山东)采取责令改正并责令增加内部合规检查次数的行政监管措施。 青岛证监局表示,中信证券(山东)应认真整改,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内部问责,于2020年10月20日前向青岛证监局提交书面整改报告。同时,自监管措施下发之日起1年内,中信证券(山东)应每3个月对全部分支机构开展一次内部合规检查,并于每次检查后10个工作日内报送合规检查报告。
江海证券有限公司: 经查,我会发现你公司在开展债券投资交易过程中,存在交易员资格管理及交易行为管控不足、标的证券和对手方管理不到位、合规管理和风险控制有效性不足等问题;开展证券资产管理业务存在违规新增通道业务、内部管理混乱、风险管理不到位等问题;开展股票质押业务存在业务决策流于形式、尽职调查不充分、内部控制不健全等问题。 上述行为违反了《证券公司内部控制指引》第五十条、《证券公司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合规管理办法》第十、二十三条、《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第六十、七十一、八十二条等规定,反映出你公司内部控制不完善、经营管理混乱,违反了《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按照《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第七十条的规定,我会决定对你公司采取暂停债券自营业务6个月(已持有存量债券可以卖出,不得新增买入,为防范流动性风险而从事的必要债券交易除外,回购交易融入资金规模不得增加)、暂停资产管理产品备案6个月(按规定为接续存量到期产品持有的未到期资产而新设立产品除外,但不得新增投资,不限制资产支持专项计划备案)、暂停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6个月(存续合约可以依规办理延期)的行政监管措施。 如果对本监督管理措施不服,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我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与诉讼期间,上述监督管理措施不停止执行。 中国证监会 2020年9月10日
推广可获奖励 优化运行环境 补贴充电费用 重庆日报记者9月7日获悉,日前,重庆市政府办公厅发布《重庆市支持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激励措施(2020年度)》(简称《措施》),通过支持公共领域推广应用,扩大新能源汽车私人消费等新一轮激励措施,促进新能源汽车产业高质量发展,2020年鼓励市内车企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3.64万辆。 加快私车和公共领域推广 在加快私车推广方面,《措施》明确提出,对在市内销售并上牌的新能源乘用车,按照指导价(扣除国补后,下同)进行降价优惠的,市财政及整车企业所在区县财政分别按优惠价的25%给予整车企业奖励。同一企业纳税涉及多个区县的,由相关区县根据企业的税收贡献按比例分摊。 在公共领域推广方面,重庆对网约车、出租车、驾考(驾培)、基层公务出行、公交、物流等多个应用领域,提供财政奖励等激励保障政策。例如,对在市内销售并上牌的新能源网约出租车按照指导价(扣除国补后,下同)进行降价优惠的,市财政按优惠价的30%给予整车企业奖励。对采取“车电分离”等新型商业模式运营纯电动巡游出租车的市内运营企业,连续3年给予电池租赁奖励;降低纯电动出租车售价,保持与同级别燃气车辆同等购置价格;在动力电池衰减更换、维保等方面给予纯电动出租车一系列优惠。 部分停车场可免停车费 《措施》明确,重庆市鼓励全市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到期更新的公务出行、社区警务、交通执法、城管执法、市政环卫、市政工程、环境监测等领域用车全部使用新能源汽车。为支持纯电动公交车应用,重庆市支持在全市绿化用地、公交站场及首末站点、市政道路的路内停车位、有条件的高架桥下空地建设公交车专用充电桩。 同时,重庆市将加快出台中心城区限行三轮车具体措施,稳步加大替换力度;严格执行中心城区部分路段高排放车辆限行和国三柴油货车逐步不再核发(换发)中心城区入城通行证等管理规定。 为持续优化新能源汽车使用环境,重庆市将认真落实停车费减免政策,新能源汽车在机场、火车站、公交及公路客运站场、驻车换乘(P+R)、公园、文体场馆等配建的收费停车场(库)和特级公共停车场停放免收停车费;新能源汽车在市政道路的路内停车位停放免收停车费。 同时,在道路交通施工或其他条件下实施道路限制通行的,新能源汽车享有与公交车同等的通行便利。 加油加气站有望合建充换电站 为进一步解决用户的“里程焦虑”,《措施》明确,重庆市将进一步加快充(换)电设施建设,稳步推进城市换电站建设;推动重庆市新能源汽车与充电基础设施监测平台车桩数据的进一步开放及商业化运用;加快研究加油(气)站合建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方案,引导和激励社会资本投资建设充(换)电基础设施。 此外,重庆市将促进充电设施设备技术升级,加快引导5G技术、大数据分析、人工智能和云计算等信息技术在充电设施建设、运营等方面的应用;落实充电服务费政府指导价,引导充电桩运营企业合理规范充电价格,对新能源汽车充电费用给予补贴,降低充电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