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网讯:12月23日,泰康保险集团宣布,公司董事会任命刘挺军博士为集团总裁兼首席运营官,刘经纶因年龄原因不再担任该职务,拟转任公司监事长。 泰康成立23年来,一直坚持自主培养和市场化引进相结合建设核心管理层队伍,形成了较为稳定的干部梯队,为泰康进入新的发展阶段奠定了坚实基础。面向未来,泰康保险集团创始人、董事长兼CEO陈东升表示,公司将坚定推进干部队伍年轻化,让有市场意识、有竞争能力、懂专业、会管理的年轻干部走向前台,担当新时期的发展重任。 刘挺军1999年正式加入泰康,先后从事战略研究、证券投资与不动产投资工作,长期负责健康产业的投资和运营业务。作为陈东升在医养领域的主要助手,刘挺军身处创新第一线,是泰康保险与医养相结合商业模式探索及医养布局的重要战略推进者。刘挺军具有丰富的从业经历,经历了保险、资管、医养三大业务领域的长时期历练,专业能力与泰康战略愿景非常契合,其履新后将能更好地发挥集团统筹协调优势,调动各子公司专业优势,进一步推动泰康大健康战略落地。 泰康保险集团高度评价刘经纶在任职总裁期间所做出的贡献。1998年刘经纶加盟泰康,成为泰康蓝图最重要的落地执行者,和陈东升风雨同舟搭档21年,成就了中国保险业的一段佳话。 泰康目前正处在新的发展阶段,构建大健康产业生态体系的战略已经非常清晰,即做大支付、布局服务、科技驱动、建设生态,打造健康、长寿、富足三个闭环,致力于成为大民生工程核心骨干企业。接下来的关键就是落地执行,期待刘挺军总裁等新一代干部在战略落地执行方面取得更大成绩。
2020丨全球经济领袖并肩远望、笃定前行 新浪财经联手世界顶尖智库报业辛迪加为您带来全球经济领袖聚焦2020! 文/新浪财经意见领袖专栏 乔治·索罗斯(George Soros,开放社会基金会创始人兼主席) 前文回顾:建议欧盟发行一万亿欧元永久债券 欧盟理事会4月23日举行虚拟会议讨论欧盟应如何应对新型冠状病毒疫情所造成的经济冲击。而目前看来西班牙提交的提案是众多提案中考虑最为周全也最具创新性的。 西班牙抛出的主要创新内容是要求欧盟发行永久债券。这个想法其实并不新鲜,英国早在1752年就首次发行了统一公债(Consols),并先后利用其来资助拿破仑战争、克里米亚战争、《废奴法案》,爱尔兰救灾贷款和第一次世界大战。美国国会也曾于1870年授权发行统一公债以合并南北战争积累下来的债务。 虽然欧盟从未考虑过发行永久债券,但如今西班牙提议将其作为应对特殊情况的非常规措施,而这些债券将是非常有效的。 我们眼下正遭到一种鲜为人知的新型冠状病毒侵袭,而永久债券将为我们提供赢得这场斗争所需的资金。同时我们还卷入了另一场威胁人类文明的战斗——气候变化。我认为永久债券也可以在这场战斗中派上用场。 顾名思义,永久债券无需偿还本金,但可以在各类合适情况下被赎回。例如英国就在2015年全额赎回了所有统一公债和战争债券。每年只需要支付50亿欧元利息就可以发行1万亿欧元(折合1.1万亿美元)票面利率为0.5%的债券,这意味着给50亿欧元加了200倍杠杆。甚至可能连西班牙所提交的“非正式文件”的作者们都未能意识到这些含义。因为他们把提案的绝大部分篇幅都用来讨论如何为永久债券付息。 但这不会成为一个问题。欧盟各国政府可以通过一致同意或自愿联盟来轻松拨款50亿欧元以发行1万亿欧元面值的永久债券,根本无需为此寻找新的收入来源。 同时以0.5%的收益率出售价值1万亿欧元的永久债券也不成问题,因为目前在售的最长期债券(奥地利100年期债券)的收益率还稍低于0.5%。市场固然需要一些时间来搞清楚永久债券所承载的理念,但这种债券在发行后并不需要一次出清,而是可以分批出售——它会成为人寿保险公司等长期投资者的宠儿。一旦发行完毕,它们就将以高于奥地利债券的溢价出售。 关于永久债券的发行规模也存在争论。欧盟委员会主席乌尔苏拉·冯德莱恩(Ursula von der Leyen)希望发行1万亿欧元,但西班牙的非正式文件则将发行上限提高到1.5万亿欧元。这让我们有机会将对人类文明的第二个威胁(也就是气候变化)囊括在内。这种威胁原本就是公众关注的焦点,也是欧盟委员会的首要关切,只不过当前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压倒了一切而已,我们不应将其抛诸脑后。 发行1.5万亿欧元永久债券的首要目的必然是对抗疫情,一旦形势得到控制,或许还能剩下一点钱来应对气候变化;如果用光了的话则可以考虑单独发行债券。但必须强调的是疫情和气候变化都是需要特殊政策应对的特殊事件;在正常情况下不应动用永久债券。 同时我还有另外两项见解。其中一项与西班牙非正式文件中的以下陈述有关:“该基金可以固定在跨年度财政框架(Multiannual Financial framework)的覆盖范围之内,必须低于自有资源上限但可以高于支出上限。” 目前尚不清楚这是否意味着跨年度财政框架应该服从于永久债券发行,还是反其道而行之。鉴于各方在跨年度财政框架事务上向来难以达成一致,如果后一种解读是正确的,那么永久债券的发行可能会错过最佳时机,甚至永远无法发行。 这份非正式文件指出,“资金的划拨应提前准备”,从2021年1月1日开始,“并在未来2至3年内执行以迅速启动受影响国家的经济。”这似乎又表明前一种解读才是正确的,因此我们依然需要更清晰的说明。 而我的另一项见解则与意大利有关,意大利的舆论正在朝着脱离欧元和欧盟的方向发酵。试问如果丢掉了意大利,欧洲还能剩下些什么?这个问题凸显了动用永久债券的重要性——并应当促使欧洲理事会放弃当前的迟疑,以更快的速度采取行动。 (本文作者介绍:索罗斯基金管理公司和开放社会研究所主席。)
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北京12月26日讯 今日,第253场银行业保险业例行新闻发布会在北京召开,本场发布会的主题是“渤海银行以敏捷主动的全面风险管理支持经济发展、服务大众生活”。发布机构为渤海银行,并由中国经济网直播。渤海银行消费金融事业部总经理曹刚锋参加此次发布会并发言。渤海银行消费金融事业部总经理 曹刚锋 曹刚锋指出,在现有科技手段渗透模式下,传统的信用风险管理模式已经无法适应小微业务的风险特点,渤海银行从业务模式出发,重新思考风险管理模式,建立全生命周期的风险管理体系,充分利用大数据等新兴技术,打造贷前、贷中、贷后的一体化风险管理体系,并建立营销、审批、预警、催清收的端到端反馈机制,助力服务实体经济、服务小微企业、服务三农,在此,用两个渤海银行业务发展中的例子进行说明。 一是刚才提到的“渤农贷”项目,这个项目是渤海银行总行、长春分行携手与吉林省金控集团联合打造的集“单笔农户个人贷款”、“涉农电商业务”、资金和保险代理于一体的三农服务平台“益易农APP”,帮助农民在线上一站式申请“渤农贷”农户贷款、销售各类农产品。在贷前调查阶段,通过合作方入户调查,将农户流传土地情况、有多少地、种了多少地,家里有多少资产和负债都调查的一清二楚,并向渤海银行开放数据,解决了农村金融最后一公里的问题;在了解农户资产负债状况及融资需求的基础上,结合渤海银行积淀多年的成熟的大数据体系和风控模型,实现了金融机构对农户以往的“不了解、不敢贷、不愿贷”到现在渤海银行可以联合政府合作方“清晰的为农户画像、掌握其金融需求、敢贷、愿贷”的跨越。依托渤海银行经市场检验和优化的大数据及先进的风险控制模型,结合合作方的特色数据,可实现自动线上审批,农户借款人在资料齐备的情况下,足不出户便可在几分钟之内获知是否可贷、贷多少的审批结果。 二是渤海银行推出的“渤税经营贷”全线上信用类小微专属信贷产品,该产品具有“申贷轻松、线上快速审批、随时发起用款还款申请、利率优惠”等特点。产品设计基于“银税互动+金融科技”,以税务数据为核心,根据企业工商登记信息、纳税申报信息、征收信息、经营数据、违法违章、稽查案件、欠税信息、信用评级等上百项数据字段,在小微企业信贷场景下综合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机器学习等技术,让银税信息即时线上共享,将税务数据转化成信贷数据,辅以企业数据、外部信息,还原小微企业经营行为和信用水平,对企业进行风险画像,快速计算得出审批结果。同时风控模型支持差异化的作业流程与风险策略配置,满足不同分行的定制化需求,提高产品迭代效率,使线上业务流程更清晰、操作更便捷、效率更优化。“渤税经营贷”为优质纳税小微企业主和个体工商户提供了“纯信用”快速融资服务,极大改善了客户体验。目前已与税局签约的分行达24家,产品陆续在陕西、天津、河南、吉林、上海、河北、广东等区域推出,计划陆续实现全部分行投产。可以说,渤海银行在业务发展中,一直不忘饯行社会责任,做普惠金融战略的有效推动者和坚定执行者,引领金融服务达到社会最需要的地方。
文/新浪财经意见领袖专栏作家 颜色 央行今天缩量续作MLF,主要是因为目前银行间市场流动性较为充裕,且今日第二次定向降准实施到位,释放长期资金约2000亿元,因而此次MLF操作量有所减少。预计20日的LPR将保持不变。 随着财政方面稳增长的措施逐步发力,我们预计从这个月开始,债券发行会持续增加。短期内,银行间流动性充裕,吸纳新发行的债券并无压力,但相应导致的利率上行会通过央行的公开市场操作加以对冲。 我们认为央行有望最晚在下月中旬以前再次下调商业银行准备金率,提高商业银行的资产扩展能力,支持商业银行认购更多的国债与地方债。 一 事件 5月15日人民银行开展中期借贷便利(MLF)操作1000亿元,利率为2.95%,与此前一致。 二 点评 央行今天缩量续作MLF,主要是因为目前银行间市场流动性较为充裕,且今日第二次定向降准实施到位,释放长期资金约2000亿元,因而此次MLF操作量有所减少。近期货币市场利率水平较低,4月银行间同业拆借加权平均利率和质押式回购加权平均利率均为1.11%, DR007也持续维持在小于逆回购操作利率的较低水平。4月3日,央行决定定向下调存款准备金率1个百分点,于4月15日和5月15日分两次实施到位,每次下调0.5个百分点。截至5月5日,今年央行已通过降低存款准备金率释放长期资金1.75万亿元,且由疫情以来通过头两期再贷款、再贴现累计发放6689亿元优惠贷款。(第一批 3000 亿元专项再贷款政策已进入收官阶段,9家全国性银行和10 省市地方法人银行向7037家重点企业累计发放优惠贷款 2693 亿元,优惠贷款的加权平均利率为2.5%,50% 的财政贴息后,企业实际融资利率约为1.25%。第二批 5000 亿元再贷款再贴现政策发放进度近80%。截至5月5日,地方法人银行累计发放优惠利率贷款(含贴现)3996亿元)。因此目前市场对MLF的需求不大,今日的MLF操作实际上是收回了1000亿中期流动性。 央行虽然这次不调整MLF利率,但是我们认为当前货币政策的思路依然是强调逆周期调节,保持流动性的合理充裕。近期市场对于央行政策重心颇有怀疑,认为可能会收紧货币政策。但是这样的猜疑没有任何政策依据。我们认为货币政策的逻辑并没有改变。这是因为: 当前疫情防控形势逐步好转,两会召开在即,经济恢复与发展是工作重心。但是从一季度数据看来,外需压力逐步增大,消费和制造业投资并未出现V型反转,因此财政和货币政策需要持续发力对冲疫情造成的影响。 从财政的角度来说,5月份将额外发行1万亿地方专项债,未来还会发行特别国债,需要货币政策进行支持,降低债券成本。 从货币政策的角度来说,政治局在之前的会议明确要求“进一步降准降息”。因此未来依然会通过各种货币政策工具保证贷款端利率下行。 当前货币政策继续宽松对于稳定汇率的压力并不大。当前中美国债利差处于历史性高度。3/4月份出口形势好于预期。服务贸易逆差大幅缩小。与美国等其它国家相比,中国依然实施常态化货币政策操作,汇率和资本流动的压力并不大。 4月份CPI录得3.3,PPI处于通缩边缘,一方面反映物价压力并不大,并非货币政策宽松的阻碍,另一方面说明经济内生增长动力依然不足,需要政策的进一步支持。 我们预计20日的LPR将保持不变。随着本月地方债的发行,银行间流动性可能会边际收紧,反映到利率上,DR001和DR007以及同业存单利率可能出现短期上行,但是我预计央行将相应开展逆回购操作,稳定短期利率。 随着财政方面稳增长的措施逐步发力,我们预计从这个月开始,债券发行会持续增加。短期内,银行间流动性充裕,吸纳新发行的债券并无压力,但相应导致的利率上行会通过央行的公开市场操作加以对冲。 我们认为央行有望最晚在下月中旬以前再次下调商业银行准备金率,提高商业银行的资产扩展能力,支持商业银行认购更多的国债与地方债。当前银行平均准备金率接近10%,本年度依然有两次降准空间,总共100bp。为了配合财政政策落地,我们认为一个月之内会有一次降准。因此,我并不认为近期货币政策有明显的转向,也不认为两会期间会收缩逆周期调节政策。 (本文作者介绍: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应用经济系副教授。)
文/新浪财经意见领袖专栏作家 肖飒 负责任地说:“不是所有P2P都叫非法集资”。长期以来,司法实务界和互金圈内都有一种所谓的“通识”,P2P网贷平台只要还不起钱,就有社会危害性,就几乎100%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资金链紧张后还敢再吸收资金的,则涉嫌集资诈骗罪。 然而,我们必须实事求是地对待网贷平台,不可以成败论英雄,一副“败者寇”的颓模样。飒姐研读了部分无罪案例,结合办案经验,对于网贷平台及工作人员给一些建议,仅供参考,望大家平安。 参考要点 1 是否超出金融信息中介公司的性质 是信息中介还是信用中介,是办案机关比较关注的核心。重点会考察两个点:一是资金池;二是虚假标。 资金池,圈里人都懂,明暗资金池都涵盖其中;虚假标就更简单,有无真实借款人,借款用途等,还是自融等。若超越信息中介,已成为信用中介,则非吸罪名很难摆脱。 2 《商业银行法》的应用 刑法第176条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要求“非法性”,而2010年最高法《关于审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明确了非吸违反的是国家金融管理法规,而这个法规就是《商业银行法》第11条: 未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从事吸收公众存款等商业银行业务。 开庭时,律师们总是对该金融管理法规默不作声,飒姐认为必须把银行存款与P2P民间借贷信息撮合区分开来,存款有汇集为Bank资金池的题中之意,而网贷没有留下资金归为己有,而是只提供外围服务。因此,外表类似存款,但实质上不是“存款”则不能说企业行为已经突破了商业银行法的限制,根据法秩序统一原则,也就不构成犯罪。 3 第三方支付时期的历史问题。 银行存管之前,网贷平台有一段由第三方支付平台托管的时代,有些办案机关认为,第三方支付托管的资金也不合规,属于暗资金池,平台构成非吸。 但我们看到,北京朝阳区的检方对于网贷平台通过第三方支付平台对资金进行管理,并采用技术手段避免资金池被侵占或挪用风险的,即便在募集期或还本付息等过程中客观存在资金池,也不宜按照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处理。 4 利诱性的判断,应实事求是。 有些办案机关认为,只要合同上写着利息年化XX,或网页宣传为预期收益率如何,即构成利诱性。且慢,仅有出借人和借款人借贷合同或与平台之三方合同约定利息+期限,不能认定为P2P公司自身做出了承诺。 当然,这里要排除网贷平台自融或变相自融的情形,如果借款方本身就是P2P及其关联公司,只要合同约定利息即满足利诱性要求。 5 期限错配,满足“非法性”要件。 单纯资金错配,不违规更不构成犯罪。期限错配,一般被认定为非法。 6 高管、员工要不要退工资。 若公司相应人员已涉及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在证据确凿基础上,高管和员工最好的出路就是“认罪认罚”。因此,退回“非法所得”是必选动作。主犯、高管等需要补整个项目的窟窿;销售、宣传岗位,退赔数额也要高于全部非法所得;底层员工起码退回全部非法所得(工资+提成);劳务性、事务性工作,退赔非法所得。 不要问飒姐为啥,要想取保候审或从轻、减轻处理,退赔是必须的。这里会与认罪认罚相结合,若已羁押,请务必与辩护律师协商认罪认罚的策略和步骤,普通员工争取缓刑的机会。 7 不起诉、无罪的重要因素:钱款还清+获得谅解。 不要笑,现实中真的有案例,绝大多数投资人钱款已还清,且获得谅解。比较容易达到的是,按照地方互金协会的要求,在系统上有相应比例的出借人同意某种退出方案。 经侦一般会给2年左右时间,允许平台实控人等继续催债。若不能按照退出方案及时给出借人支付资金,失约2-3次之后,可能会正式立案或由只立案不抓人转为即刻抓人。 8 缺乏违法性认识。 互联网金融从业者,特别是在早期并不了解公司的经营模式是否合法,因此,背景为计算机等专业的员工若辩称“不知道行为是违法的”是有一定道理的。 9 对构成要件,办案机关“实质解释”。 司法实践中,以打击犯罪为己任是很多办案人员秉承多年的理念,因此,在金融监管“穿透式监管”的基础上,办案机关绝大多数都会采用“实质解释”,从而扩大刑法打击圈。 作为辩护律师,飒姐的态度截然相反,我认定必须按照罪行法定原则,从文义解释出发,就事论事,不得过度解读法条,为创新留有空间。 一年一度,又到了一个关键时刻,请幸存或残存的网贷从业者,务必做好法律知识储备,了解法律流程,备好法律急救包,从容面对风暴。 还是那句话:不是所有的P2P都是非法集资,不能以赔了钱就要判刑的思路看待曾经在历史上浓墨重彩的一笔。也许,几十年过去了,人们会重新复盘和反思,恳请诸位抬高一厘米,拜谢! (本文作者介绍: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兼任北京市网贷协会法律顾问,主要从事互联网金融法律工作。)
中国金融网讯 中国银行1月1日晚间发布公告称,2019 年 12 月 13 日,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本行”)董事会批准聘任王江先生为本行行长。本行已收到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王江先生任职资格的批复。自 2019 年 12 月 30 日起, 王江先生就任本行行长。 简历显示,王江出生于1963年,2019年加入中国银行。2017年7月份至2019年11月份担任江苏省副省长。2015年8月份至2017年7月份担任交通银行副行长。此前其曾在建设银行工作多年,先后担任建设银行山东省分行副行长、湖北省分行行长、上海市分行行长等职务。
图片来源:微摄 中国金融网讯 人民银行上海总部9日召开2020年工作会议,人民银行党委委员、副行长兼上海总部党委书记刘国强出席会议并讲话。至此空缺一年多央行上海总部党委书记一职终于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