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发审委近日发布的公告显示,厦门银行IPO申请将于7月16日上会。如果顺利过会,厦门银行有望成为今年登陆A股的首只银行新股。 截至目前,厦门银行第一大股东为厦门市财政局,持股占比20.21%;第二大股东为台湾富邦金控,持股占比19.95%。截至去年末,厦门银行集团资产总额2468.68亿元;资产质量稳健,不良率为1.18%,较上年降低0.15个百分点;拨备覆盖率达274.58%。各项主要财务指标均符合监管要求。 厦门银行即将上会,不仅是今年第一家银行股首发上会,也是自去年4月份以来,首次有中小银行首发上会。 2019年是继2016年之后的银行上市“大年”,先后有紫金银行、青岛银行、西安银行、青农商行、苏州银行、重庆农商行等6家地方银行成功上市,此外还有1家股份行浙商银行、1家国有大行邮储银行也登陆了A股。 除了厦门银行,目前在A股IPO排队候场的银行还有18家,其中有11家农商行和7家城商行。 为何在近一年多中小银行IPO上会节奏明显放缓?中信建投证券投资银行业务委员会华东二部负责人、董事总经理常亮认为,对于中小银行资产质量的担忧以及银行股整体低迷的股价,或是监管层审慎推进中小银行IPO审核的原因。 除了厦门银行,其他中小银行的上市排队进展传来更新信息。6月,广州银行、重庆三峡银行的上市申请正式被证监会受理,两家银行成功进入排队序列。其中,重庆三峡银行的第一大股东为重庆国际信托,因此该行也被视为A股首家“信托系”上市银行。 中小银行港股上市情况也有好消息传来。渤海银行拟于7月16日在港交所上市。6月28日,港交所披露了东莞农商行递交的上市申请资料,如该行成功赴港上市,将成为继重庆农商行、九台农商行、广州农商行之后第4家在港上市的内地农商行。 从机构类型来看,农商行是中小银行上市的主力军。截至目前,在A股上市排队的银行中,有11家为农商行,这或与区域农信系统改革提速有关。
徽商银行股权并购现罗生门 杉杉控股与中静新华互诉对方违约 7月10日,杉杉股份(600884,SH;前收盘价12.45元)的控股股东杉杉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杉杉控股)通过其认证微信号(杉杉通)发布了《杉杉控股有限公司关于与中静新华诉讼情况的声明》(以下简称《声明》)。 上述《声明》事出杉杉控股与中静新华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静新华)双方对徽商银行(03698,HK;前收盘价2.62港元)股权转让的纠纷。 杉杉控股在声明中称:“中静新华针对杉杉控股的诉讼纯属恶意诉讼,既无法律依据,亦无事实依据。其目的是通过恶意查封杉杉控股流动资金来干扰我司的正常经营。对此,我司将坚决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注意到,中静新华于7月8日发布公告称,杉杉控股违约给其造成重大损失,已于近日向法院提起诉讼并获受理,现已完成立案。 目前,对于这宗徽商银行股权并购案,杉杉控股与中静新华买卖双方各执一词,都指责对方违约,事件陷入罗生门。 截至2019年6月30日,中静新华持有徽商银行约2.25亿股 刘国梅制图 付款进度成谜 中静新华方面公告称,2019年8月20日,其与杉杉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杉杉集团)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中静新华拟向杉杉集团转让持有的中静四海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静四海)51.6524%股份,交易对价约为18.82亿元。彼时,中静四海持有徽商银行约5.06亿股内资股,占徽商银行总股本的4.16%。 中静新华的公告显示,同日(2019年8月20日),其还与杉杉控股方面签订了《关于转让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及中静四海实业有限公司股权之框架协议》(以下简称《协议》),主要条款包括:中静新华转让其直接加间接所持的全部徽商银行股份(含内资股和H股股份),转让价格约为6.98元/股。 徽商银行2019年中期报告显示,截至2019年6月30日,中静新华持有徽商银行约2.25亿股。“中静系”相关公司合计约持有徽商银行16.12%的股份,合计持股数约为19.6亿股。 中静新华并未披露其具体向杉杉集团和杉杉控股转让的股份数。 今年6月3日,中静新华发布公告称,《协议》签订后,杉杉控股陆续向其支付了部分转让价款,但未在《协议》约定时间内向其支付全部转让价款。 2020年6月1日,“公司向杉杉控股发出《关于终止〈杉杉控股有限公司与中静新华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转让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及中静四海为家实业有限公司股权之框架协议〉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中静新华称。 对于中静新华的终止通知,杉杉控股表示:“2020年6月1日,中静新华向我司发送了关于终止‘框架协议’的通知,单方面终止协议。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杉杉控股依法于2020年6月2日向上海金融法院提起诉讼并完成立案。” 但对于付款进度,杉杉控股的说法与中静新华的说法也迥然不同。 杉杉控股在公告中称,按照协议约定,杉杉控股及杉杉集团已累计支付交易对价约38.9亿元,但目前中静新华仅向杉杉集团交割了中静四海51.6524%股权的标的资产,对应交易对价约为18.82亿元(该股权转让协议由中静新华与杉杉集团另行独立签署,交易款项亦由杉杉集团以自有资金支付)。杉杉控股已付的剩余约20.08亿元股权转让款,中静新华并未向杉杉控股交割相对应的交易标的资产。 “中静新华在办理其持有的约2.25亿股内资股过户过程中,拖延提交转让资料,在相关部门审批、办理过户过程中设置障碍,时至今日仍未过户至杉杉控股名下,违背了协议约定,导致后续履约无法进行,对此中静新华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杉杉控股表示。 6月已先行立案 双方就已经支付金额的披露也有差异。 中静新华在公告中披露,按照《协议》约定,杉杉控股应于2019年11月15日前付清全款,但截至2019年11月15日,杉杉控股仅累计支付了约29.3亿元,截至2020年6月1日,杉杉控股也仅累计支付了约48.9亿元。 中静新华表示,其关于终止协议的《通知》发出后,已过《通知》中确定的最后期限,杉杉控股并未办理与终止《协议》有关的事项,且因为杉杉控股违约,对其造成了约82.8亿元的重大损失,因此其除已收取杉杉控股支付的约48.9亿元之外,还有权进一步向杉杉控股主张损失赔偿。 中静新华称,其向黄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杉杉集团向其返还中静四海股权,同时将中静四海恢复至股权过户前状态,请求判令杉杉控股、杉杉集团赔偿损失等。 中静新华已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中静新华称法院已经冻结被告方合计价值13亿元的银行账户存款及被告名下的杉杉股份股票资产。 对此,杉杉控股称,这是中静新华违约在先,其已经就此提起了诉讼,且中静新华提出的高达82亿元的损失毫无根据。 杉杉控股在《声明》中称,杉杉控股依法于2020年6月2日向上海金融法院提起诉讼并完成立案。诉讼请求包括:判令中静新华退还杉杉控股已付资金约9.74亿元;判令中静新华协助办理其名下的“徽商银行”内资股约2.25亿股股份的转让过户手续,并承担因逾期未办理过户而产生的滞纳金等。 “上海金融法院已于2020年6月2日先行立案,且诉讼全套材料已送达中静新华,中静新华对此明确知悉。中静新华隐瞒上述案件已被立案且其已收到案件材料的事实,恶意向安徽省黄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相同诉讼,利用黄山中院不知情,同时恶意申请对杉杉控股的财产进行诉讼保全,黄山中院于2020年7月3日查封了杉杉控股和杉杉集团部分银行账户和资产。中静新华意在通过恶意查封我司流动资金来干扰我司正常经营,损害我司声誉。”杉杉控股表示。 此外,杉杉控股称,上海金融法院于2020年6月17日依法采取了保全措施:查封(冻结)被保全人中静新华持有的徽商银行的额度约2.25亿股内资股的股份。
7月9日,交通银行发布一则关于高管任职资格获监管机构核准的公告,公告称,银保监会已核准刘珺任交通银行行长的任职资格和张辉任交通银行首席风险官的任职资格。此外,公告表明,自刘珺的行长任职资格获银保监会核准之日起,原交行行长、现交行董事长任德奇便不再代行行长职责。 来源:交通银行官网 公开资料显示,刘珺,工商管理博士,高级经济师,曾历任中国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中国光大集团股份公司副总经理等职务。张辉,经济学学士,曾历任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风险管理部总经理,交通银行上海市分行副行长,贵州省分行行长等职务。 据搜狐财经统计,2020年以来,交通银行已经发布了六则有关公司人事变动的公告,涉及变动职位包括董事长、副董事长、执行董事、非执行董事、行长、副行长、首席风险官、业务总监等等。较之2019年同期,变动较频繁。 数据源自上市公司公告 上表显示,在今年1月16日,银保监会已核准任德奇任交通银行董事长的任职资格,自2020年1月16日起,任德奇任交通银行董事长一职,不再担任副董事长。公开资料显示,任德奇2018年8月至2019年12月曾任交通银行副董事长、执行董事、行长;2019年12月辞任行长。 此外,交行原副行长侯维栋在4月27日因年龄原因向交通银行董事会辞去执行董事、副行长、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普惠金融发展委员会)委员职务。7月8日,交行发布公告宣布银保监会已核准原中国农业银行董事会秘书周万阜任交通银行副行长的任职资格。 五大行高层人事变动多现,工行变动最大建行离任比例大 搜狐财经发现,迄今为止,五大行在2020年发布的高层人事变动公告数总计已有27份,其中有超1/4来自工商银行。 工商银行今年以来的人事变动以升任和调任居多,如原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稳定局局长王景武于4月16日获银保监会核准担任工商银行副行长;曾历任国家外汇管理局副局长、中国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监事长的杨国中于1月8日起担任工商银行监事长一职;熊燕和宋建华也于4月14日获批成为工商银行高级业务总监。 在离任方面,1984年便加入工行,共任职36年的原执行董事、副行长胡浩于2月初宣布因工作变动离职,后履新中国投资有限公司,出任监事长。三月初,非执行董事叶东海因工作变动向董事会提交辞呈;独立非执行董事希拉•C•贝尔3月底因任期届满宣布离任。 另外,工商银行6月中旬曾发布董事会决议公告称,决定聘任张文武为工商银行副行长。但目前其任职资格尚未获得银保监会核准。 中国银行今年的高层人事变动同样不少。1月14日,银保监会核准了王江出任中国银行副董事长、执行董事的任职资格。而在此前半个月,2019年12月30日,王江正式出任中行行长。公开资料显示,其曾在交通银行、建设银行任职多年。2月7日,中行发布公告宣布吴富林因工作调动,辞去执行董事、董事会关交易控制委员会委员及副行长职务,4月,吴富林出任中国进出口银行党委副书记、副董事长、行长。 此外,廖强于今年三月辞任中行非执行董事;六月底,王纬任执行董事及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委员,陈剑波就任董事会战略发展委员会委员、企业文化与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委员及风险政策委员会委员。 中国农业银行今年高层变动较集中于执行董事和非执行董事的变动上,陈剑波、徐建东辞任,朱海林就任。此外,张青松于1月20日获批就任农业银行副董事长、执行董事;3月24日,周万阜因工作变动请求辞去农业银行董事会秘书一职,后任职交通银行副行长。 相较于2019年全年的14份人员变更公告,建设银行在2020年上半年高层变动较少,然而,较少并不意味着稳定。 除1月9日建行正式发布公告宣布米歇尔•马德兰就任独立非执行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风险管理委员会委员和提名与薪酬委员会委员外,其余三则均为在今年四月发出的因年龄原因或因退休而离职的高层人员变动公告,包括许一鸣辞任首席财务官、黄毅辞去副行长一职、方秋月辞去股东代表监事、监事会履职尽职监督委员会委员、监事会财务与内部控制监督委员会委员等职务。 2020年以来五大行高层人事调动一览 搜狐财经统计发现,据公开资料显示,近两年,建设银行的高管辞任占总变动数比例及数量均在五大行中排名较高。 此外,从以上人员变动中可以看出,五大行高管整体呈现出趋年轻化态势,例如交行新任行长刘珺于1972年出生,系目前五大国有行中,唯一一位“70后”行长。
美国约翰斯·霍普金斯大学的统计数据显示,截至美国东部时间10日16时30分,美国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累计已超过316万,达到3163505例,死亡病例达到133847例。 7月9日,美国单日新增新冠肺炎确诊病例63247例,再次打破单日新增纪录,该数字为本周第二次破纪录。据悉,这是因为疫情在美国南部和西部多州蔓延。6日加利福尼亚州、佛罗里达州和得克萨斯州报告新增30400例确诊病例,占美国当天新增病例近一半。 国家过敏症和传染病研究所所长安东尼·福奇警告称,美国并未完全控制住新冠病毒大流行的趋势,如果疫情以目前的速度继续发展,每天新增病例可能会超过10万例。 福奇说:“我们看到的是指数式增长。它从日均20000例增至40000例至50000例。这是在翻倍增长。任何疫情严重的州都应该考虑关闭该州。” 当地时间10日,美国总统特朗普访问佛罗里达州多拉尔,他在当地参加美国南方司令部有关预防贩毒的会议时谈及疫情:“众所周知,在美国出现新冠病毒之前,我们确实做得很好,当然我们现在仍然做得很好,我们正在回归正轨。”
疫情影响之下,资管业务规范整改增加了难度,资管新规过渡期相关政策备受关注。 7月11日,银保监会新闻发言人答记者问指出,当前,部分市场乱象有所反弹。一些高风险影子银行死灰复燃,有的以新形式新面目企图卷土重来。企业、住户等部门杠杆率上升。部分资金违规流入房市股市,推高资产泡沫。 资管新规过渡期延期多久较为合适?疫情影响下,我国经济下行压力加大,如何防止影子银行回潮?货币政策如何平衡好防范系统性风险和稳经济、稳就业等挑战? 专家认为,随着经济企稳复苏,信贷态度发生了明显变化,未来资金端宽松的政策举措强度和频度均将减弱。 资管新规延期势在必行 受疫情影响,银行理财净值化转型的进度缓慢,甚至有些银行的保本理财产品不降反升,市场非常关注资管新规过渡期相关政策。 7月10日,在中国人民银行举行的2020年上半年金融统计数据新闻发布会上,央行办公厅主任周学东回应资管新规延期问题时表示,“因为今年疫情冲击,应该延期。但也有机构、学者建议不能延太长,可能延一年是比较合适的。” 根据2018年发布的《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资管新规过渡期到2020年底。 7月7日,中国人民银行前副行长吴晓灵建议,应将资管新规过渡期在原有计划上延长两年。用2020年、2021年、2022年三年,平均每年约20%的速度去消化,是比较实事求是的。 对此,央行金融稳定局局长孙天琦表示,市场非常关注资管新规过渡期相关政策,有些人建议严肃市场纪律,严格执行资管新规,有些人建议延长过渡期一年、两年,都有各自不同的逻辑和道理。下一步,人民银行将会同有关部门在坚持资管新规基本要求的基础上,密切跟踪监测资管业务规范整改的情况,按照实事求是的原则做好相关工作,稳妥有序推进资管行业的整改与转型。 “各界对资管新规延长的建议比较多,但是无论是延1年、2年还是3年,对金融机构来说,关键是必须要转型。”周学东强调,再回到过去大搞表外业务、以钱炒钱、制造金融乱象是不可能的。 光大证券首席银行业分析师王一峰认为,出于防范流动性风险、维持金融市场稳定、化解存量风险及鼓励新设机构发展等考虑,资管新规延期的确存有必要性。从监管角度,资管新规延期势在必行,且是一个系统性、存量资产整改的过程,而不是简单的时间延长;需要配套出台一揽子政策,涉及产品移行、非标管理、风险控制等诸多方面。 防范影子银行回潮 国际评级机构穆迪最新报告显示,今年一季度,我国广义影子银行资产小幅增加1000亿元左右,升至59.1万亿元,这是两年半以来的首次增长。同时,因疫情导致的经济下行推高了影子银行资产占名义GDP的比重,由2019年底的59.5%升至60.3%。 如何防止影子银行回潮?银保监会近日发布《2020年银行机构市场乱象整治“回头看”工作要点》,对理财产品划转等问题提出:需要关注理财业务过渡期整改不到位,未严格执行整改计划,理财老产品、同业理财、保本理财产品规模反弹,存量资产整改进展缓慢;母公司向理财子公司划转理财产品存在产品不合规、程序不规范、利益输送、调节风险指标等问题;理财新产品存在池化运作、投资非标资产出现期限错配、相互调节收益、刚性兑付、投向限制性领域、净值计量不准确、信息披露不到位、违背投资者适当性原则或违规销售等问题。 穆迪认为,宏观政策对经济复苏的支持将带动影子信贷的进一步增长。然而,由于金融体系的稳定性仍然是主要宏观政策目标之一,影子信贷不大可能快速反弹。 实际上,过去两年,监管大力开展影子银行治理,资管产品风险进一步收敛。 “委托贷款今年上半年减少了2300亿元,而去年和前年减得更多,去年上半年接近5000亿元。不规范的影子银行的规模明显在压缩,从信托贷款和委托贷款也能看得出来。”周学东称。 从目前看,根据“一行两会一局”共同建立的统计制度,资管产品包括八大类:银行的非保本理财、信托公司的资管产品、证券公司及其子公司的资管产品、基金管理公司及其子公司的专户、期货公司及其子公司的资管产品、保险的资管产品、金融资产投资公司的资管产品和公募基金。 央行调查统计司司长阮健弘表示,资管产品的风险收敛体现为:一是同业交叉持有的占比持续下降,5月末资管产品的同业资金来源占其全部资金来源的比重49.8%,比年初下降了1.2个百分点;二是杠杆率(总资产跟募集资金的比例)回落,资管产品的负债杠杆率平均为107.7%,比年初回落了0.9个百分点;三是净值型产品占比持续上升,5月末净值型产品募集资金占全部资管产品募集资金的余额是60.3%,比年初高了4.9个百分点;四是非标准化的债权规模持续减少,5月末资管产品投资的非标准化债权类资产规模同比下降7.6%,比年初多下降1.2个百分点。 值得注意的是,资管产品风险得到控制,在服务实体经济方面也发挥了更有效的作用。 央行数据显示,5月末,资管产品的底层资产配置到实体经济的余额是39.3万亿元,比年初增加了2.2万亿元,占全部资产的43.6%,比年初提高了0.6个百分点。从结构上看,新增的投向实体经济的底层资产主要是企业债券和股票等标准化的资产。 货币政策放弃“宽松幻想” 上半年,对实体经济发放的人民币贷款增加12.33万亿元,同比多增2.31万亿元,创历史新高。这其中,资管新规也在优化社会融资结构、支持实体经济融资需求、避免资金脱实向虚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周学东表示,“资管新规不是说要把资管产品压没了,主要是压非标,非标穿透了就是信贷资产,也就是除了银行之外几乎所有的金融机构都在做信贷业务。银行做的理财产品投资出去,不放在表内,实际上是贷款,绕监管、绕规模,不按照表内资产控制和管理风险,是一个巨大的系统性风险。去年以来,贷款增长很快,但非标压了不少。有些从表外回到表内,占用的也是贷款资源,体现了贷款增长,是一个替代。” 孙天琦也指出,资管新规出台以来,一方面是资金脱实向虚、自我循环的现象得到遏制,非标准化债权类资产持续压缩;另一方面是净值型产品占比稳步上升,资管资金通过增加金融债、企业债投资的方式,加大了对实体经济的支持力度。 经济平稳向好的背后也离不开货币政策的支持。上半年,货币政策保持总量适度、流动性合理充裕,使货币信贷为经济复苏提供了足够的支持。另一方面,从近期操作看,各种政策均引导商业银行将资金用在“刀刃”上,防止资金“空转套利”,以尽可能防控金融风险。 7月11日,银保监会新闻发言人答记者问指出,当前,部分市场乱象有所反弹。一些高风险影子银行死灰复燃,有的以新形式新面目企图卷土重来。企业、住户等部门杠杆率上升。部分资金违规流入房市股市,推高资产泡沫。 当前,多项数据显露出中国经济强劲复苏的迹象。随着疫情有效控制以及经济恢复常态,货币政策将扮演怎样的角色?如何更好地平衡稳增长和防风险的关系? “下半年经济恢复正常,传统货币政策的作用可能会更加明显,我们进入了一个更加常态的状态。”央行货币政策司副司长郭凯指出,货币政策的立场仍然是稳健的,货币政策更加强调适度,一是总量适度,二是价格适度。 近期,央行、银保监会召开的金融稳企业保就业座谈会上,强调把握好信贷投放节奏,与市场主体实际需求保持一致。 市场分析人士认为,央行对信贷的态度发生了明显变化,信用最宽松的时候已经过去。 粤开证券首席经济学家李奇霖认为,信用扩张未来要依靠实体的融资需求,供给端的政策红利要退出消失了。“现在企业部门基本恢复了正常的经营,现金流没有了问题,央行没有必要像过去一样实行非常态的、饱和式的宽信用政策。” 王一峰则认为,货币政策放弃“宽松幻想”。货币投放将由“总量充裕”向“总量适度”转换,通过改革办法推动存贷款利率进一步下行,不再过分需要通过“OMO-MLF-LPR”的传导机制,也不再过度需要通过降准来推动负债成本下行。未来资金端宽松的政策举措强度和频度均将减弱。
年内证监会已开104张罚单 17份给予顶格处罚 主持人孙华:近日,证监会集中曝光258家场外配资平台,并表示将持续加大监测力度、严格依法处罚;同时,银保监会强调,“严禁银行保险机构违规参与场外配资,严查乱加杠杆和投机炒作行为”。今日本报就今年以来监管机构对金融业违法违规现象的监管措施给予梳理并解读。 本报记者 吴晓璐 7月10日,证监会表示,拟对广发证券采取暂停保荐机构资格6个月、暂不受理债券承销业务有关文件12个月的顶格处罚行政监管措施。近年来,证监会对违法违规行为始终保持严监管态势,新证券法实施之后,证监会以新证券法精神,对资本市场违法违规行为从严从重处罚。 《证券日报》记者据证监会网站统计,截至7月12日,今年以来,证监会和地方证监局合计发布104份行政处罚决定书,其中信披违规有41份,占比为39.42%,内幕交易30份,占比为28.85%,信披违规和内幕交易罚单占比近七成。 17份罚单为顶格处罚 据《证券日报》记者梳理,上述104份罚单中,有17份涉及顶格处罚。其中,16份信披违规罚单中,证监会对上市公司或实控人处以顶格处罚,1份内幕交易罚单中,证监会对违法违规者实施没一罚五的处罚,即2005年修订的证券法中的顶格处罚。 如今年5月份,证监会对*ST凯迪的陈某龙等16名责任人员开出的罚单显示,*ST凯迪实控人陈某龙授意、指挥或隐瞒凯迪生态2017年年度报告关于实际控制人信息披露虚假记载,以及凯迪生态未按规定披露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往来或关联交易等行为,被证监会处以90万元的罚款。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律师朱奕奕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新证券法实施以来,证监会的行政处罚呈现从严、从重、从快的特点。从处罚力度来说,由于“法不溯及既往”的基本原则,对于在新证券法实施前已立案的案件,比如证监会对獐子岛公司信息披露违法违规、康美药业恶性财务造假等案件均在原证券法的基础上实行顶格处罚。由此可见,未来,针对上市公司财务造假、欺诈等资本市场中的恶性违法行为,证监会将继续从严、从重、从快追究相关违法机构和人员的责任,从而加大证券违法违规成本、净化市场环境,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维护资本市场秩序,促进市场健康稳定发展。 证监会主席易会满在“5·15全国投资者保护宣传日”上曾表示,对于违法行为确实发生在新证券法施行前,目前仍处于调查、审理阶段的案件,证监会将坚持依法行政,按照违法行为发生时的法律规定执行,但证监会贯彻新证券法精神,从严从重处理,同时抓紧推进积案清理。对于违法行为虽然开始于3月1日前,但目前仍在持续发生和产生严重危害的,证监会将严格按照新证券法的规定严加惩治。 3月份以来37家公司被立案 《证券日报》记者据上市公司公告统计,截至7月12日,年内有41家上市公司被证监会立案调查(剔除仅高管被立案调查),其中雅本化学、秀强股份等37家为3月份以来(即新证券法实施之后)被证监会立案调查。 “3月份以后被立案调查、因涉嫌误导性陈述等信息披露违法违规的案件,预计证监会将在一年内做出相应的行政处罚决定。”朱奕奕表示,新证券法通过大幅提高欺诈发行、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的处罚力度,进一步提高了资本市场的违法违规成本,违法违规的行为人因此将面临更高的行政罚款和针对投资者的民事赔偿,对资本市场将具有较大的震慑力。 除了新证券法加强的行政责任,以及中国特色集团诉讼下的民事责任,资本市场违法违规行为人也将迎来更加严格的刑事责任。近日,刑法修正案(十一)草案已经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草案拟提高欺诈发行股票、债券罪和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的刑罚,明确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刑事责任,同时加大对保荐等中介机构在证券发行、重大资产交易中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等犯罪的惩治力度,提高资本市场违法违规成本。 “对于新证券法,市场各方主体已经进行了持续广泛的宣传普及,新证券法对证券市场违法行为的威慑力已经大大增加。”德恒(上海)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陈波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未来随着集体诉讼示范案例的判决结案,以及证监会按新证券法中加重后的责任进行处罚的案例出台,随着正在进行的刑法修订乃至实际用以判案,新证券法的影响和威慑力还将进一步增加。
金智维成立于2016年,是一家RPA(Robotic Process Automation,即机器流程自动化)解决方案提供商,是国内最大的证券软件开发商「金证科技」旗下的子公司。通过部署可处理重复性工作的机器人,金智维帮助金融及其他领域的公司提升效率。金智维的核心成员组建于2009年;2015年,金智维的运维产品在证券行业市场占有率排名第一,年度券商行业签约占有率超过80%;2017年,金智维在证券行业市场占有率排名第一。目前,金智维触达客户接近300家,拥有超过200多家金融机构案例,在多个金融行业细分领域,证券、基金、期货市场占有率排名第一,更是获得了「建设银行总行」和「工商银行总行」这两张行业大单。其中,金智维的券商客户达93家,根据SAC(中国证券业协会)公布的券商名单,金智维于证券市场已占据70%的市场份额。金智维还与50余家银行及省分行、20余家期货、30家基金、5家保险公司等建立了合作关系。和深耕金融行业RPA服务的金智维一样,部分RPA企业专注于技术在某一行业的深耕落地,比如为电商行业提供RPA服务的阿里云和为资产管理领域提供RPA服务的览众科技等。国内RPA赛道上还包括来也科技、云扩科技、艺赛旗、弘玑等为全行业提供服务的RPA公司。2020年以来,多家国内RPA企业获得融资。2月24日,来也科技宣布完成C轮4200万美元融资;3月16日,云扩科技完成3000万美元B轮融资;5月14日,达观数据宣布完成2.7亿元B+轮融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