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网北京12月28日讯据上交所官网上周五消息,上交所决定终止对江苏正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正济药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审核。 2020年12月23日,正济药业和保荐机构招商证券分别向上交所提交了《江苏正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撤回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申请文件的申请》(正济[2020]第009号)和《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撤回江苏正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申请文件的申请》(招证发[2020]858号),申请撤回申请文件。 正济药业主要从事特色原料药及高级中间体的研发、生产和销售,是一家专注于药物创新结构发明、新技术研究与应用、特色药物研究与制造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 正济药业原拟在上交所科创板募资11.44亿元,其中7.47亿元用于“日照正济药业有限公司创新原料药及制剂研发生产项目一期”、1.98亿元用于“苏州正济医药研究有限公司研发中心建设项目”、2亿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招商证券系正济药业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保荐代表人为王森鹤、李楷楠。
中国经济网北京12月28日讯据河南广播电视台民生频道《大参考》栏目近日报道,郑州的小袁因姐姐的推销,买了一堆自己也没看明白的保险。后来发现,该保险要到106岁之后才能拿到约定保额,这让她哭笑不得,想全额退保。 “我今年20多岁,能完整拿到这个保额需要106岁以后,我觉得非常不合理,别说106岁,七八十岁都不一定能活到”,中国人民人寿保险的消费者小袁介绍,二十年需要交7万块钱,一年3700元,保到第86年的时候,也就是到我106岁才能领到20万,“差不多一个世纪,那时可能我都不在了。” 小袁认为,当时只讲了投保有什么优点,但缺点压根没讲,又是家人推销,也带有点胁迫的意思。“因为这份保险是亲姐姐卖给我的,但是她当时是刚生完孩子坐月子,一孕傻三年,她自己也买了一堆,她根本不清楚这个保险到底保什么”。 小袁姐姐告诉记者,“我当时也不太懂,我上面有主管,主管上面有经理,他们说这个保险这也保那也保,这也好那也好,然后前几个月先找熟人开单,这样提成奖金会多一些,我也不知道这个到底保的啥”。 “我姐姐买了,我姐姐的两个孩子买了,我姐夫,姐姐的公公婆婆,包括我爸爸都买了,大部分买这个保险都是亲人,你没有办法拒绝”,小袁说。 《大参考》记者看了保险合同后发现,小袁对这份保险的理解存在偏差,这个保险不止是80多年以后能拿到相应的保额,而且在购买之后几十年内如果发生了重疾险规定的内容,也可以得到相应赔付,两个功能是同时生效的。 但小袁只理解到其中一条,即当初业务员卖给她这份保险的时候,没有讲清楚。 记者陪同小袁一同来到人保财险公司,看看这个保险能否退掉。 中国人民人寿保险郑州市二七区支公司工作人员表示,工作人员都是经过培训的,对保险细则都了解。 但小袁表示,她姐之前就是这儿的工作人员,对保险条款和解释都不清楚,这样的工作人员怎么能担负起相应的业务责任呢?工作人员未予回应。 同时小袁认为,这不是业务员的责任,而是该公司的工作思路有问题。“雇佣一个家人,利用家人的道德绑架去买一堆保险,现在找到你们,却说不知道”。 对此,该工作人员表示,“需要找相关业务人员了解情况,核实过后才能确定,虽然业务员离职了,但行业协会有规定,业务员是有追责制度的,离职也不受影响”。 目前公司的工作人员也把小袁的情况向上级进行了反馈,看是否能够拿到全额退款的一个条件。
中国经济网北京12月28日讯 据重庆广电总台《第1眼》栏目近日报道,2017年,江先生在蔡家隆鑫爱琴海小区买了一套大平层。新房一放三年,江先生一直没空装修。最近,江先生终于抽出时间,开始操心起装修的事儿。不过他越装越觉得不对劲。墙打了是湿的,阳台下挖开全是水。 “这个墙打出来20天了,里面全是湿的,这儿以前是阳台,一挖下面都是水”,江先生说。 在江先生的新房里,记者看到,大部分客厅墙面已经被凿开,露出了红色的墙砖,而地面两个大坑里,积了不少的水。 江先生说他从今年四月开始装修,本来地砖都已经铺好了,但是刷墙的时候,发现墙体一直都是湿的。 “每次刷墙都发现它就渗湿不干,后来铲了,物业过来刷还是干不了”,江先生说。 不管怎么处理,墙面就是干不了,担心是水管破裂导致,开发商还找来了检测单位,不过并没有发现水管漏水。江先生推测,可能是开发商在回填时,用了湿土。 “以前这里面和下面全都是用湿泥巴填的,下雨天填的,而且墙壁,包括周围邻居的,都是发霉的”,江先生告诉记者。 在小区物管办公室,项目负责人杨先生介绍,他们自从接到江先生的反映后,已经多次联系开发商,由于防水工程保质期5年,江先生的房子还处于保质期内,所以开发商也派了一位工程负责人正在积极整改。 “我刚才也跟地产公司那边联系了,说也安排人在整改,有负责人在现场沟通这个事情,但好像整改的方案没有达成一致意见”,物管杨先生表示。 不过,江先生却说,他没见过这位现场负责人,也不知道具体的整改方案,为了进一步核实情况,记者与开发商方面取得了联系。 “负责人正在休年假,目前不在重庆”,开发商方面一位工作人员回应,并同意下周一双方坐下来把整改方案在交流一下。 江先生表示,接下来还会跟开发商协调处理,如果不能达成一致,他会向相关部门投诉。
中国经济网北京12月28日讯 据浙江广电总台《1818黄金眼》栏目近日报道,家住杭州钱塘ONE小区的徐先生反映,他们那幢楼的一楼有一间地下室,一楼业主为了将地下室连通起来,把楼板凿穿了,他们觉得很不安全。 钱塘ONE小区位于杭州转塘,交付一年多了,业主徐先生住在小区7号楼,他说购买一楼的房子可以得到下方位于夹层的地下室。今年10月份,不少业主听到一楼传来的钻头打洞的声音。 “他想要打通一层和M层(夹层)中间的楼板,因为里面是钢筋结构的,所以用钻头打声音特别大,整个楼都听得到,我们下来就发现这个事情了,一开始是打了一个两米以内长宽的洞,打到下面,中间就露出钢筋部分的结构”,徐先生说。 徐先生表示,他们把情况反映给了小区物业——绿城物业杭州第四分公司杭州之悦商业服务中心,物业方面反馈,一楼业主施工没有得到相关单位审批,随后物业张贴了装修整改通知书。 通知书上写着,主要违章情况是:“破坏房屋结构及装修,危及房屋安全,要求暂停装修,恢复原状”。 “该贴的都贴了,发现还在接着进行动工,后来把那些贴的通知书也撕了,然后大概过来一个月左右,我们又发现这个事情了,发现已经打了3米乘3米这样的空间,已经破坏了整个房屋的结构,包括还打掉一根柱子,这个柱子对整个房屋结构肯定是有影响的”,徐先生告诉记者。 徐先生他们发现,位于夹层正下方的负一层出现了多条裂缝,他们担心一楼如此操作会影响到整幢楼的安全。 “以前还没有,现在裂缝越来越多,上周还没有这么多,过几天发现裂缝更多了”,徐先生现场反馈。 记者想找一楼的业主了解情况,敲了门但一直没有人回应。徐先生说一楼这套房子一直没有卖出去,还属于小区开发商杭州汇辉置业有限公司。 “就是开发商在做这个事情,物业也管不了”,徐先生告诉记者。 对此,物业表示,“房子卖出去了,肯定会来备案,但现在因为没有备案过,那肯定是开发商的”,物业徐经理表示,他们发了整改通知书之后,对方没有理会,之后物业把情况反映给了杭州西湖区住建局,住建局下达了责令停工通知书。 通知书上写着,该住户涉嫌违反《杭州市城市房屋使用安全管理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 记者查询到,这一条的内容是违法拆改,变动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 “住建局的停工通知书也给他们了,目前为止我们接到的消息是,住建局这边还在调查,开发商这边我们问了,好像是去过住建局了,说是销案销掉了,但具体情况是怎么样的,住建局没有给我们明确的回复”,徐经理告诉记者。 徐经理说,之后开发商又开始施工了,现在凿掉的楼板比之前还要大,已经有十多个平方。采访时,物业徐经理联系了开发商在小区的负责人,但对方没有接听电话,找到开发商的办公地点,对方无人办公。
中国经济网北京12月28日讯 据浙江广电总台《1818黄金眼》栏目近日报道,杭州的张大伯反映,他家附近新开的一家盒马鲜生正在搞优惠促销,但他发现自己买到的部分商品,非但没有优惠反而更贵。 “我买的猪蹄这里价格要39.9元,优惠4块,算下来是35块9一盒,但是我昨天到盒马鲜生运河店,一模一样的东西,价格只要29块9”,张大伯告诉记者。 12月19号,杭州东站万象汇有一家盒马鲜生门店开业了,这几天正在搞优惠促销,但张大伯认为这个优惠要打个问号。 “发现猪蹄价格不对之后,我又看了昨天买的东西,四季豆买的7块9一斤,然后发现运河店和闸弄口店,只要5块9一斤,两个店距离3公里都不到,价格相差这么大”,张大伯说。 记者发现,以张大伯买的400G装的“日日鲜猪蹄”为例,盒马鲜生万象汇店标价39块9,张大伯在盒马鲜生运河店的购物小票显示,价格是29块9。在盒马鲜生app一查,闸弄口店的价格也是29块9。 盒马鲜生万象汇店的工作人员表示,不清楚怎么会出现两种价格,之后,盒马鲜生杭州区域负责人联系了记者。 “盒马在不同门店在具体商品的定价方面是有一定灵活度的,像东站万象汇在开业时,砂糖橘只卖9块9一份,在市区其他门店统一售价是12块9,那相同的商品也有可能出现这家门店的价格更高,那家门店的价格更低,但通常会控制在一定的价格范围内的”,杭州区域负责人徐经理表示。 对此,张大伯难以理解,“我总以为盒马鲜生所有门店,包括app上下单,价格都是一样的,但想不到这个价格会相差这么多”。 “我们同一家门店,线上线下价格一定是统一的,在手机上看到什么价格,到门店去买也是一样的价格,这个是没有问题的;但是如果改变了一定区域,确实在购买不同商品的时候,会有不同的优惠,或者门店对于商品促销力度比较大,销售压力比较大,价格上会有小小的灵活度,这个也是我们经营当中非常正常的一个情况”,徐经理表示。
中国经济网北京12月28日讯 北京数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数知科技”,300038.SZ)股价今日开盘报3.66元,跌3.43%;截至收盘报3.91元,涨3.17%,成交额4.40亿元,总市值45.82亿元,换手率9.85%。12月24日,数知科技收报4.34元,跌19.93%;12月25日收报3.79元,跌12.67%。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网站近日公布的3篇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20〕197、203、204号)显示,经查,数知科技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2019年度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12.06亿元;2020年1月至6月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4.16亿元,总计16.22亿元。上述资金占用事项未按相关规定履行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证监会北京监管局判定,当事人张志勇作为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时任总裁,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三条、第四十八条和《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第一条的规定,对公司的上述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陈鹏作为公司董事会秘书,时忆东作为公司财务总监,对公司的上述违规行为负有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十九条的规定,北京监管局决定对数知科技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要求公司充分吸取教训,完善内部控制,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积极督促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在2020年年报披露前完成资金清偿,并于2020年年报披露时专项披露资金占用情况及会计师事务所的专项审核意见,自收到决定书30日内提交整改报告。 此外,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十八条、第五十九条的规定,北京监管局决定对张志勇采取责令改正的监督管理措施,要求其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在公司2020年年报披露前完成资金清偿,消除上述违规行为对公司的不利影响,并加强学习证券市场法律法规,提升规范意识,杜绝此类违规行为再次发生,自收到决定书30日内提交整改报告;对陈鹏、时忆东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要求二人严格遵守证券市场法律法规,充分尽职履责,推动公司提高信息披露质量,杜绝此类违规行为再次发生。 经中国经济网记者查询发现,指数科技成立于2004年9月10日,注册资本11.72亿元,于2010年1月8日在深交所挂牌,截至2020年11月5日,上海诺牧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为第一大股东,持股1.57亿股,持股比例13.38%。上海诺牧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大股东、实控人为张志勇,出资比例56.38%,最终收益股份93.41%。 张志勇自2009年2月15日至今任公司4届董事长,任期至2021年10月14日。公司2019年年报显示,张志勇,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生于1963年11月,本科学历,高级经济师、通信专业高级工程师。1992年7月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院工业经济管理专业;曾任中冶建筑研究总院有限公司财务处副处长,北京科奥高技术公司(高新技术企业)副总经理,中国京冶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副总经济师,冶金工业财务服务中心干部;2006年起任职于公司,现任公司董事长、总裁。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三条规定:发行人、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保证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四十八条规定: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5%以上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应当及时向上市公司董事会报送上市公司关联人名单及关联关系的说明。上市公司应当履行关联交易的审议程序,并严格执行关联交易回避表决制度。交易各方不得通过隐瞒关联关系或者采取其他手段,规避上市公司的关联交易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十八条规定: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对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公平性负责,但有充分证据表明其已经履行勤勉尽责义务的除外。 上市公司董事长、经理、董事会秘书,应当对公司临时报告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公平性承担主要责任。 上市公司董事长、经理、财务负责人应对公司财务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公平性承担主要责任。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五十九条规定: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上市公司的股东、实际控制人、收购人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本办法的,中国证监会可以采取以下监管措施: (一)责令改正; (二)监管谈话; (三)出具警示函; (四)将其违法违规、不履行公开承诺等情况记入诚信档案并公布; (五)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六)依法可以采取的其他监管措施。 以下为原文: 关于对北京数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监管措施的决定 〔2020〕197号 北京数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经查,你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2019年度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120,591万元;2020年1月至6月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41,635万元。上述资金占用事项未按相关规定履行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二条、第四十八条和《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第一条的规定。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十九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对你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你公司应充分吸取教训,完善内部控制,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积极督促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在2020年年报披露前完成资金清偿,并于2020年年报披露时专项披露资金占用情况及会计师事务所的专项审核意见。你公司应自收到本决定书30日内向我局提交整改报告。 如果对本监督管理措施不服,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与诉讼期间,上述监督管理措施不停止执行。 中国证监会北京监管局 2020年12月17日 关于对陈鹏、时忆东采取出具警示函监管措施的决定 〔2020〕203号 陈鹏、时忆东: 经查,北京数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2019年度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120,591万元;2020年1月至6月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41,635万元。上述资金占用事项未按相关规定履行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二条、第四十八条和《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第一条的规定。 陈鹏作为公司董事会秘书,时忆东作为公司财务总监,对公司的上述违规行为负有责任。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十八条、第五十九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对你们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你们应严格遵守证券市场法律法规,充分尽职履责,推动公司提高信息披露质量,杜绝此类违规行为再次发生。 如果对本监督管理措施不服,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与诉讼期间,上述监督管理措施不停止执行。 中国证监会北京监管局 2020年12月21日 关于对张志勇采取责令改正监管措施的决定 〔2020〕204号 张志勇: 经查,北京数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2019年度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120,591万元;2020年1月至6月,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41,635万元。上述资金占用事项未按相关规定履行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二条、第四十八条和《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第一条的规定。 你作为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时任总裁,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三条、第四十八条和《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第一条的规定,对公司的上述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十八条、第五十九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对你采取责令改正的监督管理措施。你应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在公司2020年年报披露前完成资金清偿,消除上述违规行为对公司的不利影响,并加强学习证券市场法律法规,提升规范意识,杜绝此类违规行为再次发生。你应自收到本决定书30日内向我局提交整改报告。 如果对本监督管理措施不服,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与诉讼期间,上述监督管理措施不停止执行。 中国证监会北京监管局 2020年12月21日
中国经济网北京12月28日讯深圳证券交易所近日公布的问询函(创业板许可类重组问询函〔2020〕第46号)显示,苏州锦富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锦富技术”,300128.SZ)2020年11月11日披露了《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苏州工业园区久泰精密电子有限公司70%股权,同时向不超过35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深交所创业板公司管理部对上述事项中标的公司营销人员逐年减少等情况提出了疑问,并要求公司进行详细说明。 上述公告显示,锦富技术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宁欣、永新嘉辰合计持有的久泰精密70%的股权,其中以发行股份方式受让宁欣持有的久泰精密42%股权,以支付现金的方式受让永新嘉辰持有的久泰精密28%股权。同时向不超过35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以2020年7月31日为基准日,久泰精密100%股权采用收益法评估的评估值为8.07亿元,较母公司报表账面净资产2.18亿元,增值5.89亿元,增值率为270.50%。经各方协商一致,本次交易按照标的公司100%股权作价8亿元计算,拟购买资产(即70%股权)的交易价格为5.6亿元,其中以发行股份(3.36亿元)方式受让宁欣持有的久泰精密42%股权,以支付现金(2.24亿元)的方式受让永新嘉辰持有的久泰精密28%股权。即本次交易中,股份对价占本次交易对价的60%,现金对价占本次交易对价的40%,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股价格为3.40元/股,据此计算,锦富技术拟向久泰精密全体股东发行股份的数量为9882.35万股。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重组上市,独立财务顾问为华泰联合证券。 锦富技术拟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不超过3.36亿元,不超过本次交易中以发行股份方式购买资产的交易价格的100%。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拟用于支付本次交易的现金对价,以及补充上市公司流动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比例将不超过交易作价的25%,或不超过募集配套资金总额的50%。 公司于2020年12月15日发布的《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重组问询函回复的公告》显示,深交所要求公司补充披露标的公司现有员工总数,并结合各类专业人员配备、学历构成、年龄构成、人均薪酬、从业经验、人员流动以及专利、专有技术等情况说明标的公司研发能力、核心竞争力。 报告书显示,标的公司主营产品具有高度定制化特点,报告期内生产的产品型号高达1,000余种,分为软板类、天线类、镜面屏类、中框类、电池盖类、其他共计6大类产品。回复公告显示,报告期内标的公司营销人员逐年减少,分别为12人、9人、7人。 深交所要求公司结合订单获取的具体方式、营销人员数量及其发挥的作用等,补充说明订单获取是否具备可持续性,是否对特定人员存在依赖。如订单获取对特定人员存在依赖,请补充说明是否与相关人员约定服务期限、竞业限制等保障标的公司利益的相关安排,并说明相关安排是否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要求。请独立财务顾问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请律师对相关安排的合法合规性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除上述内容外,深交所还对标的公司选择将部分产品委托外部加工、营业收入预测的具体依据及合理性、纳入合格模切厂商名录的具体经过等情况提出了疑问,要求锦富技术做详细说明,并在12月30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 以下为原文: 关于对苏州锦富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的重组问询函 创业板许可类重组问询函〔2020〕第46号 苏州锦富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1月11日,你公司披露了《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以下简称“报告书”),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苏州工业园区久泰精密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标的公司”)70%股权,同时向不超过35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12月15日,你公司披露了《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重组问询函回复的公告》(以下简称“回复公告”)。我部对相关内容表示关注,请你公司进一步核实说明以下问题: 1、报告书显示,标的公司主营产品具有高度定制化特点,报告期内生产的产品型号高达1,000余种,分为软板类、天线类、镜面屏类、中框类、电池盖类、其他共计6大类产品。回复公告显示,报告期内标的公司营销人员逐年减少,分别为12人、9人、7人。 请你公司结合订单获取的具体方式、营销人员数量及其发挥的作用等,补充说明订单获取是否具备可持续性,是否对特定人员存在依赖。如订单获取对特定人员存在依赖,请补充说明是否与相关人员约定服务期限、竞业限制等保障标的公司利益的相关安排,并说明相关安排是否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要求。请独立财务顾问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请律师对相关安排的合法合规性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2、回复公告显示,受总产能、交货周期、项目品质差异、经济效益等因素的影响,报告期内标的公司选择将部分产品委托外部加工(以下简称“委外加工”)。外协厂通常采用成品交付形式,报告期内标的公司委外加工的采购金额分别为2,601.83万元、5,002.78万元、5,856.68万元。 请你公司补充披露:(1)标的公司委外加工的具体产品种类、金额及占比情况、定价依据、毛利率水平,以及相关成本、收入的会计处理政策及其合规性;(2)外协厂商是否具备相应认证资质,外协厂商生产的合法合规性,下游客户是否知悉并认可标的公司所采取的委外加工做法,外协加工的可持续性及风险。请独立财务顾问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3、回复公告显示,(1)2019年度、2020年1-7月,标的公司收入增长率分别为20.79%、15.83%。预测期收入增长率自14.64%逐年下降至预测期最后一年的3.63%。(2)标的公司现阶段产能已饱和,但可以通过多种渠道增加产能供给。现有固定资产的有序更新已能满足未来产能增长、产品(技术)进步等,无需新增资本性支出或缩短固定资产更新年限来满足未来经营的需求,预测期资本性支出为存量资产的更新支出。(3)标的公司报告期主营业务毛利率分别为28.12%、24.86%和26.52%,平均值为26.50%;预测期主营业务毛利率在25.22%至25.47%之间,平均值为25.36%。 (1)请你公司结合标的公司行业发展前景、市场需求量、竞争对手情况、预计取得的市场份额、产能情况、销售单价等关键参数,量化说明营业收入预测的具体依据及合理性,并说明上述营业收入预测是否有赖于放宽销售政策、信用期政策等因素; (2)请你公司补充说明为满足营业收入预测,标的公司拟采取的具体产能扩张路径及分配情况; (3)请你公司结合标的公司行业地位、核心竞争力,报告期和预测期内产品结构变化及产品毛利率差异,不同产品类别的单价、销量、成本的变动情况等,对预测期毛利率水平进行量化分析,并说明在现阶段产能已饱和且无新增资本性支出的情况下,标的公司预测期毛利率水平继续维持或略高于2019年毛利率水平的合理性及可实现性。请独立财务顾问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4、报告书显示,标的公司为苹果公司的二级认证供应商。回复公告显示,标的公司进入了苹果公司的合格模切厂商名录,但无具体代码。 请你公司补充披露:(1)标的公司纳入合格模切厂商名录的具体经过,无具体代码的原因及合理性,并充分说明公司披露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前后一致;(2)进入该名录是否符合对取得客户资质认证的一般理解,如是,请准确、严谨披露相关信息,并提供有力证据;如否,请明确披露未取得苹果公司授予的资质认证。请独立财务顾问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请你公司就上述问题作出书面说明,并在12月30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 特此函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公司管理部 2020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