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4日,中国人民银行等多部门发布关于继续实施普惠小微企业贷款延期还本付息政策和普惠小微企业信用贷款支持政策有关事宜的通知。通知指出,将普惠小微企业贷款延期还本付息政策延期至2021年3月31日。对于2021年1月1日至3月31日期间到期的普惠小微企业贷款(包括单户授信1000万元及以下的小微企业贷款、个体工商户和小微企业主经营性贷款,下同),按市场化原则“应延尽延”,由银行和企业自主协商确定,继续实施阶段性延期还本付息。 普惠小微企业信用贷款支持政策延期至2021年3月31日。对于符合条件的地方法人银行业金融机构新发放的普惠小微企业信用贷款,人民银行通过货币政策工具继续给予优惠资金支持,支持范围为2021年1月1日至3月31日期间新发放且期限不小于6个月的贷款,支持比例为贷款本金的40%,资金总量控制在国务院批准的再贷款额度内。符合条件的地方法人银行业金融机构为最新中央银行评级1-5级的地方法人银行业金融机构。 以下为通知原文: 中国人民银行 银保监会 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继续实施普惠小微企业贷款延期还本付息政策和普惠小微企业信用贷款支持政策有关事宜的通知 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各分行、营业管理部,各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各副省级城市中心支行;各银保监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厅(局)、发展改革委、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国家开发银行,各政策性银行、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 为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决策部署,人民银行会同有关部门在2020年6月出台普惠小微企业贷款延期还本付息政策和普惠小微企业信用贷款支持政策,对稳企业保就业工作提供了有力金融支持。为巩固拓展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成果,根据国务院常务会议议定事项,决定继续实施普惠小微企业贷款延期还本付息政策和普惠小微企业信用贷款支持政策,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继续实施普惠小微企业贷款延期还本付息政策 普惠小微企业贷款延期还本付息政策延期至2021年3月31日。对于2021年1月1日至3月31日期间到期的普惠小微企业贷款(包括单户授信1000万元及以下的小微企业贷款、个体工商户和小微企业主经营性贷款,下同),按市场化原则“应延尽延”,由银行和企业自主协商确定,继续实施阶段性延期还本付息。 对于城市商业银行、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村镇银行、农村信用社、民营银行等地方法人银行业金融机构办理的延期期限不少于6个月的普惠小微企业贷款,人民银行通过货币政策工具,按照延期贷款本金的1%给予激励,激励资金总额控制在国务院批准的额度内。同一笔贷款多次延期的,只在首次延期时享受激励措施。 二、继续实施普惠小微企业信用贷款支持政策 普惠小微企业信用贷款支持政策延期至2021年3月31日。对于符合条件的地方法人银行业金融机构新发放的普惠小微企业信用贷款,人民银行通过货币政策工具继续给予优惠资金支持,支持范围为2021年1月1日至3月31日期间新发放且期限不小于6个月的贷款,支持比例为贷款本金的40%,资金总量控制在国务院批准的再贷款额度内。符合条件的地方法人银行业金融机构为最新中央银行评级1-5级的地方法人银行业金融机构。 人民银行通过货币政策工具支持的贷款,仍由放贷银行管理,贷款利息由放贷银行收取,坏账损失也由放贷银行承担。人民银行通过货币政策工具提供的优惠资金支持,放贷银行应于收到资金之日起满一年时按原金额返还。 三、配套政策 对于银行因执行上述政策产生的流动性问题,人民银行综合运用多种货币政策工具,保持银行体系流动性合理充裕。 对于实施延期还本付息的贷款,银行应坚持实质性风险判断,不因疫情因素下调贷款风险分类,不影响企业征信记录。 各级财政部门在考核国有控股和参股的银行2021年经营绩效时,应充分考虑阶段性延期还本付息政策对银行业绩的影响,给予合理调整和评价。 四、工作要求 人民银行各级分支机构、各银保监会派出机构和各级财政、发展改革、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要加强协同配合,按照“六稳”“六保”工作要求,强化政策传导,狠抓贯彻落实,提升辖区内银行的小微企业服务能力,支持小微企业正常经营和就业稳定,激发小微企业活力,推动经济持续恢复和高质量发展。 人民银行分支机构要会同银保监会派出机构做好辖区内银行的普惠小微企业贷款延期还本付息和普惠小微企业信用贷款投放情况监测评估,防范政策执行中的道德风险和金融风险,加强组织推动,确保政策取得实效。 各金融机构要提高政治站位,高度重视对小微企业等实体经济的金融支持工作,强化责任担当,按照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要求,提升对小微企业金融服务能力。 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实施。普惠小微企业贷款延期还本付息政策和普惠小微信用贷款支持政策有关工作流程,包括材料提交和审核,台账建立和报送,业务风险管理等,继续执行《中国人民银行 银保监会 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进一步对中小微企业贷款实施阶段性延期还本付息的通知》(银发〔2020〕122号)和《中国人民银行 银保监会 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加大小微企业信用贷款支持力度的通知》(银发〔2020〕123号)有关规定。
普百姓,惠民生,金品质,融天下。 2020年是普惠金融五年规划收官之年,站在此时回望,这一年中小微企业面临着生死挑战,但同时愈发感受到了来自金融机构的温暖,“帮助中小微企业,就是帮助银行自己”已成为业内广为流传的一句话。作为深耕普惠金融领域的主力军,上海银行持续打造特色化、差异化普惠金融服务。 不积硅步无以至千里,2020年也是上海银行三年发展规划(2018-2020)的收官之年,该行先后推出普惠金融专项指导意见、支持民营及小微企业“30条”等一系列举措,并创新升级供应链金融服务,加码金融科技研发应用,有力支撑普惠金融。数据显示,今年前三季度,上海银行普惠金融贷款投放金额365.47亿元,同比增长136.95%。 不过,践行普惠金融不单单是银行的事,更需要联合政府、园区、非银机构等。一直以来,上海银行,积极搭建银政、银保、银担、银园、银租金融合作生态体系,共建上行普惠生态圈,切实缓解企中小微企业融资贵、融资难的问题。 精准发力,打造综合化普惠金融服务 上海银行开展普惠金融的历史由来已久。自1995年成立之初,该行就坚持服务中小企业的定位,支持民营经济发展,在把握时代浪潮的探索中,力争走在行业前列。自2005年起,上海银行以差异化营销为导向,在相关部门支持下,按照五专,即“专门的队伍、专门的授权、专门的审批、专门的定价、专门的激励约束”的思路,开展了小企业信贷业务“先行先试”工作。 多年服务经验的积累,成就了上海银行如今在普惠金融领域的发展壮大。期间,该行总结出了一套独门“打法”。一方面,深耕区域市场,积极运用长三角、京津冀、粤港澳经济发达地区的区位优势,搭建不同部分的合作生态体系,共建普惠生态圈。 另一方面,借助科技赋能,围绕具有集群效应小微企业生产经营场景,实现批量获客互荐和交易融合,不断地进行内部的流程改造和系统建设,通过极简高效的用户体验,提升普惠业务综合服务能力。 与此同时,通过深入研究各类细分客户群特征,为不同行业和成长阶段的小企业提供包括开户结算、资金周转、贸易融资、理财增值等在内的金融解决方案服务。 在上海银行小企业金融服务中心、普惠金融事业部负责人郑涵看来,评判一个企业的融资成本,不能只参考贷款成本,更应该计算包含其他业务在内的总账。也因此,上海银行近来大力推进综合金融服务,通过开户结算、代发工资、国际结算等一揽子服务,可更好判断企业的经营情况、还款能力,从而降低企业的融资成本。 专门从事线束制造和电子元器件分销的上海查尔斯电子有限公司(下称查尔斯集团)就对上海银行的金融服务就有着深刻体会。据查尔斯集团董事长杨晨介绍,集团与上海银行同岁,成立之初就在上海银行开立基本户,目前与上海银行的合作已达25年之久。“从最初的日常结算、信贷融资,到如今的理财增值、国际业务,我们通过银行和企业间的紧密合作加速了自身的发展。”他说道。 而为了提高企业的金融体验,上海银行还持续丰富普惠金融产品,以提升客户体验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打通行内对公、对私普惠贷款产品边界,形成全行普惠金融产品融合;另外,针对不同行业、不同发展阶段小微企业的差异化需求,上海银行通过制定专项产品或服务方案,解决企业需求痛点。 科技赋能,解决“两大不对称”难题 在上海银行发展普惠金融过程中,金融科技扮演着重要角色。尽管科技没有改变金融的根本属性,但在一定程度上提升了金融的效率,改进了金融风控的方式。有了科技的赋能,中小微企业和个人的金融可得性得到显著提升,解决了普惠金融存在的“普而不惠”、“惠而不普”的痛点。 郑涵认为,中小企业出现“融资难”、“融资贵”的原因主要来自“两个不对称”,一是信息不对称,银行在获取企业经营信息、信用信息等方面效率较低、难度较大,客观造成了信贷投放效率不高;二是成本不对称,中小企业整体实力和抗风险能力相对较弱,风险成本较高,加之中小企业量大面广、单户金额小,在传统方式下,内部操作成本也相对较高,从而造成了“不敢贷、不愿贷”的情况。 金融科技的出现则为银行解决上述问题提高了有效途径。上海银行充分运用科技手段,推进普惠金融数字化转型。据了解,去年以来,该行积极发展以“上行e链”为核心的线上供应链金融业务,通过整合核心企业与上下游企业信息,为小微企业增信;通过运用大数据技术,结合服务场景,实现线上批量化、智能化操作。 目前,上海银行已投产超过70项线上供应链项目,包括海尔、中铁建、中船、中集、京东金采、中国华能、携程、联通支付、叮咚买菜、每日优鲜等。截至11月末,该行线上服务的普惠客户已超过4万户。 事实上,业内的共识也在于,线上化、平台化是未来普惠金融发展的主要方向,对于银行而言,主动拥抱产业互联网这一巨大市场是普惠业务可持续健康发展的需要,更是银行转型发展的必由之路。 在此背景下,近年来上海银行主动求变,一方面,将银行的融资服务嵌入到客户各个相关场景中,与核心企业、场景平台方、服务商等一道搭建服务系统,为核心企业上下游小微企业、交易场景中的小微商户提供融资服务,通过批量服务助推业务规模增长。 另一方面,利用金融科技推动普惠金融转型发展,包括打造数字化产品体系、数字化服务平台等,以数字化提高服务效率、降低操作成本。通过全流程、线上化、嵌入式的风险管理,控制授信业务风险,提升风险监测水平。 搭建平台,拓宽普惠金融“朋友圈” 对于银行而言,践行普惠金融不单单要靠自身,更需要联合政府、园区、非银机构等。一直以来,上海银行积极与园区、担保机构等合作,建设普惠生态圈。 比如,银政方面,与各级政府合作搭建小微企业服务平台,重点支持漕河泾开发区、张江科学城、临港科技园区等一批特色鲜明的创新功能集聚区建设;银担方面,与市担保基金合作,针对“专精特新”等细分领域提供专项服务,业务规模位列各合作银行首位;银园方面,与产业园区合作搭建科创金融公共服务平台,联合各类外部机构向科创企业提供开户、结算、投融资、顾问咨询等一站式综合金融服务。 具体到合作方式上,上海银行与漕河泾新兴技术开发区的合作就颇具代表性。漕河泾新兴技术开发区科技创业中心总经理助理姚家宽介绍,近两年来,开发区通过和上海银行联合,多方面支持了小企业发展。主要包括,企业服务范围从单一成长期企业延展到初创期、成长期及成熟期企业,实现了更为广阔的企业生命周期覆盖;最高贷款额度从1000万元提高到2000万元,为企业发展提供更为充沛的资金支持;贷款最长期限从6个月提升至12个月,与各类企业差异化的用款周期需求实现更佳的匹配;引进投贷联动模式等。 整体而言,基于丰富的产品、科技的加持以及资源的整合,未来上海银行继续发挥自身优势,深化小微企业、民营企业金融服务,着力打造具有特色的普惠金融可持续发展模式。在郑涵看来,新时代下,如何定义金融服务的有效性,不再是简单地看卖了多少产品,而是要真正从为企业谋实惠的高度,树立端到端的思维。接下来,上海银行将进一步完善产品设计、功能、业务流程,持续提升客户体验;同时,结合转型升级要求,不断找到更为契合、更有效率、更加专业的模式。
12月21日,是玖富普惠宣布退出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撮合业务的第13天,也是用户确认退出通道选择的重要时间节点,即对已完成通道选择的出借人组织有序退出。 做出如此重大的抉择,无论是作为信息中介平台的玖富普惠,还是数十万出借人中的一员,都是极其重要的。据了解,玖富普惠在公告中承诺,将竭尽全力,即便砸锅卖铁,也要为出借人的退出保驾护航。 同时,玖富普惠表示,期待部分未完成选择的用户理性思考、自主选择、有序退出,迎接新的一年。根据了解,到12月8日,玖富普惠已有约40%的出借人完成了方案选择。 如何维护出借人利益 从玖富普惠给出的清退方案来看,对于持续化解风险,维护出借人权益,玖富普惠还是很努力的。自公布“多元退出通道”后,玖富普惠强调,要秉承着“不甩锅,不推责,负责到底”的态度,及时响应需求,推进执行回款、兑换权益与部分转让工作。 根据介绍,按照目前多数用户已完成选择的情况,玖富普惠的多元退出方案正在稳妥有序推进。 不过,从实际情况来看,每一个平台退出都伴随着多种传言甚嚣尘上,也存在部分平台推出花样退出方案,包括债转股、债转房等,或是设置了超长的退出期限“套路” 出借人,更有甚者在资产评估过程中造假,借良性退出之名拖延时间、变相进行资产转移等。 在此情况下,很难准确区分的出借人宛如惊弓之鸟,出借人的心态,也由最初的追求利益最大化,转化为损失最小化,甚至是“能下就下”。 对此,各地也陆续下发了《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退出指引(试行)》,要求网贷机构须根据存量业务的实际情况,采取多样的处置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自行催收或委托外部机构催收、与资产管理公司等第三方机构合作、并购重组等,妥善处理债权债务关系,稳妥有序退出。 今年11月份,银保监会首席律师刘福寿表示,互联网金融风险大幅压降,“全国实际运营的P2P网贷机构由高峰时期的约5000家,我们逐渐压降,到今年11月中旬完全归零”。 在完成清退的过程中,网贷平台们应该了解的是,以用户为核心、维护出借人利益才应该是他们最主要的目标。这方面,玖富普惠自12月初公布退出方案后,已经接连发布了18则通告,澄清谣言的同时,提醒用户结合自身实际需求,选择最有利于自己的方案。 应当尊重用户选择 12月19日,据澎湃新闻报道,近日北京互金协会召开了网贷风险整治工作座谈会。北京互金协会在座谈会上表示,网贷平台风险处置是一项长期持续的工作,并不会随着特定时点而宣告终止。切实保护出借人的合法权益,压实平台的主体责任,严厉打击逃废债行为,坚决维护社会秩序稳定等,仍将是今后一个时期内网贷风险整治的工作重点。 “切实维护出借人的合法权益,压实平台主体责任”,监管思路明确为平台提出了明确要求。面对出借人,平台也更应该承担责任、最大权益维护出借人利益。据了解,12月7日,玖富普惠于发布退出公告时,同步给出了“多元退出通道”以供出借人选择。“多元退出通道”共有三个选项,分别是本息全额兑换极速退出通道、一次性转让快速退出通道、先本后息分批回款退出通道。 其中,本息全额兑换极速退出通道适合有本息诉求的出借人,以及初始本金10万元以内的小额出借人。同样,有消费需求的中大额出借人也可根据情况选择这一通道,换取对应的资产权益。 一次性转让快速退出通道是指出借人自主出价申请转让,由受让方竞价购买,以自由交易的形式,实现出借人资金的一次性快速退出。简单来说,就是开辟了C2C市场,通过转让实现退出,适合资金需求较为紧张的出借人。 先本后息分批回款退出通道,遵循“先初始本金后预期收益”的分批回款原则,按月清分、分批回款。期满后如初始本金回款不足,差额部分由三方机构代偿,直至化解清分清算完毕。 三个选项给了出借人更多的选择,即便是若未在规定期限内选定方案的,玖富普惠也将在有限条件下最大化权益原则,为出借人按对应方案执行,直至完成自主选择。根据用户的选择情况,玖富普惠还表示将将建立定期沟通机制,披露执行进度。 正如监管所言,网贷平台风险处置是一项长期持续的工作,并不会随着特定时点而宣告终止。平台也因如此,启动多个退出渠道助力出借人的资金安全退出,坚持合规稳健运营,始终坚守“信息中介”定位,坚决捍卫用户资金安全和合法权益。 发挥持牌AMC作用 除了给网贷平台施压之外,监管层也在为网贷平台退出提供帮助。此前,原银保监会曾召集了国有四大资产管理公司(AMC),要求AMC主动作为,协助化解P2P的暴雷风险,维护社会稳定。不过,截至目前,能成功引入AMC机构的网贷平台还是少数。而今,玖富普惠便与AMC机构达成了合作。 根据公开信息,玖富普惠签约合作的持牌AMC机构是宁夏顺亿资产管理公司,注册资本102亿元,是2015年银监会公布的第三批省级地方资产管理公司中的一家,且是国内注册资本规模最大的地方AMC机构,资产规模近150亿元。 12月10日,玖富集团创始人孙雷还就玖富普惠正式退出网络借贷信息中介业务等进行线上沟通,解答了多元退出通道的思路和设计原则、AMC在玖富普惠退出网贷过程中的作用等问题。 为了有效降低出清过程中的风险,玖富集团最终决定引入AMC支持旗下网贷平台业务的化解和退出,以法治合规的方式开展多元退出工作。无疑,AMC今后将持续发挥其在债权管理方面的重要作用。 相比较此前部分一揽子买断债权的方案,玖富普惠则给出了多元化的选择。此前,西南财经大学金融学院数字经济研究中心主任陈文谈到行业时曾经表示,经历过数次风暴的洗礼后,当前P2P出借人已经相对理性。兑付靠自己、靠市场,已经成为共识。 而受限于债权资产流动性等问题,很难有平台能够在短时间内面向所有出借人足额兑付本息。因此,考虑到债权处置的专业性与复杂性,也只能由AMC等代表的机构介入。 陈文认为,玖富普惠这样直接引入地方AMC作为债权转让的托管人以及收购方合二为一的角色,是一种突破,值得期待。同时,也需要引入定价机制的优化以及贷后管理处置的优化。 事实上,在存量化解的过程中,仍然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当前,网贷运营机构均已退出市场,后续回款主要依赖于借款人的还款情况,受今年行业全面清退和疫情等因素,逃废债现象严重。 这也意味着,平台引入持牌AMC追偿虽然能够最大化维护出借人合法权益,但后续实际情况仍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除了平台的努力之外,对于出借人而言,也应该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和需求趁早选择合适的退出通道,才能早日争取自身利益的最大化。
12月24日,上海银行业普惠金融工作总结会在上海召开。上海市政府副秘书长陈鸣波在会上指出,金融是实体经济的血脉,中小微企业不仅是吸纳就业的主力军,更是激励创新、带动投资、促进消费的重要生力军,做好普惠金融服务责任重大。 疫情发生以来,上海市出台了“沪28条”“金融支持中小微26条”“上海稳保金融18条”等一系列举措,成立了金融支持稳企业保就业协调机制,聚焦疫情防控、复工复产复市以及稳企业保就业等重点工作,多措并举加大助企纾困力度。今年3月,市财政局、市地方金融监管局、上海银保监局印发了新一轮信贷奖补政策,拓宽了对小型微型企业信贷奖励的覆盖面(小微企业贷款口径由单户授信总额500万元及以下调整为1000万元及以下,新增支持重点行业发展、信用贷款占比、银担合作占比等企业融资便利性综合考核因素),加大对科创、外贸等重点行业的信贷支持力度,降低信贷风险补偿门槛。本次获得奖励的银行共39家,比上年度增加12家。 同时,深化大数据普惠金融应用,扩大参与银行范围,在前期4家银行试点的基础上新增14家银行,支持银行为中小微企业“精准画像”,加大信贷投放精度和力度。目前,18家上线银行服务的企业约2.75万家次,数据调用次数达107万次,支持企业授信金额400多亿元左右。 强化政策性融资担保基金增信支持,降低担保费率,提高担保倍数,扩大担保规模,创新推出“大数据+担保”“信保+担保”等融资方案。目前政策性融资担保贷款余额近300亿元,年内增幅约50%,其中,“信保+担保”融资方案已被写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稳外贸稳外资工作的意见》中加以全国推广。 此外,聚焦产业链供应链上中小企业融资诉求,推动银行创新供应链金融服务,加强“银税互动”,推动开展“百行进万企”等系列银企对接活动等,多措并举加大支持。在沪银行认真贯彻、精准对接,切实帮扶因疫受困中小微企业,取得积极成效。 为推动上海普惠金融再上新台阶,陈鸣波要求,要提高站位,充分认识做好普惠金融服务工作的重要性,切实贯彻落实国务院常务会议精神,保持政策连续性、稳定性和可持续性,延续普惠小微信贷支持政策,形成多方合力,支持并服务好中小微企业发展;要精准支持,健全广覆盖、多层次的普惠金融机构体系,完善普惠金融产品和服务,提升金融支持创新的功能,持续推进普惠金融高质量发展;要综合施策,继续发挥好财政资金的激励作用,强化政策性融资担保基金增信支持,深化大数据普惠金融应用,完善普惠金融容错机制,强化普惠金融监管评价,持续优化普惠金融发展环境。 据悉,截至11月底,上海地区小微企业融资实现了“增量扩面、提质降价”。小微贷款保持大幅增长。全市小微企业贷款余额约1.5万亿元,其中单户授信1000万元以下普惠小微贷款余额约5100亿元,较年初增长近44%,增加金额约1600亿元。首贷投小投微效果显著,今年1-11月,上海金融机构新发放首次贷款户数近8万户,其中,普惠小微首贷企业占比达97%。小微企业融资成本大幅下降,辖内中资银行单户授信总额1000万元以下(含)小微企业贷款加权平均利率5.15%(今年上半年全国银行业累计发放的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平均利率5.94%),较年初下降1.53个百分点。
小微企业融资获得性再迎利好,12月22日,来自中国政府网发布的信息显示,国务院总理李克强12月21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延续普惠小微企业贷款延期还本付息政策和信用贷款支持计划,确定明年一季度要继续落实好原定的普惠小微企业贷款延期还本付息政策,在此基础上适当延长政策期限,对符合条件的地方法人银行发放普惠小微企业信用贷款,继续按贷款本金40%给予优惠资金支持。 作为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小微企业的发展至关重要。今年受疫情的影响,小微企业融资难度普遍加大,为提高金融政策的“直达性”,6月1日,央行联合银保监会、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工信部印发《关于进一步对中小微企业贷款实施阶段性延期还本付息的通知》,要求对于2020年底前到期的普惠小微贷款本金、2020年底前存续的普惠小微贷款应付利息,银行业金融机构应根据企业申请,给予一定期限的延期还本付息安排,最长可延至2021年3月31日,并免收罚息。 国务院常务会议表示,按照党中央、国务院部署,今年为加大金融对实体经济支持,特别是帮助小微企业渡过难关,有关部门出台了两项直达货币政策工具:即对地方法人银行实行普惠小微企业贷款阶段性延期还本付息予以一定激励,并对地方法人银行发放普惠小微企业信用贷款提供优惠资金支持。政策实施取得显著效果,惠及小微企业310多万户,对缓解企业资金压力、保市场主体保居民就业发挥了积极作用。 在具体的工作部署方面,会议确定,首先明年一季度要继续落实好原定的普惠小微企业贷款延期还本付息政策,在此基础上适当延长政策期限,做到按市场化原则应延尽延,由银行和企业自主协商确定。对办理贷款延期还本付息且期限不少于6个月的地方法人银行,继续按贷款本金1%给予激励。 其次,将普惠小微企业信用贷款支持计划实施期限由今年底适当延长。对符合条件的地方法人银行发放普惠小微企业信用贷款,继续按贷款本金40%给予优惠资金支持。实施好和适当延长上述直达货币政策工具,有利于帮助小微企业更好应对国内外环境变化,实现生产经营稳定恢复。 对于小微企业贷款本息延期政策,苏宁金融研究院宏观经济研究中心副主任陶金在接受北京商报记者采访时指出,中国货币政策在疫情之后的结构性和定向性的工具创新,已经成为全球央行应对经济冲击时的典范,针对性的政策有效地支持了经济复苏中的薄弱部门,进而很好地托底了经济企稳和持续复苏。普惠小微企业贷款延期还本付息是工具创新中的重要一项。鉴于小微企业等群体是中国经济长期发展中持续存在的薄弱环节,因此针对该群体的定向货币政策有必要常态化和长期化。 陶金强调称,货币政策从疫情之间的宽松,到经济复苏过程中的逐步回归常态,转换过程十分平稳,也未出现急转急跌的情况,预计明年仍然不会出现类似情况。延续普惠小微企业贷款延期还本付息的政策有助于实现“不急转弯”、稳步常态化,也有助于稳定市场预期。
新时代呼唤新金融,新金融必然产生并服务于新时代。 近年来,中国建设银行(行情601939,诊股)(港股00939)一直在发挥传统金融优势的基础上做好新金融的加法,探索新时代大格局下金融价值取向与功能作用的更新,在发展新金融的道路上进行了一系列探索。 如今,在新金融探索中,建设银行已迈出了坚实步伐:发力住房租赁、普惠金融、金融科技“三大战略”,开启“第二发展曲线”。 《国际金融报》推出“拥抱新金融”系列报道,让大家看到不一样的建行。 作为推进普惠金融建设的“排头兵”,建设银行率先将普惠金融确定为全行三大战略之一。2017年至今,建行上海市分行的普惠金融贷款始终保持四行领先位次。 日前,记者从建行上海市分行获悉,该行的普惠金融贷款余额已突破500亿元大关,受益的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近4万家,首贷客户超过3000户。其中,仅2020年,已累计投放普惠贷款约900亿元,为支持企业复工复产、加速实体经济复苏注入了强大的金融源动力。 胸怀大局: 全力支持“六稳”“六保” 今年初,一场突如其来的疫情,让许多小微企业措手不及,搅乱了原本的经营和资金安排。1月30日,建行上海市分行火速出台特殊时期的专项《中小微企业普惠金融服务方案》,建立金融服务绿色通道,推出“云义贷”抗疫专属服务方案,全力支持疫情防控物资的生产经营。对于因疫情影响遇到暂时困难、因疫情管控耽误还款的小微企业客户,根据客户实际情况跟进配套相应的金融服务措施,为小微企业“保驾护航”。 建行方面表示,能够如此快速行动,离不开银保监会“百行进万企”活动的指导。春节前,建行就已经制定了“百行进万企”工作方案,准备通过“先线上、后线下”模式快速对接上万家小微企业的融资需求。春节期间,为应对突发疫情,建行上海市分行提早启动活动方案,动员广大员工,通过电话、线上顾问、云工作室等远程服务形式,为小微企业实施精准帮扶。 据悉,“云义贷”累计为本市7407户小微企业提供了超过135.9亿元的授信,建行上海市分行通过延期还本付息、无还本续贷等方式,累计为4202家小微企业提供了超过30亿元的资金支持。 上海HS物流有限公司由于分散在全国各地的工作人员无法按时到岗,下游企业无法实现及时付款,即将于1月底到期的100万元小微快贷一时难以全额筹措还款资金。建行立即启动风险事项评估流程,第一时间确立延期还款方案,成功于到期日前在系统内完成减免利息费用、提供征信保护的设置,为企业解决了后顾之忧。 进入复工复产的关键时期,为最快速、最高效助力企业发展,建行还先后与上海市商委、文旅局、工商联、科创办等机构合作对接,联合推出助力复工复产的综合金融服务举措,累计安排800亿元专项信贷资金。同时,双方建立“网格化”工作机制,通过点面结合、名单管理,发挥“1+1>;2”效应,从而实现“减、免、缓、退、补”等纾困解困措施的高效精准实施。 同时,建行方面联动本市中小微企业政策性担保基金中心,共同开辟绿色通道、简化申报流程,最大程度发挥银政风险共担模式优势,为小微企业増信,当年累计投放贷款超过14亿元,其中涉农领域占比23%。 上海静捷蔬菜专业合作社在春节疫情叠加、人力成本大幅上升的情况下,按原价每日向市场供应蔬菜60余吨,为保障申城市民的菜篮子默默奉献。建行客户经理小宋了解情况后,立即与企业取得联系,了解用款需求,确定了在原有300万元农业担保基金贷的基础上,增加150万元贷款额度的申报方案。在银政双方的协同配合、高效运作下,贷款很快完成了全部审批流程。 服务全局: 平台经营提升服务效能 普惠金融作为一个世界性难题,在疫情防控背景下要做好做实,除了体制与机制的保障,模式与工具的创新同样至关重要。而建行早已做好了充足的准备。 为适应互联网经济和客户移动端自助化操作的需求特征,建设银行实施业务流程再造,于2018年在国内银行业首家推出了专门面向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建行惠懂你”手机移动端服务平台,将传统的线下人工作业转变为线上服务。 “惠懂你”集成创新了在线测算贷款额度、预约开户、股东开会、贷款办理、进度查询、贷款归还等功能,通过一部手机一站式完成,为企业提供7×24小时随时随地随享的金融服务,融资的便捷性和时效性大大提升。上线两年时间,建行上海市分行“惠懂你”APP访问量已突破228万次,认证企业超过36万户。 在疫情防控的关键时期,建行上海市分行充分发挥“建行惠懂你”线上无接触服务优势,为小微企业及个体工商户居家办公提供便利。 威视医疗原先主要生产近视治疗设备,疫情发生后,公司眼看医疗物资紧缺,便快速转产护目镜。但转产需要成本投入,原材料、工资等都离不开钱。就在这时,建行打来了一通救急的电话。原来,“云义贷”抗疫专属服务方案即将于2月14日晚上线,企业属于防疫物资供应商,符合产品目标导向。“云义贷”上线前一天,客户经理通过电话指导公司负责人下载和注册好“惠懂你”APP,上线当晚企业成功申请到了300万元专享额度,成为了上海分行“云义贷”的第一人。有了资金的保障,企业得以更加游刃有余地投入到疫情阻击战中。 除融资服务以外,“惠懂你”APP针对防疫需求还上线了多项专属功能,包括首页弹屏“特殊的日子,建行惠懂你与您同行”,为小微企业加油鼓劲;“抗击疫情 建行在行动”图片及链接,展示建行普惠金融10项措施;“疫情防控服务专区”,可实时查看全国疫情动态,查询患者同程信息,并通过“微医”进行在线问诊等。 开辟新局: 数字普惠有效破解信息不对称 以往小微企业融资难,难在“信用难评价、效率难满足”。建设银行将数据作为资产,内部挖潜和外部共享并重,整合大量对公、对私客户数据,连通工商、税务、房产等外部信息,将客户的经营行为、消费行为等转变为可量化数据,形成全息客户画像。创新推出“小微快贷”线上化业务,构建“批量化获客、精准化画像、自动化审批、智能化风控、综合化服务”的“五化”数字普惠新模式。 “依靠金融科技的力量对小微企业精准画像,使得普惠金融业务能够高速、高质增长,有总行战略的要求,也是我们自身发展的需要。”建行上海市分行普惠金融事业部总经理李华表示。 早在2017年,建行上海市分行就积极参与上海银行(行情601229,诊股)业银税互动服务平台建设,成为首批平台用户,并同期推出“云税贷”,开创了在沪银行提供全线上自助贷款服务的先河。2019年,建行上海市分行作为首批直连银行,与上海市税务局签署《银税互动信息服务平台(二期)上线试点协议》,银税交互数据由25项增至77项,“云税贷”获贷时间由0.5天缩减至3分钟,获贷金额提升至最高300万元。至今,银税合作贷款累计投放金额已超过300亿元,市场占比第一。 钛钶金属是“云税贷”扩容后的首家受益企业,说起第一次在建行的贷款经历,企业负责人孙先生仍旧历历在目:“之前我在建行没有任何结算,经同行推荐,说是凭借以前的纳税信息就能在建行申请贷款,我当时是有点将信将疑的。但那段时间正好缺资金,就抱着试一试的心态找到了建行,没想到60万元的信用贷款真的就办下来了!”目前,钛钶金属在建行的贷款额度已提升至118万元。 同时,建行上海市分行主动对接上海数字政府建设工程,借助市大数据中心信息集合优势,引入与经营高频相关的八项政府公共数据,推出全线上纯信用贷款“沪惠贷”,进一步丰富数字化产品体系。不到一年时间,已为1612户小微企业提供10.9亿元授信。 至今,建行已形成了入门级、成长类、成熟类、通用类等全方位大数据产品谱系,具体贷款产品涵盖云义贷、云税贷、薪金云贷、结算云贷、个体工商户经营快贷、商户云贷、科技云贷等10余款。3万余家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成为建行数字普惠的受益者,获得授信超过450亿元。 不过,李华认为,数字普惠要进一步发展需要加强数据、法律环境及征信方面的建设。数据方面,“大数据”有待积累,数据本身也存在滞后性、缺乏协同性等问题,需要有数据治理能力;法律环境方面,目前线上贷款的司法认定还有一定难度,需要进一步明确;征信体系方面也有待完善,小微企业个人特征明显,目前企业征信体系和个人征信是分开的,在这种情况下金融机构难以全面把控小微企业的贷款风险。 全面布局: 生态建设提供综合服务支持 除金融赋能之外,建设银行创新性提出“跳出金融做金融”的普惠服务理念,继“劳动者港湾”之后,建设银行联合政府部门、创投公司、核心企业、科研院校、孵化机构等社会各界,共同为创业创新企业打造“金融+孵化+产业+辅导”线上、线下一站式综合服务平台——“创业者港湾”,全力支持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 “创业者港湾”秉承新金融科技性、普惠性、共享性的服务理念,针对初创期及成长期科创企业缺资源、缺管理、缺经验的痛点,提供包括创业孵化、信贷融资、创投服务、辅导培训、产业对接等一系列综合化服务,并配备专门人员、协调各项政策资源,使创业者体验到成熟、高效、完善的全方位指导与服务。 目前,建行已在上海地区设立了8家“创业者港湾”,涵盖“上海科创中心建设六大承载区”,累计开展各类培训和路演活动10余场,参与企业超过1000家。已有近150家企业正式入湾孵化,其中45%成功获得了建行贷款,并为30家企业对接了投资方。 “没想到,知识产权真的可以用来贷款啦!”上海智位机器人(行情300024,诊股)股份有限公司的负责人叶琛不禁感慨道:“我们公司主要从事模块化的开源硬件、机器人平台以及3D打印机的研发、生产和销售,是上海‘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拥有各类优质知识产权37项,但就是苦于没有可以用来抵押的固定资产。2019年公司完成了B轮融资,为进一步提高公司估值,公司急需投入新的流动资金,来进一步扩大销售规模。” “我们是建行‘创业者港湾’的首批入驻企业,建行有专门的服务团队,为入湾企业提供针对性的孵化金融服务方案。面对科创企业轻资产的特征,建行推出了知识产权质押作为担保方式的‘建知贷’。很荣幸,我们成为了首家受益的企业。”叶琛说:“以前在我印象里,建行是一家国有大银行,服务模式和产品应该都比较传统。但进入‘创业者港湾’以来,完全颠覆了我以往的印象,建行和我们科创企业一样,极具创新精神,双方的合作可以称得上是志同道合!” “除了给予企业资金支持,建行还积极发挥他们的渠道和资源优势,为我们引荐有相关业务需求的客户,为企业进一步打开新的销售渠道提供帮助。比如,今年就推荐我们公司参与了‘2020首届中国(上海)工业品在线交易节’工业机器人品牌周的线上直播活动。同时,通过建行的‘住房租赁’战略,还为我们员工解决了住房问题。”叶琛补充说。 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提出,“要构建金融有效支持实体经济的体制机制,提升金融科技水平,增强金融普惠性”。普惠金融发展关系国民经济质量和效益,关系就业和民生,是服务实体经济,实施乡村振兴、打好脱贫攻坚战的重要抓手。近年来,建设银行举全行之力推进普惠金融发展,按照“数字、平台、生态、赋能”理念,逐步形成了建设银行的普惠金融模式,交付了数字普惠金融服务的“建行方案”。 据悉,未来,建行将在更广阔空间应用数字化技术,实现服务方式变革、效率变革和质量变革,让金融服务如同春雨般,润物细无声地融入到更多的生产生活场景中,进一步改变银行与客户的连接与互动关系,让客户在无感、无界的状态下享受到更优质高效的服务体验,持续推进普惠金融高质量发展。
随着数字经济的发展和这次新冠疫情的影响,发展数字普惠金融的重要性已是不言而喻,怎么强调都不为过。发展数字普惠金融当然要用技术,用什么技术并不是问题的所在,怎样用数字技术才是真正的问题。 这实际上是一个本来不成问题的问题,即为什么要发展数字普惠金融?发展数字普惠金融是为了创造更好的普惠金融,不是为了发展数字技术。 所以,数字普惠金融的未来,不能只是在数字技术名词上打转,要研究普惠金融本身的金融问题,进而研究解决这些金融问题的金融方案如何通过数字技术来实现。 一、发展数字普惠金融首先必须明确普惠金融的目标人群。 2005年,联合国提出普惠金融(inclusive finance),提倡以可负担的成本为有金融服务需求的社会各阶层和群体提供适当、有效的金融服务,小微企业、农民、城镇低收入人群等弱势群体是其重点服务对象。 我们不应该泛化普惠金融的对象,个人并不一定就是普惠金融的对象,小企业也不一定就是普惠金融的对象。总体上,普惠金融服务的对象是相对的弱势群体。 比如学生群体,是无收入群体,但不能简单地归入弱势群体,因为其中有相当部分家庭条件并不差。 数字技术要着力研究通过什么方式,收集什么数据去精准发现这些客户,并且把金融服务触达这些客户。 二、发展数字普惠金融需要提供的是适当的、有效的金融服务。 金融服务是一个宽泛的概念,但也说明金融服务是丰富的,不能仅仅理解为贷款。 每一个普惠金融服务的对象,或许需要不止一项金融服务产品,但并不是每一个服务对象都需要所有的金融服务产品。对于不同的服务对象,其所需要的适当的服务内容是不同的。 一些困难家庭、老弱病残人士,没有收入来源。这样的人群,银行账户、支付结算、社会补助、医疗保险等,才是他们需要的适合的普惠金融服务。给他们发放贷款,只会加重他们的生活负担。 数字普惠金融要研究通过收集什么样的数据,精准地确认普惠金融服务对象的真实和有效的需求。 三、发展数字普惠金融必须认识需求的合理性和提供服务的合法性及安全性。 提倡以可负担的成本提供适当、有效的普惠金融服务,我认为既是针对普惠金融服务对象的,也是针对提供服务的金融机构的。 金融机构为弱势群体提供普惠金融服务,当然要让服务对象承担得起成本,高利贷、过度服务等,有失普惠金融本义。同时,金融机构提供服务,其成本金融机构自身也应该承担得起,确保自身能不断发展壮大,可持续地发展普惠金融事业。 对于客户的需求,要进行合理性分析,这是提供适当、有效服务的前提。 以信贷为例。个人生活消费缺钱,企业经营资金紧张,都是资金需求。有这样的需求是不是必须要贷款满足?我们还是要分析,这样的需求是不是合理的,有效的。所谓合理、有效,就是具有还款能力的贷款需求。 再以学生为例,学生缺钱消费,不一定是家庭困难,往往是家长出于孩子教育的考虑。给这样的学生贷款,显然是不合理的。有些学生确实是家庭有困难,这需要的是救助,不是贷款,因为他的家庭无法承担他的贷款本息。再进一步说,学生贷款的还款来源不是学生自己,而是家长,在没有征得真正还款人同意的情况下给学生贷款,本身就是不合理的。 数字技术应该要有助于精准分析客户需求的合理性。有一种说法,互联网金融服务了许多传统金融机构不愿意服务的对象和覆盖不到的对象。现在来看,这个说法至少有失偏颇。覆盖不到的确实有,不愿意服务则不一定,实际上是一些互联网金融服务了不该服务的对象。 找到了合理的需求,满足这样的需求是不是就是对的、合理的?那也不一定。 首先,满足需求的方式需合法合规。作为提供普惠金融服务的机构,必须是持牌机构。数字技术,只是提供金融服务的工具,给客户提供的是金融服务,不是技术,必须接受相应的金融监管。不能用“白马非马”的方式混淆视听。机构合法的前提下,提供的金融业务也应该是合法合规的。 其次,金融机构提供的业务是在自身安全可控范围内的。 再次,金融机构提供的业务不可危及整个金融系统的安全和社会的稳定。 总之,普惠金融,要对需求和供给两方进行深入分析,不能简单地认为只要满足普惠的需求就是合理的,就应该鼓励。也不能因为应用了数字技术所以就认为是合理的。数字普惠金融的真正意义在于,数字技术有助于分别合理与不合理需求,确保提供的服务合法合规和安全有效,而不是为普惠金融冠以“数字”的名头。 四、发展数字普惠金融必须充分认识金融服务和金融机构的特殊性。 技术可以改变提供金融服务的方式、效率、成本、体验等,但并不改变金融的本质,所以应用技术必须充分认识金融服务和金融机构区别于一般工商企业的特殊性。以提供存贷业务为主的银行为例: 首先,银行是基于客户高度信任的机构。客户把钱存到银行,相当于是把身家性命托付给银行。所以,经营和维护信用是银行的第一要务,没有客户的信任,有再好的技术也无济于事。 其次,银行提供的大多数业务和服务都不是一手交货一手交钱的一次性买卖,不是商品和服务的价值转移或所有权转移,而是持续的服务过程,也是一个持续的风险管理过程。简单的获客营销不适合于银行业务的经营管理,更不能以流量考核搞所谓的降维营销。 第三,客户办理银行业务有很强的目的性。客户只有需要办理银行业务的时候,才会到银行网点或打开银行APP,而且要办理银行业务一般也只会在自己的开户行办理。所以,一般企业的线上获客方式,对于银行业不具有普遍意义。 第四,除了支付结算,大多数银行业务对于客户来说不具有高频性。 数字普惠金融,银行数字化转型,必须充分认识这些特点,才能实现有效的技术应用,不至于走许多弯路。 五、发展数字普惠金融必须充分研究各类数据与金融产品的相关性。 经过十多年的发展,我们可以看到,数字普惠金融,包括数字金融,用什么技术不是问题,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等,都是公共技术,关键问题是如何应用技术。如果经过这十几年的正反经验教训,我们还是以这些技术名词和口号来谈数字普惠金融、数字金融,就有欺世盗名之嫌了。 现在是到了充分、深入研究各类数据与金融产品和服务之间的关系的时候了。只有研究透这些关系,各类技术才能得到有效的应用,从而创新有效的普惠金融服务。前段时间关于大数据应用的介绍,往往失之于笼统模糊甚至泛化和简单化,大量的互联网金融风险也与此有关。 首先,要分析,哪些数据可以帮助我们精准地识别有效客户。进一步,要将数据分类,哪些数据在识别有效客户中具有普遍性,哪些数据只有在特定的场景中才有效,哪些数据只针对某类客户群体才有应用价值。 其次,要分析,各类数据与信贷额度和信贷风险之间的相关性。在信贷额度确定和信贷风险评估中,并不是数据越多越好,数据的强相关性和精准性才是关键所在。同样的,不同数据在不同场景下、在不同的客户群体中,其与信贷额度和信贷风险的相关程度是不同的,需要进行精细的分类,形成不同的算法和风控模型。不存在所谓最佳的放之四海而皆准的风控模型。 再次,要寻找对于借款人还贷具有强约束力的数据。借款人有还款能力、过往的信用记录良好,都是金融机构向借款人提供贷款的前提条件,但这些数据并不能保证借款人今后有必然还款的意愿,因此需要有强约束条件。担保、抵押等就是此类强约束条件。在数字技术条件下,同样需要有这样的强约束条件,技术本身并不能提高借款人的还款能力和道德水准。因此,找到这些数据,还要有相应的法律制度安排。 第四,在此基础上,设计相应的业务模式。一方面,所谓智能风控模型、算法模型,都需要在找出这样一系列的数据及其相关性后才能建立。同时,不同的客户群体、不同场景,各类数据的相关逻辑不尽相同,风控模型当然也是各不相同的。风控模型没有最优,只有最具针对性。 第二方面,正因为客户群体不同、场景不同,业务模式也是不同的。有些业务从获客到风险评估、贷款、贷后管理到收回贷款,都完全可以在线上的闭环中完成。有些业务模式可能需要在线下获客,线下与线上相结合进行风险评估,然后在线上完成贷款、贷后管理和收回贷款。因此,数字普惠金融、数字金融,不能简单地拘泥于“数字技术”概念。 六、发展数字普惠金融,监管必须跟上数字化创新的节奏。 监管肯定落于市场创新,但监管必须追上市场创新的节奏,不能因为监管肯定落于市场创新,就认为创新干脆不需要监管。 监管落后于市场创新的所谓落后,不是先进与落后的落后,只是时间顺序的先后。更何况,市场创新并不一定是正确的,因此,提倡市场创新,不等于市场创新相对于监管有处于道德高地的基础。 对创新需要宽容,宽容不是不监管。对监管,同样需要宽容,因为监管本身也是创新的一部分。 数字普惠金融,数字金融,如果方向是确定的,那么,创新就要有接受监管的信心。前述关于收集数据的技术、确认客户的分析模型、风控模型等,都是应该透明可监管的。 对各类技术和模型,要进行分类监管。一些要进行技术运行安全性监管。这方面在IT系统监管方面已经有不少经验和机制;一些要进行数据逻辑的监管。 比如,客户标签参数设置是否合理、风控模型的设计是否符合逻辑等;一些模型要进行人格化监管,即模型也要持证上岗,运行中出现问题随时责令下岗,某些还需要与设计人员连带追究责任,比如智能投顾模型、风控模型等。 其他如数据采集和运用的合规合法等,讨论很多,此处不赘。 七、发展数字普惠金融,各类数字平台应该向各类金融机构充分开放平台场景。 随着数字经济的发展和数字社会的建设,会产生更多面向不同领域的公共数字平台。一方面,这些平台的产生与平台企业自身的竞争力有关,另一方面也是数字经济和数字社会的必然现象。 所以,不能以传统产品、行业的垄断来看待平台企业的行业集中度。平台的垄断与否,不是看集中度,而是看平台的服务方式。这就提出了一个作为具有公共品性质的平台如何与社会相处的问题。 就发展数字普惠金融、发展数字金融而言,各类数字平台应该充分向金融机构开放,让金融机构能够高效地为平台上的各类主体提供数字金融服务。这是各类平台能够扩大发展、持续发展的基础,也是数字社会建设的必然要求。 有人或许会说,平台上的主体都是平台企业的客户,它们有需求,应该由平台企业来满足。和对数据所有权和使用权的认识一样,这可能是数字经济发展初期,社会对平台企业性质的认识还不够深入的缘故。 比如,某人到理发店理发,用银行卡付款,这时,他人在理发店,既是理发店的客户,也是银行的客户,两个角色互相并不冲突。当平台上的客户需要金融服务时,他们就是金融机构的客户。为了让客户更好地享受平台的服务,平台就应该向有资质的金融机构开放。 平台企业可否为平台上的客户提供金融服务?当然可以,但必须申请金融业务牌照,有多少能力办多少事。办不了的,还是需要向其他金融机构开放平台。开放,包括开放客户及相关数据。平台企业到处呼吁要打通信息孤岛,到头来自身却成了信息孤岛,这不得不说是数字经济发展中的一个悖论。 因此,数字平台的开放,或者说大型科技企业如何与社会相处,是下一阶段数字普惠金融,乃至整个数字经济、数字社会建设需要重点研究的课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