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于2020年9月14日(星期一)上午10时举行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人民银行副行长、国家外汇管理局局长潘功胜和司法部有关负责人介绍服务实体经济明确金融控股公司准入规范有关情况,并答记者问。以下为文字实录。 寿小丽:女士们、先生们,大家上午好!欢迎出席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为更好服务实体经济、规范金融市场秩序,近日国务院常务会议通过《关于实施金融控股公司准入管理的决定》,有关决定国务院已正式印发。为帮助大家更好地了解相关情况,今天我们非常高兴邀请到人民银行副行长、国家外汇管理局局长潘功胜先生,请他为大家介绍相关情况,并回答大家感兴趣的问题。出席今天吹风会的还有:司法部立法二局局长刘长春女士、人民银行宏观审慎管理局局长霍颖励女士。 下面,请潘功胜先生作介绍。 潘功胜:各位媒体朋友,大家上午好!昨天下午,国务院发布了《关于实施金融控股公司准入管理的决定》,人民银行同步发布了《金融控股公司监督管理试行办法》。今天的政策吹风会主要是向大家介绍金融控股公司的相关政策。近年来,我国金融控股公司发展较快,为满足各类市场主体多元化需求、服务经济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但也有少部分企业盲目向金融业扩张,风险不断累积。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多次强调要规范金融综合经营和产融结合,统筹监管金融控股公司,补齐监管制度短板。 《关于实施金融控股公司准入管理的决定》、《金融控股公司监督管理试行办法》的发布,是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深化金融改革的重要举措,有利于规范金融控股公司的经营管理,防范风险交叉传染,规范金融市场秩序,有利于更好地服务实体经济,促进经济金融的良性循环。 《准入决定》授权人民银行对金融控股公司开展市场准入管理,实施监管,并明确在我国境内的非金融企业、自然人以及经认可的法人,控股或者实际控制两类或两类以上的金融机构,具有规定情形的,应当提出申请,经批准设立金融控股公司。 根据国务院发布的《准入决定》,人民银行牵头制定了《金控办法》,进一步明确了金融控股公司的准入管理和监管要求。《金控办法》遵循宏观审慎管理的理念,坚持总体分业经营为主的原则,以并表为基础,对金融控股公司实施全面、持续和穿透监管,从制度上隔离实业板块和金融板块,明确股东资质条件,加强资本管理,要求股权结构简明、清晰、可穿透,规范关联交易,完善公司治理和风险管理等。同时,对存量企业设置合理的过渡期安排,把握好节奏和时机,稳妥有序推进实施。 下一步,人民银行将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依法依规、稳妥有序开展金融控股公司的准入管理和持续监管,制定配套细则,完善制度框架,防范化解风险,增强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谢谢。 寿小丽:下面开始提问,提问前请通报一下所在的新闻机构。 中央广播电视总台央视记者:出台《准入决定》和《金控办法》对于金融控股公司实施准入管理和持续监管的背景和主要的考虑是哪些?谢谢。 潘功胜:在2017年第五次全国金融工作会议之后,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人民银行会同司法部等相关部门已经开始酝酿建设这样一套制度,主要是对金融控股公司实施准入管理和持续监管,这项工作的背景和主要考虑有这么几个方面。 第一,大家知道,金融控股公司形态在我国已经是客观存在,但一直没有将金融控股公司作为一个整体纳入监管,存在着监管空白。这些年来,随着我国经济金融的发展和改革水平的不断提高,一些大型的金融机构开展跨业投资,形成金融集团;还有部分非金融企业投资控股了多家多类金融机构,形成了一批具有金融控股公司特征的企业,比如说历史比较久远的像中信、光大、招商局集团,地方背景的像上海国际集团、北京金控,还有像民营企业和互联网企业,像蚂蚁金服等等。其中一些实力比较强、经营规范的机构通过这种模式优化资源配置,降低成本,丰富和完善了金融服务,有利于满足各类企业和消费者的需求,提升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 但是,此前我国一直没有将金融控股公司作为整体纳入监管,所以在监管方面存在着空白。在这个行业也出现了一些乱象,少部分非金融企业向金融业盲目扩张,组织架构复杂、隐匿股权架构,交叉持股、循环注资、虚假注资,还有少数股东干预金融机构的经营,利用关联交易隐蔽输送利益、套取金融机构资金等等。比如说明天系、华信系、安邦系等。 第二,对金融控股公司依法准入和监管,体现了金融业是特许行业的理念,也符合国际上的通行做法。从国际上看,由于金融控股公司通常规模大、业务多元、关联度高、风险外溢性强,像美国、日本、韩国、中国台湾地区都有专门的立法,明确了对金融控股公司实施准入许可和监管。在2008年国际金融危机之后,主要国家和地区更加强调整体监管,以防范化解系统性风险为核心,降低金融控股公司风险的复杂性、传染性和集中性,提高了对金融控股公司的资本充足、公司治理、风险隔离等审慎的监管标准。 第三,准入决定和金控办法立足于我国具体实践,充分吸收国际金融监管经验,补齐监管制度短板。党中央、国务院多次指出,要统筹监管金融控股公司,补齐监管短板。《准入决定》和《金控办法》的实施,将非金融企业投资形成的金融控股公司整体纳入监管,坚持金融业总体分业经营为主的原则,从制度上隔离实业板块与金融板块,有利于防范风险跨机构、跨行业、跨市场的传染,推动金融控股公司开展有益的创新,更好地满足全社会多元化、综合化、便捷化的金融服务需求,提升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质效。 《准入决定》和《金控办法》,主要是有这样几个方面的背景和考虑。谢谢大家。 经济日报记者:请问《金控办法》出台是否意味着我国分业经营、分业监管的格局将来会有所改变呢?谢谢。 潘功胜:第一,我国金融业实行的是以分业经营、分业监管为主的架构。这种格局是在长期实践中探索形成的,符合我国经济金融发展的现状,应当予以坚持。 第二,在国际上,主要的经济体也都大多采用金融控股公司的模式,由金融子公司实行分业经营。正如刚才我在第一个问题里给大家作的简要介绍,这种制度框架的安排,使股权结构和组织架构更加简单、明晰、可识别,有利于更好地隔离风险,加强集团整体公司治理和风险管控,也符合现代金融监管的要求。 第三,金控办法的实施,实际上是对当前我国金融业以分业经营、分业监管为主的格局的完善和补充。在人民银行发布的金控办法中,都有明确的一些表述。金融控股公司进行统一的股权投资与管理,其控股的金融机构经营具体金融业务,坚持分业经营。人民银行从宏观审慎管理的角度,对金融控股公司实施整体监管。金融管理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对金融控股公司所控股金融机构实施分业监管。从这些表述中大家可以很清楚地看到,《金控办法》的实施不改变我国现行金融业以分业经营、分业监管为主的格局,是对现行格局的完善和补充。人民银行也将与相关部门建立跨部门工作机制,加强监管协作与信息共享,形成监管合力,共同推动金融控股公司的规范健康发展。谢谢。 红星新闻记者:我们看到《准入决定》已经发布,想请发布人介绍一下主要规定了哪些内容? 刘长春:我来回答这个问题。国务院决定围绕设定金融控股公司准入许可,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作了规范: 一是明确了对金融控股公司实施许可的范围,将境内非金融企业、自然人等主体投资形成的具备金融控股公司特征、规模较大的机构纳入到监管范围,《决定》所称的金融控股公司,是指境内非金融企业、自然人以及经认可的法人,控股或者实际控制两个及两个以上不同类型的金融机构,自身仅开展股权投资管理,不直接从事商业性经营活动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具有应当设立金融控股公司情形的,须向人民银行提出申请,经批准后取得金融控股公司许可证。其中,非金融企业集团的金融资产占其并表总资产85%以上的,可以不单设金融控股公司,而直接申请将本企业批准为金融控股公司。金融控股公司重大事项变更,包括变更名称、住所、注册资本,修改公司章程,投资控股其他金融机构,分立、合并、解散或者破产等,应当经人民银行批准。 二是明确了金融控股公司的许可条件。《决定》主要对金融控股公司的注册资本金,股东、实际控制人信誉情况,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条件,组织机构和风险管理、内部控制制度等方面,规定了审慎性要求。 三是明确了金融控股公司的许可程序。主要规定了设立和变更事项审批的期限等内容,对于《决定》实施前已经存在的、具备金融控股公司设立情形的存量机构,《决定》作出了过渡期安排。 此外,《决定》授权人民银行制定设立金融控股公司条件、程序的实施细则,并组织实施监督管理。人民银行昨天已经与《决定》同步对外公布了《金融控股公司监督管理试行办法》,对《决定》的内容作了细化规定,为打好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攻坚战提供了制度保障。谢谢。 国际市场新闻社记者:对目前已经积累和暴露出来的一些金控公司的相关风险,能不能介绍一下整治的进展是什么样的?特别是之前有媒体暴出山西潞城银行以及相关的德御系风险事件,能不能介绍一下处置的情况怎么样?谢谢。 潘功胜:从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攻坚战以来,金融管理部门已经稳妥处置了像明天系、安邦系和华信系等具有金融控股公司特征这样的一些企业集团,大家从媒体上也都看到。安邦系和华信系的处置工作基本上完成了,明天系的处置工作还在过程中。今年,我们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根据国务院金融委的具体要求,在7月17日,银保监会和证监会分别对明天系的9家金融机构实施了接管。从目前的情况看,接管工作正在平稳有序地推进。关于您提到山西的风险个案,山西省政府会同金融管理部门正在有序处置之中,整体风险可控。 中央广播电视总台央广记者:请介绍一下对于金融控股公司监管的主要思路和监管重点是什么。 潘功胜:谢谢,我先说说,霍局长可以补充。 人民银行发布的《金控办法》,从宏观审慎管理的角度,以并表为基础,对金融控股公司的资本、行为和风险进行全面、持续、穿透监管,规范经营行为,防范风险交叉传染。主要有这么几个要点:第一,实施市场准入管理。金融业是特许经营行业,要严把市场准入关。非金融企业投资控股两类或两类以上的金融机构、所控股金融机构的类型和资产规模具备规定情形的,应当设立金融控股公司,纳入监管范畴。第二,继续实施金融业的总体分业经营。金融控股公司开展股权投资与管理,自身不直接从事商业性金融活动,由控股的金融机构来开展具体金融业务,分业经营,相互独立,建立风险防火墙。第三,围绕系统性风险的防范,落实重点监管内容。人民银行将从集团整体的视角,明确股东资质、资本管理、公司治理、关联交易、风险隔离等标准。这主要包括,规范股东资质和股权管理,实施对金融控股公司整体的资本监管、公司治理和关联交易的监管,建立金融控股公司统一全面的风险管理体系、完善的风险防火墙制度。第四,明确了监管的职责分工。正如我刚才介绍的,人民银行主要从宏观审慎管理的角度,对金融控股公司开展持续监管。金融管理部门依法按照金融监管职责分工,对金融控股公司所控股金融机构进行监管,也就是对金融控股公司所控股的不同类型的金融机构,按照现行的监管分工来实施监管。同时,相关部门之间建立跨部门的工作机制,加强监管协作和信息共享。大概是这么几个要点,看看霍局长有没有补充。 霍颖励:刚才潘行长已经说得非常全面,监管重点实际上是金控办法非常着重去规范的。《金控办法》一共是七章,其中有两章,比如说第三章和第四章都设立了监管重点,第三章体现在公司治理和规范协同效应,第四章重点讲了并表管理和风险管理的相关内容,把刚才潘行长说的监管重点都放在这里面了。有关内容非常详细,我们现场有很多都是比较熟悉的经济口、金融口的专业记者,如果对一些具体问题和指标比较关注的话,今后我们还会制定一些细则,包括并表的细则、关联交易的细则,还有资本的细则,还有机会和咱们在座的各位进行沟通,也非常欢迎大家对我们下一步有关规则提出宝贵意见。谢谢。 凤凰卫视记者:我们关注到此前有媒体报道,商业银行或可以试点控股或者设立证券公司。请问,金融监管部门对这方面下一步有哪些考虑? 潘功胜:谢谢你的问题。你提到的这个问题,我们也注意到前期也有不少媒体报道这个问题。我记得,对这个问题有关的监管部门当时也作出了回应,大家如果有兴趣,可以到网站上查一查。 我国现行的金融业,以分业经营、分业监管为主的这样一种格局,是在长期的实践探索中形成的,符合我国经济金融发展的现状,应当予以坚持。 推动资本市场的健康发展,是我国金融改革的重点工作。近年来,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在国务院金融委的具体指导下已经做了大量工作。人民银行将继续与相关部门一道,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部署,继续推动中国资本市场的制度建设和创新发展。谢谢。 中新社记者:我们知道,人民银行已经发布了《金融控股公司监督管理试行办法》,对金融控股公司监管作了比较全面的规定。那么为什么还要同时出台《国务院关于实施金融控股公司准入管理的决定》呢?谢谢。 刘长春:我来回答这个问题。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金融控股公司监管问题,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多次作出重要指示和批示。司法部会同人民银行就建立健全金融控股公司监管制度广泛征求意见,经过深入研究论证,认为有必要对金融控股公司准入设定行政许可。设定这项行政许可,有利于规范金融控股公司发展,防范系统性金融风险,维护金融安全,保护社会公众利益。而且,这项行政许可与金融控股公司所控股或者实际控制金融机构的行政许可不重叠,也不冲突。 按照《行政许可法》的规定,行政许可是指行政机关根据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申请,经依法审查,准予其从事特定活动的行为。按照《行政许可法》的规定要求,法律、行政法规可以设定行政许可;必要时,国务院可以采用发布决定的方式设定行政许可。那么出台《国务院关于实施金融控股公司准入管理的决定》,就是按照《行政许可法》对设定行政许可法定形式的要求,以国务院决定的方式设定实施金融控股公司准入许可。谢谢。 寿小丽:最后两个问题。 新京报记者:近期人民银行和住建部联合召开了一个重点房地产企业的座谈会。请问,在房地产企业的资金监管和融资管理规则方面,最近有什么样的进展?谢谢。 潘功胜:这个问题虽然不是今天发布会的主题,记者朋友问了,在这里跟大家介绍一下。 我们知道,在党的十九大之后,中央明确了“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不将房地产作为短期刺激经济的手段”这样的一个房地产市场管理的基本方针政策。在这个问题上,中央始终保持战略定力,坚持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保持了房地产调控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大家从这几年的政策执行情况看,特征是非常鲜明的。当前,我国房地产市场运行总体平稳,疫情的影响逐步消退,销售在快速恢复,开发投资在加快复苏,整个房价总体平稳。 你刚才提到的融资规则,前后差不多酝酿了将近两年的时间。我们前期广泛征求意见,在与房地产业界、金融业界进行广泛沟通的基础上,人民银行和住建部会同相关部门形成了对重点房地产企业的资金监测和融资管理规则。这个规则是房地产市场长效机制建设的重要内容,也是房地产金融审慎管理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这个制度建设的目的,在于增强房地产企业融资管理的市场化、规则化和透明化。从微观的层面来说,有利于房地产企业形成稳定的金融政策预期,合理安排自身的经营活动和融资行为,矫正一些企业盲目扩张的经营行为,行稳致远,增强自身的抗风险能力。实际上,从去年以来,部分房地产企业已经开始对自身的经营策略和财务结构进行优化。在这个规则制定过程中,我们也充分考虑企业和市场的实际情况,设计了科学合理的过渡期安排。正如刚才金融控股公司办法一样,都有个非常科学合理的过渡期安排。从整体上看,目前重点房地产企业的资金监测和融资管理规则起步平稳,社会反响正面积极。 下一步,我们将会同住建部以及其他的相关管理部门,跟踪评估执行情况,不断完善规则,稳步扩大适用范围。谢谢大家。 中国日报记者:在《金控办法》和《准入决定》出台之后,下一步具体监管金控公司方面,人民银行还有哪些安排?谢谢。 潘功胜:昨天国务院这个《准入决定》发布和人民银行《金控办法》的出台,意味着金融控股公司的监管工作正式起步,后面还是有很多工作需要去做的。 人民银行下一步将按照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要求,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依法合规、稳妥有序地做好各项相关工作。后面的工作,主要有这么几项:第一,还是要继续加强与市场沟通。今天国新办请各位媒体界的朋友过来,作一个解读,也是希望通过你们来扩大政策的宣传面,让社会更多知晓这个政策的内涵。此后,这种沟通还需要持续,包括和媒体的沟通,和市场主体的沟通。同时,在政策执行过程中,通过这样一些沟通,了解市场的情况,来回应市场的关切,提高政策透明度和可操作性。 第二,完善制度框架。《准入决定》和《金控办法》初步搭建了金融控股公司的政策框架,但是仅仅靠这两个东西,它还是一个比较框架层面的,对金融控股公司的监管需要更具体的、更细的操作规则,比如说并表管理的规则、资本管理的规则,关于关联交易管理规则等等,前期我们在这些方面也做了充分的准备,都有非常好的基础。 第三,开展准入管理。刚才刘长春局长在对国务院昨天发布的这个决定已经作了一个解读,对于符合设立情形的企业设立金融控股公司的,人民银行按要求进行受理和审批,做好行政许可的服务工作。 第四,稳妥有序地过渡。现在已经有一部分是存量企业,已经具备金融控股公司的特征,也符合设立金融控股公司的情形。但是,它内部的一些股权结构可能不太符合《金控办法》的要求。我们设置一个合理的过渡期,我们也参考了美国、日本等等以前开始做这件事情上的一些做法。在这个过渡期内,把握好对存量企业实施分类施策,推动《金控办法》平稳实施。 第五,要持续日常的监管。人民银行将从宏观审慎管理理念出发,加强与相关部门的监管协作,加强引导金融控股公司依法合规经营,完善公司治理,有效地防控风险,提升服务经济的高质量发展的能力。 下一步主要是这么几个方面。 寿小丽:谢谢潘行长,谢谢各位发布人,也谢谢各位记者朋友们,今天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就到这里。
9月14日晚,瑞丽市召开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新闻发布会,官方回应2例输入型确诊病例的缅籍公民系偷渡入境。针对当前境外疫情扩散态势,瑞丽市将进一步加强市内缅籍人员排查并进行分类管理。 其中,针对有固定务工地点的缅籍人员,完善登记信息,核酸检测后,就地隔离,不得外出,网格加强监督;口岸关闭前入境但证件过期的缅籍人员,严格登记信息,按居住地或者务工地纳入网格管理;针对无法查实入境时间、无固定住所、无固定务工场所的,采取集中遣返措施。
根据联交所最新权益披露资料显示,2020年9月8日至10日,绿城管理控股(9979.HK)获执行董事兼行政总裁李军先生在场内三日合计增持598万股,涉资约1986.25万港元,增持完成后李军持股占已发行股份的百分比上升至0.31%。 这是绿城管理控股上市后第一次出现的重要内部人士增持,也是高管团队成员首次在二级市场直接增持自家公司股票,具有非一般的特殊意义及积极影响。据了解,作为国内代建行业第一股及行业龙头的绿城管理控股,自上市以来尚未推出过针对管理层的股权激励计划,而行政总裁李军此番自掏腰包"真金白银"地连续三日增持公司股票,不但能凸显出管理层对公司总体发展前景及增长潜力的信心,更可进一步向市场释放出公司投资价值或被低估的信号。 (图片来源:香港联交所最新权益披露公告) 绿城管理控股是中国首家运用轻资产模式的代建公司,其在开展业务过程中一般无需为项目投入大量财务资源,项目拥有人主要承担土地收购成本及物业建造成本,而公司则专注于为客户提供可涵盖整个物业管理生命周期的全方位代建服务,主要通过「绿城」品牌、经验丰富的僱员、成熟的管理及质量控制系统、合资格承包商及供应商网络、专业的订制服务以满足各类项目拥有人的需求。 轻资产模式之下,更注重运营和服务,而人才则是企业的核心竞争力所在,企业的盈利能力依托员工的创造性能力和主人翁精神,此次透过高管的增持,反映了管理层对公司长期价值的认可,有利于建立企业利益共同体。 实际上除了管理层的看好,权威的大行报告也看好公司的轻资产模式与强劲的现金状况,瑞信发表的最新研报中首次给予绿城管理控股"跑赢大市"评级,目标价为3.8港元,该行预期公司下半年利润将按年增长18%,并预计在2020至2022财年的纯利年复合增长率将加快至24%。内部管理人和专业投资机构的双重看好,凸显了绿地管理控股的投资价值。 一、资产负债表坚实,上市之后现金更加充裕,处于业绩释放期 绿城管理控股于今年7月登陆港交所,借助资本力量,公司目前进入到新一轮高速发展期。此前公司公布了上市以来的第一份中期业绩报告,充裕的在手现金展现了在其行业内巨大的发展潜力。 截至2020年6月30日,公司的杠杆比率(=有息负债/同期末权益总额)仅为0.03%,而其银行存款及现金约12亿人民币(单位下同),加上其上市后净募集资金规模约10亿,目前公司现金充裕,除了可进一步支持在其他业务取得新突破,在房地产行业金融监管政策边际收紧局势及资金面压力持续抬升的当前,"现金为王"将进一步扩大公司的行业领先优势和对项目方所存在的"卖方市场"优势。 中期业绩数据显示,绿城管理控股上半年实现收入8.15亿元,归母净利润为1.34亿元,剔除上市费用后绿城管理控股归母净利润依然相较去年同期实现小幅增长。合同负债为2.66亿,较2019年末增加11.2%,合同负债比完工数据更能反映公司"去化"的真实情况,实际收款也快于提供服务的完工进度。 整体上,公司实现合约项目总建筑面积7331万平方米,较去年同期的6859万平方米增长6.9%;实现在建面积3882万平方米,较去年同期的3077万平方米增长26.2%。无论是新签的代建项目数量或金额,还是在建项目面积,或者是合同负债,均为公司未来收入的快速增长带来了坚实基础和保障。 结合招股书公布数据,公司在2017年-2019年的新订约总建筑面积分别为1060万平方米,2240万平方米及1600万平方米,三年累计新增约4900万平方米;相比较而言,2017年-2019年已建成的总建筑面积分别为408万平方米,370万平方米及551万平方米,同样可得三年累计已建成约1329万平方米,按此所推算的从新订约到已建成的"进度条"约为27%,这也代表着,新订约总建筑面积的释放周期约在三年左右的时间,2017年-2019年这三年间,2018年为新订约的最高峰期,三年后即指向2021年。 因考虑到2020年存在疫情的扰动因素,项目进度往后推迟释放的情况下,可以预期的是,不但有着"金九银十"的下半年情况会比上半年好,而2021年开始才将真正进入到高峰期。参考2019年公司整体收入的增速约为34.6%,我们认为在业绩加速的释放期降临后,将有望实现超越此前创下的增速记录。 二、代建赛道或面临重估,经典的戴维斯双击将出现,长期投资价值凸显 不少业内人士指出,近期正热议的房地产融资政策"三条红线"对行业格局的影响或许是加速行业集中度提升,"头部强者稳定,弱者加速淘汰"的新马太效应也将逐步显现。项目合作开发不但成为房地产商的"必选项",代建模式也将成为了持有土储且受到融资限制的中小房企为数不多的生存出口,因为科学的项目规划和管理,项目开发的质量,产品的品牌影响力和运营能力,才是决定了它们是否能顺利实现"去化"的速度,而且类似绿城管理控股这样资金充裕的行业龙头,更可提供产业链金融服务或其他高效型的定制类创新模式,对中小房企无疑形成了不可抗拒的吸引力。 根据中指院报告预计,2020-2024年国内代建市场的新订建筑面积复合增速为23.5%,预计2024年行业的新订建筑面积达到约1.94亿平方米,其背后的假定为2024年商品房市场销售面积维持在13亿平方米左右,对应的代建行业渗透率约为14.7%。 同样,克而瑞报告曾指出,未来5年内,即2020-2025年百强房地产企业的每年销售面积预计为9亿平方米,这意味着Top100房地产的市占率(销售面积)将在2024年前后稳定在70%,这一数据在2019年才接近50%。 若结合当前最新形势的判断,存量时代叠加集中度提升,带来的就是市场空间进一步被挤占,剩余"尾部"则留下了近30%的分散市场,同样地,我们认为这30%市场将有六成至七成会被代建所"收集",意味着原来14.7%的市场渗透率将提升约20%(中位数),在此假设下的2020-2024年国内代建市场的新订建筑面积复合增速可提升至为32%。因此,在行业成长性大幅增强背景下,代建赛道的估值中枢大概率会得到提升。 三、结尾 绿城管理控股作为行业龙头,增速将远超行业平均,在贝塔基础上享有阿尔法的优势,业绩增长迈入高峰期,行业融资紧缩背景下业务拓展机会打开估值提升空间,有望迎来戴维斯双击。公司在港股市场具备稀缺性,此次高管首次增持,向市场释放了积极信号,或将成为催化剂,驱动二级市场股价表现。
证监会日前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国证券业协会自律管理职责的意见》(下称《意见》)。中国证券业协会(下称中证协)表示,《意见》的发布将进一步提升行业自律的主动性、特殊性和预防性作用,促进形成市场化的自律约束与声誉激励机制,构建资本市场长期健康发展的良好生态。 《意见》从8个方面对加强中证协自律管理职责提出指导意见。包括: 健全行政监管与自律管理分工协作机制,科学界定行政规定与自律规则的规范内容,完善行政规定与自律规则制定的协调机制,建立重大改革举措和监管政策调整的市场评估机制。 全面实施证券从业人员自律管理,制定证券从业人员执业登记管理、执业行为规范、非准入类证券从业人员专业能力水平评价测试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专业能力水平评价测试、业务培训、执业能力评价等规则并具体组织实施。 建立引导行业创新发展的常态化服务机制,建立面向行业的业务和产品创新试点引导机制,完善服务行业创新发展的常态化工作程序,健全创新业务和产品的配套管理工作安排。 建立自律导向的市场化激励约束机制,加强自律导向作用形成声誉激励与约束制度安排,构建完整的证券业务相关主体自律管理与业务监测监控体系,推动形成健康良好行业文化。 督促会员开展投资者教育和保护活动,进一步督促会员落实投资者适当性管理主体责任,完善证券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健全行业投资者教育工作机制。 强化证券发行承销保荐业务自律管理,加强网下询价配售、保荐、承销业务自律规范,加强保荐承销机构执业行为规范。 推动场外市场业务自律规范体系建设,系统搭建场外市场业务、场外衍生品业务自律规则体系,推动建立集中统一的场外市场监测监控中心,推动场外市场业务、场外衍生品业务发展。 加强中证协治理结构和人才队伍建设,完善协会治理结构和监督机制,不断提升自律管理专业能力水平。 下一步,中证协将结合学习贯彻新证券法精神,全面部署落实《意见》的工作要求,统筹规划、分步实施,按目标型、任务型分解形成落实方案,排出时间表、优先序,不断优化自律管理工作,更好地服务证券行业高质量发展。
9月4日,2020年中国国际服务贸易交易会(下称“服贸会”)在北京开幕,光大银行亮相本次服贸会金融服务专题展区“云上展厅”。该行“云上展厅”围绕光大集团“敏捷、科技、生态”战略转型方向和光大银行“打造一流财富管理银行”战略愿景,线上以丰富的融媒体传播形式全方位展示了光大银行在支持国家战略、服务实体经济、决胜全面小康决战脱贫攻坚等方面的实践成果。 光大银行在服贸会金融服务专题展区集中展现了“七彩阳光”理财产品体系、云缴费、全程通、光信通、随心贷等一系列光大“名品”及代表业务,向参观者全面展示了光大银行在财富管理产品多样化和服务专业化的成果。 光大理财“七彩阳光”产品体系顺应监管规定和市场需求,在资产类别维度配合投资策略、估值技术、开放期设计等建立涉及多种资产配置类型和运作模式,截至2020年7月末,“七彩阳光”产品体系累计规模突破1900亿元,包括养老、抗疫、成长、卫生安全等主题产品。 “云缴费”依托创新开放服务模式,成为中国最大开放便民缴费服务平台,提供缴费项目超9000项,近三年累计服务用户6亿户,缴费笔数突破10亿笔,与微信、支付宝等520多家大型机构建立紧密合作关系。“随心贷”依托大数据、云计算等技术打造全线上网络贷款产品,累计服务客户近2700万人,累计放款超过1万亿元。 光大银行相关负责人表示,聚焦“打造一流财富管理银行”的战略愿景,光大银行将充分发挥光大集团金融全牌照优势,为客户提供一站式、全周期、全渠道的财富管理服务,积极满足人民群众多样的金融需求,助力普惠民生。 光大银行在服贸会展示的各类金融服务场景,不仅是科技引领金融服务创新的成果,也体现了光大银行在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中践行金融国家队责任,积极服务实体经济、改善民生的使命担当。未来,光大银行将继续突出财富管理特色,增强经营实力,强化数字化创新支撑和驱动体系。
“这是根据我们企业自身情况开发的ERP软件,通过信息化管理,形成内部完整的品控体系,”尚赫公司质量管理负责人在企业内部的品质管理大会中讲到,“目前这个软件还在研发升级中,完成系统的迭代之后,会形成一个以大数据分析为基础的信息化质量管理系统。” 这是尚赫公司质量管理体系“数字计划”中的一部分,自企业2月底复工复产后,质量管理升级就是与企业生产运营并行的重要环节。用信息化、数字化的模式夯实产业链基础,提升品质管理效率,是生产型企业产业升级的必由之路,在中国健康产业领域摸索了28年的尚赫公司,对产品质量管理更是提出了明确的要求。 优厚基础 力保产品品质 进入中国28年来,尚赫始终以过硬的产品质量著称,也得到了市场和用户的一致好评。2019年,尚赫接受的市场监管部门12批次产品安全监督抽样检验,全项检验64批次全部合格。近30年的生产经营中,尚赫以自身的经验摸索和验证出一套相对稳定的管控系统。从供货商的生产环节开始,到入厂、制成、出厂、发货、仓储物流、售后,形成了整个环节全覆盖管控体系。 “管理前置是我们的品控原则,对受托加工的供货商进行现场审核,验证质控体系、生产能力、生产环境等,通过后每年会继续定期对供货商进行生产线的检查,确保符合标准。这方面我们企业的投入相对较大,这是我们质控体系的一大特色。”尚赫公司质量管理负责人介绍,企业对供货商有完善的评估评价和飞行检查体系,将质量隐患在前端进行预防。 此外,尚赫坚持品质暨诚信的原则,对相关的法规有十分健全的触达体系,企业会密切与区及市监督管理部门沟通了解法规的动向,有新的法规会第一时间学习、自查并更正。例如明年即将实施的《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目前已经在解读阶段,下半年也会针对条例要求进行相应调整。在夯实品质管理的每一个细节上,尚赫都要求做到极致,为完善的品质管理体系打下了优厚的基础。 信息化技术助力品控体系升级 在尚赫的品质管理计划中,在目前的信息化管理基础上还会导入新的数字化系统进行大数据的分析,不断完善内部的质控体系,利用ERP系统进行全数字化管理。例如,在某产品的生产中,看到现在的一些数据后,如果想了解之前相关的趋势,就可以调取1-2年前的数据进行分析,还可以通过系统提示判断是否有隐患或风险;比如产品中的水分检测项目,企业的内控标准控制在严于国家标准要求的水平,如果结果异常,系统会自动提示,就可以及时发现并处理。 “新科技可以帮助我们做很多的决策,技术的发展最直接的就是能够提高产品的安全等级,减少人为的错误。尚赫的目标是持续构建全过程质量保证体系,以严格的过程管理保证高品质。”尚赫公司质量管理负责人说,尚赫的“数字计划”将会通过大数据的质量管理,导入产品质量可追溯体系,溯源机制能够进一步提升产品的品质标准,形成良性循环,实现趋势性质量预警,遏制质量隐患。 尚赫的“数字计划”未来可通过大数据分析实现产品的溯源管理 目前,尚赫公司已通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22000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HACCP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体系认证、HFCI HALAL国际清真食品理事会认证。尚赫的质量认证已经覆盖了企业的主流产品,即食品、保健食品类和化妆品类。而在尚赫的发展规划中,清醒地看到了中国健康产业的产业链和供应链目前正面临着急剧变化的全球市场,以数字技术进行全面质量管理创新与发展,已成为质量升级的必由之路。下一步,尚赫会针对产品类型、产品投放方面考虑相对应的认证体系,包括进入国际市场的相关认证,如欧盟等经济体的相关准入认证等。在此基础上,部分前期的准备工作也在计划中,将根据国内市场的发展情况及企业自身的经营情况进行通盘考虑,以优质的公司治理结构和高标准的产品质量,迎接企业全球化市场的到来。(文/尚赫产品安全质量课题组)
“未来财富管理行业发展的重要目标,将是降低财富管理市场的雾霾度,提高透明度,打造人民大众的理财师。”9月6日,北京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范文仲在2020全球财富管理论坛上说,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支撑下,未来理财将具备构建“千人千面”精准家庭财富画像、帮助投资者深挖并诊断自身财富管理需求的能力。 范文仲称,财富管理市场和行业在经历过去十几年快速发展之后,目前已经走到了舞台中央,财富管理机构的核心竞争力将是对未来趋势的洞见以及把握这种趋势的能力。目前,中国人均GDP已达到1万美元,北京人均GDP则超过2万美元、人均可支配收入达6.2万元(人民币),从历史和国际经验来看,财富保值与传承等财富管理服务即将迎来爆发期。在市场重塑的过程中,北京金融机构和金融市场资源丰富,高净值人群规模国内第一,同时科技创新与发展基础扎实,人工智能、大数据、区块链等金融科技底层技术广泛运用,发展财富管理行业具备“天时地利人和”的基础。 范文仲表示,未来财富管理行业发展的重要目标,将是瞄准重点领域,降低财富管理市场的雾霾度,提高透明度,打造人民大众的理财师。一是构建“千人千面”的精准家庭财富画像,要求从业者加深对家庭财富需求的了解,充分运用全维度的大数据分析和人工智能处理,帮助投资者深挖并诊断自身的财富管理需求。二是完善金融产品画像和金融机构画像体系,践行“以客户为中心”的原则,利用金融科技提供全面的信息,基于金融产品和金融机构两个维度,开展全方位、多维度的信息展示和风险评估,有效提高信息透明度,帮助投资者强化对金融产品、金融机构的风险理解,降低人民大众理财的信息雾霾。三是更加重视投资者教育工作,践行财富管理的人文关怀,从“人民大众理财师”的角度出发,填补普惠财商教育空白,帮助投资者形成理性、健康的投资观念,走出只关注收益而忽略风险的误区,在整个市场中形成良好的投资文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