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丨全球经济领袖并肩远望、笃定前行 新浪财经联手世界顶尖智库报业辛迪加为您带来全球经济领袖聚焦2020! 罗伯特·席勒 人们一直感到困惑的是,全球股市在2019冠状病毒病大流行面前还没有崩溃,特别是在美国,最近其新增病例不断创下新高。但也许这并不是一个谜题。我们称之为超额收益指数(ECY)的一项指标,让人们对全球股市的长期前景有了更好的认识。 毋庸置疑,资产市场在很大程度上受到心理和叙事的驱动。正如诺贝尔奖得主丹尼尔·卡尼曼(Daniel Kahneman)所写的,“熟悉会滋生好感”,在第一季度2019冠状病毒病疫情爆发后,今年全球股市出现了几个熟悉的故事。例如,V型复苏和FOMO(害怕错过),这两种因素都可能推动股市创出新高。还有一种是“居家办公”的说法,这种说法尤其令科技和通讯类股票受益。 但是,这些说法是我们所有人没有考虑把钱从股票中撤出、投入债券等更安全的替代品、甚至把钱藏在家里床垫底下的唯一原因吗? 周期性调整市盈率(CAPE)是实际(通货膨胀调整后)股价与10年平均每股实际收益的比值,它似乎能很好地预测全球5个有影响力地区的实际长期股市回报。当CAPE较高时,未来10年的长期回报往往较低,反之亦然。自2019冠状病毒病疫情爆发以来,CAPE比率已基本恢复到大流行前的水平。 例如,美国2020年11月的CAPE为33,超过了2019冠状病毒病大流行开始前的水平;事实上,现在已经回到了2018年1月33的高点。美国仅有两个CAPE高于30的时期:20世纪20年代末和21世纪初。 中国的CAPE也高于疫情爆发前。这两个国家的股市都偏重于技术、通信服务和非必需消费品行业,所有这些行业都受益于2019冠状病毒病大流行,这可能在一定程度上解释了它们相对于其他国家较高的CAPE比率。 至于欧洲和日本,它们的CAPE在很大程度上回到了2019冠状病毒病前的水平,只有英国仍远低于大流行前的水平和长期平均水平。值得注意的是,这些地区在技术、通信服务和非必需消费品领域的风险敞口较小。 市场观察人士注意到了低利率在推高CAPE比率方面的潜在作用。在传统金融理论中,利率是估值模型的关键组成部分。当利率下降时,在这些模型中使用的贴现率下降,假设所有其他模型的投入保持不变,权益资产的价格应该上升。因此,央行的降息可能会被用来证明较高的股价和CAPE的合理性。 因此,在评估股票价值时,利率水平是一个越来越重要的考虑因素。为了捕捉这些效应并比较股票和债券的投资,我们提出了ECY,它同时考虑了股票估值和利率水平。为了计算ECY,我们只需反转CAPE得到一个收益率,然后减去10年实际利率。 这一指标有点像股票市场溢价,是考虑长期估值和利率相互作用的有用方法。指数越高,表明股票越有吸引力。例如,美国的ECY为4%,由3%的CAPE收益率减去10年的-1.0%实际利率(根据前10年2%的平均通胀率进行调整)得出。 我们回顾了过去的5个世界地区——在有数据显示的过去40年——发现了一些惊人的结果。在所有地区,ECY都接近其高点,英国和日本都处于历史高点。英国的ECY接近10%,欧洲和日本约为6%。我们对中国的数据没有追溯得那么久,尽管中国的ECY有所提高,约为5%。这表明,在全球范围内,目前股票相对于债券极具吸引力。 从我们的全球数据看,ECY值达到如此高的唯一一次是在20世纪80年代初。那个时期的特点是股票价格低、利率高、通货膨胀高。这五个地区的CAPE在当时只有十几,而现在则是二十和三十。这些情况几乎与我们今天看到的情况相反:股票价格昂贵,实际利率极低。 我们不知道2019冠状病毒大流行将如何结束,而随着有效疫苗的出现,它很可能很快结束。但从ECY指标中可以得出的一个关键结论是,它证实了股票的相对吸引力,尤其是在低利率可能持续较长时间的情况下。这或许可以解释“社交控”的说法,并在一定程度上解释了自3月份以来投资者对股票的强烈偏好。 最终,债券收益率可能只会上升,股票估值也可能不得不随着收益率的升高而重新调整。但目前,尽管存在风险,CAPE比率也很高,但股市估值可能并不像一些人想象的那么荒谬。 Translated by Meng Shan from Intellisia Institute
人口老龄化的金融冲击还表现在自然利率的持久下跌,并导致金融市场陷入零利率的流动性陷阱。 二、长期挑战:人口老龄化与人口负增长 由于人口结构的变化,上述短期的通货紧缩和总需求不足有可能演变为长期问题。我们知道,此次疫情爆发前发达国家就面临一个集体性的困境——主要由人口老龄化导致的长期停滞(secular stagnation)。2010年我国劳动年龄人口占比开始见顶下降,人口老龄化速度加快,未来可能很快将面临更为严重的人口问题——人口负增长。根据预测,2027年我国总人口将达到顶峰,此后一路下降。未来十年,主要经济体中只有美国是人口正增长。 从日本以及正在“日本化”(japanization)的整个发达经济体看,人口老龄化和人口负增长会从经济供求两侧、金融、财政等方面形成长期持续的负面影响。如果将疫情、金融危机看作是重感冒发高烧,那么,这种人口问题就是白血病。 1、经济冲击 人口老龄化和人口负增长首先会对总供给形成持久的负面冲击。我们知道,人均GDP等于以劳动力数量计算的劳均GDP乘以劳动力占总人口比重,因此,即使劳动生产率和劳均GDP能够维持不变,人均GDP也会因为劳动力占比的下降而不断下降。此外,人口老龄化还会内生性地影响技术进步。可以想象一下,在一个老龄化的社会中,除了跳广场舞和躺在养老院之外,是不会需要太多的耐用消费品和各种新奇技术的。因此,劳均GDP也会随着人口老龄化而不断下降。我们已经看到,在全球包括日本、意大利、俄罗斯、白俄罗斯等在内的20多个人口负增长的国家中,无一例外的是低增长、零增长甚至是负增长。 人口问题形成的冲击还发生在总需求侧,进而造成持久的总需求不足和负的产出缺口。随着人口老龄化甚至负增长,包括住房、各种耐用消费品在内的固定资产投资已经愈发没有了必要,投资需求长期萎靡。以日本为例,2018年的资本形成只相当于1995年的71%,总需求不足使得日本名义GDP在20多年的时间里萎缩了7%。 投资需求和总需求不足将导致资本品相对价格的持久下跌和通货紧缩。再以日本为例,从1995年到2018年,核心CPI下跌了2%,CPI中耐用消费品价格下跌了50%以上,土地价格下跌了47%,股市基本是零增长。所以,如果货币政策当局认为CPI不能反映真实的通胀,而是要将资本品价格纳入到物价水平中,那么,我们看到的将是更加严重的通货紧缩,因为资本品的价格比一般消费品价格跌的更快,跌的更加彻底。 2、金融冲击 人口老龄化的金融冲击还表现在自然利率的持久下跌,并导致金融市场陷入零利率的流动性陷阱。现实经济中存在两套利率,其一是实体经济的利润率和资本边际报酬决定的自然利率,其二是货币信用供求决定的金融市场利率。古典经济学早就指出,是自然利率规定了金融市场利率的上限,而不是相反。马克思在《资本论》中曾经指出,利息归根到底受制于全社会的平均利润率。在1912年出版的《经济发展理论》中,熊彼特也早就预言到,如果没有利润,零利率和负利率也是可能的。在现代经济学中,自然利率实际上就是资本边际报酬和资本品相对价格(托宾q)的变化,而相对于资本存量的劳动力减少会直接导致两者的持续下降。当自然利率下跌并成为负值之后,金融市场的利率就被压制在零利率陷阱动弹不得,无论货币政策和财政政策是如何起劲。 3、财政冲击 在财政方面,人口老龄化将导致政府杠杆率不断上升,政府债务愈发不具有可持续性。关于政府杠杆率和人口老龄化的关系有很多研究,基本结论都一样:两者之间呈现显著正相关关系,老年抚养比越高的国家,广义政府杠杆率也越高。例如,2019年发达经济体平均的政府杠杆率为101%,老年抚养比最高的日本为238%,老年抚养比其次的意大利为137%。 政府债务负担随老龄化不断加重的机制有三个:其一,人口老龄化使得潜在经济增长率下滑,在税率一定的情况下,这意味着税基乃至税收收入的不断减少;其二,随着总需求的持续萎靡和产出缺口的扩大,为了维持总需求、保持充分就业,自然需要扩张的财政政策;其三,养老保障支出愈发刚性,并成为财政支出的大头。在现收现付的养老体制下,由于年轻人缴纳的养老金成为老年人的收入和支出,随着老年抚养比的不断提高,这一体制终将入不敷出。例如,在日本的财政支出中,社保支出在1998年占比不到50%,到2018年飙升为财政支出的80%以上。 在经济零增长、甚至负增长的情况下,以年轻人的缴纳来供养老年人的财政支出结构实际上是一种重新“切蛋糕”的再分配机制:将年轻人的资源不断地向老年人配置。这种再分配不仅降低了政府支出对教育、科学研究的支持,从而降低了潜在经济增长水平,而且,收入水平的降低还进一步抑制了年轻人创业乃至生育的欲望,整个社会成为“无欲望”社会。 三、解决短期问题、应对长期挑战的政策建议 在疫情得到有效控制、经济V型反弹的背景下,我国经济依然呈现出通货紧缩和总需求不足的问题,这种短期问题实际上是2010年后人口老龄化导致的长期趋势的延续。在不久的未来几年后,我们还将面临更加严峻的人口负增长问题。因此,解决短期问题必须基于人口问题带来的长期挑战,需要综合采取相互配合协调的人口、财政和货币政策。 首先,应该实施更加积极的人口政策。十九届五中全会公报和十四五规划纲要建议稿都提出要“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人口老龄化时期的人口战略,其焦点不在于越来越多的老年人,而在于越来越稀缺的劳动力和年轻人。本文以为,需要尽快从两个方面着手:其一,延迟退休年龄,加大在职劳动力的教育培训力度,以增加有效劳动力的供给;其二,尽快摒弃“计划”和“放开”生育的政策思路,实施积极鼓励生育的政策,以保持人口总量的基本稳定。 其次,适应人口政策,实施更加积极的财政政策。更加积极的人口政策需要更加积极的财政政策,而财政政策应该吸取其他国家的教训,将财政支出更多地用于补贴稀缺的劳动力和年轻人,而不是用于补贴现收现付的养老体制,更不是用于愈发相对过剩、愈发效率低下的固定资本投资。这方面,财政政策有能力做出重要贡献。例如,对于每个二胎或以上的婴儿,给予其家庭10万元额度的综合补贴,那么,假设每年增加1千万个孩子,则每年财政支出增加1万亿,只相当于我国GDP的1%和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5%。补贴生育的财政支出不需要用增加税收的方式来筹措,完全可以、而且应该用增发国债的方式来融资——因为这可以在有效刺激经济的前提下,解决政府债务的两个不平衡问题,优化债券市场结构,并为人民币成为关键储备货币奠定基础。 最后,适应财政政策,实施更加积极的货币政策。如我们往年报告中所指出,在中美日欧等主要经济体中,唯有中国的央行不是以国债为基础进行货币政策操作,国债占人民银行资产的比重长期维持在微不足道的5%左右。这种央行资产结构不仅意味着人民币是一个依附性的货币,而且,对于提高国债作为全社会安全资产的地位、建立可靠的收益率曲线并最终完成利率市场化构成了重大障碍。为此,央行应该大力购买国债,以支持积极的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和适应人口战略的财政政策,并借此大幅度调低长期无风险利率(例如将十年期国债收益率下调到2%),减轻当前实体经济的债务负担,防范系统性风险,维护宏观金融稳定。 相关新闻:殷剑峰:中国经济的短期问题和长期挑战
债市余震:信用债取消发行“面积”扩大三倍,利率最高抬升至7% 叶麦穗 永煤违约成为蝴蝶翅膀,信用债市场大幅降温。根据同花顺iFinD统计,自11月10日永煤违约事件以来已经有53只债券取消发行,规模合计285亿。相比11月的第二周(11月2日——11月6日)的64.5亿,暴增超过3倍,涉及的发债主体不少为地方平台。在取消发行的同时,债券的票面利率也出现抬升,目前在发的债券中,有23只利率超过4%,其中2只甚至达到7%。 正在发行票面利率前十债券一览 延时发行依然募集未满 今日,有发行人表示:2020年11月17日,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在网下向专业投资者进行了票面利率询价,本期债券品种一利率询价区间为4.00%-5.00%,品种二利率询价区间为4.30%-5.30%。根据询价结果,经发行人及主承销商审慎判断,最终确定本期债券品种一票面利率为4.79%,品种二不发行。 11月17日,重庆铝产业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于2020年11月12日公告了2020年重庆铝产业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第二期)相关发行文件,计划募集资金8亿元,本期债券于2020年11月17日14:00-16:00进行簿记建档,未达到发行额,延长1个小时至17:00仍未募满。经发行人与簿记管理人协商一致,决定择期重新簿记建档。重新发行的具体时间将另行公告,发行人将及时披露,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 发行遇阻的52只债券中,除了20漳泽电力CP001表示是自身原因之外,其余51只均表示为市场原因。从取消发行的品种来看,钢铁、有色、煤炭等成为取消发行的大户。 受到永煤事件的拖累,河南省也有多只债券被取消发行,分别是商丘市古城保护开发建设公司发行的“20商古03”、开封城市运营投资集团发行的“20开封城运MTN001”、河南省交通运输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发行的“20豫交运MTN007”和河南省新惠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发行的20新惠债。 华北一家基金公司的固收研究员在接受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采访时表示:永煤事件对市场的冲击很大,虽然城投信仰还没有完全打破,但是已经不再是原来的坚不可摧,北方一些城市如东北、西北、西南、山东、河南等地城投会择优选择;财务状况较糟糕,且行业为周期性传统行业, 则也是以观望为主。短时间内,债市发行可能还会有一定的难度。 国盛证券分析师杨业伟认为:近期在永煤、华晨等地方国企债券违约之后,信用市场风险显著上升。由于地方国企与地方政府无法割裂的相关性,地方政府的态度决定着事态的发展。但到目前为止,市场对地方政府偿债意愿的担忧并未明显缓解,甚至出现债券违约后企业更能够轻装上阵的说法,这进一步加剧了大家对地方政府态度的担忧。 信用分层的局面也越发明显 担忧体现在方方面面,除了信用债发行遇阻之外,信用分层的局面也越发明显。“国企信仰”被冲击下市场对资质下沉更加谨慎,弱资质主体信用风险溢价以及流动性溢价可能都将走阔。 近期新发信用债的利率的确出现抬升,正在发行的债券中,有23只债券的利率在4%之上,其中山东寿光金鑫投资发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发行的山东寿光金鑫投资发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的票面发行利率达到了7%;防城港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发行的2020年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的票面利率同样为7%。此外,眉山市国有资本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的发行利率也达到了6.98%。 杨业伟认为上述情况并不特殊,经历地方国企违约之后,地区通常面临显著的融资收缩和融资成本抬升。青海盐湖违约之后,2020年前9个月,青海社融仅为449亿,而2019年青海社融为1278亿,而新增贷款更是从2018年350亿左右下降到2019年的不足30亿,2020年前9个月也只有44亿,2020年青海社融已经高度依赖政府债券,前9个月占比超过八成。辽宁、天津违约之后融资也有明显收缩。违约不仅直接导致债券融资锐减,同样或影响银行放贷意愿和非标融资。同时,违约会带来信用利差的扩大导致债券融资利率上升,同时也会通过推高贷款利率,导致融资成本高企,这在青海、辽宁违约之后都有发生。 融资收缩则往往会导致地方经济增速放缓,反而导致相对债务负担的上升和杠杆率的攀升。从青海、辽宁和天津经验来看,违约前后融资的收缩都伴随着投资的放缓和经济的下行。同时违约带来的资产处置导致资产收缩的幅度高于负债,资产负债率一般不降反升,事实上无法有效起到降杠杆的作用。健康的金融市场需要打破刚性兑付,但也需要注重信用体系的建设。 普益财富副总裁黄健翔对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表示:永煤事件对债券市场的信心是有很大影响的,对未来债券市场趋势可能有三个方面。一是,从最上游的机构投资人来看,过去很多网红债,例如地方政府债都是3A评级,机构投资人对这些债券是非常有信心的,这一个月以来多起债券违约事件发生后,会导致机构投资人会更审慎、复盘已持有的债券。二是,国内评级机构会重新检视对国内债券的评级标准和逻辑,从宏观看,每次违约事件本质上都是对市场的提醒,从长期看,对市场是好事,会促使评级体系更加健全。三是,对一般投资人来说,投资人选择债券基金时会更关注底层资产。
央行开展国库现金定存、央行票据互换和逆回购操作 11月27日电(记者张千千、吴雨)中国人民银行27日进行了500亿元中央国库现金管理商业银行定期存款操作,开展了2020年第十一期央行票据互换(CBS)操作50亿元,还开展了1200亿元逆回购操作。当日有800亿元逆回购到期。 央行发布公告称,当日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以利率招标方式进行了2020年中央国库现金管理商业银行定期存款(五期)招投标,中标总量500亿元,起息日为11月27日,到期日为12月25日,中标利率2.95%。 为提高银行永续债的市场流动性,支持银行发行永续债补充资本,当日人民银行还公告称将开展2020年第十一期央行票据互换(CBS)操作。本期操作量为50亿元,期限3个月,面向公开市场业务一级交易商进行固定费率数量招标,费率为0.1%,票面利率2.35%,首期结算日为2020年11月27日,到期日为2021年2月27日(遇节假日顺延)。 央行当日还发布公告称,为维护银行体系流动性合理充裕,当日以利率招标方式开展了1200亿元逆回购操作,期限为7天,中标利率为2.2%,与前次持平。 当日银行间市场除隔夜利率下行,其他期限利率有所上行。27日发布的上海银行间同业拆放利率(Shibor)显示,隔夜利率为0.836%,较上一个交易日下行46.2个基点;7天期、14天期、一年期利率分别为2.336%、2.815%、3.289%,分别上行4.2个、0.3个和1.1个基点。
原标题:温州中院终审判决:民间借贷利率上限不适用金融机构 “金融机构借款合同等金融纠纷,不适用新民间借贷司法解释。” 11月12日,针对业界所称的“民间借贷利率重定后纠纷第一案”,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温州中院”)官方微信公告了终审判决。 今年9月,最高法划定民间借贷利率司法保护上限后,平安银行温州分行与借款人洪某借款纠纷案被判以4倍LPR收罚息(金融借款按15.4%计算罚息),引发市场广泛关注。彼时,民间借贷利率重定后,对金融机构是否适用以及利率上限如何计算成为业内热议的话题。 “从温州中院判决来看,打破了窠臼,直接表明金融借贷的归金融借贷;民间借贷归民间借贷,两者法律性质不同,司法保护的程度也不同。”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申诉委员、中国银行(港股03988)法学研究会理事肖飒认为,“从现在的判决结果看,在明年《民法典》生效之前,金融机构的利率上限基本就稳定在24%了,不会有较大变化。” 另一方面,将此次温州中院的终审判决与银监会发布的《关于加强小额贷款公司监督管理的通知》(简称“86号文”)来看,肖飒认为,“小贷公司和消费金融公司是能沾上光的,也就是说未来其利率上限不是随着市场波动的4倍LPR,而是受到金融借贷利率保护上限年化24%保护的。” “本次终审判决的重要意义,那就是金融借贷利率上限,可以不参照民间借贷利率上限。”不过,她也提醒,我国并非判例法国家,也许其他地区的基层法院有不同理解也未可知。 法律适用有误 此次,温州中院终审“推翻”了一审判决,理由有二:有监管批准放贷业务资质的金融机构及其分支机构,因发放贷款等相关金融业务引发的纠纷,不适用新民间借贷司法解释;本案一审受理时,新民间借贷司法解释尚未实施,该司法解释亦依法不适用于本案。 事情起源于今年9月初。彼时,浙江省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法院的一份案号为“(2020)浙0304民初388号”民事判决书引起市场关注。 判决书显示,就平安银行温州分行与洪某的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法院判决,洪某向该行应偿付的借款以及利息、逾期利息,应按同期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的4倍计算,而非平安银行温州分行主张的月利2%,即年化24%。 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法院认为上述民事判决,是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2020修正)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4倍利率对金融借款合同的利率进行调整。 这意味着,新规出台后,在审理持牌金融机构与个人的借贷纠纷案件时,地方法院参考了民间借贷新规的司法保护利率上限。 不过,对于此次判决,业内当时讨论的一个焦点,就有考虑到新旧规则交替案件受理时间是关键,这决定着案件是否适用新规。该案件于7月14日起诉,8月27日开庭审理。根据新规,“本规定施行后(即8月20日),人民法院新受理的一审民间借贷纠纷案件,适用本规定”。 平安银行温州分行就该案提起上诉,11月12日,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公开宣判,“推翻”了一审判决。 在11月12日的公告中,温州中院二审判决认为,“本案系金融借款纠纷,根据新民间借贷司法解释第一条第二款的规定,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设立的从事贷款业务的金融机构及其分支机构,因发放贷款等相关金融业务引发的纠纷,不适用该司法解释。故一审判决将本案金融借款合同中约定的利息、复利和逾期利息参照上述司法解释的规定,按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4倍进行调整,属适用法律错误,应予纠正。” 第二个原因在于受理时间,温州中院在公告中称,“在本案一审受理时,新民间借贷司法解释尚未实施,该司法解释亦依法不适用于本案。” 温州中院判决公告认为,对于平安银行温州分行的二审上诉请求,根据合同约定,案涉贷款的月利率为1.53%,即年化利率为18.36%;贷款逾期后,如按合同约定的月息加收50%标准计收罚息,则逾期利率达到年化27.54%。 本案中,平安银行温州分行一审起诉和二审上诉请求均主张按月息2%,即年化24%计收案涉贷款利息,平安银行温州分行的上诉请求成立,二审依法予以支持。 小贷、消金公司“沾光” 终审判决里,温州中院称,“监管批准放贷业务资质的金融机构及其分支机构,因发放贷款等相关金融业务引发的纠纷,不适用新民间借贷司法解释”,那么同样具备放贷业务资质的小贷公司、消费金融公司能“沾上光”吗? 今年8月20日,最高法发布《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2020修正),设定了民间借贷利率不得超过当期LPR4倍的上限。相比原来的“两线三区”(“两线”指的是年利率24%的司法保护线和年利率36%的高利贷红线;“三区”指司法保护区、无效区、自然债务区,民间借贷纠纷中超过该红线的利息部分,法院不予保护和支持),如果适用新规变为“LPR4倍”,不少小贷公司、消费金融公司都感觉心里“没了谱”。 “如果原有的‘两线三区’(当前计算年利率为15.4%)化为4倍LPR上限,对放贷机构来说,风险利率和成本不匹配,对业务影响太大了,合规催收也难做。”华北某中等规模网贷业务平台风控负责人曾向证券时报记者算过一笔账。 在一审判决书中,原告平安银行温州分行于2020年7月14日向瓯海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令被告洪某偿还借款本金162661.65元及利息(截至2020年7月5日的利息、罚息、复利83519.85元;另以借款本金162661.65元为基数,从2020年7月6日起按月利率2%计算逾期利息至实际履行之日止)。 对于平安银行温州分行的诉讼,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法院支持了平安银行还本付息的请求,但对其主张的以月利率2%计算期内利率、本金罚息等不予认同。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法院表示,原告主张按约定月利率2%计算2018年5月5日至2020年7月5日期间的期内利息、本金罚息、复利,其总和已超过4倍LPR保护限度,该院参照原告起诉时4倍LPR进行计算,计52744.27元。 在终审,温州中院“推翻”一审判决。对此,肖飒解释,“温州中院的终审判决,认定银行与贷款人之间的纠纷属于金融借款纠纷,而非民间借贷纠纷。因此,不适用民间借贷相关司法解释,依法改判。” “银行与贷款人的关系,并非民间借贷。”她称,上述案件没有必要遵循民间借贷的原理,即借贷双方都是普通人,一般没有金融专业知识,借贷也属于偶发行为,为了防止高利贷影响贷款人的生活,与金融机构利率放开完全不同,民间借贷设置了司法保护上限。 同时,结合此次温州中院的终审判决与银监会发布的“86号文”来看,肖飒比较乐观地表示,“小贷公司和消费金融公司是能沾上光的,也就是说未来其利率上限不是随着市场波动的4倍LPR,而是受到金融借贷利率保护上限年化24%保护的。” 她认为,“温州中院的终审判决一定是经过慎重考虑,甚至逐级汇报得到反馈后的结果。因此,小贷、消费金融公司不用过度忧虑,退一步说,还有《民法典》施行之后的各类法律、司法解释等重新梳理,届时也必然有些与社会脱节的法律法规被修改甚至被废止。” (编辑:文静)
年化贷款利率不得超24%? 消费金融公司合规发展面临挑战 杜川 [ 由于贷款产品需要根据客群本身资质进行不同的风险定价,这意味着一旦消费金融贷款产品的年化利率降至24%以下,消费金融机构的客群就会跟银行有所重叠。 ] 消费金融作为银行信贷的有力补充,经过六年的快速发展,已经逐步被消费者接受。但行业内也爆出过度借贷、变相收费等问题,引起了监管层的关注。 近期,持牌消费金融公司是否应将IRR(内部收益率)口径的贷款年化利率降至24%以下,成为行业的热议话题。有观点认为这是监管整顿消金领域乱象的重要举措之一。但也有观点认为,压低贷款利率会使得消费金融公司被迫改变服务对象,使得一部分收入相对较低或收入波动较大的消费者群体享受不到合适的金融服务。 “费率不仅仅是一个上限问题,也是一个综合问题,归根结底监管层是在‘开前门、堵后门’,要让‘正门’更加规范。”近日,在第五届中国消费金融高层论坛上,中国社会科学院金融研究所法与金融研究室副主任尹振涛表示。 年利率划定24%红线 此前有媒体报道称,已有多家持牌消费金融公司收到监管指导,要求其IRR口径的年化利率降低至24%。 如今,各类金融机构纷纷推出信贷产品,但不同机构对费用和计息的提法五花八门,甚至存在玩文字游戏、误导消费者的现象。央行此前就在微信公众号上发文提示称,今天的100元,和一个月、两个月、N个月后的100元,实际价值是不一样的,未来的100元,考虑到时间因素,折回到当前的价值可能就要更少一些。同样道理,金融消费者未来每期还款的金额,如何按一定的利率,折回到现在刚好等于借款本金,这个利率就是消费者实际承担的借款成本,也就是IRR。 对此,有业内人士指出,目前持牌消费金融公司服务的大部分是银行等金融机构服务不到的长尾客户,这部分客户群体违约风险较高,因此,消费金融公司需要通过适当的利率水平来覆盖坏账风险。 国际消费金融领域专家Mel Carvill表示,贷款利率和风险溢价有关系,尤其是对于没有信用记录或者信用记录很少的家庭,他们的家庭财务状况通常不稳定,容易受到收入下降或者是需求增加的干扰,而他们没有太多储蓄和其他资源,可能出现违约。因此,放贷机构要收取更高的风险溢价。 由于贷款产品需要根据客群本身资质进行不同的风险定价,这意味着一旦消费金融贷款产品的年化利率降至24%以下,消费金融机构的客群就会跟银行有所重叠。“原本消费金融公司是要做信用卡的下沉客户,一旦将年化利率降至24%,意味着我们要跟信用卡抢客户。”有消金公司人士这样对记者说。 《2019中国消费信贷市场研究》提出,目前我国政府干预消费金融市场资源配置的主要方法有以下三个方面。首先,通过行业准入控制消费金融公司的牌照发放;其次,控制获得牌照公司的资金筹措途径;最后,管制消费金融公司的利率空间。就我国消费金融市场发展现状来看,上述三个管制手段的确起到了左右消费信贷资源配置的作用。 清华大学中国经济思想与实践研究院资深研究员、消费金融40人论坛发起人王红领认为,强行要求所有的消费金融供应商必须将服务的价格控制在24%以内,就会在很大程度上将本应获得消费金融服务的群体挤出这一领域,从而有悖消费金融普惠的初衷。 利率应由市场决定 如果消费金融公司将年化利率限定24%以下,将对行业造成哪些影响? 业内人士认为,如果将行业年化利率限定在IRR口径的24%以下,一些助贷合作模式将受到冲击。 西南财经大学普惠金融与智能金融研究中心副主任陈文对第一财经表示,“消金公司跟助贷合作还是比较次级的客户,一些消金公司客群跟此前的P2P客群也是高度重叠,需要覆盖坏账风险,如果利率降到24%以内,是无法覆盖风险的,会影响消金跟助贷合作,这一块业务冲击会比较大。” 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 王红领认为,消费信贷供给的利率应该由市场来决定。“政府的管制并非在所有的情况下都是有效率的。例如,政府过多地关注这一行业的利率水平就会在很大程度上抑制消费信贷的普惠性,从而导致这一领域资源配置的低效率。由于消费信贷的特点是单笔供给规模小,资金周转周期短,只要事先的交易是透明的,消费者完全有能力合理预期自己的商业行为。如果信贷资金价格过高,信贷供应商会失去客户。” 发展仍面临挑战 近年来,消费金融行业迎来强监管,行业内扶优限劣、清理洗牌,迎来合规经营的新起点。 不过,消费金融在未来发展中仍然面临着众多挑战。首要挑战是经济增速放缓大背景下如何实现行业的稳定发展和消费信贷服务的不断升级。再比如,在金融业对外开放的大背景下,如何实现消费金融市场监管制度进一步透明。 此外,如何为广泛的客户群体提供合适的金融服务,是行业发展的关键。在传统的金融架构下,由于其结构和业态的一些影响,有很多的中小微企业和中低收入阶层难以得到金融服务,因而这种金融架构对他们而言并不公平、难以覆盖。目前消费金融服务对口的人群多为承担利息在18%~24%和25%~35%的一般消费者群体。 在业内,有关消费金融发展的政策谏言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第一,要对于消费金融类信贷服务,按照贷款类型而非机构类型监管;第二,要进一步鼓励、支持持牌消费金融公司通过ABS、金融债等渠道开展融资;第三,在消费信贷公司的整体利率保住“36%以上为非法放贷”红线基础上,应允许消费金融公司根据自身风险成本设定合理贷款利率。 【作者:杜川】 (编辑:文静)
人民银行19日公告称,为维护银行体系流动性合理充裕,2020年10月19日人民银行以利率招标方式开展了500亿元逆回购操作。期限为7天,中标利率2.2%。今日无逆回购到期,有800亿元国库定存到期,按全口径计算,人民银行实现净回笼300亿元。 上周五资金面总体保持平稳,上海银行间同业拆放利率(Shibor)隔夜下行4.6个基点,7天Shibor上行0.8个基点,其他各期限利率基本小幅上行,DR007加权平均利率保持在2.1867%左右,略低于政策利率水平(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