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岁末最后一天,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保监会联合发布《关于建立银行业金融机构房地产贷款集中度管理制度的通知》,对商业银行房地产贷款上限管理做出明确安排。这是继重点房地产企业“三道红线”座谈会,监管当局对商业银行房地产贷款上限管理划定的另外“两道红线”。三道负债红线“加”两道融资红线,“五花大绑”的房地产融资或将遭遇前所未有的“红线”监管。在此背景下,房价究竟是涨还是跌呢? 一、三道红线:“锁定”企业负债上限 2020年8月20日,住建部、人民银行联合召开重点房地产企业座谈会,公布房企资金监测和融资管理“三道红线”规则。“三道红线”规则虽未下文明示,但监管当局控制房企负债的窗口指导意图已经明确。房地产企业资金监测和融资管理“三道红线”主要包括三项财务指标:一是剔除预收款的资产负债率不得大于70%;二是净负债率不得大于100%;三是现金短债比不得小于1倍。根据“三道红线”触线达标情况,房地产企业被划分为“红、橙、黄、绿”四个档次,分别赋予不同的企业有息负债增速比例。其中: (一)红色档:三道“红线”都触碰,不得新增有息负债; (二)橙色档:三道“红线”触碰两条,有息负债年增速不得超过5%; (三)黄色档:三道“红线”触碰一条,有息负债年增速不得超过10%; (四)绿色档:三道“红线”都未碰,负债年增速不得超过15%。 从以上分类不难看出,监管当局划定房企资金监管及融资“三道红线”的初衷就是降杠杆、减负债。通过“锁定”企业有息负债增速,抑制房地产开发企业盲目举债“拿地”的融资冲动。从资金需求端,保持房地产土地供应的市场理性,维护房地产市场平稳有序发展,有效防范房地产开发企业因过度融资、过度负债传染积聚金融风险。根据媒体报道,现有80家规模上市房地产企业,有70家房企“踩线”,有18家房企“三道红线”全踩。由此可见,房地产企业降杠杆、减负债的任务仍然“压力山大”。 二、两条红线:拧紧银行融资“阀门” 2020年12月31日,人民银行、银保监会发布《关于建立银行业金融机构房地产贷款集中度管理制度的通知》,对商业银行房地产贷款集中度划定“房地产贷款占比和个人住房按揭贷款占比”两道红线;根据金融机构资产规模、机构类型等因素,分五个档次设定房地产贷款集中度上限管理的差异化要求。其中: (一)中资大银行:房地产贷款占比上限40%,个人住房按揭贷款占比上限32.5%; (二)中资中型银行:房地产贷款占比上限27.5%,个人住房按揭贷款占比上限20%; (三)中资小型银行和非县域农合机构:房地产贷款占比上限22.5%,个人住房按揭贷款占比上限17.5%; (四)县域农合机构:房地产贷款占比上限17.5%,个人住房按揭贷款占比上限12.5%; (五)村镇银行:房地产贷款占比上限12.5%,个人住房按揭贷款占比上限7.5%; 2020年三季度央行统计数据显示,人民币房地产贷款余额48.83万亿,同比增长12.8%。其中国有大型银行和部分中型银行房地产贷款占比明显偏高,远超“两道红线”监管标准。考虑到各家商业银行涉房贷款基数的差异性,《通知》还同时设置了商业银行政策调整达标的过渡期安排。两道红线,五大分类,从资金供给端对商业银行房地产融资规模占比进行框定,倒逼商业银行调整经营定位,优化信贷结构,保持房地产企业和其他实体经济的均衡发展。从监管政策导向看,未来商业银行存量涉房贷款或将在分类“红线”比例内有序“二次分配”,新增贷款资金或将更多流入制造业、科技等经济社会发展重点领域和小微、三农等薄弱环节。 三、房地产融资“五花大绑”,房价是涨还是跌 从房企资金监管和负债管理“三道红线”,到银行融资贷款“两道红线”,房地产融资已经从需求侧和供给侧进行比例限定。房地产融资“红线”监管政策的两头加码,对未来房地产价格走势必将产生深远影响。 从即期影响看,房价会随着监管“红线”政策的落地实施,出现局部、阶段性调整分化。房价是当期市场供求关系博弈的反应,北上广深等供给资源相对有限的一线城市,房价依然会保持刚性稳定,下跌可能性不大,甚至会出现一定幅度上涨;二线城市房价将保持僵持状态,会出现阶段性小幅波动;三、四线城市会因房企融资红线监管压力,出现降价甩卖情形,房价或将出现一定幅度下跌。但由于此次“红线”监管,对房企和银行都设定了宽松的政策缓冲期,一定程度对冲了房价下跌调整的影响。 从中远期看,“红线”监管作为房地产调控的一项长效机制,对坚守“房住不炒”理念、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稳定房地产“基本盘”将产生积极影响。从运行效果分析,房地产融资采取两头管控,划“红线”的做法,无疑是一条“一箭三雕”的监管良策。然而,房地产行业毕竟不同于其他行业,其特有的投资属性,已经自觉不自觉充当起货币超发的“蓄水池”,对稳定物价起到相当程度的缓释。人们很难想象,如果没有房地产“蓄水池”吸金,物价会涨到什么程度。因此,从中长期看,只要货币超发情形不改变,房价上涨的趋势就不可能改变。房地产融资“红线”监管的长期推行,将一定程度上平滑房价上涨的趋势和幅度。
王鸿近期,绿地控股集团执行总裁兼绿地金融控股集团董事长、总裁耿靖发表2021年市场研判。 在对房地产行业的研判中他指出,2020年,房企资金监测和融资管理规则的出台成为影响行业的核心变量,行业原有的高杠杆、高周转、高价拿地模式将难以为继。受此影响,行业将进入低速平稳发展期。 2021年,“三道红线”将倒逼房企收缩融资战线,土地购置费增速回落。有实力的房企现有土储还能维持3-5年,可开发项目供应充足,拿地更趋谨慎,而实力欠缺的房企拿地有心无力。 他预计2021年全年房地产投资增速将进一步回落至5%左右。 从区域上看,各城市之间将进一步分化,长三角、粤港澳、京津冀和长江中游城市群热点城市的房地产市场将因为资源聚焦而持续走强,产业导入和人口流入的支撑将助推住房租金上涨。 同时,限价导致的热点城市土地与房价的价差收敛以及一二手房价的倒挂,可能会倒逼部分城市放松对一手房的限价政策,纠正一手房的价格失真,实现一手房价的内生性增长。这也将有利于促进房企加快竣工,加速去化,畅通资金链。 2021年,房地产市场仍有较大规模支撑,房企提升经营效率、聚焦做强主业仍是发展着力点。融资、拿地、销售资源将向稳健型、低杠杆企业或龙头企业进一步靠拢,龙头房企的发展机会进一步增大,行业集中度将进一步提升。 与此同时,房地产行业的数字化和智能化趋势将更加明显,细分赛道机会频现,尤其是向管理和科技要红利的物业管理、商业管理运营商的成长性更强,在政策上也有支持,将迎来黄金发展期。
12月28日,中国房地产估价师与房地产经纪人学会第四届会员代表大会在京召开。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党组成员、副部长倪虹向大会发来书面讲话。大会听取了第三届会长杜鹃代表第三届理事会作的工作报告,选举产生了中房学第四届理事会。我爱我家控股集团入选为理事单位会员,集团董事长、总裁谢勇当选为副会长。 作为在房地产估价、房地产经纪领域唯一的全国性行业组织,中国房地产估价师与房地产经纪人学会自成立时起就肩负起了引领行业发展的重任,协助政府开展房地产估价、房地产经纪行业管理工作,在服务住房流通与消费、保障住房交易安全与公平等方面发挥着独特的积极作用。我爱我家控股集团深耕房产经纪行业二十年,以其丰富的高质量发展探索经验、先进的数字化转型成果、扎实的社会公益实践成为行业内优秀的房地产经纪企业。自谢勇掌舵我爱我家以来,集团加快转型发展,强化科技引领,在实现有质量的增长的同时广泛组织公益行动等举措,为行业做出了积极贡献。 聚焦主营业务 延伸产业链边界 当前,随着中国的房地产市场大趋势正在从“新增开发建设”转变为“存量房的交易和运营”。在“租售并举”等调控政策提速、新型城镇化持续推进,以及房地产销售向渠道进一步倾斜,房地产经纪行业迎来了全新发展窗口期。谢勇表示,随着宏观政策的持续加码,消费者对于住房品质的需求不断提升,房地产经纪企业的角色将越来越重要,不能再满足于“把房子卖出去”,而是应该追求为广大消费者“提供最适合的居住服务”。 此外,随着如今共享、共建、共赢时代的到来,加盟模式逐渐成为未来房地产经纪行业重要的发展趋势之一,我爱我家逐步通过收购、战略合作、加盟等方式扩展业务领域,整合优质资源、完善产业结构、促进产业链的融合延伸。近年来,我爱我家在聚焦主业的基础上开放发展,推动企业与更多上下游产业之间的密切合作,以居住为核心,以房产交易和房屋租赁为入口,将相关业务延展至更多的交易类型和服务场景,为客户提供更全面的居家综合服务。 前不久,在我爱我家“守护者计划”启动仪式上,中国房地产估价师与房地产经纪人学会副秘书长王霞评价称,我爱我家启动新的发展战略,构建多品牌共荣、服务多样共存的一站式居住服务平台,努力探索全生命周期、全过程的高质量居住服务模式,不仅促进了上下游各个链条的赋能创新,也扩大了房地产经纪服务范围,拓展了行业的发展空间,在推动行业转型升级的同时,以新技术、新思路助力构建发展新格局。 推动业务创新 数字化赋能转型 除了在聚焦主营业务基础上不断延伸产业链边界,创新同样是推动企业持续发展的源动力。谢勇介绍,近年来,我爱我家全力推进数字化转型,打通多年积累的数据,并据此搭建大数据生态和覆盖全流程的智能化、数字化闭环系统。目前,我们已完成数字化基础设施搭建,在二手、新房、资产管理等全业务模块上具备了平台化开放能力。 我爱我家集团一直是拥抱数字化的行业先行者。2018年,我爱我家提出数字化转型战略,借助数字科技力量,向专业化、标准化、线上线下融合方向发展。3年多以来,我爱我家在数字化转型方面投入已超过10亿元,尤其是今年受疫情影响,行业普遍面临经营压力的情况下,我爱我家仍然选择持续投入。仅今年上半年,公司IT 团队规模新增近20%,目前员工达到700余人,占总部人数超过70%。据悉,2021年,公司将继续扩大IT团队至1000人以上。 当前,我爱我家先进的数字化成果已经进入收获阶段。我爱我家在“数字爱家”战略下陆续投产的VR看房、大数据房屋估价、小区测评报告等多项数字化、智能化工具,正帮助经纪人提高作业效率和客户满意度,推动业务场景的数字化转型。在今年疫情最严重的阶段,数字化投入的成果为企业带来了重要支撑,由线上的VR 带看带来的订单,每月10多万单。先进的科技化手段不仅给客户带来更大便利,也让每个经纪人实现了更高效率的工作,从而为企业带来更强的经营韧性。 随着房地产经纪行业逐步迈入数字化转型的关键时期,我爱我家通过推广自主设计、自主研发的i+产品群,向全行业开放数字化平台的部分功能,帮助广大中小房地产经纪企业完成数字化转型,推动整个行业数字化及智能化服务建设。 承担社会责任 引导正向价值观 我爱我家不仅注重自身业务水平和服务品质的提升,更将“优秀企业公民”作为立身之本,围绕“志愿服务+社区守护+社会公益”三位一体的社会责任理念,承担起企业社会责任。 我爱我家自创立之初就扎根社区,号召员工投身社区公益实践,以服务周边居民为基础,精耕社区,深度参与疫情防控、垃圾分类,积极参与社区治理共建共治。今年新冠疫情期间,我爱我家依托遍及全国的门店体系,号召广大一线员工第一时间参与到社区防疫抗疫工作中,先后组建了600多支“抗疫志愿服务支队”,为全国超过3000个社区提供了200万余小时的志愿服务,协助社区落实抗疫防控常态化工作。 在11月24日,我爱我家还发布了行业内首个企业社区公益体系——“守护者计划”。未来一年内,企业5万多员工,将为所在城市的社区提供超1000万小时的守护,从生活、环境、健康、应急、房产五大方面重磅加码社区服务。在启动仪式上,谢勇表示,房地产行业只有以更加积极、正向的价值观驱动发展,才能凝聚最广泛的力量,保持创新能力,让整个行业实现“无限正循环”。 一直以来,作为房地产综合服务业龙头企业,我爱我家紧紧围绕“让居住更美好”的发展愿景,承小家之所托,担大家之所愿,履行时代赋予的“安家”使命,为国家承担更多的企业责任担当。谢勇认为,在一个与民生息息相关的行业,作为上市公司参与社区共建,助力构建社区治理共同体,营造和谐、安定、便捷的居住环境,是实现企业发展与善尽社会责任的完美统一。 “房地产经纪行业需要参天大树,更需要多元共生、生机勃发的茂密森林,” 在大会上,谢勇呼吁, “构建和谐共赢的行业生态圈,依靠大家通力合作、各显所长,我爱我家愿以开放合作的姿态,与各位同行同仁携手前行、合作共赢,积极探索商业模式创新,实现高质量发展,创造美好未来。”
2020年马上要过去了,今年楼市的总体感觉就是红利期已经过去了,北方各城市房价集体出现大跌。 二线城市有郑州、西安、天津、青岛、石家庄、太原等地,而跌得较明显的要属环京楼市,从2017年高位跌下来,都已经面目全非,像燕郊、通州、大厂、香河、涿州等地现在房价平均跌去40%,跌得最惨的城市房价也已经跌去七成。此外,还有像鹤岗、双鸭山、铁岭、阜新、乳山等中小城市,房价都跌到了白菜价。 除了全国部分城市房价开始全面下跌之外,今年在网络平台上面法拍房的数量要比去年翻了一倍,创下了历史的纪录。 据知情人士透露,过去很少有弃房断供现象发生,今年一下子还突然增加了不少。其中很大一部分就是业主的断供弃房,银行再把房子交给法院,通过法院途径进行出售。 更关键的是,不久之前,合肥市对300多套断供房进行抛售,都是在一周内出现的。如果仅是一套房进行法拍问题还不大,但是出现大量断供弃房,问题就比较严重了。 其实,目前这个现象的出现马云早已预见到了,他曾在2017年曾说过未来“房价如葱”。虽然马云此言论被当时感觉有些过分夸张之嫌,但现在回过头来想一想,马云还是有他独到的眼光的。而目前投资房地产也的确存在一定的风险。 据资料显示,我国破产的企业已经有453家了,相当于每天破产1.5家。也有人预言,随着房地产红利期的过去,房地产行业将重新洗牌,多数中小房企会被行业大佬所吃掉或吞并。 对于炒房者、开发商来说,房地产的红利期正在悄悄的过去了,而对于我们普通百姓来说,房地产市场的春天即将来临。最近我们国家出台了打击房地产行业的乱像政策,并且加大了房地产的调控力度。 相信明年国内会有更多的城市加入到房价下跌的行列中,房地产将逐步回到居住属性,未来决定房价的不是炒房者,而应该是当地的居民收入。 第一个是,三条红线设置。 今年9月央行、住建部就推出了房企融资的“三道红线”制度。意图就是让房企降杠杆,减少金融风险。本来监管部门要求房企达到“三道红线”的标准要求并不过分。 但问题是这些年来,房企拼命拿地建房,争当地王,负债率还是较高的、现金流也是不足的,在此时要求达到“三道红线”标准,恐怕还是有难度的。为此,各路房企也纷纷响应。 从目前来看,房企要想降杠杆,就必须及时回笼房屋销售资金,而若想及早回笼销售资金,那必须大幅降价销售。恒大、碧桂园等房地产大佬们都在主动降价促销,所以,明年刚需购房者是有福了。 第二个是,取消预售房制度,采用现房的销售制度。 过去开发商总是先拿地,拿了地后再出售期房。国家当年允许开发商采取预售房制度,主要考虑到当时,国内房地产刚刚开发,居民对房产需求很大,光靠开发商自有资金发展显然是不够的,甚至发展进程会很缓慢。 于是,国家就允许开发商预先收取消费者一定的房款。不过,预售房制度很容易导致烂尾楼情况的发生,此外还有开发商建完也楼后,把房子交给业主,而业主在看了房子之后,如果表示不满意,也没有办法,因为房款已经付掉了。而现在实行现售房制度,客户看了房子满意了再签合同。 第三个是,国家正在规范房地产租赁市场,明年开始房产租赁事项都要按照《民法典》来实施。 可能有人会问,我们现在是讲降房价,你怎么谈到房租市场了呢?其实,大家之所以要买房,主要还是我们只重视发展商品房市场,却没有很好的规范房屋租赁市场,导致租房者吃了大亏,都想去买房了。 比如,过去房东对租客说,我想让你什么时候搬都可以,现在要按合同规定,不得擅自毁约。还有,房东动不动就涨房租,现在也不行了,现在都要按合同约定的来办理。未来房地产市场将更加规范有序,很多人觉得我租房子也很舒服,并不一定要买房,这样买房需求就会迅速降下来。 对于很多既得利益群体来说,随着房价出现分化、弃房断供潮来临,以及大量房企破产,这恰好说明房地产的红利期正在悄悄过去。 而我们迎来的房企融资的“三道红线”的监管、预售制度的取消,以房屋租赁市场的完善,这些利好都会指向明年国内房地产市场将去杠杆化,购房群体分流,越来越多的城市房价会下跌。 最终国内房价回归居住属性,真正实现“房子是用来住人的,不是被人投机炒作”的宗旨。
一、房地产开发投资完成情况 1—11月份,全国房地产开发投资129492亿元,同比增长6.8%,增速比1—10月份提高0.5个百分点。其中,住宅投资95837亿元,增长7.4%,增速提高0.4个百分点。 1—11月份,东部地区房地产开发投资68488亿元,同比增长7.4%,增速比1—10月份提高0.3个百分点;中部地区投资26012亿元,增长3.6%,增速提高1.2个百分点;西部地区投资29746亿元,增长8.3%,增速持平;东北地区投资5245亿元,增长6.2%,增速提高0.6个百分点。 1—11月份,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屋施工面积902425万平方米,同比增长3.2%,增速比1—10月份提高0.2个百分点。其中,住宅施工面积637903万平方米,增长4.0%。房屋新开工面积201085万平方米,下降2.0%,降幅收窄0.6个百分点。其中,住宅新开工面积147344万平方米,下降2.7%。房屋竣工面积59173万平方米,下降7.3%,降幅收窄1.9个百分点。其中,住宅竣工面积42655万平方米,下降5.8%。 1—11月份,房地产开发企业土地购置面积20591万平方米,同比下降5.2%,降幅比1—10月份扩大1.9个百分点;土地成交价款13890亿元,增长16.1%,增速提高1.3个百分点。 二、商品房销售和待售情况 1—11月份,商品房销售面积150834万平方米,同比增长1.3%,增速比1—10月份提高1.3个百分点。其中,住宅销售面积增长1.9%,办公楼销售面积下降12.8%,商业营业用房销售面积下降11.1%。商品房销售额148969亿元,增长7.2%,增速提高1.4个百分点。其中,住宅销售额增长9.5%,办公楼销售额下降10.7%,商业营业用房销售额下降13.7%。 1—11月份,东部地区商品房销售面积61468万平方米,同比增长5.3%,增速比1—10月份提高1.3个百分点;销售额82568亿元,增长12.6%,增速提高1.5个百分点。中部地区商品房销售面积41021万平方米,下降3.3%,降幅收窄1.7个百分点;销售额29898亿元,下降1.4%,降幅收窄1.5个百分点。西部地区商品房销售面积42026万平方米,增长1.9%,增速提高0.9个百分点;销售额31267亿元,增长4.4%,增速提高0.8个百分点。东北地区商品房销售面积6319万平方米,下降7.5%,降幅收窄1.3个百分点;销售额5236亿元,下降3.2%,降幅收窄1.6个百分点。 11月末,商品房待售面积49287万平方米,比10月末减少204万平方米。其中,住宅待售面积减少201万平方米,办公楼待售面积减少34万平方米,商业营业用房待售面积增加12万平方米。 三、房地产开发企业到位资金情况 1—11月份,房地产开发企业到位资金171099亿元,同比增长6.6%,增速比1—10月份提高1.1个百分点。其中,国内贷款24256亿元,增长5.4%;利用外资154亿元,下降4.7%;自筹资金56666亿元,增长7.9%;定金及预收款57384亿元,增长5.3%;个人按揭贷款26983亿元,增长10.6%。 四、房地产开发景气指数 11月份,房地产开发景气指数(简称“国房景气指数”)为100.55,比10月份提高0.05点。 表1 2020年1—11月份全国房地产开发和销售情况 指标 绝对量 同比增长(%) 房地产开发投资(亿元) 129492 6.8 其中:住宅 95837 7.4 办公楼 5788 4.2 商业营业用房 11886 -1.9 房屋施工面积(万平方米) 902425 3.2 其中:住宅 637903 4.0 办公楼 36308 -1.3 商业营业用房 91406 -8.1 房屋新开工面积(万平方米) 201085 -2.0 其中:住宅 147344 -2.7 办公楼 5842 -8.0 商业营业用房 16219 -5.3 房屋竣工面积(万平方米) 59173 -7.3 其中:住宅 42655 -5.8 办公楼 1899 -19.4 商业营业用房 5774 -22.8 土地购置面积(万平方米) 20591 -5.2 土地成交价款(亿元) 13890 16.1 商品房销售面积(万平方米) 150834 1.3 其中:住宅 133307 1.9 办公楼 2771 -12.8 商业营业用房 7730 -11.1 商品房销售额(亿元) 148969 7.2 其中:住宅 133247 9.5 办公楼 4071 -10.7 商业营业用房 8257 -13.7 商品房待售面积(万平方米) 49287 0.1 其中:住宅 22067 -1.0 办公楼 3762 1.8 商业营业用房 12945 -1.9 房地产开发企业到位资金(亿元) 171099 6.6 其中:国内贷款 24256 5.4 利用外资 154 -4.7 自筹资金 56666 7.9 定金及预收款 57384 5.3 个人按揭贷款 26983 10.6 表2 2020年1—11月份东中西部和东北地区房地产开发投资情况 地 区 投资额 (亿元) 同比增长 (%) 住 宅 住 宅 全国总计 129492 95837 6.8 7.4 东部地区 68488 49448 7.4 7.5 中部地区 26012 20443 3.6 5.0 西部地区 29746 22004 8.3 9.9 东北地区 5245 3943 6.2 5.9 表3 2020年1—11月份东中西部和东北地区房地产销售情况 地 区 商品房销售面积 商品房销售额 绝对数 (万平方米) 同比增长 (%) 绝对数 (亿元) 同比增长 (%) 全国总计 150834 1.3 148969 7.2 东部地区 61468 5.3 82568 12.6 中部地区 41021 -3.3 29898 -1.4 西部地区 42026 1.9 31267 4.4 东北地区 6319 -7.5 5236 -3.2 附注 1.指标解释 房地产开发企业本年完成投资:指报告期内完成的全部用于房屋建设工程、土地开发工程的投资额以及公益性建筑和土地购置费等的投资。该指标是累计数据。 商品房销售面积:指报告期内出售新建商品房屋的合同总面积(即双方签署的正式买卖合同中所确认的建筑面积)。该指标是累计数据。 商品房销售额:指报告期内出售新建商品房屋的合同总价款(即双方签署的正式买卖合同中所确认的合同总价)。该指标与商品房销售面积同口径,也是累计数据。 商品房待售面积:指报告期末已竣工的可供销售或出租的商品房屋建筑面积中,尚未销售或出租的商品房屋建筑面积,包括以前年度竣工和本期竣工的房屋面积,但不包括报告期已竣工的拆迁还建、统建代建、公共配套建筑、房地产公司自用及周转房等不可销售或出租的房屋面积。 房地产开发企业本年到位资金:指房地产开发企业报告期内实际可用于房地产开发的各种货币资金及来源渠道。具体细分为国内贷款、利用外资、自筹资金、定金及预收款、个人按揭贷款和其他资金。该指标是累计数据。 房屋施工面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报告期内施工的全部房屋建筑面积。包括本期新开工的面积、上期跨入本期继续施工的房屋面积、上期停缓建在本期恢复施工的房屋面积、本期竣工的房屋面积以及本期施工后又停缓建的房屋面积。多层建筑物的施工面积指各层建筑面积之和。 房屋新开工面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报告期内新开工建设的房屋面积,以单位工程为核算对象。不包括在上期开工跨入报告期继续施工的房屋建筑面积和上期停缓建而在本期复工的建筑面积。房屋的开工以房屋正式开始破土刨槽(地基处理或打永久桩)的日期为准。房屋新开工面积指整栋房屋的全部建筑面积,不能分割计算。 房屋竣工面积:指报告期内房屋建筑按照设计要求已全部完工,达到住人和使用条件,经验收鉴定合格或达到竣工验收标准,可正式移交使用的各栋房屋建筑面积的总和。 土地购置面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在本年内通过各种方式获得土地使用权的土地面积。 土地成交价款:指房地产开发企业进行土地使用权交易活动的最终金额。在土地一级市场,是指土地最后的划拨款、“招拍挂”价格和出让价;在土地二级市场是指土地转让、出租、抵押等最后确定的合同价格。土地成交价款与土地购置面积同口径,可以计算土地的平均购置价格。 2.统计范围 有开发经营活动的全部房地产开发经营法人单位。 3.调查方式 按月(1月份除外)进行全面调查。 4.全国房地产开发景气指数简要说明 全国房地产开发景气指数(简称“国房景气指数”)遵循经济周期波动的理论,以景气循环理论与景气循环分析方法为依据,运用时间序列、多元统计、计量经济分析方法,以房地产开发投资为基准指标,选取了房地产投资、资金、面积、销售有关指标,剔除季节因素的影响,包含了随机因素,采用增长率循环方法编制而成,每月根据新加入的数据对历史数据进行修订。国房景气指数选择2012年为基年,将其增长水平定为100。通常情况下,国房景气指数100点是最合适的景气水平,95至105点之间为适度景气水平,95以下为较低景气水平,105以上为偏高景气水平。 5.东、中、西部和东北地区划分 东部地区包括北京、天津、河北、上海、江苏、浙江、福建、山东、广东、海南10个省(市);中部地区包括山西、安徽、江西、河南、湖北、湖南6个省;西部地区包括内蒙古、广西、重庆、四川、贵州、云南、西藏、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12个省(市、自治区);东北地区包括辽宁、吉林、黑龙江3个省。
一、房地产开发投资完成情况 1—11月份,全国房地产开发投资129492亿元,同比增长6.8%,增速比1—10月份提高0.5个百分点。其中,住宅投资95837亿元,增长7.4%,增速提高0.4个百分点。 1—11月份,东部地区房地产开发投资68488亿元,同比增长7.4%,增速比1—10月份提高0.3个百分点;中部地区投资26012亿元,增长3.6%,增速提高1.2个百分点;西部地区投资29746亿元,增长8.3%,增速持平;东北地区投资5245亿元,增长6.2%,增速提高0.6个百分点。 1—11月份,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屋施工面积902425万平方米,同比增长3.2%,增速比1—10月份提高0.2个百分点。其中,住宅施工面积637903万平方米,增长4.0%。房屋新开工面积201085万平方米,下降2.0%,降幅收窄0.6个百分点。其中,住宅新开工面积147344万平方米,下降2.7%。房屋竣工面积59173万平方米,下降7.3%,降幅收窄1.9个百分点。其中,住宅竣工面积42655万平方米,下降5.8%。 1—11月份,房地产开发企业土地购置面积20591万平方米,同比下降5.2%,降幅比1—10月份扩大1.9个百分点;土地成交价款13890亿元,增长16.1%,增速提高1.3个百分点。 二、商品房销售和待售情况 1—11月份,商品房销售面积150834万平方米,同比增长1.3%,增速比1—10月份提高1.3个百分点。其中,住宅销售面积增长1.9%,办公楼销售面积下降12.8%,商业营业用房销售面积下降11.1%。商品房销售额148969亿元,增长7.2%,增速提高1.4个百分点。其中,住宅销售额增长9.5%,办公楼销售额下降10.7%,商业营业用房销售额下降13.7%。 1—11月份,东部地区商品房销售面积61468万平方米,同比增长5.3%,增速比1—10月份提高1.3个百分点;销售额82568亿元,增长12.6%,增速提高1.5个百分点。中部地区商品房销售面积41021万平方米,下降3.3%,降幅收窄1.7个百分点;销售额29898亿元,下降1.4%,降幅收窄1.5个百分点。西部地区商品房销售面积42026万平方米,增长1.9%,增速提高0.9个百分点;销售额31267亿元,增长4.4%,增速提高0.8个百分点。东北地区商品房销售面积6319万平方米,下降7.5%,降幅收窄1.3个百分点;销售额5236亿元,下降3.2%,降幅收窄1.6个百分点。 11月末,商品房待售面积49287万平方米,比10月末减少204万平方米。其中,住宅待售面积减少201万平方米,办公楼待售面积减少34万平方米,商业营业用房待售面积增加12万平方米。 三、房地产开发企业到位资金情况 1—11月份,房地产开发企业到位资金171099亿元,同比增长6.6%,增速比1—10月份提高1.1个百分点。其中,国内贷款24256亿元,增长5.4%;利用外资154亿元,下降4.7%;自筹资金56666亿元,增长7.9%;定金及预收款57384亿元,增长5.3%;个人按揭贷款26983亿元,增长10.6%。 四、房地产开发景气指数 11月份,房地产开发景气指数(简称“国房景气指数”)为100.55,比10月份提高0.05点。 附注 1.指标解释 房地产开发企业本年完成投资:指报告期内完成的全部用于房屋建设工程、土地开发工程的投资额以及公益性建筑和土地购置费等的投资。该指标是累计数据。 商品房销售面积:指报告期内出售新建商品房屋的合同总面积(即双方签署的正式买卖合同中所确认的建筑面积)。该指标是累计数据。 商品房销售额:指报告期内出售新建商品房屋的合同总价款(即双方签署的正式买卖合同中所确认的合同总价)。该指标与商品房销售面积同口径,也是累计数据。 商品房待售面积:指报告期末已竣工的可供销售或出租的商品房屋建筑面积中,尚未销售或出租的商品房屋建筑面积,包括以前年度竣工和本期竣工的房屋面积,但不包括报告期已竣工的拆迁还建、统建代建、公共配套建筑、房地产公司自用及周转房等不可销售或出租的房屋面积。 房地产开发企业本年到位资金:指房地产开发企业报告期内实际可用于房地产开发的各种货币资金及来源渠道。具体细分为国内贷款、利用外资、自筹资金、定金及预收款、个人按揭贷款和其他资金。该指标是累计数据。 房屋施工面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报告期内施工的全部房屋建筑面积。包括本期新开工的面积、上期跨入本期继续施工的房屋面积、上期停缓建在本期恢复施工的房屋面积、本期竣工的房屋面积以及本期施工后又停缓建的房屋面积。多层建筑物的施工面积指各层建筑面积之和。 房屋新开工面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报告期内新开工建设的房屋面积,以单位工程为核算对象。不包括在上期开工跨入报告期继续施工的房屋建筑面积和上期停缓建而在本期复工的建筑面积。房屋的开工以房屋正式开始破土刨槽(地基处理或打永久桩)的日期为准。房屋新开工面积指整栋房屋的全部建筑面积,不能分割计算。 房屋竣工面积:指报告期内房屋建筑按照设计要求已全部完工,达到住人和使用条件,经验收鉴定合格或达到竣工验收标准,可正式移交使用的各栋房屋建筑面积的总和。 土地购置面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在本年内通过各种方式获得土地使用权的土地面积。 土地成交价款:指房地产开发企业进行土地使用权交易活动的最终金额。在土地一级市场,是指土地最后的划拨款、“招拍挂”价格和出让价;在土地二级市场是指土地转让、出租、抵押等最后确定的合同价格。土地成交价款与土地购置面积同口径,可以计算土地的平均购置价格。 2.统计范围 有开发经营活动的全部房地产开发经营法人单位。 3.调查方式 按月(1月份除外)进行全面调查。 4.全国房地产开发景气指数简要说明 全国房地产开发景气指数(简称“国房景气指数”)遵循经济周期波动的理论,以景气循环理论与景气循环分析方法为依据,运用时间序列、多元统计、计量经济分析方法,以房地产开发投资为基准指标,选取了房地产投资、资金、面积、销售有关指标,剔除季节因素的影响,包含了随机因素,采用增长率循环方法编制而成,每月根据新加入的数据对历史数据进行修订。国房景气指数选择2012年为基年,将其增长水平定为100。通常情况下,国房景气指数100点是最合适的景气水平,95至105点之间为适度景气水平,95以下为较低景气水平,105以上为偏高景气水平。 5.东、中、西部和东北地区划分 东部地区包括北京、天津、河北、上海、江苏、浙江、福建、山东、广东、海南10个省(市);中部地区包括山西、安徽、江西、河南、湖北、湖南6个省;西部地区包括内蒙古、广西、重庆、四川、贵州、云南、西藏、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12个省(市、自治区);东北地区包括辽宁、吉林、黑龙江3个省。
中介挂牌的房源是否真实?记者从上海市房地产交易中心获悉,2020年12月15日起,上海将对经纪机构通过门店、网站等各类渠道发布的拟出售存量房房源信息进行核验,通过核验的房源信息将自动获得相应的核验编号及二维码。 房源信息虚假,低价房源“钓鱼”,网签后发现房源被限制交易……近年来,在二手房交易中,信息不对称给买卖双方带来诸多交易风险。此次上海要求存量房房源挂牌前需备案并进行房源核验的举措,将提升房源的信息透明度,保障存量房的交易安全。 根据上海市房地产交易中心发布的《关于进一步规范存量房房源核验及信息发布工作的通知》《上海市存量房房源核验及信息发布操作规范(试行)》,自12月15日起,上海市的房地产权利人在委托房地产经纪机构出售存量房前,将由受托经纪机构登录存量房交易合同网上备案系统并提交房源核验申请,上海市房地产交易中心依据不动产登记系统与备案系统共享信息,进行房源信息校验。 房源核验的内容包括:反馈房屋的权证号、坐落、建筑面积等基本信息,核验权利人信息是否与不动产登记簿信息一致;核实房屋是否存在抵押登记、租赁登记、异议登记、单双方预告登记、文件登记、查封登记等不动产登记信息。上海“网上房地产”网站将发布通过房源核验或复核的存量房房源信息,包括小区名称、房屋所在区域、建筑面积、用途、抵押状况、拟售价格、受托经纪机构、核验编号等。对于一套房源委托多家经纪机构挂牌的,“网上房地产”网站将展示所有通过该房源核验的受托机构挂牌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