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3日,由工业和信息化部指导,中国制造企业双创发展联盟主办、福田汽车协办的中国制造企业双创发展联盟第二届理事会换届大会暨“2020中国制造业双创发展高峰论坛”盛大开启。工业和信息化部信息技术发展司副司长王建伟、处长冯伟,中国电子信息产业发展研究院院长张立,福田汽车党委书记、总经理巩月琼,副总经理杨国涛,联盟会员单位代表,以及致力于制造业“双创”发展的专家学者、企业高管等上百人齐聚一堂,共话工业互联网新未来。 大会上,福田汽车工业互联网自主品牌-智云(FOTON-ICLOUD)隆重发布,智云将拓展“智能+”,提供场景化的商用车智能制造解决方案,为制造业转型升级赋能,为客户赋能,致力成为中国制造场景式变革和数字化转型的引领者。 科技引领 赋能商用车数字化变革 依托‘一云、四联、四化’福田汽车工业互联网战略平台搭建,福田工业互联网致力成为中国制造场景式变革和数字化转型的引领者,以数据驱动企业质量发展,引领实现商品运营数字化、网联产品智能化。其中,“一云”指的是由公有云和私有云共同构建的福田混合云,其中传统核心业务,以私有云方式部署;车辆运营、汽车电商等创新型业务,采用公有云部署。 而“四联”指的是工厂内部互联、产业链系统互联、企业与产品互联、企业与客户互联四种互联方式及标识解析数字底座,构成泛在连接。“四化”指的是数据驱动规模化定制、智能化生产、网络化协同、服务化延伸四大业务流程。在完善的“一云、四联、四化”的工业互联网架构下,福田汽车加速构建工业互联网互联部分,推进规模化定制、智能化生产、网络化协同、服务化延伸的“四化”进程。 信息化与工业化深入融合协同发展中,数据就是制造业的“眼睛”和“大脑”。福田汽车持续推进工业互联网,加速提升整个产业链的效益和质量,让质量互联可控。“一件一码”就是典型例子,以福田制定的企业标准及技术要求为基础,通过供应商端赋码的方式为每个核心零部件增加了可追溯性标识,通过整车及零部件的可追溯性标识动态关联关系,对整车及核心零部件进行全生命周期动态管理。 着眼未来 福田汽车打造汽车产业新生态 当前中国经济步入存量主导时代,数字经济是影响中国经济未来10年发展的重要因素。完善的“一云、四联、四化”的工业互联网顶层架构,指引福田汽车工业互联网做到数据安全、网络安全、平台安全、应用安全,同时助力工业生产的过程优化、企业资源配置优化及汽车运行的智能化,将进一步推动着生产方式发生变革,满足新的商业模式需求,构建汽车产业新生态。 杨国涛表示,当前商用车市场竞争从“增量分享”转向了“存量博弈”,商用车客户结构和需求发生了很大变化,购车关注点也从价格向全生命周期运营成本TCO转变。同时,个性化的定制需求逐渐增多。得益于领先的工业互联网战略平台架构和庞大的数据支撑,福田汽车轻松实现与每一辆车全生命周期的互联,并深入洞察上下游价值链需求,为客户提供规模化定制、精准场景化服务解决方案等,让数字化成果深入从客户选车、购车、用车到养车、换车全过程,为客户赋能。 工业互联网是推动中国制造转型升级的关键,也是中国从制造业大国迈向制造业强国的重要动能。福田汽车正在加速构建汽车产业互联网生态,引领制造工业与信息化两化融合发展步入深化应用、走深向实的新阶段,为中国制造在新一轮国际竞争中抢占制高点。
据银保监会12月14日消息,为规范互联网保险业务,有效防范风险,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提升保险业服务实体经济和社会民生的水平,日前,银保监会发布实施《互联网保险业务监管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银保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介绍,《办法》共5章83条,具体包括总则、基本业务规则、特别业务规则、监督管理和附则。重点规范内容包括:一是厘清互联网保险业务本质,明确制度适用和衔接政策;二是规定互联网保险业务经营要求,强化持牌经营原则,定义持牌机构自营网络平台,规定持牌机构经营条件,明确非持牌机构禁止行为;三是规范互联网保险营销宣传,规定管理要求和业务行为标准;四是全流程规范互联网保险售后服务,改善消费体验;五是按经营主体分类监管,在规定“基本业务规则”的基础上,针对互联网保险公司、保险公司、保险中介机构、互联网企业代理保险业务,分别规定了“特别业务规则”;六是创新完善监管政策和制度措施,做好政策实施过渡安排。 《办法》规定,互联网保险业务应由依法设立的保险机构开展,其他机构和个人不得开展互联网保险业务。保险机构开展互联网保险业务,不得超出该机构许可证(备案表)上载明的业务范围。《办法》所称的保险机构,包括保险公司(含相互保险组织和互联网保险公司)和保险中介机构。保险中介机构包括保险代理人(不含个人保险代理人)、保险经纪人、保险公估人。《办法》所称的保险代理人(不含个人保险代理人)包括保险专业代理机构、银行类保险兼业代理机构和依法获得保险代理业务许可的互联网企业。 保险机构只要满足《办法》规定的条件,即可开展互联网保险业务,不需要申请业务许可或进行业务备案。不满足规定条件的不得开展互联网保险业务,已经开展的应立即停止通过互联网销售保险产品或提供保险经纪服务,整改后满足规定条件的可以恢复开展相关互联网保险业务。另外《办法》强化事中事后监管,从经营范围、险种限制、监管措施、法律责任等几方面做了规定。 根据《办法》,银行类保险兼业代理机构可以经营互联网保险业务。银行类保险兼业代理机构经营互联网保险业务,除了要满足《办法》对保险机构的一般要求外,还要满足针对银行的专门要求:一是应通过电子银行业务平台销售;二是应符合银保监会关于电子银行业务经营区域的监管规定;三是不得将互联网保险业务转委托给其他机构或个人。 互联网企业代理保险业务,要满足《办法》对保险机构的一般要求。此外,《办法》还针对互联网企业代理保险业务强化了以下要求:一是要求持牌经营,互联网企业代理保险业务应获得经营保险代理业务许可;二是应有较强的合规管理能力、场景和流量优势、信息技术实力等;三是应实现业务独立运营,与主营业务实现业务隔离和风险隔离;四是不得将互联网保险业务转委托给其他机构或个人;五是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建立售后服务快速反应机制。 对于实践中存在非保险机构打擦边球、涉嫌非法经营互联网保险业务的情况,《办法》规定,互联网保险业务应由依法设立的保险机构开展,其他机构和个人不得开展互联网保险业务。《办法》对非保险机构的行为边界作了明确规定,规定非保险机构不得开展互联网保险业务,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商业行为:一是提供保险产品咨询服务;二是比较保险产品、保费试算、报价比价;三是为投保人设计投保方案;四是代办投保手续;五是代收保费。 当前保险机构从业人员普遍通过微信朋友圈、公众号、微信群、微博、短视频、直播等方式参与互联网保险营销宣传,为规范营销宣传行为、保障市场稳定、促进就业和复工复产,《办法》规定保险机构从业人员经所属机构授权后,可以开展互联网保险营销宣传。《办法》强化了保险机构的主体责任,对从业人员开展互联网保险营销宣传进行了针对性的严格规定。
近日,阿里巴巴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因“二选一”等涉嫌垄断行为,被市场监管总局依法立案调查。此举受到全社会广泛关注,也引发了人们对于平台经济发展的思考。 近年来,平台经济在更好满足消费者需求、促进新旧动能转换、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等方面做出了积极贡献。然而,随着平台经济迅速崛起,滥用市场优势地位的行为日渐增多,出现了限制竞争、价格歧视、损害消费者权益等一系列问题,破坏了市场竞争秩序,阻碍了行业创新。整治影响公平竞争的违法行为,有利于促进平台经济更好更健康发展。 平台经济的发展固然离不开规模效应和网络效应,但绝不意味着平台企业可以走向垄断。垄断不是平台企业的基因和特权。回顾我国互联网行业发展历程不难发现,优秀的平台企业,都是在公平竞争中拼杀出来的,今天的大企业、大平台,也都是从当年的小公司、小网站起家的。正是在激烈的市场竞争推动下,平台经济才展现出蓬勃生机、无限潜力,才能不断推进技术、商业模式持续创新。因此,各方面都很期待今天的大企业、大平台也能为后进入的小公司、小网站留有良性竞争的机会。大型互联网平台企业应该带头强化行业自律,进一步增强社会责任感,维护良好的互联网经济生态体系。 竞争是市场经济的基石,垄断是市场经济的大敌。无论什么阶段、什么业态,公平竞争都是一个行业持续发展的动力源泉。加强反垄断监管,维护平台经济领域公平有序竞争,有利于充分发挥平台经济高效匹配供需、降低交易成本、发展潜在市场的作用,推动资源配置优化、技术进步、效率提升。更为重要的是,反垄断可以有效降低市场进入壁垒,形成开放包容的发展环境,让更多市场主体共享数字经济发展红利,有效激发全社会创新创造活力,构筑经济社会发展新优势和新动能。因此,加强反垄断监管与做强做大平台经济并不矛盾,更不会扼杀互联网行业的创新基因,相反,正是对平台经济发展环境的有力保护。 事实上,互联网行业从来不是、也不应该成为反垄断的法外之地。作为新生事物,互联网经济的治理规则,是世界各国共同面对的新课题。出于呵护新产业、新业态的考虑,我国对平台企业监管一直十分审慎。但互联网企业也需要遵规守法。2008年开始实施的《反垄断法》,对内资和外资、国有企业和民营企业、大企业和中小企业、互联网企业和传统企业一视同仁、平等对待,保障各类市场主体平等参与市场竞争。平台经济领域竞争虽然呈现多边市场、动态竞争、跨界竞争、网络效应等新特点,但反垄断法律法规的精神实质与要义仍然适用,需要与时俱进更新完善法律法规,为平台经济发展创造透明的、可预期的法律制度环境。当前,世界各国正在不约而同完善规制,加强互联网领域反垄断监管,就是为了保证行业竞争的有效性,有力维护消费者权益。 对于平台经济来说,加强反垄断监管,带来的绝不是行业的“冬天”,恰恰是更好更健康发展的新起点。纵观互联网经济发展史,反垄断为行业健康发展扫除了很多障碍。从一定意义上说,正是欧美国家通过反垄断制约了微软、IBM等科技巨头,才促使谷歌、苹果、脸书、亚马逊等互联网新锐诞生和成长,并为行业带来强劲活力。当前,我国加强反垄断监管,有利于更好激发市场活力,厚植平台企业不断涌现、蓬勃生长的良好土壤。 一枝独秀不是春,百花齐放春满园。此次反垄断调查,是提升互联网企业公平竞争意识和反垄断合规意识的契机,也是开启平台经济创新发展、有序发展、健康发展的机遇。相信广大互联网企业能够正确认识行业监管与自身发展的关系,将监管要求内化到企业经营管理中,以改革和创新的姿态迎接发展新起点,更好走在规范健康发展的轨道上,提高我国数字经济的整体国际竞争力。
报告要点 互联网平台“导流”下,部分中小银行存款规模快速增长,引起监管当局关注 近期,互联网平台纷纷下架银行存款类产品,引发部分人士对银行流动性的担忧。互联网平台代销银行存款、大额存单等产品,是2018年以来兴起的一种互联网“揽储”模式,帮助部分地方中小银行突破地域约束,在全国范围内“高息揽储”。年初以来,当局对存款类产品创新关注上升;近期,央行相关领导指出,互联网平台存款业务属“无照驾驶”,应纳入金融监管范围。随后,相关业务陆续暂停。 互联网平台“导流”下,部分中小银行存款规模快速增长、有些甚至在一年时间内翻番。据不完全统计,互联网平台存款类产品,主要由一些城商行和民营银行提供,具有存款利率高、存取操作方便等特征;互联网平台“导流”下,相关中小银行存款规模快速增长,部分城商行、民营银行2019年存款规模甚至翻番。 互联网平台存款对利率敏感性高、客户粘性低等,导致相关银行负债稳定性低 互联网平台存款变相“高息揽储”、对利率敏感性高等,或导致对其依赖度较高的银行负债稳定性偏低、资产风险增加。部分互联网平台存款,通过分段付息等方式抬高存款利率,突破利率自律定价上限,而开放性高、利率敏感性高、客户粘性低、随时支取等特征,导致其稳定性远低于线下,容易高估银行流动性考核指标。同时,高利率存款推动银行追求高收益资产,导致银行资产端风险增加等。 伴随当局重视度提升,规范互联网平台存款等措施或逐步落地,帮助防范银行流动性风险等。近期央行相关领导强调,要深入研究互联网平台存款等传统金融的新业务模式、完善规则制度和加强监管,建议明确银行准入资质和标准、研究出台针对高风险银行吸收存款行为的有关法规、完善审慎监管指标和相关规则等。 平台存款治理,对银行体系流动性冲击或有限,对部分中小银行影响可能较大 监管趋严下,互联网平台存款规模增长或放缓,甚至不排除规模下降的可能。随着监管加强,互联网平台主动下架银行存款类产品等,或使得相关存款规模增长放缓,部分产品提前赎回的压力或上升,进而导致存款规模下降等。中长期来看,平台存款治理,有助于遏制银行流动性风险,也有利于降低银行负债端成本。 互联网平台存款治理,对银行体系流动性冲击或有限,对部分前期参与较多中小银行影响可能较大。参与互联网平台存款业务的银行,体量多较小、存款规模占比不高,据不完全统计,相关银行存款规模占比只有4.1%;同时,多数银行同业市场参与度较低,叠加治理过程平稳有序,使得银行体系受到的流动性冲击或相对有限。但是,对于前期相关存款增长较快、依赖度较高的银行影响可能较大。 风险提示:测算过程中的偏误和遗漏、监管升级等。 报告正文 近期,互联网平台纷纷下架银行存款类产品,引起部分人士对银行流动性的担忧。互联网平台代销银行存款、大额存款等产品,是2018年以来兴起的一种互联网“揽储”模式,帮助部分地方中小银行突破地域约束,在全国范围内“高息揽储”。年初以来,当局对存款类产品创新的关注度上升;近期央行相关领导指出,互联网平台存款业务属于“无照驾驶”,应纳入金融监管范围。随后,互联网平台存款业务陆续暂停,部分人士担忧会否出现类似结构性存款压降带来的流动性冲击。 不同于一般存款,互联网平台存款“流量”大、收益高、操作便捷等。互联网平台存款,本质上还是银行与储户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只是互联网平台凭借“流量”优势、帮助银行“揽储”,尤其是一些中小城商行和民营银行。相较于一般存款,互联网平台存款利率普遍较高,例如,某5年期存款产品利率高达4.875%、接近全国自律定价机制的上限,且可以随时在线存取、操作便捷。与收益相当的结构性存款相比,互联网平台存款门槛较低,近半数存款产品起存金额仅50元。 互联网平台“导流”下,部分中小银行存款规模快速增长、有些甚至在一年内翻番。据不完全统计 ,互联网平台存款类产品,主要由城商行和民营银行提供、相关银行数量合计占比近9成;产品期限以3-5年居多,平均利率较同期限的定期存款高出1个百分点左右。“高息揽储”与互联网平台流量等共同作用下,相关中小银行存款规模快速增长,部分城商行、民营银行2019年存款规模甚至翻番。 然而,互联网平台存款变相“高息揽储”、对利率敏感度高等,或导致对其依赖度较高的银行负债稳定性偏低、资产风险增加。部分互联网平台存款,通过分段付息等方式抬高存款利率,临近甚至突破利率自律定价上限。而开放性高、利率敏感性高、客户粘性低、随时支取等特征也使得平台存款的稳定性远低于线下,容易高估银行流动性考核相关指标。同时,高利率存款推动银行追求高收益资产,导致银行资产端风险增加。此外,平台存款的模式运行过程中,还会面临账户管理、资金出入等方面的合规风险和储户分身认证信息、财务信息泄露等其他问题。 互联网平台存款的风险隐患已引起监管当局重视,针对相关业务的研究治理已然开始。监管当局对存款创新一直保持审慎态度,年初即要求整改定期存款提前支取、靠档计息等不规范存款“创新”产品。近期央行相关领导强调,要深入研究互联网平台存款等传统金融的新业务模式、完善规则制度和加强监管,建议明确银行准入资质和标准、研究出台针对高风险银行吸收存款行为的有关法规、完善流动性监管指标、增加对互联网平台存款依存度监测等。 监管趋严下,平台存款规模增长或放缓、甚至下降,有利于遏制银行流动性风险、降低负债端成本。随着监管加强,互联网平台主动下架银行存款产品等,或使得相关存款规模增长有所放缓,部分产品提前赎回的压力可能上升,进而导致相关存款规模下降等。中长期来看,规范互联网平台存款,有助于引导银行合理管理负债、防范流动性风险等,也有利于降低银行负债端成本。 互联网平台存款治理,对银行体系流动性冲击或有限,对部分前期参与较多的中小银行可能较大。参与互联网平台存款业务的银行,大多体量较小、存款规模占比不高,据不完全统计,相关银行存款规模占比只有4.1%;同时,多数银行同业市场参与度较低,叠加治理过程平稳有序,使得银行体系受到的流动性冲击或相对有限。但是,对于前期相关存款增长较快、依赖度较高的银行影响可能较大。 研究结论: (1)互联网平台“导流”下,部分中小银行存款规模快速增长、有些甚至在一年时间内翻番。互联网平台代销存款、大额存单等产品,是2018年以来兴起的一种互联网“揽储”模式。据不完全统计,互联网平台存款类产品,主要由一些城商行和民营银行提供,具有存款利率高、存取操作方便等特征;互联网平台“导流”下,相关中小银行存款规模快速增长,部分城商行、民营银行2019年存款规模甚至翻番。 (2)互联网平台存款变相“高息揽储”、对利率敏感性高等,或导致对其依赖度较高的银行负债稳定性偏低、资产风险增加。部分互联网平台存款,通过分段付息等方式抬高存款利率,突破利率自律定价上限,而开放性高、利率敏感性高、客户粘性低、随时支取等特征,导致其稳定性远低于线下,容易高估银行流动性考核指标。同时,高利率存款推动银行追求高收益资产,导致银行资产端风险增加等。 (3)监管趋严下,互联网平台存款规模增长或放缓,甚至可能下降,对银行体系流动性冲击或有限,对部分中小银行影响可能较大。随着监管加强,互联网平台主动下架存款类产品等,或使得相关存款规模增长放缓,部分产品提前赎回的压力或上升、规模可能下降。参与相关业务的银行,体量多较小、存款规模占比不高;同时,多数银行同业市场参与度较低,叠加治理过程平稳有序,使得银行体系受到的流动性冲击或相对有限。但对相关存款增长较快、依赖度较高的银行影响可能较大。 风险提示 测算过程中的偏误和遗漏、监管升级等。
低价倾销?哄抬价格?大数据“杀熟”?纷争已久的社区团购,终于迎来规范指导。 社区团购“九不得” 12月22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商务部召开规范社区团购秩序行政指导会,阿里、腾讯、京东、美团、拼多多、滴滴6家互联网平台企业参加。 会议充分肯定互联网平台经济发展的积极意义和重要作用,严肃指出当前社区团购存在的低价倾销及由此引起的挤压就业等突出问题,希望互联网平台企业切实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主动承担更大的社会责任,在增创经济发展新动能、促进科技创新、维护公共利益、保障和改善民生等方面体现更多作为、更多担当。 为严格规范社区团购经营行为,会议要求互联网平台企业严格遵守“九不得”: 一是不得通过低价倾销、价格串通、哄抬价格、价格欺诈等方式滥用自主定价权。 二是不得违法达成、实施固定价格、限制商品生产或销售数量、分割市场等任何形式的垄断协议。 三是不得实施没有正当理由的掠夺性定价、拒绝交易、搭售等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 四是不得违法实施经营者集中,排除、限制竞争。 五是不得实施商业混淆、虚假宣传、商业诋毁等不正当竞争行为,危害公平竞争市场环境。 六是不得利用数据优势“杀熟”,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 七是不得利用技术手段损害竞争秩序,妨碍其他市场主体正常经营。 八是不得非法收集、使用消费者个人信息,给消费者带来安全隐患。 九是不得销售假冒伪劣商品,危害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 会议要求,各地市场监管部门要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加强调查研究,研判掌握社区团购市场动态,针对低价倾销、不正当竞争等问题,创新监管方式,加大执法办案力度,依法维护社区团购市场秩序。 概念股短期走势平淡 12月11日,人民日报发文点评社区团购,提醒那些“掌握着海量数据(603138)、先进算力的互联网巨头,理应在科技创新上有更多的担当、有更多的追求、有更多作为。别只惦记着几捆白菜、几斤水果的流量”。紧接着的周末,又有多家供应商宣布禁止给“严重低价”的社区团购平台供货。 12月14日早盘,A股市场社区团购概念股集体下跌,国联水产(300094)、中水渔业(000798)、宏辉果蔬(603336)、国联水产纷纷走弱。参与社区团购大战的互联网巨头也应声走低,尤以美团(3690.HK)为甚,当天跳空低开低走,盘中一度跌超7%,市值跌去1270亿港元(约合1072亿元人民币);阿里巴巴(9988.HK)、腾讯控股(0700.HK)和京东集团(9618.HK)也纷纷走低。 整体来看,社区团购概念股近两周股价表现以平台整理为主基调,此次与会的6大互联网巨头,除滴滴外,其余均已登陆资本市场,近5日均录得正涨幅,有3只年内回报不俗。其中,拼多多年内涨幅高达288%,最新总市值超过1800亿美元;其次是美团年内录得171%的涨幅,京东年内涨幅129%,腾讯年内涨幅52%,涨幅最低的阿里巴巴,年内涨幅仅20%。 互联网巨头频频布局 社区团购是2020年最热门的投资赛道。记者从企查查获得的数据显示,2020年社区团购公开融资事件达19起,披露融资金额高达171.7亿元,同比增长356.3%,创下历史新高。其中,阿里巴巴投资的十荟团、背靠腾讯的兴盛优选成为佼佼者。 2020年,十荟团拿到4笔融资,既有投资方继续加注,比如“渶策资本”四次追投,阿里巴巴二次加码;也有新资本鱼贯而入,最新一轮(11月30日)融资的投资方高达10位。 2020年,兴盛优选拿到两笔融资,腾讯、京东押宝兴盛优选,腾讯投出8亿美元,京东投出7亿美元。 本次参会的6家互联网平台中,正是当下社区团购的几大主要玩家,从其特点来看,京东、美团入场时间早,腾讯重投资,阿里两不误,滴滴来势汹汹,拼多多大有后来居上之势。 企查查数据显示,京东本是互联网企业中入局社区团购最早的玩家之一,从早年的鲜来多(主打社交电商)、友家铺子、京东区区购、京东团盟(主打社区团购)的布局可窥一二,并且很多项目都由内部孵化而来,但由于内部资源分散、项目赛马机制盛行等问题,如今已与其他巨头拉开一定差距。近日来,京东先是并购美家买菜,接着又大手笔投资加码兴盛优选,还拟与步步高(002251)携手成立新零售相关的合资公司持续挖掘下沉市场,誓要走弯道超车、收割红利的路径。 此外,较早入场的还有美团。2017年2月份,美团并购小象生鲜,最初构想是利用小象生鲜作为其线下流量的载体,同时依托美团平台,实现线上线下流量与转化的互通。2020年10月29日,小象生鲜线上服务将迁移到美团买菜APP,并更名为“美团买菜生活超市”。自此,美团全面发力美团买菜和美团优选,将赛道重心从线上生鲜零售转为社区团购。 阿里巴巴的布局风格还是一贯的投资、自建两不误,2020年以来不断加速社区团购的开城速度,如今已形成盒马优选和饿了么“两条腿”并行的发展模式。除了2019年1月、2020年11月先后投资入股十荟团之外,也发力于盒马集市、驿发购、社区购等。2020年4月,菜鸟驿站推出“驿发购”业务,以“大店+自提”方式,依托于小程序运营,定位最近的菜鸟驿站用户自提,商品由大润发、欧尚等连锁商超提供;7月,饿了么推出“社区购”,将社区团购的首站落地郑州;9月,阿里宣布成立盒马优选事业部,正式进军社区团购,有消息称,盒马已获得阿里巴巴40亿美元支持。 滴滴于今年上半年开始试水社区团购。5月28日在成都推出橙心优选,并进入试运营阶段,橙心优选是目前滴滴内部优先级最高的项目,滴滴并为此单独成立橙心优选事业部。为了打好这一仗,此前滴滴 CEO 程维在内部会议上称,对橙心优选投入不设上限,目标是“全国市场第一”。 作为从下沉市场起家的电商巨头,拼多多在社区团购的赛道上自然也不落人后。早在2018年9月份,拼多多即投资入股了“虫妈邻里团”天使轮,为如今在社区团购领域的扩张埋下了伏笔。2020年以来,拼多多先后推出快团团、多多买菜,正式进军社区团购。 此外,快手也正在通过直播的方式切入赛道。目前,通过直播卖菜的方式,快手已在江苏、上海、广东、浙江和湖南等地先行试水,直播卖菜的模式跑通后或将大面积复制。 正所谓,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此次新规对整个社区团购行业避免恶性竞争、引领行业良性发展具有积极意义,规范之后的社区团购,会带来哪些改变?我们拭目以待。
商报讯近日,有消息传出,杭州互联网医疗平台龙头企业微医集团(浙江)有限公司(简称“微医”)于近日完成3.5亿美元融资,并计划推进其业务拆分后的数字医疗服务业务板块在香港上市,最快将于2021年上半年在港交所挂牌交易。对此,微医方面表示不予置评。 记者了解到,微医此前已多次传出上市消息,但上市之事仍未最终落定。今年以来,受疫情影响以及互联网医疗接入医保支付的进程加快,互联网医疗平台迎来利好,对微医此类企业来说,则正好站在了风口上。 谈及自身定位,微医认为自己是数字健康领域唯一一家覆盖全产业链的企业,创立10年以来,微医通过挂号网实现了医院和患者的联动,通过互联网医院紧密连接了医生和患者,还通过数字技术紧密连接了医疗、医药、医保和老百姓。 据微医方面提供的数据显示,截至2020年6月,微医互联网总医院拥有12家实体医疗机构和27家互联网医院,连接了全国7200多家医院、25万余名医生和超过2.1亿实名注册用户。 天眼查数据显示,拟冲击IPO的微医也是资本市场的宠儿,自2012年获得2200万美元A轮融资后,微医后接连获得B轮、C轮、Pre-IPO轮融资及两轮战略融资,背后的资本方不乏腾讯投资、启明创投、高瓴资本等知名机构。 此次上市消息的再度传出,印证了数字医疗服务市场的强大需求,也是互联网医疗领域的又一重磅消息。 记者了解到,其实除微医外,杭州还有一批(准)独角兽企业奔赴在上市敲钟的路上,已成为杭州上市企业强大的后备军团。 比如,杭州小影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近日与国泰君安证券签署上市辅导协议,正式启动上市;连连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也已同中金公司(601995)签署上市辅导协议,并于近日浙江证监局备案,拟科创板挂牌上市;果麦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首发申请获创业板上市委员会通过,将于深交所创业板上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