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1个月放贷800万户,1元利息产生2.23元利润,互联网金融的春天要来了吗?一、互联网金融的定义互联网金融是从金融信息化逐步演变而来。 从上世纪90年代起,金融行业陆续采用信息化系统,来实现业务流程的电子化和信息化,最重大直接的表现就是ATM的普遍使用,大大节省了开办网点的费用,还增加了业务收入---主要是跨行ATM取款,以及跨地区取款时加收的费用,零成本,无本万利。 由于ATM实现了躺赚模式,所以在金融信息化的第二阶段,即2005年开始的第三方支付发展阶段,金融机构是消极对待的。 以支付宝为代表的第三方支付,免除了用户的跨行、跨区支付费用,甚至还推出了余额宝这样的类存款服务,2014年蚂蚁金服成立,代表着互联网企业进军金融领域的一个里程碑。 被胜利冲昏头脑的马云喊出了“银行不改变,我们就改变银行”的狂妄之语,惊醒了以银行为代表的金融机构。 “金融互联网”还是“互联网金融”,成为了争夺焦点。在一行三会的全力操盘下,一系列整肃互联网金融的政策规定相继出台,余额宝被限制了交易规模,第三方支付被限制了交易场景,甚至最后被剥夺了账户存款的利息收益,网络互助模式在刚刚露头阶段就被保监会摁死。 2016年,《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为模式争论做了一下定性---互联网金融的模式,是金融互联网,即金融机构的互联网化,而不是互联网企业的金融化。 由此,关于“互联网金融”的最终中性定义为: “互联网金融(ITFIN)是指传统金融机构与互联网企业利用互联网技术和信息通信技术实现资金融通、支付、投资和信息中介服务的新型金融业务模式”。二、万恶之源的P2P网贷互联网金融的折戟沉沙,自然不是所有人所希望的。 只是,世界公理就是:骗子更勤奋。 在2014年和2015年,我在多个大学为EMBA讲授互联网金融,其中关于“债权众筹”,即P2P网贷的部分,我都反复告诫学员们:这个应用目前处在悖论阶段,不适合马上推广开展。 因为从目前的基础情况下: 1、金融的本质是“信用”“杠杆”“风险”的公式。 2、风险控制来源于对征信数据的取得,而征信数据在我国属于央行专营的私密业务,并且其数据模型也少得可怜,比如占国民最大资产份额的“房产信息”,至今全国也不联网,更不让查阅。这种情况下,所谓风控就是遮羞布,没有实质上的意义。 3、有限的风控数据,央行会分享给专业金融机构,比如银行。如果银行在这种情况下依然不愿意放出贷款,就说明接待对象属于劣级客户。 4、P2P网贷是给银行的劣级客户放贷,但资金成本却比银行高得多,这就推高了贷款客户的融资成本。 5、过高的融资成本,就会提升坏账率,进一步推高融资成本。 P2P网贷企业,在以上所有不利条件的基础上开展业务,结果只能是一个:违法。 非抢(714高炮)即骗(跑路)。 随着一片暴雷,互联网金融的名声在社会上彻底臭了。 三、柳暗花明池上山5月8日,全国工商联发布了目前样本量最大的《2019-2020小微融资状况报告》。报告显示,疫后小微企业及个体户的资金需求突出,但绝大部分扶一把就能活;其中,40.5%有资金需求的长尾小微经营者是在通过互联网银行融资自救。其中,70%获得贷款的小微经营者认为精准“滴灌”的无接触贷款有实效,平均1块钱的利息能产生约2块钱利润。 小微企业及个体户是联系千家万户的“小店经济”,提供了基础性就业,是经济的“毛细血管”。2019年12月30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首次提出发展“小店经济“,要以更有针对性的政策措施,发展“小店经济”,创造更多就业机会。国家税务总局政策法规司副司长王世宇在近日举行的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新闻发布会上也表示,疫情中,“帮助小店渡过难关是当务之急“。 全国工商联调研发现,小店经济虽然整体也受到疫情冲击,但有融资需求的小店中,73.7%的需求在50万以下,96%在100万以下,只要给予一点支持,就能迈过难关。 关于银行支持中小企业的号召,政府呼喊了几十年,都没有任何成效。 原因同样很简单:机会成本问题。 银行审批一笔5万元的贷款,和审批一笔500万甚至5000万的贷款,走的流程一样,付出的成本一样,但是收益完全是天壤之别。 仅仅从风险角度,越大额的贷款,越容易使用各种组合工具比如抵押、担保、工作组深度介入等模式来控制,贷款方的违约成本极高;而小微企业和个体户完全是靠信用贷款,风险控制不好做,违约成本却很低,说跑就跑。 因此,只有日常掌握商户的经营数据,乃至商户负责人自身的金融数据,才能敢于从风控角度进行预判,进而实行金融救助。 这方面,拥有互联网交易场景的企业,比金融机构有优势的多! 例如,全国工商联与网商银行发起“无接触贷款助微计划”,100多家银行响应,一个月里已为超过800万户小微企业、个体户和农户发放贷款。 调研数据显示,70%获得贷款的微型企业和个体经营者认为,“无接触贷款”有效促进了经营回暖——小微经营者每支付1块钱的利息,能产生约2.23块钱利润。超过八成(82.3%)的微型企业和个人经营者认为,贷款可得率明显提升,现在贷款相比三年前更容易。 尾声:固化成果,方得始终疫情中藏的“危”和“机”,确实在深刻改变着很多行业。 比如,这一轮时期过去以后,全国几百万的教师都会玩直播了,以后再也不用违规偷偷摸摸去校外培训班,而是大大方方坐家里当网红。 而金融支持这件事,以往要么就是马太效应,大企业通吃;要么就是大水漫灌,钱进了房地产。 互联网金融让放贷模式变成了精准的“滴灌”,真正为“保就业、稳增长、促发展”起到了重要作用。 成效有目共睹,政策必然松动。 互联网金融的春天要来了吗? ---欢迎留言,感谢转发---- 作者:张栋伟(市场营销专家、资深互联网人士、“酷实习”大学生就业创业平台创始人)
原标题:券业网金老兵或出任爱建证券总裁,从国泰君安到中山证券深耕互联网金融,且看新战场如何亮剑 财联社(深圳,记者 覃泽俊 吴丹)讯,去年一口气发出6条高管招聘通知的爱建证券,如今迎来了新任总裁,而这位新总裁,正是较早时候券商网金圈的风云人物。 5月6日,上海证监局正式批复了马刚的证券公司高管任职资格。知情人士称,马刚将担任爱建证券总裁一职。爱建证券官网显示,目前公司总裁、副董事长均为祝健。 2019年8月,爱建证券曾发出纳贤贴,一口气放榜6个高管岗位,包括四个业务条线的分管副总裁或总裁助理,合规总监兼首席风险官和财务总监兼董事会秘书。从证券公司分类评级结果来看,爱建证券2017、2018年评级均为CC级,2019年回升2级至B级。 网金风云人物出任爱建证券总裁 2020年5月6日,上海证监局核准了马刚的证券公司经理层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据悉,马刚将出任爱建证券总裁一职。 公开信息显示,马刚2004年6月加盟国泰君安,历任互联网金融部副总经理、总经理;2014年6月进入中山证券担任副总裁,分管互联网金融业务;2016年1月离开中山证券后,马刚暂时告别了券业,直到2019年12月成为爱建证券总裁。 作为当时券商互联网化的风云人物之一,马刚参与建立呼叫中心和网站、构建服务体系等工作,主导了国泰君安“君弘一户通”、"君弘金融商城"的建设。 在中山证券期间,马刚建立了公司互联网金融中心,决心将公司打造成互联网券商,主导推出“惠率通”、“小融通”、“互联网财富管理合伙人”等多品种的互联网券商产品。中山证券当时对转型成为互联网券商,从而发展壮大赋予了极大的期待,曾与 腾讯、 百度等互联网巨头合作引流,又从当时70亿元的募资额中抽出60多亿元用于中山证券增资扩股等发展。 有业内人士称,当时马刚加盟中山证券与时任中山证券总裁徐鹏不无关联。进入中山证券前,徐鹏曾在国泰君安担任零售客户部担任总经理,不过徐鹏很快从中山证券淡出。对此,当时有评论认为,中山证券控股股东锦龙股份对高管团队的成绩并不买账,徐鹏随即被架空,其带来的高管团队也逐一离开。 值得一提的是,爱建证券现任董事长黎作强曾在国泰君安工作多年。今年2月份,爱建证券也内部提拔了一位高管。 去年大力招高管谋发展 相较于马刚此前工作的国泰君安和中山证券,爱建证券是一家成立时间稍短的券商。 公开资料显示,爱建证券于2002年经中国证监会批准成立,经过增资扩股及股权转让后,目前注册资本为11亿元。 2019年报显示,爱建证券在全国设有8家分公司和39家营业部,形成了包括证券经纪、投资银行、证券投资、资产管理、固定收益等业务体系以及风险管理、研究咨询、信息技术等业务支持体系。 从股东背景来看,爱建证券第一大股东是上海陆家嘴金融发展有限公司,占比51.14%;其次是上海 爱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占比40.45%;上海方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占比8.41%。虽然背靠陆家嘴金融和 爱建集团两家上市公司,但是爱建证券近年发展不容乐观。 据爱建证券2017年-2019年报表显示,公司投行和在管业务均呈下降趋势,其中2019年公司投资银行业务实现收益2,176.51 万元,同比2018年下降50.17%,资管业务管理费和报表收益合计收入588.24万元,同比下降 53.99%。 据中证协公布公布的券商排名,2018年爱建证券总资产约43亿元,排名第91位;净资产约13亿元,排名第96位;实现营业收入约3亿元,排名第90位;净利润亏损约10万元,排名第83位。 去年8月,爱建证券曾一口气对外发布6条高管岗位招聘通知,包括分管四个业务条线的副总裁或总裁助理,合规总监兼首席风险官和财务总监兼董事会秘书。 有业内人士认为,这是由于股东对爱建证券现状的不满而要求的一次高层大洗牌。爱建证券方面则对媒体回应表示,公开招聘高管是出于三点考虑:广纳行业贤才、推动转型发展和提升品牌价值。
“手机成为新农具,数据成为新农资,直播成为新农活。”由于疫情的影响,直播卖货成为了解决农货滞销难题的有效途径之一。 商务部数据显示,一季度全国的农产品网络销售额达到936.8亿元,增长31.0%,电商直播场次超过400万场。有人感叹,这简直是以前想都不敢想的事情。 其实上,互联网和农业早已经有了莫大的关系。前有网易养猪,后有腾讯养鹅。中间还有阿里养牛,京东养鸡。尽管后面腾讯表示养鹅只是愚人节的玩笑,但却转头真的种起了黄瓜,各大互联网巨头们对于“田园生活”可以说是乐此不疲。 而在互联网巨头们的田园生活背后,是一场关于AI农业的角力战。 AI农业的必然 农业作为国民经济的基础产业,影响着大众日常生活。在如今互联网快速发展的时代里,农业生产也面临着一定的问题。 一是劳动力日渐涌向城镇,农村出现大片土地撂荒现象。 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2019年农村适龄劳动人口数量为3.31亿人,在农村常住人口中的占比为56.8%,比重远低于全国平均水平,也比城镇的79.5%要低得多。青壮年人员从农村去往城镇的数量要远远高于回流量。 农村劳动力日渐稀缺,导致农村耕地撂荒程度加剧。截至2017年时,中国消失的自然村落已经达到132.4万个,民以食为天,保证粮食安全成为不能避免的问题。 二是,随着人口增长对粮食的需求也更上一层,但是全球也面临着土地资源紧张,有限的耕地需要产出更多,这就需要AI等技术的介入。根据联合国粮农组织预测,2025年,全球人口将会超过90亿,和人口目前25%的增速相比,对粮食量需求的增长将会达到70%。 AI技术中的机器人技术、无人机、自动农用车等等,将会有效的提高耕作效率以及在一定程度上解放了劳动力。从育种分析、田间监测、精准喷洒、以及最后的收割阶段,都有AI技术的用武之地。 三是,农业可以说是互联网时代为数不多的蓝海。中投顾问发布的《2016-2020年中国智慧农业深度调研及投资前景预测报告》中,指出以应用为基础的智慧农业市场规模,2016年达到90.2亿美元,在2022年时将会有望达到184.5亿美元。 对于这一块蛋糕,互联网巨头们势必要分上一块。同时巨头们带入AI农业中的资源以及技术支持,也会更快一步促进AI农业技术应用以及市场规模增长。在AI农业这个领域里,无形的硝烟早已蔓延。 必争的AI农业版图 近些年互联网巨头无论是阿里、京东、还是腾讯以及百度都对AI农业发起了号角,凭着各家自有的优势,互联网巨头们纷纷在AI农业领域里各展拳脚。 阿里:2019年9月阿里在云栖大会上就推出了AI养蜂系统,预计在将来可以让国内30万的蜂农实现20%的增产,接着同年12月份,阿里云联合泾渭科技发布了遥感AI农业,可应用于大面积的资产盘点、产量以及土地变化的监测,进一步促进智慧农业落地。 京东:2020年3月19日京东数科宣布成立产业AI中心,产业AI基于机器人学习、计算机视觉、知识图谱等前沿的AI技术,将会应用于工业、农业、金融等方面。 腾讯:2019年5月,腾讯AI Lab与中国农科院信息所成立了智慧农业联合实验室,将会推进农业与AI、IoT、大数据等方面的进一步结合。 百度:Create2019百度AI开发者大会上,百度大脑与京东方植物工厂推出合作,提出AI植物工厂的智能无土栽培解决方案。在近些年,百度也通过与麦飞农业、雷沃重工等农业巨头合作,凭着自身AI与大数据优势推出关于智能农业的解决方案。 而各大互联网巨头们之所以入局AI农业,不仅仅因为农业是互联网时代下还尚存的蓝海,更因为AI农业是构建互联网生态版图的重要一角。 阿里和京东通过介入AI农业,从源头把控商品的成本与质量,借由大品牌优势推出具有竞争力的产品。对于阿里的盒马、天猫超市,京东的7fresh、京东超市可以说非常重要的布局。 还有通过从数字城市基础的AI农业入手,联通其他民生领域,形成联合纵横。为互联网巨头们进一步在数字城市的抢夺中,增添砝码。 阿里和北大荒合作的同时,获得数字龙江订单;京东数字农业成都研究院通过联合其他农业巨头与科学院,在成都数字农业大数据中心建设上取得一席;腾讯与新希望集团取得合作,成立了新腾数致,新腾数致又与腾讯云联合对接四川省大数据中心。 从以上的方面来看,AI农业可以说是互联网巨头们的兵家必争之地,但是在AI农业领域,想要获得回报,也并非是一日之功。 AI农业这条路:注定坎坷漫长 尽管AI农业中大有故事可以讲,但是想要讲好AI农业的故事并不容易。 首先,是AI农业需要面对的技术问题,AI农业需要在获取大量数据的基础之上展开。农作物的种类繁多生活环境习性不尽相同,这就意味着数据收集不可能一劳永逸。同时农作物的生长周期以及季节变换,决定着数据收集是一项需要长期投入巨大资源的项目。 其次,国内农业市场的小农户占比在80%以上,具有小规模、分散性等特点,这些决定着想要推进AI农业,将会面对投入改造成本巨大且周期漫长的问题。因为只有进入类似工业的标准化,运用大型机械设备、生产技术以及管理手段等等才成为可能,从而实现AI农业的产业化。 还有农村具有的熟人社会属性,也影响着互联网巨头们对于AI农业各个环节的打通。农业和其他互联网行业不同,农业高度依赖着线下服务,这需要针对不同的地区来制定不同的推进方案。 同时想要推进AI农业的发展,需要大量懂农业又懂AI的技术人才。但是目前国内的AI技术人才还不是很充足,更不用说关于AI农业方面的人才缺口。 简而言之,目前AI农业还没有全面推广,这既是互联网巨头们吃螃蟹的好处也是难题。取得AI农业对于互联网巨头们构建自身生态有着重要意义,但是AI农业的发展也不可能一蹴而就。互联网巨头们在AI农业方面,需要度过的田园生活还有很久。 刘旷L
去年一口气发出6条高管招聘通知的爱建证券,如今迎来了新任总裁,而这位新总裁,正是较早时候券商网金圈的风云人物。 5月6日,上海证监局正式批复了马刚的证券公司高管任职资格。知情人士称,马刚将担任爱建证券总裁一职。爱建证券官网显示,目前公司总裁、副董事长均为祝健。 2019年8月,爱建证券曾发出纳贤贴,一口气放榜6个高管岗位,包括四个业务条线的分管副总裁或总裁助理,合规总监兼首席风险官和财务总监兼董事会秘书。从证券公司分类评级结果来看,爱建证券2017、2018年评级均为CC级,2019年回升2级至B级。 网金风云人物出任爱建证券总裁 2020年5月6日,上海证监局核准了马刚的证券公司经理层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据悉,马刚将出任爱建证券总裁一职。 公开信息显示,马刚2004年6月加盟国泰君安,历任互联网金融部副总经理、总经理;2014年6月进入中山证券担任副总裁,分管互联网金融业务;2016年1月离开中山证券后,马刚暂时告别了券业,直到2019年12月成为爱建证券总裁。 作为当时券商互联网化的风云人物之一,马刚参与建立呼叫中心和网站、构建服务体系等工作,主导了国泰君安“君弘一户通”、"君弘金融商城"的建设。 在中山证券期间,马刚建立了公司互联网金融中心,决心将公司打造成互联网券商,主导推出“惠率通”、“小融通”、“互联网财富管理合伙人”等多品种的互联网券商产品。中山证券当时对转型成为互联网券商,从而发展壮大赋予了极大的期待,曾与 腾讯、 百度等互联网巨头合作引流,又从当时70亿元的募资额中抽出60多亿元用于中山证券增资扩股等发展。 有业内人士称,当时马刚加盟中山证券与时任中山证券总裁徐鹏不无关联。进入中山证券前,徐鹏曾在国泰君安担任零售客户部担任总经理,不过徐鹏很快从中山证券淡出。对此,当时有评论认为,中山证券控股股东锦龙股份对高管团队的成绩并不买账,徐鹏随即被架空,其带来的高管团队也逐一离开。 值得一提的是,爱建证券现任董事长黎作强曾在国泰君安工作多年。今年2月份,爱建证券也内部提拔了一位高管。 去年大力招高管谋发展 相较于马刚此前工作的国泰君安和中山证券,爱建证券是一家成立时间稍短的券商。 公开资料显示,爱建证券于2002年经中国证监会批准成立,经过增资扩股及股权转让后,目前注册资本为11亿元。 2019年报显示,爱建证券在全国设有8家分公司和39家营业部,形成了包括证券经纪、投资银行、证券投资、资产管理、固定收益等业务体系以及风险管理、研究咨询、信息技术等业务支持体系。 从股东背景来看,爱建证券第一大股东是上海陆家嘴金融发展有限公司,占比51.14%;其次是上海 爱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占比40.45%;上海方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占比8.41%。虽然背靠陆家嘴金融和 爱建集团两家上市公司,但是爱建证券近年发展不容乐观。 据爱建证券2017年-2019年报表显示,公司投行和在管业务均呈下降趋势,其中2019年公司投资银行业务实现收益2,176.51 万元,同比2018年下降50.17%,资管业务管理费和报表收益合计收入588.24万元,同比下降 53.99%。 据中证协公布公布的券商排名,2018年爱建证券总资产约43亿元,排名第91位;净资产约13亿元,排名第96位;实现营业收入约3亿元,排名第90位;净利润亏损约10万元,排名第83位。 去年8月,爱建证券曾一口气对外发布6条高管岗位招聘通知,包括分管四个业务条线的副总裁或总裁助理,合规总监兼首席风险官和财务总监兼董事会秘书。 有业内人士认为,这是由于股东对爱建证券现状的不满而要求的一次高层大洗牌。爱建证券方面则对媒体回应表示,公开招聘高管是出于三点考虑:广纳行业贤才、推动转型发展和提升品牌价值。
一、互联网金融的定义 互联网金融是从金融信息化逐步演变而来。 从上世纪90年代起,金融行业陆续采用信息化系统,来实现业务流程的电子化和信息化,最重大直接的表现就是ATM的普遍使用,大大节省了开办网点的费用,还增加了业务收入---主要是跨行ATM取款,以及跨地区取款时加收的费用,零成本,无本万利。 由于ATM实现了躺赚模式,所以在金融信息化的第二阶段,即2005年开始的第三方支付发展阶段,金融机构是消极对待的。 以支付宝为代表的第三方支付,免除了用户的跨行、跨区支付费用,甚至还推出了余额宝这样的类存款服务,2014年蚂蚁金服成立,代表着互联网企业进军金融领域的一个里程碑。 被胜利冲昏头脑的马云喊出了“银行不改变,我们就改变银行”的狂妄之语,惊醒了以银行为代表的金融机构。 “金融互联网”还是“互联网金融”,成为了争夺焦点。 在一行三会的全力操盘下,一系列整肃互联网金融的政策规定相继出台,余额宝被限制了交易规模,第三方支付被限制了交易场景,甚至最后被剥夺了账户存款的利息收益,网络互助模式在刚刚露头阶段就被保监会摁死。 2016年,《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为模式争论做了一下定性---互联网金融的模式,是金融互联网,即金融机构的互联网化,而不是互联网企业的金融化。 由此,关于“互联网金融”的最终中性定义为: “互联网金融(ITFIN)是指传统金融机构与互联网企业利用互联网技术和信息通信技术实现资金融通、支付、投资和信息中介服务的新型金融业务模式”。 二、万恶之源的P2P网贷 互联网金融的折戟沉沙,自然不是所有人所希望的。 只是,世界公理就是:骗子更勤奋。 在2014年和2015年,我在多个大学为EMBA讲授互联网金融,其中关于“债权众筹”,即P2P网贷的部分,我都反复告诫学员们:这个应用目前处在悖论阶段,不适合马上推广开展。 因为从目前的基础情况下: 1、金融的本质是“信用”“杠杆”“风险”的公式。 2、风险控制来源于对征信数据的取得,而征信数据在我国属于央行专营的私密业务,并且其数据模型也少得可怜,比如占国民最大资产份额的“房产信息”,至今全国也不联网,更不让查阅。这种情况下,所谓风控就是遮羞布,没有实质上的意义。 3、有限的风控数据,央行会分享给专业金融机构,比如银行。如果银行在这种情况下依然不愿意放出贷款,就说明接待对象属于劣级客户。 4、P2P网贷是给银行的劣级客户放贷,但资金成本却比银行高得多,这就推高了贷款客户的融资成本。 5、过高的融资成本,就会提升坏账率,进一步推高融资成本。 P2P网贷企业,在以上所有不利条件的基础上开展业务,结果只能是一个:违法。 非抢(714高炮)即骗(跑路)。 随着一片暴雷,互联网金融的名声在社会上彻底臭了。 三、柳暗花明池上山 5月8日,全国工商联发布了目前样本量最大的《2019-2020小微融资状况报告》。报告显示,疫后小微企业及个体户的资金需求突出,但绝大部分扶一把就能活;其中,40.5%有资金需求的长尾小微经营者是在通过互联网银行融资自救。其中,70%获得贷款的小微经营者认为精准“滴灌”的无接触贷款有实效,平均1块钱的利息能产生约2块钱利润。 小微企业及个体户是联系千家万户的“小店经济”,提供了基础性就业,是经济的“毛细血管”。2019年12月30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首次提出发展“小店经济“,要以更有针对性的政策措施,发展“小店经济”,创造更多就业机会。国家税务总局政策法规司副司长王世宇在近日举行的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新闻发布会上也表示,疫情中,“帮助小店渡过难关是当务之急“。 全国工商联调研发现,小店经济虽然整体也受到疫情冲击,但有融资需求的小店中,73.7%的需求在50万以下,96%在100万以下,只要给予一点支持,就能迈过难关。 关于银行支持中小企业的号召,政府呼喊了几十年,都没有任何成效。 原因同样很简单:机会成本问题。 银行审批一笔5万元的贷款,和审批一笔500万甚至5000万的贷款,走的流程一样,付出的成本一样,但是收益完全是天壤之别。 仅仅从风险角度,越大额的贷款,越容易使用各种组合工具比如抵押、担保、工作组深度介入等模式来控制,贷款方的违约成本极高;而小微企业和个体户完全是靠信用贷款,风险控制不好做,违约成本却很低,说跑就跑。 因此,只有日常掌握商户的经营数据,乃至商户负责人自身的金融数据,才能敢于从风控角度进行预判,进而实行金融救助。 这方面,拥有互联网交易场景的企业,比金融机构有优势的多! 例如,全国工商联与网商银行发起“无接触贷款助微计划”,100多家银行响应,一个月里已为超过800万户小微企业、个体户和农户发放贷款。 调研数据显示,70%获得贷款的微型企业和个体经营者认为,“无接触贷款”有效促进了经营回暖——小微经营者每支付1块钱的利息,能产生约2.23块钱利润。超过八成(82.3%)的微型企业和个人经营者认为,贷款可得率明显提升,现在贷款相比三年前更容易。 尾声:固化成果,方得始终 疫情中藏的“危”和“机”,确实在深刻改变着很多行业。 比如,这一轮时期过去以后,全国几百万的教师都会玩直播了,以后再也不用违规偷偷摸摸去校外培训班,而是大大方方坐家里当网红。 而金融支持这件事,以往要么就是马太效应,大企业通吃;要么就是大水漫灌,钱进了房地产。 互联网金融让放贷模式变成了精准的“滴灌”,真正为“保就业、稳增长、促发展”起到了重要作用。 成效有目共睹,政策必然松动。 互联网金融的春天要来了吗?
“借钱,你必须弯腰求人;贷款你可以站着拿钱。”——这是在某担保公司工作的吴凌(化名)经常挂在朋友圈的一句话。去年以来,吴凌所推荐的业务主要是商业银行纯线上贷款,用业内的话说“远程审批、放款快、无下户”。 近年来,商业银行互联网贷款业务快速发展,各类商业银行不同方式、不同程度地有所涉足。商业银行互联网贷款在提高贷款效率、创新风险评估手段、拓宽金融客户覆盖面等方面无疑发挥了积极作用;但与此同时,也暴露出风险管理不审慎、金融消费者保护不充分、资金用途监测不到位等问题和风险隐患。 5月9日,为规范商业银行互联网贷款业务经营行为,促进互联网贷款业务平稳健康发展,银保监会披露了《商业银行互联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下称《办法》)。 银行互联网贷款 是数字普惠金融生动实践 银保监会表示,互联网贷款作为传统线下贷款的重要补充,可以服务传统金融渠道难以触及的客户群体,其普惠金融特性较为突出。为此,《办法》按照法律法规和“放管服”改革的要求,不设行政许可,商业银行均可按照《办法》规定开展互联网贷款业务。另一方面,在强化风险管理、加强监管的同时,对用于生产经营的个人贷款和流动资金贷款授信额度及期限做了相应灵活处理,有助于确保通过互联网渠道开展小微企业融资的连续性,提升小微企业和小微企业主信用贷款的占比,在疫情防控和经济下行压力增大的关键期可以有效支持实体经济。 “商业银行搭上互联网快车后强化了金融创新,服务人群扩大,但是此类业务也存在野蛮生长的问题,因此为银保监会推出《办法》点赞。一方面,此前银行等主渠道持牌金融机构在互联网技术驾驭方面慢了一拍,服务不够及时,如今《办法》出台有利于推动正规金融机构在该领域业务快速拓展,良币驱逐劣币;另一方面,《办法》出台也能避免和整治,互联网贷款业务发展过程中‘重发展轻规范、重创新轻诚信’等问题。”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中国人民大学商法研究所所长刘俊海5月10日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 “互联网贷款提高了金融服务可得性,有助于缓解中小微企业和居民个人融资难、融资慢等问题,是数字普惠金融的生动实践。”中关村互联网金融研究院首席研究员董希淼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办法》实施差异化监管,主要体现在:对联合贷款等业务预留制度空间,不设出资比例限制,暂未对地方法人银行开展跨区经营设置统一的定量指标;区别对待金融机构和无资质平台、互联网银行和其他银行,对不设实体网点的互联网银行采取一定豁免措施,鼓励在防范风险的前提下积极探索;按照“新老划断”原则,设置两年过渡期,保证现有互联网贷款业务的连续性和保护客户权益。这都有助于鼓励互联网银行加快产品创新,鼓励主流银行扩大在线信贷业务,加大对小微企业和个人客户在线贷款投放,提高小微企业首贷率、续贷率,更好地服务实体经济,助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秩序全面恢复。 刘俊海还从金融消费者的金融服务可获得性分析提出,商业银行互联网贷款的发展,可以提升金融消费者对普惠金融服务的幸福感、获得感和安全感。如果引申来思考,其对于拉动汽车、装修等高撬动力商品的消费有明显贡献,从而可以为实体经济做出更好的服务。 楼市仍有信贷资金违规流入 互联网贷款风险防控升级 在有效防控互联网贷款业务风险方面,《办法》重点从以下五个方面进行规范:一是明确互联网贷款小额、短期的原则,对消费类个人信用贷款授信设定限额。二是加强统一授信管理,防止过度授信。三是加强贷款支付和资金用途管理。贷款资金用途不得用于购房、股票、债券、期货、金融衍生品和资产管理产品投资,不得用于固定资产和股本权益性投资等。四是对风险数据、风险模型管理和信息科技风险管理提出全流程、全方位要求,压实商业银行的风险管理主体责任。五是强化事中事后监管。 其中,最受市场关注的是《办法》重申和强调了“贷款资金用途不得用于购房、股票、债券、期货、金融衍生品和资产管理产品投资。”《证券日报》记者了解发现,通过中介机构的“运作”,部分无担保无抵押的线上消费贷款确实与楼市“联系密切”。 吴凌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如果需要凑首付,每家银行申请20万元贷款,几家银行一起申请是可行的。”吴凌提到的“几家银行一起申请”,是商业银行互联网贷款的一种“痼疾”,学名“多头共债”,通常利用贷款申请和银行放款之间的时间差,同时在多家银行进行审批流程。如今,“多头共债”行为也将迎来监管关注——“加强统一授信管理,防止过度授信”、“如发现贷款用途违法违规或未按照约定用途使用的,应当采取措施提前收回贷款。” 不过,《证券日报》记者在调查中同时发现,除了线上消费贷的“多头共债”凑首付,办理多张信用卡套现也是消费类贷款化身“首付贷”的方法之一。“我们可以帮助联系专人给您办理不同银行的多张大额信用卡,并把钱刷出来,供您交首付使用”,一位地产中介机构人士对记者表示,“该信用卡不上征信,不会影响后续的住房按揭贷款。” “禁止信贷资金违规流入楼市和股市是防范系统性风险的需要,也是避免影响宏观调控政策效果的需要。”刘俊海认为,“互联网贷款不仅强调流动性,更强调资金流向正当性、精准性,应该真正服务于引导产业升级。” 消费者保护被点题 专家建议适应更多消费场景 值得一提的是,《办法》针对互联网贷款中存在的信息披露不充分、数据保护不到位、清收管理不规范等损害金融消费者权益的问题,在多个章节全面提出消费者保护要求。 董希淼对此表示,《办法》明确互联网贷款坚持小额、短期等原则,要求通过合法渠道获得数据、规范商业银行对合作机构管理、落实向借款人的充分信息披露义务等,针对性较强,有助于减少互联网贷款发展过程中的一些风险隐患,更好地保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同时,建议将贷款金额提高、期限适当延长,使互联网贷款适应更多消费场景的需要。 刘俊海也表示,商业银行互联网贷款业务中对于金融消费者保护如何详尽都不为过,应该“24小时全天候、360度全方位、信息共享、快捷高效、无缝对接”。金融消费者最注意隐私权、财产保障权、知情权和选择权,如果4项权利均能落地,商业银行互联网贷款业务的发展也将高歌猛进。
中国银保监会9日对外发布《商业银行互联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银保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就相关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 问:制定出台办法的背景是什么? 答:近年来,商业银行互联网贷款业务快速发展,各类商业银行均以不同方式不同程度地开展互联网贷款业务。与传统线下贷款模式相比,互联网贷款具有依托大数据和模型进行风险评估、全流程线上自动运作、无人工或极少人工干预、极速审批放贷等特点,在提高贷款效率、创新风险评估手段、拓宽金融客户覆盖面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与此同时,互联网贷款业务也暴露出风险管理不审慎、金融消费者保护不充分、资金用途监测不到位等问题和风险隐患。 现行相关管理办法未完全覆盖上述问题,且商业银行互联网贷款对客户进行线上认证,实际上已突破了面谈面签和实地调查等规定。因此,有必要尽快补齐制度短板,促进互联网贷款业务规范发展。 问:办法定义的互联网贷款的适用范围是什么? 答:办法将互联网贷款定义为“商业银行运用互联网和移动通信等信息通信技术,基于风险数据和风险模型进行交叉验证和风险管理,线上自动受理贷款申请及开展风险评估,并完成授信审批、合同签订、放款支付、贷后管理等核心业务环节操作,为符合条件的借款人提供的用于借款人消费、日常生产经营周转等的个人贷款和流动资金贷款。” 根据上述定义,以下贷款不属于办法规范的范畴:一是线上线下结合,贷款授信核心判断仍来源于线下的贷款;二是部分抵质押贷款。例如以房屋等资产为抵押物发放的贷款,抵押品的评估登记等手续需要在线下完成;三是固定资产贷款。因固定资产贷款涉及较多线下审查内容,不属于办法互联网贷款定义范围内的贷款。 问:办法对防控互联网贷款风险,有哪些针对性措施? 答:互联网贷款业务具有高度依托大数据风险建模、全流程线上自动运作、极速审批放贷等特点,易出现过度授信、多头共债、资金用途不合规等问题。为有效防控互联网贷款业务风险,办法明确互联网贷款小额、短期的原则,对消费类个人信用贷款授信设定限额,防范居民个人杠杆率快速上升风险。 办法加强贷款支付和资金用途管理。商业银行对符合相应条件的贷款应采取受托支付方式,并精细化受托支付限额管理。贷款资金用途应当明确、合法,不得用于购房、股票、债券、期货、金融衍生品和资产管理产品投资,不得用于固定资产和股本权益性投资等。 问:办法在规范商业银行对合作机构管理方面提了哪些要求? 答:目前商业银行通过多种方式与第三方机构合作开展互联网贷款业务。有效规范的合作在一定程度上有利于各类机构之间优势互补、提高效率,但部分银行对合作机构管理较为粗放,如没有建立全行统一的管理制度、合作机构资质存在缺陷等,引发银行声誉风险。 为引导商业银行审慎开展与合作机构的合作,防止合作机构风险向银行传染,办法要求商业银行对合作机构从准入到退出建立全流程、系统性的管理机制,提升其精细化管理能力,包括商业银行应当从经营情况、管理能力、风控水平等方面对合作机构进行准入前评估;在与合作机构共同出资发放贷款时,商业银行应当按照自主风控的原则审慎开展业务,避免成为单纯的资金提供方等。 问:办法是否限制地方性商业银行跨区展业? 答:地方法人银行应当坚守发展定位,在开展互联网贷款业务时主要服务当地客户。考虑到各家银行互联网贷款业务开展情况以及风险管理能力差异性较大,办法暂未对地方法人银行开展跨区互联网贷款业务设置统一的定量指标进行限制,但地方法人银行应结合自身风控能力审慎开展此类业务,并确保有效识别和监测跨区互联网贷款业务开展情况。同时,监管机构有权根据商业银行跨区业务的规模、风险水平等提出进一步审慎性监管要求。 问:办法的过渡期如何设置? 答:为尽可能地保证现有互联网贷款业务的连续性和保护客户权益,办法按照“新老划断”的原则,设置两年过渡期。办法实施之日起,新增业务应当符合办法规定。过渡期结束后,商业银行存量互联网贷款业务应遵守办法规定。银保监会拟出台商业银行互联网贷款管理办法新华社北京5月9日电(记者李延霞)为规范商业银行互联网贷款业务经营行为,促进互联网贷款业务平稳健康发展,中国银保监会9日对外发布《商业银行互联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 办法明确,互联网贷款应遵循小额、短期、高效和风险可控原则。单户用于消费的个人信用贷款授信额度应当不超过人民币20万元,到期一次性还本的,授信期限不超过一年。 风险管理方面,办法要求商业银行应当针对互联网贷款业务建立全面风险管理体系,在贷前、贷中、贷后全流程进行风险控制,加强风险数据和风险模型管理,同时防范和管控信息科技风险。 规范合作机构管理方面,办法要求商业银行建立健全合作机构准入和退出机制,在内控制度、准入前评估、协议签署、信息披露、持续管理等方面加强管理、压实责任。对与合作机构共同出资发放贷款的,办法提出加强限额管理和集中度管理等要求。 办法要求商业银行建立互联网借款人权益保护机制,对借款人数据来源、使用、保管等问题提出明确要求。 银保监会表示,制定办法是完善我国商业银行互联网贷款监管制度的重要举措,有利于弥补制度短板,防范金融风险,提升金融服务质效。下一步,银保监会将根据社会各界反馈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办法并适时发布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