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部委联合下发通知降低企业融资综合成本—— 多措并举化解“融资贵” 日前,中国银保监会、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改委、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等六部委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规范信贷融资收费 降低企业融资综合成本的通知》,进一步规范信贷融资各环节收费与管理,维护企业知情权、自主选择权和公平交易权,降低企业融资综合成本,更好地服务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分析人士指出,疫情冲击之下,企业降低融资成本诉求突出,此举将有力帮助更多企业缓解资金的压力,帮助企业化危为机、重塑活力。 20条举措形成“组合拳” 近年来,银行业保险业持续加大减费让利力度,对缓解企业融资难融资贵发挥了积极作用。但是,不合理收费、贷存挂钩和强制捆绑搭售等问题依然存在。在疫情冲击之下,金融体系原有的“慢性病”对企业来说就成为“急问题”。 此次《通知》给出了20条针对性措施,要求自6月1日起进一步规范信贷融资收费、降低企业融资综合成本。 信贷环节,取消部分涉企收费,细化严禁贷存挂钩和严禁强制捆绑销售等现有规定,鼓励银行提前开展信贷审核。助贷环节,要求银行明确自身收费事项,加强对第三方机构管理,评估合作机构收费情况。增信环节,要求银行合理引入增信安排,从银行独立承担、企业与银行共同承担、企业独立承担三个角度,对信贷融资相关费用承担主体和方式等提出要求。考核环节,对银行资金定价管理、信用评级和拨备计提等影响融资成本因素提出要求,并要求绩效考核取消不当激励。 上海交通大学安泰经济与管理学院副院长吴文锋教授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指出,当前疫情给不少企业带来了较大的资金压力,此时六部委联合出台的20条举措可以说是非常及时、非常必要的。 “对企业来说,融资成本就是为了获取资金而付出的真实代价。在实践中,这种成本一部分体现为利息支出,另一部分就是服务费、贷款门槛等其它隐性代价。如果只是降低利息本身支出,而不考虑为了贷款而进行的其它综合支出,那么就难以让企业真正感受到融资成本的下降。”吴文锋说。 金融助力“六稳”“六保” 据银保监会相关负责人介绍,疫情发生以来,银保监会会同相关部委出台了优化疫情防控领域金融服务、对中小微企业贷款延期实施还本付息安排、引导银行持续跟进产业链上下游复工复产需求等一系列措施,支持企业有序复工复产。 相关数据也反映出金融助力“六稳”“六保”的成果:截至5月17日,银行机构对疫情防控、复工复产提供的信贷支持已超过3.11万亿元。截至4月末,银行机构已对超过1.2万亿元中小微企业贷款本息实行延期;银行机构对产业链核心企业提供日常资金周转支持22.4万亿元,对产业链上下游企业提供融资支持17.4万亿元;全国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12.79万亿元,同比增速27.34%,远高于各项贷款同比增速;18家全国性商业银行新发放的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利率4.94%,在2019年基础上下降了0.5个百分点…… “下一步,银保监会将继续抓好现有政策的落地。一是加强窗口指导、政策辅导、监测统计、总结评估,督促指导银行保险机构用好用足相关支持政策,加大银企沟通协调力度,确保政策落实落细,不断提高企业的获得感。二是根据疫情防控和企业复工复产的实际需求,调整优化金融政策,适当延长延期还本付息政策实施期限,积极创设政策工具支持银行发放信用贷款。三是督促银行保险机构进一步强化金融服务卫生防疫工作,提升对实体经济和人民群众的服务质效。”该负责人说。 全国政协委员、上海银保监局局长韩沂认为,中国小微企业发展正处于一个艰难的、充满变化的时期。除了金融监管部门的持续性作为外,现有普惠金融的外部环境还有一些障碍没有破除。韩沂建议,应该加快完善顶层政策设计,适应宏观经济环境的变化,及时调整相关政策。破解融资难、融资贵问题需要监管部门、金融企业、政府部门等协同发力,多渠道形成合力,才能取得实效。 服务实体经济力度更大 除了服务企业复工复产,金融在帮助企业稳定产业链、供应链以及对外经贸合作等实体经济环节也发挥着重要作用。 1—4月,中国工商银行(行情601398,诊股)已为30多家中资企业提供境外债券承销服务、折合人民币1600亿元。2018年以来,工商银行已累计为450多家中资企业提供境外债券承销服务、折合人民币1.76万亿元。在支持物流企业快速复工复产方面,工商银行克服疫情期间实地路演困难的问题,为顺丰控股(行情002352,诊股)股份有限公司成功发行了7亿美元信用债券;在助力制造业境外投融资方面,今年初,工商银行作为联席全球协调人,协助五矿集团成功发行10亿美元不可赎回高级永续债券,有效助力企业充实了资本实力。 “无论是扎实做好‘六稳’工作,还是全面落实‘六保’任务,都离不开对企业这一最重要市场主体的呵护与支持。《通知》无疑进一步回应了这一诉求,体现了今年政府工作报告的相关要求。”吴文锋说。 吴文锋指出,一方面,近期国有大型商业银行在落实政策方面力度很大,在一定程度上确实缓解了融资难、融资贵等问题;另一方面,《通知》等举措更多还是从行政角度入手,在实践中难免会遇到如何平衡金融机构自身风险管控和盈利诉求等问题。因此,未来还需要进一步加强金融领域市场化改革,确保资金供需双方能够更自由、更充分地开展竞争与合作。(记者 王俊岭) 【我要纠错】 责任编辑:朱英
中概股回归,既是机遇,也是挑战。 2020年注定是中概股回归元年。两个原因:第一,早在2018年,港交所和中国证监会就已作好中概股回归的通道设计;第二,美国对华为及中国高科技的无底线、赤裸裸打压,已经严重波及中概股的生存,目前中概股在美国挂牌的成本与风险被数倍放大,甚至可能面临集体摘牌的风险。因此,以阿里巴巴、京东、网易为代表的中概股,已率先回归港交所,并搭建了中概股“第二上市”的通道,其他中概股也会纷纷效仿。 一、港交所赢得中概股回归先机 2018年4月30日,港交所《上市规则》第18A章正式推出两项IPO新规:一是允许同股不同权架构的公司在港交所上市;二是允许未盈利生物科技公司赴港上市。港交所要求,同股不同权的公司赴港上市时,最低预期市值要达到400亿港元;如果市值少于400亿港元,则需要在最近一个财政年度,营业收入不低于10亿港元。此外,港交所还进一步优化首次公开招股制度安排,包括简化首次公开招股程序、缩短首次公开招股结算周期(T+5)等。 自上市新规实施以来,84家新经济公司(包括医疗健康及生物科技公司)已在香港上市,共募集3,023亿港元,占同期香港整个新股市场总融资额的50.8%。 2018年7 月 9 日,小米集团-W(01810)在香港交易所主板挂牌上市,IPO发行价为17港元,净筹资240亿港元,成为港交所首家采用不同投票权架构的上市企业。 2018年9月20日,美团点评-W(03690)正式在香港联交所挂牌上市,IPO发行价69港元,在香港净融资326亿港元。美团是港股市场第二支同股不同权结构的公司。 2019年11月26日,阿里巴巴-SW(09988)回归港交所“第二上市”。2014年9月19日(美国东部时间),阿里巴巴在纽约证交所挂牌交易,IPO发行价68美元,总募资超过250亿美元。此次阿里巴巴回归港交所第二上市,发行价176港元,集资超过1000亿港元(约合130亿美元)。阿里巴巴的股票简称后一个后缀SW,其中W代表同股不同权架构(Weighted Voting Right),而S代表第二上市(Secondary Listing)。 截止2020年5月底,港交所共有“第二上市”港股3只:阿里巴巴、宏利金融、南戈壁;另有3只“同股不同权”的港股:阿里巴巴、小米集团、美团点评。 2020年6月11日,网易-SW(港股代码09999)将正式回归港交所挂牌。2000年6月,网易挂牌美国纳斯达克。20年后,网易决定回归港交所第二上市。2020年6月2日至6月5日网易计划招股,全球发行股份1.71亿股普通股,占公司总发行股本的5.3%,其中散户认购部分占比3%,最高公开发行价为每股126港元,此次网易的募资规模约245亿港元。 2020年6月18日,京东-SW将正式回归港交所挂牌,本次在港二次上市的募资规模或将高达30亿美元。2014年5月22日(美国东部时间),京东在纳斯达克正式挂牌上市。京东首次公开发行9368.56万股美国存托股票(ADS),定价为每股19美元,每股美国存托股票相当于2股公司A类普通股。京东本次公开发行共募集17.8亿美元,是至今为止中国企业在美IPO第二大融资规模。 截至2020年4月底,在港交所IPO新规实施的两年间,已迎来28家生物科技公司在香港上市,融资额达825亿港元。其中,共有16家未盈利的生物科技公司上市,共募集397亿港元,占同期香港新股市场总融资额的6.7%。目前,香港市场共有146家医疗健康公司上市,总市值达1.85万亿港元,较上市新规生效前的2018年4月增长72%。过去两年,港交所已成为新经济公司上市的首选目的地之一,新经济公司融资额占同期香港整个新股市场逾50%;在港上市的新经济公司市值目前已占香港股市总市值的17%。 根据彭博数据显示,港交所在过去十年上市的公司中,新经济公司市值的占比仅为3%,而纳斯达克、纽交所却分别高达60%和47%。不过,目前港交所上市公司行业结构正在摆脱以房地产、金融业为主体的传统格局,新产业、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在港交所占比正在加速上升。按行业或概念划分,港交所涵盖了5G概念25只,半导体18只,区块链20只,软件服务127只;移动互联网32只,电讯18只,信息器材80只;生化科技17只,医药医疗120只,医疗服务31只;网络游戏25只,电影娱乐26只;腾讯概念24只,阿里概念17只,苹果概念12只,富士康系4只,银行54只(内地银行29只),保险16只(内地保险9只),其他金融175只,内地券商股19只,房地产256只(内地房地产121只)。 二、港交所的特色与优势 2019年2月,港交所发布《战略规划2019-2021》,它提出了“立足中国,拥抱科技,连接全球”的宏大战略定位;港交所的愿景是要成为国际领先的亚洲时区交易所,连接中国与世界。香港交易所已从中国首要的离岸股票融资中心转型成为内地投资者的首选国际目标市场,以及国际投资者首选的中国市场。境内投资者均可透过沪深港通和债券通,经香港轻松进行跨境交易。这一战略规划进一步强化了港交所的特色与优势。 (一)国际化基因与“机构市”优势 香港作为中国的一个特别行政区,它具有离岸市场的优势,同时,港交所是一个国际化程度较高的成熟市场,它不仅有105家外国上市公司,而且外地投资者在港股交易额占比超过40%。这是一个“国际范”十足的成熟市场,它与NASDAQ具有同样的魅力。 截止2020年5月底,港交所共有红筹股178只,国企股281只(A+H股119只),B股转H股6只,港股通615只,ADR共有14只,台资股51家。此外,港股共有外国上市公司105家。港交所不仅是自由化程度极高的国际市场,而且其标价、交易、结算货币是港币,而港币是可以自由兑换的国际货币,因此,港交所具有更高的国际接受度,能更好地对接中概股的“第二上市”,以及未来的“转板”。 作为港交所国际化战略的一部分,2019年9月11日,香港交易所宣布,已向伦敦证券交易所集团的董事会提议,将香港交易所及伦敦证券交易所集团两家公司合并。这一提议后来被伦敦证交所拒绝。 实际上,早在2012年6月,港交所豪掷166.73亿港币成功收购伦敦金属交易所(LME),这个成立于1877年的世界最大有色金属交易所,成为了港交所全资子公司,我国交易所有史以来的首例成功的国际并购。据悉,LME基础金属期货及期权合约交易,交易量约占全球基本金属期货交易的80%,掌握全球有色金属的定价权,是世界上最后一个会员制商品交易所。 此外,港交所还是一个典型的“机构市”。近年来,机构投资者交易额比重一直高达85%左右,而散户交易额约占15%左右。与此相反,内地A股市场仍是典型的“散户市”,散户成交额同占比高达85%以上。从投资者结构差异来看,大体可以反映出市场的包容性及韧性差距。 (二)港交所是沪深港通的关键枢纽 2014年11月17日,连接香港和上海股票市场的沪港通机制启动;2016年12月5日,连接香港和深圳股票市場的深港通机制启动;2017年成功推出债券通;将来还会有基金通、期货通。沪深港通的开通,让投资者首次在不改变本地市场交易习惯的原则下,方便快捷地直接参与对方市场,开启了中国资本市场双向开放的新时代。 随着沪深港三地资本市场互联互通,内地投资者首次拥有了个人境外投资的机会。港交所不仅拥有内地投资者熟悉向往的投资标的,如腾讯、阿里、京东、网易、小米、美团点评等中国一流新经济企业,而且它还拥有内地投资者神往的交易机制,例如,T+0回转交易,不设个股涨跌幅限制,以及发达的便利的市场做空机制(股票期货、期权,股指期货、期权)。 截至2019年10月31日,南向港股通五年累计成交8.748万亿港元,累计9,870亿港元内地资金净流入港股。内地投資者透过港股通投资港股的持股总额持续攀升,由2014年底的131亿港元增至9,995亿港元。 与此同时,港交所作为一个高度国际化市场,它通过沪深港通机制将境外机构及国际资本直接引入内地A股市场,成为沪深港通国际化的关键枢纽。 截至2019年10月31日,北向的沪股通和深股通累计成交17.41万亿元人民币,累计 8,600亿元人民币净流入內地股票市场。香港和海外投资者通过沪深股通持有的内地股票总额不断增长,由2014年底的865亿元人民币,激增至12,212亿元人民币。 截至2018年年底,外资对内地A股的持股金额约为1,720亿美元,其中58%的持仓是由沪深港通贡献的。债券通运营至今的总交易额已经超过2,100亿美元,为内地债券市场贡献了10%的外资持仓。平稳运行的沪深港通和债券通与QFII、 QDII等机制一起构成了中国资本市场对外开放的重要途径。 在过去十年,来自香港的投资在中国内地实际利用外资额中的占比不降反升,一直保持在60%以上,在中国内地资金的对外投资中,通过香港出海的投资占比一直保持在60%以上。香港资本市场对于中国企业上市融资以及为内地A股市场引入外资的独特贡献是有目共睹的。 特别是沪深港通开通5年以来,北向流入金额达到1.01万亿元人民币,外资持股达1.44万亿元人民币;债券通开通2年多以来,达成交易超过3.8万亿元人民币。香港市场充分利用一国两制的优势,充当了中外联通的翻译机与转换器,为中国创造了重要的战略价值,也为自己赢得了持续的繁荣和财富积累。 (三)港交所“背靠内地”更显活力 事实上,由于A股IPO核准制门槛过高,大量互联网企业、新经济企业首选港交所和NASDAQ挂牌,尤其是最近两年,内地新经济头部企业首选港交所,而且再加上近期中概股首选港交所,这表明港交所对内地高科技企业有更强的包容性和吸引力。 自港交所1993年开始接纳内地企业上市以来,内地企业对香港市场的重要性逐年增加,香港一直是内地企业首选的境外融资中心。 截止2004年2月底,香港证券市场主板和创业板共有1043家上市公司,其中96家为内地国企H股公司,72家属红筹企业,内地企业市值占港股市值的比例29%。 截止2007年10月底,港交所主板及创业板上市公司总数为1220家,其中H股144家、红筹股91家、非H股内地民营企业162家。中国内地企业(包括H股、红筹、非H股内地民营企业)的总市值占港股总市值的60.1%,成交则占市场总成交额的76%。 2009年港交所IPO融资金额高达3869亿港元,首次超越纽交所勇夺全球股市“集资王”的宝座。2009年底,香港证券市场的市值已高达17.9万亿港元,比1989年的0.6万亿港元增长了30倍。目前在香港上市的内地企业多达524家,占上市公司总数的40%。从市值上看,内地企业市值占比已经高达58%,内地企业股票成交量占香港市场总成交量的72%。 截止2019年8月底,在香港交易所挂牌上市的企业已达2392家,总市值已达30万亿港元。其中,来自于中国内地的企业已达1202家,包括275家的H股、175家的红筹股、752家的内地民营企业;来自中国内地企业的上市数量已占香港上市公司总量的50.3%,市值占香港总市值的69.1%,成交金额占香港总成交金额的76.1%。 根据《2018年全球中概股市场研究报告》中,2014年至2018年年底,中企赴美国上市数量仅为92家(纳斯达克57家,纽约证券交易所35家)。同期,中企赴港上市数量高达334家(港交所主板290家,港交所创业板44家)。2019年,共有117家国内企业成功境外IPO,IPO融资额158亿美元,其中,大部分内地企业选择在港交所上市。 2019年香港交易所总共通过163宗IPO(不包括转板上市),其中主板有151只IPO创下历史新高。其中,来自中国内地的新股数量比例由2018年的44%上升至59%,但融资总额贡献达74%,即大约2,295亿港元。2019年来自香港及澳门本地企业的新股数量仅占28%;2019年另有13%的新股上市公司来自外国。 三、内地A股市场未雨绸缪 曾几何时,中概股以“海外私有化-内地借壳上市”的路径回归A股市场,但须经历私有化、拆除VIE架构、厘清海外SPV(Special Purpose Vehicle)和境内实体之间的股权关系等一系列复杂的流程。当然,目前A股市场正在进行一系列改革,以吸引新经济企业来此上市。 实际上,早在港交所酝酿IPO改革新政期间,内地证监会也在快速作出反应。2018年3月底,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证监会《关于开展创新企业境内发行股票或存托凭证试点的若干意见》。文件明确:允许试点红筹企业按程序在境内资本市场发行存托凭证上市;具备股票发行上市条件的试点红筹企业可申请在境内发行股票上市。 所谓试点企业,是指已在境外上市的大型红筹企业,市值不低于2000亿元人民币;尚未在境外上市的创新企业(包括红筹企业和境内注册企业),最近一年营业收入不低于30亿元人民币且估值不低于200亿元人民币,或者营业收入快速增长,拥有自主研发、国际领先技术,同行业竞争中处于相对优势地位。其中所称“红筹企业”,是指注册地在境外、主要经营活动在境内的企业。 2019年7月22日,上交所科创板正式开板交易。科创板注册制专为特殊股权结构企业及红筹企业开设了专用通道。2020年4月,创业板注册制改革新规也复制科创板,专为特殊股权结构企业及红筹企业预留了IPO通道。不过,至今还没有一例中概股通过这一新通道进入沪深交易所,这不能不说是一个很大的遗憾。 2020年4月30日,证监会公布《关于试点红筹企业在境内上市相关安排》,进一步降低了已境外上市红筹企业在境内股票市场上市的市值要求,以助力符合要求的海外中概股回归A股市场。文件规定:已境外上市红筹企业的市值要求调整为符合下列标准之一:(1)市值不低于 2000 亿元人民币;(2)市值 200 亿元人民币以上,且拥有自主研发、国际领先技术,科技创新能力较强,同行业竞争中处于相对优势地位。 事实上,即便没有发生瑞幸咖啡财务造假,美国照样要打压中概股。2020年4月2日,在美国纳斯达克上市的瑞幸咖啡(LK.US)曝出财务造假22亿元的重大丑闻,导致当日股价暴跌75.57%,随后美国SEC作出瑞幸咖啡退市的决定。瑞幸咖啡财务造假丑闻,成为众多中概股加速回归香港上市的催化剂。 2020年4月21日美国证监会发布声明,提醒新兴市场财务报告及信息披露质量的风险。 2020年4月22日,美国证监会主席Jay Clayton在媒体上公开警示中概股风险,引发市场对于中美资本脱钩的担忧,也使得投资者对于中概股回归的预期升温。 2020年5月19日,纳斯达克修订上市规则提议,来自限制性市场的拟上市公司最低募资额为2500万美元,或者是最低募资额达到发行完毕后公司上市市值的四分之一,满足两者最低条件。同一天,瑞幸公告收到退市通知。 2020年5月20日,美国参议院一致通过《外国公司问责法案》(Holding Foreign Companies Accountable Act)也称“肯尼迪法案”(KennedyAct),美国媒体戏称“中概股法案”。该法一旦实施,许多中概股可能面临摘牌的风险。2019年PCAOB曾列出一份最近两年拒绝接受PCAOB检查的境外上市公司,其中241家公司中,有93家来自于中国香港,127家来自于中国内地。 2020年6月5日晚,上交所发布《关于红筹企业申报科创板发行上市有关事项的通知》,明确有关红筹企业可以申请发行股票或存托凭证并在科创板上市的规定,尤其在红筹企业申报科创板相关事项、信息披露要求及持续监管等方面作了细化规定,再次降低了尚未在境外上市红筹企业申请在科创板IPO的门槛。 截止2020年5月31日,约有244家中概股在美国挂牌,其中,164家在纳斯达克,80家在纽约证交所(63只ADR,17只非ADR),其中,除了阿里巴巴、京东、网易外,还有百度、好未来、58同城、陌陌、新浪、搜狐、携程、拼多多、腾讯音乐、携程、爱奇艺、唯品会、哔哩哔哩、新东方、中通快递、百盛中国、华住、前程无忧等一大批国内优秀的互联网龙头企业。这些“新经济”中概股的回归,无论对港交所,抑或是内地A股市场来说,都将是十分重要的机遇,它会带来上市公司结构的重要改变。
近日,央行、银保监会、发改委、工信部、财政部、市场监管总局、证监会和外汇局八部委联合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强化中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的指导意见》“简称《指导意见》”,提出了30条具体政策措施,强调商业银行要提高政治站位,把经营重心和信贷资源从偏好房地产、地方政府融资平台,转移到中小微企业等实体经济领域,实现信贷资源增量优化、存量重组。 八部委出台的《指导意见》是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迅速行动起将来、及时扭转新冠肺炎疫情对中小微企业造成重大影响的主动作为,意在通过这些实打实的过硬金融措施,有力支持扩内需、助复产、保就业,为中小微实体经济发展提供精准的金融服务。 可以说,八部委用心良苦,表明了支持中小微实体企业的坚定立场。八部委之所以强调商业银行要提高政治站位,把经营重心和信贷资源从偏好房地产、地方政府融资平台,转移到中小微企业等实体经济领域,是因为新冠疫情对中小微企业冲击最大,受到融资难、融资贵影响以及市场萎缩,大量中小微企业陷入了生存困境,不少中小微企业可能很难挺过疫情“生死关口”。由此,强调商业银行转移经营重心和信贷偏好,既是帮助中小微企业渡过难关、激发我国经济活力、带动就业、确保社会稳定的需要,也是银行金融机构寻找自身发展契机的迫切要求。 然而,强调商业银行把经营重心和信贷资源从偏好房地产转移到中小微企业等实体经济领域,政策口号虽然提出来了,但能否实现这一政策目标?实现这一政策目标又到底存在哪些困难或障碍?从现实看,实现这种转移不是件容易之事,需要商业银行及监管部门拿出决策和勇气,建立严格的激励约束配套机制,尤其需要在经营理念上有实质性突破。很显然,实现这种转移等于是迫使商业银行进行一场新的金融革命,需要商业银行抱定壮士断腕或破釜沉舟之决心,否则就无法跳出历来支持中小微实体企业的难到位的怪圈,只能成为一场“闹剧”,或者成为社会各界茶余饭后的谈资而已。 而让人持这些看法,并非危言耸听,因为它事关重大,几乎是商业银行全方向的经营转向,也是一次触及商业银行灵魂的经营战略转型,要顺利转移确实困难不少: 这种转移是一次伟大的新的“金融长征”,迫使整个银行金融机构及监管机构来一次战略大转移。在实施这次转移中,需要银行机构及监管部门有所取舍,要正确选择比较难:哪些陈旧的“坛坛罐罐”该打烂放弃,哪些“有用的东西”该保留并传承,也就是说原来那些不利于支持中小微企业的金融服务模式、措施、产品应该改革创新或废除,那些能适应支持中小微实体企业的金融服务制度、金融产品、金融方式需要继承并努力创新,这些都需要金融机构及监管部门认真研究,仔细权衡,这既需要勇气,又需要科学务实的精神。而此次八部委制订的《指导意见》30条措施,事实上吹响了金融“新长征”的集结号,为银行金融机构及监管部门划定了转移的时间表和路线图,每一个步骤、每一段路程、每一个措施都需要银行及监管部门坚定信仰、毫不动摇,更需要银行机构步调一致,蓄积各种改革创新动能,忠实执行支持中小微企业战略决策,抱定支持中小微企业必胜信念,将一切金融服务制度、措施及金融资源围绕到支持中小微企业上来,大胆探索服务中小微企业的金融方式和金融服务产品,排除有可能存在的一切困难,才有让这种转移能从起点走到终点,取得金融经营战略大转移的胜利。否则,这种转移只能原地踏步或者倒退,最多也就是一场作秀。 这种转移是一次深刻的金融思想解放运动,丝毫不亚于当年实践是检验真理标准的激烈讨论。在实施这次转移中,需要金融思想理论的指导,因为思想是一切改革行动的先导;而转移经营重心和改变金融资源的流向是一场伟大的金融变革,尤其需要强大的金融理论指导。如果各级金融机构及监管部门思想僵化,因循守旧,瞻前顾后,或畏首畏尾,不愿积极推进金融改革,目光短浅,沉湎于既得的金融利益,满足已有监管成效,不思进取,不顾中小微实体企业的困难;或者对当前中小微实体企业因疫情带来的困难现状熟视无睹,就会对八部委制定的《指导意见》30条措施阳奉阴违,必然会使很多政策措施无法落地生根,甚至会出现“穿新鞋走老路”的现象,使各种扶持中小微企业金融政策只能陷入“水中月镜中花”的尴尬境地,无法支持中小微企业政策措施到位,也无法让中小微企业真正摆脱困境,更不可能开出金融改革的盛艳之花。由此,实施好这次转移,银行机构及监管部门应该首先解放思想,树立金融长远可持续发展意识,消除一切不利于转移的消极思想,确立不进行金融服务重心和金融资源转移就没有出路的改革立场,“急企业之所急”,将所有金融服务意识统一到为中小微企业服务上来,通过各种制度形式将这种意识上升到一种新的理论高度,并通过各种宣传方式让银行金融机构及监管部门深刻认识并领会这种金融思想意识的重要性,这次转移才有成功的可能性。 这种转移需要一种严厉监督制约,与整治金融市场乱象及各种金融违法违规行为甚至可以相提并论。在这次转移中,需要银行金融机构及监管部门同一切不良经营行为或倾向作斗争,严厉惩处各种违法违规行为,对侵害中小微企业利益的行为实行“零容忍”,让坚守底线的正气占领金融经营阵地;尤其需要金融机构及监管当局树立合规意识和法纪意识,努力构建一种推动转移顺利实施的强有力的监督制约机制。否则,一边喊转移,一边却在暗地干着各种违法违规金融行为,监督部门对钻监管空子、打监管“擦边球”的行为也是睁一只闭一只眼,其转移的结局就可想而知了。过去央行及相关部门出台扶持中小微实体企业的政策措施可谓不少,但执行到位的却不多,被金融机构“截留挪用”以及悬空的不少,使得中央政府出台的金融政策被大打折扣,无法发挥应有的作用。 比如央行定向降准支持中小微实体企业,遏制资金脱实向虚,消除资金监管套利行为等要求,由于缺乏强有力的监督措施、监管机构和监管力量,导致央行释放的庞大资金总是通过各种暗道跑冒滴漏流入房地产、楼市、股市及其他虚拟产业领域,资金流向房地产、地方政府融资平台的趋势难以扭转,监管套利行为也是屡禁不止。由此,此次央行要求商业银行对中小微企业贷款延期还本付息以及出台信用贷款支持计划、实行还本付息奖励措施等等,都需要相应监督机制和监管措施配套跟进;而纵观《指导意见》从支持政策、服务能力、激励约束机制、资本市场、信用体系建设、优化融资环境、组织措施等方面对转移都进行了明确规范,可谓相当完善,无懈可击,但却缺乏相应的监管机制,如果这个问题不及时解决或进行必要的补充,这种转移同样有可能落入窠臼之嫌。对此,《指导意见》出台之后,需要政府各相关职能机构精神构建严密的监管机制,来为推动商业银行实行经营战略转移“守护神”。 这种转移是一场大兵团作战,如同解放战争期间的三大战役,需要各方同心协力。在实施这次金融战略转移中,需要动员的社会资源较多,不仅仅是银行金融机构及监管机构在思想观念、经营行动、管理模式等方面的全方位转变,也更需要社会各层面比如政府职能机构、各类民间社团组织、各类企业等积极配合,还有可能需要社会管理方式及经济模式的转变。可以说这次转移是一项庞大的金融社会系统工程,是一场大兵团作战,牵一发而动全身,任何一个地方存在问题都有可能导致转移的寸步难行甚至是失败。 试想,共产党在解放战争中发起的三大战役彻底打败了国民党几百万军队,虽然有军队统帅制订缜密的战略战术,有各级解放军指战员们的缪力同心,但与各方面的力量协调支持是密不可分的,比如淮海战役是民众用推车“推出来”的,据相关资料披露,整个参加淮海战役的支前民工高达543万人,是他们给解放军运送伤员、粮食及其他后勤补给,否则要取得淮海战役的胜利是不可想象的。而此次八部委发布《指导意见》,本身就说明了参与这次转移需要动员的社会力量之多、之大,而要让所有力量都能为这次转移腾挪出足够空间并大开绿灯,无疑需要建立一个统一协调机构和协调信息交流平台,随时解决转移中存在的各种问题,发布战略转移统一推进的号令,集中一切社会力量,才有可能取得转移的胜利。而这次《指导意见》发布之后,显然没有一个协调机构来制衡,其转移的效果可能难以让人乐观,这是需要认真考虑的问题。由此,为改变支持中小微企业政策发布之后缺乏有力的执行机构、甚至是陷入各部门朴素掣肘及狼狈的扯皮漩涡,需要成立强有力的战略决策“指挥部”来统一运筹这场伟大的战略转移大决战,这场金融经营大转移的胜算才会更大。
《意见》要求,各金融机构要不折不扣落实中小微企业复工复产信贷支持政策,开展中小微企业金融服务能力提升工程。 为进一步推动金融支持政策更好适应市场主体的需要,促进中小微企业融资规模明显增长、融资结构更加优化,实现“增量、降价、提质、扩面”,近日,人民银行会同银保监会、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市场监管总局、证监会、外汇局出台《关于进一步强化中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的指导意见》(下称《意见》)。 《意见》从落实中小微企业复工复产信贷支持政策、开展商业银行中小微企业金融服务能力提升工程、改革完善外部政策环境和激励约束机制、发挥多层次资本市场融资支持作用、加强中小微企业信用体系建设、优化地方融资环境、强化组织实施等七个方面,提出了30条政策措施。 《意见》要求,各金融机构要不折不扣落实中小微企业复工复产信贷支持政策,开展中小微企业金融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全国性银行要发挥好带头作用,内部转移定价优惠力度不低于50个基点,五家大型国有商业银行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增速高于40%,开发性、政策性银行要把3500亿元专项信贷额度落实到位,以优惠利率支持中小微企业复工复产。商业银行要将普惠金融在分支行综合绩效考核中的权重提升至10%以上,大幅增加小微企业信用贷款、首贷、无还本续贷。鼓励保险机构发挥保险保障作用,提供针对性较强的贷款保证保险产品。 关于改革完善银行业金融机构外部政策环境和激励约束机制,《意见》指出,要综合运用多种货币政策工具,强化货币政策逆周期调节和结构调整功能,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中小微企业的信贷支持力度。建立健全商业银行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监管评价、金融企业绩效评价管理办法、政府性融资担保考核,强化外部考核激励机制。积极发挥地方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增信作用,大幅拓展政府性融资担保覆盖面并明显降低费率。2020年国家融资担保基金力争新增再担保业务规模4000亿元,与银行业金融机构开展批量担保贷款业务合作,提高批量合作业务中风险责任分担比例至30%。 资本市场是企业重要的融资“阵地”,《意见》明确,要发挥多层次资本市场融资支持作用。引导公司信用类债券净融资比上年多增1万亿元,金融机构发行小微企业专项金融债券3000亿元,释放更多资源用于支持小微企业贷款。支持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上市融资,加快推进创业板改革并试点注册制。优化新三板发行融资制度,引导和鼓励创业投资企业和天使投资专注投资中小微企业创新创造企业。 关于优化地方融资环境,《意见》要求,支持对中小微企业开展供应链金融服务,促进中小微企业2020年应收账款融资8000亿元。支持有条件的地方探索建立续贷中心、首次贷款中心、确权中心等平台,提供便民利企服务。继续清理地方政府部门、中介机构在中小微企业融资环节不合理和违规收费。 《意见》还透露,探索建立科学客观的全国性中小微企业融资状况调查统计制度和评价体系,开发中小微企业金融条件指数,适时向社会发布。
“创新直达实体经济的货币政策工具”的提法首现于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就在市场还在猜测会是何种做法时,人民银行于昨日揭晓了谜底。 中国人民银行昨日印发《关于加大小微企业信用贷款支持力度的通知》(下称通知),宣布自6月1日起,通过创新货币政策工具按季度购买符合条件的地方法人银行2020年3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新发放普惠小微信用贷款的40%,以促进银行加大小微企业信用贷款投放,支持更多小微企业获得免抵押担保的信用贷款支持。 所谓符合条件的地方法人银行,是指最新央行评级1级至5级的城市商业银行、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村镇银行、农村信用社、民营银行。具体做法上,人民银行创设普惠小微企业信用贷款支持计划,提供4000亿元再贷款资金,通过特定目的工具(SPV)与地方法人银行签订信用贷款支持计划合同的方式,向地方法人银行提供优惠资金支持。 人民银行通过货币政策工具购买上述贷款后,委托放贷银行管理,购买部分的贷款利息由放贷银行收取,坏账损失也由放贷银行承担。购买上述贷款的资金,放贷银行应于购买之日起满一年时按原金额返还。 通知强调,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注重审核第一还款来源,减少对抵押担保的依赖,丰富信用贷款产品体系,确保2020年普惠小微信用贷款占比明显提高。获得支持的地方法人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制定普惠小微信用贷款投放增长目标,将政策红利让利于小微企业,着力降低信用贷款发放利率。 民生银行(行情600016,诊股)首席研究员温彬表示,人民银行使用的这一创新货币政策工具,特征是“无息”“定向”,引导中小银行进一步降低小微企业贷款的利率成本。这项政策一方面加大金融机构对小微企业的支持力度,提高贷款可能性,降低综合融资成本;另一方面进一步提高地方法人机构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 在创新的同时,人民银行也强调了风险防范。通知要求,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积极运用大数据、云计算等金融科技手段,整合内外部信用信息,提高对小微企业信用风险评价和管控水平。要把控好信贷风险,切实防范金融风险积聚。 普惠小微企业信用贷款支持计划仅仅是直达实体经济的货币政策工具的一种。人民银行昨日表示,前期推出的3000亿元抗疫专项再贷款和1.5万亿元普惠性再贷款再贴现,都是直达实体企业的货币政策工具。根据政府工作报告的部署,人民银行再创设两个直达实体经济的货币政策工具,一个是普惠小微企业贷款延期支持工具,另一个是普惠小微企业信用贷款支持计划。 人民银行解释,与之前的再贷款再贴现等直达实体经济的货币政策工具相比,此次新创设的普惠小微企业延期支持工具和信用贷款支持计划具有更为显著的市场化、普惠性和直达性等特点。 一是市场化。人民银行通过创新货币政策工具对金融机构行为进行激励,但不直接给企业提供资金,也不承担信用风险。二是普惠性。只要符合条件的地方法人银行对普惠小微企业办理贷款延期或发放信用贷款,就可以享受人民银行提供的支持。三是直达性。人民银行创新的这两个结构性货币政策工具将货币政策操作与金融机构对普惠小微企业提供的金融支持直接联系,保证了精准调控。
今年政府工作报告指出,“推动降低企业生产经营成本。降低工商业电价5%政策延长到今年年底”。6月4日从国网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了解到,今年,福建企业将获得减免电费约33.5亿元,惠及220.1万户客户。 为缓解企业经营压力,助力企业复工复产,今年2月国家出台阶段性降低企业用电成本政策。2月1日起至6月30日止,非高耗能行业用户执行一般工商业及其它电价、大工业电价的,统一按原到户电价水平的95%结算。如今,这一政策继续延长至今年年底,意味着企业将持续受益。 为确保政策红利落实到每一个用户,国网福建电力通过开展优质服务“百千万”(百家龙头企业、千家规上企业、万家小微型企业)大走访行动,及营业厅、“网上国网”、福建电力微信公众号、95598网站等线上线下渠道,主动宣传阶段性降低用电成本政策。 福建协丰鞋业有限公司今年2-4月份通过执行阶段性降低用电成本政策,已节省了10万多元电费,根据该公司去年同期电量电费值预测,至今年年底,该公司累计可节省电费约 80万元。“政府、供电部门一系列精准服务企业复工复产的政策措施,缓解了成本压力,我们有信心完成年初既定的生产目标,力争将受到疫情影响的产量夺回来。”该公司用电负责人陈国森说。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国网福建电力发布落实国家阶段性降低企业用电成本8项举措、战疫情助六稳10项举措、支持疫情防控及供电保障10项举措,形成惠企暖企的一揽子方案,致力与社会各界共克时艰。 国网福建电力全面落实系列惠企政策,降低客户用电成本,同时受新冠肺炎疫情、电量增速趋缓等多重因素影响,盈利水平大幅下降,经营压力巨大。为积极应对经营困境,国网福建电力发挥自身主观能动性,以“内部挖潜增效,加强精益管理”为主线,开展2020年提质增效专项行动,聚焦量、价、费、损等关键环节,综合施策开源节流、提质增效,促进公司和电网高质量发展。(林丽平)
国企股权激励 激励谁 如何防止“人为控制”现象 国务院国资委30日发布《中央企业控股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工作指引》,系统集成过往政策,梳理总结实践经验,从微观操作层面细化指导,为央企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提供了精准且清晰的参考。 应当说,股权激励制度推行10多年来,在如何激发企业发展动力、激活经营者和业务骨干发展热情、提高企业效益方面,确实发挥了较大作用,也产生了比较明显的效果。仅央企层面,近年来就有53家中央企业控股的119家上市公司实施了股权激励。按照国资委披露的数据,实施过股权激励的A股央企上市公司,自股权激励方案实施以来净利润年复合增长率达到11.8%。 11.8%到底是高还是低,不仅要与这些企业的过去比,与同期的民营企业等相比,还要看经济发展环境的变化。只有在同等条件下的比较,才更有说服力和公信力。但是,不管如何比较,实施股权激励后的企业,在经营者和员工的积极性方面,肯定是有作用的,也是会产生比较明显效果的。关键就在于,实施股权激励后,企业能否保持可持续增长的格局,能否起到一劳永逸的作用。其中,如何防止“人为控制”是非常重要的方面。 所谓“人为控制”,就是不按照企业发展规律管理,而是依据经营者等自身利益需要控制,包括控制效益释放、控制成本收入进账、控制股票价格等,从而实现个人利益最大化,导致企业利益受到不小的影响,尤其是企业的长远利益,会在经营者手中受到严重伤害。如果这样,股权激励作用就会大打折扣,效果就会受到严重影响。 首先需要防止的,就是实施股权激励前的“人为控制”现象。要知道,实施股权激励的都是上市公司,也就是国企中比较好的二、三级公司,是经营者等愿意加入的公司。而股权激励,最受益的当属经营者,其次才是业务骨干。而从实际操作来看,尽管上市公司是公众公司,有严格的监管制度和办法,但是,经营者仍然有控制股票价格的手段,能够控制股票走势。也就是说,股权激励的股票价格、激励方式、激励程序如何规范与操作,名堂很多,可操作的空间也很大。现行的确定股票激励价格的方法是否合理,是否存在“人为控制”现象,值得研究与思考。不然,不仅会导致国有资产流失,也会带来公众对国企股权激励的质疑,更会让企业的发展受到伤害,使投资者利益难以保证。股权激励,一定程度上具有当年国企改革中“经营者接盘”的含义。所以,必须做好股权激励价格等的评估、评价和受让工作,避免出现新的矛盾和问题。 另一个需要防止的“人为控制”现象,就是股权激励制度实施以后。国资委成立后,时任国资委党委书记的李毅中到某地调研时,看到某家国企改制后,利润暴涨,就问企业经营者,同样的经营者、同样的工人,为什么改制后仅仅一年时间,企业的利润就暴涨这么多。除了市场因素之外,还有什么原因?经营者红着脸说,干部员工的积极性。听起来很有道理,想想又似乎道理不够站得住脚。到底如何站不住脚,也很难一两句话能够解释清楚。很显然,“人为控制”占据很重要的位置,也说明企业利润等,经营者是能够比较方便地控制的。如果实施股权激励后,企业仍然采用“人为控制”的方式,控制利润、分摊成本、分配费用等,监管层也无能为力,又当如何处理呢?否则,股权激励就失去意义了。股权激励就是为了把企业做得更好,可经营者为了自身利益,人为将企业利润等进行控制,势必对企业发展不利。所以,设计股权激励方案时,必须充分考虑这方面的问题,解决这方面的难题。 还有一个方面的问题,就是在推行股权激励后,在企业做强做优方面可能出现的“人为控制”。要知道,即便推行股权激励,经营者也未必就是万年桩。因为,股权激励的比例毕竟较低。以2013年整体上市的中建集团为例,当年实施首期限制性股票计划,成为首家整体上市的限制性股票激励央企试点单位。截至目前,已授出三期股票,累计激励人员也就2879人、4342人次、授出股票占总股本的2.5%。这样的比例,国有仍然是绝对控股。那么,经营者就会随时被调整。在这样的情况下,经营者一定会更多考虑眼前利益、短期利益,而不会充分考虑长远利益、整体利益,从而在研发投入、产品开发、品牌培育、质量提升等方面难以真正下功夫,导致企业的可持续发展能力不强,缺乏有效的市场竞争力,尤其是核心竞争力。所以,防止经营者短视下的“人为控制”,也是非常重要的一个方面。 总之,股权激励是一种好办法,也是能够有效激发企业经营者和业务骨干,包括员工积极性的重要手段。但是,防止“人为控制”,也是推行股权激励过程中必须关注的一个问题,确保股权激励工作效果最佳、质量最好、作用最大。 谭浩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