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月份,全国固定资产投资(不含农户)499560亿元,同比增长2.6%,增速比1—10月份提高0.8个百分点。其中,民间固定资产投资278088亿元,增长0.2%,1-10月份为下降0.7%。从环比速度看,11月份固定资产投资(不含农户)增长2.80%。 分产业看,第一产业投资12259亿元,同比增长18.2%,增速比1—10月份提高0.9个百分点;第二产业投资144081亿元,下降0.7%,降幅收窄1.4个百分点;第三产业投资343220亿元,增长3.5%,增速提高0.5个百分点。 第二产业中,工业投资同比下降0.8%,降幅比1—10月份收窄1.4个百分点。其中,采矿业投资下降9.2%,降幅扩大0.8个百分点;制造业投资下降3.5%,降幅收窄1.8个百分点;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投资增长17.5%,增速回落0.7个百分点。 第三产业中,基础设施投资(不含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同比增长1.0%,增速比1—10月份提高0.3个百分点。其中,铁路运输业投资增长2.0%,增速回落1.2个百分点;道路运输业投资增长2.2%,增速回落0.5个百分点;水利管理业投资增长3.1%,增速提高0.4个百分点;公共设施管理业投资下降1.8%,降幅收窄0.7个百分点。 分地区看,东部地区投资同比增长3.5%,增速比1—10月份提高0.5个百分点;中部地区投资下降0.7%,降幅收窄1.7个百分点;西部地区、东北地区投资分别增长4.2%和4.1%,增速分别提高0.2和0.4个百分点。 分登记注册类型看,内资企业投资同比增长2.3%,增速比1—10月份提高0.8个百分点;港澳台商企业投资增长4.5%,增速提高0.3个百分点;外商企业投资增长11.2%,增速与1—10月份持平。 2020年1—11月份固定资产投资(不含农户)主要数据 指 标 同比增长(%) 固定资产投资(不含农户) 2.6 其中:国有控股 5.6 其中:民间投资 0.2 按构成分 建筑安装工程 3.2 设备工器具购置 -8.0 其他费用 7.8 分产业 第一产业 18.2 第二产业 -0.7 第三产业 3.5 分行业 农林牧渔业 18.0 采矿业 -9.2 制造业 -3.5 其中:农副食品加工业 -1.8 食品制造业 -1.0 纺织业 -8.0 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 -3.9 医药制造业 27.3 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 -2.9 金属制品业 -9.6 通用设备制造业 -10.0 专用设备制造业 -5.5 汽车制造业 -15.1 铁路、船舶、航空航天和其他运输设备制造业 0.0 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 -10.4 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14.5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17.5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2.0 其中:铁路运输业 2.0 道路运输业 2.2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0.3 其中:水利管理业 3.1 公共设施管理业 -1.8 教育 13.9 卫生和社会工作 23.7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0.6 分注册类型 其中:内资企业 2.3 港澳台商投资企业 4.5 外商投资企业 11.2 注:此表中速度均为未扣除价格因素的名义增速。 附注 1.指标解释 固定资产投资(不含农户):是以货币形式表现的在一定时期内完成的建造和购置固定资产的工作量以及与此有关的费用的总称。 国有控股:在企业的全部实收资本中,国有经济成分的出资人拥有的实收资本(股本)所占企业全部实收资本(股本)的比例大于50%的国有绝对控股。 在企业的全部实收资本中,国有经济成分的出资人拥有的实收资本(股本)所占比例虽未大于50%,但相对大于其他任何一方经济成分的出资人所占比例的国有相对控股;或者虽不大于其他经济成分,但根据协议规定拥有企业实际控制权的国有协议控股。 投资双方各占50%,且未明确由谁绝对控股的企业,若其中一方为国有经济成分的,一律按国有控股处理。 行政和事业单位的投资项目都属于国有控股。 登记注册类型:划分企业登记注册类型的依据是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企业登记注册的类型,按照国家统计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联合印发《关于划分企业登记注册类型的规定调整的通知》(国统字〔2011〕86号)执行。划分个体经营登记注册类型是依据国家统计局相关规定,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个体经营”登记注册类型分类及代码的通知》(国统办字〔1999〕2号)执行。 固定资产投资统计报表制度规定,基层统计单位均要填报登记注册类型。登记注册类型由从事固定资产投资活动的企业或个体经营单位填报。已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的,按登记注册类型填报,未登记的,按投资者的登记注册类型或有关文件的规定填报。 其中内资企业包括国有企业、集体企业、股份合作企业、联营企业、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私营企业和其他企业。 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包括合资经营企业、合作经营企业、港澳台商独资经营企业、港澳台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和其他港澳台商投资企业。 外商投资企业包括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外资企业、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和其他外商投资企业。 2.统计范围 计划总投资 500万元以上的固定资产项目投资及所有房地产开发项目投资。 3.调查方法 固定资产投资统计报表按月进行全面调查(1月份数据免报)。 4.东、中、西部和东北地区划分 东部地区包括北京、天津、河北、上海、江苏、浙江、福建、山东、广东、海南10个省(市);中部地区包括山西、安徽、江西、河南、湖北、湖南6个省;西部地区包括内蒙古、广西、重庆、四川、贵州、云南、西藏、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12个省(市、自治区);东北地区包括辽宁、吉林、黑龙江3个省。 5.行业分类标准 执行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标准(GB/T 4754-2017)。 6.环比数据修订 根据季节调整模型自动修正程序,对2019年11月份以来的固定资产投资(不含农户)环比增速进行修订。修订结果及2020年11月份环比数据如下: 年 度 月 份 环比增速(%) 2019年 11月 0.38 12月 0.39 2020年 1月 -5.70 2月 -22.98 3月 5.25 4月 4.81 5月 4.53 6月 4.19 7月 3.74 8月 3.47 9月 3.12 10月 2.93 11月 2.80 7.同比增速说明 根据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统计执法检查和统计调查制度规定,对上年同期固定资产投资数据进行修订,增速按可比口径计算。
过半湖北A股上市公司前三季度净利润下滑,2020年成功IPO企业数量位居中部六省第四……就2020年湖北省资本市场发展,近日《每日经济新闻》记者对武汉科技大学金融证券研究所所长董登新进行了专访。 董登新认为,当前湖北上市公司的业绩波动与今年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有关,但疫情的影响是暂时的。随着民营经济的复苏和企业复工复产进度的进一步向好,这一状况将逐渐改善。 谈及湖北企业A股IPO相关问题时,董登新提到了湖北省经济发展的区域不平衡现状。 “湖北的经济结构是(武汉)一城独大。”董登新建议,从地区经济来看,希望湖北省进行整体布局,不能把湖北经济(发展的担子)都压在武汉身上。“湖北的企业上市,不能仅仅只靠武汉的企业。偌大的湖北,我们还是要以点带面、‘多地开花’来巩固武汉和湖北经济的发展。”
过半湖北上市公司前三季度净利润下滑,2020年成功A股IPO企业数量位居中部六省第四…… 作为我国受新冠肺炎疫情冲击最大的省份,2020年的湖北资本市场发展也难免受到了波及。 未来,湖北省资本市场应该如何弯道超车?就相关问题,近日《每日经济新闻》记者对武汉科技大学金融证券研究所所长董登新进行了专访。 董登新认为,当前湖北上市公司业绩波动与疫情影响有关,但疫情的影响是暂时的,未来湖北需要破解武汉“一城独大”的难题。 疫情对湖北企业的冲击是暂时的 疫情之下,今年多家湖北上市公司的生产经营一度停滞,并进而影响了业绩。对此,董登新表示,湖北上市公司业绩受到疫情的影响是正常的。随着民营经济的复苏和企业复工复产进度的进一步向好,这一状况将逐渐改善。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注意到,针对疫情下湖北上市公司受到的冲击,相关部门也陆续出台了支持政策。例如今年9月底举行的2020湖北高质量发展资本大会上,深交所党委书记、理事长王建军提到多方面支持湖北的措施,其中就包括“弹性处理湖北上市公司的业绩波动”等。 当然,政府部门的扶持是外力,企业发展更重要的还是要靠“内功”。董登新认为,企业上市只是开端,并不意味着永远优秀。因为企业初上市时可能达标,但如果不能够持续做大做强主业,以及在科研创新方面有所突破,可能难以固守原来的市场并实现可持续发展。 记者注意到,今年湖北有2家企业已经退市或者即将面临退市:凯迪退已于2020年12月17日被深交所摘牌;*ST金钰因为连续20个交易日股价低于股票面值,退市也成定局。 董登新表示,企业上市并不意味着进了保险箱,如果经不住时间的考验,可能会失去投资者(的支持),甚至面临退市。而目前来看,部分湖北上市公司也确实面临考验。主要是一些老牌企业或者上市时间比较长的企业,可能因为主业萎缩或者经营管理不善,导致公司的业绩不断滑坡,最终被迫走向退市的通道。 “一是要做大做强主业,另外就是要发展高科技。”董登新建议,从长远来讲,湖北企业还是要加大创新力度,在高端产业、新兴产业方面下功夫。“过去的传统产业,在新的资本市场里很难获得有利的上市地位,或者获得有力的政策支持。” 湖北需破解武汉“一城独大”难题 谈及湖北资本市场发展,近两年被反复提及的一个目标是5年上市倍增计划。2020年,湖北8家企业成功登陆A股,这一成绩相比2019年的4家虽然有了较大提升,但在中部六省中仅居第4,相比邻省安徽2020年20家企业顺利IPO上市,更是差了一大截。 董登新分析这主要存在两方面原因。首先还是与疫情冲击有关,因为相对其他省份而言,湖北省今年受到疫情冲击更加严重。 此外,董登新还提到了湖北省经济发展的区域不平衡现状。董登新表示,从上市政策面来看,从去年的科创板到今年的创业板,受益的主要还是科创企业。在科创企业的孵化和发展方面,湖北虽然有光谷,但仅靠一个光谷是不够的。 “湖北的经济结构是(武汉)一城独大。”董登新分析,当前武汉市占据湖北省GDP比例较高,这种现象说明了湖北经济发展的不均衡。 根据湖北省统计局数据,2019年武汉市地区生产总值为16223.21亿元,而湖北省地区生产总值为45828.31亿元。从地区生产总值来看,武汉市在湖北省占比为35.4%。而2020年成功IPO上市的8家湖北企业中,有5家来自武汉,2家来自宜昌,1家来自襄阳。 董登新建议,从地区经济来看,希望湖北省进行整体布局,不能把湖北经济(发展的担子)都压在武汉身上。“湖北的企业上市,不能仅仅只靠武汉的企业。偌大的湖北,我们还是要以点带面、‘多地开花’来巩固武汉和湖北经济的发展。” 董登新还再次强调了科技对于湖北区域经济发展的重要性,即湖北需要从提高产业层次、实现经济转型和产业升级方面来发力。“一些地区高科技企业发展不充分、民营经济发展不充分,这可能都是将来要重点突破的方向。”
12月26日,苏宁举办“30周年公益庆生仪式”,苏宁集团董事长张近东总结回顾了企业三十年创业、创新发展历程,并发布苏宁新十年发展战略,其中“聚焦”和“服务”成为关键词。 “作为民营企业的代表,大企业要有大企业的担当,苏宁要始终做国家政策号召的响应者、践行者,所有的发展都要服务社会需要、服务国家政策。”提及新十年发展,张近东表示,“在新的时代背景下,企业发展导向更加清晰,就是要聚焦、高质量、脚踏实地。下个十年,苏宁将聚焦零售主业,在业务层面做精做深、做专做强、做好做优。” 强化企业使命担当 苏宁自1990年创立至今30年,从传统经营到智慧零售,从一家店到一万多家店,从几个人到30万名员工,持续创业、不断创新,通过探索与实践,推动中国零售业发展。 “我们要感恩时代、感恩社会!30年来,是改革开放的机遇成就了企业的创立,是市场经济的繁荣助力企业一路壮大。”张近东表示,秉承着做负责任企业公民的理念,苏宁一直身体力行投身公益。 数据显示,苏宁在公益事业上的累计投入达23亿元。2020年,苏宁重点聚焦抗疫保供和精准扶贫。年初,面对突如其来的疫情,苏宁第一时间提出“艰难时期,再大的利益也无足轻重,所有体系都要把保障和援助放在首位”,围绕抗疫保供工作总计投入10亿元。同时,为助力打赢脱贫攻坚战,苏宁通过产业扶贫惠及761万贫困人口,全渠道累计实现农产品销售超过140亿元。 “企业小了是个人的,大了就是社会的、国家的。”张近东表示,苏宁以业务发展服务社会,以使命担当回报社会。苏宁积极将企业资源融入公益事业,包括促进双循环、服务乡村振兴以及足球发展等领域。据悉,近期围绕推动中国足球运动改革出台的新政,江苏苏宁足球俱乐部将积极响应,坚持去企业品牌,真正回归社会;大胆启用年轻球员,助力青训发展;坚持本土球员主导,努力为中国足球事业培养中坚力量。 聚焦零售夯实基础能力 面向第四个十年,张近东表示,在新的时代背景下,苏宁将进一步强化做社会化企业的定位,“聚焦零售主业,赋能行业发展、服务社会创业,既是苏宁的商业模式,也是苏宁的社会责任。” 张近东表示,聚焦零售就是要聚焦商品与用户,“必须要学会做减法,只要不在零售赛道、脱离商品和用户,都要大胆调整,该砍的砍,该转的转。”据了解,苏宁将进一步聚焦商品供应链、用户运营、服务建设、技术能力四个方面的基础能力建设,构建智慧零售的创新机制。 据悉,苏宁将全面丰富产品品类、推动供应链精细化运营,开展基于用户的精准营销,持续强化物流、售后、客服等服务能力建设,并优化中台系统和各业务的前台解决方案,强化数据交易和数字风控能力,推动智慧零售多场景落地。 为强化对零售主业的聚焦,苏宁将启动PP体育等业务转型,聚焦内容运营,大幅降低版权投入。 “当前,实体零售拥抱互联网的曙光正在到来,苏宁智慧零售正迎来蓬勃发展的新机遇。只要我们坚守服务用户的初心,坚定聚焦供应链优化、物流服务、场景业态、运营技术等零售核心能力,我们就经得起任何市场竞争的检验。”张近东表示:“零售是没有终点的马拉松,稳扎稳打、循序渐进是苏宁一贯的风格,苏宁要坚定不移走自己的路,培育竞争耐力、增强发展韧性。”
11月份,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同比实际增长7.0%(以下增加值增速均为扣除价格因素的实际增长率),增速较10月份加快0.1个百分点。从环比看,11月份,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比上月增长1.03%。1—11月份,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同比增长2.3%。 分三大门类看,11月份,采矿业增加值同比增长2.0%,增速较10月份放缓1.5个百分点;制造业增长7.7%,加快0.2个百分点;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增长5.4%,加快1.4个百分点。 分经济类型看,11月份,国有控股企业增加值同比增长5.9%;股份制企业增长6.8%,外商及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增长8.3%;私营企业增长6.8%。 分行业看,11月份,41个大类行业中有34个行业增加值保持同比增长。农副食品加工业增长2.9%,纺织业增长6.5%,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增长9.2%,非金属矿物制品业增长7.7%,黑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增长9.6%,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增长4.0%,通用设备制造业增长10.2%,专用设备制造业增长10.5%,汽车制造业增长11.1%,铁路、船舶、航空航天和其他运输设备制造业增长2.6%,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增长18.0%,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增长9.3%,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增长5.1%。 分地区看,11月份,东部地区增加值同比增长8.8%,中部地区增长6.7%,西部地区增长5.2%,东北地区增长6.4%。 分产品看,11月份,612种产品中有439种产品同比增长。钢材11734万吨,同比增长10.8%;水泥24330万吨,增长7.7%;十种有色金属549万吨,增长6.1%;乙烯198万吨,增长11.6%;汽车278.3万辆,增长8.1%,其中,新能源汽车20.7万辆,增长99.0%;发电量6419亿千瓦时,增长6.8%;原油加工量5835万吨,增长3.2%。 11月份,工业企业产品销售率为98.3%,较上年同月上升0.2个百分点;工业企业实现出口交货值12205亿元,同比名义增长9.1%。 2020年11月份规模以上工业生产主要数据 附注 1、指标解释 工业增加值增长速度:即工业增长速度,是用来反映一定时期工业生产物量增减变动程度的指标。利用该指标,可以判断短期工业经济的运行走势,判断经济的景气程度,也是制定和调整经济政策,实施宏观调控的重要参考和依据。 产品销售率:是销售产值和工业总产值的比率,用来反映工业产品的产销衔接情况。 出口交货值:是指工业企业自营(委托)出口(包括销往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或交给外贸部门出口的产品价值,以及外商来样、来料加工、来件装配和补偿贸易等生产的产品价值。 日均产品产量:是以当月公布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总产量除以该月日历天数计算得到。 2、统计范围 规模以上工业的统计范围为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工业企业。 由于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范围每年发生变化,为保证本年数据与上年可比,计算产品产量等各项指标同比增长速度所采用的同期数与本期的企业统计范围尽可能相一致,和上年公布的数据存在口径差异。主要原因是:(一)统计单位范围发生变化。每年有部分企业达到规模纳入调查范围,也有部分企业因规模变小退出调查范围,还有新建投产企业、破产、注(吊)销企业等影响。(二)部分企业集团(公司)产品产量数据存在跨地区重复统计现象,根据专项调查对企业集团(公司)跨地区重复产量进行了剔重。 3、调查方法 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工业生产报表按月进行全面调查(1月份数据免报)。 4、东、中、西部和东北地区划分 东部地区包括北京、天津、河北、上海、江苏、浙江、福建、山东、广东、海南10个省(市);中部地区包括山西、安徽、江西、河南、湖北、湖南6个省;西部地区包括内蒙古、广西、重庆、四川、贵州、云南、西藏、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12个省(市、自治区);东北地区包括辽宁、吉林、黑龙江3个省。 5、行业分类标准 执行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标准(GB/T 4754-2017),具体请参见http://www.stats.gov.cn/tjsj/tjbz/hyflbz。 6、环比数据修订 根据季节调整模型自动修正结果,对2019年11月至2020年10月份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环比增速进行修订。修订结果及2020年11月份环比数据如下:
11月份,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各地区各部门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深入推进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着力落实“六稳”“六保”任务,工业服务业继续回升,投资消费不断改善,就业物价总体平稳,基本民生保障有力,国民经济持续稳定恢复。 一、工业生产保持较快增长,装备制造业和高技术制造业增势良好 11月份,全国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同比增长7.0%,增速比10月份加快0.1个百分点;环比增长1.03%。1-11月份,全国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同比增长2.3%,比1-10月份加快0.5个百分点。11月份,分经济类型看,国有控股企业增加值同比增长5.9%;股份制企业增长6.8%,外商及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增长8.3%;私营企业增长6.8%。分三大门类看,采矿业增加值同比增长2.0%,制造业增长7.7%,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增长5.4%。11月份,装备制造业和高技术制造业增加值同比分别增长11.4%、10.8%,分别快于规模以上工业4.4、3.8个百分点。 1-10月份,全国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实现利润总额50124亿元,同比增长0.7%,增速年内首次由负转正。其中10月份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实现利润总额同比增长28.2%。11月份,中国制造业采购经理指数为52.1%,连续9个月位于临界点以上,为年内高点。 二、服务业进一步恢复,服务业商务活动指数位于较高景气区间 11月份,全国服务业生产指数同比增长8.0%,比10月份上升0.6个百分点。1-11月份,服务业生产指数同比下降0.7%,降幅比1-10月份收窄0.9个百分点。从主要行业看,11月份,批发和零售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生产指数同比分别增长6.5%、3.6%,均比10月份上升1.8个百分点。11月份,服务业商务活动指数为55.7%,比10月份上升0.2个百分点。从行业情况看,铁路运输、航空运输、电信广播电视卫星传输服务、金融业等行业商务活动指数位于60.0%以上高位景气区间。从市场预期看,服务业业务活动预期指数为61.1%,连续5个月位于61.0%以上高位景气区间。 1-10月份,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营业收入同比增长0.3%,增速年内首次由负转正;其中,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营业收入增长13.0%。 三、市场销售持续回暖,消费升级类商品销售快速增长 11月份,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39514亿元,同比增长5.0%,比10月份加快0.7个百分点;环比增长1.31%。1-11月份,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351415亿元,同比下降4.8%,降幅比1-10月份收窄1.1个百分点。11月份,按经营单位所在地分,城镇消费品零售额34072亿元,同比增长4.9%;乡村消费品零售额5442亿元,增长5.6%。按消费类型分,餐饮收入4980亿元,同比下降0.6%;商品零售34534亿元,增长5.8%,连续5个月正增长。消费升级类商品销售快速增长。11月份,通讯器材类、化妆品类、金银珠宝类商品同比分别增长43.6%、32.3%、24.8%。网上零售持续增加。1-11月份,全国网上零售额105374亿元,同比增长11.5%,比1-10月份加快0.6个百分点;其中,实物商品网上零售额增长15.7%,占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比重为25%。 四、固定资产投资继续回升,民间投资增速年内首次转正 1-11月份,全国固定资产投资(不含农户)同比增长2.6%,比1-10月份加快0.8个百分点;11月份环比增长2.8%。分领域看,基础设施投资同比增长1.0%,比1-10月份加快0.3个百分点;制造业投资下降3.5%,降幅比1-10月份收窄1.8个百分点;房地产开发投资增长6.8%,比1-10月份加快0.5个百分点。全国商品房销售面积150834万平方米,同比增长1.3%,1-10月份为同比持平;商品房销售额148969亿元,增长7.2%,比1-10月份加快1.4个百分点。分产业看,第一产业投资同比增长18.2%,比1-10月份加快0.9个百分点;第二产业投资下降0.7%,降幅比1-10月份收窄1.4个百分点;第三产业投资增长3.5%,比1-10月份加快0.5个百分点。民间投资增长0.2%,增速年内首次转正。高技术产业投资同比增长11.8%,比1-10月份加快2.1个百分点;其中高技术制造业和高技术服务业投资分别增长12.8%、10.0%。高技术制造业中,医药制造业、计算机及办公设备制造业投资分别增长27.3%、20.4%;高技术服务业中,电子商务服务业、科技成果转化服务业投资分别增长32.2%、17.5%。社会领域投资同比增长11.2%,其中卫生、教育投资分别增长26.1%、13.9%。 五、货物进出口增长较快,贸易结构不断改善 11月份,货物进出口总额30919亿元,同比增长7.8%。其中,出口17995亿元,增长14.9%;进口12924亿元,下降0.8%。进出口相抵,贸易顺差5071亿元。1-11月份,货物进出口总额290439亿元,同比增长1.8%。其中,出口161291亿元,增长3.7%;进口129148亿元,下降0.5%。贸易结构调整优化。1-11月份,机电产品出口同比增长5.4%,占出口额的59.3%,发挥了出口支柱作用。一般贸易进出口占进出口总额的比重为59.9%,比上年同期提高0.8个百分点。民营企业进出口占进出口总额的比重为46.4%,比上年同期提高4个百分点。 六、城镇调查失业率连续下降,就业形势总体稳定 1-11月份,全国城镇新增就业1099万人,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的122.1%。11月份,全国城镇调查失业率为5.2%,比10月份下降0.1个百分点,连续4个月下降;其中25-59岁人口调查失业率为4.7%,下降0.1个百分点。31个大城市城镇调查失业率为5.2%,比10月份下降0.1个百分点。11月份,全国企业就业人员周平均工作时间为46.9小时。 七、居民消费价格同比下降,工业生产者出厂价格降幅收窄 11月份,全国居民消费价格同比下降0.5%,10月份为上涨0.5%;环比下降0.6%。1-11月份,全国居民消费价格同比上涨2.7%,涨幅比1-10月份回落0.3个百分点。分类别看,11月份,食品烟酒价格同比下降0.7%,衣着下降0.3%,居住下降0.6%,生活用品及服务价格持平,交通和通信下降3.9%,教育文化和娱乐上涨1.0%,医疗保健上涨1.5%,其他用品和服务上涨2.5%。在食品烟酒价格中,猪肉下降12.5%,粮食上涨1.4%,鲜果上涨3.6%,鲜菜上涨8.6%。扣除食品和能源价格后的核心CPI上涨0.5%,涨幅与10月份持平。 11月份,全国工业生产者出厂价格同比下降1.5%,降幅比10月份收窄0.6个百分点;环比上涨0.5%。工业生产者购进价格同比下降1.6%,降幅比10月份收窄0.8个百分点;环比上涨0.7%。1-11月份,全国工业生产者出厂价格和工业生产者购进价格同比分别下降2.0%、2.5%。 总的来看,11月份国民经济继续保持恢复态势,“六稳”“六保”任务落实取得新成效。同时也要看到,受疫情反弹影响,世界经济恢复艰难,不稳定性不确定性增多;国内经济恢复进程中新老问题交织,结构性矛盾凸显,推动经济持续回升仍面临不少挑战。下阶段,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改革创新为根本动力,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持续扩大有效需求,着力畅通经济循环,确保完成全年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 附注 (1)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及其分类项目增长速度按可比价计算,为实际增长速度;其他指标除特殊说明外,均按现价计算,为名义增长速度。 (2)规模以上工业的统计范围为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工业企业。 由于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范围每年发生变化,为保证本年数据与上年可比,计算产品产量等各项指标同比增长速度所采用的同期数与本期的企业统计范围尽可能相一致,和上年公布的数据存在口径差异。主要原因:一是统计单位范围发生变化。每年有部分企业达到规模纳入调查范围,也有部分企业因规模变小退出调查范围,还有新建投产企业、破产、注(吊)销企业等影响。二是部分企业集团(公司)产品产量数据存在跨地区重复统计现象,根据专项调查对企业集团(公司)跨地区重复产量进行了剔重。 (3)服务业生产指数是指剔除价格因素后,服务业报告期相对于基期的产出变化。 (4)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统计范围是从事商品零售活动或提供餐饮服务的法人企业、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户。其中,限额以上单位是指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批发业企业(单位)、500万元及以上的零售业企业(单位)、200万元及以上的住宿和餐饮业企业(单位)。 由于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企业(单位)范围每年发生变化,为保证本年数据与上年可比,计算限额以上单位消费品零售额等各项指标同比增长速度所采用的同期数与本期的企业(单位)统计范围相一致,和上年公布的数据存在口径差异。主要原因是每年都有部分企业(单位)达到限额标准纳入调查范围,同时也有部分企业(单位)因规模变小达不到限额标准退出调查范围,还有新开业企业、破产、注(吊)销企业(单位)的影响。 网上零售额是指通过公共网络交易平台(包括自建网站和第三方平台)实现的商品和服务零售额之和。商品和服务包括实物商品和非实物商品(如虚拟商品、服务类商品等)。 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包括实物商品网上零售额,不包括非实物商品网上零售额。 根据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结果对2019年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进行了修订,2020年月度增速按照可比口径计算。 (5)根据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统计执法检查和统计调查制度规定,对上年同期固定资产投资数据进行修订,增速按可比口径计算。 (6)进出口数据来源于海关总署;城镇新增就业人员数据来源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7)就业人员是指16周岁及以上,有劳动能力,为取得劳动报酬或经营收入而从事一定社会劳动的人员。 (8)部分数据因四舍五入,存在总计与分项合计不等的情况。
4个月前发生闪爆事故并致多人遇难,如今母公司被上市公司相中,并可能通过并购的方式登陆资本市场。 近日高盟新材(300200,SZ,前收盘价11.16元)发布的公告显示,公司拟收购湖北新蓝天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北新蓝天)51%股权。值得注意的是,湖北新蓝天旗下公司仙桃市蓝化有机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蓝化有机硅)正是仙桃化工企业闪爆事故涉事企业。 标的为湖北新蓝天51%股权 高盟新材此次拟收购标的为湖北新蓝天51%的股权。根据披露,湖北新蓝天法定代表人为冯琼华,注册资本为1亿元,住所位于仙桃市经济开发区化工产业园发展大道8号。从股权结构来看,湖北新蓝天控股股东为湖北才华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其持有湖北新蓝天约52%的股权。湖北新蓝天其他股东还包括冯琼华、彭汉华、肖俊平等。 此次高盟新材主要交易对方为冯才虎和其控制的湖北才华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冯琼华等。 湖北新蓝天旗下公司8月份发生安全事故。12月8日,应急管理部还将上述事故作为化工和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典型案例进行公布。应急管理部官网显示,2020年8月3日17时39分左右,蓝化有机硅的甲基三丁酮肟基硅烷车间发生爆炸事故,造成6人死亡、4人受伤。 另据湖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8月4日之通报,据当时初步分析,导致上述事故的直接原因为:操作工在清理分层塔内积液时,没有全面辨识风险,没有严格按停车安全规程操作,“该起事故表明企业安全管理混乱是导致事故的主要原因”。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显示,蓝化有机硅有两名股东,其中之一正是此次高盟新材拟收购标的——湖北新蓝天,而另一名股东为自然人陈隽。此外,启信宝资料进一步显示,湖北新蓝天持有的蓝化有机硅97%的股权。 标的公司曾有意冲刺A股 针对仙桃化工企业闪爆事故,今年8月4日“仙桃发布”微博曾经发文称,蓝化有机硅已全面停产整顿,相关部门正对事故展开全面调查。 目前来看,相关部门对蓝化有机硅进行了处罚。根据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显示,蓝化有机硅涉及一项生产经营单位作业现场管理类违法。决定机关是仙桃市应急管理局,处罚决定日期为2020年10月16日,公示日期为2020年11月19日,具体行政处罚内容则为罚款2.9万元;暂扣许可证。 上述整顿和暂扣许可证等处罚,对于蓝化有机硅和湖北新蓝天的生产经营影响几何?《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注意到,12月22日高盟新材收购公告中,并未提及仙桃化工企业闪爆事故,也没有对后续事项进行说明。 湖北新蓝天,原本或也打算冲刺IPO。今年上半年,湖北省2020~2021年度上市后备“金种子”“科创板种子”企业名单正式发布,仙桃市有2家公司成为“金种子”企业,湖北新蓝天就是其中之一。 对于本次收购与闪爆事故,股吧中有网友猜测:“不爆炸,给钱买不到,现在是捡个漏。” 此外,湖北新蓝天是今年8月刚刚上市的晨光新材(605399,SH;前收盘价17.95元)的大客户,同时也是其主要竞争对手之一。晨光新材今年7月份发布的招股书中,在描述我国功能性硅烷产量较大的主要公司中,曾经提到了湖北新蓝天;且2017~2019年,湖北新蓝天均位列公司前五大客户之中。 就此次高盟新材收购湖北新蓝天51%股权事项,12月24日《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致电高盟新材,但电话未获接通。而根据高盟新材最新公告,目前本次交易事项尚处于筹划阶段,交易各方尚未签署正式的交易协议,具体交易方案仍在商讨论证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