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华龙一号”全球首堆并网成功,标志着我国打破了国外核电技术垄断,正式进入核电技术先进国家行列,这对我国实现由核电大国向核电强国的跨越具有重要意义。作为我国核电走向世界的“国家名片”,“华龙一号”是当前核电市场上接受度最高的三代核电机型之一,是我国核电创新发展的重大标志性成果。 创新离不开企业。据介绍,为建设“华龙一号”,中核集团联合联动198家企业,带动上下游产业链5000多家企业,共同突破了411台核心装备的国产化,形成700余件专利、120余项软件著作权、1项国际核电标准,涵盖核电厂前期、设计、设备、建设、调试等全生命周期。 企业创新离不开灵感,更离不开企业文化这块土壤。企业拥有“绝活”的背后,是深厚的企业文化。 企业创新文化(行情300336,诊股)是指在一定的社会历史条件下,企业在创新及创新管理活动中所创造和形成的具有本企业特色的创新精神财富以及创新物质形态的综合,包括创新价值观、创新准则、创新制度和规范、创新物质文化环境等。创新文化是一种培育创新的文化,不但能有效增强企业活力、核心竞争力,提高经营业绩,而且能推动整个社会的进步和经济发展。 园区企业云集,具有天然创新优势。一是一些创新型企业拥有“绝活”,有利于形成你追我赶的创新氛围。二是企业多,有利于形成企业协作创新。三是园区具有政策和平台优势,集合了多种资源和力量,创新条件好、成本低,有利于企业创新成功。 当前,科学技术应用转化的速度不断加快,创新活动已成为引领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主导力量。科技竞争的焦点在不断前移,原始创新、关键技术创新和系统集成的作用日益突出,原始创新能力已经成为国家间科技竞争的核心。因此,园区要充分发挥自身优势,重视创新文化建设,大幅度增加科技投入,培养高水平创新人才,形成有利于自主创新的体制机制,为建设创新型国家做出更大贡献。(拓兆兵)
核心观点 市场扰动下,地产债怎么看? 近期,在监管收紧和风险事件的冲击下,地产债利差出现较为明显的走阔,AA+地产债相对处于历史较高水平。但在三道红线的约束下,地产债利差收窄拐点是否即将来临尚不明确,仍需进一步挖掘个券的α机会。 下一阶段,在融资约束下,对于地产企业而言,如果土地储备相对充足且优质,则在销售回款上相对更具比较优势。 地产企业土储如何 土储质量,很大程度取决于所在区域的房价涨幅。今年以来,长三角、珠三角和以武汉、成都为代表的中部省会城市房价出现较为明显的上涨。我们梳理了地产企业土储分布,并结合土储倍数进行分析。整体来看,碧桂园、万科地产、保利发展、华润置地、招商蛇口(行情001979,诊股)、龙湖集团等11家房企的土地储备相对充足且质量较高。 而对于地产企业新增土储情况来看,拿地节奏上,三道红线前地产企业拿地相对积极,8月融资约束出台,叠加地产企业拿地季节性趋势消退,地产企业拿地迅速放缓。拿地区域偏好上,今年以来房价涨幅较高区域是地产企业布局的重心。 地产债的投资策略 我们认为当前在不同的风险偏好下,地产债可关注以下2个策略方向: (1)性价比一般,但安全边际较高:关注万科地产、保利发展、华润置地、招商蛇口、龙湖集团的配置价值; (2)性价比较高,但兼具一定风险:旭辉控股和时代控股相对存在一定的超额利差,性价比位居中上游,相对具有一定的关注价值。 风险提示企业经营风险。 报告正文 1、市场扰动下,地产债怎么看? 1.1 地产债利差在市场扰动下的走势 今年以来,在疫情和风险事件的冲击下,叠加宏观政策的调控,地产债信用利差也出现几轮比较明显的波动: 1)1月底至2月中:新冠疫情冲击下,市场风险偏好快速下行,无风险利率上行速度快于信用债收益率,地产债利差被动下行。 2)2月中至3月底:疫情冲击导致房企销售一度停摆,地产“小阳春”被销售寒冬取代,而央行货币宽松开始逐渐发挥效应,无风险利率下行,带动地产债利差走阔。而低评级房企由于抗风险能力相对较弱,利差走阔幅度更为显著。 3)3月底至5月底:央行货币政策持续宽松,市场恐慌情绪进一步得到缓解。随着疫情逐渐得到控制,房企开拓线上等销售方式,商品房销售同比出现回暖,叠加利差空间较足,地产债配置存在比较优势,地产债利差快速下行。 4)7月初至8月下旬:经济逐渐复苏,流动性边际收紧,而地产债作为收益较高的债券相对抗跌,地产债利差进入新一轮的收窄区间,而此时,“三道红线”约束对地产债利差走势的影响尚未开始体现。 5)8月底至11月底:在“三道红线”新一轮的约束下,房企融资受到冲击,恒大危机事件下,部分高杠杆房企债券遭抛售。永煤违约事件,市场风险偏好进一步下行,高杠杆房企在市场恐慌下被大幅抛售,带动地产利差走阔。而与此同时,由于资质的分化,不同等级的地产债利差走阔幅度也出现了差异,中低等级在这轮波动下利差走阔幅度相对更为显著。 整体来看,在监管收紧和风险事件的影响下,地产债利差较年初出现明显走阔。截至12月初,短期限品种中,AAA级和AA+级地产债利差已经达到历史36.5%和47.3%分位数水平。而对于3年期的地产债,AAA级和AA+级利差分别达到历史77.7%和80.5%分位数水平,反映在风险事件冲击下,市场对于长久期品种配置意愿有所降低。 随着疫情逐渐得到控制,地产逆周期调节政策逐渐退出舞台,取而代之的是以“三道红线”为代表的新一轮监管收紧政策,地产行业融资增速将进一步放缓,压制地产企业规模扩张速度。短期内,在融资放缓的背景下,地产企业头部集中速度也将随之减缓,利好相关指标未踩线的颈部和腰部房企。 我们认为,在当前地产债利差受恒大等大型地产企业债券收益率快速上行的影响,叠加融资约束收紧,虽然地产债利差目前处于阶段性高点,但在监管收紧趋势之下,行业性利差收窄拐点机会是否来临尚不明确。在当前β机会尚不清晰的情况下,需要结合地产企业踩线情况,进一步挖掘个券的α机会。 1.2 三道红线下,地产企业的分化 在中央“住房不炒”的政策基调下,多城市限购政策进一步加码,稳房价成为下一阶段房地产市场的主要趋势。叠加房地产信托收紧和“三道红线”的约束,融资限制程度的大小决定下一步地产企业规模扩张的节奏。因此,我们基于克而瑞全口径销售金额排行榜,梳理了TOP100房企剔除预收款后的资产负债率、净负债率和现金短债比指标。 具体来看,全口径销售规模排行的前100家房企中,三道划线指标齐全的共75家。TOP10房企中,恒大、融创和绿地三个指标均踩线,且均被纳入融资约束监管试点房企,下一阶段面临一定的融资压力。而绿档房企,除保利发展、中海地产和世茂外,集中分布于颈部和腰部。 黄档房企踩线集中于剔除应收款的资产负债率,拿地销售比处于较高水平。我们对比了黄档房企的踩线指标,整体来看,黄档房企集中在剔除预收款的资产负债率这一指标上踩线,净负债率和现金短债比处于安全区域内。而综合拿地销售比来看,2019年黄档地产企业拿地销售比相对处于较高水平,较快的拿地节奏带动剔除预收款的资产负债率处于较高水平。 从融资约束来看,橙档和红档房企有息负债增速超阈值占比较高,绿档和黄档房企也面临一定压力。以2019年有息债务增速作为参考,则红档和橙档有息债务增速超阈值的企业占比相对较高,分别为83.3%和75.0%,下一阶段,橙档和红档地产企业债务压降压力较大。 而对于绿档和黄档房企来说,虽然整体债务增速超阈值的房企占比相对较低,但部分房企仍处于快速扩张的阶段,面临较大的拿地需求,下一阶段15%、10%的有息债务增速可能会对企业扩张产生一定的约束。 在监管收紧和融资约束之下,地产企业高杠杆扩张模式受阻,红档和橙档房企虽已放缓扩张速度,但仍然面临一定的降杠杆压力;而绿档和黄档房企,在融资约束之下,也难以持续较快增长。 我们也将从土地储备角度入手,寻找哪些区域土地储备质量更高,地产企业在这些区域分布如何,并验证今年以来地产企业新增土地储备特征是否与我们的思路一致,给出当下地产债的投资策略。 2、地产企业土储如何 目前,央行和住建部的座谈会中,只有12家重点地产企业被纳入到监管试点。但在监管趋势下,我们认为,地产企业的有息债务增速都会逐渐受到约束。在下一阶段,有充足且优质土地储备的绿档和黄档房企,融资压力较小,且库销售回款能得到强有力的保障。 2.1 哪些区域土储质量更高? 土地储备的质量,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所在区域的房价涨幅。由于以一二线土储占比划分相对较为笼统,我们进一步挖掘了今年以来100个样本城市的房价变动情况,并以此为基准,寻找地产企业在涨幅较高的城市是否有土地储备分布。 得益于产业发展较快和人口的持续净流入,长三角和珠三角区域房价涨幅相对较高。在100个样本城市中,18个城市在2020年1月至11月二手住宅累计涨幅超9%,集中分布于长三角和珠三角区域,以及中部地区的省会城市。 其中,受深圳房地产市场严监管下,购房需求外溢,以及科技龙头企业的搬迁,东莞2020年以来房价涨幅位居全国第一,二手住宅挂牌价累计上涨50.3%。淮安和深圳紧随其后,房价涨幅均超越20%,分别达到29.4%和25.0%。 我们认为,由于长三角、珠三角和以武汉、成都为代表的中部省会城市,在城市群发展规划之下,产业结构优化速度较快,有望持续保持人口净流入,形成对地价的有力支撑。 而就地产企业而言,如果在这些区域有较为充足的土地储备,则意味着下一阶段销售回款能得到更加有力的保障。我们也将梳理地产企业土储区域分布,进一步筛选出具备更充足且优质土储的地产企业。 2.2 哪些地产企业有充足且优质的土地储备? 为进一步挖掘,哪些房企下一阶段在土地储备上更具有优势,我们将从质量和规模两个维度,以TOP100中有存续债的黄档和绿档地产企业为样本,梳理样本房企的土地储备情况。 土地储备质量方面,我们梳理了地产企业土储占比前十大城市与房价涨幅较高城市的重合度,黄档和绿档样本房企中共有34家企业披露了土储占比前10大城市,其中23家企业在房价涨幅较高区域的土储占比超10%。 全国性房企和区域性房企在长三角和珠三角均有所布局,但不同的发展策略导致拿地成本出现分化。由于长三角和珠三角城市圈持续保持较快的人口净流入,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较高,全国性房企一般都会有战略布局。但由于全国性房企分散化布局、分散风险的战略导向,这类地产企业在房价涨幅较高区域的土储占比整体一般不超过40%。拿地成本也在分散化拿地的布局下,在一定程度上得到了平滑,相对处于较低位置。 而对于区域性房企,深耕长三角、珠三角的地产企业,前期拿地集中于区域内,伴随着区域内城市房价出现明显上涨,较其他区域性房企有着更强的优势。与此同时,由于在长三角、珠三角核心城市布局较多,区域地价相对较高,区域性地产企业拿地成本也因此处于较高水平。 土地储备规模方面,我们以土储倍数综合考量地产企业在下一阶段土储的充足程度。土储质量的高低决定了下一阶段销售回款是否能保持顺畅,但对于地产企业来说,如果土储不足,下一阶段将面临较高的补库需求。如果土储规模过高,则增加企业资金成本。因此,对于地产企业来说,除要考虑土储质量外,还需综合考虑土储倍数。 以土地储备面积/全年合约销售面积作为房企土储倍数的衡量指标,则样本房企土储倍数均值为3.72,整体适中,但中小型房企土储覆盖相对较低。从土储倍数分布结构上来看,土储倍数相对较低的样本集中于中小型房企,而这些房企在2020年1-8月的拿地销售比也基本都高于0.4,反映部分中小型房企存在土储不足的现象,补库较为积极。 而大型房企中,世茂地产、保利发展等企业在2017年、2018年以来就已经放缓拿地节奏,拿地销售比相对较低,土储倍数也因此相对适中。 基于样本地产企业的土储质量和土储倍数分布,我们以2.5-5.5作为较为适中的土储倍数,以10%以上作为地产企业在房价涨幅较高区域土储占比的筛选指标,则样本房企中,碧桂园、万科地产、保利发展、华润置地、招商蛇口、龙湖集团等11家房企的土地储备相对充足且质量较高。 3、地产企业新增土储情况 在前面的分析中,我们主要就样本地产企业的存量土储进行梳理。为进一步观察今年以来地产企业新增土地储备的变化,我们也将进一步从拿地节奏、区域偏好以及拿地权益占比这三个方面梳理11家在房价涨幅较高区域土储充足且优质的重点房企新增土储情况。 拿地节奏方面,三道红线前地产企业拿地相对积极。11家样本企业中,碧桂园、万科地产、保利发展和龙湖集团2020年1月-8月全口径新增土地储备面积均超过1000万平方米,华润置地、龙湖集团、旭辉集团和时代控股拿地销售比均高于0.4。这可能是由于,疫情之后市场流动性宽松,房企融资规模提升,拿地节奏随之加快。 8月融资约束出台,叠加地产企业拿地季节性趋势消退,地产企业拿地迅速放缓。样本房企中,我们梳理了可获取每月拿地情况的地产企业新增项目情况,万科地产在8月之后新增土地储备面积明显下行,而保利发展和招商蛇口则在9月之后出现明显回落。 房企拿地偏好方面,从地产企业披露的新增土地储备区域分布来看,今年以来房价涨幅较高区域是地产企业布局的重点。样本房企中,龙湖集团集中于东莞和佛山为代表的大湾区拿地,万科地产、保利发展和招商蛇口则集中于华南、华中和华东拿地,在房价涨幅较高区域的新增土地储备面积(全口径)占比分别为10.4%、49.1%、20.1%和17.4%,进一步印证了我们从地产企业土储分布区域入手的逻辑。 权益占比方面,华润置地和景瑞地产更倾向于通过招拍挂拿地,权益新增土储面积占比相对处于较高水平,均位于80%左右。而万科地产和招商蛇口等地产企业则加大对并购等方式拿地的使用力度降低成本,新增土地储备权益占比也因此处于较低水平,均位于60%以下。 整体来看,在融资约束下,企业拿地行为进一步放缓,拿地方式趋向多元化,区域趋向于房价涨幅较高的城市,进一步印证了我们寻找土储优质且充足地产企业的思路。我们也将从土储角度筛选优质且充足的地产企业,并结合利差进行综合考量。 4、投资建议 为更清晰的对比地产企业的利差和风险,我们将首先对样本地产企业进行性价比衡量,再给出不同配置策略。 4.1 地产债的性价比 在剔除存续债规模不足50亿元的地产企业后,我们从公司属性、公司规模、发展能力、盈利能力、资本结构、偿债能力几个维度,选取23个指标,对绿档和黄档地产企业进行信用风险评分。 进一步,为衡量地产企业性价比,我们在剔除私募债之后,选取存续债券在50亿元以上的绿档和黄档房企,以剩余期限在1-3年以内的债券作为样本券,对于在此期间没有存续债券的地产企业,我们选择最接近这一存续期限的债券作为样本券。以(地产企业样本券收益率-相同剩余期限、相同外部评级的中债地产债收益率)的均值,作为地产企业的超额利差。 从信用评分结果来看,单位风险溢价最高的5家地产企业为蓝光发展(行情600466,诊股)、花样年、华宇集团、新城控股(行情601155,诊股)和奥园集团,这些房企由于超额利差相对较高,带动性价比走高。 4.2 地产债的投资策略 从前期结论可以看出,三道红线的踩线情况约束下一阶段地产企业的高杠杆扩张速度,土储规模和质量决定下一阶段地产企业的补库存压力和销售去化能力。结合地产企业的利差分布,我们认为当前在不同的风险偏好下,地产债可关注以下2个策略方向: (1)性价比一般,但安全边际较高 头部地产企业超额利差不足,但较同评级城投债或煤炭债而言,地产债仍存在一定的利差空间。我们认为,在较低的风险偏好下,可选择性价比一般,但较城投债、煤炭债存在一定利差空间且安全边际较高的地产企业,作为底仓进行配置。 基于绿档和黄档房企,我们进一步筛选在房价涨幅较高区域具备充足土地储备的,且利差在50BP-100BP的发债主体。在这一策略之下,万科地产、保利发展、华润置地、招商蛇口、龙湖集团相对更具关注价值,我们认为可以作为安全边际较高的防守标的进行配置。 (2)性价比较高,但兼具一定风险 在样本房企中,对于博取一定收益的组合,我们认为可以选择踩一道线、风险评分相对处于中游,兼具性价比的地产主体。 在这一策略之下,我们认为可以选择性价比在样本企业中位居中上游,土地储备优质且相对充足的地产企业。在这一筛选策略之下,我们认为旭辉控股和时代控股相对存在一定的超额利差,性价比位居中上游,但与此同时由于土地储备充足且优质,房企也位居黄档和绿档安全范围内。 我们认为这几家房企风险相对可控,可进一步博取超额收益,但也需关注企业在融资约束下的指标变化和企业项目开发以及销售回款情况。 风险提示:企业经营风险。
曾以科技创新打破行业壁垒的“颠覆者”,为何被祭以“反垄断”的利剑?那是因为曾经的创新者,凭借其已经取得的创新成果成了新的“垄断者”,并因此阻碍了后来者的创新。 继12月14日,市场监管总局对阿里、阅文、丰巢的三起未依法申报违法实施经营者集中案作出处罚决定之后,近日又对阿里巴巴实施“二选一”等涉嫌垄断行为立案调查。互联网行业迎来了反垄断的强监管时代。 毋庸置疑,改革开放以来,体制机制的创新,以及科技创新都在一定程度上打破了原有的市场桎梏。比如对民营企业登记、民间资本投资等实行“非禁即入”的政策,使得民营企业得以进入石油、电力、军工等原为国企“垄断”的行业。而随着改革开放的进一步深入,以及科技进步和商业模式的创新,以BAT为代表的互联网企业,更是成为了跨界发展的“颠覆者”。正因此,才有了顺丰、圆通等快递企业与邮政的竞争与合作;也才有了微信之于移动、联通的“搅动”;也才有了支付宝、蚂蚁金服等对于传统金融企业改革提升的倒逼。 是的,蚂蚁集团等金融科技企业在发展金融科技、提高金融服务效率和普惠性方面发挥了积极的创新作用。同时,互联网经济有不少新模式、新业态,为社会发展助添了新动能。尤其是疫情发生以来,平台经济更是催生了巨大的经济动能。对此,国家是认可并支持的。也正是国家的支持,平台经济产业才获得了蓬勃的发展,各地政府纷纷提出打造数字经济为地方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引擎,并积极扶持平台企业做大做强。 不可否认的是:“众星拱月”之下,一些巨头企业的边界越来越模糊。这一是依仗资本手段,使其投资所覆盖的版图越来越大,市场集中度越来越高;另一方面,“巨头”们则通过其科技创新的成果,比如云平台、大数据等,为自己树起了超高的竞争壁垒。 如果说,通过科技创新树起竞争壁垒是值得鼓励的;那利用技术优势破坏创新和竞争,甚至规避监管、损害消费者权益的则是犯了大忌。 互联网平台经济领域因突破经营地域限制、时间限制、消费环境限制,很容易产生垄断的冲动,孕育“一家独大,赢家通吃”的商业模式,比如常见的“二选一”、大数据“杀熟”等问题。而当互联网滥用垄断地位,势必会扼杀小公司的创新,危及整体的公平竞争环境,最终损害整个行业,也会最终损害消费者利益。事实上,在移动互联技术和资本加速器的推动下,互联网形成垄断的速度会越来越快,从而出现“大树底下无小草”的现象,小企业的生存空间日益变窄。 正是基于这样的背景,近期召开的中央政治局会议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均明确要求强化反垄断和防止资本无序扩张,得到了社会热烈反响和广泛支持。毋庸置疑,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是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内在要求。也正是在市场竞争的激励下,互联网平台企业才能不断推进技术、商业模式等方面的创新。 必须强调的是,自线上经济诞生以来,我国始终支持和鼓励互联网平台企业创新发展、增强国际竞争力。2019年8月,《关于促进平台经济规范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印发,提出了加大政策引导、支持和保障力度等措施。应当说,我国平台经济、线上经济走在全球前列,离不开改革开放的大时代,离不开中国这个全球最大市场的市场红利,离不开政府部门对创新发展的政策举措。换句话说,互联网平台企业之所以成其大、促其强,归根到底,在于打破了阻碍竞争的壁垒,在于营造了公平竞争的环境,在于企业积极有为的创新。 有时候,“创新者”与“垄断者”的角色是会互换的。比如曾经挑战“恶龙”的谷歌、苹果、脸书、亚马逊等公司,如今也成了反垄断诉讼中的“座上宾”。而曾经挑战传统行业、传统企业的阿里等平台企业,也因“二选一”、大数据“杀熟”等问题成“反垄断”的对象。究其因,还在于企业做大之后,往往沉醉于市场集中所带来的利益,甚而懈于创新。一句话,正所谓创新无止境,平台企业也唯有加强自我监管,警惕企业扩大后的惰性,回归创新的初心,才能谋求可持续的发展。 必须厘清的是:反垄断并非保护落后。放眼国际,美国四大互联网公司,谷歌(Google)、苹果(APPle)、脸书(Facebook)、和亚马逊(Amazon)都曾遭遇全球各地区的反垄断调查。但反垄断调查反而倒逼这些公司的竞相创新;与此同时,世界各地的创新并未因为反垄断而滞后;相反,它催生的是“百花齐放”的创新氛围。 值得一提的是,对于反垄断的监管,蚂蚁集团等企业给予了“坚守服务实体经济和人民群众的本源”的积极回应;并承诺在整改过程中坚持“两不加、两不降”原则:不增加消费者成本、不增加金融机构等合作伙伴成本;不降低消费者服务体验、不降低风险防范标准和要求。更有业内人士指出,日前阿里最重要的中台组织之一,整个阿里的AI中枢——新零售智能引擎事业群被拆分。这暗合了阿里主动迎合互联网反垄断的大趋势。无论如何,国家加强反垄断监管的目的,旨在消除影响平台经济健康发展的障碍,为平台经济迎来更好的发展环境。 无独有偶,12月24日,浙江省通过了《浙江省数字经济促进条例》,这是全国第一部以促进数字经济发展为主题的地方性法规。与此同时,《浙江省国家数字经济创新发展试验区建设工作方案》也于近日正式印发实施。该方案提出:到2022年,浙江数字经济增加值要达到4万亿元以上,占全省国民经济生产总值比重超过55%…… 人们有理由相信:数字经济的发展与企业创新的热潮,非但不会因为反垄断之风而熄灭;反而会因为公平竞争市场环境的营造与确立而成澎湃汹涌之势。
2019年以及2020年,本来属于牛市行情,但这一轮的牛市行情,却与前几轮有着本质上的区别。其中,沪市指数仍然处于区间范围内宽幅震荡,深市指数表现明显强于沪市,但也并未给投资者产生出强烈的牛市赚钱效应。 很显然,以往齐涨齐跌的市场运行模式已经成为了过去式,现在的A股市场指数更容易受到少数头部上市公司的价格波动影响。例如,以创业板市场为例,从2018年四季度见底回升以来,创业板指数累计最大涨幅达到了一倍以上,但并未给绝大多数创业板上市公司带来了亮眼的投资回报率,最终还是少数头部企业的持续领涨,并对市场指数带来了一定的失真影响效应。 从证券时报统计的数据显示,剔除了最近一个月上市的次新股,12月以来创历史新低的合计有197家股票。言下之意,在当前比较良好的市场环境下,仍然有不少上市公司处于下跌趋势乃至创历史新低的道路之中,整个A股市场的分化效应明显加剧。 一方面是部分中小市值上市公司的价格跌跌不休,甚至创出历史新低;另一方面则是少数头部企业的股价迭创历史新高。其中,最具代表性的例子,莫过于A股市场中的白酒股,部分头部白酒巨头企业的股票价格屡创新高,即使本身市值规模庞大,但今年以来也有翻倍乃至以上的涨幅。 在注册制深入推进的背景下,未来市场资金会加快往头部企业中靠拢。在存量资金博弈的环境下,市场扩容速度越快,反而有利于资金加快往少数优质资产、稀缺资产聚集,这也是近一两年时间内,A股市场的真实写照。 市场资金加快往优质资产、稀缺资产靠拢,但并非意味着少数头部企业的估值会永远抬升。因为,在流动性充裕的背景环境下,资金可以给优质资产更高的估值溢价,但市场本身属于一个多空博弈的状态,总不会只有多头资金,每一个主力资金背后,都可能会存在一个估值溢价的上限或可承受范围的区间。 纵观全球成熟的股票市场表现,在注册制深入推进的背景下,都会存在一个市场现象,即市场资金越来越集中到少数头部企业之中,优质资产、稀缺资产成为了市场资金长期认可的对象。与之相比,对缺乏业绩支撑的题材概念股以及同质化较高的普通股票,却长期处于价格边缘化的状态。 以美股市场为例,即使美股市场已经上演了长达十年之久的长牛行情,也只是部分头部企业的牛市行情,对不少普通上市公司来说,这些年来的股票价格表现却比较平淡,远远跑输同期市场指数的涨幅。很显然,这也是注册制全面深入推进的真实写照,市场资金也更愿意给头部企业更高的估值溢价。 作为市场化程度很高的发行制度,注册制度的全面推进,将会从很大程度上改变投资者的投资盈利模式。对不少投资者来说,还是热衷于低价股的投资逻辑,总以为价格越便宜的上市公司,其投资安全性会越高。殊不知,随着市场环境的变化,以往的投资策略以及盈利模式也会发生实质性的变化,越来越多的投资者可能长期处于赚了指数,却亏了钱的状态,对不少上市公司来说,未来更可能处于价格不断边缘化的运行趋势。
12月11日,中国汽车工业协会发布的数据显示,11月份我国汽车产销量均创下年内新高,其中新能源汽车市场表现尤为突出,销量呈现大幅度增长。 受新能源汽车市场爆发的影响,下半年,锂电池设备的需求也呈现出了快速增长的态势,相关生产企业不断招募工人,扩大产能。 1 锂电设备生产企业招工人扩产能 市场需求旺盛 在深圳一家锂电设备生产企业,生产负责人吴丽玲告诉记者,疫情好转后,企业今年的订单出现了猛增。为了保证如期交付,她所在的企业又招聘了不少工人,来扩大产能。 深圳科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新能源交付负责人 吴丽玲:今年锂电池生产招了200多个工人,因为我们的产能扩增了一倍,为了要完成这些任务,工人们都在加班加点赶工。 在广东惠州的另外一家锂电设备生产企业,记者同样看到一片忙碌的景象。据了解,今年有不少订单都是临时加单,客户期望的交付周期明显缩短,品质要求也更高了。 惠州赢合科技有限公司制造总监 袁应强:我们现在装配的是大型涂布机,因为现在客户的交期要求特别高、特别紧,以前是120天交付给客户,现在是90天,相对于去年同期,今年交付量是去年的三倍。 进入下半年,国内新能源汽车市场增长复苏叠加海外新能源汽车市场爆发利好,新能源车企产能利用率迅速攀升,带动锂电池需求也开始大幅增长。 国内锂电池龙头企业如宁德时代、比亚迪、亿纬锂能,今年在生产基地的投资力度以及产能建设规模等方面均创下新高。10月26日,锂电设备提供商赢合科技公告显示,宁德时代已通过邮件形式向公司发送订单中标通知,合同涉及总金额为14.4亿元。 深圳市赢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总裁 许毅:相对于去年来讲,今年的订单增长量在45%到50%,比较大。客户的趋势明显集中化,目前前十大客户的需求量已经占了订单的90%以上。我们发现在这个产业链上,无论是车企、锂电池,还是设备厂商,最终都会向龙头企业集中。 根据中国汽车工业协会的统计,今年11月,我国新能源汽车产销分别完成19.8万辆和20万辆,环比增长17.5%和24.1%,同比增长75.1%和104.9%。实际上,早在今年7月,我国新能源汽车市场就迎来了今年的首次正增长。受此正向的影响,7月国内动力电池装机同比也实现今年来的首次转正。 另据中国汽车动力电池产业创新联盟发布的最新数据,2020年9月我国动力电池装车量6.6GWh,同比上升66.4%;10月我国动力电池装车量5.96GWh,同比上升44.0%。 2 锂电设备迭代速度加快 技术门槛抬高 随着新能源汽车从政策驱动转入消费需求驱动,竞争格局也日益激烈,这就要求锂电池设备生产企业能够快速响应市场需求。在今年,锂电设备企业纷纷加大研发力度,研发出更高效和智能的生产线,产品迭代的速度也比以往明显加快。 在广东惠州的一家锂电设备生产企业里,研发人员正在对一款用于锂电池电芯生产的涂布机进行优化。 研发人员告诉记者,和往年相比,今年客户对锂电池设备研发需求更迫切,要求也更高,不仅设备开发的周期要明显缩短,设备效率和精度都要有明显提升。 据了解,在新能源汽车产业快速发展的背景下,市场份额也逐渐向各产业链上的头部企业集中。 锂电池作为核心零部件,其市场竞争格局正在加速落到高性能、高品质、高性价比的较量上,这就要求锂电设备企业快速跟上市场需求,加快产品迭代,提供更高效的智能制造设备,从而达到降本增效的目的。 不过, 对于锂电设备企业来说,尽管市场前景广阔,但市场对技术、资本、人才、供应链管理、降本增效等各个层面的要求也更高,锂电设备企业面临的挑战也比以往更大。 从市场集中度来看,据中国汽车动力电池产业创新联盟的最新数据显示,2020年10月,我国新能源汽车市场共计38家动力电池企业实现装车配套,较9月份减少13家。 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研发负责人 杜义贤:现在的竞争格局是整个产业链上的竞争越来越激烈,而且表现出向头部企业聚集的态势。这就逼着设备企业,要具有规模交付的能力、强大的研发能力、较好的成本管控能力。 据了解,我国锂电设备行业虽起步较晚,但受益于新能源汽车的迅速发展,行业成长速度较快。据高工产研锂电研究所统计,2016-2018年中国锂电生产设备产值分别为120亿元、150亿元、186亿元。预计2020锂电池设备市场规模达243亿元。 近期,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21-2035年)》提出,到2025年新能源汽车新车销售量达到汽车新车销售总量的20%左右,到2035年,纯电动汽车成为新销售车辆的主流。政策落地,国内市场未来成长确定性增强。 3 锂电设备行业景气度持续提升 关注龙头企业 近期,锂电设备相关上市公司发布了2020年三季报,具备一定竞争力的公司基本都实现稳健增长。投资者应该如何把握锂电设备行业发展带来的投资机会呢? 万得数据显示, 在A股市场上的5家锂电设备概念股中,2020年前三季度有4家业绩上涨,1家下降。其中,赢合科技2020年前三季度净利润2.8亿元,同比增长17.39%;科瑞技术2020年前三季度净利润2.43亿元,同比增长15.05%;先导智能2020年前三季度净利润6.4亿元,同比增长0.66%。 从年初至12月11日收盘,锂电设备指数上涨42.75%,同期上证综指上涨9.74%,锂电设备指数跑赢上证综指33.01个百分点。 业内人士认为,中国在锂电池及锂电池制造领域的应用已经走在世界前列。受益于各国碳中和政策的推动,新能源汽车无论供给还是需求均呈现出加速渗透的趋势。目前虽然板块的估值较高,但行业加速渗透的确定性仍然较高。 从行业角度来看,锂电池制造及锂电设备领域均体现出强者恒强的格局,龙头公司能够胜出的确定性也更高。从投资角度讲,专家建议投资者多关注具有研发能力和领先客户的龙头公司。
(2020年12月15日) 国家统计局 11月份,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各地区各部门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深入推进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着力落实“六稳”“六保”任务,工业服务业继续回升,投资消费不断改善,就业物价总体平稳,基本民生保障有力,国民经济持续稳定恢复。 一、工业生产保持较快增长,装备制造业和高技术制造业增势良好 11月份,全国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同比增长7.0%,增速比10月份加快0.1个百分点;环比增长1.03%。1-11月份,全国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同比增长2.3%,比1-10月份加快0.5个百分点。11月份,分经济类型看,国有控股企业增加值同比增长5.9%;股份制企业增长6.8%,外商及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增长8.3%;私营企业增长6.8%。分三大门类看,采矿业增加值同比增长2.0%,制造业增长7.7%,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增长5.4%。11月份,装备制造业和高技术制造业增加值同比分别增长11.4%、10.8%,分别快于规模以上工业4.4、3.8个百分点。 1-10月份,全国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实现利润总额50124亿元,同比增长0.7%,增速年内首次由负转正。其中10月份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实现利润总额同比增长28.2%。11月份,中国制造业采购经理指数为52.1%,连续9个月位于临界点以上,为年内高点。 二、服务业进一步恢复,服务业商务活动指数位于较高景气区间 11月份,全国服务业生产指数同比增长8.0%,比10月份上升0.6个百分点。1-11月份,服务业生产指数同比下降0.7%,降幅比1-10月份收窄0.9个百分点。从主要行业看,11月份,批发和零售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生产指数同比分别增长6.5%、3.6%,均比10月份上升1.8个百分点。11月份,服务业商务活动指数为55.7%,比10月份上升0.2个百分点。从行业情况看,铁路运输、航空运输、电信广播电视卫星传输服务、金融业等行业商务活动指数位于60.0%以上高位景气区间。从市场预期看,服务业业务活动预期指数为61.1%,连续5个月位于61.0%以上高位景气区间。 1-10月份,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营业收入同比增长0.3%,增速年内首次由负转正;其中,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营业收入增长13.0%。 三、市场销售持续回暖,消费升级类商品销售快速增长 11月份,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39514亿元,同比增长5.0%,比10月份加快0.7个百分点;环比增长1.31%。1-11月份,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351415亿元,同比下降4.8%,降幅比1-10月份收窄1.1个百分点。11月份,按经营单位所在地分,城镇消费品零售额34072亿元,同比增长4.9%;乡村消费品零售额5442亿元,增长5.6%。按消费类型分,餐饮收入4980亿元,同比下降0.6%;商品零售34534亿元,增长5.8%,连续5个月正增长。消费升级类商品销售快速增长。11月份,通讯器材类、化妆品类、金银珠宝类商品同比分别增长43.6%、32.3%、24.8%。网上零售持续增加。1-11月份,全国网上零售额105374亿元,同比增长11.5%,比1-10月份加快0.6个百分点;其中,实物商品网上零售额增长15.7%,占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比重为25%。 四、固定资产投资继续回升,民间投资增速年内首次转正 1-11月份,全国固定资产投资(不含农户)同比增长2.6%,比1-10月份加快0.8个百分点;11月份环比增长2.8%。分领域看,基础设施投资同比增长1.0%,比1-10月份加快0.3个百分点;制造业投资下降3.5%,降幅比1-10月份收窄1.8个百分点;房地产开发投资增长6.8%,比1-10月份加快0.5个百分点。全国商品房销售面积150834万平方米,同比增长1.3%,1-10月份为同比持平;商品房销售额148969亿元,增长7.2%,比1-10月份加快1.4个百分点。分产业看,第一产业投资同比增长18.2%,比1-10月份加快0.9个百分点;第二产业投资下降0.7%,降幅比1-10月份收窄1.4个百分点;第三产业投资增长3.5%,比1-10月份加快0.5个百分点。民间投资增长0.2%,增速年内首次转正。高技术产业投资同比增长11.8%,比1-10月份加快2.1个百分点;其中高技术制造业和高技术服务业投资分别增长12.8%、10.0%。高技术制造业中,医药制造业、计算机及办公设备制造业投资分别增长27.3%、20.4%;高技术服务业中,电子商务服务业、科技成果转化服务业投资分别增长32.2%、17.5%。社会领域投资同比增长11.2%,其中卫生、教育投资分别增长26.1%、13.9%。 五、货物进出口增长较快,贸易结构不断改善 11月份,货物进出口总额30919亿元,同比增长7.8%。其中,出口17995亿元,增长14.9%;进口12924亿元,下降0.8%。进出口相抵,贸易顺差5071亿元。1-11月份,货物进出口总额290439亿元,同比增长1.8%。其中,出口161291亿元,增长3.7%;进口129148亿元,下降0.5%。贸易结构调整优化。1-11月份,机电产品出口同比增长5.4%,占出口额的59.3%,发挥了出口支柱作用。一般贸易进出口占进出口总额的比重为59.9%,比上年同期提高0.8个百分点。民营企业进出口占进出口总额的比重为46.4%,比上年同期提高4个百分点。 六、城镇调查失业率连续下降,就业形势总体稳定 1-11月份,全国城镇新增就业1099万人,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的122.1%。11月份,全国城镇调查失业率为5.2%,比10月份下降0.1个百分点,连续4个月下降;其中25-59岁人口调查失业率为4.7%,下降0.1个百分点。31个大城市城镇调查失业率为5.2%,比10月份下降0.1个百分点。11月份,全国企业就业人员周平均工作时间为46.9小时。 七、居民消费价格同比下降,工业生产者出厂价格降幅收窄 11月份,全国居民消费价格同比下降0.5%,10月份为上涨0.5%;环比下降0.6%。1-11月份,全国居民消费价格同比上涨2.7%,涨幅比1-10月份回落0.3个百分点。分类别看,11月份,食品烟酒价格同比下降0.7%,衣着下降0.3%,居住下降0.6%,生活用品及服务价格持平,交通和通信下降3.9%,教育文化和娱乐上涨1.0%,医疗保健上涨1.5%,其他用品和服务上涨2.5%。在食品烟酒价格中,猪肉下降12.5%,粮食上涨1.4%,鲜果上涨3.6%,鲜菜上涨8.6%。扣除食品和能源价格后的核心CPI上涨0.5%,涨幅与10月份持平。 11月份,全国工业生产者出厂价格同比下降1.5%,降幅比10月份收窄0.6个百分点;环比上涨0.5%。工业生产者购进价格同比下降1.6%,降幅比10月份收窄0.8个百分点;环比上涨0.7%。1-11月份,全国工业生产者出厂价格和工业生产者购进价格同比分别下降2.0%、2.5%。 总的来看,11月份国民经济继续保持恢复态势,“六稳”“六保”任务落实取得新成效。同时也要看到,受疫情反弹影响,世界经济恢复艰难,不稳定性不确定性增多;国内经济恢复进程中新老问题交织,结构性矛盾凸显,推动经济持续回升仍面临不少挑战。下阶段,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改革创新为根本动力,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持续扩大有效需求,着力畅通经济循环,确保完成全年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 附注 (1)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及其分类项目增长速度按可比价计算,为实际增长速度;其他指标除特殊说明外,均按现价计算,为名义增长速度。 (2)规模以上工业的统计范围为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工业企业。 由于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范围每年发生变化,为保证本年数据与上年可比,计算产品产量等各项指标同比增长速度所采用的同期数与本期的企业统计范围尽可能相一致,和上年公布的数据存在口径差异。主要原因:一是统计单位范围发生变化。每年有部分企业达到规模纳入调查范围,也有部分企业因规模变小退出调查范围,还有新建投产企业、破产、注(吊)销企业等影响。二是部分企业集团(公司)产品产量数据存在跨地区重复统计现象,根据专项调查对企业集团(公司)跨地区重复产量进行了剔重。 (3)服务业生产指数是指剔除价格因素后,服务业报告期相对于基期的产出变化。 (4)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统计范围是从事商品零售活动或提供餐饮服务的法人企业、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户。其中,限额以上单位是指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批发业企业(单位)、500万元及以上的零售业企业(单位)、200万元及以上的住宿和餐饮业企业(单位)。 由于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企业(单位)范围每年发生变化,为保证本年数据与上年可比,计算限额以上单位消费品零售额等各项指标同比增长速度所采用的同期数与本期的企业(单位)统计范围相一致,和上年公布的数据存在口径差异。主要原因是每年都有部分企业(单位)达到限额标准纳入调查范围,同时也有部分企业(单位)因规模变小达不到限额标准退出调查范围,还有新开业企业、破产、注(吊)销企业(单位)的影响。 网上零售额是指通过公共网络交易平台(包括自建网站和第三方平台)实现的商品和服务零售额之和。商品和服务包括实物商品和非实物商品(如虚拟商品、服务类商品等)。 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包括实物商品网上零售额,不包括非实物商品网上零售额。 根据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结果对2019年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进行了修订,2020年月度增速按照可比口径计算。 (5)根据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统计执法检查和统计调查制度规定,对上年同期固定资产投资数据进行修订,增速按可比口径计算。 (6)进出口数据来源于海关总署;城镇新增就业人员数据来源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7)就业人员是指16周岁及以上,有劳动能力,为取得劳动报酬或经营收入而从事一定社会劳动的人员。 (8)部分数据因四舍五入,存在总计与分项合计不等的情况。 附表 2020年1-11月份主要指标数据 指 标 11月 1-11月 绝对量 同比增长 (%) 绝对量 同比增长 (%) 一、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 … 7.0 … 2.3 (一)分经济类型 其中:国有控股企业 … 5.9 … 1.8 其中:股份制企业 … 6.8 … 2.6 外商及港澳台商投资企业 … 8.3 … 1.7 其中:私营企业 … 6.8 … 3.2 (二)分三大门类 采矿业 … 2.0 … 0.0 制造业 … 7.7 … 2.9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 5.4 … 1.5 (三)主要行业增加值 纺织业 … 6.5 … 0.2 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 … 9.2 … 2.9 非金属矿物制品业 … 7.7 … 2.3 黑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 … 9.6 … 6.3 通用设备制造业 … 10.2 … 4.4 汽车制造业 … 11.1 … 6.3 铁路、船舶、航空航天和其他运输设备制造业 … 2.6 … -1.4 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 … 18.0 … 8.1 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 9.3 … 7.2 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 … 5.1 … 1.6 (四)主要产品产量 发电量(亿千瓦时) 6419 6.8 66824 2.0 生铁 (万吨) 7201 4.7 81290 4.2 原煤(万吨) 34727 1.5 348173 0.4 粗钢 (万吨) 8766 8.0 96116 5.5 钢材 (万吨) 11734 10.8 120203 7.0 水泥 (万吨) 24330 7.7 216317 1.2 原油加工量(万吨) 5835 3.2 61441 3.1 十种有色金属 (万吨) 549 6.1 5632 4.6 焦炭(万吨) 4046 4.5 43170 -0.2 硫酸(折100%) (万吨) 725 0.6 7531 -2.5 烧碱(折100%) (万吨) 337 16.4 3286 4.9 乙烯 (万吨) 198 11.6 1952 3.3 化学纤维 (万吨) 574 5.1 5563 1.2 平板玻璃 (万重量箱) 8351 7.4 86243 1.3 微型计算机设备 (万台) 3934 25.4 33478 10.1 集成电路 (亿块) 252 19.6 2339 15.9 汽车 (万辆) 278.3 8.1 2178.4 -2.7 其中:轿车 (万辆) 106.3 7.4 824.4 -10.1 (五)产品销售率(%) 98.3 0.2 (百分点) 97.8 -0.3 (百分点) (六)出口交货值(亿元) 12205 9.1 110052 -1.2 二、服务业生产指数 … 8.0 … -0.7 三、固定资产投资(不含农户) (亿元) … … 499560 2.6 其中:民间投资 … … 278088 0.2 分产业 第一产业 … … 12259 18.2 第二产业 … … 144081 -0.7 第三产业 … … 343220 3.5 四、房地产开发 (一)房地产开发投资(亿元) … … 129492 6.8 其中:住宅 … … 95837 7.4 办公楼 … … 5788 4.2 商业营业用房 … … 11886 -1.9 (二)房屋施工面积(万平方米) … … 902425 3.2 其中:住宅 … … 637903 4.0 办公楼 … … 36308 -1.3 商业营业用房 … … 91406 -8.1 (三)房屋新开工面积(万平方米) … … 201085 -2.0 其中:住宅 … … 147344 -2.7 办公楼 … … 5842 -8.0 商业营业用房 … … 16219 -5.3 (四)房屋竣工面积(万平方米) … … 59173 -7.3 其中:住宅 … … 42655 -5.8 办公楼 … … 1899 -19.4 商业营业用房 … … 5774 -22.8 (五)商品房销售面积(万平方米) … … 150834 1.3 其中:住宅 … … 133307 1.9 办公楼 … … 2771 -12.8 商业营业用房 … … 7730 -11.1 (六)商品房销售额(亿元) … … 148969 7.2 其中:住宅 … … 133247 9.5 办公楼 … … 4071 -10.7 商业营业用房 … … 8257 -13.7 (七)房地产开发企业到位资金 (亿元) … … 171099 6.6 其中:国内贷款 … … 24256 5.4 利用外资 … … 154 -4.7 自筹资金 … … 56666 7.9 定金及预收款 … … 57384 5.3 个人按揭贷款 … … 26983 10.6 土地购置面积(万平方米) … … 20591 -5.2 商品房待售面积(万平方米) … … 49287 0.1 五、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亿元) 39514 5.0 351415 -4.8 其中:限额以上单位消费品零售额 15190 8.3 127124 -2.8 (一)按经营地分 城镇 34072 4.9 304413 -4.9 乡村 5442 5.6 47002 -4.3 (二)按消费类型分 餐饮收入 4980 -0.6 34578 -18.6 其中:限额以上单位餐饮收入 860 1.8 7267 -15.9 商品零售 34534 5.8 316837 -3.0 其中:限额以上单位商品零售 14330 8.7 119856 -1.9 粮油、食品类 1361 7.7 13772 10.1 饮料类 218 21.6 2081 13.7 烟酒类 380 11.4 3460 3.5 服装鞋帽、针纺织品类 1497 4.6 10849 -7.9 化妆品类 511 32.3 3076 9.5 金银珠宝类 258 24.8 2091 -6.6 日用品类 710 8.1 5870 7.4 家用电器和音像器材类 1048 5.1 7565 -5.5 中西药品类 503 12.8 4797 7.3 文化办公用品类 424 11.2 3104 5.4 家具类 168 -2.2 1409 -7.9 通讯器材类 823 43.6 5007 12.0 石油及制品类 1532 -11.0 15323 -15.6 汽车类 4017 11.8 34531 -2.8 建筑及装潢材料类 188 7.1 1526 -4.8 六、进出口(亿元) 进出口总额 30919 7.8 290439 1.8 出口额 17995 14.9 161291 3.7 进口额 12924 -0.8 129148 -0.5 七、居民消费价格 … -0.5 … 2.7 食品烟酒 … -0.7 … 9.0 衣着 … -0.3 … -0.2 居住 … -0.6 … -0.4 生活用品及服务 … 0.0 … 0.0 交通和通信 … -3.9 … -3.5 教育文化和娱乐 … 1.0 … 1.3 医疗保健 … 1.5 … 1.9 其他用品和服务 … 2.5 … 4.5 八、工业生产者出厂价格 … -1.5 … -2.0 生产资料 … -1.8 … -2.9 采掘 … -3.6 … -5.7 原材料 … -4.2 … -5.9 加工 … -0.8 … -1.4 生活资料 … -0.8 … 0.5 食品 … 0.1 … 3.1 衣着 … -1.8 … -1.0 一般日用品 … -0.5 … -0.3 耐用消费品 … -1.8 … -1.8 九、工业生产者购进价格 … -1.6 … -2.5 注: 1.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及其分类项目增长速度按可比价计算;其他指标除特殊说明外,增长速度均按现价计算。 2.进出口数据来源于海关总署。 3.此表中部分数据因四舍五入,存在总计与分项合计不等的情况。 附图
11月份,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同比实际增长7.0%(以下增加值增速均为扣除价格因素的实际增长率),增速较10月份加快0.1个百分点。从环比看,11月份,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比上月增长1.03%。1—11月份,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同比增长2.3%。 分三大门类看,11月份,采矿业增加值同比增长2.0%,增速较10月份放缓1.5个百分点;制造业增长7.7%,加快0.2个百分点;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增长5.4%,加快1.4个百分点。 分经济类型看,11月份,国有控股企业增加值同比增长5.9%;股份制企业增长6.8%,外商及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增长8.3%;私营企业增长6.8%。 分行业看,11月份,41个大类行业中有34个行业增加值保持同比增长。农副食品加工业增长2.9%,纺织业增长6.5%,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增长9.2%,非金属矿物制品业增长7.7%,黑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增长9.6%,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增长4.0%,通用设备制造业增长10.2%,专用设备制造业增长10.5%,汽车制造业增长11.1%,铁路、船舶、航空航天和其他运输设备制造业增长2.6%,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增长18.0%,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增长9.3%,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增长5.1%。 分地区看,11月份,东部地区增加值同比增长8.8%,中部地区增长6.7%,西部地区增长5.2%,东北地区增长6.4%。 分产品看,11月份,612种产品中有439种产品同比增长。钢材11734万吨,同比增长10.8%;水泥24330万吨,增长7.7%;十种有色金属549万吨,增长6.1%;乙烯198万吨,增长11.6%;汽车278.3万辆,增长8.1%,其中,新能源汽车20.7万辆,增长99.0%;发电量6419亿千瓦时,增长6.8%;原油加工量5835万吨,增长3.2%。 11月份,工业企业产品销售率为98.3%,较上年同月上升0.2个百分点;工业企业实现出口交货值12205亿元,同比名义增长9.1%。 2020年11月份规模以上工业生产主要数据 11月 1—11月 绝对量 同比增长 (%) 绝对量 同比增长 (%) 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 … 7.0 … 2.3 分三大门类 采矿业 … 2.0 … 0.0 制造业 … 7.7 … 2.9 其中:高技术制造业 … 10.8 … 6.4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 5.4 … 1.5 分经济类型 其中:国有控股企业 … 5.9 … 1.8 其中:股份制企业 … 6.8 … 2.6 外商及港澳台商投资企业 … 8.3 … 1.7 其中:私营企业 … 6.8 … 3.2 主要行业增加值 农副食品加工业 … 2.9 … -1.9 食品制造业 … 2.3 … 1.4 纺织业 … 6.5 … 0.2 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 … 9.2 … 2.9 医药制造业 … 13.6 … 4.6 橡胶和塑料制品业 … 7.7 … 1.3 非金属矿物制品业 … 7.7 … 2.3 黑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 … 9.6 … 6.3 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 … 4.0 … 2.4 金属制品业 … 13.8 … 4.3 通用设备制造业 … 10.2 … 4.4 专用设备制造业 … 10.5 … 6.0 汽车制造业 … 11.1 … 6.3 铁路、船舶、航空航天和其他运输设备制造业 … 2.6 … -1.4 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 … 18.0 … 8.1 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 9.3 … 7.2 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 … 5.1 … 1.6 主要产品产量 布(亿米) 36 -4.8 331 -18.3 硫酸(折100%)(万吨) 725 0.6 7531 -2.5 烧碱(折100%)(万吨) 337 16.4 3286 4.9 乙烯(万吨) 198 11.6 1952 3.3 化学纤维(万吨) 574 5.1 5563 1.2 水泥(万吨) 24330 7.7 216317 1.2 平板玻璃(万重量箱) 8351 7.4 86243 1.3 生铁(万吨) 7201 4.7 81290 4.2 粗钢(万吨) 8766 8.0 96116 5.5 钢材(万吨) 11734 10.8 120203 7.0 十种有色金属(万吨) 549 6.1 5632 4.6 其中:原铝(电解铝)(万吨) 318 8.7 3382 4.0 金属切削机床(万台) 4 25.7 40 4.1 工业机器人(套) 23635 31.7 206851 22.2 汽车(万辆) 278.3 8.1 2178.4 -2.7 其中:轿车(万辆) 106.3 7.4 824.4 -10.1 运动型多用途乘用车(SUV)(万辆) 101.0 9.3 751.1 1.3 其中:新能源汽车(万辆) 20.7 99.0 114.1 7.6 发电机组(发电设备)(万千瓦) 1597 39.6 12488 30.1 微型计算机设备(万台) 3934 25.4 33478 10.1 移动通信手持机(万台) 14966 -2.7 130369 -3.7 其中:智能手机(万台) 11354 5.7 97619 3.8 集成电路(亿块) 252 19.6 2339 15.9 原煤(万吨) 34727 1.5 348173 0.4 焦炭(万吨) 4046 4.5 43170 -0.2 原油(万吨) 1596 1.2 17863 1.6 原油加工量(万吨) 5835 3.2 61441 3.1 天然气(亿立方米) 169 11.8 1702 9.3 发电量(亿千瓦时) 6419 6.8 66824 2.0 火力发电量(亿千瓦时) 4701 6.6 47096 0.3 水力发电量(亿千瓦时) 917 11.3 11378 4.9 核能发电量(亿千瓦时) 323 -0.8 3310 5.0 风力发电量(亿千瓦时) 378 5.9 3731 10.7 太阳能发电量(亿千瓦时) 100 5.3 1308 8.1 产品销售率(%) 98.3 0.2(百分点) 97.8 -0.3(百分点) 出口交货值(亿元) 12205 9.1 110052 -1.2 附注 1、指标解释 工业增加值增长速度:即工业增长速度,是用来反映一定时期工业生产物量增减变动程度的指标。利用该指标,可以判断短期工业经济的运行走势,判断经济的景气程度,也是制定和调整经济政策,实施宏观调控的重要参考和依据。 产品销售率:是销售产值和工业总产值的比率,用来反映工业产品的产销衔接情况。 出口交货值:是指工业企业自营(委托)出口(包括销往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或交给外贸部门出口的产品价值,以及外商来样、来料加工、来件装配和补偿贸易等生产的产品价值。 日均产品产量:是以当月公布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总产量除以该月日历天数计算得到。 2、统计范围 规模以上工业的统计范围为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工业企业。 由于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范围每年发生变化,为保证本年数据与上年可比,计算产品产量等各项指标同比增长速度所采用的同期数与本期的企业统计范围尽可能相一致,和上年公布的数据存在口径差异。主要原因是:(一)统计单位范围发生变化。每年有部分企业达到规模纳入调查范围,也有部分企业因规模变小退出调查范围,还有新建投产企业、破产、注(吊)销企业等影响。(二)部分企业集团(公司)产品产量数据存在跨地区重复统计现象,根据专项调查对企业集团(公司)跨地区重复产量进行了剔重。 3、调查方法 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工业生产报表按月进行全面调查(1月份数据免报)。 4、东、中、西部和东北地区划分 东部地区包括北京、天津、河北、上海、江苏、浙江、福建、山东、广东、海南10个省(市);中部地区包括山西、安徽、江西、河南、湖北、湖南6个省;西部地区包括内蒙古、广西、重庆、四川、贵州、云南、西藏、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12个省(市、自治区);东北地区包括辽宁、吉林、黑龙江3个省。 5、行业分类标准 执行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标准(GB/T 4754-2017),具体请参见http://www.stats.gov.cn/tjsj/tjbz/hyflbz。 6、环比数据修订 根据季节调整模型自动修正结果,对2019年11月至2020年10月份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环比增速进行修订。修订结果及2020年11月份环比数据如下: 月份 环比增速(%) 2019年 11月 0.84 12月 0.62 2020年 1月 -2.32 2月 -23.99 3月 30.19 4月 1.93 5月 1.39 6月 1.37 7月 0.92 8月 1.08 9月 1.10 10月 0.78 11月 1.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