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9日,顺利办发布公告称,截至目前,公司董事长彭聪及其控制的关联方已完成股份增持计划,累计增持公司股份2474.1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23%,累计增持金额1.02亿元。 董事长以及关联方对顺利办的增持表现了各方对公司的未来发展充满信心。 作为首家登陆A股主板的企业服务运营商,顺利办主要从事为企业提供“人、财、物、税、事”的全生命周期、多维度的企业运营服务。 疫情后,各行各业都在加速数字化转型,这让企业服务市场的需求越来越多。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数字经济研究院执行院长、教授盘和林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企业服务以前在传统市场里确实有需求,但没有工具和抓手,成本过高,需求也比较少,可能难以匹配。在企业数字化转型需求增加的背景下,数字化转型本身是一个服务企业的需求,他们需要围绕数字化的组织构架等各方面发力,这样就成为刚性需求。此外,通过数字化手段还可以匹配原来的服务市场。 打造共享经济平台是大势所趋 据了解,作为企业服务行业的深耕者,顺利办专注打造共享经济平台。对上链接区域政府和园区,通过精准招商帮助政府促进当地经济发展;对下链接中小微企业,利用自身的百城千店布局,组织优秀企业服务提供商,全方位服务于企业各类需求。 今年以来,企业数字化转型不断加速,这促进顺利办业务量不断增加。 根据顺利办2020年三季报披露,公司前三季度实现营收为2019年全年营收的近100%。针对疫情影响,公司积极采取措施,加大投入强化线上业务,同时,公司以此为契机,持续延伸人力资本业务产品服务及功能,抢占市场份额。 顺利办董事长彭聪日前表示,打造共享经济平台形成生态价值网络,促进产业和人才融合发展新格局,是公司的战略方向,企业和个人将通过这个平台获取公共资源,共享服务,链接生态;顺利办也将和平台上的共享服务商一道,持续精进,共荣共生,服务社会,创造价值。 实际上,顺利办作为全国领先的综合性企业信息服务平台企业,共享经济也是其平台企业的要素标签之一,具体来说是以“灵活用工”作为主要概念。 “国内近年来经济转型、产业升级等带来的拉力以及技术创新、供给侧改革和‘双创’活动产生的推力,再加上庞大的经济规模和人口规模优势,这是实施打造共享经济平台的外部环境需求。”有市场人士告诉记者,互联网飞速发展带来的技术迭代,以及互联网用户的海量增长是是共享经济平台诞生并蓬勃发展的技术条件。作为企业服务企业,共享经济平台可以将企业资源与社会资源充分整合,节省大量企业成本,解决企业差细化、个性化需求,商业模式是充分可行的,所以企业服务行业打造共享经济平台的确是当前主流趋势。 数字化转型催生企业服务需求 数据显示,今年上半年,中国日均新设企业1.94万户,同比增长7.1%,企业主体的活力可见一斑,其对应的企业服务市场规模也有着巨大的潜力,规模预计达到万亿级。 而在数字化转型的背景下,正在催生越来越多的企业服务需求,这一市场也更加广阔。 盘古智库高级研究员江瀚向记者表示,对于企业服务来说,在数字经济高速发展的今天,通过企业服务市场有很多值得作为的事情。 沙利文发布的研究报告称,在复杂多变的市场需求以及行业竞争加剧的双重驱动下,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AI)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应用不断深化,引领共享经济创新发展,在优化产品服务、保障交易安全以及智能化辅助决策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推动形成数据驱动型创新体系和发展模式。 “企业数字化转型无疑是一种脱胎换骨的转变,过程充满着艰难和痛苦,但是效果是巨大的。”上述市场人士还向记者表示,企业服务市场在企业的业务形态、组织结构、技术管理、企业文化、人力资源等方面的数字化转型都是有充分介入空间的。但是这也对企业服务行业的专业性、细分服务的能力提出了一个巨大考验。首先企业服务要基于客户数字化需求确定创造价值的流程,并帮助客户创建数字化后的管理模式与企业文化,这本身就要求企业服务行业有着明确的自我定位、价值观测能力,同时作为服务企业本身,就要自身率先完成数字化转型,才能顺应当前的数字化趋势,服务数字化企业以及帮助其完成转型。
延长化建换股吸收合并陕建股份相关事宜迎来最新进展。公司12月9日晚公告称,12月8日收到证监会核发的批复,批准延长化建向陕西建工控股集团(以下简称“陕建控股”)发行22.08亿股股份、向陕西建工实业有限公司发行2230万股股份购买相关资产;核准公司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不超过21.3亿元。 这意味着,陕建股份通过重大资产重组实现整体上市的梦想即将实现。按此前相关报告书中披露的交易后营收测算,重组实施完成后,陕西将迎来首个营收超千亿元的上市公司。 “陕西省建筑业龙头国企整体上市,优质建筑主业资产打包注入上市公司,可以说是陕西省属国企混改的一个大动作,对陕西乃至全国的国企改革具有标杆意义。此次重组也是陕西省规模最大、进度最快的国有资产证券化改革经典案例。”西安朝华管理科学研究院院长单元庄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 “后续还进一步整合重组省内零散的优质建筑业资产,全面提升省属建工板块竞争优势。”陕建控股党委书记、董事长张义光对记者透露。 两年内实现整体上市 陕建股份此次通过重组实现整体上市仅仅用了两年时间。 2018年12月份,陕建集团股改上市正式按下启动键,按照IPO标准着手推进各类内部整改规范事项;同月,选聘的6家中介机构全部进场。 2019年4月份,设立省国资委一级监管企业陕建控股,作为管理拟上市资产和非上市资产的控股平台。2019年6月份,完成集团股份制改造,发起设立陕建股份,作为拟上市主体。 2019年9月份,陕西省国资委批复将延长石油集团所持有的延长化建29%国有股权无偿划转至陕建控股,11月份,国有股权划转手续办理完成,陕建控股成为延长化建控股股东。 2020年1月份,延长化建发布重大资产重组公告,拟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吸收合并陕建股份,同时募集配套资金。6月份,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重组相关议案。7月14日,重组获证监会受理。11月13日,证监会并购重组委审核通过。 “合适的上市方式,既关系到上市的时间和成本,也决定着上市的收益和未来的可持续发展。”张义光对记者表示,陕建控股在启动上市工作之初便想方设法论证路径可行性。一方面,密切关注A股、H股市场动态,深入研究两个市场的优劣势,做好利弊分析;另一方面,利用多种渠道获取壳资源信息,积极探索“借壳”可能性,力争实现估值高、融资多、成本低、时间短、风险小、可持续的上市目标,确保上市综合效益最大化。 回顾此次整体上市的历程,张义光表示,由于适宜可行的重组机会可遇而不可求,陕建控股在论证上市路径的同时,从一开始就树立了“不等不靠”的思路,按照A股IPO的最高标准扎实推进各项整改规范和重点任务。“也正因如此,陕建控股能快速反应、高效推进,紧抓机遇加快整体上市进程。” 陕西有望迎千亿元上市公司 公开资料显示,陕建股份主营建筑工程施工,拥有9个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4个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1个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1个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23个甲级资质等多项资质,在陕西省建筑行业龙头地位显著。主要代表性工程包括陕西历史博物馆、法门寺合十舍利塔、咸阳国际机场T3航站楼、交大创新港等。2019年,公司营业收入1177.92亿元,位列ENR全球工程承包商250强第17位、中国企业500强第181位。 “建筑业是国民经济重要支柱产业之一,市场规模大,企业数量多,市场化程度较高,属于充分竞争行业,企业规模分布呈‘金字塔’状,极少量大型企业、少量中型企业和众多小型微型企业并存。”张义光表示,作为建筑业国企,公司面临的现状是项目承接中垫资施工越来越普遍,资金需求量越来越大,合同条款日趋苛刻,同时还有持续攀升的人工成本以及农民工工资和中小企业欠款刚性兑付的社会责任。整体来看,企业成本管控仍是短板,利润率处于较低水平,资产负债率较高,应收账款余额较大、周转率较低,管理标准化程度不足,投资风险和财务风险隐患不容忽视。提升发展质量的需求越来越迫切。 “进军资本市场和实施并购重组,成为建筑企业做大做强做优的重要方式。”张义光表示,一方面,近年来,中国交建、中国中铁、中国铁建、中国建筑等大型建筑业央企,以及上海建工、安徽建工、重庆建工、新疆交建、浙建集团等省属建筑业企业纷纷登陆资本市场;另一方面,地方企业强强联合,不断重塑企业竞争力,如2016年云南建工、十四冶、西南交建合并成立云南建投,2019年北京城建与北京住总合并重组、北京建工与北京市政路桥合并重组,企业规模效益明显提升,竞争优势进一步凸显。 2017年,陕建控股提出“五年两步走”战略目标,即2020年建成“千亿陕建”,再用3到5年时间实现整体上市并挺进世界500强。2018年,提前两年完成了“两步走”战略的第一步,营业收入突破一千亿元。 “在实现整体上市后,我们将加大力度,争取早日挺进世界500强。”在张义光看来,整体上市有助于企业完善公司治理、拓宽融资渠道、倒逼管理提升、扩大品牌知名度,这是陕建股份增强投融资能力和发展动力的必然选择,是实现企业高质量发展的阶梯。 “通过资源整合,推动陕建股份整体上市,借助资本市场的力量,对企业做大做强、提升盈利能力、促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等方面有着积极作用。”单元庄表示。
“虽然订单很多,但如果没有汇率对冲措施,出口很可能白忙活。”东莞一家小家电出口企业负责人如是说。 进入四季度,来自海外的订单猛增,珠三角小家电企业产能火力全开。但是,人民币汇率升值,物流成本上升,对一向以物美价廉著称的小家电企业影响几何? 中国证券报记者日前走访佛山、深圳、东莞等地发现,小家电企业正通过对内加大研发创新、降本增效,对外主动参与外汇衍生品市场,积极应对各种挑战。 订单暴增 12月初,佛山。突然南下的冷空气并没有冲散这座“小家电之乡”的火热气氛——数千家工厂的生产线日夜运转,以应对来自国内外暴增的订单。电炒锅、面包机、榨汁机、空气净化器等珠三角“特产”搭乘火车专列、海运集装箱,源源不断地奔赴国际市场。 “我在这里工作了差不多20年,第一次遇到这么大的订单增量。”在位于佛山市南海区的新宝股份(行情002705,诊股)厂区内,望着忙碌的生产车间,总裁助理张以飞感慨道。粗略估计,今年这家A股小家电制造商国内订单量增幅约70%,海外订单增幅约30%,员工人数首次突破3万人,销售额将突破历史峰值。 “疫情让大家更加关注室内空气质量问题,我们的抗菌抗病毒净化器抢手。”在东莞松山湖,利发爱尔空气净化系统有限公司副总裁李晓东告诉中国证券报记者,截至10月末,公司国内净化器的销售额同比增长14.6%,出口销售额同比增长26.60%。 做大“宅经济” “疫情改变了很多消费者的生活习惯,培养了人们在家制作食物的兴趣,我们的厨电产品销量迅速增长。”张以飞介绍,一季度末二季度初是传统的小家电需求淡季,但受疫情影响,“宅经济”发展迅猛,公司在春节期间的库存很快告罄。二季度末,海外订单开始大量增长,甚至出现“爆单”,公司产品再度出现供不应求的情况。 金莱特(行情002723,诊股)相关负责人介绍,“爆单”的小家电集中在厨房家电、电动工具等品类,订单主要来自欧美国家。今年国内小家电企业普遍加大了对亚马逊等海外线上渠道的建设力度。他坦言,此前海外线上销售渠道渗透率不高,很多小家电企业在海外主要靠线下渠道销售。今年金莱特专门引进海外电商团队,要把“宅经济”蛋糕做大。 “‘宅经济’原本是一种消费方式,但随着产业发展,并受疫情刺激,才演变成一种产业趋势。”李晓东称,“宅经济”兴起本质上是基于发达的互联网和现代化物流,促使成本降低,提升消费和生产效率,让人更愿意宅在家里。 如果说“爆单”潮背后是疫情短期刺激带来了“宅经济”繁荣,那么小家电的消费趋势能否延续?张以飞认为,年轻一代消费群体已成主角,消费者对生活品质的追求不断提升,各式各样的小家电会越来越多地出现在居民家庭中,因此小家电行业具有广阔发展空间。 积极应对挑战 虽然小家电出口频频“爆单”,但今年以来人民币持续升值、物流成本增加等挑战也接踵而至。如何破解产品订单“增量不增利”困局,成为当下小家电出口企业直面的问题。 “汇率波动对公司利润影响很大。虽然订单多,但如果没有对冲措施,就很可能白忙活。”东莞一家小家电出口企业负责人说,5月底以来,人民币汇率升值,出口价提高了,很多对价格敏感的客户下单时会变得犹豫。另外,公司在收到货款结汇时,由于人民币汇率上升,实际到手的人民币出现缩水,直接影响企业效益。 这位负责人举例说,如果在今年6月接到一笔订单,尾款为100万美元,按照当时的汇率计算,公司预期收入是711万元人民币。如果这笔订单在12月交货收款,按照目前人民币6.53的汇率,只能换回653万元。因汇率波动,公司这笔订单收入一下子减少58万元,公司毛利率被摊薄至少8个百分点。 “出口企业一般会通过购买套期产品和调整市场份额两种手段应对。”金莱特相关负责人称,购买套期产品是出口企业为了保障利润通常会采用的手段。而对于国内外都有良好市场基础的企业来说,会通过加大国内销售、减少海外销售应对汇率影响。 除通过金融工具对冲汇率波动风险外,通过修炼“内功”提升产品附加值成为当下出口企业的共识。李晓东说,公司近年来持续投入,建设供应链的数字化管理体系,针对消费者需求不断进行研发创新,这些都有效提升了公司竞争力。
据银保监会网站消息,对受疫情影响、暂时遇到困难的中小微企业贷款给予临时性延期还本付息安排取得积极进展。一是中小微企业到期贷款本息延期规模达1.3万亿元。二是小微企业、小微企业主和个体工商户合计有73.9万户贷款本金、57.1万户贷款利息得到延期。三是超过40%的中小微企业到期贷款得到各种形式的接续融资支持。
为进一步推动金融支持政策更好适应市场主体的需要,近日,人民银行、银保监会、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市场监管总局、证监会、外汇局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强化中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的指导意见》(银发〔2020〕120号,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从落实中小微企业复工复产信贷支持政策、开展商业银行中小微企业金融服务能力提升工程、改革完善外部政策环境和激励约束机制、发挥多层次资本市场融资支持作用、加强中小微企业信用体系建设、优化地方融资环境、强化组织实施等七个方面,提出了30条政策措施。 中国人民银行银保监会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市场监管总局证监会外汇局关于进一步强化中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的指导意见 银发〔2020〕120号 面对新冠肺炎疫情对中小微企业造成的重大影响,金融及相关部门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迅速行动,主动作为,出台了一系列措施,支持扩内需、助复产、保就业,为疫情防控、复工复产、实体经济发展提供了精准金融服务。为推动金融支持政策更好适应市场主体的需要,进一步疏通内外部传导机制,促进中小微企业(含个体工商户和小微企业主,不含地方政府融资平台,下同)融资规模明显增长、融资结构更加优化,实现“增量、降价、提质、扩面”,推动加快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支持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提出以下意见。 一、不折不扣落实中小微企业复工复产信贷支持政策 (一)安排好中小微企业贷款延期还本付息。完善延期还本付息政策,加大对普惠小微企业延期还本付息的支持力度。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加大政策落实力度,提高受惠企业占比,对于疫情前经营正常、受疫情冲击经营困难的企业,贷款期限要能延尽延。要结合企业实际,提供分期还本、利息平摊至后续还款日等差异化支持。提高响应效率、简化办理手续,鼓励通过线上办理。 (二)发挥好全国性银行带头作用。全国性银行要用好全面降准和定向降准政策,实现中小微企业贷款“量增价降”,出台细化方案,按月跟进落实。五家大型国有商业银行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增速高于40%。全国性银行要合理让利,确保中小微企业贷款覆盖面明显扩大,综合融资成本明显下降。 (三)用好再贷款再贴现政策。人民银行分支机构要用好再贷款再贴现政策,引导金融机构重点支持中小微企业,以及支持脱贫攻坚、春耕备耕、禽畜养殖、外贸、旅游娱乐、住宿餐饮、交通运输等行业领域。加强监督管理,确保资金发放依法合规,防止“跑冒滴漏”。中小银行要运用好再贷款再贴现资金,鼓励中小银行加大自有资金支持力度,促进加大中小微企业信贷投放,降低融资成本。 (四)落实好开发性、政策性银行专项信贷额度。开发性、政策性银行要在2020年6月底前将3500亿元专项信贷额度落实到位,以优惠利率支持中小微企业复工复产,制定本银行专项信贷额度实施方案,按月报送落实情况。 (五)加大保险保障支持力度。鼓励保险机构根据中小微企业受疫情影响程度的具体情况,提供针对性较强的相关贷款保证保险产品。鼓励保险公司区分国别风险类型,进一步提高出口信用保险覆盖面,加大出口中小微企业的风险保障。鼓励保险公司在疫情防控期间,探索创新有效的理赔方式,确保出险客户得到及时、便捷的理赔服务。 二、开展商业银行中小微企业金融服务能力提升工程 (六)提高政治站位,转变经营理念。要高度重视对受疫情影响的中小微企业等实体经济的金融支持工作,强化社会责任担当。按照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要求,把经营重心和信贷资源从偏好房地产、地方政府融资平台,转移到中小微企业等实体经济领域,实现信贷资源增量优化、存量重组。 (七)改进内部资源配置和政策安排。大中型商业银行要做实普惠金融事业部“五专”机制,单列小微企业、民营企业、制造业等专项信贷计划,适当下放审批权限。改革小微信贷业务条线的成本分摊和收益分享机制,全国性商业银行内部转移定价优惠力度要不低于50个基点,中小银行可结合自身实际,实施内部转移定价优惠或经济利润补贴。 (八)完善内部绩效考核评价。商业银行要提升普惠金融在分支行和领导班子绩效考核中的权重,将普惠金融在分支行综合绩效考核中的权重提升至10%以上。要降低小微金融利润考核权重,增加小微企业客户服务情况考核权重。改进贷款尽职免责内部认定标准和流程,如无明显证据表明失职的均认定为尽职,逐步提高小微信贷从业人员免责比例,激发其开展小微信贷业务的积极性。 (九)大幅增加小微企业信用贷款、首贷、无还本续贷。商业银行要优化风险评估机制,注重审核第一还款来源,减少对抵押担保的依赖。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力争实现新发放信用贷款占比显著提高。督促商业银行提高首次从银行体系获得贷款的户数。允许将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续贷贷款纳入正常类贷款,鼓励商业银行加大中长期贷款投放力度,力争2020年小微企业续贷比例高于上年。 (十)运用金融科技手段赋能小微企业金融服务。鼓励商业银行运用大数据、云计算等技术建立风险定价和管控模型,改造信贷审批发放流程。深入挖掘整合银行内部小微企业客户信用信息,加强与征信、税务、市场监管等外部信用信息平台的对接,提高客户识别和信贷投放能力。打通企业融资“最后一公里”堵点,切实满足中小微企业融资需求。 三、改革完善外部政策环境和激励约束机制 (十一)强化货币政策逆周期调节和结构调整功能。实施稳健的货币政策,综合运用公开市场操作、中期借贷便利等货币政策工具,保持银行体系流动性合理充裕,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中小微企业的信贷支持力度。 (十二)发挥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改革作用。将主要银行贷款利率与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点差纳入宏观审慎评估考核,密切监测中小银行贷款点差变化。督促银行业金融机构将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内嵌到内部定价和传导相关环节,疏通银行内部利率传导机制。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有序推进存量浮动利率贷款定价基准转换。 (十三)优化监管政策外部激励。推动修订商业银行法,研究修改商业银行贷款应当提供担保的规定,便利小微企业获得信贷。开展商业银行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监管评价,继续实施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增速和户数“两增”要求。进一步放宽普惠型小微企业不良贷款容忍度。 (十四)研究完善金融企业绩效评价制度。修改完善金融企业绩效评价管理办法,弱化国有金融企业绩效考核中对利润增长的要求。将金融机构绩效考核与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情况挂钩。引导金融企业更好地落实国家宏观战略、服务实体经济,加大对小微企业融资支持力度。鼓励期货公司风险管理子公司通过场外期权、仓单服务等方式,为小微企业提供更加优质、便捷的风险管理服务。 (十五)更好落实财税政策优惠措施。加大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税收优惠和奖补措施的宣传力度,力争做到应享尽享。加强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保障,做好财政支持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综合改革试点。 (十六)发挥地方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作用。建立政府性融资担保考核评价体系,突出其准公共产品属性和政策性,逐步取消盈利考核要求,重点考核其支小支农成效(包括新增户数、金额、占比、费率水平等)、降低反担保要求、及时履行代偿责任和首次贷款支持率等指标,落实考核结果与资金补充、风险补偿、薪酬待遇等直接挂钩的激励约束机制。逐步提高担保放大倍数,并将政府性融资担保和再担保机构平均担保费率降至1%以下。 (十七)推动国家融资担保基金加快运作。2020年力争新增再担保业务规模4000亿元。与银行业金融机构开展批量担保贷款业务合作,提高批量合作业务中风险责任分担比例至30%。对合作机构单户100万元及以下担保业务免收再担保费,2020年全年对100万元以上担保业务减半收取再担保费。 (十八)清理规范不合理和违规融资收费。对银行业金融机构小微贷款中违规收费及借贷搭售、转嫁成本、存贷挂钩等变相抬高中小微企业实际融资成本的乱象加强监管检查,从严问责处罚。 四、发挥多层次资本市场融资支持作用 (十九)加大债券市场融资支持力度。引导公司信用类债券净融资比上年多增1万亿元,支持大型企业更多发债融资,释放信贷资源用于支持小微企业贷款。优化小微企业专项金融债券审批流程,疏通审批堵点,加强后续管理,2020年支持金融机构发行小微企业专项金融债券3000亿元。进一步发挥民营企业债券融资工具支持作用。推动信用风险缓释工具和信用保护工具发展,推广非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融资工具。 (二十)提升中小微企业使用商业汇票融资效率。对于确需延时支付中小微企业货款的,促进企业使用更有利于保护中小微企业合法权益的商业汇票结算,推动供应链信息平台与商业汇票基础设施互联,加快商业汇票产品规范创新,提升中小微企业应收账款融资效率。 (二十一)支持优质中小微企业上市或挂牌融资。支持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在主板、科创板、中小板、创业板上市融资,加快推进创业板改革并试点注册制。优化新三板发行融资制度,引入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机制,取消定向发行单次融资新增股东35人限制,允许内部小额融资实施自办发行,降低企业融资成本。设立精选层,建立转板上市制度,允许在精选层挂牌一年并符合相关条件的企业直接转板上市,打通挂牌公司持续发展壮大的上升通道。对基础层、创新层、精选层建立差异化的投资者适当性标准,引入公募基金等长期资金,优化投资者结构。 (二十二)引导私募股权投资和创业投资投早投小。修订《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令第105号),强化对创业投资基金的差异化监管和自律。制定《创业投资企业标准》,引导和鼓励创业投资企业和天使投资专注投资中小微企业创新创造企业。鼓励资管产品加大对创业投资的支持力度,并逐步提高股权投资类资管产品比例,完善银行、保险等金融机构与创业投资企业的投贷联动、投保联动机制,加强创业投资企业与金融机构的市场化合作。推动完善保险资金投资创业投资基金政策。 (二十三)推进区域性股权市场创新试点。选择具备条件的区域性股权市场开展制度和业务创新试点,推动修改区域性股权市场交易制度、融资产品、公司治理有关政策规定。推动有关部门和地方政府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将区域性股权市场作为地方中小微企业扶持政策措施综合运用平台。加强与征信、税务、市场监管、地方信用平台等对接,鼓励商业银行、证券公司、私募股权投资机构等参与,推动商业银行提供相关金融服务。 五、加强中小微企业信用体系建设 (二十四)加大对地方征信平台和中小企业融资综合信用服务平台建设指导力度。研究制定相关数据目录、运行管理等标准,推动地方政府充分利用现有的信用信息平台,建立地方征信平台和中小企业融资综合信用服务平台,支持有条件的地区设立市场化征信机构运维地方平台。以地方服务平台为基础,加快实现互联互通,服务区域经济一体化发展。探索建立制造业单项冠军、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以及纳入产业部门先进制造业集群和工业企业技术改造升级导向计划等优质中小微企业信息库,搭建产融合作平台,加强信息共享和比对,促进金融机构与中小微企业对接,提供高质量融资服务。完善和推广“信易贷”模式。 (二十五)建立动产和权利担保统一登记公示系统。推动动产和权利担保登记改革,建立统一的动产和权利担保登记公示系统,逐步实现市场主体在一个平台上办理动产和权利担保登记。 六、优化地方融资环境 (二十六)建立健全贷款风险奖补机制。有条件的地方政府可因地制宜建立风险补偿“资金池”,提供中小微企业贷款贴息和奖励、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资本补充等,以出资额为限承担有限责任。完善风险补偿金管理制度,合理设置托管对象、补偿条件,提高风险补偿金使用效率。 (二十七)支持对中小微企业开展供应链金融服务。支持产融合作,推动全产业链金融服务,鼓励发展订单、仓单、存货、应收账款融资等供应链金融产品,发挥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作用,促进中小微企业2020年应收账款融资8000亿元。加强金融、财政、工信、国资等部门政策联动,加快推动核心企业、财政部门与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完成系统对接,力争实现国有商业银行、主要股份制商业银行全部接入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 (二十八)推动地方政府深化放管服改革。推动地方政府夯实风险分担、信息共享、账款清欠等主体责任,继续组织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微企业账款,督促政府部门和大型企业依法依规及时支付各类应付未付账款。支持有条件的地方探索建立续贷中心、首次贷款中心、确权中心等平台,提供便民利企服务。继续清理地方政府部门、中介机构在中小微企业融资环节不合理和违规收费。 七、强化组织实施 (二十九)加强组织推动。人民银行分支机构、银保监会派出机构可通过建立专项小组等形式,加强与当地发展改革、财税、工信、商务、国资等部门的联动,从强化内部激励、加强首贷户支持、改进服务效率、降低融资成本、强化银企对接、优化融资环境等方面,因地制宜开展商业银行中小微企业金融服务能力提升专项行动。 (三十)完善监测评价。探索建立科学客观的全国性中小微企业融资状况调查统计制度和评价体系,开发中小微企业金融条件指数,适时向社会发布。人民银行副省级城市中心支行以上分支机构会同各银保监局探索建立地市级和县级中小微金融区域环境评价体系,重点评价辖区内金融服务中小微企业水平、融资担保、政府部门信息公开和共享、账款清欠等,并视情将金融机构和市县政府评价结果告知金融机构上级部门和副省级以上地方政府,营造良好金融生态环境。 中国人民银行 银保监会 发展改革委 工业和信息化部 财政部 市场监管总局 证监会 外汇局 2020年5月26日 来源:中国人民银行官网
原标题:《2020年北京文化企业上市培育基地年度报告》发布 北京A股上市文化企业总市值超5299亿元 昨天,北京市文资中心发布了《2020年北京文化企业上市培育基地年度报告》。报告显示,北京上市文化企业数量进一步提速,2020年1月至9月共计新增上市文化企业13家,首发融资规模为321.96亿元,分别同比增长160%、696%,创下近20年来北京市新增上市文化企业数量的新高峰。 报告显示,北京共有A股上市文化企业42家,2019年营业收入合计为1521.93亿元。截至2020年9月底,北京A股上市文化公司总市值超过5299亿元。2020年1月至9月,北京市文化企业IPO融资规模高达321.96亿元,截至2020年9月IPO融资规模占全国33.57%,遥遥领先其它地区。优质文化企业是推动首都文化产业高质量发展的主力军。具体来看,以保利文化、新华网、中国电影等为代表的大型国有文化企业扎根北京,数量多且体量庞大。百度、掌阅科技、中文在线等互联网新兴文化业态云集于此,构成了北京市民营上市文化企业发展的中坚力量,头部文化企业已经在北京形成了聚集之势。从营收方面看,2020年1月至9月,受疫情影响,北京市A股上市文化企业的营业收入小幅下滑,同比下降15.10%,为928.18亿元,整体表现相对平稳。 在昨天举办的2020首都文化产业投融资峰会暨北京文化企业上市培育基地年会上,北京为扶持文化企业上市再度发力。北京市文资中心建设的文化企业数据库中有专门的文化企业投融资数据库,涵盖2.2万家文化企业数据,其中有200余家是重点打造的优质文化企业。 上交所、深交所、新三板、港交所、新交所对快速发展的北京文化企业上市资源高度重视。峰会上,全国股转公司与北京市文资中心签订共建上市培育基地的协议,进一步拓展了首都文化企业上市渠道。此前上交所、深交所已与北京市文资中心签订共建上市培育基地的协议,北京文化企业上市进入了快车道。 峰会上,北京市文创板发展有限公司举行了揭牌仪式。该公司是市政府出资设立的国有独资公司,将通过搭建文化经济政策和金融信息服务平台,着力为首都文化企业融资、上市提供专业化服务,推动优质文化企业对接上交所、深交所、新三板、港交所、新交所,提速文化企业上市进程。北京银行还与北京文创板发展有限公司签订战略合作协议,给予文创板公司200亿元意向性综合授信。 此外,针对轻资产的小微文化企业的需求,北京市文资中心已与16家金融机构签订了协议,建成了近2亿元规模的风险补偿池。
近期,中国金融四十人论坛(CF40)举办内部研讨会“违约冲击下,信用债市场如何走向成熟”。与会专家认为,债券违约风险释放是债券市场建设过程中难以避免的现象,此次AAA级国企债券违约给市场带来剧烈冲击,源于债务人无偿划出企业优质资产等恶意欺诈和恶意失信行为,引发市场“逃废债”猜想,冲击到市场信用体系。 信用债恶意违约破坏本地金融生态,拖累长期经济发展,也暴露出债券市场诸多问题,如投资人、承销商、评级机构等存在的诸多非理性行为,债权人保护缺位,以及地方政府、企业对债券兑付预期存在认识错位。 与会专家建议,应严厉打击发行人恶意失信行为,维护市场信用体系。“逃废债”行为冲击市场信用体系,建议按照偿债能力和偿债意愿摸清不同企业违约底数,避免政策一刀切,准确把握市场出清节奏。 除此之外,专家还建议规范和强化债券市场其他相关主体责任、重视和建设债券二级市场信息披露的价格发现功能、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和信用环境建设。 客观看待债券市场违约现象 近年来,我国信用债违约事件逐年增多,近期永煤违约事件更是引发了市场恐慌,这背后暴露出我国信用债市场存在诸多问题。但首先有必要客观看待信用债市场违约现象。 从债券市场发展来看,债券违约风险的释放是市场建设中难以避免的现象,符合市场发展客观规律。 首先,2014年打破刚兑以来,中国债券市场违约事件逐年增多、违约企业范围有所扩大,其中绝大部分违约都是市场风险的正常释放。 2014-2017年期间,债券违约主体主要是小型、民营企业;2018-2019年期间,一些更大规模企业也开始出现违约现象;2020年以来,企业信用风险暴露情况更为显著。 其次,中国信用债违约率处于合理区间,信用债违约率显著低于商业银行不良贷款率水平。 最后,从宏观周期来看,当前经济形势具有“三低一高”特点,即低增长、低通胀、低利率和高债务,市场本身就进入了债务风险爆发期。 而此次AAA级国企信用债违约之所以引发市场剧烈震荡,除了债券违约造成投资人财务损失、恐慌性抛售外,更重要的原因是债务人无偿划转企业优质资产等恶意欺诈和恶意失信行为,引发市场“逃废债”猜想,冲击市场信用体系,引起恐慌情绪无限放大。 恶意违约拖累长期经济发展 暴露债券市场诸多问题 一方面,信用债恶意违约破坏本地金融生态,拖累长期经济发展。 微观层面上,信用债违约对同类主体在债券市场融资形成负面影响;宏观层面上,被市场质疑为“逃废债”的违约事件发生,会减少违约企业所在地区的银行放贷意愿和非标融资规模,融资缩水导致地方经济增长放缓,进一步推高当地债务负担和杠杆率,经济发展进入恶性循环。例如,2019年某省知名企业债券违约后,该省2019年社会融资总量同比减少65%,新增贷款同比减少87%。 另一方面,恶意违约事件也深刻暴露出,债券市场信用风险防范机制存在诸多缺陷。 第一,投资人依靠“信仰”投资现象明显。首先,投资人不重视对投资标的风险定价,依靠“国企信仰”“城投信仰”进行投资决策。当投资出现问题时,甚至还存在投资人裹挟监管的情况。其次,依靠“信仰”投资导致投资行为趋同,羊群效应明显,容易引发系统性风险。 而此次违约事件也表明,地方政府没有意愿和能力对国有企业债务进行无条件兜底,投资者需要对包袱重、效益差、债务比例较大的国有企业进行甄别和规避。 第二,评级机构债券评级虚高,等级区分度较差,市场公信力不足。首先,评级虚高,评级机构在激烈竞争压力下,为了便利债券发行人满足各类监管规定要求,普遍提高债券发行评级。2019年中国债券市场拥有AA+及以上评级的企业占比高达77%,远高于美国、日本等发达经济体。其次,评级分类细化不足,难以反映风险高低。例如,同样评级的债券收益率差距可能高达100-200个BP。再次,评级缺乏跟踪的连续性和准确性。例如,在近期违约事件中,评级机构不仅没有发挥市场预警工具作用,还在企业违约后对债券评级进行断崖式下调,进一步引发市场对评级机构公信力的质疑。 第三,中介机构抱团明显,部分机构存在不当行为。首先,承销券商、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本应当相互独立、各司其职,但事实上中介机构大都联合争取项目,意见中立性难以保证。其次,部分机构存在不当行为。例如,承销机构怂恿没有资金需求的发行人在市场上以低成本融资套利;又如,承销机构对强势发行人尽职调查不充分,对弱势发行人通过包销等方式扰乱市场定价。 第四,债权人保护缺位,企业违约成本过低。《破产法》等相关法律对债权人保护程度不足,相关法律实际执行力度较弱,导致很多情况下债权人都无法对违约企业进行破产清算。企业违约成本过低,此类事件层出不穷。 第五,地方政府和国有企业存在边界模糊、债券兑付预期认识错位的问题。首先,地方政府和国有企业在融资相关的事前决策、事中管理和事后责任方面边界模糊。此次违约事件,就存在地方政府过度干预企业经济决策,在企业违约后又以市场化为理由,任由企业“逃废债”的情况。其次,未来地方政府和国有企业要改变将发债看作银行贷款的认知,应预见到延迟兑付公开发行债券将带来恶劣影响,不能按照贷款思维、幻想以展期等方式应对。 推动信用债券市场健康发展 的政策建议 首先,严厉打击发行人恶意失信行为,维护市场信用体系。 “逃废债”行为冲击市场信用体系,建议按照偿债能力和偿债意愿摸清不同企业违约底数,避免政策一刀切,准确把握市场出清节奏。 (1)对于没有偿债能力,欠缺偿债责任的企业,应坚持市场出清政策,予以淘汰; (2)对于没有偿债能力,但积极履行偿债责任的边缘企业,信托、非标等各类资金可能是支持企业继续经营和存续的关键。只要企业能够继续存活,就有机会偿还相应债务。制定政策时,要避免一刀切,造成对该类企业的误伤; (3)对于有偿债能力,恶意逃避债务的企业,应严厉打击发行人的恶意失信行为。具体可以采取四方面措施:一是健全债务人黑名单和倒追索机制,要求恶意失信企业的出资人及公司决策层承担相应责任;二是明文规定隐瞒信息、篡改信息、转出资产等属恶意失信行为;三是完善破产清偿制度,提高违约者失信成本;四是加强新闻媒体等舆情监督。 其次,规范和强化举债的其他相关主体责任。 对于主承销商,建议监管机构出台详细的规定和指引,规范主承销商包销等可能影响独立性的行为,引导主承销商实现客观中立、尽调尽责。 对于评级机构,评级行业健康发展关系债券市场发展大局,建议由卖方评级向买方评级过渡以保证独立性;建立平滑且能够有效跟踪企业信用风险的评级体系,提升信用评级行业风险预警和风险揭示能力;更加强调基于受评主体信用的评级方法,避免过度强调政府支持而忽视个体信用风险。 对于投资人,应保护与教育并重。监管机构应引导培育投资者理性预期,投资人需审视投资框架、风险定价体系,从信用基本面考虑,寻求与自身风险承担能力匹配的债券。倡导以市场化方式对风险定价。未来,在国有企业违约可能常态化背景下,投资者必须打破国企信仰。 再次,重视和建设债券二级市场信息披露的价格发现功能。 近期的债券违约事件中,债券二级市场定价快速调整,同评级国企债市场成交价大幅折价10-20元,并且保持了稳定,二级市场的价格发现功能得到充分体现。未来债券市场建设中,需要重视和加强相关主体的二级市场信息披露制度建设,对信用债的定价形成市场化约束,推动一二级债券市场良性联动。 最后,推进债券市场发展,根本上是要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和信用环境建设。 债券市场遭受瞬时冲击时,相关监管部门需要快速反应、及时采取措施,维护市场信心。没有信用,风险就无法定价,没有信用,也就没有市场。 长期来看,债券市场的发展有赖于良好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社会信用体系,既需要加强经济领域各方主体责任意识,在市场内部建立健全有效的互律、公律和自律机制,又需要做好信用文化的长期培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