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任正非、咔嚓 5月22日,华为对外公开了5月9日任正非与财经团队座谈会上的讲话。而就在十一天前,即4月28日,任正非针对代表处CFO定位召开协过调会。在短短的时间内就针对财务管理做了两次讲话,可见任正非对财务体系所寄予的希望。 两个讲话有一个共同点,就是对财务人员提出要求,要懂业务,要一专多知,一专多能。要从会计员,到业务伙伴,到价值整合者,帮助华为平衡好扩张和风险之间的关系。 华为全球的财务人员已超过8000人,覆盖14个地区部财经组织,7个账务共享中心和若干COE能力中心,为170多个国家的110多个代表处提供财经服务。 蓝血研究认为,财经的作用就是,两脚油门,一脚刹车。但关键是要懂得什么时候轰油门,什么时候踩刹车,如果搞反了,或者为了避免风险一味踩刹车,对企业来说就是灾难。 所以,财务人员必须经过一线“滚一身泥巴”的过程才能明白业务的本质,才能明白采购、交付、供应、法务、公共关系等的内涵和关系,才能找到概算、预算、核算、决算之间的密码。 不然,财务就会成为业务的绑架者,把业务逼上梁山! 附任正非讲话全文: 任正非与财经团队座谈会上的讲话 2020年5月9日 财经在现阶段不改革结构,不改革流程,配合和适应市场与研发的改革为主要目标任务。若果大家都同时积极地改,作战队伍会找不到北,反而速度会更慢。但财务可以开展岗位练兵,补充对本岗位所服务的业务你还不懂的业务知识,争取成为一个理解作战的业务部门的人。 重视PFC人员的成长关怀,PFC有一部分人将走向精算师,像合同场景师一样可以有精算师、中级精算师、高级精算师的职位;另一部分人可以逐步走向各级管理岗位,如:大项目CFO、小项目CEO、作战CFO、坂田机关一些重要岗位的助手。这些人每年有20%以上的人被选拔走向螺旋循环,这样一些名校生在基层锻炼时间就大约两、三年,就开始螺旋上升,优秀者逐步就是我们各级岗位的接班人。整个体系的血就活起来了,为将来扩张作好了队伍准备。 一、财经人员首先要精通财务,同时也要懂业务,一专多知。 第一,什么是“财务”?一部分是“财”,一部分是“务”,“务”就是指要懂业务,为业务提供专业的服务与支持。如果财务不懂业务,那只是算账的,叫会计员,不叫财务。PFC去一线,就是为了在最年青、最空白、最有朝气的时期去熟悉业务与财务的混合管理,向孟加拉国代表处的交付与财经学习。 作战CFO的职责是什么,如何叫作战CEO的助手?梳理出它的标准,严格执行考核与考试。平台CFO熟悉交付了吗?熟悉合同管理了吗?采购流程对你有什么体会和进步,你有单挑一个重要项目的采购能力吗?……不够的要去补课,补得不够的先让出位置,让合适的人先上,补好课你再回来,选熟悉本业务、让又知晓相关业务的人先顶替你的岗位,你锻炼好后,再重新安排岗位。这是一种良性循环,五年后若果我们抗住了美国的打压还没有死,你们就作为一支铁的支援保障队伍,走进了前进的队列。你们不是去搬砖挖沟,所以不要喊“吃大苦、耐大劳”这样的空口号。 当然,财经是经验科学,经验科学是容易规范化的。规范化的业务,要走标准化、电子化的道路,简化作业方式。技术业务是跳跃的,每三个月刷新很快,不在现场,不会理解的。不要因为我强调PFC要学业务,你们就只去学业务,荒疏了本专业能力。没有本专业的精,就没有开门的钥匙。 财经人员的主业首先是做好财务,如果你的主业考了90分,我不认为你特别优秀,但是副业考了10分,我认为你就是满分。你们可以买一些业务口的中专教材学习,教材虽然简单,但概要讲得很清楚,容易学明白。技术专家、市场与服务的业务人员进入财务体系,也要把财务作为最主要的方向,精通财务,其他技能只是“助推器”。 第二,我认为,PFC有两种角色:一种是踏踏实实地做精、做深,一辈子做“精算师”;另一种是经过一线实践,每年按20%-30%的比例螺旋式上升,经过多次循环就可能有机会成长为各级机关的专家。将来你们也可以从GTS抽调一些愿意长期做精算师的人,有些人很聪明,很快就能掌握财务知识,而且运作自如,他们也可以跟着名校毕业的学生螺旋式上升。 战略预备队是建了一个“通天梯”,财经人员都去爬这个梯子,每一个台阶都有相关业务知识与专业知识,一点点向上爬。财经要将PFC的发展管起来,PFC岗位可以进一步安排到供应链、采购、华为机器……体系工作,也进行多螺旋成长。我们一定要把优秀的PFC逐步补充到有关位置上来,有提升的机会窗,才会让更多的人愿意去做PFC。 二、财经干部要通过实践熟悉业务,既可以更好服务与支持业务,也更加敢于在灵活机动中坚持原则。 公司对财经人员的要求第一是责任,第二是责任,第三还是责任,要敢于坚持原则,并善于坚持原则,为业务提供及时、准确、优质的服务,这个要求没有变。这个要求的基础是本业务要精,你服务的业务要懂。这样才能灵活机动地坚持原则,这也是最大的责任与管理。要在灵活机动中体现能力,僵化死板不等于原则。如果财经人员也熟悉交付和采购,关键时刻就敢灵活。 改革代表处的CFO,如果他的成长史基本上只是一个会计史,怎么能代表平台协调呢?协调有科学性,一定要懂相关业务才能去协调,如果平台协调得不好,改革可能就要被推翻。首先懂作战,能担负作战CFO,除此之外,要熟悉COO的职责。平台CFO要去协调工程采购、交付、供应、法务、公共关系等,以及忠实地履行中央集权。实践是最重要的学习,如果没有实践基础,不知道怎么装机,工程分包也不会,定额也不知道怎么去做,怎么协调? 所以,第一,要懂协调的几个模块,比如交付、采购、法律、合规……,一年周末有104天,你可以抽30-40天去装机,参加分包、采购……实习,不断学习和实践。第二,还要对中央集权负起责任,平台CFO要做“万金油”,没有让你处处当专家,但样样你都得清楚。 产品线财经在管理上和PFC、作战CFO是同样的要求,只是规模和工作涵盖的范围不一样。我们把代表处作为样板先改革,成功后会鼓舞大家改革。 所以,财务选拔干部是以主业为中心,其他业务也要知晓。干部成长,我们要设路标,我们要看你的履历表,看你每阶段的成绩,如果你没有这个路标,抓紧时间去补就行。有些岗位没有这段路标,不选拔。我们不追求干部的完美,现阶段就在“矮子”里选“将军”,发现几个优秀人员,就选出来给予责任,上战场去冲锋。 三、针对中央集权专业类员工,要完善差异化的待遇体系,将各种津贴明细化。 中央集权组织中有一部分人长期在同一岗位上工作,一辈子做职员,需要他们长期“守碉堡”,老兵和新兵的待遇是不一样的。不要随便喊“年轻化”、“优秀化”的口号,什么是年轻,怎样叫优秀?判断标准不清晰,用得合适就是优秀。针对中央集权的专业类员工要制定差异化的待遇体系,鼓励一批员工长期稳定地做好职员,职员也有初级、中级、高级,只是职级的内涵与作战队伍不一样。 财经体系和人才堤坝变革工作组合作,把专业类员工的待遇体系完善化,把各种津贴明细化,比如岗位津贴和岗位重要性相关,还有质量津贴、工龄津贴、效益津贴……等。梳理出一个方案,短期先按这个制度试行,当全公司改革完成后,再优化。中央集权体系人员的工资、奖金等待遇由中央来发,费用由集团转移承担。服务质量可以通过代表处产粮的效益奖体现,和当地效益进行一定的关联。 四、在业务变革过程中,平台必须保持稳定,财经的组织结构和流程结构改革放缓,可以先进行个体作战能力提升的变革。 这两、三年研发和市场的改革势头很猛,比如:CNBG的改革是自下而上;EBG的改革是从上往下走,把机关变小;研发的改革是聚焦在前沿作战。在业务变革时,如果没有一个稳定的基础平台,就全乱了,所以财经、供应链、华为机器……这些平台部门先不改革,财经是服务业务的需求。 财经的组织和流程不改革,但干部要先进行个人“健身型”改革,干部如何改革?应知应会一定要考,财经要组建一个专门的小班子负责组织考试。PFC、作战CFO、平台CFO、机关专家都有各自不同的考核方法,根据任职资格标准来制定各岗位需要具有什么能力,培训考试和现场作业要一致化。考试题目全公开,采用托福电子考试的方式,允许多次模拟考试,以最后一次来算作成绩;考试通过后给予面试机会,面考是对你的考试过程做一个结论,面考也通过,说明你真的掌握理解了。将考试作为财经这段时间的改革重心,这样来提高个体作战能力。 另外,希望加强人工智能在财经的应用,从供应链到交付全打通,可以从GTS人工智能团队挑一些人员来。比如,最近公司引进霍普金斯大学的疫情统计表非常好,可以在GTS和财务使用,这样业务自己放数据,后方直接萃取。又如,数据仓库和VR等技术可以引进到PFC的作业系统,提升作业能力。
中国证券报记者近日从多家银行理财子公司产品说明书中发现,参与产品理财投资的合作机构中,除基金公司外竟有不少券商“身影”。多位券商人士表示,现在投行部、资管部、研究所还有机构经纪业务部门都在与银行理财子公司对接合作,可谓“全员出动”。 分析人士称,券商通过与银行理财子公司加强同业合作的方式,可以用较快的速度补齐“短板”,为A股带来更多增量资金。 多渠道对接理财子公司业务 北方某大型券商资管部相关业务人员透露,最近将银行理财子公司作为最重要的业务突破方向之一,包括为理财子公司提供委托投资、托管等服务。 除资管业务外,券商投行部也与银行理财子公司积极展开合作。 某股份行理财子公司人士告诉记者,券商投行部承销各种项目,对项目了解比较多。银行理财子公司参与定增,前期会与券商投行部门交流情况。 天风证券银行业首席分析师廖志明认为,券商和银行理财子公司建立稳定沟通渠道,保证股权债券类项目的精准推介和充分的信息沟通,既能更有效地为理财子公司推介产品,填补银行分支机构留出的部分空缺;理财子公司也可以在债券竞争销售等项目上给予券商适当的投标分量支持。 此外,不少券商重点发力银行理财子公司相关经纪业务。 中信证券在2019年年报中提到,“银行理财子公司中已落实的券商结算模式业务招标全部中标。”中信建投亦表示,2019年公司全面推进与银行理财子公司合作,先后与13家已开业或公告设立的银行理财子公司实现业务落地,其中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邮储银行、招商银行、华夏银行已完成证券服务商遴选工作,公司全部入围。海通证券也透露,公司以银行理财子公司交易商遴选为切入点,前、中、后台多个部门协同配合,建立和完善综合服务体系,提升对大型金融机构的综合服务能力。 在银行理财子公司试水权益市场之时,券商研究所也敏锐地嗅到了业务契机。 “从资管新规确立银行要成立理财子公司开始,我们公司研究所和机构销售部就开始拜访一些大银行的资管部门,未来还会增加城商行、农商行。公司非常重视理财子公司成立之后潜在的增量业务收入。”南方某券商研究所所长告诉记者,考虑到银行自身在投研能力上与券商还是有一定差距,银行需求目前主要集中在投研上。 某大型券商研究所分析师也表示,“最近一直忙于给银行理财子公司培训股票相关业务。” 权益投资将增加 光大证券金融业首席分析师王一峰表示,券商经过多年发展,已积累了较强的投研实力和投资经验,与银行理财子公司加强同业合作,能提升银行理财在权益类投资的活跃度,以较快的速度补齐“短板”。 华泰证券认为,上述合作有望为A股市场带来两方面增量资金:一是非保本理财产品在规模上的增量,二是理财子公司逐渐提升其权益投资比例的增量。中性假设条件下,未来10年(2020年-2029年)商业银行理财子公司资产管理有望为A股市场带来1.34万亿元增量资金。 广发证券首席策略分析师戴康认为,银行理财子公司投资范围扩大将成为深刻影响A股生态的新变量。参考海外经验,预计未来银行理财子公司增配权益类资产比重有望提升5%-10%。在理财子公司理财资金15万亿元空间假设条件下,有望为A股带来0.75万亿-1.5万亿元增量资金。 “增量资金的进入,是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不会来得那么快。从已开业的理财子公司发行产品来看,仍以固收为主,不过后面会逐步增加权益类产品。”某银行理财子公司权益投资人士称。(戴安琪 郭梦迪)
2016年上市的爱司凯,是一家主营工业化打印产品研产销的企业。2020年5月20日,一则重大资产重组方案将公司推上了市场的焦点,公司拟通过重组收购IDC(互联网数据中心)企业金云科技,并将实现实控人变更,此次交易也将构成重组上市。 自2019年下半年证监会发布《上市公司重大重组管理办法》新规,放宽创业板“借壳”限制以来,目前A股市场暂无创业板公司成功借壳的先例。爱司凯此次重组则有望冲刺创业板借壳的“首例”。5月22日,证券时报·e公司微访谈第一时间连线爱司凯董秘陆叶,在合规审慎的前提下,回应了投资者关切的问题。 拟重组转型IDC业务 根据此次重组预案,爱司凯拟通过资产置换、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鹏城金云科技有限公司(下称“金云科技”)100%股权。经交易各方初步协商,拟置入资产初步交易作价为25亿元。 此次交易中,爱司凯拟将公司扣除部分现金后依法持有的剩余全部资产、负债及业务作价5亿元进行资产置换,剩余的20亿元资产差价,将通过向交易对方发行股份(支付10亿元)及支付现金10亿元的方式完成支付。其中,现金支付的10亿元对价也将通过向不超过35名特定投资者定增募集配套资金的方式取得。 预案介绍,金云科技是一家大型第三方数据中心服务商,主营业务为互联网数据中心业务和互联网接入业务,能提供全面的数据中心服务,具备从数据中心规划到设计及运营管理等数据中心全生命周期服务的能力,确保终端用户的业务应用得到连续性且高可靠的服务,同时能满足终端用户对于快速部署及可扩展性方面的动态需求。目前,金云科技的业务主要分布于粤港澳大湾区以及北京、上海、青岛等国内一、二线城市。 证券时报·e公司记者注意到,金云科技还是爱司凯股东DTCTP关联方旗下资产,注入上市公司后可有效改善经营结构,提高盈利能力。财务数据显示,金云科技盈利能力持续保持较好水平,2018年-2019年,净利润从3120.97万元快速增长至7170.07万元。爱司凯控股股东及股东DTCTP出于对公司未来经营发展的信心,均承诺其所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自上市公司在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中发行股份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以任何方式进行转让。 本次交易前,爱司凯的主营业务为工业化打印产品的技术研发、生产销售和服务解决方案。交易完成后,公司将转型进入互联网数据中心业务和互联网接入业务,主营业务将变更为可提供完整数据中心基础设施解决方案的第三方IDC服务商。 冲刺创业板借壳首例 自去年证监会放宽创业板“借壳”限制以来,曾有不少创业板企业蠢蠢欲动,其中如华图山鼎、达志科技都曾被市场视作“闯关者”,两家公司目前均已经完成了实际控制人的变更,但都还没有推出具体的借壳方案。 本次爱司凯重组方案的出炉,可谓是真正意义上的首份创业板公司借壳重组的正式方案。爱司凯特别强调,本次重组的标的公司金云科技所属行业属于新一代信息技术的配套产业,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中规定的“国家战略的高新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资产”。爱司凯董秘陆叶向证券时报·e公司记者表示,证监会对创业板并购重组的松绑是基于一定的限制条件,支持符合国家战略的高新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相关资产在创业板重组上市。“我们认为,放开创业板的并购重组是通过资本市场向科技领域企业的支持,有助于发展中国的核心科技。”对于公司目前正在推动的“无先例”借壳重组事宜,陆叶认为,此次对创业板借壳“松绑”,属于有针对性的放宽条件,对标的公司有着明确的行业要求,同时上市公司也将面临更加严格的审核标准。 此前,爱司凯一直主营专注于工业化打印技术的研发及应用。但近年来,公司经营业绩出现下滑。陆叶对此解释,公司净利润下降因素主要系公司毛利降低、运营成本增加所致。“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转型进入互联网数据中心业务和互联网接入业务,主营业务变更为可提供完整数据中心基础设施解决方案的第三方IDC服务商,公司资产质量将得到提高,财务状况得到有效改善,持续盈利能力将得到增强。” 对于投资者普遍关心的本次交易是否会带来商誉风险的问题,陆叶也作出了重点回应。“根据公司公告的交易预案,在本次交易过程中公司将对扣除部分现金后的其他剩余全部资产、负债及业务进行置出,本次交易构成非业务类型的反向购买,应按照权益性交易的原则进行处理,不得确认商誉或计入当期损益。因此公司不存在因本次重组交易产生商誉的情形。” 值得一提的是,本次重组预案中已提及业绩承诺及补偿方面的安排,但尚未作出具体业绩测算。对此陆叶表示,目前标的资产的评估工作尚未完成,双方聘请的资产评估等中介机构正在加快相关工作推进,在具有证券期货资质的评估机构对标的公司出具评估报告后,基于该评估报告的相关数据,交易双方将协商确定各年度的具体经营业绩承诺金额,并在后续的重组报告书中予以披露。
距2019年5月24日包商银行被央行、银保监会依法接管整整一年,新设立的蒙商银行将于5月25日正式开业。 证券时报·券商中国记者注意到,5月20日包商银行在其官网发布公告称,包商银行在内蒙古自治区内的营业网点将全部变更为蒙商银行营业网点,目前系统切换和网点标识、凭证、印章更换等准备工作已就绪,定于5月25日正式以“蒙商银行”名义全面对外营业。 陆续变更为“蒙商银行” 关于系统切换期间对于客户服务的影响,公告称,自2020年5月22日17时至5月24日0时,原包商银行信息系统以及第三方的支付系统和清算系统将陆续变更为“蒙商银行”的相应标识。 营业网点、自助设备、网上银行、手机银行、微信公众号等交易渠道,及支付宝、微信支付等第三方交易界面中,可能出现“蒙商银行”与“包商银行”名称并存的情况。这是系统更名过程中的正常现象,客户的交易与资金安全不受影响。 蒙商银行将于2020年5月24日0时起进行系统切换,期间暂停服务,预计系统将于2020年5月24日6时起恢复服务。 对于蒙商银行承接包商银行的业务办理,公告显示: 客户与原包商银行签署的合同、协议等由蒙商银行承接,债权债务关系将根据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相应转移。 客户持有的原包商银行支票等空白票据需于5月25日至6月24日(含首尾当日)到开户机构免费更换新票据,客户于5月25日至6月24日期间(含首尾当日)签发的原包商银行票据仍可正常流通。 客户持有的原包商银行借记卡、存单、存折等交易介质可继续使用,也可自愿到蒙商银行营业网点免费更换新的交易介质;客户持有的原包商银行信用卡可继续使用,也可自愿申请蒙商银行发行的新信用卡。 根据此前安排,包商银行在内蒙古自治区外部分的资产负债由徽商银行收购。对于徽商银行承接的业务,自5月25日起至转移到徽商银行系统前,客户仍在蒙商银行系统办理。具体业务办理规则见徽商银行公告。 经营区域定位内蒙古,存保基金为单一第一大股东 4月29日,内蒙古银保监局批复同意蒙商银行开业。同时,蒙商银行收购包商银行在内蒙古辖区的242家分支机构,并全部变更为蒙商银行新设分支机构。 蒙商银行的设立公告显示,蒙商银行系一家城市商业银行,董事长(法定代表人)为杨险峰,行长为乔俊峰,注册地为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该行注册资本达人民币200亿元,股份总额为200亿股,其中,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及当地国企合计持股约52.5%,存保基金持股27.5%,徽商银行、建行旗下的建信投资分别持股15%、5%。 此前,包商银行接管组在接受《金融时报》采访时表示,作为一家新设立且独立于包商银行的新法人主体,蒙商银行定位为城市商业银行,经营范围界定为内蒙古自治区内,回归内蒙、服务内蒙经济社会发展。经营宗旨为扎根内蒙,依法稳健经营,建成资本充足、内控严密、运营安全、服务和效益良好的区域性商业银行。 据此前公告中蒙商银行的股权结构显示,存保基金以27.5%的持股比例位列单一第一大股东,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徽商银行分别持股16.67%、15%,分列第二大、第三大股东。 这也是存保基金成立后入股的首家商业银行。公开信息显示,2019年5月,央行出资100亿元设立的存款保险基金公司成立,而截至2018年末,存款保险基金专户余额821.2亿元,未发生支出和使用。 此外,内蒙古电力、内蒙古高等级公路两家当地国企分别持股8.33%,内蒙古公交投、包头稀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建信投资、内蒙古金融资产分别持股5%。其中,建信投资为建设银行(行情601939,诊股)全资控股的债转股子公司,内蒙古金融资产则是当地第一家地方资产管理公司(AMC)。同时,上市公司北方稀土(行情600111,诊股)、包头市财政局也分别出资约5亿元,持有约2.08%股份。 根据此前徽商银行公告,蒙商银行各发起人的出资总额为240亿元,其中200亿元计入注册资本,剩余40亿元计入资本公积。200亿元的注册资本,位列国内城商行前列,仅次于北京银行(行情601169,诊股)、中原银行。 徽商银行承接后跨区域发展迈出大步 银保监会此前的公告称,徽商银行承接原包商银行内蒙古自治区外各分支机构(北京、深圳、成都、宁波四家分行)的相关业务。 公告显示,以接管日(2019年5月24日)计算的包商银行北京、深圳、成都和宁波四家分行以及内蒙古自治区外的全部资产净值为912亿元,账面价值1409亿元,四家分行业务价值为153亿元。徽商银行的最终收购价则以交易基准日(2019年12月31日)的专项报告为准。 徽商银行也将承接包商银行与上述资产账面价值等额的负债。在交易基准日承接负债和收购资产净值轧差的金额,扣减业务价值后,剩余款项(即344亿元)由存款保险基金和徽商银行结算。 同时,徽商银行接收包商银行四家分行、总行派驻当地事业部及信用卡业务员工,同时承担相应社会保险责任和义务;承接包商银行四家分行、总行派驻当地事业部及信用卡业务项下有效期内的兴办公用房、车辆、设备或其他固定资产、服务采购相关合同或协议的权利和义务。 徽商银行称,经过收购交易,该行将设立四家分支机构或直接收购包商银行四家分支机构,以承接上述业务及员工。 作为一家资产规模突破万亿的城商行,徽商银行的异地布局相对有限,目前只设立了南京分行这一家异地分行,通过将包商银行在内蒙古自治区外的资产负债、机构揽入怀中,该行跨区域布局无疑将迈出一大步。 包商银行进入历史,原有业务划分明确 随着蒙商银行5月25日全面开业,包商银行这家经历了21年的城商行也即将成为历史。1998年12月28日,包商银行经过央行批准设立,前身为包头市商业银行。2007年9月28日,经原银监会批准更名为包商银行,成为区域性股份制商业银行。 2019年5月24日,因原大股东明天集团违规占用大量资金形成逾期,出现严重信用风险,包商银行被央行、银保监会依法接管。 在2019年6月完成大额债权收购与转让后,7月-9月完成了清产核资,10月起接管领导小组启动了包商银行改革重组事宜。为稳妥处置包商银行风险、最大限度保护客户和员工合法权益,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由存款保险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联合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两级财政及部分区属企业,并引入建设银行、徽商银行等优质机构,发起设立蒙商银行,收购承接包商银行的相关业务、资产和负债。2020年4月9日,银保监会批准了蒙商银行的筹建申请;4月29日,中国银行(行情601988,诊股)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内蒙古监管局批准了蒙商银行的开业申请。蒙商银行已于2020年4月30日完成工商登记,依法设立。 除了上述徽商银行承接的部分外,个人客户通过包商银行“有氧金融”线上渠道或通过包商银行合作的第三方互联网平台办理的存款业务、贷款业务、基金业务。客户原有业务划分的总体原则为包商银行总行及内蒙古自治区内各分支机构的相关业务均由蒙商银行承接。
北京商报讯(记者 陈婷婷)作为险企“弯道超车”依赖的非车险险种之一和普惠金融的重要“助推器”,信用保证保险近年来疾驰前进。然而,跨越式发展的同时,“后遗症”也逐步出现。5月19日,银保监会发布《信用保险和保证保险业务监管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提升了融资信保门槛、扩容了经营“负面清单”。分析人士指出,《办法》重点规范融资性信保业务,预计短期内该业务经营主体会减少,个人消费类业务占比有所降低。 “2017年7月,原保监会印发《信用保证保险业务监管暂行办法》,试行期限为三年,将于2020年7月到期。”银保监会相关负责人表示,随着金融新业态的发展,信保业务风险发生了变化,现行规定的部分内容已不能完全适应保险行业和监管面临的新形势、新问题,需进一步规范和加强。 梳理发现,与现行规定相比,《办法》主要在三大方面进行了修订:一是进一步明确融资性信保业务的经营要求。二是进一步强化保护保险消费者权益。三是通过制度引导保险公司服务实体经济。 其中,银保监会重点监管的融资性信保业务是指保险公司为借贷、融资租赁等融资合同的履约信用风险提供保险保障的信保业务。《办法》区分融资性和非融资性信保业务,提高对融资性信保业务在经营资质、承保限额、基础建设等方面的监管要求。 如规定保险公司经营融资性信保业务的,应当符合最近两个季度末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不低于75%,且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不低于150%;总公司成立专门负责信保业务的管理部门,并建立完善的组织架构和专业的人才队伍;建立覆盖保前风险审核、保后监测管理的业务操作系统;具备对履约义务人独立审核的风险管控系统,且需接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另外,通过互联网承保个人融资性信保业务,《办法》亦指出,由总公司集中核保、集中管控,且与具有合法放贷资质的金融机构的业务系统进行数据对接。并且保险公司还要具有健全的融资性信保业务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及银保监会规定的其他要求。 对此,中国社科院保险与经济发展研究中心秘书长王向楠表示,由于融资性信保承保的是信用风险,与保险公司其他业务的差异性大,不少公司的经验不足,新规关注险企的组织架构和人才保证,要求公司成立专门的管理部门。 同时,《办法》一方面通过压缩融资性信保业务的承保限额、扩大险种范围(即商业性出口信用保险)等方式,控制风险敞口,防范业务风险;另一方面通过对融资性信保业务设置弹性限额,鼓励保险公司为普惠型小微企业提供融资增信支持、通过适度调整业务类型,支持保险公司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探索发展新业务领域。 此外,《办法》还对信保业务设置红线,包括保险公司不得承保非公开发行的债券业务、公开发行的主体信用评级或债项评级在AA+以下的债券业务(专营性保险公司除外);底层履约义务人已发生变更的债权转让业务;非银行机构发起的资产证券化业务;金融衍生产品的业务。 银保监会相关部门负责人介绍,经过研判,《办法》实施后,短期内经营融资性信保业务的主体会减少,预计融资性信保业务中个人消费类业务占比有所降低,普惠型小微企业的业务占比有所提高。此外,对融资性信保业务予以重点监管后,在存量风险逐步消化的同时,增量业务风险也将得到进一步控制。
银保监会19日消息,为进一步加强信用保险和保证保险业务(简称“信保业务”)监管,规范经营行为,防范化解风险,保护保险消费者合法权益,促进信保业务持续健康发展,近日银保监会发布《信用保险和保证保险业务监管办法》(简称《办法》)。 银保监会介绍,《办法》共五章35条,主要修订内容有三大方面。 一是进一步明确融资性信保业务的经营要求。提出对接央行征信系统等经营资质要求;进一步压缩整体和单个履约义务人的承保限额;明确核心业务不得外包等独立风控要求;明确每季度开展压力测试等流动性管理要求。 二是进一步强化保护保险消费者权益。针对销售不规范问题,提出承保可回溯、强化合作方管理等要求;针对费率高问题,提出消费者可承受的经营原则;针对催收不规范问题,明确严禁催收存在违法违规行为、加强委外催收机构管控并制定准入退出机制等要求。为防范非法集资风险,明确禁止为不具有合法融资服务资质的资金方提供信保业务的行为。 三是通过制度引导保险公司服务实体经济。通过设置弹性承保限额的方式,引导有能力、有实力的保险公司加大对普惠型小微企业融资增信的支持力度;通过调整业务类型,扩大保险服务实体经济的业务领域。 为稳妥有序化解当前存量业务风险,《办法》设置了6个月的过渡期,对已开展融资性信保业务但不符合《办法》经营资质要求的保险公司,过渡期内,采取总额控制,逐步降低责任余额的措施;过渡期后,不符合《办法》要求的保险公司停止开展融资性信保业务(含续保业务)。 银保监会指出,《办法》对融资性信保业务可能产生三方面影响。 一是《办法》实施后,短期内经营融资性信保业务的主体会减少,但鉴于减少的公司市场份额均较少,且设置了6个月的过渡期,故不会影响融资性信保业务的整体发展和服务能力。 二是《办法》通过设置弹性的承保限额,促使保险公司调整当前业务结构,预计融资性信保业务中个人消费类业务占比有所降低,普惠型小微企业的业务占比有所提高。 三是《办法》对融资性信保业务予以重点监管,同时,进一步明确了流动性管理、内部审计、合作方管理等内控管理要求,在存量风险逐步消化的同时,增量业务风险也将得到进一步控制。
北京商报讯(记者 董亮马换换)为进一步规范承销商参与企业在新三板精选层挂牌相关行为,中证协5月19日晚间发布了《非上市公众公司股票公开发行并在新三板精选层挂牌承销业务规范》(以下简称《承销业务规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中证协对证券公司开展新三板股票承销行为的自律要求整体上与科创板规则保持一致,并针对拟进入精选层企业的特点及新三板发行方式不同,集中制定了差异化的承销行为规范。 具体来看,一是进一步强化发行承销业务内部控制,针对询价发行、直接定价发行、竞价发行等发行机制的特点,补充和完善发行承销工作中承销商及相关人员的禁止性行为,明确竞价发行时投资价值研究报告的合规审查程序。 二是明确询价、直接定价、竞价等不同发行方式的路演推介要求,除采用互联网等方式向投资者进行公开路演推介,询价发行还可以采用现场、电话、视频会议等方式向经协会注册、符合协会规定条件并已开通全国股转系统精选层交易权限的网下投资者进行路演推介。 三是考虑新三板主要服务于创新、创业和成长型中小企业的市场定位,进一步加强对投资价值研究报告的出具规范,对报告内容、行业分类、可比公司、风险提示和风险因素分析、估值方法和结论等提出了更为明确的要求。 在《承销业务规范》中,第四章为投资价值研究报告,其中包含8条具体内容。据了解,股票公开发行并在精选层挂牌之日起10日内,主承销商应当向中证协报送投资价值研究报告。另外,中证协指出,股票公开发行并在精选层挂牌的承销业务,适用《承销业务规范》,《承销业务规范》未作规定的,参照《科创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承销业务规范》等规则执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另有规定的除外。 投融资专家许小恒在接受北京商报记者采访时表示,精选层承销业务规范的落地能够推动证券公司落实承销责任,提升新三板市场资产定价销售能力,更好地服务中小企业持续融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