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消费在中国经济增长中的占比额为57.8%,这虽然是一个正常年份的消费占比,但远远低于成熟市场经济;从长期来看,中国的消费在GDP占比应达到70%左右才能形成内循环为主体的相对稳定的增长动力结构。 然而,2020年,消费对中国经济增长的贡献预计为负。虽说是受疫情影响,但是下半年社会秩序已基本恢复正常,消费远远没有恢复到正常水平。除了服务业消费,预计中国社会商品零售总额2020年同比增速约-4%左右。 因此,如何激发消费潜力,是今明两年中国经济复苏的可持续性关键,也是构建双循环发展新格局的重中之重。2021年激发消费潜力、扩大内需,要点燃“三把火”:一是正视社会平均利润率下降的现实,尽快下调利率以降低储蓄率、提高消费率;二是扩大就业、深化改革,争取每年新增2000万中等收入群体;三是既要扩大传统消费需求,更要创造新消费需求。 当前消费复苏缓慢的深层次原因 从三大需求的恢复情况来看,投资、出口等增速已经恢复到疫情前的正常水平,消费成为明显的短板。 去年1-11月固定资产投资同比增长2.6%,民间投资增速在11月年内首次转正;出口增势超预期,带动前11个月货物进出口总额增长1.8%。得益于生产端的率先恢复以及海外部分订单向中国转移,中国出口占全球市场份额将达到历史高峰。在拉动经济增长的三大需求中,2020年前三季度,最终消费支出、资本形成总额、货物和服务净出口对GDP增长的贡献率分别为-337.1、422.5和14.6。前11个月我国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同比下降4.8%,预计全年同比增长-4%左右。这将是改革开放以来首次出现消费负增长。 部分人士可能认为,今年消费同比增速对比2020年会显著加快,但实际上这种在2020年的低基数基础上的高增长,本质上只是一种数字假象——虽然不是人为编造的假数据,但是2021年消费表面上可能呈现的两位数高增长数据,其实只相当于没有疫情下同比增速2%~3%。若不加以区分,不但会掩盖消费疲弱的真实情况,还有可能严重误导决策。 造成消费疲弱的深层次原因首先是居民收入增长放慢。在疫情前,近几年我国居民可支配收入增速实际已呈持续下滑状态,自2012年的10.6%下降到2015年的7.4%及2019年的5.8%。疫情冲击下2020年上半年居民收入增长严重放缓,前三季度居民收入增速3.9%,剔除物价后的实际增速仅0.6%。 在总体收入增长放缓的前提下,居民收入的结构性不平衡进一步降低了全社会的消费水平。比如,疫情冲击下中高收入群体的消费几乎未受疫情影响,这从奢侈品、豪华汽车、金银珠宝甚至商品房热销等迹象上可以反映;而收入差距扩大背景下,中低收入者消费能力下降才是造成疫后消费复苏缓慢的主要原因。 造成消费疲弱的另一重要原因是居民储蓄倾向提高,进而造成边际消费倾向降低。疫情冲击后,居民对工作、收入预期自然持谨慎态度,加之疫情冲击下中国不但没有降息,反而在二季度以后引导实际利率(国债到期收益率)不断上行,结果造成居民储蓄率上升、消费率下降,2020年前三季度居民储蓄存款增速高达9.5%,而居民净存款(存款-贷款)增速高达10%以上。 有学者认为当前消费疲弱的直接结构原因,主要还是疫情影响下的餐饮、旅游、航空、酒店、影院、会展等仍然没有恢复到疫情前的水平,因而只要疫情受控,消费就会自然复苏。这种观点是十分有害的——事实上,前文所述的2020年中国社会商品零售总额负增长,主要是商品消费的负增长而非服务,而旅游、航空、酒店、影院、会展等服务业的消费负增长,比社会商品零售总额负增长更加严重。 正是在上述错误认识下,造成我们在疫情严重冲击下的救助资源大部分流到投资端,而对居民的救济、补助等转移收入总量较少、占比偏低。不论是2020年消费的负增长,还是2021年同比高增长数据掩盖下的消费不足,都不能简单归因于疫情的影响,并期待疫情后自然恢复。要看到去年三季度中国社会秩序已经恢复、而消费并没有如期恢复到正常状况背后的深层次原因,只有从居民收入增速长期持续放缓、居民收入差距扩大、储蓄率上升、消费率下降等深层次原因入手,才能真正找到激发中国消费潜力的药方。 正视社会平均利润率下行,尽快降息 为应对百年来最严重疫情导致的经济衰退,欧美各国纷纷大幅降息,辅以财政刺激,很多国家都降到零利率或负利率的水平。与欧美国家直接向个人和企业发放现金补贴不同,中国的抗疫措施更偏向供给端的恢复和稳投资,在货币政策方面虽然前四个月有比较明显的宽松和真实利率的下行,但是在2020年5月份以后短期利率、长期利率都就开始逐步上行。 从消费和储蓄的关系看,在给定居民收入的前提下,如果要扩大消费,就要降低储蓄率;而要降低储蓄率,就是势必要降低利率。因此,2021年稳消费的第一把火应该是尽快降息。 不久前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不仅明确提出相关政策保持连续性,不急转弯,同时还明确提出扩大内需是今年的主要任务,提出合理调节消费、储蓄和投资比例关系。从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出发,通过降息以降低储蓄率、提高消费率应该是应有之义。 从政府、企业和居民债务成本角度考虑,我国政府、企业和居民各部门的总债务约在270万亿元,若利率调降1个百分点,可节省2.7万亿的利息支出,释放出大量投资和消费潜能。 从全球金融市场来看,面对疫情冲击,在全球普遍大幅降息的背景下,中国独自保持较高利率不仅使本国企业承担了较多的成本,同时也会造成国际“热钱”和套利资本的不合理流动,影响中国的金融稳定。过去一年来人民币的不断被动升值就是表现。 最后,从社会平均利润率的一般原理出发,任何形式的利息都是社会平均利润率的一部分。疫情冲击后,全球各国、中国各行业的平均利润率大幅下降,在这样的背景下保持不降息,是不符合社会平均利润率一般规律的。应该正视全社会平均利润率大幅下降的现实,相应调低利息率。 提高居民收入,每年新增2000万中等收入者 激发消费潜力、扩大内需,要点燃的第二把火是提高居民收入,重点是把更多的低收入者变为中等收入群体,至少每年新增2000万中等收入群体。 对于中等收入群体的标准,国际上比较通用的是世界银行向发展中国家推荐的标准,即成年人每天收入在10-100美元之间(经购买力平价调整)。如果按去年美元平均汇率折算成人民币,则为年收入2.5万-25万元人民币,月收入2100元人民币就算中等收入群体。考虑到房租、物价等各方面现实情况,这个标准对于对中国城市居民来说显得有些低了。 按照国家统计局局长宁吉喆2019年1月曾给出中等收入群体测算标准:三口之家年收入在10万-50万元之间则为中等收入群体。也就是说,一个三口之家,每人每月收入在2777.8元-13888.9元之间,就属于“中等收入群体”。照此标准计算,2017年,我国中等收入群体已超过4亿人,占我国人口总数的比例只有30%。 假设到2035年前后我国中等收入群体占人口比重达到50%,即从当前的4亿人增加到7亿人,需要每年平均新增2000万中等收入人群,这样的增速可能吗? 根据有些学者的研究,我国中等收入群体占比在1988-2005年间曾呈下降趋势,而到2013年前后才有显著的趋势性上升。国家统计局的有关数据表明,2002年中国中等收入群体占总人口比重约18%,而中国劳动学会副会长苏海南此前根据收入及地区细分数据测算,2013年我国中等收入群体占比也为18%,虽然不同的统计主体有可能采用了不同的计算口径,但是也说明中国的中等收入群体占比的上升从2013以来才开始加速,平均每年增加2400-2600多万人。 毫无疑问,中等收入群体人口的最直接增长动力来自于扩大就业,每年超过1000万的新增就业人口大部分月收入在3000元以上,是中等收入群体的主要构成部分。同时随着经济发展水平的抬高,现有就业人口工资水平的提高,尤其是接近月收入2777元的人越来越多,我国的中等收人群体增长有望在十四五期间进一步加速。 让低收入者向上流动,让中等收入者不掉队,扩大就业是最有效、最普惠的提高收入水平途径。因此要继续贯彻六保、六稳政策,确保每年可新增就业1000万以上,尤其要重视对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支持。扩大就业还需要进一步深化要素市场化配置等改革,消除妨碍人员流动的体制机制障碍,破除户籍制度限制,取消一切歧视性的就业规定,让进城人员、非户籍人口也能享受到各类公共服务。为了推动扩大就业,政府可加大对传统产业转岗群体、新进城群体的培训和就业指导,让他们尽快在新产业中找到岗位,早日成为中等收入群体。 增加居民收入、扩大中等收入群体的另一个重要途径是增加中低收入群体的财产性收入,比如,加快农村土地、宅基地确权后的流转、交易制度建设,使农民的资产转化为实质性的财产性收入;考虑到资本市场的投资主体扩大,资本市场的繁荣也是提高居民收入、扩大中等收入群体的现实途径。 增加居民收入,扩大中等收入群体,还要加快收入分配体制改革,确保居民收入增长和经济发展同步,劳动报酬增长和劳动生产率提高同步,形成更合理的收入分配格局。在初次分配中,劳动、资本、土地、技术、管理五大要素都创造财富,都应获得合理报酬,但近些年,金融部门和土地部门获得了不合理的超额要素报酬,应当减少这些部门依靠行政垄断和人为制造稀缺所获取的超额报酬,从而增加劳动者、管理者、技术者的收入,在尊重市场规律的前提下,扩大中等收入群体。 增加居民收入,扩大中等收入群体,也可以要继续加大对中低收入者的补贴力度,并增强中低收入地区、产业和人口的造血能力。 扩大中等收入群体并不是限制高收入,而是要把更多的中低收入者变成中等收入者,假设到2035年中国的中等收入群体总数达到7亿人,占比达到50%,形成橄榄型收入分布结构,不仅是形成内循环为主体的稳定增长动力结构,更有利于形成更稳定的社会结构。 创造新需求:让老树开新花,让新树发新芽 激发消费潜力、扩大内需要点燃的第三把火是创造新需求,既让老树开新花,也让新树发新芽。 首先,在释放和激发传统消费增长上,还有比较大的提升空间和手段。 比如,我国城镇化进程放缓但尚未完成,目前60%左右的常住人口城镇化率,未来每提高1个百分点,就有近1400万人从农村转入城镇,不仅因此将增加城市公共服务设施投入,也会引发衣食住行等各类消费需求; 再比如,信息化手段在新零售领域的应用也可以激发巨大的潜力。拼多多用五年多时间就崛起为中国电商第三极,说明三四线城市、县乡消费、老消费也存在挖掘机会。 又比如,流通领域的改革也可以促进传统消费需求。去年7月实施的海南离岛免税新政带来了销售额的大增。粗略统计,去年海南离岛免税销售272.1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102%;购物人数522.2万人次,同比增长30%。考虑到海外疫情在短期内难以得到抑制,这类消费回流仍将持续。 当然,除了用各种方法提高传统消费需求之外,更重要的是抓住消费升级的方向“创造新需求”。 在乔布斯创造苹果手机之前,世界对它的需求是零——新供给创造新需求,才能带来新的经济增长。与此类似,特斯拉新能源汽车、泡泡玛特潮流玩具、故宫文创产品等等,都是依靠企业家的创新,用新供给创造了新需求。 比如,新能源汽车方面的新供给正在成为创造新需求的增长点。去年二季度财政部明确了延长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政策,自下半年起,新能源车销量逐月上升,成为稳定全年国内车市的主要驱动力。根据中国汽车工业协会的预估,2020年中国汽车总销量预计为2530万辆,同比降幅2%左右,远好于原先预期,其中新能源汽车销量130万辆,同比增长8%左右。 又比如,中国近几年在5G方面的投资也将创造出更多的新消费场景。想当初2G、3G 时代苹果手机问世时,没有人能够预测到这种创新能够带来移动社交网站(如微信)、移动支付、移动视频、网约车、共享单车等新的消费场景,未来5G、大数据、人工智能的集中产业化都可以创造出巨大新需求。 除了技术和产品创新,有时候生活方式和消费场景的创新也会创造出巨大的新消费需求。一个典型的案例是可口可乐利用圣诞老人创造了冬天喝可乐的新消费场景,通过创新生活方式创造新需求:1931年以前的每一个冬天,都是可口可乐的消费淡季,然而在那一年的圣诞节,可口可乐公司根据该公司产品的红白色设计出的一个大白胡子、戴红帽穿红袄、畅饮可乐的慈祥圣诞老人形象,Holidays Are Coming卡车载着圣诞老人和可乐走向美国和世界各地,一种新的消费需求被创造出来,从此冬天再也不是可口可乐的消费淡季。 在追求高品质生活的新时期,如何用研发、设计、品牌、消费场景、生活方式的创新来创造新需求,既让老树开新花,也让新树发新芽,无论对于宏观政策决策,还是对于企业创新转型,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作者滕泰为万博新经济研究院院长,朱长征为万博研究院研究员)
白酒股的连续强势上涨已引起监管层的高度关注。1月4日晚间,深交所分别向酒鬼酒和五粮液下发了监管函和关注函。沪市的青海春天则就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做出了相关说明。 具体来看,酒鬼酒的监管函显示,酒鬼酒此前在其官网及微信公众号发布相关报道,称公司董事、副总经理(主持工作)、财务总监程军在年度经销商大会上表示,公司销售目标是“突破30亿,跨越50亿,争取迈向100亿”。当日公司股价涨停,之后公司股价持续上涨。而根据酒鬼酒前期披露的历年年度报告,上市公司2017年至2019年实现营业收入分别为8.78亿元、11.87亿元、15.12亿元;根据酒鬼酒披露的2020年三季报,公司2020年前三季度实现营业收入11.27亿元。 对此,深交所指出,公司通过非法定信息披露渠道自行对外发布涉及公司经营的重要信息的行为以及公司高管程军的行为均违反了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并要求上市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吸取教训,杜绝此类事件发生。 五粮液领到的关注函显示,2020年12月18日在宜宾举行的“五粮液第二十四届1218共商共建共享大会”透露,持有公司20.40%股份的四川省宜宾五粮液集团有限公司2020年1月至11月收入突破1100亿元、收入与利润均实现两位数的增长。深交所要求公司说明五粮液集团的经营业绩与公司经营业绩的关联程度,并在此基础上说明上述会议所透露信息是否属于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有重大影响的信息。 青海春天则在股票交易异动公告中表示,公司关注到网络上出现《白酒股继续走强青海春天五连板》为标题的文章涉及公司。公司酒水板块业务目前主要通过公司及子公司西藏春天酒业有限公司开展,截至2020年6月30日,西藏春天酒业有限公司营业收入为647.59万元、净利润为-1086.48万元。公司2020年前三季度营业收入为6240.39万元、净利润为-10326.26万元,经营业绩存在亏损。其中酒水板块业务营业收入约为1447.02万元,相关业务规模较小,处于小幅亏损状态。 就在数日前,上交所刚刚对贵州茅台董事长高卫东、山西汾酒董事长李秋喜予以监管关注,因二人通过非法定信息披露渠道自行对外发布涉及公司经营的重要信息,违反了《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12月14日晚,沪深交易所对《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退市规则进行了修订,并发出了征求意见稿对外公开征求意见。 如果改革完成,创业板与主板(含中小企业板)在主要退市指标、退市流程等安排上基本保持一致。 在新股数量井喷的当下,遵循有进有出、快进快出才是一个良性市场,否则就真的如网友说,新股记不住代码、看盘还耗电,炒作垃圾股仍然有空间。 美股为啥长牛,就是因为注册制下,退市常态化,市场帮助投资者自动筛选出各行各业的好公司让大家投资。 通过旧规、新规对比,可以明显发现新规增加了很多细节。 新规将退市情形分为财务类、交易类、规范类、重大违法类等4类强制退市类型以及主动退市情形,并按每一类退市情形分节规定相应的退市情形和完整的退市实施程序。 退市规则细化是从严的一种表现,但市场更多解读是大赦天下,就比如今天一些垃圾股仍然在炒作。 探雷哥就简要解读下退市规则。 先看看四类退市情形的规则变化。 在财务指标方面,从原来的连续3年/4年亏损变为连续两年净利润(扣非前后孰低)亏损且营业收入低于1亿时,就得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被ST,连续2年,直接终止上市。 同时这些被ST的股票,如果被出具了非标审计报告就会触及终止上市标准。 从财务类指标来看,原来就单一看净利润指标,变为现在既要看净利润,还要看扣非净利润,并且以孰低的利润作为参考,这种考量主要是打击那些年末通过出售资产、外部输血、使用会计手段保壳的公司。 同时还加入了收入规模的考量,如果亏损的同时,收入规模还不足1亿就被戴帽。 需要说明的是,收入需要剔除与主营业务无关的收入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关联交易收入。 加入收入的规定其实是让那些研发型的科技、医药企业以及重资产投入具备国家战略意义的企业避免因亏损退市。 同样,这条规则因为“且”字的加入,不得不解读为财务指标其实是宽松了,如果你净利润亏损,但收入规模大于1亿就可以豁免。以及关联交易只要具备商业实质,不限制交易额度是否也能钻个空子? 那种赔本赚吆喝的生意,比如供应链业务、大宗贸易业务就可以有操作空间了,亏损不怕,有收入规模就行。 在交易类指标方面,在面值退市的基础上,增加了市值退市标准,如果标的公司连续20个交易日在交易所的每日股票收盘总市值均低于人民币3亿元,就退市; 这点倒是严格了点,之前那些拼命在面值1元附近的公司,只要市值不满足3亿及以上就直接给退了。 在规范类指标方面,增加了信息披露、规范运作存在重大缺陷且拒不改正和半数以上董事对于半年报或年报不保真两类情形; 同样,这里又加了一个“且”,即使存在重大缺陷,但是责令改正后仍然可以重新做人?另外,半数以上董事对半年报、年报不保证真实性的话也会触犯退市。 在重大违法类指标方面,在原来“信息披露重大违法退市”类型(IPO及财报存在造假、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等)的基础上,量化了财务造假退市判定标准: 1、如果上市公司连续三年虚增净利润金额每年均超过当年年度报告对外披露净利润金额的100%,且三年合计虚增净利润金额达到10亿元以上; 2、或连续三年虚增利润总额金额每年均超过当年年度报告对外披露利润总额金额的100%,且三年合计虚增利润总额金额达到10亿元以上; 3、或连续三年资产负债表各科目虚假记载金额合计数每年均超过当年年度报告对外披露净资产金额的50%,且三年累计虚假记载金额合计数达到10亿元以上(前述指标涉及的数据如为负值,取其绝对值计算)。 在这几个情形中,有些概念比较模糊,比如披露利润或者披露净资产金额没有明确是应披露的实际数据,还是包含虚假数据的报表项目。 二是上述三种情形其实仍有一些操纵空间。 如情形1。如果上市公司连续3年虚增净利润不是每年都虚增,或者即使每年都虚增但不超过披露数据的1倍,或者每年都虚增且超过披露数据的1倍,但三年虚增净利润额合计不足10亿,仍然是可以避免退市的。 那种只看重收入规模,拿市销率估值的行业可能只需要收入造假就行了,利润即使是亏损,但收入规模仍然在1亿以上,还是可以继续维持上市资格的。 另外,还强调财务类退市指标的交叉适用,即对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的下一年度财务指标进行交叉适用,加大退市力度。 财务类退市指标包括,净利润+营业收入的组合指标、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净资产为负数指标、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财报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三种指标。关于这个交叉使用,是说上市公司触及这三个中的任一指标,股票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第二年年报披露后,触及前述任一指标或者被出具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公司股票将终止上市。 另外,在退市流程上,则砍掉了暂停上市、恢复上市环节,之前连亏3年就暂停上市,第4年转为盈利后又恢复上市,现在只要满足了上述4大退市情形的标准,那就是直接退市,不存在暂停上市,还能恢复上市。 其中,财务类指标是连续两年触发就立即退市。 在退市整理期方面,对于交易类退市不设置整理期,不足1元或者市值不足3亿,立即退;其他类情形的退市整理期从30个交易日缩短至15个交易日,首日不设置涨跌停板。 另外还有一个有操纵空间的是“新老规则过渡期间的不溯及既往”原则,即新规生效实施前已被暂停上市的,后续适用旧规判断应否恢复上市或终止上市,适用旧规执行后续退市整理期等程序。而新规生效实施前未被暂停上市的,适用新规,财务类退市指标以2020年年报作为首个起算年度。 这是否意味着目前已经被暂停上市的公司仍然有起死回生,恢复上市的可能? 本意是从严退市,被解读为大赦天下后,今天ST板块的炒作也呈现出两极分化,收入规模在1亿以下的股价基本是跌。 还有一部分收入规模在1亿以上,但股价在1元附近徘徊的,基本上也是跌。 收入规模在1亿以上,股价涨跌规律不明显,几乎各一半,“大赦”似乎不明显。 另外还有一部分,不在ST板块,扣非净利润连年亏损的标的,如科创板的部分标的,只有收入没有利润。 还有一部分非科创板标的,其中不乏一些收入规模较大,诊股宝评分在及格线以上、特殊行业、特殊企业性质的,但扣非净利润连年亏损的标的。 还有一部分扣非净利润连年亏损,得分在及格线以下的标的,因为这些公司目前没被ST,以2020年为第一个年度考察财务指标的话,要警惕一些收入规模小的公司出现上述退市情形。 当然最值得关注的是下述这些得分低的标的,未来也许有反转也许有惊吓。
2020年让人感慨万千,即将来临的2021年对我们是否能更温柔一点呢?在本文中,我拣几个好消息讲一讲。 股市长期赚钱效应还在 2020年7月,指数的大涨让很多人惊呼“牛市来了”,我也应景写了一篇文章《在牛市里,你要骑上一匹快马!》,建议大家通过买基金的方式分享股市收益。但随即指数便被困在“3200点-3500点”的箱体中区间波动,持续考验并消耗着投资者耐心。 临近年底,很多券商发布2021年策略报告,乐观者预测指数突破4000点,甚至还能向上再看1000点;也有悲观者担心指数仍无法挣脱箱体波动格局。不过,在很多人看来,2021年的投资收益大概率难以媲美2019年和2020年(截止2020/12/17)。这两年,沪深300指数的涨幅分别为36%和22%,创业板指数更是录得44%和55%的靓丽表现,同期市场交易量也是逐年抬升。 面对量价齐升的表现,谁也不能否认过去两年已是牛市;但也正因为过去表现太好,市场才对2021年能否再创佳绩心存疑虑。 分析师靠股市预测吃饭,但投资者不能靠预测来赚钱。对投资者来讲,一年的涨跌不可能精准判断,投资布局只能着眼于长远——未来三五年内上市公司业绩增长,归根结底是对十四五期间经济转型和增长的信心。 只要这个信心是足的,股市长牛的基础就是扎实的,三年内不用的钱继续在2021年买入就没有错。至于买什么,还是建议买基金。 以国内1700余只股票型开放基金为例,今年以来加权平均收益率高达48.9%,算数平均收益率为31.3%,中位数为29.6%。把时间拉长,近三年(其中仅783只成立3年以上)加权平均收益率81%,算数平均收益率48%,中位数41%。足以吊打其他主流理财产品。 再以沪深300指数基金为例,自2015年1月起,每周的周一定投1000元,截止到2020年12月共计投入31万元,收益16.6万元,总收益53.57%,年化收益14.43%,同样吊打其他主流理财产品。 对于普通投资者来讲,2021年无论指数升到4000点还是跌至3000点,长期看都是相对较低的点位,可以继续买入基金,长期赚钱效应还在。 此外,十四五规划中也明确提出“多渠道增加城乡居民财产性收入”,在房住不炒的背景下,居民财产性收入的主要来源也只剩下股市了。随着居民财富逐步流入股市,会对股市形成长期支撑。 扎实推进共同富裕 相比高收入群体的买无可买,中低收入群体未被满足的消费缺口最大,消费意愿更强,在同等增量收入中会拿出更高比例用于消费。所以,无论是基于社会结构的稳定有序,还是经济层面的促消费、内循环,提高中低收入群体收入水平、夯实中等收入群体都是基础和保障。 几个月前,当6亿中国人月入1000元的新闻刷屏时,很多人被这个数字震惊,但继而也让我们看到了未来的发力方向和消费市场的巨大潜力。 过去十年,在政府、企业、居民三大部门中,居民部门的收入占比持续提升,这是好事,但不可否认,缩小居民部门内部收入差距、提高低收入群体的收入水平也同样重要。 近日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明确提出,“扩大消费最根本的是促进就业、完善社保,优化收入分配结构,扩大中等收入群体,扎实推进共同富裕”。 要推进共同富裕,大致来说,共有提高工资收入、拓宽财产性收入、税收调节三个途径。具体措施在十四五规划中已经讲明,主要包括: (1)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完善工资制度,健全工资合理增长机制; (2)探索通过土地、资本等要素使用权、收益权增加中低收入群体要素收入; (3)多渠道增加城乡居民财产性收入; (4)完善再分配机制,加大税收、社保、转移支付等调节力度和精准性,合理调节过高收入,取缔非法收入等。 2021年,GDP高增长值得期待,加薪有了基础。2020年GDP增速被疫情砸出一个坑,2021年触底反弹,有望实现高增长。如据国家统计局原副局长贺铿预测,2020年全国GDP增速将在1.9%-2%之间,2021年有望达到8%。十四五规划中明确提出,要确保“居民收入增长和经济增长基本同步”,2021年,面对8%的经济增长,很多人可以期盼一次像样的加薪了。 拓宽财产性收入,更多要指望资本市场。调查统计显示,2019年我国城镇家庭金融资产中,九成以上为固定收益类资产,股票和基金占比仅为9%,提高财产性收入,要持续扩大股票和基金占比,从这个角度看,A股的长牛、慢牛至关重要。 税收调节,2021年有望看到一些新变化。在经济高速增长四十年以后,社会积累了大量的存量财富,为财产税(主要是房产税和遗产赠与税)创造了条件,财产税的开征则能为继续降低收入税(工薪所得、劳务所得、稿酬所得、财产租赁所得等)创造条件,在一增一减中优化收入分配。 当然,收入分配优化是个持续渐进的过程,2021年未必能有大进展,但趋势很值得期待。 从促消费中受益 “迈好第一步,见到新气象”,作为十四五开局第一年,在收入分配之外,2021年还有望出台一系列促消费新举措,每个人都可能从中受益。 比如各位“打工人”的休假问题。这几年下沉市场崛起,“有钱有闲”是最受认可的一个原因:买房压力小所以有钱,工作节奏慢所以有闲。有钱有闲才有高品质生活,商品消费和服务消费才有发展空间。 就一二线城市而言,有钱的消费者很多,但有闲的很少,导致的结果就是商品消费需求满足率高,服务消费仍有很大潜力,因为前者消耗金钱,后者还需要消耗时间。为激活服务消费潜力,必须给年轻人更多自主时间,所以我们在十四五规划中看到这样一句话,“完善节假日制度,落实带薪休假制度,扩大节假日消费”。 方向已经明确,相信大家的休闲时间会越来越多,生活品质也能越来越高。 再比如压制消费需求的养老、医疗、教育、住房等难题,在2021年大概率会出现一些破局点。整体方向是逐步降低家庭层面的支出,由社会公共服务进行承接,以降低个人的负担和后顾之忧,激活消费活力。目前看,发展普惠型养老、完善婴幼儿照护服务、扩大医疗保险保障范围、推动教育均等化、房住不炒、租购同权、合理调控租金水平等正成为未来政策的着力点。 此外,对于消费主义的认识有望更趋客观。就国内情况看,过去几年,消费主义思潮逐步崛起,一定程度上加速了消费升级进程;但其弊端在疫情之下被放大,又引发了广泛的反思与争议,也在相当程度上逆转了消费行为。 从各国历史来看,在相似的发展阶段几乎都伴随着消费主义的兴起,无他,消费崛起必然伴随着消费文化的兴起。 经济发展初期,自我实现追求的是温饱和安全,这个阶段,民众满足于攒钱存款,勤俭节约是主流文化诉求;经济发展处于中高级阶段时,自我实现更多地侧重享受生活、要求工作与生活的平衡,勤俭节约不再是唯一的声音。这个时候,节俭与享乐的持续相抗会成为一种显著的社会文化现象。 考虑到国内消费市场仍有很大的潜力,消费热潮只是刚刚兴起,这种争议,更像是“进两步、退一步”中的暂时后退,主流文化对消费的接受度,预计会越来越高。 对未来保持一份敬畏 好消息暂且说这么多吧,接下来再泼一点冷水。 虽然本文对2021年做了一些乐观预测,但未来变幻莫测,没有谁能看清它的样子。 在《管理咨询的神话》一书中,咨询顾问界专家马修?斯图尔德评论说,“就后知后觉而言,战略家的理论总是100%精确的,但是,当把他们的理论投向未来时,战略家整体上都表现得极为糟糕。”这句话或有绝对之处,但的确点出了预测之难。 面对即将来临的2021年,我们需要一些预测带给我们确定性,但与此同时,我们也要清楚,所有的预测(比如上文的几个预测)都可能错得离谱。这种情况下,我们需要始终对未来保持一份敬畏,无论环境如何变化,都能着眼于长远、稳步前行。
中国经济网北京12月15日讯 截至昨日晚间,A股五大上市保险公司已全部披露2020年1-11月保费收入。报告期内,中国人寿、中国人保、中国平安、中国太保和新华保险累计实现原保险保费收入23270.46亿元,同比增长4.30%,较前10个月5.16%的增速呈现收窄趋势。11月单月,五大上市险企合计揽1334.70亿元保费,环比下滑3.45%,同比下滑8.07%。 受到疫情以及开门红策略等方面因素影响,上市险企前11个月保费收入继续保持增长,但增速有所放缓。中国人寿、中国人保、中国平安、中国太保和新华保险前11个月保费同比增幅分别为8.29%、2.01%、0.98%、3.48%和17.20%。 从机构保费规模看,中国平安遥遥领先,2020年1-11月保费收入达到7297.27亿元;中国人寿、中国人保紧随其后,保费收入分别为5862亿元和5199.23亿元;中国太保累计实现3386.26亿元,位居第四;新华保险位居第五,累计实现保费收入1525.70亿元。 分业务来看,5家上市险企寿险业务合计揽收14655.86亿元保费,中国人寿、人保寿险、平安寿险、太保寿险和新华保险同比增速分别为8.29%、-4.19%、-3.78%、-1.94%和17.20%。 从11月单月保费来看,中国人寿、人保寿险、平安寿险、太保寿险和新华保险分别实现保费收入为203亿元、45.18亿元、270.46亿元、89.82亿元和74.17亿元,环比增幅分别为-8.97%、20.51%、-7.37%、-16.66%和-31.31%,同比增幅分别为-2.87%、14.38%、-3.43%、-3.54%和-37.34%。 广发证券研究员陈福、刘淇发布研报称,2021 年“开门红”天时地利人和。“天时”在于经济回暖,居民收入预期提升,叠加对安全性资产的青睐,均利好年金险销售;“地利”在于疫情冲击导致2020年开门红基数较低;“人和”在于保险公司调整2021 年开门红策略。 财险方面,“老三家”合计揽收7973.91亿元保费,保费增速延续分化趋势。人保财险、平安财险和太保产险保费收入同比增速分别为1.15%、7.73%和12.76%。 中国人寿:2020年1-11月保费收入5862亿元 同比增长8.29% 12月11日晚间,中国人寿发布公告称,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1月30日期间,公司实现累计原保险保费收入5862亿元,同比增长8.29%。 2020年11月,中国人寿实现保费收入为203亿元,环比下滑8.97%,同比下滑2.87%。 中国人保:2020年1-11月保费收入5199.23亿元 同比增长2.01% 根据中国人保发布的保费收入公告,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1月30日期间,中国人保累计原保险保费收入为5199.23亿元,同比增长2.01%。中国人保子公司人保财险、人保寿险和人保健康今年前11个月分别实现原保险保费收入3989.16亿元、903.84亿元和306.23亿元,同比分别增长1.15%、-4.19%、46.30%。 人保财险备受关注的信用保证险,2020年1-11月保费收入为52.67亿元,同比下滑75.7%。 按原保险保费收入分类来看,2020年1-11月,人保寿险长险首年保费为415.10亿元,同比下滑14.4%;其中,长险期交首年保费186.45亿元,同比下滑1.5%,长险趸交保费228.65亿元,同比下滑22.6%。同期,人保寿险期交续期保费为456.81亿元,同比增长8.6%。该公司前11个月短期险为31.93亿元,同比下滑15.3%。 2020年11月,人保寿险实现保费收入45.18亿元,环比增长20.51%,同比增长14.38%。 中国平安:2020年1-11月保费收入7297.27亿元 同比增长0.98% 中国平安12月14日晚间发布公告称,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1月30日期间,公司累计实现原保险保费收入7297.27亿元,同比增长0.98%。 其中,中国平安子公司平安财险、平安人寿、平安养老、平安健康前11个月分别实现原保险保费收入2624.49亿元、4338.32亿元、246.90亿元和87.56亿元,同比增幅分别为7.73%、-3.78%、10.50%和50.58%。 从2020年11月单月数据来看,平安寿险实现保费收入270.46亿元,环比下滑7.37%,同比下滑3.43%。 中国太保:2020年1-11月保费收入3386.26亿元 同比增长3.48% 12月11日晚间,中国太保发布公告称,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1月30日期间累计实现原保险保费收入3386.26亿元,同比增长3.48%。 其中,中国太保子公司太保寿险、太保产险于2020年1-11月实现原保险业务收入分别为2026.00亿元、1360.26亿元,同比增幅分别为-1.94%和12.76%。 太保寿险2020年11月实现保费收入89.82亿元,环比下滑16.66%,同比下滑3.54%。 新华保险:2020年1-11月保费收入1525.70亿元 同比增长17.20% 新华保险12月11日发布公告称,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1月30日期间,公司实现累计原保险保费收入1525.70亿元,同比增长17.20%。 从2020年11月单月数据来看,新华保险实现保费收入74.17亿元,环比下滑31.31%,同比下滑37.34%。
2020年5月18日,中国社会科学院农村发展研究所、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及中国社会科学院城乡发展一体化智库共同发布了《农村绿皮书:中国农村经济形势分析与预测(2019~2020)》。 中国社会科学院副院长蔡昉、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社长谢寿光出席发布会并致辞,中国社会科学院农村发展研究所研究员、农村市场与贸易研究室主任李国祥代表课题组介绍绿皮书主要内容,发布会由中国社会科学院农村发展研究所所长魏后凯主持。 绿皮书重点分析了2019年中国农业农村经济的运行特点、市场状况和重要进展,对2020年的发展趋势和主要指标进行了预测,并提出对策措施;着重对2019年农村居民收支与贫困人口状况、主要农产品生产与市场状况、种植业与林牧渔业发展状况及农业对外开放形势进行分析并对2020年走势进行预测;对农村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程度评价、乡村数字经济发展、农业生产性服务发展、脱贫质量及可持续性、食物安全风险及防范、新冠肺炎疫情对农业农村经济的影响等重大和热点问题进行深入探讨。 《农村绿皮书:中国农村经济形势分析与预测(2019~2020)》封面 主办方供图 绿皮书指出,2020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对中国农业农村经济运行和发展不利影响主要发生在第一季度。判断全年农业农村经济形势,不仅要看第一季度的运行状况,而且要看第二季度新冠肺炎疫情得到控制后复工复产等状况,更要看后期是否会采取积极措施将第一季度农民收入等受到的不利影响补偿回来。综合来看,尽管农民收入出现徘徊的风险加大,但是在政策积极作用下,以及新冠肺炎疫情得到有效控制后农民收入增长不断恢复,预测全年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可能达到1.7万元。 贫困地区农民收入继续更快增长。贫困地区农民收入的来源结构和全国其他地区类似,工资性收入、经营净收入和转移净收入所占比重高、贡献大。2020年是脱贫攻坚收官之年,中国将聚焦尚未脱贫的贫困人口,巩固提升脱贫成果,更好地发挥财政兜底作用,这些针对性措施将会进一步提升转移净收入的贡献率,成为贫困地区农民增收的最多来源。为了克服新冠肺炎疫情不利影响,全社会在原来的基础上,进一步集中优质稀缺资源,加大投入,补齐贫困地区基础设施等短板,这将在贫困地区创造大量农民工就业机会,同时在复工复产进程中优先安排贫困地区和贫困家庭农民工就业,解决他们外出就业面临的实际问题,为贫困地区农民提供更多公益岗位,这些措施都有助于贫困地区农民工资性收入的增长。随着脱贫攻坚推进到最后阶段,贫困地区的产业扶贫基本上都形成了较强的生产能力。全社会通过支持和帮扶,特别是消费扶贫模式的推广,加上贫困地区自身努力开拓,农产品电子商务等新业态较快发展,贫困地区农产品销售收入将会带来经营净收入稳步增加。估计2020年贫困地区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接近1.3万元,增加幅度和增长速度都将超过全国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此外,绿皮书指出,2019年农村居民内部收入差距有所改善。 西部地区农村居民收入增速快于其他地区。分区域看,东部地区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比上年增长9.3%,中部地区增长9.6%,西部地区增长10.2%,东北地区增长9.1%。西部地区增长最快,东北地区增长最慢。以西部地区为1,东部、中部、东北地区与西部地区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之比分别为1.53:1、1.17:1和1.18:1,西部地区与其他地区的差距均缩小。 高、低收入组相对差距有所缩小。按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从低到高进行五等份分组,低收入组和中间偏下收入组农村居民收入增速较快,分别为16.3%和14.6%;中间收入组和中间偏上收入组农村居民收入增速居中,分别为11.6%和9.3%;高收入组农村居民收入增速最慢,为5.9%。全国农村高、低收入组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之比为8.46:1,比上年下降了0.83%。 农村低收入组居民收入增长明显。2019年,各地持续落实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方略,因地制宜、精准施策,聚焦脱贫质量,不断加大扶贫力度,为高质量打赢脱贫攻坚战、如期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打下坚实基础。农村居民低收入组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16.3%,比上年加快5.3个百分点,增速高于全国农村居民6.7个百分点。(来源:中国社会科学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