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告认为,应对失能风险亟待商业保险发挥更大作用 新华社北京7月8日电(记者谭谟晓)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中国社科院近日联合发布的《2018-2019中国长期护理调研报告》显示,当前失能人群护理服务和风险保障缺口较大,亟待商业保险发挥更大作用。 这份报告以23个已开展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的城市为调查框架,以居住于当地主城区的60岁及以上老年人和30岁至59岁成年人两个人群为调查对象。报告显示,65岁是老年人面临失能风险的转折点,子女、亲属等非专业人员是主要的护理服务提供者。 报告认为,中度及重度失能老人均面临较大服务缺口和保障缺口。服务供给不足集中在协助服药、心理咨询等医疗护理服务方面。在费用支出方面,老人支付意愿远低于实际支付水平,保险保障尤其是商业保险目前发挥的作用很小。 报告还显示,超过一半的成年人认为必须在年轻时就进行护理规划,但也认为规划的执行十分困难。护理规划重要性和可行性之间的矛盾反映在商业人身保险配置上:与失能风险直接相关的长期护理保险在各类商业人身险中的购买率最低。 报告建议,应高度重视商业保险作用,通过合理的风险分散机制减轻个人负担,满足老年人对专业护理服务的需求。大力推动护理服务供给体系以及相关金融产品市场的发展,通过税收优惠等措施,提升民众进行护理规划的动力。
7月8日|新股(ID:ipopress)消息,据港交所披露,6月29日,金科智慧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科智慧服务)向港交所递交主板上市申请,中信证券和华泰国际为联席保荐人。 金科智慧服务是A股上市公司金科股份旗下一家物业管理公司。据招股书披露,按综合实力计,自2016年至2020年,金科智慧服务被中指研究院评为中国物业服务百强企业十强之一。根据中指研究院对2019年西南地区市场份额计(基于在管面积)进行的排名,公司获得2019中国物业服务百强企业第一位。 从行业来看,当前中国物业管理行业竞争激烈且高度分散,市场玩家众多。但经过三十余年发展,市场集中度在不断提升,其中不乏大型物业管理公司凭借内部增长以及外部并购加快扩张步伐。总体来说,物业管理仍属于劳动密集型市场,但随着大数据、物联网及人工智能等技术兴起,物业管理公司发展出多元化业务,有望实现削减人工成本实现降本增效。 物业管理公司实力主要体现在管理面积方面,金科智慧服务管理面积增速总体较快。截止2019年12月31日,公司共有754个已订约物业管理项目,以及417个在管物业管理项目。报告期内,合同总建筑面积从2017年12月31日的约139.1百万平方米以33.7%的复合增长率增长到2019年12月31日的约248.6百万平方米。同期,在管面积以39%的复合增长率从2017年12月31日的约62.4百万平方米增长至2019年12月31日120.5百万平方米。 在管面积的快速增加除了来自母公司金科股份的“输血”,更重要的还是依靠金科智慧服务优秀的外拓能力。报告期内,公司外拓项目在管面积从2017年的20.86百万平方米增长到2018年的42.48百万平方米后继续增长到2019年的63.77百万平方米,占总在管面积比例从2017年的33.44%增长到2018年的47.34%后继续增长到2019年的52.91%。外拓占比来说,的确算是物管公司的一股“清流”了。 报告期内,金科智慧服务营收快速增长,从2017年10.47亿元增长到2019年23.28亿元,复合增长率为49.11%。同期净利润由1.14亿元增长到3.74亿元,复合增长率为81.13%。 金科智慧服务收益主要来源于四条业务线:1)物业管理服务;2)非业主增值服务;3)社区增值服务;4)智慧科技服务。其中物业管理服务贡献大部分收益,但贡献占比在逐年减少:报告期内,物业管理服务收入从2017年7.6亿元增长到2019年的14.66亿元,占总收入比例从2017年的72.7%降低到2019年的62.9%。 报告期内,公司毛利率2017年-2019年分别为26.8%、25.6%、27.3%,低于行业平均值38.14%。从金科智慧服务自身业务结构来看,物业管理服务占比很高,对于毛利率影响较高,但这部分属于劳动密集型业务,相应的毛利率难以提高。 总体来说,金科智慧服务当前表现出了优秀的外拓能力值得肯定,但是毛利率偏低似乎现阶段没有好的解决办法。物业管理板块目前受到港股热捧,金科智慧服务是否会受到“格外优待”就让我们拭目以待。
外卖配送被认为是少数几个从疫情中受益的O2O行业之一。在泰国,尤其是3月26日政府限制群众活动的行政法令生效以来,越来越多的餐馆都开始使用外卖应用程序来提供订购和送货服务。这项法令禁止人们外出在餐厅用餐,但是餐馆已可以提供外卖服务。 如今泰国逐渐解除限制,开展经济恢复的同时,据说越来越多的泰国人也保留了呆在家里点外卖的习惯。外卖配送的业务在过去几个月内实现了成倍的增长。这也引起泰国的银行巨头们的注意。 银行们纷纷官宣送外卖 首先是SCB汇商银行(ธนาคารไทยพาณิชย์)在于6月初宣布将会推出一个名为“ Robinhood ” 的全新食品配送平台(请注意,与美国最近散户集中开户的理财平台Robinhood同名)。支持SCB Easy或信用卡等无现金支付,并承诺不向商家收取服务费。宣称将致力于将成为人们所用外卖app的替代者,而不是仅仅其它平台的竞争对手。 紧接着,Kasikornbank开泰银行(ธนาคารกสิกรไทย)旗下的科技集团KBTG也表示将开发一款面向餐厅及其客户外卖平台“Eatable”,预计十月正式推出。除了日常的外卖配送功能之外,还可以通过扫描餐桌上的二维码或打开由Eatable平台创建的链接来订购食物。 泰国外卖平台市场上主要玩家有Grab旗下的GrabFood和日本社交聊天软件Line旗下的LineMan。 GrabFood大家都比较熟悉了,基本上覆盖了东南亚的主要国家。而Lineman脱胎于在泰国拥有4000多万用户的社交平台Line,是一款生活服务平台,提供包括送餐,打车,包裹和便利商品在内的各种服务。 Linepay也称在泰国拥有近500万的用户。凭借着庞大的用户体量和Line各种服务的不断完善,逐渐成为了GrabFood的有力竞争对手。Lineman也计划于2020年覆盖泰国所有主要城市。 值得注意的是,Line在2016年和货拉拉达成协议,由货拉拉雇佣和管理外卖小哥。你可以在下图的几位小哥的袖标上看到货拉拉的logo: 货拉拉和嘉里物流也为其他品牌提供外卖履约服务。德国Delivery Hero旗下的Foodpanda在泰国也有业务,不过不像新加坡和马来西亚那样风生水起。据说技术不懂泰国文字是一个原因。 印尼的GoJek也在泰国开始了叫做Get的外卖业务- 最近据说因为业务没做好是因为名字风水不好,要把名字改回GoJek。 至于为什么大家都和印尼一样用绿帽子,我们就不得而知了: 挤不进去的泰国创投市场 泰国的创投市场过去几年变得很内敛,经常能看在印尼,越南等东南亚国家从VC们手里融资的新闻,但是泰国却相对较少。原因是很多项目都是由本地的大企业集团投资或者孵化,外部的资本很难从本地财团手中抢占先机,或者份额。 早期的泰国创投市场其实是很开放的,一开始的时候Lazada的技术和市场部门都在泰国(后来因为作风太懒散被阿里干掉了),包括Ardent Capital做的电商代运营aCommerce等一系列公司也都是在泰国起家。 也吸引了不少外国人在泰国创业和工作,比如元老记者Jon Russell就常驻曼谷观察东南亚的创投领域。当然,灯红酒绿的曼谷也比新加坡、吉隆坡和雅加达等城市更吸引冒险家。 后来,本地的家族和大企业逐渐控制了局面,利用当地强大的资源开始进入创投领域。很多在当地呆了很久的西方朋友都在抱怨当地势力欺负他们不懂泰语。 虽然泰语对于外国人来说还是相当困难的 - 但是有些人在泰国住了十多年还只会一句萨瓦迪卡就说不过去了。也活该被欺负。 京东和尚泰的电商和金融科技合资公司, 到现在我们更多的感觉是京东不得不按照尚泰的节奏去打。但是没有办法,所有的渠道、资金、政府关系等等都在泰国潮州人手里。 对,泰国的老板绝大多数都是潮州人,偶尔有几个客家人。 革命的火种 值得注意的是, 开泰和汇商两家银行分别投了Grab和GoJek——两家独角兽也需要本地银行来帮助他们和表面上和和气气实际上很难搞定的泰国央行打交道。 然而,银行们还是决定至少自己要留一手。 理论上说银行做外卖可以控制支环节,而且也可以把商家抓在自己手上,方便日后扩大自己的金融生态。做不做得好就很难说了。 我们觉得很可能做不好,毕竟不是银行的主业, 隔行如隔山。 至于能不能成为美团对于财大气粗的银行巨头并不重要 ,用一个朋友的话说“虽然我不想革自己的命,但是我一定要把革命的火种抓在自己手上”。
近年来,银行机构违规涉企收费问题有所减少,对企业减负清费的成效显现。然而,部分银行及分支机构在提供融资过程中,仍存在强制搭售保险产品、超公示标准收取市场调节价费用、未提供服务而收费等行为。 记者昨日获悉,银保监会消费者权益保护局近期发布《关于银行违规涉企收费案例的通报》(下称《通报》),曝光了5家银行的6个违规涉企收费案例。 捆绑搭售产品 违规超标收费 《通报》披露了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强制搭售保险产品、中国农业银行不合理收取市场调节价费用、浦东发展银行未提供实质性服务而收取费用、大连银行收取费用与提供服务不符、北京农商银行超公示标准收取手续费的有关情况。 在强制搭售保险产品的案例中,中国农业发展银行贵州省湄潭县支行向某公司发放贷款合计2亿元。湄潭县支行要求借款人出具了购买由本行代理保险的承诺书,作为贷款发放条件。借款人购买湄潭县支行代理的华安财产保险公司遵义支公司的保险产品,保费合计4.5万元,湄潭县支行收取代理手续费1.1万元。 价格标准为1万元的服务套餐,银行却超标多收51万元。《通报》信息显示,中国农业银行福建省石狮市支行与某公司签订某套餐服务协议,约定服务期限为一年,套餐价格为52万元/年,并向客户收取该笔费用。但根据服务价格表,该套餐价格标准为1万元/年。石狮市支行超定价标准多收取51万元费用。 持续规范银行服务收费 企业可正当维权 “《通报》点名的都是比较典型的违规涉企收费案例,比如借贷搭售、超标准收费等。”新网银行首席研究员、中关村互联网金融研究院首席研究员董希淼表示。 银保监会称,上述案例中,相关银行违反了《商业银行服务价格管理办法》等规定。 “在存贷款业务之外,银行对客户服务收费,成为银行越来越重要的收入来源。银行对客户违规收费名目繁多,由来已久。”北京威诺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杨兆全律师对记者表示,监管部门也多次整顿,银保监会专门出台银行收费管理办法,每年对违规收费行为作出行政处罚,但违规收费仍然是企业反映较为强烈的问题。 董希淼认为,银行机构违规涉企收费问题屡禁不止的原因,一方面是银行希望增加中间收入,以此改善盈利结构,因此存在银行降低利率、减少利息收入,以服务费等中间收入的形式补上这部分收入的现象。 另一方面,一些违规涉企收费问题涉及中小微企业,这类企业自身信贷风险相对较大,银行有通过收费变相进行风险补偿的倾向,这也是银行违规涉企收费屡禁不止最根本的原因。 董希淼建议尽快完善对中小微企业的风险分担补偿机制。 杨兆全认为,要减少银行违规收费问题,首先,要加大打击力度,遏制银行违规收费的冲动;其次,作为企业要熟悉银行管理法规,掌握银行收费标准,对违规收费行为勇于维权。 下一步,银保监会将持续规范银行服务收费,严肃治理各类乱收费、推高企业融资综合成本的行为。
图片来源:微摄 近日,中国银保监会消费者权益保护局发布2020年第6号通报《关于银行违规涉企收费案例的通报》(以下简称《通报》),通报了6个违规涉企收费案例。 《通报》指出,近年来银行机构基本能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违规涉企收费问题有所减少。但是,部分银行及分支机构仍然认识不到位、落实不彻底,提供融资过程中存在强制搭售保险产品、超公示标准收取市场调节价费用、未提供服务而收费等行为。 《通报》指出,中国农业发展银行贵州省湄潭县支行分别于2018年7月30日和10月31日向某公司发放“湄潭县中部片区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建设项目”贷款合计2亿元。2018年7月25日,湄潭县支行要求借款人出具了购买由本行代理保险的承诺书,作为贷款发放条件。借款人于2018年12月5日购买了湄潭县支行代理的华安财产保险公司遵义支公司的保险产品,保费合计4.5万元,湄潭县支行收取代理手续费1.1万元。 中国农业银行福建省石狮市支行于2018年6月28日与某公司签订《中国农业银行“尊享版·银企通”系列对公人民币结算套餐服务协议》,约定服务期限为一年,套餐价格为52万元/年,并向客户收取该笔费用。《中国农业银行“尊享版·银企通”系列对公人民币结算套餐服务价格表》显示,该套餐价格标准为1万元/年。石狮市支行超定价标准多收取51万元费用。 中国农业银行内蒙古自治区锡林浩特市支行于2018年12月14日为某公司开立不可撤销国内信用证,金额人民币50万元,有效日至2019年1月20日,以借款人2018年12月12日至2019年3月12日的50万元单位定期存单为质押,收取开证手续费5万元,收费依据为《中国农业银行服务收费价格目录》,国内信用证开证手续费采取协议定价。内蒙古锡林郭勒盟辖内大型商业银行开立国内信用证手续费一般按开证金额0.05%-1%收取,即开立金额为50万元的国内信用证最高收取5000元手续费。此笔国内信用证开证手续费5万元,为当地同类型机构最高收费的10倍;与中国农业银行内蒙古锡林郭勒盟分行执行的同期限企业存单质押贷款相比较,开证手续费收入是相应贷款利息收入的22倍。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青岛分行(乙方)于2018年9月10日与某公司(甲方)签订《票据池业务合作协议》,约定“乙方及乙方协办行为甲方及甲方成员单位提供票据池业务,乙方有权向甲方收取票据池管理费人民币贰拾万元”,合作期限为一年。协议签订当日,青岛分行向甲方收取管理费20万元。青岛分行“商业汇票管理系统”显示,截至2019年9月16日,该分行并未通过物理空间或电子网络渠道向甲方提供协议约定的票据贴现、质押融资等融资类服务,以及票据入池、保管、信息查询、到期托收等服务。 大连银行第一中心支行于2019年1月至5月期间,与某集团指定的5家客户(为该集团关联公司)分别签订《东银通产品服务协议》,银行向客户提供咨询服务,先后收取费用合计2086.25万元。第一中心支行通过服务协议约定服务价格,内部调查报告未对客户服务需求做出可行性分析,未对该项服务收费进行成本测算和定价测算,没有明确列明服务定价成本依据、收费项目成本结构和收益覆盖成本情况;与其中1家客户签订的服务协议,未选择服务内容具体项目;向5家客户提供的咨询服务内容雷同或基本一致,侧重宏观政策层面,没有针对客户实际经营和财务状况提供实质性服务。 北京农商银行于2015年11月26日向某公司提供保理融资5亿元,到期日为2020年10月25日。该行与借款人签订《应收租赁款保理业务协议(有追索权)》,约定手续费每年按保理融资金额的0.4%计算,分年收取,5年共计收取保理融资金额的2%;如借款人提前还款或银行要求,银行有权一次性收取剩余保理业务手续费。该行于2015年12月2日和2016年1月11日分别向借款人收取200万元和800万元保理业务手续费,合计1000万元。该行服务价目表公示的收费标准为:保理业务手续费一般应按照融资金额的0.3%-1%的标准在融资发放前一次性收取。按公示的服务价格最高标准1%测算,该行超标准多收取500万元费用。 《通报》指出,上述案例中,相关银行违反了《商业银行服务价格管理办法》等法规制度。 《通报》要求,各银行应严格加强收费管理和内部控制,不折不扣地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银行业减费让利、减轻企业负担的决策部署。下一步,中国银保监会将持续规范银行服务收费,严肃治理各类乱收费、推高企业融资综合成本的行为。
随着人口增长、老龄化趋势加剧以及不良生活方式的原因导致,我国肿瘤患者发病率和死亡率在过去10余年里呈现持续走高的趋势。据2019年1月国家癌症中心发布的最新一期数据显示,2015年我国恶性肿瘤发病数约392.9万人,死亡约233.8万人。肿瘤作为严重威胁到人类生命健康的恶性疾病,人们往往“谈癌色变”,但随着现代科技医疗医药水平的不断提升以及肿瘤患者得到良好的院外健康就医用药管理,肿瘤患者们的生存率以及生存质量也得到了大大提升。 对于此次合作,医联相关负责人表示,“此次医联与吉因加达成合作,希望能够充分发挥各自优势,打造集早期筛查、诊断治疗、院外康复于一体的肿瘤云诊室,以期提高肿瘤患者的生存质量。” 吉因加董事长易鑫表示:“此次跟医联达成战略合作,可以深度整合双方优势,进一步丰富服务模式、拓宽服务半径,助力肿瘤的全病程管理模式建立,也为肿瘤专家提供更多的在线化诊疗解决方案。共建肿瘤云诊室,是实现诊疗一体化、防治一体化的重要环节,以期通过从基因检测到就医问诊再到院外管理这一整套科学的流程去服务好更多慢病患者。” 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双方就曾共同打造线上的“肿瘤云诊室”,针对肿瘤患者在疫情期间遭遇的“出门难,就医难,害怕交叉感染”的困境,已邀请到北京协和医院、北京大学肿瘤医院、四川大学华西医院、中山大学肿瘤医院、上海市胸科医院等20多家医院的国内知名专家,在线为患者提供40余场一对一义诊咨询服务和7场公益科普直播,在线为患者提供免费的咨询问诊服务,以缓解特殊阶段肿瘤患者的困难和焦虑,让肿瘤患者在特殊时期得到及时救助。(张敏)
近日,中国银保监会消费者权益保护局发布2020年第6号通报《关于银行违规涉企收费案例的通报》(以下简称《通报》),通报了6个违规涉企收费案例。 近年来银行机构基本能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违规涉企收费问题有所减少。但是,部分银行及分支机构仍然认识不到位、落实不彻底,提供融资过程中存在强制搭售保险产品、超公示标准收取市场调节价费用、未提供服务而收费等行为。 《通报》要求,各银行应严格加强收费管理和内部控制,不折不扣地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银行业减费让利、减轻企业负担的决策部署。下一步,中国银保监会将持续规范银行服务收费,严肃治理各类乱收费、推高企业融资综合成本的行为。 具体看,《通知》披露了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强制搭售保险产品、中国农业银行不合理收取市场调节价费用、浦东发展银行未提供实质性服务而收取费用、大连银行收取费用与提供服务不符、北京农商银行超公示标准收取手续费的有关案例。《通报》指出,上述案例中,相关银行违反了《商业银行服务价格管理办法》等法规制度。 具体案例信息,中国银保监会消费者权益保护局通报如下: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贵州省湄潭县支行分别于2018年7月30日和10月31日向某公司发放“湄潭县中部片区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建设项目”贷款合计2亿元。2018年7月25日,湄潭县支行要求借款人出具了购买由本行代理保险的承诺书,作为贷款发放条件。借款人于2018年12月5日购买了湄潭县支行代理的华安财产保险公司遵义支公司的保险产品,保费合计4.5万元,湄潭县支行收取代理手续费1.1万元。 中国农业银行福建省石狮市支行于2018年6月28日与某公司签订《中国农业银行“尊享版·银企通”系列对公人民币结算套餐服务协议》,约定服务期限为一年,套餐价格为52万元/年,并向客户收取该笔费用。《中国农业银行“尊享版·银企通”系列对公人民币结算套餐服务价格表》显示,该套餐价格标准为1万元/年。石狮市支行超定价标准多收取51万元费用。 中国农业银行内蒙古自治区锡林浩特市支行于2018年12月14日为某公司开立不可撤销国内信用证,金额人民币50万元,有效日至2019年1月20日,以借款人2018年12月12日至2019年3月12日的50万元单位定期存单为质押,收取开证手续费5万元,收费依据为《中国农业银行服务收费价格目录》,国内信用证开证手续费采取协议定价。内蒙古锡林郭勒盟辖内大型商业银行开立国内信用证手续费一般按开证金额0.05%-1%收取,即开立金额为50万元的国内信用证最高收取5000元手续费。此笔国内信用证开证手续费5万元,为当地同类型机构最高收费的10倍;与中国农业银行内蒙古锡林郭勒盟分行执行的同期限企业存单质押贷款相比较,开证手续费收入是相应贷款利息收入的22倍。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青岛分行(乙方)于2018年9月10日与某公司(甲方)签订《票据池业务合作协议》,约定“乙方及乙方协办行为甲方及甲方成员单位提供票据池业务,乙方有权向甲方收取票据池管理费人民币贰拾万元”,合作期限为一年。协议签订当日,青岛分行向甲方收取管理费20万元。青岛分行“商业汇票管理系统”显示,截至2019年9月16日,该分行并未通过物理空间或电子网络渠道向甲方提供协议约定的票据贴现、质押融资等融资类服务,以及票据入池、保管、信息查询、到期托收等服务。 大连银行第一中心支行于2019年1月至5月期间,与某集团指定的5家客户(为该集团关联公司)分别签订《东银通产品服务协议》,银行向客户提供咨询服务,先后收取费用合计2086.25万元。第一中心支行通过服务协议约定服务价格,内部调查报告未对客户服务需求做出可行性分析,未对该项服务收费进行成本测算和定价测算,没有明确列明服务定价成本依据、收费项目成本结构和收益覆盖成本情况;与其中1家客户签订的服务协议,未选择服务内容具体项目;向5家客户提供的咨询服务内容雷同或基本一致,侧重宏观政策层面,没有针对客户实际经营和财务状况提供实质性服务。 北京农商银行于2015年11月26日向某公司提供保理融资5亿元,到期日为2020年10月25日。该行与借款人签订《应收租赁款保理业务协议(有追索权)》,约定手续费每年按保理融资金额的0.4%计算,分年收取,5年共计收取保理融资金额的2%;如借款人提前还款或银行要求,银行有权一次性收取剩余保理业务手续费。该行于2015年12月2日和2016年1月11日分别向借款人收取200万元和800万元保理业务手续费,合计1000万元。该行服务价目表公示的收费标准为:保理业务手续费一般应按照融资金额的0.3%-1%的标准在融资发放前一次性收取。按公示的服务价格最高标准1%测算,该行超标准多收取500万元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