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疫情影响,叠加经济下行压力,今年中小微企业“减负”需求更为迫切。多位代表委员表示,应持续加大对实体经济的支持,降低企业融资成本。比如,创新货币政策工具,扩大金融服务有效性和可得性,加速银行数字化转型以提高金融服务效率等。 货币政策将更注重“直达性” 全国政协委员、经济委员会副主任、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陈雨露表示,今年疫情发生以来,金融系统迅速行动,3次降准释放1.75万亿元长期流动性,设立3000亿元专项再贷款,增加1.5万亿元普惠性再贷款再贴现额度,实施中小微企业贷款延期还本付息政策,不断改善民营和中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取得显著成效。 从央行数据看,4月新发放普惠小微企业贷款利率5.24%,比上年12月下降0.77个百分点。 金融机构主动下调贷款利率。比如,光大银行(行情601818,诊股)推出普惠金融服务“大礼包”,提出加大普惠型小微企业信贷投放,确保全年不少于310亿元的信贷增量,满足小微企业融资需求。在政策优惠方面,该行鼓励适当下调贷款利率,原则上普惠型小微企业综合融资成本在2019年基础上至少再降50个基点,降低企业生产经营成本。 与此同时,货币政策将更加注重“直达性”。今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出,创新直达实体经济的货币政策工具,务必推动企业便利获得贷款,推动利率持续下行。 中国人民银行行长易纲表示,下一步,将加大货币政策创新力度,提高金融支持针对性和精准度。比如,实施普惠小微信用贷款支持方案,通过创新货币政策工具,支持符合条件的地方法人银行业金融机构新发放普惠小微信用贷款,支持银行业金融机构提高信用贷款占比。 扩大金融服务覆盖面和可得性 进一步加大对实体经济的支持,降低企业融资成本,畅通经济金融良性循环需多方联合发力。 银保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此前表示,将进一步推动降低小微企业融资成本。指导银行机构根据LPR形成机制,合理确定小微企业贷款利率定价。督促大型银行继续发挥降成本“头雁”作用,加强对股份制银行的窗口指导;重点指导使用支小再贷款、政策性银行转贷款等低成本的中小银行合理确定小微企业贷款利率。 从银行角度看,全国政协委员、原中国保监会副主席周延礼建议,推动银行加强对民营中小微企业的金融服务,建立健全尽职免责和容错纠错机制,合理提高信用贷款比重,扩大金融服务覆盖面和可得性,切实缓解中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 相关专题:聚焦2020年全国两会财经报道
近日,京东企业购联合100+知名品牌商、30+优质SaaS服务平台、10+创业平台、100+产业园共同打造“企业超省月”。5月28日,“企业超省月”城市计划首站落地北京,北京经信局、京东企业购、微软、戴尔、惠普等多方代表,共同出席了启动仪式。 北京市经信局中小企业处处长刘维亮表示,“希望像京东这样的龙头企业针对不同行业中小企业的需求场景,提供便捷有效、低成本的数字化解决方案,增强中小企业可持续发展和抗风险能力,全面提升发展质量和水平。” 对于中小企业而言,基础性的办公设备、后勤物资是生存、发展的刚需。然而中小企业规模小、体量小,缺乏足够的议价能力容易导致采购成本居高不下。 据了解,京东企业购发挥京东集团的议价能力优势,联合100+知名品牌厂商在线上推出百万件超低专享商品,帮助中小企业降低刚需性采购成本。 要激活中小企业发展的内生动力,建立长效发展机制,数字化转型必不可少。 对此,“企业超省月”还联合了30+优质SaaS服务平台,通过向重点扶持行业和当地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发放免费数字化使用权益,构建中小企业成长扶持新生态,助力企业复工达产,推动企业数字化转型。未来,“企业超省月”还将在深圳、广州、苏州等全国十多个核心城市推广落地。(编辑 张昕)
北京商报讯(记者 孟凡霞 宋亦桐)企业融资环境再迎利好。5月25日,银保监会、工信部、发改委、财政部、央行以及市场监管总局等六部门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信贷融资收费 降低企业融资综合成本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信贷环节取消部分收费项目和不合理条件。在分析人士看来,监管此次对信贷、助贷、增信和考核各个环节都细致地做了降费规范,意在降低融资的各项综合成本,既考虑法制化原则,也考虑市场化因素,操作性强。 《通知》共六部分20条,其中要求信贷环节取消部分收费项目和不合理条件,包括取消信贷资金管理等费用、严格执行贷存挂钩、强制捆绑搭售等禁止性规定以及提前开展信贷审核。银行不得在信贷审批时,强制企业购买保险、理财、基金或其他资产管理产品等。《通知》还提出,不得继续对“僵尸企业”提供信贷支持,挤占银行可贷资金,推高其他企业融资成本。 在助贷方面,《通知》明确,银行应对合作的第三方机构实施名单制管理,由一级分行及以上层级审核第三方机构资质,并在合同中明确禁止第三方机构以银行名义向企业收取费用。银行应了解合作的第三方机构向企业收费情况,评估企业融资综合成本,不与收费标准过高的第三方机构合作。 同时,实行“两个严禁”。银行应掌握支持信贷决策的客户信息,严禁将贷前调查和贷后管理的实质性职责交由第三方机构承担,防止导致间接推高融资成本。严禁银行将信贷资金划拨给合作的第三方机构,防止信贷资金被截留或挪用,减少企业实际可用资金。 分析人士指出,六部门联合发文规范信贷融资收费是为了顺应政府工作报告的整体思路。5月22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在作政府工作报告时说,要坚决整治涉企违规收费。加强监管,防止资金“空转”套利,金融机构与贷款企业共生共荣,鼓励银行合理让利。为保市场主体,一定要让中小微企业贷款可获得性明显提高,一定要让综合融资成本明显下降。 在苏宁金融研究院高级研究员陶金看来,政府工作报告明确强调了“保市场主体”“坚决整治涉企违规收费”“一定要让中小微企业贷款可获得性明显提高,一定要让综合融资成本明显下降”。六部门联合及时发布了相关政策,将上述要求逐步细化,目的是将减少企业运营和融资成本落到实处,实现企业综合融资成本明显下降,从而有效缓解企业尤其是小微企业融资难问题。 除了取消不合理收费外,《通知》还提出银行在增信环节通过多种方式为企业减负,合理引入增信安排。在现有措施可有效覆盖风险的情况下,银行不得要求企业追加增信手段,推高融资综合成本。 “在近几年经济增速面临下行压力,叠加今年突发新冠肺炎疫情的背景下,降低企业融资成本,提高市场配置资源效率的迫切性上升。”零壹研究院院长于百程在接受北京商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此次六部门的联合《通知》多策并举,是针对降低企业融资综合成本出台的非常系统全面的政策。《通知》把出台新措施、细化旧政策、系统化原禁令三者并举,适用于各类型企业,同时充分体现对小微企业的政策支持。《通知》对于信贷、助贷、增信和考核各个环节都细致地做了降费规范,不是简单地降利率,而是降融资的各项综合成本,既考虑法制化原则,也考虑市场化因素,操作性强。
一直不被看好的智能餐饮因疫情开始出现转机。近日,饿了么关联公司新增授权专利,其专利名称为“一种调料添加设备和炒菜机”,而此举也被解读为布局B端业务做准备。实际上,无人餐厅、炒菜机器人(行情300024,诊股)等智能化应用在餐饮行业内屡见不鲜,不过不少企业对此一直保持观望。然而,疫情发生后,这一状态似乎正在发生改变,不少品牌开始进行尝试,而原有试水品牌也开始加持。在业内人士看来,此次疫情除了给餐饮行业造成创伤外,更让餐饮企业开始考虑如何降本增效、优化餐厅成本结构和重塑餐饮产业链,而布局智能餐饮或许也不再仅仅是噱头而已。 嗅到商机 突如其来的疫情,让餐饮企业承受着人力成本、门店租金等压力,与此同时,也让不少企业开始在如何通过数字化、智能化来优化餐厅结构、提高人效等方面进行思考。 近日,饿了么关联公司上海拉扎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公开新增授权专利,该专利名称为“一种调料添加设备和炒菜机”。根据专利摘要显示,该实用新型实施例涉及烹饪装置领域,公开了一种调料添加设备和炒菜机。 北京商报记者通过天眼查了解到,上海拉扎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10年7月,由杭州阿里巴巴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全资持股。由此可见,饿了么正在餐饮智能化市场方面持续加码。在去年的亚洲文明对话大会的亚洲美食节上,饿了么口碑还展示了机器制作奶茶、机器人送餐、图像识别收银等餐饮智能服务。早在2017年,口碑宣布开放智慧餐厅技术,为餐饮商家提供包括智能点餐、智能推荐、服务通知、自助取餐、自动代扣在内的全流程解决方案。同时,饿了么还在不断尝试智能餐饮基础设施。 近年来,智能化的应用开始围绕在餐饮企业对销售模式和服务上的升级,而上述动作也被解读为饿了么加大智能餐饮投入,为布局B端业务做准备。在中国食品(港股00506)产业分析师朱丹蓬看来,未来智能化一定是整个餐饮行业发展的趋势和方向。而饿了么关联公司涉足这方面业务,从整个产业端、渠道端、平台端以及消费端综合来看是一个不错的举措,为接下来饿了么相关业务的拓展起到一定支撑作用。 企业接受度提升 实际上,无人餐厅、炒菜机器人、传菜机器人等这些智能应用早已屡见不鲜,前有京东打造无人餐厅、后有海底捞(港股06862)建立无人后厨,科技企业、餐饮企业对于智能餐饮的布局一直不曾间断。 2018年海底捞开了一家智慧餐厅,自试营业以来便吸引了不少消费者慕名而来。其店内包含了自动送餐机器人、环绕立体投影、机械臂智能配菜、自动配锅机流水线配锅、后厨信息管理系统等。在海底捞之前,曾经在餐饮市场掀起“无人餐厅”热潮的还有已经几乎无人问津的人人湘。这个创立于2013年主打湖南米粉的品牌从一开始就打出了“四无餐厅”的标签,并且在北京尝试开出了几家科技感十足的未来餐厅,当时的人人湘因为无服务员、无收银员、无厨师以及无采购员而备受关注,其创始人刘正从一开始就计划做B端生意,并在2016年8月退出人人湘,成立面向餐饮企业的香橙互动,然而,无论是人人湘还是香橙互动到现在已然不再保有当年的热度,在短时间掀起了一阵无人餐厅的话题后逐渐退出人们的视野。 智能餐饮发迹已久,但是却始终难以打开市场。在一位不愿具名的餐饮业内人士看来,尽管早期的智能餐厅已经明确了智能餐饮的目的是为了改变餐饮企业已有的成本结构、改变餐饮企业重人工的业务模式,但多数餐饮企业对此却始终保持观望态度是因为餐饮行业是服务行业,人性化的服务是餐饮企业经营的三要素之一,在他们看来无人餐厅等这类智能餐饮对于餐饮业来说噱头大于实际价值。 然而,此次的疫情,似乎让不少餐饮企业在智能化优化餐厅结构、提高人效等智能餐饮方面有了新的思考。一家名为宏福达的清真融合菜餐厅负责人在接受北京商报记者采访时表示,该餐厅正在计划引进智能餐饮设备,目前计划引入炒菜机器人以及机器人传菜员。做这一改变主要有两方面原因,一方面是餐厅用工难问题日益突出,尤其是对于品牌影响力较小的单体餐厅而言,人员流动性大给餐厅经营造成很多不确定性;另一方面则是由于目前外卖佣金不断提升,餐厅维持外卖经营就需要提升门店的产能,希望通过引进炒菜机器人的方式提升餐厅的外卖产能。 另外,北京商报记者注意到,海底捞在北京的智能餐厅数量也在提升。据海底捞王府井(行情600859,诊股)店店员介绍,目前该门店也已经配备了机器人配菜员以及机器人传菜员,该餐厅后厨的大部分配菜工作以及部分堂食传菜工作已经分担给了机器人。此外,该店员透露,目前海底捞在北京的智能餐厅数量已经上升至10家。 对此,上述不愿具名的业内人士表示,头部连锁餐饮品牌以及一些单体餐厅对于智能餐饮态度的改变与此次突发的疫情有直接关联。对于单体餐厅而言,此次疫情让它们意识到餐厅原有的重人力、重房租的模式抗风险能力太弱,智能餐饮设备则能有效帮助它们维持经营并降低成本。对于头部餐饮品牌而言,它的每一家门店其实都是智能餐饮成果的“样板间”,加大布局力度是它们未来利用智能餐饮打开B端市场的铺垫。 降低噱头成分 当下,优化餐厅成本结构、重塑餐饮产业链成为越来越多餐饮人思考的问题,而如何让布局智能餐饮不再只是餐厅场景的噱头是企业在布局时值得思考的问题。从目前来看,智能餐饮是未来发展的趋势和方向,在市场尚为发展早期阶段,第一个吃螃蟹的人一定是能够解决成本、消费者需求等问题,掌握这一领域的发展先机。 比格比萨创始人赵志强告诉北京商报记者,如今餐饮业已经进入一个新的时代,对于企业来说主要解决的问题是顾客体验和成本效率。而目前中国的餐饮形式还停留在单纯的口味、品质方面比较之中。此次疫情也可以看出,优化好房租成本和人工成本对于企业来说的重要性。而餐饮企业开始逐渐布局智能餐厅,其中一个维度是在希望解决顾客体验问题。另外是如何解决效率的问题,让智能应用设备在空间、菜品设计、人工成本上进行优化。因此,智能餐饮绝对不仅仅是一个噱头。 而如何让智能餐饮噱头成分降低,这也是餐饮企业涉足后要面临的问题 。赵志强表示,其主要围绕两方面,一是解决消费体验,二是解决企业效率。企业要借助智能化解决消费者的体验问题,如若体验效果不好,就本末倒置了。另外,通过智慧化解决空间成本、人力成本这两大问题,这是体现智能餐饮价值的地方,也是餐饮企业真正面临的问题。 朱丹蓬表示,智能化领域包含供应链、抗风险能力、资金实力以及客户定位等问题,企业在布局时需要根据自身的综合实力,并不是所有的企业适合。单体、小微餐企对于智能餐饮的需求也会因此次疫情而提升。
不少银行业分析人士认为,六部委联合发文规范信贷融资收费,其目的在于进一步降低企业综合融资成本,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金融机构与贷款企业共生共荣,鼓励银行合理让利。为保市场主体,一定要让中小微企业贷款可获得性明显提高,一定要让综合融资成本明显下降”。 为进一步规范信贷融资各环节收费与管理,降低企业融资综合成本,银保监会联合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人民银行和市场监管总局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信贷融资收费 降低企业融资综合成本的通知》,以是否提高融资综合成本为标准,对信贷、助贷、增信和考核环节收费行为及收费管理作了规范。 《通知》从信贷环节取消部分收费项目和不合理条件、助贷环节合理控制融资综合成本、增信环节通过多种方式为企业减负、考核环节考虑企业融资成本因素四方面对企业信贷融资行为涉及的银行流程环节的收费事宜作出规范。同时,为确保规范信贷融资收费落到实处,《通知》明确加强内控与审计监督,以及发挥跨部门监督合力。 《通知》指出,近年来,银行业持续加大减费让利力度,对缓解企业融资难融资贵发挥了积极作用,但仍存在不合理收费、贷存挂钩和强制捆绑搭售等问题。《通知》旨在进一步规范信贷融资各环节收费与管理,维护企业知情权、自主选择权和公平交易权,降低企业融资综合成本,更好地服务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 相比于此前监管部门提出的银行在企业信贷融资收费过程中不得乱收费、贷存挂钩、强制捆绑搭售等禁止行为,《通知》除再次强调外,最大的亮点在于新增多项“负面清单”,进一步约束银行信贷融资收费行为。 《通知》取消信贷资金管理等费用。银行不得收取信贷资金受托支付划拨费。对于已划拨但企业暂未使用的信贷资金,不得收取资金管理费。对于小微企业信贷融资,不得在贷款合同中约定提前还款或延迟用款违约金,取消法人账户透支承诺费和信贷资信证明费。不得忽视企业实际需求将部分授信额度划为银行承兑汇票,或强制以银行承兑汇票等非现金形式替代信贷资金。不得以断贷为由提高贷款利率,确保有资金需求的企业以合理成本获得贷款等。 针对助贷环节涉及的银行与外部机构合作,《通知》对外部机构的准入门槛、收费标准作出相应明确规定。 为强加对第三方机构的管理,《通知》提出,银行应对合作的第三方机构实施名单制管理,由一级分行及以上层级审核第三方机构资质,并在合同中明确禁止第三方机构以银行名义向企业收取费用。银行应了解合作的第三方机构向企业收费情况,评估企业融资综合成本,不与收费标准过高的第三方机构合作。同时,对于第三方机构推荐的客户,银行应告知直接向本行提出信贷申请的程序和息费水平。 不少银行业分析人士认为,六部委联合发文规范信贷融资收费,其目的在于进一步降低企业综合融资成本,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金融机构与贷款企业共生共荣,鼓励银行合理让利。为保市场主体,一定要让中小微企业贷款可获得性明显提高,一定要让综合融资成本明显下降”。 银保监会表示,银保监会梳理总结了近年来收费专项治理和现场检查情况,调研了不同类型机构。下一步将会同相关部委持续关注企业信贷融资收费问题,不断推动降低企业融资综合成本。
表面上,新华医疗的2019年的净利润同比增速在医药生物行业内高居首位,3680.33%的数值表现远远超过同行业其他上市公司,然而在这亮眼的同比业绩增速背后,非经常性损益的贡献巨大,若剔除这一因素影响,公司实则亏损。更为重要的是,该公司扣非后的净利润还存在失真的可能,其中不排除公司为避免过大的亏损而存在虚减成本的可能。 A股公司2020年一季报和2019年年报披露工作已经基本结束,作为医药生物行业中的新华医疗,其净利润同比增速在行业内高居首位,2019年实现归属母公司股东净利润8.61亿元,同比增长了3680.33%;紧随其后的是屈居“榜眼”位置的天目药业,其2019年归属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增速为520.94%,与新华医疗业绩增速差了很大的距离。然而,若从营业收入表现来看,新华医疗2019年仅实现了87.67亿元,不仅没有实现同比增长,相反还大幅下滑了14.75%。 为何在公司营业收入大幅下滑下,归属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却能迅猛增长呢?究其原由可发现,在公司业绩华丽增长的“外衣”之下,非经常性损益贡献巨大。2016年至2019年,新华医疗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实际上已经连续四年亏损。 那么,2020年情况又是否有所改变呢?从最新发布的一季报营收业绩来看,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7.3亿元,同比下滑了14.66%,实现归属母公司股东净利润3339.59万元,同比下滑94.04%。就这一组数据来看,新华医疗的营收和业绩表现不太乐观。 既然公司连续四年都靠着非经常性损益来扭亏为盈,那么导致2019年归属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同比大幅增长3680.33%的非经常性损益,又到底是从何而来的呢? 长期依靠非经常性损益扭亏 年报披露,在新华医疗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中,当年最大一项收益为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金额达到了9.61亿元,此外还有4100多万元的政府补助和将近3200万元的金融资产公允值变动、处置收益等。其中新华医疗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的主要来源是依靠出售子公司股权所产生的收益。 在2019年一季度,新华医疗将其全资子公司华佗国际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佗国际”)持有的威士达医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威士达)60%的股权作价12.34亿元转让给华检医疗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检医疗”),其中8.23亿元以华检医疗向华佗国际发行华检医疗股份(每股25.44元)支付,剩下的4.1亿元则由华检医疗以人民币或等值美元支付。在此次交易中,截至评估基准日(2018年8月31日),威士达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值为20.3亿元,较威士达(合并口径)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账面值增值13.02亿元,增值率为178.87%。 除了对威士达股权的出售,2019年,新华医疗还以1.07亿元为转让底价,挂牌出售了长光华医8.20%的股权,同年5月13日,南京毅达汇益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1.13亿元价格获得上述股权;同年12月,新华医疗又以1780.41万元为转让底价公开挂牌出售新华执信51%的股权,2020年3月13日,北京联合执信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以底价获得交易股权。 正是通过一系列出售子公司股权等方式,新华医疗2019年主营业务虽然依旧不振,但其净利润却实现了大幅增长。 《红周刊》记者发现,2019年新华医疗并不是首次依靠非经常损益来扭亏转盈的,其2018年的非经常性损益金额也有8800多万元,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达4500多万元,而当年的政府补助更是高达8900多万元。在巨额费非经常性损益的助力之下,2018年其扣非后归属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在亏损6500多万元的情况下,实现净利润1.22亿元。 同样是在2018年,公司还通过产权交易中心公开挂牌的方式,以6436.05万元的价格将全资子公司山东新华医疗(上海)有限公司所持有的控股子公司上海方承医疗器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方承”)58%的股权,出售给了聚赢医疗器械(上海)有限公司。 值得一提的是,新华医疗在2020年4月25日发布的年度业绩说明会暨投资者接待日活动的相关公告中,就投资者关于未来是否还会继续出售有关子公司的问题进行答复时表示:“公司后续将根据‘整合、升级、提效’的工作方针对资产进行梳理,突出主业,根据公司各子公司的发展情况制定具体方案,实现资产价值的提升,充分发挥协同效应”。如此表述意味着,未来年度,新华医疗仍然存在不断出售子公司的可能。 “卖子”的得与失 正如上文所述,2019年新华医疗正是靠着对子公司的出售才大幅盈利的,那么新华医疗为什么要将威士达卖掉呢?难道是该公司业绩不好吗?事实上,从新华医疗披露的威士达的审计报告来看,情况绝非如此。 从2015年到并购前的2018年1~8月,威士达实现的营业收入分别为11.46亿元、14.20亿元、15.96亿元和10.60亿元,实现的净利润分别为1.16亿元、1.41亿元、1.71亿元和1.02亿元。从威士达的经营业绩表现来看,其营收和利润在以上周期内,均有不错的增长趋势。 此次交易前,威士达共有两位股东,除了持股60%的华佗国际外,华检医疗则是威士达的另外一名股东,其持有40%的股权,此外,华佗国际还持有华检医疗9.92%的股权,为华检医疗的大股东,同时新华医疗的监事陈心刚是华检医疗的董事,因此,此次股权转让,实际上是一项关联交易。 更深层次的原因在于,华检医疗实际上自2018年第二季度就启动了香港联交所主板上市的计划。既然要上市,就需要有足够的资产规模和盈利资产,然而华检医疗本身只是一家投资控股公司,自成立以来并无实际经营收入,其主要资产便是长期股权投资,其主要投资的公司就是威士达和达承医疗设备(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达承”)。 从上市公司2019年1月24日披露的问询函答复来看,华检医疗投资的达承公司的主营产品为仪器和试剂产品,截至2018年8月,该公司全部权益评估价值仅有3.81亿元,而参股威士达40%股权的评估值却有8.12亿元,因此,控股威士达就成了其能否顺利登录联交所的关键。 新华医疗作为大股东,华检医疗成功上市,其自然也会受益不少,这点从此次交易完成后的持股情况就可见一斑。本次交易完成后,威士达成为华检医疗的全资子公司,同时新华医疗全资子公司华佗国际持有华检医疗的股权比例从9.92%猛增加到44.37%,同时,新华医疗通过出售威士达,2019年业绩也着实猛增不少。而华检医疗也如愿以偿,于2019年7月12日在香港联交所主板挂牌上市。 然而,问题在于,威士达对新华医疗也是相当重要的,正如前文所述,从2015年到2018年1~8月,威士达每年持续盈利均超过亿元,所实现的净利润占新华医疗净利润的比例分别高达32.04%、116.53%、114.77%和69.39%,考虑到新华医疗2015年到2018年合并报表扣非净利润均为亏损,这意味着,威士达是新华医疗绝对的“业绩担当”,2019年出售威士达股权,虽然在短期内让新华医疗获得了巨额非经常性损益,抬升了当年业绩,但在失去威士达后,新华医疗又将靠什么来盈利则成了令人担忧的问题。 成本有虚减之嫌 2019年,新华医疗靠着非经常性损益成为归属母公司股东净利润增速“状元”,但扣非后的净利润金额则亏损了2934.69万元。值得注意的是,即使是如此不堪的扣非后净利润,其真实性也依然存在一定疑点的,让人怀疑其主营业务成本存在虚减的可能。 根据年报披露,新华医疗2019年向前五大供应商采购24.48亿元,占年度采购总额的比例为37.09%,也就是说,新华医疗经营相关的年度采购总额为65.99亿元。 作为生产型企业,与采购总额相关的成本一般为材料成本和能源成本。那么其材料成本情况又如何呢?在年报中,新华医疗将其主要产品分为4大类,分别是医疗器械制造产品、医疗商贸产品、制药装备产品和医疗服务,根据披露,2019年其医疗器械制造产品的原材料成本为13.8亿元,燃料动力费为1264.83万元;制药装备产品的的材料成本为7.21亿元,燃料动力费为490.28万元;医疗商贸产品属于商品贸易范畴,不涉及生产,因此不存在材料成本和燃料动力费,该项的采购成本为37.27亿元;医疗服务为医院的成本,似乎也不涉及采购总额相关项目。总体来算,其主营业务涉及采购相关的就是前三类产品,材料成本及燃料动力费用金额共计52.47亿元,相比当年发生的65.99亿元的采购总额少了13.52亿元。这意味着这13.52亿元的材料在2019年并未转化为商品被销售出去,理论上应该结转到存货中,导致当年存货金额的增加,由于部分原材料可能已经被加工成为在产品或者完整商品,因此当年存货新增金额应该会超过13.52亿元,那么,实际情况又是如何呢? 从年报披露的内容来看,2019年末新华医疗的存货并未出现增加,反而相比期初金额减少了5.93亿元,一增一减之下,前后相差了19.45亿元。 2019年一季度,新华医疗将其子公司所持威士达60%股权出售给了关联公司,威士达的财务报表也不再合并,因此新华医疗期末存货金额有可能会因为剥离该子公司的存货而减少,使得上文计算的当年存货新增金额出现偏差,不过从威士达的审计报告来看,其2018年8月末的存货金额仅有5.93亿元,即使2019年剥离其报表时,其存货有所增加,也不应该太离谱,而若按照6亿元的存货金额计算,则差额仍然超过了13亿元。问题在于,如此巨额的存货差异到底如何产生的,显然令人很生疑。 除此之外,其2018年也存在类似的情况。年报披露,2018年新华医疗向前五大供应商采购金额为31.53亿元,占年度采购总额的38.82%,因此可知公司年度采购总额为81.22亿元。而成本方面,其当年三大类产品的材料成本及燃料动力费用合计为73.05亿元,两者相差8.18亿元。理论上,其2018年存货新增金额应该超过8.18亿元才对,不过根据公司披露的期初和期末存货金额核算,实际上新华医疗2018年的存货仅增加了6250多万元,相比8.18亿元理论应增加金额存在7.55亿元的差异。 2018年,新华医疗同样存在出售子公司股权的情况,其当年以 6436.05万元的价格出售了子公司上海方承医疗器械有限公司58%股权,而根据方承医疗的审计报告,其2018年5月末的存货金额也不过1.97亿元,即使扣除因剥离该子公司存货产生的影响,其2018年的存货与理论金额之间仍然存在至少5.58亿元的差异。 连续两年出现巨额数据差异,其到底是如何形成的呢?如果公司披露的存货数据的无误的话,那么问题很可能就出在其披露的成本数据上,如果其披露的原材料成本过低则会出现上述异常,因此从上文出现巨额数据异常的结果来看,不排除该公司存在虚减成本的可能。■
5月19日,交通运输部副部长戴东昌在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办的新闻发布会上表示,交通运输部将持续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重点开展补短板、降成本、优环境、强服务、增动能,并围绕这些方面开展工作。其中,在降成本方面将优化政务办事流程,深入推进交通运输物流简证减费、提质增效,进一步减轻实体经济企业的负担,预计今年全年降低物流成本1300亿元以上。 在此之前一天的5月18日,《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新时代加快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意见》正式发布并明确提出,深化流通体制改革,加强全链条标准体系建设,发展“互联网+流通”,降低全社会物流成本。 物流业为何受到如此高规格“政策待遇”,“降低物流成本”又缘何被相关部委多次提及呢? 《证券日报》记者梳理后注意到,一方面,疫情期间,物流配送是保障民生的关键一环。据交通运输部统计数据显示,1月27日至5月18日,全国已通过铁路、公路、水运、民航、邮政快递等运输方式累计向湖北地区运送防疫物资和生活物资162.87万吨,运送电煤、燃油等生产物资327.65万吨。 另一方面,疫情期间,线下消费受到限制但线上消费需求激增,物流充当了满足居民网购需求和支撑电商复工复产的重要角色。5月8日,国家邮政局数据显示,4月份,快递业务量、收入增速均在20%以上,为打赢经济战“疫”提供稳定支撑;同时,快递支撑网络零售额预计将超8500亿元,同比提升30.4%。 “随着复工复产提速扩面,交通运输‘大动脉’活力涌动。物流业连通着产业链和供应链,可以让经济‘血脉’更加畅通,为经济提质增效提供更强动力。”复旦大学国际问题研究院副研究员马斌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 中国国际经济交流中心经济研究部副部长刘向东认为,物流成本直接关系到影响经济发展的有效性,进一步深化流通体制改革很有必要。 结合物流业在产业链、供应链中的作用以及在战“疫”期间的表现,苏宁金融研究院高级研究员陶金告诉《证券日报》记者,物流业触发经济发展降成本的乘数效应。 “首先,独立的物流业为工业和制造业提供服务,促进了制造业的纵向分工,使得工业和制造业企业不用投入额外资源建立自己的运输能力,以更好地发挥本领域的规模经济,进而降低单位成本。其次,发达的物流业本身具有跨区域的规模经济,提高了交通运输时效,能够降低制造业和工业的交通运输成本,成本降低又带来了利润增加和投资增加,进一步促进工业和制造业的规模经济,降低成本。”陶金进一步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