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和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中国贸易研究院共同主办了平台经济反垄断学术研讨沙龙暨《不安的变革:数字时代的市场竞争与大众福利》新书发布会。来自德国和中国的反垄断专家、学者就德国、欧盟和中国的数字经济发展与平台经济反垄断问题进行了交流、探讨。 阿希姆·瓦姆巴赫: 欧盟针对数字经济完善反垄断法律 《不安的变革》是德国曼汉姆欧洲经济研究中心院长、德国反垄断委员会成员阿希姆·瓦姆巴赫(Achim Wambach)教授的新著。书中涉及的两大主题是全球范围的数字化变革,以及德国的基本经济制度――社会市场经济。如何在发挥市场经济作用的前提下,通过竞争政策来规范数字化变革中的企业行为,并最终增进大众福利。 阿希姆·瓦姆巴赫教授在研讨会上介绍了20世纪60年代德国经济奇迹时期形成的社会市场经济理论与实践框架,指出这一制度的核心是充分发挥市场竞争的作用以及政府对经济的调控和社会保障。在强调竞争的经济政策指导下,德国规模前100的大企业的营业收入占GDP的比重在过去几十年中持续下降,有效地保护了中小企业的生存、稳定了就业。但是数字化变革对这种稳态构成了冲击,领先科技企业的市场份额持续扩大,并在不断大量追加研发支出,不断拓展创新边界并扩大自身的优势,市场集中的趋势不断加强,并且存在企业滥用市场势力损害大众福利的现象。对此,德国和欧盟的应对方式是完善反垄断法律法规和开展国际合作,推出GAIA-X等欧洲数据平台等。 伊琳娜·贝切柯: 德国管理部门对数字化技术应用进行监测 德国研究与创新委员会成员、曼海姆欧洲经济研究中心数字经济部门主任伊琳娜·贝切柯教授介绍了新冠肺炎疫情对德国企业研发创新活动的影响。疫情使得之前形成的技术能力发挥了作用,也催生了新的研发创新。根据一项对德国制造业企业的调查,超过50%的企业在疫情之前就有能力实现居家办公,疫情发生后这种能力发挥了作用。疫情期间经济活动开展的方式发生变化,也导致企业的创新研发增强,德国1/3的信息技术公司、29%的制造业公司,都在短期内开展了新产品研发。在数字化技术的应用覆盖率方面,德国排在全世界第18位,只有6%的德国企业使用了人工智能的技术。为衡量企业对数字化技术的应用程度,德国开发了新的数字化指标。德国的信息通信行业、汽车制造业、电子和机械制造业的这一指标高于全部行业平均水平,而其他的行业都低于平均水平。德国的经济管理部门会对各行各业的数字化技术应用覆盖面和应用深度进行长期监测。 于尔根·库林: 德国《反限制竞争法》对大型平台进行规制 德国反垄断委员会主席于尔根·库林教授介绍了德国最新的《反限制竞争法》修正案,即“竞争政策4.0”。不良竞争与缺乏竞争都不利于经济繁荣,损害消费者的权益。不公平、不稳定的经济生态可能会导致竞争不复存在,而竞争一旦消失,要恢复市场的竞争性就很困难。德国对《反限制竞争法》的修订,就是旨在有效加强竞争的措施之一。这一修订稿草案在2019年就已经提出,其中提出对大型平台企业损害公平竞争的自利行为进行事前监管和干预,也对平台企业避免滥用自身市场地位提供了指导。此次法律修订,强调了包容的系统与合理的干预。 托马斯·费泽: 欧盟《数字市场法》对大型平台提出了“守门人法规” 德国政府宏观经济顾问托马斯·费泽教授介绍了欧盟《数字市场法》的相关进展。该法案的征询意见期已于2020年9月8日结束,计划近期出台。《数字市场法》草案将大型平台企业称为“市场守门人”(Gatekeeper),因为其具有制定市场准入门槛的能力,针对这类平台提出了“守门人法规”。此类平台发挥其网络效应,在不同的相关市场上有采取自利行为的情况,而此前欧盟相关法律法规的制订和执行都耗时较长。此次欧盟的立法,体现出对提升执法速度和效率的追求,并力图在动态和静态效率之间取得平衡。 李强治: 构建政府与平台协同的多元治理体系 中国信通院政策与经济研究所监管研究部主任李强治重点介绍了平台的经济社会角色与监管的基本逻辑。第一,平台的经济社会角色。平台经济是一种新型的复杂经济现象。平台的核心功能主要是匹配双边或多边市场,然而,正是其特殊的双边/多边市场结构,决定了平台具备市场参与者与组织者的双重身份,扮演了信息壁垒打破者与重构者的双重角色。特别是超大型平台企业,甚至已经成为具备准公共产品属性的基础设施。第二,监管的基本逻辑。超大型平台企业崛起已经在推动经济社会的资源重组和权力重构,从治理的角度看,那些对市场占有程度越高、占据信息优势越多、公共产品属性越强的平台,应该受到更多的治理关注,并在平台治理中发挥更加重要的作用。 他进一步指出,平台企业一系列新的经济社会角色使得平台企业在生态治理中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大大提升,政府直接治理所有市场主体的传统模式不再适用,构建政府与平台协同的多元治理体系应当是未来平台经济治理模式设计的主要方向。同时,随着平台企业经济社会角色的转变,平台承担必要的主动审查义务已经成为更现实的选择,但应限定在非全面审查义务范围内,构建以“制度性、机制性”为导向的系统性责任评估机制,设置必要的多方参与机制,夯实平台履责的正当性基础。 王利民: 应对数字化变革是各国共同面对的问题 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社长王利民提出,德国的社会市场经济制度是自主探索出来的、符合本国国情与时代特征的发展道路,是不断思考、探索与实践的结果,中国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也是如此。如何在现有的经济制度框架下应对数字化变革,是全球各国共同面对的问题,数字化变革不仅仅是在发生,还可以被塑造。这场变革席卷各行各业,但它带来的各种效应、它的发展规律还没有得到充分的认识和总结。 李小牧: 平台经济反垄断十分必要和迫切 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副校长、中国服务贸易研究院院长李小牧提出,互联网平台经济的发展为市场带来更多机遇,为经济发展提供新动能,同时也不可避免地导致激烈竞争,引发国际组织及各国政府对此的关注。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发布了《关于平台经济领域的反垄断指南(征求意见稿)》,旨在预防和制止平台经济领域垄断行为,引导平台经济领域经营者依法合规经营,促进线上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维护平台经济领域公平有序竞争。因此,关于平台经济反垄断这一话题的学术研讨显得十分必要和迫切。 王晓晔: 欧盟反垄断经验有较高参考价值 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专家咨询组前成员、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研究员王晓晔提出,虽然中国和美国的科技企业在市场上占据更大的份额,但是在监管和相关研究方面,欧洲的立法和执法走得更远。从大众的生活来说,数字经济带来了巨大的便利,相关行业也充满了创新活力,因此在过去二十年中,相关的监管机构都强调了审慎包容的态度。要实现增强创新活力、降低市场进入壁垒、避免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等,还有诸多重点问题需要关注,德国和欧盟的经验有比较高的参考价值。 彭文生: 实现数字经济时代生产力与生产关系平衡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首席经济学家彭文生以“数据的生产力与生产关系”为题,介绍了对数字经济的框架性思考,指出数字经济中的很多商品和生产要素具有非竞争性,边际成本很低甚至为零。因此数字经济中的平台型企业表现出超越传统经济的规模经济和范围经济。同时,数字经济和农业经济、工业经济类似,数据作为生产要素同土地类似,仍具有排他性。从生产力的角度考虑,数据天然具有非竞争性,从生产关系的角度来看,企业对数据进行的是排他性利用。当下值得思考的问题是,如何实现数字经济时代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协调平衡。 黄勇: 数字经济领域反竞争效果需要认识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竞争法中心主任、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专家咨询组成员黄勇教授介绍了中国反垄断法与数字经济发展的特征。反垄断法的初衷是防止市场上出现排除、限制竞争的垄断行为,在数字经济中实现这一目标,关键在于认识数字经济领域的反竞争效果,其中有两个重点、难点问题。第一是对数据的属性和意义进行明确,第二是结合相关市场的界定认识反竞争行为的发生场景。此外,除反垄断法,我国还有其他针对数字经济的立法和条款,所以同样的行为可以适用不同的罚则,这可能是中国特有的问题,也是我们目前需要研究的问题。 李富成: 通过试点打造全球最优电商营商环境 司法部政府法制研究中心副主任李富成从优化电商营商环境的角度提出建议:在电商领域的产业优势和法治基础上,我国可以在改革动能强的经济特区、自贸试验区和自贸港等区域开展授权试点,打造全球最优电商营商环境。公开透明、公平竞争、可预期、无歧视的营商环境是需要国家提供的制度公共品。 电商平台企业特别是超大规模的电商平台企业承担了对平台上众多市场主体的治理功能,也要在电商经济制度、基础设施建设过程中发挥积极作用,协同培育平台间和平台上的良好商业生态,助力畅通国内大循环的产业链、供应链,并衔接国际循环,促进我国电商经济高质量发展。
曾以科技创新打破行业壁垒的“颠覆者”,为何被祭以“反垄断”的利剑?那是因为曾经的创新者,凭借其已经取得的创新成果成了新的“垄断者”,并因此阻碍了后来者的创新。 继12月14日,市场监管总局对阿里、阅文、丰巢的三起未依法申报违法实施经营者集中案作出处罚决定之后,近日又对阿里巴巴实施“二选一”等涉嫌垄断行为立案调查。互联网行业迎来了反垄断的强监管时代。 毋庸置疑,改革开放以来,体制机制的创新,以及科技创新都在一定程度上打破了原有的市场桎梏。比如对民营企业登记、民间资本投资等实行“非禁即入”的政策,使得民营企业得以进入石油、电力、军工等原为国企“垄断”的行业。而随着改革开放的进一步深入,以及科技进步和商业模式的创新,以BAT为代表的互联网企业,更是成为了跨界发展的“颠覆者”。正因此,才有了顺丰、圆通等快递企业与邮政的竞争与合作;也才有了微信之于移动、联通的“搅动”;也才有了支付宝、蚂蚁金服等对于传统金融企业改革提升的倒逼。 是的,蚂蚁集团等金融科技企业在发展金融科技、提高金融服务效率和普惠性方面发挥了积极的创新作用。同时,互联网经济有不少新模式、新业态,为社会发展助添了新动能。尤其是疫情发生以来,平台经济更是催生了巨大的经济动能。对此,国家是认可并支持的。也正是国家的支持,平台经济产业才获得了蓬勃的发展,各地政府纷纷提出打造数字经济为地方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引擎,并积极扶持平台企业做大做强。 不可否认的是:“众星拱月”之下,一些巨头企业的边界越来越模糊。这一是依仗资本手段,使其投资所覆盖的版图越来越大,市场集中度越来越高;另一方面,“巨头”们则通过其科技创新的成果,比如云平台、大数据等,为自己树起了超高的竞争壁垒。 如果说,通过科技创新树起竞争壁垒是值得鼓励的;那利用技术优势破坏创新和竞争,甚至规避监管、损害消费者权益的则是犯了大忌。 互联网平台经济领域因突破经营地域限制、时间限制、消费环境限制,很容易产生垄断的冲动,孕育“一家独大,赢家通吃”的商业模式,比如常见的“二选一”、大数据“杀熟”等问题。而当互联网滥用垄断地位,势必会扼杀小公司的创新,危及整体的公平竞争环境,最终损害整个行业,也会最终损害消费者利益。事实上,在移动互联技术和资本加速器的推动下,互联网形成垄断的速度会越来越快,从而出现“大树底下无小草”的现象,小企业的生存空间日益变窄。 正是基于这样的背景,近期召开的中央政治局会议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均明确要求强化反垄断和防止资本无序扩张,得到了社会热烈反响和广泛支持。毋庸置疑,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是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内在要求。也正是在市场竞争的激励下,互联网平台企业才能不断推进技术、商业模式等方面的创新。 必须强调的是,自线上经济诞生以来,我国始终支持和鼓励互联网平台企业创新发展、增强国际竞争力。2019年8月,《关于促进平台经济规范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印发,提出了加大政策引导、支持和保障力度等措施。应当说,我国平台经济、线上经济走在全球前列,离不开改革开放的大时代,离不开中国这个全球最大市场的市场红利,离不开政府部门对创新发展的政策举措。换句话说,互联网平台企业之所以成其大、促其强,归根到底,在于打破了阻碍竞争的壁垒,在于营造了公平竞争的环境,在于企业积极有为的创新。 有时候,“创新者”与“垄断者”的角色是会互换的。比如曾经挑战“恶龙”的谷歌、苹果、脸书、亚马逊等公司,如今也成了反垄断诉讼中的“座上宾”。而曾经挑战传统行业、传统企业的阿里等平台企业,也因“二选一”、大数据“杀熟”等问题成“反垄断”的对象。究其因,还在于企业做大之后,往往沉醉于市场集中所带来的利益,甚而懈于创新。一句话,正所谓创新无止境,平台企业也唯有加强自我监管,警惕企业扩大后的惰性,回归创新的初心,才能谋求可持续的发展。 必须厘清的是:反垄断并非保护落后。放眼国际,美国四大互联网公司,谷歌(Google)、苹果(APPle)、脸书(Facebook)、和亚马逊(Amazon)都曾遭遇全球各地区的反垄断调查。但反垄断调查反而倒逼这些公司的竞相创新;与此同时,世界各地的创新并未因为反垄断而滞后;相反,它催生的是“百花齐放”的创新氛围。 值得一提的是,对于反垄断的监管,蚂蚁集团等企业给予了“坚守服务实体经济和人民群众的本源”的积极回应;并承诺在整改过程中坚持“两不加、两不降”原则:不增加消费者成本、不增加金融机构等合作伙伴成本;不降低消费者服务体验、不降低风险防范标准和要求。更有业内人士指出,日前阿里最重要的中台组织之一,整个阿里的AI中枢——新零售智能引擎事业群被拆分。这暗合了阿里主动迎合互联网反垄断的大趋势。无论如何,国家加强反垄断监管的目的,旨在消除影响平台经济健康发展的障碍,为平台经济迎来更好的发展环境。 无独有偶,12月24日,浙江省通过了《浙江省数字经济促进条例》,这是全国第一部以促进数字经济发展为主题的地方性法规。与此同时,《浙江省国家数字经济创新发展试验区建设工作方案》也于近日正式印发实施。该方案提出:到2022年,浙江数字经济增加值要达到4万亿元以上,占全省国民经济生产总值比重超过55%…… 人们有理由相信:数字经济的发展与企业创新的热潮,非但不会因为反垄断之风而熄灭;反而会因为公平竞争市场环境的营造与确立而成澎湃汹涌之势。
寒风冬雪心里愁,钱无归期血泪流。 P2P的暴雷,理所当然,可只有8%“低”利率的人人贷炸了是很多人都没想到的,毕竟和行业均值10%—15%相比,还是非常“稳健”的。 这次事件的导火索是一个月前有人发现平台上债转通道收紧,出借人发现标的到期后并没有资金到账。而后人人贷悄悄上线了“应急转让通道”,代价是本金7折,利息全无。 尽管人人贷缄口不言,但谁都明白事情不对劲了。 01 人人贷,人人亏 P2P风起之时,人人贷就是其中的佼佼者。 2010年人人贷成立,主要目标是中小微企业,其稳定的客户群和优秀的风控能力被不少人看好。2013年年底拿到了一笔1.3亿美元的融资,创下当时行业最大单笔融资记录。 3位联合创始人一时之间也是名声大噪。2014年,张适时当选《福布斯》“中国30位30岁以下创业者”并成为当期封面人物,同年还获选《财富》“中国40位40岁以下的商界精英”;李欣贺在2013年当选中国十大经济潮流人物、2014年“中国商业创新50人;杨一夫于2016年入选《财富》“中国40岁以下的金融科技先锋”。 10多年间,人人贷平台累计成交额近1200亿元,注册用户5000万人。覆巢之下,焉有完卵。2019年P2P宣布全面清洗,撑了一段时间后,人人贷的“安全营运时长”终于定格在了10年零62天。留下了一堆烂摊子。截止9月30日,人人贷借贷余额约250.5亿元,当前出借人数量188065人。 有意思的是,人人贷公布的逾期率为0.22%,扣减利息已经完全足抵消逾期带来的损失,人人贷却要求出借人本金打7折兑付,所以真实情况就有的猜了,但肯定绕不开一个问题——违约风险。简单讲就是,借款人还不上钱。 这个月3号,人人贷出了第一份逃废债人员名单,500人。240万借款人里面只有这么点违约,我不信。 P2P,本质上是一个信息中介,为借贷双方提供平等交易的平台,从交易中赚取手续费。因为不需要经过银行的转手,中间商的差价就由三方分配。这个模式理论上是行得通的,只是平台的利润很小,除非把量做得很大。 但这样的钱挣的太慢,而玩资本的习惯了赚快钱,所以P2P摇身一变成了信用中介——揽储、放贷,赚利差。到后来,除了一个名头,他们做的事情和银行没有太大区别,但风控能力却远不如银行。 P2P的借款门槛很低,吸引了大量需要资金但不够达到银行门槛的借款人,因为他们没有太多选择,甚至有部分人一开始就是抱着不还的想法。这意味着P2P的违约风险很高,比如今年疫情,借P2P的人恰恰就是这些受创最严重的中小客户,不少就直接跑路了。所以对应地,借款成本非常高,年化利率约20-30%不等。 要知道,按照我国法律规定,24%以上就是高利贷。真·换了个马甲我就不认识你了…… 同时,这些平台希望培育市场,吸引普通民众进入,打着“保本付息”的旗号,年收益率10%-15%之间,相比只有4%左右的的银行理财,简直就是天上掉馅饼。 互联网金融的春风吹得舒服,可风终究是会停的。 02 鸡贼的退出机制,耍赖? 一场轰轰烈类的游戏落幕,不知道庄家有没有赢,但跟风冲进去的普通人肯定是输得最惨的。 地雷阵中,只有不到4成的人能够幸免于难,全身而退,而大多数人无可避免地成为了牺牲品。2019年P2P行业退出平台高达732家。其中,网络出借人有60%以上的比例要踩雷,踩雷1-2家的平台出借人高达43%,踩雷3-4家的比例也高达11.8%。 这些人,有些不得已认命,有些走上了漫漫维权路。 这场大逃亡之中,许多原本就名不见经传的劣质平台悄悄遁迹,剩下些跑得了和尚跑不了庙的,也是想尽各种办法草草了事。责任心,抱歉,看不到。 目前,各大平台推出的退出机制,主要有三种,但基本可以用两个字来形容——鸡贼。 首先,债权商城。相当于把你的钱兑换成消费券,在平台指定的商城兑换成商品。 这种方式里面的可操作空间就大了,等价兑换是别想了,商品种类也少得很。比如说和信贷的方舟优品,三条毛巾199,淘宝同款29;同样,玖富的美度在线上面,一个康佳的烤炉售价799元,同款天猫顶配不过188元。这种价差,大家自己捋一捋。 甚至,有些吃相难看的平台,只能将套住的钱兑换成商城积分,另外还得自己掏现金,以“现金+积分”的形式买商品,比如爱钱进的天天商城。 我很怀疑,这些平台是不是在二次收割受害者们。 其次,折让通道。就是像人人贷这种折价退出的,利息是别想要了,能以几折退出还得看人家脸色。而陷入挤兑潮的出借人,只能不断让步,以割肉谋得一个下车的机会。昨天,人人贷的下车成本降到了6.5折,今天早上挂6.3折可能都解不了套。 最具代表性的还是爱钱进,自6月份开通折让通道以来,出借人争相逃跑,最低折扣甚至达到了1折。同样,PPmoney的折让下限已经退到了4.6折。 需要注意的是,这个折让有人卖,当然就有人买,大概率还是平台相关的人在接。一边催收借款,一边逼迫出借人出于血本无归的担忧割肉离场,打得一手好算盘。 最后,分期兑付。这个就纯粹是在开空头支票了,一般平台给出的方案都是每月兑付一次,但没规定每月兑付比例,期限多是3年,如果还有钱剩余再兑付利息。 说了等于没说,还搞得云遮雾绕。最关键的兜底主体模棱两可,第三方机构,哪个第三方机构,3年后还找得到人负责吗? 这些方案看似有的选,其实不然,要么冒险赌3年,要么忍痛止损。6个月来,爱钱进的出借人数量降低了25%,通过折让或商城下车。 不是没有人联合起来硬抗到底,当累了、心冷了,又能坚持多久呢。 03 我拼了命地跑,也跑不过通胀 有人说,投资P2P的这帮人,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 这是典型的受害者有罪论。 的确,看到十几个点的收益率就想都不想地冲了进去,亏了也只能认命。 疑惑,当然是有的,虽然迟早淹没在了各种名人代言、铺天盖地的广告、“保本付息”的承诺…… 和发达国家相比,中国的金融市场才算是刚刚起步,国人的投资理念也比较落后,普通人的资产结构还是以银行储蓄为主,除了占最大头的房地产项目。 股市,一场力量悬殊的博弈,多以小散被割韭菜告终。国内散户在A股中占7成以上,趋势是越来越低,不断地被修罗场洗出去。统计数据显示,2016年至2019年期间,个人投资者平均年化收益为负值。最终,会像美股一样,散户直接持股占比约6%,剩下的都是通过基金持股。 基金?没有概念,有赚有亏,时间成本是一方面,学费至少得上交不少。专业财富管理机构?抱歉,资产离门槛远得很,他们只为富人服务。再者说,中国人一向不信任别人来管理自己的财富,大家信任的边界最多就是银行。 2019年,中国家庭金融资产配置当中,储蓄存款占据半壁江山,银行理财产品,总规模18.55万亿,占15%左右。股票、债券、基金等资本市场投资占居民总投资的14.52%,保险投资占10%。 但钱放在银行,和任由它贬值毫无区别。一般而言,银行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年收益率3%-4%,不保本的4%-5%,和过去几十年的平均通胀水平差不多。要注意哦,这个通胀率还是基本没计算资产和房地产的通胀。如果看M2增速的话,大家其实都被“白嫖”了。 天下苦资产贬值久矣。 所以换位思考一下,10%-15%的稳定回报率摆在面前,还是冲动会多一点。 毕竟,如果可以岁月静好,谁还愿意颠沛流离?
12月25日,智己汽车在浦东新区完成注册,首创“ESOP(核心员工持股平台)+CSOP(用户权益平台)”持股平台,从股权结构上构建起核心员工与用户的“双轮驱动”。 具体来看,智己汽车注册资本100亿元,其中上汽集团出资54亿元,持有54%的股权;张江高科与阿里巴巴各出资18亿元,分别持有18%股权;另外10%股权将划分为5.1%的ESOP和4.9%的CSOP。 对此,智己汽车方面表示,用户在使用汽车过程中产生的数据,经过AI的自动化深度学习,直接推动产品、服务以及品牌的进化与迭代,“软件定义汽车”的核心并非软件本身,而是数据驱动。在CSOP平台上,用户将不断通过数据驱动产品和品牌的优化和迭代,智己汽车也将应用包括区块链在内的一系列前沿科技,以数字权益形式确认用户贡献的数据价值。未来的智己车主不仅拥有深度智能化产品和服务体验,更将成为智己汽车的数据共生伙伴,共同分享企业成长的价值 同日,公司董事会成立,上汽集团总裁王晓秋担任公司董事长,上汽集团副总裁、总工程师祖似杰,上汽集团副总裁、乘用车公司总经理杨晓东,张江高科董事长刘樱,以及阿里达摩院院长张建锋分别担任董事。(周健)
P2P清零了,批判与反思成了主流声音。作为一种投资者警示教育,严厉批评未尝不可;但对金融从业者、潜在的金融科技创业者,若也把这段历史简单看过,一概否定了事,是无法真正吸取经验教训的。后视镜思维下,P2P的缺陷一目了然,那是因为历史进程本身已经把千万种可能性走成了唯一的一条路;身在其中时,受各种正面、负面因素影响,眼前总有多条路可选,不是那么容易看清的。正因如此,简单对P2P下个断语,是远远不够的。事出有因谈论中国历史时,历史学家黄仁宇曾如是说:“中国人重褒贬,写历史时动辄把笔下之人讲解成为至善与极恶,这样容易把写历史当作一种抒情的工具,产生一种骂历史、骂祖先,甚至骂地理的读物。……可是这样情绪激动之后,把当初寻觅因果关系的初衷整个忘记。凡是一件事情的发生,必有它的前因后果。我们只能说历史为何如是之展开,无法坚持历史应该如是展开才合情理。”同样,对于P2P,与其抓住事后的问题批个不停,或纠结于“如果当初这样或那样就好了”,不如剖析其兴起的大环境与土壤,寻觅背后的因果关系,知其所以然,然后镜鉴未来。国内最早的P2P产生于2007年,当时还没有智能手机,网络支付也刚刚兴起,金融线上化的土壤还不成熟。作为一种创业舶来品,P2P几乎一点水花也没能溅起。到了2012年前后,尽管P2P尚不为大众所知,但智能手机驱动的“互联网+”浪潮已经开启,电子商务、团购、微博、微信……,越来越多的场景从线下走到线上。虽然人们还不习惯在线上办理金融业务,但对于金融业务的线上化,已经做好了准备。春江水暖鸭先知。当时我在银行工作,就已经听闻个人金融部的几个同事跳槽去了P2P公司,当时还颇感惊奇,事后来看,或许这便是两三年以后银行员工离职潮的滥觞。2013年,互联网宝宝理财引来全民热议,被视作互联网金融元年,整个社会舆论都不吝赞美之词。支付、理财的线上化,又加速了贷款线上化,在用户心智层面,在线上办理金融业务,渐渐成为一种风尚,成为某种新生活方式的象征。至此,P2P的市场环境才趋向成熟了,在互联网金融的大旗下,P2P的发展步入快车道。截止2014年末,运营平台1575家,待还余额超过千亿。致命缺陷P2P的快速发展,除了大环境给力,主流平台推出的“担保兑付”模式也至关重要。2009年,红岭创投等平台推出了担保模式,出借人不需再评估单个项目风险,只要评估平台的跑路风险即可,大大降低了决策成本,也给P2P投资披上一层“低风险”的外衣,为2013年之后P2P乘风而起奠定基础。经历过P2P爆雷潮,我们已知道担保兑付是一把双刃剑:既是扩大规模的利器,也是风险反噬自身的利刃。除此之外,平台兑付还是资金池模式的元凶。事后看,抛开蓄意欺诈的伪P2P不谈,多数P2P平台都死于资金池,有了资金池就有期限错配和风险错配,简单清晰的信息中介变成了复杂的类银行业务,披着信息中介的帽子又缺乏杠杆约束,不可能不出问题。但资金池并非凭空的“创新”。P2P点对点模式与资金池模式本不相容,之所以从点对点过渡到资金池,中间需要一个桥梁,这个桥梁就是平台担保兑付。既然平台承诺本息保障,点对点也就不重要了,为提高出借人和借款人之间的资金配置效率,资金池模式应运而生,潘多拉的盒子就打开了。担保兑付背离了信息中介定位,但当时主流的资管产品都有刚兑属性,P2P平台的做法也就不显得突兀。此外,不少平台的本息保障引入了担保公司,也有些平台主打融资租赁、供应链金融、房抵、车抵或股权质押等“低风险”业务(不论真假,起码宣传上如此),在一定程度上也让本息保障看上去是可行的。当然,事后看,市场还是低估了担保兑付模式的巨大破坏力,这背后,也与当时的大环境有关。风险无人识?这几年P2P问题频发,很多人在回顾这段历史时常常不能理解:为何P2P快速崛起时,其潜在风险不受重视呢?其实,市场对P2P的风险很早就有认知。2014年虽是P2P大发展之年,也是问题集中显现的一年,先后有275家平台出现问题,要么关门跑路,要么资金兑付出现问题,涉嫌虚假宣传、夸大宣传的更是比比皆是。针对行业暴露的这些问题,监管机构和行业专家也在各种场合给出了解决思路,涵盖了资金第三方存管、严禁平台兑付、严禁资金池、充分信息披露等要求,与后续P2P备案的基本规则一般无二。举例来说,早在2014年4月公布的《中国金融稳定报告(2014)》就已经提出“P2P和众筹融资要坚持平台功能,不得变相搞资金池,不得以互联网金融名义进行非法吸收存款、非法集资、非法从事证券业务等非法金融活动。”这句话对P2P的风险识别是很准的,后续P2P平台出问题,多数都死于资金池运作或非法集资。但看到风险,不代表要一杆子打死。当时,主流金融体系在普惠群体融资难、民间金融规范化、传统金融创新求变等领域面临着一系列问题,市场各方对互联网金融寄予厚望,愿意包容新金融创新发展过程中出现的一系列问题。比如普惠群体融资难。截止2014年末,央行有信贷记录自然人仅为3.5亿人,年增长保持在3000万人左右,信贷服务基本仍在存量客群中打转。同时,2010-2015年间,除房贷以外的个人贷款增速持续下滑,普惠金融破局变得愈发急迫,这种情况下,基于大数据的互联网贷款模式探索自然被给予厚望,而P2P恰恰是个中翘楚。此外,当时P2P平均出借利率高达18%以上,现在看不可思议,在当时并不算离谱。2014年之前,温州民间借贷综合利率基本在20%以上,事实上,市场甚至希望借助P2P的力量来引导民间借贷利率下行,毕竟相比线下,线上模式低成本、高效率特征广为人知。更重要的是P2P行业的规模尚小,一般认为掀不起什么大浪,市场的容忍度也就高一些。所以,尽管市场人士都呼吁平台不能刚性兑付,不能搞资金池,但也仅限于呼吁。毕竟大家的共识是解决问题需循序渐进,急是没用的。硬着陆可是,当P2P发展速度远超市场预期时,我们才真正体会到互联网的“破坏力”。2015年中,泛亚金属交易所爆雷,下半年,e租宝兑付出现问题。百亿级平台接连出事,针对P2P的监管提速。但借助互联网威力,P2P扩张的速度远超规则落地的速度,短短两三年内,竟趋近于“大而难倒”之势。在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的总原则下,大而难倒也不能不倒,不得不以“硬着陆”结束。2014年末,P2P待还余额刚突破千亿大关,2017年9月,便已突破万亿大关。在这期间,P2P监管暂行办法落地,持续夯实地方监管力量,备案开始推进。进展不可谓不快,只是P2P扩张速度更快。同期,实体经济推动供给侧改革,结构优化、优胜劣汰,一些经营困难、产能过剩的企业无法从主流金融机构获得贷款,继而转向了P2P平台。而P2P大扩张过程中,不少平台为追求规模背离了小额普惠定位,也在积极向企业借款人靠拢。二者的结合,为2018年中的爆雷潮埋下隐患。这次爆雷潮的展开,是环环相扣的流动性危机。2018年6月16日,唐小僧爆雷,市场解读为平台返利模式的陷落,行业内出现了流动性冲击波,但大平台依旧具有吸引力;7月14日,投之家爆雷,市场开始对所谓的大平台失去信心,引发行业流动性恐慌。之后半个月内,日出借人数从2.3万人降至6000人左右,流动性压力袭击所有平台,很多实力薄弱的平台在冲击下陷入困境,引发爆雷潮。当然,此次爆雷潮,不能不说有一定的偶然性,但经此一役,各方对P2P的态度发生了大转弯:之前小心翼翼地整改是为了避免批量爆雷冲击出借人,既然已经对出借人造成巨大伤害,小心翼翼就没有必要了。2018年8月,全国P2P网贷整治办下发《关于开展P2P网络借贷机构合规检查工作的通知》,以12月末为限,要求P2P走完“机构自查、自律检查、行政核查”三道程序,整改全面提速。再后来,在严监管约束下,头部平台加速转型,中小平台持续退出,在此起彼伏的清退潮中,P2P慢慢退出了历史舞台。镜鉴未来“西湖一勺水,阅尽古来人”。P2P短短几年的兴衰,尽显互联网金融领域创业百态,几乎每一类机构,都能在这段历史中找到一个剖面。站在从业者的角度,真正让人感慨的,还是兴衰背后不同平台的不同结局。P2P作为一个行业覆灭了,但并非每一家平台的下场都很惨淡。这背后的区别,便是行业发展蕴含的经验教训之所在。那些成功转型的平台,既没有提前预料到P2P的清退结局,过程中也曾采用“担保兑付”模式,最后之所以挺了过来,很大程度上源于始终敬畏市场、持续夯实发展基础(客户、风控等),并保持了高度的灵活性,愿意着眼于未来随时调整策略。行业发展过程充满了偶然性和必然性,必然性由偶然性因素引发,偶然性又受必然性制约,二者互为因果,使得在行业发展的每一步,都展现出了多种可能性,也使得预测市场终极走势变得不可能。唯一能做的,便是对市场保持敬畏,不去做一些与基本规律相左的事情;同时,积极把握能把握的,以不变应万变。P2P的覆灭,有一定的必然性,但背后也受很多偶然因素的影响,若只是对P2P简单下个断语,不仅会抹杀这段历史蕴藏的多种可能性和启发意义,也无益于培养我们对市场不确定性的敬畏之心。展望未来,B端产业互联网的大潮迎面而来,这其中,也蕴藏着很多机会和陷阱。何为机会、何为陷阱,我们无从识别,但如果能吸收P2P这段历史的经验教训,相信我们能走得更好一些
日前,在由西部(重庆)科学城、光大控股、特斯联科技集团联合举办的“重庆城市智能科技研讨会”会上,一个由特斯联领衔,国内外41家人工智能、物联网头部机构及企业积极参与的AI CITY生态平台将未来人工智能城市的生态图景第一次向外界展开:作为生态平台的开端,本次签约共带来了研发总部/基地项目13个、联合实验室项目4个、区域总部项目12个、数据中心项目10个、战略合作项目2个,总投资额超百亿元。 作为城市数字化转型的全栈式模型,特斯联AI CITY正在通过多样化的城市生态平台不断收割城市场景,融合产业链条,力图为落地区域带来从底层技术到生态环境,再到数字场景乃至产业链条的全方位升级。 从此次签约机构的行业分布与地位看,特斯联AI CITY有望为重庆带来新一轮城市增长红利。在重庆智能城市研讨会现场,包括创立于麻省理工学院的塔科玛创新工作室、中国电子技术标准化研究院、中青旅、奇安信科技集团等41家人工智能、物联网领域的行业代表企业、学术机构与特斯联进行了集中签约。通过建立战略合作、共同打造联合实验室等方式,这些分布在城市数字化各领域中的佼佼者将直接参与到特斯联AI CITY的生态平台的打造中来。 实际上,搭建城市生态平台作为特斯联AICITY模式的重要环节几乎是规模化城市创新的必然路径。它以快速高效共赢的方式从提升科技力和生态力两方面使得城市生命力得以延伸。在科技力提升方面,鉴于AI CITY本身是“BASIC”(Big Data、AI、Security、IOT、Cloud)”领域大量技术创新在商业化应用层面的集中体现,本次生态平台入驻主体的科技实力自然有目共睹。 在AI CITY的整体设计上,特斯联与塔科玛合作,结合特斯联现有的硬件、解决方案产品,进行AI CITY产品的创新设计与场景探索,确定AI CITY的整体设计与产品框架;下一阶段,还将继续合作设计和规划面向未来的技术驱动的城市产品的空间原型,并将设计成果和理念在特斯联重庆AI CITY中试验、落地。 在城市安全方面,特斯联通过与企业级数据安全领域上市公司奇安信合作,成立了“城市智能安全联合实验室”,围绕人工智能物联网安全产品、产业智能化应用解决方案、网络安全体系构建等展开多业态合作。 在技术标准构建层面,特斯联与中国电子技术标准化研究院签署了全面战略合作协议。这标志着在不断完善城市科技图谱的同时,特斯联开始以企业代表的身份参与到国家层面的技术标准制订层面。 对于打造地方经济特色,吸引优质科技及人才落户而言,AI CITY通过接入统一的开放性平台将直接降低企业toG和toB的获客成本,帮助企业在丰富的城市业态中找到适合自身业务的针对性细分市场,并输出产品、展示自我、积累原始客户,并带来与之相匹配的城市人才结构的全面优化。
12月25日,北京广通信达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广通软件”)正式宣布完成2亿元人民币Pre-IPO轮战略融资。本轮融资由建银国际领投,信雅达等四家机构跟投。 公开资料显示,广通软件创立于2003年,总部位于北京。公司在杭州、武汉、深圳、上海等城市均设有分支机构,是国内创新型IT运维软件开发商和运维服务提供商。业内认为,在ToB智能运维中台赛道,广通软件极具竞争力和成长性。 从广通软件产品技术结构看,其产品核心优势在于运维中台化能力,运维能力下沉PaaS(平台即服务)平台化,运维场景上浮SaaS(软件即服务)应用化,分层设计避免了工具竖井问题。 在大规模资源纳管能力(十万级节点)、数据和算法驱动运维能力,运维服务和自动化融合、运维能力开发共创生态、运维行业集约化模式方面,广通软件获得运维领域高端用户的生产实践和充分考验。因此,其产品和服务主要在大型国有金融(建行、农行、邮储银行和光大银行等)、海关、公安、央企机构和商业组织落地。 广通软件董事长徐育毅对记者表示,“当前企业级运维用户没有统一平台和生态标准,由此形成运维资源、数据、开发、场景难以打通的现实难题。” 因此在做优云平台技术和业务场景结合的结构设计时,徐育毅说,“我们通过优云中台服务架构来实现平台生态能力共享,沉淀运维积累数据,并在平台上进一步丰富应用场景生态和拓展潜在业务机会,实现与用户、合作伙伴的多赢,推进IT运维转型为数字化运营。” 在未来的服务发展方向上,广通软件并不局限于产品服务,其正逐步从运维产品提供商,逐步转型为运维知识运营商。 借助优云平台,广通软件正成为运维知识载体,沉淀行业优秀用户积累的数据参考模型、运维实践规范、运维脚本沉淀,运维算法模型等知识内容,将高端用户的知识提炼后,进行知识搬运与运营变现,实现运维平台能力+运维知识实践的双轨化的知识运营模式。 此次融资注入后,公司将加强智能运维平台的技术研发,提升产品的标准化程度和交付效率,建立生态合作伙伴领跑智能运维中台赛道。 据此前消息,广通软件拟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已与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北京广通信达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与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发行上市辅导协议》。记者了解到,广通软件曾挂牌于新三板,后于2017年10月25日起终止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