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网北京12月7日讯银保监会网站12月4日公布对黑龙江通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黑龙江通河农商行”)的行政处罚决定。黑银保监罚决字〔2020〕55号显示,黑龙江通河农商行因关联交易未经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备案或批准,未向监管部门报告关联交易情况,未对关联交易信息进行披露等行为,被黑龙江银保监局罚款130万元。 以上处罚的依据为《商业银行股权管理暂行办法》第四十七条和第五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第七十四条。 黑龙江通河农商行主要违法违规事实主要包括: 1.股东在商业银行借款金额超过其持有经审计的本行上一年度股权净值的,仍将其持有商业银行股份进行质押。 2.股东质押本行股权数量达到或者超过其持有本行股权50%时,未对其在股东大会上的表决权进行限制。 3.股权质押超比例情况未向监管部门报备,并未按照规定进行信息披露。 4.关联交易未经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备案或批准,未向监管部门报告关联交易情况,未对关联交易信息进行披露。 5.向关系人发放担保贷款的条件优于其他借款人同类贷款的条件。 据公开资料显示,黑龙江通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于1993年11月27日成立,注册资本15000万人民币,哈尔滨华品吉沃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哈尔滨六福堂健康食品经销有限公司、哈尔滨宏达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各对其持股26.79%,为其大股东。 黑银保监罚决字〔2020〕56号显示,何承江对黑龙江通河农商行上述1-5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责任,黑龙江银保监局依据《商业银行股权管理暂行办法》第四十七条和第五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第八十九条给予何承江警告并处罚款10万元的行政处罚。 黑银保监罚决字〔2020〕57号显示,李秀艳对黑龙江通河农商行上述1-3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责任,黑龙江银保监局依据《商业银行股权管理暂行办法》第四十七条和第五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八条给予李秀艳警告的行政处罚。 黑银保监罚决字〔2020〕58号显示,牛海波对黑龙江通河农商行上述1-3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责任,黑龙江银保监局依据《商业银行股权管理暂行办法》第四十七条和第五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八条给予牛海波警告的行政处罚。 黑银保监罚决字〔2020〕59号显示,周波对黑龙江通河农商行上述4、5、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责任,黑龙江银保监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第八十九条给予周波警告的行政处罚。 相关法规: 《商业银行股权管理暂行办法》第四十七条:商业银行在股权管理过程中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银监会或其派出机构应当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或者其行为严重危及该商业银行的稳健运行、损害存款人和其他客户合法权益的,经银监会或其省一级派出机构负责人批准,可以区别情形,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三十七条规定,采取相应的监管措施: (一)未按要求及时申请审批或报告的; (二)提供虚假的或者隐瞒重要事实的报表、报告等文件、资料的; (三)未按规定制定公司章程,明确股东权利义务的; (四)未按规定进行股权托管的; (五)未按规定进行信息披露的; (六)未按规定开展关联交易的; (七)未按规定进行股权质押管理的; (八)拒绝或阻碍监管部门进行调查核实的; (九)其他违反股权管理相关要求的。 《商业银行股权管理暂行办法》第五十二条:商业银行存在本办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情节较为严重的,由银监会或其派出机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第四十七条、第四十八条规定,处二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情节特别严重或者逾期不改正的,可以责令停业整顿或者吊销其经营许可证。对负有责任的董事长、董事会秘书和其他相关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取消其董事和高管任职资格。 《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银行业金融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由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并处二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情节特别严重或者逾期不改正的,可以责令停业整顿或者吊销其经营许可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未经任职资格审查任命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二)拒绝或者阻碍非现场监管或者现场检查的;(三)提供虚假的或者隐瞒重要事实的报表、报告等文件、资料的;(四)未按照规定进行信息披露的;(五)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的;(六)拒绝执行本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的措施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八条:银行业金融机构违反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家有关银行业监督管理规定的,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除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至第四十七条规定处罚外,还可以区别不同情形,采取下列措施:(一)责令银行业金融机构对直接负责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纪律处分;(二)银行业金融机构的行为尚不构成犯罪的,对直接负责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三)取消直接负责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一定期限直至终身的任职资格,禁止直接负责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一定期限直至终身从事银行业工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第七十四条:商业银行有下列情形之一,由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责令改正,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违法所得五十万元以上的,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五十万元的,处五十万元以上二百万元以下罚款;情节特别严重或者逾期不改正的,可以责令停业整顿或者吊销其经营许可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未经批准设立分支机构的;(二)未经批准分立、合并或者违反规定对变更事项不报批的;(三)违反规定提高或者降低利率以及采用其他不正当手段,吸收存款,发放贷款的;(四)出租、出借经营许可证的;(五)未经批准买卖、代理买卖外汇的;(六)未经批准买卖政府债券或者发行、买卖金融债券的;(七)违反国家规定从事信托投资和证券经营业务、向非自用不动产投资或者向非银行金融机构和企业投资的;(八)向关系人发放信用贷款或者发放担保贷款的条件优于其他借款人同类贷款的条件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第八十九条:商业银行违反本法规定的,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可以区别不同情形,取消其直接负责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一定期限直至终身的任职资格,禁止直接负责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一定期限直至终身从事银行业工作。商业银行的行为尚不构成犯罪的,对直接负责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 以下为处罚原文:
商务部市场运行专家、全联房地产商会商业地产工作委员会会长 王永平 张丹 发自三亚 刚下飞机还来不及换身衣服,王永平快速迈着步子,准时来到了采访室。 这一年,王永平格外地忙,行程安排得满满当当,接受采访的时间并不多。即使在自己举办的年度大会上,也没能腾出时间坐下来聊聊。 不过,在第四届全国中小城市商业创新发展论坛(简称“中小城市商业创新论坛”)正式开始的前一天,有幸和王永平进行了半个多小时的采访。 采访中,他回首这令人难忘的一年,讲述商业地产人的坚持和改变;他纵览行业全局,剖析中小城市商业发展的机遇与挑战;也从协会的责任与担当出发,对未来商业地产的走向做出判断。 中小城市商业发展不是大城市的缩小版 “城市虽小,市场规模并不小,活跃度也不低。”作为《中小城市商业创新论坛》的发起人,在王永平看来,中小城市的商业发展充满着极大的想象空间。 王永平认为,中小城市是值得关注,也应该被关注的市场,这也是举办这样一个论坛的主要原因。 今年是《中小城市商业创新论坛》举办的第四届,能坚持下来不容易。谈起当初办论坛的初衷,王永平说,主要是基于三个方面的考虑:一是中小城市商业地产规模不小,应该去关注;二是,与大城市相比,中小城市商业的发展规模、水平、专业化程度等方面,还有较大的提升空间;三是,中小城市的商业发展,不能简单地当作大城市的简单缩小版来看待,它有自身的特点,需要因地制宜地研究商业模式、运营模式,挖掘独有的消费需求。 在市场由增量向存量转变的过程中,新机会的挖掘尤为可贵。中小城市便是众多机会的其中之一。而中小城市商业发展的机遇在哪里?这要从中小城市的特点谈起。 “很多人会误以为,与大城市相比,中小城市的辐射范围很小,而事实不是这样的。”王永平解释道,中小城市商业辐射半径其实很宽,它不仅仅是一个商业中心,往往成为区域里政治、文化、经济的一个综合中心,会将周边的消费者都吸引过来,有很强的消费黏性和吸附效应。 消费活跃度与成长性较高,这是中小城市的另一个特点,也是优势。“中小城市的消费者中,有很多是被大城市‘教育’后的回流人群,他们有一定的消费意识和基础,消费成长性比过往要高;另外,他们的消费能力和活跃度都不低。” 当然,中小城市的商业发展也存在不少挑战。比如,品牌下沉的梯度推进规律下,部分品牌更新或升级的速度较慢;担心品牌集群生态难形成等。 在王永平看来,摸清中小城市的商业发展规律,因地制宜,因人而异的进行品牌选择与运营管理,就会寻得一席生存之地。 数字化转型核心要回归产品本质 商业发展的规律就是紧跟消费需求的变化,还未完全消除的疫情,已经在悄然改变着消费方式和诉求。 基于大量行业调研的数据,王永平对疫情之后的消费需求变化进行了解读。首先,疫情之后的消费愈加趋于理性;其次,健康、运动类的消费偏好更强,家庭消费更加活跃;第三,线上消费占比更高,不过,社交性更强的购物中心疫后恢复得较快。 “从零售转体验到零售体验化,这也是一个新的反思创新。”在疫情前后的转变中,购物中心的经营理念也在发生变化。 而要说到“变化”,自然少不了“数字化”。“数字化”是疫情之后行业里关注度、讨论度极高的一个话题。 就现阶段而言,数字化的效果不明显。王永平认为,这些年整个行业对于数据的收集工作做了很多,但是数据的整理做得不够好,数据的转化并不理想。 在王永平看来,造成这样的结果,根本上是互联网与实体商业的“不信任”,结合起来就没达到1+1>2的效果。疫情之后,实体商业的紧迫感在加强,越来越多的企业加入到数字化革命中。 “向数字化转型的核心就是,两者要紧密结合,将收集的数据用于产品改善,即回归到产品本质上。”王永平认为这是实体商业数字化建设很重要的一点。 产品是数字化转型的关键,也是购物中心走差异化路线的核心。“差异化不是简单地通过场景设计、标新立异的建筑外形来体现,而是通过品牌、产品来体现。”王永平总结道,互联网一定要能够影响到上游的产品端。 分化更加明显 进化是突围关键 即将过去的2020年,令所有人难忘,给各行各业都带来一定的影响,商业地产也未能幸免。 “如果要用几个关键词来总结,毫无疑问第一个就是挑战。”王永平解释道,这一年疫情对中国商业地产造成的影响是深远的,商业最需要的人流,在一段时间里受到的打击是致命的,损失可想而知。 第二个关键词就是创新。王永平解释道,“创新”这个词虽然是一个老名词了,但对商业地产行业来说,过去讲创新更多是锦上添花,今天来看,创新事关生死存亡。 “疫情加剧了商业地产的分化与进化”这是今年王永平输出频率最高的一个精华观点。分化是指好的会更好,资源都往头部集中,而差的就会被淘汰;进化则是与创新有关。 王永平解释道,在行业分化当中,要成为洗别人,而不是被洗的对象,一定要进行创新变革甚至进化,一般的创新变革都不够,要有颠覆性的变化,这就是进化。 “不以规模论,而以创新论,这种创新不是简单的模仿或提升,而是迭代式、颠覆式的创新,这样才能有新的机会。” 站在岁末细观明年,王永平预测,无论从投资开发、建设还是招商等角度,明年市场会变得更加保守和谨慎。 首先,运营管理会更加围绕商业的本质即产品去深度挖掘,过去商业地产的重数量、轻质量;重开发、轻运营;重增量、轻存量,现在更多是在城市更新、运营管理上下功夫。 不管难与苦,2020年都即将过去,新的一年总会如期而至。过去已然成为过去,未来才是真正要去把握的,而走好当下的每一步,就是对未来的用心。 以下为与王永平对话精选: :对于即将过去的2020年,您会用什么样的关键词来形容? 王永平:第一个关键词就是挑战,因为疫情期间人流不能集聚,而商业最需要的就是人流,所以这种背景下,商业在一段时间里的打击是致命性的,甚至造成一些购物中心、商户没有扛过去;第二个是创新,创新虽然这个词已经变成一个老名词了,但是在商业地产行业里边,过去讲创新更多的像是锦上添花,今天来看,实际上事关生死存亡。 :您如何实体商业的数字化现状?数字化转型的核心是什么? 王永平:目前数字化的效果不明显,关于不明显的原因,我觉得这些年我们大量在做基于数据的收集,这块工作做得很多,但是数据的整理做的不够好,数据的转化并不理想。 现在的数字化大量是用于对消费者定义标签后的推送,在推送的过程中,很多产品很雷同,市场上可以选择的创新产品较少,所以多是在做存量,增量这一块做得不够好。 向数字化转型的一个重要的核心点是,数据的收集能够影响到产品的改善,互联网能够影响到上游的产品端,要回归到产品本质。 :中小城市商业地产发展的机遇在哪里? 王永平:中小城市的辐射半径其实挺宽的,辐射广大的城乡,它不仅仅是个县城社区的概念,可能周末的消费,会有很多周边的一些发达城镇来消费,这是它的一个特点,它有很强的一个吸附效应。 另一方面,中小城市的消费群体,多是有大城市的消费意识和基础,他们对新的事物接受程度高,而且消费能力不低。所以我觉得这个市场实际上是,被大中城市“教育”的一些消费者回到县城,所以他们的消费成长性比过往要高,这是一个它的优势。 另外,相对大城市而言,他们的经济上的负担较低,消费比较活跃,所以疫情过后,中小城市的商业恢复有的甚至比大城市的要快。 :“后疫时代”的商业地产会呈现怎样的趋势? 王永平:放在全行业来看,有两个关键词,一个是分化,一个是进化。行业分化过程中,资源逐步往头部集中,好的会更好。另外一个进化,在这个过程当中,“好的更好”不完全是按照规模来论。比如有一部分企业可能规模不大,但是它有很多创新,这种创新一定不是简单的模仿,或者简单的提升,而是迭代式的、颠覆式的创新,那就可能有新的机会。 :您对明年商业地产行业的预测是怎样的? 王永平:我觉得无论从投资开发、建设还是招商等角度,市场可能会变得更加保守和谨慎。另外,大家会在城市更新、运营管理这两个方面下功夫,对运营管理可能会更加围绕它的本质。 :您对商业地产行业轻重资产比例怎么看? 王永平:我们的商业地产过去分几种,一种是完全持有,一种是完全的销售,第三种是轻重结合。现在来看在国内,完全持有是比较困难的,因为资金压力太重。轻资产管理,现在看来仍是一个风口,而且应该专人做专事。
中国经济网北京12月7日讯近日,银保监会官网披露的黑龙江银保监局3份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黑银保监罚决字〔2020〕66号、67号、68号)显示,黑龙江宾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黑龙江宾州农商行”)存在5项主要违法违规事实,遭罚款130万元。该行董事长兼法定代表人周革、董事兼行长赵红刚对这些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责任,均遭警告,周革还被罚款10万元。 黑龙江宾州农商行存在的5项主要违法违规事实具体为: 1.股东在商业银行借款金额超过其持有经审计的本行上一年度股权净值的,仍将其持有商业银行股份进行质押。 2.股东质押本行股权数量达到或者超过其持有本行股权50%时,未对其在股东大会上的表决权进行限制。 3.股权质押超比例情况未向监管部门报备,并未按照规定进行信息披露。 4.关联交易未经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备案或批准,未向监管部门报告关联交易情况,未对关联交易信息进行披露。 5.向商业银行的关系人发放担保贷款的条件优于其他借款人同类贷款的条件。 2020年11月30日,黑龙江银保监局依据《商业银行股权管理暂行办法》第四十七条和第五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第七十四条,对黑龙江宾州农商行罚款130万元。 周革对黑龙江宾州农商行上述5项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责任。同日,黑龙江银保监局依据《商业银行股权管理暂行办法》第四十七条和第五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第八十九条,对周革警告并处罚款10万元。 赵红刚对黑龙江宾州农商行上述5项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责任,同日,黑龙江银保监局依据《商业银行股权管理暂行办法》第四十七条和第五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和四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第七十四条、第八十九条,给与赵红刚警告。 2016年7月26日,中国银监会黑龙江监管局下发关于同意黑龙江宾州农商行开业的批复,其中提到该行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0000万元;法定代表人为周革,核准周革董事长任职资格;核准赵红刚董事、行长任职资格。 《商业银行股权管理暂行办法》第四十七条规定: 商业银行在股权管理过程中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银监会或其派出机构应当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或者其行为严重危及该商业银行的稳健运行、损害存款人和其他客户合法权益的,经银监会或其省一级派出机构负责人批准,可以区别情形,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三十七条规定,采取相应的监管措施: (一)未按要求及时申请审批或报告的; (二)提供虚假的或者隐瞒重要事实的报表、报告等文件、资料的; (三)未按规定制定公司章程,明确股东权利义务的; (四)未按规定进行股权托管的; (五)未按规定进行信息披露的; (六)未按规定开展关联交易的; (七)未按规定进行股权质押管理的; (八)拒绝或阻碍监管部门进行调查核实的; (九)其他违反股权管理相关要求的。 《商业银行股权管理暂行办法》第五十二条规定: 商业银行存在本办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情节较为严重的,由银监会或其派出机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第四十七条、第四十八条规定,处二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情节特别严重或者逾期不改正的,可以责令停业整顿或者吊销其经营许可证。对负有责任的董事长、董事会秘书和其他相关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取消其董事和高管任职资格。 《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规定: 银行业金融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由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并处二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情节特别严重或者逾期不改正的,可以责令停业整顿或者吊销其经营许可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未经任职资格审查任命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 (二)拒绝或者阻碍非现场监管或者现场检查的; (三)提供虚假的或者隐瞒重要事实的报表、报告等文件、资料的; (四)未按照规定进行信息披露的; (五)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的; (六)拒绝执行本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的措施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八条规定: 银行业金融机构违反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家有关银行业监督管理规定的,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除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至第四十七条规定处罚外,还可以区别不同情形,采取下列措施: (一)责令银行业金融机构对直接负责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纪律处分; (二)银行业金融机构的行为尚不构成犯罪的,对直接负责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 (三)取消直接负责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一定期限直至终身的任职资格,禁止直接负责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一定期限直至终身从事银行业工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第七十四条规定: 商业银行有下列情形之一,由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责令改正,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违法所得五十万元以上的,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五十万元的,处五十万元以上二百万元以下罚款;情节特别严重或者逾期不改正的,可以责令停业整顿或者吊销其经营许可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未经批准设立分支机构的; (二)未经批准分立、合并或者违反规定对变更事项不报批的; (三)违反规定提高或者降低利率以及采用其他不正当手段,吸收存款,发放贷款的; (四)出租、出借经营许可证的; (五)未经批准买卖、代理买卖外汇的; (六)未经批准买卖政府债券或者发行、买卖金融债券的; (七)违反国家规定从事信托投资和证券经营业务、向非自用不动产投资或者向非银行金融机构和企业投资的; (八)向关系人发放信用贷款或者发放担保贷款的条件优于其他借款人同类贷款的条件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第八十九条规定: 商业银行违反本法规定的,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可以区别不同情形,取消其直接负责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一定期限直至终身的任职资格,禁止直接负责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一定期限直至终身从事银行业工作。 商业银行的行为尚不构成犯罪的,对直接负责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 以下为处罚原文:
新的工作自然也会创造新的就业机会,我们更需要做的是对于事物发展规律的理解与把握。 蒋光祥 近日,随着拼多多(多多买菜)、美团(美团优选)、滴滴(橙心优选)等互联网平台巨头进军社区团购的势头再起,一时间家门口的小菜市、小商铺似乎岌岌可危起来,有声音认为,认为国外的互联网巨头专研科技,做出了不少改变时代的巨大变革,中国的互联网巨头却不舍蝇头小利,现在竟然已经沦落到和小菜贩抢生意,不讲武德。乍一听可能颇有道理,但是仔细一想,又似乎不是这么回事。 众所周知,本次疫情对于线上社区团购、生鲜电商等业态,无形中起到了一个大幅促进的作用。但即便没有疫情,当前社区居民,尤其是年轻一代的购物与消费习惯早已从以往的“自己到店”向“货品、服务配送到家”转变,甚至人们在医疗健康领域的需求,也有照此发展趋势。我认为这也是最近京东健康(港股06618)在港股上市前后,受到各路资本追捧的主要逻辑之一。顺应这一趋势的变化,社区商业朝“互联网+智慧社区”商业模式的转变也就成为了必然。所谓社区团购,当前也就是利用APP、微信群以及小程序,将商品信息(目前主要是生鲜商品)展示给消费者,再由平台根据团购情况统一调度配送。暂不论其间有没有客户喜闻乐见的互联网巨头之间的“火并”、“烧钱”补贴, 对于消费者,尤其是年轻消费者来说,有几个人可以做到和自己的父母辈一样,每天清晨拎个菜篮去门口小菜场兜一圈,和小商小贩斗智斗勇呢?自然是手机下单,送菜上门,不新鲜就点退货,自有物流师傅上门来取货退款。 但要说这就是互联网巨头对小菜贩的降维打击,这其实有点看不起互联网平台,有责任有眼界的互联网平台显然不会止步于此。目前我国大多数城市主城区的老旧社区,由于用地和用房缺乏,地价和房租昂贵,造成菜店、早餐店、家政、再生资源回收点等居民生活必需的业态和网点难以进入社区。与此同时,多数城市新建社区缺乏对商业用地和商业用房规划,社区商业和便民生活服务设施建设明显不足,居民消费不便利问题突出。这里必须要提到一个邻里中心(Home by Home)的概念,这一新型社区服务是通过设立集合商业、文化、体育、卫生、教育等多种生活服务设施的居住区商业中心,为邻近居民提供“一站式”服务。该模式主要适合人口规模适中的社区,业态配置要求集合基本公共服务、公益服务以及商业服务等多种服务业态,包括大型超市主力店或社区型百货店、24小时便利店;书坊、休闲游乐场所等文化娱乐设施;银行、邮局等社会服务设施;餐饮店、社区日间照料中心、美容美发中心、健身中心、修配服务站、再生资源回收站等生活设施,以及儿童教育等教育设施,同时要提供一定的公共活动空间,营造自助互助邻里文化,提高居民社区幸福感。而当前即便上海等一线城市,邻里中心还是不多见,社区商业业态配置不完备。但按照公共产品理论,社区商业服务网点作为保障城市居民生活的最基础的载体和平台,应作为公益性设施,由政府进行投资建设或给予财政补贴。而目前政府尚未明确社区商业服务网点的公共产品属性,现实当中也存在各种掣肘。“财大气粗”的互联网平台此刻就有了大展身手的舞台。其中的格局远大者,很可能还会“染指”社区养老服务。积极引入以健康养老医疗为核心的医疗服务、养老服务等业态,推动社区养老服务发展,提升和拓展社区商业服务功能。 至于对于小菜贩的就业担心,如同多年来对于淘宝起来了,实体经济要完的担心,有消亡的岗位,但也有更多顺应时代趋势,活得更出彩的行业。新的工作自然也会创造新的就业机会,我们更需要做的是对于事物发展规律的理解与把握。
“类金融”机构监管细则陆续出炉,商业保理企业等将实行名单制管理。 9月26日,《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获悉,近日,银保监会普惠金融部印发《商业保理企业名单制管理工作方案》(简称《方案》)的函,对商业保理企业实施名单制管理。 此外,银保监会普惠金融部9月24日召集各地金融监管局、银保监局、国有大行等举行融资担保、小额贷款、典当行、商业保理、融资租赁、地方资产管理公司等“六类机构”监管工作会议。 据《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了解,银保监会要求各省市金融监管局,对商业保理企业精准实施分类。对商业保理企业精准分类是有效开展处置工作的前提。各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简称金融监管局)要充分采取非现场审查、现场检查、约谈、引入第三方参与核查等多种方式,摸清、摸透本辖区商业保理企业底数,做到分类结果客观、公正、经得起检验。 《方案》要求,各地金融监管局初步分类结果确定后,要广泛征求市场监管、公安、人民银行、银保监、税务等部门、行业协会及相关企业意见。相关方面提出异议的,要认真组织核查并答复。优先将股东背景、资金实力、业务经验、合规经营、经营业绩等方面表现突出的企业,初选为拟纳入监管名单企业,切实发挥对市场的示范引领作用。 其中,对新设立的或设立后未开展业务的商业保理企业,要在其实际经营半年后再考虑是否纳入监管名单,融资租赁企业剥离兼营的保理业务新设立的商业保理企业除外。 《方案》要求压实主体责任。商业保理企业的监管责任在地方政府,各金融监管局要负起名单制管理主体责任,把好审查关。监管名单要坚持宁缺毋滥,防止“带病”纳入。银保监会主要审查各项形式要件是否齐全。时间安排上,争取在今年9月底和12月底前向银保监会普惠金融部报送两批监管名单。 此外,加强评估论证。监管名单公示前,要加强评估论证,充分考虑不同公示方式的法律风险和市场影响,合理确定公示范围。各金融监管局可以选择仅向市场监管、公安、人民银行、银保监、税务等部门、银行保险机构、行业协会及企业公示;向社会公示的,相关表述要措辞严谨、依法合规,避免引发负面舆情或造成不良社会影响。各金融监管局要坚持“动态管理、有进有出”原则,加强对监管名单内商业保理企业的跟踪监测。发现违法违规经营行为的,及时从监管名单内移出,并按程序公示和向银保监会报告。 监管名单确定后,各金融监管局要推动银行保险机构与监管名单内商业保理企业开展再保理、信用保险等业务合作。同时,加强多部门协调配合,探索与市场监管部门的经营异常名录库管理进行有效衔接,加大对非正常经营企业、严重违法违规经营行为联合惩戒力度,稳妥有序做好清理规范工作,减量增质,净化市场生态。各金融监管局要进一步督促“空冗“失联”等非正常经营企业和违法违规经营类企业在合理期限内整改。考虑到新冠肺炎疫情的影响,对各项监管指标良好、积极支持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暂时不满足“受让同一债务人的应收账款,不得超过风险资产总额的50%”和“受让以其关联企业为债务人的应收账款,不得超过风险资产总额的40%”两项监管要求的,可适当延长整改期。 去年10月,银保监会发布《关于加强商业保理企业监督管理的通知》 ,商业保理企业应遵守以下监管要求:受让同一债务人的应收账款,不得超过风险资产总额的50%;受让以其关联企业为债务人的应收账款,不得超过风险资产总额的40%;将逾期90天未收回或未实现的保理融资款纳入不良资产管理;计提的风险准备金,不得低于融资保理业务期末余额的1%;风险资产不得超过净资产的10倍。 目前,多地金融监管局正在对“类金融”企业清理整顿。 8月末,天津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发布公告,按照《天津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已决定对天津盛富商业保理有限公司等105家商业保理公司立案调查。因多次联系未果,向上述公司公告送达《立案通知书》,公告自发出之日起,满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9月4日,福建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做好商业保理企业名单制管理工作的通知》,各地金融监管部门要督促“失联”“空壳”等非正常经营类企业和违法违规经营类企业在合理期限内整改,非正常经营类企业整改验收合格的,可纳入监管名单;违法违规情节较轻且整改验收合格的,可纳入监管名单。要坚持“动态管理、有进有出”原则,加强对监管名单内商业保理企业的跟踪监测,对发现已列入监管名单的企业存在违法违规经营行为的,应及时向我局报告,我局将按照有关程序上报银保监会,将企业移出监管名单。 (作者:辛继召 编辑:周鹏峰)
银保监会11月10日发布的数据显示,三季度末商业银行信贷资产质量基本稳定。商业银行不良贷款余额2.84万亿元,较上季末增加987亿元;商业银行不良贷款率1.96%,较上季末增加0.02个百分点。利润同比下降,降幅收窄,风险抵补能力较为充足。前三季度,商业银行累计实现净利润1.5万亿元,同比下降8.3%,平均资本利润率为10.05%。商业银行平均资产利润率为0.80%,较上季末下降0.02个百分点。三季度末,商业银行贷款损失准备余额为5.1万亿元,较上季末增加1086亿元;拨备覆盖率为179.9%,较上季末下降2.52个百分点;贷款拨备率为3.53%,较上季末下降0.01个百分点。三季度末,商业银行(不含外国银行分行)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为10.44%,较上季末下降0.02个百分点;一级资本充足率为11.67%,较上季末上升0.07个百分点;资本充足率为14.41%,较上季末上升0.20个百分点。流动性水平保持稳健。三季度末,商业银行流动性覆盖率为138.67%,较上季末下降3.79个百分点;流动性比例为58.63%,较上季末上升0.44个百分点;人民币超额备付金率1.80%,较上季末下降0.11个百分点;存贷款比例(人民币境内口径)为75.46%,较上季末上升0.86个百分点。(欧阳剑环)
吴文婷12月13日,由中国商业联合会、睿和智库、万商俱乐部联合举办,中国商业联合会商业创新分会承办的“第五届中国不动产资产管理创新峰会”在广东佛山举行,主题为“悟变局抓机遇创奇迹”,包括优客工场、印力集团、远洋资本等企业出席。 优客工场创始人、董事长,共享际创始人毛大庆表示,城市更新远不仅是个商业方式的改造,而且更多的是一个城市文化复兴的标志。之所以谈到沉浸式的体验,其实跟今天的新的消费人群有关,他们对于消费的诉求,已经远远不止购物,更多的是在我们的城市消费体验中,获得他们的精神的享受跟精神的升华,所以在很多新兴的商业模式里,都可以看到沉浸式的主题,沉浸、代入同理心和让消费者感知城市文化的复兴,是在城市复兴中特别重要的内容。 他进一步谈及城市更新、职住一体、IP的孵化和复合空间这四个话题。关于城市更新,以上海的浦西的十八条街道改造为例,观察里面的业态,观察他们拿民国清末,以及包括近现代的文物建筑,如何吸引进去一大批90后、00后的网红的从业人员在里面近来消费。 关于职住一体,毛大庆介绍了他们发起了一场关于共享生活的社会大实践。他们把新的生活模式试图装进让办公、居住、社交、娱乐、文化为一体的小的综合体里面,做了10几个大概5000、1万平方米的小型综合体的实践,让这些房子,都变成生活场景的实验室,相互的交互、链接、碰撞,他们认为城市更新和城市商业复兴,是一场化学反应,是一个化合物,不是一个物理的叠加反应,从而引领了既是生活方式的变革,又是符合坪效跟复购重要的引擎的来源。 在他看来,其实新经济、新消费、新技术,商业逻辑万变不离其宗三件事情:以用户为核心、以增长为导向、以数据为能源。“无论我们做大的城市更新,还是大的购物中心,还是大的商场,还是小型的房子,无外乎都是这个逻辑,先改变认知,再找到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