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日获悉,为促进互联网与人身保险的深度融合与完善相关监管制度,近日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下发行业内部通知,拟调研收集人身保险公司“直播带货”相关情况。 通知称,在疫情防控期间,互联网人身保险发挥出线上渠道独特优势,较好满足了消费者“非面对面”的保险服务需求,部分保险公司也纷纷开始尝试“直播带货”这一新型线上营销宣传模式,给消费者带来了新颖、便捷的服务体验。为进一步推动人身保险行业高质量发展,促进互联网与人身保险的深度融合,中国保险行业协会拟对近期人身保险行业“直播带货”等互联网新业态进行深入研究分析,并为监管完善相关制度提供参考建议。 今年以来,“直播带货”这一新型线上营销宣传模式所存在的潜在风险引起监管部门的注意。由于网络直播门槛较低,“直播带货”被一些保险营销号盯上,为了吸引“粉丝”、增加成交,个别主播在直播中夸大其词、虚假宣传,存在保险销售误导现象。 近两个月来,河北等地银保监局专门下发开展自媒体保险营销宣传全面排查和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针对短视频直播等自媒体保险销售误导现象,要求各保险公司和专业保险中介机构开展全面排查。同时,针对当前短视频直播平台保险营销宣传存在的不当宣传、销售误导等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治理整顿,加大对分支机构及从业人员短视频直播账号和信息发布的审核力度,坚决清理未经报告开设账号和发布内容行为,严格追究相关机构和人员责任。 北京等地银保监局下发通知,提示辖内保险机构关注保险网络直播和短视频合规风险,要求各保险机构应当按照“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区分不同情形严格落实保险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 一是严格区分保险短视频、直播业务形式。属于互联网保险业务的,应当严格符合互联网保险业务监管规定。对于通过线上引流、线下转化等方式开展销售活动的,应当严格遵守所属渠道类型及相关保险产品销售的监管要求。 二是严格规范保险短视频、直播有关主体。保险机构可以按照互联网保险业务监管规定建立自营网络平台,开展保险短视频、直播等形式互联网保险业务活动,应当集中运营、统一管理。保险机构对于所属各级分支机构及从业人员个人通过短视频、直播等方式开展的营销宣传活动,应当严格管理审核,确保营销宣传信息合规准确。保险机构应当充分“了解你的合作方”,不得委托未取得合法资格的机构从事保险销售活动,不得以信息技术费用、推广费用、咨询费用等名义变相支付保险销售佣金。 三是严格管理保险短视频、直播相关内容。保险机构通过保险短视频、直播进行营销宣传的,应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不得出现不实陈述或误导性描述等情形。保险公司应当审核第三方网络平台以短视频、直播等形式提供宣传服务的内容,对宣传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规性承担相应责任。保险机构应规范使用机构简称,避免出现保险公司与保险专业中介机构、保险机构与第三方网络平台等相混淆的情况。
6月30日,银保监会印发《关于规范互联网保险销售行为可回溯管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自2020年10月1日起实施,给予保险机构3个月的过渡期,规范互联网保险销售相关可回溯管理措施,自通知实施后仍不能符合要求的保险机构,应当立即停止开展相关互联网保险销售业务。《通知》的发布,既是积极应对互联网保险快速发展背景下销售误导和变相搭售等突出问题、维护保险消费者权益、提升保险消费者获得感的现实举措,也是有效化解互联网保险操作风险、规范市场秩序、强化金融治理的必然要求,是互联网保险监管领域的又一创新实践,相关规定措施紧贴市场实际,具有很强的针对性。 线上版“双录”新规体现保险销售行为监管一致性 2017年,原中国保监会发布的《保险销售行为可回溯管理暂行办法》规定,保险机构在对自然人开展线下人身险产品销售的过程中,在取得投保人同意的前提下,要对销售过程关键环节以现场同步录音录像的方式予以记录,即“双录”政策,这是开展线下保险销售行为可回溯管理的基础和保障。此次《通知》可以看作为保险销售“双录”政策的“线上版”。通过梳理《通知》全文不难看出,新规力求实现线上互联网保险销售规范与线下保险销售“双录”政策目标的一致性,同时又很好地兼顾了互联网保险业务自身的特殊性,制定了有针对性的规范措施,积极维护消费者基本权利,全面保障消费者个人权益。《通知》聚焦销售页面管理与销售过程记录回溯两大主要方面,明确互联网保险销售边界和责任主体,强化互联网保险售前规范,加强销售过程记录管理,基本实现了互联网保险销售事前规范、事中管理、事后回溯的全流程有效监管,是保险监管部门的行为监管理念在互联网保险销售领域的又一次生动实践。 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是新规的根本遵循 《通知》将维护消费者基本权利放在突出位置,重视对于消费者知情权、自主选择权和公平交易权的保护,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是贯穿互联网保险销售监管始终的中心主线和根本遵循。新规要求保险机构必须在销售页面设置投保人自主确认已阅读相关标识,确保投保人阅读知会相关投保须知和销售页面关键信息;要求健康告知提示与保险责任直接相关,表述通俗易懂,内容具体且问题边界清晰,确保保险交易信息对称,使得即使没有保险常识的消费者也能准确了解保险责任免除情形,有效保障消费者公平自主交易权利。与此同时,新规还严禁保险机构借保险交易收集与销售产品无关的消费者个人信息,并要求保险机构采取有效措施,保护保险交易相关人员的个人信息安全,有效保障消费者的隐私和个人信息安全。另外,新规还将消费者投诉和法律诉讼等纠纷情形下的档案保存年限,由“线下版”规定中的至少保存至纠纷结束后二年增加至三年,切实保障保险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销售页面管理是规范互联网保险销售行为的核心举措 当前互联网保险投诉的很大比例,来自于互联网消费场景中的保险销售,存在消费页面默认勾选保险进行搭售而保险告知不明显等情况,甚至将保险销售与网络购物折扣刚性关联进行捆绑销售。此次新规首次明确了销售页面的定义和销售边界,同时强调销售页面只能设置在保险机构自营网络平台,且需要与非销售页面进行分隔。这一规定通过有效行为监管真正明晰了互联网保险销售的责任主体,有效改变了以往互联网保险销售主体不清、责任不明的不利局面,是有效解决互联网保险销售误导和变相强制搭售的核心举措。一方面,新规在确保保险消费者知情权的基础上,帮助消费者简单明了地获知保险条款的核心保障和告知内容,实现互联网保险公平交易;另一方面,对当前的场景化保险创新持相对宽容和支持态度,能够在兼顾用户体验和消费者权益的基础上,进一步清晰监管边界和责任主体,提高市场监管有效性,最大程度地降低“强制搭售”、“被投保”等违规保险销售行为。 销售过程可回溯为保险销售纠纷处理提供有力支撑 鉴于互联网保险销售的独特性,《通知》创新推出基于“操作留痕”的互联网保险销售页面可回溯管理机制,对销售环节、页面内容和互动方式提出明确要求,并要求保险机构记录保存销售页面、投保人和被保险人在相关销售页面上的操作轨迹,以及投保期间保险机构通过在线服务体系向投保人解释说明保险条款的有关信息。相关要求准确具体,基本涵盖了互联网保险销售过程的所有重点要素和关键环节,通过相关记录能够较好地还原销售过程和销售行为,对违规销售行为形成有效震慑,为相关销售纠纷处理提供技术支持。同时,新规要求保险机构建立互联网销售页面版本管理机制和可回溯管理内部控制体系,积极提升互联网销售行为可回溯管理的有效性和可操作性,助力互联网保险销售纠纷处理,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 三大举措确保互联网保险销售实现“三真” 此次新规推出了“重点内容强制披露告知+投保线上实名制验证+销售过程留痕管理”的三大举措,确保实现互联网保险销售的“真人、真交易、真实意思表示”。投保线上实名制验证和销售过程留痕管理的有效结合,能够确保互联网保险客户与保单的真实性和有效性,有效避免违规销售乱象,为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奠定基础。与此同时,新规要求将保险责任、责任免除、等待期以及续保条款等重要内容,以通俗易懂的文字在销售页面的显著位置进行披露,并设置自主确认已阅读标识进行强制告知,确保即使对于保险认知相对有限的消费者也能够准确了解保险产品的相关告知事项,真正达到“告知”保险消费者的目的,而不仅仅是“告诉”消费者,避免“告而不知”的问题,从而确保消费者的保险消费行为,是真正基于对保险产品有效认知的基础上,做出的理性选择,确保保险交易行为是消费者的真实意思表示。 《通知》的发布,标志着我国保险行业初步构建起销售行为可规范、销售过程可追溯、重要信息可查询、问题责任可确认的互联网保险销售全流程监管制度,这将为规范和指导我国新形势下互联网保险的健康持续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实现之年,是全面打赢脱贫攻坚战的收官之年。在这个关键时期,新冠肺炎疫情的发生使得经济发展产生了不确定性。今年4月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在“六稳”的基础上提出“六保”,旨在对冲疫情带来的新的不确定性。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特别强调稳就业、保民生,随着政府工作报告的发布,一系列金融支撑政策随之而来。 当前,中小企业发展面临困境,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对稳就业、保民生具有重要意义。保险业作为金融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对支持经济发展具有重要作用。《中国金融家》记者特邀中国金融科技50人青年成员、中国人保(行情601319,诊股)财险高级主管周运涛就保险业支持“稳企业、保就业”一题进行了采访。 为企业提供有效保障 疫情发生以来,大量中小企业面临经营困难。中小企业的健康发展对实现“六稳六保”的目标具有重要作用。为中小企业纾困解难,对保障产业链安全、增强经济长期竞争力具有重要意义。中小企业面临着怎样的困难,受到了哪些冲击和影响?保险业在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方面能发挥哪些作用?当前国家对保险业支持稳企业、保就业做出了哪些部署? 针对上述问题,周运涛表示,中小企业占据我国企业数量的90%,提供了80%以上的城镇劳动就业,贡献了60%以上的GDP,对于我国经济发展至关重要,同时也成为此次疫情中受影响最严重的群体。受疫情影响,供应链问题、订单量下降、现金流紧张成为中小企业生存危机的三大挑战,个别企业订单数量甚至减少70%以上,受现金流约束,大量中小企业面临破产。 他表示,作为市场化的风险管理制度安排,保险在为企业财产提供有效保障的同时,还能够为因疫情导致的企业经营中断、合同履约失败、融资困难等经营风险进行有效保障,为企业持续经营保驾护航。国家高度重视保险行业在“六稳”、“六保”中发挥的积极作用,今年以来,国务院在多次会议中强调,要充分发挥保险的风险保障作用,并在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5次提到保险,要充分发挥保险在保障社会民生、降低企业负担、稳定市场主体、稳定外贸形势等方面的积极作用。保险行业积极贯彻国家有关政策要求,从企业经营的风险实际出发,积极创新产品与经营模式,为解决企业经营痛点提供有力保障。例如,为全面支持小微企业复工复产,中国人保财险创新推出“小微企业卫士”组合保险产品,针对小微企业规模小、雇员少、资金安排紧张、抗风险能力弱、受疫情冲击较大等突出特点,精准聚焦小微企业在疫情期间面临的经营困境,全面覆盖企业在疫情期间的财产损失、营业中断损失、员工健康安全等多种风险,为小微企业战胜疫情、持续经营提供全面保障。 四个方面发力 全面助力社会就业稳定 在我国针对中小企业发展出台了一系列帮扶政策之后,保险业积极落实中央部署、支持稳企业、保就业,为中小企业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周运涛告诉记者,按照“六稳”、“六保”的相关要求,保险行业着重在“增量、降价、提质、扩面”四个方面发力,降费扩责,加大优质产品供应,创新服务手段,多措并举,保障企业持续运营,助力社会就业。例如,在疫情期间,保险行业及时创新推出“复工保”综合服务方案,为企业营业中断、雇主责任等提供有效保障,创新风险管理与服务模式,积极助力企业复工达产;积极开发推广工程停工损失保险、工程履约保证保险、农民工工资支付履约保证保险等工程类保险,全力保障建筑工程如期开复工和工人复岗;积极推广贸易信用险、关税保证险等产品,有效化解疫情导致的订单取消、供应链中断、账款违约等市场风险,降低企业资金压力,有效稳定国内外贸易形势;创新推出针对新就业形态的相关保险保障,稳定就业基础,全面助力社会就业稳定等等。 同时,为有效应对疫情、支持企业复工复产,政府将保险深度融入社会治理体系,积极开展政保合作,帮助企业渡过疫情难关,走出经营困境,成为创新社会治理模式的新趋势。例如,在疫情期间,海南银保监局组织辖内保险业首创推出海南省复工复产企业疫情防控综合保险,为海南省重点企业复工复产提供风险保障,每家企业保障额度200万元,保费由海南省财政厅补贴70%,企业自担30%,成为海南省“政保合作”的创新典范,有效解决企业复工的后顾之忧,减轻企业经营负担。 保险业在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支持稳企业、保就业中具有一定优势,但同时也存在着一些问题与不足。对此,周运涛表示,鉴于独特的市场化机制,保险在为企业提供风险转移的同时,能够利用杠杆定价工具有效激活市场资源配置,通过科技化、专业化手段,帮助企业做好事前风险管控与事中干预,实现风险减量管理,最大程度降低社会整体风险暴露。 与此同时,此次疫情也暴露出一个突出的问题,就是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对于风险的认知程度还有待加强,保险覆盖率仍然处于较低水平,对抗重大风险冲击的能力较为有限。提高企业的风险认知水平、强化对于保险的深入了解,是一项势在必行的工作,只有企业真正将保险机制融入到公司的运营管理框架中,与保险机构一道,不断提升风险管理能力,强化风险预防,才能做到防微杜渐,降低企业风险暴露,减少风险损失,确保企业实现持续健康经营,进而稳定就业,实现社会稳定发展。 金融科技助力“稳企业 保就业” 近年来,金融科技在我国蓬勃发展,疫情期间也不乏科技的身影,为企业经营带来了诸多便利。金融科技在为“稳企业”特别是服务中小微企业带来了积极影响的同时,也对“保就业”产生了积极作用。 周运涛表示,近年来,保险行业深入推进数字化转型,此次疫情是对转型成果的一次检验,从实际效果看,保险行业的数字化转型经受住了疫情考验。疫情发生后,依托创新技术的有效支持,保险行业快速行动,推出线上投保、在线“双录”、远程审核、在线理赔、远程问诊服务、线上导医等一系列“无接触式”保险服务举措。例如,互联网保险公司众安保险,通过自行开发智能客服底层算法,打造“众安精灵”智能客服平台,迅速精准进行客户答疑,在线客服会话占比高达85%,在疫情最紧张的2月,“众安精灵”累计处理用户咨询超过150万件,在线会话超过250万次,有效满足了疫情期间客服爆发式增长需求,为有效并及时地满足企业风险保障需求提供了有力技术支撑。与此同时,利用金融科技手段,保险机构在不断优化提升传统保险服务效率与体验的基础上,还积极搭建风险管理培训与增值服务平台,为增强企业员工风险管理意识、提升企业风险管理水平提供有效支持,为企业复工、工人复岗解决后顾之忧,在保障企业正常运行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此次疫情,不仅是对社会和公众风险和保险意识的一次良好教育,同时,也极大提升了整个社会的线上化率。面向未来,保险的渗透率以及线上化率将进一步提升,这将进一步坚定保险行业推动数字化转型的决心,保险运营和服务的进一步线上化,将在推动社会风险减量管理、降低社会风险敞口、减少社会风险损失、助力社会高质量发展方面发挥更加重要的作用。
8月26日,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开发者大会在国家会展中心举行。长三角生态绿色发展示范区执委会、两省一市、两区一县政府在现场签署六个重点合作项目。中国太保董事长孔庆伟应邀参加签约仪式,并与青浦区、吴江区、嘉善县人民政府共同签署了《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绿色保险战略合作协议》。 2019年以来,中国太保积极响应长三角一体化国家战略,围绕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总体方案和金融十六条意见,主动规划、大胆创新,努力发挥商业保险机制在一体化示范区绿色生态环境保护和社会综合治理方面的功能。 作为当天签署的一体化示范合作项目中唯一一个保险项目,此次中国太保与两区一县政府签署的绿色保险战略合作协议将着眼于四大领域合作:一是运用绿色保险共保服务机制推动生态环境区内通赔跨域治理;二是设立生态环保绿色基金加快绿色生态产融共建;三是开发金融保险创新联动机制助推示范区绿色产业转型;四是专设区域机构和创新实验室打造制度创新试验田。 据介绍,项目旨在通过示范区在生态绿色发展方面的协同示范优势,共同打造绿色金融示范区、生态产融共建区、综合金服创新区,进一步助力长三角更高质量一体化发展。 以本次战略签约为契机,中国太保将紧扣一体化和高质量两个关键词,与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紧密携手,努力下好一体化发展先手棋、当好改革排头兵,并与区内金融机构、高科技企业、高校研究院所共同发挥优势资源,贡献各界智慧,建立联合创新机制,展现开放生态,在服务长三角一体化国家战略中彰显太保能级。 近年来,立足“基础设施互联互通、人民群众美好生活、生态环境共保联治、落实乡村振兴战略、创新保险产品供给”五大领域,中国太保在助力长三角一体化战略中始终注重履行社会责任,坚持把绿色金融、绿色保险、可持续发展原则放在首位。 在绿色保险发展方面,仅2020年上半年中国太保在长三角地区包括环境污染责任险在内的保险保障金额已达57亿元。 在绿色金融创新方面,2019年中国太保参与投资“长三角协同优势产业基金”,聚焦生物技术、物联网、人工智能等新兴产业,打造优势产业集群;投资注册太平洋-上海城投环保金服股权投资计划,致力于满足长三角区域环境污染治理需求。 在加快绿色可持续发展方面,中国太保通过成本保险、产量保险、收入保险等产品帮助农民抵御自然灾害和市场等风险,提升农民收入,推动农业产业升级,扩大农村大病保险覆盖面。目前已在长三角地区开展基本医疗经办、大病保险、长护保险、医保补充等医保业务共计73个项目,覆盖5429万参保人,年基金管理规模108亿元,累计赔付金额33.9亿元,赔付人数88.6万人;农产品保障覆盖种植业、养殖业、林业、指数保险等多个领域,提供总保额逾300亿元的风险保障。
图片来自网络 8月26日上午,新华保险召开了2020年中期业绩发布会,会上对其半年来主要业务和业绩情况进行了简要解读,并对热点问题作出回应,如个险渠道出现人力规模和产能问题主要受疫情影响、健康保险保费收入下滑但与行业保持相同水平等。 新华保险2020年度半年报显示,截至6月30日止6个月,新华保险总资产达9393.51亿元,较上年末增加6.9%;实现营业收入1186.6亿元,同比增加31.5%;保险业务收入也大涨30.9%,达968.79亿元;但受2019年上半年手续费税收政策变化的影响,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却同比下降22.1%,为82.18亿元。 新华保险半年报主要业绩指标 上半年保费收入涨逾30%达969亿元,综合偿付能力同比降低1.86个百分点 具体来看,在保险业务方面,2020年上半年,新华保险长短险业务齐头并进,原保险保费收入968.79亿元,同比增长30.9%,规模达到了历史同期新高。其中,长期险首年保费298.62亿元,同比增长155%,占总保费的30.8%。 然而超30%增速的营业收入和保费收入并未对新华保险的偿付能力有所助益,截至半年末,新华保险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271.79%,同比降低11.85个百分点,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281.78,同比降低1.86个百分点。 对此,新华保险于业绩上回应称,“公司今年5月份发行了100亿元的资本补充债券,对于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有适当的补充”。 公开资料显示,2020年5月,新华保险获准发行100亿元的资本补充债券,品种为10年期固定利率债券,票面利率为3.3%,并已于5月13日发行完毕。新华保险公告显示,此次债券所募资金将用于补充公司资本以提高偿付能力。 银保渠道收入增幅达133%,个险渠道人力规模53万创新高但人均产能下降20% 半年报内容显示,2020年上半年,新华保险保费收入同比增幅为30.9%,总规模达968.79亿元,创历史新高。 按渠道划分保费收入来看,截至2020年6月30日,新华保险在个险渠道实现保费收入662.58亿元,同比增加10.5%;银保渠道保费收入291.43亿元,同比增加133.8%;团体保险渠道保费收入有所下降,为14.78亿元,同比下降4.1%。 图片截取自新华保险半年报 新华保险曾于去年年底提出“二次腾飞”计划,并在其计划中提出要推动银保渠道的期、趸联合。 半年报显示,上半年银保渠道保费收入同比增幅达133.8%,占新华保险总保费收入的约30%;长期险首年保费中,趸交额为164.02亿元,去年同期仅为1400万。 新华保险于业绩会上对此表示,银保渠道是一个非常重要的渠道,也是规模做贡献、价值做补充的战略选择,应该坚定不移地做下去,并称,上半年在银保渠道加大了趸交的销售,趸交作为银行保险来看,在银行的需求、客户的需求和公司的战略选择等三方面都具有优势。 此外,针对半年报中表明的个险渠道存在人力规模增加,但人均综合产能下降的问题,新华保险副总裁李源在业绩发布会上回应称,此现象的根本原因是疫情冲击,即经济环境的冲击使得代理人的展业发生了彻底的改变。 半年报内容显示,截至2020年6月30日,新华保险个险规模人力52.6万人,同比增长36.5%,队伍规模创历史新高。但上半年月均合格人力13.5万人,同比下降3.5%;月均人均综合产能3578元,同比下降20%。 关于下半年代理人规模、产能等方面的目标,新华保险方面表示,目标是通过一定规模上的增加来达到建立高产能、高留存和高素质“三高”团队。并称,将会从以往的60后、70后队伍的年龄改变到80后和90后的队伍,使队伍年轻化。 健康保险新增保费收入同比下降15.2%,回应称与行业发展保持相同水平 按险种来看,2020年上半年,新华保险实现分红型保险长期险首年保费收入163.95亿元,同比增长4736.3%;传统型保险长期险首年保费收入79.36亿元,同比增长63.6%;健康保险长期险首年保费收入55.31亿元,同比下降15.2%。 图片截取自新华保险半年报 针对上半年健康保险新增保费下降的情况, 新华保险方面表示,健康险的情况,主观和客观的成分都存在,客观因素占比会更大一些。 客观因素包括疫情减少了代理人与客户面对面交流的机会;打乱了公司的业务节奏;客户对于储蓄,尤其是保本的需求加大;过去的业务结构存在不均衡等。主观上则主要是新华保险对于负债与资产的双轮驱动等转型方面的问题仍在摸索中。 新华保险副总裁兼总精算师、董事会秘书龚兴峰也在业绩会上回应称,“这样一个负的增长和整个行业发展还是保持在一个相同的水平”。 根据中国人保和中国太保最新披露的半年报数据,人保健康上半年实现保费收入221.73亿元,同比增长45.7%;太保寿险的长期健康型保险 284.91 亿元,同比增长 2.8%。 内含价值较年末上升9.6%,下调风险贴现率指标至11% 在内含价值方面,截止到2020年6月30日,新华保险内涵价值较2019年年末增长了9.6%,从2050亿增长为2248亿元,增长主要来源是新业务价值的贡献和期望收益,分别助力内涵价值增长约3%和4%。 值得注意的是,此次新华保险下调了风险贴现率指标,由11.5%,下调至11%。 新华保险方面对此表示,自2011年新华保险上市起便一直使用11.5%的风险贴现率,但这10年来,无风险收益率、公司净资产、保费规模、品牌等都发生了很大变化。 “这次风险贴现率的调整不影响公司整体的偿付能力、利润,以及业务发展的很多指标,只是说从更加符合公司实际的角度来看待公司的价值”,新华保险于业绩发布会上回应称。
“今年上半年,新冠肺炎疫情对整个保险行业的发展造成了严重冲击,新华保险在严格做好疫情防控的前提下,多措并举,推动业务实现历史性增长:保费规模快速攀升、内涵价值持续提升、业务结构均衡发展、业务品质保持稳定。”26日,新华保险总裁李全在中期业绩发布会上这样总结公司上半年的发展。 去年,新华保险提出了“规模价值全面发展、资产负债双轮渠道”的发展模式。市场关心的是,疫情有没有影响这一战略模式的推动,上半年公司战略落地结果如何? 对此,李全明确表示,上半年公司管理层坚定不移地推动这一战略模式,目前来看,执行情况总体较好,符合管理层的预期,也符合董事会的要求。在规模方面,得益于1月份良好的开局和业务上的韧性,公司保费规模实现了较好增长。上半年,公司实现总保费收入968.79亿元,同比增长30.9%。在价值方面,受疫情影响,原本战略部署节奏被打断,一季度高价值业务受到很大的冲击。随着复工复产的进行,公司二季度全面聚焦高价值业务,带动累计价值降幅逐步收窄,最终达到了预期。 在双轮驱动方面,公司在资产端优化了资产配置,满足了客户财富管理的需求,进而支持负债端储蓄型产品销售,拉动了新单保费规模快速提升,助力产品结构均衡发展。同时,负债端保费收入的快速增长,也为资产端带来了充足的现金流,助力资产端把握市场的机会,实现了较好的投资收益,上半年公司总投资收益率达到5.1%,较去年同期提高了0.4个百分点。 李全透露,新华保险资产质量总体是非常健康的,在现有持仓中,主要以利率债为主,包括国债、国开债、地方债等在固收资产中占绝大部分比例。对于非标资产投资,公司采取了很多征信措施,通过担保、征信、抵押等来增加资产的安全性。截至目前,新华保险资产方面没有发现重大风险。 对于市场利率下行趋势带来的投资挑战,李全表示,总体来看,还是要坚持在合规风险可控的情况下,尽量多做确定性投资,提高专业能力。比如做好阶段性增配,今年公司推出了趸交等高定价产品,支持资产端在合适的时候进行超配,及时锁定收益,总体收益、总的配置都不错,能够达到资产负债匹配的要求。 前不久,监管部门放宽了保险公司权益类投资比例。李全坦言,公司在这方面加大了投入,增强研究,充分利用保险长期资金的优势,将更多地投资于优质上市公司股票和未上市公司股权,增加公司长期投资能力和投资收益。自成立以来,新华保险在投资上一直保持稳健、长期的投资风格,投资收益跟资产负债总体是匹配的。 展望下半年,李全表示,公司将继续推进“一体两翼、科技赋能”的发展布局,加快转型升级,持续回归保险本源,促进高质量发展。一是加速产品创新,推进产业协同。加强产品形态和组合创新能力,支持业务发展,成为康养产业协同纽带,有效促进获客、养客和蓄客。二是严控投资风险,把握配置机遇。优化资产配置结构,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同时把握疫情带来的结构性投资机会,做好中长期的布局。三是强化创新运用,推进科技赋能。全面提升销售支持、客户服务、运营作业三大领域的数字化、智能化水平,同时提升公司研发能力和开发效率。四是强化合规经营,筑牢风险底线。健全风险监控、分析与预防机制,完善全面风险管理体系,加强内部控制和审计监督。
“净投资收益率下滑在意料之中。”8月26日,在新华保险半年度业绩发布会上,副总裁兼首席财务官杨征表示,这个趋势从去年开始已很明显,全球性经济下滑、国家经济结构性调整以及利率下行趋势在资产上的表现是一致。去年市场上的基金分红水平体现在今年上半年也是下降的,净投资收益率有所下滑符合市场的大趋势,也符合现在资产的存量状况。 8月25日晚间,新华保险披露2020年上半年公司业绩报告。报告期内,新华保险实现总保费968.79亿元,同比增长30.9%;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82.18亿元,同比下降22.1%;上半年实现年化总投资收益率5.1%,同比提升0.4个百分点;实现净投资收益率4.6%,同比下降0.4个百分点。 在资产配置结构上,报告期内,定期存款为955亿元,提升了3个百分点;债权性金融资产投资5545亿元,占比61.6%,较上年末下降4个百分点;股权性投资1844亿元,占比20.5%,较上年末增长1.8个百分点。 关于存款配置,杨征表示,长期的低风险或无风险收益资产较为稀缺。在此情况下,存款也是公司大类资产配置中的一个有益补充。 值得注意的是,2020年上半年受新冠疫情影响,全球资本市场剧烈波动,在利率下行背景下,新华保险加大权益投资配置力度,权益类资产占比提升。 杨征表示,在疫情过程中把握波段性操作,同时也响应市场长期的号召和需求,不急着卖,不跟风下跌,都为公司取得较好的短期收益做了贡献。 对于后半年权益性的操作,杨征说,“公司这些年来一直在市场波动上有能力,并且展现出适当把握波段操作机会的管理水平,我们将按照公司长期投资收益的要求适度把握,不会太急功近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