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给中国经济和全球经济都带来了前所未有的冲击。中国人民银行果断加大货币政策逆周期调节力度,创新货币政策工具,有力支持了稳企业保就业。 面对当前经济金融形势,下半年货币政策走向如何?怎样应对更加复杂多变的国际形势?记者专访了中国人民银行行长易纲。 货币政策得到有效实施 记者:疫情冲击下,人民银行采取了哪些金融政策加以应对? 易纲:面对疫情冲击,人民银行果断加大货币政策逆周期调节力度,创新货币政策工具,主要措施可以概括为18个字,就是“扩总量、保供应、促增长,降利率、调结构、保主体”。 我们在春节假期期间紧急出台3000亿元专项再贷款,取得了积极的保供成效;坚定地支持金融市场在春节后2月3日如期开市,并超预期投放短期流动性1.7万亿元;继今年1月1日宣布全面下调存款准备金率0.5个百分点后,又两次下调存款准备金率,累计投放长期资金1.75万亿元。 随后,货币政策工具的数量从3000亿元增加到5000亿元,再增加到1万亿元,在不同的情形下,政策的含义是不同的,数量越来越大,利率越来越市场化。商业银行使用央行的这些工具为实体经济提供了低成本的贷款,有力支持了稳企业保就业。 记者:如何评价上半年金融运行情况? 易纲:上半年宏观金融数据亮点确实比较多,这也说明稳健的货币政策得到了有效实施。从宏观总量上看,各项金融指标明显高于去年。6月末,广义货币(M2)同比增长11.1%;社会融资规模同比增长12.8%;上半年新增贷款是12.1万亿元,同比多增了2.4万亿元。 从价格上看,今年以来,我们注重引导主要市场利率下行。公开市场7天逆回购操作中标利率下行30个基点至2.2%;中期借贷便利中标利率下行30个基点至2.95%;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下降30个基点至3.85%;再贷款利率下调了50个基点。 货币政策的引导使市场整体利率下行,带动了企业的融资成本明显降低。6月份,债券回购加权平均利率是1.89%,比上年末下降了0.21个百分点;10年期国债收益率是2.82%,比上年末下降了0.32个百分点;普惠金融、小微企业、民营企业、制造业的贷款利率都降至历史新低。特别是普惠金融的贷款利率目前在5%左右,比去年下降了0.8个百分点。 利率的下行,有力支持了实体经济,使得贷款的结构明显优化,普惠小微贷款支持的市场主体明显增加。6月末,有授信的市场主体近3000万户,有贷款余额的超过2300万户,这些主要是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 保持金融总量适度、合理增长 记者:如何判断当前中国的宏观经济形势? 易纲:由于新冠肺炎疫情在中国得到了有效控制,中国经济在全球实现了率先复苏。二季度我国GDP出现了比较强劲的反弹,GDP同比增长3.2%,是全球唯一正增长的主要经济体。 一方面,各产业恢复较快;另一方面,需求也逐步恢复,投资明显回升,消费继续修复,出口明显向好。在经济复苏的同时,物价水平也保持稳定。 我们也非常关注影响当前经济恢复的一些突出问题,比如稳企业保就业的压力比较大,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恢复还面临一些困难等。 总的看,中国经济潜力大、韧性足的特点并没有改变,下半年我国经济增长将延续复苏的态势,全年有望实现正增长。 记者:下半年人民银行的工作重点是什么? 易纲:下半年,人民银行将继续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保持金融总量适度、合理增长,着力稳企业保就业,防范和化解重大金融风险,加快深化金融改革开放,促进经济金融健康发展。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首先,货币政策要更加灵活适度、精准导向,切实抓好已经出台的稳企业保就业各项政策落实见效。综合运用多种货币政策工具,引导广义货币供应量和社会融资规模增速明显高于去年,同时注意把握好节奏、优化结构,促进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和制造业中长期贷款合理增长。 在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方面,要守住风险底线,全力以赴推动三年攻坚战如期收官,加快补齐金融风险处置的制度短板,健全重大金融风险的应急处置机制,并且转入常态化的风险防控和风险处置。 另外,不断深化金融领域体制和机制改革,推动已经出台的金融改革措施落地见效,支持地方政府以化解区域性金融风险为目标,量力而行,深化农村金融机构的市场化改革。 此外,继续做好金融管理和金融服务工作,统筹做好金融扶贫工作,深化绿色金融、普惠金融和科技金融创新试点等。 坚定不移推动金融业有序开放 记者:面对更加复杂多变的国际形势,中国金融对外开放、国际合作以及人民币国际化会不会受到影响? 易纲:不管国际形势如何变化,最重要的是做好我们自己的事,坚定不移地深化金融业改革和对外开放。首先,要继续执行好中美第一阶段经贸协议,落实好近年来宣布的金融改革和开放措施,比如取消证券、基金管理、期货、人身险等领域外资的股比限制;取消合格境外投资者和人民币合格境外投资者的投资额度限制;批准运通、万事达卡、惠誉等机构进入中国市场等。其次要继续推动全面落实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统一债券市场对外开放的外汇管理政策。 中国一贯主张要在抗疫过程中开展国际合作,我们将继续深度参与全球的经济和金融治理,切实维护多边主义,建设性参与G20缓债倡议,为全球的发展中国家、新兴市场国家和一些低收入国家减债提供一定支持。 当前,人民币国际化的势头非常好。上半年,人民币跨境收付的金额是12.7万亿元,同比增长了36.7%,人民币连续8年成为我国第二大跨境收支货币。一季度人民币外汇储备的份额超过2%,比2016年加入特别提款权货币篮子(SDR)的时候增长了近一倍。我们将继续积极稳妥地推进人民币国际化和资本项目的开放。
6日,央行发布《2020年第二季度中国货币政策执行报告》(以下简称《报告》)。央行称,多渠道做好预期引导工作,保持物价水平基本稳定。推动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改革,有序推进存量浮动利率贷款定价基准转换,推动综合融资成本明显下降,为经济发展和稳企业保就业提供有利条件。 报告指出,2020年以来,新冠肺炎疫情给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带来严重冲击。在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全国上下齐心协力,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取得重大成果。我国经济增长表现出强劲韧性,2020年上半年国内生产总值(GDP)同比小幅下降1.6%,其中第二季度同比增长3.2%,明显好于预期;上半年居民消费价格指数(CPI)同比上涨3.8%,就业形势总体稳定,进出口贸易好于预期。 央行根据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的阶段性特点,灵活把握调控的力度、节奏和重点,坚持以总量政策适度、融资成本明显下降、支持实体经济三大确定性应对高度不确定的形势,支持经济增长向潜在增速回归,为做好“六稳”“六保”工作营造了适宜的货币金融环境。 一是保持流动性合理充裕。灵活运用降准、中期借贷便利、公开市场操作、再贷款、再贴现等工具引导市场利率围绕政策利率平稳运行,稳定了市场预期。 二是继续释放改革红利,降低社会综合融资成本。引导中期借贷便利和公开市场操作中标利率下行30个基点,带动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下降。稳步推进存量浮动利率贷款定价基准转换,推动降低存量贷款利息支出。 三是完善结构性货币政策工具体系,精准滴灌。3000亿元专项再贷款和5000亿元再贷款、再贴现政策已基本执行完毕,1万亿元再贷款、再贴现政策有序衔接。创新两项直达实体经济的政策工具,加大对普惠小微企业的支持力度,支持经济恢复发展。 四是以我为主,兼顾对外均衡。人民币汇率总体稳定双向浮动弹性增强。 五是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贯彻市场化、法治化原则,稳妥推进金融风险处置,加大不良贷款核销处置力度。 央行表示,总体来看,稳健的货币政策成效显著,传导效率进一步提升,体现了前瞻性、精准性、主动性和有效性,金融支持实体经济力度明显增强。6月末,广义货币供应量(M2)同比增长11.1%,社会融资规模存量同比增长12.8%,增速均明显高于2019年。6月企业贷款加权平均利率为4.64%,较上年12月下降0.48个百分点。货币信贷结构进一步优化,6月末普惠小微贷款同比增长26.5%,制造业中长期贷款同比增长24.7。人民币汇率双向浮动,市场预期平稳。6月末,中国外汇交易中心(CFETS)人民币汇率指数报92.05,较上年末升值0.72%。 央行指出,长期看我国经济稳中向好、长期向好、高质量发展的基本面没有改变。但也要看到,世界经济陷入衰退,不稳定性不确定性较大。我国经济运行中还存在一些结构性、体制性、周期性问题,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仍然突出对此要客观认识、理性看待,坚定信心、保持定力,继续抓实经济社会发展各项工作。 下一阶段,央行将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确保完成决战决胜脱贫攻坚目标任务,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稳健的货币政策更加灵活适度、精准导向,保持货币供应量和社会融资规模合理增长,完善跨周期设计和调节,处理好稳增长、保就业、调结构、防风险、控通胀的关系,实现稳增长和防风险长期均衡。要增强针对性和时效性,根据疫情防控和经济金融形势把握货币政策操作的力度、节奏和重点,坚持把支持实体经济恢复与可持续发展放到更加突出的位置,综合运用并创新多种货币政策工具,保持流动性合理充裕,疏通货币政策传导机制,有效发挥结构性货币政策工具的精准滴灌作用,提高政策的“直达性”,支持实体经济特别是中小微企业渡过难关、平稳发展。多渠道做好预期引导工作,保持物价水平基本稳定。推动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改革,有序推进存量浮动利率贷款定价基准转换,推动综合融资成本明显下降,为经济发展和稳企业保就业提供有利条件。支持银行特别是中小银行多渠道补充资本和完善治理,加大不良贷款处置力度,提升银行服务实体经济和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的能力。深化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动金融、科技和产业形成良性循环和三角互动,协调好本外币政策,处理好内外经济平衡加快形成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
据银保监会官网6日消息,吉林银保监局机关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罚单显示,因贷款管理不审慎,个人质押贷款资金被用于购买理财产品、节节高创新型存款产品。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被罚20万元。 吉银保监罚决字〔2020〕6号罚单显示:因贷款管理不审慎,个人质押贷款资金被用于购买理财产品、节节高创新型存款产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吉林银保监局要求责令改正,并处罚款共计20万元。 做出处罚决定的日期为2020年8月3日。
前有瓜沥支行原副行长骗走超40亿元,后有萧山支行行长合伙违法放贷逾7亿元。频频违规,加之不良贷款率居高不下、资本充足率不断下滑,难题缠身的民泰银行如何破解? 《投资者网》宋咏婷 近日,浙江民泰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泰银行”)风波不断。 7月31日,宁波银保监局再次对民泰银行开出百万罚单。该行宁波分行因“通过各种不正当方式吸收存款”等四类违规行为被处罚款205万元,并责令该分行对相关直接责任人给予纪律处分。 7月23日,裁判文书网公布的一则二审裁判文书显示,民泰银行萧山支行行长合伙违法放贷约7.4亿元。无独有偶,5月27日,另一则二审刑事判决书中指明,民泰银行瓜沥支行原副行长利用职务之便骗取银行资金合计超过40亿。 民泰银行是台州地区三家城商行之一,专门从事小微信贷业务,但与其他本土城商行相比,发展相对缓慢。此番接连发生的违规案件更是暴露了其在内部监管上存在的漏洞。 近期披露的中报显示,民泰银行半年实现营业收入23亿元,同比增长1.78%;实现净利润4.46亿元,同比增长38%;截至6月30日,不良贷款率1.7%,较年初略微上升。 屡屡违规被罚 此前,民泰银行就因涉巨额骗贷案引起了广泛关注。2015年,民泰银行瓜沥支行原副行长利用票据诈骗,骗取银行资金约13亿元,私刻印章骗取银行资金29亿,涉案金额合计超过40亿。 无独有偶,近日裁判文书网公布一则二审裁定书(2018)浙01刑终1018号,披露了民泰银行萧山支行违法放贷一案的细节。 根据裁定书显示,2012年年初至2015年期间,民泰银行萧山支行行长沈新军伙同11名员工里应外合,以“不进行贷款调查”“让贷款人在空白贷款材料上签名捺印”“虚构贷款理由”“伪造销售合同”“伪造收款收据”“不实质审核贷款资料”等多种手段违法放贷7.38亿元,而目前仍有7.2亿元贷款尚未追回。 据刑事裁定书显示,此次违法放贷共涉及不符合贷款条件的333个单位或个人。 借款人贷前资质审查、相关合同印章的确认等环节,都是行业内避免坏账风险的基本措施,民泰银行漏洞百出的风控审查以及内部监管体系,令人难以置信。《投资者网》就尚未收回贷款的处置情况和追索进展向民泰银行求证,未获得有效回复。 因上述案件,去年11月13日,民泰银行连续收到银保监会3张罚单,受罚对象为民泰银行萧山支行,以及该支行前行长沈新军、业务二部总经理吴强。其中沈某新军、吴强被终身禁止从事银行业工作,民泰银行杭州萧山支行被处以195万元罚款。 7月31日,宁波银保监局再次对民泰银行开出百万罚单。该行宁波分行因“通过各种不正当方式吸收存款”“违规向地方政府提供债务融资”“贷款五级分类不准确”以及“违规处置不良资产”四宗罪被处罚款205万元,并责令该分行对相关直接责任人给予纪律处分。 不良率居当地城商行首位 民泰银行是台州地区三家城商行之一,区域基因明显,前十大股东中有8家为温岭市当地企业。 与泰隆银行、台州银行一样,民泰银行也是专门从事小微信贷业务,全行小微企业贷款余额占各项贷款余额的80%以上。但与另两家相比,民泰银行近年来发展却不尽如人意。 息差、中间业务收入和投资收益是银行营业收入的主要来源。对于依靠小微信贷业务起家的城商行来说,信贷业务收益稳定且利差高,而依赖投资收益稳定性较差。 民泰银行的盈利却主要依靠投资收益。2018年民泰银行的投资收益一度占营收的46.5%,2019年为34%,占比有所下降。而泰隆银行、台州银行2019年投资收益占比均不超过20%。 从经营效率来看,2019年,泰隆银行人均创收、人均创利分别为97万元和32万元;台州银行人均创收、人均创利分别为96万元和39万元;而民泰银行人均创收81万元,人均创利仅13万元,均处于当地城商行末位。 在因违法放贷行为频频受罚的同时,民泰银行的贷款质量也有所下滑,二者不可避免地互为因果。 近日,民泰银行发布2020年中报,截至6月30日,该行不良贷款率为1.7%,较年初略微上涨。2017―2019年不良率分别为1.57%、2.41%和1.68%。而泰隆银行、台州银行2019年不良贷款率分别为1.1%和0.65%。不良贷款率位于台州本地城商行首位,意味着民泰银行的信贷资产质量堪忧。 相应地,该行贷款损失准备显现增加态势,该数据2017年―2019年分别为18.70亿元、23.07亿元和27.30亿元,2019年较2017年增幅近50%。 值得注意的是,2018年民泰银行拨备覆盖率一度跌到118.73%,低于监管最低要求。尽管2019年拨备覆盖率回升到168.95%,但仍徘徊在监管红线附近。 资本充足率困局难解 根据银保监会披露数据,截至2020年一季度末,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为14.53%,较前一季度下降0.12个百分点;中小银行资本充足率水平则更低,城商行只有12.65%,低于行业平均水平。 中小型商业银行仍面临着较大的资本充足压力,民泰银行也不例外。根据近年年报显示,民泰银行的资本充足率不断下滑:2017―2019年资本充足率分别为12.83%、11.63%和11.45%;一级资本充足率为10.14%、9.78%和9.2%。 中报显示,截至6月30日,该行已成功发行四期金额共计35亿元含有减计条款的二级资本债券。受发行二级资本债的影响,民泰银行中报披露的资本充足率为12.15%,较年初略有上升。 通过发行二级资本债等多种途径可以实现非一级资本的补充,而中小银行核心一级资本的补充渠道仍相对匮乏,主要方式有IPO、增发和发行可转债。 截至今年6月末,民泰银行一级资本充足率为8.79%,较年初下降0.41个百分点;核心一级资本率为8.79%,较年初下降0.38个百分点,2017―2019年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分别为10.12%、9.75%和9.17%。 核心资本承压仍是民泰银行要面对的难题,《投资者网》就有无增资或上市计划向民泰银行求证,未获得回复。 日前央行研究局课题组发文称,由于我国金融周期与经济周期不完全同步,不良贷款风险暴露存在一定滞后性,加之疫情以来银行业对企业实施延期还本付息等政策,在资产质量承压情况下,后期银行恐面临更大的不良贷款处置和资本消耗压力。“不排除年内出现银行利润增速零增长或负增长的可能。” 标普信评在报告中写道,由于新冠疫情对宏观经济造成了较大负面影响,银行业整体资产质量将承受下行压力。 资产质量承压,风险将进一步侵蚀利润,不良贷款率短期难言见顶,民泰银行化解资产质量困局任重道远。(思维财经出品)■
重庆日报记者从8月4日举行的重庆市第三届“渝创渝新”创业生态云峰会上获悉,重庆市为创业营造良好生态,今年上半年发放创业担保贷款近30亿元,扶持创业近2万人。 市人力社保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去年,重庆市新增创业46.1万人,同比增长12.2%;新发放扶持创业贷款46.2亿元,同比增长37.9%。 今年以来,重庆市积极应对疫情对就业创业工作的冲击,主动顺应高校毕业生、返乡农民工等重点群体就业创业新需求,积极培育就业创业新增长极,营造良好的创业氛围,开启线上线下融合服务新模式。 据介绍,在开展线上失业登记和失业保险金申领服务方面,重庆市发放失业保险金5亿余元。同时,按照减负、稳岗、扩就业部署,累计为18万户企业减免社保费122亿元。 疫情期间,还开设了营销、财务、法律等网络课程,并开展网络直播和创业课程云服;与四川同步举办以“乡村振兴看川渝,脱贫攻坚共行动”为主题的首届创业项目推介会,两地创业项目、创业导师,通过视频连线的方式参加“云端”推介会。 此外,重庆市通过扩大享受人群、提高额度等方式进一步优化创业担保贷款政策,发放创业担保贷款近30亿元,扶持创业近2万人。对年新增创业主体较多、带动就业效果显著的创业孵化基地等载体,以及在疫情期间提供场租减免和创新服务支持的载体,视其绩效给予18万元-28万元的补助。 据悉,重庆市将常态化开展云论坛、云对接、云推广、青年说等创业活动,不断拓展创业帮扶服务的广度和深度,让创业者及时享受到便捷就业创业服务,帮助创业者敢创业、能创业、创成业。
据北师大2019年《企业家刑事风险分析报告》数据显示,骗取贷款罪是企业融资高发罪名,仅2018年,就有85起企业家骗取贷款罪的生效判决。这一方面反映了民营企业面临的融资困境,以及企业家在这种困境下对于贷款风险认识不足的现状。另一方面,通过我们对相关判决的梳理,也能看到司法对该罪名的扩大适用,这已经严重损害了以民营企业为代表的的企业合法权益,值得全社会重视。 一、骗取贷款罪的本质 在现实生活中,民营企业为了满足银行条件苛刻、复杂繁琐的放贷要求,在提交的申请材料中或多或少都存在不实陈述或材料瑕疵的情况。有些银行放贷人员为了完成业绩,在真实申请材料不能通过贷款审批的情况下,打马虎眼,明示或者暗示申请人提供虚假的申请材料,从而顺利放贷,这些行为在实践中被认定为骗取贷款罪的不是少数。 骗取贷款罪是刑法修正案(六)增设的罪名,主要是指以欺骗手段取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贷款,给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应该说增设该罪的目的是保护银行等金融机构信贷资金的安全,这包括两种情况:一看是否造成实际的损失,二看是否有贷款损失的风险。所以,其最低的入罪标准应限定为形成贷款风险,危及贷款安全。 由此观之,骗取贷款罪并不是只要申请贷款的材料不实,就构成欺骗。犯罪是对最严重的社会危害行为的处罚,不是只要满足“骗”的形式要求就可以,还要看这种“骗”可能造成的后果,只有危及到贷款安全才能考虑做犯罪处理。 从银行方面而言,只有银行在被骗的情况下发放贷款,并且因为被骗而不是别的原因,造成贷款损失,才构成骗取贷款罪。如果银行没有被骗,例如银行知晓借款人在贷款过程中有欺骗行为,或者在明知贷款不实的情况下,还是冒着信贷资金损失的风险,给借款人放贷的,借款人也不构成骗取贷款罪。 二、不构成骗取贷款罪的情形 我们搜索相关案例,发现法院判决也是支持以上观点的: (一)贷款资料有瑕疵,但不影响借款人偿债能力或贷款能够按时收回的 2014年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审理的“邓某骗取贷款案”中,法院经审查认为,虽然有证据证明被告人以创业贷款为由,捏造虚假的《购销合同》和《授权声明》,向兴业银行东莞分行申请500万元贷款,但该笔贷款最终由担保人代为偿还,没有给银行造成实际损失,被告人也没有使用贷款进行非法活动,也没有给金融管理秩序造成实际危害,因而不属于骗取贷款罪。 可见,即使贷款资料有瑕疵,但担保人或担保资产真实,使得贷款收回具有充足保障,并且贷款如期收回的,就不能被认定犯罪。此外,贷款资料虽然不真实,但借款人具有十足的偿债能力,并且能够如期返还贷款的,也不存在损害银行资金安全的事实。刑法对企业和个人的制裁十分严厉,如果贷款能够实际归还,就不能动辄使用刑法作为银行讨债的工具。 对于企业和企业家而言,任何时候都不能抱侥幸心理,如果申请贷款时,确实存在资料作假的情形,那也应及时筹集资金,补足担保,做到贷款能够按时返还,必要时与银行及时沟通,争取降低法律风险和责任承担。 (二)银行知晓贷款资料作假的 2016年,江苏省常熟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的“方某某骗取贷款案”中,法院查明,方某贷款的担保公司知道被告人方某某贷款资金用途不实、财务资料有水分,银行的工作人员也知道被告人贷款资料虚假、贷款实际用途与购销合同不一致的事实,说明涉案的四家银行并没有因虚假的财务资料、购销合同而受骗,银行也不是因为被骗而发放贷款,因此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方某某犯骗取贷款罪不能成立,应予纠正。 可见,骗取贷款罪要求银行是被骗的受害人,如果银行知道贷款资料作假而继续放贷,即使贷款收不回来,也不是银行被骗的缘故。借款人当然要承担履行债务的民事责任,但不能对其通过刑法中的骗取贷款罪来惩罚。对于银行相关工作人员而言,理应承担违规发放贷款的责任。不能贷款收不回来,就让借款人“背锅”。 (三)银行明示、暗示企业进行贷款资料作假,从而顺利放贷的 在2014年,辽宁省葫芦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邵某某骗取贷款案”中,被告人邵某某因浴池装修的需要,拟向某农村信用合作社申请贷款300万元,由于信用社每笔贷款权限为60万元,邵某某遂在信用社工作人员的安排下,以其他5人的名义从信用社办理贷款五笔,共计300万元,并且提供门市房作为抵押。在贷款到期后,因邵某某无力偿还全部贷款本息,信用社为邵某某办理了转贷手续,邵某某支付了贷款利息并偿还了其中一笔贷款的本金60万元,未偿还剩余贷款本金240万元。案发后,邵某某偿还了全部贷款本息。法院认为,信用社工作人员在贷款过程中,明知被告人以他人名义贷款,仍然发放贷款;虽然被告人未按期归还贷款,但贷款时提供了抵押物作担保,而且邵某某使用他人信息取得银行贷款,是信用社工作人员提出并要求其实施的,其目的是为了规避信用社贷款限额的限制,并不是邵某某主动决定实施的行为。从办理贷款及催款转贷的过程中看,信用社对邵某某是贷款的实际使用人自始至终是明知的,并没有产生错误的认识,故被告人邵某某使用他人信息取得银行贷款的行为不能认定为骗取手段。 可见企业也不能事事都听银行,很多时候银行为了顺利完成贷款指标,可能要求企业把财务报表做得“好看些”并进行“优化”,或者要求企业在贷款中分一部分出来借给银行指定的其他公司,由此造成贷款去向与贷款申请不符等情况,但在企业还不清贷款时,银行为了及时止损,或许会采取“刑事举报”方式挽回损失,避免坏账。根据上述法院判决和法律规则,银行授意“优化”贷款资料,是不构成骗贷犯罪的,但因为司法的差异性和银行的强势地位,把借款人先关起来的情况比比皆是。 企业融资十分不易,如果有幸能向银行贷款,就千万不要欺骗银行,务必做到诚信,尽量符合银行的审核要求,造假有巨大风险,刑法对银行信贷资金的特别保护是高悬借款人头顶的达摩克利斯之剑。企业在融资过程中应时刻注意信贷资金是否能及时返还,并做好偿付预案,一旦面临贷款逾期,又存在贷款资料有瑕疵的情形,刑事风险也就悄然而至。
图片来源:微摄 央行发布2020年第二季度中国货币政策执行报告。下一阶段,稳健的货币政策更加灵活适度、精准导向,保持货币供应量和社会融资规模合理增长,完善跨周期设计和调节,处理好稳增长、保就业、调结构、防风险、控通胀的关系,实现稳增长和防风险长期均衡。综合运用并创新多种货币政策工具,保持流动性合理充裕,疏通货币政策传导机制,有效发挥结构性货币政策工具的精准滴灌作用,提高政策的“直达性”,支持实体经济特别是中小微企业渡过难关、平稳发展。 2020年以来,新冠肺炎疫情给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带来严重冲击。在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全国上下齐心协力,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取得重大成果。我国经济增长表现出强劲韧性,2020年上半年国内生产总值(GDP)同比小幅下降1.6%,其中第二季度同比增长3.2%,明显好于预期;上半年居民消费价格指数(CPI)同比上涨3.8%,就业形势总体稳定,进出口贸易好于预期。 中国人民银行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稳健的货币政策更加灵活适度,根据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的阶段性特点,灵活把握调控的力度、节奏和重点,坚持以总量政策适度、融资成本明显下降、支持实体经济三大确定性应对高度不确定的形势,支持经济增长向潜在增速回归,为做好“六稳”“六保”工作营造了适宜的货币金融环境。 一是保持流动性合理充裕。灵活运用降准、中期借贷便利、公开市场操作、再贷款、再贴现等工具,引导市场利率围绕政策利率平稳运行,稳定了市场预期。二是继续释放改革红利,降低社会综合融资成本。引导中期借贷便利和公开市场操作中标利率下行30个基点,带动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下降。稳步推进存量浮动利率贷款定价基准转换,推动降低存量贷款利息支出。三是完善结构性货币政策工具体系,精准滴灌。3000亿元专项再贷款和5000亿元再贷款、再贴现政策已基本执行完毕,1万亿元再贷款、再贴现政策有序衔接。创新两项直达实体经济的政策工具,加大对普惠小微企业的支持力度,支持经济恢复发展。四是以我为主,兼顾对外均衡。人民币汇率总体稳定,双向浮动弹性增强。五是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贯彻市场化、法治化原则,稳妥推进金融风险处置,加大不良贷款核销处置力度。 总体来看,稳健的货币政策成效显著,传导效率进一步提升,体现了前瞻性、精准性、主动性和有效性,金融支持实体经济力度明显增强。6月末,广义货币供应量(M2)同比增长11.1%,社会融资规模存量同比增长12.8%,增速均明显高于2019年。6月企业贷款加权平均利率为4.64%,较上年12月下降0.48个百分点。货币信贷结构进一步优化,6月末普惠小微贷款同比增长26.5%,制造业中长期贷款同比增长24.7%。人民币汇率双向浮动,市场预期平稳。6月末,中国外汇交易中心(CFETS)人民币汇率指数报92.05,较上年末升值0.72%。 长期看,我国经济稳中向好、长期向好、高质量发展的基本面没有改变。但也要看到,世界经济陷入衰退,不稳定性不确定性较大。我国经济运行中还存在一些结构性、体制性、周期性问题,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仍然突出,对此要客观认识、理性看待,坚定信心、保持定力,继续抓实经济社会发展各项工作。下一阶段,中国人民银行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确保完成决战决胜脱贫攻坚目标任务,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稳健的货币政策更加灵活适度、精准导向,保持货币供应量和社会融资规模合理增长,完善跨周期设计和调节,处理好稳增长、保就业、调结构、防风险、控通胀的关系,实现稳增长和防风险长期均衡。要增强针对性和时效性,根据疫情防控和经济金融形势把握货币政策操作的力度、节奏和重点,坚持把支持实体经济恢复与可持续发展放到更加突出的位置,综合运用并创新多种货币政策工具,保持流动性合理充裕,疏通货币政策传导机制,有效发挥结构性货币政策工具的精准滴灌作用,提高政策的“直达性”,支持实体经济特别是中小微企业渡过难关、平稳发展。多渠道做好预期引导工作,保持物价水平基本稳定。推动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改革,有序推进存量浮动利率贷款定价基准转换,推动综合融资成本明显下降,为经济发展和稳企业保就业提供有利条件。支持银行特别是中小银行多渠道补充资本和完善治理,加大不良贷款处置力度,提升银行服务实体经济和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的能力。深化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动金融、科技和产业形成良性循环和三角互动,协调好本外币政策,处理好内外经济平衡,加快形成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