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记者 刘灿邦 一场耗时逾半年的股权收购于近日落定,6月5日深夜,港交所上市公司世纪金花(00162.HK)公告称,就此前主要股东MCL出售公司29.24%股权买卖协议的所有先决条件已获达成或豁免,买卖协议项下的销售股份买卖已于6月5日完成,曲江投资成为公司主要股东。 在这笔交易背后,一方是世纪金花的创始人,曾有陕西首富之称的吴一坚,另一方是在资本市场频频出手的地方金控平台曲江金控。世纪金花是陕西本土标志性的商业品牌,但此前曾陷入商联卡无法兑付的困境,国资入主能否带领世纪金花走出泥潭值得关注。 当然,令人关注的还有吴一坚的债务危机走向,在上述交易中,吴一坚获得了近6500万元的交易对价,但对于其债务而言,恐怕只是杯水车薪。数据显示,最近一年,吴一坚旗下的金花投资存在债务逾期金额达8.7亿元。 作为世纪金花的创始人,吴一坚曾登上陕西首富的宝座,此番清仓世纪金花股份背后,既有商业竞争日趋激烈的因素,也有减轻自身债务的考量。 在出售世纪金花的交易中,MCL及吴一坚取得了7136.8万港元现金,按照最新汇率,约合6520万元人民币,然而,这笔款项对于深处债务漩涡的吴一坚而言,或许仅是杯水车薪。 记者注意到,吴一坚的债务危机在今年5月继续发酵,5月30日,吴一坚旗下的ST金花(600080)公告称,公司收到证监会的《调查通知书》,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证券法的有关规定,决定对公司进行立案调查。 ST金花在公告中并未言明信披违规的原因,但有几个事实值得关注。一是公司2019年报显示,由于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和存单质押问题,信永中和对公司2019年度出具了保留意见的财务审计报告和否定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二是公司3月21日曾公告称,控股股东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害公司利益的情形。由此可见,披露信息的前后矛盾浮出水面。 由于ST金花的控股股东金花投资未在相关事项披露后一个月内解决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存单质押问题,根据上交所有关规定,公司已向上交所申请对公司股票实施“其他风险警示”,证券简称由“金花股份”变更为“ST金花”。 数据显示,在2019年,金花投资及其关联方占用ST金花资金发生额2.78亿元,存单质押0.68亿元,合计3.46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20.15%。截至目前,尚有1.68亿元未归还,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9.78%。 值得一提的是,ST金花近日回复了上交所的监管问询,公司表示,相关违规行为产生的主要原因是2019年以来,控股股东金花投资融资较为困难,相关债务到期,因资金紧张,发生了上述资金占用及存单质押违规担保事项。 目前,金花投资已向ST金花出具承诺函,承诺将通过转让其持有的公司股份的方式,以变现的资金在今年6月30日之前全额归还占用的资金及资金占用费。不过,数据显示,最近一年,金花投资存在债务逾期金额达8.7亿元,其中因债务问题涉及的诉讼为4笔,金额为5.1亿元。
6月5日晚,ST中孚(600595.SH)发布关于公司回复问询函的公告,根据回复内容来看,广元一期项目6月全面投产,广元二期产能转移项目计划于今年10月底前全部投产,考虑到项目成本低盈利能力较强,后续随着广元项目的逐步落地,公司业绩有望出现回暖。 目前市场对ST中孚的关注主要集中在盈利能力能否持续提升和债务问题是否能顺利解决。盈利方面,以林丰铝电为例,由于近年来铝价较低,冬季环保限产,加上其用电成本高,导致该公司连续亏损,其向四川广元的产能转移达产后,以现有的价格预计,仅广元林丰项目每年可实现利润3亿元;位于河南巩义的铝深加工产品方面预计2021年增加30%产量,在冷轧机建成后有望增厚近亿元利润,公司或在2020年三季度后出现业绩拐点。债务方面,在利率下行的大周期下,中孚积极通过多举措取得政府大力支持,获得债权人和解和支持,实实在在降低了综合融资成本,更重要的是,通过基本面的持续改善调整财务结构,并提高融资能力,提振了债权人的信心。公司2019年财务费用降低2.81亿元,未来2年财务成本或将再降30%。 广元项目投产后 公司三季度或迎业绩拐点 ST中孚具有“煤-电-铝-铝深加工”一体化产业链,拥有的电解铝、铝深加工产能分别为75万吨/年(含表外)、70万吨/年。 受环保压力及电力高成本等因素影响,2018年末开始,中孚实业开始将原河南省的50万吨电解铝产能关停并向四川省广元市转移。“因为产能过剩电解铝价格低、环保导致中部地区能源成本上升,需要转移产能,目前我们产能转移是最快的。”中孚相关领导称。 项目进度方面,公司相关领导表示:“一期项目在6月底实现达产,二期项目第一工段下个月投产,10月底前投产完毕,项目建设资金基本落实了。” 4月份以来,铝价逐渐企稳回升,现货市场流通货源趋紧,随着广元产能的不断释放,中孚的盈利前景也备受重视。 在业内人士看来,电价高低决定电解铝企业竞争力,广元项目处于国内电价最低区域之一,目前综合成本不足11000元,近期铝价稳定在13000元以上,即每吨盈利约2000元,广元项目最保守的估算是年产50万吨,考虑到市场波动等因素,如果保守估计每吨赚1000元,全年能贡献约5亿元利润。 除了产能转移,ST中孚的另一大经营战略是向下游发力,主攻铝深加工方向,目前国际巨头普遍走的也是这条路。就成效来看,中孚实业的高精铝主打产品在国内外市场具有竞争力,已与世界前三位制罐企业建立长期合作关系,其中罐盖料国内市场占有率位居市场前列。 目前中孚以氧化铝电解成的铝液为铝深加工原料,未来将使用再生铝,每吨成本将大幅降低。据悉,豫联产业集聚区已引进一家匹配中孚使用的再生铝企业,预计2020年10月就可供应再生铝。 此外,为提高各工序产能匹配度,公司启动了新增冷轧机建设,扩大铝板带生产能力,预计该设备将于2020年底进入调试阶段。冷轧机建成后,中孚拥有高精铝产能达到45万吨,预计增厚近亿元利润。 在前景较为明朗的情况下,盈利何时落地是市场比较关注的问题。从公司一季报来看,亏损更多是疫情下铝价下降和公司铝产品销售量减少影响。由于电解铝价格企稳反弹以及产能转移后成本下降给ST中孚带来的经济效应大概率将一一体现。 结合前述,广元项目投产进度以及冷轧机建成对高精铝项目的提振来看,今年三季度公司有望出现盈利拐点,因此在今年三季度和四季度,乃至2021年的业绩都更为值得期待。 政府支持企业融资 持续优化债务结构 “中孚未来主要方向是铝深加工,资金要求高,但公司需要大量投入资金发展的时期已经过去了。”中孚相关领导说道。在过去几年,ST中孚除通过银行融资、发行公司债券、控股股东股票质押方式筹集资金外,还通过融资租赁等非银融资方式满足资金需求,使得公司资产负债率、财务费用较高,公司面临短期偿债压力。 对于债务问题,中孚相关领导提到的公司战略是“边进行产业调整实现盈利,边调整财务结构,盈利增长也将提高融资能力,用新的低成本资金替代高成本资金,降低财务成本。基本面的改善,让我们拥有更强的偿债能力,也让债权人更有信心,对我们的预期更好”。 化解债务问题成为当下中孚的重点工作之一,具体成果来看,2019年,公司在各级政府、金融机构以及控股股东等多方力量的支持和帮助下,银行业务已全部执行银行贷款基准利率,大部分金融机构已将结息周期调整为按年结息、按半年结息或利随本清,多数非银行金融机构将贷款利率下调至8%以内,其余正在积极洽谈。数据上看,2019年1-12月公司财务费用较去年同期减少2.81亿,有力提升了公司业绩。 对于公司的债务优化前景,业内人士认为,目前货币政策较为宽松,利率下行趋势确定性高,国家提倡金融支持实体经济发展,预计未来2年财务成本或将再降30%。 除了基本面改善,以及企业在债务问题上的持续优化外,政府的大力支持也是ST中孚化解财务危机的重要因素之一。公司相关领导对此表示,“政府和金融机构都比较认可中孚的资产质量,部分债权人在目前公司债务存在风险的情况下仍对项目新增融资支持产能转移,广元市政府对项目筹资也给予大力支持。” 与此同时,由于目前ST中孚股价和估值均处于周期低位,电解铝行业有复苏迹象,且广元项目的经济效应被广为看好,作为“三大攻坚战”之一,债转股或将在优化财务结构中发挥重要作用。一方面,对于债务人而言,可以借此机会参与到广元项目;另一方面,对于ST中孚而言,也可以进一步优化债务结构。 在2020年一季报中,公司也提到拟采取债务重组、市场化债转股等模式,进一步优化公司债务结构,化解债务风险,降低财务费用。2020年一季度,公司的利息费用在去年大幅减少的基础上再降2244.1万元。随着盈利空间的打开,以及债务问题的解决,未来ST中孚的利润有望逐步释放。 (CIS)
“债务违约后,永泰能源不会倒。”近日,在接受上证报采访时,永泰能源董事长王广西对化解债务危机充满信心:自2018年出现债务危机以来,公司不欠薪不欠税,与供货商也不存在债务纠纷,生产经营一切正常。 在交流中,永泰能源董事长王广西不仅亮出了自家企业优质电力、煤炭、石化资产的家底,还承诺将按照债委会及相关单位要求,力争年内完成债务重组。 “在化解债务危机后,公司从长远规划上还可能通过引入战投等方式提升公司竞争力,依托已有的煤电优势,深化能源领域转型。”王广西说。 表信心:债务重组步伐再加速 2018年7月份,永泰能源2017年度第四期短期融资券未能按期兑付,构成实质性违约。公开资料显示,公司2018年全年违约的非国企债券涉及余额超过1000亿元。 对于市场关注的债务危机化解,王广西也向外界表露信心。 “发生债务风险是因为融资性现金流出现了问题,公司生产经营一直正常。”王广西表示,2019年公司经营性净现金流约52亿元,公司不欠薪不欠税,与供应商也没有债务纠纷。 据介绍,自发生债务问题以来,永泰能源通过稳定生产经营、及时寻求政府救助、加快资产处置、全力推进债务重组、深入开展债权人沟通等多种措施,稳妥化解债务风险。同时,在债委会的指导和统一安排下,通过实施债转股、债权延期、降低企业财务成本等措施帮助企业降杠杆。 目前债务重组的初步方案已经债委会通过,正在履行相关的审批程序,按计划年内将完成债务重组。 “按照债委会及相关单位要求,我们有信心履行好承诺,力争年内完成债务重组。”王广西表示,债务重组完成后,公司的债务总额、负债率将回到正常水平,经营和发展也将更稳健。 同时,在公司债务重组过程中,将平衡好债权人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最大限度保护广大股东和债权人利益。 亮家底:煤、电、石化项目全面开花 据了解,永泰能源煤矿产能规模达到975万吨,均为优质焦煤,在国内民营焦煤生产企业中居于前列;其运营电厂装机容量909万千瓦,在建和前期工作的机组332万千瓦,主力机组均为国内最先进的单机100万千瓦和66万千瓦的超超临界机组,公司总体电力装机容量在民营企业中名列前茅。 在石化业务方面,公司位于粤港澳大湾区石化园区的华瀛石化项目,主要经营原油、燃料油、柴油的接卸、仓储、中转、调和及石油化工产品贸易,拥有华南地区最大公用石化产品仓储基地和最大燃料油调和装置。该项目已于去年10月进入生产试运行阶段,预计在今年下半年完成生产试运行和工程竣工验收,正式投运。 据介绍,受益于近期国际原油价格的大幅下跌,油品仓储需求上涨,今年4月以来,公司与国内外知名石油商开展合作,进行仓储、保税加油等业务,截至目前华瀛石化大部分库容已经出租,锁定未来的客户和收益,少量剩余库容也正在抓紧招商中。 年报显示,2019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11.87亿元;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1.4亿元,同比增长112.65%。 强主业:力争债务重组后一年内处置资产100亿元 为化解债务危机,永泰能源加大资产处置力度,进一步精干能源主业,实现企业“瘦身”。 今年3月份,永泰能源发布公告,公司所属全资公司郑州裕中能源有限责任公司以公开挂牌转让方式出售所持有的陕西亿华矿业开发有限公司70%股权,据初步评估,该部分股权价值约75亿元。 王广西介绍,早在2018年7月中旬,永泰能源就制定了238亿元的资产出售计划。截至2019年末,公司已经完成珠海东方金桥一期、二期基金份额等多项股权出售工作,出售资产回笼资金已全部用于偿还公司债务和补充经营所需资金。 “目前已处置资产约10亿元,在完成债务重组后力争一年内处置资产100亿元。”王广西说,后续资产处置主要包括股权投资、金融股权以及目前不能产生现金流的资产,进一步聚焦能源主业。 对于今年的规划,永泰能源表示,在稳定现有1000万吨/年焦煤产量的基础上,稳步推进在建项目建设,加快实现1000万千瓦以上运营电力装机容量,夯实主营业务发展基础。同时,公司通过华瀛石化项目,拓展石化及仓储业务,逐步实现2150万吨/年油品货运吞吐能力、1000万吨/年油品动态仓储能力和1000万吨/年燃料油调和加工能力,打造综合性、跨区域能源产业集团。 对于2020年具体的经营目标,永泰能源在年报中披露:全年计划发电量349亿千瓦时、煤炭产量900万吨,预计实现营业收入210亿元。
全国首个个人破产地方法规,向公众征求意见。 6月2日,深圳市人大常委会发布关于《深圳经济特区个人破产条例(征求意见稿)》的说明称,单独或者共同对债务人持有50万元以上到期债权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对债务人进行破产清算的申请。 此外,该意见稿还明确,债务人不得担任上市公司、非上市公众公司和金融机构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职务。 焦点1:50万元以上可申请破产清算 关于债务人申请破产的条件,《征求意见稿》第二条规定,在深圳经济特区居住,且参加深圳社会保险连续满三年的自然人,因生产经营、生活消费导致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依照本条例进行破产清算或者和解。 单独或者共同对债务人持有五十万元以上到期债权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对债务人进行破产清算的申请。 焦点2:债务人不得担任董监高 在限制职业资格方面,规定自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之日起至人民法院作出免除债务人剩余债务的裁定之日止,债务人不得担任上市公司、非上市公众公司和金融机构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职务,不得从事法律、行政法规禁止从事的职业。 焦点3:推出豁免财产制度 免责时点设定为免责考察期届满(自人民法院宣告债务人破产之日起三年),破产人才可以申请免责。但同时也作出激励性规定,如破产人主动清偿剩余债务达到一定比例的,可以提前申请结束免责考察期,解除相关行为限制。 焦点4:以后可以欠债不还?不是的 救济是个人破产制度最本质的意义和属性。个人破产制度从某种意义上来说,是为诚实而不幸的债务人提供了一种可期待、可信赖的保障。因此,个人破产立法要树立的基本价值导向是,只有诚实守信的债务人,在不幸陷入债务危机时,才能获得个人破产制度的保护,并帮助其从债务危机中解脱出来,重新参与社会经济活动,创造更多财富。 而对于那些恶意逃债或者实施破产欺诈的债务人,不仅不能通过破产逃避债务,还要通过法律手段加以预防和惩治。 焦点5:故意欠债不还咋整 《征求意见稿》通过一系列制度设计来避免恶意逃债: 对于具有破产欺诈行为的债务人,不允许其适用破产免责规则,同时还要追究其法律责任。《征求意见稿》规定了不予免除的债务、不予免责的行为、延长免责考察期、撤销免责等制度,以实现防范和惩戒破产欺诈行为的目的; 严格限制免除债务的条件,即只有债务人如实申报财产,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主动移交财产并配合处置,履行应尽义务、遵守相关行为限制决定,才能依法获得剩余债务免除。 焦点6:什么人才能申请个人破产? 在深圳经济特区居住,且参加深圳社会保险连续满三年的自然人,因生产经营、生活消费导致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依照本条例进行破产清算或者和解。本条规定主要考虑以下几个因素: 一是,将申请破产的债务条件限定为因生产经营和生活消费导致资不抵债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如果是违法经营或者过度消费导致不能清偿债务的,不能适用本条例。 二是,深圳是移民城市,实际居住人口数量远远超出户籍人口数量。作为特区立法,应当将满足一定条件的实际居住人口纳入适用范围,即个人参加社会保险连续满三年,已为特区经济发展做出一定贡献,且与其相关的财产登记、社会保障等信息已基本完善。因此,条例以“在深圳经济特区居住,且参加深圳社会保险连续满三年的自然人”作为适用对象。 三是夫妻共同破产的适用。考虑到夫妻共同财产的密切关联性,如夫妻中一方已在深圳进入个人破产程序,其配偶也申请个人破产的,可以合并审理,而不再要求另一方符合居住地和缴纳社保的条件。 焦点7:债主怎样才能申请欠债的人破产? 《征求意见稿》规定,单独或者共同对债务人持有五十万元以上到期债权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对债务人进行破产清算的申请。 焦点8:为什么深圳推动个人破产制度破冰? 截至今年1月底,在深圳登记的个体工商户123.6万户,占深圳商事主体总数的37.5%。除了数量惊人的创业者以自然人的身份进行创业,还有很多小微企业主往往将个人财产与公司财产捆绑在一起,企业可以破产,个人不能破产,不少债权人要求企业主以个人财产进行抵押。这不仅加大了金融风险,也给高利贷、地下钱庄等非法融资创造了空间。 深圳市人大常委会委员、深圳市商业联合会执行会长林慧表示,因为我们有大约百分之七八十的企业在做企业贷款的时候质押了个人的财产,应该说是押上了他们的身家性命。希望这部法能保护到这些为我们深圳发展建设敢于冒险、敢于投资、敢于担当的这些企业主,给他们有一个缓冲的机会。 深圳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称,建立个人破产制度,能够有效厘清框定市场主体承担风险的责任,促使金融机构完善信贷评估和风险防控制度以提高金融活动的价值;能够引导企业和社会公众增强对信用价值的认识,在社会交往和经济活动中诚实守信,循规蹈矩,从而推动和完善社会信用体系的建立。 附:意见稿核心内容 《深圳经济特区个人破产条例(征求意见稿)》分为十三章,包括总则、申请与受理、管理人、债务人财产、破产费用与共益债务、债权申报、债权人会议、重整、和解、破产清算、简易程序、法律责任和附则,共计一百五十七条。 一、适用范围 在深圳经济特区居住,且参加深圳社会保险连续满三年的自然人,因生产经营、生活消费导致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依照本条例进行破产清算或者和解。 其中,债务人符合前款规定情形,但未来有可预期收入的,可以依照本条例进行重整。 此外,前两款规定的债务人的配偶,可以同时依照本条例申请破产清算、和解或者重整。 二、申请材料 债务人申请破产的,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下列材料: 1、破产申请书、诚信承诺书、破产经过说明; 2、收入说明、社保证明、纳税记录; 3、个人财产或者夫妻共同财产清册、债权债务清册; 4、所扶养人基本情况等有关材料。 其中,债务人所扶养的人是指债务人依法应当承担扶养义务的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且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 此外,债权人申请破产清算的,应当提交破产申请书、到期债权证明等有关材料。个体工商户债务人还应当提交其雇用人员工资支付和社会保险费用的缴纳情况。 三、不予受理或驳回情形 人民法院审查破产申请时,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裁定不予受理;人民法院已经受理但尚未宣告破产的,应当裁定驳回申请: 1、申请不符合本条例《适用范围》规定的; 2、申请人基于转移财产、恶意逃避债务、损害他人信誉等不正当目的申请破产; 3、申请人有虚假陈述、提供虚假证据等妨害破产程序行为的。 此外,债务人、债权人不服裁定的,可以自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四、财产申报说明 债务人应当自人民法院受理裁定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如实申报本人及配偶、未成年子女下列财产情况: 1、工资收入、劳务所得、银行存款、现金、微信和支付宝等第三方支付平台账户资金、住房公积金账户资金等现金类资产; 2、投资或者以其他方式持有股票、基金、投资型保险以及其他理财产品等的情况; 3、投资境内外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注册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等情况; 4、集体经济组织的分红、信托受益权、知识产权等财产权益; 5、所有或共有的土地使用权、房屋等不动产; 6、交通运输工具、机器设备、产品、原材料等动产; 7、文玩字画、个人收藏等贵重物品; 8、债务人基于继承、赠与、代持等依法享有的财产权益; 9、债务人有理由主张的财产权益; 10、债务人在破产受理前可期待的财产或者财产权益; 11、债务人在境外获得的本条1—10项规定的财产及财产权益; 12、其他具有处置价值的财产。 同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在申报时一并说明: 1、为债务人成年子女所有,但取得时该子女尚未成年; 2、债务人财产已出租、已设立担保物权等权利负担,或者存在共有、权属争议等情形; 3、债务人的动产由第三人占有; 4、债务人的不动产、特定动产、其他财产权等登记在第三人名下。 五、豁免财产界定 破产申请受理时属于债务人的全部财产,为债务人财产。债务人自破产申请受理后至获得裁定免责前取得的财产,也应当用于清偿债务。 同时,下列财产属于豁免财产: 1、债务人及其所扶养人生活、医疗、学习的必需品和合理生活费用; 2、为职业发展需要必须保留的物品或者合理费用; 3、对债务人有特殊纪念意义的物品; 4、勋章或者其他表彰荣誉物品; 5、没有现金价值的人身保险; 6、专属于债务人的人身损害赔偿金、社会保险金以及最低生活保障金等; 7、依照其他法律、法规或者基于公序良俗不应当用于清偿债务的财产。 其中,价值较大、不用于清偿债务明显违反公平原则的,不认定为豁免财产。 六、限制消费及从业禁止情况 自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之日起至人民法院作出免除债务人剩余债务的裁定之日止,债务人不得有下列消费行为: 1、乘坐交通工具时,选择飞机商务舱、头等舱、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G字头高速动车组旅客列车及其他动车组列车一等以上座位; 2、在三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夜总会、高尔夫球场等场所进行消费; 3、购买不动产、机动车辆; 4、新建、扩建、装修房屋; 5、旅游; 6、供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 7、租赁高档写字楼、宾馆、公寓等场所办公; 8、支付高额保费购买保险理财产品; 9、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 此外,债务人不得担任上市公司、非上市公众公司和金融机构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职务,不得从事法律、行政法规禁止从事的职业。 七、关于债权申报情况说明 1、申报期限。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应当确定债权人申报债权的期限。债权人申报债权的期限自发布受理破产申请公告之日起计算,最短不得少于三十日,最长不得超过六十日。 2、到期与计息。未到期的债权,在破产申请受理时视为到期。附利息的债权自破产申请受理时起停止计息。 3、未决债权的申报。债权人可以申报附条件、附期限的债权和诉讼、仲裁未决的债权。 八、关于重整情况说明 1、重整条件。在人民法院受理对债务人的破产清算申请后、宣告破产前,债务人也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重整。 2、他人财产取回。债务人合法占有他人财产,该财产的权利人在重整期间要求取回的,应当符合事先约定的条件。 3、重整终结。在重整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管理人或者利害关系人请求,人民法院应当裁定终结重整程序,并宣告债务人破产: (1)债务人财产状况继续恶化,缺乏重整的可能性; (2)债务人有欺诈、恶意减少债务人财产或者有其他显著不利于债权人的行为; (3)由于债务人的行为致使管理人无法执行职务。 4、重整要求。重整计划草案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1)清偿期限不超过三年,且每次清偿间隔不得超过三个月; (2)对特定财产享有担保权的债权就该特定财产将获得全额清偿,其因延期清偿所受的损失将得到公平补偿,并且其担保权未受到实质性损害; (3)同类债权给予公平清偿; (4)清偿顺序符合破产清算程序的法定清偿顺序; (5)清偿比例不得低于破产清算状态下的清偿比例。 其中,债权人自愿放弃其权利的,可以不受前款规定限制。 5、强制批准。部分表决组未通过重整计划草案,但重整计划草案符合本条例重整要求规定的,债务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批准重整计划草案。 九、关于破产清算情况说明 1、清偿顺序。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其他债务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1)破产人欠付的赡养费、抚养费、抚养费; (2)个体工商户破产人所欠雇用人员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包括应当划入雇用人员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等社会保险费用,以及依法应当支付给雇用人员的补偿金、人身损害赔偿金; (3)普通破产债权。 此外,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债权的,按照比例分配。 2、不能免除的债务。下列债务不得免除,但债权人自愿放弃的除外: (1)故意或者重大过失侵犯他人身体权或者生命权产生的损害赔偿金; (2)恶意侵权行为产生的财产损害赔偿金; (3)基于法定身份关系产生的赡养费、抚养费和抚养费等; (4)基于雇佣关系产生的报酬请求权和预付金返还请求权; (5)破产人知悉而未记载于债务清册的债权,但债权人明知破产宣告情形的除外; (6)学生教育贷款; (7)罚款、罚金和没收财产; (8)债务人所欠税款; (9)依法不得免除的其他债务。 此外,破产人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免除剩余债务: (1)隐匿、伪造、变造、销毁涉及财产状况的账簿、凭证、文书类及其他物件; (2)虚构债务或者提供虚假的债务清册; (3)无正当理由拒不列席债权人会议或者拒绝履行说明义务、作虚假说明; (4)以不正当手段妨碍管理人执行职务; (5)隐匿、转移、损坏、不当处分或者其他不当减少财产价值; (6)对个别没有财产担保的债务提供财产担保或者对个别未到期的债务提前清偿; (7)因奢侈消费、赌博等行为而承担重大债务或者使财产显著减少; (8)以明显不公平的条件负担债务; (9)八年内获得过破产清算免责,或者四年内获得过重整或者和解免责; (10)依法不得免除的其他情形。 十、相关法律责任说明 1、债务人相关法律责任。债务人的配偶、共同生活的近亲属等利害关系人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处理;构成刑事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拒不协助人民法院或管理人调查债务人的财产及收入状况,或者提供虚假资料、作虚假陈述的; (2)帮助、包庇债务人故意隐匿、转移、毁损、不当处分债务人财产或者其他不当减少债务人财产价值的; (3)帮助、包庇债务人虚构债务或者承认不真实债务的; (4)帮助、包庇债务人违反本条例关于债务人义务规定和限制债务人相关行为决定的; (5)以不正当手段妨碍管理人执行职务的; (6)其他妨害破产程序的行为。 2、债权人相关法律责任。债权人、利害关系人和其他第三人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处理;构成刑事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虚构债权,虚假申报,或者主张虚假的取回权、抵销权的; (2)明知债务人处于破产程序中,仍然取得债务人财产的,但为债务人日常生活需要的除外; (3)恶意串通行使表决权,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4)其他妨害破产程序的行为。
意见领袖丨Project Syndicate 本文作者:Pierre-Olivier Gourinchas(加州大学伯克利分校的经济学教授)、Chang-Tai Hsieh(芝加哥大学布斯商学院的经济学教授) 如果不实行全面债务偿还暂停,2019冠状病毒大流行病将导致一波不可控制的主权债务违约,特别是在新兴经济体和发展中经济体中。一旦发生这种情况,控制这场公共卫生危机的全球努力将会失败,而当今的经济崩溃也可能变成永久性的经济衰退。 随着企业关闭和工人失去收入,富国和穷国都面临着前所未有的经济危机。如此严重的衰退可能会造成巨大的长期损害,因关键的经济联系在消失。除非采取紧急措施,否则许多公司将永久关闭。为此,美国国会最近通过了一项2万亿美元的救助计划,丹麦和加拿大政府将为其本国的中小企业补贴75% 的工人工资。与此同时,中国扩大了信贷规模,取消了工资税,并刚刚宣布了一项约1万亿美元的救助计划。 但是,COVID-19对印度和墨西哥等新兴经济体构成了更大的问题。在这些国家,保持社交距离(social distancing)的经济代价会比美国和欧洲的还要高,现金储备少的脆弱中小企业在经济中所占的比例更大。这些国家还拥有更加可危的保健系统。支持弱势工人和企业以及治疗COVID-19患者所需的资金可能高达这些国家GDP的10%。 这些钱从哪里来?一些发达经济体,例如美国,可以以很少的额外费用借入更多资金。但是其中一些资金来自寻求资金安全的外籍投资者,还有一些来自美国私人投资者清算其在外国的投资。换句话说,美国和其他发达经济体所需的金融的一部分会来自于墨西哥等国家。 此外,与2008年环球金融危机不同的是,当今每个新兴经济体和发展中经济体需要在同时间借款。因此,即使墨西哥能够发行债券,它也将与处于相同情况的许多其他国家竞争。总而言之,一个不幸的事实是,我们只能互相借款,不能向火星借款。 如没有外来干预,金融市场将选择赢家和输家。赢家将是那些有能力发行安全债券的国家。他们将能够以最低利率借入巨额资金。输家将是世界上的类似墨西哥的国家。实际上,这些国家将受到双重打击:它们不仅将无法筹集资金来应对这场危机,而且其现有的资本也将流失,其实这个现象已经开始了。难怪已有90个国家向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寻求财政援助。 当发展中国家政府需要花费巨额资金来维持其公民的健康和经济的继续的时候,如有一连串纷乱的主权违约,将导致巨大的人力和经济代价,并大大减少人类控制当今大流行病的可能性。毕竟,要在任何地方控制病毒,就必须要在所有地方控制病毒。 为了避免不堪设想的后果,我们迫切需要采取强有力的集体行动。据 IMF估计,新兴经济体的资金需求总计为2.5万亿美元,但这个数字似乎过低。无论如何,世界银行和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资源目前都太有限了–例如,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只有1万亿美元 – 这些资源应得到很大的扩充。必须积极努力增加IMF的火力。 同时,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应协调广泛的债务暂停,以阻止否则即将来临的主权债务违约浪潮。债务暂停将暂停所有请求冻结债务的新兴和发展中经济体本应向私人和公共债权人的还款,此措施将维持到健康危机的结束。 据我们的估计,一年的债务偿还暂停可以释放约1万亿美元,或中低收入国家总收入的3.3%。 这个数目远远超过一个有限债务偿还暂停提议 – 贫穷国家向公共债权人的借款 –可释放的数目估计(140亿美元)。这将给墨西哥和印度等国家在解决当前危机上提供大量帮助。 有人担心债务暂停会同时在这些国家带来私人贷款的暂停,但其实这种资本流动已经停止或逆转了。尽管暂停可能使这些国家长期处于国际资本市场之外,因此次危机而导致的坏名声应当会较少,因为暂停是由全球大流行病而不是由财政挥霍所造成的。 IMF的认可也应有所帮助。 私人债权人,一旦了解债务暂停的替代方案是一系列不可控制的违约行为,将更有可能同意暂停,因替代方案更对其不利。如果大流行后经济状况有所改善,债务暂停可保留避免正式的债务重组。 现在,这些主权债务的很大一部分是根据当地法律发行的,而这些法律是可以修改的。根据外国法律发行并且没有集体诉讼条款的债务则更成问题。在这种情况下,可以暂时更改美国和英国的主权豁免法律,以允许法官结束对国际货币基金组织认定由于大流行而无法偿还债务的国家的诉讼。这样的解决方案也符合富国的社会和经济利益。 在1980年代拉丁美洲的债务危机期间,债权人在近十年的过后才根据所谓的布雷迪(Brady) 计划开始进行认真讨论。这是一个丧失的十年。我们一定要努力让当今的危机有不一样的结局·。我们需要立即协调广泛的债务偿还暂停,以避免这个世界上与墨西哥相似的国家再度丧失十或二十年。 (本文作者介绍:报业辛迪加(Project Syndicate)被称为“世界上最具智慧的专栏”,作者来自全球顶级经济学者、诺奖得主、政界领袖,主题包括全球政治、经济、科学与文化塑造者的观点,为全球读者提供来自全球最高端的原创文章、最具深度的评论,为解读“变动中的世界”提供帮助。)
广义财政赤字货币化是指,财政赤字会导致货币供应量的额外增加。狭义财政赤字化币化是指,财政直接(央行直接在一级市场购买政府债券)或间接(央行向商业银行在一级市场购买政府债券提供针对性的资金)向央行透支。 目前学术界在热烈讨论,财政赤字能否货币化。主流观点认为财政赤字不能货币化,这就意味着政府债券发行不能直接引致货币供应量增加,政府发行债券资金增加的同时是市场其他主体资金等量减少,主要理由如下:一是财政赤字货币化会带来通胀;二是财政赤字货币化会导致分配不公,财政赤字如何保证效率、公平、中性(对私营部门尽量不产生挤出效应)是很大的挑战;三是2020年二季度以来,经济在明显恢复,没有必要财政赤字货币化;四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第二十九条规定,中国人民银行不得向地方政府、各级政府部门提供贷款,不得向非银行金融机构以及其他单位和个人提供贷款,但国务院决定中国人民银行可以向特定的非银行金融机构提供贷款的除外。我们的主要观点如下: 第一,财政赤字货币化问题分为理论层面和操作层面两个问题。理论层面讨论可以不受《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的束缚,只要合理、必要,法律也可以修订。操作层面的讨论,要考虑到实现法律约束。 第二,财政不宜直接向央行透支(央行不宜在一级市场购买政府债券),财政赤字要有约束机制,避免政府债务/GDP、财政赤字/财政收入比例无限扩张。如果没有约束,政府总是倾向花钱出政绩,财政无节制向央行直接透支的最终结果是政府部门挤压私人部门、通货膨胀、政府信用破产等。 第三,货币,按发行时是否增加社会债务(尤其是地方政府和私人部门债务),可以区分为权益货币(货币发行直接导致社会权益增加的货币,如中央政府发行特别国债,所筹资金直接发放给企业和居民)和债务货币(货币发行会直接导致社会债务增加的货币,如再贷款),权益货币过多直接导致通胀,债务货币对物价的上拉作用只有35个月左右,再往后直到永远是对物价的下拉作用,债务货币过多终致通缩。这是理解财政赤字能否货币化的关键。 第四,在一定条件下,财政赤字可以适度货币化。凡事得讲条件,讲适度。财政赤字可适度货币化的条件是宏观负债率过高,导致经济增长乏力、存在通缩压力。如1929-1933年大萧条时,是债务过重、需求不足,这时是可以赤字适度货币化的,赤字货币化可以快速筹集资金、刺激需求、降低宏观负债率。又如这次疫情期间,美国成万亿美元地送钱(不是借钱)给私人部门,除了美元是国际货币,还有一个原因,就是当前美国债务过重、需求不足,这时宜发行权益货币,如果大规模发行债务货币,会导致经济更为困难,甚至滑入通缩不能自拔。美国这次应对疫情的财政货币政策,是比较高明的。 第五,当前中国M2/GDP畸高(全球第二高),宏观负债过重,债务货币发行过多,供给过剩、需求不足,宜发行权益货币,对冲过多的债务货币。发行权益货币的方式有多种,其中之一便是赤字适度货币化(财政间接向央行透行,即央行给商业银行提供资金,商业银行购买特别国债)。灵活发行长期低息特别国债(财政间接向央行透支),再由政府无偿提供给困难企业(如餐饮、航空、影院等)和困难人群(最优策略是给每位居民发等额发放现金或购物券,如每人1000元,既降低了基尼系数,又免除了甄别贫富的大量工作及其中可能存在的道德风险)。如果特别国债的期限足够长、利率足够低,那么这种债务就和权益区别不大了,因为债务就是要按期还本付息,如果是无期无息,便成了权益,便可以用来降低过重的私人部门债务。国债的特殊性就在于(这是地方政府债务和私人部门债务所无法比拟的),它和权益就隔层窗户纸,宏观负债率过低、通胀压力大时,它就是债务,宏观负债率过高、通缩压力大时,它就转化为权益(期限足够长、利率足够低),用国家债务置换私人部门债务,实现经济良性运转。 关键搞清原理,因时因地置宜。 问:过去100年中国房价年均上涨速度大致是多少? 答:接近6%。举个例子,1919年7月鲁迅在北京西直门内的八道湾胡同花3500大洋买了一套三进大四合院,占在1300平米。1919年一块大洋(银圆)可以买30斤大米或8斤猪肉(2020年5月29日一斤普通大米约3元,一斤猪肉约25元),如果以大米或猪肉为不变价计算,1919年一块大洋相当于200元,鲁讯1919年70万元买的房子,现在值2.6亿元(20万元/平米),年复合涨幅6.03%。房地产投资收益率除了价格上涨,还有租金收益(价格上涨快的时期,租金收益率低,价格上涨慢的时期间,租金收益率高),两项加起来年收益率在9%左右。顺便说一句,米国过去200年房价年均涨幅5.61%,也接近6%。 问:简评一下中米关系。 答:现在双方是较劲出牌阶段,后面会有筋疲力尽阶段、寻求破冰阶段,整个过程需要30年左右。 问:中米竞争的制高点是什么? 答:科技。
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指出,要创新直达实体经济的货币政策工具,强化对稳企业的金融支持,尽力帮助企业尤其是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渡过难关。作为直接融资的重要场所,债券市场资源配置功能的发挥,是使资金"直达"实体经济的重要途径。 《金融时报》记者从接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以下称“交易商协会”)的人士了解到,债务融资工具市场助力疫情防控和经济发展成效显著。今年以来截至5月25日,债务融资工具累计发行超3.8万亿元,净融资约1.7万亿元;今年前4个月净融资约1.81万亿元,占同期新增社会融资规模的比重为12.79%;一季度债务融资工具利率整体下行。 绿色通道驰援“抗疫” 畅通企业融资渠道 银行间债券市场是企业的重要资金来源。新冠疫情发生以来,交易商协会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债务融资工具市场服务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等相关举措,建立债务融资工具注册发行绿色通道,加大对疫情防控地区的金融支持力度,优化注册发行流程,延长企业注册和发行环节相关时限,保障银行间债券市场平稳运行。 绿色通道开通后48小时,2月5日,中国南山集团等3家与疫情防控有关的企业通过“绿色通道”完成债券注册流程,累计募集资金21亿元人民币,其部分募集资金将支持企业做好疫情防控相关的药品生产、医院建设、仓储物流等多方面用途。 截至5月25日,疫情防控债共计发行285只,金额合计超过2000亿元,发行企业覆盖了能源、批发零售、交通运输、大型制造业、土木建筑、原材料、医药等27个地区的21个相关行业。其中,约387亿元拟用于疫情防控领域,包括防疫物资采购生产及运输、防疫设施及医院施工建设、民生保障等,疫情防控用途比例为18%。 服务民企小微融资 助力民生就业 民营和小微企业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不可或缺的重要力量,也是疫情发生以来各界重点帮扶对象之一。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强调,保障就业和民生,必须稳住上亿市场主体,尽力帮助企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渡过难关。 今年以来,债务融资工具市场服务民企融资的力度稳步提升。数据显示,2020年以来截至5月22日,130家民营企业发行债务融资工具2243亿元,同比上升52%,超过市场平均水平;民企债务融资工具连续4个月为正,累计实现净融资740亿元。2020年以来截至5月22日,民企支持工具直接和间接支持45家民营企业发行债务融资工具62只,金额321亿元。 业内人士指出,今年民企债券融资呈现稳步回暖的态势,其中,债务融资工具支持民企的作用逐步凸显。 此外,银行间市场资产支持票据(ABN)也在助力企业盘活存量资产、拓宽融资渠道方面发挥着独特作用。据悉,通过集合打包、结构化分层等多元化增信安排,相关举措推动民营、小微企业以优质资产直接发行ABN,以及融资租赁债权ABN、供应链ABN、银行贸易融资应收账款类ABN等,以市场化的方式直接或间接支持民营、小微企业的融资需求,打通供给金融“血液”的毛细血管。 以此前平安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注册的40亿元资产支持票据为例,该项目是银行间首支基础资产均为小微租赁的资产支持票据,其基础资产系租赁债权,底层承租人均为小微企业,累计资产池覆盖平安租赁与6000多家小微企业承租人签署的7323笔融资租赁合同,租赁资金主要用于小微企业日常生产经营。业内人士表示,这种模式可有效降低入池小微企业融资成本与直接融资门槛,在支持小微企业融资、提供债券市场普惠程度方面具有一定示范效应。 从今年ABN发行情况看,1-4月,各类支持民企、小微企业的ABN共发行450亿元,对应支持近1500家民营、小微企业融资人;截至2020年4月末,上述各类ABN累计发行将近2000亿元,对应支持近6500家民营、小微企业融资人。 机制不断优化完善 债券融资提速换挡 值得注意的是,债务融资工具市场不仅规模保持稳健增长,各项制度也在不断完善。 今年4月16日,交易商协会推进制度体系优化升级,在分类分层优化整体框架下,进一步完善债务融资工具储架发行便利,推出TDFI制度(成熟层第一类企业)。4月17日,国家铁路集团、中央汇金公司、中石油集团等首批21家TDFI企业完成注册工作。 业内人士称,此次优化举措在提升成熟层优质企业质效的同时,也将进一步做好基础层企业注册发行服务工作,充分满足企业个性化、差异化需求,通过债务融资工具市场供给侧改革,提升服务实体经济能力和水平。 建设银行投行部有关业务人士表示,交易商协会优化分层分类管理机制,为优质企业提供更大的融资便利,是进一步扩大企业直接融资市场的有效途径。对于企业而言,优化后的分层分类管理机制能够切实提升企业管理效能。 《金融时报》记者了解到,交易商协会将继续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债券市场发展顶层规划和政策精神,在人民银行正确指导下,依托广大市场成员力量,持续推进债务融资工具市场制度优化升级,推动市场持续规范健康发展,不断提升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和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