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创新两个宽信用工具:一是支持银行对小微企业贷款延期还本付息,二是支持银行加大小微企业信用贷款投放。普惠小微企业信用贷款支持计划并非传统意义上的QE,而是集合了QE、CBS、再贷款等多种工具特点的新工具。货币政策仍然处于宽松通道之中,总量宽松更多用于配合财政、结构性宽松政策是主要抓手。 ▍昨日长端利率上行、短端利率下行。 受风险偏好回升、经济基本面修复预期影响,长端利率全天上行,中债10年期国债到期收益率从2.7053%上行2bp至2.7253%,中债10年期国开债到期收益率上行2.25bp收于3.0142%。随着月末时点因素消退,昨日资金面显著宽松,资金利率明显下行,带动短端利率下行。DR001和DR007分别下行48.64bp、44.09bp,一年国债到期收益率下行1.13bp。 ▍货币工具创新落地。 央行连发6文介绍其创新的直达实体经济、加大对小微企业信贷支持力度的货币政策工具,普惠小微企业贷款延期支持工具、普惠小微企业信用贷款支持计划落地,一是支持银行对小微企业贷款延期还本付息,二是支持银行加大小微企业信用贷款投放。货币政策仍在宽信用途中。 ▍普惠小微企业信用贷款支持计划并非传统意义上的QE,而是集合了QE、CBS、再贷款等多种工具特点的新工具。 关键词一:央行购买贷款。普惠小微企业信用贷款支持计划是“人民银行通过货币政策工具按季度购买符合条件的地方法人银行业金融机构新发放的普惠小微信用贷款”,将句子简化就是“央行购买贷款”,不由得让人联想到QE。我们在《债市启明系列20200525—从欧美经验看直达实体的货币政策创新》对直达实体经济的货币政策工具猜想中也明确出,通过对欧美创新货币政策工具的梳理,“直达实体经济”的货币政策工具还包括资产购买。 关键词二:利息收益和坏账损失由放贷银行承担。从央行官网的《货币政策热点问答之一:创新直达实体经济的货币政策工具》的描述可以看出,央行是通过SPV运用4000亿再贷款资金、与地方发人银行签订信用贷款支持计划合同的方式购买资产,但是购买资产后利息收益和坏账损失仍然由放贷银行承担,并没有发生所有权实质性转移,这一特性又类似于央行在支持银行永续债发行时创设的CBS。因而央行资产负债表最多扩张再贷款资金的购买4000亿元而非SPV购买的1万亿元信用贷款规模。 关键词三:“先贷后借”。根据央行对普惠小微企业信用贷款支持计划的解释,人民银行会同财政部使用4000亿元再贷款专用额度,通过SPV向地方法人银行提供优惠资金支持,具体的操作是“按地方法人银行实际发放信用贷款本金的40%提供优惠资金”,且要求是2020年3月1日至12月31日新发放的信用贷款,实际上仍然属于“先贷后借”的模式。 关键词四:“无息”。根据央行的描述,“购买上述贷款的资金,放贷银行应于购买之日起满一年时按原金额返还”,可以理解为该专项再贷款资金近乎“无息”。因而相当于央行通过SPV给地方法人银行提供4000亿元1年期的无息逆回购或融资便利。 ▍定向流动性投放。 两个创新工具最多实现4400亿元再贷款资金的投放,即将有4400亿元基础货币通过SPV定向流向地方发人银行,即城市商业银行、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村镇银行、农村信用社、民营银行,规模相当于一次对城农商行1个百分点的定向降准,但并非一次性投放。根据2019年以来普惠小微贷款增量,城农商行大约3个季度刚好可完成新发放约1万亿普惠小微贷款。 ▍货币政策以结构性为主,关注宽信用效果。 总量型的货币政策推出的概率较低,更多是在需要对冲流动性压力、配合财政政策时才有可能推出。相比而言,定向性政策推出的空间更大,本次创新的货币政策工具在原有的再贷款基础上放大了政策效果,宽信用进程进一步提速。1)货币政策通过逆回购、MLF等保持流动性合理充裕;2)将主要银行贷款利率与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点差纳入宏观审慎评估考核,激励银行进一步压缩利差;3)支持小微企业无抵押担保信用贷款,降低风险溢价;4)支持大企业发债和小企业获得银行贷款。 ▍债市策略: 6月初创新货币政策集中落地,《政府工作报告》中的目标要求逐步落地,本次创新的两个货币政策工具并非传统的QE,货币总量宽松仍较为克制,更多落在支持小微企业的保就业层面。对于6月份而言,货币政策仍然处于宽松通道之中,也确实存在货币进一步宽松的窗口期,易出现预期差,但总量宽松更多用于配合财政、结构性宽松政策是主要抓手。结合6月基本面修复、风险偏好回暖、资金压力仍大,我们认为6月份长端利率将维持宽幅震荡的行情,短端利率可能小幅回落,但收益率期限利差难大幅走阔。
近日,商务部与国家开发银行签署《关于推进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创新提升促进高质量发展合作备忘录》,支持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优化产业布局、拓展城市功能、改善生态环境质量,提升发展质量和效益。根据备忘录,国家开发银行未来3年将累计提供不低于1000亿元人民币资金,支持国家级经开区优化投资环境、强化城市服务功能、提升新型城镇化水平。
6月1日,人民银行等部门发布《关于进一步强化中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从落实中小微企业复工复产信贷支持政策等七个方面提出30条政策措施。同日,人民银行创设的延期还本付息和信用贷款支持这两个方面直达实体经济的货币政策工具也浮出水面。 《金融时报》记者在采访中发现,无论是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还是紧随其后的多项落实落地政策举措,“直达实体”都是此番金融支持中小微企业的核心要义。而在我国目前仍以间接融资为主的融资环境下,实现“直达实体”离不开银行在其中发挥关键作用。 “《意见》提出一系列措施,综合施策,从银行内部改进资源配置、完善绩效考核;从银行外部完善政策环境和激励约束机制。最终目的都是为了提高银行支持中小微企业的精准度和含金量。”国家金融与发展实验室副主任曾刚表示。 提升精准度与含金量 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提出,“创新直达实体经济的货币政策工具”。这是否恰恰说明目前资金对于中小微企业支持的精准度和有效性仍有待提升? “疫情发生以来,金融管理部门在货币信贷方面采取了一系列政策措施。总体而言,这些政策措施及时有力、针对性强。前期推出的3000亿元抗疫专项再贷款和1.5万亿元普惠性再贷款再贴现,都是直达实体企业的货币政策工具。”新网银行首席研究员董希淼表示。 曾刚认为,人民银行创新货币政策工具的原因显而易见。由于疫情冲击是外生的,金融机构在风险来临时必然选择规避风险,如果仅仅依靠市场机制,势必会对实体经济造成伤害,因此需要政策加以弥补,既保证满足实体经济的需要,又不伤害到商业银行正常的市场逻辑。总之,要寻得市场化原则与精准救助之间的平衡。 “《意见》的发布以及两个新货币政策工具的创设,都是在完善市场机制,以适应精准化救助的需要。特别值得注意的是,这并不是放弃商业逻辑和市场原则,而是在发挥市场机制的同时,实现其与精准救助政策的有机结合。”曾刚强调。 “尽管市场流动性合理充裕,但在部分领域仍存在‘流动性淤积’现象,资金未能及时精准地进入中小微企业。”董希淼坦言。 强化对中小银行定向支持 《意见》发布当日,《关于进一步对中小微企业贷款实施阶段性延期还本付息的通知》与《关于加大小微企业信用贷款支持力度的通知》也先后发布,操作对象都是地方法人银行。交通银行金融研究中心高级研究员梁栋材认为,这充分体现了对中小银行的定向支持。 “人民银行创设两个直达实体经济的货币政策工具,体现了货币政策灵活适度的方向。其中,“灵活”即将货币政策操作与金融服务普惠小微企业直接联系,减少货币政策传导环节,为小微企业提供精准支持;“适度”即不直接向企业提供资金,也不承担信用风险,更不是大水漫灌,稳健的基调未变。”董希淼对此分析认为。 关于延期还本付息,曾刚认为,这对于中小微企业来说是实打实的支持,可有效缓解资金压力。对银行来说,贷款延期支持工具一方面明确了操作的对象;另一方面,延期贷款本金1%的支持体现了对银行的补偿,弥补了优惠利率、减息降费带来的息差缩窄,可提高银行对于延期还本付息业务的积极性。 关于普惠小微企业信用贷款支持计划,人民银行将提供4000亿元再贷款资金,通过特定目的工具(SPV)与地方法人银行签订信用贷款支持计划合同的方式,向地方法人银行提供优惠资金支持。兴业研究测算发现,按照40%的比例计算,4000亿元再贷款可撬动的小微信用贷款规模为1万亿元。在新工具的支持下,今年小微企业信用贷款规模有望快速增长。 “新工具将产生三个方面的作用。”曾刚分析认为,“一是银行资金成本进一步降低,可以推动银行贷款利率继续下行;二是提高银行相对受益,激励银行加大信用贷款投放意愿;三是解决中小银行流动性问题,例如延期还本这部分贷款‘卖给’央行后,所得资金可以进一步投放于中小微企业,强化对实体的支持力度。” 中小微企业贷款可得性将提升 《金融时报》记者整理发现,《意见》对于不同类型银行提出了不同的要求:五家大型国有商业银行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增速高于40%;中小银行要运用好再贷款再贴现资金,鼓励中小银行加大自有资金支持力度,促进加大中小微企业信贷投放,降低融资成本;开发性、政策性银行要在2020年6月底前将3500亿元专项信贷额度落实到位。 “《意见》体现了针对性和普适性、短期性和长期性、政策性和商业性的统一。”董希淼表示,下一步,应推动大型银行与中小银行、主流银行与互联网银行、金融机构与金融科技公司加强合作,加快构建多层次、可持续的普惠金融生态体系,鼓励更多的金融机构探索数字小微金融,提高对中小微企业的服务能力和效率。 曾刚认为,由于我国融资体系仍以银行为主,因此,充分发挥不同银行在融资体系中的作用,对于进一步强化中小微企业金融服务意义重大。“从去年的30%到今年的40%,对大型银行提出了更高要求,这就需要其充分发挥资金来源成本低、网点覆盖广的优势,积极落实《意见》中‘将普惠金融在分支行综合绩效考核中的权重提升至10%以上’以及‘内部转移定价优惠力度要不低于50个基点’等政策要求。” 董希淼预测,今年小微企业贷款的可得性将大大提高,首贷率、续贷率将明显提升,贷款成本将逐步下行。“《意见》营造了良好的政策环境,强化了对银行的正面激励,有助于调动银行加大小微企业贷款投放的积极性,提升银行敢贷、愿贷、能贷的能力。”
近日,人民银行等八部门共同出台《关于进一步强化中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明确要发挥多层次资本市场融资支持作用,促进中小微企业融资规模明显增长、融资结构更加优化,实现“增量、降价、提质、扩面”,推动加快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支持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 自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中小微企业经营状况受到明显影响,在此背景下,资本市场的支持无异于“定心丸”。在国内经济逐渐复苏之时,多层次资本市场对实体经济的支持作用持续凸显,应继续促进投资与融资有效对接,提高融资效率,降低融资成本,用金融的活水不断滋养实体经济。 注册制改革打通企业上市融资渠道 我国资本市场基础制度改革自去年以来一直在快车道上行驶。今年4月初,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了《关于构建更加完善的要素市场化配置体制机制的意见》,提出完善股票市场基础制度,加快发展债券市场,增加有效金融服务供给。《意见》进一步指出,要支持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在主板、科创板、中小板、创业板上市融资,加快推进创业板改革并试点注册制。 继4月底创业板注册制改革方案出炉之后,5月27日,国务院金融委办公室发布消息称,将于近期推出《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等四部规章、《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八项主要规则;5月29日,创业板过渡期新老衔接方案出台,意味着创业板注册制改革即将进入实操阶段。 对此,巨丰投顾投资顾问总监郭一鸣表示,注册制试点向创业板延伸,既是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步骤,同时也是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提升资本市场服务实体经济能力的需求。通过实施注册制改革,将有助于提升流动性,增强服务创新创业能力,更好地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 改革稳步推进的还有新三板。今年新三板设立了精选层,建立转板上市制度,允许在精选层挂牌一年并符合相关条件的企业直接转板上市,打通挂牌公司持续发展壮大的上升通道。新三板还优化了发行融资制度,引入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机制,取消定向发行单次融资新增股东35人限制,允许内部小额融资实施自办发行,降低企业融资成本。 业内人士表示,多层次资本市场的板块之间及交易所之间应形成有机联系。建立转板机制有助于打通中小企业成长壮大的市场通道,不但有利于减少资源消耗,还将大幅提升资源配置效率。 发挥民企债券融资工具支持作用 作为企业直接融资的重要来源,债券融资支持也成为中小微企业发展的重要动力。今年3月2日,新证券法实施后的第一个工作日,沪深交易所合计受理了5个公开发行公司债项目,首批“注册制”公司债券落地。 业内人士表示,在当前我国经济结构性调整以及受到新冠肺炎疫情不利影响的背景下,公司债、企业债发行注册制的实施也体现了监管层宽信用的政策导向,有利于降低企业融资难度,提高企业融资效率,支持实体经济增长。值得注意的是,随着公司债和企业债完成由核准制向注册制的转变,我国信用债市场已基本实现向备案制和注册制的市场化转型,债券市场化程度将显著提高。 当前,我国债券市场各项功能发挥良好。数据显示,2019年,企业部门债券净融资占社会融资总规模的比重接近13%,成为除贷款之外实体企业获得资金的第二大渠道。同时,实体企业融资成本继续下行,为中小微企业融资提供了极大便利。今年以来,债券市场发行规模稳步扩大。人民银行公布的数据显示,一季度民营企业发债约2100亿元,同比增长50%;净融资规模约930亿元,创近三年来新高。 对于今年的债市发展,《意见》明确指出,要进一步发挥民营企业债券融资工具支持作用。推动信用风险缓释工具和信用保护工具发展,推广非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融资工具。具体来看,要引导公司信用类债券净融资比上年多增1万亿元,支持大型企业更多发债融资,释放信贷资源用于支持小微企业贷款。优化小微企业专项金融债券审批流程,疏通审批堵点,加强后续管理,2020年支持金融机构发行小微企业专项金融债券3000亿元。 私募股权引领高科技企业成果转化 当前,我国处于新旧动能转换的关键时期,高科技企业的发展对我国整体科技水平的提高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而一级市场私募股权投资在为科技创新注入资本动能、促进科研成果资本化中扮演着重要角色。 《意见》提出,要引导私募股权投资和创业投资投早投小,鼓励资管产品加大对创业投资的支持力度,并逐步提高股权投资类资管产品比例,完善银行、保险等金融机构与创业投资企业的投贷联动、投保联动机制,加强创业投资企业与金融机构的市场化合作,推动完善保险资金投资创业投资基金政策。 值得一提的是,近期,创业板改革并试点注册制已完成规则征求意见,其中,股权激励制度改革是重点之一,有望解决激励比例、激励对象、授予价格及实施程序等限制较多的问题。在今年全国两会上,全国人大代表、深交所理事长王建军表示,在疫情防控常态化条件下,加大股权激励实施力度,有利于企业稳定员工,提质增效,增强活力,有利于完善公司治理,促进提升全球竞争力。 此外,《意见》还提出,要推进区域性股权市场创新试点,推动有关部门和地方政府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将区域性股权市场作为地方中小微企业扶持政策措施综合运用平台。 在今年全国两会上,全国人大代表、天津产权交易中心主任孔晓艳表示,区域性股权市场开展业务和制度创新试点,要紧紧围绕国家对区域性股权市场的基本定位,坚持区域性和私募性;立足市场需求基础开展试点,把服务本区域中小微企业最迫切最现实的需求作为着眼点和出发点。
原标题:国务院:支持金融业对外开放政策在海南自由贸易港率先实施 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总体方案》。方案指出,加快金融业对内对外开放。培育、提升海南金融机构服务对外开放能力,支持金融业对外开放政策在海南自由贸易港率先实施。支持符合条件的境外证券基金期货经营机构在海南自由贸易港设立独资或合资金融机构。 (责任编辑:DF529)
全国人大代表、深圳高新投副总裁樊庆峰日前在接受中国证券报记者采访时表示,为落实政策性融资担保“准公共产品”和“普惠金融”定位,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有效缓解“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建议加大对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机构支持力度。同时,针对一些轻资产高科技公司融资难的问题,建议推动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及资产证券化的发展,有效支持和激励科技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加强科技成果转化。 加大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机构支持力度 樊庆峰表示,中小企业在国民经济中发挥着重要作用,但享受的金融服务相对不足,通过单一市场化手段难以实现供需有效匹配。近年来,经过政策性担保和民营担保“一体两翼”的长期探索,融资担保政策性导向愈发明显。 “近几年,融资担保行业一直面临盈利下降和风险上升的问题。”樊庆峰介绍,一方面,当前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普遍处于保本微利运行状态,可持续经营压力较大;另一方面,随着经济下行压力加大,被担保企业违约风险不断攀升,风险溢价上升将对信贷投放形成掣肘,极大地考验担保机构的资本实力和风控水平。 “融资担保机构的资产收益率低和账面风险高,显著制约了资本使用效率的提升。”樊庆峰援引中国融资担保协会公布的数据称,2018年国内融资担保行业平均净资产回报率1.29%,呈逐年下降趋势;平均代偿率3.74%,为近十年历史高点。2018年国内融资担保行业平均放大倍数1.89倍,距离《融资担保公司监督管理条例》中规定的10倍放大倍数还有很远距离,担保业务规模还有较大增长空间。 樊庆峰建议,在经济下行期,加大对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机构支持力度,尤其是业务奖补和风险补偿力度,以助力融资担保机构逆势加大对中小企业信贷支持。 推动知识产权资产证券化 围绕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话题,樊庆峰还建议,我国应加强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和资产证券化发展,帮助科技型中小企业摆脱抵押物依赖,支持和激励科技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加强科技成果转化。 樊庆峰介绍,近年来,深圳在知识产权金融领域不断探索,知识产权证券化实现了零的突破,由深圳高新投发起的深圳首单知识产权证券化产品已经在深交所挂牌。 樊庆峰认为,当前我国正处在产业结构调整和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关键时期,知识产权和金融的密切结合对于创新发展将起到更加重要的作用。从当前情况来看,尽管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工作已经取得了长足发展,但仍然存在发展不平衡和不充分的问题。第一,供需市场不平衡,科技型中小微企业的融资需求旺盛和金融机构的慎贷惜贷之间存在不平衡;第二,知识产权资产评估方法不够科学合理,评估机构培育不到位,服务规范有待进一步完善;第三,交易市场不成熟,质权处置难、变现难。 樊庆峰建议,由国家知识产权总局牵头对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业务给予专项支持,在业务拓展早期给予1%-2%的专项成本补贴,降低科创企业质押融资成本,推动金融资源优先向战略新兴产业倾斜,待知识产权质押业务发展成熟和规范后(预期至少3年)逐步取消补贴。
文/意见领袖专栏作家连平、邓志超 当前我国实体经济运行困难较大,小微企业面临流动性断裂风险,需要金融政策加以支持。我国以间接融资为主,金融政策对实体经济、特别是小微企业流动性的纾困势必需要通过商业银行发放贷款这一主要模式。然而,商业银行向小微企业发放贷款的模式在实践中有一定困难,这是因为小微企业天然存在运营风险高、信息不透明、无抵押物等特点,使得商业银行往往因为担心不良贷款和放贷成本过高而对小微企业望而却步。 近年来,在政策倾斜下,商业银行对小微企业的贷款投放明显加快。而从银行体系内部来看,中小银行的客户中小微企业的占比更高、数量更多。然则中小银行自身吸储能力差、盈利弱、风控不够完善等特点也限制了其服务小微企业的能力;特别是疫情冲击下,这一情况更为突出。针对于此,6月1日,央行联合多部门发布《进一步强化中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的指导意见》、《关于加大小微企业信用贷款支持力度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对中小微企业贷款实施阶段性延期还本付息的通知》,新创设普惠小微企业贷款延期支持工具(以下简称“支持工具”)和普惠小微企业信用贷款支持计划(以下简称“支持计划”),鼓励地方法人银行对普惠小微企业贷款“应延尽延”和提高小微企业信用贷款比重。此举是金融支持小微企业的一种较为有效的方式,也是央行落实《政府工作报告》中“创新直达实体经济的货币政策工具,务必推动企业便利获得贷款,推动利率持续下行”要求的具体体现。 支持工具的创设,延续了央行鼓励中小银行对小微企业贷款放宽还本付息时间的态度,将原还本付息最长可延期时间由2020年6月30日放宽至2021年3月31日,对于已经申请过延期的小微企业在最长可延期内还可再次申请。同时,为充分调动地方法人银行积极性,人民银行会同财政部通过特殊目的工具提供400亿元再贷款资金,对地方法人银行给予其办理的延期还本普惠小微贷款本金的1%作为激励,预计可以撬动延期贷款本金约3.7万亿元。 支持计划的主要内容是:自2020年6月1日起,央行通过创新货币政策工具使用4000亿元再贷款专用额度,购买符合条件的地方法人银行2020年3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新发放的、贷款期限不小于6个月的普惠小微信用贷款的40%,由此可以带动地方法人银行新发放普惠小微企业信用贷款约1万亿元。同时,计划对贷款风险承担和还款做出明确的安排:“人民银行通过货币政策工具购买上述贷款后,委托放贷银行管理,购买部分的贷款利息由放贷银行收取,坏账损失也由放贷银行承担。购买上述贷款的资金,放贷银行应于购买之日起满一年时按原金额返还。”这相当于央行对中小银行的小微企业信用贷进行点对点的流动性支持。理论上,支持计划是定向再贷款的一部分,但与以往再贷款央行被动等待商业银行上门和不确定贷款用途及方式不同,支持计划明确再贷款的投放对象为普惠小微企业,方式是信用贷款,并且是购买行为。可见,支持计划具有明显的主动性,是央行主动购买商业银行小微企业信用贷款的行为。市场普遍将这一政策形象地解读为“央行下场购买小微企业信用贷款”。 由于支持计划的上述属性,很容易让人将其解读为中国版的QE。我们认为,支持计划与QE支持小微企业在目的层面有一定相似性,但两者不是一回事。我国央行创设支持计划和美联储QE的目的都是在疫情之下保证小微企业正常运行,从而稳定就业,也都是希望通过提高银行等金融中介释放流动性的意愿,将政策效应顺畅地向小微企业传导。但支持计划总体规模为4000亿元,相对有限,并非是大水漫灌,不存在流动性泛滥的可能,因而不可能是量化宽松。重要的是,支持计划和QE最终的底层信用风险承担方有所不同。QE的信用风险由美联储和美国财政部承担,支持计划通过特殊目的工具(SPV)和协议方式,将信用风险仍限定在商业银行自身承担。这样做可能是既希望畅通扶持小微企业流动性传导,又需要通过商业银行把控好信用风险。 毫无疑问,针对性很强的支持计划会有助于金融体系加大力度支持小微企业。然而,支持计划是否能够达到十分理想的效果,可能还需要一段时间验证。在当下整体经济环境较为困难时期,部分中小商业银行是否会出于自身流动性不足和不良贷款压力的原因,不能用足支持计划的额度。 (本文作者介绍:植信投资首席经济学家兼研究院院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