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力新拟在河南三门峡市投资打造动力电池生产基地一事近日有了新进展。 12月13日晚间,保力新发布公告称,近日,公司与三门峡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理委员会签署了《投资合作协议》,双方就公司拟在三门峡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建设年产2GWh动力电池项目上三门峡城乡一体化管委会给予公司的优惠政策达成一致。 而这也是公司新任董事长高保清宣布重磅入局锂电行业后的首个大动作。作为公司新的实控人,高保清也于日前发布了增持计划。 加速布局 公告显示,项目总投资为12亿元,为了促进年产2GWh动力电池项目顺利落地投产,减少基建的成本和时间,保力新优先选择三门峡城乡一体化管委会管辖区域内的已有厂房,在现有厂房进行项目建设生产。 据三门峡高新区官方微信显示,该项目分两期建设,一期建设1Gwh动力电池生产线,计划在2021年3月份完成前期准备工作、进场施工,4月底生产线安装完毕,6月初项目投产;二期1Gwh生产线计划于2022年底前建成投产。 协议显示,项目建成开始投产后,为了鼓励并支持项目发展,三门峡城乡一体化管委会承诺向公司提供资金补贴;资金补贴期限为锂电池项目建成开始投产之日起的五年内。 “在三门峡投资建设动力电池项目基地,是公司充分利用三门峡城乡一体化示范区优良的投资和运营环境及便利的优惠政策,进一步扩大公司产业布局,促进公司新能源锂电池业务做大做强的一个重要举措。”保力新副总经理、董秘李军告诉记者,公司目前拥有内蒙古在内的四个生产基地,年产能4GWh,小圆柱磷酸铁锂电池的产能规模居全国领先。产品主要应用于电动两轮车、低速电动车、储能、备用电源、其他铅酸替代的应用。 此次投资建设三门峡基地也是保力新宣布重磅入局锂电行业后的首个大动作。根据规划,保力新将强势布局7大生产制造基地,1处研发中心,“三门峡生产基地是公司布局中的一个重要基地,此次签约是保力新布局三门峡走出的第一步,接下来公司将加速推进项目建设,成立工作专班加速推进项目建设,早日建成投产。”保力新董事长高保清对记者表示。 实控人增持 作为保力新新的实控人和新任董事长,高保清不久前刚刚公布了对公司的股份增持计划。12月2日晚间,保力新披露,接到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总经理高保清通知,后者计划从3日起的6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或者大宗交易的方式增持公司股份,增持金额不超过1亿元。 截至公告披露日,高保清控制的常德中兴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常德中兴”)持有公司股6亿股,占总股本的14.02%,为公司第一大股东。 2019年年底,高保清通过常德中兴参与保力新的前身坚瑞沃能的重组,并利用半年时间完成。根据坚瑞沃能披露的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以及对深交所的回复,常德中兴及其指定的8名投资人付出的成本为7.1亿元,总计受让坚瑞沃能17.34亿股股份,以及坚瑞沃能对外债券6.1亿元。 2020年6月,坚瑞沃能董事会完成改组,高保清成为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 现年64岁的高保清曾在国有大型化工企业从事化工工艺、仓储管理、经营计划及综合管理工作。2012年,高保清入主湖南中锂新材料有限公司,担任总经理,2013年全面负责运营。四年半时间内帮助企业扭亏为盈。2017年,长园集团作价24亿元并购湖南中锂。 此次入主保力新,对高保清而言,身上的担子并不轻松。根据常德中兴承诺,2020年至2022年将实现扣非后净利润不低于3亿元,否则将以现金形式补足。 对于此次增持,高保清表示,是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及对公司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 “公司在高保清董事长接手后,迅速制定了发展战略及市场定位,目前虽然还不到半年的时间,很多方面还处在磨合之中,但公司在高保清董事长的带领下围绕发展战略一步一步踏实前行,在公司在战略布局和产品的品质提升等方面取得了一定的进展和突破。”李军告诉记者,三门峡生产基地作为公司的一个重要战略布局,若后期公司年产2GWh动力电池项目按协议约定的时间内顺利建设及投产并享受相关优惠政策后,将显著提升公司的盈利能力,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产生积极的影响。
过去中国的资本市场,退市制度基本没有发挥出应有的作用,近30年真正被退市的公司不到80家,在实行注册制改革前,年均退市仅3家。因退市制度不完善,许多丧失经营能力的公司继续挂在A股市场,保留所谓的“壳价值”,也造成了投资者惯性“炒差”的投机心态。而如运行注册制,较为成熟的美股市场,近十年,年均上市公司有300余家,年均退市也近300家。这就是为什么美股市场能够迎来长牛,因为它留下的公司是相对更好的公司,优秀的公司对资本市场产生了正向拉动作用。 整体来看,此次退市新规在延续创业板与科创板注册制下的退市制度以外,有以下三大亮点: 第一,交易类指标方面,将原来的面值退市指标修改为“1元退市”指标,同时新增“连续20个交易日在本所的每日股票收盘总市值均低于人民币3亿元”的市值指标。这是对应着注册制下企业能否实现IPO是以企业市值为核心制定的,也就是说在资本市场的“入口”与“出口”,企业的资本价值实现能力将更为重要。 第二,明确给出了财务造假的量化指标。一旦造假金额超过规定指标,严格强制退市。 第三,新规将有风险警示的ST、ST*、以及处于退市整理的上市公司单独划列到风险警示板。这一举措将不良上市企业资源归纳到一起, 保证了主板、创业板等正常板块良好性,也增强了对不良上市企业的风险揭示,加强了对投资者的保护。这同样也在警示上市公司做好经营、不要违规违法,否则一旦被列入风险警示板,将意味着丧失交易流动性、不再受投资者关注,最终逐渐丧失资本价值。 伴随着退市新规的出台,对于普通投资者来说,一定要摒弃掉“炒差”的投机心态,理性选股。90%的时间用来研究,10%的时间用来选择投资,因为在注册制环境下,将只有行业的前10%具备长期投资价值。
*ST夏利公告,为符合公司重大资产出售、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事项完成后公司的主营业务情况,公司名称拟由“天津一汽夏利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中国铁路物资股份有限公司”,英文名称由“TIANJIN FAW XIALI AUTOMOBILE CO., LTD”变更为“China Railway Materials Company Limited”。公司证券简称相应变更为“中国铁物”,英文简称由“TFC”变更为“CRM”。
10月9日,国务院发布《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提高上市公司治理水平、推动上市公司做优做强、健全上市公司退出机制、解决上市公司突出问题、提高上市公司及相关主体违法违规成本、形成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工作合力,六个方面,17项重点措施,事无巨细,而17条措施后面,条条标注了由哪些部级单位负责,无一遗漏,这次是动真格的。提高上市公司质量,其实是一个资本市场建设的永恒话题,为什么今天来讲就尤其重要,要动真格的?第一,因为中国经济处在双循环的新发展路径上,今后中国经济发展的创新之路,不仅还要依靠比较优势,学习外部的先进技术,更要依靠大胆创新,打造自己的先进技术,正如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的,要推动形成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一家好的上市公司,好在哪里?好的要求提高了。而这样的一家高标准、严要求的好公司上市,从上市公司来讲是融资以发展一门基业长青的长线生意,从投资者来说是投资持有一笔长线的百年老店。第二,今天说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是关键中的关键,还因为资本市场正处在大改革的路径上,科创板、创业板、注册制改革,本身就是冲着市场化、法治化、更加开放的路子去走的,要依靠市场化改革,让上市公司在公开市场上大浪淘沙,让上市制度、交易制度和国际接轨,让更多的外资流进来,产生更大的鲶鱼效应。市场化、法治化的要求,要的就是细致和明确,而这也是这一次《意见》的最大特点。提高上市公司质量,让资本市场好的上市公司当道,要怎么办?答案并不简单,只有全流程监控,让好公司上得了市,让差公司退得了市,才能让资本市场的活水流动起来、清澈起来。我们可以看一下《意见》的细则要求。好公司能上得去,所以就会有支持优质企业上市,全面推行、分步实施证券发行注册制;就会有鼓励和支持混合所有制改革试点企业上市;还会有大力发展创业投资,培育科技型、创新型企业,支持制造业单项冠军、专精特新“小巨人”等企业发展壮大。好公司成了上市公司,就是一家公众公司,就得负起公众公司的责任,所以就会有明确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职责界限和法律责任;就会有提升信息披露质量。好公司上去了,遇到困难还得帮一把,所以会有积极稳妥化解上市公司股票质押风险;会有强化应对重大突发事件政策支持。好公司万一变成了坏公司,或者说坏公司“不小心”上了市,还得让它下得来。所以会有加大执法力度,推动增加法制供给,最后是完善退市标准,简化退市程序,加大退市监管力度,严厉打击通过财务造假、利益输送、操纵市场等方式恶意规避退市行为,将缺乏持续经营能力、严重违法违规扰乱市场秩序的公司及时清出市场。有了真正的好公司,让人放心的公司,才会吸引真正的长线资金来投资,才会有基业长青的百年老店的出现。在《意见》的第三个方面第5项措施“完善上市公司融资制度”中,提到探索建立对机构投资者的长周期考核机制,吸引更多中长期资金入市,该项措施的责任人包括证监会、财政部、人民银行、发改委、银保监会。而《意见》中第三个方面第3项措施,要求“支持优质企业上市,全面推行、分步实施证券发行注册制”,具体的责任人包括证监会、国资委、发改委、财政部、工信部等单位与各省级人民政府。无缝对接、责任明确,长线的资金对接创新的企业,提高上市公司质量,实实在在的是牵一发而动全身的关键中的关键。
招商积余的一小步,可能是物业行业上市公司的一大步。 12月14日,招商积余公告,接到中外运航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SSH”)通知,建议公司考虑中国香港上市公司创毅控股(3992.HK)53.51%股份的收购机会。招商积余称,公司拟对本次项目机会进行可行性研究,并根据需要开展尽职调查、交易协商等工作。 对此,物业行业资深专家、淡茶先生创始人金永宏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过去物业公司相互之间收并购,主要在上市公司和非上市公司之间或者非上市公司之间进行。此次收购若能实施,将成为首例上市物业公司之间的收并购,会成为物业行业中里程碑式的事件。” 招商积余或将入主创毅控股 招商积余公告显示,此次项目收购机会直接起源于12月11日,招商局集团全资子公司SSH与香港上市公司创毅控股的控股股东Genesis Group Limited就收购其持有的创毅控股约2.68亿股股份(占创毅控股总股本的53.51%)意向,签署了《谅解备忘录》。 根据《谅解备忘录》,SSH可推荐招商局集团下属控股公司作为收购主体与Genesis Group Limited进行交易。作为招商局集团下属控股公司之一,招商积余也成为了潜在收购人。事实上,创毅控股从事的物业管理业务正是招商积余的主营业务范围。 公开资料显示,创毅控股是一家位于中国香港的物业管理服务供应商,主要为公共及私人物业提供物业管理服务及其他相关服务,包括屋苑一般管理、租务管理、租金及管理费收取服务、护卫、清洁、小型维修及保养、项目管理服务、法律及行政支持服务,2018年底在联交所上市。 2019年4月1日至2020年3月31日,创毅控股在12个月内实现营收7.84亿港元,净利润2991.90万港元。 友邻出行创始人、物业和社区经济分析师黄昇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对于物业公司而言,在管面积和盈利规模仍然是最重要的两大因素。收购如果成功,招商积余的物业范围将更加国际化,对于规模和营收的扩大也有助益。” 根据招商积余中报,2020年上半年,公司业务收入主要来自中国大陆,来自中国港澳台区域的收入为1124.17万元,仅占当期营业收入的0.29%。并且,1124.17万元海外收入中1123.66万元收入来自招商局集团(香港)有限公司,属于关联性交易。 对于招商积余的这一动作,资深物业专家金永宏认为是行业发展的必然趋势。他表示:“目前,物业行业上市公司和非上市公司之间的收并购,市盈率估值已经给到了10-15倍,严格来说已经较高。而就上市物业公司来看,很多公司市盈率还不到15倍,有的公司甚至低于10倍。这意味着,如果上市公司对非上市物业公司的收购都能给出10-15倍的市盈率估值,那么上市公司之间收并购就有了非常大的可能性。” Wind数据显示,截至12月14日,创毅控股市盈率(TTM)为14.05倍。同期,40家港股上市物业公司市盈率(TTM)的算术平均值为32.42倍,其中最高的是华润万象生活,高达116.74倍。40家企业中,市盈率(TTM)低于15倍的共12家,占比三成。 “上市物业公司之间估值分化非常明显,有的市盈率高达六七十倍,有的甚至超过100倍,但也有一大部分估值低于15倍,但也有近三分之一的公司低于15倍。”金永宏认为,“非上市物业公司的报表、数据、管理规范度等与上市公司之间还有一定的差距,真实性也不是非常有说服力,而上市公司在公司治理、数据完整度、运营逻辑上相对来说比较理想。这样来看,为什么不直接收购上市公司呢?” 创毅控股股价波动较大 对于这一潜在的收购事项,创毅控股和招商积余受到了市场的不同对待。 Wind数据显示,12月14日,创毅控股开于1.92港元/股,但随即无力阻挡下跌趋势,最低探至1.46港元/股,收于1.50港元/股,跌幅高达21.05%,抹去上一交易日(12月11日)24.18%的涨幅。相比之下,招商积余的表现稍好。截至12月14日收盘,公司股价收于21.9元/股,微涨0.32%。 黄昇认为:“短期而言市场可能不太看好这一收购,但长期来看,这一收购如果成功,将有利于招商积余拓宽融资渠道,产生一加一大于二的效果。” “股价波动是正常的情况,毕竟创毅控股是中国香港上市公司,业务也主要集中在那里,如果未来并购得以施行,创毅控股的股权结构、董事以及管理架构都可能会改变,股民的心态会有一定影响。”金永宏认为。 值得注意的是,如若招商积余收购创毅控股成行,那么创毅控股现控股股东将“净身出户”。公告显示,截至2020年9月30日,Genesis Group Limited持有约53.51%的股份,和《谅解备忘录》中的意向收购股份份额一致。 与此同时,根据公告,招商积余或其控股子公司在收购成功后需根据中国香港《公司收购和合并守则》以及联交所上市规则对创毅控股剩余股份进行全面要约。 金永宏对此表示:“大股东准备将股份全部转让,创毅控股关联方、投资方可能会有心态的变化,也会体现在股市上。” 就招商积余收购创毅控股可能会遇到的困难,金永宏认为更多地会体现在收购达成之后。 “如果收购成功,招商积余本来是A股上市的企业,控股公司在中国香港上市,需要去思考港股运营逻辑,这方面的经验需要补充。”金永宏认为,“这对行业不是考验,因为国内很多物业公司在港上市。但这对公司(招商积余)是一个考验。”
中国经济网北京12月9日讯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网站近日公布的股转系统公监函(〔2020〕168号)显示,经查明,云南智云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简称“ST智信股”或“智信股份”,830878)有以下违规事实:2020年8月19日,ST智信股与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因购销合同纠纷,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深圳国际仲裁院提起仲裁请求,该案涉及金额2372.71万元,占挂牌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98.88%,属于对挂牌公司具有重大影响的仲裁。ST智信股未及时披露上述仲裁事项,后于2020年8月31日进行补充披露。 ST智信股未能及时披露上述重大仲裁,违反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构成信息披露违规。针对上述违规行为,时任董事长、信息披露负责人唐胜清未能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违反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第三条的规定,对上述违规行为负有责任。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和情节,根据《业务规则》第6.1条、《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第六十九条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实施细则》第十四条的规定,全国股转公司公司做出如下决定:对智信股份、唐胜清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自律监管措施。 云南智云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智信股份”)创立于2009年1月,总部位于昆明,是一家集数据、软件和服务于一体的空间信息产业的高新技术企业。 公司专注于智慧城市及空间信息行业的软硬件开发与服务,为公共机构和行业客户提供集地理信息数据采集、数据资源加工、信息系统集成应用为一体的地理信息服务整体解决方案。公司目前以智慧城市、智能监测、数字国土、数字测绘、软件研发、软硬件集成六个方面为主营业务。唐胜清为第一大股东,持股30%,同时,唐胜清2015年12月加入智信股份,担任总经理一职,已于2018年6月7日卸任;2016年4月16日,唐胜清被选为公司董事长,2020年8月20日,智信股份董事会换届后,唐胜清不再担任董事长一职。 2014年7月16日,智信股份在全国股转系统挂牌公开转让,主办券商为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主办券商持续督导工作指引(试行)》第九条规定:主办券商应督导挂牌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内部管理制度,包括但不限于会计核算体系、财务管理和风险控制等制度,以及对外担保、重大投资、委托理财、关联交易等重大经营决策的程序与规则等。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第三条规定:挂牌公司及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及时、公平地披露所有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他证券品种交易价格、投资者投资决策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以下简称重大信息),并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挂牌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保证公司及时、公平地披露信息,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第四十七条规定:挂牌公司应当及时披露下列重大诉讼、仲裁: (一)涉案金额超过2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 (二)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被申请撤销或者宣告无效。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第六十九条规定:挂牌公司及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全国股转公司可以对挂牌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采取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一)将不存在的事实在信息披露文件中予以记载,构成虚假记载的; (二)通过信息披露文件作出使投资者对其投资行为发生错误判断并产生重大影响的陈述,构成误导性陈述的; (三)信息披露文件未完整记载应当披露的事项,或未按照信息披露文件内容与格式的相关规定进行编制,构成重大遗漏的; (四)无正当理由未在本规则规定的期限内披露定期报告或临时报告的; (五)对外提供未在规定信息披露平台披露的重大信息,或者未以全国股转公司规定的方式公开披露应当披露的信息; (六)拒不更正已披露文件差错、修正已披露财务数据,或者更正已披露文件产生较大影响的; (七)未按要求回复全国股转公司对信息披露文件进行解释说明、更正和补充的要求,或者公开问询的; (八)会计核算体系、财务管理和风险控制制度执行不到位,无法确保公司财务报告真实可靠的; (九)未按规定建立、执行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或拒不履行本规则规定的信息报备义务; (十)全国股转公司认定的其他违规行为。 挂牌公司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期限内披露年度报告或者中期报告的,全国股转公司将给予挂牌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公开谴责的纪律处分。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实施细则》第十四条规定:申请挂牌公司、挂牌公司、收购人、破产管理人及相关主体出现违规行为的,全国股转公司可以实施以下自律监管措施: (一)口头警示,即以口头形式将有关违规事实或风险状况告知监管对象,要求其及时补救、改正或者防范; (二)约见谈话,即要求监管对象在指定的时间和地点就有关违规行为接受质询和训诫,并要求其作出解释说明,采取措施及时补救、改正或者防范; (三)要求提交书面承诺,即要求监管对象提交在规定时间内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书面承诺; (四)出具警示函,即以书面形式将有关违规事实或风险状况告知监管对象,并要求其及时补救、改正或者防范; (五)责令改正,即要求监管对象停止违法违规行为或者限期改正; (六)要求公开更正、澄清或说明,即要求监管对象对信息披露中的错漏事项进行公开更正,或者对有关事项或风险情况予以公开澄清或说明; (七)要求公开致歉,即要求监管对象对违规事项以公告形式向投资者公开致歉; (八)要求限期参加培训或考试,即要求监管对象限期参加指定机构组织的专业培训或考试,督促其提升守法意识、职业操守和执业能力; (九)要求限期召开投资者说明会,即要求监管对象限期召开说明会,就特定事项公开向投资者作出解释或者说明; (十)暂停解除挂牌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股票限售,即在一定期限内不办理相关人员所持挂牌公司股份的解除限售申请; (十一)建议挂牌公司更换相关任职人员,即建议挂牌公司更换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并及时选聘符合资格的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 (十二)全国股转公司规定的其他自律监管措施。 以下为原文: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股转系统公监函〔2020〕168号 关于对云南智云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釆取自律监管措施的决定 当事人:云南智云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ST智信股”), 住所地:云南省昆明市西山区安康路9号昆房置换大厦5层。 唐胜清,男,1978年10月出生,时任公司董事长、信息披露负责人 经查明,ST智信股有以下违规事实: 2020年8月19日,ST智信股与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因购销合同纠纷,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深圳国际仲裁院提起仲裁请求,该案涉及金额23,727,103.94元,占挂牌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98.88%,属于对挂牌公司具有重大影响的仲裁。ST智信股未及时披露上述仲裁事项,后于2020年8月31日进行补充披露。 ST智信股未能及时披露上述重大仲裁,违反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以下简称《信息披露规则》)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构成信息披露违规。 针对上述违规行为,时任董事长、信息披露负责人唐胜清未能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违反了《信息披露规则》第三条的规定,对上述违规行为负有责任。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和情节,根据《业务规则》第6.1条、《信息披露规则》第六十九条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实施细则》第十四条的规定,我司做出如下决定: 对智信股份、唐胜清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自律监管措施。 特此提出警示如下: 你方应当按照《业务规则》、《信息披露规则》等业务规则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证信息披露真实、完整、准确、及时。特此告诫你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应当充分重视上述问题并吸取教训,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否则,我司将进一步采取自律监管措施或给予纪律处分。 对于上述惩戒,我司将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数据库。挂牌公司应自收到本自律监管决定书之日起2个转让日内及时披露相应信息。 全国股转公司公司监管一部 2020年12月2日
受益于光伏行业需求的大增,让上游原料供应企业特变电工(600089)斩获了大额订单。12月14日晚间,特变电工公告称,与隆基股份子公司签署超192亿元原生多晶硅料销售合同,占公司2019年营业收入约52.01%。 二级市场方面,光伏概念表现颇为亮眼。14日收盘,嘉寓股份、豫能控股、新天绿能、金晶科技等多只光伏概念股涨停。 接连签订大额订单 具体来看,特变电工控股子公司新特能源公司与隆基股份的7家子公司(统称隆基硅材料公司)签署了采购协议,隆基硅材料公司将于2021年1月至2025年12月期间向新特能源公司采购原生多晶硅料合计不少于27万吨。 据测算,此次合同总金额预计约192.35亿元(不含税),占公司2019年营业收入约52.01%,合同有效期内年均执行金额占公司2019年营业收入约10.40%。 官网信息显示,在多晶硅产品制造领域,新特能源公司具备8万吨/年高纯晶体硅研制能力,产能位居中国第二、世界第二,整体技术达到国际先进水平。 对于本次签订合同,特变电工表示,合同的执行,将有利于公司多晶硅产品稳定销售,对公司生产经营具有积极影响。由于多晶硅产品销售期于2021年开始,对公司本期经营业绩不会造成影响。 实际上,数月前,另一家光伏龙头企业也与特变电工签订了大额的多晶硅料销售合同。 9月15日,特变电工公告称,控股子公司新特能源公司与晶澳科技子公司签署了《战略合作买卖协议书》,东海晶澳公司将于2020年10月至2025年12月期间向新特能源公司采购原生多晶硅9.72万吨。协议总金额预计约91.37亿元,占公司2019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约24.71%。 光伏市场规模有望大增 特变电工旗下新特能源公司为何会获得频频大额订单?这与光伏市场需求将大幅增加密切相关。 从最新的消息来看,在12月10日举办的“2020中国光伏行业年度大会”上,国家能源局新能源司副司长任育之表示,目前国家发展改革委和能源局正在测算“十四五”“十五五”时期光伏发电的目标。从目前的发展情况看,“十四五”的光伏发电需求将远高于“十三五”。为此,有必要进一步调动光伏制造企业、光伏发电企业等主体的积极性。 他同时表示,预计到今年底,光伏发电从规模上将超过风电,成为全国第三大电源。据介绍,“十四五”期间光伏发展将从补贴驱动转为创新驱动。 不少券商看好光伏市场未来的需求增长。太平洋证券研报显示,行业大会再次印证行业景气度,近期行业调研显示,电池片端新技术革新、老产能淘汰提供扩产动力,组件端正在向大尺寸产能升级中、明年扩产量继续向上。 天风证券表示,对于光伏行业,回望“十三五”规划的三个目标,如今都已超额完成。“十四五”期间持续促进行业需求,推动光伏新增装机量的不断上升,未来光伏行业景气度将持续向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