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阿里巴巴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因“二选一”等涉嫌垄断行为,被市场监管总局依法立案调查。此举受到全社会广泛关注,也引发了人们对于平台经济发展的思考。 近年来,平台经济在更好满足消费者需求、促进新旧动能转换、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等方面做出了积极贡献。然而,随着平台经济迅速崛起,滥用市场优势地位的行为日渐增多,出现了限制竞争、价格歧视、损害消费者权益等一系列问题,破坏了市场竞争秩序,阻碍了行业创新。整治影响公平竞争的违法行为,有利于促进平台经济更好更健康发展。 平台经济的发展固然离不开规模效应和网络效应,但绝不意味着平台企业可以走向垄断。垄断不是平台企业的基因和特权。回顾我国互联网行业发展历程不难发现,优秀的平台企业,都是在公平竞争中拼杀出来的,今天的大企业、大平台,也都是从当年的小公司、小网站起家的。正是在激烈的市场竞争推动下,平台经济才展现出蓬勃生机、无限潜力,才能不断推进技术、商业模式持续创新。因此,各方面都很期待今天的大企业、大平台也能为后进入的小公司、小网站留有良性竞争的机会。大型互联网平台企业应该带头强化行业自律,进一步增强社会责任感,维护良好的互联网经济生态体系。 竞争是市场经济的基石,垄断是市场经济的大敌。无论什么阶段、什么业态,公平竞争都是一个行业持续发展的动力源泉。加强反垄断监管,维护平台经济领域公平有序竞争,有利于充分发挥平台经济高效匹配供需、降低交易成本、发展潜在市场的作用,推动资源配置优化、技术进步、效率提升。更为重要的是,反垄断可以有效降低市场进入壁垒,形成开放包容的发展环境,让更多市场主体共享数字经济发展红利,有效激发全社会创新创造活力,构筑经济社会发展新优势和新动能。因此,加强反垄断监管与做强做大平台经济并不矛盾,更不会扼杀互联网行业的创新基因,相反,正是对平台经济发展环境的有力保护。 事实上,互联网行业从来不是、也不应该成为反垄断的法外之地。作为新生事物,互联网经济的治理规则,是世界各国共同面对的新课题。出于呵护新产业、新业态的考虑,我国对平台企业监管一直十分审慎。但互联网企业也需要遵规守法。2008年开始实施的《反垄断法》,对内资和外资、国有企业和民营企业、大企业和中小企业、互联网企业和传统企业一视同仁、平等对待,保障各类市场主体平等参与市场竞争。平台经济领域竞争虽然呈现多边市场、动态竞争、跨界竞争、网络效应等新特点,但反垄断法律法规的精神实质与要义仍然适用,需要与时俱进更新完善法律法规,为平台经济发展创造透明的、可预期的法律制度环境。当前,世界各国正在不约而同完善规制,加强互联网领域反垄断监管,就是为了保证行业竞争的有效性,有力维护消费者权益。 对于平台经济来说,加强反垄断监管,带来的绝不是行业的“冬天”,恰恰是更好更健康发展的新起点。纵观互联网经济发展史,反垄断为行业健康发展扫除了很多障碍。从一定意义上说,正是欧美国家通过反垄断制约了微软、IBM等科技巨头,才促使谷歌、苹果、脸书、亚马逊等互联网新锐诞生和成长,并为行业带来强劲活力。当前,我国加强反垄断监管,有利于更好激发市场活力,厚植平台企业不断涌现、蓬勃生长的良好土壤。 一枝独秀不是春,百花齐放春满园。此次反垄断调查,是提升互联网企业公平竞争意识和反垄断合规意识的契机,也是开启平台经济创新发展、有序发展、健康发展的机遇。相信广大互联网企业能够正确认识行业监管与自身发展的关系,将监管要求内化到企业经营管理中,以改革和创新的姿态迎接发展新起点,更好走在规范健康发展的轨道上,提高我国数字经济的整体国际竞争力。
十四五期间,进一步缩小收入差距仍十分重要,而其中优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可以帮助低收入群体,主要是农村居民增加财产性收入,对于完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至关重要的。 上周末闭幕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分析当前宏观经济形势,并就明年重点工作展开部署。会议强调,宽松宏观政策要稳步退出、不急转弯;坚持扩大内需,从“供给侧改革”过渡到“需求侧管理”;强调风险化解,对地方政府债务、高杠杆、银行不良以及逃废债风险加以防范;坚持房住不炒;强化反垄断和金融创新监管等。 同时,明年是“十四五”开局之年,对于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意义非凡,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强化国家战略科技力量、坚持扩大内需战略基点、全面推进改革开放等八大重点任务,不仅是短期要求,更是贯穿十四五整个阶段的重要安排。 结合此前十九届五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来看,笔者认为,实现科技引领的超越、人民币可兑换、农村土地市场化,可能成为“十四五”新发展阶段的三大突破。 科技引领战略的突破 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突出强调科技创新地位,提出“坚持战略性需求导向,确定科技创新方向和重点,着力解决制约国家发展和安全的重大难题”,并提出一系列强化科技创新具体措施。与此同时,十四五规划强调“坚持创新在我国现代化建设全局中的核心地位,把科技自立自强作为国家发展的战略支撑”。预计“十四五”期间,对科技研发投入的考核和支持要求将显著提升,新一代信息技术、半导体、新能源、医药医疗等领域将成为主攻方向。 近年来,中国高技术行业发展迅速,已成为中国高质量增长的主要驱动力。例如,2019年高技术制造业增加值同比增长8.8%,增速高于规模以上工业3.1个百分点。2019年中国数字经济增加值规模达到35.8万亿,占GDP比重36.2%,数字经济名义增长15.6%,高于同期GDP名义增速约7.9个百分点。疫情之下,科技在强化社会公共安全保障、完善医疗救治体系、健全物资保障体系、助力社会生产有序恢复等各领域发挥重要作用。 当然,尽管近年来中国在技术领域发展迅速,但其与国际先进水平存在一定差距。与美国相比,中国在部分“高尖端”技术方面仍然滞后,如美国在半导体集成电路领域基本形成技术垄断地位。同时,在专利转化率、高科技企业附加值、科技人力资源密度等指标来看,中国亦与美国有较大差距。 但是,中国在数字经济领域反而在实现弯道超车,尤其是在5G建设和金融科技、移动支付等领域。近年来,国家层面上各项鼓励数字经济发展的政策不断出台。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通过的决定提出,数据与劳动、资本、土地、知识、技术等一样,都是重要的生产要素,为数字经济的发展奠定基础。新基建投资加快,根据工信部研究,2019年中国数据中心IT投资规模达3698.1亿,预计2020年这一规模将增长12.7%,到2025年,预计投资规模将几乎翻倍。 此外,当前全球15家最大的数字公司全部都来自美国和中国,没有欧洲和日本的。中国互联网普及率达59.6%,拥有世界规模最大的单一市场和数字科技用户、最丰富的行业形态和供应链。根据IDC预测,中国的“数据圈”从2018年至2025年将以30%的年平均增长速度领先全球,到2025年,这一数字将增至48.6ZB,而美国预计只达到30.6ZB。 当前,世界经济正面临百年未有之大变局,美国对华技术打压加码,十四五阶段,推动科技创新,加快关键核心技术攻关, 数字科技、数据等数字化、高科技红利正在替代人口红利、市场红利,成为下一阶段经济发展的重要引擎和助力,对于实现高质量增长十分关键。 人民币可兑换的突破 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到全面推进改革开放,积极考虑加入全面与进步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十四五规划强调“坚持实施更大范围、更宽领域、更深层次对外开放,依托我国大市场优势,促进国际合作,实现互利共赢。稳慎推进人民币国际化,坚持市场驱动和企业自主选择,营造以人民币自由使用为基础的新型互利合作关系。” 虽然文件提到稳慎推进人民币国际化,但笔者认为,十四五期间以人民币自由兑换为基础的国际化将迎来最好的时机。今年以来,人民币在全球范围内吸引力持续增强,贸易项下人民币使用规模持续扩大,今年三季度,在货物贸易项下,人民币跨境使用规模继续扩大,结算使用规模突破1.2万亿元,同比增长14.2%。与此同时,中国已经在数字货币实践方面走在世界前列,数字货币从技术上为人民币跨境支付提供了可行性。 央行行长易纲在今年10月外滩峰会演讲时提及,构建新发展格局、扩大金融业开放,统筹推进金融服务业开放、人民币汇率形成机制改革和人民币国际化。12月11日,国家外汇管理局决定调降跨境融资宏观审慎调节参数,从1.25下调至1,意味着资金流出的管制有所放松,人民币国际化或将进入快车道。 展望未来,稳步推进人民币资本项目可兑换,打造形成双向流动、更加均衡的跨境资本流动格局或是人民币国际化推进的重点。正如笔者在此前专栏文章《推进人民币国际化再逢良机》提到的,当前中国资本管制的非对称特征,即整体更鼓励流入,但对流出限制较多,也一定程度上助推了人民币上涨的压力。在人民币升值背景下,建议一方面扩大金融开放,一方面放松管制措施,鼓励企业走出去,加速资本双向流动,这样既有助于维持汇率稳定,亦能为人民币国际化提速创造良机。 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的突破 当前中国土地所有制仍处于“二元”分离状态,农村土地流转的障碍重重,且补偿过低,土地用途转换时,农民享有增值收益有限,而这也制约了以人为本新型城镇化建设的发展。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及坚持扩大内需这个战略基点。优化收入分配结构,扩大中等收入群体,充分挖掘县乡消费潜力。十四五规划中提及“健全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积极探索实施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制度。探索宅基地所有权、资格权、使用权分置实现形式。保障进城落户农民土地承包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鼓励依法自愿有偿转让。” 在笔者看来,加快推进农村土地制度改革是优化收入分配结构、支持内需增长的重要一环。过去十余年,得益于城镇化过程和惠农政策的实施,我国城乡之间和地区之间的收入差距已有不同程度缩小,但整体来看,差距仍然不低。2020年新冠疫情黑天鹅事件的出现,居民收入差距亦有所扩大,并成为制约消费整体回暖的重要因素。根据疫情后不同收入群体的线上消费特征来看,低收入群体疫情后消费购买力下降持续时间较长,近期虽有所恢复,但仍弱于疫情之前,相比之下,高收入群体受冲击要小一些。 因此,十四五期间,进一步缩小收入差距仍十分重要,而其中优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可以帮助低收入群体,主要是农村居民增加财产性收入,对于完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至关重要的。
今年,“因城施策”的房地产政策及时对冲疫情影响,房地产投资从年初的负增长稳步回升,充分发挥了稳增长、稳经济的压舱石作用,对实体经济平稳健康运行意义重大。行至年末,在国际疫情形势反复的大环境下,明年投资怎么走?市场普遍关注。我们认为,2021年,房地产投资动力仍然较强,尤其是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将为明年房地产投资增加新动能。 一、三种方法预测明年房地产投资增长 从先行指标看,今年土地出让平稳增长决定2021年投资有望小幅加速。土地是房地产投资的重要原材料,拿地是房地产投资的最佳先行指标。全国来看,土地成交领先房地产投资9-12个月。2020年1-11月,全国宅地成交规划建面同比增长9.7%,较2019年全年加快6.9个百分点,拿地增速的平稳提速,决定了2021年投资增速有望小幅提升。分城市能级看,预计一线城市投资增速11.0%、较2020年加快1.2个百分点,占比11.4%、上升0.4个百分点;二线城市增速6.5%、与今年持平,占比36.0%、下降0.3个百分点;三四线城市增速7.3%、加快0.5个百分点,占比52.5%、与今年持平。 从实物和价格因素看,施工与价格因素对投资拉动均将有所加快。预计2021年实际投资增速5.7%、较2020年加快0.2个百分点,主要由于拿地和新开工增速提高的滞后影响,带动施工增长提速;预计价格因素同比增长1.6%、加快0.2个百分点,主要由于全球经济有望迎来复苏,需求改善支撑PPI小幅增长。 从成本结构看,土地支出和建安支出均将平稳提速。预计2021年土地购置费增速8.5%、较2020年加快0.5个百分点,主要由于2020年土地成交价款大幅增长,1-11月土地成交价款同比增长16.1%,相比2019年全年的下降8.7%由降转升;土地成交价款领先土地购置费约9个月,将带动2021年土地购置费增速加快。预计建安支出增速6.9%、加快0.4个百分点,主要由于2016年前后销售期房临近交房,将突出体现为施工面积的增长提速,预计明年房屋施工面积增速5.0%、加快1.6个百分点;单位建安支出增速1.8%、回落1.2个百分点。 二、大力发展租赁住房,为明年投资增加新动能 大力发展租赁住房,解决好大城市住房突出问题,是2021年住房领域的一项重点工作,为明年房地产投资增加新动能。 2020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要高度重视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加快完善长租房政策,逐步使租购住房在享受公共服务上具有同等权利,规范发展长租房市场。土地供应要向租赁住房建设倾斜,单列租赁住房用地计划,探索利用集体建设用地和企事业单位自有闲置土地建设租赁住房”。增加租赁住房供给,是补齐租赁住房短板的关键举措之一。新增租赁住房用地和新建租赁住房,将有力拉动明年房地产投资。
英国近期出现的变异新冠病毒,已在多国出现相关感染病例,引发关注。当地时间23日,英国卫生部长透露,该国又发现另一种变异病毒,传染性更强。不过,世卫官员称,病毒变异不会影响到部分新冠病毒检测;美、德等多家制药商也表示,对所研发的疫苗有信心,目前正在进行相关测试。 CF40成员、中金公司首席经济学家、研究部负责人、中金研究院执行院长彭文生和中金公司周子彭撰文认为,从现有的证据来看,英国的新冠病毒变异并未脱离病毒的演化规律,让上市疫苗失效的概率很低,不会改变人类抗击疫情的格局。 文章认为,坚持一定的防疫措施、减缓病毒传播,有助于降低病毒产生更具破坏力变异的可能。从美国和英国接种情况来看,尽管大规模接种初期遭遇了一些小的阻碍,但随着接种体系配合度的提高,高收入国家整体接种进度符合预期。 文章预计,从全球美英接种的速度来看,整体符合预期,高收入国家仍有望在2021年夏季基本完成大规模接种。但对中低收入国家而言,完成接种仍需拖至2022年。 英国变异毒株难撼全球抗疫格局——新冠病毒变异影响点评 2020年9月,英国伦敦首次出现新冠病毒的最新变异感染病例。11月,伦敦有约四分之一的新增确诊新冠病例由变异病毒引起,而到了12月中旬,这一数字就达到了约三分之二。多条线索似乎指向同一个源头——英国新冠新变异毒株感染速度更快。从12月20日开始,英国伦敦等地再次紧急封锁,全球40多个国家及地区已开始对英国实施旅行禁令。然而各种误导信息层出不穷,叠加媒体的渲染,大众的疫情恐慌情绪再次蔓延。 不过从已有的信息来看,英国的变异毒株对人类抗击疫情的路线并不会造成太大影响。从全球美英接种的速度来看,整体符合预期,高收入国家仍有望在2021年夏季基本完成大规模接种。但英国发生的新冠病毒变异也显示出保持一定防护措施、降低感染,对于减少病毒变异可能的重要性。最快几个星期后,辉瑞和Moderna将会完成针对这一变异病毒的分析,到时我们的判断将更为确定。 一、变异是正常现象,新冠病毒变异速度仅为流感病毒一半 病毒发生基因突变是一件正常的事情,而新冠病毒作为一种RNA病毒,相对于DNA病毒变异的几率也更大。病毒入侵人体后,通常会在细胞中自我复制数百万甚至数十亿次,这个复制的过程很可能会出现错误,例如基因链上的一个碱基被不同碱基取代,从而导致基因突变。 以RNA作为遗传物质的病毒,如新冠病毒,更容易发生突变,因为RNA分子比DNA更不稳定,在复制RNA的过程中也更容易出错。但实际上,新冠病毒在RNA病毒中属于变异速度相对较慢的种类。 根据2020年9月Nature杂志发表的研究[1],新冠病毒的“校对酶”机制能够修正可能的复制错误,一个典型新冠病毒基因组在一个月内只会积累一到两个单碱基突变,这个变异速度只是普通流感病毒的一半。此外,许多病毒变异并不会对人体造成新的影响。 分子流行病学家Emma Hodcroft指出:“通常来讲,一个或几个复制上的错误并不会改变病毒的特性,甚至还可能会对病毒造成伤害[2]。” 但在极少数情况下,某些突变也可能会给病毒带来优势,比如让病毒更容易感染细胞或更快地在人群中传播,并使得这些突变株在种群中占主导地位。 二、本次英国发生的病毒变异引发大量关注的三个原因 此次英国出现的被称为B.1.1.7的新变异毒株之所以能够引发大量关注,主要有以下三个原因。 首先,该毒株变异的点位比较多,并且部分出现在关键的刺突蛋白上。与最相近的病毒相比,新变异毒株发生了17个突变,比科学家预期的变异要多[3]。其中有8个突变发生在病毒的关键部分——“刺突蛋白”上,而刺突蛋白与病毒进入宿主细胞的能力密切相关。这8个突变中,有2个尤其值得关注:一种被称为N501Y,它使得病毒与人类细胞结合更紧密,并且也出现在了南非一种迅速传播的病毒变异中;另一种被称为69-70del,它导致了刺突蛋白中两个氨基酸的丢失,有可能使得病毒能够更好地逃避一些患者体内免疫系统的攻击。 第二,尽管仍缺少严格的证据,但有四条线索指向新变异毒株的传播能力可能更强。 其一,在英国出现新变异毒株的地区,大部分的新增确诊病例都是由这种变异病毒造成的。这就意味着,变异病毒比现有新冠病毒的传播速度更快。例如在截至12月9日的一周内,伦敦62%的新增新冠感染病例是由新变异毒株造成的,显著高于11月初的28%[4]。 其二,这种确诊病例增加的同时,人类的防疫措施并没有发生明显变化。目前来看,在变异病毒蔓延的英国东南部,并没有证据表明人们取掉了口罩或违反了防疫禁令,说明此次疫情蔓延是由于防疫措施变化而导致的可能性较低。 其三,有早期数据显示携带变异病毒的患者体内的病毒数量更高,这意味着变异病毒在人体内可能更容易复制[5]。 其四,英国变异病毒中包含与南非变异病毒部分位置相同的基因突变,而后者同样使得南非的确诊病例数量快速上升。这就形成了一种可能合理的解释:这种特殊的基因变化可能导致了这两种变异病毒传播更快。 综上所述,尽管上述四条线索只是基于早期数据的推断,还需要后期更严谨的科学研究加以证明,但目前的证据更倾向于该种变异病毒的传播速度可能会更快的结论。 最后,本次事件体现出对新冠病毒进行及时追踪的必要性,但也提示了可能存在其它具有破坏性毒株变异的可能。在英国,科学家们利用基因追踪(Genetic Tracking)手段接收来自世界各地的病毒基因序列,试图绘制出传播链的实时图像,并借此密切关注病毒的变异。正是因为对病毒进行了大量的基因测序和实时追踪,英国才能够迅速发现新的病毒株,并可以提前预警。然而很多国家还没有必要的实时跟踪手段,有可能出现更有破坏性变异毒株但却未被发现的可能。 三、B.1.1.7基本不会改变人类抗击疫情的路径 尽管英国变异病毒引发全球关注,但从现有证据来看,英国新变异毒株不太会对人类抗击新冠疫情格局造成较大影响。 首先,英国变异病毒似乎不会使感染者病情加重。马萨诸塞大学医学院的生物化学家Jeremy Luban指出[6]:“英国更高比例无症状感染者的出现,似乎也表明这种变异病毒不会更加致命”。 其次,英国的新变异毒株让现有疫苗失效的概率非常低。在注射新冠疫苗后,人体产生的抗体可以识别刺突蛋白表面的多个不同抗原表位完成中和,从而起到免疫效用。从科学角度讲,一组变异就会改变原有刺突蛋白所有抗原表位结构的可能性非常低,也就是说英国新的变异毒株大概率不会逃过现有疫苗所产生的免疫保护。另外,德克萨斯大学医学分校的科学家们也宣布[7],根据初步研究结果,能够抵抗非变异新冠病毒的抗体同时也能够识别带有N501Y突变的病毒。这表明,接种疫苗后人体免疫系统很可能也可以对抗这种新的特定变异。 另外,病毒必须积累一系列能够侵蚀人类防御能力的变异才能完全避开人体的免疫系统,对于新冠病毒而言这个过程需要至少数年时间。根据Jesse Bloom的研究[8],即使是变异速度最快的流感病毒也需要五到七年时间才有可能变异至能够逃脱免疫系统的水平,新冠病毒需要的时间显然更长。这也说明短期内已上市的新冠疫苗失效可能性不大,这为人类监控病毒变异并调整疫苗提供了充足的时间。 最后,目前辉瑞/BioNTech和Moderna都是采用mRNA技术进行疫苗研发,而mRNA技术的一大优点就是可以被快速研发制备,病毒变异后,只需调整有效抗原的RNA序列即可重制出疫苗。BioNTech的CEO Ugur Sahin表示[9],如果目前研发的新冠疫苗对变异病毒免疫效果不佳,他们可以在六周内研制出针对变异病毒的疫苗。 四、新冠疫苗大规模接种后的分发速度符合预期 2020年11月,辉瑞/BioNTech和Moderna公司先后公布旗下新冠疫苗临床III期试验积极数据,在成功获得欧美监管机构紧急使用授权(EUA)后,多国的新冠疫苗大规模接种开始逐步推进(图表1)。 资料来源:HHS, BBC,CNBC,中金研究院整理 图表1:多国陆续推进新冠疫苗接种计划 2020年12月3日,英国成为首个批准辉瑞/BioNTech疫苗紧急使用授权的国家,并于12月8日率先启动辉瑞/BioNTech疫苗接种活动。英国首相鲍里斯·约翰逊称,截至12月21日英国已有超过50万人接种了新冠疫苗[10]。 美国于12月11日和12月18日分别批准了辉瑞/BioNTech和Moderna疫苗的紧急使用授权。12月14日,美国正式开始接种新冠疫苗。据美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CDC)数据[11],截至12月23日,短短10天内美国各州和联邦机构已获得近1000万支的新冠疫苗(来自辉瑞/BioNTech和Moderna),每个州获得的疫苗量大致与其人口成正比,当前已有超过100万人接种了首剂疫苗[12]。我们预计到2020年底,美国将分发超过2000万支新冠疫苗至各州和联邦机构。 欧洲的疫苗接种计划也已经提上了日程。2020年12月20日,欧盟委员会正式批准辉瑞/BioNTech疫苗的紧急使用授权[13],德国、法国、奥地利、意大利、葡萄牙等国表示计划于12月27日开始正式接种。 新冠疫苗大规模接种初期难免出现曲折,但发达国家接种进程基本符合预期。接种初期,一些负面事件曾短暂影响疫苗的接种进度,比如有英美医护人员在接种辉瑞/BioNTech疫苗后出现了过敏反应,对此英国监管机构和美国食品药品管理局(FDA)提醒对疫苗成分有严重过敏反应的人群应避免接种;由于新冠疫苗严苛的运输和存储温度,有少量不符合标准的疫苗交付被紧急叫停,比如在12月16日,大约3000剂辉瑞/BioNTech疫苗的运输温度降到了零下92℃,低于标准的零下70℃,导致这一批次的疫苗交付被紧急叫停[14]。 然而随着整体医疗体系配合度的提高,美国和英国整体的接种进度符合预期。美国国立卫生研究院(NIH)院长Francis Collins在12月22日表示[15],“美国从启动大规模接种开始,只花了10天,就将新冠疫苗从生产端到接种端的时间压缩到了2天”。 根据目前接种计划,美国将在2021年1季度完成高危人群的接种,而实际接种人数可能远超5000万人。根据美国此前的疫苗接种计划,第一阶段疫苗会优先分配给2100万医护人员和300万长期护理机构中的老年人,第二阶段疫苗接种人群原定为“基础工人”(约占美国劳动人口的70%)和65岁以上的人群。但受制于初期疫苗供应有限,美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CDC)在12月20日提出了折衷方案[16],确定第二阶段将为“一线工人”(约占美国劳动人口的42%)和75岁以上的人群接种疫苗,共计约5100万人。 而为了进一步加快疫苗接种进度,美国零售药店CVS和Walgreens已经与政府达成协议,于12月21日开始为居民提供接种服务。美国OWS计划官员Gustave Perna称[17],美国在圣诞期间预计将分发790万剂疫苗。OWS计划首席顾问MoncefSlaoui表示[18],12月将有2000万美国人接种疫苗,明年1月增加3000万,2月增加5000万,预计到2月底,将有1亿美国人获得免疫。 英国预计也将在2021年中之前,完成足够人群接种。英国目前已经预定了4000万剂辉瑞/BioNTech疫苗,足够给2000万人注射。为了加快新冠疫苗接种进度,NHS表示接种将在圣诞节期间持续进行[19]。BMA理事会主席ChaandNagpaul表示,医生正在一周七天地努力工作来分发疫苗,但是要完成足够的人口接种预计还需要三到四个月的时间[20]。 而对于中低收入国家而言,大规模接种完成或延至2022年之后。目前中低收入国家主要通过COVAX项目获取疫苗,该项目计划到2021年底中低收入国家将有20%左右的人口得到接种。然而据路透社12月16日报道[21],COVAX计划目前存在两大风险:一是资金风险,除了已经筹集的21亿美元,还需要额外的49亿美元;二是供应风险,COVAX计划并未涵盖目前已经获批的辉瑞/BioNTech和Moderna疫苗,而是和进度稍落后的阿斯利康、Novavax、赛诺菲达成了共计4亿剂的供应协议。此外,除了获取疫苗的速度相对较慢以外,我们认为中低收入国家的接种速度可能也由于基础设施的限制而慢于发达国家,最终导致中低收入国家完成接种至少延后至2022年[22]。 资料来源: 滚动查看资料来源: [1] Callaway, Ewen. (2020). The coronavirus is mutating — does it matter?. Nature. 585. 174-177. 10.1038/d41586-020-02544-6. [2] The New UK Coronavirus Mutations, Explained. Vox. Dec 22, 2020. https://www.vox.com/science-and-health/22192061/mutant-coronavirus-covid-19-uk-mutation-vaccine [3]https://www.bloomberg.com/news/articles/2020-12-21/why-the-u-k-s-mutated-coronavirus-is-fanning-worries-quicktake [4]https://www.businessinsider.com/uk-new-coronavirus-strain-what-we-know-2020-12 [5]病毒数量相关数据对患病时间和采样时间非常敏感,因此需要更多的数据来证实这一点。 [6] What We Know about The New U.K. Variant Of Coronavirus — And What We Need To Find Out. NPR. Dec 22,2020. https://www.npr.org/sections/goatsandsoda/2020/12/22/948961575/what-we-know-about-the-new-u-k-variant-of-coronavirus-and-what-we-need-to-find-out [7]https://twitter.com/TheMenacheryLab/status/1341460341293723650 [8]Eguia, R., Bloom, J., et al. A human coronavirus evolves antigenically to escape antibody immunity. Dec 18, 2020. bioRxiv 2020.12.17.423313; doi: https://doi.org/10.1101/2020.12.17.423313ons-for-encouragement-based-on-pfizers-covid-19-vaccine-results/ [9]Loh, T. Vaccine Makers Preparing for Mutant Coronavirus Strains. Bloomberg. Dec 23, 2020. https://www.bloomberg.com/news/articles/2020-12-22/vaccine-makers-say-they-re-ready-for-mutant-coronavirus-strains [10]https://inews.co.uk/news/health/covid-vaccine-500000-uk-received-first-pfizer-coronavirus-jab-race-pandemic-803982 [11]https://covid.cdc.gov/covid-data-tracker/#vaccinations [12]https://covid.cdc.gov/covid-data-tracker/#vaccinations [13]https://www.nytimes.com/2020/12/21/world/europe/eu-coronavirus-vaccine.html [14]https://www.supplychaindive.com/news/pfizer-vaccine-deliveries-turned-around-after-becoming-too-cold/592447/ [15]https://www.cnbc.com/2020/12/22/why-covid-vaccine-is-more-like-a-tetanus-shot-says-nih-director.html [16]https://www.nytimes.com/2020/12/20/health/covid-vaccine-first-elderly-workers.html?action=click&module=Relatedlinks&pgtype=Article [17]https://www.wwlp.com/news/warp-speed-officials-expect-to-distribute-8-million-vaccine-doses-christmas-week/ [18]https://www.businessinsider.com/moncef-slaoui-100-million-americans-vaccinated-by-march-2021-2020-12 [19]https://www.thetimes.co.uk/article/jabs-to-be-given-on-christmas-day-in-drive-to-halt-mutant-strain-b0ntvq557 [20]https://www.dailymail.co.uk/news/article-9072571/NHS-continue-vaccinate-people-Christmas-Day.html [21] https://www.channelnewsasia.com/news/world/covax-covid-19-vaccine-scheme-who-risks-failure-poor-countries-13784724 [22]《疫苗之后,经济何时重回“正轨”?全球不同步的时间线》,2020年12月6日,中金研究院
导读 金融与科技深度融合成为全球趋势,深刻改变金融服务市场格局,对传统商业模式和监管规则提出新挑战。如何看待金融科技创新?如何规范发展? 摘要 1、行业概览:金融科技是技术驱动的金融创新,技术为手段,目标和利源仍在金融。金融科技自20世纪80年代兴起,经历金融信息化、互联网金融、金融与科技深度融合三大阶段,截至2019年全球金融科技投融资达1503亿美元。中国金融科技后来居上,2018年伴随蚂蚁等大型融资,金融科技投融资达到阶段性高点,形成少数大企业主导的市场格局。 2、细分市场:应用场景和赛道众多,金融机构与互联网企业各有优势,竞争与合作共存。总体来看,银行和保险科技投入多,在信贷、保险产品设计等应用成熟;证券和资管科技资金投入少,前沿科技渗透较低;互联网平台多以“支付+场景”为入口,向金融机构导流,输出数据和技术优势。 1)银行:资金投入充足,发力数字化转型。主要上市银行2019年技术投入高达1079亿元,偏好自建科技子公司或合作开发。应用场景包括消费信贷、供应链金融、智能柜台、智能投顾等,通过大数据、AI贷前精准营销,贷后动态监控,构建信用评级体系,大幅提高业务质量和效率。主要挑战在于转型时间长、数据处理难度大等。 2)保险:应用场景广泛,发展迅速。头部保险凭借数据和资金优势自行研发,互联网保险公司主要切入营销、定损等局部市场,2019年技术投入达319亿元。保险产品在设计、销售、投保核保、理赔等环节均有金融科技渗透,显著扩大保险覆盖范围。主要挑战在于保险技术应用“重销售、轻服务”、中小险企数据运用和管理水平有待提升。 3)证券:零售经纪和机构业务应用较广。2019年证券技术投入约205亿,主要应用于经纪、机构服务等标准化业务上,在投行、合规风控等依赖人力和经验的业务尚未大规模应用。目前,证券科技同质化严重,且涉及全资本市场基础设施改革,尚待顶层设计统筹推进。 4)资管:主要运用于投研决策、量化交易、智能搜索领域。2019年大资管行业存量规模约82万亿元,涵盖基金、银行理财、信托、券商资管、保险资管等机构,其中基金行业在金融科技运用方面较为领先。但轻资产商业模式决定资管行业难以大规模投入技术资金,基金业技术投入不足20亿元、信托业15亿,目前的金融科技水平难以完全取代人力作用,主要起到智能搜索、量化交易、投研辅助作用。 5)互联网金融科技平台:大型平台企业主导,渗透支付、借贷、理财、技术输出等细分领域。我们选取10家样本企业观察,企业涵盖电商、社交、本地生活、直播等不同领域,但涉足金融服务路径相同,均以获取支付牌照为敲门砖,导流至高利润的借贷和理财板块,同时利用数据和技术向金融机构输出技术解决方案。但酝酿高杠杆、系统性风险、隐私保护、垄断地位等问题,引起高度关注。 3、监管导向:全面升级,鼓励创新与规范发展。早期国家对金融创新持包容态度,但P2P等风险事件极大挑战监管底线。吸取教训,监管层提前预判互联网金融科技潜在风险。顶层设计上,强调鼓励创新与规范发展并重;监管主体上,金融委、央行、监管机构、市场监管总局多管齐下,提前介入,不留监管死角;监管思路上,推出中国版“监管沙盒”试点,打造培育创新与规范发展长效机制。 4、展望未来:2020年是金融科技发展分水岭,如果说上半场关键词是巨头崛起、创新商业模式为王,下半场则是重建规则、靠硬实力取胜。金融科技未来发展面临四大趋势。1)步入监管元年,短期内面临强监管,长期仍鼓励创新与风险预防并重。2)金融科技前景依然广阔,市场主体日趋多元,合作大于竞争。3)随着新基建上升为国家战略高度,人工智能、区块链、云计算及大数据深度融合,推动金融科技发展进入新一阶段。4)商业模式或被重塑,更好服务实体经济、普惠金融、提高科技硬实力是三大发力方向。 风险提示:金融科技严监管,对市场格局和商业模式形成冲击 目录 1 金融科技行业概览 1.1 何为金融科技:以技术为手段,提高金融效率和质量 1.2 发展历程:中国金融科技起步较晚,后来居上 1.3 投资情况:2019年全球金融科技投融资达1500亿美元,中国市场有所降温 1.4 核心技术:ABCD四大技术赋能 2 金融科技行业应用现状 2.1 银行科技 2.1.1 行业格局:数字化加速发展,央行、商业银行以及银行金融科技子公司是主要推动力 2.1.2 应用场景:金融科技深入各业务条线,信贷领域应用已较为成熟 2.1.3 问题挑战:技术转型时间长、投入产出比不定、数据处理难度大 2.2 保险科技 2.2.1 行业格局:头部险企和互联网保险公司发展迅速,传统互联网公司加速布局 2.2.2 应用场景:贯穿保险业务全链条 2.2.3 问题挑战:数据化进程缓慢、新技术运用尚不成熟 2.3 证券科技 2.3.1 行业格局:金融科技投资约200亿,头部券商、互联网券商和软件服务商三分天下 2.3.2 应用场景:广泛应用于零售经纪和机构业务 2.3.3 问题挑战:科技投入和应用深度不足,同质化严重 2.4 资管科技 2.4.1 行业格局:规模庞大、背景多元,但科技渗透较低 2.4.2 应用场景:辅助投资决策,提高金融产品设计能力 2.4.3 问题挑战:资管行业大整合,金融科技尚处探索阶段 2.5 互联网金融科技平台 2.5.1 行业格局:大型平台企业主导,细分市场众多 2.5.2 应用场景:支付和借贷为主,逐步转向技术方案输出 2.5.3 问题挑战:高杠杆、系统性、隐私保护、垄断地位 3 监管导向:监管升级,鼓励创新与规范发展 3.1 吸取P2P教训,从包容创新到整治规范 3.2 金融科技进入监管元年,创新与规范并重 4 展望和建议 正文 1 金融科技行业概览 1.1 何为金融科技:以技术为手段,提高金融效率和质量 金融科技是技术驱动的金融创新,技术为手段,金融为目标。金融科技Fintech一词最早是花旗银行1993年提出,由Finance(金融)+Technology(科技)合成而来。根据金融稳定理事会(FSB)2017年《金融科技对金融稳定的影响》,金融科技是指技术带来的金融创新,能够产生新的商业模式、应用、流程或产品,从而对金融服务的提供方式产生重大影响。中国央行《金融科技(FinTech)发展规划(2019—2021年)》也参考了上述定义,指出“金融科技是技术驱动的金融创新,旨在运用现代科技成果改造或创新金融产品、经营模式、业务流程等,推动金融发展提质增效”。 1.2 发展历程:中国金融科技起步较晚,后来居上 纵观全球金融科技发展,可分为金融信息化、互联网金融、金融与科技深度融合三大阶段。 1.0金融信息化:上世纪80年代经济全球化、金融自由化催生大量复杂金融服务需求,金融机构设立IT部门,银行卡、ATM、证券交易无纸化等快速普及,金融服务与电子信息技术初步融合,起到提高业务效率、降低运营成本的作用。在中国,1993年国务院《有关金融体制改革的决定》提出“加快金融电子化建设”,中国金融信息化提上日程。 2.0互联网金融:2000-2010年全球信息爆炸、互联网红利快速上升,金融机构围绕互联网拓客营销,金融服务从线下转移到线上,极大丰富触及范围和应用场景,减少信息不对称,销售渠道和业务模式大变革。在中国,2013-2015年是互联网金融达到高峰,P2P、移动支付、网上开户遍地开花,互联网银行、证券、保险等纷纷设立。 3.0金融科技深度融合:2011年以来,随着人工智能、大数据、云计算、区块链技术渗透于投资决策、风险定价、资产配置等环节,深刻改变金融服务方式和逻辑,对传统金融机构和监管发起挑战。中国由于人口基数庞大、移动通信和物流基建发达,在全球金融科技竞争格局中处于第一梯队。 1.3 投资情况:2019年全球金融科技投融资达1500亿美元,中国市场有所降温 全球金融科技投融资2018年达到顶峰。根据毕马威《金融科技脉搏》,2015-2019年,全球金融科技投融资金额从649亿美元增至1503亿美元,年均增速达23.4%,投融资数量从2123宗增至3286宗。2018年伴随蚂蚁等一批大型融资事件落地,金融科技投融资达到阶段性高点,此后市场降温。2020年上半年,因疫情导致跨境并购中断,金融科技仅获1221笔交易、256亿美元投资。 分投资渠道看,风投表现较为强劲。金融科技主要投资者包括VC、PE和并购,平均所占份额为40%、3%、41%。VC是风险投资机构对初创企业股权投资,是反映金融科技投资市场领先指标。近5年,VC支持的金融科技投资金额从178亿美元增至393亿美元,2020年上半年为200亿美元,超过同期水平。 分业态看,支付科技占四成,保险科技次之。金融科技投向业态包括支付、保险、监管科技、数字货币、财富管理、网络安全等领域,2020年上半年占比分别为38%、9%、7%、5%、1%、3%。支付科技涉及领域广泛,从大众消费到医疗、房地产、跨境交易等细分赛道,均对支付流动性、安全性提出较高要求,投资者热情高涨。 分国家和地区看,美国金融科技投资最多,中国投资降温。2020年上半年,美洲、亚洲、其他地区金融科技投融资分别为129、81、46亿美元,占比分别50%、32%、18%。其中,美国金融科技投资额119亿美元,占美洲92%、全球投资额46%。亚太地区,以印尼、印度为代表东南亚金融科技公司成为热点。中国内地金融科技投融资经历2018年高峰,2019年投资额为45亿美元,相比缩减82%,2020年上半年进一步降至6.1亿美元。 分企业看,中国金融科技市场格局寡头化。不同于其他国家和地区金融科技以中小型公司为主,中国金融科技市场结构趋向少数大型企业主导。《2020胡润全球独角兽榜》显示,18家金融科技行业独角兽企业估值共计16340亿元。 1.4 核心技术:ABCD四大技术赋能 1、人工智能 人工智能(AI)将人的智能延伸到计算机系统,具体包括图像识别、语言识别、自然语言处理、机器学习、知识图谱等。金融领域涉及人工环节多、对数据安全性要求高,人工智能应用广泛。根据艾瑞咨询,预计2022年金融科技投资中,人工智能投入将达到580亿元。 AI+金融典型应用包括:1)基于生物识别的人脸识别,可应用于账户远程开户、业务签约等;2)基于语音识别与处理,实现智能客服、营业网点机器人服务,减少运营成本;3)基于OCR自动化视觉处理,将发票、合同、单据的信息结构化处理,提高效率;4)机器学习应用于智能投顾,提高市场有效性,加快产品创新。5)金融知识图谱,将大量信息汇集到关系网,作用于风险预警、反欺诈方面。 2、大数据 大数据(Big data),是以新处理模式对大量多样的数据集合进行捕捉、管理和处理,使之成为具备更强的决策力、洞察力和流程优化能力的生产资料。国家工业信息安全发展研究中心《2019中国大数据产业发展报告》显示,2019年中国大数据产业规模达到8500亿,预计2020年超过1万亿。 大数据+金融典型应用包括:1)客户画像:大数据根据客户人口统计学特征、消费能力数据、兴趣数据、风险偏好等,捕捉潜在需求,实现精准营销与获客。2)大数据征信:基于金融大数据,开发授信评估、信用报告、贷中预警等服务,降低信用评估成本,将审核周期缩短至秒级。 3、云计算 云计算(Cloud computing)将原本在本地服务器进行的计算转移到云端,按需使用,具有计算高效、成本低廉特点。按照服务方式,云计算分为IaaS(将IT基础设施作为服务交付),PaaS(将数据库等平台作为服务交付),SaaS(将应用解决方案作为服务交付)。根据IDC《中国金融云市场跟踪》报告,2019年中国金融云市场规模达到33.4亿美元,其中,以公有云和私有云为代表的IaaS规模达到23.5亿美元,云解决方案市场规模达到9.8亿美元。 云计算是金融科技基础设施,典型应用包括:1)云+大数据:云计算以分布式处理架构为核心,高度契合大数据处理,实现海量数据云端存储。2)拓展系统处理能力:传统金融解决方案市场由IOE主导,即以 IBM、Oracle、EMC为代表的小型机、集中式数据库和高端存储的技术架构,难以应对数据量级和计算复杂程度的增长,金融机构自行开发或购买云服务,弥补基础软硬件的不足,满足系统高性能和容灾备份的要求。 4、区块链 区块链(Blockchain)是分布式共享记账机制,具有去中心化、不可篡改、匿名性等特点,与金融行业对数据安全、交易真实、隐私保密等业务需求不谋而合。IDC《全球半年度区块链支出指南》估算2018年中国区块链市场支出规模达1.6亿美元。 区块链赋能金融典型场景包括:1)物联网:区块链是物联网底层万物互联的基础,确保底层资产交易真实可靠,提升交易安全性,降低信息不对称。2)支付结算:支付收单机构间基于联盟链和智能合约实时自动对账,避免数据被篡改,全业务流程可追溯可审计。 2 金融科技行业应用现状 金融科技细分赛道众多,涵盖支付、借贷、投资、财富管理、保险、解决方案输出等业务形态,主要玩家包括传统金融机构、互联网企业、专业领域金融科技公司等。 2.1 银行科技 2.1.1 行业格局:数字化加速发展,央行、商业银行以及银行金融科技子公司是主要推动力 近年来,银行业发力金融科技领域,借助技术推动整体向数字化、智能化、生态化加速发展。根据《中国上市银行分析报告2020》,2019年上市银行继续加大科技投入力度,在基础平台建设、数字化零售金融、数字化公司金融、数字化同业业务等方面取得长足进展,大中型上市银行平均科技人员占比提升至4%以上,平均科技投入资金占营业收入比例约为2%,其中披露金融科技投入的18家上市银行投资规模合计达1079亿。 目前银行业金融科技主要形成以下格局,央行发起设立金融科技公司引领行业发展,商业银行与科技公司合作完善业务生态布局,大中型银行成立金融科技子公司发力转型。 央行主导成立金融科技公司,涉及数字货币、区块链等。央行为完善数据共享、数字货币清结算、征信数据库建设等工作,正稳步推进计划中的金融科技工作,目前已成立五家金融科技公司,包括数字货币研究所、深圳金融科技有限公司、长三角金融科技有限公司、成方金融科技有限公司、中汇金融科技等,涉及数字货币、区块链金融、密码学等多个方向。 银行与第三方互联网公司和科技公司合作。银行拥有牌照、研发实力、资金和客户,科技公司具有科技能力和金融创新的敏感度,二者优势互补,在客户资源、科技开发与应用、风险控制等领域深度合作,银行通过合作开发、协作引入等方式接受较为成熟的技术方案,同时推动组织转型和架构升级。例如,赣州银行与中兴通讯、大连同方和天阳宏业等科技公司共同发起金融科技国产化实验室,晋商银行与山西移动签署战略合作协议将在金融业务、通信及信息化服务等方面共建金融科技生态。 大中型银行成立金融科技子公司。各大银行在深化与外部科技企业合作的基础上,注重加强自身科技实力,成立金融科技子公司整合技术、业务、资源及经验优势,对内对外输出技术能力,提升整体数字化水平。截止2020年11月,国有五大行及七家股份制银行已成立独立的金融科技子公司。 2.1.2应用场景:金融科技深入各业务条线,信贷领域应用已较为成熟 当前银行金融科技应用快速发展,深入各业务条线与产品,手机银行、智能柜台、交易银行、智能客服、智能投顾等增值服务全面推出,提升客户体验、降低运营成本,各业务协同形成正向循环。其中,金融科技在信贷业务领域应用广泛,目前大数据和人工智能技术已较为成熟,主要包括消费信贷、中小企业贷款及供应链金融。 (一)消费信贷 消费信贷具有小额、分散、高频的特点,内嵌于日常生活,与消费场景深度融合。 1)贷前:触达客户、挖掘需求、精准营销 消费金融场景化构建,增加流量、获取数据。银行通过和较强科技实力的头部机构合作为消费金融业务提供精准导流,掌握客户大数据,目前主要有两种方式,一是与金融科技信息平台合作,拓展技术应用和场景服务能力,如五大行分别与百度、阿里、腾讯、京东、苏宁建立战略合作关系,在金融产品、渠道建设、智能金融服务领域深度合作,其中重点布局校园生态、交通出行、医疗健康、零售商超等线下流量大的场景,如各大银行接入第三方支付机构、合作线上发卡等。二是与生活社交、餐饮娱乐、旅游出行等平台合作,互联网在前端提供客户和流量,商业银行开放客户端接入的API接口,同时吸引线上线下客户,形成一站式服务。如在美团点评、永乐票务等平台上提供支付、消费信贷等便捷优质的金融服务,联合爱奇艺等视频平台提供会员服务等,形成消费金融生态圈。 根据大数据挖掘客户信贷需求,实现精准营销。依据外部平台、内部个人信贷等数据,借助生物识别、人工智能等技术,准确分析客户属性、行为偏好、需求倾向等,形成信用卡、财富管理、信贷等不同层次的金融产品和服务体系,实现对目标客户的精准触达、智能营销,并匹配最优产品组合,提升差异化定价能力。如恒丰银行利用自主研发的企业级大数据技术平台,提供客户360视图、产品货架与优化组合方案、客户风险预警等,实现团队协作和精准营销技术支撑,系统中的产品推荐和智能获客功能有效增加了新客户增长和产品持有,从2016年2月至2017年4月使用前后数据看,客户增长率、价值客户增加率、重点产品持有率分别上涨2.2%、3.6%、3.5%。 精准识别客户资质,实现恰当准入。在授信环节,通过大数据征信、人工智能、知识图谱等验证借款人的真实身份和偿付意愿,准确判断用户信用等级、项目风险、成本效益。数据来自与外部聚合的生态平台、征信机构、社保、财税、工商等公用事业系统、个人信用管理平台等多维度,利用深度学习、神经网络技术,减少人工干预。如平安金融壹账通利用微表情面审辅助系统,整合人工智能与大数据技术,智能判断并提示欺诈风险,可实现与人工判断80%的吻合率,实现了面审流程智能化、规范化、减少40%以上人工干预。 2)贷中及贷后:动态监控、用户复贷、逾期催收 贷款发放后,1)信用风险动态监控,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跟踪交易行为、关联交易动态,关注信用风险变化,基于风险预测模型进行预警和调整;2)用户复贷、逾期催收,对于有良好的记录的优质客户,继续使用精准营销推动复贷,对逾期客户进行催收预警,与公安司法部门连通,联合执行催收。如恒丰银行的全面风险预警系统,其依托于星环大数据平台,可适用于贷款全流程风险监控,自上线以来,客户识别效率、准确率、成本控制显著提升,某平台贷自增授信业务逾欠率控制在1%以内,且呈逐步降低趋势。 (二)中小企业贷款及供应链金融服务 中小企业抵质押物较少、价值较低,银行难以触达和有效服务中小微客户。近年随着金融科技和业务的逐步融合,在中小企业贷款以及供应链金融方面,银行可以通过金融科技提升数据收集能力、构建信用评级体系,极大提高支持中小企业融资效率。 1)贷前:数据采集、信贷审核流程整合 在普通中小企业贷款中,银行通过金融科技技术采集电商交易、物流、企业结算、流水等数据,结合工商、税务、法院等外部信息,一并进入数据湖,经数据挖掘、特征提取、机器学习等方式刻画企业形象,进而构建信用模型、判断信用风险、核定信用额度,完成企业到企业主的全面分析,实现线上审批、自动放款。金融科技中数据的获取、加工、分析等是并行操作,将七大原有信贷审核流程整合为一体,提升审批效率、降低运营成本。 在供应链金融服务中,银行贷前风控从授信主体转向整体链条。供应链核心企业信用良好,根据上下游企业与其交易关系的大数据形成关系图谱,通过知识图谱技术将碎片化数据有机组织,利用区块链技术实现供应链上下游信用穿透,同时使用交往圈分析模型,持续观察企业间交往数据变化,动态监控供应链健康程度,实现信贷全流程管理。 其中最为关键的是区块链技术实现的信用共享,具体来看,数据方面,通过将业务流程中的四流(信息流、商流、物流和资金流)与融资信息上链,利用区块链不可篡改性,提升数据可信度;业务方面,将核心企业的票据、授信额度、应收应付等转化为数字凭证,利用区块链可溯源性,实现信用有效传导,同时通过智能合约可实现数字凭证的多级拆分和流转,有效提升金融机构风控效率,降低中小企业融资难度。目前已有较多区块链结合供应链实践,如工银e信、农行e链贷等,主要用于应收款项、库存融资等方面。以工银e信为例,其是一种可流转、可融资、可拆分的电子付款承诺函,可在平台上自由转让、融资、质押等,实现银行资金的全产业链支持。 2)贷中及贷后:全流程管理 与消费信贷类似,用数据监控客户经营周期,关注用户的欺诈风险与经营风险的动态改变,设置一系列预警指标,包括银行流水、杠杆比例、税务信息等传统金融数据,以及交易对手方经营变化、市场数据等经营数据。 2.1.3问题挑战:技术转型时间长、投入产出比不定、数据处理难度大 信贷业务数字化从根本上改善了中小企业、农户的贷款服务。12月8日银保监会主席郭树清表示,银行等机构的智能风控减少授信过程中对抵押物的依赖,提升融资的可得性,甚至可精准帮助贫困户发展适宜产业。截至2020年9月,全国扶贫小额信贷累计发放5038亿元,支持贫困户1204万户次,截至10月,银行的小微企业信贷客户已达到2700万,普惠型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贷款同比增速超过30%,农户贷款同比增速达14.3%。 但当前银行金融科技发展中也存在部分问题: 一是传统对内的技术系统转向以客户为中心的数字系统尚需时日。传统IT系统通过内部网络和信息化技术实现业务流程电子化,提升工作流程效率、降低操作风险,核心系统的重点在于安全和稳定。而数字化改革的重点是以客户为核心,需要快速响应和灵活拓展能力,以定制化、场景化的金融服务满足客户需求,因此传统IT系统与以客户为中心的数字化系统衔接与整合需要一定时日。 二是转型所需投入成本较高,需权衡投入产出比。战略转型、软硬件改革等需要较大的金融科技投入和人才吸纳成本,短期内对银行的盈利能力形成影响。2019年,上市银行平均金融科技投入分别占营业收入、归母净利润的2.3%和7.0%。持续高额投入能否成功转型,未来创造更高额利润、有良好的投入产出比仍存在不确定性,因此银行在考虑进行改革时会不断权衡转型的可行性和可持续性。 三是数据处理和分析难度大。传统银行数据库的信息具有碎片化、非结构化的特征,各项业务和项目运行是单独的数据集,使得数据的整合、处理和分析存在较大困难。目前主要以“数据湖”的形式将所有数据集中,再依据所需进行提取加工,但实际操作中,入湖数据的筛选、海量原始数据的输入、高效低成本的提取和分析数据等均存在难点。 2.2 保险科技 2.2.1 行业格局:头部险企和互联网保险公司发展迅速,传统互联网公司加速布局 近几年,我国保险科技发展十分迅速。根据《中国金融科技生态白皮书2020》,2019 年中国保险机构的科技投入达 319 亿元,预计2022年将增长到534亿。头部保险企业和互联网保险公司的科技布局不断加速,中国平安、中国人寿等传统大型保险机构,均将“保险+科技”提到战略高度。 当前我国保险科技市场主要参与方有三类,分别为传统保险公司、互联网保险公司以及互联网公司。 1)传统保险公司是当前推动保险科技运用的主力。在互联网转型的压力下,传统保险公司基于其自身稳定成熟的保险业务模式、产品设计、营销渠道,积极扩大金融科技的运用范围,通过与科技企业合作或自研,提升金融科技实力与创新能力。以中国平安为例,公司持续加大科技研发投入,打造领先的科技能力。截至2020年6月末,公司科技专利申请数较年初增加4,625项,累计达26,008项 ;在全球金融科技专利申请排名榜中,连续两年位居全球第一位。 2)互联网保险公司是保险科技生态的重要力量。互联网保险公司自创立起就致力于在各方面业务发展创新,与传统保险公司错位竞争,主要围绕产品设计、销售、理赔、售后等多方面,实现线上化、场景化和去中介化目标。以众安保险为例,由“保险+科技”双引擎驱动,围绕健康、消费金融、汽车、生活消费、航旅五大生态,以科技服务新生代,提供个性化、定制化、智能化的新保险,开发了众享e家·意外险、骑行保共享单车意外险、尊享e生、童安保等特色互联网保险产品。 3)互联网公司是保险科技生态的新新力量。互联网公司金融科技实力较强,并且具有丰富的流量入口,在将流量与金融科技结合方面具有显著优势。互联网公司在布局大金融生态的同时,与保险公司深度合作,在保险领域的布局逐步深入,逐步成为保险科技的新新力量。以微民保险为例,作为腾讯旗下保险代理平台,微民与保险公司深度合作,充分发挥腾讯的互联网能力和“连接器”优势,为用户提供性价比高的保险产品以及微保特色的优惠与增值服务。微民保险着重打造“互联网+保险”生态模式、“流量+场景+保险”生态模式、“保险+服务+用户教育”闭环模式,通过结合微保的用户触达、风险识别、网上支付,跟保险公司的精算、承保、核赔和线下服务能力,实现全行业的生态共享共赢,最终让用户受惠。 2.2.2 应用场景:贯穿保险业务全链条 保险业务的核心链条包括产品设计、销售、投保核保、理赔等四个环节。以人工智能、云计算、大数据、区块链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应用为代表的保险科技,正在深刻改变保险业务模式,重塑保险业务的核心价值链。 1)产品设计端:提供全面深入数据支持,提升风险定价能力 保险的产品设计是保险业务核心能力,通过区块链、人工智能、大数据等技术,可以为保险产品设计提供更加全面深入的数据支持。如利用区块链结合物联网、以及人工智能技术,可以将通过场景获得的数据上链储存,保证数据安全性、真实性。在此基础上,通过大数据建立客户数据库,辅助精算师进行产品开发,提升风险定价能力。 保险科技在产品设计端的运用,一方面有助于保险业务效益提升,实现保险产品精准定价,另一方面提升客户的产品体验,将保费与个人实际情况更精准结合。当前在车险行业较为热门的保险科技运用是UBI车险,即“Usage based Insurance”(基于实际使用的车险),根据《中国金融科技生态白皮书(2020)》,UBI车险采用前装设备、OBD(On-Board Diagnostics,车载自诊断系统)设备以及智能手机,实时收集实际驾驶时间、地点、里程、加速、减速、转弯、车灯状态等驾驶信息,加以分析建模,精准地计算风险保费、设计保险产品。UBI 车险结合驾驶人、车辆、路面状况等多个维度模型的分析,可以准确评估驾驶人员的驾驶行为风险等级,从而确定不同的保费级别,最终实现保费与风险的对价平衡。 2)产品营销端:通过精准定位、定向投放提高转化率 人寿集团公司副总裁盛和泰在撰文中表示,通过金融科技运用,“保险公司将保险服务融入客户所处的网络应用场景之中,通过适时风险提示来激发客户投保意愿,推动保险销售从‘干扰型的介入式推销’向‘场景型的融入式营销’转变,实现客户保险消费从‘要我买’向‘我要买’的转变,将保险消费主导权归还给消费者,客户的保险消费体验得到显著提升。” 一是精准营销,通过大数据、人工智能作为主要技术,对客户进行360度精准画像,实现客户群精准定位,同时提高保险营销渠道的精细化管理,在匹配客群及渠道的基础上进行定向投放,提高转化率。 二是辅助代理人业务,通过强大的数据化平台,将各类保险产品主要数据导入,为代理人业务提供手机端可移动、实时、可修改各类参保参数的线上保单生成系统,便于代理人实时制定个性化方案、跟进参保进度等。 三是智能客服,通过人工智能技术与潜在客户深度交流,获取客户需求以及客户信息,并提供定制化保险方案。 3)投保与核保端:流程智能化,降本增效 在投保与核保环节,保险科技的价值在于帮助企业提升风控能力,实现流程智能化,电子保单与自动核保的应用帮助降本增效。 在投保环节,通过区块链技术,将过去分散的保单管理转为统一链上管理,实现全流程数据化,便利数据分享。 在核保环节,通过区块链及渠道溯源,以链上数据简化投保评估流程,依据参保人全方位的数据信息,对参保人员进行智能综合分析,实现智能核保以及流程自动化,降低成本;依据风险程度做出是否承保及确认承保条件,量化风险。 4)理赔与售后:提高理赔效率,识别骗保风险 通过人工智能及大数据技术,保险公司可以显著提高理赔效率、实现骗保识别、提升客户体验。 在智能客服方面,利用人工智能可以实现理赔决策自动化,提高理赔效率,减少人工成本。如一些保险科技公司已推出“智能闪赔”产品,实现机构数据打通,能够通过线上操作,不受时间地点限制,在半天内赔款到位,90%以上的案件10分钟内就能完成查勘,自助理赔率达到60%,提升效率,降低赔付成本。 在理赔反欺诈方面,利用大数据,可以建设智能风控系统识别欺诈风险,改善传统理赔环节存在的数据割裂问题。保险欺诈行为严重损害保险公司的利益,为识别可疑保险欺诈行为,需要开展多方面专项调查,耗时耗力。而借助大数据手段,通过建立保险欺诈识别模型,完善智能风控系统,通过筛选从数万条赔付信息中挑出疑似诈骗索赔,再根据疑似诈骗索赔展开调查,提高工作效率。此外,保险企业可以利用大数据,结合内部、第三方和社交媒体数据进行早期异常值检测,包括了客户的健康状况、财产状况、理赔记录等,及时采取干预措施,减少先期赔付。 2.2.3问题挑战:数据化进程缓慢、新技术运用尚不成熟 保险科技的运营显著扩大了保险覆盖范围,实现保险业务降本增效。郭树清在2020年新加坡科技节演讲中提出,“数字保险显著拓宽了保险覆盖范围。中国基本养老保险已覆盖近10亿人,基本医疗保险覆盖超过13亿人,并已实现跨省结算。保险机构运用视频连线和远程认证等科技手段,实现业务关键环节线上化。2020年上半年,互联网人身险保费收入同比增长12.2%,互联网财产保险公司保费收入同比增长44.2%。” 当前保险金融科技应用不断向纵深化发展,然而仍面临一定问题: 一是部分保险金融科技应用重销售、轻服务。当前保险科技运用主要集中于销售以及产品设计端,侧重于获取客户信息、塑造场景化保险购买体验,提升产品设计能力以及客户购买意向,但对于售后、理赔便利性等环节的技术运用仍有待提升,切实提高保险服务品质。 二是数据化进程存在挑战,数据储存和安全问题日益突出。在当前保险行业在推进科技运用过程中,部分中小险企数据管理规范有待建立,在数据资源采集、传输、存储、利用、开放等全流程数据化进程建设仍存在问题。部分保险公司积累大量客户行为数据和交易数据,但数据管理水平仍不足,存在数据孤岛化、分割化问题,数据安全性程度难以保障。 三是新技术在保险行业的运用尚不成熟,如区块链、人工智能等。受限于科技成熟度,以及理论向实践转换的问题,新技术应用速度难以满足市场需求,保险科技在行业内的应用仍然有很大提升空间。 2.3 证券科技 2.3.1 行业格局:金融科技投资约200亿,头部券商、互联网券商和软件服务商三分天下 证券行业金融科技投入2019年超200亿。根据中证协,2017-2019年证券业信息技术投入金额从2017年112元增长至2019年205亿元,年均增速35%;信息技术投入占上一年度营收比重从2.80%提高至8.07%。2019年证券行业信息技术人才有13241人,占3.75%。证券领域金融科技参与者主要包括大型综合类券商、互联网券商和软件服务商。 1)大型综合类券商通过自建团队、合作开发等方式,注重培育自主研发能力。国泰君安成立数字金融部、华泰证券成立数字化运营部、中金与腾讯成立合资技术公司,2019年,国泰君安、华泰证券、中信证券信息技术投入位列前三,投入规模分别为12.4亿元、12.0亿元和11.4亿元。 2)互联网券商主打流量运营。东方财富从互联网转型券商,注重科技赋能,研发人员占比近40%。根据中证协,2019年东方财富信息技术投入占营收比重25%,遥遥领先于其他券商,旗下“东方财富网”PC端和APP分别贡献日活6252万人和月活4141万人。 3)软件服务商专注产品开发。同花顺将人工智能导入传统的理财顾问服务,提供投资建议,2019年研发投入占营收25%,研发人员占65%。恒生电子为证券等金融机构提供IT软件产品和解决方案,研发支出占营业收入比例超过40%。 2.3.2应用场景:广泛应用于零售经纪和机构业务 金融科技广泛应用于证券行业经纪交易等标准化业务上,在投行、合规风控等依赖人力和经验的业务尚未大规模应用。具体体现:以互联网、大数据升级移动终端、精准获客,以智能投顾增加客户粘性和服务附加值,以流程自动化RPA技术和数据仓库提高PB机构服务。 1)零售经纪:人工智能、大数据助力经纪业务向财富管理升级。券商零售业务服务于C端客户,包括经纪、投资咨询、财富管理等业务。金融科技作用,一是互联网大数据营销,升级一站式终端平台,通过身份信息、交易数据,挖掘客户在理财、基金、融资、财富管理等深层需求,精准营销;二是智能投顾,运用金融科技、量化模型、智能算法等技术打造智能投顾平台,客户输入条件,即可筛选标的、生成资产配置方案,不但降低人工成本、提升投顾效率,而且扩大对长尾用户的覆盖范围。 2)机构业务:RPA、数据仓库打开PB发展空间。券商机构业务包括做市、托管等,存在海量交易数据和标准化流程。其中PB业务涉及为私募基金等专业投资者提供交易、估值、清算、风控等一揽子服务,对信息系统稳定性、时效性要求高。RPA技术(机器人流程自动化)基于人工智能完成重复工作,应用于量化交易平台,是券商和软件供应商发力方向。大数据和云计算集合,支持PB级数据和秒级处理,数据仓库存储容量将得到大幅拓展,满足日常监控、交易分析等需求。 3)投行业务:区块链在资产证券化潜力大。区块链具有不可篡改、可追溯、可溯源、可验证的特征,通过区块链技术实现资产证券化产品底层穿透,会计、评估、律师等中介机构上链尽调,显著推动新经济资产证券化业务。2017年,百度-长安新生-天风2017年第一期资产支持专项计划,是首单基于区块链技术的场内ABS,基础资产为汽车消费信贷。 4)合规风控:构建智能风控体系。通过大数据、智能算法构建智能风控体系,多维度数据综合评估,加强线上业务合规审查,达到欺诈行为、异常交易、反洗钱识别监控效果,进行“全面风险管理”,保障投资及资产安全。 2.3.3问题挑战:科技投入和应用深度不足,同质化严重 证券行业在金融科技投入不足、业务复杂,金融科技应用多停留在系统建设表层,难以实现前沿金融科技融合创新,依靠金融科技实现差异化发展仍任重道远。 一是整体投入方面,证券业金融科技整体投入不足。证券行业为轻资产模式,整体资金实力较弱,2019年中国券业技术投入205亿元,头部券商投入规模在10-14亿元。相比之下,不但落后于银行业1079亿、保险业330亿元的信息投入水平,而且与国际投行相差甚远,摩根士丹利、高盛信息技术投入超过10亿美元,通过自研和大手笔收购布局金融前沿技术。 二是应用深度方面,金融科技应用的深度和广度不足,同质化严重。目前券业处于数字化探索转型期,线上化、智能化已经渗透到各个业务链条,但大部分停留在信息系统建设、移动终端平台等层面,对前沿金融科技投入和应用不足。根据艾瑞咨询,2019年证券公司投入在云计算大数据、AI、RPA、区块链金额分别为3.3、2、0.6、0.5亿元,合计在信息技术投入占比2.9%,金融与科技如何深度融合发展尚未形成共识。 三是外部环境方面,证券科技创新复杂性高,面临更严格的监管要求。证券业前中后台种类较多,业务之间数据共享、系统串联和防火墙要求严格,金融科技基础设施牵一发而动全身,证券行业技术创新受到严格监管。能否突破系统壁垒、打通数据孤岛,需要在顶层设计层面予以统一明确。 2.4 资管科技 2.4.1 行业格局:规模庞大、背景多元,但科技渗透较低 资管行业参与者包括以基金、银行理财、信托等为代表的资产管理机构。截至2019年,大资管行业存量规模约82万亿元,银行、信托、公募基金、基金专户及基金子公司、券商资管、保险资管、期货资管分别占28.5%、26.3%、18.0%、10.4%、13.2%、3.4%、0.2%。此外,还有私募基金、第三方财富管理公司等众多非持牌参与者。 基金行业以二级市场标准化产品投资为特色,金融科技辅助投研决策。主动型投资对基金经理个人经验依赖度高,目前的金融科技水平难以完全取代人力作用,主要起到智能搜索、投研辅助作用。根据艾瑞咨询,2019年中国基金行业整体技术投入为19.8亿元。基金业协会2020年《资产管理行业金融科技应用现状调查分析报告》,22家公募基金对金融科技年投入额在千万级别,受访公募基金对金融科技投入占收入比重低于5%、介于5%-10%、超过10%,分别占54%、39%、7%。 以信托为代表的非标投资机构,金融科技水平较低,仍处于探索期。根据信托业协会,2019年信托公司投入信息科技建设的金额约15亿元,主要应用场景是提升信息化系统、消费金融智能风控等方面。 2.4.2应用场景:辅助投资决策,提高金融产品设计能力 金融科技在资管行业的应用场景,除了系统改造降低成本、大数据获客等常规应用,在投研管理、被动产品开发、客户资产配置方面表现突出。 主动投资方面,机器学习在信息筛选、模型搭建方面表现突出,辅助主动管理型投研决策。基于人工智能的投研系统,在数据采集、数据处理、算法优化方面远高于人力,落地场景包括,1)信息筛选:大数据、机器学习、爬虫技术可以实现多渠道抓取信息,不但全面网罗公告、研报、新闻等传统渠道,而且更好捕捉微博、论坛等市场情绪因子,提高信息有效性,辅助生成投资观点。2)模型构建:利用机器算法构建智能信评、智能风控、量化模型,用于历史回测、情景模拟、未来预测,投资决策模型经过不断训练迭代,更加精确地识别潜在风险和超额收益机会。 被动投资方面,算法和量化模型实现低成本、大规模开发指数产品。国际经验表明,以指数基金、ETF为代表的被动投资发展空间广阔,2019年全球指数型基金规模达到11.8万亿美元,近10年年均增长约15%。金融科技在被动投资应用关键是量化模型开发和大数据处理,为ETF等创新产品设计提供低成本、最优化解决方案。博时基金2019年初曾表示,近两年基于大数据的指数增强基金取得了超越基准指数 10% 以上的超额收益。 2.4.3问题挑战:资管行业大整合,金融科技尚处探索阶段 一是整体投入方面,资管行业技术投入明显不足。无论是以二级市场投资为代表的公募基金,还是以非标为代表的信托,金融科技投入量级仅数十亿,远远低于银行千亿级别和保险、证券百亿级别的科技投入。这是由行业和业务特性共同决定:一方面,资管行业普遍以代客理财的轻资产运营模式,资金体量小,另一方面传统资管业务高度依赖人才、经验、人际关系等定性因素,难以被科技完全取代。但从长远看,重视金融科技投入是资管行业差异化、跨越式发展的必经之路,仍需长期科技投入,培育科技创新文化。 二是渗透深度方面,前沿技术尚未普及。资管行业普遍在信息系统升级改造、互联网获客方面获得长足进展,例如通过自有APP打造运营、互联网平台线上引流,基金公司突破了传统销售渠道束缚,直达用户需求,大幅提高营销效率。但对人工智能、云计算、大数据等前沿科技在投研、风控等核心领域尚未形成普及。相比贝莱德2019年技术投入费用为2.89亿美元,占比近16.4%,自主研发 Aladdin 系统,利用大数据构建的风险管理平台,2019年已获得9.74亿美元技术服务收入。 三是外部环境方面,市场与监管处于磨合探索期,金融科技具体展业方式存在不确定。市场端,近年来面对资管新规、金融开放等挑战,资管行业处于整合和转型阶段,既要压降不符合规定的旧业务,同时还要想方设法创新业务模式,转型任务重、竞争激烈。政策端,监管规则也处在变化和完善过程中,如何规范金融机构与互联网平台合作、如何在确保独立合规前提下实现金融集团与旗下资管子公司业务协同、如何引导财富管理机构健康发展、如何建立信息安全与投资者保护机制等一系列问题尚无确定规范,使部分中小机构对金融科技的投入和应用处于观察阶段。 2.5 互联网金融科技平台 2.5.1 行业格局:大型平台企业主导,细分市场众多 互联网巨头通过丰富场景、海量用户、网络信息技术渗透到支付、借贷、投资、保险等各个金融服务,形成金融科技头部平台。根据毕马威2019年全球金融科技100强榜单(Fintech100),中国共7家公司列入前50强,其中蚂蚁集团、京东数科、度小满金融等分别列第1、3、6位,是我国互联网金融科技平台类企业的代表。我们选取蚂蚁、腾讯、京东、百度、新浪、苏宁、美团、网易、字节跳动、陆金所共10家互联网平台作为研究样本。 2.5.2应用场景:支付和借贷为主,逐步转向技术方案输出 1)第三方支付 支付业务是互联网巨头参与金融服务的敲门砖,10家样本企业均完成支付业务布局,通过数以亿计的用户构建金融生态。截至2020年6月我国第三方移动支付市场规模达到59.8万亿,支付宝和财付通分别凭借强大的电商和社交属性,占据55%和39%的市场份额,其他竞争者仅壹钱包和京东支付份额超过1%。虽然剩余市场空间有限但支付业务起到重要的流量端口作用,互联网巨头们仍激烈竞争存量牌照,如2020年1月拼多多收购付费通,8月字节跳动入手合众支付,11月快手收购易联支付等。 2)互联网借贷 互联网信贷市场规模巨大,利润丰厚,10家样本企业均有布局。截至2018年底我国互联网消费金融市场规模达到9.15万亿。电商巨头旗下消费金融平台凭借流量和场景占据市场优势,2018年市场份额最高达到37.2%;其中,蚂蚁集团互联网平台促成信贷余额最高,截至2020年6月达到21356亿元,其次为陆金所5194亿元。 互联网平台普遍通过助贷、联合贷、赊销等模式开展借贷业务。1)蚂蚁集团、陆金所、京东金条等产品以助贷和联合贷的方式为主,该模式下互联网平台负责获客、信用评估、风控等,金融机构负责提供大部分贷款。截至2020年6月,蚂蚁促成信贷余额2.15万亿,其中表内贷款仅362亿元,占比1.68%,2020年上半年陆金所新增零售信贷284亿元,其中自有资金放款比例仅为0.7%,其余60.6%的资金来自49家银行银行、38.7%的资金来自信托计划融资。2)京东白条以赊销模式为主,该模式下,京东数科与电商合作,提供数据支持和风控等服务,针对用户使用京东白条产生的应收账款进行资产证券化。 3)互联网投资理财和保险 互联网平台集合银行存款、公募基金、股票、保险等各类资产,试图打造一站式财富管理平台,为金融机构导流。截至2018年,我国互联网理财市场规模达到5.67万亿元,同比17.1%。截至2020年6月蚂蚁集团与约170家资产管理公司合作,促成资产管理规模约4万亿元,根据澳纬咨询的统计其市场份额约为48%-51%,其次腾讯金融管理规模超过8000亿元,陆金所合作机构达429家,AUM为3742亿元。 4)科技输出 头部互联网平台去金融化,增加科技研发投入,提供金融服务解决方案。投入方面,2020年上半年,蚂蚁研发投入57.2亿元,占收入比重7.9%;京东数科研发投入16.19亿元,占收入比重15.7%。产出方面,蚂蚁集团在数据库和区块链领域的布局成果卓著,2019年和2020年上半年支付宝申请公开的全球区块链发明专利数量分别为1505项、1457项,全球位列第一;2019年蚂蚁自研的Oceanbase数据库在被誉为“数据库领域世界杯”的TPC-C基准测试中,成为首个登顶该榜单的中国数据库产品。而京东数科重点在发展智能城市业务,例如京东以自研“智能城市操作系统”为指挥中心,打通南通市9个委办局、12个系统联动,打造危化品全流程监管创新应用;2019年10月京东与中储发展公司合资成立“中储京科”共同研发在大宗商品领域的“区块链+物联网”的应用技术。 2.5.3问题挑战:高杠杆、系统性、隐私保护、垄断地位 1)高杠杆放贷转移风险。蚂蚁等互联网金融科技平台的信贷业务放杠杆过大,引发监管担忧。拆解蚂蚁发现,大部分以ABS、信托计划、联合贷款等形式将信贷资产转移到表外,避免了自身承担违约风险,坏账风险将转嫁至出资的金融机构;虽然有技术和数据保驾护航,但如此大体量信贷存量一旦出现极端环境、风控模型失灵,社会隐性成本难以估量。 2)数据确权与隐私保护问题亟待改善。大型科技公司实际上拥有数据的控制权,数据资产成为科技公司产品开发、精准营销、业务拓展等基石。但是,一些科技公司利用市场优势,过度采集、使用企业和个人数据,甚至盗卖数据,这些行为没有得到用户充分授权,严重侵犯企业利益和个人隐私,因而完善个人信息保护的相关法律法规,构建有效的数据采集、使用、交易机制亟待解决。 3)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垄断市场。无论传统行业或新兴行业均可能形成垄断,新经济在移动互联网技术和大规模资本的支持下,形成自然垄断速度更快,涉及面更广,用户粘性更强,由平台垄断造成的危害消费者权益、榨取剩余价值、挤压小企业生存空间等负外部性可能更大,诱导过度消费、会员之上再收费、“大数据杀熟”、捆绑销售等侵害消费者权益的问题屡见不鲜。 3 监管导向:监管升级,鼓励创新与规范发展 我国高度重视信息科技在金融领域的应用拓展,早期以包容创新为导向,但随着风险积累与暴露,金融监管全面升级,2020年进入监管元年,规范与发展并重。 3.1 吸取P2P教训,从包容创新到整治规范 2018年前,高度重视金融科技,包容性政策为主。2017年5月,央行成立专门“金融科技委员会”,定位于“金融科技工作的研究、规划与统筹协调”,标志着金融科技行业迎来监管层面的重要支持与规范。7月,国务院印发《新一代人工智能发展规划》专门提出了“智能金融”的发展要求,12月,工信部印发《促进新一代人工智能产业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将“金融”列为智能产品应用的重要方向之一。 业务模式日益复杂、交易规模迅速增加,挑战监管能力。随着P2P网贷大面积暴雷、非法代币融资等风险事件频发,动摇金融稳定,负面影响深远,暴露出分业监管漏洞。2018年多部委联合开启整治风险行动,清退P2P平台、地方交易所、加密货币等,整肃市场秩序。 3.2金融科技进入监管元年,创新与规范并重 2020年以来,金融科技在经历爆发式增长后,行业规范化和标准化的缺失,系统性风险累积,引起监管高度重视。吸取P2P事后监管教训,监管层提前预判风险,出台政策整治互联网贷款、网络小贷等,约谈金融科技巨头,平衡创新与风险的关系。 一是顶层设计上,金融科技的发展与监管上升至重要地位,鼓励创新与规范发展并重。央行印发《金融科技发展规划(2019-2021)》,从国家层面对金融科技发展做出全局规划,制定《金融科技产品认证目录》等明确金融科技技术标准、业务规范、风险管控等政策,出台针对移动支付、网络借贷、数字货币等监管强化文件。12月16-18日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将“强化反垄断和防止资本无序扩张”列为2021年八项重点工作之一,并明确提出要完善数据收集使用管理。未来新金融必然匹配新监管,既要保持创新活力,又要防止打着“金融创新”的旗号割韭菜,防止金融业务“无照驾驶”导致监管失效。 二是监管主体上,跨市场跨行业监管提前介入,不留监管死角。金融委统筹协调,10月31日刘鹤副总理主持金融委会议时强调,“当前金融科技与金融创新快速发展,必须处理好金融发展、金融稳定和金融安全的关系”,“对同类业务、同类主体一视同仁”,明确持牌经营监管方向。央行正式实施《金融控股公司监督管理试行办法》,金控必须持牌经营。银保监会、证监会在细分领域出台监管办法,如互联网贷款新规、网络小贷新规、互联网保险新规。同时非金融监管机构迅速介入,最高法规定民间借贷最高利率不超4倍LPR,市场监管总局发布《关于平台经济领域的反垄断指南(征求意见稿)》。监管机构涵盖金融业务、数据安全、互联网等度方面,体现全方位、跨行业监管思路。 三是监管思路上,中国版“监管沙盒”试点推出,有望打造培育创新与规范发展长效机制。2016年FSB提出金融科技监管评估框架,一是判断金融科技产品和服务是不是创新,二是评估创新动力是提高效率还是监管套利,三是评估对金融稳定的影响,成为全球金融创新监管共识。英国金融行为监管局(FCA)2015年提出“监管沙盒”(Sandbox),针对难以判断影响的金融科技创新,先选择进行小范围试行,监管部门与企业共同设定范围、参数等,若创新确实提高效率并风险可控,则允许在更大范围应用。截至2020年5月,FCA已开展5批测试,参与企业累计118家。中国央行2019年12月启动“监管沙盒”,截至2020年8月已有北京、上海、成渝、粤港澳、苏杭等地区启动金融科技创新监管试点,推出60个试点项目,有望打造培育创新与规范发展长效机制。 4 展望和建议 2020年是金融科技发展分水岭,如果说上半场关键词是巨头崛起、创新商业模式为王,下半场则是重建规则、靠硬实力取胜。金融科技未来发展面临四大趋势。 趋势一:步入监管元年,短期内面临强监管,长期仍鼓励创新与风险预防并重。金融科技是把“双刃剑”,一方面,我国金融科技发展迅猛,不可否认依托大数据优势让金融惠及更多长尾客户,移动支付方便日常生活,但另一方面,金融科技主体多元化、跨行业、去中心化,部分互联网金融打着金融创新的旗号,实质进行监管套利、甚至触犯法律,传统的机构监管、事后监管难以全面管控金融风险,对金融监管带来一定挑战。创新必须在审慎监管的框架下进行,充分发挥金融科技对社会和市场效率的支持,同时树立监管底线,才能保证金融科技发展行稳致远。2020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强调“强化反垄断和防止资本无序扩张”,剑指平台型企业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等乱象。展望未来,针对金融科技相关监管将大幅提速,引导行业稳健发展。 趋势二:金融科技前景依然广阔,市场主体多元化,合作大于竞争。在供给端,中国具有庞大的用户群体、发达的互联网5G等基础设施,为金融科技发展提供数据基础;在需求端,普惠金融程度尚存短板,金融科技空间仍然巨大。互联网巨头具有场景和流量优势,但在金融严监管、持牌经营背景下,纷纷“去金融化”;传统金融机构具有牌照和资金优势,明确数字化转型战略,选择成立金融科技子公司,或与互联网公司加深合作。未来传统金融机构、互联网公司以及细分赛道中小型服务商仍将在竞争中长期共存。 趋势三:随着新基建上升为国家战略高度,人工智能、区块链、云计算及大数据深度融合,推动金融科技发展进入新一阶段。根据《中国金融科技生态白皮书2019》,从各项技术的运用领域来看,大数据是基础资源、云计算是基础设施、人工智能依托于云计算和大数据,区块链为金融业务基础架构和交易机制变革提供条件,但是离不开数据资源和计算分析能力的支持。当前各个技术发展程度各有不同,云计算和大数据技术成熟度较高,但在应用方面,系统云集中面临的传统信息系统改造升级压力较大,大数据平台构建在系统稳定性和实际使用效益方面面临挑战,人工智能和区块链处于技术演进发展阶段。从未来发展趋势来看,随着5G、芯片等基础技术发展,四项技术在实际应用中将会更加趋向深度融合,技术边界削弱,技术创新将会集中产生于技术交叉和融合领域。 趋势四:商业模式或被重塑,更好服务实体经济、普惠金融、提高科技硬实力是三大发力方向。随着金融科技发展逐步进入深水区,社会舆论对互联网金融利用监管规则漏洞加杠杆、“普而不惠”、进军“社区团购”提出质疑,政策引导互联网巨头增强社会责任感和科技创新意识。展望未来,在持续的政策引导下,大型互联网企业有望进一步利用数据和技术优势,承担起推进科技创新排头兵的责任,着眼攻克更长远的前沿技术难题,力争突破“卡脖子”的关键技术,服务实体经济,在解决民营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等问题上发挥成效,与国家战略相契合。 中国金融科技已经走在世界前列,金融为民、科技向善,加强监管引导行业健康有序发展,更好培育新经济,提高我国经济金融和科技实力。我们建议: 1)落实金融科技监管,树立监管底线。金融科技是把“双刃剑”,创新必须在审慎监管的框架下进行,充分发挥金融科技对社会和市场效率的支持,同时树立监管底线,才能保证金融科技发展行稳致远。在监管政策执行过程中,需要将良性金融创新与“伪创新”区分开来,更好地保护金融机构创新发展的积极性和能动性,对于以监管套利、无序扩张为主要形式的“伪创新”,坚决予以整治和取缔。 2)完善金融科技行业标准和监管规则,明确市场预期。金融科技产业同时具备金融属性和科技属性。在金融属性下,业务存在复杂性、专业性,业务数据存在较高的保密要求,在科技属性下,业务技术迭代速度较快、灵活性较高。未来在金融科技持续推进的大趋势下,亟待统一金融科技产业规范、技术标准。 3)健全数据规则,完善数据确权、隐私保护的相关法律法规。建议通过立法明确数据资源具有公共属性,敦促平台对数据的使用、筛选、处理等过程进行全流程管控,对用于共享或交易的数据进行严格的脱敏处理;对于过度采集、使用企业和个人数据,甚至盗卖数据等严重侵犯企业利益和个人隐私的行为予以处罚。 4)落实反垄断法律法规,关注和防范新型“大而不能倒”风险。当前部分互联网金融科技平台的信贷业务放杠杆过大,引发监管担忧,平台大部分以ABS、信托计划、联合贷款等形式将信贷资产转移到表外,避免了自身承担违约风险,坏账风险将转嫁至出资的金融机构;虽然有技术和数据保驾护航,但如此大体量信贷存量一旦出现极端环境、风控模型失灵,社会隐性成本难以估量。要将大型互联网平台纳入宏观审慎监管框架,加大力度整治市场乱象,防止平台风险跨行业跨领域传导。
年尾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向来备受市场瞩目。因为它既是对当年经济工作成绩的总结与国际国内经济形势的研判,又是定调第二年宏观经济政策最权威的风向标。 前不久刚刚结束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决策层特别强调:“加快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要紧紧扭住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这条主线,注重需求侧管理”——值得注意的是,这是中央首次提及“需求侧管理”。 个中深意,耐人寻味。 1 说到需求侧管理,必然绕不开供给侧改革。 自2015年以来,面对产能过剩、高端优质供给不足、供需错配等现实问题,我国开展了轰轰烈烈的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经过不懈努力,取得了斐然的成就:多个指标均超预期完成,“三去一降一补”成效明显,工业产能利用率不断提高(见图1),我国产业体系的发展韧性在很大程度上得到了强化。这也部分解释了为什么在遭受新冠疫情冲击之后,伴随着疫情防控形势的稳定向好,复工复产能够得以顺利推进,国民经济运行能够快速回归正轨。 然而从另一个层面看,我国需求侧尚且存在一定的结构性问题,最典型的便是近些年地产、基建等领域的投资需求持续强势,但居民消费需求却相对偏弱,特别是经历了新冠疫情冲击之后,我国需求侧的结构性问题被进一步放大,不仅需求端的整体回暖进程要明显慢于生产端,而且居民消费需求的复苏进度也要明显滞后于房地产投资和基建投资需求;从数据上看,房地产投资与基建投资分别于6月份和7月份实现了累计同比的由负转正,但社零累计同比直到11月份还没能回到疫情之前的常态化水平(见图2)。 回顾历史不难发现,刺激房地产和基建的投资需求一直都是我国提振经济的重要手段,例如2008年全球金融海啸爆发以后,我国开展了“四万亿”刺激举措以对冲国内基本面的下行压力,同时推出了降低房贷利率等政策以激活楼市。必须承认,在特定的时期和环境之下,这些政策组合在带动国内经济快速复苏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也产生了一系列问题,包括钢铁、煤炭等行业的产能过剩与库存积压,居民和企业债务压力逐渐加大等等,进而对国内需求的进一步释放造成了制约。 眼下,在“国内大循环”的新发展基调下,我们迫切需要扩大内需、形成强大的国内市场,这也客观上要求不能再将注意力都放在供给侧,需求侧的变革同样要引起重视——而这,恰恰是很多人长期忽视的地方。 于是,此次中央经济会议首提“注重需求侧管理”,也就在情理之中了。 2 需求侧管理和供给侧改革有何区别?经过梳理,我总结出以下两点。 一方面,要素组合不同。 从经济学角度看,需求侧是指代拉动经济增长的“三驾马车”,包括消费、投资和出口,在扩大内需、形成强大国内市场的过程中,消费和投资的作用正变得越来越重要;至于供给侧,主要涉及到四大生产要素——资本、劳动力、土地和创新,其中资本、劳动力和土地侧重于生产要素投入“量的增加”,而创新则侧重于生产效率“质的提升”,关乎到技术进步、人力资本提升、生产组织方式改善等等(见图3)。 另一方面,内在逻辑有所不同。 需求侧管理的理论基础源自于凯恩斯主义经济学,既然经济总量由消费、投资和出口三部分组成,那么当经济运行出现波动时,便可寄希望于相应的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来对这“三驾马车”加以调控,继而达到扩大总需求与最大限度消除周期性波动的目标。从这个角度看,需求侧管理更加关注改善总量问题,侧重于短期经济效益,见效也更快,这也应了凯恩斯那句名言:“从长远看,我们都已死去。” 反观供给侧改革,它是从生产端入手,通过采取优化要素资源配置、鼓励企业创新、促进淘汰落后产能、化解制度障碍等方式来激发经济活力,提质增效,进而推动产业转型升级与国民经济的健康可持续发展。不同于需求侧管理,供给侧改革着眼于长期调控与结构优化,更突出产业的转型升级和市场活力再造,旨在提高供给体系质量的同时,提升经济潜在增长率,但见效相对较慢。 需要提醒的是,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供给和需求从来都不是孤立存在的,任何国家经济发展面临的问题,也绝不是供给侧或需求侧单方面的,二者就像经济的一体两面,相伴相生,缺一不可。正因如此,单方面强调供给侧改革或者需求侧管理,都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 道理其实很简单,没有需求的供给,定会导致生产设备闲置或者产品库存积压的产能过剩,而没有供给的需求,势必也难以被很好地满足。与之相应的,是在宏观经济调控过程中,若是长期采取单一的需求侧管理政策,在造成政策边际效益递减的同时,无法解决产能过剩等问题;而若是片面追求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则可能产生紧缩性风险、加剧下行压力、导致硬着陆。 为此,只有通过供需双侧的双管齐下、相互配合,才能达到相辅相成、相互促进的效果,需求侧管理可以为供给侧改革创造更有利的条件,而供给侧改革又可以为需求侧管理提供动力,从而兼顾经济增长稳定与转型升级。 诚如诺奖得主迈克尔·斯宾塞在“中国发展高层论坛2016”年会上所说的: “消费、需求和供给是密不可分的;在供给侧进行改革的同时,需求侧的改革也不容忽视,必须要同时来进行改革,要不然的话,不会产生太大影响和成果。” 事实上,供需双侧共同发力一直都是决策层的初衷。早在2015年11月,中央就指出“在适度扩大总需求的同时,着力加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此后,领导人又在不同场合强调,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宗旨是“实现由低水平供需平衡向高水平供需平衡的转变,为长远发展筑牢根基”;在“十三五”规划里,也提到了“使供给侧和需求侧协同发力共促经济发展”的字样。 需要提醒的是,虽然我国在“三去一降一补”方面已经取得了显著成效,但这并不意味着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任务的结束。当前,我国供给侧除了优质商品和服务相对欠缺、无法充分满足国人消费升级诉求之外,在民生建设、科技创新、信息数字基础设施建设、营商环境、市场秩序、生态环保、人才队伍等多个层面依旧存在短板,这些是需要继续发力加以完善的,绝非朝夕之功。 这也是为什么此次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在突出“注重需求侧管理”的同时,还要强调“紧紧扭住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这条主线”,二者本就不该有所偏废。 3 那么,未来供需两侧还有哪些地方需要进一步改善呢?我们不妨分别做个讨论,先说需求侧。 或许是因为需求侧管理的理论基础源自于凯恩斯主义,一些人会心生疑问,是不是要采取凯恩斯主义的强刺激。不过在我看来,我们应当从“国内大循环”的角度来理解这一提法。 归根结底,在国内外形势发生深刻变化、海外需求疲软不振的大背景下,不管是出于经济考虑还是安全考虑,我们都应该着眼于对国内市场的进一步挖掘,更加依靠自身的力量来实现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着力于修炼内功以提升经济对外部环境变化的免疫力,而其中的关键便是稳步有序地扩大内需,这当中又包括消费和投资两个维度。 消费,既是一切生产活动的最终目的,又是支撑经济增长的首要力量,还是人民对美好生活需要的直接体现。我国拥有14亿人口,是世界上最庞大的内需市场,2019年人均国民总收入(GNI)首次突破1万美元大关,近些年的消费升级浪潮更是奔涌不休,各种新型消费业态也在不断涌现。不过,现阶段国内消费市场整体上的供需还不能完全匹配,低线城市和地区的消费需求尚未得到很好的满足,这便意味着国人的消费还有极大潜力可挖掘。 投资,作为内需中的快变量,对于经济的拉动作用是即时显效的,而且高质量的投资能助力形成强大的国内市场,尤其是在扩内需的过程中,居民消费向中高端商品消费过渡、服务消费升级的趋势明显,通过投资来强化消费领域的基础设施建设,增进中高端消费供给,显然会有助于释放居民的消费潜力。不过,随着中国经济转向高质量发展,对于加强补短板、强弱项投资都提出了新需求,特别是支撑5G、人工智能、工业互联网等高新技术发展的新基建,被时代赋予了重要使命,这也意味着我们不能继续走传统基建投资和房地产投资的老路,而是要更加注重投资质量的提升。 尽管我国内需市场潜力巨大,但在具体实践过程中还需要克服一系列障碍和挑战: 第一,居民收入差距较大。 从基尼系数上看,自2000年首次超过警戒线0.4开始,几乎没有停下升高的步伐, 2018年达到0.468(见图4),反映出我国居民收入差距日益拉大,而绝大多数人的收入水平仍属于偏低状况,总理所说的“6亿人月收入只有1000元”就是佐证。按照经济学理论,收入是消费的前提和基础,并且高收入者的边际消费倾向低于中低收入者,收入差距扩大将不可避免地制约消费扩张与升级。 第二,居民杠杆率居高不下。 根据国家资产负债表研究中心的测算,我国居民部门杠杆率(居民债务占GDP比重)从2011年Q1的27.8%快速上升到2020年Q3的61.4%。这当中,个人购房贷款成为居民部门债务增长的主要力量,特别是一二线城市的高房价给居民其他消费带来的“挤出效应”依然显著,而子女教育、医疗、养老等现实问题,还无法让人们真正甩开思想包袱去放手消费,这也将成为我国居民消费潜力释放的重要掣肘。 第三,社会民生领域投资短板明显。 除了传统投资较为粗放、效益不高之外,我国还在不少领域存在投资短板,主要集中于基础设施与社会民生领域:一则,人均基础设施的存量与发达国家相比仍有差距,尤其是在乡村基础设施建设方面的任务还很重;二则,教育、医疗卫生、文化、体育、养老、婴幼儿托育等领域的相关设施还存在不小的短板,进一步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任重道远,同时,脱贫攻坚(脱贫住房、棚户改造、公租房等)以及农业、水利等领域也有较大的提升空间。 上述种种,也为未来如何落实需求侧管理、进一步扩大国内需求指明了方向。 当然,需求侧改革和“国内大循环”的宗旨一样,并不是“闭关锁国”或者“逆全球化”,中国的发展离不开世界,世界的发展同样不能少了中国。而放眼全球,几乎所有国家的实践都一再证明了,只有矢志不渝地扩大对外开放,经济才能得到长足的发展。因此,我们依然要在外贸方面多下功夫。 目前,国际疫情防控形势依然严峻,一定程度上对我国外贸增长带来了不小的挑战。此时,我们应该在防治疫情蔓延的前提下,从自身做起,在推动出口产品结构的优化、鼓励企业积极实施“走出去战略”、大力扶持外贸新型业态、改善外贸自由化和便利化等方面进一步发力,同时要主动开展多元化贸易投资合作,比如按照国际高标准市场开放模式深化自贸区改革,赋予自贸区更大改革自主权,推动边境经济合作区、跨境经济合作区等对外开放平台的建设等等,特别是要继续挖掘“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市场、与我国有自贸协定的伙伴国家市场以及疫情不太严重的国家市场,拓展新的增长点,以此来稳定我国外贸的基本盘。 4 再说供给侧。 如前文所述,近些年我国供给侧改革取得了不小的成效,但仍在多个领域存在短板。而眼下的当务之急,在于如何提升科技创新能力。 科技创新对经济发展的重要意义不言而喻,它不仅可以直接转化为现实生产力,还能通过科技的渗透作用放大各类生产要素的生产力,显著提高生产效率和社会整体生产力水平,降低资源能耗并改善生态环境。此外,以科技创新推动新兴主导产业的形成,可以促进产业结构升级与资源的进一步优化配置,进而将经济真正引入高质量可持续发展的轨道上来——这些均与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内涵高度契合。 站在全球的角度,国与国之间的经济实力差距,本质上正是科技创新能力的差距,率先在科技创新领域有所突破的国家,往往都是世界上最强大的国家;而一个国家的科技创新能力越强,就越能在世界产业分工链条中处于高端位置,进而能够激发更多的新兴产业,掌握国际社会话语权,引领全球经济社会发展。 于我国而言,尽管近些年科技实力的进步有目共睹,但在全球价值链分工中,我国依然被限制在加工、组装等劳动密集型生产环节,这恰恰是位于微笑曲线最底部、利润率最低的地方(见图5);而西方发达国家凭借着对高精尖技术的掌控,牢牢地把握住研发设计、品牌营销等位于微笑曲线两端附加值较高的环节,往往能在掌握话语权的同时,获取高昂的利润。此外,在芯片、半导体、工业软件、航空发动机等核心技术领域,我国依然面临着被“卡脖子”的情况,这便容易让我们在关键时刻处于被动局面。 考虑到当前复杂的国际环境,以及我国劳动力低成本优势逐渐淡化的现实,要想真正参与全球产业链和价值链重塑,并掌握国际竞争的话语权,我们必须要进一步提升核心技术的研发创新能力,突破硬核技术壁垒,在关键产业环节加速国产化替代,如此才能反客为主,实现提升产业链供应链稳定性和竞争力的目标,进一步扩大我国工业门类齐全的体系化、规模化优势。 这也是为什么此次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特别强调,要“强化国家战略科技力量,增强产业链供应链自主可控能力”。 具体应从以下三个方面入手: 第一,加强自主创新能力和研发投入,加快攻克具有关键性影响与贡献强的核心技术,逐步提升我国掌握核心技术的能力与国际科技的话语权。 第二,推动我国制造业的转型升级,逐步实现知识密集型产业对劳动密集型产业生产环节的替代,并更加注重对技术与知识密集型行业中优势领域以及重点领域的开发与培育,最终实现我国制造业由出口产品低质量、低附加值水平向高质量、高附加值水平转变。 第三,以积极培育国际一流的跨国公司和自主品牌作为切入点,不断提高我国经营企业的实力,巩固并强化核心竞争优势,重组业务管理流程,创新商业模式,实现国际接轨,抢占国际竞争制高点和“微笑曲线”的两个高端环节,成为全球价值链的主导者和治理者,真正将“中国制造”升级为“中国智造”与“中国创造”。
机构力量是监管优先发展的,也是市场倚重的,可是如果机构凭借资金优势和持股优势,不断推高股价,很有可能就会涉嫌市场操纵或者是在打擦边球,这是需要警惕的。 19年以来,A股出现了一轮又一轮的机构主导行情,从白马股到科技股和新能源,也可以说是从安防、到家电、白酒、芯片半导体、医药生物、医疗器械、新能源,从个股来说,只要是牛股,很多都是与机构抱团有关的,部分个股上涨遭遇市场质疑,有没有泡沫市场也存在分歧,机构抱团样式多样化,几十上百家机构持股、同一基金公司旗下多家基金持股、同一基金经理管理的多家基金持股,持股比例高低不同,10%以上很普遍,有的基金公司旗下不同基金持股就超过流通股的10%以上,已经可以称得上是具有持股优势了,另外基金可以说是最有钱的机构,具有了持股优势和资金优势。 由于上市公司不会每天公布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这就给了基金一些操作的便利,比方说某基金旗下有五家基金持股,就可以通过卖出某家基金持股,然后通过另一家基金公司买进,达到拉高股价的目的,这样不断的在基金公司之间仓位转移,就可以利用持股优势和资金优势,不断推高股价,如果是自然人控制的账户之间这样操作就是对敲对倒,违反证券法规定的”在自己实际控制的账户之间进行证券交易",涉嫌市场操纵,可是基金之间这样操作,不同基金理论上分属于不同的投资者,算不上对敲对倒,但是与市场操纵的对敲对倒手法是一致的,毕竟是基金管理人之间的一种默契操作,符合证券法规定的”单独或者通过合谋,集中资金优势、持股优势或者利用信息优势联合或者连续买卖",退一步来说,也可以通过兜底条款“操纵证券市场的其他手段”来认定。 《证券市场操纵行为认定办法》规定了持股优势和资金优势的认定标准,持股优势是指行为人持有的证券相较于一般的投资者具有数量上的优势,同一基金公司旗下多家基金持有超过10%的流通股显然具有持股优势,资金优势可以是显著大于一般投资者的买卖量,机构持股巨大,管理着几十亿元甚至百亿元资金也不是少数,只要机构出现买卖,动辄就是千万元级别甚至亿元级别,这是一般投资者无法达到的成交量,交易量显然就会显著大于一般投资者,而且这样庞大的买卖介入,就会带来相关证券价格明显偏离可比指数,像新能源部分个股上涨就明显偏离指数表现太多。 另外根据《证券市场操纵行为认定办法》规定,一个交易日内交易某个证券两次以上,两个交易日内交易某个证券3次以上,就构成连续操纵,同一基金公司旗下多家基金,如果认定是同一控制人旗下的账户,那么很有可能就会涉及到连续操纵,即使不能认定同一控制人旗下的同一个账户,也很难避免涉嫌连续操纵的嫌疑。 基金作为管理层倚重的而机构力量,秉承长期投资价值投资理念,本来应该成为市场的定海神针,承担起稳定市场运行的重任,可是在短期化业绩考核下,在做大规模的内在动力下,很多基金经理为了基金排名和获得明星基金经理的光环,为以后职业生涯打下良好基础,往往利用资金优势和持股优势,不断推高股价,反而带来市场的暴涨暴跌,成为市场巨大波动的隐患,上半年的科技股医药医疗、生物疫苗的大涨,下半年的不间断闪崩大跌,都与机构资金的大进大出存在关联,下半年大涨的新能源和部分其他个股大涨,也是机构抱团的杰作。面对股价非理性大涨,有必要核查机构是不是涉嫌股价操纵,如果存在操纵市场行为,有必要按照证券法处罚。 认定市场操纵,有必要对同一基金旗下多家基金持股进行严格的核查,对于同一基金经理管理的基金可以认定为同一控制人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