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片来源:微摄 文章来源:央行 为进一步规范信用评级行业发展,2020年12月11日,人民银行组织召开信用评级行业发展座谈会,会议由人民银行党委委员、副行长潘功胜主持。发展改革委、银保监会、证监会相关部门和交易商协会负责同志,以及市场评级机构、发行人、投资人代表参加会议。 会议认真总结了近年来信用评级行业发展情况和有关问题,交流借鉴国际评级机构业务开展的经验,研究讨论了进一步规范发展我国信用评级行业的措施。 潘功胜指出,信用评级是债券市场的重要基础性制度安排,关系到资本市场健康发展大局。近年来,我国评级行业在统一规则、完善监管、对外开放等方面取得长足进步,但也存在评级虚高、区分度不足、事前预警功能弱等问题,制约了我国债券市场的高质量发展。评级行业应认真总结经验教训,坚持职业操守,勤勉尽责,努力提高评级能力,提升评级质量。监管机构、发行人、投资人等各方应各尽其责,共同推动我国评级行业健康发展。 潘功胜强调,人民银行将会同相关部门共同加强债券市场评级行业监督管理,强化市场纪律,推动我国评级技术的进步、提高评级质量,提升信用等级区分度,进一步推动评级监管统一,真正发挥评级机构债券市场“看门人”的作用,促进评级行业高质量健康发展。(完)
【市场动态】 周延礼:我国养老产业市场潜力巨大 堪称金矿可深入挖掘 原保监会副主席周延礼表示,结合未来我国在养老方面的需求来看,目前我国养老金和养老金相关的产业仍体量较小,发展潜力巨大,堪称一座“金矿”,可以深入挖掘。 韩正在湖南调研 5月31日至6月2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副总理韩正在湖南长沙、岳阳调研。韩正前往中国铁建重工集团和三一集团,询问复工复产和援企稳岗政策落实情况,了解大型盾构机、工程机械等产品的研发生产。他强调,装备制造业是国之重器,要进一步强化自主创新,加强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加大智能化装备研发力度,不断提高国产化水平,培育国际竞争新优势。在蓝思科技、华曙高科和新金宝光电,韩正详细了解企业推进高端制造业发展情况。 海南自贸港建设拉开序幕:11个自由贸易港重点园区正式挂牌 6月3日,海南11个自由贸易港重点园区同时挂牌,标志着海南自贸港建设正式拉开序幕。这11个重点园区将以推进早期安排、取得早期收获的实际成效为自贸港建设开好局、起好步,发挥辐射带动作用,高质量高标准推进全岛自贸港建设。 通过!河南省计生条例正式修改 6月3日,河南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其中,《河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十五条第一款修改为:“提倡一对夫妻(含再婚夫妻)生育两个子女。” 韩正会见林郑月娥,认真听取特区政府的意见 据央视新闻,全国人大常委会将就建立健全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执行机制制定相关法律,中央政府就此听取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林郑月娥的意见。为此,林郑月娥今天到达北京,结束当天的行程后,林郑月娥在香港特区政府驻北京办事处举行记者会。林郑月娥表示,特区政府十分支持相关立法工作。国家安全是头等大事。此次涉港国安立法是中央行使宪制责任,也是爱护香港的体现。 山东腾空1000万吨仓容“纳粮” 建粮食储备“大粮仓” 据中新网,山东省人民政府3日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该省2020年夏粮收购情况及当前粮食形势。山东2020年准备收购仓容1000万吨,用于夏粮收购。 6月6号起 北京开始发放100亿消费券 6月6日起,北京开始发放百亿消费券,不仅可用于网上购物,还能线下消费,比如朝阳区亿元消费券,支付宝申领后,即可在线下商场或小店购物。 乘联会:5月乘用车零售增长12%,主力厂家回归去年同期水平 6月3日,乘联会表示,5月全月的主力厂家零售总体达到日均4.9万辆,同比增速0%,同比表现相对平稳。5月全月较4月的零售总体增长12%,增长较强。综合看,汽车等前期被抑制冻结的耐用消费品销售明显回升。 证监会发布《关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转板上市的指导意见》 据中国证券报,6月3日,证监会发布《关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转板上市的指导意见》,明确精选层挂牌满一年可申请转科创板或创业板。从上交所获悉,上交所将在中国证监会的部署下,全力支持转板上市相关制度建设。深交所相关负责人表示,深交所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统一领导,在平稳有序推进创业板改革并试点注册制工作同时,认真做好转板上市各项准备工作,明确细化相关制度安排,优化完善相关沟通机制,支持符合条件的新三板精选层挂牌公司至深交所创业板转板上市,为构建多层次资本市场链接通道、增强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能力做出贡献。 【热点新闻】 “广西金嗓子”创始人江佩珍被限制出境 继2019年被限制消费后,金嗓子创始人江佩珍再被依法限制出境。据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网消息,因广西金嗓子食品有限公司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其法定代表人江佩珍已被依法限制出境。 地摊经济概念火了 多家A股上市公司互动回应 据证券时报,地摊经济概念股大涨之后,多家公司在互动平台回复相关问题。浙江永强称,地摊经营方面,可考虑选择公司的直杆伞/掉伞、折叠棚/遮阳棚等系列产品。友阿股份称,门店的外广场或临街通道在政府部门的规范管理下是可以用于发展夜市经济的。锦和商业称,公司园区的公共广场等公共场所可以租给其举办各种“市集”。*ST中商称,地摊点位的设定由政府相关部门统筹安排,公司期待地摊经济能够为商场带来更多客流量。
2020年6月11日,中国农业银行湖南省分行三农部总经理陈炎一行来到“中国农业机械之乡”双峰县调研农机贷,研究落实全程全面全心全意为双峰农机提供精准金融服务。 陈炎总经理率娄底市、双峰农行负责人深入双峰经开区内“湖南省农机产业园”,实地考察农友、劲松、五丰等农机龙头企业,走访湘中农机大市场,询问双峰农机补贴窗口,然后进行座谈、研讨。 陈炎表示,湖南农业银行将助力双峰农机做大做强,提供精准金融服务。一要全程服务,从农机推广、农机销售到农机制造全过程、全产业链提供资金链支持。二要全面服务,不但服务农机企业,还要服务企业员工;不但提供信贷支持,还提供财富管理指导。三要全心服务,不但要快捷方便,而且要利率优惠,用好用足国家扶持政策。 双峰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刘燕和政府金融办、农机事务中心、农机协会负责人等陪同调研座谈。 来源:双峰县政府金融办
为进一步推动金融支持政策更好适应市场主体的需要,近日,人民银行、银保监会、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市场监管总局、证监会、外汇局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强化中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的指导意见》(银发〔2020〕120号,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从落实中小微企业复工复产信贷支持政策、开展商业银行中小微企业金融服务能力提升工程、改革完善外部政策环境和激励约束机制、发挥多层次资本市场融资支持作用、加强中小微企业信用体系建设、优化地方融资环境、强化组织实施等七个方面,提出了30条政策措施。 中国人民银行银保监会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市场监管总局证监会外汇局关于进一步强化中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的指导意见 银发〔2020〕120号 面对新冠肺炎疫情对中小微企业造成的重大影响,金融及相关部门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迅速行动,主动作为,出台了一系列措施,支持扩内需、助复产、保就业,为疫情防控、复工复产、实体经济发展提供了精准金融服务。为推动金融支持政策更好适应市场主体的需要,进一步疏通内外部传导机制,促进中小微企业(含个体工商户和小微企业主,不含地方政府融资平台,下同)融资规模明显增长、融资结构更加优化,实现“增量、降价、提质、扩面”,推动加快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支持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提出以下意见。 一、不折不扣落实中小微企业复工复产信贷支持政策 (一)安排好中小微企业贷款延期还本付息。完善延期还本付息政策,加大对普惠小微企业延期还本付息的支持力度。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加大政策落实力度,提高受惠企业占比,对于疫情前经营正常、受疫情冲击经营困难的企业,贷款期限要能延尽延。要结合企业实际,提供分期还本、利息平摊至后续还款日等差异化支持。提高响应效率、简化办理手续,鼓励通过线上办理。 (二)发挥好全国性银行带头作用。全国性银行要用好全面降准和定向降准政策,实现中小微企业贷款“量增价降”,出台细化方案,按月跟进落实。五家大型国有商业银行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增速高于40%。全国性银行要合理让利,确保中小微企业贷款覆盖面明显扩大,综合融资成本明显下降。 (三)用好再贷款再贴现政策。人民银行分支机构要用好再贷款再贴现政策,引导金融机构重点支持中小微企业,以及支持脱贫攻坚、春耕备耕、禽畜养殖、外贸、旅游娱乐、住宿餐饮、交通运输等行业领域。加强监督管理,确保资金发放依法合规,防止“跑冒滴漏”。中小银行要运用好再贷款再贴现资金,鼓励中小银行加大自有资金支持力度,促进加大中小微企业信贷投放,降低融资成本。 (四)落实好开发性、政策性银行专项信贷额度。开发性、政策性银行要在2020年6月底前将3500亿元专项信贷额度落实到位,以优惠利率支持中小微企业复工复产,制定本银行专项信贷额度实施方案,按月报送落实情况。 (五)加大保险保障支持力度。鼓励保险机构根据中小微企业受疫情影响程度的具体情况,提供针对性较强的相关贷款保证保险产品。鼓励保险公司区分国别风险类型,进一步提高出口信用保险覆盖面,加大出口中小微企业的风险保障。鼓励保险公司在疫情防控期间,探索创新有效的理赔方式,确保出险客户得到及时、便捷的理赔服务。 二、开展商业银行中小微企业金融服务能力提升工程 (六)提高政治站位,转变经营理念。要高度重视对受疫情影响的中小微企业等实体经济的金融支持工作,强化社会责任担当。按照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要求,把经营重心和信贷资源从偏好房地产、地方政府融资平台,转移到中小微企业等实体经济领域,实现信贷资源增量优化、存量重组。 (七)改进内部资源配置和政策安排。大中型商业银行要做实普惠金融事业部“五专”机制,单列小微企业、民营企业、制造业等专项信贷计划,适当下放审批权限。改革小微信贷业务条线的成本分摊和收益分享机制,全国性商业银行内部转移定价优惠力度要不低于50个基点,中小银行可结合自身实际,实施内部转移定价优惠或经济利润补贴。 (八)完善内部绩效考核评价。商业银行要提升普惠金融在分支行和领导班子绩效考核中的权重,将普惠金融在分支行综合绩效考核中的权重提升至10%以上。要降低小微金融利润考核权重,增加小微企业客户服务情况考核权重。改进贷款尽职免责内部认定标准和流程,如无明显证据表明失职的均认定为尽职,逐步提高小微信贷从业人员免责比例,激发其开展小微信贷业务的积极性。 (九)大幅增加小微企业信用贷款、首贷、无还本续贷。商业银行要优化风险评估机制,注重审核第一还款来源,减少对抵押担保的依赖。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力争实现新发放信用贷款占比显著提高。督促商业银行提高首次从银行体系获得贷款的户数。允许将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续贷贷款纳入正常类贷款,鼓励商业银行加大中长期贷款投放力度,力争2020年小微企业续贷比例高于上年。 (十)运用金融科技手段赋能小微企业金融服务。鼓励商业银行运用大数据、云计算等技术建立风险定价和管控模型,改造信贷审批发放流程。深入挖掘整合银行内部小微企业客户信用信息,加强与征信、税务、市场监管等外部信用信息平台的对接,提高客户识别和信贷投放能力。打通企业融资“最后一公里”堵点,切实满足中小微企业融资需求。 三、改革完善外部政策环境和激励约束机制 (十一)强化货币政策逆周期调节和结构调整功能。实施稳健的货币政策,综合运用公开市场操作、中期借贷便利等货币政策工具,保持银行体系流动性合理充裕,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中小微企业的信贷支持力度。 (十二)发挥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改革作用。将主要银行贷款利率与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点差纳入宏观审慎评估考核,密切监测中小银行贷款点差变化。督促银行业金融机构将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内嵌到内部定价和传导相关环节,疏通银行内部利率传导机制。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有序推进存量浮动利率贷款定价基准转换。 (十三)优化监管政策外部激励。推动修订商业银行法,研究修改商业银行贷款应当提供担保的规定,便利小微企业获得信贷。开展商业银行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监管评价,继续实施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增速和户数“两增”要求。进一步放宽普惠型小微企业不良贷款容忍度。 (十四)研究完善金融企业绩效评价制度。修改完善金融企业绩效评价管理办法,弱化国有金融企业绩效考核中对利润增长的要求。将金融机构绩效考核与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情况挂钩。引导金融企业更好地落实国家宏观战略、服务实体经济,加大对小微企业融资支持力度。鼓励期货公司风险管理子公司通过场外期权、仓单服务等方式,为小微企业提供更加优质、便捷的风险管理服务。 (十五)更好落实财税政策优惠措施。加大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税收优惠和奖补措施的宣传力度,力争做到应享尽享。加强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保障,做好财政支持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综合改革试点。 (十六)发挥地方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作用。建立政府性融资担保考核评价体系,突出其准公共产品属性和政策性,逐步取消盈利考核要求,重点考核其支小支农成效(包括新增户数、金额、占比、费率水平等)、降低反担保要求、及时履行代偿责任和首次贷款支持率等指标,落实考核结果与资金补充、风险补偿、薪酬待遇等直接挂钩的激励约束机制。逐步提高担保放大倍数,并将政府性融资担保和再担保机构平均担保费率降至1%以下。 (十七)推动国家融资担保基金加快运作。2020年力争新增再担保业务规模4000亿元。与银行业金融机构开展批量担保贷款业务合作,提高批量合作业务中风险责任分担比例至30%。对合作机构单户100万元及以下担保业务免收再担保费,2020年全年对100万元以上担保业务减半收取再担保费。 (十八)清理规范不合理和违规融资收费。对银行业金融机构小微贷款中违规收费及借贷搭售、转嫁成本、存贷挂钩等变相抬高中小微企业实际融资成本的乱象加强监管检查,从严问责处罚。 四、发挥多层次资本市场融资支持作用 (十九)加大债券市场融资支持力度。引导公司信用类债券净融资比上年多增1万亿元,支持大型企业更多发债融资,释放信贷资源用于支持小微企业贷款。优化小微企业专项金融债券审批流程,疏通审批堵点,加强后续管理,2020年支持金融机构发行小微企业专项金融债券3000亿元。进一步发挥民营企业债券融资工具支持作用。推动信用风险缓释工具和信用保护工具发展,推广非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融资工具。 (二十)提升中小微企业使用商业汇票融资效率。对于确需延时支付中小微企业货款的,促进企业使用更有利于保护中小微企业合法权益的商业汇票结算,推动供应链信息平台与商业汇票基础设施互联,加快商业汇票产品规范创新,提升中小微企业应收账款融资效率。 (二十一)支持优质中小微企业上市或挂牌融资。支持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在主板、科创板、中小板、创业板上市融资,加快推进创业板改革并试点注册制。优化新三板发行融资制度,引入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机制,取消定向发行单次融资新增股东35人限制,允许内部小额融资实施自办发行,降低企业融资成本。设立精选层,建立转板上市制度,允许在精选层挂牌一年并符合相关条件的企业直接转板上市,打通挂牌公司持续发展壮大的上升通道。对基础层、创新层、精选层建立差异化的投资者适当性标准,引入公募基金等长期资金,优化投资者结构。 (二十二)引导私募股权投资和创业投资投早投小。修订《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令第105号),强化对创业投资基金的差异化监管和自律。制定《创业投资企业标准》,引导和鼓励创业投资企业和天使投资专注投资中小微企业创新创造企业。鼓励资管产品加大对创业投资的支持力度,并逐步提高股权投资类资管产品比例,完善银行、保险等金融机构与创业投资企业的投贷联动、投保联动机制,加强创业投资企业与金融机构的市场化合作。推动完善保险资金投资创业投资基金政策。 (二十三)推进区域性股权市场创新试点。选择具备条件的区域性股权市场开展制度和业务创新试点,推动修改区域性股权市场交易制度、融资产品、公司治理有关政策规定。推动有关部门和地方政府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将区域性股权市场作为地方中小微企业扶持政策措施综合运用平台。加强与征信、税务、市场监管、地方信用平台等对接,鼓励商业银行、证券公司、私募股权投资机构等参与,推动商业银行提供相关金融服务。 五、加强中小微企业信用体系建设 (二十四)加大对地方征信平台和中小企业融资综合信用服务平台建设指导力度。研究制定相关数据目录、运行管理等标准,推动地方政府充分利用现有的信用信息平台,建立地方征信平台和中小企业融资综合信用服务平台,支持有条件的地区设立市场化征信机构运维地方平台。以地方服务平台为基础,加快实现互联互通,服务区域经济一体化发展。探索建立制造业单项冠军、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以及纳入产业部门先进制造业集群和工业企业技术改造升级导向计划等优质中小微企业信息库,搭建产融合作平台,加强信息共享和比对,促进金融机构与中小微企业对接,提供高质量融资服务。完善和推广“信易贷”模式。 (二十五)建立动产和权利担保统一登记公示系统。推动动产和权利担保登记改革,建立统一的动产和权利担保登记公示系统,逐步实现市场主体在一个平台上办理动产和权利担保登记。 六、优化地方融资环境 (二十六)建立健全贷款风险奖补机制。有条件的地方政府可因地制宜建立风险补偿“资金池”,提供中小微企业贷款贴息和奖励、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资本补充等,以出资额为限承担有限责任。完善风险补偿金管理制度,合理设置托管对象、补偿条件,提高风险补偿金使用效率。 (二十七)支持对中小微企业开展供应链金融服务。支持产融合作,推动全产业链金融服务,鼓励发展订单、仓单、存货、应收账款融资等供应链金融产品,发挥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作用,促进中小微企业2020年应收账款融资8000亿元。加强金融、财政、工信、国资等部门政策联动,加快推动核心企业、财政部门与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完成系统对接,力争实现国有商业银行、主要股份制商业银行全部接入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 (二十八)推动地方政府深化放管服改革。推动地方政府夯实风险分担、信息共享、账款清欠等主体责任,继续组织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微企业账款,督促政府部门和大型企业依法依规及时支付各类应付未付账款。支持有条件的地方探索建立续贷中心、首次贷款中心、确权中心等平台,提供便民利企服务。继续清理地方政府部门、中介机构在中小微企业融资环节不合理和违规收费。 七、强化组织实施 (二十九)加强组织推动。人民银行分支机构、银保监会派出机构可通过建立专项小组等形式,加强与当地发展改革、财税、工信、商务、国资等部门的联动,从强化内部激励、加强首贷户支持、改进服务效率、降低融资成本、强化银企对接、优化融资环境等方面,因地制宜开展商业银行中小微企业金融服务能力提升专项行动。 (三十)完善监测评价。探索建立科学客观的全国性中小微企业融资状况调查统计制度和评价体系,开发中小微企业金融条件指数,适时向社会发布。人民银行副省级城市中心支行以上分支机构会同各银保监局探索建立地市级和县级中小微金融区域环境评价体系,重点评价辖区内金融服务中小微企业水平、融资担保、政府部门信息公开和共享、账款清欠等,并视情将金融机构和市县政府评价结果告知金融机构上级部门和副省级以上地方政府,营造良好金融生态环境。 中国人民银行 银保监会 发展改革委 工业和信息化部 财政部 市场监管总局 证监会 外汇局 2020年5月26日 来源:中国人民银行官网
比特币接连上涨,市场情绪几近疯狂。12月16日晚,比特币短线上涨,突破20000美元关口,现报20692.64美元,日内涨幅达到6.88%。随之而来的美股开盘,三大指数涨跌不一,美股区块链概念股涨多跌少,柯达下跌1.88%,埃森哲上涨0.15%,overstock.com上涨4.72%,RiotBlockchain上涨5.81%,MarathonPatent上涨12.31%,Square上涨1.55%。同时,在美上市的区块链中概股行情也同样涨多跌少,嘉楠科技上涨7.58%,人人网上涨0.55%,寺库上涨2.64%,迅雷上涨10.31%,捷豹移动下跌1.45%,兰亭集势下跌3.33%,亿邦国际上涨14.71%。“近期A股区块链板块表现平平,各方原因都有,但按照目前比特币的涨势,预计明日(17日)A股开盘,区块链相关个股会绝地反弹。”区块链联合发展组织顾问王琳对《华夏时报》记者表示。再创历史新高到目前为止,年内比特币价格累计涨幅已经超过180%。Aicoin数据显示,比特币总市值已突破3700亿美元,目前约为3775亿美元,创历史新高。《华夏时报》记者注意到,在比特币大幅拉升的带领下,其他数字货币也接连上涨,ETH突破620美元关口,日内涨幅为5.83%;BCH突破300美元关口,日内涨幅为2.69%;LTC突破86美元关口,日内涨幅为5.47%。目前,全球数字货币总市值现已回归6000亿美元。12月15日,数据提供商 YCharts对包括比特币、现金、美元等在内的15种资产过去10年的收益率数据做了整理,其中,比特币10年来的总收益率达到62712倍,每年平均收益率达到2倍,均占首位。区块链与数字货币研究者杨俊对《华夏时报》记者表示:“其实对于大部分人来说,都觉得比特币破2万美元只是时间早晚的问题,比特币突破2万美元确实具有里程碑的意义,但是如果回到我们社会的通胀水平之下来评估的话,它其实还没有达到历史新高,按照目前的通货膨胀水平来推算,比特币的价格在达到三万美元左右,才是真正意义上的历史新高。”在进一步分析中,杨俊表示,随着大量机构的入场,比特币价格创历史新高,投资者的情绪被再度点燃,近期比特币的价格有望持续攀升。“面对当下的市场行情,坦白来讲,风险还是比较高的,普通投资者要考虑自身的抗风险能力,不要轻易加杠杆,切记逆势而为,一味追求高回报。”杨俊向《华夏时报》记者强调。不断被纳入正规军时至今日,比特币早已不是当初人人避之不及的“空气币”了。《华夏时报》记者了解到,12月3日,金融数据提供商标准普尔全球公司子公司标普道琼斯指数(S&P Dow Jones Indices)宣布,将在2021年推出加密货币指数,该指数使用来自纽约虚拟货币公司Lukka的数据。根据两家公司的合作声明,标普客户将能够创建针对加密货币的定制指数和其他基准工具。对此,杨俊对《华夏时报》记者表示,道琼斯指数作为全球影响最大以及最权威的股票指数,推出加密货币指数对加密资产进入主流投资市场具有划时代的意义,因其权威性与影响力在一定层面上直接对其选定的加密货币形成背书,让更多的人认识与了解加密货币并适时进行投资,这可谓是加密货币进入主流金融市场的破圈之举。杨俊进一步分析认为,加密货币指数的推出将引导更多的投资者参与加密货币投资,市场供求关系将发生变化,需求增多将可能引起币价上涨,可参考近一年数字资产管理公司Grayscale Investments(灰度)的投资行为所引起其买入资产(如BTC.ETH.LTC等)的价格上涨;其次,加密货币指数将可能减少与传统投资市场相关的常见风险,有利于解决现有价格行情波动大所引发的资产价值稳定的问题;此外,加密货币指数的推出,有利于基于指数的各类投资理财产品的设计与推出,将丰富现有的加密货币投资市场,满足更多的投资需求。对此,王琳对《华夏时报》记者表示,比特币正在不断被传统金融机构所接纳,从近期的一系列消息来看,加密货币交易也在不断合规、合法,这些也都会反作用于比特币的价格上,在未来较长的一段时间内,比特币的价格应该会持续上涨。
“人生就像滚雪球,最重要之事是发现湿雪和长长的山坡。”巴菲特这句话被投资界奉为金玉良言。同样是覆盖着湿雪的坡道,陡坡和缓坡又大大不同。高科技、互联网等新兴产业就像是陡坡,而传统制造业则像是缓坡。前者非常刺激,能快速把雪球滚大,但也容易让人踏空跌落,后者相对平稳,考验的是投资者的耐心和信心。日化品牌蓝月亮的上市,也让人们重新认识了其投资方高瓴资本。在互联网、创新药、新能源汽车等新经济领域频频出手的高瓴资本,其实也在传统行业重仓了不少项目。连续11年居行业第一,毛利率超六成12月16日,蓝月亮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在香港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股票代码为06993.HK, 发行价为13.16港元。截至16日收盘,蓝月亮股价报14.88港元,上涨13.07%,市值达855亿港元。高市值背后是蓝月亮优秀的业绩表现。与那些需要大量烧钱又充满不确定的创新项目不同,蓝月亮这种传统企业盈利模式稳定可期。创立于1992年的蓝月亮产品涵盖衣物清洁护理、个人清洁护理和家居清洁护理三大类。根据弗若斯特沙利文报告,2017年、2018年及2019年,蓝月亮洗衣液、洗手液及浓缩洗衣液在各自市场中所占份额均为第一。2019年,蓝月亮在中国衣物清洁护理市场及个人清洁护理市场中均排名第四,在家居清洁护理市场中排名第五。而中国是全球最大的家庭清洁护理市场之一,在主要经济体中增长潜力最高。2019年,中国家居清洁护理市场规模为335亿元,预计到2024年将达到555亿元。2019年,中国洗衣液市场渗透率为44%,预计到2024年将上升到58.6%。目前蓝月亮重点打造的新品类浓缩洗衣液在中国的渗透率仅为8.2%,2019年这种产品在日本和美国的渗透率为100%。在这一潜力巨大的市场中,蓝月亮居于龙头地位,且毛利率很高。招股书显示,2019年,中国洗衣液行业前五大品牌占整个市场份额的81.4%,蓝月亮市场份额连续11年位居第一,占2019年中国洗衣液市场份额的24.4%。2019年,蓝月亮收益为70.499亿港元,纯利润为10.796亿港元, 2020年截至6月30日为止六个月,蓝月亮收益为24.359亿港元, 纯利润为3.022亿港元。2020年截至6月30日为止六个月蓝月亮的衣物清洁护理产品、个人清洁护理产品和家居清洁护理产品毛利率分别为61.4%、68.2%、72.4%,整体毛利率高达64.0%。早在2010年,高瓴资本就以4500万美元独家投资了蓝月亮的A轮融资,并于2011年追加103万美元。蓝月亮IPO前,高瓴资本持股10%,是蓝月亮最早、最大的外部投资人,同时也是蓝月亮第二大股东。据分析,按发行价上限计算,蓝月亮上市之后,仅以持股浮盈来看,高瓴资本在蓝月亮的投资浮盈近20倍。而且,在IPO之前,蓝月亮向股东宣派有条件特别中期股息23亿港元,其中,高瓴资本获得2.3亿港元。还未上市,高瓴就已收回不少投资成本。靠投资传统行业赚钱,就是这么朴实无华,且枯燥。最早最大的外部投资人当然,真正想从传统行业中赚到钱,也并不容易。《华夏时报》记者向高瓴资本了解到,在蓝月亮转型洗衣液,以及与京东合作等关键节点,高瓴资本都发挥了重要作用。时间回到2005年,蓝月亮凭借非典带来的洗护升级机遇,打开了洗手液市场,而刚刚从国外回来的张磊创立了高瓴资本。习惯在生活中观察各种产品的张磊发现,在国内很难找到他在美国用惯了的洗衣液。当时中国的日化品货架被宝洁、联合利华等外资品牌占领,而这两家公司在海外占据最大市场份额的品类就是洗衣液,但在中国市场却很少推出。2008年,洗衣液在中国市场的占全部衣物洗护用品市场份额不到4%。高瓴与宝洁和联合利华探讨过这一现象,但对方给出的回答是,只有人均GDP超过8000美元时,一个国家的洗衣行为才会从洗衣粉转向洗衣液。而当时中国人均GDP不到5000美元,所以他们判断中国市场还没有准备好接受洗衣液。但是高瓴认为,中国一二线城市和三四线城市的消费层级差异非常大,不能按平均数来看。当时国内人均GDP过8000美元的人口基数已经超过2亿。于是,张磊判断,中国完全具备了洗衣液的市场。跨国公司没有充分认识到一场消费升级正在酝酿,高瓴认为本土企业更有机会抓住这一机遇。于是,张磊就找到了蓝月亮创始人罗秋平。张磊初见到罗秋平是在2006年。2008年,张磊建议蓝月亮向洗衣液转型。罗秋平也看好这个方向:“没问题,我愿意尝试,这也是我们的一个理想。但怎么做?我们没有钱。”张磊回答:“既然这个生意是我说服你做的,那我投资,咱们就一起上,我也承担风险。”当时蓝月亮盈利稳定,转型新产品后,蓝月亮成了策略性亏损的公司。但洗衣液市场开拓得很成功,2010年,高瓴正式投资蓝月亮时,蓝月亮在洗衣液行业市场份额一度高达44%。到了2014年,蓝月亮的盈利已经是原来的十多倍,在洗衣液、洗手液、洁厕液三大品类击败了宝洁、联合利华等国际巨头。高瓴对蓝月亮的另一个支持在电商方面。2015年,蓝月亮与大润发等线下卖场发生摩擦,蓝月亮开始将销售渠道向线上转移。而当时中国的日化产品走线上渠道还不是主流。彼时高瓴已投了京东,正好为蓝月亮牵线搭桥,顺利让双方签订独家协议。蓝月亮为了将产品更好地配备京东的快递包装箱,甚至重新设计了包装。招股书显示,2019年,中国家庭清洁护理行业的线上渗透率仅为22.8%,而蓝月亮线上渠道总收益占比达到47.2%。深入布局传统行业2020年,高瓴资本战果颇丰,截至12月17日,共有35家投资企业上市:可见,在高瓴的上市项目中,医疗健康行业最多,也不乏完美日记、名创优品、良品铺子等新消费品牌,同时也有蓝月亮、公牛这样较为传统的制造业企业。且这类企业在高瓴的投资版图中并非个例,高瓴还投资了格力空调、百丽鞋业等传统企业。不过,传统行业的雪坡虽然平缓,但也不是绝对的坦途。蓝月亮招股书就对风险有所提示。蓝月亮品牌较为单一,而家庭清洁护理行业竞争激烈,新产品层出不穷,蓝月亮在产品多元化等方面面临挑战。2015年,蓝月亮推出的至尊牌浓缩洗衣液,由于与消费者对传统洗衣液产品的预期有所不同,其市场表现并不尽如人意。弗若斯特沙利文报告称,2019年,蓝月亮洗衣液占国内洗衣液整体市场份额第一,但仅比第二名高出0.9个百分点。如何保住优势地位,恐怕将是蓝月亮上市后要解决的问题。
为规范代收业务,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防范支付业务风险,央行10月26日发布《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规范代收业务的通知》。银行、支付机构办理本机构的收款人、付款人之间代收业务的,适用本通知规定。 此前,该通知已于去年底通过央行网站公开征求意见。央行表示,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六个月后施行。银行、支付机构和清算机构应当对照本通知要求对存量代收业务进行梳理,制定整改方案并报告中国人民银行或其分支机构同意后执行。 一、什么是代收业务? 本通知所称代收业务,是指经付款人同意,收款人委托代收机构按照约定的频率、额度等条件,从付款人开户机构扣划付款人账户资金给收款人,且付款人开户机构不再与付款人逐笔进行交易确认的支付业务。代收业务适用于收款人固定,付款频率或者额度等条件事先约定且相对固定的特定场景。 代收业务在日常生活场景中应用较为广泛,例如,客户与自来水、电力、燃气、有线电视等公司签订服务协议后,公司每月按期自动从客户账户扣费;信用卡持卡人与银行签订自动还款协议后,银行每月从持卡人指定的账户划转资金偿还信用卡;客户购买保险时,与保险公司约定每月自动从客户账户扣收保费等。随着支付市场的不断发展和消费者需求的日益丰富,代收业务的应用领域不断延伸,例如,客户与相关机构约定每月定期购买理财产品或在账户余额超过一定额度时自动购买理财产品等场景。 二、为什么要规范代收业务? 代收业务的基本特征是付款人事先授权,实际交易发生时不再逐笔确认。相较于其他需付款人对交易逐笔确认的支付业务而言,代收交易验证强度较弱,易造成付款人的资金风险。近年来,代收业务呈快速发展趋势,由于业务开展不规范导致的资金损失风险事件逐渐暴露。 相关风险案例显示,对代收业务授权管理不到位是代收业务比较突出的风险隐患。在很多情形下,仅需收付款人签订代收业务协议,收款人即可发起代收业务指令,扣划付款人资金,整个流程中付款人与其开户机构没有交互。对此,通知强调了付款人对付款人开户机构的代收业务授权管理要求。 三、付款人授权方式有哪些?分别适用于哪些场景? 付款人授权是代收业务的核心,通知明确了两种授权方式,即“两两授权”和“三方协议”。 方式1:“两两授权”方式是目前实践中比较普遍的授权方式,由付款人与收款人、付款人与付款人开户机构、代收机构与收款人分别进行授权。通知明确,这种授权方式下的代收业务适用场景包括:便民服务、政府服务、通讯服务、非投资型保险等相关费用缴纳,公益捐款,信用卡还款、银行及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设立的有发放贷款资质许可的其他机构的贷款偿还,银行账户充值,资金归集,以及缴纳租金、会员费用等小额便民业务。 方式2:“三方协议”方式即付款人、付款人开户机构及收款人三方同时签订协议,作为后续办理代收业务的基础。与“两两授权”相比,该模式进一步提升了授权强度,强化了付款人开户机构的风险把控能力。相应地,在该授权模式下,代收业务的适用场景也适当增加。除第一项所列适用场景外,付款人开户机构还可以支持付款人(代收机构还可以根据收款人委托)通过代收业务缴纳教育培训费用、偿还小额贷款公司贷款、定期或者定额投资经国务院金融监督管理机构批准或者备案发行的基金或者理财产品、缴纳投资型保险费用等。 四、前期征求意见情况如何?未采纳意见有哪些,未采纳原因是什么? 央行表示,共收到信件、电子邮件等形式反馈37份,共计意见86条。其中已采纳31条,未采纳19条;具体执行问题意见9条,理解存在偏差及属于问题咨询的27条,已采取多种方式沟通解释。 未采纳意见及理由如下: (一)建议在“付款人授权与付款人开户机构管理”中明确,两两授权模式中,开户机构如收到付款人对代收授权的变更或终止,应与收款人、代收机构建立及时反馈或通知的机制。 未采纳理由:“两两授权”模式是目前实践中比较普遍的授权方式,由付款人与收款人、付款人与付款人开户机构、代收机构与收款人分别进行授权,付款人开户机构与收款人或代收机构之间未直接建立法律关系。因此,对于付款人向付款人开户机构提出的代收授权变更或者终止,付款人开户机构无义务告知收款人或收款人代收机构。 (二)建议在“收款人与代收机构管理”中明确,如果代收机构可确认收款人与收款账户之间所属关系,即便收款账户不是收款人的同名账户,代收机构也可开展代收业务,为该非同名账户办理代收资金入账。 未采纳理由:代收业务的突出特点是一经付款人事先授权,实际交易发生时不再逐笔确认,便捷性较强,但交易验证强度弱,产生资金风险的可能性也较大。为更好地维护付款人合法权益,防控代收业务风险,代收业务原则上限定收款账户应当为收款人同名账户。对同一品牌连锁式经营、集团化管理以及财政、国库等特定场景和业务,考虑其关于商户、交易场景等真实性的审核管理要求,可在审核收款账户开户人的身份证明材料,并通过相关资金归集业务协议等确认收款人与该收款账户及账户开户人之间存在合法资金管理关系等有效防控风险的前提下收款人与收款账户非同名。 (三)建议在“代收业务适用场景”中增加网贷业务还款、互联网直销银行业务、电子商务等业务场景,小额贷款公司还款可通过两两授权模式开展代收业务,针对保险行业代收场景付款人、付款人开户机构授权协议模式进行统一,不做区分要求。 未采纳理由:代收业务便捷性较强,产生资金风险的可能性也较大,更适用于水电煤等商品或服务提供主体相对固定、交易频度较高且有一定规律、交易资金额度较小、与公众日常生活紧密相关的场景。从近年来支付结算领域举报案例来看,通过代收业务办理网络贷款等高风险或者金额较大业务,问题较为集中。综合考虑网络贷款监管主体不统一、监管标准不统一,此类场景应通过验证强度更高的支付方式开展,不适用代收业务。对于直销银行、电子商务、保险等涵盖业务种类较多的场景,用户可根据自身关于资金安全性与服务便捷性的需求审慎确定使用的支付服务方式。目前我国支付服务市场产品丰富,能够较好地满足社会公众多样化的支付服务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