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生态环境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劵监督管理委员会印发《关于促进应对气候变化投融资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提出要大力推进应对气候变化投融资(以下简称气候投融资)发展,引导和撬动更多社会资金进入应对气候变化领域,进一步激发潜力、开拓市场,推动形成减缓和适应气候变化的能源结构、产业结构、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 所谓气候投融资,是指为实现国家自主贡献目标和低碳发展目标,引导和促进更多资金投向应对气候变化领域的投资和融资活动,是绿色金融的重要组成部分。支持范围包括减缓和适应两个方面。 加强气候投融资并非是单纯的政治工程,而是要尊重市场化规律。本次《意见》指出,要完善金融监管政策,推动金融市场发展,支持和激励各类金融机构开发气候友好型的绿色金融产品。其中,不同金融机构要结合自身职能定位、发展战略、风险偏好等因素,在风险可控、商业可持续的前提下,对重大气候项目提供有效的金融支持。 例如,鼓励符合条件的气候友好型企业通过资本市场进行融资和再融资。鼓励通过市场化方式推动小微企业和社会公众参与应对气候变化行动。有效防范和化解气候投融资风险。 在这方面,还需进一步加强与国际金融机构和外资企业在气候投融资领域的务实合作,包括,支持境内符合条件的绿色金融资产跨境转让,支持离岸市场不断丰富人民币绿色金融产品及交易,不断促进气候投融资便利化。支持我国金融机构和企业到境外进行气候融资,积极探索通过主权担保为境外融资增信,支持建立人民币绿色海外投贷基金。支持和引导合格的境外机构投资者参与中国境内的气候投融资活动,鼓励境外机构到境内发行绿色金融债券,鼓励境外投资者更多投资持有境内人民币绿色金融资产,鼓励使用人民币作为相关活动的跨境结算货币。 此外,本次文件还明确,要强化对撬动市场资金投向气候领域的引导机制和模式设计,支持在气候投融资中通过多种形式有效拉动和撬动社会资本,鼓励“政银担”“政银保”“银行贷款+风险保障补偿金”“税融通”等合作模式,依法建立损失分担、风险补偿、担保增信等机制,规范推进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
为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的有关要求,深入推进依法行政,日前,国家外汇管理局修订发布《国家外汇管理局行政复议程序》(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告〔2020〕第2号,以下简称《复议程序》)。 《复议程序》共二十一条,修订重点包括以下内容: 一是规范外汇行政复议工作程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外汇管理部门实践,细化从复议申请、受理、审查到作出复议决定等行政复议实施程序,保障复议程序合法规范有序。 二是强化对行政复议的权力约束和监督。贯彻落实中央有关要求,完善行政复议决定集体审议等内容。 三是删除与现行外汇管理政策不相适应的内容。如涉及进出口收付汇核销等的条款。 四是充分保障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外汇行政复议机关履行行政复议职责,遵循合法、公正、公开、及时、便民的原则,坚持有错必纠,保障法律、法规的正确实施。 《复议程序》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发布的通知》(汇发〔2002〕80号)同时废止。(完)
为更好适应银行业务发展需要,日前,国家外汇管理局修订发布《境内银行涉外及境内收付凭证管理规定》(汇发〔2020〕17号文印发,以下简称《凭证管理规定》),明确境内银行涉外及境内收付凭证管理要求。 《凭证管理规定》的主要内容包括:一是明确银行电子凭证申报要求,与《通过银行进行国际收支统计申报业务实施细则》(汇发〔2020〕16号文印发)要求保持一致。二是银行在确保相关信息完整、便利客户业务办理的前提下,可对涉外及境内收付凭证内容和格式进行适当调整。三是取消印制规格相关要求,允许银行根据业务需要自主选择。 《凭证管理规定》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印发的通知》(汇发〔2014〕19号)同时废止。
近日,中国人民银行发布了《中国金融稳定报告(2020)》,对2019年以来我国金融体系的稳健性状况进行了全面评估。报告认为,2019年以来,全球政治经济局势更加复杂严峻,中国经济金融体系面临的外部不确定性有所加大。面对复杂局面,金融系统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紧紧围绕服务实体经济、防控金融风险、深化金融改革三项任务,坚持实施稳健的货币政策,坚决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金融风险攻坚战,持续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不断改善金融管理和服务,为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创造了良好的货币金融环境。 报告指出,2020年,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对中国乃至全球经济带来前所未有的冲击。世界经济严重衰退,产业链供应链循环受阻,国际贸易投资萎缩,大宗商品市场动荡。金融管理部门坚决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六稳”“六保”工作部署,及时采取保持流动性合理充裕、引导市场利率下行、增加再贷款再贴现额度、出台小微企业信用贷款支持计划、实施中小微企业贷款阶段性延期还本付息政策等多种应对举措,全力对冲疫情影响。在一系列政策措施的作用下,金融支持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取得积极成效,前三季度金融体系运行总体平稳,有力支持我国经济实现正增长,国民经济延续稳定恢复态势,充分展现出我国经济金融的强大韧性和巨大回旋余地。 报告认为,从国际上看,当前世界经济仍处在国际金融危机后的深度调整期,长期矛盾和短期问题相互交织,结构性因素和周期性因素相互作用,经济问题和政治问题相互关联,加之境外疫情形势依然严峻、部分国家保护主义和单边主义盛行等不利因素影响,中国不得不在一个更加不稳定不确定的世界中谋求发展。国内方面,我国正处在转变发展方式、优化经济结构、转换增长动力的攻关期,结构性、体制性、周期性问题相互交织,实现高质量发展还有一些短板弱项,加之受到疫情的冲击,部分企业债务违约风险加大,可能传导至金融体系,金融领域面临的困难和风险增多。 报告指出,人民银行会同相关部门坚决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金融风险攻坚战,取得重要成果。一是宏观杠杆率过快上升势头得到遏制。宏观上管好货币总闸门,结构性去杠杆持续推进。前期对宏观杠杆率过快增长的有效控制,为应对新冠肺炎疫情中加大逆周期调节力度赢得了操作空间。二是高风险金融机构风险得到有序处置。对包商银行、恒丰银行、锦州银行等分类施策,有序化解了重大风险,强化市场纪律。三是企业债务违约风险得到妥善应对。推动银行业金融机构持续加大不良贷款处置力度,不断完善债券违约处置机制。四是互联网金融和非法集资等风险得到全面治理。全国存续的P2P网络借贷机构数量和规模大幅压降,非法集资等活动得到严厉打击,各类交易场所清理整顿稳妥有序推进。五是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制度建设有力推进。出台资管新规相关配套细则并推动平稳实施,影子银行无序发展得到有效治理。初步建立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金融控股公司、金融基础设施等统筹监管框架,扎实推进金融业综合统计。全面深化资本市场改革,新证券法开始实施。总体看,经过治理,中国金融体系重点领域的增量风险得到有效控制,存量风险得到逐步化解,金融风险总体可控,守住了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 面对国内外经济金融运行的复杂局面,中国经济潜力足、韧性强、回旋空间大、政策工具多的基本特点没有变,坚定不移深化改革、扩大开放的决心没有变。要坚持用全面、辩证、长远的眼光看待当前的困难、风险、挑战,发挥好改革的突破和先导作用,推动金融体系更好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支持形成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完善宏观调控跨周期设计和调节,加大货币金融政策支持实体经济力度,帮助企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渡过难关,推动金融机构合理让利,促进经济和金融良性循环健康发展。继续有效防范化解重大金融风险,精准处置重点领域风险,补齐监管制度短板,进一步压实各方责任,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实现稳增长与防风险的长期均衡,为胜利完成“十三五”规划主要目标任务、决胜脱贫攻坚、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营造有利的金融环境。(完)
央行今日发布公告称,为维护银行体系流动性合理充裕,2020年12月9日人民银行以利率招标方式开展了200亿元逆回购操作。
近日,中国人民银行发布了《中国金融稳定报告(2020)》,对2019年以来我国金融体系的稳健性状况进行了全面评估。报告认为,2019年以来,全球政治经济局势更加复杂严峻,中国经济金融体系面临的外部不确定性有所加大。面对复杂局面,金融系统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紧紧围绕服务实体经济、防控金融风险、深化金融改革三项任务,坚持实施稳健的货币政策,坚决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金融风险攻坚战,持续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不断改善金融管理和服务,为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创造了良好的货币金融环境。 报告指出,2020年,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对中国乃至全球经济带来前所未有的冲击。世界经济严重衰退,产业链供应链循环受阻,国际贸易投资萎缩,大宗商品市场动荡。金融管理部门坚决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六稳”“六保”工作部署,及时采取保持流动性合理充裕、引导市场利率下行、增加再贷款再贴现额度、出台小微企业信用贷款支持计划、实施中小微企业贷款阶段性延期还本付息政策等多种应对举措,全力对冲疫情影响。在一系列政策措施的作用下,金融支持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取得积极成效,前三季度金融体系运行总体平稳,有力支持我国经济实现正增长,国民经济延续稳定恢复态势,充分展现出我国经济金融的强大韧性和巨大回旋余地。 报告认为,从国际上看,当前世界经济仍处在国际金融危机后的深度调整期,长期矛盾和短期问题相互交织,结构性因素和周期性因素相互作用,经济问题和政治问题相互关联,加之境外疫情形势依然严峻、部分国家保护主义和单边主义盛行等不利因素影响,中国不得不在一个更加不稳定不确定的世界中谋求发展。国内方面,我国正处在转变发展方式、优化经济结构、转换增长动力的攻关期,结构性、体制性、周期性问题相互交织,实现高质量发展还有一些短板弱项,加之受到疫情的冲击,部分企业债务违约风险加大,可能传导至金融体系,金融领域面临的困难和风险增多。 报告指出,人民银行会同相关部门坚决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金融风险攻坚战,取得重要成果。一是宏观杠杆率过快上升势头得到遏制。宏观上管好货币总闸门,结构性去杠杆持续推进。前期对宏观杠杆率过快增长的有效控制,为应对新冠肺炎疫情中加大逆周期调节力度赢得了操作空间。二是高风险金融机构风险得到有序处置。对包商银行、恒丰银行、锦州银行等分类施策,有序化解了重大风险,强化市场纪律。三是企业债务违约风险得到妥善应对。推动银行业金融机构持续加大不良贷款处置力度,不断完善债券违约处置机制。四是互联网金融和非法集资等风险得到全面治理。全国存续的P2P网络借贷机构数量和规模大幅压降,非法集资等活动得到严厉打击,各类交易场所清理整顿稳妥有序推进。五是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制度建设有力推进。出台资管新规相关配套细则并推动平稳实施,影子银行无序发展得到有效治理。初步建立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金融控股公司、金融基础设施等统筹监管框架,扎实推进金融业综合统计。全面深化资本市场改革,新证券法开始实施。总体看,经过治理,中国金融体系重点领域的增量风险得到有效控制,存量风险得到逐步化解,金融风险总体可控,守住了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 面对国内外经济金融运行的复杂局面,中国经济潜力足、韧性强、回旋空间大、政策工具多的基本特点没有变,坚定不移深化改革、扩大开放的决心没有变。要坚持用全面、辩证、长远的眼光看待当前的困难、风险、挑战,发挥好改革的突破和先导作用,推动金融体系更好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支持形成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完善宏观调控跨周期设计和调节,加大货币金融政策支持实体经济力度,帮助企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渡过难关,推动金融机构合理让利,促进经济和金融良性循环健康发展。继续有效防范化解重大金融风险,精准处置重点领域风险,补齐监管制度短板,进一步压实各方责任,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实现稳增长与防风险的长期均衡,为胜利完成“十三五”规划主要目标任务、决胜脱贫攻坚、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营造有利的金融环境。
图片来源:微摄 银行机构存在的违法违规问题制约了自身业务健康发展,也会影响到对实体经济的支持,极易发生金融风险。监管部门加大对金融违法违规行为处罚力度,向市场释放出严监管态势没有变,整治市场乱象、维护金融稳定决心没有变的强烈信号。同时,监管罚单也彰显了监管处罚的权威,有利于维护金融市场秩序,有利于防控金融风险 今年以来,金融业强监管态势持续。从前11个月银保监会公布的对银行机构整体处罚情况来看,罚单总体呈现出“数量多、金额大”的特点。特别是今年以来,出现了百万元级、千万元级甚至亿元级罚单,百万元级罚单数量超过百张。 从监管部门公布的处罚缘由看,被处罚的金融机构违法违规问题涉及多个方面,有信贷违规、不合理收费、资产虚假出表、同业投资违规、内控制度执行不到位、生产系统存在重大风险隐患并引发较为严重后果等,其中信贷管理方面的违规仍是监管处罚的重点。 信贷业务领域之所以成为监管处罚的重点,是因为一些银行仍存在片面追求利润观念,有人认为只有多放贷款,才能获得更多的利润。因此,疏于贷款的管理,在贷款投放及管理上没有认真落实好国家的宏观政策,没有严格执行监管要求,触碰了政策底线和监管红线。比如,有些贷款“三查”制度形同虚设,相关人员没有履职尽责,导致贷款没有按照合同约定使用,被挪作他用,但银行没有及时发现、采取措施加以纠正和处理。有的则故意逃避监管和政策约束,将理财资金和信贷资金通过多种方式绕道用于缴纳土地出让金等,还有的变相进入房地产市场或股票市场。 银保监会负责人近日发文指出,金融相关制度存在较多短板,金融法治还很不健全。现有法律法规震慑力不足,违法违规成本过低。不难看出,监管法规尚不健全,违法违规成本过低等因素也是金融违法违规行为发生的一个重要原因。 毋庸讳言,银行机构存在的违法违规问题制约了自身业务健康发展,也会影响到对实体经济的支持,影响产业结构调整,极易发生金融风险。尤其是贷款违规进入股市、楼市,危害更加严重,不利于资本市场稳健发展,更不利于房地产调控政策有效落实。当下,在着力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对实体经济影响之际,如果违规乱收费、信贷资金流向政策限制领域或脱实向虚,更不利于帮助实体经济尽快走出困境,影响整个经济稳健发展。 由此可见,监管部门加大对金融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向市场释放出严监管态势没有变,整治市场乱象、维护金融稳定决心没有变的强烈信号。同时,监管罚单也彰显了监管处罚的权威,能更好地起到震慑作用,有利于维护良好的金融市场秩序,有利于防控金融风险。 监管部门要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不断提高金融监管透明度和法治化水平,完善监管制度,使其覆盖所有金融机构、业务和产品,对各类金融活动依法实施全面监管,落实监管责任。同时,要根据不同领域、不同机构和市场特点,制定差异化的监管制度,开展有针对性的监管,进一步细化监管标准,不断提升监管的精准度。此外,还要不断完善监管处罚机制,提高监管处罚标准,大幅提高违法违规成本。(本文来源:经济日报 作者:李凤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