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交所数据显示,截至4月30日,百家科创板上市公司全部披露2019年年度报告或按要求以上市公告书形式披露2019年主要经营数据。科创板公司上市元年“成绩单”符合市场预期,展现出这些公司鲜明的科创风貌。 截至4月29日晚间,沪市主板1500余家公司,除极个别公司外,也已披露2019年主要经营业绩。初步统计显示,沪市主板公司在营业收入、净利润、扣非净利润及经营性现金流方面均实现正增长。 科创板亮点频现 从整体上看,科创板公司去年经营状况亮点频现。 一是业绩稳中有升。2019年年报显示,科创板公司保持良好发展态势。这些公司共实现营业收入1471.15亿元,同比增长14%。 二是主要行业均衡发展。以新一代信息技术及人工智能、云计算等为代表的新基建类公司,营业收入和净利润分别增长15%、42%。 三是创新经济特征明显。一是轻资产。二是毛利率和净利率高。三是净资产收益率高。 四是研发投入持续加大。科创板公司2019年合计投入研发资金117亿元,增幅23%。 五是科技创新成果喜人。2019年,科创板公司合计新增专利2500余项。 六是民企和混合所有制企业活力不断释放。在科创板公司中,民营企业和混合所有制企业占比逾九成。 七是信息披露有效性提升。风险导向更鲜明。一致性和可理解性的注册制披露要求得到落实。 八是亏损上市、红筹、特别表决权公司发展态势良好。在科创板更具包容性的上市条件下,已有3家亏损企业、1家红筹企业、1家设置特别表决权企业上市。年报显示,这5家企业发展态势良好,市值均超百亿元。 九是现金分红保持较高比例。在满足分红条件科创板公司中,已有88家提出现金分红预案。 十是普遍重视投资者关系管理。 中国经济韧性强 2019年,沪市主板公司在营业收入、净利润、扣非净利润以及经营性现金流上均实现正增长,集中体现我国经济的强大韧性。 统计显示,2019年,沪市主板公司共计实现营业收入37.21万亿元,净利润3.19万亿元,扣非后净利润2.97万亿元,增幅分别为9%、9%和7%。 同时,科创板公司按期披露2020年一季度报告。数据显示,一季度科创板上市公司业绩分化。共实现营业收入261.14亿元,同比下降9%;归母净利润28.44亿元,同比增长14%。 (责任编辑:赵金博)
三生国健药业(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生国健”)将于5月11日首发申请上会,公司拟登陆上交所科创板,发行不超过6162.1142万股,不低于发行后总股本的10%,保荐机构为华泰联合证券,联席主承销商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三生国健此次拟募集资金31.83亿元,其中,13.07亿元用于抗体药物生产新建项目,4.68亿元用于抗肿瘤抗体药物的新药研发项目,4.39亿元用于自身免疫及眼科疾病抗体药物的新药研发项目,4.30亿元用于研发中心建设项目,2.30亿元用于创新抗体药物产业化及数字化工厂建设项目,3.10亿元用于补充营运资金项目。 2016年至2019年,三生国健营业收入分别为9.61亿元、11.03亿元、11.42亿元、11.77亿元;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分别为9.32亿元、8.15亿元、10.99亿元、14.81亿元。 2016年至2019年,三生国健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2.68亿元、3.89亿元、3.70亿元、2.29亿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3.54亿元、2.35亿元、3.61亿元、5.88亿元。 上述数据可见,三生国健2018年、2019年归母净利润连降两年。 2016年至2019年,三生国健研发费用分别为1.76亿元、1.22亿元、1.99亿元、2.79亿元;占营业收入比例分别为18.27%、11.08%、17.40%、23.69%;行业均值分别为7.82%、9.70%、12.10%、10.35%。 2016年至2019年,三生国健研发投入分别为1.89亿元、1.29亿元、2.13亿元、2.92亿元,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19.67%、11.70%、18.61%、24.82%。 2016年至2019年,三生国健销售费用分别为3.31亿元、3.41亿元、3.68亿元、3.68亿元;占营业收入比例分别为34.38%、30.86%、32.21%、31.24%;行业均值分别为36.81%、35.02%、37.27%、37.49%。 2016年至2019年,三生国健应收账款原值分别为1.97亿元、4.74亿元、5.52亿元、2.94亿元;应收账款净值分别为1.91亿元、4.59亿元、5.34亿元、2.88亿元;占营业收入比重分别为19.91%、41.60%、46.77%、24.46%;占流动资产比例分别为15.17%、26.15%、24.85%、17.49%。 2016年至2019年,三生国健应收账款周转率分别为5.55次、3.39次、2.30次、2.86次;同期行业均值分别为16.84次、11.81次、9.65次、9.61次。 2016年至2019年,三生国健存货余额分别为1.15亿元、1.09亿元、1.27亿元、1.68亿元,占流动资产比例分别为9.13%、6.19%、5.92%、10.22%。 2016年至2019年,三生国健存货周转率分别为0.62次、0.94次、1.00次、0.99次;同期行业均值分别为2.19次、2.22次、2.03次、1.98次。 2016年至2019年,三生国健综合毛利率分别为92.93%、90.51%、89.64%、87.60%;同期行业均值分别为70.71%、74.56%、70.26%、78.56%。 三生国健主要产品单价下降。2016年至2019年,益赛普12.5mg规格销售均价分别为332.83元/支、328.59元/支、323.88元/支、322.61元/支;25mg规格销售均价分别为656.22元/支、586.90元/支、562.03元/支、551.92元/支。 此外,三生国健主要产品益赛普产能利用率低。2016年至2019年,三生国健益赛普产能利用率分别为59.95%、71.60%、51.82%、67.05%。 2016年至2019年,三生国健对前五大客户销售金额分别为6.13亿元、7.44亿元、7.49亿元、7.92亿元,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63.81%、67.43%、65.61%、67.23%。上交所问询函要求三生国健说明客户集中度高的原因,是否符合行业惯例,发行人对主要客户是否存在依赖等问题。 招股书显示,三生国健存在1项未决诉讼;另据天眼查信息,三生国健存在3项法律诉讼信息,其中,1项为劳动合同纠纷,2项为装饰装修合同纠纷。 三生国健还存在2项处罚事项。2018年6月15日,三生国健收到上海市浦东新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出具的第2188710233号、第2188710234号处罚文件,处罚事由均为未经放样复检擅自开工建设,处罚结果均为罚款2000元。 据红刊财经报道,三生国健的营业收入存在大额勾稽差异,不排除其中存在虚增收入的嫌疑。报道称,三生国健2018年有1.41亿元的含税营业收入既没有相关现金流入,也没有经营性债权的支持。要知道三生国健当年的营业收入仅十几亿元,上亿元的营收勾稽差异对其来说并不是小数目,该部分差异占含税营收总额的比例高达11%。同样,三生国健2017年营业收入中有1.79亿元没有相关财务数据的支持,该部分金额占含税营收总额的比例达13.88%。 中国经济网记者就相关问题采访三生国健,公司回复表示,公司披露的财务数据真实有效。此外,益赛普属于处方药物,药品终端价格主要受到与全国各地区招标政策的影响,药品招标政策导致的终端销售价格下降,进一步导致了益赛普25mg规格的销售均价下降。但随着未来医保进一步覆盖和市场下沉,竞品加入也将有助于共同影响医生及患者群体关于生物制剂整体治疗的用药观念,进一步提升生物制剂整体的市场渗透率、加大整体行业规模。 三生国健还表示,公司下游客户主要为大型优质医药商业公司,客户资信良好,因此基于下游客户的优质背景,公司对应调整商业政策,信用期适当放宽,导致2017年、2018年应收账款周转率下降。2019年通过重视应收账款催收工作,应收账款周转率已较2018年上升至2.86次/年。 国内抗体药物创新型生物医药企业 拟科创板募资32亿元 实控人为安提瓜和巴布达国籍 三生国健是国内抗体药物创新型生物医药企业,公司以创新型治疗性抗体药物为主要研发方向,为自身免疫性疾病、肿瘤等重大疾病治疗领域提供高品质、安全有效的临床解决方案。公司主要收入来源为“重组人II型肿瘤坏死因子受体-抗体融合蛋白”(商品名“益赛普”),包括12.5mg/瓶与25mg/瓶两种规格。 三生国健控股股东为富健药业,直接持有公司39.94%的股份;实际控制人为LOU JING,通过三生制药及其下属企业和香港达佳合计控制公司94.49%股份的表决权并担任发行人董事长,LOU JING为安提瓜和巴布达国籍,拥有中国永久居留权。 三生国健此次拟登陆上交所科创板,发行不超过6162.1142万股,不低于发行后总股本的10%,保荐机构为华泰联合证券,联席主承销商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三生国健此次拟募集资金31.83亿元,发行实际募集资金扣除相应的发行费用后,将全部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投资项目如下: 1.抗体药物生产新建项目,项目投资总额13.39亿元,拟用本次募集资金投入金额13.07亿元;2.抗肿瘤抗体药物的新药研发项目,项目投资总额4.76亿元,拟用本次募集资金投入金额4.68亿元;3.自身免疫及眼科疾病抗体药物的新药研发项目,项目投资总额4.50亿元,拟用本次募集资金投入金额4.39亿元;4.研发中心建设项目,项目投资总额5.00亿元,拟用本次募集资金投入金额4.30亿元;5.创新抗体药物产业化及数字化工厂建设项目,项目投资总额2.80亿元,拟用本次募集资金投入金额2.30亿元;6.补充营运资金项目,项目投资总额3.10亿元,拟用本次募集资金投入金额3.10亿元。 2019年营业收入11.77亿元 归母净利润2.29亿元 2016年至2019年,三生国健营业收入分别为9.61亿元、11.03亿元、11.42亿元、11.77亿元;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分别为9.32亿元、8.15亿元、10.99亿元、14.81亿元。 2016年至2019年,三生国健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2.68亿元、3.89亿元、3.70亿元、2.29亿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3.54亿元、2.35亿元、3.61亿元、5.88亿元。 2019年研发费用2.79亿元 研发费用率23.69% 2016年至2019年,三生国健研发费用分别为1.76亿元、1.22亿元、1.99亿元、2.79亿元;占营业收入比例分别为18.27%、11.08%、17.40%、23.69%。 2016年至2019年,三生国健同行业上市公司研发费用率均值分别为7.82%、9.70%、12.10%、10.35%。 2016年至2019年,三生国健研发费用中,工资及福利费分别为6153.28万元、4714.53万元、6811.71万元、8639.37万元;折旧摊销费分别为3743.49万元、3572.85万元、3947.94万元、4406.22万元;直接材料投入分别为2669.79万元、1673.53万元、3762.04万元、5593.31万元;临床试验费分别为2785.73万元、879.98万元、2671.41万元、5123.90万元。 2016年至2019年,三生国健研发投入分别为1.89亿元、1.29亿元、2.13亿元、2.92亿元,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19.67%、11.70%、18.61%、24.82%。 2019年销售费用3.68亿元 销售费用率31.24% 2016年至2019年,三生国健销售费用分别为3.31亿元、3.41亿元、3.68亿元、3.68亿元;占营业收入比例分别为34.38%、30.86%、32.21%、31.24%。 2016年至2019年,三生国健同行业上市公司销售费用率均值分别为36.81%、35.02%、37.27%、37.49%。 2016年至2019年,三生国健销售费用中,市场推广费分别为1.77亿元、1.86亿元、2.06亿元、1.90亿元;工资及福利费分别为1.28亿元、1.34亿元、1.40亿元、1.52亿元。 三生国健表示,公司销售费用主要由市场推广费和工资及福利费构成,报告期内二者合计占各期销售费用的比例均大于90%。 应收账款周转率大幅低于同行 2016年至2019年,三生国健应收账款原值分别为1.97亿元、4.74亿元、5.52亿元、2.94亿元;应收账款净值分别为1.91亿元、4.59亿元、5.34亿元、2.88亿元;占营业收入比重分别为19.91%、41.60%、46.77%、24.46%;占流动资产比例分别为15.17%、26.15%、24.85%、17.49%。 2016年至2019年,三生国健应收账款周转率分别为5.55次、3.39次、2.30次、2.86次;同期行业均值分别为16.84次、11.81次、9.65次、9.61次。 2016年至2019年,三生国健1年以内(含1年)应收账款分别为1.97亿元、4.74亿元、5.31亿元、2.89亿元;2017年至2019年,三生国健1-2年(含2年)应收账款分别为13.85万元、2144.12万元、508.15万元。 2019年存货1.68亿元 存货周转率低于同行 2016年至2019年,三生国健存货余额分别为1.15亿元、1.09亿元、1.27亿元、1.68亿元,占流动资产比例分别为9.13%、6.19%、5.92%、10.22%。 2016年至2019年,三生国健存货中,原材料及耗材分别为2455.70万元、2315.22万元、4018.30万元、7202.39万元;在制品分别为169.84万元、521.37万元、687.81万元、355.69万元;自制半成品分别为7400.54万元、6673.55万元、6537.13万元、5543.09万元;产成品分别为1345.87万元、1166.64万元、1359.14万元、3462.24万元。 三生国健表示,公司存货主要系原材料及耗材、在制品、自制半成品和产成品。2019年末,原材料及耗材、产成品金额较上期分别增长3184.09万元和2103.10万元,同比增长79.24%和154.74%,自制半成品较上期下降 994.04 万元,同比下降15.21%,主要原因系据益赛普预计销售情况及 302H 预计上市后市场情况增加产成品及其对应原材料的备货;此外部分自制半成品转成产成品,增加产成品备库。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存货中自制半成品及产成品的比例较大,报告期各期末合计占存货余额均超过50%。 2016年至2019年,三生国健存货周转率分别为0.62次、0.94次、1.00次、0.99次;同期行业均值分别为2.19次、2.22次、2.03次、1.98次。 毛利率逐年下降 仍高于行业均值 2016年至2019年,三生国健综合毛利率分别为92.93%、90.51%、89.64%、87.60%,逐年下降。 2016年至2019年,三生国健同行业上市公司毛利率均值分别为70.71%、74.56%、70.26%、78.56%。 三生国健表示,2017年至2019年,公司的毛利率水平较高,位于行业合理区间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主要由抗体药物益赛普贡献,抗体生物药行业的行业壁垒、技术壁垒、前期投入等因素使得行业毛利率水平较高。 主要产品单价下降 三生国健在招股书中表示,公司的主营业务收入为益赛普产品的销售收入,其中,2016年至2019年,益赛普25mg/支及 12.5mg/支两种规格制剂产品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99.85%、99.96%、99.84%、99.59%。 2016年至2019年,益赛普25mg/支规格销售收入分别为6.70亿元、7.29亿元、7.85亿元、8.28亿元,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分别为70.18%、66.68%、69.60%、71.12%;12.5mg/支规格销售收入分别为2.83亿元、3.64亿元、3.41亿元、3.31亿元,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分别为29.66%、33.29%、30.24%、28.47%。 数据显示,益赛普产品销售均价逐年下降。2016年至2019年,益赛普12.5mg规格销售均价分别为332.83元/支、328.59元/支、323.88元/支、322.61元/支;25mg规格销售均价分别为656.22元/支、586.90元/支、562.03元/支、551.92元/支。 2016年至2019年,三生国健益赛普产能利用率分别为59.95%、71.60%、51.82%、67.05%。 客户集中 2019年对前五大客户销售占比近70% 2016年至2019年,三生国健对前五大客户销售金额分别为6.13亿元、7.44亿元、7.49亿元、7.92亿元,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63.81%、67.43%、65.61%、67.23%。 上交所问询函要求三生国健说明客户集中度高的原因,是否符合行业惯例,发行人对主要客户是否存在依赖等问题。 三生国健回复问询表示,公司客户集中度较高符合行业惯例,对主要客户不存在重大依赖。报告期内,公司主要选择前述全国性大型或者区域性龙头医药商业公司开展合作,与当前国内医药流通行业集中度高且主要由优质医药流通企业主导的行业特点相符。此外,与其他医药制造企业相比,公司客户集中度较高及主要客户构成亦具备可比性。 存1项未决诉讼 招股书显示,三生国健作为一方当事人存在1起未决诉讼。 上海麦济生物技术有限公司申请了名称为“抗人白细胞介素-4受体a单克隆抗体、其制备方法和应用”的专利,发明人为张成海、党尉、朱玲巧。张成海、党尉、朱玲巧曾在三生国健工作,前述专利申请所涉及的技术方案与发明人在发行人承担的工作有关,属于主要利用发行人物质技术条件完成的发明创造,专利申请权应归发行人所有。 三生国健已于2019年1月17日向上海知识产权法院提交《民事起诉状》,要求确认相关专利申请权(申请号:201710074949X)归发行人所有,该项诉讼正在审理过程中。 此外,据天眼查信息显示,三生国健存在3项法律诉讼信息,其中,1项为劳动合同纠纷,发布日期为2020年3月5日;2项为装饰装修合同纠纷,发布日期分别为2017年7月27日、2017年5月10日。 未经放样复检擅自开工建设 两被处罚 招股书显示,三生国健存在2项处罚事项。 2018年6月15日,三生国健收到上海市浦东新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出具的第2188710233号、第2188710234号处罚文件,处罚事由均为未经放样复检擅自开工建设,处罚结果均为罚款2000元。 三生国健表示,公司对上述行政处罚已及时缴纳相应罚款并进行了整改,上述行政处罚的罚款数额较小,且上述《行政处罚决定书》未认定该违法行为属于情节严重的情形,发行人的违法情形未造成严重后果,不构成重大违法违规,不会对本次发行及发行人生产经营构成重大不利影响。 营业收入勾稽异常 或存虚增收入嫌疑 据红刊财经,招股书披露,三生国健2018年实现营业收入11.42亿元(如表1),其中境外收入1639.07万元,该部分实行“免、抵、退”税政策,故不考虑增值税因素,境内收入部分增值税税率自2018年5月1日由17%下调为16%,按月平均计算增值税后,估算出三生国健2018年含税营业收入金额大约为13.26亿元。按照财务勾稽关系,该部分含税收入将体现为同等规模的现金流入和经营性债权的增减。 合并流量表中,三生国健2018年“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金额为10.99亿元,考虑预收账款减少额171.95万元的影响后,与当期营业收入相关的现金流入金额达11.01亿元。与含税营收相勾稽,理论上应有2.25亿元因未收到现金将计入经营性债权中,应收部分应体现为同等规模的增加。 翻看合并资产负债表,三生国健2018年末应收票据金额为2897.77万元,应收账款金额为5.34亿元,二者合计金额达5.63亿元,2017年末相同两项目合计金额达4.82亿元,相较之下这两项比上年仅增加了8103.48万元;2018年应收账款坏账准备比2017年新增加317.33万元,算上这部分后,应收部分实际增加额为8420.81万元,比理论应增加额2.25亿元差了1.41亿元。这也就意味着三生国健有1.41亿元的含税营业收入既没有相关现金流入,也没有经营性债权的支持。要知道三生国健当年的营业收入仅十几亿元,上亿元的营收勾稽差异对其来说并不是小数目,该部分差异占含税营收总额的比例高达11%。 同样的逻辑分析其2017年数据,2017年三生国健实现营业收入11.03亿元,当年适用于17%的税率,计算其含税营业收入金额为12.88亿元。同期“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金额为8.15亿元,扣除预收账款新增95.20万元的影响,与营收相关的现金流金额为8.14亿元,与含税营收勾稽少了4.74亿元,理论上这部分应体现为经营性债权的新增。 事实上,2017年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合计较上年仅新增2.86亿元,考虑当期计提坏账准备890.07万元的影响后,实际新增额达2.95亿元,这比理论应增加额少了1.79亿元,这代表着2017年三生国健营业收入中有1.79亿元没有相关财务数据的支持,该部分金额占含税营收总额的比例达13.88%。 可见,近年来三生国健的营业收入均存在大额勾稽差异,不排除其中存在虚增收入的嫌疑。 98%营收来自学术推广 据长江商报,除了已上市销售的益赛普之外,目前三生国健拥有处于不同开发阶段、涵盖肿瘤、自身免疫性及眼科等疾病领域的15个主要在研抗体药物。 这也决定了三生国健的高研发属性。2016年至2019年上半年,公司研发费用分别为1.76亿元、1.22亿元、1.99亿元、1.30亿元,占营收的比例分别为18.27%、11.08%、17.4%、25.16%,研发费用率平均值约为17.98%。 长江商报记者注意到,三生国健对销售费的投入也是毫不吝啬。报告期,其销售费用分别为3.31亿元、3.41亿元、3.68亿元、1.88亿元,占营业收入比例分别为34.38%、30.86%、32.21%、36.38%,销售费用率平均约为33.46%,几乎为研发费用率平均值的1.86倍。 三生国健目前主要通过专业化学术推广模式进行产品销售。各报告期内,三生国健来自于学术推广模式的主业收入占比分别为98.83%、98.35%、98.55%、98.01%,代理模式的销售收入占比则分别为1.17%、1.65%、1.45%、1.99%。据公司介绍,公司通过自营销售团队负责药品的学术推广,定期举办学术会议、研讨会及座谈会,为临床医生提供相关临床用药指导以及最新理论成果等,同时持续收集药品在临床用药过程中的一线反馈,进一步推动临床上的合理用药。 在学术推广模式主导下,报告期内三生国健销售费用中市场推广费用分别为1.77亿元、1.86亿元、2.06亿元、9516.23万元,占营业收入比例分别为18.38%、16.81%、18.01%、18.4%。以去年为例,2018年公司市场推广费用2.06亿元,相当于日均支出56.36万元。 (责任编辑:赵金博)
——首轮问询问题由平均47.4个减少至30.2个,降幅36%。 ——问询二轮即提交审核中心会议的企业占比由17.7%提高至24%,问询三轮企业占比由36.3%上升至51%,问询超过三轮企业占比由46%下降到25%。 ——招股书重大事项提示平均增加6页,增幅147%。 ——扣除补充财报和问询回复耗时,受理至上会审核端时间平均仅47天。 一系列可喜迹象说明,上交所科创板审核已迈进“2.0阶段”。 征求意见中的创业板改革并试点注册制制度规则,全面吸收借鉴了科创板试点注册制改革经验,这标志着科创板注册制审核工作顺利完成了“从0到1”的蜕变,公开、透明、可预期的试点经验得到了社会各界的充分认可和决策层的充分肯定。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负责人表示,在“从0到1”的基础上,上交所将继续发挥科创板“试验田”的作用,坚持“敢闯敢干、先行先试”的改革精神,秉承“突出市场导向,提升服务能力,优化审核方式,提高信披质量,稳定市场预期,保障常态供给”的原则,通过推出升级迭代的“科创板审核2.0”,将注册制改革不断推向深入。 “科创板审核2.0”的变与不变 “‘科创板审核2.0’的内容,既有不变的部分,是我们对一年来试点工作有效经验的坚持和固化,更有变化的部分,是我们根据市场吐槽集中的问题和自身总结发现的问题作出的针对性调整。”有关负责人介绍说,这种变化是不断落实好以信息披露为核心的注册制的需要,是解决试点初期审核中存在的现实问题的需要,既有针对问题的“因需而变”,也有顺应中介机构和审核部门行为模式转变发展的“因势而变”。对此,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荐业务负责人刘乃生表示,“科创板审核2.0”的内容很明确,审核对象能够真切感受到;“科创板审核2.0”的内容也很实惠,市场主体有实实在在的获得感。 据上交所有关负责人介绍,“科创板审核2.0”包括了“一个不变”和“四个变化”。 一个不变,就是坚持以信息披露为核心,增强市场包容性,不断降低隐性发行门槛,把选择企业的权力交给市场,提升资本市场的资源配置效率,便利科创企业更好利用资本市场,加快科创板做优做大。其中,精简优化发行上市条件,提高制度包容性和竞争力是核心工作,“我们试点工作的思路就是,能用信息披露解决的问题,就用信息披露解决,”上交所有关负责人解释说,这个“自动播放的录音带”,要在“科创板审核2.0”阶段不断重复、循环播放。 四个变化:一是“更精准”,审核问询突出重大性、针对性,突出为投资者判断提供有效服务,避免“题海战术”“免责式问询”,问询问题减量、提质、增效。二是“更高效”,在审核经验日益丰富的基础上,在中介机构合规意识和执业水平逐步提高的基础上,改善审核生态,提高审核效率。三是“更务实”,严格围绕发行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提高把关质量,丰富监管手段,把关有问题的坚决处理,把关没问题的正常推进,不在明确的条件和要求之外新设关口、提高门槛。四是“更协同”,积极回应中介机构执业水平的提升,通过优化审核作风,强化服务意识,减少核查内容,帮助发行人、中介机构理解监管意图,提高回复质量,降低披露成本。特别是在疫情严重影响全球经济增长的情况下,便利企业更好利用资本市场实现发展,扎实服务实体经济。 更精准: 突出重大性针对性,首轮问询问题数下降36% “科创板注册制审核问询问题太多、太细,大问题套着小问题,问题数量太多了。” “可能是出于审核人员免责的考虑,审核问询面面俱到,有点像撒胡椒面。” “审核问询和回复篇幅太长,重点反而被淹没。问得多,回复也多,有的回复只是招股书申报稿的简单重复,没有提供新的有效信息。” 从去年11月开始,上交所科创板审核中心对科创板注册制试点以来的经验进行总结,并就审核过程中暴露出的问题广泛征求业界意见。上述意见均来自业界回复和媒体报道,问题提得不可谓不尖锐。 “试点之初我们是有苦衷的。”一位审核人员坦陈,一是因上上下下高度关注,科创板审核必须平稳开局,所以生怕一个不慎留下隐患,主观上确实有多问、问全、问了就相对免责的倾向。二是对于注册制试点下的审核,审核人员需要积累经验的过程,试点之初多问、问全是理性选择,多问才可能掌握更多线索。三是中介机构意识、行为的转变一时难以到位,“初期有些申报稿看着真是头疼”,在这种情况下,审核员不可避免要承担起帮助中介机构修改招股书的责任,客观上也需要多问、问全。 同时,试点之初,科创板面临在短期内实现开板、开市的任务,对于短期内难以满足注册制要求的申报稿,“也不能一枪头全部退稿,要高度重视投资者的利益,还要兼顾发行人和中介机构的积极性,这对一个新板块的发展都很重要。所以,尽管多问、问全事非得已,却也一时并无更好选择。” 对此,上交所有关负责人表示,试点之初的阶段性重点任务就是保障顺利开板、开市,“这个阶段社会舆论确实给我们带来了一定压力,但是从0到1是最重要的,所以我们盯住工作重点,没有动摇和放松。同时,我们也不怕暴露问题,试点就是要充分暴露问题,暴露得越充分,越有利于下一步解决。” 科创板成功开板、开市后,审核工作逐步进入常态。2019年11月科创板过会企业近百家之际,上交所抽出精力,集中收集、研究业界针对审核工作提出的意见,突出问题导向,筹划“科创板审核2.0”。 据介绍,“科创板审核2.0”的重要变化之一,就是突出审核问询的重大性、针对性,突出为投资者作判断提供有效服务,按照上述重要性原则和有效性原则,精简优化问询内容,提高信息披露质量,减轻发行人及中介机构不必要的负担。一是强化审核问询的重大性和针对性,突出重点、直击痛点,减少“套路性”问题和免责式问询;加强行业研究,提高审核问询的精准度,减少对行业常识性问题、通用性问题的问询。二是增强招股说明书的风险导向性,对风险因素相关的信息披露问题进行集中梳理和问询;要求发行人对重大、特有的风险作定量分析或有针对性的定性描述,在招股说明书中充分揭示。三是落实信息披露的简明性和可理解性,指导发行人客观清晰地披露业务模式、行业信息等内容,删除冗余信息,力求披露内容简明易懂、客观平实,减少使用专业术语、广告语言。四是增强审核形式的友好性,问询函在题干中说明提问的依据和逻辑,并对复杂问题进行分解式问询;明确区分请说明、请披露、请核查的问题,并提醒发行人可按照规定申请对商业秘密等信息豁免披露。 据统计,自“科创板审核2.0”启动以来,审核问询问题总体上减量提质,首轮问询问题平均30.2个,较前期减少约36%。招股说明书及问询回复大幅精简,重大事项提示和风险因素披露的针对性明显增强。例如“金宏气体”首轮问询回复经要求发行人修改完善,招股说明书页数减少近50页,首轮回复页数减少90页;再如“神州细胞”招股说明书申报稿中重大事项提示内容较为笼统和模板化,在多轮审核问询后相关信息披露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显著提高,发行人全面梳理并重新撰写了可能对发行人经营状况、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的主要因素,招股说明书重大事项提示部分由7页增加至25页。 对此,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荐业务负责人马尧评价说,“科创板审核2.0”带来的变化显而易见。例如,在康希诺项目中,审核中心首轮问询仅提问23个,其中针对发行人产品管线面临的风险和竞争格局、无收入亏损企业达到盈亏平衡状态的条件、技术出资、研发支出资本化等重大问题都进行了重点问询,随着问询回复推进,在二轮问询中,审核中心又针对产品管线面临的风险和竞争格局、技术出资的问题提出了连续问询,在充分澄清和说明了前述重大问题后,该项目得以顺利提交上市委并获得通过。 更高效: 优化生态提升效率,最短用时37天 尽管“科创板审核2.0”并未高调推出,但科创板总体的审核效率提高和问询轮次减少,还是引起了发行人、中介机构和媒体的广泛关注。 据媒体相关统计,3月以来44家新受理企业中,一个月内已有16家被问询,其中12家在20个自然日内即收到首轮问询,提速明显。相比之下,此前受理企业收到首轮问询时间超过20个自然日的接近六成。 同时,相关统计还显示,以2019年11月为界,此前接受4-6轮问询方可上会的企业达到40余家,此后上会前问询轮次基本不超过3轮,两轮问询即上会的企业数量甚至超过3轮问询企业数。进入“2.0阶段”后,共25家企业经中心审核会审议,其中二轮问询后即提交中心审核会的企业占比24%,平均问询3轮,问询超过3轮的企业占比25%。 上交所有关负责人介绍说,审核效率的提高并非指令化的简单加码,而是发展到一定阶段市场各方对改革达成共识基础上的自然增长。正因为是自然增长,所以上交所的审核效率能够在显著提高的基础上保持稳定。 “审核效率和节奏的稳定,对于谋求上市的企业而言,曾经是有点‘奢侈’的,如今是确确实实可得到的。这就是搞注册制改革的目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保荐业务负责人孙雷评价说。 那么,这位负责人所说的“发展到一定阶段”是指什么呢? 一是审核经验的日益丰富。随着项目数量增多、案例储备增多、行业体会加深、产业链更加熟悉,高度专业化的审核工作经过实践磨炼,经验不断丰富,审核人员、质控人员、上市委委员提出的问题更有针对性,作出的结论更有底。正如资深投行人士王骥跃的点评:“前期审核摸索期过了,审核经验也丰富了。从问询的角度,实际上首轮并不需要多长时间……压缩轮次也是应该的,问四轮五轮不必要,三轮还答不清楚的,不应该。” 二是通过注册制试点,中介机构的合规意识、行为模式、执业质量因极大强化的保荐责任而逐步改变。随着新证券法的颁布实施,随着以“保荐+跟投”为代表的利益捆绑机制落地,随着压严压实中介机构责任的措施逐步到位,作为注册制审核生态中的重要主体,中介机构内生的归位尽责动力,有助于改善审核生态,提高审核效率。 三是优化工作机制。针对业界集中反映的问题,在中国证监会指导下,上交所科创板审核中心注意加强审核环节与注册环节的衔接,进一步提高审核的可预期性;同时,改进沟通方式,在确保廉政纪律和有效监督前提下,建立并加强与发行人远程会议、审核业务系统在线及电话联系等,也有效提高了审核效率。 正是由于审核经验不断丰富,中介机构执业质量不断提高,审核机制不断优化,科创板审核效率有了一定提升。据统计,目前科创板二轮问询后即提交中心审核会讨论和上市委审议的企业占比,已由17.7%提升到24%。从用时看,扣除补充财报、回复用时等影响,审核端用时平均65天,“2.0阶段”之后平均47天。其中,“芯朋微”仅用时37天。疫情防控相关企业“康希诺”从今年1月22日受理到4月22日发布上市委审议会议公告,全部用时仅三个月。 目前,在上交所审核端口停留时间最长的项目为九号机器人,系去年4月受理仍未上会。有关负责人解释说,九号机器人为红筹企业,涉及老股转让和用汇等重大无先例问题。近日,中国证监会就创新试点红筹企业境内上市相关安排发布公告,并积极推动打通红筹上市“最后一公里”,有利于明确红筹企业预期。 更务实: 提高把关质量,“关外不设新卡” 在审核效率提高的同时,如何平衡“把好入口关”和“以信息披露为核心”的试点原则的关系,一直是审核机构重点考虑的问题。特别是近期瑞幸事件不断发酵,再次引发全社会对把好资本市场入口关问题的关注,尤其是对实行注册制审核的科创板而言,社会既有期待也有疑虑,形成了多重目标,考验监管智慧。 “一方面,全社会对业绩造假、欺诈发行行为深恶痛绝,对科创板审核工作从入口提高上市公司质量期待较高。国务院金融委会议多次提出了明确要求。”资深投行人士王骥跃指出,“同时毋庸讳言,也有很多市场参与者对加强把关存有一定疑虑,担心强化把关可能提高发行上市的隐性门槛,甚至干扰市场化、法治化、以信披为核心的改革原则落实。” 期待需要回应,疑虑不能回避。这对科创板注册制试点下的审核工作,提出了很高要求。 为此,上交所科创板审核中心通过实施自律监管,督促发行人承担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的第一责任,督促中介机构履行信息披露核查把关责任。一是抓早抓小,针对审核过程中发现的发行人申报材料信息披露不规范、中介机构履职不到位等问题,及时采取约见问询、谈话提醒、出具监管工作函等工作措施,要求相关主体及时整改。二是事后加强监管问责,分层分类处置,传导监管压力。根据不当行为性质、违规事实的严重程度、主体责任,对招股说明书等申请文件编制、审核问询回复等工作中存在的不规范、不尽责的行为,予以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今年年初以来,共发出监管工作函20份,采取监管措施12次,做出纪律处分2次。 与此同时,上交所也不断丰富把关手段,特别是针对发行人信息披露存在重大瑕疵、保荐机构对相关重大事项无法提供合理解释等情形,创造性地建立了保荐业务现场督导机制。现场督导采取前往保荐机构办公场所,通过现场问询、核对底稿、人员约谈、要求保荐人进行补充核查等方式,对保荐机构履职进行检查监督,并为审核判断提供证据线索。现场督导有效传递监管压力,取得了良好效果:一是震慑了发行人和中介机构,17个现场督导项目中,11个项目撤回了申请;二是督促中介机构勤勉尽责,守住底线红线、“不说假话”“不做假账”,确保招股说明书和问询回复达到基本合规要求;三是现场督导为书面审核提供了有力的辅助和支持,督导期间不停止审核,确保在压严压实中介机构责任的同时,保持审核高效可预期。 需要指出的是,在注册制试点过程中,监管机构不对企业投资价值作实质判断,不因企业盈利能力高低、财务指标好坏而改变审核结果,但并不是不再对企业进行把关,而是将把关的重点从审出“好公司”转变为努力问出“真公司”。上交所有关负责人说,从这样的定位出发,“把关”的边界就更加清晰,“还是要围绕发行上市条件,围绕信息披露要求,围绕努力问出‘真公司’来开展把关工作,核心是把好信息披露的质量关。” “这意味着对于把关有问题的项目要坚决处理,把关没问题的则要正常推进。我们明确,不在已经公布的发行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之外新设关口、提高门槛。”前述负责人强调。 在上述方针指导下,科创板注册制试点改革以来,一面是20余家企业经过公开化审核问询和现场督导后,感受到把关压力,主动撤回发行上市申请。另一面则是,复旦张江、天合光能、秦川物联等公司在上市委会议暂缓审议后,经履行严格核查披露程序正常过会。 前述负责人表示,在“科创板审核2.0”阶段,符合发行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的企业,毫无疑问会顺利通过发行上市审核;试图通过粉饰、造假、欺诈手段闯关的企业,则要面临把关工作的严峻审视,以及新证券法实施后严格的甚至难以承受的法律制裁和责任追究。 对此,王骥跃评价说,A股发行上市条件对财务规范性有要求,对发行上市条件本身的审核就是把好质量关的要求;信息披露也要求真实、准确、完整,审核过程以信息披露为中心,就是要求、督促乃至震慑发行人披露真实情况,这是审核把好质量关的重要举措。“所以,围绕发行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严把质量关,在当前情况下是极为必要的,也是审核应尽之责。同时,瑞幸事件也带给我们很多思考,入口把关只是提高上市公司质量工作中的环节之一,严重恶意造假都是经过刻意包装的,暴露往往需要一个过程,无论核准制还是注册制都不可能完全杜绝恶意造假情形,全球资本市场对上市公司造假的治理有一个共同的趋势就是加强事后追责。” 王骥跃认为,对把好入口关要事后和事前并重,对造假、欺诈问题,严把入口关是一方面,但更应依靠司法事后惩治。如果把工作都配置在审核前端,那就会层层加码、关外设新卡、事无巨细、不断提高发行门槛,就意味着每一个做恶者都会增加后来无辜者的成本,影响资本的市场化配置效率,更可能让审核重心转向过度关注真实性而忽视了信披对投资者的有用性,带给市场的更可能是平庸无过的公司而非创意进取的公司。而如果做恶者得不到应有力度的惩罚,做恶收益远大于成本,就无异于鼓励做恶者以身试法。所以,围绕发行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加强把关,“关外不设新卡”,是应对多重目标的务实、慎重选择。 更协同: 优化作风改善体验,7项“温馨提示” “科创板审核2.0”的变化,还体现在审核机构更关照审核对象体验,与审核对象通过双向协同共同提高披露质量。 “请注意区分‘请披露’‘请说明’‘请核查’等事项。‘请披露’的事项,是审核认为有助于投资者投资决策的重要信息,应当补充披露至招股说明书中……‘请说明’‘请核查’的事项,是问询回复的内容,不用披露在招股说明书中。” “如认为回复公开内容可能对发行人业务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符合信息披露豁免条件的,可提交信息披露豁免申请。” “在回复中,如果认为审核问询的问题与公司的实际情况不符,无须回复的,请在回复中说明理由。”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保荐代表人吴学孔说,近期审核问询函有一个突出变化,就是在问询函正文前增加了7项回复注意事项,明确区分请说明、请披露、请核查的问题,提醒发行人可按规定申请信息披露豁免,除问询函特别要求外保荐机构无须单独对每个问询问题发表意见等,便于发行人和中介机构理解和回答。 据吴学孔介绍,“请说明”“请披露”“请核查”的分类,对中介机构是实在的福利,“原来没有这个区分,特别是仅需要披露即可解决的问题,原来大部分要求核查,这给投行工作增加了相当成本。现在,通过区分披露、核查、说明事项,投行可以更有针对性地分配精力,这等于是从工作机制上保障了有来有回、正常说明、正常沟通。” 上交所有关负责人介绍说,通过优化审核工作作风,上交所希望与发行人、中介机构建立起双向协同,共同提高披露质量的机制,因此,首先要做到的就是想审核对象所想,减少不必要的核查内容,降低不必要的披露成本。 “审核绝对不是一个单向行为,审核工作的繁琐程度与招股书质量此消彼长,审核质量和效率与中介机构履职的质量和效率密切相关。”负责人介绍说,随着中介机构对注册制理解加深,随着压严压实中介机构责任,中介机构做好前端工作的动力和压力都逐渐增加,目前中介机构履职质量呈现良好态势,一个突出表现就是券商保荐工作报告的变化。“我们在审核中发现,以头部券商为代表,保荐工作报告内容相比之前实在很多,不仅篇幅明显增加,券商合规和质控部门提问也越来越多,越来越有料,这说明中介机构内生的把关意识和能力明显提升。同时,一些券商总结分析审核问询情况,提前进行消化并反映在内控工作中,通过他们的工作,招股书质量有明显提高,风险揭示更加突出和明确,从而为审核机构节省了精力,自然提升了审核效率。”负责人介绍说,上交所同时进一步理清问询问题的关注点,加强当面及在线沟通等方式,帮助发行人、中介机构理解监管意图,提高回复质量,降低上市成本。特别是在疫情严重影响全球经济增长的情况下,起到了便利企业更好利用资本市场实现发展,扎实服务实体经济的作用。 “上交所要在‘科创板审核2.0’中,继续深化与审核对象的双向协同,继续建立‘专业对专业’的良性平等审核关系,落实有温度的监管。”负责人强调。 让企业发行上市更有底 “且将新火试新茶”。今年是中国资本市场建立30周年,以新证券法确立证券发行注册制为标志,今年也是中国资本市场注册制元年。国务院金融委第二十五、二十六、二十八次会议连续对资本市场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证券监管全系统也在紧锣密鼓落实“深改十二条”工作部署。“在科创板注册制试点中,‘科创板审核2.0’是对这些重要工作的贯彻执行,是对这些重要背景的积极响应。”上交所有关负责人表示。 他表示,在中国证监会的统一领导下,上交所希望通过“科创板审核2.0”,希望通过不断坚持深化以问题为导向的改革,为市场提供更优质的制度供给,更有利于市场主体和市场激励约束机制发育的环境,更清晰和稳定的市场预期,更多可复制、可推广的改革经验。 据悉,上交所将在“科创板审核2.0”阶段,进一步完善并公布审核标准,压缩自由裁量空间,优化审核服务。 “在中国证监会统一领导下,我们期待通过持续深化注册制改革,让企业发行上市更有底,让新股供应更常态,让投资者更有获得感,让市场主体各归其位,发挥好科创板市场服务实体经济、服务科创企业的枢纽作用,不断提高市场活跃度。科创板注册制试点改革工作,将持续迭代,继续前进。” (责任编辑:王晨曦)
4月30日,沪深两市除少数上市公司不能按时披露年报外,3626家公司亮出2019年“成绩单”。整体看,面对国内外风险挑战上升的复杂局面,A股上市公司整体呈现出稳中有增、研发投入驱动转型升级、分红金额再创新高等特点,企业是经济发展的微观细胞,这份“成绩单”折射出中国经济发展的韧劲。 此外,科创板上市公司总数增至100家,整体运行平稳,保持良好发展态势。4月27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创业板改革并试点注册制总体实施方案》。历时280天,从科创板首批25家公司集体上市到创业板注册制改革落地,资本市场支持实体经济再迈一步。 整体业绩稳中有增 2019年,沪深两市业绩整体稳中有增,合计实现营业收入50.51万亿元。其中,沪市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7.21万亿元,深市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13.3万亿元(未包括异常巨亏的*ST盐湖)。 沪市方面,共实现净利润3.19万亿元,同比增长9%。其中,九成以上公司实现盈利,共计1370余家。同时,经营质量上稳扎稳打,共实现扣非后净利润2.97万亿元,同比增长8%。八成公司扣非后净利润为正,七成以上连续3年为正;约半数同比增长,330余家连续3年实现增长。从产业结构来看,2019年,沪市实体类公司经营稳健,营收持续保持较快增长,经营业绩整体平稳,共实现营业收入28.98万亿元,同比增长8%,净利润1.21万亿元,同比基本持平。 沪市主板集聚了一大批优质蓝筹企业,对中国经济发展的中流砥柱作用凸显。这其中,大盘蓝筹贡献突出。上证50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9.19万亿元,净利润2.17万亿元,同比分别增加9%、11%,占沪市整体营业收入的52%,整体利润的68%;上证180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6.03万亿元,净利润2.70万亿元,同比增幅均为10%,占沪市整体营业收入的70%,整体利润的85%。同样,沪市中小市值企业也表现不俗。市值500亿元以下的中小市值的公司,合计实现13.42万亿元营业收入和5227亿元的净利润,近九成公司实现盈利。 深市方面,其中主板、中小板和创业板分别实现营收6.5万亿元,5.2万亿元和1.6万亿元,分别同比增长9.7%、10.3%和11.7%,均显著高于规模以上工业企业3.8%的营收增速。 2019年,超过85%的深市公司实现盈利,六成公司利润同比增长,42%的公司净利润增速超过20%。2019年,深市公司实现归属母公司股东净利润6320亿元,同比增长3.4%。主板、中小板和创业板分别实现净利润3565.1亿元、2235.7亿元和519.2亿元,分别同比增长1.1%、2.4%和29.1%。不规范的减值行为明显减少,2019年深市非金融类公司商誉减值总额1035.6亿元,同比下降18.5%。 研发投入驱动转型升级 在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引领下,沪深两市上市公司持续加大科技研发投入,加快科技成果应用,新动能快速成长。 沪市方面,2019年,沪市实体类公司研发投入合计约4478亿元,同比增长约14%,其中70家公司研发投入占比超10%,480余家公司研发投入上亿元,工程建筑、汽车制造等行业研发投入居前,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互联网服务行业研发投入占比居前。 这其中,有传统制造产业通过技术革新带动新旧动能转换,致力建设制造强国,也有战略新兴产业聚势赋能,带动工业经济换挡提速。 令市场关注的科创板研发投入如何?2019年科创板公司合计投入研发金额117亿元,增幅达23%;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平均为12%,持续保持力度;研发人员占员工总数比例超过三成,较上年增长10%。19家公司在上市后实施股权激励计划,为科研人员提供了分享科技成果的“稳定锚”。 深市方面,2019年深市公司研发投入金额合计3924.4亿元,同比增长12.8%,连续三年保持增长。研发支出超过10亿元的公司有60家,其中美的集团、中兴通讯、京东方、比亚迪等8家公司超过50亿元。高研发投入带来更多科技创新成果。2019年科创板公司合计新增专利2500余项,其中发明专利1100余项。 2019年深市整体平均研发强度为3.0%,其中研发强度超过10%的公司有291家,占比13.1%。战略新兴产业公司普遍重视研发投入,2019年研发投入2635.4亿元,较上年增长12.9%,平均研发强度为4.8%,超过深市平均水平。 创业板在创新驱动下展现强劲增长动力。新技术、新产业、业态、新模式企业加速向创业板聚集,目前创业板公司中,超过九成为高新技术企业,超过八成拥有自主研发核心能力,超过七成属于战略新兴产业,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医药、新能源、新材料等产业聚集特色突出。 深交所表示,板块设立以来,平均研发强度(研发支出占营业收入的比重)始终保持在5%左右,不仅远高于2.2%的全社会平均研发水平,也明显高于深市3%左右的整体水平。 分红金额再创新高 近年来,上市公司积极履行企业职责,积极回报投资者正成为A股市场的优良传统。年报显示,两市上市公司累计现金分红金额约1.36万亿元,再创新高。其中,沪市公司分红累计分红金额1.07万亿元,深市公司累计分红金额0.28795亿元。 具体看,沪市共有约1110家公司推出分红方案,占全部盈利公司家数的81%,整体分红比例32.4%,合计分红金额1.07万亿元。 其中,810余家公司分红比例超30%,约230家公司分红比例超过50%,工商银行的分红总额最高,达937亿元,22家公司的派现金额在100亿元以上。同时,570余家公司连续3年分红比例超30%,超90家公司连续3年分红比例超50%,稳定高比例分红的群体已经形成。这其中,除长年以现金分红回报投资者的银行及采掘业龙头企业外,其他行业中,伊利股份、大秦铁路、兖州煤业、大唐发电等公司也成为长期大比例分红的典范。 深市65.4%的公司推出现金分红预案,分红金额2879.5亿元,同比上升10.5%,股利支付率为33.6%。1272家在2017年至2019年连续分红。分红金额最高的3个行业分别是房地产、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及金融业,分别为332亿元、280.3亿元和267.6亿元。 此外,2019年深市公司股份回购力度进一步加大。全年共有649家公司完成回购,共有119家公司正在实施中;回购涉及金额合计739.5亿元。 科创板“满百”后再迎新机遇 4月29日,光云科技登陆科创板,就此,科创板迎来第100家上市企业。从0到100,科创板只用了188个交易日。同时,100家上市公司也交出一份不错的成绩单。 上市首年,科创板公司保持良好发展态势,共实现营业收入1471.15亿元,同比增长14%;归母净利润178.12亿元,同比增长25%;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母净利润158.98亿元,同比增长11%。 100家公司中,新一代信息技术领域和生物医药领域合计占比超过60%,分别为39家和25家,另外高端装备、新材料和节能环保各有15家、12家和9家。尤其高端医疗设备、集成电路、生物医药等行业吸引了一批具有关键核心技术,科技创新能力突出的企业选择科创板上市。 整体看,科创板运行以来基本平稳,符合预期。 科创板首批25家企业上市的280天后,4月27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创业板改革并试点注册制总体实施方案》。证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就创业板改革并试点注册制有关问题答记者问时表示,《创业板首发注册办法》总体借鉴了科创板试点注册制的核心制度安排,充分吸收了科创板相关制度。 深交所表示,坚持创业板和其他板块错位发展,找准定位,办出特色,推动形成各有侧重、相互补充的市场格局,推动激发市场活力、增强发展动力,提高市场参与者改革获得感,努力提升创业板服务国家创新战略、服务实体经济能力。 创业板改革并试点注册制是首次将增量与存量改革同步推进的资本市场重大改革涉及发行、上市、信息披露、交易、退市等一系列基础性制度。本次改革充分借鉴科创板改革经验,统筹推进创业板改革与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建设,一体推进试点注册制与基础制度建设。
百家科创板上市公司克服新冠肺炎疫情带来的不利影响,全部披露了2019年年度报告,或按要求以上市公告书形式披露了2019年主要经营数据。总体来看,科创公司上市元年首份“成绩单”符合市场预期,展现出科创板上市公司群体鲜明的科技创新风貌。 首先,科创板聚集了一大批高新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公司,年报财务指标呈现出明显的“新经济”特征。例如,核心竞争力更多体现于未反映在财务报表中的智力资本、数据资源等“新经济”要素。 其次,研发投入持续加大。2019年合计投入研发金额117亿元,增幅23%;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平均为12%,持续保持力度。其中,微芯生物、赛诺医疗研发投入占比接近50%;中微公司等11家公司研发投入占比超过20%。虹软科技等5家公司连续三年研发投入占比超过30%;金山办公等22家公司连续两年超过15%。 最后,科技创新成果喜人,高研发投入带来了更多科技创新成果。2019年,科创板公司合计新增专利2500余项,其中发明专利1100余项。同时,13家公司获得国家科技进步奖。其中,华润微参与的“高性能MEMS器件设计与制造关键技术及应用”获得国家科学技术进步二等奖;安集科技的钨抛光液技术已应用于3DNAND先进制程,产品线从逻辑芯片拓展到存储芯片;长阳科技已成长为全球光学反射膜细分行业龙头企业,完成了反射膜的全面进口替代。 (责任编辑:王晨曦)
5月8日,证券业协会发布了今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配售对象限制名单。 公告称,因在科创板“光云科技”“金科环境”新股发行项目网下申购过程中存在违规行为,证券业协会决定将上海迎水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迎水投资)旗下“迎水飞龙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列入股票配售对象限制名单,限制时间从2020年5月9日至2021年5月8日。去年,迎水投资旗下也有私募产品因打新违规被列入股票配售“黑名单”。 科创板打新大户再违规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查询光云科技和金科环境的IPO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时发现,迎水投资旗下有超过80只产品分别获得了这两大项目的新股配售,“迎水飞龙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均包括在内。 对此,有私募人士表示,从两只科创板新股中签结果来看,迎水投资合计80多只产品获配,而只有“迎水飞龙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被拉黑,可能是中签产品太多,忘了交钱,所以被拉黑。 迎水投资成立于2015年6月11日,于2015年9月2日在基金业协会登记备案,旗下备案私募产品合计有208只。 去年7月23日,迎水投资旗下包括“迎水起航1号证券投资基金”在内的18只私募产品也曾因为在科创板首批新股发行项目网下询价过程中违规被列入新股配售“黑名单”。 开源证券近期研报指出,科创板发行向网下投资者倾斜,网下打新收益大幅提高。发行制度上,科创板提高了网下配售比例并大幅降低向网上回拨比例,使网下首发配售比例中值快速提高至60%,是主板/中小板/创业板的6倍(中值为10%)。高融资额叠加发行制度倾斜,推动科创板网下打新收益较主板/中小板/创业板大幅提升。 2019年7月至2020年3月,科创板网下打新实现总收益为818亿元,超同期主板/中小板/创业板收益之和的6倍。科创板已成为网下打新主要的收益来源。 板块分化将成“主旋律” 与主板/中小板/创业板相比,科创板上市标准更加宽松和多元化,且上市公司多属于高精尖的专业领域,对于普通投资者来说研究难度和投资风险更高。因此在制度上明显向专业机构投资者倾斜。科创板网下打新不再允许个人和非专业机构投资者参与,同时大幅提高了私募基金的准入门槛,使符合要求的C类投资者数量大幅减少。截至2020年3月底,参与科创板网下询价且提供有效报价的投资者数量平均为320家,远低于主板中小创(超过2000家)。 科创板对机构投资者分类进行了调整,将企业年金基金和保险资金从B类归为A类,另把QFII单独设为B类,其余专业机构投资者归为C类,在此分类配售安排下,科创板五类资金获配股数占网下发行股数的74%,明显高于主板/中小板/创业板的64%/70%/64%。同时由于符合网下打新条件的C类投资者数量大幅减少,使得最终科创板A/B/C三类投资者平均中签率更趋均衡。统计数据表明,科创板C类投资者中签率为A/B类投资者平均中签率的85.4%,而主板/中小板/创业板的这一数据分别为44.6%/31.1%/37.8%。 私募排排网资深研究员刘有华告诉记者,最近科创板行情板块效应明显,但是板块分化也非常大,其中和科技沾边的概念股走势较强,资金流入迹象明显。从估值上来讲,大部分个股经过连续调整后,依旧不便宜,未来科创板还会维持现有走势不变,分化依旧会成为科创板的“主旋律”,考验投资者的选股能力。 广发证券近期发布研报认为,打新收益率看首日溢价率,2月“牛市期”平均溢价率253.06%,远高于历史平均134.59%,3月以来“调整期”平均溢价率95.39%,低于历史平均。因此科创板行情成为打新收益率高低的核心因子。 (责任编辑:王擎宇)
编者按:5月14日,深圳震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震有科技”)首发上会。震有科技拟在上交所科创板上市,保荐机构为中信证券。震有科技本次计划公开发行股票不超过4841万股,(未考虑本次发行的超额配售选择权),占发行后股本比例不低于25%;公开发行股票的数量不超过5567万股(若全额行使本次发行的超额配售选择权),占发行后股本比例不低于25%。震有科技本次拟募集资金5.45亿元,分别用于下一代互联网宽带接入设备开发项目、5G核心网设备开发项目、应急指挥及决策分析系统开发项目、产品研究开发中心建设项目。 2016年至2019年,震有科技实现营业收入分别为1.84亿元、2.62亿元、4.79亿元、4.24亿元,实现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为1696.20万元、3911.92万元、6023.10万元、6106.69万元。 震有科技经营性现金流量净额连续四年为负。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1520.32万元、-4507.59万元、-3884.12万元、-5916.85万元。其中,公司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分别为1.62亿元、2.42亿元、3.04亿元、3.34亿元。 2016年至2019年,震有科技研发费用分别为3117.80万元、3558.20万元、5162.86万元和6748.52万元。公司研发费用占同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16.95%、13.56%、10.78%和15.91%。可比上市公司研发费用率均值分别为15.65%、14.87%、14.09%、14.29%。 报告期内,震有科技销售费用分别为2457.02万元、3003.46万元、3997.48万元和4779.06万元。公司销售费用占同期营业收入比例分别为13.36%、11.45%、8.35%和11.26%。可比上市公司销售费用率均值分别为10.85%、11.10%、10.17%、10.16%。 震有科技应收账款增长较快,占比较大,2019年应收账款占营业收入比例超过100%。2016年至2019年,震有科技应收账款余额分别为1.27亿元、1.40亿元、3.25亿元和4.39亿元,占当期营业收入比重分别为69.01%、53.21%、67.95%和103.38%。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分别为1.53、1.97、2.06、1.11,低于同行业可比公司应收账款均值2.95、2.71、2.41、1.89。 报告期内,震有科技存货金额分别为6301.11万元、1.74亿元、1.14亿元和1.44亿元,占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20.46%、36.04%、18.00%和21.11%。公司存货周转率分别为1.46、0.98、1.79、1.33,低于同行业可比公司存货周转率均值分别为1.82、1.67、1.78、1.62。 2018年,震有科技毛利率一度下滑逾10个百分点。2016年至2019年,震有科技综合毛利率分别为51.85%、52.47%、42.26%和55.58%,同行业可比公司毛利率均值分别为45.29%、47.86%、44.61%、45.93%。 震有科技在招股书中披露了四起报告期内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此外,还披露了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涉及的尚未了结的2宗金额在100万元以上的诉讼、仲裁案件:震有科技与西安恒通安泰自动化控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通安泰”)诉讼;震有科技与宁夏鼎翔通信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夏鼎翔”)仲裁。 据财联社报道,震有科技2018年有近半营收依赖于UTStarcom,但二者的关系还不止于销售,尽管公司披露并不存在关联关系。震有科技2013年收购了UTStarcom旗下的NGN全系列产品线,借此承接了UTStarcom部分项目,据称还借助UTStarcom掌握了核心网方面的一些列新技术和专利授权。 报道还称,UTStarcom既是震有科技客户,又长期是其第一大供应商。向UTStarcom(或下属公司)的采购金额达到2544.21万元、4043.56万元、1.61亿元和1.78亿元。此外,震有科技的现任副总经理杜旭峰、资深产品经理张广胜,此前均曾就职于UTStarcom下属公司UT斯达康通讯有限公司。 招股书上会稿显示,2017年至2019年,公司前五大客户收入占年度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62.96%、69.39%和44.36%。其中,来自于UTStarcom的收入占年度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38.23%、48.01%和7.79%,2017年和2018年收入占比较高。 虽然震有科技报告期内对UTStarcom的销售依赖逐渐降低,但分业务类型看,公司核心网络系统和集中式局端系统收入的59.27%和61.13%来自UTStarcom,收入占比在报告期内较高,且2019年公司与UTStarcom销售收入减少仍对公司当期业绩产生一定影响。 中国经济网记者向震有科技证券事务部发去采访提纲,截至发稿未收到回复。 综合通信系统供应商拟科创板上市 震有科技为专业从事通信网络设备及技术解决方案的综合通信系统供应商。公司自设立以来,一直专注于通信系统领域,致力于为电信运营商、政府、电力、煤矿等多个行业的部门及企业提供通信系统设备的研发、设计和销售,并为客户提供专业完善的定制化通信技术解决方案。 公司主营业务按产品线可分为核心网络系统、集中式局端系统、应急指挥调度系统和技术与维保服务等。 震有科技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为吴闽华。截至2020年5月5日,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吴闽华直接持有公司22.14%的股份,为公司第一大股东。此外,吴闽华还持有震有成长33.17%的份额并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系震有成长实际控制人。震有成长持有震有科技19.87%的股份,因此,吴闽华合计控制公司42.01%的股份,系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吴闽华,1973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学历,毕业于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少年班、电磁场与微波技术专业。1996年至2003年,就职于华为技术有限公司,担任部门经理;2003年至2005年,就职于尚阳科技(中国)有限公司,担任总工程师;2007年至2011年,就职于深圳市沃其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担任董事和总经理;2006年至今,就职于震有科技,现任震有科技董事长、总经理。 震有科技拟在上交所科创板上市,公开发行股票不超过4841万股,(未考虑本次发行的超额配售选择权),占发行后股本比例不低于25%;公开发行股票的数量不超过5567万股(若全额行使本次发行的超额配售选择权),占发行后股本比例不低于25%。震有科技本次拟募集资金5.45亿元,其中1.39亿元用于下一代互联网宽带接入设备开发项目、1.97亿元用于5G核心网设备开发项目、1.08亿元用于应急指挥及决策分析系统开发项目、1亿元用于产品研究开发中心建设项目。 经营性现金流连续四年为负 2019年,震有科技营业收入下滑。 2016年至2019年,震有科技实现营业收入分别为1.84亿元、2.62亿元、4.79亿元、4.24亿元,实现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为1696.20万元、3911.92万元、6023.10万元、6106.69万元。 震有科技经营性现金流量净额连续四年为负。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1520.32万元、-4507.59万元、-3884.12万元、-5916.85万元。 其中,公司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分别为1.62亿元、2.42亿元、3.04亿元、3.34亿元。 研发费用持续增长 2016年至2019年,震有科技研发费用分别为3117.80万元、3558.20万元、5162.86万元和6748.52万元。公司研发费用占同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16.95%、13.56%、10.78%和15.91%。 报告期内,可比上市公司研发费用率均值分别为15.65%、14.87%、14.09%、14.29%。 最近三年,可比上市公司研发费用累计占比均值为15.12%,震有科技为13.27%。 报告期内,公司研发费用主要由职工薪酬、材料耗用、差旅费等构成。其中,职工薪酬金额分别为2118.46万元、2383.15万元、3506.80万元、4511.79万元。 去年销售费用率超行业平均水平 2016年至2019年,震有科技销售费用分别为2457.02万元、3003.46万元、3997.48万元和4779.06万元。公司销售费用占同期营业收入比例分别为13.36%、11.45%、8.35%和11.26%。 2019年,公司销售费用率高于行业均值。报告期内,可比上市公司销售费用率均值分别为10.85%、11.10%、10.17%、10.16%。 震有科技销售费用中职工薪酬和差旅费占主要部分。其中,职工薪酬1194.07万元、1239.42万元、1518.80万元、2250.87万元;差旅费398.62万元、449.15万元、614.50万元、850.99万元。 2019年应收账款占比103.38% 2016年至2019年,震有科技应收账款余额分别为1.27亿元、1.40亿元、3.25亿元和4.39亿元,占当期营业收入比重分别为69.01%、53.21%、67.95%和103.38%。 招股书显示,2018年末公司应收账款较2017年末增长较快,主要系公司积极开拓海外市场,于2018年承接了UTStarcom的BSNL三期网络建设项目的接入网建设,该项目合同总金额为2776.64万美元,合同金额较大,本项目终端运营商客户具有较好的信用状况,发生坏账的风险较低。2019年末公司应收账款余额继续增长,主要系公司部分项目于2019年四季度确认收入年底尚未回款所致。 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分别为1.53、1.97、2.06、1.11,低于同行业可比公司应收账款均值2.95、2.71、2.41、1.89。 2019年,公司1年以内的应收账款余额占比下降至61.67%。2016年至2018年,1年以内的应收账款余额占比分别为78.47%、85.07%、92.56%。 2016年至2019年,震有科技期后回款金额分别为1.28亿元、1.74亿元、5555.12万元,期后回款占比分别为91.76%、53.47%、12.67%。 对于应收账款期后回款较低的原因,公司表示,2018年末应收账款期后回款比例为53.47%,主要系UTStarcom回款较少影响,UTStarcom回款延后主要系受终端客户BSNL业务重组影响所致。2019年应收账款期后回款比例为12.67%,主要系受终端客户BSNL业务重组影响,以及受春节假期较早及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影响了总体回款进度。 2018年、2019年末,如果剔除UTStarcom对公司应收账款的影响,公司应收账款期后回款比例分别为75.61%、15.33%。2019年末比例仍较低,主要系由于公司终端客户较多为大型电信运营商、国有央企、政府单位等,客户付款的审批流程较长,且受春节假期较早及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审批流程又有所滞后。 2019年存货1.44亿元 2016年至2019年,震有科技存货金额分别为6301.11万元、1.74亿元、1.14亿元和1.44亿元,占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20.46%、36.04%、18.00%和21.11%。 报告期内,公司存货计提的跌价准备金额分别为713.12万元、990.10万元、1066.22万元和1395.77万元。 公司存货主要为库存商品,金额分别为4418.01万元、1.01亿元、7748.33万元、9431.33万元。 报告期内,公司存货周转率分别为1.46、0.98、1.79、1.33,低于同行业可比公司存货周转率均值分别为1.82、1.67、1.78、1.62。 2018年毛利率下滑10个百分点 2016年至2019年,震有科技综合毛利率分别为51.85%、52.47%、42.26%和55.58%,同行业可比公司毛利率均值分别为45.29%、47.86%、44.61%、45.93%。 公司表示,综合毛利率变动主要是主营业务毛利率变动导致的,2018年度主营业务毛利率相比2017年度有所下降,主要是由于公司承接了UTStarcom的BSNL三期网络建设项目的接入网建设订单,该订单金额较大,产品较为成熟,其中硬件产品占比较高,毛利率较低,导致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有所下降。2019年度公司毛利率回升,主要原因系公司毛利率较高的核心网络系统产品和技术与维保服务的收入占比较2018年度有所提高,导致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有所上升。 三年内四次违规被处罚 招股书中,震有科技披露了四起在报告期内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 2017年3月22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深圳机场海关向震有科技下发深机关违字【2017】0030号《行政处罚决定书》,认定震有科技货物申报型号为IAG型,实际型号为NC5200-IAG型,型号与申报不符,对公司处罚款0.5万元。公司于2017年3月23日缴纳了上述罚款。 2017年3月16日,杭州市公安消防支队滨江区大队向震有科技下发了滨公(消)行罚决字【2017】0078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因震有科技2016年12月竣工的室内装修工程未进行竣工验收消防备案,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三条的规定,给予公司3500元的罚款。上述罚款已于2017年3月24日缴清,经核查,该案件不属于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2018年1月3日,杭州市滨江区国家税务局向杭州分公司下发杭国简罚【2018】88号《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简易)》,因杭州分公司未就2017年7月1日至2017年9月30日增值税(软件服务)按期进行纳税申报,对其处以600元罚款。杭州分公司于2018年1月3日缴纳了上述罚款。 2019年3月14日,国家税务总局杭州市滨江区税务局向杭州分公司下发滨税简罚【2019】2441号《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简易)》,因杭州分公司未就2017年4月1日至2017年6月30日印花税(资金账簿)、2017年4月1日至2017年6月30日印花税(技术合同)、2017年6月1日至2017年6月30日个人所得税(工资薪金所得)按期进行纳税申报,对其处以600元罚款。杭州分公司于2019年3月14日缴纳了上述罚款。 两起诉讼追讨欠款和货款 震有科技及其控股子公司涉及的尚未了结的金额在100万元以上的诉讼、仲裁案件共2宗:震有科技与恒通安泰诉讼;震有科技与宁夏鼎翔仲裁。 因恒通安泰拖欠震有科技部分合同款,震有科技于2016年3月22日向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决恒通安泰向震有科技支付欠款1,022,578.00元、逾期付款违约金44,880.95元(暂计至2016年3月22日)并承担本案的诉讼费用。 2016年6月23日,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作出(2016)粤0305民初3188号《民事判决书》,判决被告恒通安泰于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向震有科技支付货款1,022,578元、逾期付款违约金(违约金分段计算,均计算至恒通安泰付清货款之日止);本案受理费7203.6元由震有科技承担67.1元,被告恒通安泰承担7136.5元;保全费5000元由被告恒通安泰负担。 上述判决书生效后,因恒通安泰拒不履行,震有科技向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于2016年9月1日受理了震有科技的强制执行申请,案号:(2016)粤0305执3733号;因未发现被执行人恒通安泰有可供执行的财产,经震有科技同意,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于2016年12月22日出具(2016)粤0305执3733号《执行裁定书》,终结(2016)粤0305执字第3733号案件的本次执行程序。 (2016)粤0305执3733号案件执行终结后,震有科技向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申请将恒通安泰股东王红追加为被执行人,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于2017年1月16日出具(2017)粤0305执异1号《执行听证通知书》,定于2017年2月15日在法院进行执行听证。2017年2月15日,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公开对本案进行了听证,震有科技委托代理人马文瑞到庭参加听证,被申请人王红及被执行人恒通安泰经法院合法传唤未到庭参加听证。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于2017年2月20日出具(2017)粤0305执异1号《民事裁定书》,裁定:追加王红为(2016)粤0305执3733号案件的被执行人;王红在未缴足注册资本的范围内对震有科技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震有科技依据(2016)粤0305民初3188号《民事判决书》向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申请恢复强制执行,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于2017年5月2日向震有科技出具《申请执行人须知》,依法受理震有科技恢复强制执行申请,案号:(2017)粤0305执恢369号。2017年12月9日,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出具《查封财产通知书》《查证结果通知书》,划扣恒通安泰银行存款18,839元;轮候查封被执行人王红名下所有的车牌号为陕AZK539、陕AXP107两辆车,因系轮候查封,暂无法处理。因暂未发现被执行人名下有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且震有科技在指定期限内不能提供被执行人有财产可供执行的线索,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于2017年12月20日作出(2017)粤0305执恢369号之二《执行裁定书》,裁定终结(2017)粤0305执恢369号案件的本次执行程序,震有科技可在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时再次申请执行。 2019年5月9日,震有科技向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提出《续封暨采取限制措施申请书》,请求人民法院继续对被执行人恒通安泰名下财产采取保全措施;请求人民法院依法对被执行人恒通安泰的商事登记事项作变更限制;请求人民法院依法对被执行人王红采取限制出境措施,予以司法拘留后以涉嫌拒不执行判决罪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震有科技与宁夏鼎翔仲裁,因被申请人宁夏鼎翔未按照合同约定供货,震有科技于2019年2月19日向深圳仲裁委员会提交仲裁申请,请求裁决:宁夏鼎翔向震有科技退还货款675,610.22元;支付利息16,218.56元(暂计至2019年2月15日)、违约金1,111,378.81元(计算至2018年8月14日)、律师费74,200元并承担本案全部仲裁费用。 就震有科技上述仲裁申请,宁夏鼎翔于2019年4月23日向深圳仲裁委员会提出反诉请求,请求裁决震有科技向宁夏鼎翔支付违约金38,000元并承担本诉及反诉仲裁费。2019年5月9日,深圳仲裁委员会出具(2019)深仲受字第743号《仲裁通知书》,将震有科技与宁夏鼎翔之间买卖合同纠纷反请求与仲裁申请合并审理。2019年8月1日,深圳仲裁委员会出具《开庭通知书》,定于2019年8月27日开庭审理该案。 2018年近5成收入来自单一客户 关系复杂 据财联社报道,震有科技有近半营收依赖于美国纳斯达克上市公司UTStarcom,后者是专门从事现代通信领域技术和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的通信公司。 据披露,2016年至2019年1-6月,震有科技来自UTStarcom的销售收入分别为2659.29万元、1亿元、2.30亿元和1318.71万元,后者对震有科技历年的营收贡献比为14.46%、38.23%、48.01%和8.85%,分别位列当期第2、第1、第1、第2大客户。 换言之,震有科技2018会计年度有近5成营收来自UTStarcom。 但二者的关系还不止于销售,尽管公司披露并不存在关联关系。 首先是业务收购层面,震有科技2013年收购了UTStarcom旗下的NGN全系列产品线,借此承接了UTStarcom部分项目,据称还借助UTStarcom掌握了核心网方面的一些列新技术和专利授权。 其次是经营往来,UTStarcom既是震有科技客户,又长期是其第一大供应商。报告期内,震有科技向UTStarcom(或下属公司)的采购金额达到2544.21万元、4043.56万元、1.61亿元和1.78亿元。 再者是核心人员之间的流动。震有科技的现任副总经理杜旭峰、资深产品经理张广胜,此前均曾就职于UTStarcom下属公司UT斯达康通讯有限公司,分别担任宽带事业部部门总监和工程师。 (责任编辑:张紫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