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5日,近日市场上炙手可热的直播概念股梦洁股份(行情002397,诊股)连续第二日闪崩。继上一交易日大跌7.87%后,25日梦洁股份股价直接跌停。之所以出现这种走势,显然与上周五晚深交所的一则公告有关。深交所公告称,对连续多日涨跌幅异常的“梦洁股份”持续进行重点监控,并会及时采取监管措施。 梦洁股份堪称A股市场5月份的明星股。今年5月11日,梦洁股份与电商直播机构谦寻文化签订了《战略合作协议》,公司将与谦寻文化旗下的淘宝主播薇娅在消费者反馈、产品销售、薇娅肖像权、公益等方面开展合作。受此消息的刺激,从5月12日开始,梦洁股份连续7个交易日收出“一”字板涨停,加上5月8日该股也以涨停报收。因此,网红主播薇娅带货的消息,刺激梦洁股份前后收出了8个涨停板。从5月8日至5月21日10个交易日,梦洁股份的股价累计上涨幅度高达124.13%,市值增加40.87亿元。 正是基于梦洁股份股价的异常波动,5月18日,梦洁股份收到了深交所的关注函。在关注函中,深交所要求梦洁股份对是否存在利用其他非信息披露渠道主动迎合“网红直播”市场热点进行股价炒作并配合股东减持的情形等进行说明。对此,梦洁股份在5月22日对深交所的关注函作出了回复,“网红带货”的真相也因此浮出了水面。 根据梦洁股份在回复函中透露,该公司与薇娅共合作7次,其中2019年合作直播销售公司产品3次,累计销售金额469.25万元,公司支付的费用为104.22万元;2020年合作直播销售公司产品共4次,5月18日这次暂未结算,其他3次累计销售金额为812.12万元,公司支付的费用为213万元。 虽然“网红带货”在市场上炒得风风火火,梦洁股份的股价甚至还因此出现了翻番的走势,但“网红带货”的实际效果还是很有限的。梦洁股份今年与薇娅合作共四次,而其中三次的销售额总共812.12万,平均每次271万左右。据公司2019年年报,去年梦洁股份的营收约为26.0亿元,今年一季度梦洁股份营收约为3.63亿元,薇娅带货的三场直播收入,仅占其去年营收的0.3%,占一季度总收入的2.24%。因此,“网红带货”对公司营收的贡献其实是很小的。 不仅如此,梦洁股份与薇娅今年的前三次合作实现销售812.12万元,公司支付的费用为213万元。以此计算,其销售的费用率高达26.23%。面对如此高企的销售费用,公司还有多少盈利可言,这是令人担心的。至少可以认为,梦洁股份与薇娅合作的利润空间很小。梦洁股份玩“网红带货”,更像是一种“赶时髦”、“蹭热点”,或者说,图的是一种热闹。 梦洁股份玩“网红带货”实际“带货”并不多,更没有给公司带来多少盈利,反倒是给公司的重要股东们带来了良好的减持机会与减持收益。比如,从5月12日开始,公司二股东伍静(公司董事长姜天武的前妻)开始减持公司股份。截止5月22日,伍静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公司股份719.91万股,占公司总股本大的0.94%,通过大宗交易减持公司股份7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92%。 又比如,5月14日,公司董事张爱纯之子周瑜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了公司股份76,95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1%。此外,5月15日、5月19日、5月20日和5月21日,公司副总经理成艳及其配偶张戬通过集中竞价交易累计减持了公司股份14036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2%。 据不完全统计,5月以来(梦洁股份股价上涨期间),公司持股比例较高的股东、董监高及其关联人累计减持数量高达1441.65万股,占总股本比例为1.89%,套现总金额9822.09万元。“网红带货”,带货不多,带来重要股东减持不断,这唱的到底是哪一曲?这显然是市场非常关心的问题。 正是基于这个问题的存在,这就要求市场必须加强对“网红带货”这种热点事件的监管。首先是上市公司开展“网红带货”的相关信息必须透明。比如,“网红带货”的销售情况以及对企业营收、盈利的贡献,上市公司层面都应及时予以披露,不能只是将一个空洞的概念留给市场炒作,而必须将实质性的内容告诉投资者。 其次,为避免上市公司用“网红带货”来为公司重要股东的减持保驾护航,应限制“网红带货”活动期间的重要股东减持。一方面是在重要股东减持期间,公司不得推出“网红带货”之类的活动,另一方面在公司开展“网红带货”活动之时,重要股东的减持必须暂停。避免一边“网红带货”,一边重要股东减持不断,这难免有瓜田李下之嫌。
编者按:2010年6月1日《全国人口普查条例》正式实施,今年是施行10周年,当前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准备工作正在各地如火如荼进行中。10年来,《全国人口普查条例》施行情况如何,在保障人口普查顺利进行方面发挥了怎样的作用?日前,就《全国人口普查条例》施行10周年相关问题,国务院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人接受了《中国信息报》记者专访。 记者:今年是《全国人口普查条例》施行10周年,请问在人口普查实施过程中,《全国人口普查条例》发挥了怎样的作用? 答:人口普查是重大的国情国力调查,是和平时期最大的社会动员,涉及每一个人、每一个家庭以及社会的各个方面,需要社会各界及公众的理解、支持与配合。今年在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开展人口普查,更需要调查对象和调查人员共同努力。同时,人口普查工作也是一项庞大的社会系统工程,需要强有力的领导和严密的组织,普查机构的设立、普查人员的选调和培训、普查经费的安排、普查的宣传动员、普查数据的采集、汇总、处理和发布等,都需要有关部门和单位的积极参与和配合。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完善,特别是依法行政观念逐步深入人心,公民对自身权益的保护意识也不断增强。 《全国人口普查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对普查目的、普查原则、普查任务、普查对象、普查范围、普查的组织实施等作出了明确规定。对于科学、有效地组织实施全国人口普查,依法保障人口普查的有序开展,维护人口普查对象的合法权益,赢得普查对象的信任、支持与合作,保障人口普查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发挥了重要作用。 记者:《全国人口普查条例》是如何促进人口普查对象积极配合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的? 答:《条例》对人口普查的对象、内容、方法、组织实施、普查资料管理和公布、法律责任等做出明确规定,对普查对象、普查机构和普查人员在人口普查活动中的权利、义务以及违法行为所应承担的法律责任等做出具有法律效力的严格界定。 今年实施的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将采取电子化方式开展普查登记,可以由普查员使用PAD或智能手机入户登记数据直接上报,也可以由普查对象通过互联网自主填报。同时,此次普查还将广泛应用部门行政记录,通过在普查指标设置中增加公民身份号码,实现与公安、卫健等部门行政记录的比对核查。为了充分保护人口普查对象的合法权益,赢得普查对象对普查工作的理解、支持和配合,《条例》在保护人口普查对象的权利方面作了严格规定:一是人口普查对象提供的资料,依法予以保密;二是人口普查中获得的能够识别或者推断单个普查对象身份的资料,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对外提供、泄露,不得作为对人口普查对象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依据,不得用于普查以外的目的;三是人口普查中获得的原始普查资料,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保存、销毁;四是对泄露或者向他人提供能够识别或者推断单个普查对象身份的资料的行为,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同时,对于人口普查对象需要履行的普查义务,《条例》规定:人口普查对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本条例的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提供人口普查所需的资料。人口普查对象应当如实回答相关问题,不得隐瞒有关情况,不得提供虚假信息,不得拒绝或者阻碍人口普查工作。 记者:在人口普查中,人们会担心个人信息泄漏,《全国人口普查条例》如何规定人口普查中获得的个人信息必须严格保密? 答:刚才也提到,《条例》对保护人口普查对象的合法权益作了非常明确的规定。人口普查中获得的能够识别或者推断单个普查对象身份的资料,必须严格保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对外提供、泄露。人口普查资料也不得作为对普查对象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依据,也不得作为对地方人民政府进行政绩考核和责任追究的依据。 同时,《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的通知》也明确提出,“全流程加强对公民个人信息的保护,各级普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必须严格履行保密义务,严禁向任何机构、单位、个人泄露或出售公民个人信息。”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将采取电子化方式开展普查登记,登记方式的改变,减少了数据收集上报的中间环节,提高了普查数据质量,也加强了对个人信息安全的保障。 记者:《全国人口普查条例》为保证人口普查数据质量作出了哪些规定? 答:保证人口普查数据真实可靠、准确完整,是人口普查的核心要求,也是衡量普查成功与否的重要标准。为了保证人口普查数据质量,《条例》规定:一是明确普查机构、普查人员依法独立行使调查、报告、监督的职权,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涉。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各部门、各单位及其负责人,不得自行修改普查机构和普查人员依法搜集、整理的人口普查资料,不得以任何方式要求普查机构和普查人员及其他单位和个人伪造、篡改人口普查资料,不得对依法履行职责或者拒绝、抵制人口普查违法行为的普查人员打击报复;二是要求人口普查对象应当在普查表上签字或者盖章确认,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负责;三是要求普查机构和普查人员不得伪造、篡改普查资料,不得以任何方式要求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虚假的普查资料;四是规定人口普查实行质量控制岗位责任制,普查机构对人口普查实施中的每个环节实行质量控制和检查,对人口普查数据进行审核、复查和验收;五是规定国家统计局统一组织人口普查数据事后质量抽查;六是明确了对普查数据弄虚作假等行为的处理规定。 在今年开展的统计督察中,将人口普查工作作为重点督察内容,必将有力推动《条例》的全面遵守执行,提高人口普查数据质量。 记者:如果人口普查中有违法行为,《全国人口普查条例》规定如何处理? 答:《条例》对人口普查中三类主体的违法行为及其法律责任作出了明确规定:一是地方、部门、单位的负责人自行修改人口普查资料、编造虚假人口普查数据的,要求有关单位和个人伪造、篡改人口普查资料的,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保存、销毁人口普查资料的,违法公布人口普查资料的,对依法履行职责或者拒绝、抵制人口普查违法行为的普查人员打击报复的,以及对本地方、本部门、本单位发生的严重人口普查违法行为失察的,由任免机关或者监察机关依法给予处分,并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计机构予以通报;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二是人口普查机构不执行普查方案的,伪造、篡改人口普查资料的,要求人口普查对象提供不真实的人口普查资料的,未按照普查方案的规定报送人口普查资料的,违反国家有关规定造成人口普查资料毁损、灭失的,泄露或者向他人提供能够识别或者推断单个普查对象身份的资料的,由本级人民政府或者上级人民政府统计机构责令改正,予以通报。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由任免机关或者监察机关依法给予处分。对有上述违法行为之一的普查人员,责令其停止执行人口普查任务,予以通报,依法给予处分;三是人口普查对象拒绝提供人口普查所需的资料,或者提供不真实、不完整的人口普查资料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计机构责令改正,予以批评教育。人口普查对象阻碍普查机构和普查人员依法开展人口普查工作,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处罚。 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期间,国家统计局和各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计机构将设立举报电话和信箱,接受社会各界对人口普查违法行为的检举和监督。
作者 | 李之泽 6月1日,泸州老窖发布公告称,拟针对酿酒工程技改项目增加投资14.63亿元。该项目原总投资计划金额74.15亿元,本次增加投资后总投资金额为88.77亿元。 泸州老窖表示,增加投资金额所需资金由公司自筹解决。 2019年泸州老窖实现营业收入158.17亿元,净利润46.42亿元。本次泸州老窖技改项目追加投资额占比公司去年净利润的31.52%。不过一季报显示,截止今年一季度末,泸州老窖账上的货币资金有105亿元。 根据公告,增加投资后,该项目用地面积由2908亩增加至3270亩,建筑面积由72.67万平方米增加至83.95万平方米,储酒能力由30万吨提升至38万吨,厂房及酒库设计标准提高。 资料显示,泸州老窖技改项目早于2015年审议通过,2016年底进行建设,建设期为2016年12月至2020年12月。建设初期规划总投资74亿元,分两期建设完成。其中一期项目30亿元泸州老窖2016年通过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而后2019年又发债募资40亿元主要用于技改二期项目。 公告显示,至今泸州老窖技改项目已完成总项目进度的88%,建成窖池进行了投粮试生产。 对于在技改项目建设末期增加项目投资的原因,泸州老窖表示主要是因为工程费用增加和工程建设其他费用增加。 其中工程费用增加额12.77亿元,增加比例22.84%,泸州老窖称,是因为材料费人工费上涨、建设难度大于预期和建筑面积扩大、标准提高导致。 根据泸州老窖的公告,因材料、人工涨价导致建筑及安装工程费上涨就需增加投资6.84亿元。因施工地点建设难度大于预计需要增加投资4.86亿元。 工程建设其他费用增加2.48亿元,增加比例16.58%,泸州老窖称原因是土地价格上涨与项目用地面积增加。 泸州老窖重金投入酿酒技改工程的目的是提高优质基酒产能,最终是为了扩大高端产品国窖1573的产能。 此前泸州老窖给投资者的答复显示:“国窖1573目前基酒有2万多吨的储备,技改项目建成投产后,原来生产中低等级基酒的老窖池可以置换出来生产国窖1573。” 泸州老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刘淼也曾表示,泸州老窖酿酒工程技改项目将在保持泸州老窖现有白酒产能不变的基础上进一步提高优质基酒比重,优化产业结构。 财报显示,2017年至2019年,以国窖1573为代表的泸州老窖高档酒类营收分别是46.48亿元、63.78亿元和85.96亿元,营收占比在50%左右,高档酒营收增速分别为59.18%、37.21%和34.78%,持续保持高增长态势。
本期作者 韩晓晨 北京时间今天2时,温哥华当地时间5月27日上午11时,华为首席财务官孟晚舟引渡案裁决结果公布。 1 加法院认定“双重犯罪”成立 主审本案的加拿大不列颠哥伦比亚省(BC省)高等法院首席大法官Heather Holmes宣布,孟案涉及“双重犯罪”,即孟晚舟被美方指控的“欺诈(Fraud charges)”罪名在加拿大也构成犯罪,满足加拿大《引渡法》中的引渡条件。 BC省高院今日公布的一份长达23页的判决书显示,法官认定孟晚舟被美国指控的欺诈罪名成立。 当然,孟晚舟依然保有上诉的权利,只是需要继续留在温哥华。而法院将开始审查各方的指控,包括孟晚舟起诉的加方执法人员在温哥华机场对其进行“秘密刑事调查”的行为是否违法。一旦孟方胜诉,法院便会驳回此案,释放孟晚舟。 虽然归期遥遥,好在希望仍存。 2 之前的庭审都说了什么? 在此前的庭审中,代表美方起诉孟晚舟的加拿大检方认为,孟以"隐瞒或欺骗"等方式"误导汇丰银行",让汇丰在不知道星通科技(Skycom)是华为子公司的背景下,为Skycom与伊朗之间的业务往来提供金融服务,而这违反了美国对伊朗的制裁。 如果美引渡孟的罪名是违反伊朗制裁令的话,法院很可能将予驳回。但美国引渡孟的罪名是“银行欺诈”,也就是说美国的银行因为对伊朗的制裁令,不能向与伊朗有贸易联系的公司提供金融服务,但孟为了获得这些金融服务,对银行提供了不实信息。 其它罪名还包括妨碍司法公正、盗取商业机密等共13项。由于"欺诈"在美加两国都是犯罪,一旦罪名成立,自然符合"双重犯罪"的引渡标准。 5月26日,加拿大媒体发布的一张孟晚舟与同事在BC省高院门前合影的图片,令很多中国公众误以为法院做出了无罪裁决。图源Ben Nelms/CBC 对于以上指控,孟晚舟方面的应对策略大致可归纳为以下四点: 实体法方面 1. 否认(在加拿大构成)"欺诈",因为“欺诈”是建立在规避制裁的前提基础上的。由于加拿大启动引渡程序时并未采取对伊制裁,其行为在加拿大并不存在成为"欺诈”的前提条件。 2. 提供证据表示汇丰银行很可能早已知悉华为与Skycom之间的关系,也清楚Skycom在伊朗的业务及其性质,即孟晚舟“隐瞒”、“欺骗”或“误导”汇丰银行的基础是不存在的。 3. 主张美方指控及引渡请求带有政治目的,实为对伊朗的经济制裁。因为加拿大《引渡法》和美加引渡条约都规定,凡是带有“政治目的”的引渡都是不被许可的。 程序法方面: 4.指控加拿大执法人员在逮捕孟晚舟时存在程序违法,因为加方2018年12月1日在温哥华国际机场扣留、搜查及盘问她前,没有告知孟晚舟这是一次逮捕,而是以常规的边境检查为幌子,对其进行非法搜身、拘禁、询问长达三小时,借机搜查证据。孟方认为这样的行为严重侵犯了其基于《加拿大人权与自由宪章》的权利,并在2019年3月1日向BC省高院对加拿大政府、皇家骑警和边境服务局提起民事诉讼。如果胜诉,则对孟晚舟的逮捕将被认定违法。 BC省高院公布的2018年12月1日孟晚舟在温哥华机场被扣留盘问的视频。 这里需要注意两点: 一是BC省法院对孟晚舟进行的司法程序是引渡聆讯而不是审判。简而言之,审判是裁断被告是否罪,引渡聆讯则是裁断引渡国是否有足够的证据起诉审判被告。因此,引渡聆讯与审判的证据标准是不同的。代表美国司法部对孟晚舟提起公诉的加拿大检方并不需要证明孟晚舟罪名成立,只需要使BC省高院认为美国司法部有足够的证据起诉孟晚舟就可以了。是否有罪的审判将在引渡国进行。 (“An extradition hearing is not a trial nor does it render a verdict of guilt or innocence. If a person is ultimately extradited from Canada to face prosecution in another country, the individual will have a trial in that country.”) 二是BC省高院在聆讯中认定孟案涉及“双重犯罪”,也并非对孟晚舟审判“定罪”,而只是一种假设,即如果孟的行为发生在加拿大,会涉嫌刑事犯罪,并被判以一年以上刑期。 (If the individual is sought to stand trial, the judge must determine if the evidence provided by the extradition partneris sufficient to commit the person for trial in Canada if the conduct had occurred in this country.) 3 孟晚舟案结局对中加关系有什么影响? 孟晚舟案件裁决结果宣布之前,各界对中美加三方的态度充满揣测,中国外交部发言人赵立坚在北京时间5月26日的外交部例行记者会上应询表示,加方应当切实纠正错误,立即释放孟晚舟,并确保她平安回到中国,以免中加关系持续受到损害。 而再往前4天,加拿大总理特鲁多也罕见地表示,对于中加双方持续在孟案上存在的分歧感到失望,并称这一分歧严重损害了双边关系:“中方似乎不太理解加拿大的司法体系,它是独立运作的系统,凌驾于政治之上,不受任何政治人物干扰。” 不可否认地,协助美国逮捕孟晚舟,使中加关系坠入了冰点。 中方认为加拿大作为美国的附庸,参与了这场旨在削弱华为、抑制中国崛起的政治阴谋,而加拿大则一再表示本国只是履行与美国签订的引渡条约,孟案将在加拿大独立的司法体系下得到裁决,并不受到政府的干预。 蓝色区域为与美国签订引渡协议的110个国家。 一直被认为甘做“美国跟班”的加拿大夹在其中,骑虎难下。 确实,美加两国文化同源,血脉同根,彼此构成全球最大的贸易伙伴,共享全球最长的国界边境,在边检、司法领域也有着密切的合作。 然而,近邻之间难免嫌隙,两国在经济之间的冲突矛盾长期存在。加拿大地广人稀,农林业发达,资源丰富,但有限的人口(3741万)决定其国内市场狭窄,难以消化巨大的工农业产能。而人力成本高企,难以开展劳动力密集型的加工业。因此,外贸对于加拿大经济至关重要。 领土相接的美国,自然成为加拿大最重要的贸易伙伴。以2019年上半年度为例,美加双边贸易额高达2851.5亿美元,占到了加拿大对外贸易总额的63%。其中,加拿大对美国出口商品总额达到1677.46亿美元,约为加拿大对外出口商品总额的75.5%。 这样以来,就不难看出加拿大的经济与美国有多么密切的联系了。 陆上相连的美加边境。 那么问题来了:加拿大人对这种依存性就觉得心安理得吗? 自然不是。其实在贸易政策上,加拿大长期都面临着双边主义和多边主义的艰难抉择。虽然两国在1988年签署了《美加自由贸易协定》,但很多加拿大民族主义者至今仍坚定地反对美加自由贸易,认为其将威胁加拿大的独立与生存。加拿大联邦政府也试图通过《国家能源法案》等法律和制度防止以美国为主等外国资本过分扩张、削弱加拿大基础产业(采矿业、制造业)的独立性。近年来特朗普政府在美加贸易政策上表现出的“美国至上”主义的强势,以及对加拿大铝钢产品加收关税,更加剧了美加同盟的分化,威胁到加拿大的经济安全。 为了摆脱对美国的依赖,最近十几年来,加拿大一直试图融入亚太市场,构建更加多元化的贸易格局。加前总理哈珀,现总理特鲁多多次访问中国,开启自贸谈判是其中最重要的意图。 毕竟,中国是加拿大第二大的贸易伙伴,而中加关系的巩固,不仅能够实现经济优势的互补,也能够平衡双方与美国之间的微妙关系。 但中加自由贸易谈判启动,显然对于试图遏制中国崛起的美国来说是个巨大的隐患。因此,在2018年加拿大宣布加入的新版北美自贸协议《美国-墨西哥-加拿大协定》中,美国专门规定任何成员国要想与其他国家进行自贸谈判,必须提前告知其他成员国,其他成员国有权退出北美协定。 《美墨加协定》的谈判过程异常艰难,加拿大政府和人民对特朗普政府的施压大为不满。加拿大总理特鲁多曾经明确表示:“一个坏的协议还不如没有协议”。 这个条款其实剑指发展中的中加关系,因为美、加、墨三国中,只有加拿大最急于与外界,尤其与中国进行自贸谈判。 而2018年12月1日孟晚舟被捕之时,正是中加自由贸易谈判开启在即之时。加方做了大量工作论证中加自由贸易将对中国产生的重大利好。 而双方的一切积极努力在孟晚舟被捕后戛然而止。 目前,孟晚舟聆讯案走向在日益激化的美中关系中更加扑朔迷离。 虽然美加双方一再强调孟案只是一个独立的司法案件,但明眼人皆知,背后的一切都是政治。 起码美国在中加自由贸易谈判开启之际,从与其有引渡协议的110个国家中选中加拿大发出司法协助申请,本就是另有筹谋。
作者 | 黄海 6月1日晚间,万科企业发布公告,宣布下调公司于2017年7月18日发行的“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后两年票面利率,初步预计利率将从4.5%降至1.9%。 公开信息显示,该债券“简称17万科01”,存续期共五年。按约定,该笔债券发行后的前三年,即2017年7月至2020年7月,票面利率固定为4.5%。 万科在此次公告中表示,发债合同中提及,发行人在存续期的最后两年有权决定是否调整本期债券后续期限的票面利率。 据公告,万科初步意向下调票面利率,预计在债券存续期后两年将票面利率由4.5%调整为1.9%。 4月61笔债券利率下调 从万科今年的发债情况来看,“17万科01”的利率相对居高。公开信息显示,万科在今年3月、5月分别发行了两笔25亿规模的公司债券。其中3月的公司债利率最第3.02%,5月债券利率最低为2.56%。 2020年一季报显示,截至报告期末,万科手中现金及等价物余额累计1670.42亿元,较上期末增加超350亿元。同期,万科短期借款及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共计850亿元。 知名地产分析师严跃进认为,若企业的财务水平足以支撑其随时回购债券,企业就有可能单方面调整利率以降低成本,这也可以帮助其形成一些新的融资。 公开信息显示,17万科01调整后的利率水平处于行业低位,目前各类银行存款年利率约2.1%,比其高出0.2个百分点。 以往融资紧缺的时期,企业往往选择上调票面利率,防止投资者回售,从而延长债券存续期。今年2月以来,受疫情影响,房地产行业融资政策有所宽松,债券市场迎来降息潮。据上海证券报统计,仅今年4月就有61只债券票面利率出现下调。 严跃进认为,多家房企主动下调公司债利率与最近发债的机会较多有关。从企业角度来讲,企业会去选择一些融资成本更加低的途径。 严跃进也指出,企业单方面降低债券利率将直接影响投资者收益。“除此外,也会影响企业后续的一些信用评级。” 实际上,投资者利益同样在制约着房企单方面下调债券利率的话语权。 金地、华夏债券0回售 因各个房企的财务水平不同,房企选择下调利率幅度不一。 2019年年报显示,金地集团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直接从2018年年末的82.66亿元增至328.1亿,同比增幅达296.92%。同期,金地集团账上现金及等价物增幅仅有8%。 开年以来,金地集团先后发行多笔低息债券,据统计,仅3月份金地集团就完成3次超短期融资券发行,分别为2020年度第二、三、四期超短期融资券,规模均为10亿元。上述三笔债券利率分别低至2.69%、2.63%及2.6%。 为了控制债务水平,金地集团还试图将旧债降息。 4月21日,金地集团发布公告,拟将10亿公司债券“18金地03”第三年利率从5.29%降至1.5%。调整后的利率水平居于行业低位,甚至不及目前市场上流通的各类7日现金理财产品。 一石激起千层浪。金地集团随即收到上交所监管函,监管函中上交所要求金地集团回应“此次利率调整是否符合规定”。 2019年年报显示,因融资成本增加7.54亿元,金地集团的利息收入无法覆盖利息支出,近三年首次呈现流出状态。以10亿元债券总额计算,金地集团降低利率可以为公司节约近3800万元财务成本。 4月28日,金地集团发布回复称,经认真研究相关法规并征求律师意见后认为,“18金地03”《募集说明书》相关约定不支持公司单方面下调本期债券票面利率。 金地集团的债券利率下调计划因此作罢,后续的回售公告显示,因“18金地03”的债券利率未变,回售有效期登记数量为0手,回售金额为0元。 5月26日,另一家大型房企华夏幸福同样宣布下调债券利率。与金地不同,华夏幸福的降息幅度较小。 据公告,华夏幸福拟将18华夏03公司债券的票面利率从之前的7.15%降至4.40%。一个月前,华夏幸福还将18华夏01的债券利率从6.8%降至5%。 一季报显示,华夏幸福短期借款及一年内待偿借款合计约750亿元。截至期末,华夏幸福账上现金共446.2亿元,较去年同期减少约10亿元,尚不能覆盖短期负债。 5月23日,华夏幸福披露18华夏01的回售申报情况,有效登记0手,回售金额也为0手。 “此前金科大幅下调利率,直接导致投资者产生反感”,严跃进认为,房企在下调利率的过程中,房企应与投资者进行沟通,达成默契,“此时债券利率下调就会变成另一回事”。 房企融资马太效应 金地和华夏幸福两只债券0回售的现象或与上述两只债券的最终利率有关。中泰国际5月26日发布的研报显示,房地产行业的各大企业短期融资利率已经跌至4%以下,两只债券的利率均高于行业均值。 随着房企马太效应的增强,融资环境宽松后,财务状况良好的房企获益更多,而资金紧张的中小房企依然在为融资奔走。 6月2日,华发集团发行2020年第12期10亿元超短期融资券,票面利率仅1.35%。同一时期,保利、旭辉、厦门象屿等房企先后发行的债券利率也处在2%至4%区间。 反观财务状况紧张的部分房企,6月1日,曾因财务数据存疑被责令停牌的明发国际宣布拟发行1.76亿短期美元债券。据悉,该笔美元债于2020年到期,年利率高至22%。今年1月,明发还曾发行一笔2.2亿元美元债,年利率15%,同样居于行业高位。 境内债务方面,债务压力较大的房企发债成本同样相对较高。 5月29日,时代中国发布公告,宣布以5.24%的年利率发行为期5年的25亿元境内债券。这已是本年度时代中国发行的第六笔债券,其发行的多笔债券成本均高于5%。 资料显示,截至2019年底,时代中国的总负债达1253.94亿元,同比增加29.6%。因负债走高,其融资成本增幅同比增长10.11亿元,同比增幅达51.5%。
2020年5月23日,新华网(行情603888,诊股)发布《关于2019年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与2020年中央和地方预算草案的报告》的摘要。 一、“两本账”预算收入减少,多途径补足收入总量 2020年,全国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8.03万亿元,下降5.3%,减少1.01万亿元,主要是受疫情冲击、减税降费因素的影响,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全年新增减税降费规模达到2.5万亿元。加上调入资金及使用结转结余3.00万亿元,收入总量为21.03万亿元,下降1.1%,减少0.23万亿元,加大调入资金和结转结余资金的利用,一定程度弥补了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不足。 2020年,全国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8.14万亿元,下降3.6%,加上上年结转收入180.04亿元、抗疫特别国债收入1万亿元和地方政府专项债务收入3.75万亿元,全国政府性基金收入总量为12.91万亿元。 二、“两本账”预算支出增长13.2%,主要依赖政府性基金支出增长驱动 2020年,全国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4.79万亿元,增长3.8%。全国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2.61万亿元,增长38.0%。“两本账”合计支出37.40万亿元,增长13.2%,相比2019年33.02万亿元的支出增加4.38万亿元,相比2019年9.5%的增长率高出3.7个百分点,主要是由于全国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规模大幅增长,其增量资金来源主要是新增的1万亿元抗疫特别国债和1.6万亿元的地方政府专项债。 三、赤字率增加0.8%至3.6%,实际财政政策扩张力度更为积极 2020年,全国预算赤字提升至3.76万亿元,增加1万亿元,赤字率提升至3.6%,增加0.8个百分点。赤字规模和赤字率的提升虽体现了财政政策的积极,但不能准确衡量财政政策扩张的真实力度。 我国财政预算分为“四本帐”,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和社会保险基金预算。一般探讨的预算赤字是指全国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大于收入的差额,等于支出总量(全国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收入总量(全国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全国财政调入资金及使用结转结余)。第一,由于在计算预算赤字时包含全国财政使用结转结余及调入资金、补充中央预算稳定调节基金,而使用结转结余及调入资金是增加当期的非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补充中央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的支出是留到下期使用的资金,所以预算赤字不能准确反映政府财政支出的力度。第二,全国政府性基金支出已超过10万亿元,而预算赤字或赤字率不包括政府性基金预算,所以不能全部反映政府财政支出的力度。第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规模和可调控空间较小,可不考虑。第四,社保基金预算可降低或免征各类保险费实现积极的财政政策。 因此,以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两本账”中预算支出的新增规模,以及包含社保基金预算后的主动减税降费的新增规模来衡量财政政策扩张力度更为合适。2020年全国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新增0.90万亿元,但相比2019年1.80万亿元的新增支出减少了0.90万亿元,扩张力度的边际增量小于2019年;2020年政府性基金支出新增3.48万亿元,相比2019年1.08万亿元的新增支出还增加了2.49万亿元,是扩张力度边际增量的主要发力点;2020年减税降费新增2.5万亿元,相比2019年2.36万亿元的减税降费规模还增加了0.14万亿元。因此2020年财政扩张力度为上述三项合计增支减收的6.87万亿元,扩张力度边际增量即比2019年的扩张力度合计多1.64万亿元,这部分增量占2020年名义GDP预测值的比例为1.6%(预算报告中3.76万亿元的赤字和3.6%赤字率,隐含的2020年名义GDP预测值为104.44万亿元),是赤字率所体现的0.8%的扩张力度边际增量的两倍。 文章来源 证券研究报告名称:《财政扩张力度究竟有多大——预算草案报告点评》